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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都读后感(热门13篇)

作者:HT书生

读后感不仅能让读者更好地理解书中意义,还可以提升自己的表达能力和写作水平。请看以下是一些著名作家的读后感摘录,他们的思想和感悟或许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启示。

《废都》读后感高中作文

假期看了由查尔斯原创,理查德改写的《雾都孤儿》。感觉受益匪浅,同时也感受到了西方的一些文化气息。在这里,我将自己的体会与大家分享一下。

《雾都孤儿》这部书大致分为14个部分,它向我们描述了奥利弗坎坷的人生。从小,奥利夫就受到命运的摧残。刚出生便与自己的生母阴阳相隔,而众人又不知道奥利夫的父亲是谁。幸好有一家专门收养孤儿的机构将奥利弗收养,但这并不意味着奥利弗就会生活得很幸福。相反,奥利弗所在的这家济贫院也是一个靠出卖孤儿劳动力来牟取暴利的机构。

由于孩子们都还太小,因此没有人会对他们所受到的不公正待遇进行反抗。终于有一天,奥利弗长到9岁了。他开始意识到自己每天都受到那些济贫院管事们的压榨,虽然只是在潜意识中,但是他有一天却在吃过正常饭之后向打饭者又要一碗粥。虽说这个要求并不过分,而且孩子们正在长身体,多吃一些也符合生理上的需要。但是执事们却被奥利弗的这一行为吓坏了。他们意识到这是孩子们反抗的开始,他们要将这些萌芽遏制住。为此,他们要将奥利弗驱逐出济贫院,条件是谁将奥利弗带走,谁就会得到奖赏。

从此,奥利弗的生命开始了第一次的转折。棺材铺的老板班布尔先生将奥利弗领回去做童工。老板对奥利弗很好,因为奥利弗很聪明,可以说是一点就通,为此老板更加器重他。有什么活都带着奥利弗一同前往,这引起了老板身边人的记恨,原本已过上暂时安逸生活的奥利弗又受到老板娘以及两个雇佣工人的压迫。可以说,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奥利弗再一次反抗起来,与老板娘等三人进行了“殊死搏斗”。终于,奥利弗逃脱了饱受压迫的乡村。转而开启了他的第二个人生转折点,他的“梦中天堂”——伦敦。

伦敦是一个令人神往的大都市,多少人梦寐以求来到伦敦大展宏图。奥利弗却误打误撞的来到了这个人间天堂,在这里他遇到了他的恩人,拯救了他的生命。起先,奥利弗遇到了比他大几岁的神偷,神偷见他孤苦伶仃便将他领到了老偷费金那里。

费金是一个神秘的人物,他见到奥利弗,仿佛认识他似的给奥利弗好吃好喝,还对奥利弗很好。但随着故事的一步步发展,我们看到费金要求奥利弗与其他两个孩子一起去偷他人的贵重物品时,奥利弗却怀着一颗善良的心,不忍下手。

最后误打误撞的与被偷者布朗洛先生待在了一起。布朗洛先生发现奥利弗与他认识的一位女士长得十分相像,但却随即打消了奥利弗可能是那位女士孩子的念头,因为奥利夫的身份地位与那位女士极不相符。所以在神偷们将奥利弗带回费金住处后,布朗洛先生并没有追查奥利夫的下落。但是,奥利弗却被其他人深记在了心里。正在奥利弗受到坏人们的追杀与迫害之时,梅丽太太等人及时赶到将奥利弗“解救”出来。

最后真相终于大白,原来奥利弗在事实上属于一个私生子。他同父异母的哥哥蒙克斯因为想独得父亲遗留下来的财产而雇人杀害奥利夫。但是他万万想不到他父亲的朋友布朗洛先生早就发现了他的阴谋而使他没有得逞。故事以大团圆的方式收场。虐待奥利弗的班布尔夫妇失去了工作,进了济贫院得到应有的惩罚。费金的盗窃团伙也各自逃到海外隐姓埋名。布朗洛先生收养了他好朋友的儿子——奥利弗。最后,奥利弗与布朗洛先生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雾都孤儿》告诉了我们为人要善良,要做一个正直的人,不与世俗同流合污,要敢于同恶势力作斗争。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后来,因为那里的一个小孩羞辱他母亲,奥立维打了他并逃走了途中,他遇到了一个孩子,愿意让他到自己家去没想到,奥立佛被送到了一个小偷集团当他第一次看见叫恰利·贝茨和躲闪儿的连个小孩偷东西,主人发现了,竟把很害怕,想逃走的奥立佛当成了小偷最后,得知他并非小偷后,他也因被打而虚弱得不省人事那见东西的主人布朗劳先生将奥立维收留,并对他非常好。

有一天布朗劳先生买了书,忘了付钱,热心的奥立维便独自一人去书店了。可是,那个小偷集团的南茜,遇到了他,想方设法将他抓走了。并让他和一个叫做塞克斯的人去一家偷东西。那家人发现了他们,奥立维被打伤了,其他人丢下他走了。第二天,他找到了那家,在门口昏倒了。后来,他和主人说了事情的经过,一位叫露梓的小姐相信他的话,他便在她家住下了。并且找到布朗劳先生,说明了一切。

小偷集团的一位成员,蒙克斯去贫民习艺所得知奥立维的身世,并把他母亲的得遗物都毁了。

南茜的话使人们很快抓到了很多人,此时,布朗劳先生找到了蒙克斯,发现他其实是奥立维同父异母的兄弟……他们让蒙克斯逃走了,但是蒙克斯在每钱后又走上了老路,最后病死在监狱了。

我非常喜欢这部小说大部分原因是狄更斯很真实,却又感动人的描写了奥立维的悲惨故事,也许这和他曾经很穷有一些关系。但是,在这个故事里坏人都死了,而好人大部分得到了好报。

而南茜,我认为她应该算是一个好人,最后她还是很有良心地向别人提供了小偷们得很多情况。有人说狄更斯的这部小说中不少人物都太过理想化,盗贼也只是“风流人物”。不过我想,世界上大概没有彻头彻尾的坏人,何况只是盗贼。比如杀了南茜的费根,如果他真正无可救药了,那在杀人后也许并不会那么痛苦,还会认为南茜背叛了他们,死掉是理所当然的。

我想,在作者生活的年代,像这种作恶多端的小偷一定非常多,而且很难被抓住。那些小偷大概也如同这里的费根、塞克斯、恰利·贝茨和躲闪儿等人差不多,虽然每次偷得不多,但也可以衣食无忧了。而可怜的奥立维却不能。奥立维并没有像恰利·贝茨和躲闪儿那样,也变成小偷。如果他也跟着偷东西,那么大概也无法得到现在的幸福了。大概这也就是狄更斯的创作目的:“善良的人不畏任何逆境并能生存的规律”。

另外,奥立维的所作所为,比如要求添粥,打架以及逃亡和其他不听话的举动,让人们明白狄更斯描写的一些人物看似逆来顺受,但并非如此。我想,既然一个人,对自己的所作所为问心无愧,而且为了一些应得的东西不该对别人百依百顺,唯命是从。也许,一个善良的人,像奥立维;也许是某件事的受害者,像南茜。他们都有自己的想法,应该向自己所向往,认为是对的方向努力,当然,这不该是太草率就做出确定的。

我想,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当时有很多人,尤其是穷人爱看狄更斯的书的原因吧!所以,不管一个人富有或是穷困潦倒,善良还是最重要的,而且不要被困难压倒!

