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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方案(优质17篇)

作者:梦幻泡

活动方案的灵活性和可调整性是其必备特点,以适应不同的情况和变化的需求。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优秀的活动方案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关于活动方案编写的参考和启示。

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方案

1.全面摸排线索。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对全县各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综治办、派出所要加强对近年来信访案件、治安案件、职务犯罪案件、刑事犯罪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的排査梳理、串并分析,深挖幕后涉黑涉恶线索。联系公安机关充分利用大情报、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和人力情报手段,在重点人员、场所、行业、领域中排查线索;各行政执法职能部门要加强执法检查,及时排查移交重点行业、领域中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宣传部门要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深入开展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反映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2.依法从严惩处。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法发〔2020〕1号),明确政策法律界限,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调配合,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派出所要坚持露头就打,防止坐大成势。

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方案

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方面和全过程。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保障人民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群众支不支持、拥不拥护作为斗争准则,实现过程人民参与、成效人民评价、成果人民共享。

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有效整合各部门资源力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广度、深度、力度上全面取得战果。

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法治保障,明确政策界限,严格依法办案,提高办案质效,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坚持打早打小,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努力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严防坐大成势。

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洽理。把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社会治理结合起来,坚持边打边治边建。既解决涉黑涉恶突出问题,又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

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方案

(一)加强党的领导。各村(社区)、驻乡各单位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加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各相关单位“一把手”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砑究部署,层层抓落实;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既各负其责、依法履职,又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重点建立健全部门协调配合机制、黑恶线索发现移交和重点区域滚动排查整治机制,提升工作的整体性和协同性。

(三)强化督导考核。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制定细化考核规则,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乡党委将组织专门的督导组,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扬。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区域、行业、领域,将督促其限期整改;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有关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对应发现的问题而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按照失职、渎职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方案范文

(一)要立足“打早打小”,强化摸底排查。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并非一朝夕之事,而是有一个积小恶为大恶的不断演变的过程。为此,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敏感性和责任感,将扫黑除恶工作的关口前移,以易于滋生黑恶势力的行业、场所和区域为重点,采取公密结合的方式,广泛深入地开展调查摸底,力争把本地黑恶势力全部纳入视线,真正把黑恶势力的底数搞清楚,把黑恶势力的成员搞清楚,把黑恶势力的罪行搞清楚,把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搞清楚,掌握工作主动权。严格落实摸排责任,乡党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对群众说有,当地公安机关说无,上级打黑办、公安机关查证确系黑恶势力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要加强情报信息的研判工作,把握黑恶势力成形、壮大的苗头和趋势,切实按照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的思路,抓住时机及时组织力量予以打击,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绝不允许其发展成势、为害一方。

(二)要立足“依法办案”,强化证据认定。黑恶势力犯罪表现形式多样,触犯罪名较多,打击处理过程中需要查证的犯罪事实和需要收集定罪的证据较为复杂,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办案的难度。因此,按照“两个基本”(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的要求,强化调查取证工作,既不要纠缠于细枝末节,贻误战机,又要确保经查证的事实真实、清楚,收集固定下来的证据确凿、充分,为配合公安、检察机关依法办案提供前沿证据保障。

(三)要立足“专群结合”,强化宣传发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既要发挥党政机关的主力军作用,更要充分发动群众,打一场声势浩大的扫黑除恶人民战争。在这次专项斗争中,要从黑恶势力团伙案件入手,从社会治安混乱的地方入手,从人民群众感觉最不安全的地方入手,加强线索摸排,强化宣传发动,广泛组织和动员群众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形成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

(四)要立足“除恶务尽”,深挖“保护伞”。黑恶势力有着严密的组织,其犯罪具有连续性、职业性和多样性的特点。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公安、检察机关,依法查封黑恶势力的营业场所、冻结其非法资金、没收其非法所得,坚决摧毁其赖以生存发展的经济基础。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对重大的涉黑涉恶案件,要及时与纪检和检察机关沟通,加强配合,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的幕后指挥者和保护伞。

教育体育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活动方案

1、利用县电视台中都教育栏目、县教育网站开设扫黑除恶及校园欺凌专项斗争专栏、专版,深入宣传党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方针政策和重大举措;全面、及时、深入反映扫黑除恶、校园欺凌整治专项斗争进展情况;开展警示教育,发布扫黑除恶、校园欺凌整治工作开展中的典型案例跟踪报道,刊登教育系统各学校有关校园欺凌整治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信息(责任单位:局宣传科、局办公室、局安监科)。

2、各中小学要结合本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群等,全面及时宣传本校开展校园欺凌整治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责任单位:各乡镇教体办、城区及开发区学校管理办公室、县属各学校、各民办学校、局办公室、局安监科)。

3、各学校要在主要位置,利用横幅或led电子屏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不少于两条;在校门口张贴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告不少于1张;各学校设置宣传栏、黑板报不少于三期,开学后利用安全第一课讲述涉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内容,举行与扫黑除恶有关的演讲、主题班会、国旗下的讲话、家长会等多种形式,营造有声势、有影响、效果好的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活动的氛围(责任单位:各乡镇教体办、城区及开发区学校管理办公室、县属各学校、各民办学校、局安监科)。

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方案

1.加大综合整治力度。大力推动部门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驻乡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各行政执法职能部门要将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以及危害农村治安、软暴力讨债、职业医闹等各类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

