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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国有林场改革验收工作报告 国有林场改革问题及对策(汇总7篇)

作者:雨中梧 2023年国有林场改革验收工作报告 国有林场改革问题及对策(汇总7篇)

报告是指向上级机关汇报本单位、本部门、本地区工作情况、做法、经验以及问题的报告,报告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报告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报告文章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国有林场改革验收工作报告篇一

新华网北京1月5日电(记者刘羊旸)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5日透露,继2008年全面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我国林业重大改革又出新举,国有林场改革2011年将在部分省启动试点,“十二五”期间将全面推开。

贾治邦是在此间召开的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上作上述表示的。据介绍,目前我国共有国有林场4507处,分布在31个省区市的1600多个县,经营面积9.3亿亩,其中森林面积6.7亿亩,国家级公益林面积4亿亩,分别占全国森林面积和国家级公益林面积的23%和26%,是我国生态脆弱地区的主要生态屏障和重要后备森林资源基地。

由于多种原因,国有林场管理体制不顺、经营机制不活、发展后劲不足、政策体系不完善,不仅使林场发展陷入困境,林区民生问题突出,而且严重影响国家生态建设大局。贾治邦说,近年来,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对国有林场改革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改革思路基本形成。转变林业发展方式是一场深刻变革,必须从深化改革、根除体制机制性障碍入手。国有林场改革矛盾多、涉及面广,各地要先行先试,创新经营机制,重点解决好职工养老、医疗、就业等问题,分离国有林场办社会职能。

据介绍,过去5年,我国林业重大改革取得历史性突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2008年全面推开以来,目前已有18个省区市基本完成明晰产权任务,解决林权纠纷80余万起,确权集体林地22.36亿亩,占总面积的81.69%。6825万农户拿到了林权证,3亿农民直接受益。配套改革正深入推进,林木采伐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在全国193个县展开。

贾治邦要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2011年要全力打好明晰产权攻坚战,确保年底全面完成集体林地确权任务,2012年全面完成林权证发放任务。

新华网北京1月5日电(记者刘羊旸)“十一五”期间,我国林业产业发展保持强劲势头,2010年全国林业产值已突破2万亿元。

这是记者从5日召开的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上获悉的。据介绍,“十一五”期间,我国林业产业发展迅猛,成为世界林产品生产和贸易大国。松香、人造板、木竹藤家具、木地板产量跃居世界第一,干鲜果品和花卉产量名列世界前茅。林产品进出口贸易额由“十五”期末的400多亿美元增加到900亿美元。

“十一五”期间,我国林业产业结构调整迈出新步伐。林业一二三产业的比例由2005年的52∶41∶7调整为目前的38∶53∶9,林业工业化进程明显加快,第三产业比重逐步加大。经济林产品产量突破1.27亿吨。

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表示,未来5年,我国将依托林业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林业富民产业,着力提升林业传统产业,积极培育林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十大主导产业,力争到2015年全国林业总产值达到3.5万亿元。

林业十大主导产业是:木材及其他原料林培育产业、林产工业、木本粮油和特色经济林产业、森林旅游产业、林下经济产业、竹产业、花卉苗木产业、林业生物产业、野生动植物繁育利用产业和沙产业。

“这十大主导产业,涵盖了林业一二三产业,是林业发展的潜力和优势所在,是农民增收的希望和出路所在。要通过培育林业主导产业,在全国建立起一大批布局科学合理、主导优势明显、产业特色突出、市场竞争力强的用材林基地县、油茶县和林业产业集群等,真正为扩大内需、改善民生做出突出贡献。”贾治邦说。

新华网北京1月5日电(记者刘羊旸)未来5年,我国将加快构建十大国土生态安全屏障,为有效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生态基础。

这是记者从5日召开的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上获悉的。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在会上表示,力争到2015年,我国森林覆盖率达到21.66%,森林蓄积量达到143亿立方米,林地保有量达到3.09亿公顷,森林植被总碳储量达到84亿吨。

这十大国土生态安全屏障包括:东北森林屏障、北方防风固沙屏障、东部沿海防护林屏障、西部高原生态屏障、长江流域生态屏障、黄河流域生态屏障、珠江流域生态屏障、中小河流及库区生态屏障、平原农区生态屏障和城市森林生态屏障。

