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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方案(优质15篇)

作者:灵魂曲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方案(优质15篇)

工作方案的及时修正和优化是必要的,以适应工作中的变化和新情况。在制定工作方案时,可以参考相关行业或领域的工作方案范文,以提高自己的工作方案写作水平。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汇报

目前,全市共有37所大学,41.4万名大学生。当前和未来几年,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数量将保持高位运行。针对大学生就业创业中存在的难点问题,我市提出了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

“高校毕业生在校接受孵化并在长落地转化的创业项目,经评审,可给予最高15万元的无偿创业资助”、“高校毕业生个人创业,小额贷款最高限额可达到8万元,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的,贷款规模可扩大到200万元”……我市一系列可操作性强、助推创业就业的优惠政策如阵阵春风温暖着高校毕业生。

今年4月,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意见(试行)》,在第二届中国?长春创业(就业)博览会开幕前夕,为了让高校毕业生深入了解其内容,使该《意见》充分发挥作用,16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张毅强对此《意见》进行了解读。

合伙经营可贷款200万元。

“这次出台的《意见》对以前的各项优惠政策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在已有优惠政策基础上,新优惠政策将在降低门槛、创业融资、生产经营过程中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张毅强说,对于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创业者而言,新政策的实施为他们创业成功给予了有力的支持。

在资金扶持方面,高校毕业生个人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限额可达到8万元,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的,贷款规模可扩大到200万元;利用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高校毕业生,由中央财政据实全额贴息;高校毕业生在校接受孵化并在长落地转化的创业项目,经评审,可获得最高15万元的无偿创业资助。

在注册登记方面,对注册资本在50万以下的公司制企业,允许注册资本“零首付”,6个月内注册资本到位20%,其余部分两年内到位。

在税收减免方面,高校毕业生在创办企业过程中凭《长春市大学生创办企业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免收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经主管税务部门认定符合国家、省、市减免税条件的大学生创业项目,享受相应的减免税政策;对取得国内外专利的,可申请1万至5万元的专利资助奖励;对创业成功率高、拉动就业明显,以及发展前景好、科技含量高的项目园区,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3万至5万元的表彰奖励;对符合现行政策规定,当年安置高校毕业生达到在职职工总数30%以上的创业园区企业,将获得最高400万元的贷款。

到基层就业由政府偿还国家助学贷款。

《意见》鼓励大学生到乡镇基层、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就业,并制定新的优惠政策鼓励用人单位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

张毅强介绍说,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的,在校期间所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和利息均由政府代为偿还;对到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工资可浮动1至2级;机关、事业单位每年在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聘)工作人员时,将拿出一定比例,定向招录(聘)到基层就业专门项目且服务基层期满的高校毕业生;自2011年起,到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满1年后,在现岗位空缺情况下,经考核合格的,所在单位可与其签订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

《意见》同时鼓励用人单位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张毅强说,用人单位招用基层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每招用1名一次性给予1000元的岗位补贴;用人单位吸纳毕业年度内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享受期限不超过二年的岗位补贴或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岗位补贴标准为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50%,社会保险补贴以我市上年最低社会保险缴费标准为基数计算(两项补贴不能同时享受)。

此外,组织参加岗前培训的企业,可获得标准按最高不超过每人293元的50%的培训补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个人,可按相应鉴定费用50%的比例获得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申报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符合条件的可获社保补贴。

《意见》将驻长高校应届毕业生全部纳入见习范围。在全市范围内增加就业见习基地,将见习基地延伸到社区公共管理服务岗位的街道(乡镇)、社区等基层社会公共服务部门;建立市、县(市)区、街道三级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为大学生提供形式多样的创业指导服务。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可给予不超过三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街道和社区人社机构要建立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台账,对有就业意向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免费推荐就业三次,对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将采取“一对一”的帮扶措施。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辖区内应往届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工作,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xx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开展对县内往应届高校毕业生实施实名制登记,建立基本信息数据库,及时掌握动态,实时开展就业指导服务。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建立对辖区内高校毕业生基本情况实名登记,建立就业情况数据库,跟踪服务到人,努力做到失业一人,跟踪一人,帮助一人,就业一人,多措并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一)拓宽就业领域,多渠道促进就业。

一是以产业带动促进就业增长,创造更多就业机会。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要求,围绕做大做强市县重点产业体系,推动产业集群开发,拓展就业渠道,以产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

二是加大政策落实力度,鼓励中微小型企业吸纳就业。积极开展对吸纳高校毕业生的企业的政策落实力度,实施对企业的税收、金融、社保补贴、培训补贴以及对就业重点企业的贷款贴息等扶持政策。做好高校毕业生的人事代理、档案管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职称评定、权益保障等服务,切实改善就业环境。

三是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加大对城乡基层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岗位和社区公益性岗位的开展力度,全面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继续实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农村义务教育教师特色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重点开展“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积极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设立创业指导平台,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场地和政策咨询、项目推介、风险评估、开业指导和融资服务,提高创业成功率。继续开展“泛海扬帆—大学生创业行动”推介活动,举办创业大赛活动,启发创新思维,激发创业热情,全面落实创业政策,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

(二)加大公共就业服务,深入企业寻找就业岗位。

一是组织企业进入校园,开展校园宣传活动,就现行的就业形势和本地产业发展人才需求、就业创业优惠政策,重点帮助高校毕业生设立合理的就业目标,提高求职就业成功率。

二是开展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活动。深入辖区企业收集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岗位,通过网络服务平台,定时发布收集岗位信息、就业政策,及时更新,扩大就业服务信息覆盖面。

三是免费开展对高校毕业生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大力宣传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职业技能培训和优惠政策,引导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提高职业技能水平,提升就业能力。四是加大对创业典型的宣传。鼓励大学生积极创业,大力开展对大学生岗位成长、创业成才的鼓励,努力营造“创业光荣”的氛围,大力弘扬爱岗敬业,自主创业的良好作风,鼓励高校毕业生立足基层、立足一线、立足岗位成长成才。

(三)建立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制度。

一是通过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服务网络,建立起大学生就业与未就业实名制登记数据库,以乡(镇)社保所和社区(村)为服务责任主体,帮助乡(镇)、村(社区)辖区内往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登记服务,并做好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工作。

二是以乡镇社保所和社区(村)完成往应届大学毕业生的实名制登记工作,及时了解他们的就业失业状态,充分利用人力资源市场的就业信息,帮助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寻找适合自己的就业岗位。

三是深入乡镇和社区(村)定期走访辖区内未就业的往应届高校毕业生,尤其是失业在6个月以上的毕业生、“零就业家庭”和“低保户家庭”毕业生、家庭困难毕业生,实时了解其未就业原因,做到及时动态掌握未就业信息,及时有效提供帮助。