2.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实行有奖举报制度。要充分发动网格员、平安志愿者、综治巡逻队员、红袖标等群防群治力量,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综治办要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信箱,建立健全有奖举报制度,加大有奖举报力度,提高奖励标准,发动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等突出问题。对举报线索,要及时核查反馈;对举报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等,要依法采取保护措施,坚决严肃查处打击报复行为,维护群众支持参与的积极性。完善群众安全感测评方式,适时开展以村(社区)为单位对全体居民进行安全感、满意度调查。

3.坚持标本兼治。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乡属有关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会同派出所、金城市监所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对涉黑涉恶人员尚不构成犯罪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的,由派出所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建立违法活动记录;对涉黑涉恶人员开办的企业,依法严格资格审查、加强市场监管。教育部门要会同乡综治办建立完善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校园工作机制和相关案件及时报告制度。司法所、民政所、劳保所等部门要会同派出所建立健全对重点人群的日常管控、帮教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对社区矫正对象中有黑恶势力犯罪前科的高危人员进行动态化、常态化管控,发现有重新违法犯罪苗头的,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并采取防范措施。各村(社区)等要做好外来务工、失业人员和失学辍学青少年的服务管理与就业保障工作,把犯罪预防作为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来抓,防止其拉帮结派或被黑恶势力笼络、教唆、利用;要紧盯黑恶势力易发多发重点区域,健全滚动排查整洽机制,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发挥综治中心和网格化服务管理的重要作用,加强“雪亮工程”等信息化手段建设应用,完善公安派出所与特勤中队武装巡逻等治安防控机制。

城市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方案

(一)强化线索排查,纳入工作视线。认真结合城管领域的行业特点,全方位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业务范围内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加强对近年来信访案件的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发现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及时移交政法机关查处。切实加强违法建设、市容管理、户外广告、渣土运输等涉黑涉恶犯罪易发领域的全面排查,做好预警预防和化解处置。通过现场监督检查、投诉举报等多种方式收集城管领域涉黑问题,把可能存在的风险问题找准,通过双向快速移动反馈机制报送黑恶线索。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责任制,逐一落实责任机构、责任人员,抓早、抓细、抓实各项工作措施并加强跟踪督办。

(二)强化破案攻坚,坚持依法惩处。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根据业务工作范围的特点与公安部门等相关部门建立紧密-联合工作机制。要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打准打实、除恶务尽。要认真贯彻落实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调配合,既坚持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强化监督执纪,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将治理局机关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要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管理台账,严格按规定处置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着落。要开展涉黑涉恶腐败专项治理,加大督办力度,把查处涉黑腐败和扫黑除恶斗争结合起来,严查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

(四)强化源头防范整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打早打小,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基层“拍蝇”相结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注重健全完善扫黑除恶的长效工作机制,着力解决黑恶犯罪滋生发展的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最大限度地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的空间和条件。要进一步健全滚动排查整治机制,会同公安部门等相关部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共同协作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行为。健全和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五)强化宣传发动,营造扫黑除恶强大声势。为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综合运用举报信箱、信访举报等多种方式,广泛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信息工作力度,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通过局官网、微信群、通知通报、宣传标语等形式及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传达到每名党员及所管行业从业人员,发动行业从业人员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全面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措施,构建和谐稳定的行业治理环境。

年度医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活动方案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扫除黑恶势力,增强患者及医护人员的安全感,保持我院医疗工作大局稳定。根据《xxx卫计委关于印发xxx卫生计生系统开展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x卫办发〔2018〕x号)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州委、州政府以及州卫计系统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统筹推进医院法制建设,依法严厉打击涉医黑恶势力犯罪,坚决查处涉及黑恶势力的医闹、伤医事件,铲除医院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维护医院和谐稳定,保护患者及医院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医护人员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推进平安医院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省委、州委、卫计系统决策部署,在州卫计委的统一领导下,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努力办好群众满意医院为出发点,根据当前的社会治安形式和广大患者、医护人员的要求,解决医院扫黑除恶突出问题,维护卫生工作大局稳定。

三、目标任务。

利用三年时间,通过严厉打击盘踞在医院附近,长期以来为非作歹,严重影响医疗秩序和患者、医护人员安全的社会不法人员等黑恶势力,使医院就诊患者及职工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平安医院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期三年,排查、打击、监管、建设等工作压茬推进、滚动开展。

第一阶段(xxxx年)动员部署,集中打击。

医院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全面开展线索调查,建立台账,在全院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第二阶段(xxxx年)打管结合,边打边建。

对干扰医疗卫生工作、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的恶霸、地痞;干扰医院周边环境,危害患者、医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社会不法人员等黑恶势力进行严厉打击;全面梳理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管理漏洞、制度机制空白和方法手段滞后等问题,初步建立主动防、发现、打击黑恶犯罪的制度机制。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第三阶段(xxxx年)督导检查,建章立制。

医院要健全完善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仍然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确保医院党支部号召力、组织力、战斗力明显上升,管控责任落实到位。

五、打击重点和整治重点。

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并深挖其背后“保护伞”,彻底铲除其经济基础和滋生土壤,结合行业特点,突出打击以下重点:

