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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审查报告(优质5篇)

作者:雅蕊 消保审查报告(优质5篇)

报告在传达信息、分析问题和提出建议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报告,人们可以获取最新的信息,深入分析问题,并采取相应的行动。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消保审查报告篇一

上半年,县政协把组织和推动委员学习,作为加强委员的政治理论修养、提高协商议政能力的重要工作,贯穿于政协工作的全过程。重点对中发[2022]5号文件,即:《^v^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精神进行了深入地学习。一是在县政协十一届三十六次主席会议上进行了认真学习,并就加强委员对文件的学习做了具体安排。二是组织部分委员和常委就学习和理解文件精神进行专题座谈。3月27日,县政协召开了学习中发[2022]5号文件精神专题座谈会,会上,委员们畅所欲言,对如何学习和理解文件精神以及在今后的工作中如何贯彻落实,提出了很多好的见解。三是组织机关干部切实加强理论学习。机关坚持每周三理论学习制度,对中央“五号文件”、《^v^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的意见》等都进行了认真的学习讨论,深刻理解了其精神实质。

在县政协十一届五次全委会议期间,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为题,对委员进行了集中培训,使委员们对十六届五中全会的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各专委会、活动小组也积极组织本界别的政协委员,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不断丰富政协委员的业务知识。

进行了文史资料的编撰工作,对县内的历史文化名人、古迹遗址、战争史料等进行了认真的收集和整理,并准备在年底前出版《泰来文史资料(第六辑)》。 参加了市政协科学发展观与人民政协理论研讨会,县政协获优秀组织奖。有文章获一等奖,获二等奖。论文的数量和质量以及参加研讨人员的组织情况,均居各县、区前列。

二、把促进发展作为第一要务,认真履行政协职能

促进发展是政协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半年来,我们牢牢把握发展这个主题,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针对全县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开展调研、视察、协商,切实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

1、政治协商取得了新进展。以拓展广度、深度为重点,努力提高协商质量和水平。一是规范协商内容,畅通协商渠道。围绕全县的大政方针和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确定全年各次常委会的协商议题,认真制定和实施协商计划,力求使协商主题明确,紧扣中心工作。不断完善全委会议集中协商、常委会议重点协商、主席会议专题协商、专委会议对口协商的格局,并通过大规模讨论、小范围座谈、公开协商、内部沟通等方式,丰富协商形式,拓展协商渠道。二是全委会议集中协商,突出协商效果。在县委的重视和支持下,积极开展决策前协商,并就决策执行中的重要问题进行跟踪协商。在县政协十一届五次全会上,全体委员对我县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要事项进行了重点协商,还首次围绕如何发挥政协组织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设立了大会发言,有二个党委和一个活动组作了典型发言,收到了良好的协商效果。三是专委会开展对口协商,增强协商的针对性。各专门委员会积极就我县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具体政策的落实和工作问题,与有关部门开展了对口协商,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文教卫体委员会组织委员对我县幼儿和特殊教育开展情况进行了视察,并提出了许多具有参政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2、发挥政协信息、委员视察、特约监督员的作用,积极开展民主监督工作。上半年,县政协认真收集和整理各方面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整理信息上报。共有10余条信息在省、市、县级刊物发表,对相关工作起到了很好的舆论监督作用。组织委员先后就国税局和县总工会有关工作开展视察,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被聘为行风监督员的政协委员,积极对有关部门执行政策法规、勤政廉政、行风建设、内部管理等事项开展监督评议,较好地履行了监督职责。

消保审查报告篇二

一是落实好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强化领导干部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必要性、经常性和长期性的认识。通过区政府常务会前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等形式,组织学习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做到学法的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 要求各乡镇、各部门也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和学习方案,做到“五落实”。二是切实加强区政府法制机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水平、法律法规素养。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使政府法制机构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办公设施、经费保障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三是加强目标责任考核。完善依法行政考核制度,把是否依法行使权力、是否履行职责作为衡量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准,把是否依法决策、是否依法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是否依法实施行政管理、是否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等作为考核内容,纳入年终目标考核体系,促进依法行政。

