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工作总结>党支部工作制度汇编(汇总18篇)

党支部工作制度汇编(汇总18篇)

作者:文锋

规章制度对于组织成员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可以明确权责,规范行为。以下是一些规章制度的绩效评价指标和改进措施,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党支部工作制度

为规范学生党支部日常工作,使学生党支部的日常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集中制的制度。

党支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制度,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定期召开支部大会。

支部大会是支部全体党员都参加的会议。定期召开支部大会,是党支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主要形式或主要制度,必须坚持。

(二)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是按照支部大会的决议来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的会议制度。因此,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就成了支部大会闭会期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主要形式和主要制度。学生党支部必须对涉及党、团、学工作的重要任务或工作决策等,坚持以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方式集体讨论决定。

二、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一)集体领导的原则。

凡是涉及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大事,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学生困难补助、奖学金的评选、优秀共产党员、团员、团干、学干以及三好学生评比等方面的问题,以及上级领导机关规定应由党支部集体决定的问题,都必须由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后做出决定,决不能个人说了算。支部委员会集体做出的决定,每个支部委员都必须坚持执行。

这里的分工负责也是以集体决定为前提的,分工是指集体讨论决定后,由分管的个人去实施。支部委员所独立决定的问题,只是自己分管范围内的非重大问题。每个支部委员都要尊重和支持支部书记的工作。每个委员之间要密切配合,要做到分工不分家。

三、组织生活会制度。

党章明确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一个支部、小组或特定组织,参加其组织生活会,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党员组织生活会的形式。可以采取支部大会的形式,也可以采取党小组会的形式。

党员组织生活会召开的时间,每两个月召开一次。

党员组织生活会的内容。主要是:由每个党员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相互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了提高党员组织生活会的质量,生活会的内容要相对集中,有针对性地解决几个问题。

党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召开时间,每个学期召开二次。

党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的内容。主要内容:同党员组织生活会的内容大体相同,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相互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的制度。

(一)党员的“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是: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是:党课。“三会一课”是健全党内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对于加强支部建设,提高党的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

学生党支部要坚持每两周一次的组织生活会制度;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党支部大会;每学期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每学期对党员进行一次党课教育。

(二)党员的'目标管理制度。

要在我院的党、团、学工作中,将党员的权利、义务以及应做的工作,转化为具体数量、质量和时限要求的具体目标,用完成任务的实际效果来检验学生政治辅导员和学生党员的工作。

(三)党员的思想教育制度。

要围绕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为目标,坚持做好学生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思想教育的方式方法要以教育的内容和具体情况而定。可以定期上党课,可以办短期培训班,也可以组织报告会和参观访问等等。总之,方式方法要多种多样、生动活泼,引人入胜。

要建立党员分工联系群众的责任制。以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或采取个别访问的形式,听取党外学生的意见。

党员每学期要以书面形式或在组织生活会上向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包括学习理论、工作情况、党员作用等内容,找出差距,提出改进措施和今后的工作目标。

党章规定,党员必须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坚持党员的学习制度,党支部要制定学习计划,抓好计划的落实。

(七)民主评议党员的制度。

每两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评议的主要内容是按照新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结合工作总结和检查目标责任制的执行情况,经过学习、教育、自评、互评、群众评、组织评等几个阶段;对党员作出评议,表彰优秀党员,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从而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五、发展新党员的制度。

发展党员,是党支部的一项特殊的经常的重要工作。为了把这项工作做好,党支部必须将这项工作制度化。

(一)培养、教育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

1.建立积极分子队伍。党支部要在申请入党的学生中,选拔那些在学习、工作和各项公益活动中表现较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要求进步,积极靠拢组织者,列入积极分子,从而建立起积极分子队伍。

2.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考察的方式主要有三:第一,通过谈话,听取入党积极分子的汇报;第二,通过座谈会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反映;第三,实际考察其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考察时间,起码在一年以上。

[1][2][3][4][5][6]下一页。

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第一条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进一步规范党委的决策行为,实现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参照《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和县委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党委议事,务必严格遵守“群众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群众议事,并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领导群众的意志,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群众议事和会议表决。

