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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及处置方法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措施(汇总8篇)

作者:琉璃 2023年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及处置方法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措施(汇总8篇)

感恩是一种心态,能够让我们更加满足和幸福地生活。写感恩的总结时,我们可以结合自己的感受和体会,表达对他人的帮助和支持的感激之情。以下是一些感恩的名言,希望能够激发大家对感恩的思考和体会。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及处置方法篇一

为确保职业危害突发事故遇险人员的生命、国家财产少受损失,尽量将事故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保证抢险救灾工作紧张有序的顺利开展,特组建如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系统。

矿井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后,必须立即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

指挥长:

王令超

(矿长)副指挥长:

李冠立

(技术矿长)

慎红杰

(安全矿长)

刘东群

(生产矿长)

刘胜利

(机电矿长)

成员:

生产调度室、技术部、机电部、安全部全体成员。

1、事故发生后各分管副矿长等必须立即赶到指挥部组织抢救。矿长是负责处理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技术矿长是矿长的第一助手。在矿长未到之前,由值班副矿长负责指挥。事故单位负责人主要工作:现场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及生产恢复工作。

2、矿山辅助救护队队

长:孙玉仓副队长:康干臣

成员:救护队全体成员

侦察、探明职业病危害情况,参与抢救方案的制定,并实施对遇险人员的抢救。

3、通风组

组长:李冠立

副组长:李浩斐成员:科室全体成员

监视全矿通风系统及井下空气成分检测,全面落实事故抢救过程中和事故处理后的通风系统改造与恢复工作。

4、机电组组

长:刘胜利副组长:孙宗辉成员:科室全体成员

负责落实全矿供用电及机电设备的调试、运转、维护等工作;及时将自救器等有关物资送到井下避灾路线内的靠近事故地点处。

5、调查组组长:慎红杰副组长:米占平成员:安监科全体成员

组织调查事故原因,搜集原始资料、起草事故报告。

6、器材供应组组长:李占东副组长:孙玉仓

成员:物资采购、物资管理全体人员

负责全部救灾物资的准备、购置,并负责按规定装车、封车押运至副井井口或地面事故地点。

7、医疗急救组组长:刘二甫副组长:陈铁山

成员:医院全体人员。

全面落实职业病危害事故人员的急救、康复计划。包括急救物资准备、救治护理人员配备、伤员护送等。

8、后勤服务组组长:扬长栓副组长:景苗生

成员:各办公室工作人员

负责事故处理过程中的全部外来人员生活接待及内部救援人员的生活安排。

9、秩序维护组组长:刘松峰副组长:赵国印成员:保卫科全体管理人员

负责地面事故现场的保护,同时维护好现场秩序,加强巡视地面其它重要场所,做好事故抢救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10、善后处理组组长:任友良副组长:屈国新

成员:综合办全体员工

负责事故过后受害职工的安排,事故抢救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物资清点等。

1、作业现场呼吸性粉尘浓度超过接触浓度管理限制10倍以上,立即停止作业并向矿调度室汇报,调度室通知有关领导进行分析并处理。

2、按照职业健康查体周期,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查体,发现疑似尘肺病人,应及时进行复查确诊并调离粉尘岗位。确诊后应及时上报并进行治疗。

1、预警信息的发布与报告:

(1)人工系统专职测尘员负责测定井下各个采区有毒有害气体浓度,一旦发现超过规程规定,立即报告调度,由调度通知灾区所有人员撤离工作地点。

(2)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1)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制定井下不同的地点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的告警设置系统的告警值,必须在井下传感器和地面主机同时发出声光信号时告警。

2)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井下各个地点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范围进行预警和预警解除。

2、信息报告程序:井下发生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时,距离灾区最近的人员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和跟班干部汇报;矿调度室要负责记录中毒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井下被困人数等详细情况,并立即向值班矿长、以及应急救援指挥部相关人员汇报。矿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报告后,根据本预案和各专业预案,迅速作出处理,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向集团公司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汇报。

3、应急处置

(1)当调度室接到井下中毒事故的报告后,应立即责令撤出灾区所有人员,并立即向矿主要负责人报告,根据灾情程度,确定响应等级并启动相应预案;成立抢险指挥部并立即向上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汇报;分析灾情、制定灾区侦查方案;派遣救援队员进入灾区探查和实施救援;指挥部根据灾区情况制定救援方案。

