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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树枝亮化工程 购买树木幼苗合同共(通用9篇)

作者:曼珠 2023年树枝亮化工程 购买树木幼苗合同共(通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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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枝亮化工程篇一

甲方: (以下筒称为甲方)

乙方: (以下筒称为乙方)

依照《_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这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特定立如下买卖合同: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苗木的名称、数量、规格和价格见下表:

二、供苗时间、地点、方式

1、供苗时间、地方:甲方于20__年 月 日至 月 日向乙方提供上述苗木。具体交货日期由乙方在上述时间段内自行确定,但须提前三天通知甲方。

2、苗木交货地点和方式:甲方负责将苗木运送到乙方指定地点交货,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3、苗木栽植:本合同所供苗木由甲方负责栽植,苗木栽植后包活三个月。

三、苗木质量验收标准及验收方法

1、验收标准: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苗木除达到上表中的规格要求外,还应满足如下质量要求:植株强壮、完整、无病虫害。

2、验收方法:交货时,乙方按排专人到交货地点,按上述质量要求现场验收苗木质量和数量。甲方将苗木栽植完成后,乙方派专人进行验收。

四、付款方式

本合同中苗木单价为苗木的包干结算价格,包括苗木采购、运输、栽植人工费用。货到乙方位于九龙坡区工地经乙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支付苗木款的60%,甲方栽植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支付苗木款的35%,三个月包活期满后乙方向甲方付清支付余下的苗木款。双方约定,上述款项在甲方办理付款手续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

五、违约责任

若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后,中途减少苗木的购买数量,乙方须按减少苗木株数总价格的30%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若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苗木款,则以未付金额千分之二每天的标准向甲方支付滞纳金。若甲方提供的规格或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或是苗木在三个月包活期内出现死亡,甲方应负责更换。若甲方确不能按合同要求向乙方提供苗木,甲方应按涉及苗木总价的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六、其他约定

1、由于甲方苗木所在地遭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瘟疫、战争、强震、冰雹、狂风、洪水)造成甲方不能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情况下,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双方各自所在地仲裁委员会寻求仲裁调节,仲裁调节不成,可向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用,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树枝亮化工程篇二

采购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依照《_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惠、长期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向乙方采购树苗,具体的苗木品种、数量、规格等见本合同附件表所列内容。

二、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应当按照本合同附件所列的详细内容组织苗木,不得无故拖延。乙方向甲方保证所提供苗木全部是绿枝接,纯度95%以上,长势健壮,根系完整,无检疫性病虫害。乙方向甲方无偿提供技术,保证品质,保成活,人为造成苗木死亡,乙方不负责。如果有不长苗或死苗,乙方将无偿为甲方提供相应苗木进行补植,保证甲方所栽植的树苗成活率达到95%以上。

三、本合同所采购的苗木保证在5月30日前运送到目的地,运费由乙方负责。

四、在乙方将苗木运送到目的地后,经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要求验收合格,视为乙方履行了交付义务。

五、苗木在规定时间内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后,必须由甲方指定的验收人员和乙方指定的交货人员共同填写苗木验收单,以验收合格量作为与乙方结算依据。

六、付款方式:

甲方在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内向乙方付苗木总价款的95%(¥45万元),剩余款项等到苗木成活率达到95%以上再付给乙方。

七、如果乙方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日期交货,甲方有权拒收,并且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责任,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5%。

八、因乙方延迟交付或交付的数量与本合同不符,致使甲方不得不另行购买苗木,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供货不及时或供应苗木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九、本合同所定的苗木数量、规格、价格、到货时间等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如确需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合意后才能变更。

十、乙方在交货时必须提供相关部门提供的检验、检疫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如果乙方不能提供,则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5%。

十一、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对相关苗木的树形、土坨等的要求进行保护,如果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甲方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而且,乙方还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5%。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款项,甲方不承担苗木到达指定地点前的任何风险。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乙方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5%。

十三、若一方终止合同应当向另一方赔偿经济损失。

十四、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协议履行,如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由双方当事人分别持有。

甲方: (盖章) 经办人签字:

乙方: (盖章)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树枝亮化工程篇三

需方: 供方:

依照《_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供、需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签订如下苗木买卖合同:

第一条 供方向需方提供苗木的名称、数量、规格和、价格等祥见下表:

第二条 供苗时间、地点、方式 1、供苗时间、地点

2、苗木交货地点和方式:供方负责将苗木运送到需方指定地点交货,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

