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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模范法官心得体会(专业16篇)

作者:碧墨

通过总结心得体会,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自己,从而提高自身能力和素质。在下面给大家推荐一些写心得体会的范文,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的灵感和参考。

全国模范法官鲍卫忠先进事迹心得体会范文

20xx年10月21日,时任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的一级法官鲍卫忠,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于10月23日不幸因公殉职。人民失去了一位好法官,我们失去了一个好战友。但鲍卫忠的精神就像一面旗帜,永远飘扬,指引着后来人继续前行。

理想信念引领旗帜方向。鲍卫忠同志是基层少数民族法官的优秀代表。我们要学习他坚定信仰,忠诚于党,以身报国的崇高追求,自觉树牢理想信念,以铁一般的信念、钢一般的意志投身到司法事业中去。

担当敬业铸就旗帜基座。何为担当?危难时的壮举是担当,平凡中的坚持更是担当!鲍卫忠同志24年如一日扎根边疆,带领干警执行攻坚,仅用3个月时间,300多万元案款全部执行到位,650件“钉子案”“骨头案”一一化解。云南山路蜿蜒,警车不到的地方,他的脚步到过;互相仇视、剑拔弩张的当事人被他的话语暖过;青山绿水间,他爽朗的笑声流淌过……追寻模范的脚步,把感动化为行动,把仰慕化为坚守,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干出实绩。

司法为民书写旗帜底色。鲍卫忠同志常说这样一句话:我们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虽然辛苦,但却值得。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他惦念的还是当事人的司法救助金是否落实。只有内心纯粹,永远想着人民、念着人民的人才会这样说、这样做。学习他,怀有为民之心,恪尽职守,不惧工作艰险;学习他,怀有为民之心,能动司法,开辟创新之路,办实关乎百姓切身利益之事。

学习全国模范法官事迹心得体会感悟

今年1月,全国法院“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升级。11日,湖南法院系统的“朋友圈”刷了屏,大家纷纷转发这一消息,敬告亲朋好友“免开尊口”。

第二天早上,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一庭副庭长周春梅倒在血泊中。据警方调查,不久前,周春梅拒绝了疑犯向某“打招呼”的要求,令向某怀恨在心、行凶报复。周春梅因不徇私情、严格公正司法、拒绝人情干扰而不幸遇害的消息为法律圈带去了极大的冲击。除了愤怒,更进一步坚定了法院人捍卫司法公正的决心。

“有人评论说法官遇害是对前一天刷屏的三个规定的一记耳光。而只有身在其中的人才知道,三个规定的严格遵守才是铺设法治道路的基本保障。”周春梅的同事,湖南高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法官王莉含泪表示,“无论时间怎样流逝,以生命为代价去坚守规则是应当被历史尊重并铭记的。”

一位上海的法官在朋友圈里写道,“如果恪守职业道德成为自私自利的绊脚石,那么每一个善良、公正、谦逊、无私的法官,都甘愿做那块绊脚石。”

纵死侠骨香,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上,周春梅柔弱的身躯挺到了最后一刻。

守与直。

——以遵纪支撑司法公正的脊梁。

周春梅的办公桌上,摆满了案卷和书籍,以及一个用来缓解因长期伏案而颈椎不适的阅读架。打开电脑,映入眼帘的是桌面壁纸上“说实话,办实事,脊梁不弯”几个铿锵大字。

而无论是用电脑,还是翻卷宗,只要一抬头,就能看到桌子最高处、嵌在透明台牌里的《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十二条禁令”》。

手握一槌定音的权力,便要遵守与之相应的纪律,否则,公平便岌岌可危。这方面,周春梅毫不含糊。

此前相关报道显示,向某为了实现自己的诉求,案子从劳动仲裁到一审、二审,多次找到同学兼老乡的周春梅,要求她利用高级法院法官的身份向下级法院打招呼。对向某的各种请托,周春梅予以明确拒绝。

向某在一审、二审均败诉后,向湖南高院申请了再审。案子正好分到周春梅所在的审判监督第一庭。

拎着财物,向某再次找到了周春梅。而周春梅,也再次坚决拒绝了“打招呼”。

直到法庭依法驳回向某的再审申请,案子办结一段时间后,周春梅才告诉负责审理案件的法官蒋琳,案件的当事人是自己的同学兼老乡。“她没什么道理,找我好多次,要求我向一、二审法院打招呼,搞完了我才跟你讲这个事。”

作为从湘西大山里走出的省高院法官,周春梅是乡里乡亲的骄傲。但与此同时,想找周春梅“打招呼”的人也不在少数。为此,周春梅和家乡人约法三章,“为案子说情请托请不要敲我家的门”,令很多人误会她“不通人情”“死脑筋”。

而这一次的“不讲人情”,却让周春梅灿烂的生命噶然而止。

王莉犹记得第一天上班,师傅告诉她,“法治道路很漫长,我们都要做好一颗颗铺路石。”

年度聆听全国模范法官鲍卫忠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心得体会

的殷切嘱托,把审判执行“公正与效率”永恒的主题融入司法实践,以更为坚定的信念、更为坚定的行动,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使命任务。

鲍卫忠同志扎根基层执法办案24年,年仅45岁却已两鬓斑白,他始终忠诚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办好每一个案件,坚定守护社会公平正义,在平凡的岗位上书写了不平凡的一生,把最美好的青春,把自己的全部力量贡献给了人民司法事业,为党和国家法治事业、人民司法事业奋斗到生命最后一刻,他是新时代共产党员的优秀代表、是新时代人民法官的杰出楷模。

作为一名刚入额的基层法官,鲍卫忠同志的。

事迹。

深深震撼了我,吕丹同志报告的那句“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让我陷入深思,周红同志的报告让我不禁泪湿双眼……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立足综合审判庭的工作职责,以鲍卫忠同志为心中的榜样,用实际行动向他看齐。

首先,要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毫不动摇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其次,要公正廉洁,能动履职,服务发展大局。一是扎实开展好各项重点工作,严厉打击各类影响社会治安的犯罪,努力实现全县社会治安环境优化、平安麻江建设再上新台阶;二是妥善处理每一起民商事案件,引导市场主体依法、诚信、善良经营,努力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三是审慎处理家事纠纷,全面排查“民转刑”风险案件,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四是立足本职工作,通过帮扶走访、巡回审理、普法宣讲等方式加大法治普及工作力度,助力“和美城乡”建设。