(一)坚决整治职业“医闹”乱象。建立医疗纠纷化解台账,敦促各相关科室主动对涉医投诉、医疗纠纷处理情况进行排查,对久拖未决、反复投诉的医疗纠纷要挂牌督办。落实《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设立专门部门受理群众投诉,有固定投诉窗口和接待场所,并在门急诊、住院病房等醒目位置公布投诉电话,公示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纠纷处理程序,认真落实“首诉负责制”,耐心接待咨询和投诉,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定期开展职业“医闹”线索摸排,对专门捏造、寻找、介入他人医患矛盾,故意扩大事态,寻衅滋事,向医务人员、医疗机构敲诈勒索的职业“医闹”分子,要固定证据,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并移交相关线索。

(二)坚决整治医疗卫生机构“贩子”乱象。将整治“贩子”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对“号贩子”“血贩子”“床贩子”“手术贩子”“建卡贩子”“回收药贩子”等谋取暴利、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发现即打、稍乱即整,始终保持严厉打击“贩子”的高压态势;强化互联网“贩子”信息监测,工作中发现“贩子”有害信息网址、链接、关键词,要及时向当地网信部门报告;全面排查并及时整改可能存在的被“贩子”利用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对医院内部参与“倒号”“倒床”“倒药”、私卖药品耗材等现象“零容忍”,一经查实要给予调离岗位、降职、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

(三)坚决整治“医托”乱象。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非法行医和医院内部医务人员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定期梳理分析接到的投诉举报信息和“网络医托”监测信息,发现涉嫌“医托”诈骗案件线索的,及时汇总通报公安机关。医院要切实提高依法执业意识,规范执业行为,不得发布未经审查或与审查内容不一致的医疗广告。在挂号处、候诊区域等醒目位置设置张贴警示牌、警示标语,通过展板、滚动电子屏宣传,提醒患者防范“医托”诈骗。加强保安人员巡逻频次,震慑“医托”。

(四)坚决整治护工管理乱象。高度重视护工队伍管理,将护工管理纳入医院管理体系。对在医院从业的护工进行备案管理,详细登记拟从业护工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健康证明、现住址等个人信息,配发所在临床科室的《出入许可证》,并在其服务的科室公示姓名、性。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别、照片等信息,严禁未备案的人员随意进入临床科室从事护工工作。原则上一名护工陪护患者不超过3人,危重病人应一对一陪护。建立护工定期培训制度,至少每半年对在本院从业的护工进行一次系统培训,确保护工培训覆盖率100%。严禁未备案的“黑护工”排挤备案护工,避免“劣币驱逐良币”。对不服从医院管理、不接受培训或随意涨落价格、私自收费的护工,要取消备案,并及时反馈护工管理公司予以清退,对违规从事医疗服务的护工,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坚决整治医疗卫生机构后勤管理乱象。将后勤保障纳入患者满意度提升、改善医疗服务行动的总体安排部署统筹推进。要进一步健全后勤管理制度,落实基本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质量责任终身制等。合理配置适宜医学装备,建立采购、使用、维护、保养、处置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探索“后勤一站式”服务模式,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后勤服务社会化、公开化。下大力气整治就诊环境“吵、缺、旧”和卫生间“脏、臭、差”,完善各类惠民便民措施,加强医院周边环境治理工作,深入推进花园式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和“厕所革命”。聚焦改善食堂服务,做到品种多、味道好、营养均衡,为就餐人员提供科学合理的膳食。严禁将院内宿舍高价出租给患者,对基建项目、设备药品、食堂供应和后勤其他服务招标采购中存在的黑恶势力和腐败行为,坚决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切实落实人防、物防、技防和制度防建设,安装符合标准要求的监控、一键报警等设施设备,确保门急诊、产科、新生儿科等重点科室、重点区域监控全覆盖,切实做好消防和医院安全防范工作。要从非正常刀枪伤就医人员中发现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并及时移交当地公安机关。配足配强保安员,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守护夜间值班科室,加强夜间急诊巡逻。在公安机关指导下,建立应急安保队伍,开展安检工作。对多次反映诉求且有过激言行或扬言伤医等有较高安全风险的人员,及时向州卫计委和公安机关报告。发生伤医事件时,安保员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做好现场保护并立即报警。遇有持刀、持械或其他危险物品伤害、劫持医务人员或患者的,应急安保队伍应当立即采取必要手段果断制止,迅速控制行凶者,救助受伤人员。

六、主要措施和要求。

(一)深入宣传发动。

医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通过召开动员会、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积极宣传有关法律政策,打造斗争声势,弘扬正气,震慑犯罪,并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举报箱、收集线索,为深入开展打黑除恶斗争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组织扫黑除恶专门力量的深控细查。

医院积极与派出所等执法部门配合,抽调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专门组成工作组,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加强调查取证,打击处理。确保一查到底,打击彻底。

(三)加强横向联系,形成斗争合力。

要坚持以xx部门为主,加强联系,建立党委统一领导、xx部门为主、医院合力配合的工作格局,统一认识和行动,形成打击合力。

(四)加强信息整理与上报,做好经验总结工作针对扫黑除恶斗争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的特点,要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查找不足,定期向州卫计委汇报工作情况,建立医院安全防范的长效机制。

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方案范文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必须坚持“四不放过”。即“保护伞”未打掉不放过,违法违纪人员未查处的不放过,经济基础未摧毁的不放过,追缴、没收非法所得判决未执行不放过。