今天,我把英国作家狄更斯的《雾都孤儿》读完了。这本书真是一颗催泪弹,看着看着就会为小主人公奥利弗的童年落泪。他是个私生子,母亲生下他后就辞世了。奥利弗是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的救济院里过着地狱一般的凄苦生活并慢慢成长的。

他九岁时便被送进一家棺材店当小送殡人,在遭到棺材店老板的一次毒打后,连夜逃了出去。但不幸地在去伦敦的路上又落入了一群小偷的手掌。小偷们带他去街上行窃,想拖他下水,用转移目标的办法,使无辜的他被送到警察局。后来布朗罗先生救出了他,但他却再次被那些小偷抓住、利用。

读到这里,我为小奥利弗感到深深的遗憾,本来他可以在善良、有钱的布朗罗先生家重新健康的成长了,只因为他的一次考虑不周全,又让他深陷泥潭。后来,布朗罗先生把奥利弗的身世大白于天下,于是,正义终究战胜邪恶,小奥利弗冲破重重的困难,克服了人生路上的一个个艰险,终于见到了光明的未来,前途一片美好。他得到了一笔遗产,被布朗罗先生认做义子,同那些正直、善良的人生活在一起,过着幸福、自在的生活。

这篇文章反映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邪恶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与善良,也揭露了一些打着慈善招牌面目的人的虚伪。

阅读了《雾都孤儿》这本书,我深受感动,受益非浅。有时候,看着小奥力弗受到的虐待和欺侮,我的眼眶都不禁红了。

奥利弗从小就要挨打挨骂,没有书读。天天没人同情。而我们,个个吃好的,穿好的,可以上学。在家里,父母宠着,惯着。还嫌这不好,那不好。真所谓“生在福中不知福。”

奥利弗从小受到教区干事的虐待。没有体会过家庭的温馨。我想,与奥利弗相比较,我们生活的多幸福,可还是不满足,常常抱怨生活。在目标追求上,也是一遇到小小的困难,就放弃了,缺少意志力。而且,我们从小就生活在温馨的家里,应该好好对待父母,做到弟子规里所说: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父母教,需敬听。父母训,需顺承。

这本书中最让我敬佩的还是奥利弗他并未向侮辱屈服,折磨也未能改变他善良的本性,在重重艰难之后他获得了幸福,奥利弗十分坚强和勇敢,而那些撒谎、欺诈、偷盗的人,真的很可恶。我记得古代有句话:人之初,性本善。我想,犯罪的人本性是好的,他的罪恶不是天生的,是因外界的不良影响而造成的,如果在现代社会中,人人学习奥利弗他那不低头,坚持不懈的精神,那么善良的本性就会万古长存。

我们也要学习善良的布朗罗,是他伸出了援助之手帮助奥利弗的,正因为它的善良,才是奥利弗得救,他让世界少了一个坏人多了一个好人,让奥利弗远离偷窃,远离了肮脏的世界。

现在,世界上还有许多的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孤独、寒冷作战。他们多么向往美好的生活。我们能视而不见吗?我们要珍惜现有学习条件,刻苦读书学习,让自己成长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这样我们才能够有能力去帮助这些孩子,让他们和我们一样拥有灿烂阳光般的美好生活。

现在,有许多的人们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不顾一切了,读了这本书使我明白其实这是不对的,凡事都应该多为他人想想。

总而言之,整本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为奥利弗的身世叹息,为卑鄙小人愤怒,为善良的布朗罗感动,为奥利弗得到新生而高兴。《雾都孤儿》问世一百多年来,早已成为各国读者喜爱的经典作品,我也不例外。就因为这部小说,我也开始认识了狄更斯,使我见长不少。

国庆期间我读了狄更斯的长篇小说《雾都孤儿》,作品以孤儿奥立弗?退斯特这位善良、勇敢、坚强而乖巧的济贫院孤儿为中心,以善良美丽的少女、亲切和蔼的老绅士、心肠歹毒的小偷、粗暴狠毒的强盗,以及寄居陋巷的流浪儿童为陪衬,以雾色浓重的伦敦为背景,讲述他艰难曲折的童年生活。

通过这篇小说的阅读,我树立了正义必将战胜邪恶的信念,明白了要分清善恶,并且要懂得爱,懂得去爱别人!

在伦敦的一个小镇上,有一位母亲把孩子生出来后就死去了。这个不幸的孩子被一个老太太送到了济贫院,这就是雾都孤儿—奥利弗。退斯特。

我读了这本书后,非常想哭,因为小奥利弗的痛苦太多了,没得到一点母爱,历尽千辛,在苦难中长大。但是人间有爱,正义、善良心将战胜邪恶。

读了英国作家狄更斯《雾都孤儿》此篇小说,我感悟特深,又让我再一次看到了许多社会问题,此篇小说讲诉的是: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以及遭遇,而这个孤儿叫奥立费,就是这篇小说的主人公。我对他以及他当时待的孤儿院的伙伴感到同情。

因为当时在孤儿院他们根本就吃不饱,还要饱受欺负。主人公奥立费的人生也让我很同情,他从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到误入贼窝,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无数辛酸,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

由此我明白:命运的掌握权在自己手里,不能轻易放弃。

《雾都孤儿》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个男孩奥利弗为了生存而抗争的令人心碎的故事。他生活在伦敦的下层社会,生活很悲惨,但他心中永远有着光明,终于他在好心人的帮助下逃脱了邪恶势力,找到了幸福。

读完了这本书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我想到了自己。我的生活跟奥利弗有着天壤之别,我有着良好的物质条件,良好的学习环境,但我却不懂得珍惜,上课老是不认真听讲,下课老是与同学吵吵闹闹,在家也不帮爸爸妈妈做家务,给老师和家长添了不少麻烦,我以后一定要上课认真听讲,认真学习,在校争做好学生,在家争做好孩子。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雾都孤儿》。从这本书上我学到了许多许多!

