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合同>最新合同法里对质保期的规定 建设质保合同必备(优秀7篇)

最新合同法里对质保期的规定 建设质保合同必备(优秀7篇)

作者:笔舞 最新合同法里对质保期的规定 建设质保合同必备(优秀7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同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合同法里对质保期的规定篇一

乙方:____市____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____市____汽车销售服务公司1#、2#、3#、品牌展厅工程由甲方承建,施工过程中乙方同意甲方与肥城市盛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合作完成钢结构工程部分。现甲乙双方关于该工程存在的质量缺陷,达成协议如下:

1、现经山东剑威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第七分公司出具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提示该工程中的1#、2#、3#存在质量缺陷如下:

(1)有的墙板、顶板安装、打胶,个别部位不符合规范要求;

(2)门窗、女儿墙个别部位安装不符合规范要求;

(3)所有采光板未按照设计图纸、图集施工;

(4)屋檐安装不符合规范要求。

双方认可以上质量缺陷属于未按图纸施工的所有质量问题,均非地基工程或主体结构质量问题,该工程再无其他质量缺陷。

2、双方协商扣除甲方工程款中的26万元作为肥城市成润汽车销售服务公司1#、2#、3#、品牌展厅工程所有质量缺陷的全部赔偿金,甲方对本工程不再承担任何维修义务和赔偿责任。

3、乙方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安排维修,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索赔请求。因乙方怠于维修造成质量缺陷扩大及产生的损失,不得向甲方索赔。

4、本协议与双方原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质量保修书冲突之处,优先适用本协议。

5、本协议自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法里对质保期的规定篇二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

上诉人(原审被告):扶余市某学校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王某某

第三人:榆树市某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人:李某某

法院认定

另根据质量保证金性质,其应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缺陷责任期不同于保修期,且该工程已竣工并交付使用1年多。当事人未约定质量保证金,尽管约定了保修期,亦应尊重合同约定。发包人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不影响承包人依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履行工程保修义务。综上,原告要求被告返还第三人李某某在其应付工程款中扣留的工程质量保证金,用于清偿欠原告的空心砖款,应当予以支持。

合同法里对质保期的规定篇三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依据《xxx合同法》、《xxx种子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就甲方向乙方采购马铃薯种薯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品种、数量

1、品种:微薯

2、数量:吨

3、级别:原种

二、质量标准、薯块规格

三、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合同价款:种薯单价为元/kg(含种子费、运输费及其他不可预见费),合同总价款为60000元(大写:伍万柒仟陆佰元整)

2、付款方式:,甲方先预付货款定金20xx0元,乙方将种薯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后,货到验收合格后,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公司正式发票或税务指定机构xxx,再次向乙方支付34000元,剩余6000元做为质量保证金,在种薯播种后,按照马铃薯生长周期达到甲方要求成活率后进行支付。

四、验货地点及方式

甲方代表在乙方库房验货,验货方式采取随机取样方式,根据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验收合格后,可予发货。

五、交(提)货地点、时间

20xx年5月14日,货物运输到达甲方指定地点。

六、包装

网袋包装、包装费用、装车费由乙方承担。

七、 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在验收种薯时发现乙方以次充好,甲方有权拒绝验收,所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所供种薯到达时,需到甲方指定地点过磅,乙方所供货物重量不能低于甲方所需重量的千分之一。若乙方所提供货物重量无法达到甲方采购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直至乙方补足为止,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甲方应及时支付乙方货款。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所验货的种薯足量供货。

2、乙方提供的种薯,如果因质量问题导致严重减产或绝收者(由权威质量检测机构评定种薯质量及问题),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3、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种薯,并保证种薯的成活率在85%以上,若种薯种植成活率无法达到甲方要求,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质量保证金。

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提供购货发票、种薯检验证明、检疫证明、资质证明等。

5、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时间将货物无偿运送至甲方合同所指定地点。运输过程中,货物毁损、丢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6、乙方必须及时将货物运至甲乙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若乙方未能及时按照双方约定时间将货物送至甲方,应提前以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告知甲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适当延长时间,最长不能超过三天。

7、乙方必须保证所销售种薯成活率在85%以上,并为甲方免费提供马铃薯种植、培育养护技术服务指导,若乙方所售种薯种植成活率无法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预留质量保证金。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未向甲方提供货物,超过规定期限5天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定金,并由乙方承担一切违约责任。

2、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终止协议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在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中途擅自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

4、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申请调解未解决的, 依法向合同签订地点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履行。

十二、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内容的任何改变或变更需双方书面同意并签字后方为有效。本合同一式六份,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法里对质保期的规定篇四

委托人:______________

拍卖人:______________

依照《_拍卖法》、《_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委托人自愿委托拍卖人拍卖如下标的:________________ 。

委托人保证对拍卖标的拥有无可争议的所有权(处分权),并根据拍卖人的要求提供拍卖标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说明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拍卖标的瑕疵。

1、拍卖人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对本合同所载明的拍卖标的进行拍卖。

2、拍卖地点:_________________

1、委托标的物估价为_______,保留价为______________

2、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双方约定依照以下第_____种方式及时间交付(转移)标的物:

1、 由委托人将标的交付(转移)买受人。

2、 由拍卖人将标的交付(转移)买受人。委托人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本合同所载拍卖标的物实物和产权转移手续交付拍卖人,交付地点为_____________ ,交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交付后保管费用____________ 。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后,委托人应在成交之日起_____日内向拍卖人支付成交价__%的佣金,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 。

拍卖标的未成交的,委托人应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人组织拍卖活动所产生的实际费用(直接费用)。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拍卖人应采用下列第______种方式支付:

1、一次性支付:拍卖人应在交割之日起_____日内,将拍卖成交款支付给委托人;

2、分期支付:第一次为买受人在拍卖成交_____日内向拍卖人支付_____元;第二次为买受人从拍卖成交日的次日起_____天内向拍卖人支付______元;尾款于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_时前交接标的物实物和产权转移手续的同时付清。

拍卖人在每次收到成交款的_____日内支付给委托人。

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可以撤回拍卖标的,委托人撤回拍卖标的,应当向拍卖人支付组织拍卖活动已发生的实际费用(含竞买人误工费、交通食宿费)。

拍卖人在拍卖开始前有确切证据证明拍卖标的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有权撤除该标的,并不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1、拍卖标的的权属状况与委托人声明不一致的;

2、拍卖标的存在委托人未声明的重大瑕疵的。

因未成交或买受人未按约定交割等不可归责于拍卖人的原因致使拍卖标的未能售出的,委托人与拍卖人约定_______。

拍卖人应当对委托人的身份及保留价进行保密。

1、委托人不得参与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本合同所列各拍卖标的。

2、拍卖人不得擅自变更拍卖标的保留价,也不得低于保留价拍卖本合同委托的标的。

3、委托人不得擅自将拍卖标的委托其它拍卖单位进行拍卖,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1、拍卖人保管不善造成拍卖标的毁损、灭失的,参照标的物估价_____%予以赔偿。

2、拍卖人或委托人没有确切证据撤除拍卖标的,应承担以下责任:无权向对方收取已发生的所有费用,并向对方支付标的物估价________%违约金。

3、拍卖人每有一次不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和数额向委托人付款的,无权向委托人收取佣金,并向委托人支付拍卖标的物成交价_______%的违约金。

4、委托人不按本合同约定移交标的物实物和产权转让手续的,向拍卖人支付拍卖标的成交价______%的违约金。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达成如下协议:

1、向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本合同经委托人和拍卖人签字盖章后产生法律效力。

2、合同一式_____份,当事人双方各执_____份,拍卖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一份。

委 托 人:_______________ 拍 卖 人:_______

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

合同法里对质保期的规定篇五

乙方(供应商):

为方便乙方参与甲方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简化投标保证金交纳,退还手续,提高采购效率,依据《_合同法》,《_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预存保证金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乙方自愿向甲方交纳预存保证金壹万元,作为参加甲方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诚意保证。

2、乙方通过转帐方式向甲方交纳预存保证金。甲方收到乙方预存保证金后,向乙方出具收据并发放一张_预存保证金卡_。

3、办理退还预存保证金手续时,乙方应书面向甲方提出并退回_预存保证金卡_。甲方在确认乙方手续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以转帐方式退还预存保证金。预存保证金所孳生的利息全部上缴广州市财政。

1、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_预存保证金卡_作为乙方参与甲方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时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无须另行交纳投标保证金;双方同意预存款不因乙方参加的具体采购项目所要求的保证金数额的多少而增减。

2、个别特殊或采购金额较大的项目,甲方有权在采购文件中规定_不接受预存保证金卡_,乙方应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另行交纳保证金。项目结束后,甲方依法退回该项目保证金。

3、乙方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约定的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依法扣减预存保证金,并上缴广州市财政。乙方应当在参加下一个政府采购项目之前及时补足,否则,乙方的_预存保证金卡_失效。

4、_预存保证金卡_仅供乙方参与甲方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使用,乙方不得转借,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用途。

5、甲方必须将预存保证金存放在财政部门批准开设的_保证金专用账户_,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和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本协议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或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双方同意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预存保证金之日起生效。20xx年2月18日前已发采购公告的项目,由于未在采购文件中注明相关内容,不适用本协议。

2、在本协议履行期间,甲乙双方都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乙方可随时书面提出,要求甲方退还预存保证金,终止协议。甲方提出终止协议,必须提前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退款当日本协议即自行解除。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要求终止协议并退还预存保证金,本协议长期有效。

3、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或遇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变更,双方可协商修改,补充相关条款。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合同法里对质保期的规定篇六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

上诉人(原审原告):辽宁某集团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沈阳某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院认定

本案双方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中均未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及返还方式,但在合同的多数条款中均约定有“按有关规定”或“执行通用条款有关规定”的字样,而_住房和城乡_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中,关于质量保证金问题的内容表述为:“发包人和承包人可在合同专用条款中选择质量保证金预留的方式……除非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质量保证金。本案工程尚未竣工,原告诉请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由被告支付工程进度款,应参照通用条款的内容,被告在支付工程款时,应预留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作为质量保证金。

合同法里对质保期的规定篇七

1.甲方在本协议所包括的办公设备出现故障后及时通知乙方,并将出现故障的情况如实告知乙方,以协助乙方维修人员做出正确判断。

2.甲方决定对故障机进行维修时,更换部件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提供的报价供甲方参考确认,报价中部件价格不得高于该设备的生产商在本市授权的维修中心提供的部件价格。

3.甲方因擅自维修或购买使用外单位非原装耗材、及配件所造成的机器及配件损坏,乙方不予负责,对已磨损应更换的部件,甲方若坚持使用所造成的机器及配件损坏,乙方不予负责。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应自行更换或雇佣第三方更换或拆卸机器部件,一经发现乙方有权利无条件单方中止合同。

5.对于在原生产商保修期内(含从原生产商购买的扩展服务),甲方可根据原始保修卡内的规定进行维修。

6. 甲方如需乙方提供其他技术支持(如设备安装、使用及简易维护保养、基础知识培训,设备在本市的远距离搬迁予以的协助和安装调试等),需提前二天通知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