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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云南证监局工作总结报告(优秀8篇)

作者:GZ才子 2023年云南证监局工作总结报告(优秀8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报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报告具有语言陈述性的特点。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报告吗?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报告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云南证监局工作总结报告篇一

根据20xx年的完成情况,结合医院的实际工作,把“以病人为中心”的建设目标放在首位,逐步开展我院电子病历为基础的医院信息平台建设,从而优化医院服务与管理流程,节约患者在医院就医时间,加快智慧医院建设的步伐。

1、在新系统上线前做好基础数据录入工作,将旧系统中的部分数据导入到新系统中;在主管领导的带领下多次召开多部门的信息化建设专题会议,对新旧系统切换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归纳整理,并准备好相应的解决方案;在新系统上线后,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新旧系统切换后稳定运行。

2、his系统信息化新项目于1月份开始启动,2月份再加lis和ris,电子病历于4月份启动,目前各应用已经投入使用。

4、掌上app系统:目前掌上app系统已经投入应用,方便患者及家属咨询医院相关业务。

1、完善各类医保接口,每个接口单独配置专用服务器与医保数据中心对接,保障数据安全,提高数据处理效率。

2、对信息化项目进行验收,保证各个模块稳定可靠。

4、加强医院终端工作站防病毒管理:安装防病毒软件,进行全员无死角覆盖。

5、万方数据知识平台:计划于20xx上半年完建万方医疗数据平台,为医院专业技术人员提升业务水平提供帮助。

6、医护人员电子签章应用:目前正在与软件厂商接洽,预计今年上半年投入使用。

7、电子病历质控系统:病历质控软件已经完成安装并投入使用,预计今年3月份完成与医院his系统接口,确保质控软件与病历质控系统的对接。

云南证监局工作总结报告篇二

一是严格按照《信访条例》规定,转送、交办信访事项,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督查信访工作处理情况。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有关政策性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适时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完善政策、解决问题的建议。

二是加大双向规范信访秩序力度。把信访工作纳入法制化的轨道,进一步明确信访受理范围界定法规,“该司法解决的一律不受理,该信访处理的也一定不推诿”,做到“开门办公、依法办访”。

三是规范信访行为,切实依法维护正常信访秩序。通过各种方式加强对信访群众的教育,引导教育群众合法理性地到指定接待场所,依法有序地逐级反映问题,改变群众中存在的群体上访、越级上访“有用”的错误观念。

四是切实营造合法有序的信访环境。坚持以贯彻落实《信访条例》为主线,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不断完善了信访事项转送和交办制度、信访情况分析和通报制度、矛盾纠纷排查和信息报送制度、党政领导干部接(约、下)访工作机制等制度,逐步规范了办信、接访程序,进一步提高了依法做好信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五是依法打击违法上访行为。严格按照《信访条例》和《社会治安管理法》和有关规定,对各类扰乱信访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的信访人以及处理政策已到位或反映问题无理并走完信访程序仍到处缠访、闹事的信访人,由公安机关进行依法打击,以规范信访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是群众诉求表达、参政议政的第一窗口,信访服务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20xx年县xxx继续深入贯彻中央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xx县委关于转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项规定,进一步转变作风、树立服务理念、提高服务质量。一是强化工作举措。规范岗位管理,实行挂牌上岗制度和去向公示制度;规范公车管理,严禁公车私驾私用;严格学习制度,每周五下午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并严格点名签到;狠抓“五个严禁”、“八项规定”不放松,切实加大对上班迟到、早退、缺岗和上班时间吃早餐等现象的查处力度。二是工作上始终坚持以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以群众利益作为第一要求、以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机关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工作作风不断转变,做到“六个一”,即:一声问候、关心群众;一张笑脸、贴近群众;一杯热茶、尊重群众;一片热心、沟通群众;一份记载,帮助群众;一句祝福,温暖群众。三是我局始终遵循“热情服务、取信于民、树立形象”的指导思想,接待来访群众时做到热情接待、耐心倾听、认真记录、详细解释,对受理的信访问题做到及时转办、定时督办、适时汇报、按时结案。

云南证监局工作总结报告篇三

2020年,我们按照集团公司的统一安排部署,围绕省公司的发展战略和总体目标,以体系建设为基础,以行业应用为突破口,以实施十百千万工程为奋斗目标,充分发挥全业务优势,突出业务重点,不断完善管理体系和营销服务体系,提升队伍素质和客户服务满意度,实现_集团客户业务又好又快的发展客户经理工作总结工作总结。

在服务方面的主要工作如下:

一、不断完善集团客户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下发了《集团客户分级服务规范指导意见》、《集团客户服务联动机制管理办法》两份主要文件,建立、完善集团客户全业务服务体系。

1、建立集团客户分级服务体系,加强服务细分。

2、强化集团客户服务规范,提升服务水平。

3、建立服务质量监控机制,促进服务提升。

4、完善服务流程,提升服务响应能力。

二、深化集团客户分层分级管理,推动特色标准化服务

实现服务带发展,发展促服务的良性循环。强化集团客户名单制营销服务制度,落实《关于实行集团大客户名单制管理的通知》的各项工作要求,对_家省级集团客户单位,做到每一个集团客户都有指定的客户经理负责其营销和服务工作,确保集团大客户的服务,整理明确了省、市二级集团大客户、核心客户名单,实现了有系统支撑的集团客户服务管理。

