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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总结大全(17篇)

作者:FS文字使者

写一份详细的月工作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把握工作中的亮点和问题,进一步提升个人的专业能力和创新思维。请看以下是小编搜集的一些月工作总结范文,供大家学习和参考。

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工作总结汇报

“双促进”,企业发展和职工利益实现了“双赢”。

一、健全和谐企业机制凝心聚力夯基础企业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最基础的一环。高新区坚持从规范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实现劳动合同“全覆盖”着手,积极引导入区企业实行自我管理,着力建立和完善以下内部管理制度或机制:

二、建立三方协调机制以人为本齐推进。

了“党委加强领导、政府重视支持、依托三方运作、各方配合协作、企业和职工积极参与”的创建活动工作格局,实现了自我调节、平等协商、制度保障、关系协调、双方“双赢”的和谐劳动关系。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和劳动争议调解机制。逐步完善了企业家协会、三方协商机制办公室和劳动争议协调小组。定期对区内企业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开展研究协商,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及时向企业提出解决问题的指导性对策和办法。坚持贯彻“预防为主”和“重在基层”“重在调解”的基本原则,不定期深入企业了解情况,时刻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及时化解各类劳动纠纷。同时,请劳动行政部门,工会来举行相关的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签订,劳动争议调解业务知识的培训。高新区自建立以来从未发生过任何重大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真正起到了企业“稳定器”的作用。

激发职工创造活力。大力实施“建功立业-。

工程”,广泛开展技术革新、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等活动,充分发挥广大职工在建设和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针对金融危机给某些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引导职工主动参与企业生产经营、降低生产成本的过程中,最大限度地激发职工的劳动热情和创造活力。据统计,高新区企业实施职工合理化建议138项,开发新产品12项,共为企业节约资金3.5万多元,创效益19万元。

职工赢得利益,劳资双方各尽所能,和谐相处。三是不断丰富活跃企业广大职工的文化生活。针对区内企业外来务工人员,特别是年轻人多的特点,积极组织区内企业因地制宜开展多形式的文体活动,既丰富了企业职工的业余生活,又陶冶情操,既增进了职工之间的思想交流,营造了融洽氛围,又增强了企业活力和凝聚力。

三、完善生活服务机制共建共享筑和谐。

高新区作为***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始终以规范有序为前提,依法遵章运作。以公正合理为保障,在运作过程中做到相互尊重、平等协商。以互利共赢为核心,围绕做大做强企业这一共同目标各尽所能、通力合作。以和谐稳定为目标,即使出现劳动争议,也能够在内部通过协商谈判等方式加以解决。

批程序,提高园区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改进服务方式,提高办事效率,为企业提供更为优越的创业发展环境。其次,管委会及时协调市、镇各单位及园区企业的利益关系,帮助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的各项问题,如妥善解决在征地建设中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安排问题;为农民工子女协调解决入学问题;为员工集体宿舍配备电视机、淋浴器、洗衣机;为员工提供防暑降温的饮料及用品等等。

加强廉政建设。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一支笔”审批制度,使用好每一笔资金。同时,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招投标制度,推行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的评标办法。

加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截至目前完成基础设施投资21亿元,新建道路25公里,给水、供电、排水、通讯、绿化等基础实施配套完善,50000平方米标准厂房正在建设中,***至高新区公交车已经开通。

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一是加大对职工的宣传教育,引导动员职工与企业同呼吸、共命运,齐心协力,共度难关;二是督促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努力做到不减员,不降薪,稳定工作岗位,规范工资支付。***市科灵电器有限公司,无论生产多么不景气,始终不辞退一个员工,真正做到与广大职工“同舟共济保增长,建功立业促发展”。三是园区企业积极参加社会慈善事业,各企业均采取资助优秀大学生入学、挂点帮扶农村、捐助困难群众等形式扶危济困献爱心。

氛围,在激发员工参与热情,实现共建共享上下功夫;必须积极实践,不断完善,在丰富新思路、探索新方法、开创创建工作新局面上下工夫。下一步,高新区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园区实际出发,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创建工作的新路子、新方法,不断扩大创建覆盖面,使高新区创建活动再上一个新台阶。

20xx年3月1日。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途径有哪些

一、完善立法: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前提条件

根据邓洛普的劳动关系系统论,劳动关系外部环境中,立法对调整劳动关系的作用是最大的,因此,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应首先从完善劳动立法方面着手。在这方面,珠海具有明显的优势和便利的条件。因为,作为经济特区,珠海享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特区立法权,同时作为较大的市,珠海享有《立法法》授予的地方立法权。具体地说,基于我市当前劳动关系的特点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的实际,主要应从以下两个方面作出努力。

一方面,尽快出台专门性法律规范。这是一个内容丰富的重大课题,择其要者,论述如下。一是出台《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条例》。目前,有关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制度和内容主要分散规定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等法律之中,还没有一部法律法规对此作出系统性的规定,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可以有效弥补这一立法空白,增强法律的统一性和实效性。二是出台《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工资集体协商是稳定劳动关系、建立公平合理工资分配制度的重要途径。通过立法确定协商各方的权利义务、协商程序、协商结果效力等内容,推动各类企业普遍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积极推行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形成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三是出台《异地务工人员服务管理条例》。异地务工人员在我市的劳动者队伍中占有不小的比例,对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应通过法律的形式将现有的异地务工人员服务管理政策和措施固定下来,并进一步加大在就业培训、积分入户、子女入学等方面的服务力度,增强异地务工人员对珠海的归属感、荣耀感。

另一方面,及时制定相关法律实施细则。由于受“宜粗不宜细”立法指导思想的影响,我国现有的劳动法律规范大多规定得不够具体,可操作性不强,致使其实际效用大打折扣。例如,《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务派遣的规定过于粗陋,导致劳动实践中派遣工的待遇、社保等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经常发生纠纷。鉴此,立法机关应加快研究制定贯彻《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工会法》等实施意见,把这些法律中关于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劳务派遣及法律责任等规定予以全面细化,切实增强规定的可操作性和实效。同时,也要顺应劳动关系发展的新情况、新趋势,及时修订现有的法律规范。

二、严格执法: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关键环节

法律的生命和权威在于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工会、安监等部门和组织要各司其职,各尽所能,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确保法律规范真正落到实处。具体地说,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劳动监察部门要履行好监督检查职能。通过建立公开电话、举报网站等多层级劳动保障监察监控体系,畅通劳动者投诉渠道。经常开展以劳动用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工作时间、劳动条件、安全生产等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行为,对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发挥指导、协调等作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指导服务,推广使用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进一步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切实履行在三方协商机制中的牵头职责,及时掌握劳动关系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协调研究和解决劳动关系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是工会组织要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会要切实履行参与、维护、建设和教育等职能,尤其要充分发挥在签订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组织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关心服务职工和调处劳动争议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做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促进企业发展的各项工作。

四是合力加强对劳动法律规范的宣传教育。知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司法行政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人民法院、新闻媒体等要加强联动与配合,结合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注重加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和劳动保障政策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职工依法维权的能力,提高用人单位的守法意识,把法律规定内化为自觉的行动,从源头上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

三、能动司法: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有力保障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人民法院要突破传统思维的局限,树立能动司法的新理念,主动服务于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当前,可在以下方面进行大胆尝试。

一是建立劳动争议快速审理制度。探索建立劳动争议案件审判执行的“绿色通道”,对重大、恶性劳动争议侵权案、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案件及群体性劳动争议等,加强诉前联调、庭前调解工作,做到快速审理、快速调解、快速结案和快速执行,高效化解劳动纠纷,尽快恢复劳动关系。

二是发布劳动争议审判白皮书。人民法院要跳出机械审理个案的窠臼,加强对劳动争议案件基本情况、规律和典型案例的调研和总结,梳理出劳动争议案件在法律适用、裁审协调、规范用工以及劳动者维权意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司法建议,推动各有关部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规范自身行为,切实预防和减少劳动争议纠纷。

三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人民法院应与相应的总工会、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例如,一个季度召开一次),就辖区内的劳动争议情况、信息进行交流,对劳动实践和审判实践中出现的普遍性问题或者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研讨,共同寻求解决的办法。

四是建立社区法官制度。探索建立社区法官制度,定点定人开展劳动争议的调解工作,积极指导和培训人民调解员参与劳动争议调解工作,适时在辖区内进行巡回审判,切实把劳动纠纷和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经验总结

企业是社会经济的细胞,企业和谐稳定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而和谐的劳动关系是企业稳定发展的基本条件。劳动关系的和谐是整个社会和谐的基石,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不仅要靠法律的约束,更主要的是在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处理好劳资双方的关系。近几年来,集团在推进转型振兴发展过程中,致力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收到较好效果。被表彰为“省和谐劳动关系模范企业”称号。

集团在开展“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创建中,注重保护、调动和发挥好企业经营者与职工双方积极性,依法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做到互利、双赢,达到“共建和谐企业、共谋企业发展、共享发展成果”目标。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按规定通过平等协商及时签订、续订集体合同,认真履行劳动合同,并履行合同规定,杜绝了违约现象发生;实行工效挂钩的工资总额提取办法。

按照“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依法确定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和分配形式,合理拉开收入差距。从起,集团就根据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企业经济效益实际情况,对在岗职工提高工资待遇,同时按季度发放效益奖,职工收入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同时,集团公司还两次对内退职工、长期待岗职工适当提高了内退待遇;在政策范围内调低了部分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和企业年金个人交缴比例,提高了职工当期货币收入,解决了部分职工收入较低的问题,维护了矿区的稳定。严格按照《劳动法》规定,实行职工每日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工作制度,对个别单位执行不好的进行了调查和纠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计划生育假和带薪年休假等制度,并按标准支付了职工工资。认真做好职工疗休养,全年共安排2千多人次疗休养。

对10844名职工进行了健康体检,对15400名接触职业危害人员进行了专项检查。积极参加徐州市的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五大社会保险,实现养老金和失业金的领取发放与社会完全接轨,为职工办理了大病医疗救助和职工互助补充医疗保险,并从起办理了井下工亡补充保险。按时足额交缴各项保险费用。为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养老待遇,经职代会通过,从元月份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积极协调政府社保、医保部门做好各项保险费的申领和发放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劳动法》关于医疗期内的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及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的劳动合同的管理规定,保障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首先,以实现职工与企业共同发展为目的,坚持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集团坚持每年召开一次职代会和二次职代会联席会议,不断完善包括三级职代会(集团公司、矿、区队)制度、职工代表巡视制度、职代会专门委员会制度、职工提案办理制度、闭会期间职工代表建议直报制度、公布领导年薪收入制度、重要事项票决制度、点题公开制度等一系列民主管理体系,促进了各项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不断调整充实职代会内容,认真行使职代会对企业重大决策审议、审查和决定权,近年来先后审议通过了集团公司职工住房公积金实施方案、职工企业年金制度方案、经营者年薪制实施方案、医疗保险社会统筹、集体合同、“十一五”发展规划等重要方案。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全部采取票决制,并将决定权交予职工代表,进一步提高了民主管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其次,完善工作机制,坚持把企务公开融入企业管理中。纳入文明创建、“四好”领导班子创建、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模范职工之家创建等单项工作的考核中,部门之间职责明确,责任落实到位,真正做到了有组织、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考核、有通报。旗山矿坚持企务公开内部审核与外部审核并进,查找问题与持续改进并举,确保了企务公开管理体系高效运转,荣获了“全国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称号。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利用季度企务公开巡视等多种形式和渠道,每季度确定一个视察重点内容,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摸清基层工会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以来,集团公司工会先后组织了五次季度企务公开巡视和三次异地巡视,监督各单位工作的开展情况,真实掌握职工对企务公开工作的满意程度。集团公司纪委高度重视企务公开工作,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全程参与干部招聘、经济适用房分配、物质设备招投标、工程项目廉洁论证等重大事项,促进了“阳光工程”的有序运行。集团公司党委组织(人事)部为充分发挥党代表闭会期间的作用,组织党代表对大项目工程、物资比质比价采购等情况进行巡查,促进了干部作风转变。

