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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范文(19篇)

作者:影墨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范文(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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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积极营造我镇教育和谐发展的良好环境,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坚持“政府领导、部门配合、规范管理、保障安全”的工作方针,全面加强学生交通安全制度建设和管理,逐步构建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的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

镇政府、学校齐抓共管,摸清各校学生实际上下学情况底子,以“依托公交、家长接送、学生步行”为原则,积极宣传,防止“黑车”,做好我镇学生上下学安全工作。

积极解决学生上下学的实际困难,积极联系有关部门共同努力,力争在两年内学生上下学无后顾之忧。

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程实施时间为20xx年10月至20xx年12月。实施对象为:难以保障就近入学且不能依托公共交通上下学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其中以小学生为优先解决对象。条件原则上为学校所在地与村委会所在地3公里以上。

为全面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接送学生车辆安全营运,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监管职责。

镇安监站:指导、协调、检查、督促落实学生交通安全工作,建立健全中小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责任制、工作督查制和责任追究制;积极改善本行政区域的道路交通条件,保证车辆行驶安全顺畅;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学生分布情况制定学生接送车行驶线路和学生候车点建设调整方案;积极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交通部门、学校查处学生乘坐车辆超载现象,积极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提高辖区内居民的交通法规观念,切实做好学校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工作。

村头镇中心学校:负责抓好学生乘车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课程教学计划,提高学生自我防范能力;严格把握学生乘车条件,做好学生乘车的组织工作;与提供接送车服务的营运公司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及时做好乘车学生数和学生分布情况等信息的汇总、上报工作,建立健全学生接送安全工作台账。

(一)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或在寄宿制学校入学,减少交通风险。要妥善处理小学布局调整与就近入学的关系,坚持寄宿制学校建设和低年级学生就近入学并举,对于无法实现接送的'偏远地区学生,应通过寄宿的办法解决上下学的交通问题。

(二)积极推进校车工程。对确实难以保障就近入学的有关行政村,镇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按照实事求是、积极推进的原则,建立校车制度。可依托专业道路客运企业,成立学生校车运营公司,也可吸收依法取得校车服务资质的社会力量参与运营。要确保学生接送车辆符合校车安全技术标准。

(三)进一步规范学生接送车管理工作。严格准入制度,把好审核关、源头关、行驶关、监督关、教育关的“五关”责任机制,做到定人、定车、定座、定时、定点、定线路的“六定”要求。密切防范、杜绝“黑车”接送学生现象。

(四)摸清底子,重点整治。镇政府和学校一起对全镇学生乘车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找出要解决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解决。下面是全镇中小学的学生上下学情况统计表。

从调查情况看,尤其是村头初中住宿学生星期五放学和芳林小学的士谷、小溪边学生上下学问题,由于公司公交车运力不足,特别是星期五下午放学,初中学生乘车严重超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针对这一问题,镇政府与学校一起将采取以下几点措施:

2、与家长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和增强家长的责任感;

4、与利群客运公司协商,村头初中住宿学生星期五放学回家时,增加班车帮助解决。

5、协同有关部门坚决查处无证驾驶、无证营运的“黑车”,减少学生安全风险。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1、项目准备:

在方案时期,拿到甲方提供的地形图和规划后,首先认真阅读地形图,注意电线、电线杆、铁塔、光缆(国防光缆)、现有管道(雨污电气)、房屋建筑、原有结构物(涵洞、桥梁、挡墙、护坡等)、水渠、河流河沟、沟壑、水(鱼)塘、水田、地形高低走向等对规划道路的影响,有问题及时与业主沟通处理方案。并在总说明中相应的说明。光缆、燃气、电力等重要管道线路应在平面图中特别标识,并在总说明注意事项中说明。

需要勾汇水面积确定涵洞位置、型式、大小时应及时和排水设计人员沟通。搜集与项目有关的各种历史、水文、地质资料,包括业主方面各个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单位详细名称、地址、qq,电话等。各部门紧记出图日期,并留出足够的时间保证内部审图和修改。项目负责人统一制作封面、图签。图签统一采用外部参照型式。

2、项目:

2.1首先出道路平面图。

2.1.1处理地形图:第一种方法:将地形图全部处理为颜色8(其它灰色均可,根据单位规定),转化地形点和等高线为道路软件识别的模式。此种方法可以知道每个图层都什么数据,但是如果原地形图不规范,图层很繁多复杂,则关闭和打开地形图时很繁琐。第二种方法,首先关闭地形点和等高线图层,将其他所有数据均刷层到新建地形图图层(此方法适用于不标准图层繁杂地形图),然后将地形点和等高线转化为道路软件识别的模式。此方法便于图层管理,但不便于专门查找原图层中某类数据。处理完地形图可运行pu命令清理无关的数据。

2.1.2平面出图:

首先出道路平面图之前,根据项目规划确认道路等级和设计车速,认真检查规划道路的中线是否有不合理的地方(规划只做半径,不做缓和曲线),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规划中线进行微调,尤其是半径取整数(如甲方要求不得改动中线则不调,并由甲方说明原因),对需要做缓和曲线的地方加缓和曲线。根据设计车速和圆曲线半径设置道路加宽。交叉口按根据道路等级进行拓宽和渠化处理。斜交交叉口缘石半径应在规范内尽量取大。

立体交叉布设匝道时应充分考虑净空、竖向设计。平面图中应简易标识出桥梁、涵洞、挡墙等结构物的位置、范围、型式等信息。

平面调好之后发给业主看看,有问题及时沟通和修改。方案平面进行最后的平面标注、布置,按桩号分平面图(普通道路按1:500分图,如果道路较宽或者a3图纸放不下可定为1:1000),定好之后,注意插入指北针并调整方向。详细标出道路设计范围,起点、终点、交叉口范围。非常重要,因为辅助专业设计范围均以此为准。

根据单位出图标准调整线型宽度,检查标注字体大小。按以上顺序自检一遍后将平面图、项目基础数据、设计文件根据需要发给交通、排水(先熟悉,排水还需要纵段设计文件)、照明、桥梁、结构等相关专业,并对接好细节问题。

2.2纵断面设计。

纵断面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地形、平曲线(平包竖)、排水、净空、规划控制高程等因素。设计时最好和排水设计人员共同商议总体排水走向后再进行纵断面考虑规划控制高程和交叉口控制高程的时候还应注意和平曲线的“平包竖原则”。设计纵断面时必须注意主要交叉口设计范围内道路纵坡不大于2%,困难情况下不大于3%。(此点在城市道路路网设计中很重要,不可忽视)。

2.3横断面横断面结构和型式设计应注意和规划相结合并和甲方保持沟通,达成统一。

2.4结构物。

市政道路工程中的'桥涵、挡墙、排水沟、护坡等结构物,应与现场实际情况相结合,从图纸中充分考虑现场遇到的情况。无论最后甲方修不修,如果有必要我方都必须设计。

2.5设计说明中需要注意的问题设计说明中必须要将工程中遇到的细节问题罗列出来,不可马虎大意。

注意要和甲方经常保持联系。按我院制图标准制图。完成后尽早内部审查。

1、和多方多沟通多交流。

2、提前交图,为审图改图预留充分时间。

3、统一标准,尤其是多人做一个项目,要保证出图风格一致。

4、以审图单位的心态做设计,一切以规范为准,多考虑各种细节问题。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新时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水平,助推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改进和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手段和措施,构建我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等管理工作均实行辖区负责制,县级负总责,乡(镇)级主责主抓。

坚持部门联动。部门严格履行自身职能职责,积极协调联动,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各个环节综合施治。

坚持社会共治。动员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形成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合力。

(三)工作目标

进一步深化“路长制”工作,消除农村道路安全重大隐患,整合应用各类信息系统平台,大幅提升农村地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素质,有效遏制农村地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确保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稳中有降,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一)健全完善农村交管机制。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制。县、乡(镇)两级建立本级道路交通安全责任清单,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确保层级、部门、岗位职责清楚。乡镇交管办(路长办)牵头,承担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等职责的部门(单位)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参与,村、社基层组织全面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群众自治,辖区内单位、企业、学校等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确保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农村道路交通事故联勤联调等机制;建立县级领导包乡镇(见附件:县级领导联系指导乡镇安排表县级领导如有人事调整或者分工调整,由接任者自然接替)、包交通主干道,乡镇干部包村、包农村公路,路管员包车辆、包路段、包驾驶人的责任机制。

(二)排查整治道路隐患。乡镇人民政府应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加强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乡镇交管办(路长办)每月组织开展一次辖区道路隐患排查,汛期内要经常性开展道路隐患排查,排查工作要突出重点路段和点位,对排查出的隐患逐一登记造册、上报分流。并及时开展隐患治理。县、乡、村道与国、省道交叉路口以及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点位要设置交通警示标志,事故多发点特别是交叉路口〔三年内距交叉路口中心点250米(含)范围内,发生3起(含)以上造成人员死亡道路交通事故的,或发生10起(含)以上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的,或发生20起(含)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要安装减速带(垄)等安全设施。进一步规范、完善农村旅游道路交通标志标识,方便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对穿过场镇和城乡结合部的普通公路,各地要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能职责,加强交通信号、标志标线等道路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乡镇人民政府明确相应的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辖区乡道、村道交通安全配套设施的建设、养护等工作;村民委员会在乡镇人民政府和县交通运输局指导下,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原则,组织村民做好辖区村道交通安全配套设施的日常养护工作。积极推进全县通车村道的安保工程(路侧护栏)建设。新建、改建县道、乡道和通客运的村道交通安全设施等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使用;已建成的县道、乡道和通客车的村道应当逐步完善;对已建成县、乡道和通客车的村道安保工程(路侧护栏)损毁的,应及时进行修补、维护。新建、改建农村脱贫公路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技术标准,建成人民群众安全路。

(四)加快公共交通发展。积极发展农村小型客运,满足群众出行需求,将客运站、招呼站等与农村公路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和同步维护。优化农村客运站点布局和客车班次配置,配置符合农村实际情况的客运车辆特别是9座以下小型客运车,加强车辆技术状况管理,满足农村居民长短途出行需求,进一步提高农村客运服务水平。有条件的农村地区要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校车。

(五)加强重点车辆管理。加强农村面包车管理,组织乡镇交管员、路管员进村入户,对辖区面包车车主逐一签订安全承诺书和责任书,进行宣传提示教育,确保每辆面包车都有专人对口负责管理。加强农村摩托车管理,突出加大对无证驾驶、驾乘人员不带头盔、超员等违法行为的宣传劝导,及时上报公安交警查处。加强农村电动自行车和低速电动车管理,县级相关部门要依据自身职能职责,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和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维修市场主体的监管,从源头管住超标、改装的.电动自行车和低速电动车;大力开展交通事故责任深度追究,依法追究生产销售企业连带赔偿责任。加强变型拖拉机监管,在坚决杜绝增量的同时,建立退出机制,逐步消减存量;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要加强生产、销售、维修等监管,坚决打击机动车悬挂套用、假冒拖拉机号牌等违法行为,加大变型拖拉机路面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六)深化安全源头监管。县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单位)每月至少开展1次辖区客、货运源头联合巡查,对辖区客运场站等旅客集中地,矿山、砂石等货物运输重点源头企业开展综合治理。源头企业要设置安全监管员或劝导员,建立交通违法源头消除、安全监管上路等制度,杜绝超员、超限超载车辆出厂(场、站)上路行驶。各地针对群众性餐饮聚会等活动,落实组织者责任制,负责劝阻酒后驾驶、超员等违法行为发生;督促农村地区幼儿园、学校建立幼儿、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制度,采取学校保安、派出所驻校民警等兼任安全监管员或劝导员的方式,在校门口制止纠正超员、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

(七)加强路面巡查劝导。结合辖区实际,制订落实路面勤务制度。重点开展双休及节假日、赶集日、学生上学放学、红白喜事、民俗活动、恶劣天气等“六个时段”的巡查劝导,严查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将交通违法处罚标准在劝导点、赶集场镇出入口向社会公示。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乡镇安办安全管理员、乡镇交管办(路长办)、路管员四支农村交管工作力量组成的联合执法小分队每月至少开展1次下乡进村联合执勤执法行动;路管员每月上路开展路长制工作不少于8次,每周不少于2次,乡镇交管办(路长办)每月抽查一次不少于辖区三分之一行政村的路长制工作,每半年集中开展一次路长制工作全面督查,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督查后并进行情况通报。村支书、村主任等要带头上路开展宣传教育和违法劝导。路管员发现超员、超载、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要立即宣传劝导;对不服从劝导和多次违法的,要通知辖区交警中队,依法严厉查处。

(八)构建信用体系。县、乡(镇)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用体系,从社会综合治理的角度约束交通违法行为人,形成社会共治。公布举报电话,畅通网络、手机等举报渠道,依靠社会力量共防共治,大力营造全民监督、共同遵守、人人自律的良好氛围。

(九)推进科技信息应用。全面应用路长制信息系统、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平台、四川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信息网,通过系统、平台汇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信息和工作动态信息,实施线上工作部署、统计、监督、考核。积极推进智能交通系统、“雪亮”工程、“天网”系统、重点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农村地区自建监控等视频数据采集系统融合共享。城镇出入口、重要交通节点未建监控点的,要补充建设视频监控设施。建设集违法智能抓拍、视频监控、道路情况提示、执法取证、事故监测等功能于一体的县级智能交通指挥中心。

(十)开展事故快处快赔。探索建立警保联动相结合的快处快赔模式,利用移动终端和互联网技术,大力推广应用道路交通事故互联网在线快速处理平台。对仅造成车辆损失的事故,通过互联网在线平台采集上传信息、推送事故电子文书;对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探索事故快速处理、调解一体化模式。创新道路交通事故在线定损、在线理赔服务,推动实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全流程“一站式”服务。

(十一)广泛宣传教育。乡镇政府和道安委成员单位要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依托广播、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体,以公益广告、安全提示等方式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公安、交通运输、教育、司法等部门,共同做好幼儿、小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学生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乡镇政府要结合村民日常出行和农村生产生活实际,利用农村“大嗽叭”、墙体、岩体等阵地,以“小手拉大手”、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橱窗等形式,向村民和学生广泛宣传交通安全。行政村要打造村宣教室、制作宣传展板积极开展阵地宣传。各乡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积极开展文明交通安全乡村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一)确保工作经费。县财政要足额保障本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经费。举报奖励、县路长办工作经费及路管员的个人补贴等工作经费统筹给予保障。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建立符合本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的基本工作经费和补贴动态调整机制。

(二)强化责任分工。加强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乡镇安办、乡镇交管办(路长办)、村路管员等四支力量建设,整合、动员基层多种力量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主要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通违法查处、交通安全管理业务培训等;乡镇安办安全管理员主要负责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监督检查、宣传劝导、隐患治理等;乡镇交管员、村路管员主要负责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宣传、交通违法劝导、隐患排查、农村交通安全重要警情报告等工作。各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负责定期组织乡镇交管员、各级路长、村路管员队伍开展交管培训,乡镇交管办(路长办)具体承办;在开展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重大行动、活动或阶段性工作前,要适时组织培训。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探索扩充路管员在车驾管业务代办、快处快陪代办、保险代理等方面的智能职责。