再次,要深入开展。

学习。

全面提升司法履职能力。除自学外自觉参加每周一的例会学习定期参加青年学习小组研讨学习参与支部大会学习及法官联席会讨论学习着力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充实能动司法的知识体系提升风险应对能力和群众。

工作。

能力,全面提高履职能力,确保司法供给能力和服务能力能够跟得上人民群众新的司法需求。

全国模范法官事迹心得体会

1月12日早上,湖南高院审监一庭副庭长周春梅被其昔日好友向某涉嫌行凶报复,不幸遇害。

按警方通报,嫌疑人向某是周春梅的老同学。因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向某试图让周春梅“打招呼”,但被拒绝。向某心生怨恨,在地下车库持刀对其进行报复。警方到场时,周春梅已经没有生命体征。

案件发生后,向某的家人尽量避免谈论,他们既痛心于向某的行为,也痛心于周春梅的死,更怕给逝者家属带来二次伤害。

一位湘潭大学校友评价,周春梅的离世,“对我们造成的冲击是空前的。”

湖南高院的法官们在朋友圈回忆着周春梅,一位法官写道,“继续坚守的我们,更加不会妥协。”

周春梅生前是湖南省高院审监一庭副庭长。图片来源:湖南高院。

让人羡慕的家庭。

1月14日中午,周春梅的家门敞开着。客厅被布置成灵堂,桌上摆放遗像和祭品。

照片里的周春梅穿着法院工作服,打着红领带,面带微笑。

几位亲友在客厅负责接待。看到来宾,亲友便递来一枝菊花,再点上三根香,指引他们祭拜。

周春梅的丈夫陈文曲穿着羽绒服,戴着眼镜,头发无暇打理。面对前来慰问的人,他语气温和,主动握手,并表示感谢。“实在是忙不赢了。”

知情人说,周春梅和陈文曲结识于湘潭大学,毕业后,陈文曲到中南大学任教,周春梅则进入湖南高院工作。

周春梅的家庭被人羡慕:夫妻俩一个从教,一个当法官,还养育了一双儿女。

民二庭法官周洲在朋友圈回忆,周春梅怀上二胎时已是高龄产妇,但还是加班加点工作。生女儿前,她连夜参与一起调解工作,因身体劳累导致女儿早产。周春梅在去医院的途中发了朋友圈,说对不住孩子。

“她遇害这件事对我们的冲击是空前的。”湖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蒋海松回忆,作为师兄师姐,无论是治学还是为人,周春梅夫妇一直是他们的榜样。

在同学眼里,这是一个有书卷气的家庭。

早年,从湘潭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毕业前,周春梅已经发表过10余篇论文。先后发表在《法律适用》、《西南政法大学学报》、《当代法学》、《行政与法》等国家核心法学期刊。

“她得过校长奖,那时候,这个奖可以算是湘潭大学最高荣誉。”蒋海松说。

有湖南高院法官在朋友圈中描述,15年前到周春梅家中做客,看到她家只有两间狭窄的房间,摆放着婴儿床、尿片、奶瓶和书。

湖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肖洪泳对新京报记者评价,周春梅夫妇行事风格都很温和,日常生活中,“任何人与周春梅接触,都会感觉很舒服。”

蒋海松曾与周春梅参加过一档名为“钟山说法”的节目。蒋海松说,这样的“分外事”,很多法官不愿意做,但周春梅“有强迫症,做了很多功课”。法院组织的一些普法书籍写作,周春梅也都亲自参与、认真完成。她写的裁判案例,入选了2018年最高法首届优秀裁判文书。

有同学记得,陈文曲在任教之余也做律师,但为了避免与妻子业务产生交集,也主动放弃了很多案件。

湖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肖洪泳常与陈文曲探讨法律学术问题,了解他们夫妻俩在底线问题上很有原则。“她就是一个湘西很朴素的女孩子,有底线,也不怕什么。老公也是很正直的。”

律师伍贤华撰文称,陈文曲曾将侄子介绍到其律所实习,后来,侄子没能留下。侄子告诉伍贤华,周春梅多次教导他,“做律师要靠自己的本事,千万不要指望她去和别的法官打招呼。”

疑犯曾持棒殴打同事被行政拘留。

“真的太可惜了。”周春梅走后的第三天,嫌疑人向某的妹妹如此感慨。她见过周春梅一次,感觉对方“特别优秀”。

周春梅去世后,向家人避免谈论此事,她们感到“太痛心了”,更怕言辞怕给逝者家属带来二次伤害。

在向某家人眼里,向某曾经也是优秀的,她“要强、聪明、认真”。

但在湘邮公司同事的眼里,向某有些偏执。

知情人介绍,向某性格“很怪”。有一次,她与一位同事聊天,突然说了句,“你不会跟这些同事都联合起来杀我吧?”这句话让同事感到诧异。

向某生于1977年,比周春梅小一岁。她俩都来自湘西龙山县,并从这里考取了湘潭大学。向某读机械工程,周春梅读法律。

毕业后,周春梅在吉首大学短暂工作,向某则在岳阳工作。一位同学记得,向某和周春梅初中就是同学。最后,她们都来到了省城长沙。

2003年,在吉首大学任教并读完法学硕士研究生的周春梅,考入湖南高院工作。

机械工程专业的向某,2000年8月入职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某在湘邮科技先后从事综合员、研发工程师、售前技术员等工作。2012年12月10日,向某拿到了一份无固定期限合同。

有知情人介绍,向某在湘邮公司拥有一级造价工程师资质,但她逐渐被边缘化,后来被调到了负责专利的部门。

湘邮科技董秘告诉新京报记者,向某不擅长与人合作,所以部门调整时,各部门都想把她淘汰。公司对员工有绩效考核,如果不达标,就会面临岗位调整或末位淘汰。

2019年,在湘邮公司工作了18年10个月后,向某被单位解聘了。

向某妹妹表示,2019年,因不满公司把她降格为最底层的物业员工,向某在自己的工作间,用一根擀面杖打了分管财务的副总祝建英。“那根擀面杖是她放在办公室放松按摩用的。”

向某与湘邮公司劳动争议二审判决书显示,2019年3月11日9时许,向某因对公司岗位调整不满,在公司办公楼6楼办公室内手持木棍(长约40cm、直径3cm)对公司副总祝建英实施殴打,将其头部等处殴打致伤。同日,向某在湘邮科技的钉钉员工群、羽毛球群、瑜伽交流群发表了其对公司领导的负面评价。

