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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传销工作报告(优秀19篇)

作者:温柔雨 打击传销工作报告(优秀19篇)

在工作中,及时撰写工作报告对于提高工作效率和沟通协作至关重要。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一些精彩的工作报告案例,或许能够给我们一些启示和灵感。

打击传销的公开信

尊敬的市长先生:。

您好,您辛苦了!

在您百忙之中来打扰你,实在是没办法而为之的事,敬请谅解。

我是四川达州市一们贫困农民,在我们这,农村人的家境并不富裕,年轻的人都在外地打工,家庭主要生活来源就靠在外打工的微薄收入来维持家庭的正常运转。

就在今年3月,一位在贵市打工的亲戚打电话回来称贵市生意好做,在他的再三请求下,正在其他地方打工的几位亲人都先后到贵市打工,再后来,这些亲人又通知我去了贵市。

到了贵市我才知道,他们在贵市康庄路颉庄一带,多人租用民房,以销售天津天狮公司的保健用品为名,以发展下线为主要聚敛手段,维持其组织的运转。

在贵市,他们并没有销售什么产品,而是通过发展人员,给成员不断上课洗脑,骗取更多人加入营销队伍,以收取成员入会会费(2800元/人)不断发展下线来提高自己在整个组织中的级别增加收入。

这些人主要来自于四川、重庆、广东、贵州等地,为了实现所谓的一夜暴富的梦想,他们每人每天交6元钱的作为生活费,几个人、十几个人,甚至几十个人聚居在一起,过着同吃、同住、同活动的生活;他们不顾亲人朋友的劝说,抛妻弃子,用尽了家里所有的积蓄参与入会,发展下线和用于生活本身等。

我也曾试图劝解他们不要再这样继续下去,可是他们都听不进去,他们把孩子丢在老人家里,说好寄生活费,可自从参加这些传销组织以后,不但没有寄回来一分钱,还拉更多的亲人、熟人去参与传销。

在前面我讲过,我们这种家庭几乎就是靠在外打工作为最主要的经济来源的。

但是,他们出去后确参与了这档子事,父母拖着年老多病的身子,日日夜夜脸朝黄土背朝天,在贫脊的土地上种植一点庄稼艰难度日,可他们的孩子上学需要花费!传销把我们,和我们身边那些参与传俏人员的家庭拖进了更加贫困的生活状态中,使这些本以非常艰苦的生活更加雪上加霜了。

我们还要活下去呀,可我们如何活下去?

在此,我们肯请贵市加大打击传销力度,彻底铲除滋生传销组织的土壤,给我们这些曾经为共和国诞生作出巨大牺牲,而今依然十分困难的老区人民作个主吧!

我也访问过贵市网上的主页,本来这种事好像应该由工商行政部门负责牵头处理,可在贵市的主页链接工商行政部门一栏中,点击开的确是一个英文网址;我又找到了市长您的信箱,但您的信箱地址我几次发的邮件都失败了;最后,我在天涯社区“天涯城市”保定版写了贴子,也没有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可能他们都没有时间看),所以只好再一次努力,在此发贴。

希望能够得到您及您周围有关人员的注意,从而得到您的帮助!

此致

敬礼!

x年xx月xx日。

打击传销工作总结

木头城子分局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为贯彻县打传办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打传工作深入持久开展,切实维护辖区内良好市场经济秩序,在上级机关的统一领导和分局同志们的努力下,木头城子分局所辖区没有出现传销或变相传销违法行为。

为确保该项行动取得成效,分局成立了行动领导小组,并对打传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指挥,确保打传工作协调一致,目标一致,发挥最好工作效果。

(一)在日常监管工作的基础上,围绕重点人群、区域、场所,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摸底,坚决取缔拉人头、收取入门费和利用互联网等形式的传销活动,严查以“连锁经营”、“直销经营”、“纯资本运作”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非法聚集并限制其人身子有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采取“勤巡查、严监控、端窝点、抓头目、堵回流”的方式,对乡镇结合部、人员密集行政村、出租屋密集区等传销活动多发区、易发区实施重点监管,逐户填写外来人员登记表,房屋租赁信息实时登记,在源头上杜绝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三)依托12315申诉举报网络体系、“一会两站”消费维权网络及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组成内外联动、纵横交错的工作体系,以明察暗访的方式严查严打。

通过在街发放打传宣传单和悬挂打传宣传横幅的方式,揭露传销手法、欺诈本质及危害性,有效提升人民群众自我防范、自觉抵制、主动举报的意识。

此项活动,分局出动执法人员6人次,车辆2台次,发放打击传销宣传单100余份。

木头城子分局。

二〇一x年十月十五日。

打击传销工作总结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被发展人员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主要表现为“拉人头”传销、骗取入门费传销、“团队计酬”传销。它是一种活动隐匿、欺骗性强、危害严重的“经济邪教”,是扰乱经济秩序、破坏社会道德和诚信体系建设、破坏家庭亲人和睦、影响社会稳定的一颗“毒瘤”,是党和政府明令禁止且必须予以坚决打击的违法犯罪行为。

近年来,全省各级工商、公安机关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的安排部署,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采取积极措施,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加大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项打击力度,打击传销工作阶段性成效明显。据统计,仅1—7月,全省各级工商、公安机关就立案查处传销案件63起(工商机关立案查处传销案件35起、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传销案件28起),捣毁、取缔传销窝点791个(工商机关捣毁取缔传销窝点621个、公安机关捣毁取缔传销窝点170个),劝返遣散参与传销人员3189人次(工商机关教育劝返参与传销人员1802人次、公安机关教育劝返参与传销人员1387人次),抓获传销头目及骨干93人(工商机关抓获并移交公安机关传销头目及骨干7人、公安机关抓获传销头目及骨干86人),刑拘125人(已批捕74人),查处和取缔了一批传销组织,依法严惩了一批传销组织者和骨干分子,进一步遏制了传销活动的扩散蔓延。但目前传销活动花样繁多,作案手法不断翻新,我省部分州、市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依然较为猖獗,省外部分群众被其家庭成员、亲朋好友、邻居战友、同学同事诱骗到我省昆明官渡、盘龙,红河蒙自、曲靖麒麟、版纳景洪等部分州、市参与传销的情况还较为突出,群众对部分州、市传销的举报投诉较多,省内部分州、市部分人员被亲友诱骗到外地参与传销的情况也时有发生,而且传销手段更加隐蔽,不少群众上当受骗。为此,工商、公安机关在保持高压严打,重拳出击,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同时,特别提醒广大人民群众:防范传销、抵制传销、拒绝传销、远离传销、举报传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明确规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是一种犯罪行为。《禁止传销条例》明确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传销活动。参与传销活动,均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为传销活动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均要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为加大刑事打击力度,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在下发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八条对“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作出了明确规定,即:“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30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

传销组织的欺骗手段、方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为诱骗群众上当受骗,传销组织往往利用人们急于发财致富的心理,许诺高额回报,引诱参加者交纳一定费用或购买产品,以此作为加入该组织的条件。

(二)传销组织打着“特许经营”、“加盟连锁”、“网络销售”、“电子商务”、“资本运作—连锁销售、人际网络连锁销售、”“民间合伙私募”、“阳光工程—五口之家”等旗号,以“西部大开发—国家隐形扶持”、“国家搞试点”等名义诱骗群众参加传销活动。有的传销组织还宣称自己是国家引进的最先进的营销模式,已经过某某部门认可,公司领导人获得国家颁发的荣誉称号,公司是国家有关部门授予的“直销实验基地”等等,千方百计诱骗他人交钱加入。

(三)传销组织主要采用“五级三阶制”的发展模式,随意编造国家相关部委文件、党和国家领导人讲话等文件材料,鼓吹国家搞开发试验、暗中开发保护、当地政府隐形扶持开发等歪理邪说迷惑参与者,他们把目标瞄准身边的亲朋好友,并根据诱骗对象的情况,以介绍工作、做生意、旅游、朋友会面等为名,把亲戚、朋友、同学、同乡、邻里、同事、战友诱骗到外地,并限制其人身自由(包括“帮助保管身份证”、“陪同”外出打电话等软限制措施),通过利诱、威逼、暴力等手段胁迫其从事传销活动。

(四)传销组织采取开会、培训、上课等方式,强行对新加入者进行上课、“洗脑”,灌输与社会主义社会法律和道德相悖的思想理念。不少人被“洗脑”后,深陷其中,不能自拔。由此从受骗者变成骗人者,把同乡、亲戚、朋友、同学、同事、邻里、战友,甚至家人也骗入传销组织,形成“滚雪球”式的恶性循环。

(五)有的传销组织打着已经注册的企业如“武汉新田”,或并不存在的企业如“深圳文斌”等旗号,将一些人员骗往异地从事传销诈骗活动。

(六)网络传销即传销的组织者以发展电子商务、从事远程教育、提供个人创业培训服务为名,通过建立传销网站,在网站上发布传销信息,如:快速致富的虚假宣传、推销所谓的“网页空间”或“远程教育资源”、“奖金”分配制度、参加者加入和发展他人加入的方式等,骗取他人加入,参加者按照网上信息的指示,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网上支付等方式,向上线交纳一定的“入门费”后,取得加入和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同时获得网站的用户名和密码,可以凭此登录网站,并利用该网站以同样的方式继续发展会员(下线),并可以依据发展会员(下线)的多少,从会员(下线)交纳的钱款中按比例计付报酬。

当前,传销活动已由早期的以传“商品”为主向“拉人头”、收取入门费或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的方向发展演变,这种传销活动以“杀熟”为手段,基本没有商品或者仅仅是用商品做幌子,完全靠收取人头费来非法牟利。传销活动已演化为一种有组织、有纲领、有体系的非法活动。必须高度警惕,严密防范。那么,公民应该如何识别、防范传销呢识别传销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认识:从组织方式看,传销组织者承诺给予参加者高额回报,发展他人加入,参加者再以同样的方式介绍和发展他人加入,以此组成上下线紧密联系的传销网络;从计酬方式看,传销组织者以参加者发展下线的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以参加者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给付报酬,形成传销的“金钱链”;从销售方式看,与直销的单层次销售(即直销员直接将商品推销给最终消费者)相区别,传销是多层次网络式销售;从经营目的看,传销不以销售商品为最终目的,而以发展人员数量,骗取钱财为最终目的。

防范、抵制传销,是全体公民应尽的职责和义务。那么,公民应该如何防范和举报传销?

(一)如有亲戚朋友被骗往异地从事传销,首先应积极做好亲戚朋友的思想教育工作,劝说其尽快脱离传销组织;若劝说无效,应设法弄清其所在详细地址,并积极向传销行为地公安、工商机关进行举报。公民举报传销时应当尽可能了解掌握传销活动的详细线索,包括传销组织的具体传销地点、时间,传销头目、骨干和参与人员的住宿地点,传销活动的公司名称、具体运作方式及相关的书证、物证等。

(二)如果您发现了传销行为,或您是传销活动的受害者,应当积极收集有关线索信息,包括引诱(诱骗)他人(或本人)的传销上线人员的相关个人信息、该传销组织传销活动的详细地点、参与传销人员的构成情况、传销人员尤其是骨干人员的住所、传销方式、宣传材料等,并尽快举报。

(三)如果您是学生,除采取以上措施外,还应该及时向所在学校反映情况,防止传销活动进校园。

(四)要注意学习、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掌握识别传销的基本知识,树立勤劳致富、传销违法、拒绝传销的意识。

(五)在发现自己被骗参与传销活动后,要注意收集、保存汇款帐号、汇款凭证、交费收据、介绍人及更高层级上线人员的姓名、电话、互联网帐号密码等相关证据线索,及时提供给执法机关,以便及时、准确地打击违法犯罪,保障自身的权益。

(六)如果被骗到外地,到达当地后朋友绝口不谈工作、生意,而是带你游山玩水、熟悉环境,所谓放松;要看你的身份证、借打你的手机,发现情况不对时,一定要机智并冷静应付,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设法逃脱。如果发现该组织从事传销活动的证据后,应设法与传销行为地公安、工商机关取得联系,及时举报。

(七)如果有人给您介绍的“工作”、“生意”或者推荐“投资”,前提条件是您得交钱申购份额或者购买一定产品,并且要您发展亲戚朋友参加,并许诺您可以从中提取报酬,这就是典型的传销行为,您要高度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如果发现传销活动,请及时向发生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工商行政管理机关12315,公安机关110。

打击传销公开信

打击传销的公开信公开信是将不必保守秘密并想让更多的人知道、关注和了解的事情公布于众的一种书信。那么你知道是怎么的写吗下面xx整理了,供你参考。

范文一居民朋友们:

你们好!为了维护社会稳定,打击非法传销,保障大家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平安和揩氛围,特发一封公开信。

奎年来,新裕路社区在街道的统一领导下,大力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认真履行职责,宣传打击各种传销活动。

实践证明,传销活动严重危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破坏和谐社会的建设,必须露头就打,彻底取缔。

打击传销必须采取政府牵头、部门齐动、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措施,尤其需要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实现群防群治,广大市民要行动起来,坚决同传销行为作斗争。

一、认清传销本质,绝不参与任何形式的传销活动。

传销活动是以传销某种商品为掩护,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以诱人参与为生存基础,以聚敛钱财为目的的违法犯罪活动。

奎年来,传销活动不断改头换面,变换伎俩,但终究掩盖不了违法的本质。

传销活动具有极大的危害性:

一是传销不仅违反了国务院禁止传销的规定,还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金融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造成破坏;二是传销活动侵害的对象多是弱势群体,绝大多数参加后血本无归,有的甚至生活无着;三是引发治安违法行为和刑事犯罪行为,给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危害;四是引发的夫妻反目,父子相向,甚至家破人亡的惨剧时有发生,严重破坏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五是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对参加人员实施精神控制,诱使参加者不择手段大肆从事欺诈活动。

传销害国、害民,也害己。

广大市民要擦亮双眼,认清传销的本质和危害,绝不参与任何形式的传销活动。

二、遵守法律法规,做诚实守信、勤劳智慧的公民。

国务院从1998年发布全面禁止传销通知,到20xx年颁布《禁止传销条例》,标志着打击传销纳入了法制轨道。

明确的法律界限告诉我们,不仅组织、策划传销违法,而且参与传销同样违法,为传销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以及互联信息服务的,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拉人头”、诱人参与,是传销活动的生存基础。

传销组织者、策划者总是利用人民急于致富的心理,编造暴富神话和道具,诱使人们参与,而人们的参与客观上助长、推动了传销蔓延。

只要斩断了传销的“人头链”,就根除了传销的土壤。

广大市民要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崇尚科学,不听信一夜暴富的谎言,做诚实守信、勤劳智慧的公民。

三、

共同努力打击传销,携手构建和谐社会。

《禁止传销条例》是打击传销强有力的法律武器,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传销行为终究要受到法律制裁。

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我分局将不辱使命,依法行政,绝不让传销在我市有藏身之处。

传销活动惧怕人民政府和执法机关的监管,更惧怕人民群众的打击。

销的强大合力。

为了社会的稳定和谐,请大家行动起来,远离传销、拒绝传销、举报传销!一旦发现传销线索,及时与社区、工商部门联系,绝不让传销在我市生存和蔓延。

最后衷心祝愿市民朋友们:身体健康、生活愉快、合家幸福!举报电话:05535**9xxxxxxx年xx月xx日范文二尊敬的市长先生:您好,您辛苦了!在您百忙之中来打扰你,实在是没办法而为之的事,敬请谅解。

