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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开发合同(精选23篇)

作者:曼珠 土地承包开发合同(精选23篇)

承包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于规定承包方与业主之间的义务和权利。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承包合同范文,仅供参考,请大家查看。

土地开发承包合同

在承包合同中,承包者与被承包的企业间所存在的是一种合同关系。因此,承包经营可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也可根据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由原有企业直接与承包者(自然人、个体工商户以及第三方企业均可)签订承包经营协议。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3篇土地开发承包。

欢迎参考阅读!

甲方县养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乙方县乡村村民小组。

负责人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鲁山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的荒山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米,东西长米,四至为南至,北至,东至,西至(大沟、小沟堰滩的栗子树亩除外,土地示意图见本合同书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元,共计元(大写:)。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年承包费用元(含其中一次性补偿毁掉原荒山杂树款),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年月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合同书附件二)。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植树需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间,所规划树木株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可随时采伐;行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在新栽树木成活率达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树木由甲方自行处理。

九、乙方人员在采摘大南沟、小南沟堰滩栗子时,不得破坏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县养殖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县乡村村民小组(签章)。

负责人(签章)。

甲方:县乡村组户主(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证方:县乡村。

依据国家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土地流转承包经营及新农村建设政策,乙方通过发展,对周边的用地调查和自身发展需要,同意接受村民户主的引进,并规划在村民组所属范围内的黄桥头地段种植大树、花卉苗木和水草养殖,蔬菜药材按国家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承包土地位置及面积:

乡村组户主,水田丘,

田亩名称。

面积亩。

二、承包土地经营期限:

甲方同意将自家所分包的责任田在本轮三十年责任制所剩年限约16年,(即年3月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流转承包给乙方开发经营。

三、承包土地经营价格:

承包价格按每亩每年人民币1400元。每4年递增200元亩/每年,即xx年至20xx年为每年1400元,20xx年至20xx为每年1600元;20xx年至20xx为每年1800元;20xx年至20xx为每年xx元。

四、承包土地经营费付款方式。

此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生效,经过村组监证认定后,乙方即向甲方交付1500元,作为土地到期稻田还原费。田租一次性预付四年即至20xx年的田租,计费标准依据本合同第三条之规定,四年期满后即向甲方付第五年的土地承包经营费,第五年期满向甲方付第六年的土地承包经营费,往后依次类推不得拖延。

四年期满后,每年付款的时间定为11月—12月之间。最后2年的田租一次性付清。过期不付甲方有权处理苗木。

五、甲、乙约定事项。

1、乙方在承包甲方的土地使用权经营期内,有规划、必须的建设、开发、投资、经营、填土、管理等自主权,并独立核算,承担经营期间的一切债权、债务及责任,乙方必须合法经营。甲方不得以任何的方式进行干涉和另立项目收取乙方不合理的费用。如国家政策发生变化需增加的税收概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如遇国家政策性的征地,按国家征地标准将各项征地补偿费甲、乙双方分划收取,即:

(1)土地、劳动力安置补偿费、原有的农田建设和原有的水利设施等全部归甲方的村民组及甲方所有。

(2)土地上国家有水稻田补偿费用全部归甲方所有。

(3)承包土地范围内的所有花卉苗木、树木、构建物、置景、置物、填土、挖鱼塘补偿费全部归乙方所有。

3、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如遇企事业单位征用地,按本合同第五项第二条执行外,甲、乙双方必须协商一致方可实施。

4、承包土地经营期满后,乙方在承包土地范围内所有构建无偿给甲方,其他置景、置物、花卉苗木、树木和可移动产归属乙方,由乙方自行处理。

5、承包土地经营期满后,如甲方土地不再对外承包,则由乙方的土地还原费抵给甲方作为土地还原费用。如甲方同意继续对外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6、乙方承包土地经营期内保证周边的水源、道路畅通。甲方现有水利设施乙方只能搞好不得损坏,甲方协助维护乙方所建园内的安全设施。

7、乙方承包土地经营开发在新改革、新发现、新技术等各种创新,甲方应积极配合,协助办理有关手续。但一切开支费用全部归属乙方。

8、在稻田公路两边预留米的路面到乙方田地的过路通道。

9、乙方在生产种植过程中,树苗要带土移栽,甲方不得阻扰干涉。

六、甲、乙双方责任。

1、对于年新租土地甲方保证合同签定生效之日年3月日前不得在已承包处的耕地内继续种作物,合同前已经种植了过期作物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确保乙方进场使用,但不得超过年4月31日。

2、甲方及甲方村民组提供现有的用水水源不变,用电杆点不变给乙方,机械设备、电费由乙方自负。

3、乙方在承包土地经营期内,甲方及甲方村民组应及时配合乙方解决周边环境矛盾及相关问题。如乙方需劳动力做事,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甲方及当地村民,但必须遵守乙方的劳动制度。

4、乙方必须在承包期内合法经营,遵守当地村规民约,按时缴纳甲方及甲方村民组的费用。

5、乙方在承包期内如造成水土流失责任自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

6、甲方及甲方村民组应维护乙方合法经营、合法利益,支持协助乙方各项工作。

流转土地乙方可采承转包、出租、互换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收益由乙方享有但需甲方同意;但土地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限的剩余期限,土地租金,交租时限、方式仍按乙方按合同规定执行。

八、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以上条款,不得因双方法人代表的变动而变动。如一方违约,承担赔偿对方双倍经济损失。

九、其他:

本合同在乙方承包土地范围内的所有责任田农户全部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乙方一份,其余的归甲方。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到期满甲、乙双方处理好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事物后失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鉴证单位:

合同编号:_________。

收购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种植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____________土地承包和西瓜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其承包的______________土地_______亩中的_______亩转承包给乙方种植大棚西瓜。转承包期限: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__日。每亩承包金额为______元,合计承包金额为_____元。乙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

第二条乙方承包土地的用途必须为种植大棚西瓜,乙方产出的西瓜由甲方按当日市场价收购。

第三条质量要求。

2.外观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收购保证金:甲方口是/口否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收购保证金_______元。交货时保证金应(口抵作收购款/口返还甲方)。保证金支付后,因甲方违约解除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因乙方违约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保证金。

第五条交货时间:乙方于合同期内于采摘前______天通知甲方,由甲方安排采摘时间;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方法:以交货地的称量为计价重量;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由乙方负责装车。

