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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工作整改方案(专业19篇)

作者:碧墨

整改方案的持续优化和改进是必要的,随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正。以下整改方案是一些企业或组织在解决问题时采取的有效措施。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工作整改方案【精选】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认真研究部署,狠抓工作落实。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同时明确专人负责,成立工作专班,确保按时间节点推进。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确保专项整治落实落地。

(二)主动自查整改。各部门要迅速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将我县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传达贯彻到每名工作人员。要教育引导全体工作人员根据整治内容,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可为、不可为,做到心存敬畏,切实增强自律意识。要认真查摆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形成工作清单,针对查摆的问题,拿出具体措施予以防范。

(三)严肃督查问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将监督检查、案件查办、通报曝光作为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抓手。对发现问题要严肃查处,对典型案件,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同时通报曝光,充分发挥协助、监督、督促、查处作用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优化营商环境存在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一是在贯彻落实上下硬功夫。讲看齐、见行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指示精神,及时贯彻落实好本年度省、市、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跟紧“指挥棒”、当好“孺子牛”,不断开拓创新、精耕细作、敢为人先。抓业务、重落实。将全年优化营商环境任务细化分解为23类65项,各项任务都明确了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按照上级文件要求,重点开展了信息报送、优化审批流程、政策奖补兑现调研、2019年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贯彻落实自查等工作;重点抓好了“面对面”电视问政、四送一服“双千”“双联”、督导考核等工作。抓宣传,强氛围。利用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及时向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宣传解读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的新政策、新举措;整合了原“四送一服”服务平台专栏,在太和县人民政府网站上改版推出创优“四最”营商环境暨“四送一服”工作专栏,持续提升优化营商环境的社会知晓率和认知度。

二是在综合协调上下硬功夫。强化机构职能。由县政办二级机构县优化营商环境管理服务中心承担县营商环境办日常工作,严格实行“周例会、月调度、季督查、半年小结、年度考评”制度,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统筹协调能力。充实队伍力量。将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的责任单位分管负责同志纳入县营商办组成人员,在督查考核、“四送一服”、百名股长考核、政务服务提升、营商环境“面对面”等工作上切实提升统筹协调能力。创新制度牵引。建立“企业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是2020年县政府工作报告内重点事项,通过践行一线工作法,倒逼各部门、各园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转企业呼声为企业哨声,将服务触角延伸到“厂门口”,让企业多动嘴少跑腿,让部门多办事少设槛。

三是在监督考核上下硬功夫。“面对面”电视问政强势开局。《太和营商环境·面对面》第一期栏目于7月首播,邀请县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20名县人大代表、20名县政协委员、县百名股长考评第一批被考评对象80名同志、50名规模企业代表到场观看。本期栏目以“服务不走心窗口成摆设”为主题,围绕企业开办“六个一”、深化工程项目建设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提升等方面开展,对县税务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数据资源管理局五家部门负责同志进行了现场提问。动真碰硬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督导。已完成全县优化营商环境上半年督导工作,组织督导组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现场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全县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在上半年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对落实不力、重视不够的乡镇或部门进行通报批评,以督促改、以改促优,持续推进实现企业开办“六个一”、深化工程项目建设审批制度改革、简化获得电力流程、提升用水便利度、优化用气报装服务、改进不动产登记方式等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事项按时完成。

(一)“综合窗口”流于形式。县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全部改为“综合窗口”,但“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模式未能实现。

(二)数据共享壁垒难破。部分单位数据不在本级,造成信息共享困难,不能在平台上“一网通办”,导致企业办事仍然存在时间长、重复要件多、提供材料多等问题。

(三)融资问题依旧存在。个别企业土地证、房产证没有办理,担保抵押种类较少、价值较低;企业规模小、产品单一、抗风险能力较弱。多种因素导致我县现有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少、成本高,大大制约着企业的落地成长和发展壮大。

(一)以“放管服”改革为引领,着力打造精简高效的办事环境。

要在纵向上压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在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上再突破,让企业费更少功夫跑审批、花更多时间跑市场;要在横向上整合,进一步强化办事窗口的实质性整合,真正实现“一窗受理、一次办理、一网通办”;要在服务上优化,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标准,推广容缺后补、一次告知、首问负责等便利化措施。

(二)以企业所想所盼为导向,努力营造企业满意的服务环境。

一是持续开展好“四送一服”工作,围绕企业发展中的各类要素,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持续组织开展各类要素对接,并做好“四送一服”问题办理工作;二是加紧出台“企业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三是以《太和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清单》65个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事项为着力点,协调推进各责任部门对标对表完成任务。

(三)以机关作风建设为保障,全力构建“亲”“清”营商环境。

营商环境“面对面”和督导考核是推动优良作风形成和作风转变的一个重要抓手,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良作风建设年”的重要举措,下一步要持续开展好这两项工作,切实推进“优环境、转作风、强产业”。

(四)以护航实体经济为目标,加快构建公平正义的法制环境。

在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提供优质法治服务、高效处理维权案件、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发挥破产审判功能、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等工作上下硬功夫,护航实体经济健康发展。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报告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查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局党组高度重视,班子成员率先垂范,亲自抓,带头改;中层干部身先士卒,主动查,自觉改;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全员参与,上下联动,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一)强化组织领导,定期召开会议。在整改过程中,局党组高度重视,把整改工作当作首要任务抓紧抓好,按期召开了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共召开党组(扩大)会议6次、整改工作推进会8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局领导多次主动向市委巡察办、巡察组汇报整改落实情况。

(二)建立工作台账,抓实责任分解。根据反馈意见及。

时制订了《中共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方案》以贯彻上级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要求还不够深入、为企业项目提供土地要素保障尚有欠缺服务企业意识需进一步增强、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环节较多周期较长、不动产登记化解遗留难题的措施需进一步创新和强化、测量测绘业务不够精细未实现“多测合一”、面向企业的专题培训和提前介入指导不足政策宣传不到位、存在违规收取费用影响公平竞争为主要整改内容;根据《平顶山市委第五巡察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的反馈意见》,领导班子主动辨析问题,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制定巡察整改问题台账,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不敷衍、立行立改、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严格责任追究,健全机制抓整改。对整改工作采取周督查和月通报制度,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建立了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确保整改任务“不悬空”“全见底”。对整改落实不力,特别是虚以应付、拒不整改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把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作为整改落实构建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认真剖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总结经验教训,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积极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从根本上堵塞漏洞,切实从源头上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的发生。

经过认真梳理,市委巡察共反馈我局整改任务7大类20个子项。截至目前共制定整改措施56条,共涉及局科室(单位)14个。具体20个子项问题整改任务已经按整改方案全部完成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完成率为100%。

(一)贯彻上级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要求还不够深入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按期召开会议。局党组增加研究优化营商工作的次数,按照方案规定要求,对涉及营商环境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听取汇报,指出存在问题和不足;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主管领导或营商办主持,组织各相关科室、二级机构和相关分局召开联席会;三是完善工作台账。将优化营商环境的每一项活动落实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四是落实通报制度,以周报、月报或简报的形式进行通报。通过完善制度,学习政策,进一步提升站位、深化认识、更新观念,做到知行合一、主动作为,立行立改,不断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为企业项目提供土地要素保障尚有欠缺,服务企业意识需进一步增强方面。

1、土地报批征收效率亟待提高。

整改情况:一是将土地征收涉及到县(市、区)社保部门缴纳社保基金费用前置化,对转账凭证或收缴票据以予确认;二是将土地征收涉及到县(市、区)林业部门办理林地同意书的审核改为办理承诺,采取办理林地手续与用地报批手续同步实施;三是将土地征收涉及到需提供省自然资源厅出具的压覆矿产资源报告改为办理承诺,采取办理压矿手续与用地报批手续同步实施;四是规范了用地报批程序和报批目录并以平自然资(20xx)17号文件下发执行;五是对县市机构改革后从事用地报批的业务人员开展培训,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和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六是采取对业务人员定人定岗、专人负责网上报批系统的审查申报,熟练掌握新的《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43号)规定的报批要求;七是将现行的“一书四方案”(建设用地呈报书和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合并整合为“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土地征收申请”。

2、土地收储模式落后。

整改情况:一是20xx年度市区土地储备计划土地储备项目用地单宗规模提升至50亩以上,便于为项目落地创造条件;二是优化土地收储模式,由原以商住用地为主向片区收储的大收储模式转变。20xx年度选择城市规划前景良好,位置优越,市政设施配套基础好的地段,确定片区收储项目,进行前期可行性论证,纳入市区土地储备计划,并进行连片开发,搞好片区内部综合配套,为我市各类企业和教育、医疗等公用事业项目及时落地,提供优质用地服务。

3、对土地市场预判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调研。针对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土地市场不活跃,土地流拍现象突出的情况,我们到各区实地调研,了解了拟供土地情况,掌握了土地市场一手材料,确保明年科学合理供应土地;二是加强研究。针对土地市场、政策等变量因素预判和考虑还不够,对土地评估估价还不够科学合理,也导致一些企业拿地意愿不强的情况,我们对市本级近三年土地供应情况暨20xx年土地供应工作研判分析并已形成报告,这一问题有望得到解决。

4、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处置欠缺,一些优质资源盘活进入市场不快。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职责分工。组织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的盘活处置工作,进一步规范数据统计、填报,及时将辖区盘活处置情况通报各地及相关科室、领导。并负责牵头对辖区批而未供、闲置土地进行分类、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完成时限,任务明确后、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二是指导辖区各局总结工作经验,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结合全省开展的“万人助万企”活动、“百园增效”行动,用活用好政策,解决批而未供、闲置土地盘活处置难题。对批而未供土地盘活采取:

(1)批、征、供详情上图逐宗进行梳理,彻底弄清底数;

(2)“挂图作战”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一地一策组织土地供应;

(4)对确因长期无法利用的已批建设用地进行评估后给予核减,减少批准建设用地总量,同时严把“增存挂钩”制度关,对完不成年度“双任务量”的坚决不予划给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对闲置土地处置:

(2)做好与相关行政主管部沟通,解决好确因项目完工相关证照未办理无法销号的问题;

(3)对涉嫌闲置土地进行了认定,并依法作出处置;三是加大督查核实力度。对处置工作开展进行督导核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辖区,进行通报、提醒、问责约谈。

(三)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环节较多、周期较长,影响项目的落地和推进方面。

——项目前期审查程序不够科学合理。

1、未根据实际确定审批流程。

整改情况:一是公益、工业、市政、民生类等项目专家评审会和业务审查会同时召开;对于省、市重点项目、招商引资项目、重要城市节点、滨湖沿河等对城市发展、风貌有重大影响的项目,随时召开专家评审会和业务审查会;二是原则上专家评审会和业务审查会每两周召开一次,以压缩办理时限;三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完成即可公示,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经批准后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公示,公示期间即可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待公示期满由相关科室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规划方案设计缺乏稳定的标准依据。

整改情况:一是《平顶山市城市规划管控若干问题的意见》已起草完成,并上报平顶山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平顶山市建筑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即将出台,以减少企业反复修改方案,节约时间成本;二是随着我市“万人助万企”的深入开展,我局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广大职工开展“一学两比”活动,完善职业技能,学习国家相关法律规范;三是新建工程项目将由第三方平台公司进行技术审查,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建设公司报批周期。

——推进“放管服”改革还需用力。

1、审批存在层层会签现象,是否有政策法律依据。

整改情况:深入查找“审批层层会签”是否具有政策法律依据支撑情况,对该现象逐项进行调研并进行梳理,并会同律师一起研究,确保存在的会签现象具有政策法律的可靠依据,对没有支撑依据的已经全部取消。

2、一些人员对业务不熟悉。

整改情况: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办事人员业务水平。一是有针对性地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力争2-3年内主要业务科室人员全员轮训一遍;二是选派业务骨干参加省厅调训;三是由各科室梳理相关业务制度、政策,编印政策汇编并下发;四是适时组织业务研讨交流,利用培训、业务会时机,针对常见问题、常办业务进行研讨交流,不断提升业务水平。

3、审批超出承诺时限。

整改情况:审批窗口安排专人每天对审批系统在办审批事项进行检查,对审批职能属于局相关业务科室的报件,做到电话提醒和督促,保证报件按时办结,避免出现超期现象。对不符合办理要求的,及时进行解答并出具书面退卷意见。结合实际,将领导的调整分工情况及时和大数据局进行沟通,并进行更新。

4、审批效率不够高。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窗口人员分工,增加窗口办理规划业务人员;二是接到办件申请后,合理确定办件人员,立即展开资料审查;三是选派优秀业务人员进驻审批窗口;四是合理安排资料审查与踏勘现场、会议等工作,统筹安排人员,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间。

——审批系统不完善影响项目报批进度。

1、审批系统存在“抛锚”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每日检查河南政务服务网公布事项,对打不开和出错问题立即对接信息中心,权限在我局的立即整改,权限在省厅的,逐级向省厅汇报进行修正;二是进一步落实“一次办妥”“最多跑一次”事项,不再收取规划验线事项的纸质材料,全部由企业在互联网终端上传资料。

2、业务流程缺少过渡性引导。

整改情况:由审批科协调市工改办和大数据局,调整立项用地许可阶段并联事项,将企业较容易办理的供水、供电事项与文物勘探事项列为立项用地许可阶段并联事项,自由选择并联,达到既提高群众办事的便利度,又提升省工改办考评指标中的并联率。

(四)不动产登记仍有不够简便之处,化解遗留难题的措施需进一步创新和强化方面。

——不动产登记数据信息共享仍有障碍。

1、部门之间信息不畅。

整改情况:一是实现身份证明材料系统备案;二是涉及多家单位电子证照不能共享的问题,积极与大数据局联系,通过市大数据局协调各家单位及技术支撑部门实现电子证照全面共享使用。目前,上述两个问题均已得到较好的落实。

2、强调纸质,网络信息难以共享。

整改情况:一是开发企业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时,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企业身份证明材料进行系统备案,通知企业后续所有登记不再重复提供;二是之前办理过业务的开发企业,从不动产登记系统中提取身份证明材料进行备案,通知企业后续所有登记不再重复提供。

——历史遗留问题不动产证办理困难。

1、要加大力度解决此问题,需市局牵头、多部门联动出台相关政策办法。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由确权登记科为牵头科室的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二是由我局牵头,政府主导,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三是制定出台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相关政策。

整改时限:目前我局代政府起草的《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已报政府,待征求市相关单位、部门意见、建议并经政府审核通过后,以市政府名义出台正式文件。

(五)测量测绘业务不够精细,未实现“多测合一”方面。

1、存在测绘失误导致项目开工延期情况。

整改情况:针对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没有提前将地块坐标录入省厅报批系统检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在办理土地手续时,要求测量部门坐标转换与省厅有关部门成果一致;二是严格审查测量成果,要求办理土地手续坐标与周边地块进行无缝对接;三是提前将地块坐标录入省厅报批系统,进行自检。

2、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尚未实现。

整改情况:按照省自然资源厅、省发改委等六部门《关于全面推进河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的指导意见》(豫自然资发〔20xx〕38号)文件要求,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搭建“多测合一”信息服务平台,打破多部门行政壁垒,整合测绘事项,规范测绘标准,建立测绘成果共享机制。一是统一了“多测合一”基准,建立了平顶山相对独立的20xx坐标系统;二是完成了《平顶山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的出台;三是在市直单位开展了多次调研并完成了调研报告及技术方案编制;四是在市大数据局统筹指导下,开展“多测合一”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工作。目前,前三项工作已落实到位,预计12月底前完成第四项平台的建设及部署工作。

(六)面向企业的专题培训和提前介入指导不足,政策宣传不到位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编纂《万人助万企相关法律政策汇编》发放至各分局、局属单位及业务科室,各单位(科室)主动对企业就相关法律规定和有关政策进行宣传解读;二是我局深入企业进行调研积极组织政策宣传及法律法规,已将相关专题培训列入新年度培训计划。三是建立系统的培训规划。借助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干部培训教育平台,积极组织优秀企事业单位的法人、企事业家及业务骨干参加业务培训、法制培训,开拓视野,提升素质。

(七)存在违规收取费用,影响公平竞争方面。

整改情况:对测量项目进行详细分类,明确收费内容和标准。一是基础测绘任务、工程验槽和正负零勘验等项目不收费;二是违法建设现状测量,采用政府采购的形式,不向企业收费;三是对于地形图补测、工程放线、竣工验收测量等服务性测绘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并严格遵照财政部、国家测绘局下发的《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计算细则》执行。