我是四川达州市一们贫困农民,在我们这,农村人的家境并不富裕,年轻的人都在外地打工,家庭主要生活就靠在外打工的微薄收入来维持家庭的正常运转。

就在今年3月,一位在贵市打工的亲戚打电话回来称贵市生意好做,在他的再三请求下,正在其他地方打工的几位亲人都先后到贵市打工,再后来,这些亲人又通知我去了贵市。

到了贵市我才知道,他们在贵市康庄路颉庄一带,多人租用民房,以销售天津天狮公司的保健用品为名,以发展下线为主要聚敛手段,维持其组织的运转。

在贵市,他们并没有销售什么产品,而是通过发展人员,给成员不断上课洗脑,骗取更多人加入营销队伍,以收取成员入会会费(2800元/人)不断发展下线来提高自己在整个组织中的级别增加收入。

这些人主要来自于四川、重庆、广东、贵州等地,为了实现所谓的一夜暴富的梦想,他们每人每天交6元钱的作为生活费,几个人、十几个人,甚至几十个人聚居在一起,过着同吃、同住、同活动的生活;他们不顾亲人朋友的劝说,抛妻弃子,用尽了家里所有的积蓄参与入会,发展下线和用于生活本身等。

我也曾试图劝解他们不要再这样继续下去,可是他们都听不进去,他们把孩子丢在老人家里,说好寄生活费,可自从参加这些传销组织以后,不但没有寄回来一分钱,还拉更多的亲人、熟人去参与传销。

在前面我讲过,我们这种家庭几乎就是靠在外打工作为最主要的经济的。

活更加雪上加霜了。

我们还要活下去呀,可我们如何活下去在此,我们肯请贵市加大打击传销力度,彻底铲除滋生传销组织的土壤,给我们这些曾经为共和国诞生作出巨大牺牲,而今依然十分困难的老区人民作个主吧!我也访问过贵市上的主页,本来这种事好像应该由工商行政部门负责牵头处理,可在贵市的主页链接工商行政部门一栏中,点击开的确是一个英文址;我又找到了市长您的信箱,但您的信箱地址我几次发的邮件都失败了;最后,我在天涯社区“天涯城市”保定版写了贴子,也没有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可能他们都没有时间看),所以只好再一次努力,在此发贴。

希望能够得到您及您周围有关人员的注意,从而得到您的帮助!此致敬礼!xxxxxxx年xx月xx日范文三尊敬的市民朋友:

国务院颁布的《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已实施两年。

了。两年以来,我市人民政府和工商、公安等执法机关严格执行《条例》,认真履行职责,严厉打击各种传销活动,取得显著成效。实践证明,传销活动严重危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破坏和谐吉首建设,必须露头就打,彻底取缔;打击传销必须采取政府牵头、部门齐动、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措施,尤其需要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实现群防群治。全市人民要行动起来,坚决同传销行为作斗争。

一、认清传销本质,绝不参与任何形式的传销活动传销活动是以传销某种商品为掩护,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以诱人参与为生存基础,以聚敛钱财为目的的违法犯罪活动。近年来,传销活动不断改头换面,变换伎俩,但终究掩盖不了违法的本质。传销活动具有极大的危害性:一是传销不仅违反了国务院禁止传销的规定,还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金融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造成破坏;二是传销活动侵害的对象多是弱势群体,绝大多数参加后血本无归,有的甚至生活无着;三是引发治安违法行为和刑事犯罪行为,给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危害;四是引发的夫妻反目,父子相向,甚至家破人亡的惨剧时有发生,严重破坏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五是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对参加人员实施精神控制,诱使参加者不择手段大肆从事欺诈活动。传销害国、害民,也害己。全市人民要擦亮双眼,认清传销的本质和危害,绝不参与任何形式的传销活动。

二、遵守法律法规,做诚实守信、勤劳智慧的公民国务院从1998年发布全面禁止传销通知,到20xx年颁布《禁止传销条例》,标志着打击传销纳入了法制轨道。明确的法律界限告诉我们,不仅组织、策划传销违法,而且参与传销同样违法,为传销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以及互联信息服务的,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拉人头”、诱人参与,是传销活动的生存基础。传销组织者、策划者总是利用人民急于致富的心理,编造暴富神话和道具,诱使人们参与,而人们的参与客观上助长、推动了传销蔓延。只要斩断了传销的“人头链”,就根除了传销的土壤。全市人民要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崇尚科学,不听信一夜暴富的谎言,做诚实守信、勤劳智慧的公民。

合力。

为了全市的稳定、和谐,大家行动起来,远离传销、拒绝传销、举报传销!一旦发现传销线索,及时向工商、公安机关举报(电话:12315、110),绝不让传销在我市生存、蔓延,为促进和谐吉首建设贡献力量。

打击传销工作总结

20xx年,我局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完善工作制度、健全组织网络、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惩防并举,积极开展打击传销和“无传销社区(村)”创建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非法的传销活动得到了有效遏制。截止11月底,我局共受理涉嫌传销举报8起,出动执法车辆29车次、执法人员195人次,捣毁取缔传销窝点5个,驱散涉嫌传销人员132人次,组织人员进社区进广场开展宣传咨询受理举报投诉活动5次,向市民发放印有打击传销内容宣传资料350余份,张贴宣传画30份,录入涉嫌传销人员身份证123人次,创建“无传销社区(村)”1个。

从健全工作机制入手,完善打击传销领导责任机制。20xx年,我市和我局相继成立了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打击传销实施方案,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和目标措施,同时作为辖区“打传”联席会议办公室,我局主动加强与综治委、公安、各社区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取得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并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进一步加强了与公安部门的沟通联系,不仅互通各打传人员联系方式,而且相互提供“传销人员信息库”和“传销黑名单数据库”等有关信息,做到资源共享,形成了更快速、更透明打击传销工作的互通互联机制。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打击传销联合执法行动,形成了部门联动、密切协调、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为深入推进打击传销活动,我局始终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长期抓的工作思路,划定责任区,层层签订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和完善日常监管、投诉举报、综合执法、区域协作、应急处置等一系列制度和监管网络,一是打击传销内部信息网络。根据市局、分局二级执法信息网络和12315投诉举报网络,建立内部打击传销工作信息快速通道,对涉嫌传销的线索快受理、快分流、快反馈,便于及时组织查处。二是全方位的打击传销监管网络。发挥其群众工作的优势,在各分局和部分社区建立“打击传销工作联系点”,将市监部门打击传销的举报电话和联络方式,张贴到社区居委会和居民小区的公共场所,鼓励群众举报。形成市监、社区、群众纵向联动的打击传销监管网络。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联打联防的工作格局。

积极发挥工商所片区网格化监管的作用,实行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有机结合,有分局、派出所专管员、社区联络员联合巡查相结合,对各地段的宾馆、会议中心、出租房屋等传销易聚集的场所进行拉网式不间断的巡查,使传销分子无处藏身。同时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作用,在各小区显要位置都张贴了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发现问题,积极举报。

充分发挥短信平台、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作用,广泛采取开辟专栏、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组织人员进社区进广场现场设点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咨询活动,提高广大群众识别和自觉抵制传销的能力,今年分两次在华地百货、大润发等户外广场设立宣传点(台),会同公安等部门进行“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的宣传。同时利用社区宣传栏,开展《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重视校园无传销创建,年年组织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教育和引导在校学生及广大群众自觉抵制传销和举报传销。今年寒暑假期间,利用学生返家之机集中开展宣传,提高学生自我防范能力。

自20xx年开始,我市综治办、工商局、公安局、溧城镇政府出台《关于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通知》,通过在城区社区(村)推行“五个一”机制,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对“打传”工作起到了较好效果。真正形成一套“政府牵头、部门联动、人人参与”打传工作体制,切实把打传工作落到实处。今年,我们继续加大力度发动基层社区村组织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已创建1个,有3个社区村正在创建中。

一年来,我局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打击传销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我们决不能掉以轻心,当前我市传销活动体现出“三性”,一是流动性更大,住所、培训点经常转移,甚至由室内转移到室外,使其很难跟踪;二是隐蔽性更强,由原来上百人集中变为十人左右集中,使其更难发现;三是欺骗性更强,文化程度越来越高,使其在组织、培训中更具有煽动性、迷惑性,使其很难识破。因此,下一步打击传销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1、进一步加大打击传销力度。我市及周边地区仍有传销活动存在,一些不法组织打着直销经营旗号,发展人员,组织网络,从事传销活动,现在还出现向青少年人群特别是在校学生蔓延,打击传销形势十分严峻。为此,我们要加倍提高警惕,克服厌战情绪、松懈情绪,严防死守,决不能让传销活动回流反弹。树立长期作战思想,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打击力度,在巩固和深化前期整治效果的基础上,继续把打击传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好、抓实。

2、进一步抓好责任制的落实。克服短期行为,切实建立完善打击传销活动的长效工作机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打击传销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保证领导力量不减,专业队伍力量不减,整治力度不减,宣传声势不减,工作格局不变,巩固已经取得的成果。

3、进一步完善长效联防机制。实行协调联动,齐抓共管,落实打传的责任制,实行辖区管理和业主管理相结合,实行在社区建立打击传销长效工作机制,构建社区打击传销长期的宣传教育阵地,对传销活动场所实行全天候监控。

4、进一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地继续进行打击传销的宣传教育工作,深刻揭露传销的危害性和欺骗性,使传销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打击传销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将以坚决的态度,坚定的信心,稳妥的方法,有效的措施,把打击传销工作进一步抓紧、抓实,营造一个健康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确保我市社会稳定,建设高水平小康溧阳。

打击传销的公开信

居民朋友们:

你们好!为了维护社会稳定,打击非法传销,保障大家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平安和揩氛围,特发一封公开信。

近年来,新裕路社区在街道的统一领导下,大力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认真履行职责,宣传打击各种传销活动。

实践证明,传销活动严重危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破坏和谐社会的建设,必须露头就打,彻底取缔。

打击传销必须采取政府牵头、部门齐动、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措施,尤其需要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实现群防群治,广大市民要行动起来,坚决同传销行为作斗争。

一、认清传销本质,绝不参与任何形式的传销活动。

传销活动是以传销某种商品为掩护,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以诱人参与为生存基础,以聚敛钱财为目的的违法犯罪活动。

近年来,传销活动不断改头换面,变换伎俩,但终究掩盖不了违法的本质。

传销活动具有极大的危害性:

二是传销活动侵害的对象多是弱势群体,绝大多数参加后血本无归,有的甚至生活无着;。

三是引发治安违法行为和刑事犯罪行为,给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危害;。

五是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对参加人员实施精神控制,诱使参加者不择手段大肆从事欺诈活动。

传销害国、害民,也害己。

广大市民要擦亮双眼,认清传销的本质和危害,绝不参与任何形式的传销活动。

二、遵守法律法规,做诚实守信、勤劳智慧的公民。

国务院从1998年发布全面禁止传销通知,到20xx年颁布《禁止传销条例》,标志着打击传销纳入了法制轨道。

明确的法律界限告诉我们,不仅组织、策划传销违法,而且参与传销同样违法,为传销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以及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拉人头”、诱人参与,是传销活动的生存基础。

传销组织者、策划者总是利用人民急于致富的心理,编造暴富神话和道具,诱使人们参与,而人们的参与客观上助长、推动了传销蔓延。

只要斩断了传销的“人头链”,就根除了传销的土壤。

广大市民要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崇尚科学,不听信一夜暴富的谎言,做诚实守信、勤劳智慧的公民。

三、共同努力打击传销,携手构建和谐社会。

《禁止传销条例》是打击传销强有力的法律武器,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传销行为终究要受到法律制裁。

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我分局将不辱使命,依法行政,绝不让传销在我市有藏身之处。

传销活动惧怕人民政府和执法机关的监管,更惧怕人民群众的打击。

只要人人提高防范意识和抵制能力,就会形成打击传销的良好氛围;只要人人起来与之斗争,支持政府的监管执法,就会形成打击传销的强大合力。

为了社会的稳定和谐,请大家行动起来,远离传销、拒绝传销、举报传销!一旦发现传销线索,及时与社区、工商部门联系,绝不让传销在我市生存和蔓延。

最后衷心祝愿市民朋友们:身体健康、生活愉快、合家幸福!

举报电话:0553-5**9。

x年xx月xx日。

打击传销工作总结

我局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关于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总体部署,突出整治重点,加大执法力度,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取得可喜的成绩。现将我局20xx年1—9月份的整规工作总结汇报如下。一、20xx年1—9月份整规工作的基本情况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自治区工商局的部署,按照“全面展开、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方针,不断强化市场监管执法力度,大力开展了红盾护农、食品安全、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等9大类专项整治,全面推行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关口前移”工作。1—9月份,我局(含三县一市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万多人次,检查经营户5万户次,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1698起,案值834.4万元,罚没款233.5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4起,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2445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7.79万元。(一)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我局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中之重,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1.推进“关口前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准入制度。近年来,我局把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管工作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中之重。20xx年,经过试点取得经验后,我局在全市食品行业全面推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关口前移”工作,我们通过督促食品经营户建立了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购销台帐制度、销售食品质量承诺制度、流通环节食品退市制度等有关制度,把住食品进入市场的关口,构筑食品安全的防线。对不能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商标注册、产品检验报告以及购货票等相关证件的商品,全面要拒绝进货、进场。同时,为了使食品质量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今年,结合我市食品市场监管的实际,我局制定了《食品质量购销查验登记制度》、《食品市场巡查制度》、《食品退市制度》、《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食品经营户(企业)分类监管制度》等五项制度,要求各分局、工商所严格按照有关制度的要求,规范日常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目前,我市各类食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食品经营户建立了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购销台帐制度、食品质量承诺制度、食品退市制度等自律制度的达到85%以上,各类食品经营户企业亮照经营率达100%,工商所实施经营户口管理和巡查责任制达100%。食品监管初步建立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企业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管机制。2.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食品违法行为。

(1)加强日常的巡查,认真开展“六查六看”。一是查经营资格,看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属超范围经营;二是查进货票证,看来源是否合法、票证是否齐全,进货是否履行了检查验收职责;三是查经销食品,看有无质量、卫生检验检疫合格等证明;四是查包装标识,看标识是否虚假,是否属“三无”、仿冒或过期失效食品;五是查商标广告,看食品商标是否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食品广告有无虚假、误导宣传等内容;六是查市场开办者,看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对进场经营者履行了资格审查、质量监督等责任。工商所每星期对辖区内的食品经营户的检查不得少于2次,对“六查六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依法查处。(2)扎实开展专项整治。今年以来,我局根据自治区工商局的部署和梧州市的消费特点,开展了食品安全三次集中整治行动,分别是:包装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市场重点区域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在专项整治工作中,主要抓好三个重点环节:一是加大对分散在社区、城乡结合部和村镇的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加工作坊、小食店、小餐馆的监管力度;二是严把市场准入关,严厉打击无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三是依托12315网络,建立食品消费安全预警机制,及时查处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在今年1—9月份的食品质量监管工作中,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5349人次,车辆6156台次,检查食品经营户4万多户次,共取缔无照经营食品217户,查获私宰肉3478公斤,劣质酒类、饮料7547瓶,劣质奶制品125.8公斤,过期变质的饼干、糖果等食品一大批。(3)加强对上市食品的检测工作。