(三)建强设施设备。各地要根据乡村分布和路网结构特点,在进入国省县道、通客运道路的乡镇村口(道口)、赶集地出入口、多条乡村道路交汇路口合理规划劝导站;行政村的主要出村口、机动车集中路口、乡镇要整合力量集中设置重要路口劝导站;在农村集市、人群密集地、出村出镇口等重要地点安装交通安全宣传提示大喇叭。乡镇人民政府要为乡镇交管办(路长办)配置办公设备、装备;为执法小分队、乡镇交管办(路长办)和农村劝导员提供日常办公、路面劝导和执勤执法保障;各相关部门要为本部门的农村交管力量配备必要的专业工作装备。各地劝导站至少要设置“四个一”(一块劝导站的标牌、一个亭子或一把遮阳伞、一本检查登记簿、一套桌椅)。有条件的乡镇可建设固定岗亭或活动板房,设置职责公示牌、安全提示牌、交通违法曝光牌、自动升降杆、视频监控等。劝导员配备“六个一”(一件反光背心、一个红袖标、一顶帽子、一个停车指示牌、一个随身工作包、一个肩闪灯),有条件的地方可配备喊话器、照相机等。

(四)加强应急处置。乡镇交管员、农村路管员同时要负责道路交通管理的信息收集和上报,对辖区发生人员伤亡道路交通事故或严重交通拥堵的,要及时将信息报送乡镇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等,同时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指挥下,协助开展处置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要制订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对节假日期间车辆发生严重拥堵超过2公里或时间超过1个小时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工作人员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展缓堵保畅工作。

(五)严格考核问责。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目标考核,强化结果运用,严格逗硬奖惩。健全责任倒查制度,对工作不重视、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职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逗硬问责;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要开展责任倒查,深度调查、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近期天气寒冷,气候多变,春运即将展开,北京冬奥会临近,学生流、务工流、返程流叠加,安全风险突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极其严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根据镇政府主要领导指示,决定xx月xx日至xx月xx日在全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为全力遏制事故多发态势,结合三合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成立以镇长艾强为组长,分管领导肖国强为副组长,派出所、应急办、农技中心、规建办、建环中心、三合小学负责人为成员的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应急办,分管领导肖国强兼任办公室主任,派出所所长范臻、应急办主任张智军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百日行动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工作。

彻底治理一批“人车路企”交通安全隐患;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行为;问责曝光一批隐患企业;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高发态势,全力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事故,为北京冬奥会、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重点车型。“两客一危”、货车、商品砼车、渣土运输车、面包车、变型拖拉机、营转非客车、租赁客车等重点车型。

(二)重点驾驶人。“两客一危”、货运驾驶人。

(三)重点道路。省道、县道、农村道路。

(四)重点企业。客货运输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商品混凝土搅拌企业、车辆维修企业、汽车租赁企业、建筑工地、渣土倾倒场站。

(五)重点违法。超员、超限、超载、假牌、假证、无牌无证、酒驾、毒驾、“两客一危”及货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闯禁,拖拉机违法载人及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

(三)巩固提升阶段(4月11日至4月20日):各村(社区),各成员单位要小结前期工作,切实找准弱项、固强补弱、强基固本、建章立制,为筑牢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打好基础。

各村(社区),各责任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监管职责,切实做实做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应急办负责指导、监督、组织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责任,依法查处违规经营、违规生产的企业;联合派出所加大路面执法力度,合理安排勤务,严厉打击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指导、督促辖区六支力量上路、驻站执法,督促劝导站、路长认真履职,切实守好出村、出镇关口;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攻势,营造浓厚氛围。

经发办负责“三客一危”及货运企业、维修企业、租赁企业的源头监管,督促相关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源头上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规建办负责督促新建、改建、扩建道路严格落实“三同时”要求,确保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按要求完成全镇道路的隐患治理,严厉整治非法营运和非法租赁行为,净化全镇运营秩序;对建筑工地、商品混凝土搅拌企业的源头监管,严防源头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的发生,严格落实黑名单制度,严厉惩处渣土运输、搅拌企业违法行为。

建设环保中心负责城镇道路、管网的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清零排查出的道路隐患;负责渣土运输车辆的监管,严厉查处渣土运输车辆的违法行为,落实黑名单制度。

农业服务中心按规定及时将气候预警信息通报各村(社区),督促、指导各单位落实恶劣气候应对措施,减少灾害天气对道路运输造成的影响;加强农用车辆的监管力度,严查农机车辆各类违法行为。

三合小学负责校车的安全管理,加强对校车驾驶人、随车安全员和学生的宣传教育,严防发生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员驾驶校车、校车不按规定路线行驶和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

派出所负责督促相关单位清零重点驾驶人违法记分,组织重点驾驶员进行培训学习;加大路面执法力度,合理安排勤务,严厉打击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各村(社区)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严格落实辖区道路隐患排查治理,每月开展道路隐患的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进行整改。

1.重点车辆源头隐患排查治理。

(1)“三客一危一货”车辆隐患排查(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公交客运、危化品运输)。

派出所全面清查“三客一危一货”车辆检验、报废及交通违法情况,对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以及3条以上(含)交通违法未处理的,及时上报区公安局、交通局。

(2)校车隐患排查治理。

加强对校车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无资质的校车、校车驾驶人予以停运和清退,督促学校严格按照规定安排校车随车照管人员,并在学校大门处安排人员对校车是否超员、是否有照管人员、是否系安全带进行监督劝导。

(3)加大对“两非一租”车辆隐患排查治理(营转非大客车、非营运大客车、9座以上租赁客车)。

(4)拖拉机隐患排查治理。

农技中心牵头,按照全国及全市关于变型拖拉机整治要求,对外省籍牌证进行甄别、清理,并按要求逐步完成变型拖拉机的清零工作;督促拖拉机所有人按规定进行拖拉机年度检验。对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和上道路行驶,引导淘汰报废。

2.重点驾驶人隐患排查治理。

派出所牵头,对辖区重点车辆驾驶人逾期未检验、未换证、记满12分未学习、交通事故、酒驾毒驾、精神疾病等情况逐人清理、建档造册、定期更新。对清理出的隐患驾驶人,及时报区公安局、区交通局和运输企业,督促将其调整下车。对醉驾、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驾驶人,依法依规从快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学校要对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农技中心要对登记的拖拉机驾驶人逐一摸排,督促未按期检审的拖拉机驾驶人及时检审。

3.重点企业隐患排查治理。

应急办、派出所要联合邮政部门,对辖区相关快递企业和货拉拉等物流企业,加大对辖区快递企业和货拉拉等物流企业的排查,督促其每月清理驾驶员、车辆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对交通违法和事故多发的驾驶人要坚决予以辞退。

4.道路隐患排查治理。

(1)桥梁隧道隐患排查治理。

镇规建办牵头负责桥梁隧道隐患排查治理,发现隐患及时报区交通局。

(2)农村公路隐患排查治理。

各村(社区)全面摸清治理辖区已经建成的农村公路存在护栏缺失等安全隐患;督促施工单位对正在新建、改建的道路要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和临时防护措施,加强警示提示,必要时安排人员值守,引导车辆安全通行。

(3)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排查治理。

应急办、派出所牵头对事故多发点路段隐患进行排查,完成对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治理,对治理工程量大,资金缺口多的隐患,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争取资金支持。

应急办、派出所、农技中心等依据各自职责,针对春节长假、北京冬奥会和重点时段交通出行高峰,突出旅游景区、农村山区、农家乐等人车流集中部位的重点管控,有针对性部署路面勤务,确保节日期间和重点时段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道安办、公巡队、派出所、劝导站、执法小分队、农服中心“六支力量”规范运行、履职作为,切实加强对农村面包车、低速货车、拖拉机、摩托车等农村肇事肇祸突出车型的检查、劝导和提示,组织辖区派出所开展道路交通有奖举报的查处工作,净化农村道路通行环境。

镇应急办、派出所、农技中心每五天开展一次联合执法,严查货车超载、面包车超员、客车超员、摩托车超员等违法行为。

应急办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将近期典型事故传达至每一位驾驶人,确保真正受到警示。充分利用led、村(社区)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大喇叭、劝导站、短信平台等宣传媒介,开展百日行动专项宣传,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四)强化督导检查与责任追究。

各村(社区),各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行动,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镇应急办将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进行督查,对落实措施不到位、工作敷衍塞责的单位、个人进行约谈、通报,工作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年终考核。行动期间,凡辖区农村道路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对20xx年村社区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凡辖区农村道路发生一次死亡1人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年终综合考核扣0.5分。

(五)强化信息报送与应急处置。

各村(社区),各成员单位分在整治行动期间,要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带班、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遇紧急情况、重大信息要第一时间报送至镇应急办(联系人:张智军,联系电话:xxx,电子邮箱:xxx)。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运政办发〔20xx〕19号)精神和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工作要求,结合全县农用车上路较多,安全隐患突出,事故高发的实际,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暨农用车违法载人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特“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紧盯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总目标,健全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充实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力量,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用车违法载人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专项行动,全力提升农村交通安全水平,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农村地区“防事故保安全”为核心,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队伍,实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健全、机制完善、人员落实、保障到位、管理有序、考核常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坚持“源头+路面+宣传”同步发力,通过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整治行动,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较大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确保全县道路安全形势稳中向好。

(三)工作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部署、检查落实。在国道、省道、县道、乡道以及城市道路范围内,以部门为主实施,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加强联合执法,提高协同共治水平;在村道范围内和道路以外,以乡(镇)政府、村(社区)为主实施,督促村民自治组织、林牧场等产权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整合各方力量,实施网格化联防联治。

坚持源头防范、标本兼治。强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既要注重加强路面执法,严查农用车违法载人行为,又要注重在农用车销售、出村上路之前等源头环节加强监管,从严控制隐患车辆上路行驶。

坚持适度原则,稳步推进。将依法依规治理农用车违法载人与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同步开展,想方设法满足农民群众出行需求,最大限度降低对农业生产、经营和运输的影响。

县政府成立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及农用车违法载人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 员:

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大队长原振涛同志兼任。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亲自推动,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分管负责人要具体负责、抓好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要落实到责任部门、责任人,确保整治实效。

(一)层层压实责任。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建立多层级量化考评体系,将农用车违法载人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列入乡镇政府安全生产和乡村振兴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量建设。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内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明确分管负责人责任,实行乡(镇)干部包村、包路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包保责任制。积极推动建立“一村一辅警”参与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发挥驻村辅警交通安全管理作用,实现农村道路通行秩序明显好转、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

(三)规范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三站三员”工作。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要依据《村民委员会自治法》《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协助乡镇政府设立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规范劝导站日常运行,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和劝导责任。实行车辆和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制度,切实掌握本村汽车、摩托车、农用车、电动车、拖拉机等各类车辆和所有人、驾驶人底数,以及车辆登记挂牌、驾驶人持证等情况,建立登记管理台账。

(四)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经费。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保障乡镇交通安全管理站、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日常运行和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误工补助、农村道路隐患排查治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建设等。

(五)推动农村派出所积极参与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农村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职责和任务,农村派出所在开展辖区治安巡逻时,要加强重点路段、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巡逻管控,积极疏导交通,纠正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

1.营造强大整治声势。要坚持宣传先行,迅速将《关于开展农用车违法载人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专项行动的通告》以及农用车违法载人的危害广泛告知社会,为专项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要准确把握农村地区交通出行特点,精心研判农村务农务工、赶集庙会等农村群众出行规律,深入分析农用车违法载人的易发多发时段、路段,明确整治目标和职责任务,细化整治措施,抓紧制订符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的专项整治方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

1.集中整治农用车违法载人农村源头无人管等问题。乡(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要建立健全村(社区)“两委”交通安全工作机制,指导督促村(社区)“两委”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管理责任,落实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日常运行和劝导责任。每个村(社区)委会要设立农用车专管员,实行机动车和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切实掌握本村农用车等各类车辆和所有人、驾驶人底数,并将车辆和所有人信息录入山西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乡(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要与辖区每个村(社区)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村(社区)要与每位农用车车主签订“拒绝农用车法载人”承诺书,推动落实农村交通安全源头防控责任。

2.集中整治农用车违法载人出村上路问题。要充分发挥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源头防控作用,落实劝导员误工补贴,建立健全农村劝导站、劝导员管理考核机制,保障落实劝导站建设和劝导经费,配齐劝导装备。要检查考核劝导员工作,确保劝导员每月开展劝导工作不少于20天。要完善劝导站布局,对车流集中的路口没有设立劝导站的,要补建劝导站,消除管控盲区。要加强劝导工作安全防护,对拒不听从劝导的,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严禁劝导员在国省干线公路上开展劝导工作。

3.集中整治道路上农用车违法载人行为。县公安交管部门要全警动员,围绕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加大路面执法检查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迅速形成严管高压态势。每月“逢五”为全国农用车违法载人查处统一行动日,每周一、周五为我省统一行动日,还要根据实际确定全县的统一行动日或统一行动的时间。对查处的农用车违法载人要追本溯源,向其主管部门通报,督促加强源头管理。

4.集中整治重点行业领域从业人员搭乘农用车通行问题。各乡镇、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公安厅等7部门《关于加强农用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公通字〔20xx〕25号)要求,严防农田作业、农贸市场、园林绿化、公路施工等场所从业人员违法搭乘农用车、货车上下工或者转场通行,凡发现或者有关部门抄告农用车违法载人的,要及时予以处理,必要时建议解除合作合同,更换施工作业队伍。

5.集中整改农用车底数不清问题。要发动村(社区)“两委”开展农用车底数摸排,切实掌握有牌、无牌(包括符合注册登记条件但未登记挂牌和不符合注册登记条件无法登记挂牌两种情形)底数。每个行政村(社区)要建立农用车基础台账,切实做到底清数明。

6.集中整治违规农用车生产、销售问题。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持续深入开展违规农用车联合治理,全面禁止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农用车生产、销售,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行为,引导农村群众购买使用合规车辆,从源头上防止隐患车辆新增。

7.集中整治农村道路安全隐患。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深入排查治理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临水临崖、路侧险要路段、穿村过镇及城郊结合部路段安全隐患,力争在年底前,对20xx年以来发生过冲出路面翻坠交通事故导致死亡人数超过3人的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路侧险要路段,实现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三必上”;对20xx年以来发生过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或死亡人数累计超过5人的平交路口,实现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含闪光警告信号灯)“五必上”。

8.加强农村交通出行服务保障。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各乡镇政府加强农村群众出行服务保障,提升农村客运安全应急保障能力,努力构建供需匹配、组织灵活、模式多样、服务适宜的农村客运供给体系,引导农村群众选乘合规交通工具,推动实现农村群众“行有所乘”,减少乘坐农用车出行带来的安全隐患。

9,充实农村交通管理力量。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两委”,尤其是村级基层自治组织要进一步强化责任,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力量统筹,推动乡镇交通安全管理员、农村劝导员,社会综治网格员、交通运输部门路长、农机部门协理员、保险公司协保员和营销员等力量充分整合,实现职能扩充、一人多岗、各方协间、共营共管。公安部门要准确把握城乡一体化发展趋势,发挥交警队和乡镇派出所的优势,共同做好农村交通管理工作。

(三)巩固提升阶段。

1.确保专项整治成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对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经验以及发现的深层次问题进行认真总结,开展整治情况“回头看”,对效果不明显、问题突出的地方予以督促,对未完成整治任务的一盯到底,确保整治到位。

