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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殡仪馆工作总结报告(实用5篇)

作者:字海 最新殡仪馆工作总结报告(实用5篇)

报告,汉语词语,公文的一种格式,是指对上级有所陈请或汇报时所作的口头或书面的陈述。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殡仪馆工作总结报告篇一

一、树立厚养薄葬的孝德理念。百善孝为先,我们要弘扬尊老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人在世晚辈多关心,死后不搞假孝敬。

二、大力推行火葬,改革土葬。根据上级要求,市人民政府已明确淮川、集里、荷花、关口、古港、沿溪、官渡、永和、澄潭江、中和、文家市、大瑶、金刚、葛家、枨冲、镇头、普迹、官桥、柏加、洞阳、永安、北盛、沙市、淳口、蕉溪、龙伏、社港等27个乡镇、街道为强制火化区。其他5个乡镇为推行火化区,凡应实行火葬的对象,其亲属应自觉遵守有关规定,搞好遗体火化。

三、倡导文明简朴的治丧礼仪。办理丧事活动,重在感情,贵在真诚,提倡佩戴白花、播放轻哀乐、召开家庭追悼会的文明丧葬仪式来告慰先辈,崇尚科学,不搞卦建迷信活动,从俭办丧事,不讲排场,不比阔气,把钱用在提高生活质量上,用到发展经济上。

四、推行绿色生态安葬方式,坚决杜绝修建水泥墓、豪华墓、活人墓行为。遗体火化后,应将骨灰埋入地下,推行绿化,这样既省力节约,又不占土地、不污染环境,荒山也可以得到绿化,把更多的绿色生态环境留于子孙后代。

五、开展文明低碳的祭扫活动。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等方式缅怀故人,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不在林区、景区等禁火区域或城市公共场所焚烧纸钱、燃放鞭炮。

六、全市党员、干部要以倡导文明新风为已任,在操办亲属的葬礼时,坚持节约简朴的原则,不大操大办,不搞封建迷信活动,模范带头,争做文明科学的倡导者和传播者,用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人。

殡葬改革是破千年旧俗,树一代新风的社会改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市民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自觉遵守殡葬管理有关规定,带头移风易俗,倡导厚养薄葬,树立文明新风,用实际行动为“建设美丽浏阳、打造幸福家园”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殡仪馆工作总结报告篇二

目前,我县城区内有2个街道办事处,4个社区居委会,10个村(居),人口约11万人。建有两处公益性公墓(分别位于东关居和大佛寺村),一处经营性公墓青龙山安息园,占地26亩,可安置穴位4000个。近年来,我县不断推进殡葬改革,xxxx9年,县民政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规划的通知》,明确了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规划原则、期限和职责部门分工。xxxx0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工作。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发展空间不断拓展,城区殡葬工作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乱埋乱葬现象严重。通过调查,县城周围山林、风景区、道路旁坟墓林立,墓型多样,占地面积大小不一,成为城市化进程的“绊脚石”。

(二)无序殡葬增加了城市建设成本。按6‰正常死亡率测算,城区每年应安葬的逝者约660人左右,以土葬平均每个墓穴占地6平方米计算,每年占用土地面积为3960平方米(约6亩),加之墓地多分布在县城规划区内,既浪费了土地,又影响了建设工程施工。

(三)城市扩容使逝者无处可葬。xxxx0年,全县城区死亡人数约700人,经火化后,8%安葬在合法的经营性公墓,40%安葬在自家坟墓,50%埋葬在县城周边。随着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县城人口规模不断扩大,死亡人数随之不断增加,城区内无一处合法公益性公墓,经营性公墓容量有限,将出现逝者无地可葬的局面。

(四)封建迷信活动有所抬头。受传统观念和迷信思想的影响,部分城区居民相互攀比,追求大坟头,高墓碑,看风水建墓、超标准建坟现象日趋增多,侵蚀了社会风气,阻碍了殡葬改革。

(一)思想观念陈旧。群众深受几千年丧葬陋习根深蒂固的影响,70%的群众存在“入土为安”丧葬理念,必须按封建迷信习惯把亲人遗体安葬在“风水宝地”。

(二)法律法规不完善。现行《殡葬管理条例》对殡葬改革和管理只进行了原则性规定,对违纪违规丧葬行为没有明确具体的处罚措施和办法,惩罚力度小,违法成本低,难以遏制违法行为发生。