一是快速检测。我局投入资金30多万元购置了食品快速检测车,可检测的项目包括农药残留超标、吊白块等8大项;每个分局还配备了食品快速检测箱,定期不定期地对我市的上市食品进行快速检测。到9月份止,我局共出动工商食品快速检测车120多车次,检测蔬菜农药残留、豆制品吊白块等项目268批次500多个品种,检出农药残留超标蔬菜173.5公斤、含吊白块豆制品195.8公斤,甲醛超标水产品32.6公斤。二是定期检测。根据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存在的问题、人民群众集中反映的商品质量投诉情况以及消费的季节性特点,每月制定食品检测计划。如今年7月份是检测饮料类,主要检验项目包括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蛋白质等。通过有重点、步骤地开展商品质量抽查,并及时向市民发出警示,努力构筑食品安全防线。三是专项检测。今年7月我局配合自治区质监部门对我市的桶装水进行了抽检,这次抽检共抽取了3家厂家生产的4个品种的桶装水,经检测,4个品种的桶装水全部合格。此外,今年8月底9月初,我局根据自治区工商局的部署,针对在月饼专项执法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会同梧州市疾控中心的工作人员对我市的上市月饼进行了检测。这次监测共抽取了10个厂家生产的16个品种的月饼,经检测,有2个品种的月饼不合格,合格率为87.5%。(4)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xx]35号)文件精神,我局每月都将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和餐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设立、变更、注销、吊销情况通报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部门,以利于部门之间相互配合,共同做好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二)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整治。一是积极开展宣传《商标法》活动。今年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我局以此为契机,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宣传《商标法》的活动。4月23日我局在市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咨询宣传日活动,在活动中共展出商标侵权产品50件,接受群众咨询100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多份,发放中国知识产权报1100多份,展出宣传板报及挂图20多块,收到较好的效果;与此同时,我局还在《报》开辟了专栏宣传保护商标专用权的有关知识,展示我局打击商标违法行为的成果。通过宣传活动,增强了广大市民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此外,我局联合市整规办、市知识产权局、市公安局、市文化局、市质监局、市新闻出版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等部门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执法检查行动。重点检查商标侵权、假冒注册商标、假冒专利、盗版图书、盗版音像制品等违行为。行动中查获假冒“”洗衣粉一批,收缴非法音像制品7200盒。二是开展保护商标专用权专项整治行动。我局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和自治区工商局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及时制定了相关的工作方案,扎实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工作。今年以来,我局结合“红盾护农”工作,重点开展了保护涉农商标专项行动。1—3月,开展了以查处食品、药品、种子、农药、化肥、农膜、农产品商标侵权行为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3—6月,开展了以集中整治侵犯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商标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通过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不法商贩坑农害农行为,有效净化了农资市场秩序,维护农民合法权益。1—9月,立案查处商标案件28起,移交公安部门2起,罚没款11万元。其中涉农商标案件4起,端掉制假窝点4个。在查处商标大要案方面也有所突破。工商局于今年4月查处的xx厂擅自仿冒生产法国著名louisvuitton(路易威登)商标和国内注册商标kaiser(凯撒)手袋商标侵权案件,涉案总值达400多万元。三是与企业联合打假,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我局与市内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商标的企业建立了打假联系点,实行专人负责,指导、协助企业进行打假维权工作,帮助企业解决商标专用权被侵的问题。今年以来,我局深入指导企业打假12次,先后协助奥奇丽公司等5家企业到全区各地进行打假5次,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00多万元,受到企业的好评。(三)开展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整治行动。

今年,我局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自治区工商局的部署,围绕服务三农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热点,扎扎实实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一是建立完善有关制度,规范农资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为了加强农资经营户的自律意识,我局把农资商品管理作为“关口前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全面推行农资经营“两账两票、一卡一书”,给农资经营户发放了统一的进销货台账登记薄、“农资商品销售信誉卡”和“工商服务三农、红盾护农公示卡”。为保证“两账两票一卡一书”制度落到实处,辖区工商所执法人员还定期对农资经营户的“两账两票一卡一书”进行检查,并把检查情况记录到经济户口管理资料中,建立对农资产品经营的全程监管机制。二是大力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种涉农违法经营行为。我局结合xx市的实际情况,把“红盾护农”行动分为“打假保春耕”、“打假保三夏”、“打假保秋播”三大专项行动。在专项行动中,以基层工商所为依托,以县局、分局、经济检查大队、市场科(股)为主力,以城乡结合部和乡镇为重点,围绕种子、肥料、农药、农机具及零配件等重要农资商品,采取查登记档案与实地排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农资经营户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查处农资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还进一步强化杀鼠剂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制售毒鼠强的违法行为。截至今年9月底,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183人次,检查农资经营户1581户,检查农资市场27个,查处无照经营19户,查处农资案件52起。涉案40多万元。其中查获假冒伪劣化肥247.15吨,假冒伪劣农药128公斤,假冒农用柴油机37台。

其中,岑溪市工商局查处侵犯“溪丰”牌注册商标复混肥一案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四)开展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整治。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健康发展。今年,我局根据自治区工商局的部署,制定出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的工作方案,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3次声势浩大的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以“拉人头”和“金字塔”形式的各种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共发放宣传资料份1万多份,出动执法人员879人次,端掉传销窝点28个,遣送传销人员470人,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的传销骨干分子5名。依法没收一批用于传销的皮具、西服、化妆品等。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同时,我局还会同公安部门,对出租屋进行重点监管,对以往有涉嫌传销活动窝点的出租屋、旅店进行定期不定其的复查,防止传销死灰复燃。(五)严厉打击商业欺诈行为一是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为了能及时查处以“消费处值”等名义用高额回报作为诱饵的商业欺诈行为,我局及时成立了清理“消费储值”及其类似非法经营活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并在媒体上发布消费警示,提高消费者的防范能力。我们还对“清仓价”、“跳楼价”等误导宣传、虚假打折等欺诈性行为进行认真整治,责令拆掉此类宣传广告85条,对有关业主进行了严肃的警告教育。

二是开展打击合同欺诈专项整治。我局以监管拍卖和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登记工作作为加强合同监管工作的切入点,重点加强对消费品、生产资料、房地产、旅游、劳动力等市场的合同监管。1—9月份,共检查了合同398份,金额1000多万元,调解合同纠纷18起,暂未发现有合同欺行为。三是积极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教育活动。我局按照自治区工商局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诚信建设活动。在企业中开展了“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和建立“合同帮扶”企业活动。同时,为了使诚信的理念深入人心,我们还开展了“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在宣传活动中,采取多种形式,倡导诚信经营,努力营造诚信兴商的氛围。召开了全市部门企业、个体工商户参加的“倡导诚信兴商、共建和谐社会”动员大会,发放以讲诚信、反欺诈为主要内容的宣传资料5000多份,制定发布“诚信兴商的”公益广告10多条,在媒体上发表以宣传“诚信兴商”为内容的稿件13篇。(六)规范粮食交易市场今年,我局根据自治区工商局的部署,严格执行粮食收购资格准入制度,严厉打击无照经营和违规收购粮食的行为,严防陈化粮流入口粮市场。同时,组织全局执法力量,对全市范围内的粮食收购、经营单位和各饭店、饮食摊点进行了一次全面清查。通过加大对粮食经营户的监管,进一步规范了我市粮食市场秩序。(七)开展汽车、成品油等重要商品市场整治在专项整治行动中,我局能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抓住重点,明确责任,严格按照工商职能,依法办事。采取局所联动、市场巡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方法,充分发挥12315举报投诉网络的作用,对全市范围的废旧金属回收点、汽车维修厂、汽车零配件经营户、加油站进行了一次清理检查。1—9月份,检查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汽车维修点等578家,检查加油站214家,立案查处非法收购旧汽车案件2起,无照经营汽车维修、废旧金属回收和机动车零配件案件26起,查处销售不合格成品油案件6起,没收不合格成品油21吨。(八)惩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今年以来,我局根据国家工商总局、自治区工商局关于开展虚假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做好广告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严厉打击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保健食品、药品、医疗等虚假违法违章广告行为。1—9月--,共立案查处广告违法案件25起,其中药品广告4起、医疗广告3起,房地产广告10起,食品广告2起,罚没入库金额为6万元。二是加强广告监测工作。我局通过建立广告监测台帐,指定人员对市内各媒体的广告按药品、房地产、食品、化妆品、医疗服务、家用电器等八大类实施分类监测,及时发现问题。1—9月份,共监测各类广告2651条,发出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的整改通知80份,同时将广告违法情况通过各媒体及时向社会公示,至今共发布《广告违法警示公告》9期。三是提高广告经营者的法制意识。我们召开了全市广告经营单位会议,向其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加强了对媒体单位发布广告行为的监督和指导,督促建立广告审查制度,有效地降低了违法广告的发生。

(九)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在行动中,我局对全市范围内现有的职业介绍机构开展了全面清理。共检查职业介绍机构138户,用人单位19户,劳动力市场8个。严查其合法资格,对无劳动部门核发的《职业介绍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的,一律予以取缔。从检查情况来看,大部分的职业介绍机构都能守法经营。但有个别职业介绍机构超经营范围经营家政服务。执法人员对其发出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十)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其他专项整治今年,我局还根据自治区工商局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开展了打击无照生产经营、清理整顿文化市场、盐业市场、清查“黑网吧”等专项整治行动。在打击无照生产经营专项整治中,我局切实加强对重点企业、旅游景点景区、文化娱乐场所、年货市场、农资市场等的巡查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无照经营食品、烟花爆竹、化学危险品等的违法行为。行动中,共查处无照经营78起。在清理文化市场专项整治中,我局重点清查出版物市场,加强对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管,1—9月份,共收缴非法出版物874本,非法音像制品1521张,取缔无照经营的卡拉ok、酒吧、电子游戏机室、网吧共16家。在盐业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中,我局会同公安、卫生、盐政等部门开展声势浩大的联合执法行动2次,主要对食盐批发经营户、学校食堂、饭店、酒家、食品加工企业等的用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发现无碘生盐14.5斤,散装食盐30斤。二、经验与体会20xx年1—9月,我局在整规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为确保我市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我们的主要体会是:

(一)领导重视,思想统一是做好整规工作的根本保证。我局领导对整规工作高度重视,每次专项整治,都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时作出部署,制发实施方案,做到方案措施落实、督查检查落实、责任目标落实。局领导经常亲临执法第一线,既当战斗员,又当指挥员,从而保证各项行动都取得好成绩。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建立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队伍是做好整规工作的基础。今年以来,我局以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和强化内部监督为切入点,以“人人会办案”为目的,加强了法制教育。除了定期举办法律法规培训班外,在日常的执法中,我局还要求在执法文书的填写、统计报表的报送、案卷装订归档等方面,力求统一规范。

(三)依靠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依靠人民群众的配合,搞好协调,形成合力,是做好整规工作的保障。如在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盐业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中,我们得到了地方党委政府和公安、盐政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在查处案件中形成合力,切实保证了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四)加大宣传力度,构筑舆论监督氛围是做好整规工作的有效途径。一方面,我们抓好系统内部的宣传教育工作,要求广大工商干部克服厌倦情绪,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做好整规工作。另一方面,我们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从舆论上大造声势,大案要案局记者站全程跟踪报道,及时曝光。今年,1—9月份,共在各级媒体上刊登反映我局整规工作的稿件365篇,专题论文3篇,编印整规简报17期。从而保证了整规工作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开展。

三、存在问题20xx年,我局的整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及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还有待提高。目前,我们的基层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工作的需要。主要表现在:对流通领域食品的相关标准、对抽样检查等方面的知识技能和程序还不够了解,对有关质量检测方面的基础知识还没有很好地撑握等等。(二)推进商品质量准入监管的法律支撑不足。我们在准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关口前移”工作的过程中,虽然通过制定商品准入制度,明确了市场开办者和经营户商品质量管理的义务和责任,但由于无法定的依据,市场开只者和经营户不可避免地出现推诿、应付的态度。(三)工商部门对商品质量检验的技术手段不够,抽检经费不足。目前,工商部门在对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的监管和鉴定,有时仍沿用看(查看)、闻(闻味)、尝(口尝)、摸(手摸)、比(比较)等陈旧的方法。这种原始的鉴别方法已难以适应对利用高科技、新工艺进行制假、贩假的食品质量进行鉴别。由于自身手段的局限和落后,工商部门对流通领域涉嫌质量问题的商品,主要是采取送有关部门和检测机构检测认定的方法。这种方法的弊端在于费用过高、送检时间过长,难免影响了对违法经营活动的及时查处。

打击传销宣传简报

一是播放打传宣传片。通过电视台、公众微信、门户网站等平台,播放打击传销微电影《救赎》,向社会宣传传销的危害性,警醒群众远离传销。

二是播出打击传销公益广告。在焦作市广播电台一年365天不间断,每天分6个时段滚动播出打击传销公益广告,提醒群众求职、交友、保健、理财、上网浏览时警惕传销陷阱。

三是打传宣传进社区。印制了打击传销宣传海报3000张、宣传彩页20xx0份,在社区、广场、车站、市场、便民服务大厅等处进行张贴,走进街道、社区,挨家挨户发放到居民手中,提醒广大居民一方面不参与传销,另一方面,自觉不向传销人员出租房屋,提供场所,从根本上减少传销人员的活动空间。

四是打传宣传进校园。走进河南理工大学、焦作师专、焦作大学等大中专院校,重点针对应届毕业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一方面,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采取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材料、设立现场咨询台等多种形式,掀起了集中宣传教育的热潮。

另一方面举办专题讲座,组织集中观看了打传音像制品,定制发放了打击传销学习资料包4000余套,零距离向广大学生揭示传销的惯用手法,揭露传销的欺骗性和危害性,提醒大中专院校学生尤其是应届毕业生增强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打击传销简报

为进一步提高辖区居民对非法传销的认识,提高辨别能力,铸牢防范非法传销的思想防线,以下是小编为您带来的打击传销简报,感谢您的阅读!