(2)发生中毒事故时的紧急措施:

1)正常作业的采掘工作面瓦斯突然涌出造成瓦斯超限,现场作业人员必须立即停止工作,由现场管理人员、班组长组织撤到全风压进风巷道新鲜风流中,并汇报调度室。发生中毒事故时,立即带好自救器撤离,撤离前必须切断工作地点机电设备电源。撤离期间要尽可能通知沿途受灾害影响区域人员一同撤离到安全地点。

2)若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应先救人,后救灾。立即将中毒者移至新鲜空气处或地面。在搬运途中,如仍受有害气体威胁,急救者一定要戴好自救器,对被救人员也要戴好自救器。将中毒者口中一切妨碍呼吸的东西如假牙、粘液、泥土除去,将领口及腰带松开,并使患者保暖。

3)等撤至安全地点以后,立即电话报告调度灾区情况。包括灾区人数、中毒人员、灾区情况,撤出人数等。

4)如果是一氧化碳中毒,中毒者还没有停止呼吸或呼吸虽已停止但心脏还有跳动,要立即给中毒者运送到新鲜风流中,并解开衣服,搓摩他的皮肤,使他温暖以后,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如果心脏也停止了,就要迅速进行体外心脏按摩,同时进行人工呼吸。

5)如果是硫化氢中毒,在进行人工呼吸以前,要用浸透食盐溶液的棉花和手帕盖住他的口鼻。

6)如果是二氧化碳窒息,要立即把他抬到新鲜风流中稍作体息后,就会苏醒。假如室息时间较长,就要进行人工呼吸。在进行人工呼吸前,先要搓擦他的皮肤。

7)在救护中,急救人员一定要沉着,动作要迅速。在进行急救的同时,可请求市急救中心派医生来救治。

8)对于接触甲烷造成窒息的昏迷患者,以改善缺氧,解除脑血管痉挛、解除脑水肿为主,应进行输氧、静脉滴注普鲁卡因,有条件的地方可在高压氧仓内给氧。对重症患者,在输氧的同时要给予一定抗生素药物,以预防感染的发生。

9)对于接触二氧化碳造成窒息的昏迷患者注射呼吸兴奋剂,给予抗生素预防继发感染,co2结合力下降者,静脉滴注碳酸氢钠或乳酸钠;四肢痉挛者,可给较大剂量的镇静剂;有肺水肿、脑水肿者,可进行相应的对症处理。

10)对一氧化碳轻症急性中毒者,立即转移至新鲜空气中,保持患者呼吸道畅通,吸入新鲜空气,可很快恢复;对中度和重度中毒者,除上述处理外,呼吸停止者,应进行人工呼吸和加压给氧,注射呼吸兴奋剂;昏迷不醒者,可给以普鲁卡因静脉点滴,改善脑部血液循环,并积极采取措施防止脑水肿。要注意预防肺炎等并发症的发生。

11)对氮氧化物轻度中毒者,迅速使患者脱离现场;中度或重度中毒者给予输氧、人工呼吸、注射兴奋剂,极严重患者应加压给氧,有条件的地方可用高压氧仓治疗;有喉头水肿、痉挛者,应及早实行器官切开,并滴入异丙基肾上腺素、麻黄碱、普鲁卡因可的松等药物。

12)对硫化氢轻症急性中毒者立即转移至新鲜空气中,窒息患者应施行人工呼吸或输氧,并注射呼吸兴奋剂,静脉注射高渗葡萄糖、维生素丙及10%的美蓝注射液液等药物,注意并预防脑水肿或肺水肿的发生,预防感染,用清水或碳酸氢钠液清洗眼睛等。

4、扩大应急中毒事故的灾情较大,人员无法全部撤离、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本矿应急救援指挥部必须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矿山救护队求援,启动上一级预案。

1、轻症中暑的患者,让其迅速离开高温或日照作业环境,到通风良好或阴凉处,适当吹风并给以清凉饮料,稍休息可恢复正常;头痛、头晕、恶心等症状明显者可给以消暑药物,可很快恢复正常。