第六条检验方法:甲方在收购当场验收;检验时间:与交货时间相同;检验地点:与交货地点相同。

第七条结算方式及期限:甲方在收进乙方货物后________日内现金支付货款。

双方约定保护价的,当交货时市场收购价格低于保护价时,以保护价为准:市场收购价格高于保护价时,双方可协商上调价格。

第八条乙方于转承包期满后,清理好棚架、薄膜等杂物。如乙方未清理,甲方可请人或自行清理,所付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如乙方将转承包的土地转作他用,甲方可提前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第十条违约责任。

4.甲方未按约定收购复合产品要求的产品,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依法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对于产品质量要求等内容,双方可另附附件详细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本合同于土地转承包期满后终止。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收购方)(盖章):____转承包人(种植方)(盖章):______。

土地开发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负责人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鲁山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的荒山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米,东西长米,四至为南至,北至,东至,西至(大沟、小沟堰滩的栗子树亩除外,土地示意图见本合同书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为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元,共计元(大写:)。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年承包费用元(含其中一次性补偿毁掉原荒山杂树款),以后每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合同书附件二)。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植树需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间,所规划树木株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可随时采伐;行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在新栽树木成活率达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树木由甲方自行处理。

九、乙方人员在采摘大南沟、小南沟堰滩栗子时,不得破坏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土地承包合同

建设单位(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施工单位(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了更好地完成________________避洪沟治理及堤防加固工程的建设任务,本着团结协作、紧密配合、分工负责的原则,按照《民法典》和《建筑合同承包条例》的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望共同遵守履行。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价款______________元(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六、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七、工程款结算方式。

(1)工程结算总价为合同价加(或减)变更价款。

(2)变更工程量的计价方式:工程项目发生变更时,变更项目合同中有类似价格的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无类似价格的项目按相应________年________省定额进行综合计价和相应取费及政策性调整,材料价格执行当期《________市工程建设》信息价,如信息价没有的材料价格执行双方签证价。

(3)变更工程量需有清单,并经甲方认可签字后有效。

八、工程付款办法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付乙方________%的工程款,余款作质量保证金,质保金待保修期满无疑异后一次性付清。保修期为________年,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乙方需及时修复,若乙方不修复,由甲方指定施工单位修复,费用在保修费用中扣除。

九、施工中甲方职责。

1、负责建设范围内土地占用、青苗以及其他需甲方协调的事宜。

2、配合乙方进行施工质量管理、技术指导、办理现场签证。

3、工程竣工后,指导施工方编制工程竣工资料、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十、施工中乙方职责。

1、严格根据甲方图纸要求按施工规范施工,重要工序及隐蔽工程完工后,需经甲方验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依照甲方要求,按期完成所有工程量清单项目及双方约定的内容;逾期完工,按________元天扣罚违约金。

2、在施工过程中,须接受甲方的质量管理监督,听从甲方的合理化建议。

一、材料供应办法乙方自购。十。

二、工程质量。

1、工程必须按施工规范要求以及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甲方施工技术负责人有权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合格的部分有权提出返工要求,乙方必须服从。

八、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十。

土地开发承包合同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土地开发承包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甲方:

乙方:

鉴证方:

依据国家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土地流转承包经营及新农村建设政策,乙方通过发展,对周边的用地调查和自身发展需要,同意接受村民户主的引进,并规划在村民组所属范围内的黄桥头地段种植大树、花卉苗木和水草养殖,蔬菜药材按国家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乡村组户主,水田丘,

田亩名称。

面积亩。

甲方同意将自家所分包的责任田在本轮三十年责任制所剩年限约16年,(即xx年3月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流转承包给乙方开发经营。

承包价格按每亩每年人民币1400元。每4年递增200元亩/每年,即xx年至2014年为每年1400元,20xx年至20xx为每年1600元;20xx年至20xx为每年1800元;20xx年至20xx为每年xx元。

此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生效,经过村组监证认定后,乙方即向甲方交付1500元,作为土地到期稻田还原费。田租一次性预付四年即xx至20xx年的田租,计费标准依据本合同第三条之规定,四年期满后即向甲方付第五年的土地承包经营费,第五年期满向甲方付第六年的土地承包经营费,往后依次类推不得拖延。

四年期满后,每年付款的时间定为11月12月之间。最后2年的田租一次性付清。过期不付甲方有权处理苗木。

1、乙方在承包甲方的土地使用权经营期内,有规划、必须的建设、开发、投资、经营、填土、管理等自主权,并独立核算,承担经营期间的一切债权、债务及责任,乙方必须合法经营。甲方不得以任何的方式进行干涉和另立项目收取乙方不合理的费用。如国家政策发生变化需增加的税收概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如遇国家政策性的征地,按国家征地标准将各项征地补偿费甲、乙双方分划收取,即:

(1)土地、劳动力安置补偿费、原有的农田建设和原有的水利设施等全部归甲方的村民组及甲方所有。

(2)土地上国家有水稻田补偿费用全部归甲方所有。

(3)承包土地范围内的`所有花卉苗木、树木、构建物、置景、置物、填土、挖鱼塘补偿费全部归乙方所有。

3、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如遇企事业单位征用地,按本合同第五项第二条执行外,甲、乙双方必须协商一致方可实施。

4、承包土地经营期满后,乙方在承包土地范围内所有构建无偿给甲方,其他置景、置物、花卉苗木、树木和可移动产归属乙方,由乙方自行处理。

5、承包土地经营期满后,如甲方土地不再对外承包,则由乙方的土地还原费抵给甲方作为土地还原费用。如甲方同意继续对外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6、乙方承包土地经营期内保证周边的水源、道路畅通。甲方现有水利设施乙方只能搞好不得损坏,甲方协助维护乙方所建园内的安全设施。

7、乙方承包土地经营开发在新改革、新发现、新技术等各种创新,甲方应积极配合,协助办理有关手续。但一切开支费用全部归属乙方。

8、在稻田公路两边预留米的路面到乙方田地的过路通道。

9、乙方在生产种植过程中,树苗要带土移栽,甲方不得阻扰干涉。

1、对于xx年新租土地甲方保证合同签定生效之日xx年3月日前不得在已承包处的耕地内继续种作物,合同前已经种植了过期作物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确保乙方进场使用,但不得超过xx年4月31日。

2、甲方及甲方村民组提供现有的用水水源不变,用电杆点不变给乙方,机械设备、电费由乙方自负。

3、乙方在承包土地经营期内,甲方及甲方村民组应及时配合乙方解决周边环境矛盾及相关问题。如乙方需劳动力做事,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甲方及当地村民,但必须遵守乙方的劳动制度。