四是建立信息数据的报送制度。完善大学生就业与未就业的信息统计基础资料和台帐管理,对实名制登记情况和提供就业服务情况进行记录,建立健全辖区内应往届毕业生就业与未就业实名制电子台帐。

五是继续开展就业见习和定向培训工作。加大对就业培训基地的监管,加大见习岗位开展,多形式搭建见习对接平台,为未就业的毕业生及时提供见习机会。完善见习制度,落实见习补贴,加大对见习单位的政策扶持。

六是依法维护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权益。加大对人力资源市场监管,规范劳务中介的职业行为,加强劳动保障执法,规范用工行为,维护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公平。

(一)筹备阶段(3月20日—5月1日)。

一是宣传动员。利用各类媒体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传,落实就业创业政策,依托乡镇、村(社区)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开展入户调查和定期走访等形式,及时全面掌握毕业生的毕业学校,毕业时间、学历及专业、技能水平、就业愿望及培训愿望、家庭情况等实名制信息,建立基础台账,纳入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统计信息系统管理。二是储备岗位。进入企业,收集适合大学生就业的企业就业岗位、基层就业岗位、见习岗位、定向就业岗位及灵活就业岗位,并实时通过各类媒体信息发布。

(二)实施阶段(5月2日—9月30日)。

一是提供岗位。根据收集的就业岗位,给予未就业大学生提供至少4个以上合适岗位信息,帮助服务对象尽早实现就业。二是提升技能。对有技能培训愿望的毕业生,根据市场需求,积极组织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提高就业能力。三是创业指导。对有创业愿望的高校毕业生,为其提供创业政策咨询服务,创业项目推介,加大对创业者的创业引导。四是维护权益。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与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就业服务,不得设立任何附加条件,营造公平的就业环境。

(三)总结阶段(10月1日—12月31日)。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汇报

根据州委办、州政府办印发的《工作任务分解方案》(黔东南党办发[xx]15号文件和6月24日全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精神,我县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现将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工作机构,迅速开展工作。

于xx年6月4日成立台江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台党通〔xx〕27号),明确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杨昌彪同志任组长,副组长为: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长游全香同志,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杨伟,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刚,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胜刚,成员由有关部门一把手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事局,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事局局长李廷付同志任办公室主任。xx年6月26日抽调县人事局姜利辉、县教育局杨再英、县职中罗顺坤四位同志到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毕就办)工作。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落实“县毕就办”办公地点在县政协一楼,解决“县毕就办”办公经费2万元,相关办公设备器材也已经落实到位。

xx年6月4日,印发了《中共台江县委台江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台党发〔xx〕7号文件)、《中共台江县委台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台党发〔xx〕8号文件),并召开台江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就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各成员单位责任,各成员单位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州毕办通【xx】1号《关于着力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国有企业及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工作的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发挥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提高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率,做好求职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我县毕就办深入县内各企业走访,掌握企业今年的用人计划及岗位需求。7月2日下午,我县毕就办组织县人事局、县委宣传部、县工商局、县台盘工业园区、县经贸局、县工商联等部门在人事局会议室召开会议,对如何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国有企业及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工作作了深入细致的分析。

确定了黔东南全成木屋制造有限公司、台江景琛电子厂、台江县金牛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等三家企业参加xx年黔东南州“百企招千人”现场招聘。三家企业共提供了132个岗位。

3、70个事业岗位招考工作有序进行。

从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0名工作于6月开始筹备,7月16日-20日报名资格审核,8月6日考试正在有序进行。本次招考共吸引了1026名高校毕业生。

4、落实见习基地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创造条件。

根据申报,县人事局审核,我县拟建立以县民族中学、县民族职业中学、台拱镇民族中学、县农业局、台拱镇中心医院、县医院等6个单位为我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见习基地。

根据州委办、州政府办印发的《工作任务分解方案》(黔东南党办发[2014]15号文件和6月24日全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精神,我县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现将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工作机构,迅速开展工作。

于2014年6月4日成立台江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台党通〔2014〕27号),明确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杨昌彪同志任组长,副组长为: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长游全香同志,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杨伟,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刚,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胜刚,成员由有关部门一把手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事局,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事局局长李廷付同志任办公室主任。2014年6月26日抽调县人事局姜利辉、县教育局杨再英、县职中罗顺坤四位同志到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毕就办)工作。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落实“县毕就办”办公地点在县政协一楼,解决“县毕就办”办公经费2万元,相关办公设备器材也已经落实到位。

2014年6月4日,印发了《中共台江县委台江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台党发〔2014〕7号文件)、《中共台江县委台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台党发〔2014〕8号文件),并召开台江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就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各成员单位责任,各成员单位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

从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0名工作于6月开始筹备,7月16日-20日报名资格审核,8月6日考试正在有序进行。本次招考共吸引了1026名高校毕业生。

4、落实见习基地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创造条件。

根据申报,县人事局审核,我县拟建立以县民族中学、县民族职业中学、台拱镇民族中学、县农业局、台拱镇中心医院、县医院等6个单位为我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见习基地。

县毕就办,建立了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专门台账,开展“一对一”就业服务,重点推荐、重点指导,免费提供失业登记、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人事档案托管等服务。特困生在择业过程中参加各类招聘活动、查询就业信息等,一律免收相关费用。在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县人事局免收了特困生的报名费和体检费。县劳动与社会保障局为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了遍布三个社区,八个乡镇的40个公益性岗位,并代办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给予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以特别关爱和照顾。

四、已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1、事业单位人员招考70名已进行笔试,其他工作正有序进行。

2、“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40个岗位和到村任职10个岗位已分配到乡镇到村。其他工作待省州文件下达后再实施。3、30名“特岗教师计划”已由州统一招考实施完毕。

4、六个见习基地提供20个见习岗位,已安排13名高校毕业生到见习单位见习。

5、已落实遍布三个社区,八个乡镇的40个公益性岗位。

6、落实“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就业”岗位153个,其中已安置11人到台江县信用合作社。

7、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农村基层就业先进典型和就业工作成功经验,引导和促进毕业生转变择业观念等的宣传正在进行之中。

汇报。

卞局长并局党组:

3月20日,我们到临沭县参观考察高校毕业生创业工作,通过座谈、观摩、走访等方式详细了解了临沭高校毕业生创业的方法与成就,现将考察学习情况汇报如下:

首先,2014年临沭县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创业临沭”建设的意见》(沭政发【2014】3号),明确了创业临沭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门推动、群众受益”的创业模式。