2、重症中暑者,应送医院抢救治疗,根据病情分别以补充水分和电解质为主;昏迷者应积极处理昏迷,并要注意预防休克和脑水肿的发生。

1、如果设备发生故障,出现异常噪音或噪音指标超过国家最高标准时,要立即停止设备运行,开启备用设备并通知矿调度室。

2、定期体检发现职工听力严重下降或出现严重烦躁情绪,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

物资应急救援用品的备用与储备

做好应急救援所需设备、器材及药品的备用与储备工作,矿山救护队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第505条配备救援装备,并保证状态良好。通防工区准备作业场所检测有毒有害物质的仪器和设备,并由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修,及时补充瓦检仪和自救器。医院准备和储备担架、供氧器、呼吸器及各种急救医疗器材、常用急救药品等,并配有现场抢救用的急救箱。救护车内配备供氧器、呼吸器、担架、急救所需的药品和医疗器材。

职业危害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通知附近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医疗抢救和现场调查控制等工作。

根据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进展和危害因素的消除,矿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适时提出预案实施终止的建议。终止的条件为:

1、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消除,事故得到完全控制。

2、中毒人数不再增加,恢复正常生产。

3、其他由于有毒有害物质泄漏等引起的职业卫生突发事件己得到有效控制,不再对职工健康造成损害,矿区秩序恢复正常。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及处置方法篇二

为加强对厂内机动车辆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厂内机动车辆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本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单位目前有台厂内机动车辆在用,为我单位重点设备。本预案所称安全事故,是指在本公司使用的厂内机动车辆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事故类别包括:厂内机动车辆倾翻、火灾等。

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国家或行业、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1、成立厂内机动车辆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救援指挥部)。指挥长由总经理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工程的副总经理担任;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参与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2、设立现场救援组,由各工程部组人员兼职组成。组长由由分管工程的副总经理担任,负责组织现场具体抢险救援工作;在指挥长到达现场之前,负责指挥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三、应急救援组织的职责

(一)指挥部职责

3、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4、紧急调用各类物资、人员、设备;

5、当事故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6、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二)现场指挥长的主要职责:

2、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三)副指挥长的职责:

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措施工作。

现场救援组的职责:

抢救现场伤员;抢救现场物资;保证现场救援通道的畅通。

四、应急联络机构

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联系电话:地址:

xx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地址:

xx县消防大队。联系电话:地址:

xx县公安局。联系电话:地址:

xx县人民医院。联系电话:地址:

维护保养单位:联系电话:

五、应急救援的培训与演练

(一)培训

按计划组织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有效的培训,从而具备完成其应急任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1)每年的1月份进行一次培训;

(2)新加入的人员及时培训;

(二)演练

应急预案和应急计划确立后,按计划组织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经过有效的培训,公司按照本预案要求,每年的1月份组织开展一次事故应急演练。每次演练结束,及时作出总结,对存有一定差距的在日后的工作中加以提高。

六、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1、公司的安监部是事故报告的指定机构,联系人:,电话:,工程部接到报告后及时向指挥长报告,指挥长根据有关法规及时、如实地向110、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2、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七、应急处理

(一)接报事故后5分钟内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报告公司主要领导,由总经理批准,立即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工作程序执行本预案。当指挥长不在时,由副指挥长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2、指挥部根据事故或险情情况,立即组织或指令事故发生地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设备。组织抢救力量,迅速赶赴现场。

3、通知维护保养单位,立即派专业技术人员赶赴现场。

4、立即组织或通知就近网点,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设备。组织抢救力量,做好增援准备。

(二)应急处理措施。

1、发生厂内机动车倾翻事故时,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和维修单位维保人员到达现场,进行施救。当有人员被压埋在倾倒机动车下面或驾驶室内时,应立即采取千斤顶、起吊设备、切割等措施,将被压人员救出,在实施处置时,必须指定1名有经验的人员进行现场指挥,并采取警戒措施,防止机动车倾倒、挤压事故的再次发生。发生汽油、柴油等易爆品和有毒物质泄漏时,应采取措施堵塞泄漏和冲释爆炸性物质或有毒物质混合浓度,避免发生爆炸或中毒事故。