(二)要坚决做到“三个决不能”和“四个无”。即决不能让黑恶势力坐大形势,决不能让黑恶势力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不能出现黑恶势力影响正在进行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社会秩序良好稳定的情况下,无持枪械聚众斗殴事件,无阻碍主要交通干道,扰乱重点人员场所秩序事件,无群众举报后仍未采取行动的现象,无因工作原因印发媒体负面报道的时间。

(三)按照中央、省、市、县对扫黑除恶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对黑恶团伙底数进行全面摸排清楚,并做到发现一个打掉一个;提升我乡扫黑除恶的有效力度。

城市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方案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本系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通过各种形式强调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艰巨性,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完善和规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秩序,提升涉黑涉恶问题处理能力;建立专项排查梳理机制,对重点领域和重点问题进行专项梳理排查,并及时汇总上报排查梳理情况。要紧紧依靠群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动群众,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人民参与、成效人民评价、成果人民共享。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例会工作机制。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例会,及时通报情况,共同会商解决疑难问题。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信访工作机制。完善和规范排查化解机制,提升信访事项处理能力。设立局系统投诉举报热线:。投诉举报邮箱:,扩大信息渠道。建立线索移交机制。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对其业务范围内或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要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实行重大信息及时报送制度和信息月报制度,各单位都要指派专人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信息采编、报送和联络工作。

(三)强化督导检查。制定健全完善督促检查、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的实施细则,由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具体负责督查考评,局人事科、督查科等协同实施问责、处理,及时发现专项斗争开展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点对点”通报、约谈提醒等手段,督促落实整改。

(四)强化考评问责。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逐一落实责任机构(单位)、责任人员,抓早、抓细、抓实各项工作措施并加强跟踪督办;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逐件抓好整改落实和改进完善。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情况纳入年度综治工作(平安建设)、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领导重视、推进有力、成效明显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予以倒查问责,形成奖惩并重氛围,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现预期目标。

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每月25号前汇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报送至局办,确保专项斗争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法院年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活动方案

要按照“铺天盖地、随处可见、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工作要求,立足我院工作实际,加大集中宣传力度,发挥媒体宣传优势,突出社会宣传重点,创新宣传形式,力促活动扎实有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集中宣传活动作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具体行动,院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确保宣传活动有组织领导,有详实方案,有专人负责,有人力、物力、财力保障,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

(二)坚持正确导向。要切实加强党对宣传工作的领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准确体现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坚强决心,着眼于统一思想、凝聚力量,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舆论氛围。要把握宣传基调,把好关把好度,准确开展舆论监督,做到工作推进一步,宣传就紧跟一步。

(三)强化纪律意识。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宣传纪律,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加强舆情研判,及时发现、妥善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稳妥把握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严格管理信息播发流程,拿不准的问题及时请示,涉及重要问题的稿件按照规定送审,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四)深化活动成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持续推进、久久为功,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作为一项基础工作,做到常态化、社会化宣传,要注重培育扫黑除恶文化,打造固定宣传阵地,进一步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和参与度。筛选宣传稿件及时向县委政法委报送。

扫黑除恶斗争宣传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环境,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服务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乡实际,现制定如下宣传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以“扫黑除恶”为主题,以化解各类社会矛盾为主线,以增强干部群众法治意识为目的,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教育活动,着力增强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提升干部职群众的法纪观念,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不断加强法治建设,深入开展综合整治活动,着力解决群众关注、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影响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为全县经济社会环境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宣传,使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得到普遍增强,市场竞争意识和法纪观念明显提升,依法维权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有所提高,市场经济秩序明显改善,全县经济社会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三、方法步骤。

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3月15日)。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上下联动、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

第二阶段:排查摸底阶段(3月16日—4月30日)。结合部门实际,按照县委、政府的统一要求,根据实施方案要求,排查找准原因,认真梳理归类,制定工作措施。

第三阶段:集中宣传阶段(5月1日—11月30日)。按照县委、政府的统一要求,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第四阶段:自查分析阶段(12月1日—12月15日)。对所开展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工作进行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查漏补缺,并形成自查报告按时上报。

第五阶段:总结巩固阶段(12月16日—12月底)。分析总结宣传成果,建立健全法治教育长效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为了确保发展宣传教育活动顺利实施,经乡领导班子会研究决定,成立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二)广泛宣传,突出重点。采取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大力地宣传法治教育活动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整治重点和工作措施,在全乡上下迅速掀起宣传工作热潮。丰富宣传内容,宣传重点主要是:一是与正当方式保障法权益相关的程序性法律法规,即》《行政复议法》、《劳动仲条例》、《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信访条例》等。二是与“扫黑除恶”相关的法律法规,即《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入“扫黑除恶”的典型案事例等。三是与广大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相关的方针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等。

(三)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开展“环境整治、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乡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配合的作用,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安排好宣传教育工作。

(四)严明纪律,确保实效。不断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坚决服从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确保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要严格按照县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宣传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认真履行职责,扎实细致地做好各项宣传工作,力争通过大力宣传,使全县环境明显改观,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切实扫除文化旅游市场黑恶势力,保障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成效,有效文化旅游市场资源力量,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建立健全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努力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文化旅游市场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实施步骤。