十大国土生态安全屏障建设范围覆盖全国主要的生态重点地区和生态脆弱地区,建设内容包括森林、湿地、荒漠、城市等主要生态系统,构成了国家生态安全体系的基本框架。“着力建设好这十大生态屏障,是全国生态建设的主要抓手和战略重点。林业是生态建设的主体,必须义不容辞地承担起这一重大历史任务,以林业重点生态工程为依托,以防范和减轻风沙、山洪、泥石流等灾害为重点,加快构建十大国土生态安全屏障。”贾治邦说。贾治邦指出,实现到2020年森林面积比2005年增加4000万公顷、森林蓄积量增加13亿立方米的“双增”目标,是“十二五”时期转变林业发展方式的主要任务。加快构建十大国土生态安全屏障,是实现“双增”目标的重要举措。

刚刚过去的“十一五”,我国林业紧紧围绕森林、湿地、荒漠三个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全面加强生态建设,基本形成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框架。

全国两会临近,我开始打电话联系河北有关林业方面的两会代表和委员,想知道他们有什么好的提案、议案带上两会。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志新的一份关于国有林场改革的提案让记者最感兴趣。

作为林业行业的老兵,刘志新在任何场合都从不掩饰他对林业的深厚感情。

9.3亿亩,其中林业用地面积8.2亿亩,森林面积6.7亿亩,森林蓄积量23.4亿立方米,是我国林业生态体系建设的核心部分、生态文化体系建设的重要阵地和科技兴林的中坚力量,对我国应对气候变化、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发挥着重大作用。

刘志新在提案中列举了国有林场今天陷入危困局面的主客观原因。

一是在地理位置上,先天不足。大多数国有林场,都处在高山远山、交通不便、偏僻荒凉或省、市(地、州)、县交界地段,远离当地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林场的发展。建场之初,只抓生产,不重视生活设施建设,造林面积不断扩大,木材产量不断攀升,居住条件、交通状况却没有随之改善;改革开放后,国家支持的人畜饮水、道路建设、网络通信、电网改造、电视工程等相关优惠政策,国有林场都享受不到。地理位置上的先天不足,后天发展的鞭长莫及,使林场成了国家政策“阳光照耀不到的盲区”。二是在单位定性上,出现错位。国有林场承担着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职责,林业特别是生态林业完全是社会公益性质。但是,一直以来,国家把以造林经营为主要任务的国有林场,定性为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列编制、不给事业费,职工也不享受国家事业单位的劳保福利待遇,林场的生产管理费用,也要由林场自己创收解决。

三是在资源产权上,主体不明。国有林场的森林资源法定为国家所有,实行省、市(地、州)、县三级政府分管,由林场管护和经营利用,生产的木材由计划部门统一调拨,所获利润上缴政府主管部门。但森林资源的产权主体一直不明确,各级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乃至林场都认为自己可以代表国家,有权管理和处置国有林场的森林资源资产,因此,不断出现国有森林资源资产被划拨、撤并、占用、甚至破坏等事件,使国有森林资源遭受重大损失。对于这些行为和现象,当地林业主管部门由于不是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资产的法定出资人代表,无权干预;林场是当地政府隶属的单位,更是无能为力。国有林场资源产权管理混乱的现状,严重影响了国有林场的发展。

四是在角色转换上,准备不足。在国家林业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战略新形势下,林场的经营形式也发生了转变,各地对林场的政策进行了一些调整,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改革,但在角色转换上,林场和各级政府都没有做好充分准备,表现为:实施天保工程以来,天然林的限伐、禁伐靠行政命令很容易就实现了,达到了保护森林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但禁伐后,林场的配套产业如何发展、富余人员如何分流、资源资产如何管理、企业办社会的压力如何减轻等难以解决的问题,林场和各级政府都没有认真思考,没有做好充分的应对准备,林场如何实现转型,转型后内部的“人事、劳动、分配”三项制度如何改革,还没有纳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议程,林场今后的路到底怎样走?大家茫然!

五是在财政投入上,严重不足。国有林场建设初期,实行以省为主,中央、省、市(地、州)、县分级管理的办法,林场的生产建设投资和管理费用,主要由中央和省两级承担。上世纪八十年代后期,国家财政体制改革后,原由中央掌握的国有林场事业费和基本建设费切块下放,改为省、市、县财政管理,逐步形成了现在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随着森林分类经营和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实施,国有林场的绝大部分森林被划为生态公益林,木材生产收入几乎为零,由于国有林场多数处在老少边穷地区,当地财政也无力为林场投入。林场处于基础设施建设无资金,造林经营无经费,职工工资无来源的“三无”状态,使林场处于无力发展的境地,且呈现日益萎缩的趋势。此外,国有林场是最基层的组织机构,除承担着营造林和森林管护等基本任务外,很多林场还设有公安、卫生、学校等社会职能单位,林区管理具有部分行政事务职能,使林场的经济状况雪上加霜。