2、发生火灾时,应采取措施施救被困在车厢内或驾驶室内无法逃生的人员,并应立即使机车熄火,防止电气火灾的`蔓延扩大。灭火时,应防止二氧化碳等中毒窒息事故的发生,发生汽油、柴油等易爆品和有毒物质泄漏时,应采取措施堵塞泄漏和冲释爆炸性物质或有毒物质混合浓度,避免发生爆炸或中毒事故。

3、事故现场取证救助行动中,安排人员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4、在救助行动中,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5、厂内机动车辆发生事件后,采取厂内机动车辆专业维修人员的一般救援措施,通过厂内机动车辆专业维修对于起重机械的人工操作,完成救援活动。

八、应急装备、物资、通讯保障

九、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终止和终止后工作恢复

1、当事故的评估预测达到起动应急救援预案条件时,由应急指挥长启动应急反应预案令。

3、应急救援预案实施终止后,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和物证,经有关部门认可后可恢复施工生产。

十、应急总结与奖惩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故事件的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按照下列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奖惩。

1、对在应急抢险救援、指挥、信息报送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个人,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瞒报、迟报、漏报、谎报重特大事故和突发事故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逃脱、擅离职守的人员,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或处分。对扰乱、妨碍抢险救援的人员,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其它事项

1、本救援预案针对有可能发生的起重机械安全事故,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文件,可在实施过程中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2、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及处置方法篇三

(一)预防尘肺病及煤尘爆炸措施。

1、加强防尘工作的领导。各部门明确分工,落实防尘措施。

2、做好教育培训工作,使广大职工充分认识到粉尘的危害。

3、井下作业场所的定点总粉尘及呼尘浓度要每月测定两次。个体呼吸性粉尘采掘面每三个月测定一次,其他地点每六个月测定一次。粉尘分散度和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的含量,每六个月测定一次,变更工作地点时要测定一次。

4、设臵完善齐全的防尘供水管路,保证防尘水量充足,水质清洁,各防尘地点水压充足。

5、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道必须安设净化水幕,水幕覆盖全断面,雾化效果良好;必须采用湿式打眼、煤层短壁注水,放炮前后必须洒水、冲洗巷帮;转载点和卸载点必须安设完善的喷雾装臵并实现自动化;按照规定定期冲刷巷道。

6、掘进工作面巷道必须安设净化水幕,水幕覆盖全断面,雾化效果良好;必须采用湿式打眼、煤层短壁注水;放炮时实现自动喷雾降尘,放炮前后必须洒水、冲洗巷帮;耙装机必须安设完善的喷雾装臵并实现自动化;喷浆机必须与净化水幕、除尘风机实现联动;按照规定定期冲刷巷道。

7、在采区进、回风巷,主要进、回风大巷必须安装净化水幕,水幕应封闭全断面,灵敏可靠,雾化好,正常使用。所有转载点全部安装完善的喷雾装臵。

8、井下总进、回风巷,每月至少用水冲刷一次积尘, 各采区进、 回风巷每周冲刷一次,采掘工作面每班冲刷一次,杜绝积尘。

9、作业人员坚持佩戴合格的防尘口罩。

10、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装备及新工艺,大力提高防降尘效果。

11、接触粉尘作业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1、加强通风,将各种有害气体浓度稀释到《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标准以下。

(1)运转区队必须按规定定期检查主要通风机运行情况,确保主要通风机连续运转。主通风机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启动备用通风机。凡因机电事故而突然停电造成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将 无风区内的所有人员撤至全风压进风巷中,并设置栅栏揭示警标。恢复通风必须按规程及措施规定进行,严禁无风作业、无风放炮。

(2)通风科对矿井通风系统、通防设施等要建立巡查制度,每旬至少全面检查测定一次矿井、主要进回风巷及采掘工作面等地点风量,保证矿井通风系统合理,各采掘工作面及其它用风地点的风量必须满足煤业公司、作业规程和措施的要求。

(3)加强局部通风管理,井下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及必须实现“双风机、双电源”并自动切换。

(4煤矿井下实施爆破时,局部通风机风筒出风口距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大5m,加强通风增加工作面的风量,及时排除炮烟。人员进入工作面进行作业前,必须把工作面的炮烟吹散稀释,并在工作面洒水。爆破时,人员必须撤到新鲜风流中,并在回风侧挂警戒牌。