这本主要写了孤儿奥立弗本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家的私生子,他年轻的母亲因长期得不到关爱,只身一人饱经跋涉思虑之苦,在生下他后就辞世了。他了到人后,从未得到母爱和家庭的温暖,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一般的生活,9岁就被送入一家棺材店当学徒。因不堪忍受非人的待遇,逃向伦敦,却不想被小偷所骗,跌进了一个事先安排好的陷阱。由于遇到好心人,才转危为安,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这篇小说描写和反映了善于恶、美与丑、正义与乖谬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正真与善良,也揭露抨击了当时英国一些慈善机构的虚伪和治安警察的专横。

《废都》读后感高中作文

在我们看来这个场景是父爱,可许三观呢,他背着只是一个被他养了九年却和自己没有一点血缘关系的一乐,他的爱已超过了血缘之亲。如果是今天这个时代,试问有谁会像许三观一样做了九年的“乌龟”却还选择继续养一乐,又有谁会容忍这种事发生?可许三观,他没有说不要一乐,没有骂他打他,更是平等的对待他。这可能就是人性中所折射的光辉吧!人,性本善!一乐刚开始离家出走时,许三观其实表现的不担心,甚至还很气氛,这很正常,他不过是心里有气,不甘罢了。谁会让他最喜欢的儿子却是别人的。他曾经整夜整夜地照顾一乐,最疼的也是一乐。可天黑之后,他也着急起来,已经养了十一年的儿子,就算他是何小勇的儿子又能怎样,十一年,先不提人性本善,就这四千多天的日子,陌生人也该变成亲人了,更何况许三观还是看着一乐一天天长大的人。在他那责骂中,我们能听出他的担心,他的心疼,在他满含爱意的责骂中,渐渐走回了胜利饭店。

婚姻观。

许三观,他也有自己的“婚姻观”,当他决定和许玉兰结婚的那一刻起,已经扛起了自己身上的责任。许三观和许玉兰的婚姻一开始未必是因为爱情,但是随着彼此的付出他们之间不仅有了那难得的理解,更增加了彼此的疼爱。即使想得到家人,很多人也没那个心来为家人过生日,可是许玉兰却不是这样的,足以看得出她是深深地爱着许三观的,也许刚结婚的时候她并不是深爱着这个男人,可是经过了那么多后她深深地爱上了这个男人!这样的爱情才能真正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想玉兰对许三观这样的爱,许三观是深有感触的,而且我相信正是这样的朴实才让他们的爱情更加的坚固。在我眼里那种惺惺相惜,相伴到老才是真正的浪漫,而且这样的浪漫才是地久天长的。就像许三观和许玉兰这样彼此心中都想着对方,彼此都为对方着想。我相信只有这样的爱情才能真正的经得起考验!

他们两人共同努力,一起走过饥荒,走过水灾,走过彼此最艰难的时刻。他们有对未来美好日子的期盼,有对彼此的关心照顾,他们有着一种最朴实、真诚的爱情,不需要过多现在浪漫的语言。在那个时代,他们没有争吵完就分开,没有因苦难而各顾各。

平等观。

许三观,他有自己坚守的原则,有与妻子的朴实的爱情,有一生追求的“平等观”。当他知道一乐的事之后,他认为妻子犯了错,所以在那一段时间里,他一直在享受,而没有干活,这也是他追求的平等,也算是心理上的平衡。

也许时过境迁,多年后,无意中回想起这个朴实的故事,还会被感动,亦或是有不同于现在的感受吧!

《废都》读后感高中作文

亲爱的奶奶读贾平凹的《废都》——一本因为过多不雅场景描写而在国内被禁的小说,悟出了一句话:误入歧途的精神救赎,就如同有了婚外情的陈俊生,最终未必能找到回家的路。

贾平凹争议最大的一本书贾平凹的《废都》这本书是他平生争议最大的一本小说。八十年代知识分子在讨论的精神危机和中年危机。因为有过多的性的描写,引起比较多的争议。也因为这些争议,使得他在国内遭禁了16年,但是在国外却赢得了一系列的声誉。有人说这本书揭开了一些人的遮羞布但并不健康。但也有人说他的小说充满了很多象征性的艺术手法。但是争议归争议,这本小说在之后在国内再次出版。并且成为贾平凹三部曲中间比较重要的一部。西京城文化名人堕落史这部小说描写的是80年代,我国西北的一个大城市,西京,也就是以古都西安为背景的一个城市,发生的故事。

主人公叫庄之蝶,是西京城四大文化名人之一,也是剧中最有能耐的一个人,在书中,他因为婚姻的危机和作为一个作家的空虚和寂寞,或者最开始因为爱慕虚荣而有了一个婚外恋,也就是唐婉儿这个来自于乡下、后来嫁到城市里边的女性。在空虚中去去借助这种隐秘的刺激和激情来排解内心的苦闷。新鲜过后,另觅新欢,而“文化”的噱头串了不同场次。让人觉得那开头的收破烂的人的顺口溜也酸溜溜的。

西京城本是一个历史底蕴浑厚、光鲜亮丽和充满希望的大城市,而书名确有“废”字,令人不禁好奇,读后也才恍悟——一座城和一个人一样,没了性格,也就废了罢。社会变革时代的空虚这部小说的创作背景很有意思,他是血与1993年儿那时候由于中国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不断加快,商品化和市场化对文学和人们的精神也出现了很多的冲击。尤其是文当代文学也日益显示出商品化的特征。很多作家的创作不再是纯粹的,而是开始有一句迎合大众的口味,这和80年代的文学有着本质的不同。

《废都》读后感高中作文

从未得到过母爱和家庭温暖的奥利弗,从小在济贫院过着地狱般的生活,九岁的他被送进一家棺材店当学徒,他在那里因忍受不了毒打和欺侮,连夜逃了出去。一进城便身陷贼窟,强盗头子想要把他训练成一个小偷,但生性善良的奥利弗不肯就范。最后,他在同样善良好心人的帮助下与邪恶势力展开了生死搏斗。最后终于取得了胜利。

在这本书中,奥利弗、南希、罗斯小姐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都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们的心中始终保持着一偏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最后,正义的力量战胜了邪恶,虽然南希最后遇难,但正是她的死所召唤出来的正是邪恶团伙的灭顶之灾。

小说的主人公奥利佛是一个生性善良而又坚强的孩子,他不怕危险,勇敢面对种种困难,并没有屈服。在哪里摔倒,就在哪里爬起来,一滴眼泪也没掉过,这是多么坚强的孩子呀!

从奥利弗的悲惨遭遇中,我明白了,一个人无论遇到怎样的困难,世界怎样复杂,我们都应该保持一份善良、博爱的的精神。人的机遇各不相同,有着千差万别,但命运总是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关键时候决定的权力是我们他自己掌握的!