2.巩固完善工作机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总结和推广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注重解决深层次、根本性问题。要建立农用车交通安全隐患常态化、闭环式排查治理机制,持续巩固整治成效。

各乡(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将农村交通安全列入乡村治理及平安建设重要内容,负责统筹协调乡(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公安派出所、综治办及司法员、网格员等现有各方力量和资源,形成政府主导、各方协同、齐抓共管、联防联治的专项整治工作局面。建立执法协作机制,对非执法部门在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载人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交执法部门处理,形成工作闭环。指导、督促村(社区)“两委”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

公安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查处农用车违法载人上道路行驶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和派出所依法查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查处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

应急管理部门:指导监督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专项整治工作职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和现场处置;依法开展农用车违法载人道路交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交通运输、公路部门:负责源头治理公路建设,坚决禁止养护人员搭乘农用车上下工或者在公路施工区域内部通行的行为,必要时建议更换施工队伍。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地区重点时段群众出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xx)934号)要求,加强农村群众集中出行服务保障。深入排查治理农村公路平交路口、路侧险要路段、穿村过镇路段安全隐患。力争年底前完成增设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减速带的任务。

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安全监管,强化对拖拉机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坚决禁止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违反规定载人。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商户非法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三轮、四轮电动车的违法违规行为。

住建部门:负责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工地内人员搭乘机动三轮车的治理。

林业部门:对林业生产人员搭乘农用车在施工区域内部通行或者上下工行为进行整治,加强施工队伍管理。发现农用车违法载人的行为要及时劝阻,必要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教育部门:将交通安全纳入课堂教育,负责指导学校开设交通安全课程,加强学校师生及家长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坚决禁止中小学上下学乘坐电动三轮车。

文旅部门:要加强旅游景点的交通安全管理,在各个景点大力宣传农用车、三轮车载人的危害,禁止农用车、三轮车拉载游客旅游,切实保障游客安全。

宣传部门:引导新闻媒体针对农民特点,宣传乘坐农用车出行的危害,提升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农村群众自觉抵制乘坐农用车出行。引导新闻媒体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

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规定,大力开展农村道路农用车违法载人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工作。

(一)精心组织部署。要加强组织协调,密切沟通协作,凝聚工作合力,统筹推进整治工作。结合实际,“一地一策”制订具体工作方案,细化整治措施,认真谋划部署,从严从实从细抓好整治工作。

(二)加强科技应用。要强化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科技信息化应用,提高发现、劝导、查纠违法载人等重点交通违法的能力。年底前,要打造2-3个示范乡(镇),每个示范乡(镇)要打造3个以上示范路口或路段。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政府负责人要深入一线明察暗访,对辖区农用车违法载人整治效果进行随机抽查,采取调度、通报等方式加大推进力度,逐级压实责任,推动措施落实。相关部门在查处农用车违法载人行为的同时,要通报车辆所有人所在的乡(镇)政府和社区服务中心,由各乡(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通报村(社区)“两委”,对劝导工作不力的,要及时撤换劝导员,对履职不力的,要追究责任。辖区农用车违法载人现象多发或者农用车违法载人发生较大或2起以上亡人交通事故的,要严肃追究各乡镇政府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对发生造成人员死亡及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要全部进行深入调查,深入调查事故暴露出的交通安全因素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对道路交通事故暴露出的重点隐患,及时报告当地政府,通报主管部门,采取约谈整改、宣传警示曝光、联合惩戒、纳入信用记录等措施,推动履行交通安全属地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倒逼整改安全隐患,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实处,切实从源头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四)加强信息报送。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20xx年7月2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情况、成员名单、联络人(姓名、电话、职务)、方案制定及工作部署情况报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月底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20xx年1月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专项整治部署推进、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及工作亮点随时报送。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消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促进全镇道路交通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镇实际,经镇政府研究决定,现就做好20xx年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综合治理、务求实效”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针对农村交通安全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具体措施,严防死守,狠抓落实,有效预防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形成条块并重,齐抓共管的格局。以镇、村构建一体化的交通安全管理网络,实行疏堵结合、群防群治和社会联动的综合治理及建档立制等工作方向。全方位监管监控,以人盯车、车盯车的方式做到道路交通安全优质、畅通、有序地开展。减少一般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降低损失。同时以狠抓、强管、斗硬坚决的工作态度。严打严惩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确保全镇交通安全稳定。

1.利用广播、宣传单、宣传专栏、led显示屏等方式每周不少于一次开展集中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假日期间,各村(居)要分别进行以图片展示、宣传单派发等方式,并同步镇交管站牵头进家庭、进村社宣讲。不定期在主干道上等路段和镇村重点路段上以悬挂横幅、粘贴标语实施宣传。

2.每月组织召开全镇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总结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管理措施。

3.每个季度召开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会不少于一次。

4.每季度分次对学校、客货车、重点路段等实施一次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和集中宣传。

全镇共设26个交通劝导站,交通劝导站原则上设在乡村公路主要路口路段,车流密集地方或村(社区)活动场所。每个交通劝导站均以村(社区)命名,并做到配齐反光背心、红袖标、喊话器、检查记录簿等设备,并设立“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劝导站”标识牌、交通安全出行告知牌等宣传标志牌。每个交通劝导站配备2名有较强法律常识、安全意识和责任心的工作人员,工作补助经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在村(社区)办公经费中列支,结合年度考核情况,予以奖惩。

安全劝导员负责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为本村(社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责任人,主要职责如下:

2.协助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承诺书)。

3.及时报告交通安全隐患情况。

4.建立机动车及驾驶人员信息台账,配合搞好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的统计、核实工作,负责村级(社区)交通劝导站的具体工作。

5.劝导、纠正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利用手机搜集、固定交通违法证据并及时向片区联合执法中队举报,配合公安机关查处、打击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6.按照交通安全劝导站工作要求,落实专人值守,并负责将劝导日志录入“农交安”app。

7.重要节假日、学生上放学、赶集日,红白喜事、民俗活动以及暴雨、泥石流、道路塌方等恶劣天气,劝导站要上岗运行。

8.开展道路交通隐患排查、危险路段隐患整治及安全隐患标志标牌设置。

1.每月由镇交管办协调组织道路违法行为专项整治4次,日常以农村道路片区执法中队、交警中队、运管站等执法部门开展道路检查、巡查制度为主,主要查处超员、超速、无牌无证、非法运营、站外揽客、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落实节假日、逢场日、农村办理婚丧嫁娶日等特殊时段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建立值班备勤制度,在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由镇领导带队开展道路安全巡查管控等活动,各村居必须形成重大活动及时到镇交管办申报用车备案制度。

2.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每月定期排查辖区内道路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置。对一时难于处置的,设置警示标志并形成整治建议,报告镇交管站备案。

按照“尽职免职、罚当其责”的原则,由镇交管站对各村(社区)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考核,对各村(社区)劝导站上报信息进行汇总,定期通报信息录入情况,并纳入年终考核,相关考核标准如下:

(一)实行月考核,每月将考核得分存档备查,并作为补助发放依据。

(二)按照镇交管站每月下达的任务量开展录入工作,完成录入任务、未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村(社区),足额发放工作补助经费。对工作日志录入量未完成的村(社区),按照录入量在下达任务数量中的占比予以发放,低于50%的不予发放补助;对因管理不到位,工作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职尽责,导致辖区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村(社区)直接一票否决。

(三)镇安办、交管站要在重要时间节点、重要路段随机抽查各村(社区)劝导工作开展成效,对抽查到重要时间节点无人值班、重要路段未开展劝导的村(社区)劝导站。发现一例的,按照20元/次在当月的劝导经费中扣减。

(四)各村(社区)劝导补助经费每年年终一次性报账,凭镇交管办年度考核和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金额予以报销。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委“以安仁人民为重、以安仁发展为重、以安仁稳定为重、以安仁形象为重”工作理念,进一步攻克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从8月25日起至11月30日,紧盯五大目标,实施五大行动,落实九个一律,着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成立龙市乡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顾问:张乙尔。

组长:陈干山。

副组长:张祎、黄祥湖、蔡华军、何其芬、何金新(常务)、欧阳振铎、段言静。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何金新兼任办公室主任,肖英哲为办公室副主任,虞继良、陈平、陈威、王晶、肖英哲、何百战、阳仁发、颜小洋为成员。肖英哲负责日常事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成员共同负责落实违章对象的处罚。

聚焦全乡道路交通安全领域中的四个重点难点问题开展集中攻坚,进一步消除道路交通隐患,进一步减少交通事故,杜绝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全乡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整治工作在全乡的考核位次继续保持领先。

(一)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管控成效显著。到11月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并保持在70%以上,无牌无证率、非法装伞率、非法载人率分别控制在5%以下。

(二)拖拉机、农用车、“两客一危一校”车辆违法行为得到根本性治理。到9月底,上路行驶拖拉机、农用车无牌率、非法载人率分别控制在5%以内。“两客一危一校”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超员、超速、疲劳驾驶、违反规定时间和规定线路运行等动态违法基本杜绝。

(三)货车超限超载、工程运输车辆违法得到遏制。到11月底,“一超四究”制度进一步落实,货车超限超载率控制并长期保持在0.5%以下,超限30%以上的重型自卸货车、罐式货车及非法改拼装车辆非法上路行驶现象基本杜绝。不达标工程运输车、渣土车全部淘汰,野蛮驾驶、超载、违反规定路线运行等动态违法基本杜绝。

(四)道路风险隐患全面“清零”。公路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得到有效解决,安全基础不断巩固,安全水平不断提升。到11月底,已排查上报的各类道路、桥梁隐患100%治理到位,新增各类动态公路隐患100%及时整改到位。

(一)深入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整治“飓风”行动(责任领导:何金新,牵头站所:乡整治办)。

1.采取驻村乡干部、村干部分片包干形式,明确摸排乡、村责任人,以村为单位,进组入户全面摸清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含两轮、三轮)底数,分类建册归档。在此基础上,筛选甄别出无牌无证、非法装伞等违法车辆信息。逐辆落实乡、村管控、劝导责任。汇总逐级上报、移送县公安、交警等执法部门联合开展点对点精准整治。2.大力调度驻村干部、“两站两员”和辖区交警中队、派出所,每月开展2次以上赶集日联合执法、7次以上集中劝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联合执法、集中劝导方案,并做好记载。3.乡机关、各村、乡属各单位(含学校、医院、村委会、农商行、建筑工地等)加强单位干部职工及单位院落管理,严禁公职人员驾乘无牌、非法加装遮阳伞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严禁公职人员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非法载人、不戴安全头盔,严禁无牌、非法加装遮阳伞、非法载人和驾乘人员未戴安全头盔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含三轮、四轮)驶入或停放单位院落(以下简称“禁入、禁停、禁骑”)。(责任人:各驻村领导、驻村乡干部、村干部、辅警、乡属各单位负责人等)。

(二)大力开展拖拉机、农用车整治“霹雳”行动(责任领导:欧阳振铎,牵头站所: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1.采取驻村乡干部、村干部分片包干形式,明确摸排乡、村责任人,以村为单位,全面摸清各种拖拉机底数,分类建册归档,并做到责任落实到位、上门宣传到位、政策告知到位、报废承诺到位。

2.抓路面执法,严查无牌上路、非法载人等违法行为,抓实体报废,开展已公示注销拖拉机报废工作。3.建立完善拖拉机、农用车隐患治理台账,每月对查处情况进行通报。(责任人:各驻村领导、驻村乡干部、村干部、辅警等工作人员)。

(三)认真开展非法营运整治“亮剑”行动(责任领导:何金新,牵头单位:乡交管站)。

配合县非法营运打击行动小组,全面整治私人小轿车、商务车、面包车非法营运行为(责任人:肖英哲、各村干部)。

(四)全面开展道路隐患治理“清零”行动(责任领导:何金新,牵头单位:各村委会)。

突出公路在建工程项目,严格落实“三同时”安全措施,深入开展公路在建项目安全专项整治工程。突出公路桥梁、涵洞,深入开展公路桥梁隐患整治工程。突出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连续长陡下坡路段,深入开展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突出平交路口重点路段和农村公路事故多发路段,深入开展公路风险隐患集中整治工程。(责任人:肖英哲、各村支部书记)。

整个行动分部署动员、整治攻坚、总结提升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排查阶段(8月25日至9月3日,为期10天)。根据全县“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召开动员会议,迅速开展隐患排查和上门宣传,及时翻印张贴“百日攻坚”方案里的“严禁”与“一律”等硬性措施。隐患排查在前期排查的基础上,重点以全面摸清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拖拉机、农用车等重点车辆底数为主,分村建立机动车管理台账,确保违法整治有的放矢。

(二)整治攻坚阶段(9月4日至11月20日,为期78天)。各村、各站所、各单位紧扣各自的职能职责、目标任务,根据具体工作措施,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积极调动各种积极因素,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切实采取有效举措,斩陋习、除顽瘴、破痼疾,全面整治违法车辆,全面查纠交通违法人员,全面治理隐患路段。

(三)总结提升阶段(11月21日至11月30日,为期10天)。各村、各站所、各单位全面整理行动资料、台账、数据,整理成册,报送总结。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总结、精心提炼“百日攻坚”行动经验做法,巩固提升工作机制,在后续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进一步复制推广、纵深推进。

(一)提高站位,强化领导。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百日攻坚”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迅速掀起整治高潮。要进一步制定子方案,细化责任、分解任务,明确目标、期限、措施。

(二)全乡动员,协同共治。全乡上下要树立“一盘棋”思想,结合自己职能职责深入融合到“百日攻坚”行动中,在顽瘴痼疾攻坚中建功立业。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村、乡属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和宣传服务平台,大张旗鼓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让攻坚行动家喻户晓,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法规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提升。要加大正面宣传力度,深入挖掘、宣传典型经验做法,积极推介先进典型。要加强警示教育、案例教育,形成有力震慑。

(四)加强督导,严格奖罚。领导小组要全方位、全过程跟进督导“百日攻坚”行动,着力推进整治进程,确保实现整治目标。对于乡村干部违章的,发现1次,年终综合绩效扣减100元。如果同一人违章达到2次,年终综合绩效定位最低档,并不能评先评优;各村所有村干部违章累计达到10次以上(含10次的),该村年终综合绩效定位最低档;对于学校、卫生院、农商行工作人员违章的,发现1次,名单报相应单位作出经济处罚,发现2次的,取消当年度评先评优、评职称等资格;对于老百姓违章的,发现1次,罚款20元,累计达到3次的,取消当年度的慰问、临时救助、入党等资格。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紧盯每个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每项工作举措的落实情况、每个村、单位的工作情况,坚持数据统计、进度排名,真实反映、准确评价各村、各单位工作表现、整治成效,发挥好指挥棒作用。乡纪委要积极介入、全程监督“百日攻坚”行动,对工作不力、成效不好的,严格执纪问责。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减少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3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农村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两大主题,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向纵深发展,对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打击突出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坚决遏制农村地区交通事故多发势头,确保20xx年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较20xx年明显下降,为加快建设新阶段现代化“高特美强”新固镇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

