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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打卡管理制度手机打卡(优秀20篇)

作者:JQ文豪 考勤打卡管理制度手机打卡(优秀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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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卡考勤管理制度

3、计件员工依据生产需要按车间支配的上下班时间打卡,每一天将生产车间打卡刷卡记录经车间主任确认签名后报人力资源备案,以作工资的核算依据。

4、打卡机的监督管理:总裁办人力资源与保安负责打卡机的监督管理。任何人不得损坏考勤设备,凡有意破坏考勤设备,一经查实严厉处理,并处以二倍考勤机价格的赔偿。

5、刷卡其它事项管理:

2)录不到指纹、刷不到ic卡等特别状况时,务必有部门主管领导审批过的相关手续交人力资源核查存档,或主动到保安处登记进出厂时间。

3)因工作性质特别而无法依公司统一作息时间上下班的,由部门负责人书面申请"特别岗位作息时间",经人力资源审核、报总裁批准后按"特别岗位作息时间"打卡。

4)董事长、总裁、副总裁、公司顾问、外聘项目组人员可不执行打卡考勤。

1、迟到:正常上班时间后进入公司作迟处处理,迟到一次扣发当月工资,30分钟内扣10元、30分钟至1小时内扣20元,迟到超过1小时以旷工半天处理,迟到3次者以旷工半天、6次者以旷工1天处理,依次类推。

2、早退:未到下班时间提前下班为早退,早退参照"迟到时间标准"双倍惩罚;。

4、旷工:按旷工时间以日工资的'3倍比例扣罚,旷工3天以上的,为严峻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视为员工已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自行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5、对旷工或请假超期3日人员,各部门应在4个工作日内反馈至总裁办、财务部冻结该员工的工资。员工私自连续离岗三天作连续旷工处理,部门应在第四天之内报总裁办,逾期不报者,赐予部门考勤员50元/人处理,直接领导以及部门主管领导各100~200元惩罚。员工无故旷工连续3天以上或月累计五天以上者,均为严峻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也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6、对于员工离职,考勤员应将该员工的离职申请表及离职审批表在2天内交人力资源备案或存档,否则,迟交一天考核考勤员10元/天,主管领导20元/天。

7、各部门未按时将手工考勤记录上交人力资源审核的,罚职责人每迟一天10元(周日除外);手工考勤记录不全或有误者赐予职责人每个问题点5元罚款,弄虚作假的,每次罚款100元。

8、人力资源未按考勤报表核算薪资的,罚职责人20元/次。

9、遗忘刷卡者由本人申请,主管领导签名可算有效考勤,但需扣罚5元/次。代他人打卡,一经发觉,当事人双方各扣罚200元/次。

手机打卡考勤管理制度

为完善考勤制度,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启用指纹考勤机设备考勤,请各部门人员按要求正确使用指纹考勤机,确保考勤工作的`顺利推行。为规范指纹考勤机的使用方法和管理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公司考勤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每位员工在采集指纹时都采集两个个手指指纹。

新入职员在办理报到手续时由人事部采集个人考勤所使用的指纹。

按指纹前手指保持清洁,手指上不要带有脏物及可能的化学腐蚀物,确保指纹考勤的一次成功率。

将已经存档的手指平放于刷指纹镜面上,指纹机语音提示“谢谢”即操作成功;如果不成功,就需要再次放入指纹。

刷指纹要尽可能大面积接触感应板,不要有翘、刮、滑、晃动、抠镜面等动作。

指纹考勤机上其他键盘不许随便按动,刷指纹成功后,不得重复、随意乱刷。

指纹考勤机对手指干燥、太冷等会感应失灵,请将手指放嘴边哈气后重新识别

刷指纹时,如考勤机不能识别指纹或不能正常工作,要第一时间向人事部反映并采取补救措施,否则视为未出勤。

指纹处脱皮严重,十指都无法准确采集指纹的应及时告知人事部。

常用和备份指纹因各类原因刷指纹不顺畅时可以到人事部重新采集指纹。

人事部负责定期的数据采集、备份并统计工作

每天刷指纹签到时间为(暂执行每天两次指纹考勤):

上午上班刷指纹最迟时间为8:59;下午下班刷指纹时间为18:00后。职工外出办理公务的,原则上应到公司签到后再外出;无法先签到的应事先向上级经理说明,过后由当事人凭上级经理签字的补签单到人事部存档,作为出勤记录。

上班时间任何职工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公司各部领导和人事部要加强对考勤工作的指导与监督,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处理。

保安和前台负责当日考勤机的通电检查工作。

因个人原因需请假的员工要提前填写《请假条》,其呈批程序:员工请假须经部门领导、人事部、公司领导签字批准,请假人员记为缺勤。

批准后的请假条需及时递交人事部;无法提前递交请假条的必须在到公司后本人填写《请假条》并递交,无《请假条》者视为无故缺勤。

因公务无法执行刷指纹考勤的人员,必须在到公司后本人填写《补签条》并递交人事部,无《补签条》者视为无故缺勤。

特殊时期因延时工作而无法签到签退的人员在此期间可以不参与考勤,但人员名单及不考勤的期限须由总经理批示后通知人事部。

迟到早退问题:上班后20分钟内到岗视为迟到,下班前20分钟内离岗视为早退。

因公务的情况下:迟到者需递交《补签条》,早退者需递交《早退条》来证明情况。所有不递交证明者视为无故缺勤。

非公务的情况下:上班后20分钟以上到岗视为缺勤半天,需递交《请假条》;下班前20分钟以上离岗视为缺勤半天,需递交《请假条》。所有不递交证明者视为无故缺勤,并视为缺勤一天。

所有参与考勤的人员若当日出现漏刷一次或两次,必须递交经公司经理审核后的请假条、补签条、早退条等文字证明,指纹机无当日考勤记录且没有文字证明的一律视为无故缺勤。

考勤机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由签到表进行考勤。

考勤打卡机的管理制度

为规范指纹考勤机的使用方法和管理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公司考勤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企业店长、前厅经理、厨师长、主管会计、出纳、行政办公室人员(总经理指定的特殊人员除外)。

3、刷指纹方法和注意事项

3.1按指纹前手指保持清洁,手指上不要带有脏物及可能的化学腐蚀物,确保指纹考勤的一次成功率。

3.2将已经存档的.手指平放于刷指纹镜面上,指纹机语音提示“谢谢”即操作成功; 如果不成功,就需要再次放入指纹。

3.3刷指纹要尽可能大面积接触感应板,不要有翘、刮、滑、晃动、抠镜面等动作。

3.4指纹考勤机上其他键盘不许随便按动,刷指纹成功后,不得重复、随意乱刷。

3.5指纹考勤机对手指干燥、太冷等会感应失灵,自己要提前处理后再试(可用口呵温、润)手不可有水。

3.6刷指纹时,如考勤机不能识别指纹或不能正常工作,要第一时间向行政人事部反映并采取补救措施,否则视为未出勤。

3.7指纹处脱皮严重,十指都无法准确采集指纹的应及时告知行政人事部做相应处理。

4、指纹考勤机负责人

各分店指纹考勤机由出纳负责管理并统计考勤;行政办公室指纹考勤机由行政人事助理负责管理并统计考勤。每月2号(遇节假日提前)指定负责人将上月考勤统计后以电子版本形式连同《漏刷考勤补签单》、《请假单》及《外出登记表》一起上报行政人事助理复核。

5、指纹考勤时间及特殊情况考勤

5.1每天刷指纹签到2次,正常休息(含法定节日)不用刷指纹考勤。

分店店长、技术总厨:9:20-21:00(13:30-17:00至17:30午休)。每天下班前店长、前厅经理(前厅助理)和厨师长要开一次晚间碰头会,当天问题当天处理。

5.2原则上上午应先刷指纹后再外出,下午办公后应回企刷退后再下班。外出办公无法签到、签退者应向行政人事助理电话短信说明原因并在《外出登记表》中填写清楚;如有规律性无法签到、签退者应写情况说明(另复印一份),明确外出路线、时间及期限,直属上级签字后提交相应考勤负责人考勤和行政人事助理备查;各分店管理层、分店财务、行政办公室、工程采购部及技术部分别设立《外出登记表》,除正常上下班及休息外工作时间外出均需填写《外出登记表》并告知临时负责人。