政策扶持是指在创业资金、信贷等多方面给予创业者扶持,比如县财政出资购买商业步行街使用权,然后免费提供给创业者使用三年;在高新技术创业园落地的创业项目,由创业孵化管理办公室免费提供办公地点和实验生产车间,待孵化成功后,转往开发区落地生产。

临沭县在创业工作中确立了“一库二街三城四园五训”的工作思路,即:建立一库(创业项目库),完善两街(商业步行街、美食休闲街),打造三城(常林商城、电子科技城、中央商城),抓好四园(开发区科技创业园、农产品加工创业园、佛光照明创业园、乡镇创业园),提升五训(城镇困难失业人员培训、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复退军人创业培训、农民创业技能培训、企业人员培训)。

目前临沭县共建立7处创业实体、4处示范基地、3处孵化基地、22处见习基地和14处培训基地。

4、社会各界对创业的认知度较高。

相对于其他县区高校毕业生只想进入行政事业单位就业的现象,临沭社会、家长、毕业生本人对创业的认知度较高。目前已经创业成功的项目有20多个,年营业额在100万至2014万之间,如王友臣的丽星电子科技、徐继峰的奶牛养殖合作社、朱凌云的工艺品生产等,都起到了很好的创业带动作用。

二、几点建议。

1、在认真学xxx省、市创业政策的基础上,参照临沭县做法,结合我县实际,抓紧制定我县的创业政策,并代县政府起草有关文件。

2、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创业项目库》,加快创业阵地建设。3、加强学习交流,继续到兄弟县区学习先进创业经验。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一日。

为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我市紧紧围绕中央、省相关政策,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制定了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千方百计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现将我市高校毕生就业情况汇报如下:

xxx年以来,回我市登记的高校毕业生共xxx人,已就业的xxx人,就业率达xx%。其中,公务员招录xxx人,事业单位招录xxx人,大学生村官聘用xxx人,企业和其他渠道就业就业xxx余人。xxx年“贷免扶补”扶持创业xx人。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提高效率。

大学生就业是社会普遍关注的一个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见年来,受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影响,大学生就业形势更为严峻。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强调,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全市就业工作的首位,纳入当地就业总体规划,认真抓好落实。在政府分管领导的亲自组织下,全市人社、教育、财政等部门积极协调配合,把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切实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全市上下形成了以市就业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市人社局牵头抓,各成员单位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使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效率大大提高。(二)多措并举,积极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

一是加大公开招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力度。在财政困难和编制紧张的情况下,我市每年都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设置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在设置岗位时,将招考对象的重心适当向高校毕业生倾斜,每年都有大批高校毕业生充实到我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为全市干部队伍补充了新鲜血液。xxx年以来,共从高校毕业生中招录公务员xxx人,事业单位招录xxx人。其中,xxx年招录公务员xxx人,事业单位招录xxx人。

二是积极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企业和其他行业就业。首先,动员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大学生村官考试,鼓励他们到农村基层组织任职,增长才干。同时,将国家有关大学生村官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参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考试加分等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为他们解决后顾之忧,提高他们到农村基层任职的积极性。xxx年以来,我市共招聘大学生村官xxx人,其中xxx年招聘xxx人。第二,帮助高校毕业生改变就业观念,鼓励他们到企业和其他行业就业。每年我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都异常火爆,有的岗位报考人数和招用人数比例甚至达到了xxx:1,而有的企业却很难招到优秀的高校毕业生,这一现象充分说明了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观念亟待转变。针对这一问题,我市人才管理部门和就业服务机构积极向高校毕业生宣传国家就业政策,认真组织他们参加就业政策知识培训,邀请企业的大学生业务骨干和管理人员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进行座谈,帮助他们转变就业观念,提高他们到企业就业的积极性。xxx年以来,回我市登记的高校毕业生有近xxx余人到企业和其他行业就业,占已就业高校毕业生总数的xx%。第三,市人社局、团市委、工商联等部门密切配合,切实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参加就业见习。xxx年,我市共建立见习基地xxx家,先后组织xxx余名高校毕业生到岗见习,其中xxx名高校毕业生留在企业实现了就业。

三是大力实施“鼓励创业促就业”政策,加大“贷免扶补”对高校毕业生的扶持力度。第一,把高校毕业生纳入我市“贷免扶补”工作的重点扶持对象之一,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第二,根据高校毕业生专业化、年龄偏低、缺乏创业经验等特点,积极为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筛选创业项目,并有针对性地为他们配备导师,及时有效地为他们提供成本核算、创业定位、发展方向、技术指导等方面的帮扶服务,切实提高他们的创业成功率。第三,按照点面结合、动态监控、按需帮扶的原则,用上门面对面和电话交流等方式适时进行有针对性的跟踪服务帮扶,及时帮助协调处理创业人员在申请贷款和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xxx年,我市“贷免扶补”共扶持xxx人创业,其中高校毕业生xxx人,占总扶持人数的xxx%。

业。第一,开通了专门的人才网站,为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提供了一个高效的交流平台。同时,每周五定期组织招聘会,方便待业高校毕业生求职。一年来,有xxx多名高校毕业生到人才网站注册求职,累计提供岗位xxx个,xxx名高校毕业生通过网络成功求职;在招聘会上成功招聘高校毕业生xxx人。第二,认真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周”、“就业援助进万家”等就业援助活动,在活动中,将待业高校毕业生作为援助的重点。全年共组织专场招聘会xxx场,帮助xxx人实现就业,其中高校毕业生xxx人,占总数的xxx%。

二是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安置就业特别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就业。xxx年,我市加大了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的力度,安排就业在就业资金xxx余万元用于公益性岗位补贴的发放。全年共开发公益性岗位xxx个,安置就业困难人员xxx人,其中就业特别困难的高校毕业生xxx人,占总安置人数的xxx%。

三是优化服务,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搞好后勤保障。首先,积极为高校毕业提供就业登记、档案管理等方面的服务,为他们顺利就业排除障碍。第二,为离校后未就业回到我市登记的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服务,提高高校毕业生的市场就业竞争力。第三,搭建高校毕业生劳动和人事代理服务平台,积极为毕业生提供合同鉴证、职称评定、代缴保险、组织关系转接等方面的服务,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营造良好的环境。

一是部份高校毕业生就业期望值过高,而对就业起主要容纳作用的二、三产业在我市还不够发达,待遇偏低,大部分在xxx元左右,有的甚至只能达到最低工资标准,高校毕业生到这些行业就业的积极性不高。