4、乙方必须在承包期内合法经营,遵守当地村规民约,按时缴纳甲方及甲方村民组的费用。

5、乙方在承包期内如造成水土流失责任自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

6、甲方及甲方村民组应维护乙方合法经营、合法利益,支持协助乙方各项工作。

流转土地乙方可采承转包、出租、互换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收益由乙方享有但需甲方同意;但土地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限的剩余期限,土地租金,交租时限、方式仍按乙方按合同规定执行。

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以上条款,不得因双方法人代表的变动而变动。如一方违约,承担赔偿对方双倍经济损失。

本合同在乙方承包土地范围内的所有责任田农户全部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乙方一份,其余的归甲方。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到期满甲、乙双方处理好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事物后失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鉴证单位:

xx年3月日。

土地承包开发合同

甲方: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方式:

乙方: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方式:

根据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林木买卖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林木坐落。

甲方自愿将位于哈尔滨市道外区【】镇【】村(实际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土地)所种林木【】颗(占地三亩)出售给【】。

二、林木品种、价格、数量及总价款。

1、林木品种为:2、林木价格:3、林木数量:4、总价款:

三、价款支付方式。

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在【】日内以现金的方式一次性付清,即人民币【】元。

四、林木交付方式。

1、交付时间和期限:本协议签订后天内交付。

2、交货地点:甲方林木所在地。

3、交货方式:现场交接。

五、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所售林木已如实陈述上述林木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所售林木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保证所售林木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2、乙方保证按协议约定支付林木价款。

3、甲方保证按协议约定交付林木。

4、甲方按协议约定交付林木后,甲方放弃对林木的一切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林木出售收益、林木的孳息、因有关部门依法征地所得赔偿款等)。

5、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土地经营权流转方法签订土地流转协议。

6、本协议签订后,既而得到林木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林木出售收益、林木的孳息、因有关部门依法征地所得赔偿款等权利。

六、本协议的解除。

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终止本协议的履行。一方根本性违约的,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但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到对方。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期限交付林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履行本协议,并按每延迟一日,按总价款的1%支付违约金。若甲方三个月内未按本协议约定期限交付林木,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期限交付林木价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本协议,并按每延迟一日,按总价款的1%支付违约金。若乙方三个月内未按本协议约定期限交付林木价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3、任何一方违约的,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经济损失。

七、不可抗力。

若遇因国家政策、法律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本协议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八、特别约定。

九、其他约定。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九、争议的解决。

如因本协议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有权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土地开发承包合同

甲方:县乡村组户主(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证方:县乡村

依据国家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土地流转承包经营及新农村建设政策,乙方通过发展,对周边的用地调查和自身发展需要,同意接受村民户主的`引进,并规划在村民组所属范围内的黄桥头地段种植大树、花卉苗木和水草养殖,蔬菜药材按国家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乡村组户主,水田丘,

田亩名称

面积亩。

甲方同意将自家所分包的责任田在本轮三十年责任制所剩年限约16年,(即xx年3月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流转承包给乙方开发经营。

承包价格按每亩每年人民币1400元。每4年递增200元亩/每年,即xx年至20xx年为每年1400元,20xx年至20xx为每年1600元;20xx年至20xx为每年1800元;20xx年至20xx为每年xx元。

此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生效,经过村组监证认定后,乙方即向甲方交付1500元,作为土地到期稻田还原费。田租一次性预付四年即xx至20xx年的田租,计费标准依据本合同第三条之规定,四年期满后即向甲方付第五年的土地承包经营费,第五年期满向甲方付第六年的土地承包经营费,往后依次类推不得拖延。

四年期满后,每年付款的时间定为11月12月之间。最后2年的田租一次性付清。过期不付甲方有权处理苗木。

1、乙方在承包甲方的土地使用权经营期内,有规划、必须的建设、开发、投资、经营、填土、管理等自主权,并独立核算,承担经营期间的一切债权、债务及责任,乙方必须合法经营。甲方不得以任何的方式进行干涉和另立项目收取乙方不合理的费用。如国家政策发生变化需增加的税收概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如遇国家政策性的征地,按国家征地标准将各项征地补偿费甲、乙双方分划收取,即:

(1)土地、劳动力安置补偿费、原有的农田建设和原有的水利设施等全部归甲方的村民组及甲方所有。

(2)土地上国家有水稻田补偿费用全部归甲方所有。

(3)承包土地范围内的所有花卉苗木、树木、构建物、置景、置物、填土、挖鱼塘补偿费全部归乙方所有。

3、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如遇企事业单位征用地,按本合同第五项第二条执行外,甲、乙双方必须协商一致方可实施。

4、承包土地经营期满后,乙方在承包土地范围内所有构建无偿给甲方,其他置景、置物、花卉苗木、树木和可移动产归属乙方,由乙方自行处理。

5、承包土地经营期满后,如甲方土地不再对外承包,则由乙方的土地还原费抵给甲方作为土地还原费用。如甲方同意继续对外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6、乙方承包土地经营期内保证周边的水源、道路畅通。甲方现有水利设施乙方只能搞好不得损坏,甲方协助维护乙方所建园内的安全设施。

7、乙方承包土地经营开发在新改革、新发现、新技术等各种创新,甲方应积极配合,协助办理有关手续。但一切开支费用全部归属乙方。

8、在稻田公路两边预留米的路面到乙方田地的过路通道。

9、乙方在生产种植过程中,树苗要带土移栽,甲方不得阻扰干涉。

1、对于xx年新租土地甲方保证合同签定生效之日xx年3月日前不得在已承包处的耕地内继续种作物,合同前已经种植了过期作物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确保乙方进场使用,但不得超过xx年4月31日。

2、甲方及甲方村民组提供现有的用水水源不变,用电杆点不变给乙方,机械设备、电费由乙方自负。

3、乙方在承包土地经营期内,甲方及甲方村民组应及时配合乙方解决周边环境矛盾及相关问题。如乙方需劳动力做事,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甲方及当地村民,但必须遵守乙方的劳动制度。

4、乙方必须在承包期内合法经营,遵守当地村规民约,按时缴纳甲方及甲方村民组的费用。

5、乙方在承包期内如造成水土流失责任自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

6、甲方及甲方村民组应维护乙方合法经营、合法利益,支持协助乙方各项工作。

流转土地乙方可采承转包、出租、互换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收益由乙方享有但需甲方同意;但土地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限的剩余期限,土地租金,交租时限、方式仍按乙方按合同规定执行。

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以上条款,不得因双方法人代表的变动而变动。如一方违约,承担赔偿对方双倍经济损失。