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务必贴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议事和决策。

第二章:议事范围。

第三条议事范围包括:

(一)贯彻上级党委和政府的决议、决定以及重要工作部署,结合本乡镇的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意见。

(二)本乡镇全局性、政策性的重要问题及全局工作的总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以及落实的保证措施。

(三)以党委名义向县委请示、报告和以党委名义制定下发的重要文件等。

(四)本乡镇党的建设、精神礼貌建设和基层党组织的自身建设等工作。

(五)管理权限范围内有关人员的录(聘)用、调动、推荐、任免、调整、奖惩、辞退等问题。

(六)本乡镇党委成员的分工与调整等问题。

(七)规模较大的投资、工程建设,金额较大资金的使用、物资(品)支配和资产处置等问题。

(八)其他重要问题。

第三章:程序与要求。

第四条党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特殊状况可随时召开。党委会议务必有半数以上班子成员到会方能召开。凡讨论干部人事等重大问题时,务必有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党委成员到会,其中分管此项工作的成员务必到会。

第五条党委会议议事,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确定议题。议题应在相关党委成员之间进行会前协调,然后由书记与副书记进行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由书记确定。

(二)准备材料。凡列入会议的议题,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可行性方案,准备好规范的会议材料。

(三)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含议题及有关材料)一般应提前一至两个工作日书面送达与会人员。确定无法书面送达的,要有其它形式通知,并做好记录。

(四)会议讨论。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先由分管领导汇报议题资料,然后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讨论时,党委成员都要发表意见,证明态度,列席人员也能够发表意见;主要负责人不应首先证明自己的观点,须听取其他成员的意见后再集中多数人的正确意见。因故未到会成员应于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或其它形式由会议主持人在会上代为表达。

(五)会议表决。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状况确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意见比较一致时,可进行表决;持赞成与反对意见(含未到会成员的书面意见)的人数接近时,或者对问题有较大分歧时,应暂缓表决。表决在充分酝酿、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资料,一般采取口头或举手方式进行。遇有特殊状况是否采取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应事先征求上级组织意见。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等事项,应逐个表决。

(六)做出决策。领导班子决定问题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决策形式,即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党员成员的半数为透过。未到会成员的意见不能计入票数。

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状况,来不及召开党委会议的,书记、副书记或成员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委报告。

(七)构成纪要。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决定重要事项应编发会议纪要。会议纪要须记录每个议题的讨论、表决状况及最后决定,说明构成决定的依据和理由,明确落实决定的职责及实施监督的办法。

(八)归档立卷。会议决策的有关材料要立卷归档,并按有关规定保存。归档材料包括通知、议题、议案、科学论证材料、会议原始记录、会议纪要等。

第四章:议事规范。

第六条党委须根据本规则和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本部门、本系统的实际,经党委群众讨论,对党委议事范围及应由群众决定的所有重大问题作出明确界定。制定并填写《议事规范》,在本乡镇广泛征求意见,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后,在本乡镇公布施行。

第五章:监督和处理。

第七条党委及其成员要认真执行本规则,执行本规则状况应受到监督和检查。

(一)党委应将执行本规则状况列入民主生活会议题,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年终应在自查的基础上,向县委报告执行本规则的状况。

(二)党委及其成员执行本规则状况,应在本乡镇定期通报,自觉理解党员、群众和舆论的监督。对违反本规则的行为,党委成员有权提出批评。凡对提出批评、反映问题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职责。

第八条对违反本规则的行为,应予以纠正和处理。

(一)不按规则进行群众议事和会议表决构成决策的,须立即纠正。

(二)不按本规则进行群众议事和会议表决构成决策,又未自行纠正的,要责令其重新议事、决策,并对主要职责人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按有关规定,转请执纪执法部门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九条乡镇直各部门、各村党组织议事可参照本规则执行。

第十条本规则所涉及的资料,凡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一条乡镇直各部门、各村党组织应根据本规则及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十二条本规则系参照县委及县直单位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制订,由中共崇阳县委组织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老干部党支部工作制度