经过三个月的努力,我局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局党组清醒认识到,整改工作离领导的要求和干部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有的整改任务需分期完成,有的整改成果需持续巩固,有的整改措施需长期坚持。下一步,局党组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央巡视工作条例》,依据《市委巡察成果运用暂行办法》(平办〔20xx〕20号),按照市委巡视反馈意见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变、力度不减,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推动我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认真抓好反馈问题整改。

局党组将认真对照市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扎扎实实抓整改,把巡视组各项具体要求落到实处。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反弹回潮;对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巡视整改任务,不松劲、不放手,大力发扬“钉钉子”精神,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解决突出问题,坚决完成整改任务,确保不留“尾巴”,不打“折扣”。主动接受党内、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确保巡视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二)织密扎牢制度规定“笼子”

在狠抓整改落实的同时,注重深挖问题根源,并将整改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化,形成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再次发生。针对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与对策,进一步完善规划、用地、审批、不动产登记等权力约束机制,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万人助万企”等工作制度,着力构建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同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得到严格执行,从源头上防止各类违纪违法问题发生。深入推进政务“四位一体”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把巡察整改与抓好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工作结合起来,一是从开展区域评估、实行净地出让、告知承诺制、实信用管理入手,紧扣“标准地”供应、“拿地即建设”两个核心,全面推行“标准地+承诺制”模式,推动项目建设全周期服务;二是推行“互联网+办证”,实现自然资源与住建、税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通过设立流动服务站,开通便民服务点等途径,实现快办、上门办、就近办,全面铺开“交房即交证工作;三是围绕降低登记成本、配合做好地使用权纠纷审理、提升登记便利度、强化服务能力等手段,实行流动上门服务,推行网上预约办证,全面提升服务水平。以问题整改成效促进我局各项工作更上一层楼,努力为我市综合实力高质量重返全省第一方阵作出积极的贡献。

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整改工作方案

根据示范区、**区20**“脱贫攻坚”专题民主生活会有关要求,结合区文体旅游局领导班子查摆出来的思想认识、政策落实、帮扶措施、工作作风等方面的问题,现就整改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届*中、*中、*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有关脱贫攻坚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示范区和**区主要领导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要求,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个扎实”工作要求,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切实解决自身问题,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确保整改取得群众满意的实效。

(二)基本原则。

2/。

责,班子成员都有责任;班子存在的问题,班子成员要自觉认领,连同自己查摆的问题一并整改。

2.坚持从严从实,确保工作质量。严格政策标准,下足“绣花”功夫,既在营造大气候上见实招,又在改变小环境上动真格,反对形式主义,防止急于求成,切实把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放过、不达目的不收兵、群众不满意不销号。

3.坚持开门整改,主动全面查摆。整改落实方案要在一定范围通报,并向社会公布、及时通报整改进展情况,形成解决问题的压力和动力,深刻反思,举一反三,全面查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评判,不以自我感觉代替群众评价。

4.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坚持阶段性与长期性、普遍性与特殊性、正风肃纪与教育监督相结合,深刻剖析具体问题背后深层次原因,以专项整治推动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以建章立制促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以党性修养增强为民务实清廉的思想行动自觉。

二、整改任务和落实措施。

(一)加强理论政策学习,提升精准脱贫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3/。

1.领导带头,提高学习的自觉性和系统性。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进一步增强学习的系统性,继续深入学习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省委书记娄勤俭在全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省委副书记毛万春和副省长冯新柱在全省“三农”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及示范区贯彻落实意见等,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充分认识脱贫攻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思想认识,强化“四个意识”,把脱贫攻坚工作时时刻刻装在心里、抓在手上,实实在在把脱贫攻坚工作抓紧、抓实、抓精准。

牵头领导:张**。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完成时限:1*月底前。

2.坚持学习制度,确保学习效果。坚持每周三集体学习制度,将脱贫攻坚作为集中学习的必学内容,认真学习研究中省、示范区、区委区政府脱贫攻坚有关政策法规、工作组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等,逐字逐句认真学习领会,真正弄清楚“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及“如何退”等关键问题,正确领会政策内容,为实现精准脱贫练好基本功。

牵头领导:杜**。

4/。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完成时限:*月底前。

3.坚持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全体干部职工要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切实将理论、政策灵活运用到入户调查、疑似户甄别、数据清洗等工作当中,促进精准脱贫工作取得实效。

牵头领导:杜**。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完成时限:*月底前。

(二)深入基层,宣传政策措施。

1.全面广泛开展宣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王上村,宣传精准脱贫政策措施,加大对就业创业、产业扶持、住房保障、教育助推、社会保障兜底等政策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扶贫政策的知晓率。

5/。

牵头领导:王**。

责任部门:文化馆、文管所、文化执法大队。

完成时限:*月底前。

2.积极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组织召开村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并设立意见箱,广泛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代表的意见建议,和广大群众共同探讨交流促进工作的有效方法。

牵头领导:王**。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完成时限:*月底前。

3.分析研判问题。敢于直面问题,针对追赶超越、打赢“三场攻坚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逐项研究,明确工作标准和时限要求,建立整改台账,下茬立势解决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牵头领导:张**。

6/。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完成时限:*月底前。

4.提高群众主动脱贫意识。要引导贫困户树立脱贫致富的信心,摆脱“等、靠、要”的思想,切实提高贫困户主动参与脱贫攻坚的意识,因地制宜,发展符合市场需求和自身资源条件的经济项目,推动“造血”和“输血”同步,激发贫困户自力更生、勤劳致富的内生动力,变“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

牵头领导:王**。

责任部门:文化馆、文管所、文化执法大队。

完成时限:*月底前。

(三)创新开展扶贫攻坚工作。

7/。

头扎扎实实地推动精准脱贫工作。

牵头领导:张**。

责任部门:文化馆、文管所、文化执法大队。

完成时限:*月底前。

2.勇于改革创新。面对脱贫攻坚的新局面、新形势、新要求,勇于变革创新,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强化工作措施,大兴进村入户之风,广泛问计于民,始终围绕重点工作任务,不断创新发展工作思路,大力探索开展文化扶贫、体育扶贫、旅游扶贫等脱贫攻坚的新模式。

牵头领导:张**。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完成时限:1*月底前。

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与农村改革工作相结合,与农村党建工作相结合,在基础设施建设、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提升、抓党建促精准脱贫工作方面做好参谋,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争取项目,以精准脱贫工作为切入点,全面提升村容村貌。

牵头领导:王**。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完成时限:1*月底前。

(四)实事求是、对症下药。

1.切实做好精准识别。在全面入户调查过程中,严格按照标准,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深入细致做好贫困对象的精准识别、复核认定和建档立卡工作,变“面上掌握”为“逐户摸准”,确保扶贫对象信息真实准确,扶贫工作做到“真扶贫,扶真贫”。

牵头领导:王**。

责任部门:文化馆、文管所、文化执法大队。

9/。

完成时限:*月底前。

2.切实做好精准帮扶。为贫困户拿出可行的帮扶措施,结合实际,因户制宜,找准切入点,提高精准度。对就业创业促进、产业扶持、住房保障、教育助推、社会保障兜底等五类精准脱贫办法,积极联系相关部门单位,结合所包抓对象的实际情况,“找准病根,开好处方”,确保制定的包抓措施符合包抓困难户实际情况。

牵头领导:王**。

责任部门:文化馆、文管所、文化执法大队。

完成时限:*月底前。

3.充分发挥领导作用。充分发挥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作用,由局主要领导带头狠抓精准脱贫工作,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民生担当,始终如一的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弘扬吃苦耐劳的精神,埋头苦干,实事求是,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牵头领导:张**。

10/。

责任部门:文化馆、文官所、文化执法大队。

完成时限:1*月底前。

(五)建立扶贫攻坚长效机制。

在吃透摸清中省、示范区、区委脱贫攻坚政策的基础上,结合王上村实际,通过创新,探索建立脱贫攻坚王上经验。对帮扶对象制定就业、教育和保障等各类措施助推帮扶,建立脱贫攻坚的长效机制,使脱贫效果稳定。在今后的工作中坚持以“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为抓手,积极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实施产业帮扶,重点建立长效脱贫办法措施。

牵头领导:王**。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完成时限:1*月底前。

三、整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整改方案落实,局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

11/。

人,领导班子要对号入座,主动认领任务,严格落实脱贫攻坚“十条铁规”,以积极主动地姿态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即查即改,边查边改,切实做到不等、不拖、不推,立即整改。

整改工作有任务、有人员、有措施、有效果。

(三)加强督促检查。强化“三项机制”运用,加大对班子成员脱贫攻坚工作的考核监督、追责问责工作力度。认真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对于个别整改意识淡薄的领导和部门,要督促其及时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成效,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检查情况,整改工作结束要对整改情况进行考评。

(四)自觉接受监督。建立社会公开监督制度,及时将整改内容向社会公布,向帮扶干部群众公布,整改过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整改进展情况及时向社会通报,听取群众对整改工作的意见建议,对群众不满意的整改任务,坚决不予销号。

延伸阅读:

12/。

20**年领导班子“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

现将**省纪委机关、**省委组织部《关于转发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根据厅晋*党直字〔20**〕*号《关于开好厅直单位领导班子“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就组织开好20**民主生活会提出有关要求如下:

一、局领导班子“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

为扎实开好局领导班子“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现将《局领导班子“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表》印发给你们,请将征求意见或建议于1*月25日前报局党委办。

1、征求意见或建议重点:围绕局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在“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方面,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方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方面提出意见或建议。

13/。

3、其他要求:请将收集到的建议或意见梳理汇总,并进行分类整理,要严格保密,严(七夕活动策划_七夕活动方案)守纪律,据实填写《局领导班子“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梳理汇总表》,《局领导班子“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表》“原汁原味”按时报送。

二、组织开好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

开好20**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是“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单位、各支部要高度重视,支部书记、班子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强化责任,主动作为,认真学习和贯彻中央的部署要求,于20**年*月15日之前,以践行“三严三实“为主题,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1、紧扣主题,严格环节。

14/。

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心中有党不忘恩、心中有民不忘本、心中有责不懈怠、心中有戒不妄为。各单位要实际制定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对组织学习、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撰写提纲、开展批评、整改落实等环节的工作做出高标准、严要求的安排和部署。

2、加强指导,确保成效。

按照党建工作责任制一岗双责的要求,局党委委员、班子成员要参加指导分管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局属各单位要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10天前向局党委上报民主生活会方案,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召开。民主生活会召开后15日内,向局党委报送会议情况报告,并在适当范围内通报。局纪委将随机抽查部分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领导干部发言提纲。局党委办做好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方案的报批和指导工作。

三、其他事项。

《局领导班子“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梳理汇总表》、《局领导班子“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表》请于1*月25日前电子版发送至局党委办邮箱,纸质材料盖章密封后于近期送交局党委办。各单位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可电子版报送局党委办邮箱。

15/。

阅读拓展:

在新的一轮作风建设活动中,领导干部作风势必得到质的转变,实现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笔者认为要开展好“三严三实”民主生活会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是深化学习。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践行“三严三实”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领会核心要义,掌握精神实质,把握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牢固树立“三严三实”检验标尺,准确把握践行“三严三实”的基本要求。

二是广泛征求意见。坚持发扬民主、开门纳谏,采取座谈走访、利用网络平。

台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党员、群众和基层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分别向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本人反馈。

三是深入剖析典型事例。从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事例中,筛选1―2个典型事例进行分析,每位领导都要把自己摆进去,按照“三严三实”标准要求,深入剖析事例产生的根源,深刻开展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

16/。

四是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参加会议人员要对自身存在的修身做人、用权律己、干事创业等方面的不严不实问题,认真梳理,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要对照先进典型的精神境界,反省立根固本的差距,检视党性锻炼的不足,汲取***、***、郭伯雄、徐才厚、令计划等反面典型的深刻教训。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工作整改方案【精选】

此次集中整治活动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20xx年11月23日-12月1日)。组织召开工作会议,部署安排专项整治工作,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形成专项整治的浓厚氛围。开设问题专项整治监督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广泛征集问题线索。

(二)自查自纠(20xx年12月1日-12月10日)。局机关各股室要结合工作职能、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认真对照整治重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形成工作台账,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限,逐项落实。

(三)监督检查(20xx年12月10日—12月15日)。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抽调人员组成专门督查暗访组,在全局开展明察暗访,对问题严重、治理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股室)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建章立制(20xx年12月15日--12月31日)。针对自查自纠存在的问题,全面深入总结,从主要现象、主要环节上认真梳理问题发生的特点和规律,深入分析问题出现的深层次原因,及时健全制度,完善相关细则,从制度源头上纠正和防止问题。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工作整改方案【精选】

副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局长。

党组成员、总统计师。

党组成员、社会经济调查队队长。

成员: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副主任。

社会经济调查队副队长。

社会经济调查队副队长。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日常工作。

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整改工作方案

2020年9月30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委移交了第二次立行立改问题清单,指出了我市存在的9个方面的问题,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对照问题清单,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以市委巡察发现的问题为导向,采取有力措施,建立整改台账,限期整改,确保落实整改工作。

二、整改原则。

(一)坚持从严从实。

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整改标准,逐项建立台账,逐一销号处理。

(二)坚持以改促进。

以巡察整改推动脱贫攻坚不断引向深入,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强化政策支持,提高脱贫质量,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

三、整改问题、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

(一)村卫生室管理不规范。

镇村、镇社区卫生室药品摆放混乱;镇村、村、镇社区、镇五家子村卫生室需阴凉储存的药品未按规定储存。

整改措施:卫健局、各乡镇街对相关村卫生室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排查指导,严格按照药品管理进行摆放,对特殊药品按规定进行储存。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市卫健局、各乡镇街。

整改时限:10月15日前。

(二)村集中供水水井房管控不够严格。

镇社区水井房管道有漏水现象,地窖底部有积水;镇社区、镇村水井房缺少消毒维修清洗记录。

整改措施:加强排查力度。针对镇社区水井房管道有漏水现象,地窖底部有积水;镇社区、镇村水井房缺少消毒维修清洗记录,成立由水利局副局长为组长的专项检查小组,对全市所有井房进行细致的排查,防微杜渐,发现问题苗头,及时解决,确保全市农村饮水工程安全。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市水利局、各乡镇街。

整改时限:10月15日前。

(三)贫困户。

2019年度收支明白卡核算工作不细不实。

整改措施:组织驻村工作队、包保责任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收支明白卡进行全面、认真核算,确保账目清晰、贫困户认可。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市扶贫办、各乡镇街。

整改时限:10月15日前。

服先镇村、、3家建档立卡贫困户患者“一人一策”记录本,医生随访日期为9月20日。

整改措施:对随访医生进行培训,全面提高对家庭随访工作的重视程度。规范填写“一人一策”记录本。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市卫健局、各乡镇街。

整改时限:10月15日前。

(五)工作和责任落实不到位。

1.镇孟益村扶贫专岗管理不规范,没有签到簿。

整改措施:加强扶贫专岗管理。健全扶贫专岗实名制管理台账,按照“谁开发、谁管理”原则,合理确定数量,签订用工协议,强化公益岗位人员责任意识、职责意识,做到人岗相适、履职尽责。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市扶贫办、各乡镇街。

整改时限:10月15日前。

2.服先镇农科村没有致富带头人相关材料。

整改措施: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牵头对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村致富带头人相关工作进行全面排查,查漏补缺,补齐相关资料。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

整改时限:10月15日前。

3.服先镇双喜村李万福、乔永才现住房为彩钢房结构,未见。

2020年房屋鉴定报告和彩钢房定期巡查记录。

整改措施:由住建局牵头,对全市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居住彩钢房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参考第三方对彩钢房房屋安全鉴定结果,定期开展巡查。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市住建局、各乡镇街。

整改时限:10月15日前。

(六)政策落实不到位。

镇村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宣传不到位,部分贫困户认为有利息不敢贷款。

整改措施:加强宣传,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特别是己经获得扶贫小额信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真正掌握“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款、财政贴息”等政策要点,使更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真正了解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贷得到、用得好、还得上扶贫小额信贷资金。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市扶贫办、各乡镇街。

整改时限:10月15日前。

5(七)个别贫困户住房安全存在问题。镇孟益村贫困户李井海家房顶、前墙底部有裂痕,存在漏雨问题。镇孟益村韩长权、李阳明家房屋漏雨。

整改措施:由住建部门牵头对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住。

房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查看是否存漏雨、裂痕等安全隐。

患,针对排查有问题的住房做到及时修缮。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市住建局、各乡镇街。

