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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干部学习监察法实施条例的心得体会(精选16篇)

作者:ZS文王

心得体会是我们在学习和工作生活中的一种重要经验总结的方式,它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成长和进步。总结心得体会可以让我们从自身经历中获取更多的经验教训,提高自己的能力和素质,我想我们应该积极总结自己的心得体会了吧。下面是一些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够激发大家写心得体会的灵感。

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心得体会

十九大以来,党中央继续保持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的态势,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要有“度”,才能担当起党章赋予的历史使命,才能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一、政治上有高度。

政治决定方向,政治纪律是所有纪律中最关键最重要的。王岐山同志在人民日报上署名文章所指出的,“要以党中央的旗帜立场、决策部署、担当精神为标杆,提高政治站位、查找政治偏差,坚持实事求是优良传统,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位,”。

政治上有高度,就要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守党性原则,坚定政治信念,增强政治意识,严守政治纪律,时刻警醒“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时刻用“人民”这个初心擦拭心灵之境,砥砺精神之度。始终忠诚于党,始终对组织坦诚,始终牢记政治责任,把讲政治体现到自觉向党中央看齐的具体行动上。

政治上有高度,要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在重大政治问题、原则问题上,脑子要特别清醒、眼睛要特别明亮、立场要特别坚定。要通过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牢记“四个服从”,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政治上有高度,就必须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工作大局,从政治和全局上来把握。要时刻牢记政治使命和历史责任,把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政治任务,抓早抓小,把纪律挺在前面,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作风上有硬度。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其身正,不令而行”。作风上有硬度,既是对纪检干部的基本要求,也是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必备的条件。唯有坚持执纪,方能维护党章党规的权威;唯有坚持执纪,方能坚守纪检工作的职责和使命;唯有坚持执纪,方能不负党和人民的嘱托。

作风上有硬度,心中有担当。有多大的担当才能干多大的事业,尽多大的责任才会有多大的成就。有责任、有担当,才会恪尽职守,忠诚履职,才会在困难和压力面前毫不退缩,勇往直前。

作风上有硬度,心中有正义。纪检干部只有坚持公道正派、公平正义,秉公执纪,敢于担当,在遇到矛盾和困难时才能敢于坚持原则,敢于较真碰硬,面对腐败现象和腐败行为才能敢于负责,敢于亮剑。

作风上有硬度,心中有敬畏。心中敬畏党纪国法,才会清楚什么可以干什么不可以干;才能严守公与私、利与法、情与法的界限,自觉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心无旁骛积极工作,不负党心民心,不愧己心初心。

三、处事上有温度。

在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征程中,纪检人既要讲纪律、守规矩、严程序,也要不失“温度”、深谙人情、人事,用执纪者的铁纪仁心、同志间的真情进行感化教育,使违纪者及时悬崖勒马,真诚地认错悔错改错,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达到执纪审查的最大效果。

执纪审查工作不仅要讲纪律、讲程序,也要讲策略、讲关怀,不仅有“硬度”,也要有“温度”。纪律审查不是冰冷的,是有感情的,也是有温度的。执纪该严的要严,该松的要松,松严之间,背后是规矩,是执纪的尺度,不是个人意志。纪检干部不仅要精通党纪法规,熟练执纪审查业务,严守执纪审查纪律、保密纪律,还要懂得社情民意,针对被审查对象个体情况差异,在严格程序中体现人文关怀、体现温情提醒、体现灵魂救赎。对于违纪党员干部既要要用执纪者铁面无私的“冷色调”震慑惩处,也要用执纪者铁纪仁心的“暖色调”感化教育,使其悬崖勒马。

面临新的职能转换、新的形势任务,我们纪检监察干部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新的时代展现新的作为,不负使命、不负群众、不负韶华。

纪检监察干部学习监察法实施条例的心得体会范文

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都应当认真学习监察法。马克思指出,立法者应该把自己看做一个自然科学家,他不是在制造法律,不是在发明法律,而仅仅是在表述法律。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党内监督实现全覆盖,作为与党内监督一体两面、相互促进的国家监察亟待跟进完善。正因此,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理念,监察法第十五条规定了六类监察对象,使监察对象由“狭义政府”转变为“广义政府”,补上了过去行政监察范围过窄的“短板”,真正把所有公权力都关进制度笼子。其中,许多过去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也不属于检察机关“监督对象”的人被纳入了监察范围。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而言,“牛栏关猫”甚至无人监督的“惬意”将一去不复返。要避免无知者无畏的“人生陷阱”,就必须认真学习监察法,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才能避免误入歧途、深陷泥淖,在新时代做一名走在前列的奋进者。

每一位公民都应掌握监察法这个有力法律武器。古语云,“道不远人”,真正有效管用的法律都是和人们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任何一个公民,在学习生活工作中都免不了要和国家公职人员打交道。这些代表国家行使公权力的人行为是否失范,是否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对每一位公民的切身利益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徒法不足以自行”,停留在纸面上的法律无法保障任何人的权益。只有自己学法、懂法、用法,在必要时候拿起监察法这个法律武器,将群众监督与党内监督、国家监察有效结合起来,才能确保自身合法利益在同公权力打交道过程中不受侵犯。另一方面,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建立中国特色监察体系的创制之举,没有现成的模式可循、经验可借鉴。监察法通过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才真正进入深水区,将触及更多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以天下之目视,则无不见也;以天下之耳听,则无不闻也;以天下之心虑,则无不知也”。实践不断发展,制度建设永无止境,只有广泛汇聚全体干部群众的智慧,才能确保制度建设与时俱进,在实践中不断细化、发展和完善。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带头学好、用好、落实好监察法。作为反腐败斗争的主力军,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只有认真研读***总书记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论述,系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学懂弄通监察法的每一条规定,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贯彻“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理念,坚持问题导向,边学边干边思考,边研究边实践边解决,才能成为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行家里手,始终正确行使监察权、绝不滥用监察权,推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步步深入。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将全面依法治国推向新境界,既需要纪法皆通的纪检监察“专才”,也离不开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抓好自身学习的同时,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多措并举,既发挥好传统渠道优势,又重视发挥新媒体作用,以更广、更活、更为喜闻乐见的方式向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普及监察法。

纪检监察干部学习监察法实施条例的心得体会范文

今年的全国两会最重要、最突出、最鲜明的一件事情是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自这部法律通过以来就受到极大的关注,现在就和大家分享一下我粗浅的理解。