本合同在乙方承包土地范围内的所有责任田农户全部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乙方一份,其余的归甲方。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到期满甲、乙双方处理好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事物后失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鉴证单位:

xx年3月日

土地承包纠纷答辩状

农村土地承包权案上诉状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答辩状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仲裁申请书范本

关于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主任述职报告范文

土地开发承包合同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充分利用村集体土地资源,加快村民致富奔小康步伐,经党员及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经后村镇人民政府同意,甲方公开招标,乙方中标,甲方将______________发包给乙方用于发展茶叶,双方就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租赁对象的名称、位置、面积:

1、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2、位置:__________________。

3、面积: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期限及起止日期

承包期限15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承包用途:

1、乙方租赁土地只能用于茶叶合作社经营。

2、乙方必须保护好现有资源,不得破坏,不得水土流失,乙方不准进行卖、运沙土等掠夺性生产活动。

四、承包费及缴纳:

承包费每_____年一付,每亩每年_____元。

五、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照租赁合同使用土地。

2、甲方有权按照租赁合同收取租赁费。

六、甲方义务:

1、甲方有维护乙方承包土地治安秩序的义务,教育村民维护乙方承包土地生产秩序和治安秩序,确保乙方正常生产和生活。

2、甲方应保证乙方现有进出道路畅通,并无偿使用。村民有破坏和堵截的现象,甲方应协调处理,如不及时处理,造成乙方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3、承包期间,甲方保证乙方无偿利用附近水库的水源,乙方承包地内的水源由乙方管理和使用。

4、甲方保证乙方生活所需照明用电,乙方需用动力电,由甲方协调供电部门解决,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权利:

1、租赁期内,乙方对所租赁土地享有使用权,自主经营权,在租赁范围内有权根据需要建造相应的设施,拥有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

2、承包合同期满后,如果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甲方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给乙方。

3、租赁期内,如遇国家或者地方政府征用土地,对被征用部分因此所产生的土地所有权赔偿归甲方,在所相应减少的承包期内地上附着物赔偿归乙方,甲方退还乙方所征面积的承包费本息。

4、租赁期内,乙方享有国家扶持优惠政策待遇。

八、乙方义务:

1、乙方按合同使用土地,开发建设、经营,不得由国家的现行政策、法规相违背。

2、开发建设期间需用劳工,同等条件下优先雇佣甲方村民。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

土地承包开发合同

发包方:

(以下称为甲方)承包方:(以下称为乙方)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充分利用土地的经济价值,增加集体和个人的收入,经村两委会和村民代表会研究决定,甲方将一处土地有偿承包给乙方管理使用。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承包期限为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承包范围:乙方承包的土地位于。

处,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总面积为亩。

三、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一)乙方每年每亩向甲方交纳承包金。

元,总承包金为元(大写:

)。

(二)承包金交付方式:

四、承包期内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保证该土地界限、四至与他方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二)该处土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只有使用权、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有关合法权益。

(三)乙方只准在承包范围内种植农作物、经济作物等,不准改变土地用途,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发包的土地另行发包。

(四)甲方有按时收取承包金的权利,乙方有义务按时交纳承包金,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发包的土地。

(六)乙方在承包期内的一切生产经营投资均由乙方本人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七)在国家或集体征用土地时,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土地的补偿金归甲方所有,地上附着物的补偿金归乙方所有。

(八)乙方不准在承包范围内进行破坏性生产经营,否则乙方将承担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

(九)在承包期内,乙方不准有违法、违规行为,否则乙方将承担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发包的土地。

一)合同到期后,甲方重新发包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五、本合同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违约责任:本合同一经签订既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如单方违约,违约方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所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土地开发承包合同

土地开发主要是对未利用土地的开发利用,要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未利用土地开发是补充耕地的一种有效途径。那么土地开发承包。

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在有荒山地名为:面积大约20xx亩,四至范围东,南,西,北。该片荒山近年来一直闲着不用,为了充分利用其经济价值,同时使其不致长期荒芜,甲方愿意将该片荒山承包给乙方开发经营,经全体村民会议决定,并与乙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地名)范围内土地承包给乙方开发经营管理。

二、经营方式及报酬,按以下项确定:

(1)乙方每亩付给甲方40元,一次性付清。

(2)乙方从6年起每年每亩付给甲方20元到合同期满。

三、承包年限贰拾年,从20xx年元月日起至2030年元月日止。合同期满,土地及产权全部无偿归还甲方。

四、甲方必须保证该片土地与其他四邻没有任何权属纠纷,

保证没有任何人干扰乙方施工。

七、乙方取得该山的开发承包经营权后,在申报项目过程中,如需要甲方出面,甲方必须予以配合。

八、乙方在承包经营陆年后,从第七年起,如不按时支付甲方承包费,甲方有权收回承包地,并且不给乙方任何赔偿。

九、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同时,该合同也不因甲方负责人的变更而变更。

十、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协商结果与此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如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先自行协商,如协商未果,双方均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订立合同双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户:

原籍身份证(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速西戈壁土地的开发,提高土地利用率,充分调动拓荒者的积极性,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自觉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土地使用权属于自己的西戈壁开发区的荒地承包给乙方有偿使用,该土地位于回城乡西戈壁开发区共计陆拾亩,其土地所有权属国家,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权,土地开发后,允许乙方使用,出租、继承、转让(均限使用权)但耕地不得转做宅基地和构建其它建筑物。

第二条土地使用期限叁拾年,承包期限随国家土地使用政策规定进行改变,从合同签字生效之日,以打井配套完毕之日计算时间,前三年开荒期间乙方拓荒费用自理,不向甲方缴纳承包费,从第四年起,乙方每亩地向甲方缴纳承包费元,随着荒地的成熟及物价上涨因素逐年递增,但最高不超过国务院关于国营农场收费规定。

第三条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视乙方为福田公司农工,经市公安局批准,可将户口迁为农场户口,迁户费用乙方自理。

第四条。

2、甲方有权管理、监督乙方拓荒和生产计划的实施,有权监督乙方完成对集体义务的执行。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合同签字生效后,必须一次性向甲方缴纳水电押金,三年后土地开发国家按计划用于农业的化肥、良种等农用物资,甲方应及时按开发区地亩分完毕,甲方如数退还乙方。开发者如在中途不再继续拓荒,其押金甲方不再退还。

2、乙方有权获得国家用于发展农业生产,开荒造田的化肥、农药、良种等其它农用物资。

3、乙方必须在三年之内完成开荒造田的任务,除按农场计划决定种植经营外,剩余土地可以自行种植。

4、乙方必须在三年后,按照农场的规定及时向甲方缴纳承包费及农业税和国家征收的费用(每年10月底至11月初一次性交清)。

5、乙方经甲方同意后,可以自找对象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土地出租转让后,转包户必须承担原乙方承担的全部义务。