整改时限:10月15日前。

(八)个别村饮水安全有隐患。

镇孟益村水源井30米内有厕所,有养殖户养20只羊,水井附近有垃圾。

整改措施:水源井附近的厕所立即拆除,养羊户羊圈。

立即迁移,垃圾立即清理,同时排查全市其它水源井是否存。

在同类问题,做到立行立改。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市水利局、各乡镇街。

整改时限:10月15日前。

完成时限为2020年6月15日前整改完毕,整改报告落款没有时间。一天完成认领问题整改不现实。

整改。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市扶贫办、各乡镇街。

整改时限:10月15日前。

四、整改要求。

各乡镇街、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抓好问题整改工作,并于10月15日前上报整改报告,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后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整顿机关作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情况报告集合

  我局自去年1月30日组建以来,充分发挥职能优势,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对标对表抓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站位,致力于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我局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党组会、局办公会多次研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立了局长任组长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小组,统筹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通过加强学习宣传,引导全局干部职工提高站位,统一认识,牢固树立营商环境既是生产力又是竞争力的理念,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代表湘潭形象的观念,积极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二)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致力于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1.严格落实负面清单、非禁即入制度。认真落实《外商投资法》,发改委、商务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外资企业不再需要一系列的专门审批,只要行业不在负面清单之内,即可进行企业注册登记。办理企业注册登记等手续,外商投资者与中国企业同等待遇。截至2020年6月24日,今年共新设外资企业14家。

2.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实现全覆盖。一是及时安排部署。今年3月10日,联合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印发《湘潭市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方案》(潭市监发〔2020〕14号),4月23日,组织召开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进一步强调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重要性,部署全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6月9日,召开湘潭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业务培训会,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各县市区(园区)等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了培训。二是清理存量。督促指导各相关单位全面清理2019年12月31日前出台的政策措施,共对下发的504份“红头文件”进行了清理。废止规章2件,废止政策性文件1件,修订规章2部,修订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措施7件,适用例外规定的规范性文件2件,予以保留。三是严审增量。对市工信局牵头制发的《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两型产品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提出公平竞争审查意见;对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制发的《湘潭市绿色发展质量规范》《湘潭市实施“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公平竞争审查结果把关。

3.着力推动价费政策落实。为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加大对相关行政事业单位、港口企业、电网企业、燃气企业、转供电主体的检查力度,确保各类价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截至目前,燃气企业价费政策执行方面,累计为企业降低用气成本465.39余万元;电网企业、转供电主体价费政策执行方面,共计为非高耗能企业、工商业用户减免、节约电费约2880.59万元。

4.全力推进知识产权争资争项。上半年,共组织指导19家企事业单位、园区、学校申报2020年度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项目(知识产权促进口),汇总促进、保护、运用11类67个申报项目,会同财政、教育部门联合推荐报省局。湘潭争取资金总计566.1万元(其中,专项资助资金251.1万元;市本级专项立项19个,205万元;省本级专项项目2个,资金110万元),超额完成450万元争资争项任务。

5.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助力中小企业融资。在全省率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若干措施》。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湘潭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战略合作协议》。未来3年,市知识产权局将与湘潭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共同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为5亿元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提供担保支持,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给予担保费率减半或全免优惠。4月24日,湘潭市9家企业与银信机构进行了现场签约,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授信共计7740万元。今年来,全市共有11家企业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意向金共计8540万元,质押专利133件。

6.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一是向省知识产权局申报我市湘电风能有限公司、湖南湘钢瑞泰科技有限公司等26家知识产权重点企业保护。湖南内容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省天爪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二是与长沙知识产权局、株洲市场监管局签订《长株潭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合作协议》,协议内容包括:执法协作、调解咨询、宣传培训、学习交流。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专题工作小组制度;三是为我市“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试点”项目申报,积极对接“口审庭”场地落实,与市仲裁委进行工作衔接。

(三)积极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致力于营造高效便民的政务环境。

1.全面复制推广借鉴京沪营商环境举措。实行开办企业全程网上办。企业设立登记申请通过湖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实现全程网办。今年上半年全市通过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办理企业设立登记2719户、变更登记2056户、注销登记56户。全面推广电子营业执照。申请人成功申领营业执照后,可通过电子营业执照app,也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下载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提升企业档案查询便利度。我局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设置了企业登记档案自助查询机,企业申请人通过身份验证、信息核对后,可查询本公司“企业档案信息”。

2.再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去年将企业开办时间再压缩至2.5个工作日内,比省、市要求的3天缩短了0.5天。今年4月下旬,开展了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调研。目前,企业开办设立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3个环节基本已实现2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中企业设立登记1个工作日、印章刻制0.5个工作日、发票申领0.5个工作日)。2020年1月至6月24日,全市新增市场主体10693户,其中企业3192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86户,个体工商户7315户。

3.着力推动“证照分离”改革。根据《湘潭市加快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方案》,继续对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截至2020年6月底,我市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改革方式累计办件总量为1582件,其中实行告知承诺累计办件总量为240件,优化准入服务累计办件总量为1342件。

4.提高商事合同案件审理和执行效率。今年上半年共配合法院进行司法协助98笔,其中股权冻结56笔、股权冻结续行9笔、股权冻结解冻30笔、股东变更3笔。

5.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积极协助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完成我市第一批110项事项梳理工作,参与了第二批“一件事一次办”征集梳理工作,组织完成“一件事一次办”明白卡编制、流程再造工作。优化市场监管政务服务办理程序。对食品、计量、特种设备,药品、医疗器械等业务实行湘潭市政务服务网网上申请、预约办理、精简流程。

6.取消、下放、合并一批行政许可。我局取消了“名称预先核准”行政许可事项;取消了单独登记企业集团,不再核发《企业集团登记证》;取消公司设立分公司备案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分支机构备案;取消了《药品经济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今年2月12日起,我局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下放到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权限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复审(焊接项目除外)下放至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各园区分局实施。

7.推进审批便民服务。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协助下,我局迅速将原工商局、质监局、食药局派驻窗口整合到政务中心a区集中办公。新“三定”下发后,我局成立了登记注册局(审批服务科),将审批职能整合到位,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均进驻市政务大厅,实现了窗口一站式办结。

8.加快推进“领照即开业”承诺制落地实施。对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企业只要到市场监管部门领取营业执照,就可以从事一般性的生产经营活动,实现领照即可开业。为进一步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问题,从去年11月20日起在万达美食旅游项目街区实行“领照即开业”试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领取营业执照后按规定向相关审批部门作出承诺,即可开业。

9.推行行政审批事项容缺受理。对于涉及生产经营防控急需物品的行政审批,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应急审批。采取“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受理审批方式特事特办。企业承诺在规定时间补齐相关基础资料,网上申请后即可审批发证。现场审批事项,采取应急审批机制,网上申报并承诺符合开办条件,即可发证,两个月内现场复核。疫情防控期间,通过容错审批机制办理了4户,延后现场检查的21户。积极协调省药监局特事特办,启动应急审批程序,帮助湖南永霏特种防护用品有限公司拿到湖南省首张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注册证,填补了我省医用防护服生产的空白。该公司生产的防护服迅即交付我省援鄂医疗队,为疫情防控作出了“湘潭贡献”,受到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的充分肯定。

10.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整合了5条投诉举报热线,实现了“12315”一条热线对外。今年上半年,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19239起,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53.79万元。

(四)规范涉企监管执法,致力于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1、全面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率先在十四个地州市中采取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协助执法人员参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确保了抽查结果更客观、专业和规范。牵头组织19个市直部门建立了“一单两库一细则”,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目前,全市市场主体名录库共录入市场主体183412户。48个市直部门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30个,共录入执法人员1094人,公示抽查检查信息14437条。

2.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一是加强了行政执法资格管理,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应当具备执法岗位所需的法律知识。积极衔接司法局妥善制定了执法证分批次领取和换芯方案,目前已完成第一批20人的执法证领取发放工作。二是在《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潭政办发〔2020〕1号)出台后,将文件精神及时传达至各监管执法部门,要求在监管执法中严格落实文件要求,实行行政执法检查报告制度,严格控制行政执法检查频次,严格行政执法检查程序。三是严格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和强制措施。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前,应当充分考虑强制措施的必要性、合法性、合法性,要尽可能地减少对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善意第三人利益的损害。保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努力实现公开、公平、公正。

3.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制度。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我局出台《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标对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许可、检查、处罚等执法信息均进行了公示。在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方面,我局统一了执法文书,加强了执法装备配置,在执法过程中实行拍照摄像取证或执法记录仪截屏取证,避免执法过程中发生矛盾时“有理说不清”的弊端。在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面,我局设置了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所有重大或复杂行政处罚案件均提请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进行审核,经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后再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二是加强内部建章立制。我局起草了《行政处罚案件线索管理办法》《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理规定》《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实施方案》等制度,通过扎紧制度笼子,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五)严格坚守安全底线,致力于强化法治保障基础。

1.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固本强基”十六字方针,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市场监管日常工作紧密结合。一是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和领域深入摸排走访,重点打击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2020年以来,共检查各类市场111场次,出动执法人员1065人次,检查和走访经营户1833户次。在宣传“扫黑除恶”斗争政策、摸排问题线索,共摸排线索7条,3条已移送公安局,震慑了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二是扎实推进“行业乱象”整治,结合假冒伪劣重点领域治理“雷霆”行动、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加大商贸集市、批发市场和食品、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打击力度,有效遏制了各类违法乱象。2020年以来,共查办涉及食品安全案件249起,特种设备安全案件49起。全市“雷霆”行动检查企业共3200余家,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窝点2个,捣毁制假售假窝点5个,捣毁“私屠滥宰”窝点4个,立案查处共240余起,涉刑移送案件6起。“铁拳”行动出动执法人员890人次,查办案件37起,涉刑移送案件3起。三是扎实推进“三霸问题”查处,围绕商贸集市、批发市场等重点领域,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的通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走访大宣传大排查大调研活动方案》和责任分解表,将监管职责分解到县市区局,要求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对市场内是否存在欺行霸市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拉网式摸排,共出动执法人员1135人次,走访经营户8616户次,发放宣传资料10968份。四是扎实推进娱乐场所毒黄赌整治,为了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更有效地开展湘潭市娱乐服务场所毒黄赌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我局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明确工作措施及要求,印发了《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市娱乐服务场所毒黄赌问题及充当毒黄赌和黑恶势力保护伞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专项行动部署开展以来,市场监管系统摸底辖区范围内ktv、歌舞厅,酒吧,洗浴中心,电玩城等娱乐场所254家。出动执法人员318人次,检查娱乐场所210家,发现证照不全(含无证经营)13家,下达责令整改10次,抄送相关情况给昭山示范区社会事业部7家。

2.严格把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一是对涉及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进行了梳理,清理规范性文件26个。后期将结合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对部分文件进行修改或者废止。二是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规范性文件先经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核后,再提交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今年已完成以市政府名义出台的1个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3.严格涉企案件法制审核程序。严格遵守《市场监督管理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的程序规定,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理适当等8个方面进行案件审核,对符合以上依据的案件从快办结。充分尊重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听取当事人在听证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今年共组织了2起行政处罚案件听证。在疫情期间,加大对医疗器械、防护用品等案件查处的力度,积极配合办案机构对案件查处,实行“快速审核制”,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行政处罚案件审核降为一个工作日内完成法制审核。四是对企业轻微违法行为,采取行政指导、责令改正、限期整改等方式,督促企业进行整改,或采取不予处罚、减轻从轻处罚等方式,教育企业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最大限度减少对其经营活动的影响。

(一)企业开办方面。

软件硬件配备不足,影响企业开办全面复制推广借鉴京沪营商环境举措工作。

1.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与发达地区比较仍很滞后。我市未自建企业开办业务平台,目前我市企业开办主要依托省级平台——湖南省“企业开办一站式”服务平台办理,涉及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税务总局、省人社厅、人民银行等多个省部级系统,市级层面无法协调实现全流程办事服务事项的对接,暂不具备“一窗通”服务平台的条件。市本级暂无法实现企业开办全流程“一网通办”。湖南省企业开办“并行一站式”服务平台为省级平台,暂未实现与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的完全对接,仅实现了入口跳转。各部门要在线认证电子营业执照仍存在困难。

2.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的政务服务环境尚有困难。企业开办涉及企业登记、刻制公章、银行开户、申领发票、社保登记等多个环节,全市部分政务大厅因场地限制,目前没有设置“企业开办功能板块”,也未配备企业公章刻制、发票申领等功能。如市本级因市民之家未落成,租赁场地限制、税务部门权限划分等问题,税务部门、公章刻制单位、社保登记等均未进驻大厅办公。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也因场地限制等原因,如岳塘、雨湖等市场监督局企业注册大厅还未进驻政务大厅,难以实现“一站式服务”。

3.公章刻制属于市场行为,无法约束公章刻制时间。目前,公章备案已实现网上申报备案,企业在登记环节可自主选择公章制作单位。但公章刻制是公章制作单位的业务范畴,属于市场行为,并且全市各级政务大厅未将公章刻制纳入大厅办事服务中,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到领取公章和备案,要多次往返,耗时耗力。影响企业开办时间。去年下半年,岳阳、长沙等市已实现了市场主体首次刻制印章由政府买单的政策,我市至今未能实现。2019年湘潭市新登记注册的内资企业6665家,如政府承担新登记注册企业的公章刻制费用,主要存在两个方面问题,一方面财政负担较大。按每家企业刻制“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发票章、法人代表章”计算,结合目前市场价格,预计此项开支达200多万元。另一方面,可能打破刻章企业之间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引发“涉稳”风险。首次刻制印章的质量也难以保证。

4.我市目前社保登记未进驻大厅,也暂未实现用工登记和社保登记2个环节合并。因社保登记和用工登记在省人社厅建设的两个不同系统中办理,目前社保登记可从湖南省企业开办“并行一站式”服务平台查询企业登记信息,但未实现与其对接。社会保险业务经办系统是由省社保中心统一开发和管理,市人社局只有使用权限,也无系统开发、调试权限。

(二)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审批便民服务方面。

1.市场监管部门内部使用的业务系统还未进行整合,暂时还达不到一网通办的要求。如企业登记事项使用的是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南信息化综合管理系统;特种设备事项使用的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综合业务监管系统;食品经营、生产许可事项使用的是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食品经营管理系统(审批端);医疗器械(一类产品注册)使用的是医疗器械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申请材料和审批系统不统一,增加了内部流转时间,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证照办理时间。

2.通过全程电子化办理企业营业执照时,省外企业无法提交电子数据,不能进行电子签章,只能远道赶来窗口现场办理,便民原则没有全方位体现。

3.多部门信息互联互认程度较低,“信息壁垒”和“信息孤岛”现象仍未能消除。信息不能有效共享已成为打造营商环境的短板,成了制约营商环境优化再上一个台阶的瓶颈。比如政务服务网与省市场监管局开发的“湖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需要实时对接,政务服务网中“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已与“湖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对接,但是其他事项无法自动跳转,导致市场主体无法真正意义上做到全程网办。

4.改革步调不一致,导致百姓办事不便。如:住改商证明。《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20﹞20号)已将“市场主体住所证明(经营场所证明、同意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证明、社区经营性用房无扰民证明)”列为第一批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该指导意见中还明确指出“对于《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所列的证明事项,现阶段如因政策措施衔接不到位或各类民商事主体明确要求,居民群众仍需办理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本着便利居民群众办事创业的原则,对于属于自身职责范围内、且能够核实的,据实为居民群众出具相关证明。对于出具相关证明可能涉及法律风险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可在详细调查核实情况、采取灵活多样方式组织居民群众议事协商的基础上,予以充分评估并预先防范后出具。”目前,部分社区已不再出具此类住所证明,而我省企业住所登记目前仍依据的是《湖南省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规定》(湘政办发﹝2016﹞69号)规定,“第六条允许住宅登记为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相关规定。办理登记注册时应提交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国、省政策衔接不到位的情况,极易造成申请人不理解,办事不方便,引发群众矛盾,影响到营商环境。

5.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造成了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公司登记的案例增多。商事主体诚信守法是营商环境的前提,依法监管及时、适度是营商环境的保障。

(三)“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面。

1.思想上不重视。个别部门领导认为该项工作“与己无关”,以各种理由拒绝和拖延。本部门不落实双随机抽查工作,也不参与牵头部门组织的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