(三)部门合力尚未形成。殡葬管理涉及公安、建设、国土资源、林业、城管执法等部门,由于缺乏专门机构牵头,尚未形成推动殡葬改革工作的合力。加之街道办事处、村居、社区认识仍不到位、监管不到位,殡葬改革基层基础仍比较薄弱。

(四)执法机构不健全。作为殡葬主管部门,县民政局没有专门的执法编制、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缺乏应有的设备设施和经费,执法力量薄弱,执法不到位,使乱埋乱葬现象不断蔓延。

(五)公墓建设滞后。城区内只有青龙山安息园一处经营性公墓,榆山办事处东关居和大佛寺兴建的公墓未办理土地使用和公墓审批手续。城区居民只有选择将亲人骨灰有偿安葬在经营性公墓或随意埋葬在县城周边。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根治乱埋乱葬现象发生。一是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发展殡葬事业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将治理乱埋乱葬列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建议成立全县殡葬整治联合指挥部,协调民政、公安、林业、国土等相关部门开展工作。以县政府名义出台《平阴县殡葬管理办法》、《平阴县治理“乱埋乱葬”工作方案》、《殡葬管理细则》等规章制度,严禁在“三沿五区”、城市规划区、工业园区范围内埋葬,已埋葬的散墓逐步迁至公益性公墓集中安葬或就地深埋,不留坟头、不留标记、植树绿化,对新增死亡人员,一律集中安葬。二是明确职责。民政部门搞好牵头协调,做好殡葬事务的管理、执法、监督和检查工作,对城区内已形成的非法公墓限制其扩大规模,指导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加强管理,待时间成熟后进行搬迁。公安部门要加强防治管理,对丧葬活动中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给予处罚。住建委、国土等部门要加强殡葬用地的规划审批管理,对丧葬滥占土地、私修乱建坟墓者,给予查处。林业部门要依法加强林地保护和管理,认真查处毁林造墓等违法行为。工商部门加大行政管理和查处力度,搞好殡葬市场整治,对于违反经营资质、税收政策、物价规定的严肃查处。编制部门适当增加编制,财政部门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为殡葬执法工作提供保障。各街道办事处要认真做好本辖区殡葬管理工作,各城区驻地村、社区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管,根据历形成的埋葬点,设立面向本村居户籍人员的集中埋葬点,禁止外来人员埋葬。三是扩大宣传。大力宣传殡葬管理办法,在集中埋葬区、三河五沿区设立广告牌匾,禁止在城区内乱埋乱葬。四是加强执法。民政、公安、林业等部门抽调专人,组建联合执法大队,按照职能分工,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开展专项治理,从源头上堵住乱埋乱葬行为。五是明确重点。重点解决城区范围内国家公职人员、党员干部乱埋乱葬问题,对出现问题的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采用行政和党政等手段,追究其责任。

(二)明确要求,规范建设,规划建设公益性公墓。建议以政府为主导,以街道及所辖村居(社区)为基础,各部门协作为支撑,共同推进城区公益性墓地建设。出台《城区公益性墓地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公益性墓地的审批、建设、管理,确保公益性墓地建设规范有序进行。县城公益性公墓建设应以榆山街道办事处和锦水街道办事处为主体,并按照政策规定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民政部门依据有关殡葬改革的法律法规,切实加强指导与监督。住建委、公安、国土等部门做好配合。在选址上,按照“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方便群众、稳步推进”的原则,围绕“有利于保护土地,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由国土、规划、林业、民政等部门共同确定公益性墓地的地址。在建设标准上,县城公益性公墓要有前瞻性、高起点规划,规范化、标准化、园林化建设。根据县城人口数量及分布情况控制公墓规模与数量,公墓建设用地面积标准,按每年人口6‰的死亡率来确定建设面积,并预留足够的发展空间,逐步完善道路、停车场、祭奠厅和纪念亭,硬化园陵甬道等相应配套设施。在筹资措施上,县财政应在公墓建设上给予一定扶持。交通、水务、供电等部门负责解决道路、供水、供电等问题。