重视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按照建设和谐小康矿区的要求,积极创造条件提高职工生活质量和水平。初集团承诺为职工所办的六件实事全部落实兑现,职工生活质量和矿区和谐程度进一步提高。集团公司把改善职工住房条件作为振兴老工业基地的重要内容之一,成立棚改领导小组,确立了两年多时间拆除危旧房58.3万m2、新建100万m2住房的工作目标。审批职工购房补贴783人,发放金额968万元;发放离退休职工住房补贴2387万元。积极利用公积金支贷政策为职工购房、建房创造条件。全年住房公积金归集4.63亿元,支取1.6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6.1%、12.2%;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8200万元。投资5050.55万元,完成了8个中心小区整治和9对矿井“两堂一舍”改造,维修房屋8.89万m2,矿区生活环境明显改观,职工住房条件有了明显的改善。随着受金融危机影响,市场粮油、猪肉、禽蛋、蔬菜等主副食品价格上涨给职工生活带来的影响,集团公司分别于下半年和上半年对在册职工和劳务派遣工发放基本生活消费品一次性物价补贴,两次共发3512万元。为了稳定井下职工队伍,提高井下职工工资水平,从元月份起对井下岗位津补贴、中夜班津贴、班中餐补贴标准作了相应调整,增加了井下职工的工资收入,提升了广大职工的幸福指数,促进了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企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创造了宽松、协调、稳定的环境。

坚持“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的宗旨,主动关口前移,深入基层调查了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针对部分职工反映子女就业比较困难的实际情况,集团公司党委高度重视,将其列入党委为民办实事之一,于5月17日专门邀请省、市人事部门召开专场招聘会,为职工子女就业搭建平台、创造条件,帮助职工解决子女就业问题。为解决女职工看病难的实际问题,集团公司出台了《女职工互助保障基金会特殊疾病救助暂行办法》,明文规定在互助保障期内,会员发现患有妇科恶性肿瘤的可以一次性领取3500元的救助金,单亲困难女职工可以一次性领取4500元救助金。为帮助解决家庭困难职工子女上学难题,公司和基层单位每年组织一次金秋助学活动,对于考上大中专院校的学生给予1000—3000元的助学金,大学本科生每学年还再赞助1000元钱。与此同时,坚持把落实职工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作为推动和谐矿区建设的切入点,热情接待职工群众来信来访,认真做好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企业扶贫帮困和互助补助保障体系,“安全互助金”、“扶贫基金”管理规范、使用合理,全年共支出安全基金3万元,扶贫基金179.79万元。各种形式的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做到了经常化、制度化,去年,节日走访和日常帮扶相结合,全年共发放救济金及物品484.7万元,救济人数27017人次,走访慰问职工11420人次。积极协助困难职工纳入城市“低保”工作,目前已有119户职工享受徐州市城市“低保”待遇。集团公司建立了领导干部结对帮扶制度,11名公司领导、189名矿处级干部和机关部室与特困、贫困职工开展了结对帮扶,58户特困中有19户脱贫,脱贫率达到32%。

认真贯彻执行《矿山安全法》、《煤炭法》、《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和安全卫生等方面的法规和标准,持之以恒地深化质量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职业安全健康卫生体系认证工作,着力整治安全薄弱环节,从关生命、本质安全、维护职工权益、关心爱护职工角度,抓好安全生产,强化了对“三违”的综合治理,有效地减少了人身伤亡和生产事故。深入开展“三违”治理,强化干部安全履职考核,累计查处不安全行为27354人次,治理干部安全不履职行为965人次。积极推行安全自主管理,扎实推进无“三违”班组、区队创建,推行职工安全自我评价,增强了干部职工做好安全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全年申报季度“安全免检矿井”8个次,建成无“三违”班组197个、无“三违”区队71个。围绕人的本质安全,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和职工应知应会知识学习,强化岗位技能和安全资格培训,深入开展“手指口述”、“四查一学”活动,职工想安全、会安全、能安全的意识和能力有了新的提升。全集团有13个矿实现安全生产,本部实现了9个安全月和2个安全季,、义安等5个矿安全生产1000天以上,其中三河尖矿、张小楼井安全生产超过天。本部原煤百万吨死亡率为0.16,安全效果进入行业先进序列,再创历史新纪录。

1、建立和谐劳动关系,是企业加强管理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劳动关系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之下企业和个人联系的纽带,也是双方利益得以保障和实现的基础。从广义的角度来看,劳动者就业是与社会相联系、实现自我价值的前提,而劳动关系状况决定了就业的质量和个人发展的空间。所以,从各方面来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才能促进企业和员工的共同发展。

2、发挥工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将民主管理纳入企业管理范畴。工会组织要深入研究职工的所想所思,调节好职工民主管理制度,真正成为联系职工的桥梁,注重把“情感维权”融合于企业发展之中,坚持与完善职工代表大会,落实企业平等协商的集体劳动合同制度,并以此为基点,把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爱护人作为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基本原则,保证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知情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从制度上防止企业侵犯职工权益,培育职工忠诚企业的理念,增添职工对企业的感情,激发其强烈的归属感。

3、加大协调劳动关系的力度,营造企业团结和谐的发展局面。一要做到超前参与的原则,积极建立劳动关系预警机制。摸清职工的思想动脉,重视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配合党政把企业矛盾化解于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二要重视预防为主、加强群众性的劳动执法监督和检查。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职工代表对企业的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规章制度落实情况,集体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督促,督促行政纠正违章现象,排除各类隐患,保护职工的身心健康,保证集体合同的持续履约和兑现。

4、充分发挥工会组织送温暖、定向帮扶、定向解困的作用。企业工会要根据不同帮扶的对象,建立多层次的帮扶预警长效机制。

(1)建立和完善以“送温暖”工程为核心,突出帮困扶贫的生活保障机制,积极为职工排扰解难,当好困难职工的“第一知情人,第一责任人,第一报告人”。

(2)、建立职工困难户档案、成立“企业职工困难补助基金会”、以及开展“结对子、一帮一”送温暖行动,有针对性地帮助困难职工脱贫解难。

(3)、建立完善的协调和服务功能,及时掌握信息,整合社会资源,开展公益援助和志愿者活动,弘扬社会美德,形成长效的帮扶机制,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

选准活动内容的载体、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紧密结合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以实际性贴进实效性,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架设精神桥梁。如在组织“创争”活动中,要注重挖掘职工个人的潜能,使人人争当智能型职工,在生产经营上有所创新。通过开展各项有益活动,升华职工有一个趋向一致的价值观,满足广大职工的各种精神需求,提高科学文化素质,确立“强企报国、造福职工”的思想观念和敬业精神,激发职工参与企业各项活动的积极性。

医院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工作总结

策略:我院门诊部从12月至11月期间没有完善门诊管理机制,作为本次研究的对照组;而从月至11月的期间建立并完善了门诊管理机制,并将其作为研究组。

然后从门诊科室中接受治疗的患者中随机的抽取1000例病患进行调查,对比两组患者对门诊管理的满意度,分析两组的医患关系的处理程度,阐述完善门诊管理机制对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重要性。

结果:通过对比分析,完善门诊管理机制之前的调查中满意度较低,而完善门诊管理机制后,调查满意度大大提高,研究组和对照组的差异性较大(p0.05),存在对比研究价值。

结论:在处理和谐医患关系的理由上首先要建立和完善门诊管理机制,提高门诊管理水平,有助于医院管理工作的开展和进行。

医院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工作总结

医院文化是在医疗活动中形成的具有医院特征的群体意识,充分发挥医院文化的价值观导向作用、道德约束作用、人文培育作用、品牌辐射作用和机制监管作用,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必由之路。本论文是一篇关于医院创新文化建设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优秀论文范文。

摘要:医院文化是现代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医院文化作为一种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管理策略以及它对于提升医院核心竞争力的价值,已被广大医院管理者所认同。构建和谐医院是所有医院管理者共同追求的目标,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是当今医院管理中亟待解决的一个理由,医院文化建设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有效手段。通过医院文化建设为患者提供满意的医疗服务和良好的人文环境,在医患之间建立起互相尊重、彼此信任的关系,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供了基础和保障;通过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推动医院文化的发展,为医院文化建设提供了动力和方向。

关键词:医院管理;文化建设;医患和谐。

医院文化是一个医院在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以医院精神和管理理念为核心、凝聚、激励医院各级管理者和员工归属感、积极性、创造性的人本管理理论,是医院的灵魂和精神支柱。医院文化建设主要包括总结、提炼和培育鲜明的医院核心价值观和医院精神,结合医院发展战略,围绕“以病人为中心”,提炼各具特色、充满生机而又符合医院实际的管理理念,进一步完善医院制度,寓文化建设于制度之中,规范员工行为,提高管理效能,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提升医院的信誉度,树立医院良好的形象;营造良好的医院视觉环境和人文环境,充分发挥环境对医院物质精神文明建设的载体作用推动力,构建调协有力的领导体制和运转机制,不断提高医院文化建设水平。

沟通,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人与人之间需要沟通,人与自然、社会之间需要沟通,沟通能够消除相互的猜疑,推动相互的信任;如果不沟通,小则产生误会和矛盾,大则会酿成悲剧。医者和患者是医患关系中的一对矛盾,他们各自站在自己的'立场,从自身的利益出发,由于视角不同,对同一理由就容易产生分歧,很难达成共识。如何处理好医患关系,本人认为:医患沟通是处理好医患关系的有效途径。

(一)医患沟通的内容:

1、让病员了解医院:向病员传递医院的发展动态,让病员更快、更好地了解医院,包括医院在运转中对现实环境诸因素发生或转变关系时所表现出的基本态度、价值指向以及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水平、服务态度、待人处事的行为准则、医疗质量、诊断水平、设备条件、技术力量、人员素质、专家及医院的知名度等。

2、及时收集病员对医院的意见: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是否尊重病员拥有的生命健康权、医疗权、自主权、知情同意权、保密权和隐私权。了解病员对医疗保健的不同需求,病员的病情好转情况,病员的康复情况,征求病员对医院、对医疗工作、对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的意见,并告诉病员能做些什么,医院能做些什么,培养病员的沟通意识、联络感情、转变态度和对医院的看法,改善医患关系。