按照客户类别属性(行业客户或商企客户)、业务属性(纯移动业务集团、纯数固业务集团、纯行业应用类集团和综合业务集团)、规模属性(按照集团客户收入和用户量规模分级),建立多维度客户分层分级管理体系。

在此基础上,提出新的针对不同类别集团客户的标准化服务要求,整合集团客户俱乐部服务平台和客户服务热线,加强对俱乐部客户服务规范、客户经理服务规范以及客户故障响应绿色通道等相应流程的落实;要进一步加深集团客户的服务深度和广度,增强客户感知,体现服务差异化,提升集团客户的满意度和忠诚度,最终实现集团客户和企业的双赢。

继续利用好公司客户俱乐部这一平台,加强对各类集团客户关键人物的通信外服务,特别是有针对性地开展大客户行业推广、年会等客户关怀活动,达到持续提高大客户满意度的目的;面向中小企业客户拓宽服务渠道、完善集团客户积分体系、利用俱乐部资源支持客户的商业运作,以延伸服务为核心打造商务客户的特色服务。

三、以服务促发展,突破行业客户市场发展瓶颈

完善行业客户的服务体系,加强客户经理服务规范以及行业故障响应绿色通道等相应流程的落实;客户需求结合为客户提供不同等级的服务,加深集团客户的服务深度,体现不同类别客户的服务差异化,增强客户感知,提升集团客户的满意度和忠诚度,最终实现集团客户和企业的双赢。

在此基础上,对存量的行业客户进行深度开发,通过行业解决方案的应用为客户提供一揽子的解决方案满足党政军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对信息化和通信的需求。

云南证监局工作总结报告篇四

平安建设作为一项基础工程、民心工程、保障工程已越来越被各级党委、政府所重视,x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始终秉承“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职责”,发展是政绩,稳定也是政绩的工作理念,“舍得出精力思平安,舍得花时间抓平安,舍得用人力保平安,舍得用财力买平安。”以夯实平安建设及领导职责制为龙头,强化各级领导抓平安的职责意识。明确各居委书记是平安建设工作第一职责人,治安主任是直接职责人,年初层层递交《平安建设目标职责保证书》,夯实工作职责。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亲自深入一线,经常性对平安建设工作督促检查,定期下发通报,及时查找不足,及时解决困难和问题,严格兑现奖惩,全年仅奖励资金一项就投入2万多元,真正使平安建设在基层“有人管、有人干、干得好”。

二、加大投入,夯实阵地,筑牢平安建设工作平台

今年以来,办事处在“人、财、物”上逐步向平安建设工作倾斜,切实解决平安建设在基层开展的瓶颈问题。全年投入综治工作经费、巡防经费共14、6万元,直接列入财政预算,按时拨付,投入1万多元对综治工作中心重新整修,添置了巡逻车辆、电脑、打印机等现代化办公设施,不断夯实综治工作中心软硬件建设。并将机关思想素质高、业务本事强的年轻干部充实到综治工作队伍,异常是在全县人事调整后,办事处专门安排五名副科级干部从事综治工作,党工委副书记分管,武装部长、一名副主任,一名副科级领导干部协助,一名综治办专职到主任主持综治办日常工作,进一步充实了综治工作队伍,为平安建设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创新思路,选准载体,深入开展“平安之星”创立

为了进一步拓宽平安建设的覆盖面,不断延伸平安建设工作内涵,根据市、县要求,我们扎实开展了以“争创治安模范户”为资料的创立平安社区活动,以“争创礼貌商户”为资料的创立“平安商户”活动,以“安全防范知识进课堂”为资料的“创立平安学校”活动,以创立“五好家庭”和推进“心防”工程为资料的创立“平安家庭”活动,以“安全知识进车间”为资料的创立“平安企业”活动,综合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和创立标准,采用“先试点,后铺开”的模式全面推进,实现了平安建设的底层突破,积“小安为大安”。

四、多措并举,整体推进,全面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1、抓打击,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主力军作用

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主力军作用,实行“警务前移,警力下沉”,每个居委设一处警务室,派驻民警常年开展工作,开展了打击“两抢一盗”、“学校周边环境治理”、“企业周边环境治理”、“出租屋专项治理”,废旧物品收购类专项治理活动。期间,辖区x派出所、车站路派出所抽调专门警力,由居委会配合,先后破获各类刑事、治安案件80多起,抓获各类犯罪嫌颖人30多个,使各种专项治理活动取得了显著效果,有效净化了辖区治安环境。

