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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承包车辆合同法律法规(大全7篇)

作者:雨中梧 最新承包车辆合同法律法规(大全7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优秀的合同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承包车辆合同法律法规篇一

甲方:

乙方:

乙方自愿在甲方承包经营 牌 车壹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承包经营车辆(以下简称车辆)

牌照号为: ,厂牌型号: ,

座 位 数: ,车 架 号: ,

购置证号: ,发动机号: ,

车身颜色: ,营运证号: 。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相关主管部门规定的经营年限结束止。

第三条:费、税、承包费和管理费的缴纳及管理办法

1、乙方从接车之日起,在每月29日前必须向甲方缴清次月承包费、管理费共计 元及代收国家规定的各种费、税。对逾期缴费、税的,甲方按日向乙方收取应缴金额3%的滞纳金;逾期五日以上,甲方除追收应交费、税外,同时收回乙方承包车辆,终止承包合同。

2、承包期内,如遇有关部门对费、税、收费项目、客运票价作调整,甲方有权做出相应调整。

3、承包期内,如遇政策变化,需对车辆进行改型或其它变更的,甲乙双方必

须执行,但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4、为加强经营管理,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缴纳 元安全保证金和 元线路保证金。若乙方在终止(解除)合同前无违约行为,并与甲方或他人无经济纠纷和债务的,乙方凭甲方财务出具的收据,由甲方据实退还(不计息);反之,概不退还。

第四条:保险及车身广告

1、乙方必须按甲方统一规定到甲方为承包车辆缴纳保险费。在保险期到期前10天,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足额续保。乙方如未按甲方规定投保或脱保,视为乙方单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及其证、照、牌,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1)。承包车辆车身广告发布权属甲方,广告费由甲方收取。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喷绘广告,违者每次向甲方缴付违约金500元整。(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改变承包车辆的车身颜色、车辆内部设施,不得在车身、车窗、挡风玻璃等处张贴或喷绘字(画)及商业广告。违者每次处乙方违约金500元。

第五条:乙方负责行车安全,若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必须立即承担车辆发生事故后所造成的一切直接、间接经济损失费用和法律责任。发生事故的费用除保险公司或他方赔偿外,其差额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发生车辆被盗(抢)遗失、火灾等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概由乙方自行承担。无论发生任何事故或纠纷造成车辆停运,停运期间按国家政策规定所有应缴纳的各种费、税及甲方管理费由乙方照缴。违者甲方有权立即收回车辆,终止本合同,并继续追收乙方所欠费用。

第六条:乙方必须保证营运车辆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承担营运车辆检修、检测和保养的全部费用。营运车辆必须按照规定到甲方指定的检测站、汽修厂进行上线检测和二级维护保养,办理登记和等级评定。违者,第一次处乙方违约金500元,从第二次起处违约金20xx元至3000元,同时乙方还要承担所造成的全部后果。

第七条: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线路进行经营。乙方超过规定范围经营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同时甲方有权收扣车辆进行任意处置,所交线路保证金概不退还。因甲方经营需要,对乙方使用的线路牌甲方有权进行调整,乙方应无条件执行,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八条: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及其驾售人员不得利用承包车辆从事违纪、违章、违法犯罪活动以及违规集体上访等危害社会稳定的行为。若有违反,其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概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立即收回承包车辆,终止合同,并追收乙方所欠费用和应承担的费用。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乙方承包的车辆及车辆相关手续具有财产所有权及监督管理权,收回违约者承包车辆经营使用权。

2、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进行事故处理、保险索赔及业务纠纷调解(若发生事故所造成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的费用概由乙方承担,除保险公司或他方赔偿外,其差额部份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收)。

3、甲方有责任听取乙方的意见和建议,改进服务工作质量,向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合理情况,并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4、甲方有义务组织乙方参加安全学习,召开各种会议及开展各种安全、抢险、救灾活动。

5、甲方负责对乙方车辆进行月检、抽检,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车辆年审等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证、照、牌遗失补办(补办费用由乙方承担)。