暑假里我看了好几本课外书,每本都很好看。但让我映象深刻是那本狄更斯写的《雾都孤儿》。狄更斯是十九世纪英国最著名的现代主义作家,当他些这本书时,年仅二十五岁。我看完这本书后,书里的情节会久久的在我的脑海里浮现。

孤儿奥立弗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家的私生子,他年轻的母亲因长期得不到关爱,只身一个人饱经跋涉,思虑之苦,在生下他后就辞世了。奥立弗来到人世后,从未得到过母爱和家庭的温暖,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一般的凄苦生活。九岁被送到一家棺材店当学徒。老板刻薄凶狠,他在那里因忍受不了虐待和欺欺负,一次又一次遭受毒打后,连夜逃了出去。在去伦敦的路上被小偷所骗,一进城便身陷贼窟,强盗头子一心要把他训练成一个小偷。但生性纯良的奥立弗却怎么也不肯就范。他们第一次带上他上街行窃,想拖他下水,用转移目标的办法使他被无辜扭送进警察局。幸运的遇到其父亲生前的好友布朗罗先生,将他救到了自己的家里。不幸的是他再次身陷贼窟后,在一次被逼的盗窃中身中一弹,挣扎在死亡线上。有幸运的遇到露丝小姐和梅里夫人,他们以极大的爱心收留并求活了他。在康复后奥立弗遇同父异母的哥哥,可他哥哥想尽办法害他,想把他送上绞刑架,就可以独吞了遗产和发泄心头之愤的目的。露丝小姐知道后报告了布朗罗先生,让奥立弗终获澄清。奥立弗得到一笔遗产,被布朗罗认作义子,同那些正直、善良的人们居住在一起,过着幸福、自在的生活。

这本书描写和反映了善于恶、美于丑、正义于乖谬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和善良,也揭露了当时英国一些慈善机构的虚伪。这看后即同情奥立弗的遭遇又为他最后过着幸福的生活而高兴。

《废都》读后感高中作文

阅读了《雾都孤儿》这本书,我深受感动,受益非浅。有时候,看着小奥力弗受到的欺负和欺侮,我的眼眶都不禁红了。

奥利弗从小就要挨打挨骂,没有书读。天天没人同情。而我们,个个吃好的,穿好的,可以上学。在家里,父母宠着,惯着。还嫌这不好,那不好。真所谓“生在福中不知福。”

奥利弗从小受到教区干事的欺负。没有体会过家庭的温馨。我想,与奥利弗相比较,我们生活的多幸福,可还是不满足,常常抱怨生活。在目标追求上,也是一遇到小小的困难,就放弃了,缺少意志力。而且,我们从小就生活在温馨的家里,应该好好对待父母,做到弟子规里所说: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父母教,需敬听。父母训,需顺承。

这本书中最让我敬佩的还是奥利弗他并未向侮辱屈服,折磨也未能改变他善良的本性,在重重艰难之后他获得了幸福,奥利弗十分坚强和勇敢,而那些撒谎、欺诈、偷盗的人,真的很可恶。我记得古代有句话:人之初,性本善。我想,犯罪的人本性是好的,他的罪恶不是天生的,是因外界的不良影响而造成的,如果在现代社会中,人人学习奥利弗他那不低头,坚持不懈的精神,那么善良的本性就会万古长存。

我们也要学习善良的布朗罗,是他伸出了援助之手帮助奥利弗的,正因为它的善良,才是奥利弗得救,他让世界少了一个坏人多了一个好人,让奥利弗远离偷窃,远离了肮脏的世界。

现在,世界上还有许多的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孤独、寒冷作战。他们多么向往美好的生活。我们能视而不见吗?我们要珍惜现有学习条件,刻苦读书学习,让自己成长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这样我们才能够有能力去帮助这些孩子,让他们和我们一样拥有灿烂阳光般的美好生活。

现在,有许多的人们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不顾一切了,读了这本书使我明白其实这是不对的,凡事都应该多为他人想想。

总而言之,整本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为奥利弗的身世叹息,为卑鄙小人愤怒,为善良的布朗罗感动,为奥利弗得到新生而高兴。《雾都孤儿》问世一百多年来,早已成为各国读者喜爱的经典作品,我也不例外。就因为这部小说,我也开始认识了狄更斯,使我见长不少。

《废都》读后感高中作文

在断断续续的阅读中,我跟随余秋雨大师的脚步,追随他的思想,猜测华夏文明的始祖――黄帝,梳理了中国四五千年的神话,然后一步步地向现代走进。

余秋雨先生说:“现在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喜欢说‘梦回大唐’、‘梦回长安’,这是好事。但是,如果真的回去了,哪怕在梦中,可能都消受不了”。的确,我也是那想要回到唐朝的其中一人,可我们为何不能消受?不错,唐代已经过云了太久,但我们对它,永远不会是陌生人。我们同为中国人,同为华夏民族,唐代诗歌繁盛,我们现代人所欣赏的又何尝不是唐诗的精神?我们有着同样的精神,同样的见解,对美好事物有着同样的赞赏;我们和唐代,又怎会是陌生人?我们相遇,只会相见恨晚!

隋唐时期,国家统一,社会安定,交通发过,陆上和海上丝绸之路也比较畅通,经济快速发展。唐太宗还推行轻徭薄赋的政策,减少的农民的负担,顺应民意,社会和谐幸福。李世民总结隋朝灭亡的历史教训。他常说:人君好比舟,人民好比水;水能载舟,也能覆舟。为了避免“覆舟”之祸,他勤于政事,励精图台。唐太宗很重视选官用人,在我看来,“魏征”也是他从政路上完美的一笔,魏征的直言不讳,向世人展现了一个仁德的君主,这也是贞观时期及政治清明的一个重要原因。

唐代还继承完善了科举制,它把读书、考试与做官紧密联系起来,打破特权垄断,扩大官吏人才来源,大大提高了官员文化素质,以我们高中生的知识到了唐代,也许也会有做官的资格呢!也正是因为科举制的实施,唐代诗歌繁荣,“唐三彩”是中国古代的精品,城市的发展也是唐代繁荣的一个标志。

唐代有的开明的政治制度,廉洁的统治者,公明公平的考试制度,繁荣的经济,我没有理由不向往它!