2、抓防范,全面提高治安防范水平

城区是全县社会治安的“晴雨表”,为了全面提高治安防控水平,办事处今年在“防”字上大做文章,实行“人防、物防、技防”三管齐下。拨付专门资金6万多元,成立了办事处15人的治安巡防大队,添置了交通工具、巡逻器械,同时,各居委成立5-10人治安巡防中队,每晚由派出所干警参与,开展全方位治安巡防,各居委每“三十户”为一个联防小组,发动群众开展义务巡防,逐步构成了“派出所控制面,巡防队控制线,联防小组控制块”的人防体系。根据辖区小区和楼院较多的实际,大力推进“物防”,加快封闭式小区及封闭式楼院建设,做到小区规划与治安防范相结合,目前小区、楼院封闭率达75%。与此同时,大力推进科技创安,在居民户大力推广以“气死贼、电子狗”为主的简易防盗报警设施,在小区及商户推广视频监控装置,大主要交通路口安装摄像头等防盗报警设施。目前,技防小区覆盖率达80%,居民户技防率达75%,在实行“政府投入,社会扶植,个人出资”模式的同时,我们还进取探索治安防范市场的运作,与一名个体商家联系,成立了城区无线防盗报警中心,该中心与商户签订治安防范协议,无偿安装防盗报警设备,组织专人巡逻,如有被盗,按比例赔偿,该模式受到了群众普遍欢迎,目前该中心已发展客户800多家,专职巡防人员20人,已成为维护x治安稳定的一支重要力量。

五、主动排查,及时化解,切实维护辖区稳定

结合实际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建立健全定期排查制度,协调会议制度,督办交办制度,全年共开展大规模排查活动四次,对排查出的问题,办事处主要领导亲自召开联席会议,明确职责单位,包案领导和办结时限,妥善解决矛盾纠纷,全年共排查出各级各类矛盾纠纷42件,化解40件,上报两件,有效减少了辖区不安定因素。同时全面加强信访工作,坚持党政领导挂牌接访制度,每一天由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在综治工作中心坐班接待群众来访,使群众“话有处说,理有处摆,事有人办”。近期根据上级安排,又开展了以“察民情、知民意、解民难、保民安”为主体的“大走访、大排查、大巡防、大督查”活动,办事处抽调机关干部60人,开展排查走访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了一大批不安定因素,同时经过与群众应对面交流,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也推进了其他工作的开展。

六、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助推平安建设各项措施落实

全年共开展大规模平安建设宣传活动4次,先后出动宣传车20辆次,路口制作大型喷绘4个,刷写张贴标语60多条,发放以治安防范知识,《信访条例》、《安全生产》、《公民道德实施纲要》、《检务公开》、《民警提示》、《依法处置赴京非正常上访和缠纺闹访通告》等为资料的宣传单6万多份。在今年3月份,开展了平安建设宣传一条街活动,利用秧歌队设立平安建设宣传台,“法律服务台”、“技防设施演示台”等形式,开展对治安防范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在今年11月份开展的依法治理非正常上访活动期间,x街道先后组织两次大规模的打击非访宣传活动,出动宣传车15辆次,发放《维护信访秩序,促进大局稳定——依法治理非正常上访活动七字决》10000多份,在辖区刷写打击非访标语100多条,经过大规模的宣传活动,辖区群众依法信访的自觉性得到了普遍提高,辖区信访秩序明显向好。在“四大”活动中,主要领导率先垂范,深入群众,与群众应对面谈论平安、宣传平安,听意见,使平安建设工作深入人心。切实提高了辖区群众,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有效地推进了平安建设各项措施的落实。

经过我们的不懈努力,x平安建设工作受到了上级的充分肯定,在上半年全市平安建设检查中,我街道综治基层基础工作及群众安全感均居全县前列,取得了全县第一名的好成绩。目前x街道作为全县“平安杯”优秀乡镇被推荐为全市“平安杯”优秀乡镇(街道)。今后我们将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面推进x平安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云南证监局工作总结报告篇五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综治维稳委的具体帮助指导下,认真落实《xxx易门县委 易门县xxx关于开展创建省级“先进平安县”暨新一轮平安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易发〔20xx〕12号),以“抓创建、保平安、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大力搞好区域环境综合整治,解决人民群众和社会关心的环境热点问题,为维护群众利益,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强化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为切实加强我线社会环境综合治理,提高平安创建工作实效,我局把综合法治、平安法治建设同环境综合治理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并结合我局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环保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平安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各股室负责人具体抓的责任机制,确保职责清楚,责任明确。认真研究制定了我局平安创建工作实施意见,建立健全规范预防、监督工作机制,在我局营造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二、加强理论学习,强化措施管理

1、开展学习。积极组织干部在全局通过开展《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行政许可法》在局内开展普法学习。

2、注重宣传。为推进依法行政,加强社会各界对环保工作的了解,我局结合纪念“4·22”世界地球日、“六·五”世界环境日,广泛开展纪念宣传活动,共发放材料1000多份,接待群众咨询10余人次。以“环保宣传进万家”活动为主线,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倡导生态文明,宣传环保知识。

3、落实制度。我局始终把抓反腐倡廉作为全局工作的首要任务,结合局内实际,强化了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后制定了执法“五不准规定”、“责任追究制度”、“文明用语”规定等内部管理制度共计17项。把各股室的主要职责、办事程序、办结时限、执法依据和收费标准等公示上墙,既方便群众和来访人员办事,又便于群众监督,使广大干部在工作中切实做到“自查、自省、自警、自律”。