刘志新说,国家将启动国有林场改革试点,他想就这一问题提几点建议:

一是将国有林场明确为国家事业单位性质,职工享受国家事业单位工资和福利待遇。资金来源以国家和省级财政为主,市、县配套为辅。在此项制度落实之前,可将国有林场的生态公益林补贴标准提高到每年100元/亩,并以此为基数视物价水平的变化而调整,以解燃眉之急。

二是完善相关政策,国有林场林区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包括人畜饮水、道路交通、电力通讯、危旧改房造等由国家统一规划和建设,造林绿化、森林经营等所需费用纳入国家基本建设预算。国家要支持国有林场利用森林资源发展旅游、度假、康复、文化创意等产业,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三是进一步明确国有林场的所有权和管理权,保障国有林场的合法权益,使国有森林资源不受侵犯。四是将国有林场承担的公安、卫生、学校等社会职能,纳入政府管理和经费保障范围,减轻林场负担。五是有关部门要研究国有林场自我发展的政策激励机制,以及人事、劳动、分配制度等其他相关改革。建议由国务院法制办牵头,会同国家林业局尽快组织制定《国有林场条例》,将国有林场的改革和发展以立法的形式予以保障。

国有林场改革验收工作报告篇二

*县深化改革加快国有林场发展的

调 研 报 告

一、国有林场基本情况

林场是*县仅有的一处国有林场,始建于1959年,位于鲁西南黄泛平原,是风沙危害严重地区,自然灾害较频繁。林场总面积214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146公顷,活立木蓄积量为5000立方米,属特用型生态公益林场。主要是由白榆、刺槐、毛白杨、黑杨等一大批优良树种汇集形成的特种用途林,林场的存在与发展对保证树种遗传改良的可持续性,维护树种和遗传的多样性起着重要作用。同时,对于树种开发,提高绿化质量,改善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截止到2002年底,林场在职职工32人,离退休职工16人,总人口170人。其中管理人员4人,后勤人员4人,林业生产职工24人;有技术职称的职工7人;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5人,初小学历的27人。在职职工全部参加了养老保险。林场目前有房屋总面积2000平方米,电力设施落后,全场没有柏油路面,农机具严重老化,个别设备已经瘫痪,缺少通讯工具。84年以来,因地方财政紧缺,林场改为事业单位,实行企业管理,自收自支。近几年来,随着公益型特种用途林建设的步伐加快,目前公益林已占全场林地总面积的80%,场内原从事其它经营的土地逐年减少,很难开展多种经营,没有稳定收入,加之实行分类经营后应给予的政策性补贴没有到位,更增加了林场开展正常经营活动的难度。目前,职工年工资总额为26万元,实发13万元。林场固定资产现值160万元,债务余额50万元。在林场生产经营困难的情况下,各级干部职工同心协力,连续两期完成了部、省下达的良种基地建设任务,取得了13项科研成果,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好评,1998年被划定为特用型生态公益林场。

二、制约国有林场发展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

1、林场位于*县西南部,靠近边界,位置偏远,交通不便,又属于黄泛区,立地条件差,林地盐碱低洼,生产力低下,发展门路窄,难以找到合适的经营项目,不能形成规模项目,没有稳定的经济收入。由于经济困难,房屋年久失修,无力建造新房,电力设施不能配套,没有林场公路,交通极不便利,下雨天无法进行生产,通讯工具、农机具得不到配备更新。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着林场的发展,完全不能适应当前形势的需要。

3、国有林场的包袱重。林场总面积有214公顷,可用林地有160余公顷,特用型生态公益林占130余公顷,多数是汇集的良种基因,基本没有可采伐利用的林地资源,剩余的30余公顷土地,虽然林场配备了有能力、有管理经验的领导集体,但因剩余土地太少,无法开展大规模的多种经营项目,只能进行小面积单一的育苗,来维持林场的生产经营。

4、林业政策发展滞后。*县林场属特用型生态公益林场,国有林场分类经营政策没有落实,相应的专项资金和差补费没有到位,县财政困难,97年以来,也没有资金或具体措施进行脱贫扶持,而且林场在生产经营非常困难的情况下,每年还要拿出大量资金用于特用型生态公益林的培育和管护,直接影响到对发展其它多种经营的投入,使林场陷入恶性循环中,无法进行有规模、有秩序的生产经营活动,严重影响了林场的发展。