5.3因个人原因需请假的员工要提前填写《请假单》并电话短信通知行政人事助理。考勤按补休、串休、病假、事假、婚假、丧假等分类记录;特殊原因无法提前填写《请假单》者需向直属上级请假后再电话短信通知行政人事助理,待上班后立即补写假单。请假流程:请假人填写《请假单》-直属上级签字-提交相应指纹考勤负责人。备注:补休和串休填写《请假单》要写明补休或串休哪天(无需直属上级签字)。

5.4企业派遣出差、学习等无法执行刷指纹考勤的人员,必须本人提前填写《请假单》,直属上级签字后提交相应指纹考勤负责人处做考勤记录。

5.5特殊时期因延时工作而无法签到、签退人员在此期间可以不参与考勤,但人员名单及不考勤的期限(另复印一份)须由总经理批示后分别提交相应指纹考勤负责人和行政人事助理处做考勤记录和备查。

5.6所有参与考勤的人员若当日正常上下班,但漏刷情况下必须当天电话方式通知行政人事助理(记录到《电话签到表》中),后立即将带有2人签字证明的《补签条》提交到相应指纹考勤负责人处做考勤记录。

5.7《电话签到表》为行政人事助理专用,任何人任何原因电话短信通知的都必须在《电话签到表》中详细记录并抽查核实,每月1号提交上月记录到行政人事经理处复核。

6、违反指纹考勤惩罚

6.1指纹考勤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处罚300元/次,情节严重者开除处分。

6.2对不考勤又无任何审批手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6.3对正常上下班但漏刷指纹考勤每月1次以上(不含1次)者,漏刷一次处罚30元。

6.4行政人事部对指纹考勤情况有抽查及复查的权利,对违反此考勤制度者将给予相应处罚。

相应表格见附件(表1、表2、表3):

此制度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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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打卡考勤管理制度

为规范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将制定本规定。

一,指纹签到记录是核算员工基本工资的重要依据,无记录者将不予计算工资。

二,所有在职员工实行指纹签到考勤。员工上、下班时间以指纹记录为准。

三,所有在职员工实行指纹签到时,必须听到考勤机发出“谢谢”的语音提示后方能进出公司。

四,对因机器故障造成指纹无法录入的情况时,请及时与保安联系,由保安负责进行考勤登记。保安在每月的30日,必须将《未录入考勤机的人员登记表》交给行政人事部。

五,新员工入职,由行政人事管理部负责指纹录入备案。指纹打卡机由保安负责维护,保持机器的清洁和正常使用。

机关打卡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全市机关单位考勤工作管理,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其他相关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市党政机关单位(含参公管理单位)。

第三条机关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上班时间为国家统一规定的时间。星期六、星期日为休息日。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放假需调整工作时间的,按、市政府办公室通知执行。

第四条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并采用指纹机进行打卡。领导干部要带头打卡,所有工作人员上下班均需由本人打卡。加班考勤也以打卡记录为准。

第五条各地、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监督考勤工作,定期张榜公布。集中办公的机关单位,由、市政府安排有关单位抽调专人负责。

第六条工作人员每天须先到本单位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工作办事。外出前,须向本科(股、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单位时间。无故没有上下班打卡记录的,每次记旷工半天。因公出差、开会、抢险救灾及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单位打卡的,需向所在科(股、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报告,由考勤监督员登记。

第七条超过上班时间10分钟报到打卡者,按迟到处理,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提前10分钟以上下班者按早退处理,提前30分钟下班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八条工作人员有事要请假。请假人请假时需书面向准假人申明理由、时间,待批准后方可离岗。事假1天由分管领导审批,超过1天以上的由主要领导审批。无故不打卡、不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

病假应当提前由本人或家属向分管领导请假,过后补交请假条,连续超过3天(含3天)须出具医院的诊断书。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必须提前向准假领导申请续假,超假或逾期不归者,按旷工处理。

第九条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因私外出,按旷工处理。

第十条考勤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奖励和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违反考勤工作纪律者,作如下处理:

(一)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5次,或旷工达一天者,进行批评教育;迟到、早退累计达10次以上,或旷工达两天以上,责令作出书面检讨。

(二)一年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30次,或事假累计20天以上30天以内的,或累计旷工达10天以上15天以内,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迟到、早退累计超过60次,或事假累计超过30天的,或累计旷工达15天以上30天以内的,年度考核不能评为称职。

(三)全年事假累计20天以上30天以内的,扣发年终奖金30%。超过30天的,扣发全部年终奖金。全年病假累计超过40天扣发年终奖30%,超过60天以上(含60天)扣发全部年终奖,并按有关规定扣发相应工资。全年旷工累计达10天以上15天以内的`扣发年终奖30%,达15天以上30天以内扣发全部年终奖。

(四)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第十一条工作人员的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产假(看护假)、病假、丧假,按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每年出满勤的人员,各地、各单位可结合实际,一次性给予不高于一个月基本工资的奖励。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各单位结合实际执行,由纪检监察、组织、人社部门监督落实。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为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增强工作人员组织纪律观念,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全体干部职工均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时要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无故串岗、离岗。

二、考勤签到时间为上午8:30以前,下午3:30(时间如有变动按上级规定作相应调整)。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和监督实施。

三、原则上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一律上班签到后再外出办事,如有特殊情况因公或因私外出,应经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但要明确外出时间;因公或因私外出完毕后,要及时参加考勤,未及时考勤视为缺勤。到外出差(办私事)需延长出差时间不能及时办理出差(请事假)手续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应在上班后一日内补办,否则视同缺勤处理。经批准外出参加培训或学习的,视同公务,履行报告手续。局领导班子成员外出办事须通知办公室方可。

四、请假和销假手续办理。工作人员因病、因事需要请假的,必须填写请假条,说明事由、时间。请假1天以内者,由科室负责人审批;请假3天以内者,经科室负责人同意,报分管局长审批;超过3天必须向局长请假。假期结束,请假人必须向准假人销假,否则超假按旷工处理。对不请假者,一律作旷工处理。请假条交办公室汇总。

五、实行年休假制度。各科室根据工作情况,有计划地安排好工作人员的年休。因工作无法年休的工作人员的事假、病假可以用年休假来抵冲。

六、工作人员考勤情况由局办公室于次月前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布,接受监督。如有异议,自公布之日起二日内将情况反馈办公室,逾期视为认可。

七、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作为日常绩效考核及年终考核的的一项重要依据,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其中对于表现突出的人员要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给予表彰或物质奖励。对于因工作无法年休的工作人员休假延续。

八、工作人员缺勤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缺勤超过30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处理。

九、机关工作人员要严肃认真,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填写签到薄、请假条,不得弄虚作假。如有虚填瞒报现象,经查实后,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本制度从即日起执行,此前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打卡考勤管理制度

3、计件员工根据生产需要按车间安排的上下班时间打卡,每一天将生产车间打卡刷卡记录经车间主任确认签名后报人力资源备案,以作工资的核算依据。

4、打卡机的监督管理:总裁办人力资源与保安负责打卡机的监督管理。任何人不得损坏考勤设备,凡故意破坏考勤设备,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处以二倍考勤机价格的赔偿。

5、刷卡其它事项管理:

2)录不到指纹、刷不到ic卡等特殊状况时,务必有部门主管领导审批过的相关手续交人力资源核查存档,或主动到保安处登记进出厂时间。

3)因工作性质特殊而无法依公司统一作息时间上下班的,由部门负责人书面申请"特殊岗位作息时间",经人力资源审核、报总裁批准后按"特殊岗位作息时间"打卡。

4)董事长、总裁、副总裁、公司顾问、外聘项目组人员可不执行打卡考勤。

二、处罚规定。

1、迟到:正常上班时间后进入公司作迟到处理,迟到一次扣发当月工资,30分钟内扣10元、30分钟至1小时内扣20元,迟到超过1小时以旷工半天处理,迟到3次者以旷工半天、6次者以旷工1天处理,依次类推。