2.因工作量大和人员异动频繁,推诿和敷衍现象严重。有的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事项涉及内部多个机构,信息分散、数据量大且没有专人具体负责。在牵头部门安排部署“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时互相推诿或敷衍了事。

3.多个平台并存,信息不对接造成联合抽查障碍很大。涉企信息不统一归集公示将直接导致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无法正常开展。

4.考核监督机制尚未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一直未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单独列入对市直各部门、县市区(园区、示范区)年度绩效考核范畴,市场监管局作为全市该项工作的牵头部门,难以有效推进。

5.部门联合抽查操作规范难以统一。参与抽查的各部门因检查方式、程序、标准和要求不一,导致被检查对象也无所适从。多部门联合抽查过程中,因参与检查人员众多、检查事项繁杂,也给被检查对象带来了一定的压力和不安。

6.“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过于笼统。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双随机、一公开”的文件虽然都提出了这一原则,但具体如何适用并不明确。现阶段一旦出现任何责任事故,各级被追责问责的例子比比皆是。基层执法人员对“双随机、一公开”特别是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主动性并不高,直接导致大多双随机抽查流于形式。

(四)公平竞争审查方面。

1.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仍不健全。虽多次强调和督促各县市区(园区)、市直各单位要迅速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个别地方仍重视不够,公平竞争审查意识不强,如湘潭经开区管委会仍未建立工作机制,未及时安排部署存量文件清理工作。

2.执法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执法队伍建设亟待加强。竞争执法专业性很强,熟悉业务的办案人员少,老龄化越来越严重,与新形势、新要求也不相匹配,亟需稳定队伍,充实新生力量。

(五)执法办案方面。

1、综合执法机构改革尚未到位。原有执法队伍老同志多、年轻人少,骨干人数少,工作人手不足,导致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广度、深度和全面性上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还需要进一步改进。

2、“重实体、轻程序”现象仍然存在。行政执法办案过程中“行政执法程序不当”的现象时有发生。在处理行政案件时,注重案件的事实和结果,忽视了行政执法的法定程序。

3、服务意识还需增强。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执法人员能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及时向当事人介绍和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但主动及时为企业提供法律、政策、信息等指导服务的能力还不够,主要还是以处罚的手段来教育当事人。

4、处理行政执法办案与优化营商环境关系上有偏差。认为执法主要职责是查处企业存在的违法行为,考虑更多的是如何严格执法,对优化营商环境思考不多。如个别企业使用的特种设备超期未检,这些设备是企业正常生产必用的,一旦封存,势必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转,不封存又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法律上要求封存,在执法办案中执法人员往往是履行法定职责、封存隐患设备为主。

5、市场监管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差距。假冒伪劣、侵权违法、虚假宣传等问题时有发生,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犹存,市场安全形势依然复杂。

6.对执法办案的保障有待加强。办案手段缺失,执法装备不全,办案风险越来越高。我局综合执法机构共配备执法记录仪18台、摄像机4台、照相机6台,与完整记录执法全过程,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的总体要求相比较,存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仪数量不足,办案场所配备不齐等问题,需投入经费保障,进一步完善音像记录等设备。

1.继续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落实。引入专家评估机制,开展以文件抽查为主的公平竞争审查督查,确保政府行为符合公平竞争要求,保障各类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以关系营商环境的行政性垄断问题为重点,加强执法协调配合,加大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力度,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加强对市场主体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宣传。

2.继续深化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建议政务服务中心加强“企业开办专区”功能板块建设。设立“企业开办专区”,缩减办理环节。建议组织市场监管部门、印章刻制单位、税务部门、人社部门等进驻有条件的政务中心办公,设立“企业开办专区”,将企业登记、印章刻制、发票申领三个环节统一集中办理,三个窗口相邻办公,实现企业开办“一窗通办”一站式服务。进一步加强与公安、人社、税务、人民银行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推动企业开办各环节“一窗通办”,提升开办企业全流程“一件事”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登记设立登记办件比例。

3.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组织开展商标、专利、地理标志侵权假冒专项执法,加大对侵权假冒案件的查办和督办力度,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推动建立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健全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

5.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标准化建设,提升窗口融合度。制定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工作制度,完善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工作流程标准化。按照“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要求,简化流程、清理材料、缩短时限,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方便企业或申请人办事。

6.推行行政审批事项容缺受理。进一步简化市场准入手续,精简许可申报材料,压缩许可工作时限。对基本条件具备、关键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非关键性材料欠缺的行政审批事项,在申请人作出承诺后先行予以受理,在申请人补正全部材料后及时出具办理结果。对部分低风险食品类别试行申报企业“公开承诺”“先证后查”。

7.继续推进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农业农村、交通运输五大领域由牵头部门联合抽查,避免多部门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执法扰民的现象,减轻企业负担。一是加强协调和督查考核。会同相关单位积极争取省级部门的业务指导,推动省级部门与省市场监管局的沟通协调,实现各部门省级业务平台与协同监管平台数据的对接和互通;争取市委市政府尽快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单独纳入绩效考核评估。定期召开双随机工作进展情况调度会议和责任部门协调会议,对各级各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进展缓慢、问题较多的部门以市政府名义进行重点督查。二是组织培训,加强交流学习。对省级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运用多种形式对市县各级各部门的执法人员加强培训、指导;组织相关部门到深圳、江苏等双随机工作开展较好的地区学习和交流,对照不足,总结经验,推进工作纵深开展。三是加强协同监管。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的综合运用,特别是对失信和被行政处罚过的各类市场主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信息共享的基础上,针对失信企业开展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四是明晰免责和问责情形,启动监督机制。进一步明晰各种具体情形和责任。会同优化办、督查室等部门,进一步对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中推进不力,经督查仍不整改落实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对依照信用信息(包含抽查结果、行政处罚信息、其他信用信息)确认为违法失信的市场主体不依法依职责实施联合惩戒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启动问责机制,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8.加强涉企收费整治和垄断行业价格监管。确保各项减负降费政策落实到位,优化营商环境。加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组织以及商业银行涉企收费行为监管,严肃查处搭车收费、转嫁成本、巧立名目、强制服务并收费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转供电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监管,进一步规范转供电环节电价加价行为,确保一般工商业用户享受到国家降价红利,降低企业用能成本。

9.围绕重点加大执法力度。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行为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重点对社会关注和民生聚焦的网络交易、医药、教育、中介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执法。加大曝光力度,集中曝光一批打击假冒伪劣、侵权违法等方面的典型案例,震慑违法违规经营者,营造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

10.建立健全规范执法制度。起草出台《行政处罚案件线索管理办法》《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理规定》《行政执法监督规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实施方案》等制度,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队伍作风建设,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定期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严格落实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依法执法、廉洁执法。

11.强化联动提升执法效能。一是要积极抓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对查办案件中发现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案件,坚决移送公安部门。二是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行为、重点区域的日常监管、巡查,加大抽检范围、频次,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并移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查处。三是加强对各县市区局、园区分局的督查指导,落实属地管辖原则,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履职尽责,切实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12.加强队伍建设。以提高治理能力为目标,建立健全“优化、高效、协同”的监管机制。以提高履职能力为目标,加强对干部职工业务培训、专业训练、实践锻炼,增强干部职工服务高质量发展水平。以全面从严治党为目标,加强作风建设,对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不在状态、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人员及时进行批评诚勉,对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严肃问责。

优化营商环境存在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范文

(一)观念的问题。构建亲清的政商关系,核心是思想观念的转变。为了转变“官本位、权本位、我本位”的思想观念,我们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使命初心,提出了“贴心代办”理念,树立人民是主人,干部是公仆,我们都是老百姓的勤务员的思想,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代表政府形象,强力推进“贴心代办,一次办好”改革,真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店小二”式服务。

(二)体制的问题。推进营商环境建设是一项大的系统性工程,从上级来看,由发改部门牵头考核,同时涉及市政府职能办、市政府审改办、行政审批服务局及相关职能部门。目前,推行的各项改革单兵突进,存在碎片化问题。辽宁省的做法是成立营商环境建设局,出台了《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依法推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我们学习借鉴辽宁省的做法,成立营商环境建设局,牵头推进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一)建议持之以恒的抓好“一次办好”改革。“一次办好”改革,用小切口解决大问题。去年一年改革,效果初显。建议省委、省政府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不懈地抓好“一次办好”改革,不断进行“版本升级”,真正创出品牌,推动干部转变思想观念,助推实际问题解决。

(二)建议进一步优化体制机制。在体制机制方面进行探索,比如设立营商环境建设局,牵头抓全市营商环境软硬环境的建设。具体来说,企业准入和服务群众方面由便民服务局负责,现有企业的服务方面由营商环境建设局和企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硬环境建设由发改局负责,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已初步破题,建议上级给予指导帮助,我们进行试点探索,待形成可复制推广经验后,全面推开。

(三)建议以点带面实施县域集成改革。将改革重心从单兵突进转向行政管理体制、经济体制、生态文明体制、开发开放体制、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社会事业体制等领域改革协同并进,健全完善政务服务、基层治理、社会救助、生活服务体系等县域治理体系,软硬环境一起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年度财政局党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巡察动员会上讲话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同志们: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我们第一巡察组将从x月x日起,对市财政局党组开展为期45天左右的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下面,根据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轮巡察的有关要求,我讲三点意见。

一、做到“三个心中有数”,从政治上理解把握巡察工作。

巡察工作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是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巡察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重要讲话和作出重要批示指示。今年4月28日,全国巡视工作会议开宗明义指出,必须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巡察是政治巡察,必须坚持从政治上看,不断提髙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做到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对巡视巡察定位、方针、重点、方法等心中有数,对被巡察党组织职责使命、地位作用等心中有数。

“国之大者”就是党中央关心的、强调的,体现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优化营商环境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按照政治巡察要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要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深入查找营商环境建设中的短板和弱项,突出“专”的特点,深挖问题背后的政治问题、责任问题和作风问题,破除经济发展的瓶颈和壁垒,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促进改革发展提供政治保障。

二、明确巡察工作任务,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

根据市委要求,本轮专项巡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立足基层实际,做到“三个聚焦"。一是聚焦被巡察党组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重点了解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六稳”“六保”重大部署要求情况,贯彻执行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法规、制度和完善配套措施情况,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改革部署情况。二是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按照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重点了解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实施情况,法治环境建设、优化政务服务等情况。三是聚焦被巡察党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重点了解优化营商环境中履行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情况,干部担当作为和执行纪律规矩情况,落实整改工作情况。

巡察期间,我们将根据有关规定,采取听取汇报、列席会议、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受理信访,抽查核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调阅、复制有关资料,开展民主测评、下沉了解等方式,依规依纪依法履行好巡察监督责任,确保按期圆满完成巡察任务。

三、认真落实政治责任,积极支持配合巡察工作。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明确规定,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应当自觉接受巡视监督,积极配合巡视组开展工作。党员有义务向巡视组如实反映情况。这既是巡视巡察工作的一项基本要求,也是巡察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保障。市财政局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要积极支持配合巡察工作,共同完成好这次巡察任务。

一要高度重视。巡察组是受市委委派,巡察组组长、副组长是由市委授权任命,肩负着市委的重托。市财政局党组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重视这项工作,把它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二要全力配合。巡察期间,市财政局党组要成立专门的巡察工作联络协调组,为巡察组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特别是对巡察组要求提供的有关材料,要及时提供,对巡察组参加相关活动,要适时作出安排。巡察期间,妥善处置信访工作突发事件,确保巡察工作顺利进行。

三要客观真实反映问题。巡察组的工作就是发现问题、形成震慑,进而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大家要本着对组织负责、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党员领导干部负责的精神,围绕本轮巡察任务,公正客观地向巡察组介绍情况、反映问题,确保巡察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对妨碍、干扰、对抗巡察工作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要抓好自查自纠和立行立改。对前期自身查找存在的问题,要逐一研究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抓紧整改到位。对这次巡察进驻后发现的问题,要举一反三,扭住不放,做到边巡边改、立行立改,促进工作。

五要加强对巡察组监督。巡察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纪律性很强的监督工作。市财政局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既要自觉接受巡察组的监督,同时也要加强对巡察组的监督。帮助巡察组以良好的作风、严明的纪律认真履职,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巡察,圆满完成市委交给的巡察任务。

同志们,做好这次巡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相信,在市财政局党组的髙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配合下,巡察任务一定能够圆满顺利完成。

谢谢大家!

商务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营商环境优化年”行动的实施方案》(九办字﹝20xx﹞5号)文件精神,全力打造“四最”商务营商环境,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为服务企业需求为导向,深入开展商务领域专项整治,重点解决商务领域办事不畅、作风不实、执行不力等问题,努力营造良好的商务营商环境,为九江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成立市商务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部署商务系统营商环境各项工作。

组      长:黄。

副  组  长:。

各科室科长、贸促会秘书处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法规科,办公室主任由江同志兼任。

1.提高市场开放程度。在商务领域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xx年版)》和《20xx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除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范围外一律开放,不得设置对外地经营者不平等、消除或减少经营者之间竞争的市场准入条件。一是积极开展政策宣传。通过商务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报纸等多渠道对外宣传《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xx年版)》、《20xx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xx年版)、《外商投资法》及配套细则等有关政策,取消外资领域的商务部门审批备案,除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范围外一律做到市场开放。二是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外资管理制度。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xx年版)》通知至各县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不断放宽投资领域,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加广阔的投资空间。三是加强指导服务。加强与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的沟通并对行政服务中心受理前台工作人员进行指导,及时更新相关的办事指南,提供办理事项二维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服务企业水平,优化企业营商环境。

(责任领导:李晓、邹余礼。责任科室:外国投资管理科、政务服务科)。

2.提升交通物流水平。全面落实物流业发展支持政策,加快推进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提升物流供应链服务能力和水平。积极会同财政等部门研究制定20xx年物流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相关配套文件,明确支持方向、重点、标准和申报程序、办理时限等。(责任领导:饶官良。责任科室:物流电商发展科)。

3.加强企业用工服务。大力开展家政行业职业技能培训,积极配合人社部门落实20xx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市直有关单位补贴性培训计划,组织城区骨干家政企业开展岗前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在20xx年11月底之前完成200人次市本级培训目标。(责任领导:朱轶。责任科室:市场运行和商贸服务科)。

4.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一是对商务干部强化教育引导,执纪监督。把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与党风廉政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结合起来,加强政策宣讲与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牢纪律观念,筑牢思想防线,时刻自省、自律、自警、自励,进一步明晰政商交往的界限和禁区、红线和底线,自觉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开展公职人员违规插手工程领域、经商办企业、违规兼职等行为的排查;依法依纪依规对党员干部在政商交往中的执行政策不力、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行处理。二是建立机制,强化服务。根据已出台的政商交往“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建立商务系统负责人与企业代表组织、民营企业家沟通机制,每季度定期收集企业困难和问题。在制定商务系统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对涉及企业切身利益的,充分听取驻巡商会及相关企业家意见。(责任领导:朱轶、杨东。责任科室:国内投资合作管理科、机关党委)。

5.实施政策“清单化”管理。一是梳理、归集20xx年来商务系统出台的涉企政策,形成政策清单,实施滚动式管理。二是在下半年开展一次20xx年招商引资承诺政策兑现活动,要求各地招商引资政策必须在年内完成兑现工作。(责任领导:朱轶、王后强、饶官良、杨东。责任科室:市场运行和商贸服务科、法规科、物流电商发展科、外贸外经管理科)。

1.动员宣传。20xx年6月25日前局机关完成宣传动员,召开全局“营商环境优化年”行动动员大会,传达学习《关于深入开展“营商环境优化年”行动的实施方案》(九办字﹝20xx﹞5号)文件精神。各科室结合科室职能,加大宣传力度,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为实施本方案营造深厚舆论氛围。

2.查摆问题。动员宣传后至6月30日,各责任科室按照任务分工,深入开展营商环境问题自查自纠,查找问题根源,主动开展问题自纠。各责任科室查摆的问题于7月31日前交法规科汇总。

3.集中整改。6月底至10月底,各责任科室结合上一阶段查摆出的问题,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确保每项问题整改及时、到位。未查摆出问题的,整改阶段结束后,责任科室应针对任务分工,书面说明任务落实情况并交法规科。

4.总结提升。整改阶段结束后,各责任科室应及时汇总整改情况并交法规科,法规科将根据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整改材料和考评材料。