7、因乙方车况较差或交通事故致使车辆严重受损的,甲方有权收回车辆终止承包合同,继续追收乙方所欠的各种费用。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向甲方每月按时缴清次月的各种费、税、管理费和事故责任承担费的前提下,方可继续取得该车的经营权。经营收益剩余部份归乙方自行支配(乙方支配收益部份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社会统筹等应缴费用)。

2、乙方承包有效期内,未违反本合同条款,经营权、使用权和收益权受法律保护。

3、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各类规章制度,不得干扰甲方正常工作。

4、若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向甲方和有关部门报案,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善后事宜,承担经济责任。

5、乙方承包的车辆必须按甲方的规定按时到甲方指定地点接受月检、抽检、年检等各种检查,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学习、各种会议和抢险救灾活动,违者每次向甲方交违约金100元。

6、乙方有义务每年免费出车一天或缴纳200元人民币,有义务配合甲方搞好各种安全检查工作及安全活动。

7、按时到甲方办理车辆、证、照、牌年审手续,承担逾期办理所造成的后果。

8、乙方除每月向甲方缴纳各种费、税、管理费外,还应承担的经营费用项目包括:驾驶员工资、车辆大小修理费、材料费、燃料费、停车费、路桥费、个人办理证照费和其它杂费等。

9、乙方必须按甲方统一规定的时间、地点、标准参加承包车辆的保险,承担保险费用。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不得私自将承包车辆转卖、转借、转包、赠送、改型、改色、变更和抵押给他人。

2、乙方在经营过程中需要转包时,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并结清各种应缴费、税(包括管理费,结清交通事故、纠纷的相关费用及违章罚款等),并缴纳终止合同费后,方可办理内部转包手续。

3、乙方在承包期满或本合同终止时,必须无条件将车辆和车辆相关手续交还给甲方。有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合同期满。

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

4、已到国家规定使用年限或按有关规定提前报废的车辆,乙方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将车辆开回甲方办理报废手续,并交回该车及所有证、照、牌。若因延期或不交证、照、牌而所产生的各种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同时,甲方有权收回车辆,终止本合同。

5、承包期内,因国家和地方政府要求车辆改造,所需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并按时交纳所有费用。乙方不按时交车改造、不交费用,甲方有权收回车辆,解除本合同。

6、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因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导致甲方终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对乙方无任何补偿。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签订、各种手续办理齐备交车后,因甲方违约致使车辆不能投入使用,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2、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中任何条款,甲方均有权收回车辆。乙方应自车辆被甲方收回之日起五日内到甲方接受处理,否则,甲方除有权解除本合同,继续向乙方追收应缴纳的各种费用外,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所垫付款项、人工费用、诉讼费、律师费等)。

3、因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而造成甲方派员收回车辆及其证、照等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照缴给甲方。届时,若乙方不将车辆及其证、照、牌交给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4、若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乙方所交的安全保证金,甲方概不退还,用以对甲方经济损失的补偿。其补偿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追收。

5、若乙方不按甲方规定对车辆进行检测、二级维护或违章操作以及操作不当导致安全事故发生,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6、若乙方到甲方吵闹、干扰影响甲方正常工作,每次处乙方赔偿甲方损失20xx——5000元;如产生暴力等违法犯罪行为,将遣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甲方的管理制度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可向重庆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本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签约地: 。

第十五条:本合同各条款经双方逐条斟酌商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现住址:

电话:

电话: 身份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车辆合同法律法规篇二

手机:

承包方(以下称乙方) 男 汉族 岁 现住址 职业 身份证号 手机:

甲、 乙双方经充分协议,在相互完全自愿、互利互惠、 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前提下达成以下承包协议: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自己所有的车牌号为蒙k30303、车架号lvbslfjb84l015047,发动机号:6c250b0441611欧曼牌bj4208slfjb-2大车由乙方承包经营。

二、承包期从20_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承包其内,甲、乙双方不得提前终止或解除合同。如甲方提前提出终止或解除合同,应返还乙方已交全部承包费和保证金;如乙方提前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保证金,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但因不可抗力或政策性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除外。