(二)医患沟通的方式:面对面的个别交谈,或以书面形式、电话访谈。

(三)医患沟通的信息反馈形式:进行医患沟通后,由职能科室参与人员根据沟通情况如实填写医患沟通信息反馈表。医患沟通信息反馈表每月由医患纠纷调解办、医务处进行收集、整理、汇总,对病人提出的理由拿出初步解决方案。

为了发挥医务人员在建设和谐医患关系中的主导作用,医务人员需要学习和掌握多种沟通手段和运用技巧。我认为,要做好医患沟通工作,首先要明确一个观念,沟通不仅仅靠谈话。医师对病人的同情和关爱,一个微笑、一个眼神,爱意就被传递,沟通得以完成。医患沟通应是多种手段综合运用。病人对医者有殷切的期盼,有敏感的观察。他们对医者不仅要“听其言”,而且要“观其行”。因此医师在与患者的接触中,我们的语言、表情、动作姿态,甚至医院的环境、诊室环境无一不在向患者及家人,传送着我们的感情和态度。这些恰恰是目前医患沟通中易于忽略的方面。如何提高医患沟通技巧,怎样运用好沟通技巧,是我们处理好医患关系的重点。

(一)倾听:专心地、耐心地听病人讲话,这是最基本的一条。没有真正的倾听就不会取得病人的信任,病人就不会把自己的心里话和内心感受告诉我们。倾听本身就表示我们对病人的理解和尊重,很多病人对这个理由是非常敏感的。如果能专心地、耐心地听病人讲话,就等于给他一个良性的刺激,引起他说话的兴趣,加强说话的能力,以后病人就很愿意把心里话说出来。针对不同患者,简短聊一些与医疗无关的话题,可以拉近与患者的距离,患者心里会觉得特别踏实和感激,不仅可以增强患者内心的安全感,也有利于医生及时了解和发现理由。

(二)零距离”接触。许多医护人员与患者从未握过手,潜意识里就与患者拉开了距离。在入院后,若能与患者握手,并予以鼓励和安慰,可让患者感到温暖并消除紧张情绪,这种方式产生的效果是任何药物无法代替的。这样一来,病人就能够敞开胸怀,比较自由地表达自己。

(三)知情同意。知情同意有两种形式:一是对一般治疗而言,经患者口头同意即可;二是对一些特殊检查和治疗,必须履行告知和签字手续。时下有些医院,只重视住院病人而忽视门诊病人的告知与签字程序,这是错误的,同样可能成为纠纷隐患。所以,门诊病历应记录完整。医生将治疗注意事项、可能出现的风险及替代方案在告诉患者的同时,须在病历上记清楚,必要时要患者签字。

(四)心理兼冶。一般来说,病人往往心理与生理疾病并存。对于慢性病患者,心理疾病尤为突出,甚至影响生理疾患。常见的有因生活不良而产生的疑病心理、个人隐私的害羞心理、对性病的恐惧心理、对慢性病久治不愈的绝望心理、对医生夸大其词的怀疑心理等。所以,接诊医生要随时注意病人的心理状态,因势利导,解除病人心中的疙瘩。心理兼治,包括不良心理的预防和异常心理的疏导两个方面。首先,是医生注重自已的言行,防止患者产生异常心理和加重心理负担;其次,是针对患者已有的异常心理,有的放矢,进行有效疏导,让其回归正常心态,增强治疗信心,达到满意效果。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宣传标语

做文明事、当文明人,维护社会公德。

尊重员工,爱惜人才。

尊重农民工,关爱农民工,服务农民工,维护农民工。

职工得实惠,企业得发展,社会得稳定,工会得获利。

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和义务。

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依法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严格执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禁止使用童工。

学习新知识,新技能;争当新职工,新市民。

全面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切实保障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

切实维护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

切实维护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

切实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劳动者,请保护好您的合法权益。

建立平等协商制度,依法签订集体协议。

建立诚信机制,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资。

加强劳动保护措施,改善劳动条件。

积极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为实现十一五规划建功立业。

医院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工作总结

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谐的医患关系是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建立的医患之间互相理解、尊重、信任、融洽的关系,它是建立在共同战胜疾病的价值追求目标之上的。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需要对医患双方及医院等不同的价值取向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寻求共同的价值目标,以探讨解决医患冲突的有效途径。

一、分析医患关系中的不同价值目标构成。

中国医患冲突问题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全面推进。政府认可了一套“少给钱、多给政策”的改革思路,试图建立“有激励、有约束、有竞争、有活力”的医疗体制。然而由于医疗信息的严重不对称性,有激励却无约束;由于医疗市场的垄断性,有活力却无竞争。所以,当前对医患冲突研究必须从医疗体制着手,从医患双方不同价值取向等角度进行分析,依据医患关系中不同的价值目标,寻找医患冲突的原因,研究改善医患关系的对策、探索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途径,本文从价值追求角度认为应着重分析研究以下问题:

(一)医务人员的价值目标。

医务工作者的价值目标是指对患者、社会所负的社会、道德、健康责任。要对患者的生命健康负责,不能伤害患者,除对患者个人尽义务外,还要对他人社会尽义务。鉴于在医患关系中,医务工作者处于主导地位,患者通常只能被动接受,如何检查、诊断、治疗和进行医学处置,悉听决定,处于被动地位。因而,医务工作者的价值主导作用尤为明显。在医患关系中,医务工作者的价值目标应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诊疗疾病、解除痛苦、维护健康。这是医务工作者最基本的价值目标,也是医生职业特点所决定的。《执业医师法》第22条第1项规定,医生要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第2项规定,医师要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这些都要求医务工作者的一切行为都要有利于患者疾病的治疗和康复,不能用各种理由推卸为患者诊治的责任,必须尽职尽责地以其所掌握的医学知识和治疗手段,尽最大努力减轻或解除患者的痛苦,维护患者的健康利益。为达到此目的,医务工作者除了用药物、手术等治疗努力解除患者躯体上的痛苦外,还要以同情心理解和体贴患者,做好心理疏导,解除患者心理上的痛苦。要做到“五知”,即知患者主诉、不适、苦恼、生活不便和社会问题五个方面。

2.尊重患者,保护患者隐私,保守秘密。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诊治时享有其人格尊严得到尊重的权利。《执业医师法》第22条第3项规定,医师应当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隐私。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这既是医务工作者职业道德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更是尊重和保护基本人格的法律义务,一方面为病人保密,保守患者隐私秘密,做到守口如瓶。另一方面对病人保密,对一些病情如果让患者知道会造成恶性刺激,加重病情恶化的,应予保密。

3.真情告知,解释说明。《执业医师法》第28条第1款规定,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家属介绍病情,但应当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务工作者有义务向患者说明病情、诊断、治疗、预后等有关医疗情况。特别是在诊疗措施存在或者可能给病人带来不利的影响时,更应向病人做充分的解释与说明。这种负责的、通俗的、简练的陈述和说明的目的是为了让病人了解情况,而不是去增加病人的思想负担。医务工作者不能为了让病人接受自己的医疗方案而隐瞒、推卸诊治手段可能带来的伤害的责任。

4.预防保健、健康教育。随着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人类对危害自身健康因素的认识逐渐加深,医疗卫生的内涵.也不断丰富扩大。影响人类健康的因素很多,其中生活环境、公共卫生,以及吸烟、酗酒等不良习惯对人体健康都有影响,这些已经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要主动宣传普及医药卫生知识,提高人们自我保健和预防疾病的能力,支持和参与卫生防疫和环境治理活动,要树立“大卫生”的观念,在群众中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通过普及医学卫生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对整个人类社会的健康承担起责任。

5.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发展医学科学事业。在医患关系中,患者对医务工作者的医术水平要求很高,水平高的医务人员,患者就信任他,而那些医术高超、手到病除的医务人员更是受到患者的尊敬。因此,医务工作者应当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医学专业技术水平,更好地为患者服务。同时,要使医学科学事业不断发展,不断提高临床诊治水平,增强人民健康素质,就需要医务人员刻苦钻研掌握新理论、新技术、新操作,并具有一种献身和求实的精神。医学科学的发展,关系到人的生、老、病、死,是一项非常艰巨的事业,医务工作者应以执著的精神,不懈追求,贡献自己毕生的精力。

一般来说,医务工作者的价值目标应是明确的。但是,由于利益的基点和指向不同,社会价值目标和个人价值目标常存在着矛盾和冲突。当产生矛盾时,医务工作者必须进行多元利益的对比分析和优化选择,确保社会利益不受损害,多方利益合理兼顾。

(二)患者的价值目标。

患者的价值目标是指患者享有权利的同时,要履行一定的义务,以对自身健康负责,对他人和社会负责。包括对自己保持和恢复健康的责任,积极接受配合诊治的义务。患者的价值目标体现在:

1.保持和恢复健康。患病虽不是患者能自主的,但有的与患者的生活方式、生活习惯有着密切关系,也与患者自我保健有关。患者有责任选择合理的生活方式,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保持健康,减少疾病的发生。患者对自己的健康不负责,不但对个人是个损失,而且会导致个人承担社会责任能力减弱,给社会和家庭带来不应有的负担。

2.有权了解治疗疾病的方案、措施,并期望得到优质服务。在治疗过程中,患者希望了解病情,治疗措施,有权选择自己信赖的医生、麻醉师和护理人员,有权参与疾病治疗的某些过程,有权享用自己掏钱所要得到的各种优质医疗服务。对此,医务人员应主动向患者介绍有关情况,加强医患沟通。

3.期待人文关怀。患者在就诊过程中,如处在一个良好的医疗氛围中,就可感受到温馨与和谐,有助于康复,就可减少医患的矛盾,减少医疗纠纷。因此,医务人员要为患者提供用心倾听,耐心解答,细心医疗护理、热心服务,衷心祝福“五心制”服务,营造一种亲切和谐的就医软环境。

4.医疗成本合理。据调查临床上有许多医患冲突并不是因为医务人员的医术不够精湛、态度不够好,而是因为患者感觉医疗费用过高,超出预期值太多,认为是有的医务人员从中渔利,因而引起许多冲突。所以合理进行成本控制,不但可以使患者满意,还可以降低医院自身消耗,赢得更多病人的信赖。

患者作为疾病亲历者和寻求医疗帮助者,对医学以及医务人员的期望值普遍偏高,极易忽视医疗行业的高风险、高科技的行业特点,加之有的患者认为自己花钱看病,就是上帝,稍有不如意便不满,这些都极易造成医患关系紧张。对患者来说,在选择价值目标时,应换位思考一下,多尊重医务人员劳动,增进理解与宽容是非常重要的。

(三)医院群体的价值目标。

医院群体价值目标是指医院全体或多数员工共同认可的,对周围事物的意义和重要性的总的看法和根本观点,是医院在医疗实践活动中所推崇的基本信念和奉行的目标。它是通过群体主观努力确立的,有着明确、系统表达形式的价值理念,它含有强烈的自觉意识,体现了群体的理想和期望。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处理医患关系时,医院的价值目标出现多重化、多样化的趋势。从如何看待医院自身与患者关系的.角度,医院的价值目标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经济效益价值观。这种价值观认为经济效益是第一位的,是决定医院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因素,其他因素都要从属于经济效益,因而把治病救人作为赚钱的手段,把提高医院的经济收入作为最终目标。二是社会效益价值观。这种价值观以社会效益为一切活动的准则,以提高患者健康水平为中心,把履行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社会责任作为医院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三是综合效益价值观。这种价值观认为医院的经济效益是重要的,但社会效益更重要,因而既重视医院的经济效益,更重视社会效益,既看重医务人员的利益,更看重患者的利益。它主张在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的前提下追求经济效益,在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的基础上获取经济报酬。