1.各科室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科长或科室负责人需亲自谋划推动并具体组织实施,把相关责任目标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2.各责任科室应对照任务分工计划抓好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落实,要将营商环境优化年行动与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五型”政府建设相结合,确实提高服务企业水平和能力。

3.营商环境工作考评是绩效工资的重要考评依据,相关工作内容也是市委、市政府重点督办事项,各责任科室应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任务,及时提交相关考评或督查文字材料,确保我局营商环境工作取得优秀成绩。

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专项方案范文

该方案从目的、要求、方法、方法、进度等方面都是一个具体、周密、可操作性强的方案。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按照河北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省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和《宽城县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文件要求,为持续抓好公平高效的市场营商环境建设,把我乡打造成聚集优秀人才、聚集先进要素、聚集优势产业的高地,坚定走好加快转型、绿色发展、跨越提升的新路,确保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现制定如下行动工作方案:

此次开展的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就是对乡域工商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创业者(以下简称市场主体),在项目落地、企业运营全过程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全面优化各种要素保障和服务条件。到2020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主体多元、业态先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绿色低碳、高效便民的商贸流通体系和较为完善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牢牢把握新常态下营商环境新特征,坚持问题导向,瞄准重点环节和突出短板,严字当头,精准发力,迅速行动。努力营造文明、有序、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全面激发市场主体的内在活力和潜力,为实现我市营商环境的极大优化奠定坚实基础。为此,确定以下行动目标:

1、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政策落实、项目落地、企业经营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乡营商环境明显改善。

2、对标先进乡镇,做到提供材料最简、跑办次数最少、办结时限最短,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切实做到“零距离”优质服务便民利民。

3、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突出“放管服”,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和环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高政府服务和管理水平。乡干部为基层、群众、企业主动服务的意识明显增强,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大力营造优质的服务环境。

4、健全便捷、通畅的市场主体咨询服务投诉渠道,建立第三方定期评估发布制度,形成久久为功、持续发力、促进营商环境不断改善的长效机制。

1、政策落实方面。集中整治对我乡扶持企业发展、鼓励创新创业、改善营商环境的政策文件落实不到位、执行打折扣、宣传解读不及时,致使一些好政策落实效果不理想的问题。

2、项目落地方面。集中整治对投资项目盯得不紧、服务不周、要素保障不力,对项目进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不能及时协调解决,致使项目落地难、落地慢问题。

3、企业运营方面。集中整治对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者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推诿扯皮、久拖不办,行政执法不规范,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以及仍然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配套公共服务不到位的问题。

4、政府诚信方面。集中整治招商引资时乱承诺,对依法作出的承诺事项不兑现,因相关负责人更替不履约等问题。一些党员干部的能力素质和作风还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担当意识不强,主动作为不够,不想为、不敢为、不会为。5、政务窗口服务方面。着力整治政务服务窗口单位工作流程不顺畅、办事环节繁琐、擅自增加审批条件、办理时限长、涉企收费不公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7、其他方面。集中整治市场主体对相关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市场秩序、司法保障等方面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突出问题。

此次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分5个阶段展开。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3月3日至3月31日)。

各部门、各单位要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细化措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落实,确保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查摆问题阶段(2017年4月1日至5月15日)。

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形成问题清单、原因清单、措施清单,建立专项整治台账,查找问题根源,主动开展问题自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5月16日至9月30日)。

明确责任主体和解决时限,对问题清单上的问题做到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一件一件销号。能马上解决的马上解决,能部分解决的部分解决,以真解决问题的态度、立行立改的作风,率先展示通过集中整治打造优良营商环境的决心和信心。

(四)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在系统总结专项整治典型经验和突出成果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一系列相关制度保障,并在行动的各个环节中不断修改完善,实现行动成果具体化、制度化。

(五)总结巩固阶段(2017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对全乡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深入总结,客观评估集中整治成效,对集中整治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经验和成功模式进行总结推广。对照集中整治目标任务和企业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一项一项对照检查,对达不到目标任务要求、整治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开展“回头看”、再整治,坚决克服搞形式、走过场,切实保证整治工作成效。

(一)迅速成立组织推进机构。我乡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认真研究部署,成立苇子沟乡营商环境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及时解决整治营商环境中存在的问题。

(二)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搞好整治行动。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开设“绿色通道”,提高行政效率,为商贸服务业企业提供便利服务,为商贸服务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投资经营环境。组织和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欺行霸市等不法行为,切实维护好市场秩序,为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舆论宣传部门和各行业协会要广泛开展职业道德宣传、诚信体系建设活动,共同打造以诚招商、以诚养商、以诚富商的商贸服务业发展环境。

(三)营造浓厚舆论氛围。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媒体,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目标任务、整治内容和行动步骤进行详细解读,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民互动平台和政府网站等载体,广泛收集企业和群众反映的各方面意见和问题,进一步畅通诉求渠道,实时受理群众和企业诉求。

(四)强化督导检查和问责。整合市场监管力量,强化事中事后监督,落实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采取明查暗访、问卷调查、网上评议、现场采访、跟踪报道、群众举报等方式,严肃查处干扰、阻挠、破坏发展环境和市场经济秩序的违纪违法行为,倾力打造法制、透明、公正的政策环境。

(五)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各单位之间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工作的沟通协调和密切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更好地推动工作开展。

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相关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创新发展、完善提升,坚持勇于担当、争创一流,营造人人、事事、处处都是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努力实现正面宣传实效性进一步增强,法院整体形象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营商环境工作知晓率、参与率及对法院工作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公正司法、司法为民方面推出的新举措;

3.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典型案例;

4.队伍建设新成效,特别是在学习弘扬李庆军精神的先进典型,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实现优化营商环境宣传的正面效果。

5.人民法院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举措和经验做法、工作亮点、典型案例和先进人物事迹。

(一)日常工作。

在法院机关内部和门口周围,设置优化营商环境内容的宣传栏、宣传版面均不少于3处。电子屏幕每天滚动播出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字幕,在法院政务网设置优化营商环境滚动字幕,设置专栏,充分利用法院网站、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宣传营商环境工作。积极协调在党报党刊、电视媒体、互联网站等刊载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做法、成效、经验宣传稿件。

(二)重点工作。

1.全面提升司法水平,营造法治化市场环境的举措和成效。大力宣传法院牢固树立依法平等及时全面保护的司法理念,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审理涉及各类市场主体的刑事案件、合同纠纷案件、涉及企业的知识产权案件、企业破产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及涉外商事案件,依法准确审慎适用民事强制措施。开展“规范执行行为、提升执行质效”专项活动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2.推进智慧建设,完善便利化诉讼服务的举措和成效。

法院持续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建设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全面推进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和深度应用,推进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

3.加大司法公开,增强透明化审判程度的举措和成效。

法院持续提升司法公开水平,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舆论宣传,让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对法院服务保障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所付出的努力“听得到”“看得见”“能感知”,让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及时全面了解人民法院推出的创新举措,对司法的公开透明有更多的获得感。宣传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见证执行、参与相关活动情况,不断改善外部司法环境,努力赢得全社会认同。

4.提高司法效率,降低商事审判执行成本的举措和成效。

法院加强诉讼全流程管理,严格控制案件审理期限,加强审判环节繁简分流,强化执行刚性约束的做法。

5.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民事、刑事、立案、执行、行政)通过组织巡回审判、法治讲座、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推动送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增强全民法治观念。重点要走访辖区企业,关注企业诉求,提升服务意识。

借助每年3月开展的平安建设和综治、“4·26”世界知识产权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集中宣传活动,因地制宜,在广场、集镇等公共场所,采取出动宣传车、摆放宣传展板、标语,发放传单、宣传册等,设立咨询台提供咨询服务,开展形式生动、针对性强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人人、事事、处处都是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宣传工作是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重要组成部分。各庭室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列入各庭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工作方案,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加大投入,定期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困难。

(二)明确责任,严格督导。

要强化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和人员责任,层层传导压力,量化工作任务,把宣传工作分解到每名干警,把目标任务逐项逐条落到实处。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提升全区营商环境,结合《市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现将我区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部署如下。

一、营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完成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及“互联网+监管”系统的建设对接。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加快我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改造工作,完成政务服务门户、事项管理、电子印章、电子证照、数据共享等8项对接任务,确保如期实现与国家、省、市政务服务平台的深度对接融合。加快“互联网+监管”事项的认领和梳理工作,汇聚各部门监管业务系统、投诉举报等各类监管数据,编制全区统一的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加强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推进同一事项的名称、类型、依据、流程、时限、材料、表单、收费、编码等要素基本一致,同层级政府同一工作部门的事项数量基本相近,做到横向可比对、纵向可衔接。聚焦办理量大且企业和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事项,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的要求,逐项编制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推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科学细化、量化审批服务标准,压减自由裁量权,完善适用规则,探索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构建和完善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办理流程图(表),实现网上可查、电话可询,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对“四级十同”政务服务事项要素网上录入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推动实现要素录入全覆盖、无遗漏、无差错。纵深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梳理政务服务高频事项,持续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对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进行专项清理,实现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持续分批公布“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事项目录,实现85%的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结合群众办事堵点疏解行动、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重点围绕企业群众反映突出的证件证明材料多、重复提交等问题,梳理各部门高频证照,推动业务办结时同步签发电子证照。在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审批等环节开展电子证照应用。推广“集成服务”。完善实体政务大厅“一门”“一窗”改革。根据“一门”“一窗”改革的具体措施和认定标准,持续推动实体政务大厅“多门”变“一门”,不断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工作模式。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审批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70%以上审批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推行“集成套餐”服务,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对办“一件事”涉及的多个审批服务事项打包,为不同类型的企业和群众提供量身定制的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取消各类重复提交的证明材料,推行一表申请。

二、营造更具活力的创新创业环境。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三化”建设深度融合。区级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完成率达到95%以上,街道完成率达到90%以上,社区完成率达到60%以上,全区“三化”建设完成率达到60%以上。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知识更新工程。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人数达2800人次以上。积极探索“互联网+调解仲裁”工作。按照上级部署,有序开展“互联网+调解”试点工作。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0%以上,调解成功率达到60%以上。推进创新开放合作。引导和鼓励新型研发机构发挥体制机制优势,突破传统发展思维与模式,以区本土产业技术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展研发与技术服务,不断提升服务辖区产业发展能力。扩大科技贷风险资金补偿池规模,逐步完善科技贷业务流程,加快天使投资基金建设,探索启动“成果贷”、种子基金业务,促进财政资金最大化利用。

三、营造开放便利的投资贸易环境。打破针对民间投资的隐性门槛。依托在线平台推介发布一批吸引民间资本投资的重点项目。争取老工业基地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入库民间投资项目。继续规范有序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按照上级重大项目实施方案联审机制方案,进一步推动重大项目规范有序实施。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完善重大项目入库信息,配合做好重大项目监测服务平台运行工作。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实现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上级政务服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互联互通。对区级审批环评文件的建设项目审批权限,进一步优化调整。积极落实上级关于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发布投资审批领域统一的审批服务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做好全面梳理发改系统省、市、区三级政务服务事项,形成区级基本目录。编制完成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实施清单、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持续做好在线平台审批事项动态更新和信息维护。

推动施工许可一站式办理。全面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一个窗口受理,后台信息流转”,实现施工许可一站式办理。深入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继续实行“单一窗口”政务服务免费申报制度。完成出口退税等国家标准版新增功能落地应用,货物、舱单、运输工具申报应用率达到100%,其他业务应用率全面提升。一是建设完善公共服务功能,进一步发挥公益性、均等化通关政务服务主平台作用:提升“一点接入”服务功能;推广舱单和运输工具申报应用;延伸金融保险服务;扩大应用服务范围。二是全面升级信息化水平,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提升国际贸易全流程电子化水平;完善口岸大数据和效能监测服务;持续加强平台运维保障。促进外商投资便利化。继续落实外资企业设立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口办理”工作。建立全区外商投资企业投诉联系协调机制,妥善处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案件,及时回应、解决外商投资企业反映的问题。进一步加强重大外资项目推进工作。强化跟踪服务,做好外资项目从签约、筹建、开工到竣工的协调服务工作,将符合条件的重大外资项目纳入市重大建设项目范围,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问题。开展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法规文件清理工作。配合区人大做好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组织各区直有关部门做好清理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关工作。

四、营造宽松有序的企业经营环境。建立健全社会化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持续完善以省级以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为支撑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积极引导智造工业共享云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为中小企业提供良好的信息、技术、创业、培训、融资等社会化服务。推进纳税便利化改革。对税务证明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推进“一网”办税,大力推广电子税务局,依申请业务网上办税达到98%。推行税(费)制度分类指引,方便便捷查询所需制度,增强政策服务精准度。减轻税费负担。积极推进电子退库、更正、免抵调业务,开展新办纳税人“套餐;;式办税。全面推行统一的税收业务规范,确保国家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到位。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在营业场所公示客户工程典型造价手册,为客户免费提供10千伏及以下受电工程典型设计和造价咨询服务。为客户提供用能咨询、用能综合设计、节能增效等综合能源服务,围绕重点领域积极引导客户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有效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积极为中小企业推广电e贷、电e盈电费小额贷存款服务,提供灵活的综合客户服务。

实行差异化环保监管。按照上级工作安排,综合考虑企业污染物排放水平、物料产品运输结构、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厂容厂貌、信用情况5大类指标,评选绿色环保引领企业。凡被评上的工业企业,不再实施错峰生产,坚决防止“一刀切”和管控简单化,鼓励企业加快绿色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完善金融服务工作。落实融资担保业务风险补偿政策,引导担保机构扩大小微企业等融资担保规模,降低担保费率。依据政务服务事项国家、省级、市级基本目录,梳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创新融资方式,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辖区内银行保险机构探索发展信用融资、普惠金融和“双创”金融模式,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健全融资协调服务机制,持续加大对民营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在全区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缓解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特别是小微企业、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五、营造竞争高效的市场环境。提升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水平。编制区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实现公共信用信息及时、完整、全量归集共享。推动社会保障、交通运输、水电气暖、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和邮政电信等公共服务领域信用信息全量归集至全市统一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推动各部门建立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对相关主体进行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推进信用惠民便企。全面落实市个人信用积分,在社会保障、公共医疗、公共交通等领域推出区个人信用积分创新应用,并形成典型经验。推动信用助力民营企业融资。完成与金融机构共享纳税、社保、行政处罚、水电煤气等融资相关信用信息,加强金融机构对守信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加快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推动上级联合奖惩系统“全流程”嵌入我区政务服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确保联合奖惩工作落地生效。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各地各部门实施信用联合奖惩并及时反馈奖惩案例。营造良好信用环境。持续推进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加大诚信宣传力度,定期发布诚信“红黑榜”。

六、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坚定不移服务保障经济健康运行。完善便民利民工作机制,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做好金融和房地产领域案件审理,严防风险传导扩散。提升知识产权审判水平,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深化环境审判“三审合一”,推动环境质量持续变好。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与保障,平等全面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采取活查封、分期履行等对企业生产经营负面影响最小的司法措施,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产业转型升级。依法审理涉企业的破产及改制纠纷案件。积极推进破产审判专业化、信息化建设,综合运用重整、和解、清算等手段,促进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帮助和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准确界定企业改制中的产权关系,对于产权有争议的挂靠企业,在查明投资事实的基础上明确产权,防止非法侵害企业主体合法权利。同时依法适用破产程序中的关联企业合并破产、行使破产撤销权和取回权等手段,查找和追回债务人财产,避免恶意“逃废债”。

七、加强营商环境组织保障。建立高规格领导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成立区营商环境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区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召开工作推进会。召开全区做好迎接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全区优化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确保在评价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加强经验交流。建立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常态化经验总结推广机制,及时总结各级创新做法,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组织开展经验交流活动。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参加优化营商环境业务培训,聘请专家在全区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业务培训,帮助各级各部门吃透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精神,指导做好营商环境整改提升工作,提升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业务水平。

优化营商环境存在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范文

为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强化全省营商环境评价结果运用,扎实推进以评促改,推动全省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特制定本总体工作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评价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强化改革创新,制定实施针对性整改措施,扎实推进以评促改,大力开展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攻坚,推动营商环境便利化水平进入国内先进行列,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

 

    (一)开展整改行动。印发实施《河南省营商环境评价整改专项方案》(附后),督促指导各地高标准制定整改方案,聚焦营商环境弱项指标、薄弱环节,认真分析甄别问题原因,对标前沿水平,逐项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目标及时限,尽快补齐各地突出短板。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直有关单位,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

