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工作总结>养殖场管理制度规章制度(汇总15篇)

养殖场管理制度规章制度(汇总15篇)

作者:翰墨 养殖场管理制度规章制度(汇总15篇)

规章制度不仅包括法律法规,还包括各种组织机构、学校、企业等内部的规定。遵守规章制度是每个成员的责任和义务,以下是相关的规章制度,请仔细阅读并遵守。

养殖场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我场生产的蛇及蛇产品质量,规范我场的日常管理,使饲养过程达到安全、科学、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养殖场的技术人员、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方可上岗。

2、养殖场采用半封闭式管理,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养殖场,更不得进入养殖区。工作人员进入养殖区须消毒、换上专用工作服、鞋。

3、养殖场所需的各种饲料原料及辅料、预混料均应统一采购,需有放心的来源,饲料质量必须安全可靠,并经检验合格。

4、按技术员提供的各种蛇不同阶段的饲料配方进行配制,不得随意更改,也不得私自添加饲料添加剂。

5、按蛇实际进食情况饲喂配制饲料,不得私自用野外采捕来的野生动物饲喂。

6、做好养殖场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工作;防止外来人员投毒、投害。同时严禁工作人员私自宰杀或处理养殖场蛇及蛇饲料。

7、饲料中不得添加国家禁止使用的药物或添加剂。

8、养殖区、办公与生活区的垃圾应指定位置堆放,并及时清理,保持养殖场环境卫生。

9、对养殖用具应在指定位置内规范放置,并保持干净,如注射器、孵化设备等使用前应进行消毒处理。

10、发现局部发生疫病时,应及时将患病蛇放入隔离室饲养治疗,并对原饲养室进行清理消毒。

11、对病死蛇应当天烧毁或深埋,用过的药品外包装等统一放置并定期销毁。

12、定期对养殖场进行消毒和疾病防疫药品投放。

13、采购药品、物品及时入柜、入库,并作好相关登记。

14、建立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记录内容包括:药品的品名、剂量、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

15、药品用途及储存要求分类存放,不得与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物品放在一起;陈列药品的货柜或厨子应保持清洁和干燥,非相关人员不得开启。

16、药品使用应作好药品使用记录,详细填写品种、剂型、规格、数量、使用日期、使用人员、何处使用,需在技术员指导下使用,并做好记录。

17、不向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销售单位购所需药物,用药标签和说明书符合农业部规定的要求,不购进禁用药、无批准文号、无成分的药品。

18、下列有毒有害物质禁止进入养殖场,汞、甲基汞、砷、无机砷、铅、镉、铜、硒、氟、组胺、甲醛、麻痹性贝类毒素、腹泻性药物、各种灭鼠药、农药及除草剂等。

19、本制度除了我场的工作人员遵守以外,来我场培训、实践的学员也一并遵守。

养殖场管理制度

为了养殖场的工作秩序,节约和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实施科学、规范、制度化管理,明确员工权力与职责,特制定本制度,请遵照执行。

个人负责制。

养殖场在公司领导与管理指导下,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实行个人负责制,赋予一定的权力,承担相应的责任,权责统一。

1、养殖场人员实行个人负责制,赋予权力,承担责任。

2、养殖场主管负责场部对全体员工和日常事务的管理,对公司负责,及时汇报养殖场情况。

3、各岗位员工坚守岗位职责,做好本质工作,不得擅自离岗。

4、做好养殖场的安全防盗措施和工作。

5、晚上轮班,看护好场部的`牲畜和其他物品。

6、做好每日考勤登记,不得作假或叫同事帮填写。

7、分工与协作统一,在一个合作团队下,开展各自的工作。

8、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养殖场管理制度

一、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防重于治”的原则,防止动物疫病发生,提高养殖效益。

二、积极申请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配合元宝山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进行动物防疫条件审核。

三、自觉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以及抽样和监测。

四、引进和出售畜禽时,积极向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取得检疫合格证明方引进和出售,并对引进畜禽进行隔离观察,经检疫确无疫病才并入大群饲养。