6、乙方如遇生(不能违背计划生育的规定)、死、嫁娶,土地种植面积不增不减,所使用土地不变。

7、乙方必须保证在甲方划拨的土地上种植经营,严禁乱开乱占。违法者除没收积极营造防护林带,谁载谁受益,产权归己,可以采伐更新,担必须遵守林多开的土地外,并酌情给予植被毁损罚款。

8、乙方必须按照农场总体规划建宅开荒,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场规场纪,违反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无偿收回土地。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擅自转让,出租土地,甲方可宣布转让,出租关系无效,并无偿收回乙方在三年期限内不开垦荒地,甲方不退还押金并没收土地另行划拨他人开土地,乙方如在耕地上搞建筑,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拆除,经济损失乙方自负。

2、甲方如不履行合同,应赔偿乙方分一切经济损失。

第七条不可抗力。

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开发区农作物减产、绝产经调查核实后,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缴纳的承包费。

第八条其它。

本合同从签字之日其起生效,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户主如去世,其它家庭成员有继承权,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因有甲乙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和本合同具以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财务科存留一份。

甲方:哈密福田农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乙方:

项目承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项目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项目名称、工程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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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开发承包合同

甲方:县养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乙方:县乡村村民小组。负责人。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鲁山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的荒山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米,东西长米,四至为南至,北至,东至,西至(大沟、小沟堰滩的栗子树亩除外,土地示意图见本合同书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

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元,共计元(大写:)。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年承包费用元(含其中一次性补偿毁掉原荒山杂树款),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年月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合同书附件二)。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植树需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间,所规划树木株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可随时采伐;行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在新栽树木成活率达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树木由甲方自行处理。

九、乙方人员在采摘大南沟、小南沟堰滩栗子时,不得破坏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县养殖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县乡村村民小组(签章)。

负责人(签章)。

甲方:县乡村组户主(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证方:县乡村。

依据国家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土地流转承包经营及新农村建设政策,乙方通过发展,对周边的用地调查和自身发展需要,同意接受村民户主的`引进,并规划在村民组所属范围内的黄桥头地段种植大树、花卉苗木和水草养殖,蔬菜药材按国家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承包土地位置及面积:

乡村组户主,水田丘,田亩名称。

面积亩。

二、承包土地经营期限:

甲方同意将自家所分包的责任田在本轮三十年责任制所剩年限约16年,(即xx年3月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流转承包给乙方开发经营。

三、承包土地经营价格:

承包价格按每亩每年人民币1400元。每4年递增200元亩/每年,即xx年至20xx年为每年1400元,20xx年至20xx为每年1600元;20xx年至20xx为每年1800元;20xx年至20xx为每年xx元。

四、承包土地经营费付款方式。

此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生效,经过村组监证认定后,乙方即向甲方交付1500元,作为土地到期稻田还原费。田租一次性预付四年即xx至20xx年的田租,计费标准依据本合同第三条之规定,四年期满后即向甲方付第五年的土地承包经营费,第五年期满向甲方付第六年的土地承包经营费,往后依次类推不得拖延。

四年期满后,每年付款的时间定为11月12月之间。最后2年的田租一次性付清。过期不付甲方有权处理苗木。

五、甲、乙约定事项。

1、乙方在承包甲方的土地使用权经营期内,有规划、必须的建设、开发、投资、经营、填土、管理等自主权,并独立核算,承担经营期间的一切债权、债务及责任,乙方必须合法经营。甲方不得以任何的方式进行干涉和另立项目收取乙方不合理的费用。如国家政策发生变化需增加的税收概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如遇国家政策性的征地,按国家征地标准将各项征地补偿费甲、乙双方分划收取,即:

(1)土地、劳动力安置补偿费、原有的农田建设和原有的水利设施等全部归甲方的村民组及甲方所有。

(2)土地上国家有水稻田补偿费用全部归甲方所有。

(3)承包土地范围内的所有花卉苗木、树木、构建物、置景、置物、填土、挖鱼塘补偿费全部归乙方所有。

3、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如遇企事业单位征用地,按本合同第五项第二条执行外,甲、乙双方必须协商一致方可实施。

4、承包土地经营期满后,乙方在承包土地范围内所有构建无偿给甲方,其他置景、置物、花卉苗木、树木和可移动产归属乙方,由乙方自行处理。

5、承包土地经营期满后,如甲方土地不再对外承包,则由乙方的土地还原费抵给甲方作为土地还原费用。如甲方同意继续对外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6、乙方承包土地经营期内保证周边的水源、道路畅通。甲方现有水利设施乙方只能搞好不得损坏,甲方协助维护乙方所建园内的安全设施。

7、乙方承包土地经营开发在新改革、新发现、新技术等各种创新,甲方应积极配合,协助办理有关手续。但一切开支费用全部归属乙方。

8、在稻田公路两边预留米的路面到乙方田地的过路通道。

9、乙方在生产种植过程中,树苗要带土移栽,甲方不得阻扰干涉。

六、甲、乙双方责任。

1、对于xx年新租土地甲方保证合同签定生效之日xx年3月日前不得在已承包处的耕地内继续种作物,合同前已经种植了过期作物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确保乙方进场使用,但不得超过xx年4月31日。

2、甲方及甲方村民组提供现有的用水水源不变,用电杆点不变给乙方,机械设备、电费由乙方自负。

3、乙方在承包土地经营期内,甲方及甲方村民组应及时配合乙方解决周边环境矛盾及相关问题。如乙方需劳动力做事,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甲方及当地村民,但必须遵守乙方的劳动制度。

4、乙方必须在承包期内合法经营,遵守当地村规民约,按时缴纳甲方及甲方村民组的费用。

5、乙方在承包期内如造成水土流失责任自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

6、甲方及甲方村民组应维护乙方合法经营、合法利益,支持协助乙方各项工作。

流转土地乙方可采承转包、出租、互换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收益由乙方享有但需甲方同意;但土地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限的剩余期限,土地租金,交租时限、方式仍按乙方按合同规定执行。

八、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以上条款,不得因双方法人代表的变动而变动。如一方违约,承担赔偿对方双倍经济损失。

九、其他:

本合同在乙方承包土地范围内的所有责任田农户全部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乙方一份,其余的归甲方。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到期满甲、乙双方处理好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事物后失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鉴证单位:

xx年3月日。

土地承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

身份证;

承包方(乙方):