    完成时限:年底前。

    (二)组织专项培训。围绕提升营商环境评价的重点指标水平,协调评价组及相关领域专家,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分指标专题培训,增强各地各部门解决问题、补齐短板的能力。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直有关单位,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

    完成时限:年底前在全省范围内完成一轮培训。

    (三)开展重点领域攻坚。印发实施《省领导分包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专项方案》(附后),持续深化研究,强化改革创新,完善政策举措,推动尽快出台16个专项方案、打造河南政策升级版。建立完善省领导分包营商环境重点领域工作机制,成立工作专班,由分管省领导分包牵头推进,协调解决日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全力推进营商环境各领域快速提升。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直有关单位。

    (四)强化新闻宣传。实施《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专项方案》   (附后),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强化正面典型示范引领,健全宣传工作机制,深入宣传中央及全省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进展成效、先进经验,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宣传格局,推动形成“优化营商环境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浓厚舆论氛围。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召开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适时筹备召开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出席的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企业家座谈会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强化关键问题的溯源解决,对下一步要抓好的工作再明确再部署,推动全省党员干部理念再深化、标准再提高、作风再转变,凝聚形成优化营商环境的强大合力。

    责任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

    完成时限:11月下旬。

    。

    (一)压实工作责任。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协调省有关部门,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制定整改方案。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认真学习中央、省委省政府的有关精神,明确整改方案的具体目标、举措、时限和责任人,层层落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实行台账管理,并按时将整改方案报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强化协调联动。指标牵头单位是各指标优化的统筹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形成部门合力,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整改任务。配合部门要积极主动,对涉及职责范围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制定有效措施,切实堵塞漏洞。

    (三)健全长效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健全整改工作机制,定期对本领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动态跟踪问题整改情况,实行台账式、清单式管理,已解决的及时销号,将新问题及时纳入整改范围,定期听取市场主体和群众意见建议,研究制定相关整改措施。各指标牵头省直部门要对各自领域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难题进行分析研究,定期向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暨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例会汇报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各地、各部门要在年底前将整改情况上报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注重宣传引导。各地各部门、各工作专班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介,大力宣传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本地区、本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安排、改革要求、政策措施,宣传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的情况及工作成就、亮点,并及时回应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关切,营造优化营商环境良好的社会氛围。

“整顿机关作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情况报告集合

按照盟委行署《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十项措施》和市委政府关于着力破解营商环境优化难题,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我局充分发挥国土资源管理优势,以“提高工作效率、提供高效服务”为目标,全面深化改革,通过服务流程再造、缩短办事时限、创新服务等方式,为我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方便企业和广大群众办事,激发经济发展活力做出了积极努力。

(一)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结时限,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

针对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的需要,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为企业开设了绿色通道,实行“一窗式”办理。认真梳理了登记流程,取消了兜底条款涉及的要件,简化了信息系统已有的重复要件。不动产登记业务(首次登记、批量业务除外)的办结时限由《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的30个工作日压缩至受理后1到3个工作日。查询业务、查封登记、解封登记、注销登记即时办结、立等可取,保障了企业财产权。

(二)提高项目用地审批效率,进一步压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制定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制作了《乌兰浩特市国土局服务指南》《一次性告知单》《审批材料填写模板》等。着力推动由重审批向重服务重监管转变,提高办事效率。健全和完善了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用地审批、项目实施、竣工验收、登记发证的用地服务机制。积极开展项目用地的政策咨询、告知、协调、督办等工作,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临时用地审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出让、转让、出租等审核,设施农用地审核和备案,改变土地用途审核、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审批登记等事项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办结时限均有大幅度压缩,为企业和项目的后续进程赢得了时间。二是为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全域旅游开设绿色通道,提供全程跟踪服务,必要时提供上门服务。

(三)筹备建设“政务服务+不动产登记”网络服务平台,逐步实现不动产登记业务“一网办通”。

筹备建立不动产登记互联网外网,即“政务服务+不动产登记网络”服务平台,实现不动产登记平台和政务服务网络平台的有效链接,探索百姓网上咨询、网上登记申请、预审查、预约服务等模式,从而实现“外网申请、内网审核、当面查验、领取证书”的线上登记运行方式,实实在在实现“只让百姓跑一次”。

(四)积极与兴安盟不动产登记局对接,进一步加快数据资源共享。

按照数据平台建设要求,积极配合兴安盟不动产登记局大数据平台建设工作,此项工作目前正在进行中,预计在9月底前完成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二期建设。

(五)多举措简化办事环节,逐步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规范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增强政务透明度。在乌兰浩特市政府网上积极开展权利清单、行政监管执法和权利运行等相关信息共计8大类,214个小项。涵盖了相关法律法规、办事程序、办事指南、告知单等信息,方便群众和企业事前查询。推行“马上办”、“一次办”,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通过流程再造,减少企业和群众跑路数次。特别是不动产登记中心已经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一站式”服务模式。今年以来,不动产登记中心通过调整优化窗口布局,合并业务环节,实现了房产、税务与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具体流程为:不动产部门工作人员收取并审查材料;档案部门工作人员出具房屋信息相关证明;税务部门工作人员核对住房信息后核税、收税;不动产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录入系统。做到了真正意义上的“一个窗口收件、一套资料内部传递、一次性收费、一个窗口发证”,实现了不动产登记、交易一体化。

(六)依法依规清查梳理,取消没有法律依据的证明。

按照《关于进一步开展清理规范全市各类证明事项的通知》(乌审改办发[20xx]3号)文件要求,对依申请行政权力、办理业务和提供服务时要求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的各类证明进行梳理,凡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来解决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能够通过部门实时共享获取、核验的材料不需重复提交。经梳理,我局共有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其他行政权力等20项需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证明材料的事项,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的证明材料。

(七)认真清理中介服务事项,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

严格按照除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和部委规章要求设定的中介服务事项外,其余一律不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或者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经梳理,我局共有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其他行政权力等15项需要行政相对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或者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的事项,已形成《行政权力服务事项清理表》报市审改办审核。

(八)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制定了工作方案、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结合监管责任,提出抽查对象名录,涵盖全部监管对象。检查时采取摇号、专业对口等方式,从名录库中随机选派,真正做到随机、留痕、可追溯。合理确定双随机检查的比例和频次,既保证了检查工作力度,又防止过多干扰被检查对象。并将抽查名录、抽查结果录入“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年初以来,随机抽查矿山企业1家、测绘单位1家,用地企业2家,抽查比例为10%,没有发现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九)为企业开设绿色通道,提供跟踪服务。

对重点项目和企业、个人的急办项目,采取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部分项目提供全程跟踪服务。特别是抵押登记,采取即收即办。查询业务、查封登记、解封登记、注销登记当场办结。用地预审、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土地出让等手续均有专人盯办。年初以来,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为万佳阳光佳苑二小区、众益房地产名都家居项目、欧蓓莎置业房地产项目等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辛源食品有限公司、森辉印务有限公司、蒙佳公司等生产企业办理了建设项目首次登记和抵押贷款登记。

(十)主动作为,每年解决一项便民服务方面的突出问题。

对于同一地块政府未完成全部征拆,开发企业办理已建设完工的楼房首次登记的问题,采取将一块地上政府未征拆和开发企业建楼区分开,建楼地块予以登记,便于已建楼房住户后续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一)强化落实责任,形成联动格局。一是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为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组织实施的责任人。二是领导班子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制。始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两手抓、两手硬”的原则,既抓好分管业务工作,同时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放管服”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形成了上下联动、各职能部门高度配合、协调畅通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学习教育,提高服务本领。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理论、业务培训及优化营商环境教育。通过召开局务会、专题会议传达市委政府和盟国土资源局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出的具体要求。并就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通过机关集中学习的方式进行宣传,切实增强了干部职工改进作风,优化营商环境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制定了干部职工业务学习培训计划,按计划开展培训,提高了干部职工履职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作风建设、净化政治生态。大力践行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工作作风。以严而又严、实而又实的举措,正行风、改作风,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密切关注“四风”问题的新动向、新表现,及时发现和查处改头换面、潜入地下的隐形变异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年初以来,通过设置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聘请社会监督员的方式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并多次组织明察暗访,对“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公济私、推诿扯皮、态度冷漠、语言生硬”、“为政不廉、吃拿卡要”等行为进行全面查处。

巡察整改工作方案落实巡视整改专项巡察工作方案

党委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方案为扎实做好市委巡察组反馈我镇党委问题的整改工作,根据市委巡察组巡察平头镇反馈意见和省委、市委、县委对巡视整改工作的安排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对照市委巡察组反馈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的问题,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分析、深挖病根,综合施策,集中整治,以巡视成果运用和整改实际成效,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到实处。

落实,严防老问题再现、新问题发生,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到2020年,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消除绝对贫困;确保贫困村全部出列、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实现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二、反馈问题及整改措施((一))围绕“‘四个意识’不强,贯彻落实脱贫攻坚政策不够有力”抓整改。

1.。

针对“落实春风行动不到位。

如,截止82018年年66月,西溪村11组、22组通组公路未硬化,群众反映强烈;2018年金柑子园淡水养殖扶贫资金525万元未拨付到位;;有全镇共有10个村未修建卫生室;322名贫困人口截止82018年66月未参加8201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问题。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开展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漏评、错评和错退专项治理,逐户宣传贫困识别、退出标准及程序,并组成工作小组全面摸底调查。同时组织召开院坝会、群众会宣传扶贫政策,通报建档立卡户名单,接受群众监督并抓好常态化管理,切实减少漏评、错评和错退,实现贫困人口应纳尽纳、应退尽退。2018年12月10日前全部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镇精扶办、镇合医站责任人:杨昌权、姚坤、李霞。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底2.针对“脱贫攻坚信息不精准。如,72017年开展的建档立卡贫困村((户))误数据核准工作,存在姓名错误888人,身份证号码错误7137人,重复录入人口99人;;久安村村民伍某某户家庭人口信息和致贫原因不精准”问题。根据《中共松桃苗族自治县委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松党发[2018]3号)、《关于印发松桃苗族自治县农业产业扶贫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松扶领[2018]15号)等文件精神,对照产业发展“八要素”标准,根据贫困村、贫困户资源、劳力、技能和市场等资源要素,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合理选择产业,加大对贫困群众产业培训力度,强化基层党支部带头和服务发展能力,抓实产销对接和利益联结,做到扶贫产业切合市场需求、符合产地实际、尊重群众意愿,确保农民增收、群众满意。积极推广“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贫困户”的多种模式,探索以产业为平台,将自然资源、农户自有资源以及各类扶贫资金资产化,由经济实体以市场化的方式经营,并将收益落实到每个贫困农户,特别是对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实现经济薄弱村和低收入农户长期收益,增强贫困地区“造血”功能和发展后劲,调动贫困群众参与发展产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部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镇精扶办、各村。

责任人:麻建松、杨昌权、杨帆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底3.针对“谋划扶贫产业思路不清,措施不多,成效不明显。如,62016年以来财政扶贫资金共2822.42万元,采取入股县“利丰专业合作社”实行保底分红,未能结合镇情村情发展实体产业”问题。举一反三,逐安置区、逐搬迁户核实就业落实情况,对尚未稳定就业的,要采取有效施帮助实现稳定就业,切实提高搬迁就业保障水平,确保易地扶贫搬迁户一人实现稳定就业。

责任单位:镇精扶办责任人:任明洪、杨昌权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底4.针对“‘五改一化一维’推进不力。如,72017年出列的冷水溪村“五改一化一维”截止82018年年66月未完工;;下马岩、久安村82018年“五改一化一维”项目截止82018年年66月还未及时全面启动”问题。围绕《松桃苗族自治县2018年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方案》要求,举一反三,对各安置区具有有劳动能力的搬迁群众接受培训情况进行核查,对未实现稳定就业且未接受过培训的搬迁劳动力,根据就业导向和就业意愿,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培训,力求培训实效。

责任单位:镇村规站责任人:姚坤。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底((二))围绕“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不重视”抓整改。

5.。

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42014,年以来,党委未明确专人分管意识形态工作,未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目标任务,未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细化分解”问题。积极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兜底资助申请情况进行查缺补漏,按照应补尽补原则,及时兑现资助资金。仔细比对“教育云”与“扶贫云”数据,认真核实农村困难家庭子女2017年秋季学期以来就学真实情况,对应享受教育扶贫资助政策而未享受的,立即开展兑现落实工作,确保在2018年底前全部兑现落实到位。同时,加强动态管理、监督检查和政策宣传,确保教育扶贫政策落实不漏一人。2018年年底前全部整改并长期坚持。

要求,因才选派能吃苦耐劳、适应农村工作和生活环境、善于做群众工作的驻村干部,落实“贫困村党组织书记和第一书记的调整任用,必须实行县乡两级党委书记‘双签字’制度”,严格帮扶纪律约束和监督考核,加大对选派干部的培训和指导,每年至少对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轮训2次以上,让驻村干部真蹲实驻、真帮真扶、帮出实效。2018年12月10日前完成。

责任单位:镇党建办责任人:罗彬俊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底((三))围绕“党委领导核心发挥不够好”抓整改。

7.针对““关键少数”作用发挥不好。如,个别党委班子成员,涉嫌弄虚作假,欺骗组织,被县纪委立案审查”问题。按照问题要从快处理、追责无论级别的原则,强化脱贫攻坚责任落实和督查、审计、巡视及其他专项检查结果运用,强化对各级各部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追责问责,严格规范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并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镇党建办责任人: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底8.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如,62016年年8月月10日,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对杨某某和唐某某党纪处分建议时,党委书记首先发言定调”问题。加大对扶贫项目资金的调度分析和督促检查,按每月不少于20%项目的比例,组织各级干部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项目,了解掌握扶贫项目实施、资金使用效果情况及动态,2018年12月10日前实现全覆盖并长期坚持。发现问题能解决的立即解决,需要一段时间解决的制定具体方案,纳入台账管理,定期调度、限时销号,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对相关职能部门履职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在全县范围通报并追责问责,形成脱贫攻坚“人人有责”的大扶贫格局。

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底9.针对“领导脱贫攻坚不够有力。

2016年实施的罗汉果种植、土鸡养殖项目共金投入产业发展资金8144.58万元,未产生效益7;2017年全市乡镇脱贫攻坚年度考核排名靠后;82018年规划发展精品水果01000亩,仅完成0300亩”问题。以全县2018年第四季度脱贫攻坚审计为契机,委托第三方审计部门对重大项目推进情况加强督导、检查、审计和稽查,强化扶贫考核,督促各村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确保各村将更多的精力、物力、财力投入到脱贫攻坚中,坚决防止“搞花架子”“造盆景”。2018年12月10日前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底((四))围绕“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抓整改。

10.针对“村级组织阵地建设力度不够。莲塘、蚂蟥冲、白岩塘等88个村未修建村级活动场所,有的租用民房,有的已成危房”问题。坚持以国务院扶贫办信息系统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为基准,强化“扶贫云”“国土云”“公安云”“教育云”等数据资源的融合比对,常态化加强实时监测和动态管理,加强行业系统管理,严查“数字脱贫”工作隐患,对各地上报数及统计数严格把关,坚决杜绝“数出多门”“数出无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推进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对数据造假问题严惩不贷,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

巡察、民生监督和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对扶贫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突出问题,密集通报查处,对失职,渎职行为严肃问贵追责,形成强大震慑,确保干部扶真贫、真扶贫。

责任单位:镇党建办责任人: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底((五))围绕“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抓整改。

12.针对“组织生活制度不落实。镇联办完小、平头中学支部72017年未开展“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活动”问题。全面清理各部门各村设置的填表和检查名目,按照工作必需、精减高效的原则,取消不必要的填表和检查事项,统一规范和保留填表和检查事项,同时加强信息数据交换,强化“扶贫云”应用,实行数据采集“一步到位”,切实减少基层重复填表报数。督促各地严禁层层增加指标和填报频次,严禁各种搭车检查调研,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于2018年9月10日前整改完毕,切实减少不必要的检查参观、狠利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歪风,坚决杜绝各种搭车检查参观。

责任单位:镇党建办责任人: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底14.针对“不按规定缴纳党费。全镇222个支部党费均未按月收缴;;某石岘村党员杨某某72017年未缴纳党费。”问题。聚焦脱贫攻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全面排查、严肃查处扶贫领域雁过拔毛、虚报冒领等腐败现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定期开展大排查、大督查、大整治,加大对扶贫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频次和范围,发挥民生特派监督员作用,强化核查督办,强化执纪监督,坚决惩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