下班党员的工作职责是培养、教育和考察积极分子,使自己成为党组织与群众之间的纽带。在下班工作中真正做到“以身作则、可亲可敬、有的.放矢、及时处理、深入广泛”。

具体规定如下:

一、树立党员“一旗二好三能四在前五先”的公众形象。

一旗: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二好:党员思想道德好,学习行为好。三能:党员平时能够看出来,困难时能够站出来,关键时候能够冲出来。四在前:党员的思想教育做在前,重活脏活干在前,同学有难帮在前,诚信文明带在前。五先:先察、先想、先训、先做、先进。

二、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与考察工作。

1、入党普通积极分子。

(1)组织党章学习小组开展有政治意义的活动3―4次,要有计划与总结。

(2)按《学生党员发展与管理教育质量监控指标体系》对积极分子进行培养考察。

(3)每期按支部安排,依《重点积极分子群众意见调查规定》对所有重点积极分子所在班级、社团、组织进行广泛调查。

(4)找重点积极分子谈话。

(5)征求班主任意见。

(6)向支部大会汇报情况。

(7)向重点积极分子反馈评议结果。

(8)注重锻炼重点积极分子的工作能力。

2、党校学员。

(1)在确定了积极分子名单之后,依《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党支部积极分子考核办法》中的各项内容,推荐上党校。

(2)按票数由高到低找积极分子本人谈话,同时了解群众意见。

(3)征求班主任意见。

(4)在支部大会上提交讨论。

(5)公布业余党校学员名单后,一周内反馈支部对积极分子的评议。

(6)随时向党校班主任了解联系班级学员的情况。

三、评议不合格或不参加积极分子活动者,取消其积极分子资格。

四、协助班主任管理班上事务。

五、实行党员负责制。党员对所联系班级的管理不做形式上的规定,但党员要对所下班级出现的学习、生活、纪律全方位负责,及时找当事人谈话。

六、完成调研报告,真实调查并研究同学的思想状况。

卫生院党支部工作制度

2014年是医改之年,是医院的“医疗质量年”,更是医院未来发展的非常关键的一年。今年,院党支部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的发展观,转变发展观念,理清发展思路,树立危机意识,把握发展机遇;紧紧围绕医院“构建社区医院”和“构建和-谐医院”两大主题,以建立“学习型”、“节约型”医院为着力点,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创建医德医风示范医院”等活动,抓住重点,不断创新,求得新突破,取得新成效,为医院新一年的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思想、组织和队伍保证。

一、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创建学习型医院、学习型党支部

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身体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就必须在创新学习机制上入手,将创建学习型医院与创建学习型党支部有机结合起来。全院各级党组织要以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的经验,完善学习教育的长效机制,推动学习型党支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增强党员终身学习、团队教育的理念,达到党员个人素质明显提高、党支部战斗力明显增强的目的。党支部将从中发掘典型、总结经验,适时召开交流会,以利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1、进一步抓好党支部中心组的学习,努力创建学习型领导班子。院领导干部的学习,将按照党支部制定的学习计划,并结合本职业务和工作分工作出安排,保证内容、讲究方法、注重实效。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通读原文与专题研讨相结合,力求做到学得多一点、钻得深一点。通过学习,使党支部努力成为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的模范,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模范,勇于实践、锐意创新的模范。

2、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突出实效性,提高组织生活质量。针对形势、任务和党员的思想实际,坚持开展党课活动,加强党员的政治思想教育,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抓好新发展党员预备期考察及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引导他们不断锻炼自己,考验自己,丰富自己,使他们尽快地成熟起来;坚持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和办事公开制度,开好民-主组织生活会。注重民-主组织生活会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真正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3、进一步抓好党员和职工的学习,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好党员和职工的学习,党员学习计划每季一次集中学习,每月一次自学,科室职工学习每月一次,利用多种方式进行学习,寓学习于各种组织和活动之中。广大党员干部要学在前、用在前,作深入学习、持久学习的表率,成为学以致用,用有所成的模范。要求党员应以自身的表率行为,激励广大职工开阔视野,启迪思维,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争做学习的表率和解放思想的先锋。