2、加强个体防护,佩戴合格的个体防护用品。

3、加强采空区管理。工作面采空区应及时予以封闭,设立警示牌,需要进入时,必须首先进行有害气体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需要进入闲臵时间较长的巷道进行作业的,必须先通风、后作业。盲道或废弃巷道应及时予以密闭或用栅栏隔断,并设立警示牌。

4、加强瓦斯排放和巷道贯通管理。杜绝盲巷,停风超过24小时的盲巷必须立即封闭。

5、坚持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配备齐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6、采掘工作面必须按规定设臵甲烷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并定期标校。

7、杜绝失爆,提高供电质量,消灭无计划停电停风。

8、凡揭露或接近老空区、废弃巷道均需制定专门的防治瓦斯及其它有毒有害气体措施。

9、加强自救器的管理工作,按规定及时检验更换,保证完好和正常使用。

10、熟悉避火灾路线,掌握救灾的基本知识。

三、高温中暑的预防应对措施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及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加强矿井通风及降温措施,保证采掘工作面的气温不超过26℃,机电硐室气温不超过30℃。采掘工作面的气温超过30℃,机电硐室气温超过34℃时必须停止作业。

2、加强防暑降温的组织领导,合理安排高温环境工作工人的劳动休息制度。确保不违反《煤矿安全规程》及其它有关规定。

3、加强医疗预防工作,组织好作业工人的医疗互救工作,培训保健员进行中暑的初级救护和发放防暑药物等工作。对高温作业工人,要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凡有心血管系统疾病、消化性溃疡、活动性肺结核、肺气肿、肝、肾、中枢神经系统器质性疾患者不能从事高温作业。

四、噪音预防应对措施

1、保持设备经常性完好,发挥设备本身消音降噪的功能,如果设备发生故障,噪音指标超过国家环保标准时,要立即进行检修,直到符合标准才可使用。

2、工作人员配备切实有效的劳动防护用品。

3、在设备选型时选择低噪音设备。

4、对职工进行定期体检,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5、加强设备维修,减少设备老化带来的噪声。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及处置方法篇四

  1、编制目的:

  为规范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提高处置安全生产事故能力。在事故发生后,能迅速有效、有序的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公司突发的机械伤害事故、触电事故、火灾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等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4、应急预案体系:

  根据木材行业的特点和公司实际情况,本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公司综合应急预案、专项(车间)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本预案属公司综合应急预案,与专项(车间)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共同构成公司应急预案体系(专项(车间)预案如有必要,以后完善)。

  公司综合应急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文件。

  专项(车间)应急预案是针对专项的及各车间具体的事故类别、危险源和应急保障而制定的计划或方案,主要明确救援的程序和具体的应急救援措施。

  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5、应急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及处置方法篇五

  建立健全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综合信息网络系统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报告系统;建立完善救援力量和资源信息数据库;规范信息获取、分析、发布、报送格式和程序,保证应急机构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为应急决策提供相关信息支持。

  有关部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省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负责本部门、本地区相关信息收集、分析和处理,定期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有关信息,重要信息和变更信息要及时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收集、分析和处理全国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有关信息。

  6.2应急支援与保障

  6.2.1救援装备保障

  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掌握本专业的特种救援装备情况,各专业队伍按规程配备救援装备。

  6.2.2应急队伍保障

  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等行业或领域的企业应当依法组建和完善救援队伍。各级、各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负责检查并掌握相关应急救援力量的建设和准备情况。

  6.2.3交通运输保障

  发生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后,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或有关部门根据救援需要及时协调民航、交通和铁路等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交通运输保障。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根据需要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道路受损时应迅速组织抢修,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6.2.4医疗卫生保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急救医疗服务网络的建设,配备相应的医疗救治药物、技术、设备和人员,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救治能力。

  6.2.5物资保障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企业,应当建立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

  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负责监督应急物资的储备情况、掌握应急物资的生产加工能力储备情况。

  6.2.6资金保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当地政府协调解决。国家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所需工作经费按照《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的规定解决。

  6.2.7社会动员保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协调调用事发地以外的有关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增援时,地方人民政府要为其提供各种必要保障。

  6.2.8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直辖市、省会城市和大城市人民政府负责提供特别重大事故灾难发生时人员避难需要的场所。