三、为确保合同的全面、适当地履行,应甲方要求,乙方在本合同签字后随即向甲方交付:伍万(50000.00)元的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期届满后如乙方没有违约行为,保证金由甲方退还乙方。甲方指纹: 乙方指纹: 保证人指纹:

1 发包人(以下称甲方) 男 汉族 岁 现住址

四、双方约定承包费每月为人民币:叁万(30000.00)元。

乙方保证每月的承包费于当月日前一次性交付甲方。如不能按时如数给付甲方承包费,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扣回车辆解除合同,并且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抵作所欠甲方的承包费和所造成损失的赔偿。

五、本合同签字前乙方应对所承包甲方的大车进行认真检验,并可对车况提出异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

六、甲方在本合同签字和收取乙方履约保证金后,随即将大车和随车的所有相关证件、费用单及车钥匙妥交乙方。

乙方应对甲方所交的大车的所有相关证件、费用单应妥善保管,如有丢失后果自负。所需补办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作的精神协商解决,并可经保证人同意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向伊旗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保证人各一执一份。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和保证人签字并按指纹即生效。 甲方: 身份证复印件:

乙方: 身份证复印件:

保证人: 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指纹: 乙方指纹: 保证人指纹:

承包车辆合同法律法规篇三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完成20xx年集团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经营目标,确定矿方与铲车租赁公司的考核结算关系,特制订本合同。

一、承包方式:承包负责人缴纳风险抵押金1万元,其他人员每人缴纳风险抵押金20xx元。承包期间实行内部独立核算,乙方财务、资金收支由甲方统一管理,乙方对甲方的资产有使用权,无处置权。

二、承包期限: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三、承包内容:

1、铲车租赁公司的工资、奖金、住房补贴、材料费、水电燃料、通讯费、交通费、办公费、招待费、差旅费、检验检测费、维修费、因乙方原因发生的罚款等由乙方承担。

2、合同到期乙方不发生亏损、无违约事项,甲方无息返还乙方缴纳的风险抵押金。如有盈余乙方可自行分配,报甲方劳资科备案。因经营不善出现亏损,按亏损额扣减承包人缴纳的风险押金,扣完为止。

3、对外租赁不发生应收帐款;优先保证甲方用车。

4、杜绝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和重大侥幸事故。

5、保证铲车租赁公司的正常运行,不得因乙方责任影响甲方生产。

四、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监督乙方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政策和矿规章制度,维护企业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违法必究。

2、乙方有重大失职、渎职、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乙方有严重违反甲方规定或有严重损害企业利益和职工利益,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对承包人追究责任。

4、有对乙方人员进行定编定岗和调整的权力。

5、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带来严重后果的由甲方按规定进行处理。

五、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乙方有对内部人员管理和业务调整的权力。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乙方有终止合同的权力。

3、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甲方规定的前提下,乙方有自行分配工资、奖金的权力,分配方案须报劳资科备案。

4、乙方有遵守《铲车(叉车)租赁管理办法》的义务。

5、乙方有执行甲方临时安排工作的义务。

六、考核规定

1、收费标准:

(1)乙方对甲方内部结算:与煤管科按煤炭过磅量计算时执行0.25元/吨;其他单位及其他用途用车执行60元/小时。

(2)对外结算不得低于市场价。

2、承包期内甲方固定资产及设施由乙方负责管理使用,维修及检测费由乙方承担。

3、乙方人员的人事关系由甲方统一管理。

4、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必须报甲方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不经甲方同意私自处理的,甲方按有关规定处罚。

5、乙方新增固定资产必须按甲方申报程序申报,征得矿长同意后方可购置、改造。否则费用自理。

6、乙方内部不得私自收取现金及私设小金库,一经发现对承包人和直接责任人按有关财务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7、乙方内部人员调整、增减人员、违纪处理等人事事项,必须报请甲方同意,由矿劳资科实施并办理相关手续。

8、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或重大侥幸事故,参照甲方安全管理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9、由矿统一发放的春节、仲秋两节福利不计算乙方费用。