二、明确医患关系中共同价值目标的寻求。

党的17大报告提出要“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需要明确政府、医院和医患双方的责任、寻求共同价值目标,以确保和谐医患关系的实施。

(一)政府的责任。

政府应勇于承担基本医疗保障的重任,让医疗服务真正惠及百姓,这是建立和谐医患关系的保证。政府的责任具体表现是:

1.政府应提高认识,承担起卫生保护的社会责任。为了促进社会发展,国家已不是纯粹的“守护人”,它要积极介入社会生活,承担起为人民提供“从摇篮到坟墓”生存照顾的行政任务。公民有权利在其特别困难时,获得社会、国家的救济。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政府对此要有清醒的认识,积极行动起来,为公民生活提供相应的保障,使公民能过上健康、文明的生活。中国的现实还不可能满足所有人的所有医疗要求,但应该优先满足所有人的基本医疗需求,并在此基础上,尽可能地满足更多人的医疗需求。

2.政府应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迅速改变医疗卫生市场混乱局面。市场经济是有效率的经济,但市场也有其本身无法克服的先天性缺陷,作为市场秩序的监督者、市场机制缺陷的纠偏者、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的政府必须依法进行管理。目前医疗卫生市场秩序混乱,与医药卫生行政部门监管缺位息息相关。国家审计署报告称,卫生部和北京市所属10家医院自以来,收取药品和医疗器械厂商等支付的各类折扣、回扣等约3亿元。这就需要有关主管部门尽快克服医政不分、重扶持、轻监管的缺点,充分发挥医药卫生行政部门行业监管职能,加强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质量、合理用药和收费标准等的有效监管;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加强财务监督,在医药分家前,将医疗机构的收入增加控制在国民收入增长率之内,超出部分用于抵财政拨款;改变当前以药养医的状况,实行医药分家,从根本上切断医疗服务提供者进行诱导需求的利益动机,并切实完善政府对医疗卫生的补偿机制,达到以尽可能低的医疗卫生投入实现尽可能高的全民保健。

3.完善卫生立法,使政府依法承担起保护公民基本权利的责任。保护公民健康是我国一切卫生工作的根本宗旨和积极目的。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国家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保护人民健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但由于缺少与之相配套的卫生法律法规,使宪法的这些规范流于形式,这样既有损于宪法的尊严,更有损于人民健康权的实现。为使我国卫生事业的发展与经济建设、社会进步的要求相适应必须尽快制定卫生基本法,确定我国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基本原则,强化政府职责,确保卫生投入随国民经济增长而保持一定比例的增加;征收统一的医疗保障税,建立互助共济、覆盖全民、城乡一体和最低限度的医疗保障制度以及大病救助保险制度;制定《医患关系法》,使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险,使医疗事故的民事责任由第三方承担,减轻医疗机构的经济负担,以便于患者维护合法权益。

(二)医院的责任。

医院应加快医疗机构内部改革,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确保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这是建立和谐医患关系的基础。

尽管目前绝大多数的医疗机构都是公立医院,是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为宗旨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单位。一个时期以来,医院在变革与发展中由于过分注重经济收入,而忽视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影响了社会的公平、和谐、安定、有序,造成医患关系紧张。因此及时调整个别医疗体制改革的手段和目标出现的偏差,是解决医患关系紧张的一种有效方法。医院要以新的观念认识医院与社会关系,将更多注意力投入到社会效益当中来,坚持社会效益为主,经济效益为辅的原则。医院的社会效益是医院的根本价值所在,良好的经济效益又是实现社会效益的基础和条件。因此在医疗机构内部改革中要坚持两个效益的统一,义利并重。在二者发生矛盾时,医疗机构必须毫不犹豫地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的原则,把患者和社会的健康利益放在首位。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为了经济效益而牺牲医疗服务的社会效益,不允许把经济效益凌驾于社会效益之上。为了确保人民健康,医疗机构的效益只能在减员增效、提高工作效率,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一套有激励作用的运行机制以及科学管理机制上下功夫。改革现行科室核算制或承包制,切断诱导医生需要行为和其经济利益之间的关联。

(三)医者的责任。

医者的善心善德是建立和谐医患关系的关键。医学是一种爱人之学、人道之学,从它诞生之时起,就一直同生命打交道,以“解除病痛,维持功能,恢复健康,保护生命”为己任。作为一名医务人员,理应具备敬畏生命高于一切的价值观。孟子曾说:“恻隐之心,人之端也。”这在当前医疗卫生缺乏社会监督,患者不会或者不能监督的今天,显得尤为重要。

同时,医务人员应有报答患者感恩之心。这是因为:一是患者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衣食父母。患者选择了某家医疗机构及某个医务人员是对其的信任,使其有了施展才华的机会和实现救死扶伤宗旨的可能,因而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放下“救世主”架子,热情为患者服务。二是患者是医务人员成长的阶梯。患者是医务人员治疗的对象,更是医务人员成长的基石。从见习生到实习生,由小医生到大医生的每一步都离不开患者的支持与奉献。因此,医务人员应坚持以患者为中心,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医疗质量,千方百计减轻群众负担,多与患者进行一些感情沟通,多给患者一些人文关爱,多替患者着想,并尽其所能减轻患者痛苦。医务人员应有完善的医德之心,要把能否得到患者和社会的赞许,看作是对医务人员工作的肯定,特别是在医学还不能包医百病的今天,医德对建立和谐医患关系显得尤为重要。

(四)患者的责任。

要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仅靠医务人员发善心,靠医疗机构的诚信是不够的,还应当加强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社会监督。在医患关系中处于劣势的患者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就应当组织起来,成立病人协会或者其他维权组织,对医疗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医疗服务市场健康发展。其职责是向患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参与有关部门对医疗服务和药品的监督、检查,受理有关患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对损害患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予以“暴光”、批评,涉及医疗事故的,可以提请卫生行政部门启动行政处理程序,只有患者维权渠道的畅通,才能杜绝非法“维权”和极端事件的发生。同时,患者维权意识的觉醒,使医务人员常怀“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勤勉之心,不断探索医学的新领域,这是社会的一大进步。当然,患者对医学也应有一个正确认识的过程,不能期待它包医百病,更不能期望它改变生老病死的自然规律,对医务人员善意的过错,也应有宽容之心。惟有如此,医患之间的紧张气氛才能得以缓和,和谐的医患关系才能得以建立。

寻求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共同价值,是实现社会公众共享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成果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正常医疗秩序的前提。在这过程中,要对医患关系中的不同价值目标进行梳理分析,明确政府、医院、医务人员和患者不同价值需求,消除影响医患关系的潜在隐患,确立医患关系中的共同价值目标,这对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价值理念,实现良好的医疗秩序有着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3]邱仁宗.医院的社会责任:伦理学视角[j].医学与哲学(人文医学版),2006,27(6):1-5.

[5]徐萍,王云岭,曹永福.中国当代医患关系研究[m].山东大学出版社,2006:140.

申论写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篇

针对于申论科目有些考生质疑除了可以每天通过做题提升自己的申论水平,还有别的方面能够提升吗?其实,做题提升是一个方面,尤其是各位已经备考很长时间的考生,申论学习可能会到一个瓶颈期,那么如何打破瓶颈就成为提分的关键,小编认为细节是其破解之道。

申论的试卷并不是毫无章法随便拼凑的,我们每一篇申论试卷都是有一定的主题的,所以我们这次名言佳句的鉴赏也按照不同主题进行分类,这样更有利于记忆也更有利于日后的使用。在此小编跟大家分享名言警句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篇,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情况

按照区政协201x年工作要点安排,8月下旬,区政协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对全区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座谈讨论等形式,重点围绕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组织领导、劳动合同及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建设等情况进行认真研究和分析汇总,结合平时对全区劳动关系掌握情况,形成调研报告。

近年来,区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部署,在健全劳动保障体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改善企业劳动关系方面采取了有力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企业劳动关系明显改善,总体和谐稳定。

就业服务方面:今年以来,全区城镇新增就业***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人,其中,“4050”等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举办就业培训**期,培训劳动者***人;为***名创业人员发放小额担保贷款***余万元。

社会保障方面:截至2013年3月底,思想汇报专题全区企业养老保险参保单位达到***家,参保职工达到****人。其中城镇个体参保44943人;实际缴费人数达到82682人,其中个体缴费人员达到44144人;今年一季度,征缴保费7361万元,支付养老保险待遇20836万元,对上级争取调剂资金***万元,确保了全区*万余名离退休职工和遗属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人,征缴保费***万元,支出***万元。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人,征缴保费***万元。工伤保险参保单位***家,参保职工****人,征缴保费***万元,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万元。生育保险参保单位***家,参保职工***人,征缴保费***万元,支付生育保险待遇***万元。

劳动保障执法监察方面:制定出台了《**区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每年定期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打击非法用工、社会保险扩面维权及劳动保障督查等专项检查。2012年以来,共检查用人单位***家,办理各类案件**件,责令用人单位补续劳动合同***、最全面的范文参考写作网站参加社会保险***人、补发拖欠工资**万元。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方面:成立了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系统整合劳动仲裁和人事争议仲裁的职能,于2011年10月组建了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全区各镇、街道、开发区均成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设立了基层劳动争议调解所,全区区域性调解组织实现全覆盖,开创了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新局面。2012年以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起,时效结案率达100%,涉及标的额***万元。

劳动合同备案管理方面:努力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依托劳动用工网上备案信息系统,扎实推进劳动合同鉴证备案工作,动态掌握各企业劳动合同签订与解除情况,加强对企业裁员行为的规范和指导,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办理劳动合同签订备案**份,其中新签***人、续签***人,办理解除、终止手续***人次。

优化管理服务方面: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全局出发,系统规范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工伤认定、退休审批、信访接待等管理服务机制,尽全力解除企业和劳动者的后顾之忧。

1、一些企业存在用工不规范、劳动条件和劳动标准不落实的问题,职工合法权益和健康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一是为降低用工成本,逃避缴纳社会保险和解雇职工的法律责任,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或不依法全面履行劳动合同。二是一些企业不能严格执行国家劳动标准,职工超时加班现象普遍,加班工资不能依法落实,休息休假权益得不到保障。三是一些企业劳动条件差,对劳动者缺乏必要的保护,尤其是一些高危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少,影响职工健康和安全。

2、工资集体协商推进难度大,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尚未普遍建立。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建立主要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形成劳资双方工资共决机制来实现,大部分私营企业还是企业一方说了算,一些普通劳动者考虑就业难的问题,不敢要求企业增加工资,导致普通职工工资增长缓慢,长期处于较低水平,与企业效益不相符合。

3、协调劳动关系组织和机制不完善,发挥的'作用有限。从企业看,一些企业工会人员由于受雇于企业,在集体协商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时存在着不敢维权、不会维权的问题;一些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不健全,没有建立职代会制度,职工诉求渠道不畅,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难以得到及时有效解决;一些企业党群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尤其是私营企业普遍处于涣散状态。