三、深化改革,加快国有林场发展的主要措施

1、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促进林场发展。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加强思想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林场职工的整体素质和文化水平,增强林场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经常聘用专家来单位讲课,选派优秀人员到外地学习,提高干部职工的技术水平。积极和大专院校、科研部门联姻,引进智力和技术,依靠科技,增加效益。进一步完善以岗位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不同岗位的目标管理体系和监督考核办法,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

4、加快国有林场分类经营和管理。林场为社会公益性事业单位,实行事业管理。要尽快落实林场分类经营政策,及时落实相应的专项资金和差补费。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核心,积极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加强特用型生态公益林的培育和管护,建立健全森林生态补偿制度,列入公共财政预算。

5、加强职工队伍建设。没有一支高素质的职工队伍,国有林场不可能实现加快发展的目标。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林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国有林场领导班子建设,把一批市场经济意识强、具有开拓精神,懂经营、善管理的优秀干部和骨干选拔充实到国有林场的班子中去。教育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振奋精神,爱场如家,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顽强拼搏,加快发展。

国有林场改革验收工作报告篇三

2014年国有林场改革情况调研报告——林场

一、林场概况 1、地理位臵

林场于1956年建场,是省最早的林场之

一。林场总经营面积7.5万亩,森林蓄积量29.2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99%。森林为天然林,林区是天保工程区、熊耳山自然保护区、国家公益林区、国家储备林区,林场是典型的生态公益性林场。

林场林区蕴藏着丰富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其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22种,国家重点保护动物12种;省级重点保护植物和动物各20种。

我场可用建筑面积2340平方米,其中场部办公楼1635平方米、工区护林房325平方米、工区护林房80平方米、工区护林房120平方米、鸡冠石防火检查站80平方米、花落印防火检查站100平方米。只有寺山庙工区护林房倒塌没有建设。

用电方面,6个区站中,四个区站临时借用矿区线路,工区使用太阳能(经常出问题),寺山庙工区无电。

除场部外,工区饮用山涧水。

1、关于职工工资问题及建议

林场国有林区内部林区公路可以通车的只有宽坪工区的12公里,路面的突出石头或坑洼频繁,只能吉普车慢速行进(1-2档);而多数林区道路中断或根本无路。这样的路况不仅护林巡山不便,更严重的是妨碍了森林防火。比如,1997年寺山庙林区发生森林火灾,扑火队员赶赴火场花了4个小时(可距离仅25公里),过火面积已经1000余亩。寺山庙林区护林房已经坍塌,至今没有重建,原因主要是道路不通,就是因此,采药采种难以控制,损害林木现象屡禁不止,因此,护林房应该建设。林场各个工区水电问题至今没有彻底解决。此等基础设施问题,在全河南省、全国还有几个林场?究其原因,还是国家对基层情况了解问题,还是国家对防火的重视力度问题,还是资金问题,还是国家资金使用的合理性问题。

林场林政执法问题越来越严重。其一,护林员执法要有执法证、执罚证,而实际上所有护林员都没有,无法执法,不敢执法。一次,护林员抓住一个正在砍树采药的人,因为中药五味子缠绕于树上,将树砍倒,采摘方便。护林员立即命其停止,问他叫啥,叫他到林场接受处理。然而,该人却说“你没有执法证瞎叫啥!管我你违法,小心我告你!那条法律不叫采药?砍树没有第三个人看见,我不承认你没门,我叫啥名你管不着,哪儿凉快去哪儿!”护林员无奈到林场汇报,可是,待林场派人再到那里时,早已人去林空。其二,关于采药没有相关法律,由于林区采药成风,砍树严重,为打击犯罪,保护森林,县森林公安分局认为源头在收购,于是,在下峪乡地盘查收一车林区药材,谁知,收购药材者说“我违犯哪条法律?不说个来历告你们公安局!”无奈,只有不了了之。说实在的,采药、采种、采矿是森林保护的最大敌人、主要敌人,根源在于有人收购。比如,盗伐滥伐天然林木,天保工程前及其猖獗,天保工程实行后,禁止收购和运输天然林木材,盗伐滥伐天然林木的现象才自行匿迹。

建议:一、国有林场护林员要实行执法证、执罚证, 双证上岗,国家要实行常年办证,保障办证渠道畅通。

森林是生态保护的主力军,没有森林生态保护就无从谈起,不谈森林就是眼中无生态,扩大森林面积、提高森林功能,才是生态保护的根本措施。天保工程实施之前,凡看到林相整齐、功能较强(树龄大)的林子,就是国有林场的,反之,则是集体的;目前,天保区这种对比不是很明显,但非天保区还比较明显,6月18日豫东某技术员就是这样说的。这说明,其一,国有林保护力度明显之大;其二,国有林是生态保护主力军;其三,国有林投资效果明显;其四,扩大国有林面积是生态保护的需要。