第三条 苗木质量验收标准及验收方法

2、验收方法:交货时,需方安排专人到交货地点,按上述质量要求现场验收苗木数量和质量。

第四条 付款方式

合同约定苗款总额 万元。合同签订,全部苗木到位后.视单位资金情况予以支付。供方应为需方提供正规的税务发票。

第五条 需方的权利义务

1.需方对供方供应的苗木必须及时验收,并在供货单上签字。

2.需方对供方不合格的苗木,验收时有权拒收,但必须对供方说明拒收理由。

第六条 供方的权利义务

供方在与需方签订合同后,供方应按合同要求标准向需方供应苗木。

第七条 需方违约责任

在正常情况下,供方苗木规格、标准、数量、价格等达到了需方要求,需方无特殊情况不得拒收。

第八条 供方违约责任

供方如不按规格、标准、数量、价格等供应苗木,需方有权拒收。

第九条 如因不可抗力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持一份,自供需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供需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如双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擅自变更合同。本合同内如有未尽事宜,必须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期满,供需双方可根据对下一年苗木供求的预测,重新签订定购买合同。

甲方:乙方:年月日:

树枝亮化工程篇四

乙方:_______

按照相关法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承包范围: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历日期:

质量等级:

合同价款: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合同语言:

适用法律法规:

适用标准、规范:

第四条图纸。

图纸提供日期:

图纸提供套数:

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

第五条甲方驻工地代表。

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

实行社会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其被授权范围(如果有):

第六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第七条甲方工作。

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的要求:

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施工场地内主要交通干道及其与公共道路的开通时间和起止地点:

树枝亮化工程篇五

采购方(甲方):

出售方(乙方): 身份证号:住所地:

甲方和乙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就甲方向乙方采购树苗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供各方严格执行:

1、 甲方向乙方采购的树苗名称、单价、数量、规格、质量等以现场所看实物为准。

2、 采购价格

本合同确定的树苗(金桂花树、银杏树等)采购价格暂定为580元/棵,总价约78000元,结算金额以甲方最终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该价格为到货价格(含税费、运输、安全、卸载、栽种),乙方所提供的树苗在御载到甲方指定地点之前的一切事务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3、 乙方承若有出售上述树苗的绝对的、合法的、完全的处分权,保证无任何权属争议和经济纠纷,否则,乙方愿意承担因此给甲方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4、 乙方所出售的树苗应为熟树,不能为生树。

5、 乙方应为确保树苗质量,其中树干直立,树干无损伤,树冠饱满、茂盛、不偏冠,枝叶生长无损伤,叶面无糊叶和枯黄叶,长势生长健壮,无病虫害,其树高、树干、树型、土球、长势等具体要求应符合甲方采购要求。

6、 供货时间和方式

乙方送货时间和地点应当按甲方的规定执行,具体送货时间以甲方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乙方保证按时送货,不得迟延逾期。具体送货地点以甲方指定为准,满足现场施工。

7、 验收标准

乙方所提供的树苗应当满足甲方的验收标准,最终以甲方验收合格的树苗进行最终结算。

8、 乙方应当确保上述树苗具备合法的出售手续和运输手续,确保能够顺利运输到甲方指定的地点,负责排出任何个人或单位的阻碍、干涉、刁难等不利于运输和买卖的一切行为,确保甲方按时施工。否则,乙方同意承担因此给甲方所造成的人工费、机械费等一切经济损失。

9、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时,甲方预付乙方2万元,甲方按照乙方供货付款,乙方送货的树木价值达到5万元时,甲方支付该批次树苗的50%货款,剩余的尾款在验收合格结算后3个月内向乙方付清。乙方收款应向甲方提供相应的合法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10、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树苗的移栽、养护等方面的技术指导,负责树苗的成活质量,确保树苗健康成长,在验收之前发现任何死树、病虫害树,乙方应当无条件予以重栽、救治处理,并自行承担费用。(保质期为一年)

11、乙方必须保证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地点送货,每逾期一天,乙方同意按照1000元/天的方式向甲方承担违约金。

12、本合同自甲方和乙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凡是违反上述条款的,应当向守约方承担违约金2000元,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违约给守约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当继续补足损失。

13、本合同适用_法律,币种为人民币,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凭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4、 本合同一式两份,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树枝亮化工程篇六

发包方:

承包方:

根据《_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工程现场业主代表:承包方项目经理: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单位主要对该工程进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合同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但涉及工程造价变更、确定等事务以及工期顺延等事务,必须得到发包人及工程现场业主代表的认可,方有效。