4、加强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坚持做到学教研相结合,提高学习的效果。抓好中层以上干部领导科学和管理科学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领导干部理论思维、统筹谋划、决策应变、处理疑难问题的能力,增强全局观念、服务群众的自觉意识,培养实事求是,联系群众,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保持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

二、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提高战斗力和凝聚力。

1、深入学习贯彻新《党章》。按照新《党章》的要求,加强党支部班子建设,要按照“政治素质好、工作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的要求,制定创争计划,积极开展创建好班子活动,提高领导班子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2、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要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质量优秀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重视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考察,把好“入口”关,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特别要做好35岁以下积极分子的培养发展工作,不断增强党的后备力量。今年准备发展1-2名党员,发展工作力争在三季度前完成。

3、以创建"先进党支部"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增强党支部的活力。要把创建先进党支部作为各项党内创建工作的主要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动员,抓好落实。要着眼于加强班子建设,提高-干部素质,注重引导党员干部学业务干实事,心思用在工作上,作风拧在务实上,聚精会神搞业务,一心一意谋发展,实现“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目的要求。党支部将定期组织考核,年终组织评选。不断加强支部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拓展畅通了解人、关心人的渠道,完善和落实“三知三及时”、“四必谈四必访制度”,即医疗实践活动中知道职工的思想、知道职工的工作、知道职工的生活;及时掌握情况、及时向党组织汇报、及时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在职工有情绪时必谈、出现违章违纪时必谈、同志间发生矛盾时必谈、工作生活受挫时必谈;在职工家庭不和睦时必访、生病住院时必访、受到重大表彰奖励时比访、家庭发生天灾人祸时必访。做好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平衡心理工作,促进干部职工身心和-谐、全面发展。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关心爱护与严格教育相结合、弘扬正气与敢于批评相结合,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惩防长效机制。

在加快推进医院建设的同时,抓好作风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职工队伍,树立医务人员新形象是医院党建工作的一个重点。要以长效机制加强党员、干部和职工的教育管理与监督。

1、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按照上级纪检和主管部门的部署要求,扎实抓好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坚持以思想道德教育为基础,以学习宣传胡-锦-涛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为重点,学习贯彻新《党章》,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廉洁自律等教育,努力建设医院廉政文化,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2、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工作。督促领导干部认真践行廉政承诺,加强对与领导干部作风密切相关的关键环节的监督。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制度,提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质量。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强化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推行党务公开。

3、大力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认真贯彻“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继续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责任考核,严格监督,维护党的纪律,促进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树立廉政形象。

4、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以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为重点,深入开展行风、党风建设工作,并努力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2014年要以深入自查自纠、查案执纪、建立长效机制为切入点,抓好热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流程、重点领域的长效治理,保证廉洁行医、廉洁从政各项措施的落实。抓好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建立预防和惩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今年,将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和违规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严明纪律,秉公办事。

四、深化创建和-谐医院活动,营造和-谐平安的医院环境

1、围绕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十六大以来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的丰硕成果。

2、扎实推进文明创建活动。围绕和-谐医院建设。进一步深化创建文明科室、文明窗口、文明班组等创建活动,以此统揽各项创建活动,继续开展评选“优秀党员”、“优秀医务工作者”等活动,大力倡导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培育“以尽责求和-谐、以奉献求和-谐、以诚信求和-谐、以廉洁求和-谐”的和-谐理念,培育良好医院文化理念和精神,促进医院和-谐持续发展。

3、“七·一”期间,开展“做合格共-产-党员”的主题教育活动,通过系列活动,进一步深化党员教育,充分发挥党支部的先进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全院起到“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树起一面旗,影响一大面”的作用。

4、开展比爱心奉献、岗位技能,强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为主要内容的“双比、双强”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在医疗护理、行政后勤等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5、扎实开展“医德医风规范”宣传月活动,建立健全医德医风规范的考核档案,把考核结果与职务晋升、职称评聘、评先评优相结合,使遵守“医德医风规范”成为硬约束,成为广大医务人员的行为规范和从业守则。