4、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量薄弱。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直接面向全区***多家用人单位进行执法监察,为**多万劳动者提供维权服务,《社会保险法》的出台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工作范围进一步拓宽、监察任务更加深入、执法要求更加严格,在人员、经费、装备等方面无法适应日益繁重的监察工作需求。

(一)加大劳动保障等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力度。范文写作要严格依法办事,贯彻依法治国方针,树立法律法规意识,落实执行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发展企业文化,做好人文关怀,引导劳动关系朝着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方向健康发展。要进一步强化宣传力度,动员全社会力量高度重视企业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工作,形成合力,营造良好氛围。以中小企业、私营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为重点,大力推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坚决纠正劳动合同不签订、社会保险不缴纳、劳动保护不落实、劳动标准不执行等侵害职工基本劳动保障权益的问题,促进企业依法用工,改善劳动关系状况。

(二)完善劳动争议预防、预警和调处机制。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大力发展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完善工会参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工会法律援助制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让职工有尊严和体面的劳动,共享企业发展成果,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三)努力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一是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不断拉升低收入职工工资水平。二是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全面实施,建立企业劳资双方共决机制。三是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为企业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及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依据。

(四)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伍和信息化建设。在充实人员队伍的基础上,组建各镇、街道、开发区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实行网格化管理,进一步明确各级网格区的职责、任务,充分发挥基层网络的监管作用,变被动处罚为主动预防,将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解决在初始和萌芽状态。范文top100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信息化,健全完善企业信息采集系统,实现区、镇两级联网,保证信息全面、准确,为劳动保障执法监察提供可靠的基础数据支持。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倡议书

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

新学期带着盎然的春意来临了,一年之计在于春,绿色——春天的主题颜色,活力的无穷源泉,让我们手拉手、心连心,共建绿色家园。

一、春满家园——让春风吹绿家园。

1.营造温馨而舒适、积极又健康的生活环境。于窗台上、书桌上或电脑旁放置一些植物,如仙人球、虎尾兰、绿萝等,在绿叶点缀之下,让我们享受和谐自然的宿舍文化生活;在绿意的环绕之下,让我们舒缓双眼和大脑的疲劳。

2.行动起来,植绿护绿,争做绿色使者。用我们的双手,共同种植并爱护绿色植物,让绿色植物与我们一起成长,让绿陶冶我们的情操,让绿使我们的心情舒畅,让绿教会我们关爱生命。

3.享受大自然的盎然春意,共同感受春天带来的勃勃生机。约上几个好友,散散步,逛逛校园,走进树木园,登上火炉山,漫步于华南植物园......感受绿意环绕的舒适、绿荫下的轻灵、幽静安逸的校园、鸟语花香的淡雅。

二、活力家园——让家园生机蓬勃。

1.让我们的生活因学习而精彩,因智慧而丰富。让我们以积极主动的心态投入到学习中,尽情吸收知识的精华;让我们认真总结经验,解放思想,探求有效的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让丰富多彩的学术讲座引领我们了解先进的科学技术、新的科研动态和新的科研成果,培养学习的兴趣和刻苦钻研的精神;让精彩纷呈的专题报告,帮助我们提高综合素养。

2.让我们因工作而快乐,因锻炼而成长。学习之余,通过参与学生管理工作来锻炼自己,如参加学生会、团委、通讯社等学生组织的工作,提高社交、管理、组织能力,培养合作精神、竞争意识等,不断完善自我。

3.让我们因运动而活跃,因锻炼而强健。空闲时间,到运动场选择适合自己的体育运动,如跑步、篮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网球等等,舞动四肢,尽情奔跑,让我们把疲惫和压抑抛到九霄云外,增强体质,磨练意志,让校园充满生机和活力。

三、和谐家园——让关爱温暖心灵。

1.共建和谐健康的宿舍文化。合理使用电脑,遨游于网络的海洋,汲取对学习、工作、生活有益的知识。如了解世界的风云变化,关注社会的动态,开拓视野;如学习电脑软件、网页制作,多拥有一项技能。

2.拓展阳光灿烂的社交圈子。投身社会大课堂,积极进行人际交往,主动地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并在活动中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当面临挫折与压力时,广泛宽厚的社会支持会帮助我们走出沼泽地,迈向阳光灿烂的大草原。

3.拥有平和宽容的良好心态。我们来自五湖四海,有着不同的生活背景和成长经历,不同的生活习惯、个性、爱好等,让我们互相关心、互相体谅、互相帮助、互相尊重。遇到挫折时,要保持冷静与理智。遇到困难时,要学会面对与承受,也可向老师、同学、朋友求助。

新学期来临了,催人奋进的号角已经吹响,新的目标令人鼓舞,新的任务使人振奋,让我们努力钻研、奋发向上,把做人、做事、做学问结合起来,把实现自身价值与服务祖国人民结合起来,为华农大的前景和未来,为社会的和谐与繁荣贡献出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让我们在播种希望的春天,共祝愿我们挚爱的亲友更加幸福,共祝愿我们美丽的华农更加和谐,共祝愿我们伟大的祖国更加昌盛!

倡议人:_。

日期:__年__月__日

工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汇报精选_

劳动关系的实质是人与人之间、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社会关系,它体现的是一种权利和利益之间的关系。劳动关系稳定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与前提,而社会和谐又是劳动关系稳定的体现与保证。工会就是要通过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进一步促进构建和谐园区、和谐社会,实现人生的价值。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工业园区的股份制企业、民营企业和私营企业等非公有制企业迅猛发展,劳动关系市场化已形成并日趋完善。但是,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时期,劳动关系的主体及其利益诉求越来越多元化,劳动关系矛盾已进入凸显期和多发期。面对新型劳动关系,工会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一)经济新常态下劳动关系呈现出的新情况。

一是非均衡化。强资本弱劳力的格局在园区相当长的时间内仍然存在,在一定程度制约着职工的权益和利益要求的伸张。二是非公有化。园区企业都是民营私有(或股份制)企业,如何处理好非公有制企业中劳动者与经营者关系,实现互利双赢,成为新的课题。三是非正规化。过去职工更多的是在单位企业内,而现在则由单位人向社会人、固定人向流动人、正规就业向非正规就业转变,职工流动速度加快、领域加宽、层次加深,就业形式的多样化、灵活化,带来劳动关系的复杂化。

(二)经济新常态下劳动关系出现的新问题。

一是现实与部分职工期望的矛盾日益突出。劳动关系的变化使劳资双方利益主体明确化,加剧了劳动关系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市场经济诱发了经营者最大限度地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利润率的要求;也诱发了职工在自身具备高素质的条件下,通过劳动尽可能地获取较高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福利的要求,特别是随着房改、医改、教育改革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政策的相继出台和实施,必然增强职工对增资和解决社会保障的强烈欲望。然而,面对新常态下企业竞争的巨大压力,企业的经营者、管理者与职工之间存在明显的利益分歧。职工的正当愿望得不到满足,导致劳动关系中经济利益矛盾日益突出,特别是当生产要素进入分配领域后更加剧了与现行分配制度的冲突。

二是劳动关系趋向复杂多变。在经济新常态下,劳动力市场逐步健全,劳动关系更加企业化、个人化;职工的工作范围更广、弹性更大;企业生产经营和劳动用工更加自主、灵活;职工劳动报酬与工作业绩直接挂钩,薪酬差距不断拉大,企业随意解雇职工、忽视劳动保护、强迫加班加点等做法,都加剧了劳动关系问题的复杂多变。

三是劳动关系对抗性有所增强。随着市场经济新常态下所有制结构和分配结构的改变,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而且与一般劳动相比在分配中所占的份额更大,这就造成利益差别的进一步加大,使新时期劳动关系的对抗因素有所增加,特别是存在保障职工劳动就业、经济补偿和社会保障等权益方面的问题愈发突出,以致于引起职工群体性劳动争议。近年来奉新工业园区就有少数企业出现因劳动报酬低、同工不同酬等的原因,引发少数职工停工和辞职的事件。

(三)正确认识和把握经济常态下的劳动关系问题。

一是要正视劳动关系问题的客观性。正视新形势给劳动关系带来的新问题,使我们能够正确认识发展的曲折性和改革的复杂性。广大职工是改革的直接体验者,也是新一轮利益调整的直接参与者,所以各级工会要以理性、冷静和积极的态度去解决不断涌现的更为复杂的劳动关系问题。二是要区别劳动关系的差异性。就当前来说,有些劳动关系问题是社会结构转变和企业运行机制调整带来的,但有的问题则是由于管理不当、工作失误等人为因素造成的。所以工会在认识和解决劳动关系问题时,要注意区别对待经济发展中的必然代价和人为代价。对必然代价,要做好对职工的教育引导工作,对人为代价,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工会作为代表职工群众的组织,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它的基本职责,也是工会作为职工群众组织的主要特点之一。而企业则为了追求最大效益和利润,与工会在代表职工履行集体合同,提高工资、福利待遇,保证职工生产安全条件等方面显然充满了矛盾。企业为降低成本、减少生产费用而采取延长劳动时间、克扣职工工资等管理手段,工会为保障职工利益而要求改善劳动条件,提高工资待遇,必然会加大企业成本,工会与企业就成为争取职工利益和侵犯职工利益的一对矛盾。

但是,工会与企业也存在着共谋发展的共同点。

一是职工工资和福利待遇的提高依赖于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所以企业是职工生存的希望。二是企业的发展、效益的提高有赖于职工积极性的调动和发挥。职工积极性的调动和发挥不仅要靠企业的管理和改革,也有赖于工会工作的开展,有赖于工会组织在职工中的威信。三是企业的发展、竞争能力的提高,有赖于职工素质的提高。工会组织担负着提高职工文化、科技、技能的重任,是企业生存发展离不开的重要因素和条件。四是企业的管理水平及生产力的提高离不开职工的民主管理途径。实践证明,职工中蕴藏着技术革新、技术改造、节能降耗、内部挖潜的内涵性增值因素,企业利用好了,可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五是工会工作的开展,离不开企业的理解和支持。开明的老板,重视工会工作,可以充分发挥工会在组织职工、教育职工、引导职工开展劳动竞赛,提高生产效率的重要作用。在实践中,很多非公企业经营者也从中尝到了甜头。为企业节能降耗、提高效益作出贡献,树立工会组织在企业中的地位和威望,不断提高工会组织的工作水平。

工会组织应善于在工作中化解矛盾,在矛盾中寻找共同点,在共同点中寻找工作的结合点,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重要作用。

(一)发挥职工权益的代表者、维护者的作用,做职工维权的“娘家人”

《工会法》明确规定: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是职工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依法维护职工权益责无旁贷。工会只有把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工会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发挥好维权职能作用,才能更好地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服务。随着市场经济进入新常态,涉及到职工劳动权益的问题更为突出,维权工作也越来越艰巨。工会应围绕职工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把维权贯穿到工会工作之中,切实把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