一是《监察法》的出台体现了从严治党的统一性。我们国家过去纪律检查的主要对象是体制内人员,对其它行使公权力的人员没有有效的监督,例如政府临聘人员也是在行使政府职能,但是对他们的纪律监督可以说是真空地带,一旦违纪了如果是党员会给予党纪处分,如果不是党员领导干部,一般给予批评教育,或是辞退,最终产生的违法违纪后果由政府买单。这部法律的颁布充分说明监察委不仅对6大类公职人员进行监察,也同样覆盖了普通公民。《监察法》明确指出:“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留置措施。”这就意味着每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有可能成为监察法的适用对象。不论行为人是“工作人员”还是“工勤人员”,是“在编”还是“借调”、“聘用”,只要是从事公务活动的,就属于监察对象,如城管协管员、受委托从事公务活动的村民委员会成员等。这样修改后,填补了对行政权力监督方面的空白,加强了对受委托或被授权从事公务活动人员的约束。

二是《监察法》的出台是全面依法治国的生动体现。这次《监察法》的制定是先通过宪法修正案,增加有关监察委员会的各项规定,然后再依据宪法及时制定监察法,依法赋予监察委员会职责权限和调查手段,符合法定程序,符合宪法的核心价值的基本精神。《监察法》明确了监察机关的权限,包括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留置等12项措施,依法赋予监察委相应的监察手段,监察手段全覆盖,有利于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确保监察工作顺利进行。这个留置权,广受关注。十九大报告指出,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并对留置的程序作了严格规定,有利于解决长期困难我们的法治难题,充分体现了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

三是《监察法》的出台是“打虎”“拍蝇”的必然要求。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现象,这是亘古不变的历史定律。今天,反腐倡廉仍旧是人民心中最热切的期盼,一直并将永远在路上。腐败流毒最直接影响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如今“微腐败”和“新四风”问题依然存在,严重损害着人民群众“获得感”。为什么苍蝇会悄悄滋生呢,追根溯源,就是监察力度不够。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就是要完善党和国家的自我监督,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把公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在制度与可操作性上避免“灯下黑”,探索出一条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的有效途径。

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对监察委员会的职责、权限、监察程序、法律责任等方面有了深刻的认识,对监察委员会工作的性质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我想,学习《监察法》的目的在于依法办事为民,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在于自觉规范行为,提升素质,接受人民监督,做个受人民欢迎的基层工作者。

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心得体会【范文】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条例》是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监察法规制度建设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重大成果,是一部全面系统规范监察工作的基础性法规。《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部署,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政治立场,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充分彰显了纪检监察机关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正风肃纪反腐的鲜明立场和接受最严格监督约束的坚定决心。

《条例》的重大意义,为我们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指明了根本方向。我们在充分理解其意义的基础上,要把意义所蕴含的丰富内涵转化为一种责任和担当,用实际工作成效检验《条例》的重大意义。《条例》第5条规定,“监察机关应当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推动深化改革、完善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廉洁教育,引导公职人员提高觉悟、担当作为、依法履职,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条例》明确了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身为纪检监察干部,应当明白职责所在,使命所在,增强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深刻认识到,使命责任召唤担当。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着维护党纪政纪、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职责,我们一定要自觉树立责任意识,一定要有担当。要把担当体现在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上。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

《条例》严格依据宪法和监察法立规,对监察制度进行科学化、体系化集成,把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法规规定,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完善监察权运行机制,为监察机关正确行使权力提供了重要遵循。一方面,《条例》规范了各项监察措施的适用情形和监察程序各环节的具体工作要求,明确监察机关必须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另一方面,明确了监察机关履行职责所适用的基本法律规则和权力边界,确保监察执法权受监督、有约束。

《条例》第14条规定,“监察机关依法履行监察监督职责,对公职人员政治品行、行使公权力和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有关机关、单位加强对所属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监察监督职责是纪检监察干部的重要职责,要履行好这份职责,必须强化法治意识,树立法治观念,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纪检监察干部要把法治作为一种思维方式、精神信仰和价值追求。坚持用法治理念去思考和解决问题,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把法治思维贯穿到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过程,落实到监督执纪、审查调查的各项工作中。强化法治意识就是要重程序、讲规矩。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检查和处置过程中,只有不断强化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依法开展工作,法治意识才能真正落地落实。具体来讲,就是要进一步明晰各岗位的权力清单、权力边界和责任清单、责任范围,严格履行形式审核、集体审议、审批反馈等程序,完善具体工作流程,促进工作程序规范化,确保形成相互印证、完整稳定的证据链。

《条例》第251条规定,“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必须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在党组织的管理、监督下开展工作,依法接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设,确保权力受到严格的约束和监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别人,同时,也要接受各方对自己的监督,权力受到约束和监督,是为了更好地行使权力。从《条例》中我们不难看出,通篇贯彻监察机关要接受最严格约束和监督的要求。《条例》专章规定了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完善接受各方面监督的体制机制,健全内部监督制约制度。第278条明确了11种行为,严格对监察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确保监察执法权受监督、有约束,做到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监察机关监督范围扩大,权限更丰富,社会关注度更高,同时,对自身建设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我们要在强化自我监督、自我约束上作表率,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确保监察权接受最严格的监督和约束,坚决防止“灯下黑”。加强监督和约束,必须强化思想淬炼,只有提高了思想认识、政治素质,才能真正自觉接受监督和约束。

《条例》在第2条中明确要求,“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监察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

第10条“国家监察委员会在党中央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251条“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必须自觉坚持党的领导”等内容都表明,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也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的根本保证。

纪检监察机关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担负着“两个维护”的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应当在讲政治上带好头作表率,这是党的性质宗旨的根本要求,也是纪检监察干部最鲜明的政治品格。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和坚定立场,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敢于斗争就是要坚守党性原则、坚持真理公理。善于斗争,就是在面对隐蔽复杂的腐败时,能有“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斗争本领。我们要在实践中锤炼“斗罢艰险再出发”的气魄和意志,在斗争中深化学习、破解难题、创新工作。要有壮士断腕、铁腕反腐的勇气,要有不计个人得失、勇于担当、敢于斗争的精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一名新时期优秀的纪检干部。

纪检监察干部办案安全学习心得体会

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在两会期间提出的“立政德、就要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强化宗旨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恪守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针对服务群众不尽责、侵害群众利益、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不力等问题,大力开展专题整治,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侵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等党员干部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心底无私来源于坚定的信仰,表现在干净担当上,反映在群众的口碑上,所以要维护群众利益,严格履行正风肃纪。