2、早退:未到下班时间提前下班为早退,早退参照"迟到时间标准"双倍处罚;。

4、旷工:按旷工时间以日工资的3倍比例扣罚,旷工3天以上的,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视为员工已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自行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5、对旷工或请假超期3日人员,各部门应在4个工作日内反馈至总裁办、财务部冻结该员工的工资。员工私自连续离岗三天作连续旷工处理,部门应在第四天之内报总裁办,逾期不报者,给予部门考勤员50元/人处理,直接领导以及部门主管领导各100~200元处罚。员工无故旷工连续3天以上或月累计五天以上者,均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也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6、对于员工离职,考勤员应将该员工的离职申请表及离职审批表在2天内交人力资源备案或存档,否则,迟交一天考核考勤员10元/天,主管领导20元/天。

7、各部门未按时将手工考勤记录上交人力资源审核的,罚职责人每迟一天10元(周日除外);手工考勤记录不全或有误者给予职责人每个问题点5元罚款,弄虚作假的,每次罚款100元。

8、人力资源未按考勤报表核算薪资的,罚职责人20元/次。

9、忘记刷卡者由本人申请,主管领导签名可算有效考勤,但需扣罚5元/次。代他人打卡,一经发现,当事人双方各扣罚200元/次。

手机打卡考勤管理制度

2、部门负责人办公时间:

3、行政部经理、行政管理员、考勤员办公时间:

4、保洁员:

7:30

5、在公司办公室以外的工作场所:

工作人员必须在约定时间的前五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招集人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员工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

2、早退:

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

4、脱岗:

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

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1、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2、病假:

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2日内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超过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

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4、婚假:

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

5、年假:

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年假必须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6、工伤假:

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丧假:

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伤亡给假7天

配偶或子女伤亡给假10天

1、病事假:

一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

三天以内由分管付总经理批准;

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请假手续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2、其它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付总经理审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3、所有假别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公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员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签字(共计每日2次)。

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时必须进行登记,并交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到前台处登记方可外出。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1、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3、行政部对每月的考勤进行统计,统计表由经理签字后交财务部计发工资。

1、员工出差,应事先填写,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分管经理批准;总经理出差时应知会办公室,以便联络。交行政部备查。

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管理,作为员工集体活动的补充费用。

考勤打卡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增强组织纪律性,树立精简、勤政、务实的机关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市分行机关考勤内容,包括在勤、值班、加班、请假、迟到、早退、旷工。

第二条市分行机关员工准时到达、准时离开工作岗位,即为在勤。

员工在下列情况下视同在勤:

(一)由领导派其到外地、县、乡出差、开会或经领导批准在城区范围内办公事,不能按时在机关上下班。

(二)经批准脱产、半脱产学习或从事其它公务活动的。

第三条工作时间。

第四条迟到、早退或旷工。

员工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早退、旷工。从每月月初开始累计迟到(早退)按分钟计算扣除当月工资,1分钟扣除1元,第一次迟到(早退)提醒注意,第二次迟到(早退)口头警告,第三次迟到(早退)写出书面检查,并再加罚款50元。当月累计7次迟到(早退)的,给予警告处分,当月连续三次警告的,将按待岗处理,并另行安排工作。

每次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半天)处理。旷工一天扣除当日基本工资。当月累计旷工5.5天,连续旷工3天者,视同待岗对待。

第五条值班指报警监控室、门卫及信息电脑部按规定需要夜间值班或在节假日值班。值班经领导批准,按守库费标准发给值班费。

第六条加班因特殊情况(包括定期上报省分行报表),员工需要在法定假日和公休假日工作,以及在正常工作日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称为加班。加班原则上由部室安排轮休,不能轮休的,经行领导批准按规定标准发给加班工资。

第七条上班时间工作纪律。

一、上班时间不允许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串岗,严禁高声喧哗,严禁打牌聊天,严禁用单位电话拔打私人电话,严禁在微机上玩游戏、严禁会友。因公外出30分钟以上要请示部门经理(主任),得到许可后方可离开岗位。

二、不允许机关员工从事第二职业或对外兼职活动。

三、保持机关和办公室清洁卫生,下班前要将办公室的门、窗、柜关好,确保安全。

第八条学习纪律。

机关员工要不断加强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加强对业务知识的学习,准确、完整地掌握、执行各项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的方式,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函授、自学考试、学习培训,努力提高业务技能。

一、机关员工应积极参加各类学习活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理由拒绝或无故不参加市分行机关统一组织的各类培训学习。

二、学习类型。

1、员工学习:由市分行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每周周一早上8.309.30为全体员工学习时间。

2、党内中心组学习:每半月一次党委中心组学习,由党委办牵头组织、党委各部门负责人参加。

3、机关党员学习:由党机关党委各支部负责组织实施、每半月一次,重点学习党方针、政策和党的理论知识。

三、参加市分行组织的各类会议和学习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会议期间要专心听讲、认真讨论、并做好会议纪录、严格遵守会场纪律、自觉关闭手机铃声、严禁在会场内交头接耳、严禁会议期间中途退出会场。

第九条市分行机关公休假包括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工伤假。员工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探亲假。

(一)节假日。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包括元旦(1天)、五一(3天)、国庆(3天)、春节(3天)等法定休假日,参照政府机关规定执行。

(二)事假。员工因处理个人的私事,不能出勤者,经批准请假,称为事假。

下列情况经科室领导批准,可不计为事假:

1、女职工有一周岁以下婴儿,占用工作时间哺乳,每天累计不超过1小时。

2、为子女开家长会有学校通知,每学期累计不超过4小时。

3、带10岁以下子女打预防针、体检,有保健部门通知,每半年累计不超过2小时。

(三)病假。指员工因病需要治疗或休息,经医院证明和领导批准的请假,称为病假。

(四)婚假。指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办理有关法律手续后结婚职工,按规定享受的休假。假期一般为3天,晚婚者为10天(男25岁,女23岁)。对方工作单位在外地,职工需要到对方所在地结婚的,可给予往返路程假,超过假期规定的按事假处理。

(五)丧假。指职工直系亲属死亡后,按规定给予职工处理丧事的假期。直系亲属死亡,可请丧假3天,前往外地办丧事时,可给予往返路程假,超过假期规定时间按事假处理。

(六)产假。指女职工生育后按规定享受的休假。办理了独生子女证明的,可休产假5个月;未办理独生子证明的休产假3个月。产假期满后,因身体原因需要继续休养的经医院证明,可按病假处理。

女职工怀孕4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意见,给予1530天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育龄女职工采取长效节育措施放节育环的,给予7天计划生育假,实行输卵结扎的,给予21天计划内生育假;对己采取长效措施而又流产的女职工,经医院证明,给予1530天的`产假。男职工采取长效节育措施实行输精管结扎的,给予7天计划生育假。

到医院进行产前检查,避孕门诊做节育手术的医疗和休养时间,一律凭医疗证明按出勤对待。

(七)护理假。指因配偶生育需要护理的假期。按规定男职工因配偶生育可给予710天的护理假,其中晚育者享受10天。超过规定假期的按事假处理。

(八)探亲假。指同父母、配偶分居两地的职工,按国家规定去外地探望父母或配偶的假期。

职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1次,假期为30天。原则上一次用完,但最多两次用完。只报销往返1次路费。职工因工作不能请探亲假的,可以动员配偶来单位探望本人。对于配偶往返路费,单位予以报销。

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予探亲假1次,假期为20天。因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准假的,可2年探望一次,假期为45天。往返路费由单位予以报销。

己婚职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予探亲假1次,假期为20天。机关工作1年以上的员工从第二年起,经领导批准即可探亲。往返路费由单位予以报销。

职工探亲时,可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探亲假及相应的路程假均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在内,如遇法定节假日可以顺延。

第十条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和旷工。要严格遵守机关请销假制度:

员工请假,一律填制统一印制的一式两联《请假条》,一联由请假人部室留存,一联交办公室存档,作为考核的依据。员工请假应按下列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凡不按规定办理手续的,按旷工对待。

(一)病、事假(不含双休日、法定节假日),1天以内由部室负责人审批;3天以内,由部室负责人加注意见,报请分管行长审批;3天以上,由分管行长加注意见后,报请行长审批;副经理以上干部3天以内由分管行长审批,3天以上由分管行长加注意见后,报请行长审批。机关所有员工的请假手续须交办公室考核备查。

