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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哈利波特有感 高三读后感由哈利波特想到(优质8篇)

作者:GZ才子 读哈利波特有感 高三读后感由哈利波特想到(优质8篇)

读哈利波特有感篇一

“除你武器!”随着一声尖锐的叫声,邪恶的黑巫师伏地魔终於被杀死了!

在分院时,哈利拒绝了马儿福,他相信自己的眼光,也证明了,罗恩是哈利永远的朋友,他不因为哈利的名气尔要求哈利作什么,而是在哈利需要的时候默默站在他的身后,永远支持着哈利。

赫敏是个超积极好学生代表,在哈利他们想要做什么事情的时候,第一个站出来阻止他们的,就是赫敏。这也让他们避免了许多错误。在海格准备为他的鹰头马身有翼兽打官司时,是赫敏积极为他准备材料,而哈利他们却忘的一干二净的。这让我了解了:承诺的事,就要立刻去做。

在面对爸比妈咪,教父,老师与朋友一个个死去时,哈利也得知只有他自已死,才能救出其它活着的人,他也太勇敢啦!

在第五本中,由于邓布利多的躲避,才导致教父小天狼星的死,而这也成为哈利一生无法忘记的悲伤。一定要理解别人哦!

斯内普教授,留给我们的印象曾经是个坏蛋,但是谁能想到他才是thebest好人呢?对莉莉?波特的爱,令他一生都全力对抗黑魔法。

不说了,不然下次就没话说了

读哈利波特有感篇二

哈里波特在魔法学校里是个风云人物,很多低年级的学生把他当作偶像崇拜,但在女贞路就不一样了,受尽冷落,没人重视他,而他的姨父姨母却把他当作一个怪物看待,特别是在哈里用守护神赶走一个摄魂怪后,这一家人就越来越对哈里敬而远之,生怕把他们一家变成猫头鹰什么的,而且,在这个暑假里,邻居们也觉得他有点不对头。实际上,他相当不对头。他的父母在十多年前的一个夜晚,被大名鼎鼎的黑巫师--伏地魔杀死了,他对哈里用了一个十分可怕的、不可饶恕的咒语,但这个咒语对哈里不起作用,还反弹到伏地魔身上,使伏地魔失去了肉身和魔力。可就在哈里读魔法学校四年级时,伏地魔用汤姆·里德尔的尸骨、彼得的肉、哈里的血再度复活了。在哈里五年级时,由于哈里太冲动,使伏地魔有了可乘之机,他的仆人贝拉还杀了小天狼星布莱克,哈里自己也是死里逃生。种种经历使哈里变得谨小慎微,步步为营。

这天天气很热,哈里热得睡不着,坐起来开始给邓不利多写信,他的伤疤昨天又疼了,而且是在白天,可有佩妮姨妈的保护,伏地魔是不会来女贞路的,这也是邓不利多让他假期住在姨妈家的原因。而就在那天夜里,他梦到了布莱克,布莱克开心的向他微笑,似乎在向他暗示什么,他不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于是,想告诉邓不利多。

读哈利波特有感篇三

这本书由英国作家j.k.罗琳一手著成,本书是哈利波特系列的最后一本书。在这本书中,哈利拥有的友情、亲情与爱情令我羡慕,这些情感也是这本书中的主要情感。

哈利因为伏地魔与食死徒的追杀而要逃亡,可德斯礼一家却认为没有好心,最后还是被带走了。因为规定,哈利不能在17岁以前使用魔法,不然会被打入大牢。凤凰社的人来保护他,却在逃亡之中牺牲了疯眼汉,乔治失去了一个耳朵,这些让哈利十分愧疚。他要打败伏地魔,所以他出发寻找魂器,而他的好友罗恩与赫敏始终陪伴着他,帮助着他,虽然罗恩因为魂器离开了几个星期,但是最后依然回到了哈利的身边。他们经历了许多困难,终于打败了伏地魔。他也知道了一个不可思议的事情:他最厌恶的斯内普却在暗中保护他。十九年后,他有了一个孩子,取名为阿不思·西弗勒斯,因为斯内普和邓布利多是他最敬佩的人。