目前,林场职工文化程度高中以上的能够占到90%以上,但是,高中文化能力的(文章表达能力)可能占不到10%,高中工作能力的(会计划、独立工作、文字表达)可能占不到20%。然而,工程师、技师、高级工倒不少,行政材料、技术材料基本没有可以独立圆满完成。林场职工多数是招工、退伍安臵的,单位没有选择的权利,天保工程以来,林业上没有招考技术人员,因而整体素质十分不利于林场的正常工作和发展。

建议:一、非招考不得给林场安排人员。二、林场只招考林业本科院校毕业的人员。三、实行岗前、离岗培训考试制。岗前培训考试是指招考人员进入工作岗位之前,要进行岗前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单位制度、林业技术、写作技术等培训,并进行考核考试,合格者方可进入单位相应岗位。离岗培训考试是指在岗人员实行轮换培训,内容同前,凡培训考试考核不合格者,离职自学或自谋,上岗再考。

8、关于林场职工子女教育问题及建议林场职工多数是“一头沉”,家属、子女要么在林区,要么在山区农村。为了给子女一个好的学校、好的教师,家长离开家乡到镇里、城里租房、打工,供学生上学。山区、农村的学校学生少了,学校倒了,教育不断自然回缩,林场职工家庭不得不随之进城。但是林场职工收入低微,仅能顾住全家基本生活,关于住房,关于子女好的教育等,不敢奢想,使之低人一等,成为社会的最底层。

像其他生态公益型林场一样,林场也是负债较

多,债务多数为拖欠职工工资类,这与经营型林场多数债务为生产经营性贷款不一样。我场拖欠职工工资占总债务的75.7%,事业费债务100%。这也说明林场事业费严重不足,事业费成为制约林场发展的障碍。

国有林场改革验收工作报告篇四

一是国有林场林地保护问题。必须保持国有林场林地利用性质长期稳定,保持国有林场经营范围的长期稳定。国有林场经营管理的林地是国家重要的生态建设基本用地,依法确立的林权必须得到有效保护。国有林场拥有丰富的林地资源,既是生态建设的需要,又是最有潜在的价值所在,也是国有林场建场根本和发展基础。当前,国有林场周边山场被蚕食,有些城郊型的国有林场林地被改为建设用地的现象比较普遍;有的林场在地方招商中,没有签订任何合同,将部分国有林地让开发商无偿占用。因此,必须依法严格控制各类工程建设征占用国有林场林地,对各类建设项目确需征占用国有林场经营范围内土地的,必须按照法定权限,严格依法办理有关征占用手续,坚决杜绝化整为零、越权审批。

二是对国有林场林地使用权流转的监管问题。有的地方出台了林木和林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地方性政策。对待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的处理,并未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和履行报批程序。实际降低了对国有林场林权流转的监督,结果可能导致国有林场林权流转的失控;有的地方对待国有林场改革和发展没有通盘考虑系统的改革方案,而是寄希望把林场林地林木资源卖掉缓解暂时的经济困难。这些行为是一种短视行为,将会引发职工的强烈不满,不能放任之。国有林场林地的流转,实际构成林地经营者隶属关系的变更或者国有林场一定期限内经营林地面积的变更。根据有关规定,未经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和不进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低价甚至无偿转让、出售国有林地使用权,不予批准办理国有林地流转。国有林场在改革中,根据改革成本的需要,经省资质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基础上,获省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后,允许一定面积、期限的转让、出售林地使用权。坚决防止把国有林地及林木资源一卖了之的做法。

三是国有林场改制问题。反对“一窝哄”式把商品林比重较大的国有林场改制为企业,或者不顾林场自身资源结构和区位特点,一昧追求财政供给的公益型事业单位。由于国有林场之间场情、资源、地理环境、社会经济状况千差万别,不可能一个模式。有的作法在此则成功,在彼则失败。提倡“一场一策”。对可通过资产重组并按市场机制运作的国有林场,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改制为企业,按照企业经营的要求,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市场竞争中求发展。目前国家有关部门鉴于国有林场生态地位重要性,倾向于国有林场事业单位性质不变,有益于生态林的建设和保护,但国有林场其内部经营活动必须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构建企业模式发展经济。

四是国有林场债务化解、养老保险、人员分流和安置问题。全面推开国有林场改革,需解决好国有林场改革成本投入问题。主要包括国有林场债务、职工养老保险、人员分流和安置和国家重点公益林保护等方面。否则,将对国有林场森林资源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或对国有林场完整性及以后的森林资源管理带来隐患。