五、建立健全兽药及生物制品的购买和使用制度。不购买和使用来历不明兽药产品及生物制品、假劣兽药及生物制品、禁用药、人用药和无进口兽药许可证的进口兽药,认真做好购买和使用记录。兽药和生物制品保存堆放时,按照兽药和生物制品说明及物理特性,分类堆放。如需要冷冻的药物和生物制品则按照要求放入冷冻柜,要求避光的则放入暗室。

六、从事畜禽养殖,按照法律法规要求,遵守下列行为:

(一)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使用或添加国家明令禁止饲喂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

(二)不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餐馆、食堂的潲水饲喂畜禽;。

(三)不在垃圾场或者使用垃圾场的物质饲养畜禽;。

(四)不用垃圾或塑料等作为燃料煮潲水、取暖和煮饭;。

(五)人畜(禽)居住分开、畜禽养殖分开;。

(六)不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危害人和畜禽健康的其他行为。

七、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养殖档案,配备专门的档案盒,并载明以下内容:

(一)畜禽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期;

(二)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投入品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

(三)检疫、免疫、消毒情况;。

(四)畜禽发病、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

(五)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畜禽档案保存2年以上;种畜禽场依法经营,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种畜禽合格证和系谱证“三证”齐全,归档并长期保存。

八、猪、牛、羊等实行标识管理。按农业部规定使用耳标、电子标签、脚环及其他承载畜禽信息的标识物,并按规定加施畜禽标识。

九、发现有突发重大疫病时,及时报告镇动物卫生监督站或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处理,不自行处理染疫畜禽。

十、每天对畜禽养殖场围栏及周围环境进行清洁和消毒,每周灭鼠、灭蝇一次。

十一、不随意丢弃病死畜禽。对非传染病死亡的动物尸体及动物内脏器官,用密封袋或密封箱运到郊外偏僻地方洒上消毒粉深埋处理或送病害畜禽无害化处理厂及其收集点进行处理。对因人畜共患病死亡的动物尸体或动物内脏器官及时送病害畜禽无害化处理厂及其收集点进行处理。

养殖场管理制度

一、要严格按照消毒规程进行定期消毒。

二、要至少备有两种以上消毒药物,不同品种的消毒药物应交替使用。

三、养殖场(小区)正门要设有消毒池或铺垫浸有消毒药的草垫。进出车辆、人员等要进行消毒。消毒池每周至少更换两次池水、池药,以保持有效浓度。

四、生活区(办公室、宿舍、食堂及其周围环境等)每天清扫一次,每月用消毒药喷洒消毒一次。

五、更衣室每天消毒一次,采用紫外线照射法;工作服每周消毒一次,采用药物浸泡法。

六、生产区:圈舍每天至少消毒一次,每周用消毒药喷洒消毒一次;运动场地每周清理一次,每两周用消毒药喷洒消毒一次;清理的垫料、粪便进行堆积发酵处理。

七、售畜(禽)周转区:周转圈舍、出售畜(禽)台、磅秤及其周围环境,每售一批畜禽后清扫消毒一次。

八、进入生产区的人员必须穿经消毒过的工作服、戴工作帽,脚踏消毒池消毒,手洗消毒盆消毒。

一、规模养殖场(小区)应具备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对养殖过程中病死动物及其排泄物、污染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对病死动物的处理要严格遵循“四不准一处理”的原则,既:不准宰杀,不准销售,不准食用,不准转运,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病死或死因不明动物的无害化处理工作应当在当地动物防疫站的监督下进行。

四、无害化处理应严格按照《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进行,以焚烧、掩埋、化制、消毒和发酵处理方式为主。

五、建立无害化处理档案,对无害化处理情况做详细记载。

六、无害化处理措施以尽量减少损失,保护环境,不污染空气、土壤和水源为原则。

七、采取掩埋的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时,掩埋场应远离居民区、水源、泄洪区和交通要道。对污染的饲料、排泄物等物品,也应喷洒消毒药后与尸体共同深埋。

八、采用焚烧的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时,应符合环境要求。

养殖场管理制度

1、严格依照兽医处方笺(签)所载事项使用兽用处方药,不得盲目、随意用药,或是超期、超量用药。必须按规定执行休药期,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兽药、原料药、人用药品。