在这本书中,我十分厌恶德斯礼一家对待哈利的态度,把他放在一个狭小的地方睡觉,对他恶劣的态度……这些我都特别讨厌。伏地魔心狠手辣、杀人无数,为了杀哈利不择手段,我也很讨厌他,虽然人不可貌相,但是他的性格与他的相貌一样丑陋。而罗恩与赫敏是对朋友信任、忠诚的人,但脾气都不怎么好。我非常喜欢哈利的性格,勇敢无畏、敢于斗争、聪明机智、心直口快、为人着想、坚持不懈、有情有义、坚强,但是他的脾气也不太好,在逃亡中经常与伙伴斗嘴。总之,我要成为像哈利一样的人。

其实一开始伏地魔就会失败,因为他一味地想杀死哈利,想得到至高无上的权利,然而他冰冷的心永远不会理解人与人之间的爱会有多么强大的力量,也就是这种伟大的力量打败了伏地魔,使世界恢复平静。

读哈利波特有感篇四

《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这本书共有12章节,每一章节的精彩情节都是那样的扣人心弦,令人身临其境。之前,我没有读过这本书,只是听别人说而已,我想,不就是一本书吗!至于如痴如醉嘛,直到今天才知道,这本书是如此地吸引人。我在刚看完第一章节——猫头鹰邮递,就不能抑制自己了,迫不及待地往下看,故事情节实在太奇妙了,像科幻小说,但又比科幻小说描写得更神奇,一眨眼的功夫这本书就被我“吞”下了,可我还没过瘾呢!

本书着重写了哈利波特这个十三岁的小男巫的种种历险经历。哈利波特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小男孩,他最讨厌暑假,喜欢夜晚天黑后打手电筒在被窝里写作业。为什么小哈利这样与众不同呢?那就要从他的麻瓜姨父一家说起,他的姨父、姨妈和表哥十分讨厌哈里学魔法,于是暑假里就把它所有的魔法用品都锁到一柜子里去,你说它能不讨厌暑假吗?幸好他藏了一点魔法用品在床下活动的木板里,只好晚上打着手电筒在被窝里写作业,但这时使他最高兴的时候,因为他十分喜欢魔法。所以啊,我们也应该向哈利学习这种锲而不舍的'精神,还有一点最重要,那就是“忍”,凡事都要忍,但忍也是有一定限度的,对于那些同学或朋友间的小矛盾,你就应该忍,但宽容也是不可缺少的。可是对于社会上的不良现象,我们要奋起斗争,匡扶正义,拿出勇气和智慧来,积极地与其作斗争。之后接着写了哈利的姑妈玛姬对哈利一再刻薄,哈利终于忍不住用魔法把她吹成了气球,然后哈利离家出走。到了开学,学校里又发生了一系列的事。

读哈利波特有感篇五

《哈利波特》中充斥着神秘,奇幻,黑暗与死亡。这就是它吸引我的地方。

从第一部到第七部,内容一层层地深入,我一点点地被小说所吸引。不论是哈利波特的爱心与勇敢,抑或是罗琳的写作手法与技巧,都带着一层层神秘的面纱,诱惑这我赶快去揭开。

小说越看越精彩,越看越心潮澎湃。

罗琳善于打埋伏,小说的主干就是第七部。看完第七部,你会觉得前六部都举重若轻了,一切都只为第七部的完美而存在。小天狼星的死,有求必应屋的消失柜小天狼星的双面镜,被哈利波特吻过的金色飞贼,一切的一切,埋伏的那么巧妙。丰富的想象力,娴熟的写作手法,为《哈利波特》的最终成功奠定了基础。

读哈利波特有感篇六

,一个家喻户晓的男孩出生了,他就是哈利波特。

在jk罗琳的笔下,哈利波特时常快乐,时常伤心。伤心是因为哈利波特在一岁时他的爸爸妈妈就被神秘人给杀害了,从此在姨妈家长大。姨妈家里的人都很讨厌他,尤其是哈利波特的哥哥达力。每当哈利波特的生日来临,姨夫总会给他一双自己穿过的破袜子。终于有一天,一个叫海格的的人说,他要把哈利波特接到魔法学校去读书,姨夫无奈只好让哈利波特去了。