三、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工作扎实推进。

1、强化监管,认真组织各类专项检查行动。为加强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全年开展了“两会”期间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放射源清查、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排查、固体废物污染专项整治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加强了中高考噪声监管工作。以省市重点控制企业、涉及尾矿库企业、限期治理企业、易门县大椿树工业聚集区为重点,加大现场监察频次,及时、有效地防治和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全年共检查重点污染源、一般污染源、建设项目等99家,出动现场监察980人次,共做现场监察记录320份,发出限期整改通知18份。其中开展夜间现场排查和监察10次,节假日巡查6次,检查工矿企业和文化娱乐场所60余家。同时对云南易门亿丰炉料有限公司等41个新、改、扩建设项目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对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和项目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通过加大监察力度,有效促进了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转,正常运转率达95%以上。对大椿树工业集聚区水污染严重的7家碎砂个体企业进行了搬迁;对云南易门云鼎钛化学有限公司实施了停产治理;报请县政府对易门铜业有限公司实施了限期治理,有力地打击了违法排污行为,保障了县域环境安全。

2、统筹兼顾,强化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服务。在项目审批中我们认真执行《xxx环境影响评价法》,在审批改、扩、新建项目过程中,坚持“先环评后审批”制度,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进一步增强了环保审批为“县委政府项目带动发展战略”服务的意识,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全力推进环保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从加强环评能力建设入手,强化环评管理统一审批职能,有效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健全了从建设项目申报、环评等级的确定、环评文本的预审或评审、审批等规范程序,提高了环保项目审批质量和效率。截至目前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49个,否决选址不当或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6个,限期补办手续的建设项目3个,环评执行率达到了100%,从源头上有效地控制了新污染源的产生。

3、以人为本,信访、提案办理扎实有效。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矛盾纠纷日益增多,环境信访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20xx年,我局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环境问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群众排忧解难,维护社会稳定和谐。首先保证畅通信访渠道。以环保“12369”热线、政风行风热线等多种形式,公开受理群众的环境投诉,解决环境纠纷。坚持按照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把群众的来信来访当做头等大事来抓。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及县信访部门交办的案件58件,其中县人大、xxx交办件6件,投诉案件处理率为100%。共调查协调解决污染纠纷8件,共协调赔偿污染损失达万元,有力地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4、认真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20xx年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意见,以新修订颁布的《xxx水污染防治法》为重点,与全县普法工作协调推进,认真组织,精心准备,广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增强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和法律知识,安排专人参与完成了县级普法骨干培训班和全县7个乡镇的普法授课任务。

一年来,环保局在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管辖区域内没有出现一起因审批不当引起公众群访,环境信访案件均得到了妥善处理,坚决杜绝了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为“抓创建、保平安、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贡献。

云南证监局工作总结报告篇六

2、深化知识产权创造促进工作。一是扶持和引导企业强化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工作,擦亮企业发展品牌。截至3月31日,新增注册商标件数79件,全县有效注册商标量为3844件;新增申请专利2件,有效拥有量为77件。二是指导广东广宁广三保畜牧有限公司完成广东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创建工作。

(二)强化重点领域监管,筑牢民生安全底线

2 、加强药品安全监管。一是结合疫情防控扎实开展药品安全监管,召开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培训会议,排查全县124家药品经营主体质量安全,督促药品经营门店做好销售发热、止咳药信息登记和系统上传工作,为科学防控提供数据支撑;加强新冠病毒疫苗专项工作,对全县对新冠病毒疫苗储存点和接种点全覆盖排查,确保疫苗储存、运输和预防接种规范管理。截至目前,全县药品市场有序稳定,实现“零事故”。

3、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一是特种设备日常监督检查与节后复工复产相结合,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累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86家次,督促整改安全隐患3处。二是积极举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业务培训班,推进安全生产宣传进企业活动,第一季度没有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4 、加强计量监督检查。一是加强道路安全整治,强化检测机构检查,共检查2家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没有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二是保障民生计量精准,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和黄金销售企业24家在用计量器具151台进行检查,对数据偏差或管理不善等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完成;三是积极开展安全专项,加强安全防护计量器具和消防产品监管,严厉打击未经认证擅自销售违法行为。

5、加强价格监管工作。一是开展节日价格专项检查,围绕群众最关切的价格收费问题,开展对全县春运客运票价、重点节日市场价格、殡葬服务价格、旅游景区和高速服务区价格等专项检查,有效净化价格市场环境。二是加强防疫用品价格检查,提醒告诫经营者依法经营、明码标价,杜绝趁机涨价、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行政执法,依法规范市场秩序

1、扎实抓好消费维权工作。一是开展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结合新闻媒体推动宣传工作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发布新闻信息4期,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余次。二是扎实扎好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第一季度全县13户经营户获评为“放心消费承诺单位”。三是依法依规受理、处理投诉举报案件,共受理投诉举报案件181宗,办结148宗,办结率,共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万元。

2、严查各类违法经济案件。以“四个最严”为标尺,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合格商品专项整治,组织开展打私、打假、打传、查无等各类专项行动,严厉查处过期食品、不合格食品、无照经营、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等经济违法行为。截至3月31日,我局共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10宗;查处1宗涉嫌经营无合法来源证明的进口食品案件。