(二)探亲假、丧假、婚假、产假、护理假,部室加注意见后,报分管领导审批。请假手续交办公室考核备查。

(三)副行级干部请假一律由行长审批;行长请假报省分行人事处批准。

(四)凡请假者,假满后必须按时到岗,并在到岗后及时向人力资源管理部消假。到岗不消假者,视同超假对待;假满后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岗的,应向部门负责人说明原因,电话续假,并在返回单位后补办超假手续。否则,超假天数按旷工对待。

第十一条员工加班后,原则上进行轮休,不再领取加班费,加班后因工作原因不能轮休,又未领取加班工资的,员工季度内所请的病、事假可以与季度内实有加班天数相抵销,也可以用年度探亲假相抵减。对抵销(抵减)不完的病、事假再按相关规定比例扣发本人工资。

第十二条抵销(抵减)程序。季未,由请假人提出抵销(抵减)申请,写明季度请病假、事假天数,季度实有加班天数,经部室审查并加注意见报主管行长或行长审批后,交人力资源管理部办理具体抵销(减)病、事假手续。

本年未用完的探亲假除抵减病、事假外,不能跨年度享用。

每十三条考勤。考勤是指对市分行机关员工在各类请假或学习期间的考核及工资计算办法。

1、员工因组织派遣脱产学习一年以上的,以给基本工资与岗位工资。

2、员工按规定享受的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探亲假和公休假,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全额发放,绩效工资按不同比例发放:产假扣发40%的假期工资;护理假、婚假、丧假、探亲假扣发15%的假期工资;公休假按100%发给绩效工资。

3、员工因病、因事休假,按比例扣发岗位、绩效工资,其中,病假6个月以内,每请假一天,扣发当日60%的岗位、绩效工资。病假超过6个月以上,停发其岗位、绩效工资。每请事假一天扣发当日90%的岗位、绩效工资。

4、员工旷工,扣发当日全部工资。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全年累计旷工30天以上者,予以除名。

第十四条市分行机关员工考勤办法在行长领导下、由办公室组织实施,人力资源管理部协助执行。

实行考核、发放、监督责任制。各部室经理(主任)负责本部室人员的勤、绩考核。考核情况由各部室经理审签后于次月5日前报人力资源管理部。考核如有虚假问题,由本部门经理(主任)负责。管理监督部门审查不严或发现问题不做纠正的也要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20xx年4月1日起执行。

每十六条本办法条款由办公室负责解释,人力资源管理部协同监督实施。

手机打卡考勤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公司将从20xx年10月1日起严格执行上下班打卡制度,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适用于湖北九州舜天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2.1市场部、财务部、综合管理部标准考勤时间:9:00--17:00

2.2其他部门按排班时间执行,以保障业务正常运作;

2.3考勤以考勤机记录为准.每一天空上下班至少二次指纹打卡,作为日常考勤的依据。

3.1任何员工不得代人或委托他人打卡,违者双方均处罚200元/次;

3.3综合管理部每月不定期检查打卡及其它考勤状况,各部门应予以配合。凡出现推诿、临时变造考勤的状况,部门负责人承担管理职责,罚款200元/次。

4.1员工忘记打卡时,应在当日填写《考勤异动表》(附后)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部门负责人每月3日前将上月《考勤异动表》交综合管理部存档备查。

4.2考勤记录采用手工和打卡相结合的形式。手工考勤和打卡考勤不一致的,以部门负责人审核的《考勤异动表》为准。各部门、分公司每月3日前将上月《考勤登记表》交到综合管理部存档备查。

4.3公司鼓励举报代打卡及其他变造、伪造考勤的行为。一经查实,被举报人处罚200元/次,当天考勤记为旷工;被举报人为部门负责人的,处罚400元/次;对举报人予以100-200不等的奖励,并替举报人保密。

4.4新入职未录入指纹人员,由各部门填写《考勤登记表》及《考勤异动表》,至指纹录入成功为止。

4.5请尚未录入指纹的人员于20xx年9月29日下午17:00前前往综合管理部办理手续,逾期不录指纹的以旷工论处。

5、以上规定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

附件二:《考勤登记表》

附件三:《考勤异动表》

湖北九州舜天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打卡考勤管理制度

一、自行打卡记录上下班时间,包括上班时间因公或因私离开厂的时间。

三、上班时间超过一天(含一天)因公或因私离开厂,各部考勤员要在《管理人员上班离开时间登记表》上注明天数和事由,科员和副部长要有部长的签名同意;正部长需经厂级主管领导副厂长签名同意;副厂长需经厂长批准,每底由办公室呈厂长签认。党政主要领导执行纺织集团公司《关于领导干部外出请假的有关规定》。

四、若厂级领导外出无法报告,应向办公室考勤员请假备案。

五、每月底各部考勤员提交考勤表若与办公室收取的《个人电脑打卡钟专用表》出现不相符状况时,则按照《考勤制度》处理。

六、凡发现代人打卡者每次罚款100元,被代打卡者每次罚款100元。

七、对忘记打卡或涂改打卡牌的管理人员,每次扣罚50元。

八、各部考勤员每月底要认真核对本部门管理人员上班离开时间登记表与打卡牌的状况,发现违反厂有关考勤机使用规定以及厂的考勤制度应如实记录在《考勤表》上,并经部长、主管厂级领导签名,才能交至办公室。如有意或无意将矛盾上交,不在本部门《考勤表》上记录的违纪状况,由办公室或其它部门发现的每次则以双倍扣罚当事人。

九、打卡机真实记录员工出勤、外勤(或因私外出)时间,上至厂长、下至一般人员上、下班要打卡,回厂后外出(无论因公因私,也无论时间长短)也要打卡,否同,轻者作忘记打卡处理(本部门自报每次扣50元,抽查发现每次扣100元),重者视为早退或离岗。

十、各级管理人员应以身作则遵守以上规定,各部领导有职责指导考勤员执行考勤制度,若考勤员徇私失责,则酌情另行处理。

打卡考勤管理制度

生产部:值班经理上班时间同前区上班时间,不值班经理同后区上班时间;下班时间按当日生产任务结束时间。

1、生产部、维修部人员一日打卡2次,打卡须在上班前和下班后,其他时间打卡视为迟到或早退。

2、后勤行政人员除基地部业务员一天打卡2次外,其他人员一天打卡4次,打卡须在上班前和下班后,其他时间打卡视为迟到或早退。

3、机房人员因轮班制度,一天打卡2次,打卡时间为交接班时间。

1、迟到30分钟之内算迟到并罚款10元/次,30分钟-1小时作缺勤半天处理。

2、早退30分钟之内算早退并罚款10元/次,30分钟-1小时作缺勤半天处理。

3、漏记打卡的需提交上级领导的签字的`并罚款5元/次。

4、综合部月底根据打卡情况出具罚款单交于财务,待xx发放时扣除罚款。

公司进行上、下班考勤,员工须守时、守信。因公事外出不能按时打卡者,须在两天内填写,并由上级领导签字确认。因私事外出者必须填写小时假单,不写小时假单外出的如若出现问题,部门经理负相应责任。综合部在月底根据请假条、及指纹考勤机记录汇总员工当月出勤情况并作为考核依据。

本制度自20xx年8月16日起执行。

考勤打卡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的员工管理,严肃工作纪律,科学地管理考勤,使员工的工资核算更加有据可依,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原考勤管理进行调整:

集团员工(总部办公)。

1、考勤工具:原门禁指纹考勤功能停用,调整以“钉钉考勤机”为主、“手机钉钉”为辅进行考勤管理。

2、打卡位置:“钉钉考勤机”置于前台处,上下班可往前台打卡。

3、考勤流程:自启用“钉钉考勤机”起,原oa进行各类考勤审批(请假、外出、加班、补卡),调整为“手机钉钉”填报考勤审批。

4、原《考勤管理制度》、《请假管理制度》规则保持不变,继续沿用。

1、打卡:在总部办公人员使用“钉钉考勤机”打卡,外出人员使用“手机钉钉”打卡。

手机打卡:“钉钉”-“工作”-“考勤打卡”-“打卡”(正常上班/下班外勤打卡)。

2、签到:凡在工作时间因公外出(分公司、访客、培训等),须签到。

签到:“钉钉”-“工作”-“签到”

(1)微调地点位置,点击“签到”;

(2)在“备注”栏内填写外出办事地点或事项;

(3)在“签到”内用相机拍摄该地点显著标注的照片上传(在该软件内拍摄的照片自带日期姓名等水印)