二、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为重点,着力提升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全面贯彻落实_《意见》的要求,加强对重大决策制定和实施过程的监督,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各部门要着重抓好两项工作:一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按照“扩大听证范围,提高听证质量”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凡是符合规定条件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都要举行听证会。区直各行政执法机构举办听证会要确保听证质量,要严格执行公开产生听证代表、如实记录听证笔录、向社会公布听证意见采纳情况等关键程序,确保听证会的公信力。二是认真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方案在提交政府常务会议或者部门领导班子会议前必须交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法制机构要切实担负起合法性审查的职责,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对重大决策方案从主体、权限、内容、程序和形式等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合法性审查的质量,努力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制化水平。

三、以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为重点,着力提升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

一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工作。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制发规范性文件前,应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着重审查草案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规范性文件不得违法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行_力,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义务。切实做到规范性文件草案“合法、规范、有效”。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强化政府法制机构在规范性文件制定中的主导和协调作用。重点加强对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或者影响其合法权益等内容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对违法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要求制定机关依法予以撤销并向社会公布。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消保审查报告篇三

工会是医院职工权益的代表者与维护者,是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基层工作人员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v^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2xx年将继续围绕医院的中心工作,以“一切以病人为中心”活动为主题,认真学习贯彻《工会法》和工会工作会议精神,全心依靠全体职工进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强化与时俱进和锐意进取,大力加强工会自身建设。

一、指导思想

在区总工会和院党支部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xx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成为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到位、服务有力、作用明显、党委靠得住、行政离不开、职工信得过的工会基层组织。

二、今年的主要工作

(一)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不断提高医院工会的组织能力

我们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和工会的职能作用,为医院和职工搭建交流的平台。一是建立完善工会工作制度,积极推动工会组织自身建设。二是在增强职工的会员意识上下功夫,积极推动民主工程建设。三是在依靠会员开展工会活动上下功夫,积极推进工会委员例会制建设。四是抓住关键点,夯实医院工会工作的干部基础。

(二)以维护职工权益为工作重点,切实提高医院工会的*能力

为积极调动职工为医院的全面发展,提升医院的对外窗口的形象,充分发挥好职工工会参谋助手作用,以工会组织向医院提出建议,如实进行反映。首先我们抓住规范运作这个关键环节,积极推行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二是要坚持提高工会组织*能力与提高职工自我*能力相结合。三是要坚持医院工会*与地方工会*相结合,进一步实施送温暖工程。

(三)以实现“双赢”为工作目标,努力提高医院工会的服务能力

以工会组织作用,针对医院工作性质,我们适时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积极推进创新型、节约型、学习型、环保型医院建设。二是进一步开展创优争先活动,大力推进职工队伍的知识化进程。三是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主人翁精神,保持和发展工人阶级的先进性。四是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职业道德建设要常抓不懈。

2xx年,我们工会将更加努力工作,不断完善和强化工会职能、规章制度、活动方式、工作方法,进一步开展丰富多采的职工活动、进一步规范职工之家、认真完成上级工会布置的任务,在系统工会和院党支部的领导下,团结全院职工紧紧围绕医院中心工作,积极进取,争创佳绩,为医院各项事业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消保审查报告篇四

上半年,整体工作有序开展,较好完成了阶段工作任务,但本办自身工作中还存在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力度和措施落实不够,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缺乏有效手段等问题。部分法制工作机构也存在对上级文件执行不力,对布置安排的工作落实不够等问题。

二、下半年工作设想

下半年,我们将总结经验,找准症结,理清思路,在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上下功夫;在转变作风,提高工作质量上下功夫;在研究新情况,探索新方法上下功夫,在加强指导,解决难题上下功夫,确保全年工作目标任务按时高质量完成。

(一)实施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开展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评优评先。提请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表彰全市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二)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和解、调解等方式办案,力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行政层级监督、化解行政争议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10月底前,组织全市行政执法单位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加大对违法行政行为的纠错力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四)抓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落实电子文件备案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通报工作,促进全市各级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按照要求备案,确保抽象行政行为合法有效。

(五)结合机构改革和各单位新出台的三定方案,及时调整权力数据库,做好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的申领换证工作。

(七)做好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分析报告工作。

(八)加强机构建设,对市级机关法制工作机构人员到位情况作调研,抓好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的学习与培训,不断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意识。

消保审查报告篇五

一、基层工会经费来源

基层工会经费的来源主要有:

(1)行政拨交经费。基层工会一经成立,所在单位行政即应按月、按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付工会经费。(2)会员交纳的会费。