一是健全源头参与机制,加大维权力度。工会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主动争取党委、政府(行政)领导对工会维权工作的支持和帮助,及时向党委、政府(行政)反映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主动参与涉及职工利益的有关法规、政策、措施、方案的制定。要敢于说话,敢于维权,善于维权,积极反映职工的意见,提出工会的政策性建议和主张。要坚持把职工的呼声当作第一信号,把职工利益当作第一考虑,把职工满意当作第一标准。在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日益显现的新形势下,工会组织要树立大维权观念,把保企业、保岗位作为维护职工权益的最大任务。

二是坚持推进以职代会为基本形成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工会要积极推行职代会制度,对涉及到企业的重大决策和职工的切身利益等问题,都要经职代会讨论通过。要加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凡是应向职工群众公开的,职工群众应该知晓的事情都要公开。保障职工群众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力。切实落实好职工群众对企业生产经营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对涉及劳动关系重大问题的协商权,对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政策,履行集体合同情况的监督权。

三是推进建立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构建和谐社会,关键是构建稳定的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和谐是企业和谐的重要基础和具体体现。要建立和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劳动关系三方四家协商机制,做到劳动矛盾纠纷调解、仲裁工会全程参与。积极推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提高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签订率、履约率和职工群众的满意率;实现相互尊重、和谐相处、共谋发展、互利共赢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条件。

(二)发挥党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做职工矛盾的调解人。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会应充分发挥联系面广,代表性强,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独特优势作用,始终把保持与职工群众的密切联系作为工作的生命线。要围绕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群众,多做了解和反映民心民意的工作;及时向企业传递职工的意见、要求和呼声,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要建立工会的调解机制,协助党政做好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切实发挥工会为党政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在协调劳动关系的问题上,不仅职工需要工会,经营者需要工会,政府也需要工会。工会的介入,使劳资双方有了平等对话的基础,使劳资双方沟通渠道变得畅通。工会通过在正常组织制度内进行沟通和协调,正确处理企业和职工的关系,使劳资双方在让步和妥协中化解、缓和矛盾,彼此间相互尊重、忍让、协商、合作,营造和谐的劳动关系,从而达到“劳资双方互利共赢”的目的。工会对劳动关系矛盾要做到尽早发现、快速反应,及时介入,协助党政把矛盾妥善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做职工建功立业的引导人。

发展是企业和谐之本。工会要以发展为主旋律,引导广大职工在经济建设主战场建功立业。

一要在职工中广泛开展爱岗敬业、“厂兴我荣”的职业道德教育活动。鼓励和引导职工树立全局意识、大局意识,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参与企业经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不断增强职工主人翁意识和对企业的认同感、责任感。

二要在职工中大力弘扬劳模精神。积极开展向劳模和先进人物学习的活动,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和“工人伟大、劳动光荣”的舆论环境,激励广大职工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为促进企业发展作贡献。

三要围绕“稳增长、调结构”开展劳动大竞赛。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组织职工进行理论知识、技术技能岗位培训,积极推进“工人先锋号”、“劳模创新工作室”、“金牌员工”等创建活动,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围绕支柱产业和重点企业,组织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提合理化建议等活动,引导广大职工参与企业科技攻关、技术改进、产品研发,激发职工的智慧和创造活力,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实现个人岗位成才,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发展动力,为企业发展建功立业。

(四)发挥扶贫帮困优势作用,做职工冷暖的知心人。

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必须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关键是要保持职工队伍的稳定,以稳定来保障和谐。因此,工会要树立主动为广大职工服务的思想理念,在做好职工思想教育的同时,要始终坚持“职工利益无小事”的原则。从职工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关心职工疾苦,为职工排扰解难,做到想职工之所想,急职工之所急,帮职工之所需,解职工之所困,诚心诚意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只有努力当好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第一知情人、第一帮扶人,才能真正使“职工有困难找工会”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困难职工救助制度和长效帮扶机制,建立健全困难职工档案,加快推进职工互助保障制度建设,大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深化送温暖工程,真正做到困难职工救助全覆盖,使困难职工得到更多的实惠,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以及工会对职工的关怀,确保职工队伍稳定。

(五)发挥监督检查作用,做职工保障的监督人。

工会要加强对维护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每年要重点对集体合同、劳动合同、工资集体专项合同、劳动保护、厂务公开、职代会提案等方面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督促企业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工伤保险等“五险一金”,落实社会保障制度,让职工享受到社会保障的权益。要加强劳动保护和工作环境卫生的监督,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要不断增进生产者与经营者的理解合作,营造职工关心企业,企业关爱职工,共谋企业发展,共建和谐劳动关系,共享改革成果,在“双爱双评”、“共享共建”中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实现和谐发展。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一个系统性工程,以上只是本人近年来在基层工会工作的一点肤浅认识。最近,中共中央、国务院向我们发出了“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的纲领性文献。我们应当认清形势,顺势而为,积极探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新途径、研究新方法,充分发展工会组织的优势和职能作用,努力构建经济新常态下的和谐劳动关系。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方法有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的重要内容,所以大部分的企业都会想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下面为您精心推荐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技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一,健全劳动标准体系。劳动标准体系是维护劳动者权益、稳定劳动关系的一项基本制度保障。在推进企业改革改制和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过程中,现行劳动标准体系难以适应和满足维护职工权益的需要,亟待完善。要加快制定新的劳动标准,进一步健全有利于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劳动标准体系。同时,要落实好现行的各项劳动标准,重点是要加强劳动定额标准管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和特殊工时管理规定,依法安排劳动者休息休假,促进企业改善劳动条件,加强人文关怀,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建设,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第二,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深化劳动关系改革,创新劳动关系体制机制,形成反应灵敏、运转有序的协调劳动关系机制,是有效预防、化解、处置劳动关系矛盾的关键。今后一个时期,要根据我国劳动关系工作新形势,以实现劳动合同制度全覆盖为重点加快完善职工权益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法配套法规和政策,依法健全完善劳务派遣制度、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和企业裁员机制;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为重点加快完善利益共享机制,不断扩大集体协商覆盖范围,积极稳妥推进行业性、区域性协商,促进企业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同步增加职工工资;以健全政府、工会和企业组织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为重点加快完善社会协商机制,充分发挥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领域重大问题的独特作用,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

第三,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随着国家劳动保障立法步伐的加快,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任务日益加重,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特别是基层监察力量不足的问题进一步凸显。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就是要完善和落实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制度,健全违法行为预警防控机制,建立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等多部门综合治理机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组织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和专项整治,及时有效查处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违法案件。要实行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网格化管理,加强和改进监察执法的方式方法,提高监察执法的效率。要充实劳动保障监察力量,加强基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队伍建设,为有效开展监察执法提供必要的装备和经费保障。

第四,加强争议调解仲裁。对劳动关系中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要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主,加强源头治理,发挥调解仲裁组织的作用,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要完善和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在充分发挥调解的基础性、前端性作用的同时,仲裁委员会依法仲裁,努力做到仲裁终结。要畅通投诉渠道,搞好裁审衔接,合理配置力量,加强相互协作,形成各级仲裁机构与司法机关的联动机制,及时公正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要健全集体争议调处机制,加强基层社区和企业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建设,进一步完善争议调解仲裁的组织程序和工作规则。

劳动关系是现代社会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劳动关系和谐是保证企业实现长远发展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之一。后金融危机时期经济形势复杂多变,社会关注力度逐步加大,扩大就业稳定就业的压力仍较大,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成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过程中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

和谐社会不是没有矛盾,劳动关系双方各自追求利益的最大化是市场经济的必然发展,关键是利益双方通过一定的机制,进行利益协调,在某个阶段实现劳动关系与利益关系的和谐。在后金融危机时期,立足于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的新要求,要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围绕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目标,以改善劳动关系、提高职工工资、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为重点,在提高劳动报酬比重和根治欠薪问题上取得新成效,在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取得新突破,在深化和谐劳动关系创建、促进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上取得新进展。

妥善处理劳动人事争议。进一步发挥大调解格局工作效能,形成合力共同化解劳动纠纷。一是提高劳动仲裁调解率,快速、及时、方便化解劳资矛盾;二是完善多层次、多渠道的调解网络;三是发挥各级职能部门作用,共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进一步优化政府服务。通过加快完善工业区规划和功能布局,加大工业园区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加大工业区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力度,进一步优化企业和谐发展环境。加快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善务工人员服务,创新社会管理模式,有效保障务工人员生活、居住、就医、子女就读等权益。

建设高素质职工队伍。在后危机时期,要将维护外来农民工基本权益作为工作重点。鼓励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坚持“以人为本、永续发展”理念,注重职工全面发展,实现职工和企业共同发展。同时,引导职工树立远大理想和信念,全面提高职工综合素质和技术技能,增强融入城市、适应社会能力,增强抗压耐挫心理素质,建设高素质职工队伍。同时,要健全企业党群组织,进一步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向心力,增强职工归宿感和认同感。

(1)和谐劳动关系是社会和谐的基础。

劳动关系作为生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之间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社会和谐首先是社会关系的和谐。而劳动关系作为一种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其状况成为社会是否和谐的晴雨表。和谐社会必定是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社会,劳动关系不和谐也必然影响到全社会的和谐。从这个意义上说,和谐劳动关系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而社会和谐又是劳动关系和谐的体现与保证。

(2)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

作为市场经济体制基础的现代企业制度,包括明晰的产权关系与和谐的劳动关系两大层次。劳动关系不和谐的企业是没有生命力的,在此基础上不可能建立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要求发展和谐的劳动关系,广泛调动企业和职工两个积极性,确保生产者和经营者、劳动者与建设者和谐相处、平等合作、互利共赢,使企业保持健康持续发展的良好势头。

(3)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是协调劳动关系矛盾的迫切需要。

当前我国劳动关系总体是协调稳定的,职工利益得到了较好的实现。但由于我国正处在经济体制转轨和社会转型时期,经济关系、劳动关系日益市场化、多样化和复杂化,一些职工的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权益受到侵犯的现象屡有发生。只有妥善处理劳动关系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协商协调方式解决劳动争议,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才能巩固职工队伍与社会政治的稳定。

一、完善立法: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前提条件

根据邓洛普的劳动关系系统论,劳动关系外部环境中,立法对调整劳动关系的作用是最大的,因此,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应首先从完善劳动立法方面着手。在这方面,珠海具有明显的优势和便利的条件。因为,作为经济特区,珠海享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特区立法权,同时作为较大的市,珠海享有《立法法》授予的地方立法权。具体地说,基于我市当前劳动关系的特点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的实际,主要应从以下两个方面作出努力。

一方面,尽快出台专门性法律规范。这是一个内容丰富的重大课题,择其要者,论述如下。一是出台《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条例》。目前,有关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制度和内容主要分散规定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等法律之中,还没有一部法律法规对此作出系统性的规定,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可以有效弥补这一立法空白,增强法律的统一性和实效性。二是出台《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工资集体协商是稳定劳动关系、建立公平合理工资分配制度的重要途径。通过立法确定协商各方的权利义务、协商程序、协商结果效力等内容,推动各类企业普遍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积极推行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形成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三是出台《异地务工人员服务管理条例》。异地务工人员在我市的劳动者队伍中占有不小的比例,对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应通过法律的形式将现有的异地务工人员服务管理政策和措施固定下来,并进一步加大在就业培训、积分入户、子女入学等方面的服务力度,增强异地务工人员对珠海的归属感、荣耀感。