204月起部署,正式启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直推进到,不断深化治理成果,形成常态化。通过展开宣传发动,自查摸排文化旅游市场违法案件、信访举报件情况,一旦发现涉黑涉恶问题,立即确定工作方案和责任人员,将涉黑涉恶问题解决在萌芽。同时,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在全县文广新系统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三、主要措施。

(一)以宣传促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1.会议宣讲。

一是相关股室要主动组织学习并传达国家、省、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文件精神;。

二是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主动深入基层,全面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媒体宣传。

3.新媒体宣传。

要求全局党员、干部利用手机微信、微博参与扫黑除恶法治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避免和消除社会误解。

(二)加强线索摸排,全面掌握情况。

1.畅通举报路径。

广泛采取宣传展板、悬挂警示提示牌等多种方式,确保“扫黑除恶”工作信息在各类文化旅游场所全覆盖;畅通举报渠道,大力宣传旅游文化市场(扫黄打非、扫黑除恶)举报电话,专人负责处理举报线索;建立媒体信息直报机制,广泛发动各类力量拓展线索来源,为推进“扫黑除恶”工作营造良好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环境。

2.深入走访服务对象。

及时走访调查,从文化旅游市场服务对象深恶痛绝的黑恶现象入手,收集涉黑涉恶案件线索。

3.集中研判深挖。

对近年来涉及文化旅游市场信访案件、治安案件、职务犯罪案件、轻微刑事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的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

(三)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厉打击。

1.强化责任意识,精心部署和大力文化旅游领域“扫黑除恶”工作专项整治。

进一步加强专项监管和巡查排查,准确研判、科学发现、及时移交本行业领域涉黑涉恶线索,配合公安部门重点打击文化旅游市场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确保全县文化旅游领域市场环境根本好转和安全有序。

专项排查存在严重问题的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尤其要重点排查歌舞娱乐、文化演出、游戏游艺、网吧、印刷复制、网络传播等重点领域和城乡结合部、偏远农村等区域存在的各类涉黄赌毒、欺行霸市、违规违法经营等黑、恶、乱问题,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和违规违法多发企业“黑名单”,加强“点穴式”监控管理和清查整治,有效发现线索、加大打击力度。

3.建立完善工作责任落实和一级抓一级的压力传导机制。

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要采取专项检查、日常巡查、“双随机”抽查相结合工作机制,加强督导检查和暗访检查,及时掌握辖区内文化旅游市场情况,及早发现问题,依法依规查处。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机制,织牢织密“扫黑除恶”工作网,逐步建立健全规范化的文化旅游市场监管体系。

4.充分发挥“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职责职能作用。

要强化公安、网信、工商等单位的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切实把“扫黑除恶”工作作为全年“扫黄打非”五大专项行动工作重点,加强对过往“扫黄打非”领域各类案件线索的再梳理、再排查,对新发现的“扫黄打非”线索要准确研判、深挖源头,确保一个线索也不漏过、一个苗头都不放过,形成“扫黑除恶”工作的强大震慑力。

(四)全局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1.健全全局上下齐抓共管机制,提高工作整体性、协同性。

文化旅游市场执法支队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项目、领域监管,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将日常工作、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2、组织发动群众,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

局扫黑除恶办要通过多种形式畅通举报渠道,对群众的实名举报,要及时核查反馈,做到件件有回音。完善并严格落实举报人的相关保护措施,消除群众后顾之忧,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

3.坚持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遏制消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违法案件等方面,要加强日常监管,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及“一张网”工作,健全和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对涉黑涉恶人员开办的文化企业及相关业务等,应依法严格资格审查,加强市场监管。

(五)结合反腐“拍蝇”,深挖黑“保护伞”

1.加大监督力度。

局机关要立足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地位,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工作内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党员干部及其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嫌违纪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宣传部纪检组。局扫黑除恶办要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管理台账,严格按规定处置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着落。

2.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局机关要坚持惩前毖后,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目常监督执纪,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规定,对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的公职人员存在的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要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县文旅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办全办扫黑除恶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局机关各股室、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负责人为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为公安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

(二)强化督导考核。

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局机关各股室、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适时专项督查,科学全面评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

(三)严格责任追究。

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文化旅游市场领域,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由局机关纪委、局办公室对其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绝不姑息。严格落实项目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对相关领域应发现的问题而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按照失职、渎职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倡议书。

为加大平安校园建设力度,努力营造浓厚的扫黑除恶社会氛围,进一步把我校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深入,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特向全体同学、教职工、家长发出以下倡议:

1.不欺辱同学,不向同学索要钱财,不强行夺取他人物品;不损坏学校或他人物品,借取他人财、物要按时归还。

2.不说脏话,不给同学起绰号;不造谣、传谣和信谣,不嘲笑他人;说文明话,做文明人。

3.与同学交往不能有攻击性行为,不骂人、不打人,遇到问题主动请老师解决,同学之间文明交往,和谐相处。

4.不拉帮结派,不孤立、不排斥任何同学,不与社会闲散人员或来历不明的人来往,把每一个同学都当做自己的好朋友。

5.不恐吓、不威胁别人做不愿意做的事,同学之间要互相尊重。

扫黑除恶我参与,和谐校园靠大家。从现在开始,有同学受到欺辱,你一定要第一时间告诉老师或家长,老师一定会批评教育欺辱人的同学;从现在开始,老师们会更加细心,保护每一个同学不受欺凌;从现在开始,家长朋友们要与学校加强配合,做好预防校园欺凌工作,共同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同学们、老师们、家长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建平安、和谐、美丽的育人环境,共同迎接平川四中更加美好的明天!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根据委宣传部、政法委、扫黑办《关于印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和委组织部、政法委、民政局《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整顿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扎实有效地推进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特制订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要求和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会议精神,创新工作方式,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努力营造全党动员、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氛围,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琐斗争人民战争,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决胜脱贫奔康、加快乡村振兴、建设全省丘陵地区经济强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政策及法律法规学习。在全局范围内,动员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和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持续加大对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法治建设重要思想、中央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及中央、省、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系列部署要求。加大对宪法的学习宣传力度,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责任领导:

时间:4月至6月。

(二)加强社会氛围营造。运用展板、led显示屏、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等方式宣传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宣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宣讲党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赢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动员和激励群众积极参与整治工作,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责任领导:

时间:常态开展。

(三)开展调查摸底。协助公安机关,对涉黑涉恶、“村霸”“蝇贪”问题容易滋生的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资源富集村、重大工程项目等开展分析研判,公开举报电话,广泛收集掌握线索,重点摸排筛查突出问题。

责任领导:

时间:6月底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吃透中央精神,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紧迫性和持续性,服从大局,结合职能职责,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实效。

(二)全面统筹,整合资源。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线索摸排,整合资源,丰富载体,创新宣传形式,狠抓责任落实,积极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切实扫除辖区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经镇党委研究,决定迅速在辖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效整合部门资源力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充分发动群众,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努力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力争通过3年不懈努力,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我镇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镇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镇长、副镇长同志任副组长,党政办、综治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综治和安全生产办公室,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何万晓同志任副主任,李桂芳等同志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1.会议宣讲。各村、社区要迅速召开“两委”干部、网格员和党员群众会议,宣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新媒体宣传。组宣办要督促党员、干部利用手机微信、qq参与扫黑除恶宣传。

(二)加强线索摸排,全面掌握情况。

要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对所辖区域、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1.畅通举报路径。政府机关、城东派出所、司法所、各村(社区)都要设立举报箱(每村设一个),各村、居要定专人管理,每天收集整理举报信息,并报送镇扫黑除恶办公室。

2.深入群众走访。各村、社区工作专班要深入群众开展走访调查,从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现象入手,收集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公安派出所要发动在押人员检举揭发,同时做好检举人保护工作。

3.集中研判深挖。扫黑除恶领导小组要开展集中研判,对近年来信访案件、治安案件、职务犯罪案件、轻微刑事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的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城东派出所要充分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和人力情报手段,从重点人员、重点场所和警情案件系统中排查涉黑涉恶线索。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责任制,努力做到每条线索都有结果。坚持边摸排、边取证、边收网,对掌握线索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派出所要第一时间果断出手,防止其毁灭证据、逃避打击。

(三)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厉打击。

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行业、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重点打击以下黑恶势力:一是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二是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煽动、制造群体性事件,扶持群众与党和政府对抗的黑恶势力;三是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四是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五是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强装强卸、恶意竞标、非法占地的黑恶势力;六是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七是操纵、经营“黄赌毒”、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八是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九是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十是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非法宗教活动、乱建庙宇、滥塑宗教造像的黑恶势力。

(四)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1.健全部门齐抓共管机制,提高工作整体性、协同性。辖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监管,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将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2.组织发动群众,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镇“扫黑办”要通过多种形式畅通举报渠道,对群众的实名举报,要及时核查反馈,做到件件有回音。完善并严格落实举报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相关保护措施,消除群众后顾之忧。完善群众安全感测评方式,切实加大群众意见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绩效考评中的权重,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

3.坚持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遏制消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区域、行业、领域,相关监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并会同公安机关健全和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对涉黑涉恶人员尚不构成犯罪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的,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建立违法活动记录;对涉黑涉恶人员开办的企业,管理部门依法严格资格审查,加强市场监管。加快建立防范黑恐势力侵害校园工作机制和相关案件及时报告制度。进一步健全重点人群帮教管控机制,对社区矫正对象中有黑恶势力犯罪前科的高危人员进行动态化、常态化管控,做好外来务工、无业人员和失学、辍学青少年服务管理工作,为他们在就学、就业、务工等方面提供服务,防止其拉帮结派和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进一步健全重点区域滚动排查整治机制,统筹基层资源力量,发挥综治中心和网格化服务管理重要作用,加快雪亮工程等信息化建设,完善派出所与群防群治队伍联勤巡逻等治安防控机制。对黑恶势力易于滋生和边打边发、屡打不绝的区域、行业、领域,加强跟踪督导,限期进行整改。

(五)结合反腐“拍蝇”,深挖黑“保护伞”。

1.加大监督力度。镇纪委要立足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地位,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工作内容。镇纪委和综治办、派出所要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对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防止就案办案、就事论事。有关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党员干部及其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嫌违纪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镇纪委。纪委办要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管理台账,严格按规定处置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着落。

2.加大执纪审查力度。镇纪委要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加大督办力度,把打击“保护伞”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做到同步侦办,尤其要抓住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重点督办。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案件,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

3.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镇纪委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目常监督执纪,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规定,对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的公职人员存在的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要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六)加强“反诈禁毒”,摧毁黑恶经济。