10、承包负责人月度工资按铲车租赁公司职工的1.2倍发放。

七、合同终止

1、本合同到期后自行终止,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承包时另行签订合同书。

2、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且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如遇重大政策性调整,或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代表人:

乙 方: 代表人:

20xx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承包车辆合同法律法规篇四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的客运车辆事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本合同事项达成以下一致条款。

一、承包标的物

1.2、上述承包标的物下称承包车辆或车辆。

二、承包形式

依“包死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多留,欠收自补”的原则,采取全责风险性承包形式。

三、履约保证金、及承包费

3.1、本合同双方签订之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缴清履约保证金 元( ),承包期满,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于承包期满后三个月内无息退还乙方。、承包经营期限 年,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2、承包经营期间,承包车辆及牌照交付乙方经营使用;同时承包车辆的机动车驾驶证、购置证、道路运输证等证件交由乙方保管随车使用。

四、承包期限及使用权约定

4.2、承包期间,乙方应于每月25日前一次性向甲方缴清次月的承包金:新g83050 ( )元( )(注:保险费、管理费均由车主缴付)。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1、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已仔细阅读(知悉)并确认严格遵守甲方指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甲方所指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约束效力,甲方对乙方违规行为及违反甲方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有权依照相关规定作出处理。

5.2、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承包车辆及相关牌、证等证件,乙方应妥善保管使用,如有遗失或损坏,乙方应付一切相关经济责任。

5.3、承包经营期间,车辆的一切经济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相关的税费、规定保险费及车辆维修、保养费用等)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于每月25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交清次月所需支付的各种税费、规费(各种税费、规费按国家政策有关规定执行),由甲方负责向相关部门交纳办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4、承包经营期间,承包车辆及乘客等所有的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于每年度保险到期前10个工作日内将次年度的保险金额一次性足额交给甲方,由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办理。

5.5、承包经营期间,如因甲方经营管理需要统一在营运车辆内安装全球卫星定位系统,乙方应服从甲方管理,在承包车辆内安装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安装费用及使用费用由乙方承担(安装费中超过 元部分由甲方承担);安装后若系统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失无法使用须予以维修或更换的,维修、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

5.6、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因承包车俩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一切赔偿与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5.7、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必须文明经营,不得以车辆进行违法、违纪及违规活动,违者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所造成的后果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因违章、违法经营、投诉、服务质量等原因而被有关部门处罚或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如不及时交纳(或赔偿),甲方可以在乙方履约保证金中先行垫付,不足款项及履约保证金乙方须在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补足,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5.8、承包经营期间,按照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承包车辆的综合性能检测必须到甲方所属台屿检测站进行,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此外,承包车辆按规定二级维护及竣工检测也必须到甲方指定的修理厂及检测站进行,工时费、材料费和二级维护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9、承包经营期间,乙方聘用的驾乘人员属乙方雇员,应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规定的要求,报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持证上岗;乙方所聘用驾乘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但驾乘人员严重违法违规的,按照要求予以更换。

5.10、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地方政府和管理部门颁布的各项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管理,参加营运的驾驶员及其雇员必须参加甲方规定的安全学习、缴纳必须的安全教育费用。

5.11、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规定加强对其聘用(雇用)的人员安全行车教育,防止事故的发生,如发生工伤事故,一切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12、承包经营期间,承包车辆若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报案,同时报告甲方,甲方协助处理;事故处理所需押金、费用开支及法院诉讼费、诉讼代理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事故车损坏需修复,费用由乙方垫付,待保险公司支付理赔款后,甲方一次性付还给乙方;理赔款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补足。

5.13、承包经营期间,承包车辆如因交通事故致使无法营运的,乙方应将承包车辆及其牌、证等证件交由甲方办理报停手续。车辆维修期最长为6个月,该期间承包金不变;车辆维修至6个月届满时,乙方仍无法投入营运的,甲方除依上述约定办理外,有权解除合同,追究违约责任。