二是比较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岗位还不够多,加之一些低端岗位被下岗失业人员、中专毕业生、农民工等人群抢占,我市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吸纳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三是有些单位着眼于“直接使用人”,总想招聘那些具有实践经验的人才,不愿接收刚出大学校门、未经实践锻炼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很多应届毕业生要实现就业除了参加“公考、事考”外别无他途。

四是大多数高校毕业生缺乏创业经验和创业资金,因此创业的积极性不高。

四、今后的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抓好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考、大学生村官招考、大学生就业见习、就业援助和服务等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扩大近年来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所取得的成果。

二是进一步加大“贷免扶补”工作力度,与团市委、工商联等部门积极配合,做好高校毕业生创业基地建设。针对高校毕业生的特点,为他们筛选合适的创业项目。

三是进一步完善鼓励市内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提高他们有针对性地为高校毕业生特别是应届毕业生开发就业岗位的积极性。同时,进一步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就业观的引导,鼓励他们到企业求职。

四是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加快产业结构升级步伐,大力扶持二、三产业的发展,扩大二、三产业对高校毕业生的吸纳能力,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更为广阔的空间。

落实情况汇报。

根据州委办、州政府办印发的《工作任务分解方案》(黔东南党办发[2014]15号文件和6月24日全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精神,我县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现将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工作机构,迅速开展工作。

于2014年6月4日成立台江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台党通[2014]27号),明确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杨昌彪同志任组长,副组长为: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长游全香同志,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杨伟,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刚,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胜刚,成员由有关部门一把手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事局,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事局局长李廷付同志任办公室主任。2014年6月26日抽调县人事局姜利辉、县教育局杨再英、县职中罗顺坤三位同志到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毕就办)工作。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落实“县毕就办”办公地点在县政协一楼,解决“县毕就办”办公经费2万元,相关办公设备器材也已经落实到位。

2014年6月4日,印发了《中共台江县委台江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台党发[2014]7号文件)、《中共台江县委台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台党发[2014]8号文件),并召开台江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就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各成员单位责任,各成员单位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州毕办通[2014]1号《关于着力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国有企业及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工作的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发挥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提高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率,做好求职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我县毕就办深入县内各企业走访,掌握企业今年的用人计划及岗位需求。7月2日下午,我县毕就办组织县人事局、县委宣传部、县工商局、县台盘工业园区、县经贸局、县工商联等部门在人事局会议室召开会议,对如何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国有企业及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工作作了深入细致的分析。并及时落实确定了黔东南全成木屋制造有限公司、台江景琛电子厂、台江县金牛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等三家企业参加2014年黔东南州“百企招千人”现场招聘。三家企业共提供了132个岗位。

3、70个事业岗位招考工作有序进行。

“从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0名工作于6月开始筹备,7月16日-20日报名资格审核,8月6日考试正在有序进行。本次招考共吸引了1026名高校毕业生。

4、落实见习基地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创造条件。

根据各单位申报,县人事局审核,我县拟建立以县民族中学、县民族职业中学、台拱镇民族中学、县农业局、台拱镇中心医院、县医院等6个单位为我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见习基地。

爱和照顾。

四、已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1、事业单位人员原计划招考70名,由于有4个岗位没有人报名或报名人数没有达到3:1的比例,实际中开考66个岗位,已进行笔试,其他工作正有序进行。2、“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40个岗位和到村任职10个岗位已分配到乡镇到村。其他工作待省州文件下达后再实施。

3、30名“特岗教师计划”已由州统一招考实施完毕。

4、六个见习基地提供20个见习岗位,已安排13名高校毕业生到见习单位见习。

5、已落实40个公益性岗位,分别在八个乡镇和县城的三个社区。

6、落实“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就业”岗位153个,其中已安置11人到台江县信用合作社工作。

7、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农村基层就业先进典型和就业工作成功经验,引导和促进毕业生转变择业观念等的宣传正在进行之中。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4年8月6日。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

:20xx年4月20日上午7:30—12:00(7:30用工单位入场,8:30学生入场)

:学院文体活动中心(篮球馆、乒乓球馆)

20xx届未落实就业岗位毕业生、20xx级全体学生。

:成立20xx届毕业生校园双选会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企合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双选会的.筹备、组织和实施工作。

组长:孙思炯副院长

成员:办公室、宣传部、教务处、学生处、校企办、总务处、校产处、安保处、体育部、各系部等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张运华

成员:时秀波、邵东波、宋飞、卢丽娟、王志刚、柳文杰、吴海研、姜守岩、隋修林、李华、吴海霞。

(一)校企办:负责双选会总体筹备、协调、组织。

(二)办公室:接送邀请人员,安排接待。

(三)宣传部:接洽媒体记者,摄像、宣传报道。

(四)教务处:负责会议场地和20xx级参会学生课程调整。

(五)学生处:安排学生协助组织会议。

(六)总务处:悬挂会场铁丝和会场内的条幅。

(七)体育部:提供场地,协助布置会场。

(八)安保处:维护好会场秩序。

(九)各系部:布置会场,组织学生和有关教师与会,接洽所邀请单位。

(一)校企办统筹部署,各部门按照安排做好部门承担工作,所有的准备工作必须在4月19日下午15:00前完成。

(二)各系负责通知20xx届未落实就业岗位学生参会,准备好个人简历,做好学生入会的宣传教育。

(三)学生处、安保处负责维护好会场秩序,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汇报

1.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北票市创业孵化基地为大学生创业人员免费配备电脑、网络、桌椅等办公用品。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大学生创业人员孵化期为两年,免收房屋、网络、水电、取暖等费用。创业孵化基地为入驻的大学生创业人员免费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政策咨询、政策指导,为更好的服务大学生创业人员,成立项目开发、创业孵化、创业贷款、开业指导、跟踪扶持的“一条龙”保障配套服务模式。

2.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把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作为推动大学生创业就业工作着力点,对于符合条件的大学生,给予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帮助解决创业者在创业过程中遇到的资金短缺问题。

3.开展创业活动。创业孵化基地面向大学生创业人员开展了“青创公益大讲堂、知识产权朝阳行、北票市创业孵化基地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宣传、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朝阳地区选拔赛”等多次创业活动。

4.开发基层就业服务岗位,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我市从围绕社区、乡镇(村)面向群众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民政救助服务等领域开发岗位,招录高校毕业生,改善基层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截止到目前,开发安置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就业387人。5.组织实施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三支一扶”

计划是党和国家在新的历史时期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每年计划招募一定数量的优秀大学生志愿者到农村开展支农、支医、支教和扶贫工作,服务期限为两年。2020年至今,三支一扶”安置高校毕业生就业31人。

6.加大对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帮扶力度,将范围扩展到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对困难家庭、残疾人家庭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公益岗位兜底安置。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汇报