游历完唐代,经过五代十国的混乱,宋代的脚步声渐渐近了,宋代结束混乱,本来是一件好事,但却让宋代陷入了另一个困境,原来是五代十国的汉族政权,而现在宋朝面临的却是一个又一个强大勇猛、虎视眈眈的少数民族政权,在冷兵器时代,农耕民族想要打赢游牧民族实属不易,所以宋代虽然持续时间短,但并非人们所说的那样不堪。宋朝重文轻武,宋太祖派文官担任地方长官,收回兵权,加强中央集权,我曾经看到这样的一句话:“如果没有赵匡胤当时的重文轻武,也许现在的孩子都不会上学读书”。之前的我年龄小,看到这句话时,心里对赵匡胤还有些恨恨的,但现在我读完了《寻觅中华》,发现这句话简直就是无稽之谈,发展教育是历史的潮流,教育也正是我国已进入文明时代,而其它地区依旧过着野蛮人的生活的原因。就此而言,我们还应感谢他,他的重文轻武思想让文学快速发展,为博大精深的中国文化添色不少。

宋朝的诞生是在战火硝烟之中,它的终结也是同样在战火硝烟中,在每个朝代皆是如此,在中华历史的长河之中总会留下一些属于它们的痕迹,辽灭北宋留下了杨家将抗敌的故事,金灭南宋,留下岳飞抗金的故事。

尽管后来唐朝出现了安史之乱和藩镇割据的局面,宋朝也快速灭亡,但两个朝代给我们带来的影响是始终无法磨灭的。是我们永远追忆的。

与唐朝一样,宋朝也因为重文轻武政策出现了许多诗人,其中,陆游、辛弃疾不久成了宋代,而且也成了整个中国古代最爽利,最典雅的抗战话语的营造者,陆游去世时是遗嘱“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这是一个爱国者对国家最后的期盼。辛弃疾的诗亦极壮极悲,文天祥的“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表现了他的舍生取义,这句诗也同样是很多奉献人士的内心独白,尽管这些顶级诗人是这样走向死亡的,但正如余秋雨的观点,是宋代造就了他人万古流芳的人生美学。

中国的历史文化源远流长,是我们不尽的追忆!

《废都》读后感高中作文

众所周知,韩愈乃唐宋八大家之一,其文章佳句至今被人们争相传诵。在文坛上,他是大唐的一块丰碑,但这尚不足以易姓河山。

在书中,我来到了唐宪宗时期,原本井井有条的市集却乱做一团,众人纷纷向法门寺赶去。然如此兴师动众的,却不是什么利国利民的大事,而是唐宪宗迎佛指舍利入皇城。一时间,朝野上下议论纷纷,却无一人敢指出帝王的不是。此时,巷尾处一驾不甚华丽的车轿中,一位白发长须的老者,发出了一声重重的叹息。

天子殿前,一位手持玉笏的大臣,颤颤巍巍地从群臣中走了出来――正是前日巷尾那位老者,他思忖良久,终于开口:“陛下,臣曾奏表上书,望陛下取消法门之典。陛下乃九五至尊,却要迎佛骨这朽秽之物入我大唐,置百姓社稷颜面于何地?若佛祖有灵,以为不敬,欲施行罚,便加之于臣身,臣万死不辞!”一翻言辞情真意切,感人甚深,却引得龙颜大怒,皇帝不顾众臣劝阻,把他贬至潮州。

这位老者便是韩愈。

朝为朝廷重臣,夕为左迁罪人,恐怕任何人都难以承受这种巨大落差。然而,韩愈却挺了过来。苏轼乌台诗案之悲释于对人生的超然,柳宗元被贬之苦释于对山水的眷恋,而韩愈的心灰意冷却释于他对百姓疾苦的操劳。当时的潮州因离京甚远,不似王土,更如蛮夷。韩愈见此心中大恸,忖道:我心中虽悲苦,但怎么比得上百姓的贫苦?于是,他重拾软毫,以文诛恶,驱鳄鱼,兴学堂,除奴制,修水利。八个月过后,潮州面貌焕然一新,潮州进士也由原来的三名升到了一百三十名之多。

此时,我不禁好奇:自古贬官只需要在被贬之处熬过一段时间即可,韩愈却为何如此卖力?也许,这都是缘于他的文人风骨,面对皇帝怒火依然不改儒家不屈不挠的风骨,身处困境难关依然不忘朝臣救世利民的风骨,遭受舆论指责依然不动圣者恪守本心的风骨。

韩愈曾倡导古文运动,废掉了华而不实的骈文,越过南北朝,越过魏晋,直承秦汉,将文章的“载道”作用发挥出来,立文、立业,后世苏东坡赞道:“文起八大之衰,道济天下之溺。”

常言道:“武死战,文死谏。”据史记载,韩愈出身贫寒,功名考取十分不易,但却数触龙鳞。我依稀看到,大唐汉白玉石雕琢的殿前台阶前,云雾缭绕中,一人托着他虽已衰朽却依然不折的风骨,心系天下百姓,志存黎明苍生,将一身刚正与不阿,献给了大唐盛世。历史等了千年,终于等到了他。

梁衡在文中说:“一个人不管你有多大的委屈,历史绝不会陪你哭泣,而它只认你的贡献。”潮州的韩公祠,韩山、韩水,并不是用来纪念韩愈的坎坷历程的,纪念的是他的以民为本,文以载道。

我想,这也是梁衡为何要“读”韩愈了。韩愈之于历史,之于后代文人,之于我们,都像是一本书,一本生动的书,一本严谨的书,一本经典的书,一本动人的书。他的行为,他的文章,无一不展示了他那高贵的文人风骨,他集儒家精华之大成,又加以自身改进,推动整个社会进步。即使他逝去,他的风骨依然如丰碑一般,在世间长留。

回望韩公祠中的凭吊之作,无一不是感韩公之大义风骨而作。此人,此景,此绩,怎能不教人心生感慨!于是,我心中也逐渐泛起一行诗句:

不畏君威斥荒诞,潮州河山尽姓韩。

上任八月兴四利,文人风骨留世间。

《废都》读后感高中作文

读后感:

说实话,是读的贾平凹的第一部作品,之前对他的了解仅限于初中语文老师告诉我们的,他的名字叫贾平娃,所以笔名贾平凹这里念wa而不是ao,甚至当时语文课文是什么都已经不记得了。还是夏天收到朋友送的作者签名书,《废都》、《浮躁》、《秦腔》三本套装,虽然只在《秦腔》的扉页上有贾老签的名字,但当我抽出最外边的《废都》拿来读时,仿若这本里也有着作者的气息,以至于整个读书时的日子都恍若庄之蝶身边的一个又一个女子,在别人的故事里落着自己的泪。

我读书喜欢先看作者简介再看序,但这版第一次印刷的书的序,我是看不懂的。代序的三位应该都是重读作品后写才的序,以至于看完全篇最后看序才稍微看懂些。刚读完书的时候,在网上搜了一些读后感,我不知道是我自己太浅薄还是他人都太过度解读作者,以至于我对很多评论里的什么90年代的知识分子怎样怎样的说法并不感冒,还有什么作者有志于书写一本自己的《红楼》之类的说法也太过揣测。