(三)移风易俗,统筹兼顾,大力推进殡葬改革工作。以倡导社会主义文明建设为主线,坚持土葬改革与丧俗改革两手抓,两手硬,充分发挥村居红白理事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逐渐形成丧事简办,不大操大办和革除丧葬陋习。县城殡葬改革要以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具体问题为突破口,对殡仪服务收费标准、服务项目和程序进行公开,方便丧户办丧事,让丧户明明白白消费。实行困难救助制度,继续实施针对农村五保户、低保人员、城市三无人员或特殊困难家庭的丧葬补助。

(四)多措并举,加强引导,建设村级公益性骨灰堂。骨灰堂占地少,可以多个村(社区)联办或街道集中兴建,既节省建设经费,又方便群众,可以作为公益性墓地建设的补充和今后骨灰安葬的发展方向。建议,在加强公益性墓地建设的同时,积极学习济阳公益性骨灰堂做法,开展骨灰堂建设的试点工作,引导居民逐步接受新的安葬方式。

殡仪馆工作总结报告篇三

场地设施:xx县文化馆位于xx县思阳镇更生路28号,使用面积*方米,建设面积1327*方米;原文工团使用面积2212*方米,建筑面积700*方米;xx剧场使用面积3548*方米。

主要包括:各艺术类培训(书法美术、文学艺术、舞蹈戏曲)、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培训、少儿艺术培训、中老年艺术培训、社区文化培训、基层文艺辅导等。

(一)主要包括:电子阅览室、图书阅览室、舞蹈室、声乐培训室、综合排练室、文化艺术展览室、美术书法创作室、非遗展厅等免费开放场所。常年免费对群众开放,每年开展免费辅导培训20xx余人。组织业务骨干对各业余文艺团体进行预约制免费辅导,*均每天服务群众约500人次,让文化馆真正成为全县群众文化活动的重要阵地。

(二)免费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开放9小时,其中白天7小时(上午8:00至12:00,15:00至18:00),晚上2小时(19:00至21:00)。

(一)配合县委宣传部开展的广场文艺晚会“明江之夜”活动10场,对参加“明江之夜”晚会的业余文艺队进行辅导600余人次,使我县业余文艺队的演出水*、舞台水*得到提升。

(二)配合县委、县*开展的迎春文艺晚会及送戏下乡惠民活动20多场;在我馆的辅导下,各业余文艺队带上自编自导自演的本地特色歌舞、小品、快板、独唱、器乐演奏等节目到乡下演出,让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观赏到富有特色的文艺表演。20xx年上半年我馆举办的免费开放活动层出不穷,在春节期间举办了:免费书画展、xx非遗“舞狮 舞鹿”展演活动;在壮族“三月三”期间,举办山歌比赛、“三月三”书画展等。举办的免费培训有:公益性葫芦丝培训班、公益少儿舞蹈培训班、免费文艺综合培训班、公益性广场舞春季培训班公益性民族舞、现代舞培训班等。下乡演出有“真情相助 牵手脱贫”共创公共文化示范区惠民演出活动3场,庆祝自治区成立60周年 共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文化馆流动服务车送戏下乡活动3场等。

(一)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文化馆向社会免费开放后,免费培训和参与活动的人数将急剧增多。因此,完善安全保卫和重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是当务之急。制订应对突发事件的安全预案,以确保免费开放的安全、规范和有序。

(二)制定服务标准,提高服务质量。针对免费开放后参与活动数量和结构发生的变化,努力改善实物安全保护和公众服务设施条件,加强安全、保洁、咨询等服务力量,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三)不断总结提高。如何做好文化馆向社会免费开放工作,按照要求对此项工作进行认真总结,通过工作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带班领导和主要领导要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要求,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高接待能力和水*。

(四)加强监督管理。馆领导分工负责,轮流带班、值班,切实加强对本馆免费开放工作的领导,确保这一工作顺利实施。

殡仪馆工作总结报告篇四

第一条为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规范丧事活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镇区域内的殡葬活动和殡葬管理工作。

第三条各村应当加强对殡葬工作的领导,把殡葬工作纳入村级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合理安排殡葬设施用地和资金,保障殡葬改革的需要和殡葬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镇民政部门是殡葬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本镇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安、工商、土地、卫生、物价、建设、民族、宗教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殡葬管理工作。

第六条殡葬管理工作坚持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的方针。

第七条我镇范围内均为火葬区。

第八条殡葬管理人员应当持证上岗,秉公办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殡葬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第九条镇民政办应当根据殡葬管理的需要,制定全镇殡仪馆、骨灰堂、殡仪服务站、公墓等殡葬设施的规划,经上级民政部门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各村新建殡葬设施,应当在全镇殡葬设施规划内进行。