四、承包范围和内容图纸设计范围内及业主指定的相关内容。

五、工程造价暂定(万元),其中暂定金(万元),业主预留金(万元),结算时按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约定执行。

六、履约保证金:承包方于签订本合同当日向发包方支付相当于工程造价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过程中,发包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承包方应承担的违约金;如承包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或发包方依约、依法解除本合同,则发包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如发包方损失大于履约保证金数额,则承包方还需要向发包人赔偿差额部分。

第二条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合同签订后_三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施工图_三_份。

2.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七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__三__份。

二、承包方:

1.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送发包方。

第三条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___天(日历天),自200_年__月__日开工至200年_月__日竣工验收通过。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承包方提出签证要求,发包方予以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2.其他不可抗力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需要达到下列标准:

1、绿化种植部分符合《江苏省园林绿化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规定的优良标准。

2、土建及安装部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工程规范、规格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工程要求对于工程观感有重要作用的材料进场前需提供实物样板,并经发包方认可后方可进场施工;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后,方可用于工程。

2.承包方在地下隐蔽构筑物情况不明时,应谨慎施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如承包方对地下设施造成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隐蔽工程必须在隐蔽前留存照片,经现场监理及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现场照片作为隐蔽资料的一部分。

4.承包方施工时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避免安全事故,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6.施工现场需配备足够的人员及设备用于环境卫生的保洁;施工单位有义务对现场道路进行保洁与保护,如有污染或损坏则需无条件修复完整,否则发包方将委托其他单位修复,所需费用在承包方工程款中扣除。

7.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绿化工程竣工后承包方须提供一年内详细养护管理计划及实施方案,经批准后即成为养护期内考核检查之依据。如承包人养护工作不力,达不到应有的效果,则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承担违约金______元,若在规定时间内承包方未能及时养护,发包方有权另找其它单位养护,其费用由发包方从质量保证金(又名养护期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0%)中扣除,质量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的由承包方补齐。

四、分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1、分包单位必须具有相应施工项目施工资质,分包单位进场施工前,总包单位必须提供相应材料并必须取得业主书面认可后方可施工。

2、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施工质量承担全部责任。

3、对于业主指定分包单位,总包单位可以取得分包合同造价的%作为配合费。但同时应承担与己方相关部分的质量责任。

第五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该工程无预付款,工程完工后支付到监理确认工程量的50%,绿化部分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70%,土建部分付至90%,余款审计完毕养护期结束后付清。

二、本合同造价采用固定单价计价方式:

单价根据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子目投标单价一次性包死,投标单价中已包含施工单位完成该项目所需的全部成本、利润、税金及风险与养护维护费用。结算时单价不予调整,总价根据实际子目和数量调整。暂定价和预留金部分施工前由业主组织相应专业施工单位另外招标比价确认,总包单位可推荐符合要求的专业分包单位参加。该部分施工内容由中标单位和总包单位签订指定分包合同,合同价款计入总包合同。

三、承包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_28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提交审计机构审计,否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拖延责任。

树枝亮化工程篇七

甲方:

乙方:

依照《_合同法》和《_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长沙华润凤凰城项目三期a区一标段绿化工程劳务分包等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该劳务施工合同。

第一条、工程名称:华润凤凰城三期a区一标段绿化工程及二期c区绿化工程的养护。

第二条、工程劳务施工承包范围:

长沙华润凤凰城项目三期北区一标段绿化工程的劳务施工及竣工后一年的绿化养护和二期c区绿化工程竣工后的一年绿化养护。本工程图纸范围内工程量清单中所有绿化种植及养护工程的施工人工费。含:土表300mm人工平整土方、绿化植物进场后的人工卸货和场地内短途运输、人工挖树坑、栽植(乔灌木、绿篱、花卉、绿地等)、竣工前的养护等一切费用。

第三条、合同价格:

图纸范围内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工程量。

1.华润凤凰城三期北区一标段绿化工程劳务施工按:绿地面积(面积按现场实际种植面积为准)每平方米壹拾陆元计算。

2.本工程竣工后一年养护期和凤凰城二期c区一年期养护为总价包干,符合质量要求后按总价壹拾陆万元计。

3.甲方负责提供乙方施工人员宿舍居住,宿舍内的水电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施工用的小型工具由乙方自行承担、大型机械费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合同内工期、质量、安全