国有林场改革验收工作报告篇五

1、剥离场办亏损企业。由于国有林场经营管理水平低,捕捉市场信息慢、判断市场发展趋向不清,不少国有林场由此背上沉重的债务负担。近些年来一些林场在处理经营的二、三产业上,采取租赁、出让等形式,把所经营的二、三产业等企业剥离开来,抽出更多的精力抓森林资源的培育和保护。全椒县瓦山林场原先场经营林化厂、木材加工厂、木片厂,非但不能盈利,而且年年亏损,林场职工意见很大。今年以来林场班子就场办产业问题进行多次讨论研究,在充分分析导致经营失败原因的基础上,决定将三个场办产业对外实行租赁经营,引进外来资金进场办产业。由于瓦山林场森林资源比较丰富,每年木材采伐量在8000立方米左右,吸引不少有意来场进行投资办木材加工的厂商。在与这些厂商谈判过程中,林场始终明确要求首先录用林场职工。经过多次商谈,最后深圳光大木业赢得了在林场的经营权,目前该企业的机械设备正加紧安装并将投入生产。为切实保障林场职工切身利益不受侵害,林场工会和外来企业(用工方)、企业和林场职工之间均签定用工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据全椒县瓦山林场测算,对木材加工厂实行租赁经营,每年多为林场增收约30万元(包括减发职工工资和上交租金两项)。南陵县戴公山林场,从起就对经营的二、三产业项目和经济林全部实行租赁、拍卖,目前,林场原先经营的松香厂、养殖场、矿厂、经济林、食堂等项目全部与林场脱离了经营关系。对无法采取上述方式的亏损项目,林场果断予以关停,盘活资产。现在林场在职在岗职工每人经营20亩采伐迹地,实行谁投资谁收益,大力鼓励职工自己购买林场迹地造林。

2、多方式分流人员。人员过多在我省国有林场相当突出,因此合理有序分流富余职工是当前摆在国有林场面前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也是国有林场深化改革、转换经营机制的客观需要。南陵县戴公山林场是个经营面积不到2万亩,职工183人,人员负担重。几年来,该场采取多种措施化解人多和林场经济发展的矛盾,积极引导职工解放思想,大胆走出去闯市场。该场分流人员的主要途径:一是职工离岗租赁国有林场山场、茶园等。林场把分散的、难管理的毛竹林,职工每人租赁50亩,多于50亩的,超出部分上交林场租赁金,有19人参与租赁经营,经营期限至退休。有3人承包茶园150亩,不上缴利润;有2人承包林场木材油锯采伐任务。经营期限内林场停发工资。职工通过自己辛勤劳动,收入比在林场上班要高的多。仅此林场就分流人员达23人。二是采取内退和内部下岗。符合男职工45周岁或工龄25年以上,女职工40周岁或工龄以上条件并办理手续的有41人,至退休前,林场发放基本生活费和交纳养老保险金。三是鼓励职工停薪留职或离职、解除劳动合同。停薪留职期间,林场继续交纳单位部分养老保险金,解除职工的后顾之忧。据统计已经有50人办理停薪留职手续。针对离职和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林场一次性补助1万元,另外根据职工每一工龄再加100元。现有3名职工与林场解除了劳动关系。通过人员分流,目前戴公山林场在岗职工只有31人,现在该场在岗职工月收入近1000元,是分流前的2倍多。全椒县瓦山林场的人员分流也有明显的成效。一是招商来的企业招工,分流职工近40人;二是林场经济林租赁给职工经营,分流职工近40人。三是内退职工30人。

公开竞标。竞标高者中标,获得活立木采伐所有权。通过引进市场机制,林场木竹销售渠道拓宽,达到增加收入、降低成本、快速回笼资金、规范采伐管理的效果。

4、积极试点,探索深化国有林场体制改革。自8月份以来,黄山区委、区政府成立国有林场改制工作领导组,把黄山区黄山林场作为全区国有林场改制试点单位,原则同意筹建生态公益型林场。目前召开两次林场职工大会,编印改革工作宣传册,开展清产核资、财务审计、商品林林木资产调查评估、改制费用摸底测算、研究制定多种改制方案等基础性工作。初步设想是建立生态公益型林场,按照公益事业单位管理;分流安置职 工。(1)达到退休年龄(包括特殊工种人员提前5年退休)给予退休;(2)符合退养条件给予退养;(3)“4050”人员(女满40男满50岁)符合协保条件,本人自愿,协议保留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给予生活补助费;(4)其余人员身份置换,即买断。拟采取三种方式:资金置换、资产(林木资产)置换、养老保险置换身份(未达到“4050”条件的职工,本人自愿,林场、个人分别按照现行工资标准继续交纳养老保险,待个人达到退休年龄给予退休待遇)。宣城市泾县马头林场改革设想是:(1)林地转让;(2)个人买断;(3)资产评估;(4)国家控股。对外招股,实行股份制管理。由于目前马头林场林地转让没有实现,具体改革方案尚在酝酿之中。