我特别欣赏亮剑精神,所谓亮剑精神就是体现了一种勇气、一种魄力,那便是面对困境时的果断抉择,是永不言败的信心,是锲而不舍的执着。作为一名基层纪委、监察委人要学习这种精神。从检察院到基层纪委、监察委,要尽快熟悉业务,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学习纪律审查、案件办理业务知识,强化办案本领,严格工作流程,把依规依纪安全审查的要求贯穿始终,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作为一名纪检干部,要有亮剑精神,要有啃硬骨头的精神,敢于把一切腐败问题查深查透,敢于向一切腐败分子亮剑。

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心得体会【范文】

【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贯彻,在实践中落实《条例》,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通过学习,我的体会有三点,总的来说,就是“三个强化”。

《条例》是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监察法规制度建设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重大成果,是一部全面系统规范监察工作的基础性法规。《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部署,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政治立场,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充分彰显了纪检监察机关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正风肃纪反腐的鲜明立场和接受最严格监督约束的坚定决心。

法治教育廉洁教育,引导公职人员提高觉悟担当作为依法履职,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条例》明确了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身为纪检监察干部,应当明白职责所在,使命所在,增强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深刻认识到,使命责任召唤担当。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着维护党纪政纪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职责,我们一定要自觉树立责任意识,一定要有担当。要把担当体现在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上。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

《条例》严格依据宪法和监察法立规,对监察。

制度。

进行科学化、体系化集成,把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法规规定,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完善监察权运行机制,为监察机关正确行使权力提供了重要遵循。一方面,《条例》规范了各项监察措施的适用情形和监察程序各环节的具体工作要求,明确监察机关必须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另一方面,明确了监察机关履行职责所适用的基本法律规则和权力边界,确保监察执法权受监督、有约束。

《条例》第14条规定,“监察机关依法履行监察监督职责,对公职人员政治品行、行使公权力和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有关机关、单位加强对所属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监察监督职责是纪检监察干部的重要职责,要履行好这份职责,必须强化法治意识,树立法治观念,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纪检监察干部要把法治作为一种思维方式、精神信仰和价值追求。坚持用法治理念去思考和解决问题,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把法治思维贯穿到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过程,落实到监督执纪、审查调查的各项工作中。强化法治意识就是要重程序、讲规矩。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检查和处置过程中,只有不断强化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依法开展工作,法治意识才能真正落地落实。具体来讲,就是要进一步明晰各岗位的权力清单、权力边界和责任清单、责任范围,严格履行形式审核、集体审议、审批反馈等程序,完善具体工作流程,促进工作程序规范化,确保形成相互印证、完整稳定的证据链。

《条例》第251条规定,“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必须自觉坚持党的。

领导。

在党组织的管理、监督下开展。

工作。

依法接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设确保权力受到严格的约束和监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别人同时也要接受各方对自己的监督权力受到约束和监督是为了更好地行使权力。从《条例》中我们不难看出通篇贯彻监察机关要接受最严格约束和监督的要求。《条例》专章规定了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完善接受各方面监督的体制机制健全内部监督制约制度。第278条明确了11种行为严格对监察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确保监察执法权受监督、有约束做到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

改革。

后,监察机关监督范围扩大,权限更丰富,社会关注度更高,同时,对自身建设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我们要在强化自我监督、自我约束上作表率,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确保监察权接受最严格的监督和约束,坚决防止“灯下黑”。加强监督和约束,必须强化思想淬炼,只有提高了思想认识、政治素质,才能真正自觉接受监督和约束。

《条例》在第2条中明确要求,“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监察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

第10条“国家监察委员会在党中央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251条“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必须自觉坚持党的领导”等内容都表明,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也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的根本保证。

纪检监察机关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担负着“两个维护”的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应当在讲政治上带好头作表率,这是党的性质宗旨的根本要求,也是纪检监察干部最鲜明的政治品格。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和坚定立场,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敢于斗争就是要坚守党性原则、坚持真理公理。善于斗争,就是在面对隐蔽复杂的腐败时,能有“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斗争本领。我们要在实践中锤炼“斗罢艰险再出发”的气魄和意志,在斗争中深化学习、破解难题、创新工作。要有壮士断腕、铁腕反腐的勇气,要有不计个人得失、勇于担当、敢于斗争的精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一名新时期优秀的纪检干部。

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国家监察法心得体会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环节,是强化党对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的法治保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国家监察法心得体会3篇,欢迎大家阅读借鉴,希望大家喜欢!

近期,我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对监察机关的基本定位、监察范围、监察职责、监察权限、监察程序等基本内容进行了精心研读,进一步加深了理解和把握。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更新了思想观念,在政治理论、党性修养和综合能力上得到了全面提高。

一是认清形势,明确责任。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显著成效,反腐斗争已呈压倒性态势,更得到了全国广大党员群众的坚决拥护,但是全面从严治党仍任重道远,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中央提出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向纵深和基层发展,以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的好转。因此,我们必须准确把握当前的形势和任务,牢记使命,强化责任,自觉与中央高度一致,在全面从严治党坚守职责定位,带头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坚持知行合一,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是勤于学习,提高素质。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形式、新任务、新要求,纪检工作者打铁还需自身硬,要不断丰富自身理论知识,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市、县各级纪委会议精神,熟练掌握各项规定制度,用理论武装好头脑,用理论来指导好实践工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驾驭工作的能力。同时,切实加强自身品德修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从严要求自己,做到自醒、自警、自律。清白做人,廉洁公道做事。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抵得住诱惑,经得住考验。

三是勇于担当,落细落早。纪检工作者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平常监督立足于早,着眼于小,多做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工作,发现苗头及时提醒,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在原则问题上,敢于动真碰硬,真正把制度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不断强化执政问责的震慑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2018年3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组建了国家监察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政治机关,监察法的表决通过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又一里程碑,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学好用好监察法是当前我们工作的重要任务,必须坚决执行。

监察法颁布之前,我国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只对国家行政机关及行政人员的监察监督,监察法的颁布,特别是在当前党内监督全覆盖基础上,将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纳入监察范围,弥补了“党内监督”的法律缺口,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国家监察全覆盖,强化“用法律管全体”。为党内监督提供了切实可依的法律遵循,让监察机构开展工作更有“底气”,监察法赋予了国家监察机制法律权威,为我国监察体制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使监察机关履职尽责有了法律依据,监察法的颁布,是保障和规范国家监察职能的内在要求,是构建长效反腐机制的必然选择,是推进依法反腐的必然要求。