2、不得网购兽用处方药,不得购买上门推销的兽用处方药。

3、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做好记录;兽医处方笺(签)保存2年以4、使用抗生素应严格掌握适应症,正确选药,用量适当,疗程充足;联合用药时要有明确的临床指证,并注意药物配合所产生的无关、累积、协同、拮抗作用,及时观察动物的反应,修订用药方案。

5、使用抗寄生虫药应针对寄生虫的生活史选用药物种类、给药方案以及适宜的给药剂量,保证既有效又无毒副作用;对易产生抗药性的,给药剂量要足、疗程要够,并合理轮换用药;拌料或饮水投药时应混合均匀。

4、使用消毒药应根据不同病原及其特性,选择适宜种类的药物、浓度、作用时间和温度,确定合适的用药方法,如喷雾、泼洒、浸泡、涂擦、冲洗等。

5、应根据不同种类的药物,严格执行停药期制度,严禁超期用药。

6、使用消毒防腐剂对饲养环境、栏舍和器具进行消毒时,应符合ny/t5033的规定。

7、在临床兽医的指导下使用钙、磷、硒、钾等补充药、微生态制剂、酸碱平衡药、体液补充药、电解质补充药、营养药、血容量补充药、抗贫血药、维生素类药、吸附药、泻药、润滑剂、酸化剂、局部止血药、收敛药和助消化药。

8、慎重使用经农业部批准的拟肾上腺素药、平喘药、抗(拟)胆碱药、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和解热镇痛药。

9、禁止使用麻药、镇痛药、镇静药、中枢兴奋药、化学保定药及骨骼肌松弛药。

10、猪场要实行用药登记管理制度,建立用药档案,以备查考。用药档案应包括:药品名称、剂量、疗程、疗效及停药期;用药猪编号、日龄或月龄、体重,实施用药者及主管兽医签字等。

11、禁止使用未经国家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用基因工程方法生产的兽药。

12、禁止使用未经农业部批准或已经淘汰的兽药。

养殖场管理制度

1、首次采购饲料产品(包括首次购买、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变更、原料产地变更等情形)时,要对产品供应商(包括饲料生产企业和经销商)进行质量评估,并编制合格供应商名录。

2、评估内容包括供应商资质(饲料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产品合法性(列入《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产品批准文号或进口登记证等)、产品质量以及饲料配方技术服务能力等。对无法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的饲料产品,按照产品类别对相关指标进行检验。

3、合格供应商名录包括供应商名称和资质、产品通用名称和商品名、产品批准文号等信息。

5、兽药供应商具有较好的质量信誉、商业信誉和较强的供货能力;首次购入的兽药产品开展供应商质量评估,并建立供应商名录及资质档案。

8、购进药品时与本企业首次发生供需关系的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按规定详细填写兽药供应商评估记录表。

二、采购验收制度。

1、管理制度要明确验收流程、验收指标、查验方法、不合格产品处置等措施要求。

2、验收指标包括产品外观性状、产品合法性(饲料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或进口登记证等)、产品质量(产品主成分、卫生指标等)等。

3、对饲料原料中霉菌(真菌)毒素以及影响环保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铜锌本底值等重要指标实行有效监控。相关指标符合饲料卫生标准、农业部2625号公告规定及企业内控标准。

4、饲料、兽药采购验收记录包括饲料通用名称及商品名称、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名称、联系方式、原产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验收结果、进货日期等内容。

5、在采购、储存、使用全过程中建立真实、准确、完整的入出库记录,由经手人签字负责,确保使用的可追溯性。

三、

1、管理制度要明确入出库检验、产品分类堆放、仓储环境控制、鸟虫鼠防范、库房安全、保存周期等措施要求。

2、入出库记录包括饲料通用名称及商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入出库及库存数量、入出库时间等内容。

3、饲料原料、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及配合饲料分区分类堆放,并做好标识。不合格产品和过期产品专区存放。