5.14、承包经营期间,如遇政府部门的政治任务、抢险救灾或行业主管部门需要组织社会性、全行业活动,乙方有义务并无偿参加,同时应服从甲方的调配。

5.15、承包经营期间,承包车辆在起讫地的进站经营合同与票务代理合同,统一由甲方办理,乙方负责履行。乙方的经营票款由甲方统一结算,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与站点私结票款。

5.16、承包期满,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办理结算手续,同时将承包车辆及其牌、证等证件返还给甲方;乙方无违约行为的,双方结清款项。

5.17、承包期限届满后,如乙方在经营中无违规行为,且遵守交通法规、行业规则及甲方的规章制度,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包权。

六、合同变更与终止

6.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确实发生了非甲、乙双方所能预计并不能克服的事项并足以影响合同继续履行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变更条款,届时以签订的变更合同或补充协议为准。

6.2、合同签订后,乙方因客观原因确需变更承包人的,需书面报告甲方,经甲方同意并向甲方缴纳违约金后,方可办理承包人变更手续,原承包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由新承包人承继。乙方未办理承包人变更手续,不得擅自将承包车辆进行转包或变相进行转包,否则,按违约处理。

七、特别约定

7.1、承包经营期间,非因甲方原因造成车辆丢失、报废(如发生交通事故、盗抢、自然灾害等,下同),乙方已缴交的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此外乙方还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2承包经营期间,非因甲方原因造成承包车辆报停,乙方已缴交的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全额赔偿。

八、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均应遵守以上所有条款规定,若有违反,均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总则:承包经营期间,因乙方违约,或乙方原因提前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有权收回承包车辆及其牌、证等证件,乙方所交的各类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细则:

8.1、乙方每拖欠一天承包金及各项规费、税费、保险金等费用的,甲方则以乙方拖欠总额的日1‰向乙方收取违约金;若乙方拖欠承包金及各种规费、税费、保险金等费用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承包车辆及其牌、证等证件,追回欠款,乙方所交的各类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履约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8.2、按本合同第5.7条约定,乙方未在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补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违约行为,除向甲方返还垫付处罚款外,按未补足金额的日1‰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同时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收回承包车辆及其牌、证等证件,乙方所交的各类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履约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8.3、乙方违反本合同5.1、5.7、5.10条的约定,违反经营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或被行政机关处罚造成甲方声誉受损,以及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承包车辆及其牌、证等证件,乙方所交的各类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履约保证金)不予以退还,乙方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损失的赔偿责任。

8.4、乙方违反本合同第5.5条的约定,不服从甲方管理,未在承包车辆内安装全球卫星定位系统或在系统损坏无法使用后不予以更换的,视为违约,应付给甲方违约金 元;未按期缴交系统月使用费的,亦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元。

8.5、乙方违反本合同第5.8条约定,承包车辆的综合性能检测未到甲方所属的台屿检测站进行的,属违约行为,每次承担违约金 元。此外,将承包车辆的二级维护及竣工检测在甲方指定外的修理厂或检测站进行的,亦属违约行为,承包车辆乘座位在 座以下的,每次承担违约金 元。

8.6、承包经营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承包车辆转包或与站点私结票款,属根本性违约行为,除全部返还已结票款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甲方同时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承包车辆及其牌、证等证件,乙方所交的各类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履约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8.7、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因承包车辆交通事故致使无法营运,并在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至6个月届满时仍无法营运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承包车辆及其牌、证等证件,乙方所交的各类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履约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8.8、本合同解除或期满后,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将承包车辆及其牌、证等证件交还甲方;乙方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逾期七天以上的(含七天),应向甲方支付 万元违约金,甲方收回承包车辆及其牌、证等证件,乙方所交的各类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履约保证金)亦作为违约金,不予以退还。

8.9、乙方聘用的驾乘人员使用本合同对乙方的违约责任条款,若有违约,由乙方依前述各项承担责任。

8.10、由乙方的原因引起纠纷(包含但不限于诉讼),乙方应支付甲方因此所支付的费用,如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