(四)推动疫情防控常态化,维护市场秩序安全

一是积极推进“三强化三覆盖”工作,对贮藏、运输、加工和销售进口冷冻肉制品和水产品的冷库、冷链物流企业、农贸市场、食品生产企业、商场超市等场所内直接接触人员进行核酸监测每周全覆盖,第一季度完成核酸检测53人次、环境检测59次,联合县疾控中心开展进口冷链食品采样103份。二是加强重点领域疫情防控常态化力度,加大对餐饮店、冷冻食品经营户、药店等市场主体的巡查力度,重点检查防疫工作和食品安全工作落实情况,提升经营主体防控意识和责任,对疫情防控不到位的市场主体给予严肃处理。

(五)强化党建引领,党史学习教育稳步推进

一是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和纪律建设,第一季度共对13人次开展谈话提醒,提醒内容14次。二是严格贯彻落实上级部署,按照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要求,成立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围绕“学党史悟思想”“学党史办实事”“学党史开新局”等专题开展学习交流研讨,推动党史学习教育与全局中心工作相结合,确保学习教育活动出成效。

云南证监局工作总结报告篇七

多年来,我始终坚持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论,运用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去分析和观察事物,明辨是非,坚持真理,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用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指导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实践,在思想上积极构筑抵御资产阶级民主和自由化、拜金主义、自由主义等一切腐朽思想侵蚀的坚固防线。

热爱祖国,热爱中国^v^,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v^的领导,拥护改革开放,坚信社会主义最终必然战胜资本主义,对社会主义充满必胜的信心。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加快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工作积极主动,勤奋努力,不畏艰难,尽职尽责,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为我们的矿山建设添砖加瓦。

在多年的工作过程中,我十分重视加强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在工作中,坚持一边工作一边学习,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改正缺点,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水平。

一是认真用我们党的先进思想来指导自己的工作,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通过不断实践和缜密思考改进工作程序、工作方法,大力提高工作效率。为进一步加快我矿的现代化建设,全面建设和谐、高产高效的资源节约型现代化矿井作出自己的努力。

二是认真学习工作业务知识,做到“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重点学习车间工作所涉及设备的使用、维护与检修,在学习方法上做到在重点中找重点,抓住重点,并结合自己的不足之处,有针对性地进行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

三是认真学习理论知识,结合自己工作实际特点,利用闲余时间,选择性地开展学习,系统学习了《综采维修电工》、《综采维修钳工》、《高效综合机械化采煤成套装备技术》、《综合机械化掘进成套设备》、《矿井辅助运输设备》,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理论知识水平,对工作的深入细致进行产生了很大的帮助。

多年来,我始终坚持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努力,时刻牢记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实践重要思想,在自己平凡而普通的工作岗位上,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在具体工作中,我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正确认识自身的工作和价值,正确处理苦与乐,得与失、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关系,坚持甘于奉献、诚实敬业。领导交办的每一项工作,分清轻重缓急,科学安排时间,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在同志们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各项工作均圆满完成任务,得到领导和群众的肯定。

回顾这些年来的工作,我在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取得了不断的进步,但我也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理论知识水平还比较低,一些工作技能还不够熟练。今后,我一定认真克服缺点,发扬成绩,自觉把自己置于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刻苦学习、勤奋工作,为全面建设我们美好的矿山作出自己的贡献!

云南证监局工作总结报告篇八

执勤执法工作规范

《^v^刑法修正案》

(八)和《全国^v^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v^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于2011年5月1日起开始实行,其中一个重点就是改变了以前对酒驾案件的处罚,醉驾就此入刑,同时也对我们办理酒驾案件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好上述法律法规,规范办理酒驾案件,确保办理酒驾案件执勤执法各个环节的安全、高效、规范,下面我结合我们孝感交警实际和日常执法工作,谈一下自己的想法,以供大家借鉴。

一、酒驾案件办理的相关要求和规定

(一)酒驾案件的定义:根据国家标准委员会制定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国家强制性标准,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在20(含20毫克)到80毫克之间,属于酒后驾驶;达到80毫克以上(含80毫克)的属醉酒驾驶,构成犯罪。20毫克/百毫升是区别酒驾与非酒驾的标准,立行政案件;80毫克/百毫升是区别饮酒与醉酒的标准,立刑事案件。(加案例)。

(二)省交管局对酒驾案件办理的相关要求:

办理酒驾案件在执法标准上必须坚持“三个一律” 和“三个严禁”

1、“三个一律”即:醉酒驾驶的,一律刑事立案,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饮酒驾驶营运车辆的,一律行政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饮酒驾驶非营运车辆的,罚款部分一律按照法律规定的罚款上限处罚。

2、“三个严禁”即:严禁免予处理、严禁降格处理、严禁降低标准处理。

3、办理酒驾案件在执法程序上必须具备“三个要件”,即血液酒精含量必须严格符合标准,必须是违法当事人本人驾车,违法地点必须在道路上。

(三)酒驾案件违法行为的规范案由

《关于规范违反公安交通行政管理行为名称及其法律适用的通知》(孝公交明发【2011】50号)