五、认真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在全院党员中开展以立足本职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党内职责和社会职责,自觉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的“一岗双责三服务”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党员义工活动,组织党员走进农村、走进企业、走进社区,为发展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实施党员先锋模范工程,推出一批服务优、业务精的优秀党员战斗团队和党员个人的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要针对队伍中存在的问题,选出一批责任心强、经验和学识丰富的党员,与其他同志形成帮扶“结对”,着重发挥优秀党员的“传、帮、带”作用,突出解决党员队伍建设的难点问题。

六、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和职代会的领导,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积极作用

要加强对群团组织的领导,推进医院文化建设,努力提高医院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作用,要不断丰富群众政治文化和精神生活,从医院精神文化、制度文化、形象文化、廉政文化、娱乐体育文化等方面打造医院文化精品,重塑九龙精神。积极组织工会、共青团、职代会结合各自工作特点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凝心聚力的文体活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投身到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中去,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自觉献身医院事业的改革发展。

七、坚持党的政策,继续做老干部工作

要把人才技术建设始终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既要注意发挥老一辈人才的作用,又要注重采取管理培训考核奖惩等综合措施,加强对中青年技术骨干的培养和管理,形成各类人才的强力梯队。同时,要对中青年主观上重视,客观上增加压力,妥善安排“八小时之外”的时间,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注重临床实践,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做到德才兼备,又红又专,争取在新的一年里取得更大的进步。进一步积极发挥离退休干部的作用,充分调动他们关心医院改革发展的热情。要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离退休职工,帮助他们排忧解难,以体现党的温暖。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卫生院党支部工作制度。

党支部基本工作制度汇编

从广义上讲,党的建设是指政党领导国家、社会,提高自身活力和生命力,以完成自身使命的理论和实践活动。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1。工作机制。

校、院(系)党组织将学生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整体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党组织书记抓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建设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资料。学校党委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学生党建工作,院(系)党组织每学期至少研究一次学生党建工作,学生党建工作有规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建立校、院(系)两级领导班子成员、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联系指导学生党支部工作制度。切实发挥党支部主体作用。坚持以“两学一做”为基本资料,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构成学生党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2。领导体制。

学生党建工作体系健全,职责明晰。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党建工作组织领导机制,构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学生工作(研究生工作)、宣传、共青团、党校、教务、人事等部门协同配合,院(系)党组织负责实施、学生党支部具体落实的学生党建工作格局。学校党委对本校学生党建工作负主体职责,学校党委书记是第一职责人,学校党委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是直接职责人,其他党委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部门和联系院(系)学生党建工作负主要领导职责。院(系)党组织对院(系)学生党建工作负主体职责,院(系)党组织书记负主要领导职责,副书记负直接领导职责。

3。学生党建工作队伍建设。

统筹院(系)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组织员、辅导员和班主任、学生党支部书记、共青团干部等队伍建设。按照守信念、重品行、有本领、敢担当、讲奉献的要求,选优配强学生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专兼职组织员。注重从优秀辅导员、骨干教师、优秀大学生党员中选拔学生党支部书记。学生党建工作队伍教育培训纳入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定期开展专题培训,异常是根据支部换届情景加强党支部书记、支委的党务知识培训。推动学生党建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落实职务职级“双线”晋升办法和保障激励机制,实行职务(职称)评审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落实专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和党务工作人员不低于全校师生人数的1%的要求,确保学生党建工作力量配置,每个院(系)至少配备1-2名专职组织员,按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专职辅导员岗位。

4。学生党支部设置。

按照有利于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利于开展党员教育管理服务活动的原则,在按年级或院(系)设置学生党支部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探索依托重大项目组、课题组和学生公寓、社区、社团组织等建立党组织,探索学生党建工作向最活跃、最具创新本事的组织拓展,扩大党的覆盖面,做到哪里有学生党员哪里就有学生党组织,哪里有党组织哪里就有健全的组织生活和党组织作用的充分发挥。学生党支部委员会任期根据支部设置方式设定为两年或三年,坚持按期换届。合理控制学生党支部党员人数规模,一般在30人以内。建强学生党支部,充实支部工作力量,创新支部工作方法,保障支部工作条件。整顿软弱涣散学生党支部,每年进行摸底排查,对支委不强、长期不开展组织生活、不发挥作用的,限期整顿转化。