(3)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4)行政的资助。(5)其它收入。

二、经费计算交纳办法

(3)各单位行政财务部门按月计算提取拨至基层工会;

(4)行政拨交经费实行四级分成,逐级上缴的办法分配,即:以行政拨交的2%工会经费为基数,基层工会留成60%,市县总工会(或有关产业工会)25%、省总工会10%、全国总工会5%;基层工会将收到经费的40%按时(省直工会规定按季度上缴,于下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之前)上缴到上一级工会(省直工会所属基层工会属于厅局直属工会或者集团公司工会领导的,向上级厅局直属工会或者集团公司工会上交,其余基层工会直接向省直工会上交),依次逐级上缴。

(1)机关的工会会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2)事业单位的工会会员:职务工资、等级工资;(3)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人会员:岗位工资、等级工资; 会员工资收入合计尾数不足10元部分不计算交纳会费。

3.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是指由工会投资兴办的经济实体,其赢利部分按照投资关系上交给主办工会的可以作为工会经费的补充(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工会开展职工技协活动的收入结余部分)。

4.行政的资助,是指根据工会工作和开展活动的需要其经费不足的,经与本单位行政协商,由行政给予的资助。(以上基层工会四项经费收入中,除第一项行政拨交经费需要按照比例逐级上交之外,其余经费收入均由基层使用)。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职责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职责,就是通过对同级工会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经费收支和经费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审查,监督其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经政策、纪律、法规和工会财务工作的方针、规章制度。从而协助同级工会组织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好工会财产,严肃财经法纪,使工会经费得到合理、有效的使用,使工会的企事业不断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更好地为职工群众服务。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任务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任务,依据工会章程和经审会组织通则的规定为:

1、审查同级工会组织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情况,审查所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和经营管理情况。监督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纪律、法规和工会财务工作方针、制度。

2、督促同级工会定期公布财务帐目,报告财务收支情况,实行财务公开,发扬财务民主。

3、检查同级工会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关于工会财务工作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对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建议或决议的执行情况。

4、宣传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同铺张浪费和分钱分物,贪污盗窃,侵占国家和工会财产现象进行斗争;对模范执行财经法纪,财务工作成绩显著的建议给予表扬、奖励。

5、深入调查研究,听取职工群众意见,积极参与和支持财务改革,对工会经费收支、财产管理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帮助其完善各项财务制度。

6、工会组织机构变动和财务、财产管理负责人工作调动时,负责做好离任审计工会。

7、参与上级工会规定的其他审查审计工作。

经 审 会 制 度

一、工作制度

经费审查委员会与同级工会同时按规定的民主程序改选换届。

2、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人有权列席同级工会常委会会议,参加该工会有关财务工作会议;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列席同级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

3、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年要按时审议财务预、决算。计划外开支(包括重大开支)要事先审议。

4、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年度工作会议,总结本年工作情况,制订下年工作计划。

5、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年进行一次财务收支的审计并填写经费收支定期审计表。

6、经审会每季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必要时可召开专题会议,应认真填写经审工作手册,做好会议记录,审计方式和程序按《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办理。

7、经审会应定期审查工会经费的计拨上解情况。

8、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半年检查一次经审会年度工作计划落实情况。

9、经审会专项审查工作结束后要填写审查报告。(见专项审计报告表)

10、经费审查委员会按《工会章程》及有关规定,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闭会期间定期向工会委员会报告工作。

11、在审议中,如遇需要暂时保密的事宜,经审人员要遵守保密纪律。

二、学习制度

1、各级经审委员会成员,基层工会(含分会经审委员)应有计划的进行培训,学习业务,学习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财经法纪,学习工会财务的有关法规和制度。

2、各级经费审查委员会应及时学习贯彻上级工会和经审会有关会议精神及文件。

3、积极参加上级工会举办的业务培训。

4、经费审查委员会成员,要积极参加同级工会委员会组织的有关学习活动。

三、议事规则

1、经审会遵循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会议由主任或由主任委托副主任召集并主持。

2、经费审查委员会每次召开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出席视为有效。

3、经审会成员要严格按照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工会财务规章制度进行工作,要做到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忠于职守、尽职尽责。

4、经费审查委员会,要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决议并及时写出会议纪要。(见经审委员会活动纪要)

5、经费审查委员会与同级工会委员会在重大问题上意见不一致时,应同时报请上级工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