这件事成了矛盾爆发的导火索。事后,向某被警方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

向某的妹妹说,向某被行政拘留之后又被公司强制辞退,刺激了她。

向某妹妹称,向某情绪不稳定是众所周知的,公司还曾经与家人交流过此事。

湘邮科技在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中陈述,向某“毫无缘由的单方面殴打公司员工”、“散布不实言论恶意造谣中伤相关领导,情节严重,性质及影响恶劣”等。

向某提起劳动仲裁,请求恢复工作,未获支持。之后她在长沙市、区两级法院起诉,也未能挽回。随后,向某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再审申请。

一直到下判周春梅才告诉主审法官当事人是她老同学。

向某家属认为,湘邮科技的国企光环让向某着迷,即便被降职、停职、调离工岗,她也不愿离开。

湘邮科技则表示,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公司已与其进行充分的沟通,并将有关事项告知工会,并征得了工会的同意。

一审时,岳麓区法院判决,湘邮科技支付向某工资43541.84元;湘邮科技支付向某未休年休假工资9425.28元;驳回向某其他诉讼请求。

向某和湘邮科技均不满此判决,向长沙市中院提出上诉。

向某与湘邮科技的劳动争议二审判决书显示,向某上诉期间,希望法院判令湘邮科技向她支付2017年1月至2019年5月期间克扣或拖欠的工资6万多元,其中一审已经支持4万多元,湘邮科技还应支付2万多元。她还希望判令湘邮科技单方解除与自己的劳动合同违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时由湘邮科技支付她2019年5月后的正常工资以及餐费、餐补、年假工资等。

向某妹妹认为,向某不愿放弃的是国企身份。“她就是想不开了。我给她开工资,一个月好几万,她不要,都退给我。”

向某在劳动官司庭审的视频中,她几次给领导致歉,泣不成声。法官打断过她,她表现出尊重和服从。

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针对解聘一事,法院认为,向某作为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并且已签收了员工手册,理应知晓并遵守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向某对公司领导实施殴打,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同时还在公司相关微信群发表不当言论,造成了比较恶劣的影响。湘邮科技据此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并无不当。

了解此事的知情人介绍,湘邮科技曾私下与向某达成协议,湘邮科技同意多给一点补偿,但是后来这笔补偿没有落实。

知情人表示,一直到下判,周春梅才告诉主审法官,这个案子的当事人是她老同学。

一位湘潭大学校友撰文称,在一次饭局上,周春梅提到了向某请求说情的事。她说,向某是她的同学,但“法律摆在这里,法官的纪律也摆在这里,虽然两人曾是同学,她也帮不了向某。”周春梅还说,“向某缠着她了,用尽各种手段,想达到自己的目的。她感到很无助。她说向某跟她说的案件,在法律与道德上,是完全不占理的。”

向某劳动争议案的再审审判长蒋琳对媒体表示,为了这起劳动争议案,法院还举行过听证。向某曾要求二审法院调查取证,但她申请的调查内容不明确,所以法院驳回了她的再审申请。

湘邮公司代理律师李萍回应新京报记者称,本案以生效文书为准,不再另行说明。

疑犯案发前5日应聘遇害法官小区保洁员。

知情人告诉新京报记者,决定报复同乡周春梅后,向某做了充分准备。

向某在案发前5天应聘了周春梅小区的保洁员。该小区所属物业公司总经理林松表示,招聘细节不便透露,但“给向某的月薪肯定比长沙(保洁员)平均水平高一点。”

周春梅家附近有一家粉面馆。面馆老板回忆,案发前三天,向某每天早上都会来吃一碗牛肉粉。

他记得,这名保洁员“40多岁,很少说话,穿保洁制服,戴太阳帽。”1月10日早上,向某第一次到粉面店,点的是12元的“红烧牛肉粉”。1月11日早上,向某又点了一份木耳肉丝粉,但没吃完。

1月12日早上,她仍然点了木耳肉丝粉,但“看起来心事重重,没有吃完。”

知情人介绍,在小区地下车库防盗门附近,向某持刀捅伤了周春梅的脖子。后者最后倒在距防盗门十几米远的两根柱子旁边。

蒋海松表示,周春梅的遭遇让他在法院工作的妻子感到害怕,下班时间也不敢独自在家。

他建议,法院应该禁止律师私自或单独会见当事人,也应做好隐私信息保护;对于矛盾过度激化、当事人有暴力倾向的案件,法官要及时汇报。此外,法官还应该接受必要的防卫常识训练,重点掌握心理疏导方法。

党员学习全国模范法官事迹心得体会感受

根据湖南高院的通报:2021年1月12日,湖南高院审监一庭副庭长周春梅法官被犯罪嫌疑人向某行凶报复,不幸遇害。经初步调查,向某因事向法院提起诉讼,请周春梅为其打招呼被拒而心生怨恨,行凶报复。

同日,_网等权威媒体纷纷转发上述通报,并就此案发表评论。

我们每个人都应当平安、快乐地活着,享受着人生的美好。不管是律师因病离世,还是检察官、法院疲劳殉职,抑或是如马彩云、周春梅等法官不幸被害,基于人性的善良,我们都会自然而然地感到心痛、惋惜。

在难过于周法官无辜被害,行为人早日受审,得到公正裁决之余,作为法律人,不免对本案产生了一些思考。

本案案发之后,因被害人的特殊身份,从普通命案就迅速上升为新闻舆情。作为周法官的工作单位,湖南高院自然有责任对舆情进行及时地回应。显然,我们普通人对本案都唏嘘不已,湖南高院中诸多领导、同事与周法官相处多年,对其为人处事颇为了解,义愤填膺也是情理之中,我们对于湖南高院在通报及后续新闻中折射出的悲痛心情足以感同身受。

但是,我们还是要关注到本案中舆情应对主体与受众的关系。

一方面,作为舆情应对主体来说,除了作为被害人所在的工作单位之外,湖南高院还是湖南省层级最高的审判机关,其所发出的通报、新闻稿件无疑应当具有相当的准确性、真实性,在新闻通报中,湖南高院仅以侦查机关在案发当天初步调查的事实为素材,难免不够真实、准确。