  6.3技术储备与保障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成立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专家组,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的专家和机构,研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重大问题,开发应急技术和装备。

  6.4宣传、培训和演习

  6.4.1公众信息交流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有关部门组织应急法律法规和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各种媒体提供相关支持。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负责本地相关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的危机意识。

  企业与所在地政府、社区建立互动机制,向周边群众宣传相关应急知识。

  6.4.2培训

  有关部门组织各级应急管理机构以及专业救援队伍的相关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

  有关部门、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好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积极组织社会志愿者的培训,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内容列入行政干部培训的课程。

  6.4.3演习

  各专业应急机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演习。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每两年至少组织一次联合演习。各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习。演习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

  6.5监督检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及处置方法篇六

一、 火灾预防措施

1.1. 加强易燃易爆品管理

1.1.1 设备拆除的易燃包装物及时回收,定置管理,周围设置警示牌,配备消防器材,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1.1.2 凡属生产用的易燃易爆品,使用单位必须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领导签字,由项目部材料员统一购买。

1.1.3 使用保管化学易燃、易爆品的设备和容器,必须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凡能产生静电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必须有导电设备。

1.1.4 动用在45°c燃点以下的化学易燃物品,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各项制度,落实防燃措施。

1.1.5 对易燃、易爆物品和剧毒物品,必须由懂得其性能的人负责管理,并做到经常检查。

1.1.6 氧气、乙炔瓶、氩气瓶必须设防震圈,必须有防倾倒支架

1.1.7 氧气、乙炔房设专人管理,周围10米内严禁明火。

1.2 加强日常管理

1.2.1 现场用火要严格控制,确需用火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动火。

1.2.2 冬季需要使用的取暖设施,在使用前应向保卫部门写出申请,并经质安部检查合格后,领取《冬季取暖用火证》方可使用。任何单位、个人不许擅自使用其它用电取暖设施,否则给予重罚。

1.2.3 各种取暖设施,在使用期间,必须有防火专人负责。

1.2.4 生产、生活用电由电气专人人员统一架设,任何单位、个人不能私自拉设。保证电源及电源插座完好,工作人员离开时电器必须与电源断开,做到“人离电源断”

1.3 应急设备的标识及定期检查

1.3.1 安保部对可能发生紧急情况的场所所配备的应急器材做好标识,定期检查,(每月至少一次),防止失效和损坏。

1.3.2 在重大节日、活动及冬雨季施工前,安保部应分别做好各种事故的应急预案与响应的准备,措施、器材的检查落实。

1.3.3 安保部每半年组织一次对办公区、施工区域电器线路及设施、防火器材、易燃物品贮存环境的联合安全检查。

1.4 配备的应急材料和设施

1.4. 1施工现场须设保健医生,配足急救药品,设有担架、氧气等满足现场急救的救护设施及器材。保健设施由专人负责保管。

1.4.2 施工现场工作区域须有消防水源及环保型灭火器材。

1.4.3 火灾、爆炸、辐射、触电等急救防护用具。

1.4.4 污油、废水排放管道、过滤池。

1.4.5 防止有害气体和粉尘的设备要封闭严密,应有安装通风、

吸尘和净化装置。

1.4.6 在接触酸碱等腐蚀物质并且有烧伤危险的工作地点,应设有冲洗设施。

二、 应急预案

2.1 项目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 崔桂康

副组长:徐文辉 唐叶清

组员: 东齐鑫,赵哲辉,刘晓博

2.2 项目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及组织机构各部门职责 项目经理:在项目应急救援工作中全面负责,为应急救援总指挥。

生产副经理: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为救援现场人力、物力、财力资源的总调度;组织应急救援技术方案的具体实施。 项目总工:在已经救援工作中提供总体技术支持,负责组织制定已经救援方案并指导和监督实施运行。

工程技术质量部长: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制定应急救援技术方案和负责现场指导、监督方案的实施运行。

安监部长: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参与应急救援技术方案的编制并现场指导实施;为应急救援工程提供安全技术指导及保障工作。负责在事故发生后保护现场,做好现场记录。