据贫困村、贫困户资源、劳力、技能和市场等资源要素,发挥市场主体对市场和产业敏感的优势作用,强化项目实施前的可行性研究,做足做实做优扶贫项目储备,确保扶贫科学合理,符合实际需要。强化扶贫项目库管理,加强对扶贫项目实施的跟踪调度、抽查检查,提高扶贫项目实效性。

责任单位:镇党建办责任人: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底16.针对“党员发展不严肃、不严谨,如,预备党员杨某、杨某和田某某,其转正时间为72017年年212月,截止2018年年66月还未研究审批;82018年年22月月212日,镇党委会研究预备党员高某某转正事项,某非党班子成员发表表决意见;;枫香坪村党支部对发展时间不足11年的预备党员王某某、唐某提前研究转正;少数党支部长期不发展党员。如,平头司村支部、卫生支部、中学支部33年未发展党员”问题。全面开展闲置扶贫资金专项清理整治,明确整改时限,压实工作责任,逐条逐项整改,该收回的资金及时收回;将扶贫资金闲置纳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提升资金使用绩效,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对审计和清查过程查实的资金闲置滞留、挤占挪用等问题,性质严重的,提出问责意见,纳入约谈内容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问题严重、屡查屡犯、整改不力的,作为重要案件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对涉及扶贫资金违规设立小金库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2018年12月1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镇党建办责任人: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底(七)围绕“队伍建设薄弱”抓整改17.针对“个别支部存在党员年龄老化,“双带”能力不强。如,蚂蟥冲村212名党员平均年龄565.5岁;;平头司村34名党员平均年龄262岁;部分村干部工作不在状态。如,2018年44月下马岩村村主任刘某某在开展巡河工作中,敷衍搪塞,弄虚作假;;兴隆塘村党支部书记田某对全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底数不清、情况不明;个别村级班子不健全,软弱涣散。如,岑洞坝村无村主任,班子无凝聚力、战斗力,82018年年55月717日召开项目编报会,应到121人,实到88人”问题。根据省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切实防控风险的通知》要求,对2015年以来发放的“特惠贷”进行全面模底,严格规范“户贷企用”行为,进一步完善农户、企业、银行之间的协议或合同,明确还款责任义务,禁止和纠正扶贫小额信贷资金打包投入政府融资平台集中使用,切实防范和化解扶贫小额信贷风险。对检查督查发现问题严重的,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2018年9月10日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镇党建办、镇纪委责任单位: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底(八)围绕“选人用人不严肃、不规范”抓整改18.针对“72017年前,在股级干部任免中,未制定动议方案,未通过民主推荐、考察谈话、公示等程序;;镇党委在决定任用综合办副主任职务时,未对职位编制进行报批,直接任用33名副主任”问题。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紧扣脱贫任务目标,坚持以有利于贫困村发展、有利于贫困群众生产生活便捷、有利于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为根本目的,以不增加地方财政负担为前提,全面排查清理“组组通”公路建设项目,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建设等级,停建、缓建不必要的通组公路,做到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切实防止人为拔高建设标准、吊高群众胃口问题。2018年9月10日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责任人:镇精扶办、各村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底((九))围绕“主体责任不落实”抓整改。

单位,开展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漏评、错评和错退专项治理,逐户宣传贫困识别、退出标准及程序,并组成工作小组全面摸底调查。同时组织召开院坝会、群众会宣传扶贫政策,通报建档立卡户名单,接受群众监督并抓好常态化管理,切实减少漏评、错评和错退,实现贫困人口应纳尽纳、应退尽退。2018年12月10日前全部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贫困户”的多种模式,探索以产业为平台,将自然资源、农户自有资源以及各类扶贫资金资产化,由经济实体以市场化的方式经营,并将收益落实到每个贫困农户,特别是对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实现经济薄弱村和低收入农户长期收益,增强贫困地区“造血”功能和发展后劲,调动贫困群众参与发展产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部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底21.针对“镇党委对不认真、不负责的干部查处不力,问责不到位。72017年第一季度专项监察,发现冷水溪村财政供养人员、供销社退休职工杨某某违规享受危房改造资金31.23万元,未追究镇村相关责任人责任,违规资金未进行处理”问题。举一反三,逐安置区、逐搬迁户核实就业落实情况,对尚未稳定就业的,要采取有效施帮助实现稳定就业,切实提高搬迁就业保障水平,确保易地扶贫搬迁户一人实现稳定就业。2018年9月1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镇纪委责任人: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底((十))围绕“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力”抓整改。

22.针对“执纪审查宽松软。72017年年212月,在调查核实群众举报石岘村支部书记谢某某贪污集体公益林补助资金等问题线索过程中,对剩余41.14万元补偿款未作出处理;;枫香坪村“四有人员”享受低保,镇纪委查实后,对农户违规金获得低保金10.61万元未作出处理意见”问题。围绕《松桃苗族自治县2018年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方案》要求,举一反三,对各安置区具有有劳动能力的搬迁群众接受培训情况进行核查,对未实现稳定就业且未接受过培训的搬迁劳动力,根据就业导向和就业意愿,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培训,力求培训实效。2018年9月1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和政策宣传,确保教育扶贫政策落实不漏一人。2018年年底前全部整改并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镇综治办责任人: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底24.针对“再监督再检查不到位。62016年以来,全镇扶贫项目均未建立项目廉政档案,镇纪委未对项目实行再监督再检查”问题。针对农村工作特性和脱贫攻坚工作要求,因才选派能吃苦耐劳、适应农村工作和生活环境、善于做群众工作的驻村干部,落实“贫困村党组织书记和第一书记的调整任用,必须实行县乡两级党委书记‘双签字’制度”,严格帮扶纪律约束和监督考核,加大对选派干部的培训和指导,每年至少对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轮训2次以上,让驻村干部真蹲实驻、真帮真扶、帮出实效。2018年12月10日前完成。

责任单位:镇纪委责任人: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底((十一))围绕“纠正‘四风问题’不到位”抓整改。

题。按照问题要从快处理、追责无论级别的原则,强化脱贫攻坚责任落实和督查、审计、巡视及其他专项检查结果运用,强化对各级各部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追责问责,严格规范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并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底26.针对“党委主要领导深入村组调研指导工作不够,扶贫产业重计划轻落实。

2017年西溪村规划发展珍珠花生产业216亩,由于农户计划种植面积与实际种植面积相差较大,造成种子浪费,未产生经济效益;2017年深度贫困村久安了村申报了010万元的蔬菜基地建设项目,因督促指导不力项目未实施,资金被县扶贫办收回”问题。加大对扶贫项目资金的调度分析和督促检查,按每月不少于20%项目的比例,组织各级干部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项目,了解掌握扶贫项目实施、资金使用效果情况及动态,2018年12月10日前实现全覆盖并长期坚持。发现问题能解决的立即解决,需要一段时间解决的制定具体方案,纳入台账管理,定期调度、限时销号,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对相关职能部门履职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在全县范围通报并追责问责,形成脱贫攻坚“人人有责”的大扶贫格局。

责任单位:。

责任人: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底27.针对“存在奢靡之风。62016年年55月,购单价81048元的茶叶22斤,用于办公5;2015年年010月镇矿检站购价值0.28万元跑步机11台”问题。以全县2018年第四季度脱贫攻坚审计为契机,委托第三方审计部门对重大项目推进情况加强督导、检查、审计和稽查,强化扶贫考核,督促各村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确保各村将更多的精力、物力、财力投入到脱贫攻坚中,坚决防止“搞花架子”“造盆景”。2018年12月10日前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底((十二))。

围绕“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抓整改。

28.、针对“公务接待、。

计数严格把关,坚决杜绝“数出多门”“数出无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推进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对数据造假问题严惩不贷,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

责任单位:镇综合办责任人: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底29.针对干部“出差报销审核不严。52015年年55月,桂某某违规报销住宿费0700元5;2015年年33月,报销县审计局到平头镇开展工作租车费10.1万元”的问题。强化巡视巡察、民生监督和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对扶贫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突出问题,密集通报查处,对失职,渎职行为严肃问贵追责,形成强大震慑,确保干部扶真贫、真扶贫。

责任单位:镇综合办责任人: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底((十三))围绕“存在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情况”抓整改。

30.针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缓慢。

头镇易地扶贫搬迁对象8938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仅完成604人;;全镇旧房拆除任务共2182户,截止82018年年66月仅完成53户”问题。全面清理各部门各村设置的填表和检查名目,按照工作必需、精减高效的原则,取消不必要的填表和检查事项,统一规范和保留填表和检查事项,同时加强信息数据交换,强化“扶贫云”应用,实行数据采集“一步到位”,切实减少基层重复填表报数。督促各地严禁层层增加指标和填报频次,严禁各种搭车检查调研,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责任单位:镇村规站责任人: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底31.针对“部分项目推进不力。62016年年88月开始建设岑字村、金龙村生猪养殖项目,截止82018年年66月还未实施生猪养殖,未发挥效益;;莲塘村51226.45万元的地质灾害暨棚户区改造项目,合同要求从22012年年212月开始建设,32013年77月完工,但截止82018年年66月工程还未完工,但已停工”问题。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于2018年9月10日前整改完毕,切实减少不必要的检查参观、狠利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歪风,坚决杜绝各种搭车检查参观。

责任单位:责任人:。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底32.针对“生态环境保护不力,部分群众环保意识差。如,场位于松江河上游的莲塘村境内河段建有养鸭场11个,对河流造成了污染,群众反映较大;2018年春节后,群众在铜仁微生活微信公众号上反映平头镇垃圾问题,巡察组进驻后,垃圾问题还未得到有效治理;少数干部涉嫌违规违纪”问题。聚焦脱贫攻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全面排查、严肃查处扶贫领域雁过拔毛、虚报冒领等腐败现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定期开展大排查、大督查、大整治,加大对扶贫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频次和范围,发挥民生特派监督员作用,强化核查督办,强化执纪监督,坚决惩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

化项目实施前的可行性研究,做足做实做优扶贫项目储备,确保扶贫科学合理,符合实际需要。强化扶贫项目库管理,加强对扶贫项目实施的跟踪调度、抽查检查,提高扶贫项目实效性。2018年9月10日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镇财政分局责任人: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底34.村针对“兑现退耕还林补助不及时。白岩塘村2014年以来退耕还林资金未兑现给群众;擅自改变“一事一议”资金用途。如,72017年年66月,镇党委会决定,将62016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普惠制项目下马岩村沟里组通组路硬金化资金757万元调整到平头司村,用于村级活动场所建设和道路硬化”问题。全面开展闲置扶贫资金专项清理整治,明确整改时限,压实工作责任,逐条逐项整改,该收回的资金及时收回;将扶贫资金闲置纳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提升资金使用绩效,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对审计和清查过程查实的资金闲置滞留、挤占挪用等问题,性质严重的,提出问责意见,纳入约谈内容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问题严重、屡查屡犯、整改不力的,作为重要案件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对涉及扶贫资金违规设立小金库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2018年12月1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底(十五)围绕“落实财务管理规定不到位”抓整改35.,针对“未严格执行现金管理规定。如,72017年年212月,用现金支付政府工作人员罗某某45.51万元用于贫困户分红;不及时报账归还公款。截止82018年年44月底,单位或个人借款达85958万元其中国家公职人员借款645.96万元。未严格实行“一支笔”财务审批报销制度。52015年年22月,在支付安某某、代某某、秦某等办公费用时,分别由书记、乡长、分管财务领导签字报销;截留国有资产处置收入。62016年年11金月,将畜牧站办公楼出让给平头镇邮政分局,出让资金18万元未上缴国库”问题。根据省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切实防控风险的通知》要求,对2015年以来发放的“特惠贷”进行全面模底,严格规范“户贷企用”行为,进一步完善农户、企业、银行之间的协议或合同,明确还款责任义务,禁止和纠正扶贫小额信贷资金打包投入政府融资平台集中使用,切实防范和化解扶贫小额信贷风险。对检查督查发现问题严重的,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2018年9月10日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责任人:。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底(十六)围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实不到位”抓整改36.针对“康政风险防控不全面。镇党委挂职副书记麻某某、副镇长李某、挂职科技扶贫副镇长杨某未查找廉政风险点,未制作廉政风险监督卡;财政财务未分开。62016年年99月以来,未明确专人分管财政工作,镇财政、财务由镇组织委员李某某签字支用;落实村财镇管不力。未按规定认真执行村财镇管制度,导致全镇村级财务和村集体经济处于监督失控状态;未严格实行“零户统管”制度。如,52015年年22月至至62016年年99月,镇财政拨付矿检站419.84万元工作经费,未到镇财政报账,出现公款私存和使用自制支出原始凭证作支。”问题。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紧扣脱贫任务目标,坚持以有利于贫困村发展、有利于贫困群众生产生活便捷、有利于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为根本目的,以不增加地方财政负担为前提,全面排查清理“组组通”公路建设项目,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建设等级,停建、缓建不必要的通组公路,做到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切实防止人为拔高建设标准、吊高群众胃口问题。2018年9月10日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底。

37.针对“报账手续不完善。52015年年55月,支付平头司村村88、、99组道路建设款515万元,无施工合同和发票报账;2016年年1月,支付田某某危改工程款474.4万元,用政府的完成情况说明代替验收报告,发票只有财政分局局长签字;2017年年11月,支付镇政府大楼亮化和立面改造费用35.9万元,施工合同签订不规范,未附工程验收报告。六是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如,52015年年99月,政府采购空调、饮水机1.24万元,未进行固定资产登记;办公用品采购不规范。52015年22月,支付政府办公用茶30.53万元,无使用清单6;2016年年88铺月,政府采购办公桌椅、文件柜及公租房床铺31.33万元,无采购清单和合同”问题。对规划内的所有建设项目财务情况进行评估分析,合理确定高速公路建设规模和建设时序,有效化解政府债务。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吸引社会资本,减轻政府出资压力。2018年9月10日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镇综合办、镇财政分局责任人: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底三、整改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责任单位要结合部门职责,迅速组织有关责任人细化整改任务,安排部署到位。各村、镇各有关部门要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脱贫攻坚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来抓,摆在重要议事日程,迅速成立整改工作专班,针对巡视反馈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举一反三,逐一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列出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确保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二)转变作风,压实责任。大力开展“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严格执行《贵州省脱贫攻坚问责暂行办法》和《铜仁市脱贫攻坚问责六种情形》,树立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导向。整改专班对全镇脱贫攻坚存在问题整改负总责,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村支书是问题整改的第一责任人,进一步在精准整改落实上下功夫,做到“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成效不符合要求不放过”。

(三)强化督导,严肃问责。要严格时序进度和整改质量,原则上每半月调度一次各级各部门整改工作情况,研究解决有关问题。要强化定期督导,加强对各村、各部门整改过程和结果的督促检查,对整改工作中发现的需要追责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各乡村、镇各有关部门要以问题为导向,对整改不重视、整改进度缓慢、整改不到位的坚决通报,对整改工作弄虚作假、走过场的严肃问责。

农民讲习所”、新闻媒体、先进典型宣讲等多种渠道,树立“比学赶超”脱贫良好氛围。对骗取套取扶贫资金项目、不孝亲敬老等恶劣行为,运用法律手段进行惩戒,坚决打击歪风邪气,对群众进行警示教育。

(此页无正文)。

2018年10月22日印发共印45份。

乡镇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

商务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在法院机关内部和门口周围,设置优化营商环境内容的宣传栏、宣传版面均不少于3处。电子屏幕每天滚动播出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字幕,在法院政务网设置优化营商环境滚动字幕,设置专栏,充分利用法院网站、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宣传营商环境工作。积极协调在党报党刊、电视媒体、互联网站等刊载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做法、成效、经验宣传稿件。

(二)重点工作。

1.全面提升司法水平,营造法治化市场环境的举措和成效。大力宣传法院牢固树立依法平等及时全面保护的司法理念,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审理涉及各类市场主体的刑事案件、合同纠纷案件、涉及企业的知识产权案件、企业破产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及涉外商事案件,依法准确审慎适用民事强制措施。开展“规范执行行为、提升执行质效”专项活动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2.推进智慧建设,完善便利化诉讼服务的举措和成效。

法院持续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建设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全面推进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和深度应用,推进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