另一方面,就新闻受众来说,除了少数法律工作者(含法科学生)之外,新闻的绝大多数受众都是普通百姓,他们对于官方媒体有着较高的认可度和信任感。当阅读到诸多官方媒体就本案的通报、新闻稿件时,他们很可能选择性地遗漏“初步调查”这几个字眼,本能地认为这就是本案的真相。毕竟从湖南高院微信公众号到法治日报,这些媒体的权威性不容置疑。

可是,就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来说,办案机关需要收集证人证言,对案发现场进行勘验,要对被告人的住所等处进行搜查,对必要的物证、书证等进行扣押等,还需要对提取的检材进行鉴定。此外,侦查人员还要多次提讯犯罪行为人,了解其作案动机、犯罪过程等,固定讯问笔录。

总之,公安机关需要一定的时间来收集、固定证据,才能逐步还原真相,查清案件事实。就本案来说,办案人员要了解被害人与犯罪行为人何时开始就相关案件进行接触,接触频率如何,被害人是如何拒绝行为人的过分要求的,行为人有无事先准备作案凶器,如何滋生行凶动机的,作案经过如何等等。

所以,在笔者看来,对于被害人具有特殊身份的案件中,其所在工作单位,特别是公检法部门,应当在援引侦查机关通报材料的同时,表示尊重、配合公安机关的相关办案工作,不宜过多介绍、讨论案件的事实、定性等等。此外,视情况需要,来酌情报道被害人生前的工作、生活情况及遇害后的相关安排。至于案件真相,留待日后的庭审直播及相关新闻报道进行披露,则更为妥当。

本案发生以后,在不少法律微信群中,群友们都在讨论本案是否需要适用回避制度。

笔者极为主张,本案应当适用刑诉法的回避制度,在异省审理为宜。

本案存在着需要回避的法定情形。刑诉法第29条规定了回避的四种情形: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就本案来说,周法官在湖南高院工作多年,想来,湖南三级法院熟悉她的法官不少。而根据刑诉法的规定,结合当下披露的案情,本案极有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一审自然是在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抑或是复核审极有可能是湖南高院,如此一来,就会出现周法官的下属、同事、领导来审理这个案件,自然符合上述规定的第四种情形,也是违反了朴素的正义规则——“任何人不能担任自己案件的法官”。

与程序设计相背离的是,国人一向不太重视刑事诉讼中的回避制度,更加注重、追求实体公正。最近一审判决生效的原湖南高院副院长张家慧一案便是如此,其在海南高院工作15年之久,其职务犯罪一案由海南之外的法院审理更好,但该案中未出现指定管辖、异省审理的情形。

我们既要考虑到社会公众的朴素正义观念,及时、依法惩处行凶者,也要尽可能地追求程序公正,实现程序正义。在建设法治中国、法治湖南的推进过程中,周法官遇害案无缝是一个鲜明的法治样本(尽管我们本意上不希望有人遇害,不希望出现这样的惨剧),所以,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应当决定对本案指定管辖,在湖北、江西等与湖南邻近的异地审理,唯有如此,才能让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展示给社会公众,给我们所有人以生动的法治教育,昭示刑事法治的进步与人权的充分保障。

在命案中,不少辩护人就被告人的精神状态提出鉴定的动议,认为行为人在作案时精神状态不正常。如在张扣扣故意杀人、故意毁损财物一案中,二审庭前会议时,辩护律师就对张扣扣进行精神病鉴定的申请被陕西高院依法驳回。

在本案中,向某的辩护人没准也会提出精神病鉴定的申请,部分公众也可能推测犯罪行为人向某有可能精神不太正常。

在笔者看来,在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公检法三家未对行为人进行精神病鉴定,未必就是违法办案。特别是侦查机关,在办案中,发现行为人举动、言语异常,作案动机不符常理,往往会主动启动精神病鉴定程序。而到了审查起诉、审理阶段,对于行为人刑事责任能力存疑的案件,谨慎、稳妥起见,检法办案人员都会先行提审、讯问行为人,了解行为人的精神状态,了解其能否回忆起作案经历,回述作案动机,更有细心者,会了解行为人的疾病史、家族史,从而产生相应的内心确信,继而作出是否进行精神病鉴定的决定。

因此,我们就会看到在诸多案件中,法检机关依法驳回了辩护人要求进行精神病鉴定的申请,这样的做法并非就偏离了正义的轨道。

笔者建议,就本案来说,办案机关可以根据在案证据材料自主决定是否要对向某进行精神病鉴定。如果到了人民法院审理阶段,仍未启动过相关鉴定程序,人民法院最好的做法就应当是进行庭审的图文直播,必要时应当插播一定时长的庭审录像片段,或者是在庭审结束后,以新闻报道的方式,将向某接受讯问时、参与庭审时的部分同步录音录像予以公布,这样充分展示她的精神状态,来充分打消社会公众的疑虑,有效提升刑事法治的透明度,增进公众对刑事司法的信任感。

观看全国模范法官鲍卫忠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心得体会

鲍卫忠同志扎根基层执法办案24年,年仅45岁却已两鬓斑白,他始终忠诚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办好每一个案件,坚定守护社会公平正义,在平凡的岗位上书写了不平凡的一生,把最美好的青春,把自己的全部力量贡献给了人民司法事业,为党和国家法治事业、人民司法事业奋斗到生命最后一刻,他是新时代共产党员的优秀代表、是新时代人民法官的杰出楷模。

作为一名刚入额的基层法官,鲍卫忠同志的事迹深深震撼了我,吕丹同志报告的那句“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让我陷入深思,周红同志的报告让我不禁泪湿双眼……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立足综合审判庭的工作职责,以鲍卫忠同志为心中的榜样,用实际行动向他看齐。

首先,要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毫不动摇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其次,要公正廉洁,能动履职,服务发展大局。一是扎实开展好各项重点工作,严厉打击各类影响社会治安的犯罪,努力实现全县社会治安环境优化、平安麻江建设再上新台阶;二是妥善处理每一起民商事案件,引导市场主体依法、诚信、善良经营,努力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三是审慎处理家事纠纷,全面排查“民转刑”风险案件,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四是立足本职工作,通过帮扶走访、巡回审理、普法宣讲等方式加大法治普及工作力度,助力“和美城乡”建设。

再次,要深入开展。

学习。

全面提升司法履职能力。除自学外自觉参加每周一的例会学习定期参加青年学习小组研讨学习参与支部大会学习及法官联席会讨论学习着力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充实能动司法的知识体系提升风险应对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全面提高履职能力确保司法供给能力和服务能力能够跟得上人民群众新的司法需求。