为继续加大打击传销工作力度,有效防止传销活动的蔓延,巩固前段工作成果,确保泉塘社会稳定和广大群众的财产安全,泉塘街道集中力量于4月1日起组织开展了为期一周的打击传销专项行动。

此次行动每天由全体机关干部、社区干部、协管员、义务巡防队员以及公安、工商、物业、楼盘等部门组成的近200人的队伍,分为四个小组,对泉塘社区、小塘路社区、阳高社区、泉星社区等进行了集中打传行动。打传行动采取四大措施:。

一是集中统一行动与日常零星打击相结合,以公安局、工商所、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中心为主,对传销活动进行清理排查,发动群众积极举报传销。

二是整合执法资源,加强部门联动。由街道牵头,公安、工商、社区等积极协助,开展联合行动。对本辖区内传销人员居住点、活动聚集点进行清查,捣毁传销窝点,遣散传销人员,查扣传销财物,惩办传销分子。

三是全面开展打击传销宣传“六个进入、六个覆盖”工作,加大打击力度,注重防范。宣传进物业,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市场,进机关,实现物业、学校、企业、社区、市场、机关全覆盖,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传销的危害,增强自我防范意识。

四是明确职责,严格责任追究制,建立打击传销长效机制。街道与各楼盘、物业签订责任状,与社区居委员会签订责任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截止到4月6日晚,街道共组织了1334人,张贴标语45条,发放宣传资料一万多份,排查了826户,1185人,打击了372户,遣返传销者645人,收缴手机482台,笔记本4台,摄像机1台,照相机1台,有力打击了猖獗的传销分子。在这种打击传销的高压态势下,有4000余人的传销分子主动离开了县域范围,辖区正日趋和谐稳定。

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从20xx年3月31日起,星沙街道牵头组织公安、工商、城管等多个部门集中在松雅、城东两个安置小区对前期摸排的传销窝点进行突击打击。此次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设置13个集中清查小组,街道党工委书记王剑和党工委副书记、主任魏检亲自挂帅,坐镇星城和松雅小区组织指挥,党政领导带队负责上户清查传销人员、发放责令改正。

通知书。

填写收缴传销人员通讯工具登记表传销人员信息采集表。

截至4月8日,共计查处传销人员1132人,主动撤退的人数有700余人,收缴涉传物品1000余件(套),扣押涉嫌用于传销活动的工具900余件,经执法人员现场调查,收集证据,对一般的涉嫌传销人员进行劝说教育后当场遣送回家,对多个涉嫌传销头目移送公安机关接受进一步调查。

这次行动采取白天清查,晚上“回头打击”的方式,有效打击了传销人员的嚣张气焰。通过调查了解,打击行动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一是星城和松雅小区的街道上外来人员活动明显减少。二是据出租车和公交车司机反映,有不少传销人员已经主动撤离长沙县;三是学校、幼儿园反映福建、江西、浙江等地的学生和幼儿已办理离校、离园手续的人数已达50余人。四是通过收缴传销人员的学习资料和手机短信,发现传销人员已经认识到街道对星城、松雅的传销窝点打击力度之大,此地不宜久居。

下阶段,星沙街道将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通过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严格规范房屋租赁等措施,从源头上遏制传销活动。

打击传销工作总结

进一步做好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的稳定,安定和谐,今天本站小编给大家找来了打击传销。

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全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两个第一”,把握“四个只有”,以落实“三项行动”为根本,以加强“五项建设”为支撑,大力营造“三个环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提升监管效能,全面开创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新局面,为老河口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全年工作要从以下三方面着手,不断创造新业绩,开拓新局面。我局连续四届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全局共有6个襄樊市级文明单位和4个老河口市级最佳文明单位;被襄樊市局列为“六型机关”创建试点单位等。在市局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系统上下共同努力实现了预算收入历史性的突破,罚没收入130.1万元,占年预算的118.3%,行政性收入33.1万元,占年预算的103.5%,首次实现半年超额完成全年预算收入。

(一)、实施“市场主体增量”行动,为市场主体营造更加宽松的发展环境。

一是六措并举,促进市场主体增量。我局先后通过畅通准入渠道促增量、创新服务质量促增量、治理无照经营促增量、实施帮农活农促增量,上半年共办理动产抵押登记33件,抵押物金额2亿元,为企业融资1亿元。到目前为止,全市市场主体共申请注册商标146件,其中:5件商标被评定为湖北省著名商标,7件商标被评定为襄樊市知名商标。全市建立农产品商标联系点145家,建立驰名商标联系点3家,著名商标联系点11家,知名商标联系点23家;申报省级守重企业4家,申报襄樊市级守重企业9家。上半年,新登记内资企业77户,(其中办理网上登记21户,网上名称核准35户),新登记私营企业3户,新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20户,新登记个体工商户607户。

二是强力推进企业网上年检与个体验照工作。截止目前,全市已网上年检内资企业772户,占应网上年检企业总户数的95%。截止5月底,全市应验照户数2069户,已验照户数1188户,验照率为57.4%。对前置审批不全的881户向有关部门进行了抄送抄告。

四是加强企业出资信用公示管理。针对我市少数企业,特别是少数招商引资企业股东出资未能按期足额到位的问题,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企业出资行为,营造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招商引资环境,防止个别招商引资企业假出资、圈地等问题的发生,我局出台《企业出资信用公示管理暂行办法》,对企业出资信用的公示内容、公示载体和方法、公示和监管程序,以及信息管理和责任等方面,都作了具体规定。目前,该办法已经市法制办报市政府审批之中。

五是做好农村市场主体发展“七有工程”服务。目前,已完成全市1000人以上行政村的走访、摸底、调查工作,将全市的133个行政村列入“七有工程”范围,目前我市的“七有”工程建设正在部分乡镇试点推广(七有:指千人以上村要求要有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注册商标、农业产品经纪人、订单农业项目、农资规范经营店、食品安全示范店、农村消费维权站)。通过实施以上套餐式服务举措,有力地促进了市场主体持续快速发展。

2、实施“市场秩序优化”行动,为市场主体营造公平公正竞争的市场环境。

市场秩序优化行动是市场监管的根本,是工商监管工作最基础、最有效、最主要的工作,是整个市场监管的中心环节,针对老河口市市场秩序优化行动的现状,为使监管工作有一个新的改观,我们根据省、市局领导要把市场秩序优化行动做实、做细的工作指示精神,着重解决了以下三个问题:一是突出监管重点,确保专项整治到位。打击传销是一项长期且十分艰巨的工作,为此我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克服麻痹松懈和厌战情绪,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做好长期作战的准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与所辖工商所(分局)签订了网格化监管。

责任书。

出租屋责任书与街道居委会签定责任书,并划分责任区,明确责任人,实行市局与所(分局)两级联动,加强网格化坐标式监管,有效开展了打击传销工作。元至五月十五日,我们共出动执法人员56人次,车辆20台次,遣散传销人员40人次,有效遏制了传销活动的滋生蔓延。同时,针对我市市场秩序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商业贿赂等专项执法行动,已检查各类经营户1442户,受理举报13件,制售假冒伪劣案件立案131件,办结114件,案值41.5万元,罚没收入48.95万元,挽回经济损失33万元;共排查商业贿赂线索10起,立案查处商业贿赂案件3起,涉案金额15万元,罚没款6万元。

此外,通过商标维权打假协调机制工作、侧重节日市场商标维权打假专项整治工作、侧重红盾打假护农商标维权工作、侧重网络商标维权工作,四个侧重强化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截止目前,该局通过查处商标侵权11个案件,查办违法广告案件17件,已结案9件,罚没金额16200元,较好地维护了商标专用权者的合法权益。

二是突出辖区为重点,确保执法监管到位。今年以来,全局按照“巩固、规范、提高”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市区侧重传销、市场主体监管等为执法检查重点;乡镇侧重“红盾护农”、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达标创建等为执法检查重点,动实招,严处罚,解决市场管理的热点问题。截止目前,共查处无照经营户1520户,其中涉及前置许可的无照经营户1382户。对1382户涉及前置许可的无照经营户向有关部门进行了抄告。共出动执法人员465人(次),车辆40余台次,检查农资经营户308户,受理消费者投诉24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3万元。在具体执法工作实践中,我们在“查”字上打基础、在“打”字上下功夫、在“严”字上做文章、在“实”字上求效果,稳步推进了“市场秩序优化行动”工作的跨越式发展。截止6月末,全局已立案260件,办结163件,简易案件287件。

三是突出商品质量,确保全面监管到位。为搞好商品质量监测工作,我们制定了质量监测计划,成立检查专班,并邀请谷城、南阳质监局,按照。

工作计划。

每月进行质检工作。通过加大重点商品质量监测工作力度,开辟工作监管新领域;推行食品安全电子监管、加大食品快速检测工作力度,及时发现和防范食品安全隐患。目前,已监测30个品种,其中,大米等13个品种不合格,已立案调查;质量监测4种商品,其中,化肥1个不合格,黄金5个不合格,钢材9个样,7个不合格,已立案调查;开展快速检测130次,检测批次260个;12家有代表性的商场、批发商、个体户已开始运用,已备案食品信息6万余条,备案信息覆盖率达到95%以上。从而实现了执法部门、经营者、消费者多方共赢的良好局面。

3、实施“放心消费保护”行动,为消费者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放心消费保护行动是我们工作的着力点之一,但能否取得成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措施是否得力,执法队伍是否过硬,是否具有真本事,是否能快速受理、快速处理、快速反馈,切实把消费纠纷和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此,我们注意把握三个结合,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一是与大力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相结合。继续大力推进12315进乡镇、进村组、进社区、进企业、进市场、进超市,把维权触角延伸覆盖到城乡基层,充分利用12315三级行政执法信息传输平台,形成了“统一受理,分类流转,分层处理”的规范工作运行机制。加强对消协基层协会、消费者投诉站和12315维权联络站“一会两站”的规范指导,及时就近解决在企业和基层,使消费者特别是农村消费维权更方便、更及时、更完善。今年以来,12315申投诉举报中心共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投诉举报84件,回访告知率达100%。另外,我局在认真总结以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和日常监管经验的基础上,反复研究,积极探索新型的食品监管模式,率先在全系统推行食品安全信息电子监管,现录入备案系统厂家三证齐全4000条,商品索证索票齐全46000条,商品品种10.8万条。有效地提升了工作效率,进一步健全了监管体制,从而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是与积极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教育活动相结合。一季度全系统在各级媒体上发表各类维权报道、简讯89余篇,接受电视采访9台次,在《今日老河口》开设了每周消费警示专栏,与市广播电台合作播出“3.15维权专题节目”4期。为了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学生食品安全知识,营造“放心消费”环境。4月26日以来,我们又采取讲好一次食品安全知识课、上好一堂真假食品辨别课、组织观看一次假冒食品展板、开展一次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已有老师、学生和家长代表共计xx余人参加,掀起消费维权宣传教育活动工作新高潮。

三是与进一步强化工商所(分局)食品安全监管达标创建活动。我局按照省、市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达标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制定发下了《老河口市工商局关于创新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达标乡镇的实施方案》及《考核细则》,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责任制、乡镇食品安全协调制、食品安全月考核制度、临过期食品备案回访制、食品电子监管备案制、快速检测日常化制、食品安全申投诉举报回访告知制、食品送货车备案制等,通过开展争创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达标乡镇活动,下发流通许可证632户,实现4个100%和1个彻底解决的工作目标,即:食品经营主体100%证照齐全合法有效,100%签订食品安全。

承诺书。

100%建立进货查验制度100%建立“进货票据粘贴式台账”彻底解决食品经营户销售过期变质食品和“三无”食品的问题切实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将“放心消费保护行动”落到了实处。

二、加强“五项建设”,为不断开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新局面提供重要保障。

1、进一步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一是要坚持抓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和思想觉悟。我局大力推进学习型工商机关建设,以“五好班子”建设为抓手,加强和改进局党组中心组的学习,发挥好领导干部的表率和带头作用。通过组织开展“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城乡互联、结对共建”、党建调研、党员岗位先进性建设等活动,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二是按照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大力提高各级班子的领导能力。我们认真落实《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工商系统干部队伍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制订了干部教育培训中、长期计划,及年度计划将培训目标具体化、指标化和标准化。下发了《20xx-20xx年度干部普遍教育规划》,日常培训工作按照机关干部“六能”和工商所干部“六会”要求,开展分层分类培训,年初通过订单培训,按照干部需求制定了培训计划并下发了《老河口市工商局关于20xx年度培训计划的通知》,先后举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培训班、企业网上年检培训班、行政许可培训班,培训人数达327人次;共安排4名所长(副所长)到省工商干校培训。三是要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正确运用考核结果,激励干部自觉学习、努力工作、乐于奉献。

2、进一步加加强宣传信息队伍建设。我局把宣传思想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统筹考虑、统筹规划、统筹安排,纳入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建设之中,构建大宣传的格局。截止目前,全局已在国家级媒体刊用5篇,省级媒体刊用66篇,襄樊市级媒体刊用49篇。为推进各项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作出大贡献。

3、进一步加强法治工商建设。今年上半年,老河口市工商局按照省局、襄樊市局工作部署,坚持“提素质优履职,抓廉政转作风”的思路,围绕法治工商建设这一核心工作,坚持服务一线、服务执法、服务基层的工作原则,全面推进全局法制工作深入开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通过强化日常培训、强化执法监督,以绩效考核为主要抓手,推动法治工商建设进程,扎实推进基层工商所职能工作转型升级。我局先后出台《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绩效考核办法》、《年度考核方案》等人性化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问责制度,扎实推进基层工商所职能工作转型升级。二是实行案审会制度、法制员制度、自由裁量制度,并建立行政行为岗位责任制、行政行为评议制和行政过错追究制等“执法三制”,量化岗位责任,评价岗位成效,查究过错责任,这些制度规范既督促干部认真履职,又评议监督干部行为,把自律和他律有机统一起来,较好促进了依法行政。我局也被评为文明系统,光化分局等4个单位已被命名为“老河口市最佳文明单位”,赞阳分局等6个单位拟被命名为“襄樊级文明单位”,现已在襄樊日报公示。

4、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进一步强化廉政教育,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夯实廉洁从政、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和道德防线;二是突出重点,加强监督约束,把握领导干部和一线执法队伍这两个监督重点,突出关键岗位、重点环节和重要事项进行监督。三是抓查处,严肃党纪政纪。加大信访举报件的处理和督察督办力度,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案件,抓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今年以来,我们根据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特点,积极开展了执法廉政风险点防范工作,确定了13个风险环节48个风险点,时刻提醒党员干部不踩红线、不闯红灯,全系统273名干部职工全部签订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个人承诺书》,《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责任状》。党组成员分别对36名新提拔和工作调动的干部进行了任前谈话和廉政谈话;对7名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为16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建立了廉政档案;党组成员共参加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28人/次,坚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国家局和省局禁令,做到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5、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今年,我局落实省局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政策,压缩其它开支,想办法调剂安排使用有限资金,在可用资金十分紧张情况下,多渠道筹措,确保基层基础建设顺利进行。投资14万元完成薛集工商所新办公院内附属设施建设,投资20万元为袁冲工商所办公用房整体加固维修,投资10万元,完成了仙人渡分局、洪山咀分局形象标准化装修,投资1万余元为张集分局办公楼进行维修,争取市政府支持24万元完成了局机关院内地面外观及门口道路刷黑,院内整修。在经费使用上我们一直坚持向基层需要倾斜、向执法需要倾斜,确保基层工作正常运转。

总之,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正处在历史的关键时期。在下半年里,我们面临的任务更加繁重,肩负的责任更加重大。但是我们坚信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局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两个第一”、“四个只有”的要求,认真履行工商行政管理的神圣职责,团结一心,艰苦奋斗,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一定会为促进老河口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xx年,是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不平凡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工商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超常规的工作负荷,全力以赴,连续奋战,在履行好工商行政管理各项日常职能的同时,圆满完成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及创卫两大任务,为我市顺利通过国务院组织的检查考核和国家爱卫会的暗检及技术评估作出了积极贡献。这一年,是多年来狠抓市场监管基础性工作力度最大、成效最显著的一年,是队伍意志作风和素质在经受重大考验中得到较大提高和升华的一年。实践证明,我市工商行政管理队伍是一支有战斗力、能打硬仗的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队伍,有能力完成各级党委、政府交给的重大任务,维护好市场平安。

一、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打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基础。

8月下旬,国务院在全国部署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规定了“8大任务”、“12个百分之百”和“20个量化目标”。其中我市工商部门要承担4个“百分之百”和1个“彻底解决”,标准之高、覆盖面之广前所未有。在这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维护中国产品信誉和国家形象的特殊战役”中,全系统高度重视,紧紧围绕目标任务,反复动员,狠抓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11月份,国务院、国家工商总局先后在我市召开全国第三次专项整治工作现场会和情况汇报会,对我市整治工作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

——全面建立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投入182万元,统一印制、逐户发放了《商品进货台账》、《商品销售台账》、《生猪进货台账》、《生猪销售台账》、《生猪产品进货台账》和《批发市场统一销售凭证》等台账、凭证共14万本,督促指导经营者按要求登记使用。印制40多万份有《特别规定》主要内容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画、宣传资料,在广州电视台发布食品安全公益广告,向社会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全市县城以上2566家食品市场、超市100%建立了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和社区88473家食品经营店铺(含市场内经营业户)100%建立了进货台账制度。经营者更加清楚自身的责任和义务,为问题食品的追根溯源和有效防范奠定了基础。

——深入推进牲畜屠宰管理两项目标的实现。针对肉价上涨、私宰行为有所抬头的情况,抓住“源头打私宰、流通抓配送、终端管销售”三个监管环节开展整治。撤销了17家镇级屠宰场,放开了良田、雅瑶2家镇级屠宰场和“温氏佳润”、“山东金锣”、“湖南正虹海原”、“湛江安康”4家外来肉进入中心城区销售。全市7414户猪肉经营户全部建立索证索票和台账制度,实现了县城以上城市进点屠宰率达到100%,乡镇进点屠宰率达到98%,市场、超市、餐饮业、机团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的目标。白云分局依法对私宰肉经营者和负有管理责任的市场开办者进行了处罚,协同公安机关及时处置了神山新街市屠管执法遭遇暴力抗法的事件,2名当事人被判刑。另对一起私宰案件中4名涉嫌犯罪的私宰分子实施了拘捕。全年共查缴私宰生猪573头、乳猪195头,查扣私宰肉60.7吨,立案534宗,罚没入库78.08万元。