1.严厉打击涉诈涉毒违法犯罪。派出所要继续采取“拔钉子”、“端窝点”、“追逃犯”等措施,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全链条”打击,力争办一批有影响的案件。以“端制毒窝点、打贩毒团伙、控吸毒群体”为重点,组织开展缉毒严打攻势,严厉打击涉毒犯罪。加大对涉诈涉毒违法犯罪经济处罚力度,斩断黑恶势力的经济来源。

2.加强外流重点人员教育管理。社区民警和网格员队伍要加强流动人口尤其是外来人口的清理,彻底摸清行为反常、经济反常、交往反常的“三反常”重点人员。派出所要加强与流入地公安机关联系,建立信息传递和案件协作机制,实现“双向管理”,确保无漏管失控现象。建立管理延伸机制,将基层党组织、经济合作组织、群众自治组织向外出人员集中地延伸,坚持教育、疏导、服务、管理并重,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外出人员参与电信网络诈骗、制毒贩毒等违法犯罪。

3.完善源头治理工作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形成全民“反诈禁毒”的浓厚氛围。推进中心戒毒社区建设,加强吸毒人员网格化教育管理,将戒毒康复与帮扶管教结合起来,切实降低复吸率。组建志愿者同盟、反诈协会等民间组织,有针对性地修订村规民约,引导涉诈涉毒人员转换增收渠道、转换就业门道,走勤劳致富之路,彻底扭转当前涉诈涉毒犯罪高发态势。

三、时间要求。

20,重点是首战必胜。正式启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全面推进“社会治安秩序、公共安全秩序、信访稳定秩序”三项治理和“禁枪爆、治赌博、净网络”三项行动;全面开展“侦办小案件、化解小纠纷、治理小问题、整改小隐患”的“四小”工程建设;全面落实“无信访”村(社区)、“无重大刑事案事件”村(社区)、“无治安案事件”村(社区)、“无毒”村(社区)、“无邪教”村(社区)、“无群体性事件”村(社区)的六无示范创建工作,全力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建设。

重点是巩固深化。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全面开展个案攻坚深摸其组织、经济体系;不断总结扫黑除恶的成果经验彰显法治、平安建设的新作为。

重点是提升质效。深化丰富扫黑除恶的新成果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总结基层社会治理新途径丰富完善党的基层核心战斗力的展现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风气良好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攀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办扫黑除恶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村(社区)负责人为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

(二)强化督导考核。镇党委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村(社区)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科学全面评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突出的地方、单位和个人,要大张旗鼓地表扬奖励,并在干部选拔任用中重点考察,树立鲜明导向。

(三)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区域、行业、领域,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对其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绝不姑息。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对相关区域应发现的问题而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按照失职、渎职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要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地区、行业、领域,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让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让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让社会基层组织建设水平明显提升;让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社会环境明显净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让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纪委监委的同志们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主动落实监督责任,加强执纪监督问责,把扫黑除恶列为“两个责任”督导清单内容、日常监督检查内容。督促推动各责任单位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压实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对重视不够、责任不清、分工不明、措施不力的,督促其限期整改。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以及对“保护伞”惩治不力的,严肃问责。

经过近两周的清理,把2017年以来的问题线索进行了全面的再排查,纪委书记指出,要精心组织,细致摸排,重点整治有问题的地方,积极回应群众期盼和社会关切,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今年以来,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一个个曾经为非作歹、欺行霸市、横行乡里的“保护伞”“地头蛇”“黑老大”纷纷落网,为地方群众“扫”出一片海晏河清与朗朗乾坤,可谓大快人心。然而扫黑除恶没有“休止符”,各有关部门要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歼灭战,为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扫黑答卷”。

凝聚民心所向,奠定扫黑除恶的牢固根基。黑恶势力是危害人民群众利益、扰乱社会和谐稳定、严重影响党的执政根基的“恶性毒瘤”。这些“毒瘤”不根除,广大人民群众也不会有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当前,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触底”,部分黑恶势力更加注重“易地伪装”“隐身行事”,企图以此“瞒天过海”,躲避正义的制裁。人民群众身处基层,既是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直接受害者,也是第一见证者。因此,将扫黑除恶进行到底,就要紧紧依靠群众,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群众及时提供涉黑涉恶的犯罪线索,真正形成全方位、无死角的扫黑除恶“辐射网”,以“秋风扫落叶”的压倒性态势涤荡黑恶势力。要把扫黑除恶的落脚点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以实实在在的真招、准招,“扫”出风清气正、国泰民安,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步接一步走向胜利。

《通知》明确指出,要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黑恶势力根深蒂固、盘根错节,仅靠“单打独斗”很难肃清,只有坚持系统思维,统筹各方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态势,才能铲除黑恶势力的滋生土壤,还原地方“晴朗气象”。各有关部门要打好扫黑除恶“组合拳”,既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又要协同联动、无缝对接,切实攥成一个拳头,共同发力,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协调运转、集中高效。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斗争、基层组织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深入整治影响社会治理的突出问题,调动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尽锐出战、点“穴”出击,真正形成标本兼治、多管齐下的工作局面,最大限度压缩黑恶势力的生存空间,确保扫黑除恶不留余地,不留死角。

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处于从全面推开向纵深推进的新阶段。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紧紧围绕三年为期的工作目标,以重点地区、行业、领域为突破口,以深挖彻查“保护伞”为关键点,以基层组织建设为着力点,抓住突出问题,奋力攻坚克难,进一步提高组织化、专业化、法治化、社会化水平,推动专项斗争持续深入、不断实现新突破。