监察法通篇贯穿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学懂弄通监察法,首先我们要深刻认识、制定监察法的重要意义,全面领会和准确把握核心要义、精神实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其次我们在深入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国家监察法精神的同时,还要加强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和首先素质,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通过不懈努力换来朗朗乾坤。

通过学习,我们深刻领会到,监委与纪委合署办公,把原来的两把剑熔铸为一把剑,“新监委”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扩大监察范围,丰富监察手段,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不断丰富措施手段,将全覆盖的威力和效果真正释放出来,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顺应党心民心,把近四年来正风反腐的制度成果和有效经验上升为国家法律,把“打虎拍蝇”的高压态势转化为久久为功的稳压常态。留置措施是一项新的制度设计,既是反腐的利器,又是一把双刃剑,使用不当,也会伤及无辜,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是十九大报告中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论述之一,也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向全国推广的重要工作之一。

打铁必须自身硬,学好用好监察法,是纪委监委干部新时代履行职责的基本依据,作为一名纪检监察人员,我们要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监察法,深刻理解和把握国家监察工作的职能范围、程序措施和体制机制,强化监督问责,严厉惩治腐败,真正做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构筑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今年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开局之年,3月国家两会通过的监察法草案标志着全面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进入新阶段。作为一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国家监察法精神要义,忠于职责,敢于担当,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当做工作的重点,切实筑牢纪检监察防线。

深入学习国家监察法,充分领会深刻意义。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党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对政治体制、政治权利、政治关系的重大调整,而监察法的颁布实施为进一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也对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做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作为反腐败国家立法,监察法把国家监察制度这一顶层设计制度化法制化,是继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根本遵循,为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向纵深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深入推行监察体制改革,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深入学习国家监察法,坚决贯彻执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只有切实贯彻落实监察法,才能释放这把利剑惩治腐败的巨大威力。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学以致用、融会贯通,以监察法为准绳,认真解读自身职责定位、厘清监察范围和监察权限、明确监察程序,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等重点任务,严格依法依规履行职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查摆执法不严、执法不纠等突出问题,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深入学习国家监察法,严格自我要求。打铁还需自身硬,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在履行监督责任的同时,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提高自身免疫力,在思想与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保持纪检干部自身的廉洁性。将国家监察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加强思想建设,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严格自律,严防“灯下黑”,使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自觉懂规矩、守纪律,心怀敬畏、手握戒尺,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越界越轨,树立忠诚、廉洁、担当的公职人员形象。

当前,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逐步进入深水区,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思想建设,认真履职尽责,学法、执法、守法,将国家监察法切实贯彻落实,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障反腐败工作在法制轨道上行稳致远。

纪检监察干部学习《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供大家参考。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监察官法、监察法实施条例结合起来,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对标对表、准确运用,不断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条例》立足新时代新征程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坚持守正创新,深入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是贯彻依规治党要求,规范纪律检查工作的又一重要党内法规,彰显了我们党勇于自我革命的决心和毅力,也是我们纪检监察干部奋进新时代、踏上新征程的又一次“赶考”。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对《条例》的系统学习领悟,深刻理解《条例》精神实质、核心要义,重点把握纪委的职能定位、领导体制、产生和运行、任务和职责、自身建设和监督等方面内容,真正做到学有所成、学以致用、学用相长,努力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履职尽责的过硬本领、提高工作的动力、干事创业的激情和严于律己的行动自觉。《条例》既有原有制度成果的传承,也有“坚持纪严于法、执纪执法贯通”“督促党组织和党员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等新提法,体现出时代要求和特点,对此,我将认真学习领会、精准把握运用,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工作的组织制度、运作方式和审批程序,强化自我约束和监督,自觉做遵纪守法的标杆。

《条例》新规定新要求,镜鉴自查,认真对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省纪委、市纪委制定的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审理、监督管理等一系列。

规章制度。

和工作流程,在纪律审查工作中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依规依纪采取谈话、查询、调取、暂扣、封存、勘验检查、鉴定等措施,确保纪检监察权力受监督、有约束,始终在正确轨道上运行。在监督检查中,进一步做好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政治监督、开展执纪问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断取得正风肃纪反腐的新成效。要做实政治监督,聚焦各级重大决策部署和xxx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做到党***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要做细日常监督,坚持严在日常,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综合运用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约谈提醒、谈话函询和参加民主生活会等多种方式了解被监督对象的思想、工作、作风、生活情况,实现监督关口前移,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推动近距离常态化监督。要做精专项监督,对焦点行业系统、重点领域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建立。

制度。

堵塞漏洞管住长远,确保既改掉老问题,又改出新气象。责任等具体管理制度,实现对人员、事项、流程的监督全覆盖,强调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的违纪违法、失职失责行为,确保将严管严治落到实处。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我将严格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求,严守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坚决杜绝违反审查调查纪律、跑风漏气、以案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等执纪违纪和违法用权行为,确保执纪执法权规范正确行使。要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时刻保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时刻提醒自己心中有戒尺、头顶有利剑、耳旁有警钟,努力增强是非面前的辨别能力、诱惑面前的自控能力、警示面前的醒悟能力,树立起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要始终保持“赶考”的清醒,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深烙印在脑海里,成为思维和行为方式,保持对“腐蚀”“围猎”的警觉,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在严于律己方面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始终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

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心得体会

“青春须早为,岂能长少年”,青春的短暂注定我们要及早作为,人生,就要不忘初心、不负青春、不负自己!

初到新岗位,面对陌生而又复杂的纪检工作,我不知该从何入手,多亏领导和同事们的耐心帮助、悉心教导,让我尽快地调整心态,适应了新的工作岗位。也让我渐渐地明白了“打铁必须自身硬”的道理。纪检监察人员身为“打铁的人”,对其自身的要求要高于其他党员人员。对于我这样刚刚走上纪检监察岗位的新兵,就更应该系统学习党纪党规知识。尤其是在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稳步推进的今天,我更要主动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使自己成为既懂纪、又懂法的专业型纪检监察人员。

不忘初心,自觉加强业务素质学习。学以致用方为上道。我尽量改变自己的角色,尽快适应岗位,不仅要把学习有关党纪党规当作第一门必修课,更要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每天阅读大量的文件资料,认真系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不断向领导和同事请教,拓展工作的渠道、形式和方式方法,围绕党风政风室的中心工作任务和各时期纪检监察重点工作,全力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尽快从“门外汉”变成“内行人”。