4、定期查验库存产品保质期情况,出库实行“先进先出”。储料塔内饲料周转时间一般不超过7天。

5、定期空置并清洗储料塔,检查料塔防潮防渗水状况,防止料塔内的饲料变质。密切关注并及时消除料塔结拱、料线堵塞等问题。

6、应对购入的每批次兽药产品进行二维码扫码检查以及包装、标识和外观性状检查。二维码扫码检查应核验产品包装所载信息(兽药生产企业、产品批准文号及生产批号等)与扫码信息的一致性。兽药外观性状检查应按照标签和说明书表述的内容对产品相关指标进行检查确认.7、经查验确认质量不合格的兽药应由兽药管理人员登记后报损并销毁,销毁时不得污染环境。

8、兽药追溯信息应及时上传至省级追溯管理平台。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兽药,不得入库。

(1)与进货单不符的。

(2)内外包装破损可能影响产品质量的。

(3)无标识或者标识模糊不清的。

(4)无兽药二维码或查验二维码发现异常情况的。

(5)产品外观性状检查不符合要求的。

(6)其他不得入库的情形。

1、对所有兽用抗菌药的入库(购入)、出库(领用)及库存,应有完整的记录。

2、记录内容应包括兽药通用名称、含量规格、数量、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企业名称等。

3、做到账实相符,购买记录、入出库记录相互对应。

4、在兽药采购、储存、使用过程中建立准确、完整的记录,并由经手人签字负责。

1、加工要执行“无药饲料在前、含药饲料在后”和“添加无使用限制药物的饲料在前、添加有使用限制药物的饲料在后”的原则。

2、熟练自配饲料加工工艺规程,包括生产工艺流程、关键控制环节及技术参数(粉碎筛片孔径、混合时间、环模规格、环模长径比、分级筛筛网孔径等)及生产设备等内容。

3、熟练小料配制(预混)、投料、粉碎、混合、制粒和清洗等环节岗位操作规程。小于0.2%添加比例的原料要预先进行混合;混合工艺要验证确定最佳混合时间,产品混合均匀度变异系数不超过10%。

4、建立小料配制(预混)、投料、粉碎、混合、包装输送作业等环节操作记录。

5、每次加工完毕,及时做好场地和相关设施设备卫生清洁工作。

6、饲料饲喂每次投料前要检查饲料有无变质发霉等情况,并查验饲料使用阶段与猪只生长阶段是否一致。

7、建立连续、完整的饲喂记录,包括投料时间、日粮名称和重量、猪只日龄和数量、栏舍等信息。添加兽药的,还要记录药物的通用名称与含量。

1、兽医人员定期接受兽药科学合理使用、健康养殖和生物安全防控等方面的知识培训。

2、兽医人员应熟悉兽药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依据动物行为表现、发病症状、临床检查和必要的病理剖检等作出初步诊断,依据动物发病状况、用药指征和药敏试验结果合理选择抗菌药并制定用药方案。

3、兽药使用前要确认产品合法性及质量情况,并核对兽药标签说明书上标明的适用范围、用法用量、休药期等信息。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兽药,不得使用:

(1)原料药、假劣兽药、人用药以及其他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药物及化合物;

(2)标识模糊不清或者脱落的;

(3)外包装出现破损、封口不牢、封条严重损坏的;

(4)超出有效期限的;

(5)其他不得使用的情形。

5、根据兽医诊断结果,科学、合理选用兽药产品。鼓励养殖场根据抗菌药物敏感性试验结果筛选合适的兽药产品。

6、选择联合用药时,充分考虑药物的配伍禁忌,避免使用多种药物或固定剂量的联合用药。使用微生态制剂时,充分考虑制剂中所含菌种的种类和特性,避免与抗菌药物联用时产生拮抗作用。

7、兽用处方药要经执业兽医开具处方或由乡村兽医根据《乡村兽医基本用药目录》出具用药方案,按处方或用药方案标明的用法用量及用药周期合理使用。

8、严格执行停药期制度。使用有停药期规定的兽药后,要对用药群体进行标记、隔离,并在栏舍中明显处挂上用药标识,载明用药名称、时间、停药期等信息,直至停药期结束。

9、出栏(出售)动物及其产品时,要查验用药记录,按批次记录休药期执行情况,确保动物及其产品在用药期、停药期内不被用于食品消费。

10、定期对养殖场使用的兽用抗菌药开展疗效评估。

1、猪场禁止从外地购买猪肉以及相关的猪肉制品(如:火腿,香肠,熏肉等);