1.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北票市创业孵化基地为大学生创业人员免费配备电脑、网络、桌椅等办公用品。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大学生创业人员孵化期为两年,免收房屋、网络、水电、取暖等费用。创业孵化基地为入驻的大学生创业人员免费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政策咨询、政策指导,为更好的服务大学生创业人员,成立项目开发、创业孵化、创业贷款、开业指导、跟踪扶持的“一条龙”保障配套服务模式。

2.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把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作为推动大学生创业就业工作着力点,对于符合条件的大学生,给予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帮助解决创业者在创业过程中遇到的资金短缺问题。

3.开展创业活动。创业孵化基地面向大学生创业人员开展了“青创公益大讲堂、知识产权朝阳行、北票市创业孵化基地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宣传、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朝阳地区选拔赛”等多次创业活动。

4.开发基层就业服务岗位,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我市从围绕社区、乡镇(村)面向群众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民政救助服务等领域开发岗位,招录高校毕业生,改善基层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截止到目前,开发安置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就业387人。

5.组织实施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是党和国家在新的历史时期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每年计划招募一定数量的优秀大学生志愿者到农村开展支农、支医、支教和扶贫工作,服务期限为两年。2013年至今,三支一扶”安置高校毕业生就业31人。

6.加大对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帮扶力度,将范围扩展到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对困难家庭、残疾人家庭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公益岗位兜底安置。

2/2。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汇报

根据州委办、州政府办印发的《工作任务分解方案》(黔东南党办发[xx]15号文件和6月24日全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精神,我县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现将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工作机构,迅速开展工作。

于xx年6月4日成立台江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台党通〔xx〕27号),明确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杨昌彪同志任组长,副组长为: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长游全香同志,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杨伟,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刚,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胜刚,成员由有关部门一把手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事局,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事局局长李廷付同志任办公室主任。xx年6月26日抽调县人事局姜利辉、县教育局杨再英、县职中罗顺坤四位同志到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毕就办)工作。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落实“县毕就办”办公地点在县政协一楼,解决“县毕就办”办公经费2万元,相关办公设备器材也已经落实到位。

xx年6月4日,印发了《中共台江县委台江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台党发〔xx〕7号文件)、《中共台江县委台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台党发〔xx〕8号文件),并召开台江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就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各成员单位责任,各成员单位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

xx年6月28日,我县毕就办、县人事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文广局利用周末时间(县城赶集天),联合举办首次“高校毕业生就业现场招聘会”(提供财政供养岗位87个、“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50个岗位,公益性和就业见习岗位60个进行宣传;企业招聘岗位200个,其中本县企业100个岗位,沿海地区企业100个岗位),达到了宣传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目的和效果。

2、着力引导毕业生到企业就业。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州毕办通【xx】1号《关于着力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国有企业及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工作的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发挥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提高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率,做好求职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我县毕就办深入县内各企业走访,掌握企业今年的用人计划及岗位需求。7月2日下午,我县毕就办组织县人事局、县委宣传部、县工商局、县台盘工业园区、县经贸局、县工商联等部门在人事局会议室召开会议,对如何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国有企业及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工作作了深入细致的分析。

确定了黔东南全成木屋制造有限公司、台江景琛电子厂、台江县金牛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等三家企业参加xx年黔东南州“百企招千人”现场招聘。三家企业共提供了132个岗位。

3、70个事业岗位招考工作有序进行。

从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0名工作于6月开始筹备,7月16日-20日报名资格审核,8月6日考试正在有序进行。本次招考共吸引了1026名高校毕业生。

4、落实见习基地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创造条件。

根据申报,县人事局审核,我县拟建立以县民族中学、县民族职业中学、台拱镇民族中学、县农业局、台拱镇中心医院、县医院等6个单位为我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见习基地。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汇报

根据州委办、州政府办印发的《工作任务分解方案》(黔东南党办发[2010]15号文件和6月24日全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精神,我县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现将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工作机构,迅速开展工作。

于2010年6月4日成立台江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台党通〔2010〕27号),明确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杨昌彪同志任组长,副组长为: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长游全香同志,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杨伟,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刚,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胜刚,成员由有关部门一把手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事局,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事局局长李廷付同志任办公室主任。2010年6月26日抽调县人事局姜利辉、县教育局杨再英、县职中罗顺坤四位同志到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毕就办)工作。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落实“县毕就办”办公地点在县政协一楼,解决“县毕就办”办公经费2万元,相关办公设备器材也已经落实到位。

2010年6月4日,印发了《中共台江县委台江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台党发〔2010〕7号文件)、《中共台江县委台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台党发〔2010〕8号文件),并召开台江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就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各成员单位责任,各成员单位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

三、

2010年6月28日,我县毕就办、县人事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文广局利用周末时间(县城赶集天),联合举办首次“高校毕业生就业现场招聘会”(提供财政供养岗位87个、“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50个岗位,公益性和就业见习岗位60个进行宣传;企业招聘岗位200个,其中本县企业100个岗位,沿海地区企业100个岗位),达到了宣传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目的和效果。

2、着力引导毕业生到企业就业。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州毕办通【2010】1号《关于着力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国有企业及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工作的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发挥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提高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率,做好求职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我县毕就办深入县内各企业走访,掌握企业今年的用人计划及岗位需求。7月2日下午,我县毕就办组织县人事局、县委宣传部、县工商局、县台盘工业园区、县经贸局、县工商联等部门在人事局会议室召开会议,对如何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国有企业及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工作作了深入细致的分析。确定了黔东南全成木屋制造有限公司、台江景琛电子厂、台江县金牛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等三家企业参加2010年黔东南州“百企招千人”现场招聘。三家企业共提供了132个岗位。

3、70个事业岗位招考工作有序进行。

从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0名工作于6月开始筹备,7月16日-20日报名资格审核,8月6日考试正在有序进行。本次招考共吸引了1026名高校毕业生。

4、落实见习基地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创造条件。

根据申报,县人事局审核,我县拟建立以县民族中学、县民族职业中学、台拱镇民族中学、县农业局、台拱镇中心医院、县医院等6个单位为我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见习基地。

县毕就办,建立了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专门台账,开展“一对一”就业服务,重点推荐、重点指导,免费提供失业登记、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人事档案托管等服务。特困生在择业过程中参加各类招聘活动、查询就业信息等,一律免收相关费用。在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县人事局免收了特困生的报名费和体检费。县劳动与社会保障局为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了遍布三个社区,八个乡镇的40个公益性岗位,并代办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给予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以特别关爱和照顾。

四、已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1、事业单位人员招考70名已进行笔试,其他工作正有序进行。