在全国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自今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以来,各地区各部门都切实增强了“四个意识”,充分认识了开展扫黑除恶转型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各级党委和政府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处于从全面推开向纵深推进的新阶段。因此,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应勇于担当,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

对涉黑涉恶问题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要有坚决的态度,无论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特别是查清其背后的“保护伞”,坚持依法查处,绝不含糊。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为了使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目的早日实现,我县对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高度重视。

针对中共安康市委政法委员会指出的当前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的十个突出问题,我局认真审视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可能存在的不足,以便及时纠正。

坚持问题导向提升政治站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一系列新的重要思想、重大判断、重大举措,都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的深入整治思考。他反复强调,“在领导干部的所有能力中,政治能力是第一位的。”因此,明确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的责任,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准确把握重点问题,通过开展专题会议学习、推动党员干部对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对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对不间断开展“大扫除”的必要性认识到位,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

加强宣传引导跟踪巩固效果。

引导我局各部门关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栏,增强工作人员扫黑除恶意识及单位的整体学习氛围。自觉接受督导,做好问题整改,及时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信息,反映情况。通过微博、微信、部门网站等线上宣传方式及线下相关活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扫黑除恶的专项活动中来。周期性的进行宣传发动,不断改进宣传流程,跟踪巩固宣传发动效果,总结、固化后加以推广。

深入线索排查责任落实到位。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只有进一步拓展线索摸排触角,在坚持群众走访、信访举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基础上深入实际,掌握实情。信息员及时将摸排信息定期汇总、上报。将摸排的责任落实到人,对于摸排不细致、不深入及瞒报、漏报,错报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问责。

积极协作配合加强通力合作。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牵扯领域广、涉及地区部门多、情况错综复杂。我局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与司法执法衔接制度。对于触及司法领域的案件,及时移送案件线索,积极协作配合公检法的工作,落实“一案三查”,加强通力合作。

深入专项整治打击黑恶势力。

认真研究土地资源方面涉黑问题和工作隐患,迅速启动扫黑除恶斗争专项治理行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深入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打击黑恶势力。

切实解决群众问题挺高群众评价。

人民群众是黑恶势力最直接的受害者,也是扫除黑恶成效的直接受益者。请群众参与、监督,评判是衡量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重要标尺。对于群众来访来信,将做好登记,认真调查,及时回信;对涉黑涉恶突出的地方,进行明察暗访,深挖细查,问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善用新媒体,实时展示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斗争成果,体现为民服务的坚定决心,加强党的群众工作的优势。通过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来提高群众评价,增强群众认同感。

规范资料收集建立健全档案。

档案资料继承了文件的原始记录性,具有事件、历史再现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档案资料的不规范与不完整极大程度上体现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与具体问题。参照平利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档案资料建设目录,建立健全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归纳,从而在整体上对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有更全面的把握,对局部环节存在的缺失与问题也可以起到查缺补漏的效果,以便及时完善我局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的不足,并为后续工作重点指明方向,提供指导。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我局将继续认真学习上级的决策部署,加强宣传发动,深入综合治理,为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全面胜利而助力。

医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方案

(1)对近年来各科室信访投诉中问题集中、矛盾突出的人员和事件,进行全面梳理,开展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2)干预、操控、把持、破坏医院基建项目、设备药品等招标采购工作的黑恶势力。

(3)在医疗纠纷调处过程中,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医疗纠纷,组织、煽动、参与闹事或暴力威胁甚至伤医伤护的黑恶势力;采取“摆队形”“占场子”、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

(4)在医院周边违规摆摊设点影响诊疗秩序,以及违规违法开展业务的黑救护、黑出租,以暴力手段抗拒劝离的黑恶势力。

(5)以非法手段威胁干预医院正常决策和业务开展的黑恶势力。

(6)全院各科室职工涉嫌参与或直接参与黑恶势力有关活动的。

(7)医院工作人员在日常管理、医疗工作所涉及的所有领域中,所遇到的医疗活动、暴力抗法的涉黑涉恶线索。

(8)其他影响医院安全稳定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查工作方案

为了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进一步巩固党的基层基础,某某乡四举措做好扫黑除恶专项工作。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将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召开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推进会,传达学习上级扫黑除恶会议精神,并对全乡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作了详细的安排部署。成立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责任到人,形成党政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保证认识到位、责任到位。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召开党政扩大会、领导小组会、部门协调会等会议,集中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并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相结合,加强普法教育,建立宣传发动、摸排研判等长效机制,通过专题会、微信群、qq群、led显示屏、入户宣讲等多层次开展宣传,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悬挂标语8幅,发布“扫黑除恶”信息10条次,营造法治环境。

三是强化工作措施。畅通线索来源渠道,设立线索举报电话、举报箱,保证了信息渠道的畅通;开展常态化巡查,充分利用村(社区)干部、网格员、治安巡逻队等队伍,由乡派出所统一指挥,形成全天候、全区域巡查,为信息掌握提供了保障。

四是强化督查考核。为保证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乡党委政府将此项工作列入了年度目标考核,同时,由乡纪委牵头,成立督查组,既督查各工作责任人落实情况,也督查是否存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情况,维护社会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