1、酒驾行政案件规范的案由如下:

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2、3款,临时代码17031)。

2、醉驾刑事案件规范的案由如下:危险驾驶罪(《刑法》第133条之一)。

二、酒驾行为的查缉

(一)酒驾查缉前的准备工作

1、工作准备:查处酒驾以集中整治为主要工作方法,要建立常态化的酒驾查处工作机制。酒驾查处前应制订相关工作预案,查处地点的选取应确保科学、安全,执勤民警不应少于5人,并有大队领导带队指挥,保持通讯畅通。酒驾整治地点应设臵明显的酒驾整治标识。

2、装备准备:酒驾查处要根据《公路巡逻民警队警务工作规范》的规定(第九章 警务保障与内务管理中第61条),配齐配全各类执法装备和防护装备。

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勤执法应当按照规定穿着制式服装,佩戴人民警察标志;配备反光背心、发光指挥棒、对讲机、录音录像执法装备等,必要时可以配备枪支、警棍、手铐、警绳等武器和警械。

执勤警用汽车应当配备反光锥筒、警示灯、停车示意牌、警戒带、照相机、摄像机(执法记录仪)、灭火器、急救箱、牵引绳、酒精检测仪等装备;根据需要可以配备拦车破胎器,在查处酒后驾驶工作中对不服从检查的车辆冲卡的,可以使用拦车破胎器。

3、法律准备:(主要是两个方面)参与查处酒驾的民警必须具备执法主体资格,熟悉相关办理酒驾案件的法律知识;要加强对各类执法取证设备及全市各卡口的监控设备的检测和调试,定期进行相关技术检验鉴定,确保检测结果具备法律效力。

(二)现场查缉酒驾的方法步骤:

7、血液检验结果认定为醉酒后驾驶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要求,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及时开展案件调查取证工作;同时通知其家属或者当事人要求通知的人员。无法通知或者当事人拒绝的,可以不予通知,但应当在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注明。

(三)查缉酒驾的注意事项:

醉驾入刑后,民警在执法中遭遇暴力抗法、强行冲卡、公然袭警等情况较之以前可能会更甚。因此,执勤民警在查缉酒驾时更应注意文明、规范,确保安全。

1、站位要科学,处置要得当。查缉酒驾要确保执勤民警的自身安全,站位科学,任何情况下,严禁民警站在车辆正前方拦车进行检查,对强行冲岗的一般违法车辆,不宜驾驶机动车追缉,可采取通知前方执勤交警堵截,或者记下车号,事后追究法律责任等方法进行处理。对于酒后驾驶企图逃逸的,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可以采取相应的强制手段和强制措施,对特殊情况(造成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也可以依照规定使用破胎器等警用设备。

2、心态要平和,语言要文明。当前,我们的执法环境不是很好,有相当的一部分违法当事人借我们在执勤执法过程中的一些不规范的地方借题发挥,妄图逃避处罚。遇到情绪激动的嫌疑人和随车人,执勤民警一定要保持平和心态,坚持说理执法,坚持只谈“醉酒驾车”这个主题,就事论事。不要受对方故意引导,争论与主题无关的事,而授人以柄。

3、方法要科学,动作要适度。初步确认为醉酒驾驶后,要保持优势警力确保将嫌疑人与随车人分隔开,督促嫌疑人暂时关闭通讯工具,并尽快将嫌疑人带离现场。控制和带离嫌疑人时,动作幅度不宜过大,特别要避免拉扯动作,以防被别有用心的人借机滋事,起哄围攻,甚至抢夺嫌疑人等意外情况,应当尽量避免现场群众围观,给嫌疑人及其他人员滋事创造条件。

4、措施要规范,处置要果断。遇别有用心的人借机滋事,发生暴力抗拒执法等意外情况,必须迅速控制现场局面,果断将嫌疑人带离并立即上报,必要时应通知其他警种予以支援,应当尽量避免现场群众围观。同时,要充分使用执法记录仪、摄像机等法定装备,对查缉过程全程取证,在将嫌疑人带离前,应进行简单搜身,特别要注意腰间、衣兜等隐蔽部位,然后安排其坐在警车后排,并由2名警察坐在两侧、按查缉战术控制住两肩和上身,必要时,应果断使用约束带进行控制。

三、酒驾案件的证据

对于酒驾案件的调查取证,必须形成完整的证据体系,并要保证证据的来源的合法性、内容的客观、真实性及与待证事实的关联性。对醉酒驾驶的,围绕着醉驾行为的所有事实、情节都应当收集证据予以证明,如警察挡获醉驾者的经过、挡获的时间地点、醉驾者血液中酒精的含量、醉驾中是否还有其他违法行为、是否造成损害后果、被挡获后的态度等,这些都将成为定罪和决定刑罚时考量的事实和情节。

证据的提取主体必须要2名以上正式民警,对取证过程要进行录音录像或拍照,并有见证人在场。

1、现场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交通警察在道路执勤执法中发现机动车驾驶人有酒后驾驶嫌疑的,应当依法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测试。呼气酒精测试应当打印书面测试结果,由当事人签名、见证人和两名以上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对测试结果有异议或者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书面测试结果上注明,并制作强制措施凭证,扣留驾驶证(不能暂扣机动车)。