身份证;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根据《合同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土地承包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一、承包土地位于705基地谢磊土地,共口水井,承包的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土地亩数为亩,(以实际测量的亩数为准,(实际亩数:另有林地亩)。

二、种植林地的权属:产权归甲方所有,第一年由乙方出资进行种植,在生长期间,乙方负责进行浇水管理,水费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监督浇水管理工作,并在甲方的指导下进行管理林带的工作;如在乙方的日常管理中,(按照甲方的指导下)林带的树木不能成活的.,甲方返还乙方对树林的投入,在种植期间,乙方的费用由甲方确认(树苗、树坑)。

三、种植林带费用的返还:乙方在第一年种植树木成活后,第二年成活在80%的,甲方按照每棵树木返还给乙方:第二年2元/棵、第三年2元/棵,第四年以后1元/棵。

四、土地承包期限:承包期限为10年(二零年一月至二零年一十二月、20年1月至20年12月)。

五、乙方承包费支付方式:自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交纳水井的承包抵押金,共口。每口井的抵押金为壹万元整(10000.00元),如果乙方在冬季没有进行冬灌的前期工作,甲方有权收回乙方的土地承包权利,并不返还乙方交纳的水井承包抵押金。

六、土地承包费在每年十一月三十一日前一次性交清。

20xx年至20xx年免费。

20xx年支付给甲方每亩400元;

20xx年支付给甲方每亩500元;

20xx年支付给甲方每亩600元;

20xx年支付给甲方每亩700元;

20xx年支付给甲方每亩800元;

20xx年支付给甲方每亩800元;

20xx年支付给甲方每亩800元;

20xx年支付给甲方每亩800元;

水费按每月20日前交纳给甲方,如在每月20日前没有缴纳水费的,甲方有权停止供应电力,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并承担其它相应的法律责任;按照甲方安装的现场电表度,由甲乙双方认可的数字度数为准,水电价格按照甲方总表收取的电费为准。

七、甲方权利及义务。

1、指导乙方对土地的管理,包括林带、毛渠、埂子、土地的平整规划;

2、在承包期间,协调乙方的用电用水事宜;在水利设施交给乙方使用前,安装完成水井的滴灌打水设备设施,在水井及滴灌打水设备使用前,由甲乙双方共同对水井及地灌设备进行完好交接。

4、甲方在乙方承包土地期间内,不能擅自提高承包费用及无故收回乙方的土地使用权(除国家政府征用外)。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所承包土地上全部种植农产品,不得弃荒,如有弃荒现象甲方有权收回乙方承包期内的所有土地。

2、在承包期内地面上水利配套设施及附属设施(井房)由乙方负责使用维护,在承包期间,水利配套设施及附属设施的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水利设施包括:水井、潜水泵及电缆、配电设施、滴水灌溉设施、变压器及引线、水利设施附件)注明:乙方在承包土地期间,如国家征收地下水自然费,由乙方自行承担,水利配套设施由甲方安装。

5、承包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包权。

6、乙方在签订承包土地合同3年之内,如水井坏了由甲方维修,3年以后水井出现问题,由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

七、合同的解除:

1、乙方在承包期内,触犯国家法律法规造成后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在承包期间收集整理弃荒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事项的。

八、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违约方自愿按照承包当年约定的承包费30%一次性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对方的损失。

九、争议解决方式: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生效;

十一、附则:本协议共三页,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承包土地的滴灌、林业补贴归甲方所有。其它的农业补贴归乙方所有(包括甘草、小麦、棉花等)。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土地开发承包合同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鲁山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_______的荒山_______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_______米,东西长_______米,四至为南至_______,北至_______,东至_______,西至_______(大沟、小沟堰滩的栗子树_______亩除外,土地示意图见本合同书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为___年,自20__年___月___日起至20__年___月___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___元,共计___元(大写:___)。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___年承包费用___元(含其中一次性补偿毁掉原荒山杂树款),以后每年__月__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20__年___月___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合同书附件二)。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植树需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间,所规划树木株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可随时采伐;行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在新栽树木成活率达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树木由甲方自行处理。

九、乙方人员在采摘大南沟、小南沟堰滩栗子时,不得破坏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 县___养殖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___ 县___乡___村___村民小组(签章)

负责人(签章)

20__年___月___日

土地承包合同

甲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共同达成一下协议:

1、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将本公司房建内墙炂灰、喷浆、接管、(打泵工人工资由甲方支付)、墙面拍胶、钉钢丝网(全铜钉)封面施水养护开裂视原因维护。

2、包拖内墙、墙湿水、用砼堵脚架孔,穿墙、螺标孔,砂浆砌基层、专职技术员贴饼,按规划要求控制净空尺寸,几何尺寸、垂直度、平面度(偏差4以内)、(必须主体结构标准)。

3、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乙方自带一切施工用的小型工具)甲方提供原材料、按质、按量、砂浆运输及泵送设备给乙方使用,乙方务必每天每台设备完成(1000-1300平方)。但必须是甲方原材料和运输保证乙方使用。

4、承包单价暂定12元,根据甲方的技术要求和质量要求作具体定价(此单价不含税)。

5、甲方设备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移交给乙方,后期设备维护、保养由乙方负责、正常管道、小件磨损不由乙方负责,但乙方不能倒卖,设备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

6、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现金模式交给甲方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作为本协议保证金,如乙方单方终止本协议,甲方不还此保证金。待乙方全部人员进场,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

7、承包时间为________年,________年后乙方需续签,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考虑乙方,待第一个工地完工过后,续接下一个工地时间如超过半个月,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方案。

8、甲方开业后每个工地砂浆施工劳务将和乙方单独签订乙方砂浆内墙工程施工合同,正式合同。乙方需要按照正式合同技术要求施工和履行,包括结算方式每月进度款待月底上报后,甲方3-5个工作日付给乙方上月完成的工程款80%付给乙方,春节放假前甲方必须结清当年完成工程款给乙方(见附件)。

9、甲方不提供吃、住,乙方自行安排,如需甲方提供,甲方将收取费用。

10、乙方必须听取甲方管理人员安排、调度。

1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承包合同

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以北、现以西与毗邻的荒山(林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

东至:现西边;

南至:与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

北至: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二oo年月日起至二o五年月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林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元整,付款方式为:

四、乙方承包荒滩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荒滩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滩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滩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甲方:(转让方)。

乙方:(接收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及《山东省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并经同意,订立本合同,供各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亩,四至:东至;西至;南至;北至转包给乙方使用。

二、转包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转包土地的用途:等。

四、转包的价格及支付方式:

(一)转包总价款元(大写:元整)含地上附着物包括等结价款及年月日至年月日土地承包费用。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转包费用元,余款于年月日前付清。甲方应将该土地承包合同原件移交给乙方。

(二)土地租金采取预交形式,每亩土地按每年元计算。年月日至年月日承包费用由甲方支付(甲方须将收据移交给乙方);从年月日至年月日,由乙方向支付,每20xx年支付一次。承包土地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不含田埂)。

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地上附着物包括:等所有权、使用权及处置权均归乙方所有,甲方应将以上所述地上附着物有关证明材料移交给乙方;甲方应协助将电力使用权过户给乙方。

六、本合同签订之前与该租赁土地有关的经济纠纷均与乙方无关,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合同期内乙方可以转包给第三方,与甲方无关;合同期满,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八、违约责任:如任何一方未到期解除合同或不执行本合同,即视为单方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应按未履行合同转包额的20%赔偿对方损失。

九、合同期内如遇政府或企业征用土地,或其它原因终止合同,乙方在承包期内对土地的投入,包括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及其它费用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补偿给乙方,双方合同自动终止。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及监证机关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村委会(盖章):

监证机关(盖章):

日期:年月日

土地承包合同

发包方:×××市×××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订立本合同的背景:

______年,由______镇农工商总公司与甲方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实际上由乙方承包经营,并且得到了发包方及其村民(代表)的一致同意,同时也取得了______镇人民政府的批准。现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法律政策之规定,并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所有的土地一事达成如下一致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标的、数量及四至范围

乙方承包的土地为甲方拥有的______亩土地,其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____年,但因乙方已于______年实际上已承包了本合同项下土地,故本合同的承包期限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承包土地的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用于种植葡萄、水果、种苗、绿化苗木等其他农作物。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权利

(1)监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2)制止乙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2.义务

(1)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本合同;

(2)不得干涉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为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方便;

(4)依据区、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安排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

经营和处置产品;

(2)在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乙方拥有的土地承包经营

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其他方法流转。

2.义务

(1)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2)依法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六、承包金的数量及其支付期限

承包金为每年______万元,在每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付清。

七、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义务及法律法规的强制

性规定,否则,乙方有权单方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所有的投入和违约金______万元。

2.乙方如违反了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义务及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并要求乙方赔偿给土地造成的损失;乙方超出合同规定付款期限的,则按每天万分之二支付未付部分的违约金。

八、其他约定

2.甲方保证甲方村民不得在合同承包期内无故干扰、侵犯乙方的自主经营活动,如对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必须予以赔偿。

3.承包期内,乙方交回承包地或者甲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乙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4.承包期内,甲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强迫乙方放弃或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更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也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5.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擅自截留,且必须配合乙方土地流转事项,但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取得甲方的同意。

6.承包期内若遇政府征用,则除土地补偿金归甲方外,其余款项一律归乙方所有,未征用部分则继续承包,承包金也按比例调整。

九、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有争议,首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柒份,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壹份用于向有关部门申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另贰份分别报南浔镇人民政府及农业主管部门备案。

十一、特别条款:

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有充分理由相信甲方对本合同项下的土地发包已取得了甲方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且已报请南浔镇人民政府批准。如甲方未履行以上义务导致本合同无效,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所有投入和违约金______万元订约人: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合同

第一条:承包果园的地点和数量,甲方将座落在的果园亩承包给乙方,土地所有权归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归甲方,乙方有经营管理权和承包受益权。

第二条:承包期限承包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条:承包费数额、交款日期、交款方式

(一)承包费数额:每亩________元,共________亩,合计________元。

(二)承包费交款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三)承包费交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拥有承包果园的土地使用权。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执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但不得干涉乙方的自主经营权。

3、在承包期间,如果此果园被征用,甲方拥有该果园的征地款及地上附着物的赔偿款,若此时果树正在盛果期,甲方将给予乙方适当的经济补偿。

1、乙方必须加强对果园的管理,及时中耕除草、培土、施肥、防治病虫害,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负。

2、加强果树生长期内的修枝抚育,整形修剪、冬季涂白,保持良好的树势树形,以延长果树的结果期。果树修枝材归乙方。

3、乙方有果园的自主经营权,有水果销售权。

4、在承包期内,如遇征用此块土地,征地款及地上附着物赔偿款归甲方所有。

1、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买卖、转租、转让果园,否则甲方收回果园,乙方无条件执行。

2、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若想终止合同关系,须提前半年通知对方,并在双方同意的前提下解除合同。

法律责任: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方双方共同协商,补充协议附表说明。补充规定条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可生效。

承包土地合同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一、为了发展经济,甲方有大约280亩土地对外承包,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二、合同承包期限为十二年,现有的枣树从_____年开始按当年的卖枣总收入,甲方得30%,乙方得70%,现需要补栽的新苗甲方应在_____年_____月底前补栽补架完成,费用由乙方承担,买苗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不得在枣树地种高杆作物,应保证一年灌两次大水,粘土地的枣树每年要在阳历9月15日前停水,沙子地里的枣树要在每年阳历10月5日前停水,为保证果树生长不受影响,枣树的浇水和停水时间由甲方确定,经甲方嫁接完后出现死亡;如该抹芽不抹芽,该浇水不浇水枣树出现死亡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承包期限内滴灌、井、水泵、房子等出现问题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地下井水经乙方加管子还不够用,需要打井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井水不够用,由甲方承担。

四、乙方在承包期限内要爱护果树,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破坏果树及防风林,防风林也要视同果树同样管理,防风林树木的出售收入由甲方得,否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五、乙方当年收获的水果全部交由甲方,按当年的市场价进行统一销售,乙方不得私自出售,否则当年收入甲方不再给乙方,乙方出售价格高于甲方时,乙方有权出售。

六、在合同履行期间,因政府搞建设需占用、征用该土地或因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该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甲方向乙方赔偿12年之内共计每亩1500元。

七、乙方打药时经甲方同意,不得使用对果树及防风林有害的农药。

八、甲方负责嫁接并承担嫁接费用。抹芽、补地面管、插竹杆、扒土费用由乙方承担,果树修剪由甲方同意安排,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每包一眼井的地,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三间住房。

九、地理的苇草明年甲方买药乙方负责找人打药,买药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人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乙方在不影响果树正常生长的情况下,果树里面可以套种其他作物,但必须是低杆作物,收入归乙方所有。