还是说说这本书给我的最大感触吧,抛出也许作者想要表现的90年代城市人的或颓废或无奈或荒诞的生活,(其实哪个年代又不是一样呢,我倒觉得书中说的所有故事在现今社会只会更过之而无不及)给我感触最深的就是庄之蝶身边的各个女子,我觉得每个女人都代表了男人对女性的一种需求,现实生活中,很少有女人能集这些需求于一身,以至于男人出轨已经理所应当成了“所有男人都会犯的错误”,这也是现世的悲哀吧!(其实也是一夫一妻制的悲哀,若是以前,除了正室的角色,其它角色需求统统都可以在红楼里解决。)。

需求一:初恋——景雪荫。

每个男人似乎心中都有一个忘不掉的初恋吧,没有拥抱没有亲吻,甚至连手指都不曾碰过。但那种欲说还休的朦胧却是身经百战之后再不可得的心动。景雪荫应该算得上是庄之蝶的初恋吧。未成名时与景之间的默契共事,奈何被他人的杜撰后变了味道,以至于初恋的味道最终反而成了对薄公堂的尴尬,着实可惜。

需求二:夫人——牛月清。

其实牛月清在我看来是个很不错的女人,善良单纯,并不多言多语,姿色也不差,甚至几次请客吃饭、送礼、打官司的场面都可以称得上主持有道。但是她败给的到底是什么呢?是唐宛儿的美貌与风情么?我觉得不是。应该是时间,是审美疲劳,是东窗事发后的她的不依不饶。但这错到底该归到是女人不懂改变上还是男人的喜新厌旧上呢?估计男女会有不同答案吧。女人们在这点上往往不如男人,面对男人的出轨,不管当事人还是他的男性朋友甚至原配的男性家人,往往都会站在男人的一边,理由往往是因为“女人没有适时改变跟上男人的节奏”,而女人呢?原配的一方多是说“男人忘恩负义,小三妖娆迷魂”;小三的一方多是说“原配根本不懂得他,我们才是真爱”,女人们往往真的只会为难女人。假若换个方向,女人们跟女人们统一战线,都认为男人出轨是对婚姻的不忠贞,想必就天下无三了吧!但是,男人还是需要一个出色的夫人的,毕竟持家有方不是哪个女人都做得来。

需求三:红杏——唐宛儿。

毫无疑问,众多的女人中,唐宛儿绝对是最让庄之蝶最欲罢不能的一个。从心动到私通甚至到最后东窗事发后仍能冒天下之大不韪与牛月清撕破脸,都可以看出,庄之蝶是真的爱唐宛儿的。这种爱,犹如一个婚前没有爱过的姑娘婚后爱上了别的男人不顾一切的私奔,但是这爱里却没有经历过共同生活的洗礼,不知能否长久。所以我说,唐宛儿于庄之蝶应该只是一枝红杏,别人院子里的一枝花,美丽香艳,让他暗淡阳痿的生活瞬间灿烂勃起,折下来把玩,既成就了他偷情的快感又满足了他猎艳的虚荣。但今日花红,明日花红,终有一日,他还会再遇见别的花枝招展吧,他也会把这已然枯萎的随手丢弃吧!虽然书中的结局并没有到这一步,作者只是让他们在彼此怀中绽放,绽放,毁灭他们的不是如牛月清的岁月而是事发。但如若真的如宛儿所想,有一日他娶了她,她真的能做到千姿百态么?即便千姿百态,婚后的日子可不止千日百日呢!但,这一切都不妨碍男人见到一枝红杏出墙来的心动啊!

需求四:弱怜——阿灿。

“弱怜”这个词是我造的。因为我试曾分析过,庄之蝶因何会爱上阿灿,阿灿也因何会爱上庄之蝶。美貌?体香?好像是又好像不是。对于庄之蝶来说,阿灿是弱势的,需要怜惜的,对于阿灿来说,庄之蝶原是神话般的人物如今又唾手可得的。庄之蝶的女人中,最惨烈的其实是阿灿。只因为和他虚无缥缈的一两次接触,瓦解了自己的婚姻,自毁了容貌,守着她将来后半生的都只是跟他在一起这两次的回忆,傻么?够么?可是于庄之蝶呢?她只是他爱心泛滥的一只小猫小狗吧?男人终究是需要一个仰视他崇拜他的女人,这女人越用一生守护他赐予的那些怜悯,男人越感自己博大伟岸吧!

需求五:小保姆——柳月。

从柳月一出场,我就知道庄之蝶一定会和柳月发生关系,但我没想到却是在那样的环境下。我曾幻想他俩的第一次也许就在他的书房,他的写作间隙或者在厨房她的做饭间隙,却没想到,竟是庄之蝶刚与唐宛儿云雨后只为堵住柳月的嘴。柳月年轻大胆势利,但对庄的爱却又多几分无所求,甚至最终还能接受庄的安排嫁做他人妇。在柳月的身上,庄之蝶反倒显得有几分龌龊了。虽然他也怜爱她,送她礼物给她钱花,但有事以后给她钱花的爱反倒不如没事之前,看着摆件想着她的样子来的真切。几个女人里,柳月的下场算是相对比较好的,虽然嫁的是个病人,但毕竟是市长的儿子,衣食无忧。只是,曾经只是个保姆的柳月,前边加个小字,小保姆,倒真成了伺候男人饮食起“居”的女人了。

需求六:红颜知己——汪希眠的老婆。

汪希眠的老婆应该是除了景雪荫外另一位没有与其发生过关系的女人,算不得情人,应该可以说成是庄之蝶的红颜知己。而这一范畴的把握还得益于汪希眠老婆的理智与克制。可见在发生关系这件事情上,女人是不能指望男人把持的。两人之间最暧昧的事情,不是病榻前的嘘寒问暖,而是那一把烟嘴间的唇齿想念。男有情女有意,奈何机不逢时。所有的女人里,只有汪希眠的老婆命运没有大的转折,算是对这份真爱最好的福报了。许是那一吸烟的温柔,便可抵前世回眸。男人终究还是需要一个不谈性事的红颜知己,许你想我念我,纵我知你体你。

然而小说终究是小说。小说再精彩,也不如活生生的生活。现实生活中,男男女女们,就是在这样的城市里,上演着一出又一出闹剧。如果说90年代,这样一本书能够引起社会的轩然大波,如今读来,却显得有点见怪不怪了。这应该也是贾平凹的高明之处吧。他在二十年前写下的,仿佛预言。所以读书时,若不是一次次庄之蝶的木兰摩托车出场,真的不觉那是二十年前的事情。