国有林场改革验收工作报告篇六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发〔x〕6号)、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省属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县属国有林场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x委发〔x〕7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全国、全省国有林场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我县县属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

一、县属国有林场基本情况

x县现有县属国有林场2个,即x县溪塔国有林场和x县介福国有林场。

x县溪塔国有林场建于1958年,原名为x县溪塔伐木场,1992年改为x县溪塔国有林业采育场,x年更名为x县溪塔国有林场,是x市唯一一家企业性质的国有林场。场部位于x县西部的下洋镇溪塔村,经营范围分布一都、横口、下洋以及安溪县桃舟等4个乡镇,经营的林地分散零碎,属x母亲河晋江源头的重要水源涵养林区。设溪塔工区、莲花山工区、赤水工区、福联工区、西坑工区五个营林工区。现有干部职工36人,其中干部5人。退休人员27人,抚恤人员16人。

x县溪塔国有林场经营面积1.6万亩,森林蓄积量约8.5万立方米。其中国有林为0.47万亩,生态公益林2515亩,天然商品林1115亩,人工商品林11970亩。莲花山工区2100亩林地、林木于2001年由美岭村承包经营管理,x年起由美岭集团承包经营,承包期为70年,现为美岭集团投资建设莲花山森林公园。与乡、村集体合作造林的一般用材林1.1万多亩。

x县介福国有林场创办于1979年,位于x县东北部的运林山下,距x县城28公里,属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经营面积10875亩,森林蓄积量约4.7万立方米,生态公益林1785亩,天然商品林728亩,人工商品林7537亩。设青弯、九阶、庵后三个工区。林场原核定事业编制25名,x年事业编制调整为17名,现在编在职员工17人,其中干部4人,职工13人,退休人员11人。在职员工至x年应退休2人,x年应退休2人。

二、目标任务

以中央、省《意见》为指导,围绕保护生态、保障职工生活两大目标,实施县属国有林场改革,最大限度发挥县属国有林场的生态功能,增加林场活力,实现资源增长、林业增效、职工增收、社会和谐稳定,力争x年6月前基本完成县属国有林场改革任务。到x年,建立起功能明确、管理高效、监督有力、权责清晰的林场管理新体制;县属国有林场经营区面积力争达3万亩,全面停止天然林采伐,商业性采伐逐年减少,森林蓄积量净增加0.8万立方米,达14万立方米。

三、基本原则

县属国有林场的主要功能明确定位为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等生态公益服务职责。主要职责是负责经营区内国有森林资源安全,承担生态公益林的管护任务,改善和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承担国家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建设任务,实施生态公益林抚育间伐项目;开展科学技术试验,保护生态文化资源;完成县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五、整合方式

按照中央、省《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将介福国有林场和溪塔国有林场整合为1个生态林场,经营面积2.6万亩,名称为“x县生态国有林场”,为隶属县林业局管理的自收自支股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自收自支,核定事业编制17名,场部设下洋镇溪塔村,下设介福、溪塔2个工区,内设综合股、生产股、森防站、防火办、2个工区管护站等6个股室,管理具有4级营造林资质的x福林绿化有限公司;林场工作人员由现有介福国有林场事业干部职工和溪塔国有林场干部职工组成。

六、生态保护措施

建立健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档案,定期向社会公布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状况,接受社会监督,实行县属国有林场场长森林资源离任审计。保持国有林场林地和用途的长期稳定,严禁林地转为非林地,依法依规解决好场村林地纠纷,加快县属国有林场不动产权属证书的换发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生态保护意识,国有林场生产经营、生态林日常管护引入市场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面向社会购买服务。加快研究制定林场中长期发展规划,积极鼓励发展林下经济,有效盘活森林资源资产。加强国有林场资产负债的清理认定和核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积极推广应用林业科研成果,加强森林资源管护队伍和制度建设,逐步提高森林管护能力。