(一)强化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各乡镇政府、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服务中心、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重点工程中心、县城市管理局、蚌埠铜陵现代产业园、县经济开发区、蚌固一级公路公司等相关单位要按照道路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结合公安机关提供的近三年来交通事故情况,对所管辖的道路(含堤坝道路、桥梁等)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要精心组织、扎实开展,确保全面排查、梳理出存在的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重点是临水临沟临塘、急弯陡坡等路段的路侧防护、国省道穿村过镇路段及平交路口交通安全设施缺失等隐患。对正在修建或修建完毕尚未正式交付使用或虽已通车但尚未正式移交的道路,由道路建设单位负责排查与整改。对存在管理争议的道路,于1月12日前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排查与整改主体。排查此工作自即日起立即开展,至1月25号前全部完成。按照“谁主管、谁排查、谁整改”的原则,由排查单位针对排查的隐患,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或建议。排查情况及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分别于1月15日、1月20日下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认真分析,根据整改难度大小,按照“一般隐患、较大隐患、重大隐患”进行登记造册,实施分类整改。要制订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完成时限。隐患整改原则上在3月底前完成,要强力推进、挂图作战、倒排工期、确保完成,切实按时整改到位。对于困难较大,短期不能完成整改的,要及时采取临时性管控措施。国道、省道要按相关规范全部安装路侧护栏;对非机动车、行人通行或横穿较多的路段,具备条件的应增设机非隔离等物理隔离设施;对20xx年以来发生过一次死亡2人以上的交通事故或因交通事故导致死亡人数累计超过3人的平交路口,整改措施要落实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含闪光警告信号灯)“五必上”;对20xx年以来发生过冲出路面翻坠导致亡人交通事故的临水临沟临塘、急弯陡坡等路侧险要路段,整改措施要落实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三必上”,其他县道、乡道、村道可参照《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治手册》,结合路侧水体条件、边沟深度等具体情况设置路侧防护设施,对于基础条件极差、短期内不能增加护栏的,要临时性设置警示桩、堆土砌石等拦挡警示设施,加强引导提示。水利部门在实施路边沟、渠等水利施工时,要同时完善路侧防护,严防产生新的隐患。

整改情况在整改全部完成前实行一周一上报,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通报、督导,对完成的整改组织验收、对账销号。

1.全面加强电动三(四)轮车整治。抓好源头管控。自即日起至1月31日,县市场监管局要对我县电动三(四)轮车生产厂商及经营户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对违反规定生产、销售的坚决予以处罚和取缔,检查及处罚情况实行一周一上报,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建立长态机制,强化电动三(四)轮车生产、销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严防不合标电动三(四)轮车经我县流入市场。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快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合理规划路线,最大限度方便学生上、放学搭乘公交车。各乡镇政府要积极配合交管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的上牌办证工作,全力做到能上尽上。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市管理局等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查电动车闯红灯、私自改装、逆行、违法载人、非法营运、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上述单位查处情况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2.整治农村地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大对货车超限、拼车、包车、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县公安局要结合辖区农村地区道路的交通特点,科学安排勤务,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结合我县农村地区出行的实际,进一步扩大酒驾、无证驾驶、“两违”等重点违法行为查处向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延伸、向午后凌晨时段延伸。要强化对春运期间农民工返乡拼车、包车的管控,严查超员、超速、无证、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充分发挥交警执法站和辖区派出所“一村一警”作用,加大查处、纠违力度,提升执法效能,形成有效震慑。上述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3.紧抓务工务农群众出行安全。各乡镇政府、蚌埠铜陵现代产业园、县经济开发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持续开展农村群众出行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重点关注劳动密集型企业、零星务工及“潮汐打工”人员,摸清辖区企业员工上下班通勤、农村群众就近务工出行交通方式、人员数量等信息底数,按县道交联的规定落实工作措施并建立台账。要落实包保责任制,加大抽查、检查力度,发现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及时整改,涉及违法、犯罪的及时通知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进行查处。排查情况及相关措施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4.抓好运输企业的源头管理。县交通运输局自即日起至本月底,要对全县“两客一危一货”及出租车企业、农班线客运车辆开展一次全面检查,督促企业及时维护保养存在隐患的农班线车辆,确保车辆不带“病”上路行驶、驾驶人不带“病”上车。要对动态监控制度未落实、安全教育不到位等问题紧盯不放,强力推进整改,切实堵塞源头安全漏洞。要建立、落实长效机制,坚持日常巡视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切实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我县道路运输企业源头隐患“清零”,筑牢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道防线。检查及整改情况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5.加强拖拉机等农用车辆、机械的监管。县农业农村局要切实加强对我县拖拉机等农用车辆、机械安全监管,开展全面排查。要认真谋划,制订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动登记上牌、发放驾驶证工作。要切实加大对道路外拖拉机等农用车辆、机械无牌无证行驶的处罚力度,最大限度减少以上车辆上道路行驶。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夯实基础、强化处罚,不断推动此项工作持续开展,确保取得实效。具体措施及工作开展情况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6.联合开展农村地区骑路市场、占道经营、骑路办理红白喜事等行为的整治。各乡镇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参与,针对本辖区国省干线及农村地区道路沿线“骑路市场”,尽快采取清理取缔等整顿措施。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及时设置临时性防范措施,必要时可上报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实施临时交通管控,确保交通安全。要按照县道交联下发的《关于建立骑路市场安全隐患治理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整顿治理的长效机制。具体措施及工作开展情况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五大队、县城市管理局要各司其职,加大对占道经营的打击。其中公安机关重点处罚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的行为;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五大队、县交通运输局重点查处在道路之外、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等占道经营行为;县城市管理局重点处理职责范围内的流动摊点经营行为。要适时开展联合执法,齐抓共管,消除占道经营导致的道路安全隐患。上述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乡镇政府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农村地区挤占道路办理红白喜事、群众在道路聚集的隐患,制订工作措施、处置流程,落实各村(居)的包保责任制,充分发挥各村(居)等基层组织力量及兼职劝导员的作用,安排村居密切关注、及时予以劝导和处置。对不听制止的要及时通报公安机关介入处理,消除占道引发的风险隐患。各乡镇的包保方案、包保责任人及工作措施等材料于1月15日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全面抓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宣传内容包括交通法律法规、交通安全常识、安全出行提示、典型案例警示、电动三(四)轮车整治的相关规定等。各部门都要结合自己的职责,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其中:县教体局要立即在学校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同时针对部分家长(尤其是老年人)驾驶电动三(四)轮车接送学生的情况,通过签订《倡议书》等形式,教育、引导家长及学生不使用、不乘坐,最大限度消除这一隐患;县融媒体中心要加强对此次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并通过现场报导等形式,扩大群众对此次整治工作的知晓度,引导广大群众积极配合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县公安局要利用“一村一警”平台,安排包村民警进村入户进行宣传;组织派出所充分利用小喇叭、宣传板等多种形式,深入辖区开展滚动式宣传;各乡镇政府要组织各村(居)利用农村大喇叭、微信群、宣传单、宣传板、横幅、上门劝导等多种手段开展宣传,提高群众遵守交通规则安全出行的意识,尤其是劝导老年人不驾驶电动车违规载人,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不合标的电动三(四)轮车,不销售、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要发挥好行政村(居)“一栏一标语”、红白喜事等宣传作用,进一步强化“两站两员一长”、村级兼职劝导员工作机制的落实,结合农村集中用工、出行的情况,集中开展严禁农用车、货车、三轮车违法载人的安全提示,营造精准覆盖的立体化宣传声势。每个村(居)委会门前至少要有一块宣传板,每个村(居)每周至少播放一次交通安全常识,主要道路出入口至少要有一条宣传提示;县市场监管局要做好对电动三(四)轮车生产厂家及经营商户的宣传引导,不生产、不销售非标产品;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大对农用车辆、机械使用单位和驾驶人的宣传引导,及时上牌办证、车辆及机械不违上路、不违规载人;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大对“两违一货一客”及出租车企业的宣传教育,引导驾驶人严守交通规则、切实遵守使用安全带的规定,安全文明出行;蚌埠铜陵现代产业园、县经济开发区要针对辖区集中用工企业,加大对员工出行安全的宣传引导,消除因拼车、包车、超载等原因而导致的事故隐患。以上单位的宣传情况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迅速行动起来,制定细化工作方案,逐项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坚决防止“上热中温下冷”,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导检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隐患问题要跟踪督办,层层推动工作措施落实。对动作迟缓、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约谈,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不担当、不尽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进行“一事双查”机制,依纪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三)规范执勤执法。切实加强执法教育培训,确保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防因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不当,引发重大事件和舆论炒作。要做好执法人员的执法安全防护工作,配齐配足安全防护和疫情防护装备,坚决避免发生伤亡事件。

(四)加强信息报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工作,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高效。各单位要明确联络员,将名单于1月10日前上报。各单位按方案要求上报信息,重要情况随时上报,20xx年3月底前报送工作总结。报送地址:县交管大队三楼法宣室(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xxx,邮箱:xxx@。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盘州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全省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防范较大以上事故,确保春运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全力维护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现结合我镇道路交通的实际情况,决定在全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主要领导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切实增强安全发展的政治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积极担当作为,狠抓责任落实。结合我镇道路多、里程长、机动车保有量大等特点,打造严管道路交通安全常态化机制,全力推进全镇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取得实效,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开展机动车及驾驶人源头隐患清零。

根据上级推送到我镇辖区内脱保脱审、逾期未报废等车辆信息,柏果、洒基交警中队要加大对脱保脱审、逾期未报废、违法未清零车辆的查处力度,一旦查处,立即实行暂扣,并督促进行投保、审验、报废和违法处理信息;镇交管站、各村(居)不仅要切实发挥“两站两员”的职能作用,还要将责任下沉到网格员,充分利用村(居)网格员人熟、地熟的优势,进村入户对本辖区所有驾驶员、车辆(含外来车辆)进行拉网式排查,登记造册,实行一车一档,随时更新,并将所有排查出的驾驶人信息、车辆信息录入《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管云平台》内,交管站工作人员要对平台内农村无证驾驶人、无牌证机动车、无牌农村面包车、逾期未年检、逾期未报废车辆及逾期未审验驾驶人等重点红色预警信息签收,并进行处置。若有未登记、未在《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管云平台》内户籍化的车辆造成交通事故,将严格实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责任单位:各村(居)、柏果交警中队、洒基交警中队、镇交管站)。

(二)集中整治重点车辆源头隐患。

重点清理“两客一危一货”、校车、重型货车、农村面包车、“营转非”大客车等八类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违法未处理的源头隐患,及时督促企业消除重点车辆隐患。将“营转非”大客车、旅游客车、57座以上大客车及卧铺客车实施布控,时时追踪,严查违法非法运营行为。(责任单位:各村(居)、柏果交警中队、洒基交警中队、镇交管站、柏果能源中队、镇应急管理站、柏果交通执法中队)。

(三)严格落实运输企业主体责任。

1.以“两客一危”重点运输企业为重点,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车辆日常安检不严格、驾驶人及从业人员日常教育管理不到位、交通违法教育处理不及时等问题,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对本企业的所有驾驶员进行法律法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等安全教育培训,对企业的所有机动车辆及驾驶员进行隐患排查、整治,建立一车一档(含驾驶员),杜绝证照不全车辆用于经营活动、不合格人员驾驶机动车辆,把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员,确保安全责任全覆盖。按照盘州市运输企业“红黑榜”制度,对零违法、零事故的优良企业上报市道联办通报表扬,对车辆违法多、事故频发的高风险企业提请市道联办进行曝光,清理隐患突出、问题严重的重点运输企业,行业监管部门联合实施集中约谈(责任部门:镇交管站、柏果交通执法中队、柏果交警中队、洒基交警中队、柏果能源中队)。

2.杜绝脱保脱险、报废车辆上路。柏果能源中队、镇应急管理服务中心要与辖区内所有煤矿企业、非煤矿山企业、运输公司、砂石厂、电厂及建筑工地等企业签定承诺书,杜绝为超限超载、脱审脱保及报废车提供货源和装卸货,尽可能挤压此类车辆生存空间,加强源头治理。凡因无牌、无证、脱保脱审、超限、酒驾、毒驾等几类违法行为发生事故当事人无力赔偿的,由源头企业承诺垫付相关费用,事后依法追偿。(责任部门:柏果能源中队、镇应急管理服务中心)。

(四)加大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1.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全面深入排查道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设施、交通管理标志等存在的安全隐患,重点是对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安全防护设施缺失、桥梁、隧道和车流量大、事故多发等特殊路段进行全面、细致排查,对隐患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要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增设安全防护设施,落实整改责任、确定整改时限,暂时不能治理的,要增设安全提示牌,加强巡查;“路长”要加大对各自管辖路段的管养力度,确保道安全畅通。(责任部门:镇交管站)。

2.新建、改建、扩建的公路、要落实“三同时”制度,新建还未验收的要与施工单位签定承诺书,严禁通行,凡发生死伤人事故,赔偿责任由施工方负责,对在管养的路段一定要设立明显施工标志。(责任部门:镇建管所、镇交管站)。

根据省、六盘水市、盘州市道联办关于对“马路市场”的治理要求,针对国道、省道、县乡道及农村、城市其他重要交通干道沿线摆摊设点或“赶集”的各类“马路市场”开展联合排查,对排查出的马路市场和其他占用道路影响交通安全的隐患,要建立工作台账,开展综合治理;对短期内不能取缔的“马路市场”,通过设置交通提示标志,建立临时交通管制、专人巡查等工作机制,最大限度维护好交通秩序,明确时限,尽快完成治理,并常态化治理管理“马路市场”。(责任单位:镇交管站、柏果交警中队、洒基交警中队)。

(六)开展路面交通违法整治行动。

各村(居)、镇农村工作服务中心、镇交管站、各交警中队要认真落实全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视频会议精神和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部署。加大路面巡查力度,采取流动巡逻与固定执勤、区域联勤相结合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加强国省道和农村交通安全管理,要在缉查布控系统中,以“两客一危”车辆、大型货车、校车、面包车、三轮摩托车、农用车无证驾驶为重点,切实加强重点道路沿线的巡逻监控,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客、货营运车辆“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保持高压严管态势。严查农村道路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违法载人和无证驾驶、摩托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镇农村工作服务中心要对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农用车、变型拖拉机等进行重点排查,并登记在册,报道联办办公室,达到报废标准的,全部报废,注销清零。(责任单位:镇农村工作服务中心、镇交管站、柏果交警中队、洒基交警中队)。

镇交管站要严格按照《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黔府办函〔20xx〕36号)要求,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进一步建立健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考核机制,纳入村(居)购买服务。要切切实实发挥“两站两员”的职能作用,充分发挥“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基层社会治理机制的作用,健全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配套措施,把开展村民宣传教育、劝导制止违法行为、排查报告安全隐患、协助执法部门开展整治等各环节的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明确,把责任落实到岗到人,持续推进农村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将工作延伸到所有网格员,从源头上加强治理,配齐装备,严格落实红白喜事“打招呼”、“跟场管理”等制度,以农贸集市、婚丧嫁娶、民俗民风节日等群众集中出行时段为重要时段,加强巡逻和检查劝导,督促驾驶人签订交通安全责任承诺书,有效防范和遏制预防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责任单位:各村(居),镇交管站)。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月20日—长期坚持)。

各村(居)、各单位要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排查整治、集中攻坚阶段(20xx年2月7日—20xx年4月)。

以消除隐患、整治为主线,高密度、大范围开展交通隐患整治行动。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逐项对照责任分工、逐点梳理研判,落实防控力量和措施,限时实施整改,及时封堵漏洞,努力做到“隐患穷尽、问题归零”。