不负自己,自觉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形象。“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自觉树立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的形象,不负自己。要珍惜自己的岗位,岗位是稀缺资源,每一个岗位都是“唯一”的,岗位就是“舞台”,是我们实现自我价值,演绎人生的地方,要尽职尽业。注重自己言行举止,强化生活圈的监督,注意自己生活作风、交朋结友、处理好家庭关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增强自重、自警、自励的自觉性,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绝不以身试法,触碰“红线”,自觉树立自身良好形象。

不负青春,自觉主动担当新作为。“使命重在担当,实干铸就辉煌。”敢于担当是纪检监察人员的使命和职责。作为一名青年纪检监察人员,要不断激励自己,立足于干好纪检监察本职工作,多一点谦虚,少一点盛气;多一点自励,少一点自负;多一点担当,少一点报怨。要找准职责定位,认真履行监督执纪职责,同一切违规违纪行为与不正之风作斗争,面对原则问题决不退让,面对大是大非问题敢于亮剑,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到纪委监委工作是我人生中的又一次起航,我将始终践行“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敢于担当、踏实做事,干干净净办事、堂堂正正做人,不辱青春,不负自己。

纪检监察干部办案安全学习心得体会

为进一步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推动以案明纪、以案促改,为市场监管营造风清气正的浓厚氛围,市局党组印发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系列专题以案促改以案明纪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我认真研读了“违规配备和使用公车问题”“公款旅游问题”“违规吃喝问题”“违规操办婚丧喜庆问题”几个专题,一件件“四风”问题案件,一个个惊人的数字,给我以警示,引起我的深思,谈以下几点认识和感受:

一要做到以案为鉴,认真反思。“吾日三省吾身”,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时刻思考总结自己,要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份之想,正确履行党和人民赋予自己的权利,努力做到让自己的工作实践与人民群众的具体利益联系在一起,严于律己、廉洁奉公,要为民做老实事,做本分事,在错综复杂的社会中找准自己的人生价值航标,切莫背离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二要做到以案为鉴,认真学习。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积极参与党组织的各种政治学习和组织活动,提高思想觉悟,使自己的思想跟上形势,自觉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袭,经得起社会进步、经济发展过程中执政的考验。

三要做到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带头廉洁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反腐倡廉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做到为民掌好权、用好权,洁身自爱,切莫以身试法,重蹈覆辙。

纪检监察干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既要自身正、过得硬,又要敢负责、敢担当,敢于严格执纪,勇于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担当者,真正担负起维护执行《条例》的重要职责,坚定不移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日常工作中,我们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不硬,正气不足,不愿得罪人,对歪风邪气,不敢认真监督检查,对一些案件不敢大胆查处;有的还不善于用纪律方式分析处置问题、审查核实和定性量纪;有的定位不清、监督意识不强、履职不到位、抹不开情面;有的不善于发现违纪问题,也不善于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上述现象,虽然是个别的,但长此以往,将会损害纪检监察干部形象,更会挫伤人民群众参与和支持反腐败工作的积极性。纪检监察干部作为纪律的维护者,要时刻牢牢抓住《条例》这个根本,严格执行《条例》,运用好《条例》指导实践,切实提高运用党纪条规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

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守纪律讲规矩的心得体会

在群众眼里,纪检监察干部都是“监督官的官”。他们监督别人,谁来监督他们?如何防止“灯下黑”?如何坚决摒弃明转暗不转、内转外不转、形转实不转的固有思维和传统做法,进一步找准定位,理顺关系,把各项工作回归到党内专门监督机关和行政专门监察机关的职责上来,真正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那就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严以律己,强化自我监督。

有人说,规则面前人人平等,为何要对纪检监察干部从严要求?如果说干部作风是社会风气之源,那么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就是源中之源。纪检监察干部倘若在党纪面前放松约束、知纪违纪,那么执纪时就可能降低标准,或拿规矩送人情,或用监督做交易。其结果就是“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加速形成“破窗效应”。

己身不正焉能正人?要真正让法律法规成为“铁规刚纪”,彻底纠正不正之风,就必须从执纪这个源头上,严格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采取更严的标准、更狠的措施、更重的惩戒,规范纪检监察干部的行为,从而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对自己的约束,树立光明磊落、铁面无私的形象、以风清气正赢得公信力。

严于律己是践行“三严三实”的基本规范,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要深刻领会“三严三实”的重要意义,以更高的思想自觉和更严的纪律要求为自己的行为准则,要像排头兵一样来自我约束,这样才能成为一名让组织放心、群众满意的纪检监察干部。

一、多读书,做一名有思想的纪检干部。

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形势和党内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我们的改革和发展想一帆风顺的推进,困难重重,强调: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有本领不够的危机感,以时不我待的精神一刻不停增强本领。本领不强首先要加强学习,要加强读书学习,要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把学习作为一种追求、一种爱好、一种健康的生活方法,做到好学乐学”。

作为纪检干部,我们更要起到引领示范作用,随着一批大案、要案的浮出水面和基层不断出现的“蝇贪”,涉及各行各业,这就要求我们纪检干部需要更多的知识覆盖面,不仅要学习会计知识,还要有经融、建筑、能源等知识储备。要求纪检干部人人都成为“多面手”、“百事通”,只有思想上进步和升华,我们才能为党的事业把好最后一道关。同时多读书对我们的修身养性也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党性修养才能加强,理想信念才会坚定,道德情操的境界才会提升,那么各种歪风邪气才不能入侵,我们的公正廉洁才能得到保障。读书学习的方法多种多样,我们可以采取先集体后自学,多组织一些读书会、心得交流、趣味读书等,循序渐进的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读书主动性,自然而然读书的氛围就会形成。

二、讲规矩,做一名有担当的纪检干部。

纪委和监察部门是党内监督和行政监察的专门机关,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主体。这里的规矩就是政治规矩,严守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意义重大,这是我党的政治生命线。我们要坚守三个担当,即:坚守政治担当、坚守责任担当、坚守使命担当。

一是要坚守政治担当,纪检监察干部是反腐败斗争最前沿的排头兵,是执纪监督的一把利剑,我们的规矩守的严不严,对广大党员干部起到至关重要的示范作用,最为执纪者,更应该在政治规矩上做表率,中国有句古话: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自己都管不好,做不到,哪里还有什么资格管理教育监督别人。

二是要坚守责任担当,纪检干部是执行者、捍卫者,首先要明确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该怎么做,要做严守政治纪律规矩的执行者、推动者,政治要坚定,对党忠诚,为党解忧。执行纪律不讲条件,遵守规矩不打折扣,这就是责任担当,必须维护党的权威、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必须服从组织决定,自觉接受党内外的监督。三是要坚守使命担当,监督责任是纪检干部的使命,对那些政治立场不坚定、重大决策不执行、组织原则不遵循、面对错误言行不抵制等不遵守政治规矩的现象和问题,我们要负起监督主体责任,要敢于纠正那些不守纪律、规矩的问题;对一切腐败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不怕得罪人,要坚持在纪律面前人人平等,要敢于从严监管和惩处。