七、民生保障

溪塔国有林场现有员工36人,退休人员27人。在岗员工13人,其中干部5人;承包组及停薪留职人员23人。近5年无退休人员。

介福国有林场事业编制17名,现有员工17人,其中干部4人,职工13人,退休人员11人。在职员工至x年底可退休2人,x年底可退休2人。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建立县属国有林场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按国家政策落实国有林场职工工资待遇,逐步提高工资收入水平。按照有关规定将林场职工全部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按时足额为职工缴纳“五险一金”。

介福国有林场现有人员工资仍按事业单位标准发放。

溪塔国有林场现有员工的工资按照国有企业工资管理规定的标准报送有关部门审批,规范国有企业的工资发放,做到有据可依。

将符合低保条件的林场职工及其家庭成员纳入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

原溪塔国有林场的资产管理及运作仍按《x县人民政府关于国有企业纳入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管理和三大国投公司运作的通知》(x政文〔x〕163号)执行。

完善县属国有林场的财政支持政策。鉴于该林场承担生态公益服务职责,将全面停止天然林采伐和逐步减少商品林采伐造成收入减少,资金缺口由县财政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经费补助。

将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县级政府发展规划,按照支出责任和财务隶属关系,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将国有林场道路纳入相关公路网规划,加快国有林场电网改造升级。切实解决林场职工饮用水安全。

八、组织保障

x县属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县有关部门把林场改革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任务,完善措施,抓好落实;加强对林场改革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坚持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认真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扎实稳妥推进改革。

国有林场改革验收工作报告篇七

[摘 要] 国有林场的改革是当前我国改革过程中的一个重要方面,本文深入的分析了国有林场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国有林场改革的基本原则和正确方向对国有林场的改革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举措。

1.1 国有林场基础设置薄弱,影响正常生产

我国很多国有林场的建设时间较早,在初步建设时期,国家经济实力尚且不强,无法对国有林场实施大量资金投入,影响了国有林场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一些林场的必备基础设施建设较为粗劣,还有些国有林场的基础设施并没有按照生产需求实施设备的改良升级,很多国有林场过分依赖国家投资,而国家投资标准尚不完善,一些国有林场仅仅在建设初期获得了建设性资金,后续维护和扩建资金的渠道并不稳定,造成国有林场的改革由于缺乏必要的资金支持造成技术设施薄弱[1]。近些年,国家在农业的投资机制不断完善,很多农业生产补偿资金已经能够得到完善,但是,与农业非常相似的国有林场的投资机制却始终没有得到彻底的改良,很多国有林场依然使用着年代较为久远的施工设备,林场的基础设施改造工作并没有获得相关农业投资相似的资金帮扶,很多国有林场的设备改良并没有同相关农业设施改良同步进行,一些国有林场为此承担了一定的资金负债,一些林区的供电设施和供水设施比较陈旧,无法适应林区的持续发展要求。

1.2 国有林场经营机制缺乏科学性,形成改革阻力

2.1 提高国有农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国有林场的改革人员要认识到当前我国政府改革国有林场的决心和力度,以便配合政府部门的改革工作,为国有林场的改革争取更多的支持。要从提高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入手,对国有林场的改革打下良好的基础。首先,要将国有林场的改革纳入国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范围之中,配合国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政策进行国有林场制度的调整,使国有林场能够获得更加充足的资金支持,从而提升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3]。国有林场的管理人员要加强对国家最新政策的学习,按照国务院相关政策指导,进行基础设施的改造升级,要将国有林场技术设施质量对工作人员的利益提升的重要意义对工作人员进行讲述,使工作人员切实认识到国有林场施工设备科技含量的重要意义,从而将提升国有林场施工设备的质量作为重要的工作内容,要根据国家关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乡村的政策要求对国有林场的设备进行升级,使国有林场的面貌得到切实改良,提升社会主义和谐乡村的建设质量。

2.2 改良国有林场经营机制,促进国有林场改革水平提高

要对国有林场的经营权进行科学的设计,明确国有林场的主体经营权归国家所有,以便国有资产的价值能够真正得到保障,要对国有林场的经营监督机制进行改良,明确地方行政主管部门仅仅对国有林场具备监督权,不能直接干预林场的经营活动。要将防止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流失和破坏作为重要的工作方向,将国有林场的经营保护工作根据不同的性质需求进行科学的划分,要从公益性角度出发对国有林场的经营权进行合理的改良,使国有林场的经营活动能够更加适应当前我国迅速发展的市场经济社会。

结束语

提升国有林场的改革速度,是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工作,深入的分析我国国有林场改革存在的问题,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改革方案,对提升我国国有林场的改革效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