——下大力解决小食杂店、小摊点等“五小行业”无照经营问题。协助市政府制定了《关于整治无证照生产经营场所若干问题的意见》,为从根本上解决无照经营问题提供了法规依据。专项整治期间,结合创卫工作,按照“规范区”、“引导区”和“过渡区”的不同情况,在辖区政府统一组织下,会同街道和卫生等部门对全市的无证照小食杂店、小摊点等“五小行业”实行了分类整治,共取缔无照经营23949户,引导办照63350户。通过“一消一长”,全市减少无照经营87299户,促进了“五小行业”的规范监管。全市亮照经营示范街由227条增至732条。天河分局在区政府统一组织下,在龙洞、东圃抓了整治“五小行业”试点,总结的“引导规范一批,停业整顿一批,坚决取缔一批”的做法,被市创卫办推广。

——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全年共投入600多万元,检测食品样品118768批次,总合格率为97.3%。查处制售伪劣食品案件506宗,依法销毁不合格食品32.5吨。以“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为重点,创建了42家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9月上旬,会同有关部门迅速平息了番禺区新造镇9个养鸭场突发的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

二、狠抓创卫工作落实,农贸市场基础建设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去年,是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攻坚年,在广州这样一个特大城市开展创卫工作,难度很大,任务十分艰巨。工商部门所负责的532个农贸(肉菜)市场、97个临时集贸点的创卫任务,硬件设施、管理基础都比较薄弱,卫生保洁反复性大,面对这种情况,全系统以志在必得的决心,做到“三个狠抓”:

一是狠抓责任落实。各级成立了创卫工作领导机构,建立了督办制度。采取领导定点挂钩、基层定人守点等措施,一级抓一级,逐级落实创卫责任。在创卫迎检阶段,全系统除内勤和窗口工作的人员外,大都下到一线,督促检查,严防死守。同时,坚持“谁开办谁负责”的原则,与市场开办者、经营者签订了承诺书、责任书,实行市场卫生“三包”,对不服从管理的坚决进行清退。这期间,很多分局都停止了双休日,冒着酷暑炎热,日夜加班奋战,广大干部不计得失,克服各种困难,全力投入到创卫中。有的在经营者不理解甚至遭遇暴力抗法的情况下,仍不厌其烦地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坚持文明执法;有的病倒累倒了,仍坚守岗位。创卫尚未结束,又连续作战投入到专项整治中去,整个队伍呈现出甘于吃苦,敢于攻坚,顽强拼搏的精神风貌,以实际行动夺取了创卫和专项整治“双丰收”。

二是狠抓环境卫生和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开展市场环境卫生整治行动8406次,引导入室经营3518户。在市财政部门的支持下,向社会招聘市场卫生督导员521名,增加了市场的保洁力量。市场普遍实施了“两不下一减少”(即:水不下地、下脚料不下地,减少杂物堆放)的卫生保洁模式,增设垃圾桶37344个,活禽档落实存栏、宰杀、售卖“三分离”措施,对达不到条件的只允许售卖光禽,熟食档全部设置防蝇、防蚊、防尘设施,配备加热或冷藏设备。重点抓了早晨进货、中午休市、晚上收市等时段以及市场周边的卫生整治。市场经营者的经营习惯明显改善,卫生环境明显好转。创卫期间,市场开办者共投入资金1800多万元用于市场的设施建设和管理。全市已完成442个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占总任务量的88.8%。国家暗访检查和技术评估中,我市农贸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充分的肯定。

三是狠抓规范管理。按照《广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规范》关于“集贸市场与摊点”12条规范的要求,制定了农贸市场规范管理56项基本标准。推行了营业执照、物价牌、宣传广告标牌、灯具电器“四个悬挂统一”,实行了商品摆卖“三必须三不准”的要求,农贸市场所有个体经营户建立了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下大力解决了378个卫生难点,特别是白云区江南蔬果批发市场、运城果品批发市场、萧岗综合市场和荔湾区黄沙水产品交易市场等大型市场,脏、乱、差的面貌有很大改观。市场周边乱摆卖、乱停放现象也得到有效整治。此外,户外广告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清拆违章户外广告181块,招牌广告23204块。

在这次创卫工作中,各级不仅着眼于卫生整治和设施改善,同时注重拓展市场监管思路,摸索了一些新的管理办法和经验,对今后的市场监管工作将起到很好的借鉴作用。

三、加大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行为力度,进一步形成严管态势。

——加强执法办案工作。去年,我局共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18682宗,案值7.73亿元,罚没入库2.06亿元,办理案件数和罚没数分别较上年上升12.54%和13.83%。其中:查处商业贿赂案件219宗,案值3.79亿元,罚没4323.25万元,移送公安机关2宗,案件数同比上升33.5%,罚没数上升70.8%。查处假冒伪劣案件1229宗,罚没1119.7万元,捣毁制假窝点85个,移送公安机关处理15宗。我市“打假重点市场”——文园通讯器材城摘了帽。查处商标违法案件1491宗,同比增加46.75%,收缴和消除商标标识372万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7宗;在商品批发零售市场试行商标保护“二步处理”办法,推广涉外高知名度品牌定点经营通告制度。查处合同欺诈案件123宗、涉嫌企业89家,在媒体曝光17家,取缔41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5宗,追究刑事责任16人,追回骗款60.69万元,案件查处数同比上升30.9%,申诉举报数下降20%。查处广告违法案件222宗,责令改正或停止发布广告4530条。于去年12月首次对网上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展开清理整顿,在公安部门配合下,对270家无证照网站发布的违法广告实行强制删除。此外,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356宗,走私案件75宗。

——加强打击传销工作。配合国家工商总局在广州成功举办了全国工商系统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培训班。共组织全市性清理整治联合行动1059次,清查出租屋等场所26997间,取缔传销窝点259个,解救被骗人员59人,刑事拘留传销骨干分子31人,对41名犯罪嫌疑人执行了逮捕,对46名犯罪分子进行判决。破获了“广州盛世联合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之舟国际视频网络有限公司”、“美国金百合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等传销大案。全市创建“无传销社区(村)”示范点400个。经过省的打传考核,我市从全省打传一类地区降为二类地区。

——加强年检验照工作。全市去年应检企业167417户,实检139899户,内资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年检率分别为83.98%、82.78%和94.33%,企业户数、年检率为历年来最高。对1795户未参加年检的企业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查处了“广州市创嘉亿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等一批涉嫌虚假出资及擅自变更经营地址的案件。追缴外商投资企业欠缴注册资本12亿美元,欠缴注册资本企业由1900多家减至393家,按期出资户数由87%增至95%。

积极配合公安等部门开展扫黄打非、“剑锋07”、“红棉07”等专项行动,收缴一大批非法出版物、盗版音像制品,取缔“黑网吧”1637间,促进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参与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有毒气体、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市场等整治,促进了安全生产工作。

四、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优化登记服务工作。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要求,结合广州经济发展的实际,进一步完善了注册登记的有关服务措施,提高了办事效率。在外资窗口开设了“银行改制绿色通道”,为汇丰、渣打、东亚及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等四家外资法人银行当场办理了分支机构设立登记。接待查阅企业档案登记资料4.5万人次。全市有各类市场主体601402户,较上年增加了22.9%。其中,内资企业35148户,注册资本2293.56亿元;私营企业140001户,注册资本1777.54亿元;外商投资企业8861户,注册资本387.21亿美元;个体工商户417392户,注册资本70.14亿元。

——促进就业再就业。认真落实国家就业再就业政策,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和本地户籍农民以创业实现就业。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减免行政性收费259.2万元。中央电视台对荔湾分局支持大学毕业生就业做了专题报道。我局连续3年被广州市评为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推进品牌建设。新增11件驰名商标,创我市历年纪录。其中,“侨鑫kingold”、“霸王”、“阿波罗”、“奥妮ausny”“hedy”等5件商标获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七喜”、“好迪及图”、“石头记”、“cav”、“真彩”“采诗”等6件商标获法院判决为中国驰名商标。全市现有中国驰名商标24件,省著名商标253件,市著名商标541件。全市2409家企业、106家个体工商户获得“守合同重信用”称号。

——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花都区炭步镇、增城市小楼镇和从化市鳌头镇进行培育农村经纪人试点,全市培育农村经纪人近3000名。认定“江村黄”(鸡肉)、“爱保农”(饲料)等6件涉农商标为市著名商标,首次将“增城菜心”向国家工商总局申报注册地理标志。推广“订单农业”合同示范文本,维护企业和农民的利益。

——积极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12315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16.6万宗,申诉举报3.8万宗,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240.6万元。在全国工商系统首个建立12315业务应答知识库,录入格式化问答400条,更好地发挥12315的服务功能。全市共设立红盾服务维权工作站873个,配备联络员2899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1万多宗,挽回经济损失260多万元。消委会围绕消费者关心的热点问题,积极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共受理申诉4574宗,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200多万元。

五、加强队伍建设,行政效能有新的提高。

——深入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在全系统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做好民情调研,共梳理了3大类10个方面的民生问题,能解决的及时予以解决,不能解决的做好解释工作。向服务对象发放7000多份调查问卷,满意率达到了98%。扎实推进机关和基层工商所“五化”建设,不断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注册处、12315指挥中心被评为“广州地区文明优质服务示范窗口”。市局和越秀、荔湾、萝岗、番禺、花都分局注册大厅受省工商局通报表彰。越秀分局被国家工商总局确定为全国工商系统政务公开示范点。开展纪律教育月活动,举办“廉政文化摄影书法”展,营造“廉为荣,贪是耻”的良好氛围。开展“红盾杯”乒乓球赛及羽毛球赛等文体活动,推进工商文化建设。

——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参与广州电视台“沟通无界限,行风大家谈”节目,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12项。深化行政效能监察,将所有审批业务接入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依托电子监察系统对行政许可、审批、执法办案等进行督察,共上报数据13533条。机关效能建设试点工作取得预期的效果。

——推进工商所辖区监管责任制改革。各分局从实际出发,在“荔湾模式”基础上有所创造地推进。越秀分局建立了“领导包工、科所互动、层级管理、全面落实”的责任体系,把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也纳入到监管责任体系中。海珠分局各工商所都建立了辖区监管责任制工作手册,初步形成了辖区监管绩效考核的标准和办法。番禺分局把部分工商所合署办公,撤并临时机构,压缩机关人员,充实工商所一线力量,还根据农村地区特点,与村治安队建立联动巡查机制。萝岗分局依托技术手段,通过段管员采集数据,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各分局加强了技术培训,基层人员运用工商所综合管理软件的水平不断提高。在创卫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辖区监管责任制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广泛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在清华大学举办了1期处级干部培训班,实现了用4年时间对全系统处级以上干部基本轮训一遍的目标。组织18名工商所长到香港大学培训,完成252名新进大学生的任职培训,选派20名青年干部赴北京市工商局挂职培训。邀请专家学者作“学习型工商系列讲座”,委托专业技术机构培训食品检测等专业技能。同时,继续抓好学历教育及各类业务培训,提高了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

——加强信息化建设。开发了“食品安全监管系统”,为1296家食品市场、超市开通了登录系统权限,其中与67家食品市场、超市实现了计算机联网;开发了市场登记管理系统,并与肉品监管系统整合成“商品交易市场监管系统”。外商投资企业网上登记试点工作有序开展,内资企业网上名称核准、网上年检范围进一步扩大。经过整合,初步形成了“两大板块,十一个子系统”的金信工程整体框架。

——加强财务、资产管理工作。全年共上缴财政收入总额7.79亿元,同比增长11.2%。认真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理清了全系统固定资产底数,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一步健全了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

我局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关于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总体部署,突出整治重点,加大执法力度,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取得可喜的成绩。现将我局20xx年1—9月份的整规工作总结汇报如下。一、20xx年1—9月份整规工作的基本情况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自治区工商局的部署,按照“全面展开、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方针,不断强化市场监管执法力度,大力开展了红盾护农、食品安全、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等9大类专项整治,全面推行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关口前移”工作。1—9月份,我局(含三县一市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万多人次,检查经营户5万户次,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1698起,案值834.4万元,罚没款233.5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4起,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2445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7.79万元。(一)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我局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中之重,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1.推进“关口前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准入制度。近年来,我局把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管工作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中之重。20xx年,经过试点取得经验后,我局在全市食品行业全面推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关口前移”工作,我们通过督促食品经营户建立了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购销台帐制度、销售食品质量承诺制度、流通环节食品退市制度等有关制度,把住食品进入市场的关口,构筑食品安全的防线。对不能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商标注册、产品检验报告以及购货票等相关证件的商品,全面要拒绝进货、进场。同时,为了使食品质量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今年,结合我市食品市场监管的实际,我局制定了《食品质量购销查验登记制度》、《食品市场巡查制度》、《食品退市制度》、《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食品经营户(企业)分类监管制度》等五项制度,要求各分局、工商所严格按照有关制度的要求,规范日常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目前,我市各类食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食品经营户建立了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购销台帐制度、食品质量承诺制度、食品退市制度等自律制度的达到85%以上,各类食品经营户企业亮照经营率达100%,工商所实施经营户口管理和巡查责任制达100%。食品监管初步建立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企业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管机制。2.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食品违法行为。

(1)加强日常的巡查,认真开展“六查六看”。一是查经营资格,看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属超范围经营;二是查进货票证,看来源是否合法、票证是否齐全,进货是否履行了检查验收职责;三是查经销食品,看有无质量、卫生检验检疫合格等证明;四是查包装标识,看标识是否虚假,是否属“三无”、仿冒或过期失效食品;五是查商标广告,看食品商标是否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食品广告有无虚假、误导宣传等内容;六是查市场开办者,看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对进场经营者履行了资格审查、质量监督等责任。工商所每星期对辖区内的食品经营户的检查不得少于2次,对“六查六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依法查处。(2)扎实开展专项整治。今年以来,我局根据自治区工商局的部署和梧州市的消费特点,开展了食品安全三次集中整治行动,分别是:包装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市场重点区域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在专项整治工作中,主要抓好三个重点环节:一是加大对分散在社区、城乡结合部和村镇的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加工作坊、小食店、小餐馆的监管力度;二是严把市场准入关,严厉打击无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三是依托12315网络,建立食品消费安全预警机制,及时查处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在今年1—9月份的食品质量监管工作中,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5349人次,车辆6156台次,检查食品经营户4万多户次,共取缔无照经营食品217户,查获私宰肉3478公斤,劣质酒类、饮料7547瓶,劣质奶制品125.8公斤,过期变质的饼干、糖果等食品一大批。(3)加强对上市食品的检测工作。