三、严要求,做一名信得过的纪检干部。

作为党的纪检监察干部,作风的扎实与否关系重大,这里有两个要求,一是纪律要严明,这也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条件,如果做不到清正廉洁就做不了纪检监察工作。我们每一位干部要树立“正人先正己、做人先做人”的思想,要始终保持高度的警觉和清醒的头脑,工作要高标准、严要求,生活要低要求,不存非份之想,不拿不义之财,不去是非之地,讲操守,重品行,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工作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要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干干净净、清正廉洁为人民服务的卫士。

二是作风要朴实,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永远不脱离群众的理念,要把群众的赞誉度作为衡量自己工作的标尺,真正把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经常性的下基层察民情、体民意。要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抓起,树立群众无小事的原则,尤其是涉及那些土地、集体财产、补贴等农民最关心的问题,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坚决纠正那些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要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切实当好群众的贴心人。

10月10日下午,县纪委组织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参加了“守纪律、讲规矩”知识讲座,聘请鸡西市委研策研究室副主任常风作专题辅导。通过学习,结合以往掌握的知识,受益匪浅,结合工作实际,谈谈个人的体会和认识。

在xx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讲规矩是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言之谆谆、语重心长。再一次令全党感受到规矩的沉甸甸分量。当前,我国改革进入深水区,各种社会矛盾、利益纠葛凸显,改革的复杂性、深刻性、艰巨性前所未有,谨守党员干部的纪律和规矩,做到“五个必须”,是对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对党的忠诚度的重要考量。

“守纪律”是基本准则。党的纪律,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等,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守的,只有严明纪律,我们党才能团结一致,战胜各种困难,推进事业的发展。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做拥护党、忠诚党的表率。要严守党的组织纪律,做讲大局促团结的表率。要严守党的群众纪律,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做践行群众路线的表率。要严守党风廉政纪律,做廉洁勤政的表率,始终做到警钟长鸣。要严守生活纪律,做作风正派的表率,自觉规范“八小时以外”的生活纪律。

“讲规矩”是基本要求。“五个必须”是我们心中不可逾越的底线。强调“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也是重要的党内规矩”,又指出“定了规矩就要照办”,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绝对不做。领导干部要把深入改进作风与加强党性修养结合起来,自觉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襟怀坦白、言行一致,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让大家都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该这样做,哪些事该那样做,自觉按原则、按规定办事。矩不正、不可为方;规不正、不可为圆,《党的章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是刚性约束,党员干部要守住这些规矩,筑牢“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的防线。

“学以致用”是根本体现。加强纪律建设,做一名合格纪检监察干部。首先加强学习,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提高学习能力,实现自我完善,要学习政治理论、专业知识和文化知识,坚持自学为主,贯穿整个学习过程的始终,当前重点学习《党章》、《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论述摘要》、中央xx届四中全会和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其次,要坚持理想信念,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的团结,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第三,遵守党的纪律,增强纪律意识,遵守社会公德,自觉遵守《党章》依法行政,传承中华传统美德,提高个人品德,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表率,加强个人修养,培养高尚情操。第四,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重大工作和重大决策必须识民情、接地气,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做到知民情、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多干让人民满意的好事实事。第五,立足本岗,开拓创新。要适应新常态,纪律审查工作要与时俱进,不断适应新形势,改进工作方法,卓有成效的开展。

在xx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实现打铁还需自身硬,依然任重道远。纪检监察干部是党的忠诚卫士,要忠于职守、秉公执纪。但是,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不是生活在真空里,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我们的队伍同样存在。话一语中的,指出了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道明了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必要性和任务的艰巨性。

纪检监察干部也是平凡人,不是佛祖圣人,不是生活在真空里,也是有七情六欲,也是要穿衣吃饭。但是,纪检监察干部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有着艰巨的执纪监督重任,忠于党、忠于职守、忠于人民、秉公执纪是他们的天职,对他们的纪律要求、作风要求和党性修养必然会比其他党员干部的更高更严格。然而,在现实中,正如所指出的那样,有的领导干部因年届退休,被安排在纪检岗位,只想着平稳着陆;有的干部不敢担当,遇到问题绕着走,不想干、不作为;有的干部能力不足、作风漂浮虚躁,不去打听“张家长、李家短”,监督缺失;有的派驻干部认为,与驻在部门领导班子一座楼里办公、一个锅里吃饭,磨不开面子,对监督畏首畏尾;有的人办案不行,“抹案子”却很有办法。更为严重的是,有的人在问题线索清理、处置和查办案件过程中,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擅做取舍、选择性办案,甚至胆大妄为,跑风漏气,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这些人利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以案谋私,必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己正,方可正人。所有的这些问题,都是执纪者所不许有的,都是要严肃查处,以正自身,硬自身的。

作为执纪者,要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担当者。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权责并驾,担当先行。纪检监察干部既要自身正、过得硬,又要无须扬鞭自奋蹄,做一名忠于党、作风硬、业务精、为人民、负责任、敢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纪律检查机关要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做到严、细、深、实。对尸位素餐、碌碌无为的干部,要坚决采取组织措施,该撤换的撤换、该调整岗位的调整岗位;对不敢抓、不敢管,监督责任缺位的干部坚决问责;对履职尽责、执行尽力、敢抓敢管、勇于担当的干部要重用提拔,大加褒奖。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执纪者的应尽职责,才能真正维护法纪的尊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作为执纪者,要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者。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的纪律的执行者、捍卫者,要心存敬畏和戒惧,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必须维护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党忠诚,言行一致;必须牢固树立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带头守纪律讲规矩,严格约束自己,筑牢信念防线、思想防线和法纪防线。纪检监察机关要乐于接受监督,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的作用,完善自我监督机制,健全内控措施,自觉接受党内和群众监督,让阳光无遮挡地照进来,坚决防止“灯下黑”,用铁的纪律打造全党信任、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作为执纪者,要做守纪律讲规矩的维护者。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党的生命力之一,党的建设必须要有严明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新形势下,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更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首要任务。要聚焦主业,强化监督,紧盯重点领域、重要部位、关键环节,加强执行政治纪律的监督检查,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究。要强化“两个责任”的监督检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要铁面执纪,严肃问责,对执行政治纪律过程中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的,要坚持“一案双查”,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要横下一心,严肃查处,坚决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结党营私、拉帮结派,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甚至在执行重大决策部署上打折扣、搞变通等行为,坚决围护党的政治权威和集中统一。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斗争的号角正猛烈吹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重道远,无上光荣,党和人民对纪检监察机关寄予非常大的希望和重托。纪检监察机关只有在党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敢于与腐败分子作斗争,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胜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证,才无愧于这个称号,无愧于这个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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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学习心得体会