2、不得从不明健康状况的猪场购买种猪,商品猪;

3、病猪应及时隔离,及时治疗,病死猪无害化处理;

5、保育室应建在上风口,化粪池及死猪处理坑应放在远离猪舍的下风口;

9、外地的车辆一律不准进入生产区,饲料车在进入生产区之前就应进行清洗消毒。

11、猪场采用全进全出的制度,每栋必须经充分冲洗,彻底消毒干燥后方可进猪。

12、猪场内不得养狗,猫及其它的宠物,猪场内不得养任何其它的家畜家禽;

13、猪场内每年二次定期除蚊、蝇、老鼠;。

16、根据猪的营养需求喂给合适的饲料和饮水;

17、提供适宜的环境(包括:温度,湿度,饲养密度,空气质量);

18、病猪及时隔离、治疗并使用适当的药物剂量与疗程;

19、当环境突然变化时在饲料中添加适量的抗应激药;

20、能局部给药的不必使用全群给药,可口服防控的不予注射用药;

21、一栋猪舍内不饲养年龄相差很大的猪;

22、人猪亲和,善待猪只。

养殖场管理制度

1、把好饲料原料关,杜绝劣质饲料原料入库:

2、严格按照验收程序进行验收入库的饲料、原料等;验收人员对饲料的入库质量负责。

3、感官要求:色泽新鲜一致,禁止发酵、霉变、结块及异味、异臭的饲料原料入库;禁止被污染的饲料原料入库。

4、有害物质及微生物允许量应符合gb13078的规定;

5、制药工业副产品不应作生猪饲料原料;禁止用畜禽产品及其副产品作为饲料原料。

6、药物饲料添加剂的使用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发布的《药物饲料添加剂使用规范》执行。

7、库管员对饲料、原料在库存期的数量,未按相关管理要求而引起的质量变异负责。

8、饲料、原料按品种、规格有序整齐地堆放,易于领用、识别、统计。

9、做好防水、防潮、防盗、防火、防鼠等工作,防止其他动物污染或破坏饲料原料。

10、随时掌握各猪群的用料进度,以保证饲料的供应:

11、采供主管和库管员应加强与生产主管的沟通,随时掌握饲料的使用情况,制定合理的库存数量和饲料原料的月采购计划。

12、库管员应认真记录饲料原料的领用情况和库存情况,饲料的库存低于警戒线(5天用量),库管员应及时向物资供应部门反映情况,以保证饲料的供应。

13、生产猪舍领用饲料由各舍饲养员每天上班时到库房领取。

14、库管员必须到场登记各舍领取数量、品种、规格、领取人等。

15、做到先进先出的原则。

四川巴尔农牧集团。

二零xx年五月。

养殖场规章制度

(1)采购的饲料原料、饲料添加剂、饲料药物添加剂、辅助剂、预混料、全价饲料等应符合gb1308和ny5032规定。

(2)采购产品饲料必须检查包装袋的标签或说明书,是否具备名称、配方号、使用说明、成份含量、数量、商标、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电话等必备条款。

(3)饲料运进场时,应对实物抽样目测检查水分、杂质、色泽、气味、包装等是否符合要求,外观有无结块、霉变等情况,禁止不合格的饲料进场。

(4)批量购入饲料或有可疑情况,除目测外还应抽样送化验室检测。

(5)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必须具有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发的.《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生产企业。

(6)药物饲料添加剂的使用严格按照农业部发布的《药物饲料添加剂使用规范》执行。允许在无公害生猪饲料中使用的药物添加剂要按照其规定的用法、用量、休药期执行,没有规定休药期的品种,休药期不能少于28天。

(7)生猪饲料中绝对不能使用国家严禁使用的盐酸克伦特罗等xx药物。

(8)生猪饲料中绝对不能直接添加兽物,也不应添加氨苯砷酸、洛克沙砷等砷制剂类药物添剂。

(9)禁止使用失效、霉变或超过有效期的饲料、添加剂。

(10)猪场购进饲料应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库,并分品种、规格、数量、进库日期做好记录。库内饲料应按品种、规格分别有序堆放。发放时记录领用单位、经手人、品种、数量等。