(三)巩固提升(20xx年4月—20xx年5月)。

认真梳理总结前期盘州市柏果镇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整治工作过程中的经验教训,总结固化好的经验做法,针对辖区交通出行、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特点,科学调整工作重点和勤务部署,确保干劲不松、力度不减,持续开展整治工作。镇交管站及其他成员单位每周上报一次工作情况,每阶段上报一次工作小结,4月30日前上报工作总结。

(四)成果验收(20xx年5月)。

兑现奖惩,对在盘州市柏果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联合整治工作表现积极、工作能力突出的个人及单位将推荐到市道联办进行表彰;对徇私舞弊擅离职守、工作不力、影响公正的个人或单位将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将按程序提请市纪委、监委进行问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各单位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全部统筹本村(居)、本单位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职责,抓好组织实施确保整治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精准有效。

(二)强化协同共治。各村(居)、各单位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联勤联动,建立常态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共同排查各类运输企业安全隐患,共同治理各类道路安金隐患,共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推动形成监管合力,压缩隐患存在空间,紧紧围绕“减量控大”的工作目标,全面排查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氛围,形成声势。各村(居)、各单位要强化宣传工作,扩大宣传覆盖面。营造强大的声势和浓厚的社会氛围,力争形成“交警严管、严处、驾驶员自觉遵章守纪”的社会舆论氛围。镇政府与各村(居)、各企业签订责任状,与干部职工签订承诺书;村(居)要与村(居)民、驾驶员签订承诺书;学校(园)要与学生、家长签订承诺书;各企业要与企业职工、企业驾驶员签订责任书。

(四)严肃追责问责。凡发生一起死亡2人事故,由镇纪委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责任倒查,对开展工作不认真、工作责任未落实、流于形式、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将在全镇范围内予以通报。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按照“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的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防范化解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根据《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黔东南州进一步强化措施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雷山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决定于20xx年5至12月开展为期8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围绕“人、车、路、企、政”五个方面,坚决压实交通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深入排查整治突出风险隐患,实现“四个下降、一个坚决遏制”的目标,即: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下降,道路运输事故起数明显下降,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下降,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有力推动,决定成立郎德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监站,高明旺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杨通宝、张婷两位同志负责具体办公。

1、进一步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防范管理体系。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防范管理规定》《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和《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等要求,并结合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实际,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责任,加强督导,严格考核,落实责任,兑现奖惩。(牵头单位:镇安监站;责任单位:交警中队、各村民委员会)。

2、严格落实农村交通安全责任制。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牵头细化明确各部门、村(居)两委、综治部门交通安全管理的工作职责、考核办法、奖惩机制,并组织落实、严格考核、兑现奖惩。镇、村两级要将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纳入平安贵州建设、乡村振兴重要工作内容,纳入“一中心一网格十连户”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推进农村交通安全治理;全面实行村组交通安全“网格化”管理,形成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的交通安全共建共治格局。各部门、村(居)两委人员是本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要认真履行建立交通安全基础台账、开展村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劝导制止交通违法行为、排查报告农村交通安全隐患、协助执法部门开展乡村交通安全整治等工作职责。(牵头单位:镇安监站;责任单位:各村民委员会)。

3、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家庭主体责任制。要将道路交通安全纳入家庭主体责任予以规范和管理,严格落实家庭主体责任,加强家庭成员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强化农村“十户抱团联防护安”、城市小区“同楼业主联防护安”等家庭之间的监督提醒和纠正,并形成村规民约、小区制度等约定俗成式制度化管理模式。(牵头单位:镇安监站;责任单位:各村民委员会)。

4、严格农村交通安全风险辨识。5月30日前,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对本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全面分析研判,梳理剖析近5年交通事故原因,建立人、车、路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限期治理、对账销号;5月起,建立农村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动态排查和长效治理机制。(牵头单位:交警中队;责任单位:镇安监站、各村民委员会)。

5、严格管控农村交通安全风险点。在节假日、赶集赶场、红白喜事、民间民俗活动等重要节点组织镇干部、驻村干部、村(居)两委人员、网格长、网格员、联户长、安全员等开展现场管控,落细落实跟场管理、红白喜事打招呼制度;加强农村面包车、农用运输车、拖拉机、摩托车等重点车辆的排查,督促完善牌证、保险等手续,规范安全文明驾驶;开展违法劝导、交安宣传,现场提醒监督农村群众不无证驾驶、不酒后驾车、不违法载人、不乘坐隐患车辆、不上高速公路行走等。(牵头单位:镇安监站;责任单位:各镇属部门,各村民委员会;完成时限:常态实施)。

(三)从严整治道路运输安全风险和源头监管风险。

6、严格运输企业监管。对重点车辆、驾驶人、运输企业、客货运场站、货运源头企业进行常态化安全风险评估和“精准画像”,对“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定期开展分析研判、系统排查、动态监管、全面监管,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车辆动态监管平台的日常监督和违规处罚,及时清除隐患,严格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工作。(牵头单位:交警中队;责任单位:镇安监站、镇派出所、各村民委员会;完成时限:常态开展)。

7、严格货运安全监管。对“大吨小标”“大罐小标”、变型拖拉机等非法非标车辆生产、改装、维修企业和“黑窝点”,一律依法查处取缔;对货运源头企业违规放行超载车辆的,一律停业整顿;对“百吨王”货车违法上路的,一律按规定从严处罚。(牵头单位:交警中队;责任单位:镇派出所、各村民委员会;完成时限:常态开展)。

8、严格低速货车安全监管。建立健全低速货车及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联动机制,加大源头管理、路检路查,推行尾部粘贴反光标识,严厉打击非法销售、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拼装改装、货箱载人等违法行为;农业农村部门要联合公安、交通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在全镇范围开展农机假号牌、假证的查处和窝点线索排查打击。(牵头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责任单位:交警中队、镇派出所、各村民委员会;完成时限:常态开展)。

(四)从严整治风险路段。

9、严格落实挂牌督办制度。5月底前,报请镇人民政府对事故多发路段和严重安全隐患路段实施挂牌督办,并向社会公布,各隐患治理责任单位立即启动整改。(牵头单位:交警中队;责任单位:镇派出所、镇安监站、各村民委员会;完成时限:20xx年5月底前完成挂牌督办)。

10、严格整改事故易发路段。对存在翻坠事故风险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等重大隐患路段,必须安装路侧护栏、警示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对易发生正面相撞交通事故的双向四车道路段,必须增设中央隔离设施;对存在事故隐患的平交路口、长下坡路段,必须按相关技术标准进行整改。(牵头单位:交警中队;责任单位:镇安监站、镇消防站、各村民委员会;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前完成一批事故易发路段的排查登记和整改,整改率不低于15%,12月底前整改率不低于40%)。

11、严格落实农村公路安防措施。按照“十四五”规划要求,持续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推动完成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和村道隐患治理任务。(牵头单位:交警中队;责任单位:镇安监站、各村民委员会)。

12、严格标志标线设置规范。5月底前,对全镇道路交通信号灯、限速标志、交通标线开展集中大排查;及时完成对公路“断崖式”限速、指路标志不清等问题的排查整治;及时完成对城市快速路、主次干路及校园周边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的排查整治。(牵头单位:交警中队;责任单位:镇派出所、镇安监站、各村民委员会;完成时限:20xx年5月底前完成集中大排查,20xx年8月底前完成50%整治进度,10月底前完成100%)。

(五)从严规范落实道路交通执勤执法工作。

13、严格全程执法监管。全面提升公安交警、交通路政等执法管理力量上路率、管事率,在事故多发路段常态化见警车、见警灯、见路政执法车。充分运用大数据、视频巡查、平台监管等技术手段,大力推行精准化管控,及时发现、查纠、消除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对工程运输车、危化品运输车等车辆野蛮驾驶易导致较大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推动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形成情报信息“一张网”。(牵头单位:交警中队;责任单位:镇派出所、各村民委员会;完成时限:常态实施)。

14、严格落实行刑衔接。对严重超员超速、酒驾醉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对交通事故中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失职渎职罪的,要进一步加强行刑衔接,依法严惩道路交通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震慑力度,实现“打击一个、教育一批、震慑一片”。(牵头单位:交警中队;责任单位:镇安监站、镇派出所、各村民委员会;完成时限:常态实施)。

15、严格落实“轻微交通违法温馨提示”。深入推进“轻微交通违法温馨提示”改革举措,坚持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查处的同时,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实施温馨提示柔性执法,严格规范理性文明执勤执法,杜绝“逐利执法、过度执法、以罚代管”等问题,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执法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牵头单位:交警中队;完成时限:常态实施)。

(六)从严整治非法营运和“黑校车”

16、严格摸排查处非法营运。严格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非法营运专项整治的部署和要求,全方位搜集非法营运情报线索,锁定涉嫌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和驾驶人,建立“非法营运车辆黑名单库”,常态化组织精准查处。对上路行驶的非法营运车辆一律拦截查处,对从事非法营运的人员一律依法从严处理,对“黑客运站点”一律清理取缔。加强部门协作联动,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实施联合设卡查缉,公安机关检查发现涉嫌非法营运的车辆要及时通过执法记录仪等方式进行记录后,并第一时间移送交通运输部门处理;交通运输部门对移送的非法营运行为要及时依法处理,并及时将处理情况反馈移送单位,切实通过互通信息、互相协作,形成强大的联合整治综合执法合力。(牵头单位:交警中队;责任单位:镇派出所、各村民委员会;完成时限:常态实施)。

17、严格排查整治“黑校车”。要组织对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进行摸排,摸清运力需求、安全状况、运营情况以及非法搭载学生“黑校车”的基本情况;加强部门联动,开展联合执法,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黑校车”。(牵头单位:镇教科中心;责任单位:交警中队、镇派出所、镇安监站、各村民委员会;完成时限:常态实施)。

18、严格运力保障。通过摸清学生乘车路线、学生人数、时间节点,形成学校运力需求,强化交通组织,做好运力保障,有效解决学生安全乘车问题。同步要积极发展公共交通,规范和发展校车服务。(牵头单位:镇教科中心;责任单位:镇安监站、交警中队、镇派出所、各村民委员会;完成时限:常态实施)。

19、严格依法惩戒。对非法营运严重超员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对非法营运肇事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对组织非法营运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一律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严厉查处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接送学生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对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违法搭载学生一律严格处罚;对使用拼装或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一律收缴、强制报废、严厉处罚,坚决防止不合格车、不合格人接送学生上下学。积极发动举报“黑校车”线索,发现一辆、查扣一辆、重处一辆。同时严格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对不依法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致使本行政区域发生校车安全重大事故,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非法营运“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等构成危险作业罪的,要按照《刑法修正案(十一)》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对在打击非法营运中徇私舞弊、不作为、乱作为的,一律从严予以政务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牵头单位:镇安监站、交警中队;责任单位:镇派出所、镇科教中心;完成时限:常态实施)。

(七)从严整治摩托车(电动车)安全隐患。

20、严防摩托车交通事故。持续开展摩托车违法大整治,及时劝阻、制止、纠正、查处摩托车驾驶人无证驾驶、不戴头盔、搭乘多人、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提升头盔配戴率,实现摩托车交通事故特别是伤亡事故的大幅下降。(牵头单位:交警中队;责任单位:各村民委员会;完成时限:常态实施)。

21、严防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事故。构建学校、村、家庭三位一体的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监管格局,压实家长监护看管责任、学校教育管理责任、村基层治理责任,全方位禁止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对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律严肃倒查问责。(牵头单位:镇教科中心;责任单位:各村民委员会;完成时限:常态实施)。

22、延伸服务触角。要进一步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举措,通过警邮合作、警医合作等模式、“所队合一”“流动车管所”等警务改革以及上门服务的勤务模式将车驾管业务延伸下放到偏远农村,并可持续发展,切实解决和消减监管服务不到位和群众长途骑行等带来的安全风险隐患。(牵头单位:交警中队;责任单位:各村民委员会;完成时限:常态实施)。

(八)全面提升交通应急救援能力。

23、提升道路交通应急引导能力。各村、各部门要依托互联网地图导航,及时共享气象变化和突发事件信息,将团雾、雨雪凝冻、交通事故、占道施工、交通管制、事故多发点段等信息通过导航终端实时发布预警提示,引导导航用户合理选择出行线路,提醒驾驶人安全谨慎驾驶,防范化解驾驶人不熟悉山区道路、雨雾凝冻等恶劣气候带来的行车安全风险。对因恶劣气候不具备通行条件的,要及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并引导分流。(牵头单位:镇安监站、交警中队;责任单位:镇派出所、各村民委员会;完成时限:常态实施)。

24、提升道路交通应急救援救治效率。建立完善警医联合接警、同步出警的医疗应急救援机制,健全交通事故伤员入院急救“绿色通道”;成立我镇交通事故应急快速反应的医疗救治专家队,并配合做好全州医疗资源协调整合,建立健全交通事故伤员救治专家增援和危重伤员转院救治机制;加强交通事故急救网点建设,建立以州、县急救中心、医疗机构为主体的道路交通应急医疗救援救治网络,全面提高伤者救治成功率、降低交通事故致死率。(牵头单位:镇卫生院;责任单位:镇派出所、镇安监站、各村民委员会;完成时限:常态实施)。

25、提升道路交通应急救援能力。健全部门联勤联动、应急救援、交通疏导等工作机制;充分依托省级“空地一体化”救援模式,积极协调引入直升机快速救援,提升快速反应、及时救援、高效救治能力。加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建设,适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严防二次事故发生。(牵头单位:镇安监站、交警中队;责任单位:镇消防站、镇派出所、各村民委员会、镇卫生院)。

(九)全面提升交通安全文明意识。

26、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5月,对“两客一危一货”驾驶人和网约车、快递物流、代驾等新兴业态职业驾驶人安全告诫全覆盖,以企业为单位对从业人员开展一次交通安全集中教育培训,逐一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模式,实现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知危险、会避险,远离违法、珍爱生命”交通安全承诺签名全覆盖。(牵头单位:镇科教中心;责任单位:镇安监站、交警中队、镇派出所、各村民委员会;完成时限:20xx年6月中旬前完成安全告诫全覆盖、集中教育培训、责任书签订和承诺签名全覆盖工作,并常态推动实施)。

27、开展交通安全常态化警示提示。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平台载体定期刊播一批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定期曝光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高风险企业、终生禁驾人员及事故多发路段,精准推送交通安全预警提示;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分层级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微信群,常态化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和安全风险警示提示。(牵头单位:镇科教中心;责任单位:镇安监站、交警中队、镇派出所、各村民委员会;完成时限:20xx年6月中旬前完成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微信群建立工作,并常态化开展宣传教育、推送交通安全宣传信息)。

28、开展安全宣传长廊(阵地)建设。要充分利用各类公共场所、单位办公场所、学校、车站等区域和部位,建设安全宣传长廊(阵地),如可利用人员聚集和流动性较强的公园、广场、公共厕所等地设置宣传栏、宣传画,打造诸如“厕所”安全宣传文化等宣传阵地,集中宣传安全生产、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常识,让安全宣传随处可见,群众随时随地都能接受安全教育。(牵头单位:镇科教中心;责任单位:镇安监站、交警中队、镇派出所、各村民委员会;完成时限:常态推动实施)。