一是快速检测。我局投入资金30多万元购置了食品快速检测车,可检测的项目包括农药残留超标、吊白块等8大项;每个分局还配备了食品快速检测箱,定期不定期地对我市的上市食品进行快速检测。到9月份止,我局共出动工商食品快速检测车120多车次,检测蔬菜农药残留、豆制品吊白块等项目268批次500多个品种,检出农药残留超标蔬菜173.5公斤、含吊白块豆制品195.8公斤,甲醛超标水产品32.6公斤。二是定期检测。根据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存在的问题、人民群众集中反映的商品质量投诉情况以及消费的季节性特点,每月制定食品检测计划。如今年7月份是检测饮料类,主要检验项目包括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蛋白质等。通过有重点、步骤地开展商品质量抽查,并及时向市民发出警示,努力构筑食品安全防线。三是专项检测。今年7月我局配合自治区质监部门对我市的桶装水进行了抽检,这次抽检共抽取了3家厂家生产的4个品种的桶装水,经检测,4个品种的桶装水全部合格。此外,今年8月底9月初,我局根据自治区工商局的部署,针对在月饼专项执法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会同梧州市疾控中心的工作人员对我市的上市月饼进行了检测。这次监测共抽取了10个厂家生产的16个品种的月饼,经检测,有2个品种的月饼不合格,合格率为87.5%。(4)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xx]35号)文件精神,我局每月都将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和餐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设立、变更、注销、吊销情况通报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部门,以利于部门之间相互配合,共同做好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二)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整治。一是积极开展宣传《商标法》活动。今年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我局以此为契机,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宣传《商标法》的活动。4月23日我局在市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咨询宣传日活动,在活动中共展出商标侵权产品50件,接受群众咨询100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多份,发放中国知识产权报1100多份,展出宣传板报及挂图20多块,收到较好的效果;与此同时,我局还在《报》开辟了专栏宣传保护商标专用权的有关知识,展示我局打击商标违法行为的成果。通过宣传活动,增强了广大市民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此外,我局联合市整规办、市知识产权局、市公安局、市文化局、市质监局、市新闻出版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等部门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执法检查行动。重点检查商标侵权、假冒注册商标、假冒专利、盗版图书、盗版音像制品等违行为。行动中查获假冒“”洗衣粉一批,收缴非法音像制品7200盒。二是开展保护商标专用权专项整治行动。我局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和自治区工商局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及时制定了相关的。

扎实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工作。今年以来我局结合“红盾护农”工作重点开展了保护涉农商标专项行动。1—3月开展了以查处食品、药品、种子、农药、化肥、农膜、农产品商标侵权行为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3—6月开展了以集中整治侵犯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商标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通过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不法商贩坑农害农行为有效净化了农资市场秩序维护农民合法权益。1—9月立案查处商标案件28起移交公安部门2起罚没款11万元。其中涉农商标案件4起端掉制假窝点4个。在查处商标大要案方面也有所突破。工商局于今年4月查处的xx厂擅自仿冒生产法国著名louisvuitton(路易威登)商标和国内注册商标kaiser(凯撒)手袋商标侵权案件涉案总值达400多万元。三是与企业联合打假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我局与市内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商标的企业建立了打假联系点实行专人负责指导、协助企业进行打假维权工作帮助企业解决商标专用权被侵的问题。今年以来我局深入指导企业打假12次先后协助奥奇丽公司等5家企业到全区各地进行打假5次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00多万元受到企业的好评。(三)开展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整治行动。

今年,我局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自治区工商局的部署,围绕服务三农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热点,扎扎实实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一是建立完善有关制度,规范农资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为了加强农资经营户的自律意识,我局把农资商品管理作为“关口前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全面推行农资经营“两账两票、一卡一书”,给农资经营户发放了统一的进销货台账登记薄、“农资商品销售信誉卡”和“工商服务三农、红盾护农公示卡”。为保证“两账两票一卡一书”制度落到实处,辖区工商所执法人员还定期对农资经营户的“两账两票一卡一书”进行检查,并把检查情况记录到经济户口管理资料中,建立对农资产品经营的全程监管机制。二是大力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种涉农违法经营行为。我局结合xx市的实际情况,把“红盾护农”行动分为“打假保春耕”、“打假保三夏”、“打假保秋播”三大专项行动。在专项行动中,以基层工商所为依托,以县局、分局、经济检查大队、市场科(股)为主力,以城乡结合部和乡镇为重点,围绕种子、肥料、农药、农机具及零配件等重要农资商品,采取查登记档案与实地排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农资经营户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查处农资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还进一步强化杀鼠剂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制售毒鼠强的违法行为。截至今年9月底,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183人次,检查农资经营户1581户,检查农资市场27个,查处无照经营19户,查处农资案件52起。涉案40多万元。其中查获假冒伪劣化肥247.15吨,假冒伪劣农药128公斤,假冒农用柴油机37台。

其中,岑溪市工商局查处侵犯“溪丰”牌注册商标复混肥一案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四)开展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整治。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健康发展。今年,我局根据自治区工商局的部署,制定出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的工作方案,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3次声势浩大的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以“拉人头”和“金字塔”形式的各种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共发放宣传资料份1万多份,出动执法人员879人次,端掉传销窝点28个,遣送传销人员470人,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的传销骨干分子5名。依法没收一批用于传销的皮具、西服、化妆品等。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同时,我局还会同公安部门,对出租屋进行重点监管,对以往有涉嫌传销活动窝点的出租屋、旅店进行定期不定其的复查,防止传销死灰复燃。(五)严厉打击商业欺诈行为一是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为了能及时查处以“消费处值”等名义用高额回报作为诱饵的商业欺诈行为,我局及时成立了清理“消费储值”及其类似非法经营活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并在媒体上发布消费警示,提高消费者的防范能力。我们还对“清仓价”、“跳楼价”等误导宣传、虚假打折等欺诈性行为进行认真整治,责令拆掉此类宣传广告85条,对有关业主进行了严肃的警告教育。

二是开展打击合同欺诈专项整治。我局以监管拍卖和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登记工作作为加强合同监管工作的切入点,重点加强对消费品、生产资料、房地产、旅游、劳动力等市场的合同监管。1—9月份,共检查了合同398份,金额1000多万元,调解合同纠纷18起,暂未发现有合同欺行为。三是积极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教育活动。我局按照自治区工商局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诚信建设活动。在企业中开展了“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和建立“合同帮扶”企业活动。同时,为了使诚信的理念深入人心,我们还开展了“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在宣传活动中,采取多种形式,倡导诚信经营,努力营造诚信兴商的氛围。召开了全市部门企业、个体工商户参加的“倡导诚信兴商、共建和谐社会”动员大会,发放以讲诚信、反欺诈为主要内容的宣传资料5000多份,制定发布“诚信兴商的”公益广告10多条,在媒体上发表以宣传“诚信兴商”为内容的稿件13篇。(六)规范粮食交易市场今年,我局根据自治区工商局的部署,严格执行粮食收购资格准入制度,严厉打击无照经营和违规收购粮食的行为,严防陈化粮流入口粮市场。同时,组织全局执法力量,对全市范围内的粮食收购、经营单位和各饭店、饮食摊点进行了一次全面清查。通过加大对粮食经营户的监管,进一步规范了我市粮食市场秩序。(七)开展汽车、成品油等重要商品市场整治在专项整治行动中,我局能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抓住重点,明确责任,严格按照工商职能,依法办事。采取局所联动、市场巡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方法,充分发挥12315举报投诉网络的作用,对全市范围的废旧金属回收点、汽车维修厂、汽车零配件经营户、加油站进行了一次清理检查。1—9月份,检查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汽车维修点等578家,检查加油站214家,立案查处非法收购旧汽车案件2起,无照经营汽车维修、废旧金属回收和机动车零配件案件26起,查处销售不合格成品油案件6起,没收不合格成品油21吨。(八)惩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今年以来,我局根据国家工商总局、自治区工商局关于开展虚假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做好广告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严厉打击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保健食品、药品、医疗等虚假违法违章广告行为。1—9月--,共立案查处广告违法案件25起,其中药品广告4起、医疗广告3起,房地产广告10起,食品广告2起,罚没入库金额为6万元。二是加强广告监测工作。我局通过建立广告监测台帐,指定人员对市内各媒体的广告按药品、房地产、食品、化妆品、医疗服务、家用电器等八大类实施分类监测,及时发现问题。1—9月份,共监测各类广告2651条,发出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的整改通知80份,同时将广告违法情况通过各媒体及时向社会公示,至今共发布《广告违法警示公告》9期。三是提高广告经营者的法制意识。我们召开了全市广告经营单位会议,向其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加强了对媒体单位发布广告行为的监督和指导,督促建立广告审查制度,有效地降低了违法广告的发生。

(九)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在行动中,我局对全市范围内现有的职业介绍机构开展了全面清理。共检查职业介绍机构138户,用人单位19户,劳动力市场8个。严查其合法资格,对无劳动部门核发的《职业介绍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的,一律予以取缔。从检查情况来看,大部分的职业介绍机构都能守法经营。但有个别职业介绍机构超经营范围经营家政服务。执法人员对其发出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十)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其他专项整治今年,我局还根据自治区工商局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开展了打击无照生产经营、清理整顿文化市场、盐业市场、清查“黑网吧”等专项整治行动。在打击无照生产经营专项整治中,我局切实加强对重点企业、旅游景点景区、文化娱乐场所、年货市场、农资市场等的巡查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无照经营食品、烟花爆竹、化学危险品等的违法行为。行动中,共查处无照经营78起。在清理文化市场专项整治中,我局重点清查出版物市场,加强对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管,1—9月份,共收缴非法出版物874本,非法音像制品1521张,取缔无照经营的卡拉ok、酒吧、电子游戏机室、网吧共16家。在盐业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中,我局会同公安、卫生、盐政等部门开展声势浩大的联合执法行动2次,主要对食盐批发经营户、学校食堂、饭店、酒家、食品加工企业等的用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发现无碘生盐14.5斤,散装食盐30斤。二、经验与体会20xx年1—9月,我局在整规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为确保我市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我们的主要体会是:

(一)领导重视,思想统一是做好整规工作的根本保证。我局领导对整规工作高度重视,每次专项整治,都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时作出部署,制发实施方案,做到方案措施落实、督查检查落实、责任目标落实。局领导经常亲临执法第一线,既当战斗员,又当指挥员,从而保证各项行动都取得好成绩。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建立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队伍是做好整规工作的基础。今年以来,我局以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和强化内部监督为切入点,以“人人会办案”为目的,加强了法制教育。除了定期举办法律法规培训班外,在日常的执法中,我局还要求在执法文书的填写、统计报表的报送、案卷装订归档等方面,力求统一规范。

(三)依靠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依靠人民群众的配合,搞好协调,形成合力,是做好整规工作的保障。如在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盐业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中,我们得到了地方党委政府和公安、盐政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在查处案件中形成合力,切实保证了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四)加大宣传力度,构筑舆论监督氛围是做好整规工作的有效途径。一方面,我们抓好系统内部的宣传教育工作,要求广大工商干部克服厌倦情绪,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做好整规工作。另一方面,我们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从舆论上大造声势,大案要案局记者站全程跟踪报道,及时曝光。今年,1—9月份,共在各级媒体上刊登反映我局整规工作的稿件365篇,专题论文3篇,编印整规简报17期。从而保证了整规工作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开展。

三、存在问题20xx年,我局的整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及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还有待提高。目前,我们的基层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工作的需要。主要表现在:对流通领域食品的相关标准、对抽样检查等方面的知识技能和程序还不够了解,对有关质量检测方面的基础知识还没有很好地撑握等等。(二)推进商品质量准入监管的法律支撑不足。我们在准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关口前移”工作的过程中,虽然通过制定商品准入制度,明确了市场开办者和经营户商品质量管理的义务和责任,但由于无法定的依据,市场开只者和经营户不可避免地出现推诿、应付的态度。(三)工商部门对商品质量检验的技术手段不够,抽检经费不足。目前,工商部门在对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的监管和鉴定,有时仍沿用看(查看)、闻(闻味)、尝(口尝)、摸(手摸)、比(比较)等陈旧的方法。这种原始的鉴别方法已难以适应对利用高科技、新工艺进行制假、贩假的食品质量进行鉴别。由于自身手段的局限和落后,工商部门对流通领域涉嫌质量问题的商品,主要是采取送有关部门和检测机构检测认定的方法。这种方法的弊端在于费用过高、送检时间过长,难免影响了对违法经营活动的及时查处。

打击传销考核标准

第一条 为确保2015年度打击传销工作考核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全市打击传销工作考核对象为各县(区)人民政府。年度考核基本分为100分,另设加分和减分项目各1至5分,根据各县(区)自评、日常考查、现场考核和年度考核综合评分。

资料、实地察看、走访群众等方式进行,考核时间为12月份。

组织领导(10分)

第四条 党委、政府重视打击传销工作(4分)。明确将打击传销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畴(1分);制定对下级政府的打击传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评比标准并组织考核(1分);打击传销领导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召开联席会议(1分);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遇到困难向党委、政府请示,党委、政府有关领导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1分)。

第五条 工作制度健全,制订相关工作方案(3)。工作报告、信息沟通、协作配合、督查督办及责任追究等制度健全(1分);制定实施打击传销工作行动方案、善后工作预案等(1分);层层签订责任书至社区、村委会(1分)。

第六条 工作信息报送(3分)。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上报打击传销工作总结(1分);及时上报重大工作动态和信息及市政府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安排的专项工作落实情况(2分)。

协作配合(12分)

第七条 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落实责任(3分)。成员单位明确负责打击(防范)传销工作的机构及联络员(1分);圆满完成上级及本级联席会议办公室交办工作(1分);年度工作有成效,年中、年终有总结(1分)。

第八条 成员单位按分工和“三定”方案,各尽其职,相互配合(7分)。成员单位有方案、措施(2分);组织开展(配合)打击传销工作(2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宣传传销危害、教育群众自觉抵制传销、防范传销蔓延(3分)。

第九条 行政执法和司法有效衔接(2分)。工商、公安部门依法移送渠道畅通,及时依法受理(1分);检-察-院、法院依法处理(1分)。

查办案件(28分)

第十条 举报途径畅通,积极受理投诉举报(3分)。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不含110、12315)(1分);依法处理举报、投诉(2分)。

第十一条 依法查办传销案件(20分)。按照上级部署组织集中(专项)行动(4分);公安部门依法立案查处传销案件 (4分); 工商部门依法立案查处传销案件 (4分); 公安、工商部门依法办理上级交办案件并按时回复(5分);查处为传销活动提供便利条件行为(3分)。

第十二条 无因传销引发的重大刑事、群体性事件(5分)。

长效治理(35分)

第十三条 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无传销县(区)”活动(18分)。

1.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13分)。市城区95%以上的社区(村)建成“无传销社区(村)”(2分),增加1%加0.2分;县城区90%以上的社区建成“无传销社区(村)”(2分),增加1%加0.2分;乡镇80%以上的社区建成“无传销社区(村)”(2分),增加1%加0.2分。

2. 开展创建“无传销县(区)”活动(5分)。

第十四条 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监管(5分)。对出租房屋做到“两清楚”,即清楚出租房屋的底数,清楚房屋出租人的基本情况;对出租房屋暂住人口的“四知道”,即知道是什么人、在干什么活、有什么资金来源、主要有什么活动。

第十五条 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3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落实与辖区内大、中专院校、职业高中等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签订防止 传销进校园责任书(1分),每年至少开展两次宣传教育活动(2分)。

第十六条 把防范传销纳入就业指导、培训内容(2分)。人社部门把《禁止传销条例》、《刑法》修正案七、防止传销知识纳入下岗职工、外出务工人员就业指导、培训内容(1分)。民政部门把《禁止传销条例》、《刑法》修正案七、防止传销知识纳入复转军人就业指导、培训内容(1分) 第十七条 县(区)、乡镇各级政府履行打击传销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村委会落实责任,做好防范本地人员流至外地参加传销的工作(4分)。开展流出人员身份核查、走访工作(3分);流出人员从事传销减少(1分)。

第十八条 工商部门承担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组织协调、督查督办、信息通报工作(1分)。开展打击传销信息系统应用工作,及时收集、汇总、录入传销人员信息及案件信息(1分)。