党员学习全国模范法官事迹心得体会感受

1月12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周春梅因不愿为同乡就办案“打招呼”,被行凶报复,不幸遇难,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周春梅被犯罪嫌疑人行凶报复,周春梅法官遇害后,网友们纷纷发声对其离世表示哀悼,并要求严惩凶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对此进行表态,表达了对坚守司法责任底线的法官的支持即坚定捍卫司法公正的信仰和决心。

近年来,法官被伤害甚至失去生命的新闻总是让人震惊,比如北京昌平区法院的马彩云法官、广西陆川县的傅明生法官等等。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法官被伤害甚至被杀害,引发全社会的谴责,这就是一种呼声,一种民意,一种选择,一种价值观,一种法治社会的基本准则和良好道德风尚。正如一句话所言:虽然愤怒和谴责是徒劳的,但这个社会的良心正在于此,即使做恶的人是极少数,大多数人不会无动于衷。试想,如果民众不信仰法治,不尊重司法,司法职业不被人理解,法官被无端伤害和杀害不被人关注,甚至出现群体的沉默,那才是整个社会的悲哀。

实践中,并非直接承办案件的法官才有风险,本案中,周春梅法官并非案件的直接承办人,她只不过严格执行了中央防止干预司法的“三个规定”。但是,本案的行凶者迁怒于不帮其“打招呼”的周春梅进而行凶。私泄愤触碰的是道德底线,采取暴力方式迁怒法官、非法伤害并剥夺公民生命触碰的是法律底线。其行为不仅要受到道德的谴责,更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是大是大非的问题。

身处纠纷化解一线的周春梅法官走了,她也曾是父母膝下的乖女儿,是丈夫身边的好妻子,是孩子心中的好妈妈,我相信:她眼中也有万家灯火,心中也有江河奔腾,办公桌上还有卷宗等她阅,家中尚有幼女望母归。我从未与她谋过面,千里之外的西南,艳阳高照,春暖花开,满怀沉沉悲痛和深深遗憾,无以言说,只有默默写下以上痛楚的文字。周春梅法官的逝去,或将成为加强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的一个标志性事件,或将成为中国法治建设征途中排除干扰、司法公正的代名词。因为我相信:社会公平正义的方向不会改变;法官力排干扰、公正司法的决心不会动摇;法治中国的朗朗乾坤不会变色。

傲骨寒梅绽放日,法治之春已来临!

观看全国模范法官鲍卫忠先进事迹心得体会

通过今天上午对全国模范法官鲍卫忠的学习,让我有很深的感悟和体会。一是忠诚于党,信仰法治。鲍卫忠同志作为一名少数民族法官,把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嘱托作为奋斗目标融入本职工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执行成果。他用实际行动践行了阿佤人民心向党、心向国家的光荣传统,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忠诚坚贞的优秀品格。二是一心为民,勇于担当。鲍卫忠在跋山涉水的执行路上,既为申请人考虑,也为被执行人着想,在执行的过程中捂热人心,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三是廉洁奉公,恪尽职守。在办案过程中,鲍法官抛小家顾大家,一心只为人民公义。英模是时代的英雄,是全社会学习的榜样。我深刻明白,必须要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像鲍卫忠同志一样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用平凡的坚守诠释司法为民担当。

全国模范法官事迹心得体会

1月12日傍晚,一则警情通报牵动了很多人的心。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一庭副庭长周春梅,因拒绝为同乡涉及的案件打招呼,惨遭报复杀害。随后,湖南高院通报了更多细节,周春梅法官参加法院工作17年,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严格公正司法,拒绝人情干扰。

是社会正义的脊梁;。

践行法治,

离不开挺得直腰杆的法律。

我们对周法官不徇私情的坚守有多骄傲,

对于她无辜遇害就会有多痛惜。

法治国家岂容暴力挑衅司法权威?

我们深信,

此种犯罪行为最终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也请相信,

面对残忍报复,

人民法官誓将坚守正义!

维护公正,人民法官前仆后继。

周春梅法官是一位优秀的法官,她业务精湛,多年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主审多起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多次立功受奖,被评为审判业务专家;她严于律己,坚守法律信仰,勤勉敬业。周春梅法官也是多年来人民法官接续奋斗的一个缩影。

在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征途上,我们失去了“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邹碧华,失去了工作到生命最后一刻的模范法官侯铁男、李庆军、胡国运,失去了惨遭当事人报复杀害的马彩云、傅明生。

他们是新时期公正司法的践行者、司法改革的燃灯者、司法为民的奉献者,他们用忠诚乃至生命诠释了人民法官的忠诚与担当,筑起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他们的离去重于泰山,对法院工作,对法治事业,都是巨大损失。

在这个岗位上,“乡村好法官”翟树全、“背篼法官”郭兴利、“知心法官”黄志丽等等,一大批扎根基层、淡泊名利、一心为民的好法官,都在平凡的岗位上践行着初心使命,谱写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一首首壮丽诗篇。

信仰所在,虽千万人吾往矣。

与这起事件相关的,是被称为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制度。“三个规定”内容很多,简而言之就是,禁止任何来自法院外和法院内的组织或个人干预、过问、打听案件,确保法官依据事实、依据法律作出公正判决。这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矛头直指多年来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为的就是真正维护人民权益,守护社会公平正义。

多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全国法院架起高压线,推动“三个规定”落实落地。广大法官秉持着对法治的坚定信仰,严格执行“三个规定”。

正是有了这份坚决和坚定,才有了审判质量效率的不断提高,才有了一、二审服判息诉率的显著提升,才有效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当然,可以想见,“三个规定”在执行中肯定会遇到很多阻力。因为法官秉公执法、不徇私情,有的老领导大骂“白眼狼”,有的发小老死不相往来,有的亲戚形同陌路,更有甚者,以极端行为报复公正不阿的法官。

坚持原则、坚守底线,从来都是需要斗争的。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人民法官身处其中,为了守护心中的信仰,守护社会公平正义,敢于直面任何矛盾斗争,从不畏惧任何艰难险阻。

一位法官在参加完宪法宣誓仪式后,在朋友圈这么写道:我知道,捍卫公平正义的道路注定布满荆棘、注定崎岖坎坷,但,我无怨无悔。如果那一天不幸到来,请让我用鲜血乃至生命践行我的誓言,忠于祖国、忠于人民,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为众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法官,是一种职业。穿上法袍,他是法律的捍卫者,是公正的守护者,小小法槌,力有千钧,承载着多少悲欢离合。回到家中,他与你我一样,是父母的依靠,是孩子的骄傲,生命,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

我们呼吁要关注法官、善待法官、保护法官,不是因为法官个人有什么特殊,不是因为法官面临的风险有多大,而是因为法官这份职业,守护的是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保护法官,就是保护社会公正的底线,保护我们每一个人的幸福和安宁。

法官为我们守护公平正义,我们为法官挡住明枪暗箭。我们要向一切蝇营狗苟者、挟私报复者大声疾呼:法治社会,绝不容许以暴力挑衅司法权威!