(十)从严开展追责问责。

29、强化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要按照有关工作规范和要求组织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工作,深入分析查找安全隐患、管理漏洞及薄弱环节,提出针对性意见和建议,推动相关部门、行业、企业整改问题和追究责任,切实提高事故预防的针对性、有效性和科学性。(责任单位:镇安监站、交警中队;完成时限:常态实施)。

30、强化道路交通安全追责问责。严格安全监管“事前、事中、事后”的追责问责。对工作不扎实、不深入的及时开展约谈;对不担当不作为、失职渎职的,严格按照党纪政纪法纪处理;对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一律挂牌督办并约谈事故发生地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发生死亡交通事故的,一律进行闭环式倒查溯源,按照“四不放过”要求追责问责;凡是查处不严格或问责不到位的一律提级重新调查处理。(牵头单位:镇安监站、交警中队;责任单位:各村民居委会;完成时限:常态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人民政府要比照县级模式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统筹推进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安全生产考核、高质量发展考核、政府目标考核等同部署、同开展、同落实。镇人民政府将适时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检查督导。

(二)压紧压实责任。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责任、综合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切实抓好镇、村“最后一公里”责任落实,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链条。

(三)强化统筹调度。镇安监站、交警中队联动统筹调度,即每周三对全镇各级、各有关部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实行“一周一调度、一月一汇总、一季一研判”,准确掌握全镇整体进度和实时进展情况,每周四形成《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报》,于每周四报镇安监站、交警中队,同步通报至各村、各部门。同时,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工作推进情况,视情召开办公室工作会议;重大工作和问题要及时报镇领导小组,提请召开全镇工作推进会对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通报、调度和部署。

(四)开展督导指导。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平安黔东南建设、乡村振兴、安全生产、高质量发展、政府目标考核等重要工作内容。镇安监站、交警中队要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指导,定期、适时组织开展专门督导指导,对标对表,督促各项措施、责任落实到位,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安全形势平稳有序。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村、各部门须于每周三前报送本村、本部门工作推进情况(即每周三报送上周四至本周三的工作推进情况),要有战果、有数据、有进展、有案例等。同时,各村、各部门于20xx年6月16日前将工作专班(即分管领导和1名业务部门负责人)名单、职务及联系方式报镇安监站和交警中队。

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稳定工作职责,强化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防范管理规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顺市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安府办函〔20xx〕7号)、《西秀区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西府办函〔20xx〕79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为加强对本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成员如下:

(名单见附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道交办,任武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银芳同志兼任副主任,成员由相关成员部门抽调组成,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本次道路交通专项检查相关事宜。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领导对全省连续发生几起安全事故的重要批示精神,坚持以客运车辆、农村道路及道路交通安全目标落实情况为重点,严厉查处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力整治路面行车秩序,排查治理交通安全隐患,事故高发区、危险路(点),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事故预防源头管理等情况。

(一)各村(居)要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利用广播、宣传栏等方式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建立群众性交通安全组织,开展驾驶人员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加大占道经营的管理和机动车辆信息台账的建立。

(二)宁谷交警中队要加强驾驶行为和车辆安全监管,落实对客运车辆“六必查”及交通违法抄告等措施,集中整治酒后驾驶、超速、超员、低速货车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三)镇安监站要认真履行交通安全综合监管职责,会同镇交管站、镇派出所、宁谷交警中队、镇农服中心等部门加强全镇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消除隐患。

(四)镇科宣中心要加大对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开展创建“交通安全学校”等为主题的活动,加强全镇校园交通安全及学校周边交通安全环境治理、幼儿园校车风险隐患管控及学生交通安全护行管理。

(五)镇农服中心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本镇农机号牌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坚决取缔“黑车非驾”和拖拉机违法载人,加强拖拉机驾驶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对辖区农机安全车辆进行摸底、排查、登记和专项治理。

(一)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此次专项检查。

(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重大情况需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对严重交通安全隐患,要立即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落实整改。

(三)道路交通专项检查结束后,各相关部门要将开展专项检查的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交镇道交办汇总报区人民政府。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活动方案

今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的领导和指导下,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安全工作的部署,加强责任落实,依法监管,有效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将我局4月份以来集中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暨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总结如下: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及县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以局党委书记、局长喻鸿为组长,组织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学习上级关于加强安全工作一系列文件,通报学习分析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研究部署近期安全生产工作,强调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强化红线意识。

组织运输企业、维修企业、驾培机构、客运站负责人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培训2次,督促各运输企业每月开展2次教育培训会,进一步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弘扬安全文化,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其中,在“迎大庆、保平安”节前安全检查中发现行包安检x光机老化、驻站人员上班迟到、站内无安保人员、乘客没有系安全带等情况。在4.5事故和5.10事故后,我局组织3个隐患排查组,排查出隐患300余处,督促各镇乡排查隐患880余处,并于8月投入资金1700余万元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治,目前正在实施过程中。6.17地震后,我局成立5个检查组对全县县道、桥梁22座、隧道1个、涵洞20个和海瀛超限检测站开展地震后安全隐患排查。

(一)道路运输

1.严格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责。一是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严禁没有安全保障运输经营业主进入运输市场,加强营运车辆和驾驶员从业人员资格审查,加大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督促企业每月不少于2次教育培训,企业驾驶员及从业人员受教育率必须达100%。二是严把车辆技术状况关。督促企业每天做好班线车辆的安全列检,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严禁“问题”车辆上路。三是严把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关。主要是严格实行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制度,在公安部门对驾驶员操作技术考试合格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营运驾驶员进行职业道德、安全意识教育和运输法规、业务等知识的培训、考核,确保营运驾驶员素质符合要求。四是搞好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监督。督促汽车客运站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站、上车,不放超员车辆出站。

查处客车违规8台,货车违规2台,共处罚金330200元。

(二)隐患排查与整治

并完成了筠落路k1+300处弯道加宽工程、镇高路17公里烂路整治、团林水毁工程、联合、高坪、蒿坝通乡公路水毁修复工程、筠落路k10+200挡墙修复、龙蒿路水毁工程、s206-县城烂路整治工作、公路烂路临时修补等工程,共计投入资金700余万元。

(三)公路路政管理方面

1.路政巡查工作情况。4月以来,组织人员上路巡查580次,巡查里程13475km,查处损坏公路路产的违法行为33起,清理占道堆物作业117处,查处公路摆设宴席专项整治22次,纠正污染公路违法行为8起。

2.超限治理工作情况。4月以来,海海瀛、腾达两个超限站共投入执法力量2000余人次,检查货运车辆129781辆,查处超限车辆167辆,强制卸载2555.6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7件次,罚款11.9万元,向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反馈超限信息167件次,反馈源头企业有关超限信息20次,共同督促企业落实源头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形成“齐抓共管、严密高效”新格局。

(四)在建工程方面

始终坚持施工安全第一的原则,按照施工规范和安全要求,对在建的工程进行了安全检查与督导。并与施工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指导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在施工前,设置安全警示牌,悬挂横幅,排查各类施工机械、施工人员人身安全的防护措施,组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规程学习,将安全工作宣传到位,同时排查施工路段坍塌、滑坡、落石等险情,针对险情及时制定方案,做好修复工作。

(五)汛期应急保障工作

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汛期雨情等,及时传递预警信息,提前做好防范措施。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制定《县交通运输局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值班制度》,明确工作责任,严肃值班纪律,做到定岗、定时、定位、定责。从5月1日起至今,按照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并做到一天一记录。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迎奥运、创全国礼貌城市、保安全、保稳定”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xx年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问题集中整治的通知》的精神,全面落实学校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各项措施,加强检查、督办和协调,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为广大师生建立平安和谐的校园周边环境。

成立校园周边环境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对校园周边摸排的问题整治率达99%以上。

1、大力加强与校门相邻的街道、公路的交通秩序管理,加强各类交通设施建设,严禁“三无”车辆接送学生。加强学生上、下楼梯的秩序管理,预防并杜绝危害师生安全的隐患。

2、彻底清除校园周边的占道经营摊点,并加强巡查管理,杜绝小卖部的“三无产品”,强调不违章经营。

3、坚决落实校门口一条街的环境卫生工作,还学生一个安静、干净的学习生活环境。

4、切实加强学校的饮食卫生、防火、防盗安全等内部管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杜绝火灾和食物中毒及恶性事故的发生。

1、动员部署阶段:(九月份)。

领导小组召开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对校园及周边安全整治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围绕活动的总体要求和实施步骤,结合实际全面排查影响校园稳定和治安安全问题,认真分析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各种因素,研究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

2、集中整治阶段:(十至十一月份)。

在自查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及时整改。领导小组将积极联合司法、城管等单位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交通秩序联合整治行动,加大对周边各类摊点的'整顿力度,坚持取缔校园200米内的网吧。同时,紧密结合公安等部门开展的各类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侵害师生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3、建章立制,深化管理工作阶段:(十二至20xx年一月份)。

进一步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和周边秩序整治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学校综合防范工作水平,不断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提高学生的自己防范潜力,维护校园环境的稳定。

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方案

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巩固2021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全力防范化解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根据《贵州省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毕节市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县人民政府决定在2022年持续深入开展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推动乡(镇、街道)履行属地管理责任、部门履行监管责任、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实现“两个确保、四个下降”的目标,即:确保2022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确保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持续下降、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持续下降、道路运输事故占比持续下降(在全县生产安全事故中的占比降至77%以下)、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持续下降,为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成立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全县道路交通环境平稳向好。

(名单见附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实行集中办公,莫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罗克俊、袁野、李清林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抽调翟培松、王明忠、谭昭龙、吴杰、罗淑琴、宋诗韬、彭杰、周杰同志组成专班,承办日常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和常态化督导检查,督促指导各成员单位完成领导小组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督促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全县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不定期对各乡(镇、街道)和各成员单位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收集、汇总相关信息,定期向市整治专班、县政府报送工作情况,向各乡(镇、街道)及县有关部门通报工作情况,确保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全力防范和化解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实现“两个确保、四个下降”的工作目标。

1.严格落实农村交通安全责任制。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是属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毕节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强化调度督查和责任落实,着力解决机制不畅、管理力量配置不到位、经费无保障、工作不落地等现实问题。乡、村两级要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纳入“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全面实行社区、村组交通安全“网格化”管理,建立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台账,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劝导制止交通违法行为、排查报告农村交通安全隐患、协助执法部门开展交通秩序整治等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2.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工作机制建设。各乡(镇、街道)要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确保制度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按照每个行政村配置1名专职交通安全协管员、2名交通安全劝导员,辖区常住人口每人匹配1元交通安全管理经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要素保障。(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3.严格农村交通安全风险源头治理。乡(镇、街道)要制定农村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动态监管、长效治理工作机制,每月分析研判辖区交通安全风险,在节假日、赶集赶场、红白喜事等重要节点组织乡(镇、街道)干部、驻村干部、村(社区)人员、网格长、网格员、联户长、协管员、劝导员等开展现场劝导管控,落实跟场管理、红白喜事打招呼、农村交通违法劝导和政策宣传等工作制度,将工作开展情况录入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管云平台。(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4.推动解决农村群众出行难出行不安全等问题。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农业农村、公安、教科等部门调研农村群众出行现状,制定适应新形势的农村群众出行运输服务体系,规范客运市场管理,加强农村学校节假日等重点时段服务保障。教科局要深入调研专用校车、定制公交、网约车、营运客车等缓解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乘车难问题措施的实效性,提出意见和建议,提请县人民政府决策。(牵头部门: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教科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

5.严格监管运输企业。行业主管部门要对重点客货运企业进行常态化安全风险评估和“精准管控”,对“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定期开展分析研判、系统排查、动态监管、全面监管,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牵头部门: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

6.严格监管货运安全。交通运输局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货运监管联动机制,定期开展联合行动,依法查处取缔“大吨小标”“大罐小标”、变型拖拉机等非法非标车辆生产、改装、维修企业和“黑窝点”;交通运输局、公安局、税务局牵头建立健全源头治超监管系统,推动源头装载规范化管理,对源头企业违规放行超载车辆,依法进行责任倒查;依法从严处罚违法上路的严重超限超载货车,并抄告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制度。(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税务局、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经济开发区、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五支队二大队)。

7.严格监管低速货车安全。行业主管部门要健全低速货车及变型拖拉机动态监管工作机制,加大源头管理、路检路查,推行尾部粘贴反光标识。严厉打击非法销售、无牌无证、拼装改装、货箱载人等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

8.严格监管检验机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必须依法依规开展检验,对不按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撤销其检验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大方分局)。

(三)全面深化风险路段整治。

9.加大重点道路隐患整治力度。各乡(镇、街道)、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段、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全面排查辖区道路隐患(包括事故多发路段和未正式交付但已开放通行的道路),一是陡坡、弯急、连续下坡、视距不良、临水临崖、路侧险要等路段;二是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设施缺失以及渠沟设计不合理的道路平交路口;三是县、乡、村道平交路口指示、让行标志、减速设施,弯、坡及通村过镇等人口聚集区路段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四是农村道路特别是乡、村道路线形未与路面同步改造、安全设施缺失以及事故多发点段。要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按季度更新隐患排查台账。(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交通运输局、大方公路管理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10.推进重点事故隐患全面整改。对一次死亡2人以上平交路口,临水、临崖、临坎等危险路段交通事故暴露出的问题隐患,要举一反三,推动类似问题隐患全面排查整改,2022年4月底前完成分级挂牌督办并及时组织事故隐患整改“回头看”,确保隐患消除率达100%。(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大方公路管理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11.开展公路安全设施提升行动。加大“一灯一带”和“三必上”“五必上”建设力度,各乡(镇、街道)年内至少完成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增设减速带5处、交通运输局年内至少完成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增设减速带20处、公路管理段年内至少完成农村公路平交路口或校园周边增设震荡带20处、综合行政执法局年内至少完成农村公路平交路口标识标牌安装10处,近3年内发生过一次死亡2人以上交通事故的路口或路段,全部完成“三必上”或“五必上”改造措施。(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交通运输局、大方公路管理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12.提升公路安防能力。公路管理段和交通运输局要强化公路桥梁监管,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公路危桥进行改造。加大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局年内至少完成30公里、公路管理段至少完成2公里、综合行政执法局至少完成2公里、各乡镇至少完成2公里公路防护设施建设或提级改造。(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交通运输局、大方公路管理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四)全面深化交通违法整治。

13.严格全程执法监管。全面提升公安交警、交通路政等执法管理力量上路率、管事率。对“三超一疲劳”、工程运输车野蛮驾驶等易导致较大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在客货运场站、高速公路收费站加强对“三超一疲劳”等交通违法的核查,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在城市快速路、城郊结合部常态化整治超速、酒驾醉驾、工程运输车野蛮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依托公安交警执法站、临时执勤点、出入口、服务区等安全区域,开展“安全带-生命带”集中整治活动。紧盯“两客一危一货”、校车等重点车辆,严格查纠驾乘车辆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应急管理局、县卫健局、县住建局)。

14.严格落实行刑衔接。对严重超员超速、酒驾醉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以及交通事故中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失职渎职罪的,要进一步加强行刑衔接,依法严惩道路交通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牵头部门: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