2、血液酒精检验鉴定结论。

(1)呼气酒精测试结果达到或者超过醉酒驾驶标准的;(2)对呼气酒精测试结果有异议的;(3)拒绝配合呼气酒精测试等方法测试的;(4)发生交通事故的。

【抽血程序】抽取血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由不少于两名交通警察将当事人带到医疗机构或者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机构或者由上述机构派出人员抽血,并对抽血过程全程进行拍照、摄像。

(二)抽取血样应由专业人员按要求进行,交通警察应告知抽血人员抽取两份血样,一份备案,一份送检,且不应采用醇类(碘类或氟类)药品对皮肤进行消毒。抽取的血样要注明被抽血人姓名、抽血时间、血样用途,由被抽血人签名、交通警察和抽血人员签名或者盖章。被抽血人或抽血人员拒绝签名、盖章的,交通警察应当注明。

(三)填写《抽取当事人血样登记表》,写明抽血原因、抽血时间、抽血地点、被抽血人姓名等情况,并由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

(四)抽取的血样应及时送具备相关资质的检验鉴定机构进行检测,不能及时送检的,应低温保存。

对酒后行为失控或者拒绝配合抽血的,可以使用约束带或者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2)、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及机动车的车型、号牌、颜色等基本特征;

4)、其他与案件有关的情况。

《查获经过》应由查获人签名或者盖章。

4、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5、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

6、同车人员的证人证言。

7、与犯罪嫌疑人在一起就餐饮酒等有关人员的证言。

8、酒店有关工作人员的证言。

9、驾驶员有关信息。

10、车辆有关信息。

11、违法行为人(犯罪嫌疑人)年龄、身份证明。 涉嫌饮酒驾驶的证据主要包括第1、3、4、6、9、10、11项,涉嫌醉酒驾驶的证据主要包括第1、2、3、5、6、7、8、9、10、11项。

对涉嫌醉酒驾驶的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取证应在其酒醒之后进行,讯问不应少于2次,还应提取相关的旁证材料,要通过嫌疑人供诉的前后稳定性来确保取证的严谨。对取证过程中,要保证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权,注重其供述和辩解的核查工作。查处酒驾过程中要根据《^v^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在对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和处罚时依法保障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民警自始至终必须保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工作作风,坚决杜绝对嫌疑人采取过激行为。

四、饮酒驾驶行政案件的办理

对于酒驾行政案件应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要求进办理,此类行政案件不适用当场处罚的简易程序,必须按照一般程序进行案件的办理。对发现或者受理的酒驾案件暂时无法确定为刑事案件或者行政案件的,可以按照行政案件的程序办理。在办理过程中,认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办理。(使用《撤销行政案件转刑事案件登记表》文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饮酒驾驶行政案件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办理:

(一)受案。制作《受案登记表》,有报案、控告、举报、扭送人的,制作《接受案件回执单》。

(二)传唤。凡是对犯法嫌疑人需要限制其人身自由进行调查取证的,必须履行传唤手续。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交警大队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办案部门应当及时将传唤原因和处所通过电话、手机短信、传真等方式通知被传唤人家属,并在笔录中进行记载。

违法嫌疑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可以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也可以通知其所属单位或者家属将其领回看管。因情况特殊确需对醉酒人约束至酒醒的,主办案件单位应指派专人协助看护。对行为举止失控的醉酒人,可以使用约束带或者警绳等进行约束,但是不得使用手铐、脚镣等警械。约束过程中,应当注意监护。确认醉酒人酒醒后,应当立即解除约束,并进行询问。约束时间不计算在询问查证时间内。

各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及支队直属三大队应按标准设立醒酒场所。

(三)询问。首次询问违法嫌疑人时,应当问明违法嫌疑人的姓名、出生日期、户籍所在地、是否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现住址、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是否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戒毒、收容教养等情况。必要时,还应当问明其家庭主要成员、工作单位、文化程度等情况。

对被传唤的违法嫌疑人,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案情复杂,违法行为依法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四)鉴定、检测。对涉嫌酒驾的违法行为人可采取呼吸式酒精检测和抽血检测等方法,在对嫌疑人使用呼气检测时,必须有在场证人见证并签名,对呼吸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应当抽血检测,对涉嫌醉酒驾驶的犯罪嫌疑人必须进行抽血检验鉴定。对证据进行鉴定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必须要有鉴定资质,鉴定结论应告知醉酒驾驶人。

【证据效力】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结论与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不一致的,应当以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结论为准。

(五)证据保全。对涉嫌醉酒驾驶的犯罪嫌疑人必须进行抽血检验鉴定,抽取血样应由专业人员按要求进行,对抽取的血样必须进行备份,抽血、封存过程应全程摄像,抽取血样时应当填写好相关法律文书。

(六)告知。在作出行政处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处罚的种类和幅度,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七)听证。对违嫌疑人为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和2000元以上罚款处罚时应告知违法嫌疑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八)行政处罚的审批和决定。对违法行为人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由交警支队作出处罚决定,对非本辖区机动车驾驶员处以暂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应当在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将机动车驾驶证转至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违法行为人实施处罚后,必须在24小时内录入交通管理违法信息系统。