注:工作时间离开总部,每到达一处目的地,需“签到”一次。

1)外出:员工因公离开总部,出外办事。

“钉钉”-“工作”-“审批”-“外出”,填报外出开始/结束时间及事由,经部门领导、中心领导审批确认后执行(外出必须先审批,否则考勤异常视为无效)。

2)加班:员工因公需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进行工作。

“钉钉”-“工作”-“审批”-“加班”,填报加班开始/结束时间及事由,经部门领导、中心领导审批确认后执行。

注:临时值夜班的同事不需填写加班审批单,但用值夜班以调休时需写请假单,以说明情况。

3)请假:员工各类请假或调休、换班等事项。

“钉钉”-“工作”-“审批”-“请假”,填报请假类型、开始(结束)时间、天数及事由,经部门领导、中心领导审批确认后执行。

注:请假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提前销假的,需按“打卡”要求的时间进行“签到”,并在备注栏填写“销假”,以示出勤情况。

4、缺卡补卡:员工因个人疏忽或网络故障等原因未打卡。

“钉钉”-“工作”-“考勤打卡”-“统计”,查看自己考勤统计,填报缺卡事由并说明。

注:非外出人员唯一的考勤方式为考勤机指纹打卡。其余情形考勤无效。

5、管理:

1)本人查看自己考勤及签到统计。

考勤:“钉钉”-“工作”-“考勤打卡”-“统计”-“我的考勤”

签到:“钉钉”-“工作”-“签到”-“足迹”-“我的”

2)管理者查看团队考勤及签到统计。

考勤:“钉钉”-“工作”-“考勤打卡”-“统计”-“团队考勤”

签到:“钉钉”-“工作”-“签到”-“足迹”-“团队”

1、试行本规定期间,如发现问题或漏洞,请与行政中心联系,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2、本规定自20xx年月日起试行。

实施指引。

1、正常在总部上下班。

2、上午在总部,中午外出到晚上。

上午在新考勤机打卡,在钉钉写外出单,外出到目的地就在钉钉“签到”,下班时间在钉钉“考勤打卡”。

3、上午在总部,中午外出,下班前回到。

上午考勤机打卡,外出前写外出单,外出到目的地就在钉钉“签到”,下班时间在考勤机“考勤打卡”。

4、全天外出分公司。

提前写外出单,上下班时间在分公司内进行钉钉“考勤打卡”。

5、全天外出培训/访客/采购等。

提前写外出单,规定时间前到达目的地并钉钉“考勤打卡”。

注:如规定时间为上下班区间,是否需回公司打卡,视实际情况而定。

考勤打卡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增强组织纪律性,树立精简、勤政、务实的机关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考勤内容。

第一条市分行机关考勤内容,包括在勤、值班、加班、请假、迟到、早退、旷工。

第二条市分行机关员工准时到达、准时离开工作岗位,即为在勤。

员工在下列情况下视同在勤:

(一)由领导派其到外地、县、乡出差、开会或经领导批准在城区范围内办公事,不能按时在机关上下班。

(二)经批准脱产、半脱产学习或从事其它公务活动的。

第三条工作时间。

第四条迟到、早退或旷工。

员工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早退、旷工。从每月月初开始累计迟到(早退)按分钟计算扣除当月工资,1分钟扣除1元,第一次迟到(早退)提醒注意,第二次迟到(早退)口头警告,第三次迟到(早退)写出书面检查,并再加罚款50元。当月累计7次迟到(早退)的,给予警告处分,当月连续三次警告的,将按待岗处理,并另行安排工作。

每次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半天)处理。旷工一天扣除当日基本工资。当月累计旷工5.5天,连续旷工3天者,视同待岗对待。

第五条值班指报警监控室、门卫及信息电脑部按规定需要夜间值班或在节假日值班。值班经领导批准,按守库费标准发给值班费。

第六条加班因特殊情况(包括定期上报省分行报表),员工需要在法定假日和公休假日工作,以及在正常工作日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称为加班。加班原则上由部室安排轮休,不能轮休的,经行领导批准按规定标准发给加班工资。

第二章工作学习纪律。

第七条上班时间工作纪律。

一、上班时间不允许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串岗,严禁高声喧哗,严禁打牌聊天,严禁用单位电话拔打私人电话,严禁在微机上玩游戏、严禁会友。因公外出30分钟以上要请示部门经理(主任),得到许可后方可离开岗位。

二、不允许机关员工从事第二职业或对外兼职活动。

三、保持机关和办公室清洁卫生,下班前要将办公室的门、窗、柜关好,确保安全。

第八条学习纪律。

机关员工要不断加强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加强对业务知识的学习,准确、完整地掌握、执行各项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的方式,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函授、自学考试、学习培训,努力提高业务技能。

一、机关员工应积极参加各类学习活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理由拒绝或无故不参加市分行机关统一组织的各类培训学习。

二、学习类型。

1、员工学习:由市分行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每周周一早上8.309.30为全体员工学习时间。

2、党内中心组学习:每半月一次党委中心组学习,由党委办牵头组织、党委各部门负责人参加。

3、机关党员学习:由党机关党委各支部负责组织实施、每半月一次,重点学习党方针、政策和党的理论知识。

三、参加市分行组织的各类会议和学习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会议期间要专心听讲、认真讨论、并做好会议纪录、严格遵守会场纪律、自觉关闭手机铃声、严禁在会场内交头接耳、严禁会议期间中途退出会场。

第三章假期的管理。

第九条市分行机关公休假包括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工伤假。员工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探亲假。

(一)节假日。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包括元旦(1天)、五一(3天)、国庆(3天)、春节(3天)等法定休假日,参照政府机关规定执行。

(二)事假。员工因处理个人的私事,不能出勤者,经批准请假,称为事假。

下列情况经科室领导批准,可不计为事假:

1、女职工有一周岁以下婴儿,占用工作时间哺乳,每天累计不超过1小时。

2、为子女开家长会有学校通知,每学期累计不超过4小时。

3、带10岁以下子女打预防针、体检,有保健部门通知,每半年累计不超过2小时。

(三)病假。指员工因病需要治疗或休息,经医院证明和领导批准的请假,称为病假。

(四)婚假。指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办理有关法律手续后结婚职工,按规定享受的休假。假期一般为3天,晚婚者为10天(男25岁,女23岁)。对方工作单位在外地,职工需要到对方所在地结婚的,可给予往返路程假,超过假期规定的按事假处理。

(五)丧假。指职工直系亲属死亡后,按规定给予职工处理丧事的假期。直系亲属死亡,可请丧假3天,前往外地办丧事时,可给予往返路程假,超过假期规定时间按事假处理。

(六)产假。指女职工生育后按规定享受的休假。办理了独生子女证明的,可休产假5个月;未办理独生子证明的休产假3个月。产假期满后,因身体原因需要继续休养的经医院证明,可按病假处理。

女职工怀孕4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意见,给予1530天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育龄女职工采取长效节育措施放节育环的,给予7天计划生育假,实行输卵结扎的,给予21天计划内生育假;对己采取长效措施而又流产的女职工,经医院证明,给予1530天的`产假。男职工采取长效节育措施实行输精管结扎的,给予7天计划生育假。

到医院进行产前检查,避孕门诊做节育手术的医疗和休养时间,一律凭医疗证明按出勤对待。

(七)护理假。指因配偶生育需要护理的假期。按规定男职工因配偶生育可给予710天的护理假,其中晚育者享受10天。超过规定假期的按事假处理。

(八)探亲假。指同父母、配偶分居两地的职工,按国家规定去外地探望父母或配偶的假期。

职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1次,假期为30天。原则上一次用完,但最多两次用完。只报销往返1次路费。职工因工作不能请探亲假的,可以动员配偶来单位探望本人。对于配偶往返路费,单位予以报销。

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予探亲假1次,假期为20天。因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准假的,可2年探望一次,假期为45天。往返路费由单位予以报销。

己婚职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予探亲假1次,假期为20天。机关工作1年以上的员工从第二年起,经领导批准即可探亲。往返路费由单位予以报销。

职工探亲时,可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探亲假及相应的路程假均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在内,如遇法定节假日可以顺延。

第四章请假程序及审批。

第十条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和旷工。要严格遵守机关请销假制度:

员工请假,一律填制统一印制的一式两联《请假条》,一联由请假人部室留存,一联交办公室存档,作为考核的依据。员工请假应按下列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凡不按规定办理手续的,按旷工对待。

(一)病、事假(不含双休日、法定节假日),1天以内由部室负责人审批;3天以内,由部室负责人加注意见,报请分管行长审批;3天以上,由分管行长加注意见后,报请行长审批;副经理以上干部3天以内由分管行长审批,3天以上由分管行长加注意见后,报请行长审批。机关所有员工的请假手续须交办公室考核备查。

(二)探亲假、丧假、婚假、产假、护理假,部室加注意见后,报分管领导审批。请假手续交办公室考核备查。

(三)副行级干部请假一律由行长审批;行长请假报省分行人事处批准。

(四)凡请假者,假满后必须按时到岗,并在到岗后及时向人力资源管理部消假。到岗不消假者,视同超假对待;假满后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岗的,应向部门负责人说明原因,电话续假,并在返回单位后补办超假手续。否则,超假天数按旷工对待。

第五章加班管理。

第十一条员工加班后,原则上进行轮休,不再领取加班费,加班后因工作原因不能轮休,又未领取加班工资的,员工季度内所请的病、事假可以与季度内实有加班天数相抵销,也可以用年度探亲假相抵减。对抵销(抵减)不完的病、事假再按相关规定比例扣发本人工资。

第十二条抵销(抵减)程序。季未,由请假人提出抵销(抵减)申请,写明季度请病假、事假天数,季度实有加班天数,经部室审查并加注意见报主管行长或行长审批后,交人力资源管理部办理具体抵销(减)病、事假手续。

本年未用完的探亲假除抵减病、事假外,不能跨年度享用。

第六章考勤。

每十三条考勤。考勤是指对市分行机关员工在各类请假或学习期间的考核及工资计算办法。

1、员工因组织派遣脱产学习一年以上的,以给基本工资与岗位工资。

2、员工按规定享受的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探亲假和公休假,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全额发放,绩效工资按不同比例发放:产假扣发40%的假期工资;护理假、婚假、丧假、探亲假扣发15%的假期工资;公休假按100%发给绩效工资。

3、员工因病、因事休假,按比例扣发岗位、绩效工资,其中,病假6个月以内,每请假一天,扣发当日60%的岗位、绩效工资。病假超过6个月以上,停发其岗位、绩效工资。每请事假一天扣发当日90%的岗位、绩效工资。

4、员工旷工,扣发当日全部工资。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全年累计旷工30天以上者,予以除名。

第七章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市分行机关员工考勤办法在行长领导下、由办公室组织实施,人力资源管理部协助执行。

实行考核、发放、监督责任制。各部室经理(主任)负责本部室人员的勤、绩考核。考核情况由各部室经理审签后于次月5日前报人力资源管理部。考核如有虚假问题,由本部门经理(主任)负责。管理监督部门审查不严或发现问题不做纠正的也要承担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20xx年4月1日起执行。

每十六条本办法条款由办公室负责解释,人力资源管理部协同监督实施。

考勤打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管理,严格执行当班工作时间,做好考勤考核工作,特制订如下考勤管理制度:

一、公司全体员工须共同遵守本制度;

二、考勤打卡实行一人一卡、专卡专用、自行保管(如有遗失需交5、00元卡费及补发卡手续)。

三、上下班按规定时间由本人刷卡,不得替他人刷卡,否则按违章处理。

四、当班执行时间为:上午*****到***,下午**时到**时。上班刷卡时间:不得超过当班时间10分钟,如上班超过刷卡规定时间视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刷卡视为早退,当月迟到或早退累计三次按违章处理(罚款***元),超过三次,每次加罚**元。迟到、早退超过当班时间1小时按旷工处理。

五、在当班时间内出差、施工、办事或参加会议的必须先打卡后外出,因工作在当班前或下班前外出办事不能按时刷卡的,应及时向考勤管理员或办公室负责人说明原因,可按考勤办理登记手续。

六、因公出差在外,无法执行打卡规定的,应事先向考勤管理员报告,并经部门以上负责人证明后办理考勤登记手续。

七、当月出现迟到、早退***次以上(含***次)或缺勤、旷工**次以上(含**次),将给予警告,年终不得评为先进工作者,如连续二个月出现类似情况或当年累计出现迟到、早退30次或累计缺勤、旷工10(含10次)以上,给予除名处理。

考勤打卡管理制度

一、所有员工每天须打四次卡,早上在准备工作就绪后方可打上班卡;中午吃饭出去、回来须打卡;下午下班在打卡后方可离开。

三、特殊情况未打卡的员工须向部门领导说明情况,由部门领导签字,否则按漏打卡考核,一次处罚10元。

四、代别人打卡或让别人代打卡双方均罚款200元。

五、打卡作弊每次处罚200元(指中午吃饭出去不打卡,回来后再打两次卡等等各种类似作弊行为)。

六、总部将安排抽查打卡,对查出打卡作弊将同时处罚店长(或该部门直接负责人)50元。

七、以上罚款从当月工资里扣除。

考勤打卡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增强工作人员组织纪律观念,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考勤管理,对局机关作息时间、请假销假、带薪休假、考勤奖惩措施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特重新修订全局干部职工考勤请假制度。

一、考勤的范围。

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

二、考勤的内容及方法。

考勤内容包括上下班考勤、会议和重大活动考勤。

1、上下班考勤。

考勤签到时间为上班8:30以前,下班5:00以后(时间如有变动按上级规定作相应调整)。未在规定时间签到视为迟到或早退,未签到又未事前履行请假或报告手续的视为旷工。具体工作由局人事科、监察室负责组织和监督实施。

2、会议和重大活动考勤。

实行签到制度,如有请假者,由科室负责人将请假者名单及请假事由范文就来交考勤人员,由考勤人员汇总定期向局领导汇报。

3、因公外出和请假的考勤。

工作时间科室、单位人员不得随意关门,外出时,要在办公室门上公务活动告知牌上明确去向。

因公外出和请假,按管理权限逐级报批。

科室人员请假:1天内的(含1天),普通工作人员经本科室负责人批准;科室负责人经分管局长批准。5天内的(含5天),普通工作人员依次报科室负责人、分管局长批准;科室负责人依次报分管局长、局长批准。5天以上的普通工作人员依次报科室负责人、分管局长、局长批准;科室负责人依次报分管局长、局长批准。

副局长、纪检组长及县级非领导职务人员请假:1天及以上的报局长批准。

凡请假人员均须履行请假手续,按照审批权限批准后报人事科,作为考勤依据。

4、请假的考勤。

产假、护理假、婚假、探亲假和年休假,由休假人填写《休假审批表》,在人事科审核休假期限后,休假人按管理权限签字报批。休病假需出示公费医疗医院的诊断书休假。休假、事假需要事前办理手续,事后补办的无效。丧假,允许休假人口头请假(事后补填事假审批表)。

因公出差、检查、执法等不能签到、签退的,要填写《牡丹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干部职工外出签报表》,工作人员5日内的由主管局长审批,5日以上的由局长审批。审批表报人事科备案。因执法、检查等工作原因,临时外出来不及办理手续的,必须提前打招呼,告知人事科和分管局长,由人事科登记备案。外出归来2日内,补办《牡丹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干部职工外出签报表》,报人事科备案。

三、各种假期时间。

(一)产假:职工晚育的女职工产假可以延长至一百八十日,男职工享受护理假五至十日,特殊情况可以参照医疗单位意见适当延长。职工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按以下规定休假:

(1)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休假二日;

(2)结扎输精管、输卵管的,休假二十日;

(3)终止妊娠的,根据不同情况休假十五至四十日。

(二)婚丧假: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假期一至三天。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职工晚婚的(男25岁,女23岁),增加婚假十五日。

(三)探亲假:根据xx《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1、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新招录试用期未满的职工不享受《探亲规定》的待遇。

(四)年休假:根据xx《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xx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xx年不满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xx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xx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四、考勤的奖惩。

每个月,迟到或早退的累计6—9次的,一次扣发年度考核奖金(含年度各种奖励,以下同)10%;10次以上的一次扣发年度考核奖金20%;全年累计超出30次的,取消一切评先争优资格并扣发年度考核奖金50%。