十一、属于乙方用电线路包括电力设备不经其它方,如果出现自然损坏由包地方负责承担,电费每月22号上交(含损耗费用)逾期不交者,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二、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就此土地承包产生的一切经济纠纷,均与乙方无关,全部责任由甲方负责,否则造成乙方损失时,甲方需按乙方投资全部金额的50倍赔偿给乙方。

十三、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对该承包土地开始投资管理,甲方需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20天内将上届承包合同追回并将本合同进行公证,否则造成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甲方必须按乙方先期总投资的50倍金额给乙方。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有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50000元(五万元整),_____年枣收完为止。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承包土地合同

甲方名称:_____(承包方)。

乙方名称:_____(受让方)。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方采用_________方式将其承包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农业用途,用于非农生产。

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将承包的耕地(荒地、林地及其他土地)_____亩流转给乙方,该土地具体位置__________(名称、四至_____)。(可具体列表说明,并附土地现状平面图)。

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流转费用以现金(实物)支付。乙方每年(时间,或一次性)支付甲方________月元/亩,(或实物_____公斤/亩),合计_____元(或实物_____公斤)。

(一)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二)义务: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帮助调解乙方和其它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一)权利:在受让的土地上,具有生产经营权。

(二)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流转的耕地(荒地、林地等)进行有效保护。

(一)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二)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三)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一)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二)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芜土地、破坏地上附着物的;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甲乙双方因履行流转合同发生纠纷,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调解解决。不同意调解或调解无效的,双方协商向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服仲裁决定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发包方各一份,乡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耕地转让合同或专业生产经营项目流转合同,应以原发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二)合同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受让方)。

乙方签字:_____(承包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承包合同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原则,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

1、甲方将位于富裕村范围内的集体林地承包给乙方,其四至为:东至自然道路;南至公路;西至坑边以外300米南北一线;北至山顶分水岭以北200米。

2、乙方承包经营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二oxx年一月起至二o六一年一月终止。

3、乙方所承包的荒山(林地)使用权总价款为人民币元10000.00元整,付款方式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结清。

4、乙方承包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搞多种养殖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

5、乙方对所承包的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转让转卖权和继承权。

6、甲方要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7、乙方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一次性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8、甲方保证该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9、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十万元、退还乙方购买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荒山款。

10、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11、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在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1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oox年x月x日。

土地承包合同

一、为发展我县的水果生产,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组承包甲方土地进行业生产, 地名、面积亩(具体面积、地点见附表)。

二、承包土地用途

乙方承包土地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承包期限

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年。

四、承包交付时间及方式

实行先交承包费后使用承包土地的原则。双方商定:第一、土地租金每亩为__________元/亩(每年4月1日前交租金)。第二、承包完第一年以后第二年起每亩升_____元/亩。(第一年__________元,第二年__________元,第三年__________元,照此累计)。

五、如果遇到国家征用,土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地面附着物赔偿费及青苗费归乙方所有。

六、为方便生产,乙方在承包土地范围内修建电灌站、工房道路、围墙、排洪沟等,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所有投入均归乙方所有。

七、承包期间乙方用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甲方村民。

八、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信守合约,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违约,否则将追究违约方的责任,违约按每亩赔偿__________元计算。

九、乙方所建房子、电灌站、道路、水井、水池、围墙、排洪沟等,到期后,如果甲方不需要留用的,乙方一定要还原耕作面积为了保障复耕,承包满五年,第六年4月1日乙方交复耕押金壹万元,到各组组长妥善保管,承包满十年,第十一年4月1日,再交复耕押金贰万,耕作面积还原后,组长把押金退还乙方。

十、承包期间,乙方不得随意转让,不得种树,不得挖鱼塘。

十一、此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_____份,乙方_____份,双方签字生效,以后所签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20xx年xx月xx日

土地承包合同

依据_________省_________农场_________文件规定,为明确土地所有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特订立本合同。

二、承包土地名称:甲方将_________大队_________号地耕地面积_________公顷承包给乙方。

三、承包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承包土地用途:种植业生产经营。

五、地租价格:按_________省_________农场当年度规定的价格执行。

六、租金交付时间:当年____月____日前由乙方以现金方式交与甲方,以甲方出据的收款凭证为准。

七、合同保证金:为保证乙方认真履行合同条款,甲方按每公顷_________元的标准,收取保证金;乙方交付的保证金,甲方按当期银行利率计息,在双方解除合同时,甲方退回乙方。如乙方在承包期内违约,保证金做为违约金没收。

八、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发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单位使用的土地;

3.按合同约定的租金价格和应交方式收缴租金;

4.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5.依照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6.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乙方对发包责任人擅自更改合同内容或不合理的摊派有权拒绝;

4.维护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不得给土地资源造成损害;

5.按合同约定土地租金价格和交租时间及交租方式交纳租金。

九、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2.土地流转双方必须签定书面合同,并报甲方备案;

3.土地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4.土地流转后的土地租金、交租时限、方式,仍按由乙方按合同规定执行。

十、违约责任

3.由于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过错方要按损失程度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另立合同。 十

土地承包合同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为了增加土地数量及经济收入,我申请将琵琶沟(东至野场沟,南至琵琶节山,西至白肚子腰,北至现有土地边缘,全部治理成耕地。

为了稳定农村荒山、荒沟承包关系,切实维护四荒承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四荒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承包荒山、荒沟的用途。

乙方将承包的荒山、荒沟治理成耕地,再植树造林。

二、承包时限:

从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7月1日,合同时限20xx年。

三、荒山、荒沟承包数量及费用:

甲方将琵琶沟约100亩的山沟承包给乙方治理、经营。山沟承包费以现金方式支付,共计贰仟陆佰元,一次性付清。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按合同约定收取荒山、荒沟承包费;监督乙方依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荒山、荒沟。

2、义务:协助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治理,使用承包的荒山、荒沟,帮助协调本村内与其他农户之间发生的纠纷;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治理、生产及经营活动。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在承包的荒山、荒沟上享有自主生产经营权、管理权、产品处置权和受益权;承包的山沟被依法征用,占用造成经济损失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

2、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荒山、荒沟承包费。

3、承包的山沟被国家或本村集体占用,乙方应积极配合。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土地承包合同

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第三条。

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第四条。

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第六条。

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七条。

农村土地承包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

第八条。

农村土地承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国家鼓励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增加对土地的投入,培肥地力,提高农业生产能力。

第九条。

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条。

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第十一条。

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全国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的指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

第十二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

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第十三条。

发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

(二)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三)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四条。

发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二)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四)执行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五条。

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第十六条。

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二)承包地被依法征收[2]、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七条。

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二)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八条。

(二)民主协商,公平合理;。

第十九条。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

(二)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三)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四)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