第十九条 设立举报传销奖励制度(1分)。

宣传教育(12分)

第二十条 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6分)。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在社区、村庄、学校、运输场站等地常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打击传销)宣传栏、黑板报(2分);在市场、街道、广场等人员聚集场所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宣传标语、散发宣传材料,宣传、文广新等部门和电信运营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手机等媒体宣传国家打击传销的法律、法规,发布打击传销警示提示,揭露传销行为的危害性,普及防范传销知识(4分)。

第二十一条 利用新闻媒体等多种载体进行打击传销宣传(6分)。在省级媒体发表稿件,各 县(区)至少1篇(3分);各县(区)政府或打击传销联席会议主要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在当地电视台、广播或网络媒体至少做一次访谈(0.5分),报刊发表一篇文章(0.5分),做一次专题讲座(0.5分),并通过发布警示提示、公益广告、公益短信以及组织竞赛活动、现场咨询等进行宣传(1.5分)。

经费保障(3分)

第二十二条 政府拨付打击传销工作经费,并给予10万元以上保障(3分)。

加分项目(1至5分)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加分,加满5分为止:

(1)打击传销工作受到省政府、国家部委文件表彰的,加5分;受到市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办公室通报表扬的,一次加2分,加满5分为止。

(2)查处在全省范围内具有一定影响的传销大要案件取得成果的(由省打传办组织有关部门评定),加3分;查处网络传销案件或全市范围内具有一定影响的大要案件取得成果的(由市打传办组织有关部门评定),加2分。

(3)依法追究传销组织、传销人员刑事责任,每办结1件加1分,加满5分为止。

(4)工作经验或做法,被省政府政务信息、国家部委简报采用编发或在省、部级有关会议上作经验介绍的,或在国家级主流媒体刊登的,加2分;被市政府政务信息、省直厅局简报采用编发或在市、厅级有关会议上作经验介绍的,或在省级主流媒体刊登的,加1分;被省政府打传办政务信息简报采用编发的,加1分;被市政府打传办政务信息简报采用编发的,加0.5分。

减分项目(1至5分)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况减1至5分:

(1)传销活动大规模蔓延、发展的;

(2)未及时发现、控制、查处传销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

(3)流出传销人员较多的;

(4)造成不良影响,被上级批评、新闻媒体曝光的;

(5)对市打传办交办的投诉举报传销案件查办不力、行动迟缓的。

第一条 为确保全市打击传销及创建无传销城市(县市区)工作考核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全市打击传销及创建无传销城市(县市区)工作考核对象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阜合现代产业园区。年度考核基本分为100分,另设加分和减分项目各1至10分,根据各地自评、日常工作和现场考核等综合评分。

第三条 现场考核由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考核组,采取听取汇报、查看文件资料、实地察看、走访群众等方式进行,考核时间为11月份。

一、组织领导(12分)

第四条 地方政府重视打击传销及创建无传销城市(县市区)工作(3分);部署无传销乡镇(街道)及社区(村)创建活动(4分);明确将打击传销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畴(1分);制定对下级政府的打击传销及创建无传销城市(县市区)考核评比标准,并组织考核(1分);成立打击传销领导机构及其办事机构(1分);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1分)。

第五条 工作制度健全,制订相关工作方案(3分)。工作报告、信息沟通、协作配合、督查督办及责任追究等制度健全(1分);制定实施打击传销工作行动方案、善后工作预案等(1分);层层签订责任书至社区(村)(1分)。

第六条 工作信息报送(2分)。

二、协作配合(8分)

第七条 成员单位落实责任(3分)。成员单位明确负责打击(防范)传销工作的机构及联络员(1分);圆满完成上级及本级交办工作(1分);年度工作有成效,年中、年终有总结(1分)。

第八条 成员单位按分工各尽其职(5分)。成员单位有方案、措施的(2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开展打击(防范)传销工作的(3分)。

三、查办案件(30分)

第九条 举报途径畅通,积极受理投诉举报(3分)。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不含110、12315)(1分);依法处理举报、投诉(2分)。

第十条 依法查办传销案件(20分)。按照上级部署组织集中(专项)行动的'(4分);公安、工商(市场监督管理)依法立案查处传销案件的(9分);依法办理上级交办案件并按时回复(4分);查处为传销活动提供便利条件行为(3分)。 第十一条 行政执法和司法有效衔接(2分)。工商(市场监督管理)机关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及时依法受理(1分);检-察-院、法院依法处理(1分)。

第十二条 无因传销引发的重大刑事、群体性事件(5分)。

四、长效治理(32分)

第十三条 深入开展创建无传销乡镇(街道)、无传销社区

(村)活动(15分)。

1.查命名文件。90%以上的乡镇(街道)、社区(村)建成实现无传销目标(5分);

2.抽查无传销乡镇(街道)、无传销社区(村),符合以下标准:

(1)有打击传销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和成员及会议记录;

(2)有公布社区、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举报电话、联系人、联系方式的联系卡;

(3)有打击传销工作的固定宣传栏;

(4)有致辖区群众的公开信;

(5)有宣传册或宣传材料、开展宣传活动的记录或图片等资料;

(6)有房屋出租户签订的承诺书;

(7)有信息员队伍及打击传销队伍并有活动记录;

(8)有社区与片区责任人签订的责任书;

(9)有出租房屋登记档案、涉嫌传销分子及外出传销人员档案的信息库;

(10)有各方面广泛参与的社会监督网并有活动记录。 经走访群众,未发现传销活动也无大规模流出传销人员的,得10分。

屋出租人的基本情况;对出租房屋暂住人口的“四知道”,即:知道是什么人、在干什么活、有什么资金来源、主要有什么活动。

第十五条 设立举报传销奖励制度(2分)。

第十六条 把防范传销纳入就业指导、培训内容(3分)。把《禁止传销条例》、《刑法》修正案七、防止传销知识纳入复转军人、下岗职工、外出务工人员就业指导、培训内容。 第十七条 防范本地人员流至外地参加传销(5分)。开展流出人员身份核查、走访工作(3分);流出人员从事传销减少(2分)。

第十八条 及时收集、汇总、录入传销人员信息及案件信息(2分)。

五、宣传教育(15分)

第十九条 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6分)。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在社区、村庄、学校、运输场站等地常设打击传销(无传销创建)宣传栏、黑板报(3分);在市场、街道等人员聚集场所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宣传标语、散发宣传材料,宣传国家打击传销的法律、法规,揭露传销行为的危害性,普及防范传销知识(3分)。

第二十条 利用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进行打击传销宣传(6分)。通过发布警示提示、公益广告、公益短信以及组织竞赛活动、现场咨询等进行宣传(1.5分)。

第二十一条 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3分)。与辖区内大、中专院校签订责任书,每年至少开展两次宣传教育活动。

六、经费保障(3分)

第二十二条 政府拨付打击传销及无传销创建工作经费(3分)。地方政府将打击传销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并给予保障。

七、加分项目(1至10分)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加分,加满10分为止:

(1)打击传销工作,受到省市政府、省厅局委文件表彰的,加5分;受到省、市打击传销领导小组通报表扬的,加1分。

(2)查处网络传销案件或全市范围内具有一定影响的大要案件取得成果的(由市打传办组织有关部门评定),加5分。

(3)依法追究传销组织、传销人员刑事责任,每办结1件加1分,加满10分为止。

(4)工作经验或做法,被省市政府政务信息、省厅局委简报采用编发或在市、省级有关会议上作经验介绍的,或在国家级主流媒体刊登的,加3分。

八、减分项目(1至10分)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况减1至10分:

(1)传销活动大规模蔓延、发展的;

(2)未及时发现、控制、查处传销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

(3)流出传销人员较多的;

(4)造成不良影响,被上级批评、新闻媒体曝光的。

打击传销讲话稿

同志们:

刚才,我们一起收听收看了全省打击传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副作了重要讲话,对打击传销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就贯彻落实全省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市打击传销工作,再强调以下几点:

近年来,全市各级政府和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按照、市政府关于严厉打击传销活动的统一部署,从维护全市经济秩序、社会安全和人民群众利益、建设“平安 ”的高度出发,认真履行职能,整合执法力量,有效地遏制了传销活动在我市的蔓延。工商部门出动执法人员2550人次,立案查处各类传销案件10件,捣毁传销窝点28个,遗返及遗散传销人员1748人;公安部门受理举报非法传销线索报警210起,立案查处36起,抓获非法传销分子104人,刑事拘留23人,治安拘留45人,其他处理36人。摧毁传销团伙20多个,解救遣散传销人员2500人次。一是领导责任机制日益健全。全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打击传销工作,成立了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打击传销实施方案,并层层建立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制度,各有关部门分工协作,措施有力。尤其是各级工商、公安机关积极开展工作,使专项行动真正落到了实处,取得了成效。二是打击传销力度不断加大。全市各级工商、公安部门本着“打击少数,教育多数”的原则,坚持“依法严惩策划、组织者,摧毁传销网络,教育解救受骗群众、学生,维护社会稳定”的基本要求,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办案力度不断加大。三是对传销活动的防范控制逐渐加强。自去年《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各县区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以及街道村居宣传栏、致居民的公开信等形式,对传销的危害性进行揭露和批判,通过典型案例和专题报道等宣传手段,及时揭露传销活动的手段和骗术,提高了广大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自觉抵制能力。

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打击传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传销依然有蔓延趋势,打击传销不仅是经济问题,也是政治问题,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讲稳定、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传销活动的严重危害性,把打击传销工作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实际行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扎实深入地抓好这一工作,切实维护全市经济社会秩序,促进“平安 ”建设。

做好打击传销工作,当前要突出抓好四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是实施严格监管。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要加强对出租房屋、物业小区等重点部位的管理和巡查,与业主签订责任状,对为传销分子提供居住、活动、躲避场所的业主要给予严厉查处,消除传销人员滞留和回潮的基础。工商部门要加大力度,继续清查暗中开展传销活动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公安、银行应对存有传销赃款的银行帐户,发现一个查封一个。

二是加大打击力度。对抓获的传销头目要加快审理进度,对情节严重已构成违法犯罪的传销头目,该逮捕的要坚决逮捕,该劳动教养的要坚决送劳-动-教-养-所。对在逃的传销头目,应尽快组织力量进行抓捕。公安、工商等部门对已捣毁的窝点要加强巡查,防止回潮;对新发现的传销窝点要坚决铲除,严惩传销头目和相关业主。工商、公安等部门要定期集中人员、集中力量,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展开拉网式巡查,确保打击传销日常化。工作中要把滨城区和各县城区作为打击整治的重点,加大对“传销公司”、“营销培训”、“特许加盟”、“网络传销”等涉嫌传销区域的监控力度,坚持“露头就打”的原则,做到发现一起,坚决查处取缔一起,决不使传销活动发展蔓延。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要充分发挥基层政权组织的作用,以基层单位设立责任区,完善打击传销工作领导机制、责任机制、联动机制、考评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所管辖区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窝点、无传销活动。要把打击传销与社会治安治理和整顿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列入各级领导班子考核的内容,量化打分,达不到责任目标的要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四是加强宣传教育。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深入宣传《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对典型传销案件予以曝光,揭露传销犯罪活动的欺骗性和严重危害性,教育广大群众自觉远离传销,拒绝传销,并自觉同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作斗争。

做好打击传销工作,对于维护经济社会秩序、加快和-谐社会建设意义重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不断研究新情况,推出新举措,解决新问题,确保打击传销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健全组织领导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同志靠上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尽职尽责,狠抓落实。努力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协同作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战的局面,确保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是强化协调配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的部署,结合当地及部门实际,根据职能特点,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和重点,切实抓好落实。工商、公安、银行、文化、教育、电信、民政和宣传等部门要及时沟通情况,加强协调,形成整治合力,确保打击传销的高压态势。

三是强化督导考核。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互通情况,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对跨地区的大要案件,由上一级部门进行协调和督办。涉及外省、市的有关人员,要将情况通报其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专项行动期间,、市政府将组织人员对各县(区)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各县(区)要对辖区内大要案件及时进行督办,确保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同志们,做好打击传销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求真务实的精神,扎实有效地做好打击传销工作,为建设平安和-谐 、促进我市超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打击传销讲话稿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被发展人员直接或间重的“经济邪教”,予以坚决打击的违法犯罪行为。

务”、人际网络连锁销售、”“民间合伙私募”、“阳等旗号,以“西部大开发—国家隐形扶持”、“国家搞家颁发的荣誉称号,公司是国家有关部门授予的“直销实验基地”等等,千方百计诱骗他人交钱加入。

(三)传销组织主要采用“五级三阶制”的发展模式,随意编造国家相关部委文件、党和国家领导人讲话等文件材料,鼓吹国家搞开发试验、暗中开发保护、当地政府隐形扶持开发等歪理邪说迷惑参与者,手段胁迫其从事传销活动。

动。

站以同样的方式继续发展会员(下线),并可以依据发展会员(下线)的多少,从会员(下线)交纳的钱款中按比例计付报酬。

二、识别传销,严密防范。

12315,公安机关110。

苏州联胜化学行政部2013年08月23日。

打击传销公益广告词_打击传销宣传广告语

传销是非法的,做好打击传销工作,要做好公益广告的宣传,让人们树立防传销的意识。下面是本站小编为你整理的打击传销公益。

广告词。

希望对你有用!

1.打传销,保和谐,护民生,促发展。

2.辛辛苦苦千日功,非法传销一场空。

3.传销编织美丽梦,上当方悔一场空。

4.勤劳致富是正道,传销暴富是骗道。

5.唱响和谐主旋律,打击传销我给力。

6.天上不会掉馅饼,传销暴富藏陷阱。

7.传销发财是陷阱,一夜暴富不要信。

8.栽植小康参天树,打击传销孕沃土。

9.直销传销要分清,若要走错肠悔青。

10.打击传销不留患,幸福生活到永远。

11.传销发财是场梦,一旦陷入家财空。

12.守诚信者最快乐,拒传销者最幸福。

13.传销编织美丽梦,陷入之后家财空。

14.美丽家园爱于心,打击传销重于行。

15.身陷传销莫慌张,不信不骗是立场。

16.无论事业多成功,误入传销一场空。

17.打击传销扬正气,警民同心促和谐。

18.打击传销系万家,幸福生活你我他。

1.打击传销幸福情,共建和谐家园梦。

2.打击传销我先行,全民共筑中国梦。

3.打好宣教持久战,构筑传销防火墙。

4.传销爱打亲情牌,威逼利诱骗钱财。

5.打击传销我做起,共建和谐齐努力。

6.传销发财是做梦,醒悟后悔来不及。

7.打击传销一起来,有你参与更精彩。

8.打击传销大舞台,有你参与更精彩。

9.共监督,齐举报,非法传销无处逃。

10.打击传销接力棒,凝聚和谐正能量。

11.你出力,我出力,打击传销共出力。

12.和谐家园好生活,拒绝传销靠你我。

13.美丽中国法奠基,非法传销要打击。

14.传销致富是噩梦,一旦深陷害无穷。

15.幸福荆楚始于心,打击传销践于行。

16.传销暴富是骗局,勤劳致富是正道。

17.传销毁的不只是钱财,还有家庭。

18.同心同德创安,群策群力打传。

19.一人粘上传销网,亲朋好友全遭殃。

20.红盾亮剑齐打传,合法致富勇争先。

21.远离传销诱惑,崇尚健康生活。

22.非法传销祸之根,合法直销福之本。

23.传销是社会毒瘤,传销是经济邪教。

1.传销致富要清醒,天上不会掉馅饼。

2.围剿“经济邪教”,打击网络传销。

3.打击非法传销情,共建美丽中国梦。

4.为了您和亲友的幸福,请远离传销。

5.严打传销无小事,共享和谐每一天。

6.全民打传齐参与,和谐家园同受益。

7.传销是条不归路,悬崖勒马是出路。

8.勤劳致富千日功,陷入传销一场空。

9.你监督,我举报,非法传销无处逃。

10.天上不会掉馅饼,传销发财是空梦。

11.传销诈骗式样多,人人都要警惕他。

12.勤劳致富是真经,传销暴富是陷阱。

13.打击传销齐参与,和谐家园同受益。

14.非法传销同打击,和谐社会同受益。

15.重拳出击打传销,全力维稳促和谐。

16.勤劳致富传千里,坑人传销害万家。

17.传销之门莫跨入,莫拿亲情做赌注。

18.诚信是金,平安是福,传销是祸。

19.打击传销一起来,和谐家园更精彩。

20.警惕传销同防范,打击传销齐亮剑。

21.人生致富千条路,莫走传销诈骗路。

22.诚信致富千日功,参与传销一场空。

23.美丽城市是我家,莫让传销害大家。

24.传销发财路不通,害人害己一场空。

25.直销传销要分清,莫走错路蒙眼睛。

26.和谐荆楚我的家,打击传销你我他。

27.天上不会掉馅饼,非法传销害人精。

打击传销责任书

为切实开展无传销校园创建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加大预防和打击传销工作力度,推进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切实维护广大师生、教职员工根本利益,促进校园和谐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工作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