小说又不如生活残忍,小说里每个人都在现世得到了应有的回报,而现实生活里,若能如书中一般“现世报”,恐怕也不会有那么多世人寄希望于来世了。

书中,还让我感触颇深的,是龚靖元的死。他的死是全书故事转折的开始,也是全书中我看来最体现庄之蝶文人情怀的地方。其实,整段读书的日子,一直沉浸在对庄之蝶的心疼里。也不知为何,尽管他背叛婚姻、风流龌龊,但总能读出他的一丝寂寞与感伤来。龚靖元的死,庄之蝶惺惺相惜大病一场,但是他惜的又不仅仅是龚靖元本身,更深的应该是惜的自己那一份谁也读不懂的孤独。

全书下来,直接描写庄之蝶说话的场景很少,但每次他说的话,又都是俏皮之言,于他受人尊敬的文人形象不甚相符。这或许也是作者的另一面?不得而知。

当然,之上一切都是自己读第一篇贾平凹的小说,也是第一次读《废都》的所感,以此记录,只怕将来某年某日会有不同感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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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都》读后感高中作文

读了这本书之后给我的第一感觉是震撼,我不太相信一个双腿残疾又换有诸多疾病的一个人能写出这样通彻的文章。去医院病房里我们常看到人们在病床上呻吟,说话语气也是那种垂死的叹息,感叹命运何其不公强加在自己身上。

但他是不同的,他是极少数对活着充满希望。二十一岁的他本该是意气风发,创造更多美好未来可能的时候,灾难却突然降临-双腿瘫痪。他也曾和常人一样想要一死了之,让一切苦难都结束但他没有想到过他的母亲:这个伟大的女性。她用她的生命阐释了对孩子的爱,要好好活着、“我俩在一起要好好活”。母亲因受苦而早日离开。也许是冥冥天意,也许是幡然醒悟,才能让我们在今天读到他的散文、学到他的精神。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用来形容父母对子女那种无私奉献最后却是“子欲养而亲不待”的结果。“在静谧的地坛里我第一次感觉到:有过我车辙印的地方,都有过母亲的脚印”她总是不放心,总要在后面远远地跟着,还生怕被我发现。“去吧!出去看看也好”当时的我竟没听出那是她对自己的宽慰。母亲给了他极大的空间也一直怕伤害到他的自尊心,对于“跑”“跳”“踩”她比我还敏感。十年后,我、妹妹和父亲不约而同地来到母亲墓前。十年之间,我们谁也没有提起母亲,可这并没有阻止我们对母亲的思念越发浓重。我想这里面也有一丝丝忏悔吧!如果当时史铁生回头看到母亲焦急的样子,肯把她叫住是不是就会有不同的结果?也许母亲就不会心力交瘁,整夜地大口大口地咳血,还不允许妹妹告诉我。母亲过早地离开,这也许是史铁生先生唯一的遗憾了,“一个没有母亲的人,无论他的年龄有多大就像草没有了根一样”。

也许是有某种联系,在静谧的地坛中他总能思考出许多问题,对存在的虚无的理论像:生死、鬼神、爱情。分别从不同立场解剖阐明出自己的立场和观点,他的思想比一般人奇特。他妙笔生花写出的散文好像是赋有灵魂一样吸引着我们产生共鸣。他看待问题就像他所说的并非“大彻大悟”,他所写的文章在生活中都是最为平凡的,用朴素的语言刻画出其中的纹理。他所写《信仰就是自己精神上的描述》打破了原有格局体香了他质朴无华的灵魂。

史铁生先生的文章给人带来启迪,里面的答案可以纠正我们误入歧途。任意从里面乱翻一页,读上一小段总会在心中心起一丝波澜。

《废都》读后感字

这本书是从《一只特立独行的猪》中的知道,王小波先生对这本书评价很高,引得我很有兴趣,然读过对此书的评价又却步。时隔良久,我终于读过这本书。幸好我没有因为大多数人的不看好而错过了这本书。

主角庄之蝶,名字取自“庄生梦蝶”的典故罢。庄生梦蝶,梦醒而分不清其蝶我。我想这是作者的一个隐喻,此书描写的城市、出现的人物、发生的故事,真真假假,假假真真,如梦似幻却又好像有依据可寻:在此书后记中有些作者作此书时灾难缠身,亲人生活不顺遂,身体有恙,又因他人的关系打着没完没了的关系。这些事在书中是有提现。作者对自己曾经作品和名气的看法,也赋予给了庄之蝶。然不同的是,庄之蝶身处西京繁华舒适之所而无处可寻安静无人打扰的写作的地方,作者却在后者作此书。

“一阳绕于五阴”,庄之蝶身边五个女人:阿灿、牛月清、柳月、唐宛儿、汪曾祺老婆(或景雪荫),各个爱他,也都因他吃了不少哭。牛月清当家主母,对庄之蝶照顾,心软口硬,是典型的贤妻良母,骨子里是有传统意识的正妻,看不惯情人这一套,为庄之蝶付出所有最终被他背叛。唐宛儿同周敏私奔到西京,爱美会玩,狐狸一般的形象吸引了有贼心却胆小的庄之蝶,爱得死去活来甚至有了个孩子,最后她却被原来的丈夫带回被虐待。柳月不过一农村出来的保姆,心性却高,长得也好,被庄之蝶看上,读了书受了熏陶,也被庄之蝶利用。为打赢官司,庄将她许给个瘸子,说是过着市长儿媳的好日子,然实为如何,看官皆为明眼人。阿灿因妹妹被侮辱失了家也再不见庄之蝶,而其妹的事,也与庄之蝶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汪希眠老婆婚前便对他一见钟情,最后没嫁与他却守了他多年。景雪荫大约是庄之蝶婚前的暧昧对象,庄也因她吃了官司,失了名声。

甚至让他做出来许多没良心的是。你说这名和利,讲人困在一个城里,牢笼一般。城外的风景无人欣赏,城里臭味酸味混在一起且无人察觉。庄之蝶总是说自己是个作家,要守住名声,不该做许许多多出格的事情,但这种事情又少做了吗?庄的兄弟龚靖元因他收画失了魂自尽,钟主编因他的事亡故,到死也被他欺骗着。他的名也被人利用着,洪江糟蹋着他的名气敛财赚钱、周敏因他的名气惹来官司、黄老板用他的名气成了“农民企业家”。

“牛是哲学家”,牛因庄之蝶被刘嫂买来,过上了比从前轻松的生活。牛因庄之蝶有了灵气,是庄之蝶良知的化身。然他有了思想而不能言,虽不再受皮肉之苦,可内心却懂得伤痛、向往自由。牛懂得城里乌烟瘴气,郊外蓝天白云绿草清水来的快活,心有所向可身被束缚,好像庄之蝶在身败名裂之前知道自己为作家应找一处僻静的地方去写作,可同事又被名利、俗世、女人纠缠围绕着。牛生了病被宰杀,病处(牛黄)还被人喜欢,庄到最后,他一直珍惜的名气也被人利用。

