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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教育公司运营工作计划精选

作者:李Y

做任何工作都应改有个计划,以明确目的,避免盲目性,使工作循序渐进,有条不紊。怎样写计划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计划应该怎么制定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计划书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2023年教育公司运营工作计划精选篇一

一、2012年筹备组安全完成情况

2012年,在公司领导及各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筹备组各级人员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树立“任何风险都可以控制,任何违章都可以预防,任何事故都可以避免”的中电投集团公司安全理念。截止至2012年12月15日,筹备组未发生一般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交通安全等重大责任性事故,安全度过本年度。

二、筹备组安全工作完成情况

1、编制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2、建立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3、建立交通行车记录。

4、组织学习公司下发的安全文件。

三、筹备组下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1、加强对新进员工的安全培训工作,主要培训安全法律法规,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简报,事故案例。技术培训,修订运行规程及检修规程的培训工作等。

2、加大对习惯性违章、两票三制的考核及培训工作。

3、编制修订2013年我站防汛度汛预案。

4、修订反事故措施及设备维护台账。

5、要求运行班组做好月度运行分析,设备异常、异动分析,设备动作分析,缺陷和故障分析,加强危险点、安全隐患源的分析控制。

6、完善电站制度建设,狠抓制度的执行力度,抓好细节管理。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度,确保所有工作都是在规范的前提下完成。

7、编制及执行我站2013年应急预案的演习。

8、定期进行消防教育,提高防火工作的反应能力。

9、按要求配备我站消防器材设备等。

10、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2023年教育公司运营工作计划精选篇二

各景区、旅游企业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标语等宣传媒介,大张旗鼓地开展消防安全生产主题宣传活动,广泛普及消防安全生产常识,全面提高旅游从业人员重消防安全、抓消防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营造浓厚的旅游行业消防安全生产氛围。

近年来我县旅游景区、星级酒店数量增多,各种消防隐患也随之出现,旅游企业要针对实际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制定计划加强企业消队员的业务培训。要求企业消防安全员要按照消防工作“一会三熟悉”的要求,不但会使用各种灭火器械和消火栓扑救初起火灾,还要学会在发生火灾时熟练进行人员疏散,有效保护市民和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各旅游企业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一年进行一至二次消防实战演练,以提高消防队员的实际操作能力,使企业消防队员真正成为旅游行业防火工作的主力军。

1、认真组织旅游企业职工学习《^v^消防法》、《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企业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增强职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

2、努力做好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和标准化建设工作。定期开展消防演练,邀请专家讲授有关防火知识,告知在火灾发生时应如何使用灭火器材,如何逃生自救,如何参与救助等知识,使每个员工都能做到“一熟三会”(熟悉消防器材,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

各景区、旅游企业要建立健全值班制度,消防制度要上墙,值班要有值班表,要有值班记录。要安排专门时间、专门人员对值班人员进行上岗培训,使值班人员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切实提高工作责任心。

县旅游局会同相关部门将定期对全县各景区、旅游企业的灭火器、室内水拴、水带、水枪、应急疏散标志灯、应急照明灯等设施进行检查,确保正常运行。抓好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安全疏散标志检查,严禁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堆放杂物,确保通道畅通处于正常状态,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张贴醒目。

消防安全工作事关我县旅游业发展的全局,事关我县社会和谐稳定,各相关旅游企业要高度重视,制订和完善消防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2023年教育公司运营工作计划精选篇三

1、目标分解

和校区负责人一起,将目标分解至各期、各月、各周,让校区负责人切实感受到真实的数据,找到完成的方法,增强完成的信心。

2、目标下达

将目标分解后下达至个人,落实每月、每周、每日的目标检查考核工作,让每个人都能和校区地起共同努力达成目标。

3、严格绩效考核

加强过程监督和成果验收,每月坚持检查考核并将结果体现在每月绩效考核里面;加强对员工思想状态、工作心态、服务礼仪等各方面的考核和培训,严格执行绩效考核制度。

4、按照流程规范执行

加强校区工作流程学习,并规范执行。从基础做起,如来电来访接待流程、学生试听流程、开票流程等业务流程,以及会议流程、每日工作流程等管理方面流程,要求必须严格规范执行。