在那里,哈利波特结交了几位知心朋友,还认识了对哈利波特妒忌的斯内普教授,关心、爱护他的阿不思邓布利多校长。

在伍德的指导下,哈利波特顺利地成为魁地奇的优秀找球手。在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的帮助下,哈利波特终于得到了梦寐以求的飞天扫帚—火弩箭。哈利波特还发现一棵珍贵的打人柳。哈利波特通过活点地图知道了魔法学校的所有通道。他因此与五十年代的神秘人见了面,还看见了到处寻找小天狼星布莱克的摄魂怪。他还从黑魔防御术教师卢平教授那里知道了打败摄魂怪的魔咒。有了身边的这些老师和朋友,再加上这些强有力的武器,最后通过自己一次次勇敢的较量,终于消灭了神秘人——伏地魔。

这几天,我认真地读完了这部小说,并将小说的主要情节记录在这里。我觉得小说很有吸引力,让我读后还余味不尽。尤其是小说中的主人公哈利波特,他的勇敢、机智和顽强,深深地铬进了我的脑海,尤其是他那样遇到挫折毫不畏惧的精神,真是我学习的榜样,从中也让我明白,只要自己有决心,有信心,可以战胜和改变许多困难的道理,感觉收获不小。在此,也推荐同学们课外不妨一读。

读哈利波特有感篇七

当我看完《哈利波特》这本书后,我着迷于哈利,一个长着小鼻子,脸上带着一副小眼镜,手持一根魔法棒的小男孩。他骑着光轮20xx的飞天扫帚,带我们走进了一个魔法世界。这个魔法世界充满了稀奇古怪的东西,可恶的伏地魔想杀害哈利,可是,他刚要下手,就被波特脑门上的闪电伤疤给摧毁了,从此以后,哈利就再也没有遇到伏地魔。直到有一天,哈利长大了,当他知道他的父母被这个恶魔头杀害了,心里就充满仇恨,一定要将伏地魔彻底消失,于是,猫头鹰每天给他送信,给他发信息。他通过猫头鹰传信,想出了各种方法消灭伏地魔,哈利用魔法石和死亡圣器的力量组合在一起,将伏地魔彻底消失。从此以后,哈利头上的伤疤再也没有疼过,一切太平。

因为这本书很精彩,所以,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我为这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波特感到自豪,他与伏地魔斗争,最终,哈利保护了整个魔法世界。但是,我不得不承认,这世上没有魔法世界,要是我们想得到真正的魔法的话,就要心中有奋斗的目标,然后通过自己的努力拼搏,实现自己的理想,这才是真正的魔法。

读了《哈利波特》这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就是:不管怎么样,正义总是可以打败邪恶,我们要做一个想哈利波特这样正义的人,不要做一个想伏地魔那样恶毒的人。我们应该认真的跟哈利学习,从小树立远大的理想,遵守纪律、刻苦学习,勇敢面对学习中的一切困难,做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孩子,长大后才能成为一个有用的人。

总之,我会永远记住,哈利—永远是我的学习榜样!

读哈利波特有感篇八

一部小说,如果完全处于享受的意愿去读,能配得上一个“好”字,我认为无外乎这几个原因:感情丰富,语言曲折,悬念不断,情节现实,独树一帜。作为一个学生,读书的过程中自然特别关注友情这一方面。一群人总比一个人的影响丰富,元素充沛。一个人如果被强加种种美好品质,形象是趋于完美了,但如果读者发现难以在生活中发现这类人,便没兴趣与意愿读下去了,很大的原因是无法引起共鸣。过于现实更会大乏其味,现实写进书里,如果没有逼真的语言,反而会很抽象。

一个人读起小说,往往不会去想上述优点,直观的感觉总是很能说明问题的,如果非要找出语句与他们匹配,那就是一种学术的态度了。这样反而更容易失去发现美的眼睛。

这样就要去感悟那一瞬了。

读完书的上部后,想到还有下部……如果感到慰藉,便可以说这是一部好书。如果感叹,怎么还能有下部呢?他的厌烦之情便可客观的评价这部书了。

读完这部书,想到再也不能有新的故事了,再也不能与主人公,抑或是主人公的朋友之间发生事情了……就有惆怅和释然两种感情,书的优劣自然不由分说。

这两个一瞬间,书的优有两种对立的感情,书的劣也有两种对立的感情。书的好坏,读者心里自然有数。

这便要引出我的初衷。我本来是想要夸赞一下《哈利。波特》的,写到这里,方法也就比较简单了,一句话:《哈利波特》符合上述种种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