按照市委安排,元月日-日,我参加了在为期5天的全市县区部门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此次培训时间虽短,可它对刚刚进入纪检监察系统的我来说,犹如雪中送炭,更是一场及时雨。通过此次培训我对纪检监察工作有了更全面和系统的认识,同时进一步开阔了视野,拓展了思维,丰富了理论基础,提高了党性修养,重新审视了纪检监察干部在新时期、新形势下肩负的责任和使命认。总的来说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充分认识了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在此次的培训中,通过认真聆听领导、专家的讲课,尤其是《纪检宣传》、《全媒体时代网络舆情应对处置》等课程,深刻阐释和解读了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路径选择和努力方向,进一步认识到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纪检监察部门作为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职能监察的重要机关,担负着监督本部门廉洁、务实、高效履职,促进党群、干群关系和谐的重要职责;党风廉政、惩防体系建设关系国家发展全局,关系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关系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作为编制部门一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为契机,深刻认识到机构编制管理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完善我国政权建设的一项基础工作,涉及到上层建筑的架构,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政治保障。

二、有效提高了纪检监察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监察工作的严肃性决定了我们的专业素质必须过硬。本次培训班上,市纪委领导和专家教授深入浅出、生动精彩的授课,让我耳目一新,受益匪浅。专家在《执法和行政效能业务知识暨实务》、《加强案件监督管理》、《党风政风监督》等课程中,剖析典型案例,结合当前实际,全面系统地讲解了执法工作、案件检查、信访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等知识,具有很好的指导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对于提升我的专业理论素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更好地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具有积极作用。同时,纪检监察工作的业务水平也得到了增强,理清和掌握了信访举报、案件检查等业务工作的程序规定和一些常用的方法技巧,使我对业务知识有了一个较为全面准确的把握,提高了纪检监察工作的本领,增强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大力增强了自我约束性和当好表率的自觉性。

做事先做人,正人先正己。纪检监察工作的主要职责之一是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坚持原则,廉洁正派,做到公正、公道,要始终保持政治上清醒,生活上作风简朴,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升个人品德修养,增强鉴别是非的能力。在具体工作过程中,要排除各种干扰、顶住各种压力,切实履行职责,做党的忠诚卫士,干部的表率,群众的贴心人。以“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的为民情怀,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通过这次培训学习,我对于如何做好机构编制部门纪检监工作,发挥纪检干部作用有了更深的认识,今后的工作中将着重提高三种能力:

(一)提高服务中心能力,保障编制管理有序推进。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必须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始终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放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去把握,把纪检监察各项职能工作纳入到中心工作中去通盘考虑,强化监督检查,为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快速发展保驾护航。

(二)提高治庸肃纪能力,切实改变工作作风。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和全市“转作风、惠民生”活动为契机,密切联系群众,以转变工作作风作为突破口,切实整治干部队伍中庸、懒、散等现象,着力解决得过且过,工作推进不力,责任意识不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业绩平庸、谋人不谋事、贪图享受等方面的问题。

(三)提高危机应对能力,加强舆情网络工作。正确对待和积极用好网络舆情,提高危机应对能力,拓宽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工作渠道,加强反腐倡廉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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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心得体会_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心得范文

在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征程中,纪检人既要讲纪律、守规矩、严程序,也要不失“温度”、深谙人情、人事,用执纪者的铁纪仁心、同志间的真情进行感化教育,使违纪者及时悬崖勒马,真诚地认错悔错改错,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达到执纪审查的最大效果。

执纪审查工作不仅要讲纪律、讲程序,也要讲策略、讲关怀,不仅有“硬度”,也要有“温度”。纪律审查不是冰冷的,是有感情的,也是有温度的。执纪该严的要严,该松的要松,松严之间,背后是规矩,是执纪的尺度,不是个人意志。纪检干部不仅要精通党纪法规,熟练执纪审查业务,严守执纪审查纪律、保密纪律,还要懂得社情民意,针对被审查对象个体情况差异,在严格程序中体现人文关怀、体现温情提醒、体现灵魂救赎。对于违纪党员干部既要要用执纪者铁面无私的“冷色调”震慑惩处,也要用执纪者铁纪仁心的“暖色调”感化教育,使其悬崖勒马。

面临新的职能转换、新的形势任务,我们纪检监察干部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新的时代展现新的作为,不负使命、不负群众、不负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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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学习心得体会

有幸参加派驻纪检组和机关党委举办的为期两天的纪检委员培训,收获颇多。经过此次培训,我的政治意识更牢固了,业务知识更充实了,不仅学到了许多纪检监察工作的相关知识,同时进一步开阔了视野、拓展了思维,了解到如何落实监督制约工作,解决其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如何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了解。总的来说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是学习内容顺应上级要求和精神。培训结合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整改精神,围绕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实际,探索纪检委员如何履行监督责任,时效性、针对性很强。整个培训组织有序、纪律严明,对各支部纪检委员学习掌握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精神,迅速进入角色、更好地开展业务工作很大的帮助。

二是对纪检委员的责任和义务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新当选为纪检委员后,并不清楚自己应该做什么和怎么做,对纪检委员的责任和义务定位不清晰,除了上报纪检组的信息外,相应的工作职责对我来说是一片空白。通过前两次培训,越来越清楚的知道纪检委员的责任和义务,觉得自己肩上的担子很重,要学习的内容很多,以后还有更多提升的空间,要更好的把这次培训的效果体现在具体工作之中。

三是明白了如何将纪检委员的工作更好的与三农三牧结合在一起。这次培训去了骑士乳业、恩格贝沙产业科技示范园、獭兔养殖基地和农村合作社等达拉特旗独具特色的农牧业龙头企业。通过参观认识到党建引领乡村振兴、企业带动农牧民致富增收的良性发展模式,惠农惠牧政策在基层开花结果,广大的农牧民在党的领导下,过上了幸福的日子。通过参观知道了纪检委员在履行工作职责的时候如何找准风险点,理清责任清单,在支部各项工作中更好的发挥作用。