九、争议解决办法

9.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可签订补充合同附本合同生效。

9.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遇有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10.1、本合同所称价款均为人民币。

10.2、本合同甲乙双方确定的地址(住所地),为相关文书的送达地址,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按本合同确定地址邮寄,即视为送达。

10.3、本合同经双方签章、乙方向甲方足额交纳了本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10.4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法人代表:住所地:邮 编: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现住所地: 联系电话:

承包车辆合同法律法规篇五

甲方(车 主):

乙方(租赁人):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自有的孙武出租公司营运车鲁mhm963租给乙方,由乙方进行营运,营运时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租期一年)

一、乙方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保养(车辆外形、轮胎、易损件),若在乙方租用期间内车辆发生故障,由乙方负责维修。

二、租用期间乙方应在每月______日前交给甲方当月租赁费(大写)________仟_______佰元整。应提前交租金后用车。

三、乙方租用期间,发生一切交通违章行为、意外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一切费用(乙方可运用甲方投入的车辆保险进行处理,保险不足时,乙方自行承担费用)。

四、在车辆出险二次以上或保险理赔贰仟元以上的扣除理赔金额的15%作为保险赔偿。在处理意外事故期间,所有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乙方必须按出租公司规定进行运营。

六、乙方营运期间,驾驶员必须符合该车的条件,如果乙方聘请司机,必须手续齐全并经甲方同意后才可上车。

七、如出租公司有各种福利(如燃油补助等各种福利归甲方所有)。

八、租赁期间,如果乙方出现违约,在押金内扣除一定的违约金。

九、乙方自签字合同之日起,交纳给甲方合同保证金____________

元。合同到期后80%退还剩余部分如无违章一个月付清。乙方在营运期间如发生重大车损事故,甲方可根据车辆损坏情况收取一定数额的车辆折旧费,合同到期后,同样的价格下乙方优先租赁。

十、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车辆违章由甲方自行承担,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后车辆违章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十二、合同租赁到期,本合同自行解除。

甲方:

乙方:

担保人:

年 月 日

承包车辆合同法律法规篇六

甲方:

乙方: (承包人)

本合同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就有关乙方承包甲方运输车辆开展商品车运输业务事宜,达成如下内容:

一、 承包方式

1、 乙方(承包人,以下均用乙方)自愿承包甲方车辆用以开展商品车运输业务,甲方(上海载德物流有限公司,以下均用甲方)提供自有车辆,供乙方使用,乙方按甲方的调度安排运送商品车,双方按签订的比例分成。

2、 在承包合同签订的期限内,车辆所有权归甲方,乙方根据承包合同的规定享有车辆使用权。

3、 乙方一次性向公司缴纳履约保证金元,大写: ,保证金用于担保乙方在承包过程中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及违约金。该保证金在承包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由甲方结算之后无息退还给乙方。

4、 乙方及其聘请的驾驶员必须服从甲方调度和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 车辆的交接与收回

1、 1、 在车辆交接时,甲乙双方应仔细检查车辆及相关证件,对车辆及随车工具、各种配置、附件的相关价值在车辆交接单上予以签字确认。

2、 2、 乙方交回车辆时,应按规定内容完整的交回车辆及相关证件、随车工具、各种配置等附件,若有损坏或者缺失则按公司车辆交接的相关规定照价赔偿。

3、 3、 在车辆交接前,甲乙双方必须对全车轮胎进行估价,并达成一致,收回后,按原估价退回。

三、 费用分担

1、 甲方承担车辆固定成本费用、gps安装及服务费。

2、 乙方承担除上述甲方承担费用以外,车辆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包括油费、路桥费、修理费、路途罚款、车辆保险、综合检费、二级维护、年检等费用。

3、如果乙方发生交通事故,按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及法院认定的事故事实认定责任,交通事故中甲方、乙方应承担的费用(包括事故赔偿费用及处理事故产生的费用)首先由保险理赔,保险赔付不足部分按以下标准划分(前期资金由甲方垫付)。

a、乙方全责:乙方承担100%费用,甲方不承担费用;

b、乙方主责:乙方承担80%费用,甲方承担20%费用;

c、乙方同责:乙方承担50%费用,甲方承担50%费用;

d、乙方次责:乙方承担30%费用,甲方承担70%费用;

e、 乙方无责:乙方不承担费用,甲方承担100%费用;