另一方面,及时制定相关法律实施细则。由于受“宜粗不宜细”立法指导思想的影响,我国现有的劳动法律规范大多规定得不够具体,可操作性不强,致使其实际效用大打折扣。例如,《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务派遣的规定过于粗陋,导致劳动实践中派遣工的待遇、社保等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经常发生纠纷。鉴此,立法机关应加快研究制定贯彻《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工会法》等实施意见,把这些法律中关于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劳务派遣及法律责任等规定予以全面细化,切实增强规定的可操作性和实效。同时,也要顺应劳动关系发展的新情况、新趋势,及时修订现有的法律规范。

二、严格执法: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关键环节

法律的生命和权威在于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工会、安监等部门和组织要各司其职,各尽所能,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确保法律规范真正落到实处。具体地说,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劳动监察部门要履行好监督检查职能。通过建立公开电话、举报网站等多层级劳动保障监察监控体系,畅通劳动者投诉渠道。经常开展以劳动用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工作时间、劳动条件、安全生产等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行为,对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发挥指导、协调等作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指导服务,推广使用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进一步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切实履行在三方协商机制中的牵头职责,及时掌握劳动关系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协调研究和解决劳动关系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是工会组织要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会要切实履行参与、维护、建设和教育等职能,尤其要充分发挥在签订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组织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关心服务职工和调处劳动争议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做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促进企业发展的各项工作。

四是合力加强对劳动法律规范的宣传教育。知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司法行政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人民法院、新闻媒体等要加强联动与配合,结合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注重加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和劳动保障政策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职工依法维权的能力,提高用人单位的守法意识,把法律规定内化为自觉的行动,从源头上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

三、能动司法: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有力保障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人民法院要突破传统思维的局限,树立能动司法的新理念,主动服务于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当前,可在以下方面进行大胆尝试。

一是建立劳动争议快速审理制度。探索建立劳动争议案件审判执行的“绿色通道”,对重大、恶性劳动争议侵权案、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案件及群体性劳动争议等,加强诉前联调、庭前调解工作,做到快速审理、快速调解、快速结案和快速执行,高效化解劳动纠纷,尽快恢复劳动关系。

二是发布劳动争议审判白皮书。人民法院要跳出机械审理个案的窠臼,加强对劳动争议案件基本情况、规律和典型案例的调研和总结,梳理出劳动争议案件在法律适用、裁审协调、规范用工以及劳动者维权意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司法建议,推动各有关部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规范自身行为,切实预防和减少劳动争议纠纷。

三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人民法院应与相应的总工会、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例如,一个季度召开一次),就辖区内的劳动争议情况、信息进行交流,对劳动实践和审判实践中出现的普遍性问题或者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研讨,共同寻求解决的办法。

四是建立社区法官制度。探索建立社区法官制度,定点定人开展劳动争议的调解工作,积极指导和培训人民调解员参与劳动争议调解工作,适时在辖区内进行巡回审判,切实把劳动纠纷和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倡议书

党中央提出贯彻科学发展观,建设全面的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实现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构建和谐社会首先要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和谐发展是社会的保障。

一、国有企业劳动关系不和谐的隐忧。

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人本主义的理念深入人心,国有企业劳动关系基本上是和谐的,但是,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客观原因,我们也不能不看到其中存在的隐忧。

第一,用工形式多元化有悖于劳动法律的规定。

上世纪90年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以后,我国全面建立起来了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劳动合同法用工制度,又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强化了劳动合同制度。按照劳动法律和政策的规定,企业用工的基本形式就是劳动合同制,职工都是合同制职工。但是,在我们的企业中却普遍存在着多元的用工形式,有的企业多达十几种用工形式,不同身份的职工不能同等地享有权利。

许多企业都同时存在所谓:全民职工、集体职工(又分为大集体和小集体)、外来工(又分为外来城镇工和外来农民工)、派遣工(又分为内部派遣和外部派遣)、劳务工、临时工、下岗工(又分为内部下岗临时上岗工和外部下岗临时录用的)等等。所有这些不同形式录用或不同身份的职工,在企业中是享有不同权利的,比如工资待遇不同、福利不同、社保金缴纳不同、晋升机会不同、民主管理权利不同,甚至加入工会的权利都不同等等。所有这些差别所形成的歧视心理都是导致劳动关系矛盾发生突发事件的隐忧。另外,这种用工制度或形式的差异是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此可能导致劳动争议引起法律纠纷。

第二,行政化的管理导致“干群关系”紧张。

尽管企业改革经历了三十年并且国家早就明确取消企业领导的行政级别,企业依法成为市场经济的主体。但是,国有企业基本上还保持着领导职务的行政级别和企业内部行政化的管理模式。这种行政化意识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表现就是“官本位”严重,按照这种“官本位”的标准制定薪酬管理方案,“官职级别”收入差距过大。

有的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的收入与底层员工的工资差距达到几十倍甚至上百倍。无论是研发设计人员还是技术工人,都参照“官职级别”标准,而且同级标准都必须低于管理人员。比如总工程师的工资、福利待遇的最高级别只能相当于“同级副职”,而高级技工职能相当于“行政”中层等等。这种“官本位”的导向,致使职工纷纷追逐“官职”而无心安于本职工作,一些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必将导致职工之间的矛盾、“干群”之间矛盾等等,形成了劳动关系不和谐的隐忧。

第三,矛盾协调机制尚不能充分发挥作用。

在国有企业中,劳动关系矛盾的详谈机制应当说基本上是健全的,但是,基本上是不能充分发挥其应有作用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协调劳动关系的一个最主要的组织,然而,由于企业中的干群矛盾及委员会人员构成,致使职工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没有信任。

按照法律规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企业方面的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工会方面的代表担任调解委员会主任。劳动争议是职工与企业发生的纠纷,而直接涉及的人员就是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干部”。而这些“干部”往往都是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成员,发生劳动争议的职工对此就产生了不信任感。调解委员会中的职工代表往往不是职工选举而是领导“授意”产生的,由此,更难让员工对这样一个法定的劳动争议协调组织充分发挥作用。在国有企业中普遍没有设立职工受到不公正待遇的申诉机构。当职工受到企业的处分时,没有一个合理的渠道进行申诉,激进的职工只能依法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形成了法律纠纷,而多数职工选择了忍耐从而加深积怨,很可能产生突发事件。

深入研究“和谐”的内涵,我们知道,“和谐”是物质和精神统一,更体现了一种精神的境界,充满着生机和活力。和谐”的劳动关系也不应当呆板、静止的状态,而是一种建立在物质基础上的精神的境界的体现。

第一,和谐的劳动关系必须体现企业物质成果的共建共享。

企业这个社会现象应当说在农业社会解体的过程中就出现了,现代社会的企业:是创造财富、丰富生活、引领消费经济组织,是由投资人与劳动者共同主导组合生产要素推动人类进步的社会组织,是实现投资人与劳动者共同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是投资人与劳动者实现自身价值的平台。

由此可见,企业的发展成果必须由投资人与劳动者合理分享。上个世纪初,美国等工业发达的国家,一些企业家和学者们都发现了一个问题:按照经典经济理论构建起来的企业,其劳动生产率提升已经达到了极限。为了突破这个极限,他们探索出了所谓的“企业管理”学。经过大半个世纪的实践,他们还是没有能够把劳动生产率提升到理想的状态。我们以为核心的问题就在于没发现投资人与劳动者在企业中的地位平等之价值。劳动者作为生产的主人对于企业所付出的劳动力与投资人对于企业的投资和经理人对于企业所贡献管理智慧,具有同等的价值和意义。物质利益的满足是投资人、经理人和劳动者最基本的需求,三者利益兼顾是实现和谐劳动关系的基石和物质的保障。

第二,和谐劳动关系必须保障劳动者参加企业管理的权利。

就企业的设立而言,投资人的资本是第一的要素,没有投资即无企业;经理人以其智慧和经验组织企业运行,是企业的经营者,没有高效的管理就没有企业的发展;劳动者以其投入的劳动力把生产资料创造为商品,是企业的生产的主人,没有劳动者对生产资料的创造,便没有企业的价值和意义。可见,劳动者是企业的基础,是企业发展的根本保证。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首先必须保障劳动者参加企业管理的权利。上个世纪中期以来,在美国、英国、德国、日本等国家的企业中,劳动者通过各种形式参加企业管理的权利得到认同和保障,职工民主管理成为了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

劳动者参加企业管理,首先是承认了劳动者在企业中与投资人和经理人平等的主体地位,尊重劳动者的人格尊严从而满足了劳动者精神需求,由此,便激发出了劳动者生产的热情;其次,作为生产的主人,劳动者最了解生产、市场等方面的技术和信息,可以帮助企业作出关于投资、生产、经营、发展等方面的正确决策;再次,劳动者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企业的决策体现了劳动者的意见、建议和诉求,在畅所欲言中形成的决策,就能够保障劳动者充分理解和懂得决策的真正内涵,由此,在具体的工作中就可以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发生误会、产生纠纷,实现劳动关系的和谐。国务院国资委成立以来颁发了一系列关于职工民主管理的文件,如职工代表大会指导意见、职工董事管理办法和履行职责管理办法、班组建设指导意见等等。这些文件构成了国有企业职工参加三级管理的民主机制,贯彻执行这一系列的文件是实现国有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制度保障。

法律和制度是劳动关系和谐运行的重要保障。和谐的劳动关系中是允许存在矛盾和不同意见的。问题的关键是这些不同的意见可以得到充分的表达,合理的意见被采纳就能够形成统一的认识,这本身就是和谐的一种表现形式。

保障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必须要建立健全合理的劳动规章制度,包括招工制度、用工制度、操作制度、纪律制度、薪酬制度、保险制度、工时制度、休假制度、福利制度、培训制度、安全制度、晋升制度、参加管理制度、退职制度、补偿制度、争议处理制度,等等。制定和完善这些规章制度,需要企业经理人与劳动者共同讨论、研究,而不能是经理人单方的行为。企业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制定和完善企业劳动规章制度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决策的程序,充分体现了对劳动者参加企业管理的权利。建立和完善这些制度,使劳动关系主体之间的矛盾能够在制度的范围内得到解决,劳动关系即可以和谐运行。

组织的保障也是劳动关系和谐的一个重要手段。所谓组织的保障,就是指当劳动关系发生矛盾时,能够通过组织的渠道得以处理。解决劳动关系矛盾的.方式方法很多,工会则是协调劳动关系的最重要的组织保障。

工会就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一个重要组织,中国工会不同于西方工会的一个重要职能就是肩负着协调劳动关系的使命。依照工会法的规定,中国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性组织,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是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合法权益的维护者,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发挥着组织保证的作用:一个方面是,劳动者认为其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直接通过工会这样的维权组织予以维护;另一个方面是,工会主动参加企业管理把劳动者利益和权益方面的诉求及时反馈给企业,使矛盾化解于萌芽之中,防患于未然。工会的存在大大降低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成本,这种观点在具有现代文明理念的企业家中已经得到了普遍的认同。

自劳动法实施以来,我国企业的劳动关系的基本制度就是劳动合同制,合法的用工形式主要是:合同制、派遣制和非全日制三种形式,这三种的用工也都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没有身份的限制同工同酬。改变历史形成的多元化用工,要求管理者必须树立人本理念,而不能只考虑通过非法形式的用工降低人力资源管理成本。