当月累计旷工1天扣发年度考核奖金10%,当月累计旷工2天扣发年度考核奖金20%,当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扣发年度考核奖金50%。全年累计旷工超过5天扣发全部年度考核奖金。

全年病假超过30天扣发年度考核奖金50%,全年病假累计60天以上(含60天)扣发全部年度考核奖金,并按有关规定扣发相应工资。

全年事假累计7天以上扣发年度考核奖金20%,全年事假累计15天以上扣发年度考核奖金50%,全年事假累计20天以上(含20天)扣发全部年度考核奖金。

工作人员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勤纪律。

1、全体工作人员必须自觉严格遵守机关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随意脱岗;工作时间不准干私活,不准大声喧哗,不准带孩子到办公场所;严禁下棋、打牌,严禁无故串岗,严禁利用微机聊天、玩游戏、炒股票等。

2、未在规定时间签到视为迟到或早退,未签到又未事前履行请假或报告。

手续的视为旷工。

3、原则上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一律上班签到后再外出办事,如有特殊情况因公或因私外出,应经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批准后报人事科备案,但要明确外出时间。

4、到外地出差(办私事)需延长出差时间不能及时办理出差(请事假)手续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应在上班后2日内补办,否则按旷工处理。经批准外出参加培训或学习的,视同公务,履行报告手续。

5、假期结束,请假人必须向准假人(人事科)销假,否则超假按旷工处理。对不请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6、考勤情况由人事科每月公布一次,并作为年终考核和评先、优、模依据。

7、外县(市)局局长离开本地区需向市局领导请假。

8、各事业单位按照此规定执行。

考勤打卡管理制度

为实现公司规范化管理,明确工作纪律,提高全员劳动生产率,实现公司"十二五"经济发展目标,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1正常工作时间。

下午:14:00—18:00(17点50分至18点整理内务、打扫卫生)。

3.2公司根据工作、安全、文明建设、文化建设以及上级部门要求的工作内容的需要,所作出的时间安排,与当月绩效、年度奖励挂钩。

3.3.1指纹机考勤。

一日四次,早上上班一次、下班一次;下午上班一次、下班一次。

3.3.2查岗考勤。

上班期间实行不定时查岗,根据《上班中途查岗签到表》记录查岗情况。

3、4指纹机考勤时间:

3、4.1上午:

3、4.2下午:

17点50分至18点10分指纹考勤者为正常考勤,未至17点50分指纹考勤者为早退,超过18点10分指纹考勤者考勤无效。

3.5因公外出。

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打考勤的,外出前必须在《公出记录表》上注明公出时间、地点、公出人员、事由,返回后填写返回时间。如遇特殊情况公出未按时填写《公出记录表》的,公出人员须电话报xx部核实后填写公出记录。xx部每月负责统计汇总《部门人员公出统计报表》,由公司经理审批后,次月2日前上报xx公司人力资源部。

3.6因停电、考勤机故障未能打卡的员工,上班前(或下班后)要根据考勤机考勤时间到xx公司人力资源部填写《考勤表》。

3、7由于工作地点分散,员工不能正常参与公司指纹考勤的(仓库、驻外机构等)人员,将不参加指纹考勤人员名单,报分管领导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不参加公司指纹考勤人员的考勤由本公司负责,考勤表由公司经理签字后于次月2日前报送人力资源部。

考勤违纪分为:迟到,早退,脱岗,旷工,上班时间玩游戏,上班期间打麻将等与工作无关的事项。部门员工考勤违纪与个人绩效和部门绩效工资挂钩。管理程序如下:

4.1迟到。

当月迟到一次的员工取消当月考勤工资,并扣工资100元,以次计算。全年累计迟到达5次的,扣当事人全年奖金的50%;超过5次(不含5次),每增加一次的,增扣当事人全年奖金10%,以此累计,全年累计迟到达10次的,不再计发当事人奖金。

4.2早退。

早退按脱岗论处。因有急事离开工资岗位的,由公司经理批条,不计处罚。讲假话哄领导批条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4.3脱岗。

上班期间中途查岗,非因公不在岗的,按脱岗处理。

本部门员工当月累计脱岗次数达到2次的,扣部门当月绩效工资的.2%,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次的,每次增加扣部门当月绩效工资的2%;以此类推。

4、4旷工。

职工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缺勤者为旷工。每旷工半天为一次,旷工壹天为两次,发生一次旷工的员工,取消当月考勤工资,并扣当月效益日工资的150%,以次计算,以此累计。全年中发生两次旷工的,并处予取消全年奖金50%;全年中发生三次旷工的,取消全年奖金。

部门人员当月累计旷工次数达到一次的,扣部门当月绩效工资的2%;当月累计次数达到二次的,扣部门当月绩效工资的4%,以此类推。

4.5上班时间玩游戏、上网聊天以及其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的。

发现第一次扣当事人当月工资200元,发现第二次扣当事人当月工资的400元,以此类推,累计计算。

部门人员当月发生一次上班时间玩游戏、上网聊天以及其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的。扣部门当月绩效工资的2%;当月累计发生二次的,扣部门当月绩效工资的4%,以此类推。

4.6上班期间打麻将。

发现一次上班期间打麻将者,扣当事人当月工资500元,发现第二次者扣当事人当月工资1000元,以此类推,累计计算。除经济处罚外,将按有关规定给予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关系。

部门人员当月发生一次上班打麻将或打牌的,扣部门当月绩效工资的10%;当月累计发生二次的,扣除部门当月绩效工资的50%。

有事请假应该于当天将请假条交公司经理,凡发生以下假项者不享有当月考勤工资。

5.1病假。

请假一天扣当月效益日工资的50%,以此累计。请病假要有公司认可的公立医院出具的证明。

5.2事假。

请假一天者扣当月效益日工资的100%,以此累计。计发奖金时,按天扣发100元/天。

5.3产假。

女职工在产假期间没有绩效工资,可享受《妇女权益保护法》待遇及相关规定待遇。

5、4探亲假、婚假、丧假、年假。

员工在探亲假、婚假、丧假、年假期间没有绩效工资,可享受相关规定待遇。

6.1病假、事假:

3天以内由公司经理批准;3天以上经公司经理签注意见,报xx总公司分管领导批准。请假手续按考勤要求送人力资源部。

6.2其它假项由公司经理签署意见后报xx总公司分管领导审批,按考勤要求送人力资源部。

6.3所有假项都必须由本人书面书写请假条,并按上述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前办理文字请假手续的,须经公司经理同意,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审批手续方为有效假项;未按上述程序办理请假的视为旷工。

鼓励员工在规定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部门,需填写加班申请表报xx总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报总经理审批。国家法定节日加班工资经xx总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执行,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按岗位工资计算。

xx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对每月的考勤进行统计,统计表于次月6日前交财务部计发工资。

考勤打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制度,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家有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条例》第二条中所称“连续工作”的时间和第三条、第四条中所称“累计工作”的时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均按工作年限计算。

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后,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

第三条、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工作人员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条例》第四条第(二)、(三)、(四)、(五)项的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

第五条、依法应享受寒暑假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未休寒暑假的,所在单位应当安排其休年休假;因工作需要休寒暑假天数少于年休假天数的,所在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其年休假天数。

第六条、工作人员因承担野外地质勘查、野外测绘、远洋科学考察、极地科学考察以及其他特殊工作任务,所在单位不能在本年度安排其休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第七条、机关、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不安排工作人员休年休假,应当征求工作人员本人的意见。

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工作人员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对其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支付标准是:每应休未休1天,按照本人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工作人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工作人员年休假工资报酬中,除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收入外,其余部分应当由所在单位在下一年第一季度一次性支付,所需经费按现行经费渠道解决。实行工资统发的单位,应当纳入工资统发。

第八条、工作人员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计算办法是:本人全年工资收入除以全年计薪天数(261天)。

机关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收入,为本人全年应发的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收入,为本人全年应发的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之和。其中,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不含根据住房、用车等制度改革向工作人员直接发放的货币补贴。

第九条、机关、事业单位已安排年休假,工作人员未休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只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一)因个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