周春梅法官倒下了,她的事迹将会被我们铭记,她的牺牲将唤起更多人肩并肩、心连心,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道路上不惧艰险、一往无前。有千千万万个周春梅法官式的奉献者、奋斗者,法治中国一定会迎来无比灿烂的明天!

司法权威绝不容许遭到暴力挑衅!

法院人定会化法袍染血之恸为守护公正司法之力。

一往无前捍卫社会公平正义!

观看全国模范法官鲍卫忠先进事迹心得体会【】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每一个法院人的毕生价值追求,如何真正俯下身办案,实现“三效统一”,鲍卫忠法官为我们作出了表率。他跋山涉水、穿乡过寨,不仅为申请人考虑,也为被申请人着想,努力解开当事人心结,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尺度和司法的温度。

生活中的浪漫、工作中的坚定,让我们更真实的了解到作为一名普通人的鲍卫忠和作为一名不普通的法官鲍卫忠的精神感染力。榜样的力量是震撼的,听取了报告会后我对司法为民、爱岗敬业、廉洁奉公、坚守底线、无私奉献等精神品质有了更深的认识。执行虽难,但鲍卫忠法官却勇于挑难案,办难案,展现了共产党员的责任与担当。

作为一名法院干警,我们要把司法为民的宗旨落实到一个个案件当中,落实到一言一行当中,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的人民法官。

全国劳动模范心得体会

劳动创造了人类,劳动创造了文明,劳动创造了幸福,劳动创造了财富,劳动是推进人类社会发展的进步的力量,也是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必经之路。劳模精神,是我们每个人学习的榜样。

劳模精神是时代的旗帜,是弘扬我国勤劳人民的文化精神,是我们新一代年青人担起责任的榜样,是我们每个人脚踏实地,艰苦奋斗的目标。在新中国前进的道路上,劳模精神激励着每个劳动者,在平凡的岗位上,尽心尽力,默默的付出。劳模精神,是一种滴水石穿的坚韧精神,是一种坚持到底的精神,虽然没有惊涛骇浪般的壮观,但是他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坚持,总有一天会绽放出耀眼的光芒。

生活中的我们,看到劳模事迹后,会被他们的精神所感动,会激励着我们向他们看齐,激励着我们想要成为他们那样绽放光芒。只是,大家是否知道,他们也是一名最普通平凡的人。只是他们拥有积极的心态,认真的态度,务实的作风,以及他们淡泊名利,甘于奉献,乐于服务的精神。他们周而复始,从不间断,一步一步走向成功。天上不会掉馅饼,幸福也不会从天而降,梦想也不会自动成真。所有的美好,都需要我们用自己的双手去创造。我们要在千变万化的环境中不断的成长,不断的增强自己,不断的思考与创新,为祖国一步一步走向强大的道路上,增加一份微薄之力。

第三,学习劳模艰苦奋斗的精神。通过分析一个个劳模的事迹,我们可以得知他们能够拥有如今的成就,是他们实干出来的工作不能得过且过,要精益求精,不断奋斗,踏踏实实地工作,这样我们的成绩就会一点一点上去了。学习劳模,当然不只是喊口号,做表面文章,我会把劳模精神落实到工作方方面面,让劳模精神成为我工作上的指路明灯。作为一名新时代建设者,我不仅要崇尚劳模。学习劳模,更要争当劳模,以一种甘为孺子牛的心态去服务社会。

模范法官心得体会

作为一名法官,要成为模范法官,除了要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法律经验外,还需要具备一颗公正、耐心和善良的心。我有幸成为了一名模范法官,通过多年的法官工作,我深深地体会到了模范法官的职责和使命,也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

第二段:坚持公正。

作为一个法官,公正是我最为重视的品质。在处理案件时,我始终坚持公正的原则,不偏不倚地审理每一个案件。无论当事人的身份地位如何,我都会秉公处理,不会因个人喜好或厌恶而偏袒一方。在判决案件时,我会严格依法,不偏不倚地判断每一个案件的事实和证据,以确保判决的公正性。

第三段:保持耐心。

法律工作需要长时间的耐心和细致入微的工作态度。在法庭上,经常会遇到一些复杂的案件,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和纷争可能会累积多年。作为法官,我要保持耐心,细心聆听双方的陈述和观点,在掌握足够的信息后,准确分析问题,作出符合法律和事实的判断。对于当事人提出的问题,我会耐心解答,给予他们必要的指导和支持。

第四段:用心宽容。

宽容是一名优秀的法官应具备的品质之一。在司法工作中,我遇到过很多充满了人情味的案件。在这些案件中,我能感受到当事人的痛苦和需要。我会尽量从人道的角度考虑问题,对于犯罪分子,我会坚持以法律为准绳,给予他们应有的惩罚;对于那些犯罪背后有特殊困难和压力的人,我会采取更加人性化的手段,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

第五段:结语。

作为一名模范法官,我始终要以身作则,严守法律底线,保持公正、耐心和善良。在司法工作中,我会不断地学习和进步,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和专业能力,以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同时,我也希望更多的法官能够以模范法官为榜样,共同努力,推动司法公正和法治建设。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建设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

全国道德模范心得体会

"这是心的呼唤,这是爱的奉献。这是人间的春风,这是生命的源泉。……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优美深情的歌声唱出了人们对爱的真切呼唤,让每一个人怦然心动;字字真情唱出了人与人之间真挚的关爱,让每一个人备感温暖。伴随着《爱的奉献》这首熟悉的旋律,《道德的力量――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颁奖晚会》,在庄重、神圣、热烈的气氛中拉开了帷幕。我怀着激动地心情收看着这场人格的升华,道德的体现的最高盛典。