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经济行为主体,必须改变那种行政化的管理制度,从实际出发,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实行按贡献为主的分配制度,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改变企业“官本位”管理理念是构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当务之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应当与企业的发展目标为导向真正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激励职工的生产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

结束语。

和谐体现了民主法制的精神,和谐的劳动关系应当是充满生机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不应当也不需要回避矛盾,而是要改变对企业、对管理、对劳动者所形成的思维定势,摒弃既往那种对劳动者实行“管卡压”的作法,树立“人本主义”的人力资源理念,让我们的企业永葆那种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倡议书

全市广大企业和企业家同行们:

今年是我市实施“”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是全面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的推进之年,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三争一创”决策部署,以和谐劳动关系构建促进“和谐稳定争第一”目标实现,在互利共赢中推进我市经济社会稳步发展,我们特向全市企业和企业家同行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树立人本观念,尊重职工主体地位。正确处理“劳动是财富之父、资本是财富之母”的关系,牢固确立以人为本、人才为先的经营发展理念,把职工作为企业的宝贵资源来珍惜和开发,紧紧依靠职工办企业、发展企业;尊重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和首创精神,努力营造关爱职工、真诚合作、共谋发展的良好环境,保障职工民主权利,激发职工创新活力,实现职工体面劳动,促进企业和谐发展。

二、维护职工权益,共享企业发展成果。依法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协商制度,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自觉履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认真执行法定劳动标准,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切实保障职工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合法权益,努力提高职工福利待遇,共享企业发展成果,形成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三、发展先进文化,打造健康向上环境。以先进文化为导向,大力培育企业文化,积极开展创建文明企业、文明班组活动,建立团结友善、真诚合作、和谐共赢的团队氛围。注重职工全面发展,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鼓励职工参加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支持职工职业发展。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关心职工生产生活和身心健康,开展丰富有益的精神文化活动。

四、热心公益事业,推动社会和谐发展。坚持科学发展,争当时代先锋,推进科技创新、自主创新和管理创新,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做好做大做强企业,领跑转型升级、率先发展大业。履行社会责任,热心公益事业,乐于奉献爱心,积极支持和参与社会慈善、救灾救济、社会服务等各类社会公益事业,为和谐社会建设发出各自的光和热。

广大企业和企业家同行们,我们作为南京经济社会发展的主体力量,要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三争一创”的号召,从现在做起,携手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以企业的和谐促进社会的稳定,为我市顺利实现“”规划目标、加快建设幸福南京作出应有的贡献!

倡议单位:

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lg新港显示有限公司。

南京市玄武区房产经营有限公司。

南京乐金熊猫电器有限公司。

南京城南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嘉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线路器材厂。

南京丰盛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炼油厂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有限公司。

南京瑞发机械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凤凰通达印刷有限公司。

江苏金鑫传动设备有限公司。

红太阳集团有限公司。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倡议书

[摘要]劳动关系是组织中由于雇佣行为而产生的关系,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一个特定领域。目前在我国由计划经济转型的过程中外部的经济、法律、文化环境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我国劳动关系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劳动关系呈现出空前复杂的局面,给我国建立和谐社会埋下了严重隐患。事实表明,研究和解决这种改革、转型期的劳动关系问题对我国人力资源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是摆在我们面前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劳动关系是社会关系中最重要最普遍的关系,是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内容。劳动关系是否和谐不仅关系到企业的改革发展,更影响到地区和社会的稳定。和谐劳动关系应当是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从最一般的要求看,和谐劳动关系就是要做到让劳动者更有尊严,生产更加安全,分配更加公平,生活更有保证,在组织中形成一种和谐的社会工作环境。

然而,我国劳动关系的现状是: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出现劳动争议时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劳动合同短期化,劳动关系不稳定;用人单位利用自己在劳动关系中的强势地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者维权意识淡薄;工会组织缺失或软弱无力;劳动争议案件和因劳动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呈不断上升的趋势。

2、我国劳动关系中存在的不和谐。

2.1思想观念方面,无论是企业还是劳动者,都缺乏和谐理念及以人为本的思想,缺乏共同的价值观。首先是和谐理念的缺乏。企业经营者无视劳动者的重要性,雇佣者对企业缺乏责任感,甚至对企业产生敌对情绪,因此,造成了劳动关系的不和谐。其次是以人为本理念的缺乏。企业为追求最大利益,以金钱至上理念来支配自己的行动,这就导致了企业只关注企业利益,从而忽视劳动者的权益,同时,劳动者自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淡漠,助长了企业金钱至上主义的蔓延。最后是劳动者共同价值观的缺乏。

2.2管理方面,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淡化或缺乏,没有从人力资源开发的角度管理人力资源,短期行为严重,沟通机制、约束机制缺乏。市场经济是逐步形成工人阶级集体工会代表和集体劳动关系调整的方式,而我国企业劳动关系基本上是分散的、个别的。从这个意义上讲,我国企业在发展历程中,就劳动关系的双方力量对比来说,是典型的“强资本,弱劳动”状态。在劳动问题包括工资、雇佣、管理等的处理上,几乎是企业家可以为所欲为。当今,虽有不少企业依据有关法律和制度规范自己的行为,建立和健全了约束机制,形成了和谐的劳动关系,但仍有一大批企业不规范,靠压低劳动成本进行竞争。

2.3政府、企业、劳动者三方缺乏良好的合作机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企业、劳动者三方各自具有不同的利益需求,政府倾注于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安定、政局稳定,企业关心的是获取更大利润、实现利益最大化,而劳动者则强调保护自己的权益,提高生活水平。

由于上述原因的存在,造成劳动关系方面的种.种不和谐问题,劳动者在不和谐的环境中很难发挥其潜能和创造性,因此,着力解决劳动关系的不和谐问题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当务之急,只有妥善处理劳动关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发展和谐的劳动关系,才能保障社会政治的稳定,进而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劳动关系出现的矛盾是发展中的问题,要用发展的眼光和创新的方法来解决。虽然目前我们已经有比较完整的劳动关系政策法规,建立了相应的体制机制,但这些体制机制和政策法规迄今为止还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惟有创新才有新出路,惟有改革才能解决发展中的矛盾。劳动关系的转换主要是通过管理机制的理顺来实现的,这个过程不可能在短期内完成。建立企业和谐劳动关系涉及诸多方面的工作,因而要求做到统筹兼顾、全面推进。

3.1政府必须对企业劳资矛盾进行适度干预。胡锦涛同志强调指出,要坚持依照法律和政策办事,使维护群众权益的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的法律制度和政策,进一步提高劳动立法层次,规范立法行为,增强法律的权威性,将劳动关系调整工作纳入到国家法律体系。政府要通过一系列劳动法规政策干预企业劳动关系的价值取向,使企业劳动关系始终保持和谐稳定的发展态势,并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劳动执法监督力度,改进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诉讼制度,把劳动关系的调整纳入到法制化轨道。

3.2工会要发挥好在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中的重要作用。工会组织要主动承担起具体组织者的责任。一要发挥好沟通和协商作用。工会的介入,使企业劳资双方有了平等对话的基础,使劳资双方沟通渠道变得更加畅通,这为协调劳动关系提供了组织保障。工会通过在正常组织制度内进行沟通和协调,使劳资双方在让步和妥协中化解、缓和矛盾,从而达到“劳资两利”和“双赢”的目的。二要发挥好纽带和桥梁作用。工会在劳方和资方、上级工会与本企业之间也有十分重要的纽带和桥梁作用,沟通信息,反映诉求,通过在企业签订集体合同等形式,构建新型劳动关系“协约”,使企业劳动关系通过平等协商,使劳资双方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履行各自职责,共同保持和谐的劳动关系,形成企业利益共同体。同时,由于和谐劳动关系的建设是一项开创性的事业,缺乏现成的经验,各企业遇到的劳动关系问题又比较集中和复杂。因此,必须尊重和鼓励各企业因地制宜,大胆创新。善于发现和总结新鲜的经验与做法,及时提炼,逐步建立规范有序、互利共赢、公正合理、和谐稳定、共谋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

【参考文献】。

[1]董保华。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机制[m].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2]王瑾。和谐社会构建中的劳动关系:冲突与协调[j].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08.1.

[3]陈雁。构建和谐劳资关系,企业和政府该做什么[j].经营与管理,2008.6.

工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汇报精选_

如下: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要做到以下要求:

10、有企业文化建设(文体活动、竞赛、职工培训)落实人:李华、赵海燕同志。

时间要求:在本月二十日前完成以上具体内容。

栾川县永通矿业有限公司工会。

2013年11月5日。

工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汇报精选_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委办公室、**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通知》精神,深入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解决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一步规范劳动合同管理,合理调节企业收入分配,加强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支持和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全县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社会和谐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工作目标。

深入宣传劳动合同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方面的法律法规,抓好当前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点工作,解决突出问题,使劳动用工行为进一步规范,劳动者和用工单位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逐步完善,为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发挥长效作用。

具体目标是:到2012年底,全县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

信局、县工商联。

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广电中心、各乡镇党委、政府)。

配合单位:县人社局、县工商联、县工信局)。

3、建立健全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职代会在促进企业发展和保障职工利益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依法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加强非公企业职代会建设,在中小企业集中的地方,建立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制度,认真落实职代会职权。完善公开程序,大力推进厂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完善制度,充分发挥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研究决定企业重大事项中的作用。(责任单位:县总工会配合单位:县人社局、县工信局、县工商局、县工商联)。

相关部门)。

配合单位: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审计局)。

配合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审计局)。

(八)》关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规定,严肃查处“恶意。

配合单位:县政府相关部门)。

配合单位:县政府相关部门)。

配合单位:县人社局、县总工会、县团委、县妇联)。

(四)强化社会公共服务体系配套建设。

1、优化就业再就业服务。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广拓就。

配合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配合单位:县政府相关部门)。

配合单位:县总工会、县工信局、县工商联、县信访局)。

5、完善劳动争议调处机制。高度重视劳动关系矛盾处。

1、指导各类企业中的党组织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专题活动,充分发挥其在推动企业发展、凝聚职工群众、促进和谐稳定中的作用。(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县人社局、县工信局、县工商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2、坚持党建带群团建设、提高工会、共青团在非公有制企业的组建率,不断增强企业群团组织活力。(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工商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各乡镇党委配合单位:县政府相关部门、)。

配合单位:工信局、县工商局、县工商联、县政府相关部门)。

四、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各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实。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要在新闻媒体上曝光,在全社会营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氛围。

(三)深入调研,强化工作措施。要按照承诺的任务,采取深入基层、深入企业进行调研或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等方式,广泛听取企业和各方面的意见,找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要重点到问题较为突出的地区、行业和企业中进行调查研究,及时解决与企业和广大职工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实际问题,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四)密切协作,形成落实合力。要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形成共同参与、共同落实的工作格局。人社部门、工会组织、工信局三方要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充分发挥三方协调机制的优势,共同组织实施并抓好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精心组织实施,主动联系协调各配合单位,抓好整改落实。各配合单位要积极主动搞好配合,认真抓好相关工作,并及时与责任单位沟通情况,共同推进工作任务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