3.加大司法公开,增强透明化审判程度的举措和成效。

法院持续提升司法公开水平,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舆论宣传,让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对法院服务保障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所付出的努力“听得到”“看得见”“能感知”,让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及时全面了解人民法院推出的创新举措,对司法的公开透明有更多的获得感。宣传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见证执行、参与相关活动情况,不断改善外部司法环境,努力赢得全社会认同。

4.提高司法效率,降低商事审判执行成本的举措和成效。

法院加强诉讼全流程管理,严格控制案件审理期限,加强审判环节繁简分流,强化执行刚性约束的做法。

5.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民事、刑事、立案、执行、行政)通过组织巡回审判、法治讲座、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推动送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增强全民法治观念。重点要走访辖区企业,关注企业诉求,提升服务意识。

借助每年3月开展的平安建设和综治、“4·26”世界知识产权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集中宣传活动,因地制宜,在广场、集镇等公共场所,采取出动宣传车、摆放宣传展板、标语,发放传单、宣传册等,设立咨询台提供咨询服务,开展形式生动、针对性强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人人、事事、处处都是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优化营商环境整治工作专项方案范文

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相关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创新发展、完善提升,坚持勇于担当、争创一流,营造人人、事事、处处都是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努力实现正面宣传实效性进一步增强,法院整体形象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营商环境工作知晓率、参与率及对法院工作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二、主要内容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公正司法、司法为民方面推出的新举措;

3.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典型案例;

4.队伍建设新成效,特别是在学习弘扬李庆军精神的先进典型,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实现优化营商环境宣传的正面效果。

5.人民法院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举措和经验做法、工作亮点、典型案例和先进人物事迹。

三、实施步骤

(一)日常工作

在法院机关内部和门口周围,设置优化营商环境内容的宣传栏、宣传版面均不少于3处。电子屏幕每天滚动播出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字幕,在法院政务网设置优化营商环境滚动字幕,设置专栏,充分利用法院网站、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宣传营商环境工作。积极协调在党报党刊、电视媒体、互联网站等刊载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做法、成效、经验宣传稿件。

(二)重点工作

1.全面提升司法水平,营造法治化市场环境的举措和成效。大力宣传法院牢固树立依法平等及时全面保护的司法理念,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审理涉及各类市场主体的刑事案件、合同纠纷案件、涉及企业的知识产权案件、企业破产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及涉外商事案件,依法准确审慎适用民事强制措施。开展“规范执行行为、提升执行质效”专项活动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2.推进智慧建设,完善便利化诉讼服务的举措和成效。

法院持续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建设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全面推进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和深度应用,推进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

3. 加大司法公开,增强透明化审判程度的举措和成效。

法院持续提升司法公开水平,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舆论宣传,让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对法院服务保障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所付出的努力“听得到”“看得见”“能感知”,让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及时全面了解人民法院推出的创新举措,对司法的公开透明有更多的获得感。宣传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见证执行、参与相关活动情况,不断改善外部司法环境,努力赢得全社会认同。

4. 提高司法效率,降低商事审判执行成本的举措和成效。

法院加强诉讼全流程管理,严格控制案件审理期限,加强审判环节繁简分流,强化执行刚性约束的做法。

5. 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民事、刑事、立案、执行、行政)通过组织巡回审判、法治讲座、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推动送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增强全民法治观念。重点要走访辖区企业,关注企业诉求,提升服务意识。

6. 扎实开展法院优化营商环境集中宣传。

借助每年3月开展的平安建设和综治、“4·26”世界知识产权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集中宣传活动,因地制宜,在广场、集镇等公共场所,采取出动宣传车、摆放宣传展板、标语,发放传单、宣传册等,设立咨询台提供咨询服务,开展形式生动、针对性强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人人、事事、处处都是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宣传工作是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重要组成部分。各庭室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列入各庭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工作方案,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加大投入,定期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困难。

(二)明确责任,严格督导

要强化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和人员责任,层层传导压力,量化工作任务,把宣传工作分解到每名干警,把目标任务逐项逐条落到实处。

优化营商环境存在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范文

  按照《2021年全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黑办发〔2021〕2号)要求,为进一步增强干部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指导各地各单位直面问题、全面检视、铁面整改,在攻坚克难中苦练内功本领、锤炼过硬作风,现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01。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加强能力建设为重点,聚焦系统行业群众最反感、市场主体最困扰、制约发展最突出的问题,注重落实工作项目化、责任具体化要求,着力破解项目建设难点、政务服务堵点、系统行业难题,精准补短板、强弱项、提能力,持续改作风、优环境、助发展,为服务“十四五”开局起步、推进“十个新突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龙江提供坚强保证。

02。

项目建设难点攻坚。

   1.打通各环节项目信息共享堵点。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投资审批、土地规划、工程发承包、消防审验等管理系统数据实时共享,实现信息一次填报、材料一次上传、相关评审意见和审批结果即时推送。

   2.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开展市县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初划,研究制定非中心城区乡镇开展项目建设的规划保障相关政策,为国土空间规划批准前的过渡期内项目建设提供规划依据。

   3.优化竣工联合验收。严格落实《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验收的实施意见》(黑建规范〔2019〕9号)要求,研究制定地方联合验收办事指南、流程图等相关配套文件,完善联合验收管理机制,组织相关政策业务宣传培训,做好信息公开。

   4.组建全要素保障专班。按照省政府招商引资工作安排要求,在现有各级第一专班和首席服务员队伍的基础上,组建省市县三级招商引资项目全要素保障工作专班,跟踪推进招商引资产业、人才、资金等各类优惠政策的制定落实,配合各产业招商工作专班做好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协助推进项目审批、落地、运营等环节要素保障。省级专班考核通报成员单位及市(地)专班工作进展情况。

   5.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加大电子印章和电子证照推进力度,省级相关部门分别制定发布有关证书或批复文件的电子证照标准,确保省内统一、互认。加快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从申请受理、审批决定到证件制作的全流程全环节在线办理。

   6.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管理。进一步细化本地工程建设项目分类,分级分情况制定“情景式”“主题式”审批流程,按照项目类型、投资类别、规模、复杂程度、区域位置等情况,制定分类改革措施,实现精细化、差别化管理。

   7.推行“承诺即开工”。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对社会投资的小型低风险新建、改扩建项目实行“承诺即开工”,由政府部门发布统一企业开工条件,企业取得用地、满足开工条件后作出相关承诺,直接发放相关证书,项目即可开工。

   8.推行用地规划审批制度改革。按照自然资源部工作部署和时限要求,加快推进全省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报批,实现空间类规划“多规合一”,为项目落地提供规划保障。落实《关于贯彻自然资源部“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试行办法》(黑自然资规〔2019〕1号)要求,合并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合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用地批准。

   9.着力提升投资便利化水平。围绕优化项目建设全周期服务,完善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功能,开发应用微信小程序、重点项目调度、银企对接等模块,实现投资形势分析研判、项目储备推介、项目建设调度、项目审批结果信息查询等方面应用,打造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平台。

   10.强化重点项目资金保障。对全省“百大项目”,在统筹利用现有中省专项资金的基础上,集中政府债券资金突出向“百大项目”倾斜,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保重点、保急需”原则,优先支持续建项目;对新开工项目,充分考虑项目成熟度、即刻开工及形成实际支出等情况予以支持。落实“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和“专项债券+市场化融资”政策,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为促进市场化融资创造有利条件。对其他项目,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按照“大口不变、小口调整”的原则予以支持。

   11.做好用地服务保障。对单独选址项目用地,加强与用地单位对接,及时掌握项目用地信息及前期手续办理情况,指导项目单位加快组卷报批;对涉及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项目用地,严格落实《关于贯彻落实〈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黑自然资发〔2021〕47号)要求,严守成片开发禁止性规定,节约集约用地,规范征收行为。

   12.强化电力保障。推进政企办电信息共享,超前对接用电需求,建设营销系统储备库,贯通政府项目审批平台,及时获取项目赋码信息,超前收集报装资料、编制供电方案,待客户手续齐备、用电需求基本确定后,启动正式报装程序。按照安全经济实用原则,确定重点项目供电方案,结合当地电网承载能力,优先采用现有公用线路供电方式,适当提高专线接入容量。全面实行配套电网工程建设契约制,10(20)千伏项目按照与客户商定时间实施,35千伏及以上项目与客户工程同步推进。

   13.强化水热气保障。各地水热气行业企事业单位针对重点项目服务建立“首问负责制度”“项目负责人制度”“前置咨询制度”,提供“一站式”“一条龙”服务。优化整合报装流程,将报装环节压缩为至多“受理申请”“确定方案”“同意报装”3个环节,保障重点项目水热气需求。

   14.强化运输保障。进一步健全完善全省道路运输应急运力保障体系,强化调度指挥和应急演练,确保重点项目出现运力紧张状况时,迅速调集应急运力,组织生产物资运输。

优化营商环境存在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范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行动的相关工作部署,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提升优化营商环境行动的相关工作部署要求,镇沅县从“健全机制、夯实基础、优化流程、专项督查、提高服务”等几个方面入手,营造快捷、高效、规范、透明的营商环境,推动全县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落实。

坚持把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_*法》作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和推动镇沅高质量跨越发展的历史使命来抓,将《条例》、《办法》贯彻落实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为各级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认真组织开展专题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全县各级各部门抓好《条例》、《办法》贯彻落实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成立了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深化“放管服”改革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3次,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5次。结合镇沅实际制定了5个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制度,以制度管理推进改革实效。

(二)减环节降耗时、优化服务流程。

通过推行联合审、联合办、联合批,将涉及多个部门的外部流程优化为一个窗口内的内部流程,解决便民事项窗口功能单一。推进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实行企业开办“一窗通”,全面推进“不见面”办事,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提供“24小时不打烊”在线行政审批服务,积极探索多个相关联事项“一件事一次办”,推动更多事项到“一部手机办事通”集成办理。将企业营业执照办理、公章刻制、涉税办理、社保登记4个环节并联成1个办理,实现企业开办时间3个工作日内完成。2020年全县共登记内资企业1731户,比去年年底增长30户,增长1.8%。信用监管力度明显加强。“双随机、一公开”全流程整合,抽查市场主体367户均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各类市场主体信息公示1579户。将不动产转移登记压缩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抵押登记业务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精简报送办税资料和流程,实现70%以上涉税事项一次办结,办理时间再压缩10%以上。持续深化“银税互动”,利用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企业精准放贷,2020年镇沅县共为48户企业发放纳税e贷23802.10万元。减轻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企业可在5%至12%的区间内确定缴存比例,增加网上业务办理,缴存企业和职工可手机上办理住房公积金查询、提取、还款等业务。认真落实国家出台的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措施,对符合条件的27209户一般工商业用电客户实行优惠让利电价政策,累计让利296.51万元;引导大工业电力用户和一般工商业电力用户积极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今年完成交易电量相对减少电费1594.51万元,平均每度电降低电价0.1元,有效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最大简化用水报装流程,对供水方案进行优化,企业用水报装费用压缩比例达20%以上。在建成区范围内,打造“半小时”服务圈,建成区管网报修、居民水表报修基本实现30分钟到场。同时增开短信提醒、微信公众号办理等便民渠道。

(三)落实项目审批承诺制、压缩审批时长。

推行投资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简化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完善审批事项办事指南,规范审批事项各要素、办理流程和办理信息数据格式,优化审批流程,按照“一网通办”的要求,投资核准(备案)项目完全实现网上审批,核准项目办结时间从原来20个工作日缩短到10个工作日;外商投资企业备案登记1.5个工作日办结,审批5个工作日办结。申报的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规划,符合受理条件的即报即批。按照建设工程审批制度改革的目标,将政府投资项目压缩至120个工作日以内,社会投资项目压缩至90个工作日以内。小型项目、带方案出让土地、区域评估的园区内项目压缩至30日内。全力协助企业快速推进项目审批,一次性告知办理人必须提交的材料清单,引导好业主通过网上进行项目申报。

(四)加大稳岗力度、减轻企业负担。

对暂时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适当放宽其稳岗返还政策认定标准。2020年,发放1182人失业补助金623万元;发放161人失业保险金,75.4万元;代缴94名失业人员医疗保险19.16万元;拨付1285人价格临时补贴96.47万元;拨付53人技能提升补贴13.9万元;失业保险稳岗返还83户、失业保险计划稳岗返还惠及职工人2027人、失业保险计划稳岗返还228.64万元。2020年2月起至6月,对参保企业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的单位应缴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为5个月。2月和3月已征缴医保的企业,按减半政策予以退款,同时职工个人账户划账不受影响。全县共有107家企业办理医保减征业务,减轻企业费用负担333.50万元。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提升金融服务小微企业能力。推出小微快贷、微捷贷、纳税e贷等线上信贷产品,提高小微企业融资效率;对贷款到期企业开展展期、无还本续贷等业务;引导金融机构减利让费,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五)强化法律监督、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司法理念,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加强对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立案侦查活动的监督审查,做到既要依法打击犯罪活动,又要对涉案民营企业负责人慎用强制措施,维护民营企业正常经营秩序,最大限度减少办案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加大辖区内8个商品交易市场监管,***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检查网站、网店354个次,线下检查网站、网店4个次,未发现网络交易违法行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8份;检查各快递末端网点66个,对存在取件二次收费违规行为的24个快递末端网点已责令改正。查办食品及农产品类案件8件,罚没款入库68132元;办结药品案件4件,罚没款入库5673.3元。力求实现“办一案、助一企、防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六)强化督查检查,建立健全机制。

研究制订县优化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办法,对全县9个乡(镇)和38个县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专项督查工作,建立营商环境常态化督导落实工作机制。落实好服务保障企业各项措施,建立企业维权服务长效机制,畅通维权服务渠道,认真做好企业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及时查处损害营商环境的违法行为。对牵头部门牵头作用发挥不到位,责任部门主动性不够,未及时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未建立各项营商环境工作机制的进行通报,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加以整改,切实推动营商环境工作形成制度化长效化。

(一)部门之间统筹联动协调不够,缺乏推动各项工作的强大合力。

随着“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深入推进,各部门服务企业、服务发展水平不断提升,服务流程不断缩减,但是部门政策、法规要求不一,各种服务流程依然十分繁琐,企业办证难等问题依然不程度地存在;各部门项目资金分散难以整合,缺乏助推重点项目、重点产业、重点工程及重点企业的强大资金合力。

(二)民营企业总量小,扶持政策落实有差距。

镇沅中小企业基础配套设施不够完善,县内中小企业规模达不到省、市扶持条件,导致政策支持力度不够大;地方财力困难,投入扶持民营企业发展资金较少,部分小微企业享受扶持政策不足。综合企业服务体系不健全,创业初期成长缓慢。同时,融资难,融资成本高等问题依然突出,严重制约了我县民营企业的发展。

(三)建设工程审批改革不够深入、网办系统融合不足。

建设工程审批制度改革虽然已经启动,但没有取得大的突破,在建设工程审批制度提升方面没有形成有效的机制支撑。

涉及部门在横向纵向沟通上还存在沟通不畅、沟通不及时、合力不足等问题,企业多头跑、往返跑甚至没有头绪跑的情况依然存在。由于住建系统建设项目审批单独在云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站上进行审批,审批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没有进行对接,造成网上审批流程不够简化。

关措施。

(一)以测评效果为导向,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按照优化营商环境第三方测评的相关工作要求,围绕测评中的17个指标和普洱市“红黑榜”考核反馈的具体问题,持续推进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以营商环境测评成果客观、量化检验“放管服”改革及优化营商环境成效,极力攻坚薄弱环节,努力推动改革深化和落实,引导形成优化营商环境的良性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取得新进展。

(二)完善和落实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

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制订培育发展规划,加强对民营经济的引导,促进民营经济向多个行业和领域拓展。强化服务,加强企业管理,为民营经济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市场环境、舆论环境和法制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不断改进投融资方法,拓宽思路和渠道搭建融资平台,切实解决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资本瓶颈问题。

(三)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以制度管理推进改革实效,打造“提供证明少、审批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的政务环境为目标,进行刀刃向内的行政审批改革。按照“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的改革思路,推进线上“一张网”,线下只进“一扇门”“一次办结”改革的措施,整合部门职能打破各自为政的格局,有效提高审批质量和效率,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

(四)密切联系企业、加强挂钩协调服务。

落实各级领导干部挂钩联系企业制度,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工作组,深入重点企业开展工业攻坚,采取一月一分析、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工作机制,列出问题清单、倒排解决时限。通过优化营商环境大走访,结合企业遇到实际问题,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政策宣讲,着力提高政策知晓度和参与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