"善行无疆。是你们,用自己平凡的举动,帮助那些贫病幼弱者,让他们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是你们,用包容世界的同情心,显示了人生价值的所在,让爱与付出成为了社会和谐的主旋律――向你们致敬!"通过观看这场盛典,我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朴实的东北妇女武秀君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她把丈夫生前欠下的270万元债务一肩扛起。"如果有一天,我还清了最后一笔债,我最想做的就是写一封信,在丈夫坟前念给他听。"在接受主持人采访时,武秀君泣不成声,"我要告诉他,我帮他还完了所有债款,让他安心。父母、孩子我都照顾得很好,让他放心。"摆在主持台上的是武秀君一大摞的账单。还有60多万元的欠款没有还完,武秀君还要继续她的还账之路。但是,就是这么一个农民的女儿,却用她单纯、朴实的诚实守信之举打动了在场的每一位观众。长而有力的掌声,成为观众表达自己崇敬之情的最好方式。

在工作中很多细节不容忽视,唯有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才能真正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道德模范们的他们业务精湛,兢兢业业,很多参加工作后,在基层工作,刻苦钻研业务,积极虚心向老同志请教,学习老同志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对工作细致认真,一丝不苟,受到大家一致赞扬。他们除正常工作时间外,常常中午不休息,夜晚加班,有的由于长期过度劳累,积劳成疾,终于病倒了,在领导、同事和朋友的关怀鼓励下,最终转危为安,完全康复,再次创造了生命奇迹。康复之后仍然坚持在各自的工作岗位。

坚守忠诚是一种习惯,是忘我的投入,是创新的前奏,是一种道德信念,他们对待工作一直是坚守忠诚的态度。颁奖晚会上水稻之父袁隆平",他讲述着他有名的"禾下乘凉梦",把大家逗得哈哈大笑。但当他说出下一个真实的梦想再过两三年,水稻亩产达到900公斤时,所有人都为他兢兢业业、执著奉献的精神深深折服,当初他的工作环境艰苦,办公条件差,生活清贫、枯燥、寂寞但这些都没有让他退怯。他每天在完成本职工作后,都坚持学习业务知识和专业理论,记录大量的读书笔记,长期的勤奋学习、刻苦研究,他做出了自己的成绩。"我不在家,就在试验田;不在试验田,就在去试验田的路上,"袁隆平,这位视科学为生命的科学家,为了杂交水稻事业,几十年如一日,矢志不移,默默奉献。他参加工作50多年以来,所取得的科研成果使我国杂交水稻研究及应用领域领先世界水平,推广应用后不仅解决了中国粮食自给难题,也为世界粮食安全做出了杰出贡献。

"做一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然而林秀贞的事迹告诉我们,一辈子做好事再难,她也要做!河北农民林秀贞,30多年坚持赡养村里的孤寡老人,为了给村里的一位孤寡老人做午饭,没能在病床前守候自己的母亲走到生命最后一刻。从警25年的邱娥国,始终以一脉真情暖一方人心,一腔忠诚保一方平安,一身正气创一方平安,把爱心奉献给社会,奉献给那些残疾人、孤寡老人、迷路儿童、失足青年等需要救助的普通百姓,被誉为"群众的贴心人"。他们就是我们身边平平凡凡的普通人,他们平凡得就如身边的你我他。就是这些平凡的人,在他们平凡的人生中,对待自己的工作鞠躬尽瘁,对周围的人甚至陌生的人无私奉献。他们把平凡谱写成了不平凡,从平民英雄上升到我们心中的道德楷模。

总之,看了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以后,使我心灵又一次得到启迪,像是接受了一次灵魂的洗礼,学习道德模范不能只停留在思想上,还要落实到工作中、实到日常生活的行动中,要与我们教师的具体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将道德模范们助人为乐、无私奉献的高尚品德,鞠躬尽瘁、爱岗敬业的伟大精神转化为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教书育人、辛勤耕耘、无私奉献的内在品质,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不断开拓进取、与时俱进,见贤思齐,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民教师,为我校的进一步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我认真学习过道德模范事迹之后,发现这些道德模范离我们并不遥远,就在我们平常的生活中,他们都是一些平凡的人,和大家一样工作和生活在平凡的岗位和家庭中,却让人十分感动!

这些道德模范都是我学习的好榜样,他们用不悔的付出和不懈的追求,演绎着人生不朽的篇章;他们用自己平凡而伟大的行动诠释了人的光华。他们的故事,深深地打动了我,让我的灵魂经受了一次庄严的洗礼,也让我深深懂得了“道德”二字的份量,留存于心中的除了感动,还有震撼,敬佩,更多的是反思,是领悟,是鞭策。

这些道德模范,有助人为乐的、有见义勇为的,有诚实守信的,有兢兢业业,长期与病魔抗争,刻苦钻研,敬业奉献的,有孝敬老人,教子有方,默默无闻,无私奉献,数十年如一日,照顾孤残老人的,他们的'背后都有一个个不同寻常的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事迹感人,发人深省,催人奋进。象一盏温暖之灯,引领着我们在道德之路上不断前行。

学习了这些道德模范的事迹后,我觉得他们中的每一个人都是我学习的好榜样。因此,我们要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信念,不断加强职业道德修养,逐步养成良好的职业行为和习惯,把自己锻炼成为一个具有良好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人。通过学习,使我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感,明确了自己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增强了搞好本职工作的使命感,从而更加坚定树立为人民服务的信念,组织纪律观念和自我约束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更加热爱自己从事的本职工作。要不断学习,使自己的知识不断更新。在平凡的岗位上勤奋工作,兢兢业业,严格要求自己,以道德模范为楷模。

感动之余,我们更需要的是实际行动。时代进步需要健康向上的道德风尚来引领,社会发展需要道德楷模的力量来推动。因此,我深深的体会到: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让我们学习道德模范与人为善、助人为乐的美德,真情实意地去尊重他人、关心他人,关注公益,致力建设我们共同的友善互助的社会生活环境;让我们学习道德模范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美德,怀着恭敬、严肃的虔诚之心,在各自的岗位上,恪尽职守,勤奋工作,勇于创新,积极创业,致力建设我们共同的热心奉献的社会工作环境;让我们学习道德模范充满爱心、尊老爱幼的美德,孝敬父母、敬重长辈,夫妻和睦、互敬互爱,亲子爱子、为国教子,以爱律己、以厚待人,相互礼让、和衷共济,致力建设我们共同的温馨美满的家庭邻里环境。