2、“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40个岗位和到村任职10个岗位已分配到乡镇到村。其他工作待省州文件下达后再实施。

3、30名“特岗教师计划”已由州统一招考实施完毕。

4、六个见习基地提供20个见习岗位,已安排13名高校毕业生到见习单位见习。

5、已落实遍布三个社区,八个乡镇的40个公益性岗位。

6、落实“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就业”岗位153个,其中已安置11人到台江县信用合作社。

7、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农村基层就业先进典型和就业工作成功经验,引导和促进毕业生转变择业观念等的宣传正在进行之中。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xx]3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稳定就业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辽政发[20xx]6号)的要求,从20xx年开始,在我省范围内实施高校毕业生千企万岗就业见习计划,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千企万岗就业见习计划实施方案。为确保此项计划实施能够落到实处,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应对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严峻形势,充分发挥各级政府促进就业的工作职责,动员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力量,以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重点,以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为目标,以强化政府组织化程度为手段,以各级政府扶持政策为保证,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促进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尽快就业,引导和鼓励更多的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

(一)工作目标。通过努力,提高高校见习毕业生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丰富其工作经验,增强其市场就业竞争力,见习后一年内就业率达到70%以上;拓展和规范一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逐年提高高校毕业生见习后在见习基地就业的比例;建立见习计划的岗位开发、信息发布、管理服务等方面的长效工作机制,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政策体系,基本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

(二)工作任务。20xx年,省政府选择千户企业作为见习基地,引导1万名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

(一)明确见习对象。计划主要实施对象为我省生源的'离校未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时积极探索将尚未离校的我省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纳入到就业见习计划中。优先安排城乡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

20xx年,就业见习计划实施对象范围,包括20xx年、20xx年两个年度我省生源的未就业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开发见习岗位。见习单位提供的见习岗位应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有利于见习毕业生提高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同时具备一定的安全工作环境和条件,人身意外伤害风险较低。见习单位通过两个渠道选择:一是省市政府组织劳动保障、人事、教育、经委、国有资产管理、中小企业、科技厅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等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分别抓好见习单位确定工作;二是由省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见习单位和见习岗位。

见习岗位主要是通过确定见习基地的方式开发,力求岗位数量规模化、见习工作长期化。确定见习基地的具体条件:见习基地应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管理规范,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的见习岗位,每年至少安排见习毕业生20人以上,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可适当放宽。规模较大且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企事业单位,可优先确定为见习基地。

拟承担就业见习任务的企事业单位需提供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的相关材料。对其中达到见习基地条件的,由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授予“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称号并挂牌。

(三)公布见习计划。各有关部门要将核实后的见习单位名单(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拟提供的见习岗位名称及数量、见习岗位见习时间和见习期限、对见习毕业生的资格条件要求、见习补贴标准等),及时报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就业政策《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千企万岗就业见习计划实施方案》。

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见习单位的见习岗位信息按月向社会公布。岗位信息主要通过辽宁省就业网、辽宁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公布。可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公布见习岗位信息。各级就业服务机构、劳动保障平台、高校也要采取适当形式发布见习计划的有关信息。

(四)组织参加见习。劳动保障、人事、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发挥各自优势,充分利用工作网络体系,指定专门机构组织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积极报名参加就业见习。要向社会公布受理高校毕业生报名参加就业见习计划的专门机构及联系方式,承担接受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审核资格条件、对接见习岗位、办理相关手续、开展后续服务的职责。各实施机构可采取针对具体见习岗位向见习单位推荐见习人员的工作方式,也可根据情况组织召开见习单位和见习毕业生的双向选择洽谈会。

各个部门要按月将参加见习的高校毕业生名单及《见习协议书》等材料报送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做出见习补贴资金的需求和使用计划。

(五)加强见习管理。见习之前,见习毕业生和见习单位要签订《见习协议书》,明确见习时间、见习期限、见习岗位和见习待遇等。见习期间,见习单位和见习毕业生要遵守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见习单位不得随意解除见习协议,维护见习毕业生的合法权益。见习单位要加强对见习毕业生的管理,督促和检查见习毕业生遵守纪律、履行职责。见习毕业生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见习。有关组织实施机构要对见习情况进行跟踪服务和督促检查,协调处理见习期间产生的矛盾和问题。见习期满,见习单位应根据见习毕业生的实际表现和工作能力,对其进行考核鉴定,出具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鉴定表,作为其就业经历和能力证明。

见习毕业生在同一单位见习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见习期间被见习单位或其他单位招聘、录用的,见习单位和见习人员应及时向所对应的见习实施机构报告,办理提前终止见习手续。

(一)实行见习补贴政策。见习单位要为见习毕业生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60%的见习补贴,具体标准由各见习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为鼓励见习单位接纳见习人员,省财政承担见习补贴的2/3(补贴计算基数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上限),其余由见习单位承担。对见习单位支出的见习补贴费用,实行所得税税前列支,并不计入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

见习人员见习期间享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办理,所需经费由省财政负责提供。

(二)鼓励见习单位招用见习人员。见习单位在见习期间或见习期满正式招用在本单位见习的高校毕业生,且该生已经办理离校手续的,可比照享受《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稳定就业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辽政发[20xx]6号)第十五条规定鼓励各类用人单位吸纳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有关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三)强化见习服务。见习期间,各级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免费人事代理服务和人事档案托管服务。

(四)开展评选表彰。对提供见习岗位多、岗位质量高、吸纳见习毕业生数量多,或者招用见习毕业生在本单位就业比例较高的见习基地,由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予以表彰并给予适当奖励。每年度评选一次。在此基础上,全省命名一批“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基地”,以发挥典型带动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将其作为就业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领导责任制和目标考核制,抓好工作落实。要建立就业见习工作统计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作进度。各有关部门已开展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可纳入到高校毕业生千企万岗见习计划。

(二)明确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由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总责,具体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省教育厅、省人事厅、团省委等部门组织实施,省劳动保障厅负责与企业对接、考核见习成果等工作,省财政厅落实并拨付见习补贴。劳动保障、人事、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成员单位负责做好见习岗位开发等见习工作,并负责见习过程的跟踪管理和服务,加强对原有见习基地的考核、评价工作。经委、国资委、科技厅要结合各自职责,分别负责确定一批国有大中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科研院所作为新增见习基地,中小企业厅、工商联要负责确定一批信誉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健全的民营企业作为新增见习基地,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好高校毕业生见习活动。财政部门要落实见习补贴,并监督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