财务部:负责确保提供应急救援工作顺利进行的资金支持。 设备物资部:负责保障本部门对应急救援过程中所需物资、设备的供给、配备、维护和提供使用。

后勤部: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做好内、外联系和沟通。

应急救援队:由各队队长负责,负责直接参与或配合地方专业抢险队伍参与抢险救援

2.3 应急救援联络电话

2.3.1 对外应急救援电话:

公安警力求救电话:110

火警支援求救电话:119

2.3.2 项目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手机号码:

三、应急预案的启动

3.1 当施工现场发生火灾时,由项目经理下达启动并运行本应急预案。

扑救,把火灾造成的危害和污染降低到最低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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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及处置方法篇七

  (一)成立承德市交通系统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地点设在市局五楼值班室,联系电话:2271252。指挥长由局长担任、常务副局长和分管副局长任副指挥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局公安科,办公室主任由市局办公室主任担任,公安科科长任副主任,联系电话:2271260、2271298。

  指挥部职责:

  1、统一领导,协调指挥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负责全系统紧急调用事故应急救援所急需的各类物资、设备、人员等事宜;

  4、适时发布、通报并向上级报告事故的原因、责任和处理情况;

  (二)成立应急救援专家组,组长由分管工程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交通系统内资深施工和管理人员组成。

  应急救援专家组成员名单:

  于凤江刘永春马连宏王金学白宝合

  佟广宁刘学敏王振奎张志平

  应急救援专家组职责:

  1、负责对事故危害进行预测,对重大危害控制系统进行评价;

  2、为救援决策提供依据和方案,为救援工作的实施提供技术支持;

  3、及时分析事故源的变化,为救援行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提出科学合理的解决办法。

  (三)、成立应急救援队:队长由分管运管和工程的副局长共同担任。根据交通行业特点,分别成立工程机械应急救援分队、客货运输应急救援分队、应急水上救援分队。

  工程机械应急救援分队,队长由武玉明同志担任,其职责为:

  3、执行突发事故中,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客货运输应急救援分队,队长由王京围同志担任,其职责为:

  1、负责各类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物资运输工作;

  2、及时组织把应急救援人员、物资和设备运送到事故抢救现场;

  3、负责重特大事故人员、物资的疏散运输工作;

  4、执行突发事故中,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水上救援分队,队长由候殿立同志担任,其职责为:

  2、负责指挥事故水域、航道的管制;

  3、协助水上事故的调查工作。

  (四)成立秩序保障组,组长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公安科和事故单位相关负责人共同组成。其职责为:

  1、维护事故救援现场秩序,做好警戒、保卫、疏散等工作;

  (五)成立医疗救护组,组长由分管局卫生所工作的局领导担任,卫生所负责人组织实施。其职责为:

  1、负责协调医疗救护中心及医疗机构进入紧急救援状态;

  2、协助医疗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紧急救助工作;

  3、配合医疗部门出具医疗报告,为事故技术分析及善后处理提供依据。

  (六)成立后勤保障组,组长由分管局事务管理处的局领导担任,事务处和

  财务科共同负责组织实施。其职责为:

  1、紧急筹措救援过程中所需的资金;

  2、为现场救护人员及时提供衣食及必要的物质保障。

  (七)成立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局领导担任,成员由公安科、工会、组干科等科室负责人组成。其职责为:

  1、负责事故的调查,进行现场取证,分析事故原因;

  2、分清责任,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3、制定预防措施。

  (八)成立善后工作组,组长由分管法规工作的局领导担任,成员由法规科、人劳科、工会等科室负责人组成。其职责为:

  1、负责事故单位职工、家属的救助、安置及各种相关政策解释;

  2、负责工伤鉴定、赔偿、保险等政策解释及相关业务。

  (附:指挥部组织结构图)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及处置方法篇八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可能引发特别重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灾难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重要信息应及时上报。

  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中央企业在上报当地政府的同时应当上报企业总部。当地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上级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单位、中央企业和事故灾难发生地的省(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国务院报告,同时抄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方面的突发事件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有关各级、各类应急指挥机构均应及时通报同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及时分析处理,并按照分级管理的程序逐级上报,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主动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务院有关部门提供与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资料。事故灾难发生地安全监管部门提供事故前监督检查的有关资料,为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救援方案提供参考。

  3.2预警行动

  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