道德是一种美德,是个人品质的一种根本体现,一个具有崇高品质的人,也同样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整个社会良好风气的形成,最终需要每个人道德素质的提高。但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我们不能苛求每个平凡的人都用崇高的品德感天动地,但我想起一首歌中的歌词:“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明天。”

全国道德模范心得体会

长期以来,我们不断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时代新风尚。中国涌现了一大批道德楷模和最美人物。全国道德模范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你可能满怀爱心,助人为乐,也可能勇敢赴死,也可能诚实守信,坚守正道,也可能兢兢业业,虔诚勤勉,也可能孝老爱亲,血脉情深。您高尚的品德温暖人心,感动中国,为全社会树立榜样。

通过学习,我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作为一名教师,在经历了这种精神教育和学习之后,感觉自己受到了灵魂的洗礼,为自己以后的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也明确了如何做好教育管理工作。我要以他们为榜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努力为教育事业增光添彩!

第一、端正态度,始终以学生的发展为本。

如果你想让教室变得明亮,你必须纠正你的工作态度。态度决定一切,能否上好课,能否让课堂展现更多亮点,教学态度很重要,个人的教学能力和水平是次要的,个人的教学能力和水平越来越高,没有正确的教学态度,课堂很难发光。只有端正工作态度,把教育当成事业,把学习教学当成艺术,才有可能上好优质课,让课堂亮点不断闪烁。

第二、时刻关注,时刻要求自己有教师的职业道德。

在日常工作中我觉得自己要时时注意“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保持向上的事业心,并加强师德修养,完善自己的人格,增强自己的人格魅力,尽可能用美好的人生理想和信念去启迪学生,用纯洁的品行去感染学生,用美好的心灵去塑造学生,让自己的每一个细小的言行都成为学生的榜样。

在教学工作中,自己也要“以情动人,把爱洒向每一位学生”,以宽容的的心去对待他们的缺点和错误。抓住闪光点进行爱的`教育,使他们认为自己能行,让每位学生在集体中找到自己的位置,体验成功的喜悦,感受到老师的爱。

在自身修养方面,为了使自己有源源不断的活水输向学生,必须不断用先进的教育教学理论充实自己。特别是现在的新课程、新理念、新教法、新学法,促使我们必须更新教育教学观念。在实践中努力提高自己的教学艺术。

总之,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我会不断反思,不断学习,不断创新,引领学生走进只是的殿堂,不断努力,做一位受学生喜爱的老师,不断探索,做个学识渊博的老师,不断争取,当一个优秀模范的老师。

全国模范心得体会

“全国模范”是一个充满荣誉的称号,它代表着道德品质和灵魂的高贵。我曾有幸荣膺“全国模范”称号,这不仅是对我个人的肯定,更是对我的事业和家族的认可和支持。在成为全国模范的这段时间,我深刻体会到了一个人要做到品德至上、全面发展和爱国奉献的重要性。下面我就从这三个方面,分享我作为全国模范的体验和心得。

第二段:品德至上。

品德是人的本质,也是每一个有志于成为全国模范的人应该首先追求的目标。做为全国模范,我们的每一个行为都被人们所关注和检查,所以良好的品德一定是我们的最大优势。我发现,当我们坚持做一个有品质的人时,事业会因此更顺利,也会更加有意义。我会关注自己的行为和态度,时时检查自己的言行是否合乎道德标准,这样才能做到言传身教,成为家乡、社会、国家的典范。

第三段:全面发展。

全面发展是一个人必须具有的能力,这也是成为全国模范的关键之一。全面发展不仅仅限于知识层面,还包括身体、心理、情感等多方面的能力,而且这些能力要保持长久的健康状态。我会保持不断学习和提高,积极参加各种活动和社会义工,拥有广泛的人际关系和生活经验。这样可以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赢得更多的机会和人民的信任。

第四段:爱国奉献。

爱国奉献是全国模范的核心精神,这包括了对国家、人民和社会的热爱和付出。从个人角度来讲,我会积极参与和支持各种爱国活动,学习先进的科技和文化,弘扬积极向上的思想和精神。同时,我也会关注自己能够贡献的领域,并尝试用自己的知识和技能为社会和人民做出贡献。只有多为国家谋发展,多为民族做贡献,才能真正展现一个全国模范的风貌。

第五段:总结。

成为全国模范,只是一个人的开始,更是家庭、社会和国家的期望。品德、全面和爱国是成为全国模范的三个关键要素。我也希望用自己的行动影响更多的人,带动大家一起向全国模范的目标前进,把我们的国家建设成更加繁荣、富强、民主与进步的现代化国家。

全国道德模范心得体会

前一段时间,在全国上下掀起了评选道德模范的热潮。社会上树立了一批被人民认可的道德典型。他们就是我们身边平平凡凡的普通人,他们平凡得就如身边的你我他。就是这些平凡的人,在他们平凡的人生中,对待自己的工作鞠躬尽瘁,对周围的人甚至陌生的人无私奉献。他们把平凡谱写成了不平凡,从平民英雄上升到我们心中的道德楷模。每一个道德模范的背后都有一个不同寻常的故事。在学校的教学生活中,让我对殷雪梅老师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头就朝她砸去。就是对这样的孩子,殷雪梅也没有放弃。学习跟不上,帮他补课;家境贫寒,就把为儿子买的新衣服送给他,还常带他回家,一住就是几个月。面对飞驰而来的汽车,殷雪梅奋不顾身,将生的希望留给孩子们,把自己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了这撼人心魄。感天动地的.一瞬间,用生命铸就了崇高的师魂。通过学习全国模范教师殷雪梅的先进事迹,使我心灵又一次得到启迪。学习她热爱学生。辛勤耕耘。鞠躬尽瘁的敬业精神;学习她艰苦奋战。无私奉献。见义勇为的高尚品德。

作为普通的教师,作为育人的使者,我们的责任更加重大,对社会的影响力更加广泛。教师的师德修养,知识专业水平。道德水准。仪表言行每时每刻都在影响。启迪感化学生,有着〝随风潜入夜,润无细无声〞的效果,道德标准在我们心中应该看得更重。今后我将以道德模范们的先进事迹。高尚思想激励自己,见贤思齐,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民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