(三)确保经费到位。见习毕业生在见习期间按月领取见习补贴,由见习单位先行垫付,省财政补助部分在见习结束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拨付给见习单位。见习单位每月要向见习组织实施机构报送由见习毕业生签字的见习补贴发放明细表,由见习组织实施机构汇总后报省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劳动保障部门每月要统计当月参加见习毕业生的见习补贴发放明细表,提出财政补贴资金需求计划。财政部门认真审核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的补贴金额,审核同意后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至见习单位。

(四)做好宣传工作。各见习计划组织实施机构要对见习毕业生开展见习前指导,要对见习单位开展见习政策宣传。要广泛动员社会资源,营造关心、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社会氛围。要大力加强舆论宣传,采用各种宣传形式,宣传就业见习政策和意义,宣传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后成功就业的典型。要大力宣传行业、企事业单位开展就业见习的经验做法,树立见习基地的良好社会形象,以推动更多的用人单位承担见习任务,促进就业见习工作不断深入发展。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简报

5月23日下午,中国人民大学召开情况通报会,传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通报通州东校区建设、与深圳市政府合作办学工作的进展情况。学校党委书记靳诺主持会议并讲话,校长刘伟传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讲话,副校长查显友通报通州东校区建设情况、与深圳市合作办学情况。校长助理贺耀敏、黎玖高、郑水泉出席会议。全校各院系、机关部处、直附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学校教代会代表参加会议。

刘伟校长传达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他强调,当前全国就业形势严峻,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高校毕业生人数再创历史新高,用人整体需求不旺,结构性就业矛盾突出。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事关个人事业发展和价值实现,事关经济增效和转型升级,事关民生改善和社会和谐稳定。学校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适应就业创业新格局,确保今年毕业生就业水平不降低,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一要充分认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形势,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要深化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改革,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入手,推动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有效对接;三要千方百计真抓实干,多方位拓展就业渠道,积极开展大学生创业指导,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四要明确任务,各部门协同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积极探索就业创业工作新思路、新方法。

査显友副校长通报通州东校区建设情况、学校与深圳市合作办学工作进展情况。他表示,目前,通州东校区秉承人本校园、绿色生态的校园、持续生长的校园、智慧科技的校园四项理念,初步设计有“一带一核两轴多中心”,包括绿化带、绿化轴和学术轴、每个学院都建设成为分中心。下一阶段,学校将会从六个方面继续推进相关工作。他表示,中国人民大学与深圳市人民政府合作办学符合双方的共同利益,也顺应了人民大学创新发展的需求。下一步,学校将在制定合作办学战略和方案、与深圳市政府协商合作办学各项具体事宜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靳诺书记作总结讲话。她强调,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把握关键、突出重点、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形成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强大合力,确保今年毕业生就业水平不降低。各院系、机关部处、直附属单位负责人都要提高认识,把毕业生就业创业摆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抓好政策落实,准确把握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新形势。要畅通就业渠道,引导更多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小微企业就业,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学校各级组织要紧密配合、统筹规划,制定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形成涵盖学校内外各阶段、就业创业全过程的一揽子措施,为毕业生就业提供更高水平、更加优质的服务。

靳诺书记表示,通州东校区建设和与深圳市合作办学是学校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学校发展的重要机遇。当前,人民大学“双一流”建设仍面临很多挑战,综合改革仍需进一步深化,学校领导班子必须统筹好各项工作,广大师生要积极参与到学校建设事业中来,为学校发展建言献策,让人民大学的各项事业结出累累硕果,向着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奋斗目标迈进。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总结

首先,发动学生家长,要求学生家长和亲友依靠其社会关系,谋得较为理想的工作职位。其次,发动有社会能量的老师,为同学们联系具体工作单位。再次,向院内兄弟系部延伸,争得其他系部的帮助和支持,获取就业信息,开拓就业渠道,有的老师一个人就争取到近十个就业职位。实现了家庭、院系、学生、教师的完整就业工作网络,有力地保证了学生就业工作。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优惠政策

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可到户口所在地或高校所在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享受免费职业培训、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优惠政策。

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每人每年可到定点机构享受一次免费的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包括毕业学年内有创业愿望的职业院校学生),可免费职业培训。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可免费职业技能鉴定。

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并参加社会保险,可享社会保险补贴。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可安排公益性岗位,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

一次性吸纳10人以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并按月足额发放其基本生活补助的企业(单位),可享就业见习补贴。

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高校毕业生,除国家限制行业外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新招符合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的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可享小额担保贷款贴息。

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高校毕业生,可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

在新增岗位中当年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型企业,可申请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

当年新增岗位中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型企业,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含网络创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初次领取营业执照并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助。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初次创办的小微型企业(不包括入驻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的),创办3年内租用经营场地和店铺,可给予一定比例的租金补贴。同时,享受小微型企业的租金补贴。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简报

近日,记者从云南省人社厅获悉,为全力助推今年云南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围绕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乡村振兴,云南出台若干具体措施。

今年,云南省毕业生达32万,较上年度增加15%左右,创历史新高。为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云南省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全力助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取得成效。

促进企业发展增加就业岗位,支持中小微企业更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对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人数达到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中小微企业,在安排纾困资金、提供技术改造贷款贴息时予以倾斜;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中小微企业,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努力开发基层就业岗位,深入挖掘基层就业社保、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工作、司法辅助等就业岗位,吸纳更多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对到云南省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按规定给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高定工资等政策。

保持公共部门岗位规模总量不降低,20xx年、20xx年继续稳定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规模;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可实施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

多途径拓展就业渠道,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有关政策,进一步支持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继续实施全省高校毕业生青年高端职业培训,按规定使用就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鼓励支持省内外培训机构;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按照规定给予不超过3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等政策,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安排不低于30%的'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创业者提供。

在精准开展就业服务方面,云南省精准开展困难帮扶,把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以及残疾高校毕业生和长期失业高校毕业生作为就业援助的重点对象,提供“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精准服务,为每人至少提供3至5个针对性岗位信息,优先组织参加职业培训和就业见习。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困难高校毕业生,通过城镇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

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xx〕4号)、《教育部关于当前形势下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学〔xx〕21号、六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xx年就业服务系列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发〔xx〕116号)精神以及教育部、甘肃省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xx年本科毕业生就业工作安排方案如下:

毕业生就业工作贯彻学以致用、人尽其才的原则,积极促进“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机制的建立,努力实现毕业生的充分就业。

毕业生就业工作要适应社会用人制度等方面的改革,转变观念,尽可能地为广大毕业生创造良好的就业环境,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服务。

毕业生应根据国家经济建设的需要,顾全大局,正确处理个人志愿与国家需要的关系,优先在国家重点需求计划内选择就业单位。凡选择到重点单位、西部地区、民族地区基层及艰苦地区工作的,学校给予支持和奖励。