(五)全面深化非法营运整治。

15.严格摸排查处。全方位搜集非法营运情报线索,完善“非法营运”信息情报共享机制,交通运输局牵头建立“非法营运车辆黑名单库”,常态化组织精准查处。对上路行驶的非法营运车辆一律拦截查处,对从事非法营运的人员一律依法从严处理,对“黑客运站点”一律清理取缔。(牵头部门:县交通运输局、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五支队二大队,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各乡镇、街道)。

16.严格依法惩戒。对非法营运严重超员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非法营运肇事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组织非法营运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一律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对在打击非法营运中徇私舞弊、不作为、乱作为的,一律从严追责问责。(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五支队二大队、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各乡镇、街道)。

(六)全面深化摩托车安全隐患整治。

17.严防摩托车交通事故。公安局、各乡(镇、街道)“两站两员”要提升上路率、管事率,定期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大整治,及时劝阻、制止、纠正、查处摩托车驾驶人无证驾驶、不戴头盔、搭乘多人、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提升头盔佩戴率,减少摩托车交通事故。(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各乡镇、街道)。

18.严防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事故。教科局要牵头构建学校、村(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监管格局,压实家长监护看管责任、学校教育管理责任、村(社区)基层治理责任,全方位禁止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对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律严肃倒查问责。(牵头单位:县教科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各乡镇、街道)。

(七)全面提升交通应急救援能力。

19.提升道路交通应急引导能力。气象局等部门要及时共享气象变化和突发事件信息,依托互联网地图导航适时发布团雾、雨雪凝冻、交通事故、占道施工、交通管制、事故多发点段等预警信息,引导驾驶人合理选择出行线路、自觉安全驾驶,防范化解行车风险。对不具备通行条件的,要及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并引导分流。(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大方公路管理段、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街道)。

20.健全公路“一路多方”联勤联动、应急救援、交通疏导等工作机制。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严防二次事故发生。(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县气象局、县交通运输局、大方公路管理段、县消防救援大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镇、街道)。

21.提升道路交通应急救援能力。卫健、公安部门要完善警医联动救援救治机制,健全完善交通事故救援救治网络,探索“空地一体化”救援模式,提升快速反应、及时救援、高效救治能力,降低事故死亡率。(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各乡镇、街道)。

22.提升交通事故救援救治救助保障能力。各相关部门要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健全机制、优化程序、提升救助效率。(牵头部门:市银保监分局大方监管组、县公安局,责任单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方支公司、各乡镇、街道)。

(八)全面提升智能交通安防水平。

23.加快推进我县国省道科技化投入建设,促进资源共享、共治能力提升。在国省道连续长下坡路段、桥梁、团雾路段、易凝冻路段、县际交界路段,增设一批led显示屏、可变限速标志、防雾灯、和自发光线形诱导设施,新建一批能见度监测仪、气象监测仪、高清视频监控、自动预警设备,并完善交通违法行为实时推送预警机制。(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大方公路管理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4.推动交通运输、公路、公安等部门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整合天网、雪亮工程等视频监控资源,形成情报信息“一张网”。充分运用大数据、视频巡查、平台监管等技术手段,及时发现、查纠、消除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年内完成1条国省道科技化设备投入建设,实现事故多发点(段)区间测速全覆盖。(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大方公路管理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公安局、各乡镇、街道)。

(九)全面提升交通安全文明意识。

25.深化交通安全巡回宣讲。以“守法知礼让·美丽乡村行”为主题,依托交通安全宣传车、宣讲团等开展系列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通过村民大会、集中宣传教育、观看事故案例展板、文艺演出、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视频等形式,宣讲交通安全常识,着力增强农村群众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常态化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加强高速公路沿线周边村寨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严防行人上高速行走。(牵头单位: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文明办、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街道)。

26.突出重点群体宣传教育。常态化对“两客一危一货”驾驶人和网约车、快递物流、代驾等重点职业驾驶人进行安全告诫,每季度开展一次以上交通安全知识技能培训和警示教育等宣教工作。(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文明办、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街道)。

27.强化宣传诱导提示。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强化重要节假日、恶劣天气等时段交通安全警示提示。各级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台加强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宣传。推进建立县、乡两级分管安全责任人交通安全微信群,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牵头单位:县融媒体中心,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五支队二大队、各乡镇、街道)。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要比照县级模式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扎实推进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县级各职能部门要强化协作和对各乡(镇、街道)的业务指导和上层设计,帮助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不畅,制度缺失等实际问题。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街道)、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落实《贵州省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毕节市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毕节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紧紧围绕“人、车、路、企、政”,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责任、综合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链条。

(三)强化督导问责。各乡(镇、街道)、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把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平安大方建设、乡村振兴等工作考核内容。加强跟踪督查,推动工作落实到位。对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一律挂牌督办并约谈事故发生地政府主要负责人,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倒查溯源、追责问责,凡是查处不严格或问责不到位的一律重新调查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活动方案

如果你正筹划端午假期出行,碰上有赶夜路行程的旅行团不要报了,凌晨2时至5时,在"车"上的游客必须到"床"上。如果你准备考驾照,可提前看看半年一次的学员成绩表和质量单。昨日,记者从郑州市政府了解到,根据《郑州市道路交通安全三年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即日起至20xx年内,将集中车轮下的"老虎"进行整治。郑开大道、郑汴物流通道等道路将被重点做排查,老路、新路不合格就会封路。

旅游团赶夜路喊停凌晨2~5时长途车必须休息

大巴车上赶夜路?这样的旅游方式不仅out,也要被安全规定请出局。根据方案,交通运输部门将严格控制1000公里以上的跨省长途客运班线和夜间运行时间,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推行接驳运输。旅游组织单位要严格执行凌晨2时至5时落地休息制度。违规将对驾驶人及相关企业依法处罚。

另外,公安、商务、工商、安监、质监等部门将对拼装车、改装车的各个环节进行围追堵截,不予办理相关手续。而接下来的三年内,渣土车、水泥罐车将实施24小时动态管理,道路营运车辆将安装gps监控。

在校车管理上,20xx年年底前,将完成全市校车数量、车况排查,取得交通运输部门校车服务经营许可才能上路,校车驾驶人也要进行专门资格审查。

三年修缮34座危桥高速公路将建气象观测站网

据大河报等媒体报道,曾号称郑州"南大门"的十八里河桥修修补补过,曾号称"亚洲第一桥"的刘江立交桥也宣告"濒危"过,中州大道石化路危桥等更是被居民担心来辆重车会不会被压塌,很多危桥因为找不到"娘"管而多年失修。根据方案,郑州市每年加固危桥不能少于10座,34座危桥在活动期间全部完成改建、加固到位。

根据方案,今年郑州市将完成国、省道干线安保工程80公里;20xx年前完成50公里危险路段的整治任务,每年完成农村公路安保工程不少于200公里。

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从里程数字上来说,郑州市的道路安保所占比例不高,但是作为全省公路网的最密集处,有十多条国道、省道、高速等从郑州经过,它们的质量至关重要。

记者了解到,在高速公路和国道重点干线的沿线,将按标准建设交通气象观测站网,而公路与铁路、河道、码头连接交叉路段,特别是公铁立交、跨航道桥梁将特别保护。暴雨、浓雾、冰雪、霾、高温等恶劣天气下,气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推进预报预警系统。

通过公路交通监控系统发现、通过公安交通指挥集成平台指挥、通过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拦查的三位一体的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将在20xx年底基本建成。

新路、老路不合格就封路重点治理郑开大道、郑汴物流通道

郑开大道、郑汴物流通道等危险路段已经榜上有名,将被做重点排查治理。公安部门将对道路交通事故统计分析,将事故多发点段和存在安全隐患路段,交由相关部门整改。

对新建、改建、扩建道路没有依规配套安全防护设施设计的,发改部门不予批复项目。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道路项目,不得通车运行,对已经开通但尚未验收合格的高速公路、国省道路,将于下月1日前验收完毕,逾期未验收合格的停止运行。

驾考更难驾校好选驾校需每半年晒学员"肇事单"

驾考太难?未来可能更难!驾校难选?良莠或将一目了然!根据方案,复杂路面及意外情况下应急处置能力等项目将在驾校培训加重分量。司机出事,驾校也将"连坐",安全监管部门将会同交通运输、公安部门在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过程中,组织开展交通事故驾驶人培训质量、考试发证责任倒查。

根据方案规定,驾校需每半年向社会公开驾驶人培训机构的培训质量、考试合格率以及毕业学员的交通违法率、肇事率等。

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客货运驾驶人,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以及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是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客运驾驶人,严格依法处罚并通报企业解除聘用。

出事故不能拓展新线重大责任事故运输方停业

对于运输行业,没有"安全帽"将失去拓展新业务的机会。根据方案,对发生重大及以上或6个月内发生两起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道路运输企业,将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整顿合格准予恢复,但客运企业3年内不得新增客运班线,旅游企业3年内不得新增旅游车辆。

停业整顿后仍不合格,将取消相应许可或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责令其办理变更、注销登记,直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客运等车辆的诚信考核,还将与客运线路招投标、运力投放以及保险费率、银行信贷等挂钩。

根据方案,对于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安全监管部门要实行挂牌督办。对一年内发生两起以上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县(市)、发生一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区,通报批评并取消相关评选资格;对于在事故中营运单位驾驶人负主要责任的,要依法追究驾驶人所在单位责任;涉事驾驶人在考试、发证、审验、路面等各个管理环节都要进行责任倒查。对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监察部门要依法依纪追究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方案

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排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明显消除红旗地区重点交通安全隐患,减少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确保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一)大力排查整治道路安全隐患。各社区要持续对辖区内车辆通行主街道、主支巷道进行排查,每月至少排查两次,重点排查城乡结合部路段,临水临崖和易结冰易塌方路段,交通标志线和交通安全设施严重缺乏的路段,并根据排查结果填写《红旗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统计表》,及时将统计表上报办事处安监站。安监站要汇总各社区上报的《红旗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统计表》,积极向区级相关单位上报排查处的安全隐患。

(二)大力营造排查整治工作氛围。各社区要充分利用辖区内资源,通过电子屏、微信公众平台及入户宣传等方式开展此次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内容和措施,引导社会单位和广大群众,认识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为确保红旗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有力实施,取得实效,红旗办成立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办事处副主任为副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办安监站办公室,街道办安监站站长关正宏同志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要清醒认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的严峻形势,认真开展宣传、排查和上报工作,落实工作责任,克服麻痹思想,全力做好当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预防工作,做到“工作实,情况明,资料全”。

(二)强化督导,落实责任。按照省、市、区相关部门部署要求,街道将不定期组织人员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各社区要深入一线,做好工作落实和资料留存。

(三)加强值班,灵通信息。各社区,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加强领导带班,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一有事情,能够第一时间上报,杜绝瞒报、漏报,确保红旗地区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方案

为深刻汲取全区去年“1.26”“3.28”两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和今年江油“1.0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惨痛教训,深入推进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迅速扭转道路交通安全严峻形势,区政府决定开展为期一年的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深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有效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全面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道路交通安全党政领导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应急综合监管责任,切实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实现全区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监管到位,道路交通高、中风险隐患动态清零,路面交通秩序有效管控,交通安全意识普遍提升,综合治理体系不断完善,确保全年不发生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大幅压减一般道路交通事故,努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平安、畅通、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开展安全发展思想大提升行动。

1.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学习贯彻。通过区政府常务会、专题会和宣讲、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深刻认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坚决打赢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攻坚战。

2.开展交通安全事故反思警醒。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全面梳理近三年较大事故情况,查摆事故原因,深入剖析每起事故暴露的深层次问题,总结事故教训,研究制定整治措施。全区各级各相关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以去年我区“1.26”“3.28”两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以及江油市“1.0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为反面典型,举一反三,大力开展案例剖析、警示反省,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时刻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把安全发展思想深入人心、贯彻于行。

3.加强道路货运源头治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道安办等部门四川省道路货运源头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办函〔2016〕168号)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落实“地方政府主导,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交通运输、公安部门、综合执法部门联合巡查”的“1+x+3”货运源头治理机制,定期开展货运源头单位监管检查和联合巡查,督促货运源头单位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装载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责令、督促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安装启用计重设备,严格实行货物运输单据制,杜绝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出厂(站、场);严格按照“一超四罚”规定,对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倒查货物装载源头,严肃追究源头单位及管理人员责任,依法处罚或抄送相关主管部门处罚。

4.加强重点车辆动态监管。督促道路运输重点车辆(“两客一危一货”车辆)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动态监管平台,督促客货运输企业加强车辆和驾驶员实时动态监管;定期监督考核企业动态监管工作,纳入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内容,作为运输企业班线招标和年度审验重要依据;将动态监控系统记录的交通违法信息纳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违法处罚范围。

5.加强客货运输企业源头监管。引导货运企业规模化发展,支持互联网货运服务平台参与货运运营;探索“企保合作”运输安全监管模式,支持企业推进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建设;探索重点企业和高风险企业驻点督导制,督促指导企业健全完善和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及培训教育制度;联合开展全区客货运企业全覆盖检查,严查严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限期整改风险隐患;全面清查货运企业车辆违规挂靠“挂而不管”等突出问题,对违规挂靠责令解除挂靠合同;对货运源头单位集中的区域实行限量出场(厂)管控措施,严格实施货物运输单据制,逐步实行货物运输电子单据制;共享行业基础数据和监管信息,整体提升全区交通运输安全保障服务水平。

6.实行异地货运运营报备制。对异地货运企业、货运车辆在我区从事货物运输的,本区相关货运源头企业应向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报备,并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按要求报备或未认真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相关部门应采取措施加强监督管理。我区货运企业、货运车辆在异地营运的,遵守所在地相关安全监管规定。

7.加强涉校车辆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区制式校车安全专项清查,加强制式校车内部安全监管,严查制式校车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严格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监管,查处非法包(租)车接送学生。

8.扎实开展农村面包车管理。全面摸排农村面包车分布、使用等情况,对新增的农村面包车,督促录入农村交管信息平台;对逾期未检未审的车辆和驾驶人通过发送短信等方式提示;依法查处非法营运、违法载人、酒驾醉驾、逾期未检未审等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农村面包车安全行驶。

9.推进变型拖拉机清零。加快变型拖拉机清零进度,加大已注销未解体报废变型拖拉机去向跟踪和监督报废力度,查处变型拖拉机超载、违法载人、假牌假证、已达到报废年限、已公告注销仍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实行变型拖拉机区域禁行管理,确保按进度完成清零任务。

10.深化电动车辆源头整治。组织开展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源头清查整顿专项行动,每月开展违法违规生产、销售低速电动车整治。

11.全覆盖排查整治道路交通隐患。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区级部门要统筹组织开展道路交通隐患全覆盖排查,各地各部门排查出的道路隐患,报区道安办,由区道安办统一转送区交通运输局进行核查甄别,核查甄别结果反馈给区道安办,属于道路隐患的,由区道安办按属地、属事负责原则,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采取工程措施、临时安全处置措施等予以整治;不属于道路隐患的其他道路风险问题,由区道安办按属地、属事负责原则,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采取日常管养措施、管理措施等消除风险问题。

12.实行风险隐患整治闭环管理。严格执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制+清单制”要求,按照“排查—报告—挂牌—整治—验收—销号”的程序实行隐患排查整治闭环管理,确保风险隐患全面及时彻底整治。