第十条马村镇人民政府将新建、扩建、改建殡仪馆、骨灰堂、殡仪服务站、公墓等殡葬设施纳入城乡基本建设计划。

第十一条殡葬设施的建立按下列程序报批:

(二)建立骨灰堂、殡仪服务站由县民政部门审批,并报市民政部门备案;

(三)建立经营性公墓由市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民政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殡仪馆和公墓应当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的殡葬管理机构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和履行相关手续,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

第十三条各村公益性骨灰堂(公墓)不得对本村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

第十四条建立公墓应当利用荒山瘠地,不得占用耕地和林地。

禁止在文物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铁路、公路两侧、水源保护区、水库、河流堤坝保护范围以及城市规划的特殊地区兴建坟墓。

第十五条公墓中安葬单人或者双人骨灰的墓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安葬多人骨灰的墓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3平方米。

第十六条禁止在公墓内构建迷信设施和搞封建迷信活动;禁止利用墓穴、塔陵骨灰存放格位进行传销、预售、炒买炒卖等不正当营销活动。

第十七条墓穴和塔陵骨灰存放格位的使用周期最长为20年。超过20年需继续使用的,应当重新办理手续。

第十八条死亡者的遗体,除第十七条规定的少数民族外,一律实行火化,严禁土葬。

第十九条正常死亡者的遗体火化,应当持国家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或者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出具的死亡证明。

非正常死亡者的遗体火化,应当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

第二十条民政办对殡葬用品实行监督管理。

生产经营殡葬用品的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冥币、纸人、纸马等迷信殡葬用品。禁止将迷信殡葬用品带入殡仪馆内焚烧。

禁止出售、使用棺材(含半成品)等土葬用品。

除指定的公墓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墓碑。

殡仪馆工作总结报告篇五

思想政治上,深入学习了提出的“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以及“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认真把握了《文选中“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髓,切实体会了社会主义富强、民主、文明和和谐的社会实质,对照检查自己的工作并认真撰写心得体会和做好学习笔记。在党组织和各领导的教导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为准则,结合x局长提出的“”,积极参与各项地税文化建设,勤奋好学、努力创新、爱岗敬业、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廉洁奉公,保障纳税服务质量、维护地税形象,围绕“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核心价值观,结合实际工作,树立了正确的地税观。

业务上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刻苦学习,不断积累,提高素质。努力学习业务相关的知识,尽可能地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争取将来在工作岗位上的主动性。在现实的工作生活中,我积极参与县局安排的各项培训和学习,如对新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学习以及培训,以充实自己的业务知识,丰富自己的专业技能;在工作之余,我还尽量地丰富和税收业务相关的边缘知识。

工作中,我兢兢业业,尽职尽责,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工作热情,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各项工作任务,理论联系实际地做好本职工作、完成任务。首先,我对本科室内征管软件进行了全方面的掌握:录入档案,清理垃圾数据,收集纳税人各种相关资料,建立较完善的户籍式档案。其次,积极为纳税人提供了纳税咨询、辅导并积极宣传税收政策,提高纳税意识。如告知纳税人各种相关税收事项的规范流程,以正确纳税人的纳税行为。;依照国家相关政策的精神,向广大纳税人宣传税收法律、法规的重要性,积极参与了所得税汇算工作,对企业进行纳税辅导,保证各项税收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在一年的工作中虽然说我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许多的不足:一是学习不够,对税收规定还不能够全面掌握,对问题的研究还不够深入;二是工作中依靠书本太多,有时过于死板,钻牛角尖。针对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学习生活中我会注重学习的广度和细度,争取掌握各项规定,认真研究;逐步以实际工作为主,灵活机动地发挥工作的能动性。

对明年的展望和思路

感谢一年以来,各级领导和同事们对我的关心和帮助,我自身也要努力加强自身素质,提高业务与技能,重点是税收政策和财务会计的应用,在明年争取考上会计证,注重学习的精度和深度,争取掌握各种规定,认真研究,灵活机动的发挥工作的机动性,相信通过不断的努力,在未来的日子中,我一定能够牢牢树立自己的地税观,具备良好的地税素质,成为一位优秀的地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