在自治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开展创建无传销校园为抓手,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强化源头治理,健全完善学校防范和打击传销的长效工作机制,从而实现全镇学校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网络、无传销人员,切实维护全镇学校校园环境和谐、安全稳定。为确保我镇全面完成无传销镇创建目标,顺利通过评估验收及认定。

二、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禁止传销条例》和上级关于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和创建无传销县工作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订本单位创建工作方案,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全面按时完成本单位各项创建工作任务。

(二)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教管中心与所辖中小学(园)签订责任书;中学要与班主任签订责任书。学校(园)与每位教职员工要签订拒绝传销,净化校园承诺书。确保学校教职员工及家属不参加传销组织,不从事传销活动。

(三)建立健全相关防范和打击传销的制度,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宣传教育方案。学校要将反传销工作纳入教职工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对反传销工作实施责任追究,确保创建无传销校园活动的有序开展。

(四)加强对学校教职员工及家属的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开展《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等国家打击传销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

(五)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发放传单、张贴海报、图片及漫画、悬挂横幅标语、开设板报专栏、召开会议、举办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征文比赛等多种形式,切实做到打击传销宣传工作进学校、进班级、进家庭。

(六)邀请法制副校长、片区民警进学校介绍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欺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里,利用典型案例深刻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使广大师生人员深入了解传销的危害,自觉远离传销,主动举报传销。

三、工作要求。

(一)创建无传销校园活动是一项长期且十分艰巨的工作,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贯彻落实。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扎实开展工作。

(二)按照党委领导、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原则,主动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的协调沟通,积极与公安、综治、市场监管等部门合作,采取教育与防范相结合的工作方法,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切实加强对教师、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要把创建无传销校园活动纳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教师绩效考核内容。严禁教职工私自接洽并进行资料、物品推销,学校一经查实,将给予严肃处理,一律取消当年评先选优、晋职资格,对包庇、纵容、支持和参与传销的,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教师各存一份。

二塘镇二塘小学(盖章)。

校长(签名):

教师(签名):

20xx年8月30日。

打击传销标语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一些耳熟能详的标语吧,作为一种最经济、最有效的宣传状态,标语持续见证着每个时代的变迁。你知道什么样的标语才能算得上是好的标语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打击传销标语,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珍爱家庭,远离传销;珍爱亲情,拒绝传销。

2、保持打击传销高压态势,维护我市社会稳定、经济稳定和政治稳定。

3、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传销活动,铲除传销毒瘤,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健康发展。

4、禁止传销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5、打击传销,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营造良好、健康的经济发展环境。

6、传销致富路不通,竹篮打水一场空;传销骗人是陷阱,天上不会掉馅饼。

7、全民动员,坚决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彻底铲除传销生存的土壤,构建平安营口、和谐营口。

8、传销是牢笼,入门人变虫;传销发财是场梦,一旦陷入家财空。

9、禁传销,反欺诈,共建和谐社会。

10、为了您和亲友的幸福,请远离传销。

11、学习贯彻《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行为,依法规范直销。

12、清除传销社会毒瘤,是和谐民生必行之路,是弘扬正义必举之旗,是维护诚信必通之道,是构建和谐必为之政,是平安社会必执之策。

13、指望传销致富,生活没有出路;致富还需勤中求索,莫信传销暴富神话。

14、以抵制传销为荣,以参加传销为耻。

15、警惕传销陷阱,创造和谐校园。

16、求职需谨慎,传销是陷阱。

17、坚决依法取缔传销活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18、传销活动害人、害己、害家庭;认清传销危害,切勿上当受骗。

19、“打传销、反欺诈、促和谐”,全民动员,积极参与打击传销活动。

20、拒绝传销,从我做起,举报传销,人人有责。

打击传销简报

为进一步加大打击传销工作力度,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11月5日上午,新生街道新风社区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一次打击传销宣传活动。该社区旨在通过此次活动达到警示、教育广大居民,震慑传销组织的目的。

新生街道新风社区通过在辖内发放宣传册、张贴标语等形式开展活动,号召社区广大居民行动起来,积极参与反传销活动,形成人人参与反传销活动的良好氛围。

活动期间,该社区共悬挂宣传条幅1条,发放宣传册50余份。

打击传销讲话稿

为严厉打击和取缔传销活动,保护广大师生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郑州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郑州市市集中开展打击传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11月初,惠济区教体局在本系统开展集中打击传销活动。

惠济区教体局成立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管综治工作局长任组长,局勤管办、办公室、各中心学校、局直单位、各学校(园)等相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勤管办,具体负责全区学校打击传销工作的领导、协调及督办,各校都成立有相应的领导小组和配备工作专干,加强了对打击传销工作的组织领导。

惠济区各校都广泛开展打击传销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广播、板报、宣传栏、专题讲座、主题班会等多种途径宣传法律法规,讲解典型案例,使师生了解国家政策,了解传销活动特征,提高辨别能力和防范能力,让师生远离传销,自觉抵制传销。在活动中,各校都加强了日常“打、防、控”措施,在传销活动多发时节,开展了整治行动,对全校师生进行一次摸排调查,一经发现有人直接或变相参加传销活动,要指定专人找其谈心,做好帮教工作,让其自觉脱离传销组织,坚决杜绝传销活动进校园。

另外,惠济区教体系统还实行了责任追究。把打击传销工作纳入综治工作目标考核进行检查,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追究学校负责人的责任。

惠济区教体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打击传销简报

打击传销是基层工商和质监所的难点工作,要真正有效减少传销现象的发生,首先要筑牢百姓心中对传销的心理防线,提高群众对传销的辨识能力,强化他们对传销危害性的认识。为确实解决这个难点,把打击传销宣传工作进一步落到实处,积极营造全民抵制传销的良好氛围,近日,侯马市工商和质监局路西所开展了打击传销宣传活动。

一、充分利用集市人流密集良机,在集市街头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标语,发放宣传手册、张贴宣传海报的形式,对打击传销活动进行广泛宣传。提醒群众在日常生活中要提高警惕,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各种诱惑,不听、不信、不参与传销。

二、通过报纸、广播、手机短信等渠道发布打击传销政策和传销害人害己的宣传报道、发送防范传销公益短信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宣传效率和影响力,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提示作用。

三、针对老年人易受传销影响这一情况,组成宣讲团,到各村社区向当地老年人宣讲,以老带老,宣传打传知识。

四、针对新类型传销的层出不穷,定期向大众公开宣传新型的传销案件,将宣传预防工作做到实处,而不是流于挂挂横幅、贴贴海报等表面工作。

“执法人员从走访调查、研究分析入手,了解和掌握了传销组织的基本特点和规律。”梁园区分局前进路工商所所长杨辉介绍说:“传销人员多为外地人员,年龄层次以17—35岁居多,他们大多以‘五级三阶制’的模式从事组织活动。主要分布在城乡结合部,窝点设在市区小区家属楼院的出租房内,寝室内设立寝室长负责对传销人员的证件、财物、人身自由掌控和对新人进行‘灌输’。而传销组织者则远程遥控,居无定所,通过单线联系,操纵传销活动。”

针对上述掌握的情况,基层工商所有针对性地从完善应对措施入手,从强化执法手段、严格执法责任抓起,按照“露头就打、有窝必端”的原则,确定了以取缔传销人员聚集地为重点的工作方案。把辖区干道细分为若干个路段,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基层直接责任人进行了定岗定责,奖惩到人。严格案件立案审批制度,成立传销案件评审委员会,规定每一起传销案件必须经案审会审核批准,确保立案、调查、处罚等环节程序合法。

一、基层工商查处传销案件的困难。

(一)传销组织严密。近年来,传销人员的作案方式日趋职业化,内部等级森严,内部体系周密完备,组织内部分工明确,他们往往有大头目遥控,小头目跨地区组织活动,由专人分别负责食宿安排、资金运转。而这些人员内部交流时又以单线联系为主,一个人只知道自己的一个上线,或者还有下面两三个下线,其他人员互不相识。其选择活动的区域,一般不是在偏僻的乡村,就是在日常监管难以触及的写字楼角落中,使得工商部门难以发现和监管,即使发现,也只是找到中下层级的少数传销人员,难以发现或控制大头目。同时,这些项目也通过老板与重要政府官员的合影、参与政府组织相关活动、获得某些认证、甚至与合法的直销公司联合举办活动等形式,披上了一层貌似合法的外衣,增强了其迷惑性。

(二)形式变化多端。传销经过不断地发展,传统的推销商品的形式已经基本绝迹了,现在活跃的传销形式,一般都结合了网络平台、电子商务、资本募集、健康保健宣讲等噱头,使得执法人员一时也难以确认其是否违法。例如去年“返本壹佰”在辖区世代大酒店进行宣讲时,分局干部根据举报前往现场检查,但由于一时不明确其是否为传销,当时上级也尚未对该项目定性,只能在拍照取证、收集一些宣传资料后离开现场。两三个月后,才传来该项目全国范围内全面被查处的消息。富源创业联盟则通过“七超板业”等项目,宣传有极大的利润回报,开展参股返利的资金募集活动,并利用发展下线提成的形式,加速其向大众的推广。

(三)执法手段有限。执法人员在查处涉嫌传销行为的案件时,涉及到当事人,最渴望的是取得对当事人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拘留或留置审查的权利,但法律上没有赋予。这就造成工商机关在查处涉嫌传销行为案件时,取证困难的局面。笔者经过调查,询问涉嫌拉人头式的传销活动当事人时,常会遇到当事人不配合询问和不交待具体的情况,就是现场检查笔录都拒绝签字。工商部门在查处涉嫌传销活动中,最大的权限是查封、扣押权。但像网络传销类的,现场实物可能基本没有,也很难对当事人产生震慑作用。还有像富源创业联盟项目,参与者有专门网站登录,可查询自己所拥有的“股权”、上下线关系、获得返利和奖金等所有情况,如能第一时间控制该网站服务器,就能掌握该项目的所有参与人员和账户信息。目前,根据网络查询,该网站服务器位于湖北,如要得到湖北公安配合,控制该台服务器,其难度肯定很大。另外,在金融机构查询涉嫌传销人员的银行账户时,也有一定困难。

(四)执法力量薄弱。传销案件涉及人员多,往往一个传销案件能拉出来几十个、上百个参与人、相关人,还有大量的外调工作,对于一个只有十几人的基层分局来说,就能算全部把人员安排到传销案件的查处,没有一两个月时间也难以调查清楚。因此,基层分局执法力量薄弱的问题也是难以彻查传销案件的一大原因,要查清传销案件,必须像的“世界通”传销案件一样,联合全市公安、工商的力量,有组织、有计划地联合查处。

(五)执法成本过大。在执法手段有限、执法力量薄弱的同时,笔者还发现,查处传销案件所需要的执法成本很大,一般基层工商部门难以承受,包括在人力、物力、财力等各方面。

(六)各方缺乏协调。打击传销,虽然有打传办这个机构,但是各机构之间的协作、各级打传办之间的协调依然缺乏。一般情况下,主要还是由公安、工商来负责打击传销工作,如果事态不严重,一般就是工商部门来查办。各级打传办除了年初开会、年终考核,多数也缺乏实际深入的预防、打击的措施,甚至缺乏对做好打传工作的思考。而工商部门本身,一般来说,对辖区各社区、村的了解也不够深入。同时,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衔接还存在问题,以致许多打传专项行动,效果不好、流于形式。

(七)处罚效果不佳。对传销活动的查处依据是8月国务院颁发的《禁止传销条例》,其中第24条规定“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部门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法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没收非法财物,没收非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参加传销的,由工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元的罚款”。规定很明确,而在实际查处中却困难重重,一是传销组织者很难抓到,大头目都是遥控指挥,小头目也一般不露面。一有风吹草动他们早就逃之夭夭。要找到组织者十分困难,或是因为查办案件周期长,当事人会在案件查办期间逃离我市或无法联系。二是非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很难发现,何谈没收。三是参与传销的往往他们也是被害者,对他们只能采取教育、解散等手段。没收财物、罚款等手段很难执行。由于以上原因,导致执法部门打击完以后,没过多长时间,他们找个地方又重新开始,死灰复燃现象时有发生。

二、相应对策。

(一)加强宣传教育。

(二)提升协调层面。由于传销案件的复杂性、跨地域性和查处高成本性,特别是大型传销案件,必须由上级部门统筹执法力量、统一组织查处。且往往有必要联合公安部门查处,一旦发现涉嫌犯罪,应及时移送。针对具体不同的传销类型,还可能需要电信、金融、卫生、食药等其他兄弟部门的参与和配合。

(三)强化考核推动。将传销工作纳入各级地方政府、公安片警和工商网格干部个人的考核。比如,对于发现传销的村、社区,甚至是乡镇、县市层面,根据传销的严重程度,在定期考核中应予以扣分。同样的'做法可以引用到对公安片警和工商网格干部的个人工作考核中。据笔者了解,浙江嘉善将这一做法落实到了对公安片警的考核中,全市的传销发案率已经较往年有很大程度的下降。

(四)建立黑名单。建立全国统一的传销人员黑名单和传销组织黑名单,第一时间,将全国查处的传销项目和人员向全国公安、工商系统共享。这将有利于,全国范围内对特定的传销项目形成执法合力,避免这边按下去,那边翘起来的情况。对于参与过传销的人员,一旦发现流入本地,公安部门应当注意对其监控,留意其是否重操旧业。

(五)加强社区互动。加强与村社区,以及办公楼宇物业的沟通联络,及时了解辖区内传销情况的第一动向。目前,工商部门由于工作繁重,与辖区内地方政府,特别是基层的村社区相关负责人缺少交流沟通。而这些村、社区的干部往往第一时间了解或部分掌握了本村、本社区内人员参与传销的动向,因此,如果能积极与这些村社区的负责人员沟通,将大大有助于我们第一时间了解辖区内传销的动向。而对于办公楼、写字楼集中的城区内,如果能定期与这些楼宇的物业、安保方便进行沟通,也能及时了解这些区域内人员异常集聚的情况,有利于第一时间发现传销苗头。

(六)突出监管重点。做好对于传销高发区域和高发人群的重点监管。例如写字楼、宾馆饭店等传销组织经常活动的地区,工商部门应当加强日常监管。特别是对于一些以往发现过传销的区域,应当做到定期回查。对于从事或曾从事直销、保险的这些传销高发人群,相关部门也应当加强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