1.本工程施工总工期为自总承包单位外脚手架落地后180天竣工验收。乙方进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乙方必须无条件按照甲方的施工总工期计划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施工,不得延误工期,如乙方原因造成的拖延工期,按每天人民币1000元处罚并补偿甲方因此而蒙受的损失和费用赔偿。

2.乙方施工时应严格按照绿化工程施工规范和操作要求进行施工,如因乙方原因未按要求进行施工造成的返工、苗木死亡等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交底,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如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不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指挥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付款方法: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施工场地,使之具备施工条件。

2.甲方为乙方提供水电源接驳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乙方进场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进行现场交验。

3.向乙方提供施工人员宿舍,水电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组织本工程相关图纸会审,审核乙方提供的施工方案及实施计划,协助乙方解决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5.负责现场施工综合管理,监督检查施工质量、进度、安全。

6.在乙方不按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的情况下,勒令乙方暂停施工,并在乙方整改完毕提出报告后进行审核和批准复工。整改时间仍记载工期内。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_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严格按照现行的各项施工规范组织施工。承担因乙方质量缺陷、工期延误因素对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

2.本工程严禁再次分包,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转包给他人,如现场发现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第双方进入现场施工,甲方有权采取勒令停工、驱逐出现场或解除合同等行动,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现场施工由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全额承担。

第八条、争议

进场施工后,按每人每月支付不少于1000元生活费;春节前,支付已完工程量的90%;工程全部竣工通过验收后,支付至有效合同价款的80%;竣工决算后余款在本年度春节前付清。

1.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调解、和解或调解、和解不成的,双方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a.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b.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收;

c.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九条、合同解除

1.发生乙方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因乙方原因超过五个工作日仍未完成计划内工程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甲方另行安排其他人员进场施工。

3.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出现不可弥补的质量缺陷或对甲方造成媒体曝光等社会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应协商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因其它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5.甲方根据合同文件要求解除合同的,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十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1.除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工程即告终止。

2.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十一条、合同附件:

甲方:(公章)

委托代理人:

日期:

乙方:(公章)

委托代理人:

日期:

树枝亮化工程篇八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

根据《_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林木买卖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甲方自愿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村所种林木__________颗出售给__________。

1、林木品种为:_____

2、林木价格:_____

3、林木数量:_____

4、总价款:_____

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在__________日内以现金的方式一次性付清,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

1、交付时间和期限:本协议签订后天内交付。

2、交货地点:甲方林木所在地。

3、交货方式:现场交接。

1、甲方保证所售林木已如实陈述上述林木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所售林木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保证所售林木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2、乙方保证按协议约定支付林木价款。

3、甲方保证按协议约定交付林木。

4、甲方按协议约定交付林木后,甲方放弃对林木的一切权利。

5、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土地经营权流转方法签订土地流转协议。

6、本协议签订后,既而得到林木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林木出售收益、林木的孳息、因有关部门依法征地所得赔偿款等权利。

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终止本协议的履行。一方根本性违约的,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但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到对方。

1、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期限交付林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履行本协议,并按每延迟一日,按总价款的1%支付违约金。若甲方___________月内未按本协议约定期限交付林木,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期限交付林木价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本协议,并按每延迟一日,按总价款的1%支付违约金。若乙方___________月内未按本协议约定期限交付林木价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3、任何一方违约的,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经济损失。

若遇因国家政策、法律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本协议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因乙方购买的林木为成活林木,甲交付林木后,乙方仍需在该地块种植。故此,乙方在与该地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签订土地流转协议过程中,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再者,因该地块与甲方剩余租赁地块相邻,故此,在此明晰该地块的`面积为__________亩,四至为:东_______________,南_______________,西______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如因本协议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有权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树枝亮化工程篇九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按照《_民法典》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包工程概况_________。(包括工程名称、地点、内容、承包的范围、开工和竣工日期、质量等级等内容)

第二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标准和适用的法律_________。(本条主要是用于涉外方面的)

第三条图纸_________。(写明图纸提供的日期、套数、保密要求以及图纸的解释等)

第四条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_________。(写明姓名、性别、年龄、在单位中的职务)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基础工作_________。

第六条工程进度计划_________。

第七条工程监督_________。(包括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等)

第八条人事同价款及其调整_________。

第九条工程预付款及工程价的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____。

第十条工程验收_________。

第十一条决算_________。

第十二条保修_________。

第十三条争议处理_________。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_________。

第十五条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_________。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写明生效的时间或者条件)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发包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_________代表人(签):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