若发生商品车质损事故,与挂靠、外协处理方式相同。

四、结算方式

1、分成比例:以一个结算周期内,乙方完成运输业务总的运费为基数,按承包车型分定:

a、8位车, 公司提10%

b、9位车, 公司提14%

c、10位车,公司提15%

d、11、12位车,公司提18%

e、装航母板,公司提25%结算周期与外挂外协周期相同。

2、承包期内,甲方采用不固定运价方式,与公司发运外协板车运价相同。

3、乙方出车时,甲方提供此次出车50%的运费作为出车款,出车费用由乙方自担,剩余费用在结算周期结算时计算支付。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承运过程中,不能为甲方代支付任何费用,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征得甲方相关部门同意后,才可代支付相关费用,在代支付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该费用的合法票据予以报销。

五、特别约定

1、若乙方不能按照公司统一安排完成运输任务,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500元/天。

2、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公司指派或安排的合理运输任务。

3、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在甲方分配或安排业务以外承接其它运输业务,一经发现,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以按甲方相应业务运费的的3倍计算,甲方无此项业务的以市场相应业务的运费三倍计算。违约金数额不足5000元,按5000元计算。

4、一切车辆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车辆维修费用按未承包前6个月车辆维修平均费用计提,公司强制维修、保养。

5、车辆在途中任何事故,必须及时通知公司,根据公司指示作相应处置,不得擅自行事。

6、乙方必须24小时手机开机,以确保公司随时可以联系,如有违反按驾驶员规定执行。乙方必须按时到达业务室指定地点装卸商品车,确保车辆到达时完好无损交予收车人,同时按公司规定及时交回车辆交接单等相关手续。

六、乙方与甲方属承包与被承包关系,无劳动关系。

七、承运整版国产车辆运价不等同于进口车辆运价,甲方只收取运价的11%开票税收,剩余运费归乙方所有。

八、乙方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构成违约,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甲方可以从应付乙方运费中抵扣,不足部分从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1、未按期缴纳本合同规定的各种费用;

2、违反本合同规定其他条款和义务;

十、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止,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经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日期: 日期:

承包车辆合同法律法规篇七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双方就车辆租赁事宜,经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二条:租赁期限为自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 。如双方续租,需以书面形式再次确认用车费用和时间等。

第四条:在试用期内,合同双方任何一方都可以书面形式终止合同,通知期为2周。

第五条:租赁期间,乙方用车的每月公里限制数为3000公里,超过限制公里数,乙方将按照人民币3元每公里支付超公里数。甲方需每天记录公里数并每月申报超公里数。乙方有权对该记录进行检查。

第六条:其他费用,如临时停车费、过路费等由甲方凭有效发票向 乙方直报直销。

第七条:甲方为乙方提供设备齐全、技术状况良好、各种机件安全可靠、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合格的车辆,并提供经验丰富的驾驶员。

第八条:甲方负责车辆的油费,车辆常规保养,车辆每日清洁,车辆中严禁吸烟,保证乙方安全可靠卫生租用该车。因甲方责任造成对乙方的损害,由甲方负责。

第九条:甲方在车辆常规保养,车辆每日清洁及发生事故期间,甲方确保能提供同等的车供乙方使用。

第十条:上班应着规范整洁服装,保持良好个人好生习惯并安全行车。

第十一条:甲方每月1日向乙方出具当月付款通知及有效发票,乙方收到付款通知和发票后于每月25日安排付款。

第十二条:若根据需要延长汽车租赁时间,需经双方再次书面确认。任何一方需终止本合同,需提前两周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若出租方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承租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1)未能保证车辆的清洁、安全,未能定期对车辆进行必要的维修保养(2)未能按照预定时间和线路出车,且情形严重的(3)危险驾驶。

第十三条: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