对县级以上的各级^v^代表予以行政拘留的,作出处罚决定前应当经该级^v^主席团或者^v^常务委员会许可。

(九)送达执行。按照规定送达法律文书给被处罚人,行政拘留的应通知被拘留人家属。

(十)结案。对违法行为人的违法行为调查完毕,处罚执行到位后,应予结案。

五、醉酒驾驶刑事案件的办理

对于涉嫌醉酒驾驶的要抽调骨干力量,专门负责醉酒驾驶案件的查处办理工作。醉酒驾驶刑事案件由犯罪行为发现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管辖,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也可指定管辖。醉酒驾驶刑事案件是指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的案件(特指行为,没有后果)。醉酒驾驶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交通肇事等其他犯罪的刑事案件办理,依照有关程序规定执行。

(一)受案。经呼气酒精测试当事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醉酒驾驶标准的,由办案部门负责人审查批准受案,制作《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和《接受刑事案件回执单》,有报案人或受害人的要及时将回执单送达报案人或受害人。

(二)立案。办案单位在收集血液酒精测试为醉酒结果等证据后,制作《呈请立案报告书》,并连同相关证据材料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制作《立案决定书》,以涉嫌危险驾驶罪予以立案侦查,有报案、控告、举报、扭送人的,制作《接受案件回执单》,送达以上人员。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可以直接在《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或者其他文书上批示立案侦查的,不再制作《呈请立案报告书》,直接制作《立案决定书》。

(三)传唤。对现场发现的酒后驾驶的当事人可以适用口头传唤,并制作询问笔录;在血液酒精测试结果作出前,需对醉酒后当事人约束到酒醒的,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采取保护性措施,必要情况下,可以使用约束带或警绳,但不得使用手铐、脚镣等警械。约束过程中,应当注意监护,确保当事人安全,要及时询问嫌疑人有无特殊病史,在押送和采取强制措施过程中还应观察嫌疑人的语言和神色,发现情况异常时应及时送医并做好相关取证记录工作,避免发生嫌疑人在公安机关场所伤亡等敏感事件。不需要约束的,要通知当事人家属将其领回,等待公安机关调查。对血液酒精测试结果作出后立为刑事案件的当事人,要制作讯问笔录。当事人已离开公安机关,需要传唤其到公安机关接受讯问调查的,办案单位应制作《呈请传唤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制作《传唤通知书》,对当事人进行讯问调查。

(四)调查取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开展调查取证,收集与醉酒驾驶相关的证据材料。

(1)当事人面貌特征;

(2)所驾机动车号牌、车型、颜色等基本特征;(3)当事人接受呼气酒精检测的过程;(4)能够反映查处过程的其他内容。

【血样送检】抽取的血样应当在一日内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刑事技术部门或者其他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上述机构应当及时指派、聘请具有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检验鉴定。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将抽取血样送检的,报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送检时限可以延长至三日。各办案单位血液酒精检测的检材应立即送孝感市公安局刑事技术鉴定中心检验鉴定。

(1)犯罪嫌疑人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情况;(2)犯罪嫌疑人驾驶机动车基本情况;(3)犯罪嫌疑人被查获的时间、地点及过程;(4)醉酒驾驶的事实、动机、目的等情况;(5)其他与犯罪有关的情况。

【检验鉴定时限】检验鉴定机构对血样检验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出具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并在三日内出具检验鉴定文书。检验鉴定文书应当由两名以上具有鉴定资格的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鉴定机构印章。【鉴定结论送达】办案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意见后三日内,应当制作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结论通知书》,送达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应在《鉴定结论通知书》附卷联写明对鉴定结论的意见,签名并注明送达时间。

(7)鉴定意见与其他证据明显矛盾的;(8)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9)其他应当重新鉴定的情形。

办案部门认为检验鉴定结论不正确或者有错误,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五)案件移交。交警系统内部遇需要案件移交的情况,由前期办案单位连同有关物证、书证、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证人证言、检验鉴定结论和视听资料、电子证据等证据材料,经双方办案单位负责人批准后移交。

(六)强制措施。对涉嫌醉酒驾驶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强制措施。

【拘传】对经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醉酒驾驶犯罪嫌疑人,可以拘传。办案部门应制作《呈请拘传报告书》,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制作《拘传证》执行。拘传持续的时间每次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刑事拘留】对已立案侦查的醉酒驾驶刑事案件,除犯罪嫌疑人企图逃跑或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等情形外,不得使用拘留强制措施。对符合刑事拘留规定的,制作《呈请刑事拘留报告书》,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制作《刑事拘留证》和《刑事拘留通知书》,依法执行刑事拘留,并及时送达当事人家属。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对符合法定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条件的犯罪嫌疑人,缴纳保证金或提供担保人出具保证书后,由办案部门制作《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或《呈请监视居住报告书》,连同证据材料,报市局(县局)法制部门审核后,由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制作《取保候审决定书》或《监视居住决定书》,《取保候审通知书》或《监视居住通知书》,依法执行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并及时送达犯罪嫌疑人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