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咨询服务工作,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和我校近年来就业形势分析等材料,向毕业生讲清今年的就业政策和社会需求形势,让学生掌握必要的择业常识和择业技巧,既充满信心,又有的放矢,充分适应当前人才市场和供需见面的需要,实现顺利就业。

(一)编拟建议就业计划阶段。

1.4月1日各学院将建议就业计划报学校审核,列入学校建议就业计划。提前毕业、转专业及学籍变动等情况的毕业生务必于此前确定并列入计划,此后不得变动。

3.4月28日至29日,各学院到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核对就业建议计划,确定考取研究生及出国毕业生名单。

4.4月30日前,教务处将目前毕业班级中因成绩不合格而编入下一年毕业的学生名单汇总后报学生处和财务处,以确保学生处给教育部按时报送就业计划。

5.5月20日至31日,学校为申请不参加当年就业的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此后不再受理。

6.5月11日至15日,各学院毕业生进行毕业前体检。具体安排如下。

5月11日:文学院、新闻院、历史院、哲社院、外语院、法学院、经济院;

5月12日:管理院、政治院、艺术院、大气院、数学院、信息院;

5月13日:化学院、教育院、生科院、资环院、工学院、核学院;

5月14日:草科院、物理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基础医学院;

5月15日:口腔医学院、第一临床院、第二临床院。

体检地点:盘旋路校区兰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萃英分院。

在外地实习的毕业生返校后,于6月3日至5日(星期三至星期五)期间到校医院补检(盘旋路校区医院)。

各学院要做好组织工作,按规定日程进行体检。漏检的毕业生,均由本人自费到指定的医院补检。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7.5月26日至27日,各学院到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汇总就业建议计划,调整就业、考取研究生及出国毕业生名单。

8.6月9日至10日,各学院报需要调整的建议就业计划及考取研究生毕业生名单,以便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调整建议就业计划派遣方案。

9.6月12日,学校将各学院报送的毕业生建议就业计划审核、汇总后,分别寄往各有关部、委、盛市、区,以进一步落实建议就业计划。

10.根据总体安排,毕业班的课程、实习、毕业论文等一切教学活动应于6月6日前全部结束。各学院对毕业生的成绩及授予学位情况,要及早审核整理,于6月12日前上报教务处,不得影响毕业生离校工作。

11.学生派遣前,向学校上交协议书的时间截止到6月15日下午5时,之后收到的协议书,由于时间紧迫,不能保证学生按时办完离校手续。

12.各项工作结束后,学校整理汇总最终落实的建议就业计划,向校党委常委会汇报后,上报教育部,经教育部批准,作为国家计划下达。

(二)毕业生离校阶段。

1.6月11日至12日集中两天进行毕业鉴定。各学院要加强领导,认真负责地对每一个毕业生从德、智、体等各方面做出全面鉴定。个人总结要在班组会上进行,班组对个人总结要进行科学评议,在此基础上归纳整理成班组鉴定。鉴定一定要实事求是,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缺点,明确努力方向,避免空话、套话。

为了严肃纪律,学校将对毕业班的鉴定情况进行抽查,审查不合格的要重新鉴定。

6月15日下午5时前,将加盖公章后的毕业生登记表和体检表报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核准装入档案。

2.6月16日,各学院向毕业生公布就业方案,进行最后核实校对,并于17日12时以前,将核对后的就业方案及签注意见报就业办公室,同时由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将毕业生户口关系迁移表送保卫处。教务处也应同时将成绩表、学位审批表、结业生名单送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以便及时整理归档。

3.6月18日学校审核就业方案,打印就业报到证、择业通知书。

4.6月20日前请学生办理学费缴纳、校内贷款及国家助学贷款银行还款等事项,凡欠费、未还贷和未办理延期还贷手续的学生,学校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5.初步确定6月20日,甘肃省人事厅审核我校毕业生就业方案,签发就业报到证。各有关单位做好毕业生离校前的准备工作。

6.6月21日(星期日)召开毕业典礼。

7.6月24日至25日办理办科毕业生离校手续,联合办公地点设在医学校区。

(一)6月15日下午5时之后收到的就业协议书,学校争取在7月10日前协商人事厅办理就业报到证审批手续。

(二)7月10日以后新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只能按照甘肃省人事厅的相关文件规定在9月1日之后办理报到证审批手续。

1.报到单位不在甘肃省内的学生,在原报到单位所在省(区、市)范围内调整就业单位,在原报到单位所在省(区、市)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调整手续,调整期限截止次年7月1日。

2.报到单位不在甘肃省内的学生,跨省(区、市)办理调整改派手续,须通过学校就业办办理,调整改派期限截止次年7月1日。

3.报到单位在甘肃省内的学生,办理调整改派手续,须通过学校就业办办理,调整改派期限截止次年7月1日。

4.甘肃省生源持择业通知书学生,如在本市(州、地)范围内就业,直接在生源市(州、地)人事部门办理就业手续。

5.甘肃省生源持择业通知书学生,如不在本市(州、地)范围内就业,须通过学校就业办办理就业手续。

6.申请不参加当年就业学生,必须通过学校就业办办理就业手续,两年内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学校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将户档关系迁回生源地省级就业主管部门。

7.已有具体单位的学生通过学校办理改派手续时,根据有关规定,需要向甘肃省人事厅缴纳违约金。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自查报告

为切实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搞宣传、重实效、抓落实”为中心,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全面开展,现将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鼓励小微型企业吸纳就业

中小微型企业在新增岗位中当年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每招用1名高校毕业生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同时可给予相应劳动合同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

在政策的支持下,地址、印刷两家企业新吸纳45名高校毕业生,并缴纳了社会保险,人社局正在为企业办理相应补贴手续。

二、鼓励高校毕业生自助创业

高校毕业生在毕业2年内自主创业,初次领取营业执照并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给予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对创业者初次创办的小微型企业,创办3年内租用经营场地和店铺,可按照每年2000—3000元的标准给予不超过3年的。场地租金补贴。

在政策的扶持下,已帮助等9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

三、开发公益性岗位

人社局积极联系企事业单位,开发保洁、保绿、协理员等岗位。乡镇劳动保障站新吸纳了40名高校毕业生,并为他们缴纳了工伤、医疗、养老三险。

四、积极宣传,转变高校毕业生择业观念

积极开展“宣传月”活动,定期组织专员下乡宣传,利用广播、电台、村宣传栏等媒介,充分宣传企业用工、技能培训、创业补贴等优惠政策,同时,改变高校毕业生择业观念,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宽阔的就业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