(二)请事假累计已超过本人应休年休假天数,但不足20天的。

第十条、机关、事业单位根据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工作人员本人意愿,统筹安排,保证工作人员享受年休假。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年休假管理,严格考勤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应当依据职权,主动对机关、事业单位执行年休假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机关、事业单位不安排工作人员休年休假又不按本办法规定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工作人员加付赔偿金。

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责令支付;属于其他事业单位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由同级人事行政部门或工作人员本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因年休假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公务员申诉控告和人事争议处理的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驻港澳地区内派人员以及机关、事业单位驻外非外交人员的年休假,按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按照国家规定经批准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的其他单位工作人员的年休假,参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考勤打卡管理制度

按公司制定的作业时间标准执行。

1)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

2)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3)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

4)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1小时,或未经准假而不到岗者,均为旷工。

2、考勤须知。

1)员工不准迟到、早退。每迟到、早退一次罚款20元。连续三次迟到记警告一次,并处罚款50元。

2)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2小时以内以半天旷工论处,超过2小时者以旷工一天论处。每月迟到、早退累计达3小时者,按一天旷工论处。

3)旷工。

a)凡旷工半天者扣发一天半基本工资;旷工一天者扣发三天基本工资。

b)连续旷工两天;全年旷工六天者作自动离职,公司给予除名。

4)留职察看期间,只发50%岗位工资。

5)员工串岗、脱岗视为擅离职守,员工擅离职守一次罚款20元。连续3次记警告一次,并处罚款50元。

6)酒店有关部门进行职能检查、专职检查中发现有无故(无其他人证)脱岗、串岗者,第一次罚款20元,第二次罚款30元,当月累计三次以旷工一天论处。

3、考勤纪律。

1)严格遵守作业时间,员工出勤必须打卡(打卡时必须出示本人工号牌;未出示工号牌者不予打卡)。酒店部门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不需打卡。

2)酒店部门二次签到考勤制度,部门二次签到其效用等同于酒店打卡制度,各部门将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的岗位考勤,并做好书面签到记录,员工的迟到、早退以部门二次考勤为准。

3)各部门设专职考勤人员负责考勤记录(汇总打卡记录及二次签到记录),每月3日以前报人事部。人事部负责监督打卡和核实考勤记录。

4)考勤人员必须据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违者每次罚款50元,连续三次记严重警告处分一次。

5)不得以任何理由替他人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一经发现,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记警告处分一次,并处罚款50元。

6)上下班忘记打卡,由经理证明签字有效;但每月以两次为限,超过两次者按迟到或早退论处。

7)不准刁难考勤人员,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8)私自舞弊涂改考勤记录,给予记过处分。

9)酒店员工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事假、脱岗、串岗者,记特别嘉奖一次。

第三条请假办法。

1、请假程序。

1)员工各种假期申请,无论时间长短,一律填写请假申请表经批准后生效,请假申请表一式两份,部门留存一份,人事部一份;无重大事项以电话请假属无效。

2)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3)员工正当请假理由:如“子女、兄弟姊妹结婚”、“亲属丧亡”等,应予以准假;员工请假理由的正当与否具体由各部门负责人灵活掌握。

4)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5)酒店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6)酒店员工请假期届满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

7)酒店员工请假如发现有虚报不属实情形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2、审批权限。

1)所有请假必须根据请假程序填写申请表,并报人事部备案。

2)所有请假人员请假期满须到人事部消假。

3、各种假期。

1)事假。

a)因事必须本身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半年累计以6天为限。

b)员工请事假必须于前一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否则不予请假。

c)事假待遇规定:事假扣除当天岗位基本工资;若超过半年累计6天时间,每天将扣除两天岗位基本工资;由人事部进行具体核算。

d)若因特殊情况,未能于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应电话向所在部门上级报告,并于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2)病假。

a)员工请病假,一律应出具公立医院证明申请病假,病假单、医药发票须及时交部门审核。

b)单次病假不得超过6天;否则以事假论处。

3)婚假。

a)员工在酒店工作可享受婚假。

b)员工本人结婚,须提供结婚证书等有效证明,提前10天向所在部门申请,并经人事部及总经理批准,方可生效。

c)员工结婚可请婚假3天;晚婚员工(男28周岁,女25周岁)可享受婚假7天。

d)员工婚假属有薪假。

4)丧假。

a)员工直系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逝世,可获批准3天带薪丧假。员工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逝世,可获批准1天带薪丧假。

b)员工休丧假按请假审批手续办理。

c)员工请丧假属有薪假,必须出具相关证明交人事部核实方为有效。

5)工伤假。

a)由酒店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经有关部门确认的工伤假享受带薪休假。

b)凡在工作时间内因违反安全条例和操作规程自我造成伤病,按病假待遇处理。

6)请假逾期。

1)酒店员工请假期届满须行续假或虽行续假但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

2)请假逾期,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a)一年内事假累计超过10天者免职或解雇。

b)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长期疗养,经总经理/董事长特别核准者不在此限。

7)放行条的使用。

a)员工临时离馆在两小时以内可使用放行条,不需填写请假单;超过两小时则需填写请假单。

b)员工非正常下班时间离馆需凭部门负责人签批的放行条或者凭请假单交人事部后由人事部负责人所开据的放行条方可到后岗门卫处予以放行。

c)员工无论以任何形式带物品离馆均需部门负责人或总经办签批的放行条后岗门卫方可放行。

d)个人日常用品不需开据放行条。

e)个人因特殊原因带物品进公司一律由后岗门卫代为保管并作登记,不得带入营业区内。

f)因紧急特殊原因或深夜下班人员可从大门离店,其他情形任何人不得从大门岗离店;从大门岗离店人员须经车场岗保安检查随身携带物品后方可离店,带非个人日常用品外之物品一律要求出据放行条方可放行。

8)离职办理。

a)需离职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以书面申请呈交部门负责人。

b)期满经审核同意离职者由部门经理签署可到人事部领取正式离职表填写,由部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签批后方可正式办理离职手续。

c)离职人员在财务部规定时间内进行结算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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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打卡管理制度

考勤制度是企业的基本管理制度之一。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才能保证各项工作协调一致,组织严密,工作高效。为此,特制定考勤制度如下:

二、考勤要求。

全体在职员工必须参加每日考勤,并由考勤负责人将考勤结果记录在《考勤表》,企业根据考勤表记录发放工资,违反考勤制度,按本制度奖惩规定,在当月工资中扣除罚款。

前厅考勤由前厅经理负责;厨房考勤由厨师长负责。

前厅考勤要求:(企要将根据季节作适当调整)。

上午考勤时间:前厅全体员工上午9:00考勤。

下午考勤时间:前厅全体员工下午4:30考勤。

厨房考勤要求:上午考勤时间:9:00考勤,下午考勤时间:4:30考勤。

凡点名开始时,尚未到达视为迟到;未经领导批准(没签出门条)视为早退。

三、请假制度。

前厅经理负责前厅全体员工的请销假。

厨师长负责厨房全体员工的请销假。

请假要求及批准:

1、事假。必须提前1天,向直接上级请假,并递交请假条。请假条要求写明,请假原因,请假时间,复岗时间,本人签名并注明请假时间。经上级批准后,方能离岗。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视同旷工。事假复岗应向批准人销假。

和医药费单据。

3、正常公休假。本人提前向上一级领导递交公休假书面申请,按领导制定的公休假排班表安排的时间休假。

四、请假批准权限。

1、一般员工病事假1天以内,由分管主管批准;

2、一般员工病事假超过1天,3天以内,由前厅员工由经理批准;厨房员工由厨师长批准;员工病事假3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3、前厅主管病事假,由前厅经理批准;厨房主管病事假,由厨师长批准;

4、前厅经理、行政总厨、厨师长病事假直接由总经理批准,休假前指定代理人,代行岗位职责。

5、事假连续30天以上,劝其离职。

五、违规惩罚规定。

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者,处以以下罚款:

1、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处以5元罚款;

2、迟到、早退30分钟以内,处以10元罚款;

3、迟到、早退1个小时以内,处以20元罚款;

4、迟到、早退超过1个小时,视为旷工半天。旷工半天,扣除本人半天工资标准的3倍;

5、病假扣除当日工资,事假扣除本人当日工资标准的2倍;

6、无故旷工1天,扣除本人1天工资标准的3倍;

7、旷工累计3次以上,除正常罚款外,公司有权进行劝退或开除处理。

本制度公布之日起生效,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