(11)购进全价饲料贮存期不应超过15天。自配饲料即配即用,存放期不应超过7天。

(12)饲料仓库要注意防漏、防潮、防霉、防虫、防鼠。

(13)猪场自己生产配合饲料、浓缩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应符合gb13078要求,加工过程按ny5032要求进行操作。

(14)猪场按照国家标准,或按照品种、类别和不同生长阶段制定饲料标准,生产饲料。

(15)配合完成的饲料,分品种包装、标记、分别有序堆放。

养殖场管理制度

2、饲料中不得添加国家禁止使用的药物或添加剂。

3、饲料进仓应由采购人员与仓库管理员当面交接,并填写入库单,仓管员还必须清点进仓饲料数量及质量。

4、仓管员应保持有仓库的`卫生。库内禁止放置任何药品和有害物质,饲料必须隔墙离地分品种存放。

5、建立饲料进出仓库记录,详细记录每天进出仓情况。

6、饲料调配应由技术员根据实际情况配制和投量。

为保障养殖顺利进行,安全生产,特建立如下管理制度,希望全体养殖人员遵守执行。

1、不准喝酒、不准打架斗殴、不准拉帮结派,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直至开除。

2、吸烟应远离易燃物品,同时不影响工作,不影响环境卫生。

3、服从领导指挥,认真完成本职工作。

4、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解决。对每位员工提出的好建议进行鼓励并奖励。

5、保持养殖场环境卫生,不许将生活垃圾乱扔,应采取措施,生活垃圾要选好地址统一堆放,定期销毁。

6、保持水槽,食槽,牲畜舍清洁,工具摆放有序。

7、养殖场物品实行个人负责制,注意保管、保养,丢失按价赔偿。如因丢失影响生产,另行处罚。

8、实行请假销假制度。有事提前请假,以便调整安排,以不耽误生产为原则。

全体员工应团结配合,扎实工作,以场为家,以场为荣。

养殖场规章制度

一、禁止一切外来人员、车辆随便进入场内(特殊情况除外)。

二、上班不准迟到、早退。

三、无故不上班者,按旷工论处。

四、牛场内严禁吸烟、违者重罚。

五、上班时间不准酗酒、误事。

六、全体员工有义务对牛的防疫、饲养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对采纳的`建议将给予鼓励。

七、严禁虐待牛,一经发现,予以辞退。

八、对待客人要态度热情、真诚、使用文明用语,举止言谈要谦虚礼貌。

九、爱护财物、器具、不损坏花草树木。

十、积极参加牛场举办的各活动。

养殖场规章制度

一、养殖场应遵守《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规定。

二、养殖场落实疫情报告的责任人和报告人。

三、建立疫情统计、登记、档案管理制度,落实动物疫情报告工作。

四、养殖场应有专人每天对动物健康情况进行巡查,发现动物疫情立即向当地畜牧兽医站或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五、报告疫情的同时,立即采取隔离、消毒等防控措施,不得转移、出售、抛弃患病或疑似患病动物及尸体。

养殖场规章制度

(1)生产区门口设有消毒池、更衣、换鞋、消毒室和洗手盆,消毒池每天要添加消毒水,保证消毒水的有效浓度,每周更换消毒水一次,每3个月更换另一种消毒药。

(2)进入猪场的人员必须换鞋更衣,紫外线照射15分钟后,在消毒盆内用百毒杀或新洁尔灭消毒液洗手或淋浴换衣换鞋后,从消毒池中趟过进入生产区,出入生产区的.车辆要xx消毒。

(3)每天坚持打扫猪舍卫生,保持料槽、水槽、用具干净,地面清洁;