最后感谢派驻纪检组和机关党委举办这次纪检委员专题培训,今后我将更多地思考本职工作所能改进的方方面面,注意细节,保证质量,不断充实提高自己,无愧于纪检委员忠诚、干净、担当的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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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干部办案安全学习心得体会

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并不是一句空话,更不是一句口号,而是需要我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予以高度重视,需要办案人员一丝不苟地加以贯彻落实。接到通知后,我院纪检组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纪委监委关于加强审查调查、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相关通知。在学习中,切实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安全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提高依纪依法安全文明执纪能力和水平。要做到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具体工作。

一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执纪办案观念。观念决定思路,思路决定出路。要做到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必须树立正确的执纪办案观念。要做到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树立正确的执纪办案理念,坚持查实问题、澄清是非,要把查办案件放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把握。同时加强学习查案相关法规文件,掌握党纪政纪法规、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新要求,注重平时学习与专业培训相结合,防止能力不足导致乱干、蛮干,出现违纪违法查案现象致使安全事故发生。

二要加强案件查办工作的制度建设。制度建设是保证。要做到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必须加强案件查办工作的制度建设。要建立健全案件查办工作的相关制度,细化办案环节的程序规定,明确办案人员有关安全文明办案的职责规定等。通过建章立制,使办案人员有章可循,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做到依规依纪,并长期坚持、常抓不懈,确保案件查办工作顺利进行、有序推进。

三要切实强化安全责任意识。主动尽好执纪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责任。明确办案人员工作职责,宣布办案纪律、安全和保密规定,不断完善安全办案措施,规范执纪办案行为,严格落实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明确我院主要领导对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做到“人人头上有责任,人人担负起责任”,发挥主观能动性,倒逼审查调查安全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岗。

四是牢牢守住审查安全这条底线。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调查审查”理念,认真研究监察体制改革后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坚持问题导向,消除问题隐患,把依规依纪的要求体现在执纪审查全过程、各环节。

五是要突出抓好“走读式”谈话安全防范工作。有效加强对“走读式”谈话安全防范研判、预防和管控工作,切实做到细致、精致、极致,坚决守住不发生安全问题的底线。各部门要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排查安全隐患,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工作台账,案管部门要有效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立即牵头开展大排查、大整改活动。

近期,中心组织集中学习了《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系列课程》,其中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柴艳茹讲的《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努力推动审查调查工作高质量发展》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十六审查调查室李源伟讲的《审查调查中的安全问题》两节课,从思想认识,经验做法、审查调查各阶段需要注意的安全问题,如何确保审查调查工作不发生安全问题,推动建立审查调查安全工作体系等几个方面,详细讲解了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对我触动很大,下面我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对此次学习的认识体会。

安全是审查调查工作的底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领导对审查调查安全高度重视,赵乐际同志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要确保办案安全,牢牢守住底线”;2018年5月28日在省区市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上指出:“安全是审查调查工作的底线,安全问题具有极端重要性”,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赵乐际同志再次强调:“要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因此,必须牢固树立安全意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审查调查安全。要教育引导审查调查组全体同志进一步提高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提高政治站位,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看待安全问题,正确认识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不是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准确把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性质定位,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事关全局,既是审查调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

审查调查工作中的安全问题包括初核阶段需要注意的安全问题,执行留置需要注意的安全问题,搜查需要注意的安全问题,讯问需要注意的安全问题,询问证人及“走读式”谈话需要注意的安全问题等,要牢牢把握全过程的安全问题,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审查调查组负责人、全体审查调查组成员均应对安全问题高度重视,摆在首位,专题研究,制定周密工作方案及安全预案,要做到这些阶段的安全保障,必须要做到选择合适的谈话地点并进行安全改造,全面了解谈话对象个人情况,以适当方式通知被谈话人并安排好接送,做好谈话期间各个环节的安全保障,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医疗保障,做好谈话后回访,正确应对突发事件。

(一)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提高认识,正确认识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不是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准确把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性质定位,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事关全局,既是审查调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

(二)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参加审查调查的每一名同志都负有安全责任,同时还要明确每一项工作中的具体责任真正把审查调查安全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

(三)坚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必须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审查调查全过程,既要谈问题又要注意教育转化,既要有力度也要有温度,既要促使谈话对象如实讲清问题又要做好心理疏导。

总之,审查调查工作一定要严格依规依纪依法,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共同推动审查调查工作高质量发展!

近期,中心组织集中学习了《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系列课程》,其中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柴艳茹讲的《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努力推动审查调查工作高质量发展》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十六审查调查室李源伟讲的《审查调查中的安全问题》两节课,从思想认识,经验做法、审查调查各阶段需要注意的安全问题,如何确保审查调查工作不发生安全问题,推动建立审查调查安全工作体系等几个方面,详细讲解了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对我触动很大,下面我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对此次学习的认识体会。

安全是审查调查工作的底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领导对审查调查安全高度重视,赵乐际同志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要确保办案安全,牢牢守住底线”;2018年5月28日在省区市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上指出:“安全是审查调查工作的底线,安全问题具有极端重要性”,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赵乐际同志再次强调:“要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因此,必须牢固树立安全意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审查调查安全。要教育引导审查调查组全体同志进一步提高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提高政治站位,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看待安全问题,正确认识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不是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准确把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性质定位,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事关全局,既是审查调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

审查调查工作中的安全问题包括初核阶段需要注意的安全问题,执行留置需要注意的安全问题,搜查需要注意的安全问题,讯问需要注意的安全问题,询问证人及“走读式”谈话需要注意的安全问题等,要牢牢把握全过程的安全问题,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审查调查组负责人、全体审查调查组成员均应对安全问题高度重视,摆在首位,专题研究,制定周密工作方案及安全预案,要做到这些阶段的安全保障,必须要做到选择合适的谈话地点并进行安全改造,全面了解谈话对象个人情况,以适当方式通知被谈话人并安排好接送,做好谈话期间各个环节的安全保障,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医疗保障,做好谈话后回访,正确应对突发事件。

(一)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提高认识,正确认识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不是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准确把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性质定位,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事关全局,既是审查调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

(二)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参加审查调查的每一名同志都负有安全责任,同时还要明确每一项工作中的具体责任真正把审查调查安全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

(三)坚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必须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审查调查全过程,既要谈问题又要注意教育转化,既要有力度也要有温度,既要促使谈话对象如实讲清问题又要做好心理疏导。

总之,审查调查工作一定要严格依规依纪依法,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共同推动审查调查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