最后我想说的是,文中对性的描写颇多,不管是否符合道德伦理,也不排除是否为作者的一些意淫,这这是一种表现形式。庄之蝶一直本分老实,在那方面却表现得不同,大约是释放本性的一种方式罢了,在某一处可以无限膨胀不被限制罢了,若过于在意这方面的情节,怕是要失了好多好书了。

《废都》读后感高中作文

作者狄更斯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孩子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主人公奥利弗历尽无数心酸,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作品无情地揭露和鞭挞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和虚伪。

书中的主人公奥利弗是一名孤儿,他刚出生母亲就去世了,也不知道父亲是谁。他在济贫院里每天忍饥挨饿,受尽别人的欺辱和鄙视。后来,他被卖到棺材店老板那里,老板娘和伙计们对他百般虐待。有伙计取笑奥利弗死去的母亲,奥利弗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与对方动了手。他因此被老板误解,遭到毒打。读到这里,我真是既气愤又伤心,也禁不住流下泪来。

再后来,奥利弗逃走了,可又被盗贼团伙骗走,心狠手辣的盗贼首领费金准备把奥利弗培养成小偷供他利用,其他人也不断地威逼、利诱。可这些都没能让奥利弗美好的心灵蒙上灰尘,奥利弗始终保持着纯真的心。这一点,我不得不在心中为奥利弗点赞!最后几经周折,奥利弗找到了世界上自己唯一的亲人——他的姨妈露丝小姐,并被他父亲生前的好友布朗罗先生收为义子,过上了幸福美好的生活。而那些坏人也得到了他们应有的惩罚。故事的结局让我满意,我为奥利弗有了理想的归宿而感到高兴。

《废都》读后感

《废都》中的庄之蝶用他的经验告诉众人,面对矛盾重重的社会,如果无法找到破解之法,就会被两股力量挤压着踟蹰不前。

庄之蝶本是西京四大文化名人之一,因为帮助后辈周敏进入杂志社结识周敏情人唐宛儿,后与唐宛儿私下相交。也因为周敏进入杂志社后写的文章,庄之蝶惹上名誉官司,为官司游走间不断陷入僵局,最后官司失败,他的妻子牛月清也因为他的出轨离婚。

庄之蝶心如死灰,对外宣称丧失写作能力,离开西京奔向未知的远方。

庄之蝶是矛盾且迷惘的,西京名人的头衔让他珍视自己的社会声望,但实际上他又异常贪恋年轻女性的肉体,每每与女性发生关系,他总是道貌岸然的用“感情”来掩盖自己的兽性。

另一方面,他对于自己的人格定性也常常摇摆不定,在众人眼中,他是两袖清风的知识分子,面对利益关口他却毫不犹豫选择利益,他撮合市长儿子和保姆柳月的婚事,明明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却对柳月说是为了她的前途。他为了开画展,用低价收购好友的毕生珍藏,却以搭救好友的名义为自己开脱。

至此,庄之蝶的虚伪人格败露无疑。

庄之蝶逐渐变得疯魔,因为自己曾经的寄托都在消逝。最后庄之蝶神情恍惚来到车站,要去哪里他自己也不知道,这分明就是作者对于生活无可奈何的深刻隐喻。

作者贾平凹在写作本书时,曾激愤的指出,“物质主义的罪孽“和“艺术精神”格格不入,中国正步入商业社会以来最严重的文化矛盾:民众的欲望在无限膨胀且失控。

每个人尤其是知识分子正面临着商业社会的腐蚀,改革开放的步伐让一夜暴富不再是神话,人人都怀揣着梦想下海做出一番事业。

就像书中收破烂的老头吟唱的一般:一等作家政界靠,跟上官员做幕僚。二等作家跳了槽,帮着企业做广告。三等作家入黑道,翻印淫书接钞票。四等作家写文稿,饿着肚子耍清高。五等作家你潦倒,擦勾子你把自己操。

做幕僚、做广告、入黑道庄之蝶都做了,他是想赚钱的,但是他还是坚持着四等作家的清高,那么他最后会是几等作家,答案不言而喻。

《废都》读后感高中作文

最近看了一本很经典的书,名字叫《雾都孤儿》,是英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查尔斯。狄更斯的作品。他生于英国朴茨茂斯的一个贫苦家庭,父亲是个海军小职员,10岁时全家被迁入债务入监狱,11岁起就开始承担繁重的家务,12岁时被迫辍学到鞋油作坊当学徒,饱受侮辱,从而对工人阶级的生活和苦难有所了解,尤其对不幸的儿童产生了深厚的同情。16岁时,他在律师事务所当缮写员,走遍伦敦大街小巷,广泛了解社,后又担任法庭速记员和新闻记者,熟悉了议会政治中的种种弊端。当时他为伦敦几家报纸拟稿。

狄更斯发表1836年底的第一部长篇小说、讽刺资产阶级民主虚伪性的〈匹克威克外传〉就取得了惊人的成就,使他一举成名。此后34年中,他共写了十几部长篇小说。24岁时和凯瑟琳女士结婚,由于性格和趣味上的差异,给他的创作,特别是晚年生活带来不幸。他一生除了刻苦写作外还喜欢戏剧,曾亲自参加演出和导演,举办过朗诵会。1870年6月他在写作小说《艾德温。德鲁德之谜》时,由于劳累过度,谇然逝世。葬于伦敦斯敏斯特教堂。

狄更斯在小说中无情地揭露和鞭挞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和虚伪。1838年和1839年,他发表了〈雾都孤儿〉和〈尼古拉斯。尼可贝〉,描写了资本主义社会穷苦儿童的悲惨生活,揭露了贫民救济所和学校教育的黑暗。狄更斯是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英国现实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对世界文学有巨大的影响。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第二部长篇小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占着重要的地位。小说的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是一名生在济贫院的孤儿,忍饥挨饿,备受欺凌,由于不堪棺材店老板娘、教区执事邦布儿等人的虐待而独自逃往伦敦,不幸刚一到达就受骗误入贼窟。窃贼团伙的首领费金千方百计,企图把奥利弗训练为扒手供他驱使。奥利弗跟随窃贼伙伴“机灵鬼”和贝茨上街时,被误认为他偷了一位叫布朗洛的绅士(恰巧是他父亲生前的好友)的手绢而被警察逮捕。后因书摊老板证明了他的无辜,说明小偷另有其人,他才被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