13.持续推进公路安防工程建设。实行农村公路全覆盖“路长制”,落实公路养护职责,督促道路交通隐患治理按进度推进;深入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严格执行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工程在竣(交)工验收时要吸收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人员参加,按规定开展安全评价,交通安全设施验收不合格的不得通车运行;推动国省道路按规范增设必要的中央隔离带设施,整治路侧违规开口过多、标志标线缺失或不规范等问题。

14.扎实开展在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梳理和掌握未验收已通车的道路情况,针对实际情况进行整治。对已完工未验收的新建道路,交通运输、住建等主管部门要督促业主单位迅速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标牌、红绿灯、减速带、路侧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道路交通工程进行评估、验收,验收合格后迅速予以开通;对未完工、未验收合格的新建道路,一律实行交通管制予以封闭,禁止社会车辆通行;边建边施工的原路提升改造、大中修等工程,要完善交通管制措施和设施,确保施工和通行安全。

(四)开展路面交通秩序大管控行动。

15.优化路面管控工作机制。实行“三重三见”“交巡融合”“交所合一”勤务机制,探索建立公路交通安全管理警长制,提升交通违法查处力度和管控效能;加强重点货运通道管控,对全区货运车辆日均流量较大的道路科学进行交通组织规划,严格实施分流、限行、禁行等交通管制措施;在国省干线和危险复杂路段增设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严控车辆超速。

16.加强路面执勤执法力量。公安部门警力要最大限度下沉路面,确保“白天见警察,晚上见警灯”,提高见警率、管事率和查处率;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部门要强化超限检测站执法力量,加强部门联动,全面开展联合执法、流动执法,确保重点客货运输车辆管控查处到位;农村“两站两员”等五支力量,要在辖区交警中队、派出所民警的带领下,全员上路开展交通违法劝导纠正,确保农村道路不脱管失控。

17.严查路面重点交通违法。开展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严查严处重点车辆交通违法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持续深化货车“百吨王”查处、运渣车、商砼车超限超载治理,加大货车非法改拼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持续开展农村“马路市场”清理整治、“千灯万带”示范工程等工作。

18.开展道路客运市场秩序整治。加大对各类公路客流集散地、客运场站、高速公路出入口,旅游线路及景点等周边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非法营运、违法经营及各类客运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19.探索实行重点交通违法有奖举报。探索建立道路交通运输违法违规及重点车辆路面交通违法有奖举报机制。

20.强化道路交通违法缉查布控。依托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安州区出入卡口系统“防控圈”,将跨区域运行“两客一危一货”纳入重点管控;加强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缉查布控系统和执法站协同联动,加大视频监控网上巡逻频次,对重点车辆、重点违法实施精准锁定、精确查处。

21.丰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形式。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行业配合、全民参与的原则,以文明创建、乡村振兴等为契机,将安全教育与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等评比相结合。充分利用互联网、新媒体、传统媒介、有线电视等多种载体,大力传播交通安全知识;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深入村(社区),以展板、传单、乡村大喇叭、文艺演出等丰富多彩形式,普及交通安全常识和法律法规;各企事业单位要针对性开展安全风险教育、警示教育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交通安全意识,形成人人重安全、个个守交规的良好氛围。

22.推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化。加强部门联动,突出行业特点,构建社会化宣传大格局。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和文明交通志愿者活动,积极传播文明交通正能量;加强客货运输从业人员交通安全教育和职业素养培训,提高专业驾驶员文明交通素质,对违章违法驾驶人员必须边查处、边警示;以交通安全宣传“七进”活动为载体,开办“交通安全大课堂”;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引导学生群体从小养成安全意识和规则意识。

(六)开展综合治理体系大完善行动。

23.健全完善大安全机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坚持把道路交通安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加强区安办、区道安办工作协作,构建协同共治大安全工作格局。

24.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建立道安委及成员单位道路交通安全责任清单,健全完善“挂帮包”责任机制,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四方责任”。

25.健全道安办工作运行机制。保障区道安办机构、人员、经费,优化日常工作运行规范,健全完善各项机制、制度,为持续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供坚实保障。

26.夯实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基础。按规定设置农村交通安全“两站两员”机构和配置人员,足额保障工作经费和人员补贴;整合基层五支力量,建立农村交管工作队伍,切实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

27.强化集中整治督导考核。实行“月督导、季排名、年考核”制度。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按照“四不两直”要求开展明查暗访和专项督导,并运用多种督办措施,保证整治工作落地见效。同时,每季度开展排名通报,年底开展年终考评,并增加政务目标相关项目考核权重,将督导、排名、考评结果和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并逗硬奖惩。

28.严格集中整治追责问责。实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红黄牌”机制。对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同比上升较大的予以通报、约谈;对发生一次死亡2人道路交通事故的属地乡镇和所涉部门,视情况予以黄牌警告和挂红牌,分别责令检讨、全区通报、追责问责、约谈属地领导、启动专项督导或专项巡察等,确保集中整治顺利推进,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全区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在区道安委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要把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尽其责、协同共治。各项整治任务(见附件)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履行政府领导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区级各职能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履行行业监管责任。迅速制定本乡镇本部门所负责整治任务的专项整治方案,分解细化整治任务、整治目标、时间进度,明确责任领导(部门主要领导)和具体责任人(业务科室负责人),将各项整治工作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落实到岗到人,确保终端落地见效。

(二)畅通信息,协同配合。

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要畅通信息渠道,加强信息报送,确定1名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联络人,具体负责工作信息报送和日常工作联络,联络人单位、姓名、电话于1月30日前报区道安办;集中整治期间,每周五上午10时前报送工作周报,每月19日前报送上月20日至当月19日工作小结(包括工作措施、工作成效、问题困难等),3月19日上报集中整治攻坚阶段工作总结,12月15日前报送年度集中整治工作总结。

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方案

近年来,我市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安全形势严峻。今年上半年,全市县乡村道路共发生伤亡道路交通事故63起,死亡30人,受伤85人,财产损失20310元,四项指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34.04%、15.38%、34.92%、2.01%,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同时,农村群众因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伤致残导致返贫现象比较突出,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影响全市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要因素之一。为进一步夯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自20xx年8月15日至11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以下简称“综合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全面建立县区政府负总责,乡镇政府主责主抓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全面落实“主体在县、管理在乡、延伸到村”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实现“一落实三提升五到位一减少”的目标(简称“1351”),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的意见》(甘政办发〔20xx〕169号)、《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关于建立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甘交委发〔20xx〕8号)、《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陇政办发〔20xx〕63号)和《陇南市委办公室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陇办发〔20xx〕78号)精神;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能力,提升农村机动车及驾驶人纳管率,提升农村道路安全通行条件;县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乡镇交管站、行政村交管室、交通安全劝导站、乡镇交警中队履行职责和发挥作用;减少死亡事故,不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彻底扭转农村道路失控漏管和交通事故频发的被动局面。

成立由副市长、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主任薛小勇同志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副主任韩东武同志、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赵志刚同志任副组长,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赵志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协调、督办等事宜。

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筹城乡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

(一)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建设。一是全面完成交通安全检查劝导站建设工作任务。综合整治工作期间,要按标准全面完成交通安全检查劝导站建设任务,具体是:武都区171个、宕昌县84个、文县76个、康县87个、成县61个、徽县53个、两当县30个、西和县96个、礼县142个。其中建成固定式标准化劝导站390个:武都区72个、宕昌县50个、文县40个、康县42个、成县34个、徽县30个、两当县24个、西和县40个、礼县58个。综合整治工作结束后,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将统一组织验收。二是切实落实工作经费保障。按照一类乡镇不低于15万元,二类乡镇不低于10万元,三类乡镇不低于7万元的标准,纳入县区财政预算,年底前分期分批全部落实到位(武都区288万元、宕昌县187万元、文县161万元、康县153万元、成县139万元、徽县123万元、两当县84万元、西和县179万元、礼县241万元)。三是健全乡镇交警中队。按照一个乡镇设置一个交警中队的要求,建立健全乡镇公安交警机构(武都区36个、宕昌县25个、文县20个、康县21个、成县17个、徽县15个、两当县12个、西和县20个、礼县29个)。四是强化管理人员培训。综合整治工作期间,县区政府负责举办交通管理员、交通协管员、交通安全劝导员培训,全面提高到位率、管事率。五是落实行政村村口视频监控。农村道路30%以上的行政村出村口至少安装1处视频监控(武都区205处、宕昌县100处、文县91处、康县105处、成县73处、徽县63处、两当县35处、西和县115处、礼县170处)实现乡镇党委政府远程视频监控。六是建立健全基础工作台账。乡镇交管站要明确专人汇总核实农村道路交通管理人、车、路等基础信息,按照“一车一档、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基础台帐,并录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县区推广率达100%,乡镇交管站使用率达100%。

(二)部门协调联动深入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各县区政府要组织公安、运管、路政、公路、农机等部门,针对重点节点、时段、路段,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督导检查乡镇交管站、行政村交管室、交通安全检查劝导站工作情况,督促整改存在问题,落实工作措施。公安机关要组织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深入农村地区严查无牌无证、农用车违法载人、面包车超员、摩托车不戴头盔、客货车辆超速、酒驾等违法行为,对查获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一律报废,对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按法律上限处罚,通过综合整治,推动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

(三)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县区政府要把排查整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列入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的重要内容,周密安排部署,加大排查力度,限期整改到位,确保消除安全隐患。一是强化源头安全隐患治理。截止7月底,全市逾期未检验的农村面包车976辆。(武都区282辆、宕昌县60辆、文县185辆、康县60辆、成县157辆、徽县98辆、两当县11辆、西和县52辆、礼县71辆;逾期未报废的364辆(武都区59辆、宕昌县16辆、文县104辆、康县37辆、成县73辆、徽县34辆、两当县1辆、西和县17辆、礼县23辆)。要树立“隐患就是事故”、“隐患不除事故难防”的理念,用足手段,实行“以人找车”、“以车找人”、“一车一策”的方法,采取媒体曝光、路面检查、约谈等有效措施强制检验、报废,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强化道路隐患治理。严格排查农村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平交路口等路段安全隐患,特别是对县、乡道路事故多发路段、通行客运车辆的三级以下山区公路存在的安全隐患要进行全面排查,按照“一路一档”的要求逐条建立台账,逐个路段制定整治方案,落实整改措施。重点是改造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视距不良及长下坡路段的安全设施,增加让行、减速标志标线以及三级以下山区公路禁止客运车辆夜间通行等禁令标志,加装反光镜、减速带、防护栏、防护桩、防护墙等安全防护设施,在事故多发路段增设电子监控装备,实施全程、实时重点监控,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各县区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制度,定期组织教育、司法、公安、文广新、农牧(农机)等部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市、县区广播、电视台要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栏目,每周定时播出;县区、乡镇、村社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微信入群率要达到100%,在行政村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六个一”活动(“大喇叭”每天播一次常识;村口有一块警示、提示标牌;村里有一处宣传栏;学校和幼儿园有一处宣传板报;学校和幼儿园每周上一次安全课;学校和幼儿园签订一份责任书)。要针对本地农村道路交通事故规律和特点,结合典型案例,制作并播放贴近农民生活的交通安全宣传片、张贴宣传挂图。要指导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完善乡村交通安全宣传橱窗、提示牌、墙体标语等安全宣传设施,并及时更新宣传内容;要利用农村广播、有线电视,广泛传播交通安全常识,增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一)县区政府:对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负总责,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提供必要的经费、装备、设施,构建乡镇、村、社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网络;加大农村交通安全投入,集中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完善本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抓好安全设施的管理养护;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鼓励、扶持农村客运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发展。

(二)乡镇政府:承担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主体责任,制定本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对交通安全管理站、交通安全管理室和交通安全检查劝导站的组织领导,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安全检查、隐患整治等工作;完善辖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组织开展农村道路管理和养护工作。要明确村委会负责人对本村道路交通安全的职责,将履行职责情况纳入村级年度考核内容,切实履行教育群众、管理群众的责任。

(三)公安部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牵头负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指导乡镇交管站、行政村交管室和交通安全检查劝导站开展工作;做好交通管理员、交通协管员和交通安全劝导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安全宣传教育和农村机动车驾驶员教育管理工作。

(四)交通运输部门: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大运输企业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和动态监管主体责任,严格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整治农村地区面包车非法营运违法行为;排查农村道路危险路段和治理安全隐患,抓好公路“生命防护工程”任务、措施、质量、进度、监督、验收等工作的落实。

(五)农牧部门: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的源头管理,做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登记和安全技术检验,严格执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报废、淘汰规定,确保运行安全;加大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人交通法规、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的安全培训,落实驾驶人考试、发证有关规定;协助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参与安全监管联合执法,协助公安部门查处农机驾驶违法行为。

(六)教育部门:开展创建“交通安全文明学校”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做好农村校车安全监管工作,严禁学校使用报废车、农用车等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接送学生。

(七)财政部门:保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经费投入,加强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八)扶贫部门:与同级交通部门共同摸清贫困地区村社道路尚未硬化道路底数,制定发展规划,确保道路建设到位和安全畅通;与同级交通部门联合下达贫困地区村社道路项目计划;在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中,增加安全驾驶技术培训。

(九)人社部门:加大安全培训工作力度,突出对本籍外出务工人员和辖区内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知识,特别是交通安全常识、安全防范技能的教育培训;强化对季节工、农民工的安全培训,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技能。

(十)文广新部门: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作为社会宣传的重要内容,指导新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十一)安监部门:督促检查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职责,督促相关部门(单位)排查整治农村道路危险点(段)安全隐患,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

(一)认真安排部署。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实行县区政府领导包乡镇、乡镇政府领导包行政村的责任制,确保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员。

(二)加强督导考核。市综合整治办公室将对县区综合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结果纳入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各县区要加大督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综合整治工作落地见效。

(三)严肃责任追究。依据省、市有关规定,将严查严处不作为、慢作为、玩忽职守和失职渎职违法违纪行为。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未按要求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的,由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责令整改;发生一般、较大交通事故被认定为安全责任事故的,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要加强沟通联系,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并确定一名联络员于8月15日前报送市综合整治办公室,每月15日前报送工作小结,11月16日上报综合整治工作总结。

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方案

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防范化解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省政府决定开展为期半年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有效解决道路交通领域存在问题和突出隐患,结合我局职能职责,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凤冈县凤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分局长和股室负责人为成员。朱强同志负责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工作调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局质量股,叶正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督导检查,以及整治期间各类资料的收集汇总和信息上报等工作。

20xx年6月至20xx年11月。

(一)开展电动车生产和销售专项检查:加强对电动车生产企业和销售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行为,确保我县生产和市场销售电动车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要求。

(三)、督促检验机构依法依规开展检验检测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加强调度指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做到组织领导到位、部门协作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二)突出重点,确保实效。要根据全县统一部署,结合自身突出问题和短板,认真研究部署专项整治行动,科学制定目标任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补齐短板,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三)强化协作,形成合力。要认真贯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密切配合,强化信息互通共享,发挥联动作战优势,形成道路交通安全齐抓共管的格局。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以及重要工作成效,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营造浓厚氛围。

(五)严格督导,严肃追责。此次专项行动将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领导小组将对各分局、各股室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任务完成差,效果不明显的,采取警示提醒、诫勉谈话等措施,限期扭转被动局面。

各分局、各相关责任股室于20xx年6月起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20xx年11月20日上报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