5、深入校区提供服务

争取每个校区每周至少蹲点1天,具体了解各校区具体情况及困难,将优秀的传播出去让更多校区学习,将问题提出来共同解决,打造更优秀的校区团队。

二、团队建设

1、定期组织校区业务学习和培训会议

提升校区内咨询师业务水平;制定新员工培训流程,让新员工短期内迅速成长;固化校区晨会、周总结会流程,将业务学习及培训加入晨会,且纳入考核;定期测评,做好考核验收工作。

2、坚持每月组织一次校区集体会议

校区每周四周五早上学习型会议;打造凝聚力,促进思想统一。

3、学习工作

利用春秋季,校区员工及分校校长相互交换校区学习,将校区之间优秀的地方进行相互学习,同时将不足的地方提出改进。

2023年教育公司运营工作计划精选篇四

为了更好地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完善政府、社会和企业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慈善事业推进机制,构建管理规范、健康有序、具有深圳特色的现代慈善体系,我市一直积极探索推进慈善立法工作。2020年结合第八届中国慈展会,邀请民政部慈善社工司、省民政厅有关领导、深圳相关立法部门和全国慈善领域近20名专家学者召开了深圳慈善立法工作座谈会,就我市立法工作广泛听取了意见建议。2021年,开展了《深圳经济特区慈善事业促进条例》立法调研项目,赴国内先进省市进行调研考察,形成了慈善立法考察调研报告及专家论证报告、风险评估报告等相关材料。2022年,推动将《深圳经济特区慈善事业促进条例》立法列入市人大年度立法计划预备项目及市政府年度立法计划调研项目。目前,我们已形成了《深圳经济特区慈善事业促进条例(初稿)》,正结合《慈善法》修法方向进行修改完善。

(二)关于“打造信息平台”的建议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提案提出的建议,结合我市慈善信息公开工作实际,进一步对“智慧民政”工程中慈善板块业务内容进行修改完善,以更好地符合并满足我市慈善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支持慈善信托培育和发展、促进社会监督。

(三)关于“打造人才平台”的建议

一直以来,我市始终坚持以专业人才培养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公益慈善人才的竞争力。一是加快推动特区慈善立法工作。加快推动出台《深圳经济特区慈善事业促进条例》,通过立法加大慈善人才支持力度,拟在慈善人才政策、人才激励措施等方面作出创新规制,力争在慈善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突破。二是成立慈善人才培育机构。2015年成立的深圳国际公益学院,利用国内外学术机构及高校建立国际性的社会创新研究团队,开展学术研究,推动慈善人才培训、行业研究、国际交流合作,培养包括社会企业家在内的慈善和社会创新行业高端人才;目前社工人才队伍已成为我市慈善事业的重要专业力量,2015年成立的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学院,是国内首家社会建设和社会工作领域的专门学院,创立了社会工作领域全链条人才培养体系,为来自全国各地的社会工作、公益慈善、志愿服务等从业人员提供定制培训、行动研究等智力支撑。三是积极开展慈善专业人才培养。市、区民政部门积极开展慈善业务政策培训活动,启动深圳慈善领域人才库、专家智库建设工作。深圳市慈善事业联合会与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合作,联合推出“深圳市公益慈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推动建立深圳公益慈善专业人才标准化培养体系。此外,“深慈研习社”“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社工牵手计划”等项目有效带动了慈善人才的培养。

接下来,我们将继续以深圳国际公益学院和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学院为平台,联合慈善行业组织持续性推进慈善人才队伍建设,探索人才库建设,结合国际人才管理综合改革工作,完善慈善人才支持政策体系和标准。

(四)关于“打造组织平台”的建议

接下来,我们将加快推动特区慈善立法,通过立法强化慈善行业自律。同时也将结合提案建议,通过加强平台建设等方式,继续推进慈善行业规范化建设,推动慈善行业组织积极反映行业诉求、推动行业交流和人才建设、提高慈善行业公信力,进一步促进慈善事业自律和规范化发展。