每周进行一次带猪消毒。半个月对场地、猪舍周围及污水池、排粪坑、下水道口等进行清扫(洗)消毒。

(4)每星期对猪舍、保温箱、补料槽、饲料车、料箱等消毒一次。

(5)猪只转群或销售后的栏舍要进行xx清洗干净,然后再进行消毒,空置3天以上方可进猪。

养殖场规章制度

1、有机饲料需来自无农药全生态的农家生产的玉米、水稻、黄豆等以及有机茶园里的`蚯蚓等天然虫子。

2、有机饲料中不得添加国家禁止使用的药物或添加剂。

3、有机饲料进仓应由采购人员与仓库管理员当面交接,并填写入库单,仓管员还必须清点进仓有机饲料数量及质量。

4、仓管员应保持有仓库的卫生。库内禁止放置任何药品和有害物质,有机饲料必须隔墙离地分品种存放。

5、建立有机饲料进出仓库记录,详细记录每天进出仓情况。

养殖场规章制度

为提高职工的生活水平,保障广大职工身心健康,减少疾病,以保证施工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1、有明显的卫生分工责任制度。

2、炊管人员个人卫生应保持良好,按时进行体检,操作穿工作服,戴工作帽,经常剪指甲,便后及操作前洗手,卖饭时用夹子,作到货炊分开。

3、饭票要每日进行熏气或高压蒸汽消毒。

4、操作间、饭厅、库房要布局合理,整齐干净,作到四壁无尘土,无落灰和蜘蛛网,门窗玻璃光亮,灯具无尘土,夏季有防蝇设备,冬季要有保温防尘设备,作到无蝇、无蛆、无鼠、无蟑螂、无虫害。

5、各种炊具、如刀、匙、墩、案板、屉、筐、盆水池、抹布、冰箱、冷库等,要严格生熟分开,洗涮干净,达到木见本色,铁不生锈,特别是盛过生鱼生肉的容器,必须用热碱水进行彻底洗涮消毒。

6、严格进行食品验收、验售制度,注意食品的采购、运输、保管中卫生和容器的清洁,防止污染。一切销售的食品必须做到无毒、无病菌、无寄生虫、无腐烂霉变、清洁无变质,坚决做到不买、不做、不卖、不吃腐烂变质的食物。

7、蔬菜、饭和购入直接入口的生熟食品,必须加热后再出售。

8、蔬菜必须先洗后切,作到菜内无泥沙、无虫。小卖部内严禁出售非直接入口的食品,生吃凉拌菜必须洗净消毒,方能销售。

1、室内布置科学合理,有明确的'卫生轮流值日制度。

2、室内严禁存放或使用煤气油炉、电炉、煤气罐做饭。

3、室内四壁无尘土,无落灰和蜘蛛网,地面无痰、无纸屑、无烟头和火柴棒,门窗玻璃清亮,灯具无尘土。

4、床上被褥衣服叠放整齐,摆放一致,床单枕巾清洁。

5、床下一望到底,无死角、无杂物,鞋应放置固定地方,摆放整齐。

6、桌上无尘土,物品放置整齐有序。

7、牙餐具洗刷干净,餐具要放在固定的地方,有遮盖,无剩菜剩饭。

8、毛巾搭成一条线,脸盆摆放一致。

9、夏季要有防蚊蝇,无臭虫。

10、冬季凡室内生火炉的必须安装烟筒。

养殖场管理制度

一、自觉遵守《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坚持“预防卫主,防治结合,防重于治”原则,预防动物疫病发生,提高养殖效益。

二、养殖场(小区)配备与养殖场规模相适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建设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并依法申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三、养殖场(小区)法人为动物防疫工作主要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动物防疫各项制度,定期做好场内环境清洁、消毒、灭鼠、灭蝇等工作,履行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职责。

四、提倡自繁自养,商品畜禽实行全进全出或分单元全进全出制饲养管理。

五、实行封闭性管理,生产区内禁养其它动物。定期对生产区、栏舍、用具等进行严格消毒。禁止无关人员、动物、车辆随意进出,对进出人员、车辆要严格消毒。

六、严格按规定做好强制免疫、消毒、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检疫、调运备案、隔离观察、疫情报告、疫苗使用管理、疫病监测等防控工作。

七、严格按规定建立和规范填写防疫档案、免疫证(卡),加施畜禽标识。各类档案记录应真实、完整、整洁并有相关人员签名。养殖档案和防疫档案保存时间:商品猪、禽为2年,牛为20年,羊为,种畜禽长期保存。

八、接受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及动物疫控机构的依法监管和抽样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