(五)关于“打造社区平台”的建议

近年来,深圳市民政局坚持把创新社区治理模式作为新时期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治理的基础工程和核心环节来抓。一是探索发展“本土化”的社区基金会。在国内率先制定出台《深圳市社区基金会培育发展工作暂行办法》,为推动发展社区基金会提供了政策支撑;《深圳市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0-2025年)》明确提出了完善社区基金会培育发展政策举措的要求;为确保社区基金会实现规范运作,出台了《深圳市社区基金会工作指南》《深圳市^v^社区冠名基金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建立了社区基金会募集资金的第三方托管监管和保值增值制度,为社区基金会完善内部治理结构、规范运营管理、加强能力建设等提供了一系列的规范性指引。目前,我们正在推动特区慈善立法,将通过立法进一步加大对社区基金会的政策支持和指导力度。二是着力构建“五社联动”的社区治理新型关系。积极推进“五社联动”机制建设,为热衷于社区事务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市民提供参与平台。目前,“五社联动”机制建设已纳入《深圳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以推进“双百工程”为依托,进一步加强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工专业人才为支撑、社区志愿者为协助、社会慈善资源为特色的“五社联动”。三是加大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力度。2022年7月,深圳市民政局印发《关于服务保障扎实推动经济稳定增长惠民生促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就包括出台《关于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实施方案》,要求重点孵化包括培育公益慈善在内的四类社区社会组织,为社区社会组织提供组织运作、活动场地、人才队伍等方面支持。

(六)关于“打造合作平台”的建议

2023年教育公司运营工作计划精选篇五

(一)关于“落实深圳慈善组织的年度行政费用与人员薪酬的优化方案”等的建议。薪酬是吸引人才、激励人才、留住人才的重要手段,是提升慈善事业对人才吸引力的重要保障。从2017年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全市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薪酬调查工作,并与市民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我市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薪酬调查及工资指导价位制订有关工作的通知》,供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用工管理规划以及员工择业参考。2020年7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实施《关于我市开展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深人社规〔2020〕8号),以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形式明确企业开展自主评价的条件、程序和方式,并将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直补到按要求完成评价的企业。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均可申请开展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下一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指导和监督企业自主评价的事权全面下放至各区,推动各区围绕辖区重点产业,扩大备案企业数量和评价范围。支持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申报慈善事业相关职业评价资质,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评价服务。同时,我们也将继续推动《深圳经济特区慈善事业促进条例》立法工作,通过立法加大慈善人才支持力度,在薪酬体系标准建设、人才激励措施等方面作出创新规制,力争在慈善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突破。

(二)关于“落实推动慈善信托加快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等的建议。《慈善法》《信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缺乏对慈善信托所享受税收优惠的清晰规定;《慈善信托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作出了比较原则性的规定:慈善信托的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对提案建议,我们将在推动《深圳经济特区慈善事业促进条例》立法的过程中予以吸收借鉴,积极争取相关国家部委的支持,推动慈善信托制度的完善和创新发展。深圳市财政局将在财政票据方面给予一定支持,深圳市税务局将研究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的税收政策,积极配合国家^v^对相关政策和征管事项作出优化,同时加大税法宣传力度,简便办税流程,发挥税收对第三次分配制度的引导与促进作用。

(三)关于“在全国率先探索家族信托做为慈善信托委托人”的建议。2018年8月,银^v^印发《关于加强规范资产管理业务过渡期内信托监管的通知》,首次明确了家族信托的定义,指出家庭信托是以家庭财富的保护、传承和管理为主要信托目的。根据《慈善法》《信托法》等有关规定,慈善信托财产及其收益都必须用于慈善目的。“慈善信托与家族信托相结合”有助于吸引更多慈善资金用于慈善事业,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据了解,目前国内已有相关尝试和探索。对此,我们也将积极学习借鉴国内外关于慈善信托的有益经验,在符合现行慈善信托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家族信托参与慈善事业的实施路径,同时加快推动《深圳经济特区慈善事业促进条例》立法,推动慈善信托制度的完善和创新发展。

(四)关于“在全国率先探索由优质商业银行托管慈善组织账户”的建议。提高慈善组织公开透明度是增强慈善事业公信力的必要举措。我市通过不断加强综合监管和慈善组织信息公开,推动行业规范透明运作;建立“阳光慈善”平台和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平台,督促慈善组织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引导慈善组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加强自身合规建设。慈善组织以慈善活动项目的名义在托管银行开设独立的资金托管账户,托管慈善活动项目资金,有助于慈善资金更加公开、透明和规范,但也面临托管成本较高等问题。同时,我们也将积极探索通过运用区块链技术等方式来加强慈善资金的信息公开和有效监管,进一步提升慈善事业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衷心感谢各位委员对慈善事业的关心关注,希望将来一如既往地关注和支持我市慈善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