5。入党进取分子培养。

入党进取分子确定程序规范,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与入党申请人谈话,指派培养联系人了解入党进取分子思想状况。在入党申请人中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的程序确定入党进取分子。入党进取分子参加党校学习、开展集中培训,并定期向党组织进行书面或口头思想汇报。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进取分子进行一次考察。院(系)党组织每年对入党进取分子队伍作一次培养状况分析。

6。发展对象培养。

严格落实入党进取分子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的要求,党支部书记、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和组织员都要承担起培养教育的职责。规范程序,严格把关,对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进取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后,列为发展对象。为每一名发展对象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介绍人认真履行职责。健全落实发展对象谈心谈话和政治审查制度。对发展对象应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光一般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个学时),培训突出思想入党和政治引领,并结合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进行党情国情教育。发展对象要定期向党组织进行书面思想汇报。

7。预备党员教育。

院(系)党组织及时将学校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并认真做好预备期的培养考察记录。院(系)党组织经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系统教育和综合考察,重点考察预备期的思想政治表现、个人党性分析和学习工作情景。严格执行预备党员转正的组织程序和要求。

8。党员继续教育。

党员继续教育结合本(专)科生、研究生等不一样类型学生的特点,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以增强党性与党员意识、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为目标,以加强党的执政本事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组织党员学党章党规、学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组织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和党的历史、优良传统教育,组织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组织开展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梦主题教育。开展学生党员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洁自律教育,引导党员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党员每年集中培训时光一般不少于32个学时。认真开展党员经常性教育,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不断增强。

9。党员教育方式载体。

针对本(专)科生、研究生等不一样类型学生的特点,构建以校、院党校为主体、基层组织专题学习为重点、网络学习教育为辅助、主题教育实践为支撑的多层次、多渠道的学生党员经常性学习教育体系。学校党校紧紧围绕校党委关于加强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重要部署,紧密结合大学生思想实际,合理设置教学方案,科学制订培训计划,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学生头脑,增强党校教育的针对性、时效性。运用学生互动社区、主题教育网站和“两微一端”等网络新媒体,创立网上党建园地、网上党校等党员教育平台,确保外出实习、毕业班求职学生党员等流动党员正常理解教育。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和院(系)党组织书记、院长每学期至少给学生党员讲一次思想政治理论课。以重大节庆日、重要活动、重要节点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重视教育培训实践环节,组织大学生党员广泛参加自我管理、志愿服务、社会调查、承诺践诺等活动。

10。发展原则。

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认真落实《.....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各项要求,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注重发展边疆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党员,在坚持标准的前提下给予倾斜政策。制定年度发展工作计划,在上级党组织规定的年度发展计划控制数内发展党员。

11。发展程序。

认真落实培养、预审、公示、谈话、审批和接收、转正等程序及要求。支部大会程序规范,参会人数贴合要求,党组织评定意见严谨规范、填写及时。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入党宣誓仪式庄严、庄重。校、院(系)党组织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规定及时讨论审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决议,党委审批必须团体讨论、逐一表决。学生党员的档案材料建档规范、齐备,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思想汇报等材料填写认真、规范。

12。发展质量。

强化发展质量,严把发展关口,严格政治审查,深入考察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对党的认识是否深刻,是否懂得党员义务和权利,是否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是否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确保政治合格。把综合素质作为发展学生党员的重要考察资料,全面考察思想政治、本事素质、道德品行、现实表现等方面的具体标准,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和关键时刻表现、自我评价和群众评议、学习情景和社会实践情景,防止把学习成绩作为党员发展的唯一条件。

13。党内组织生活。

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强,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坚持不懈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组织生活规范,有实质性资料,能有针对性地解决学生党员的实际问题。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必须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党支部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三会一课”结合学生特点,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坚持组织生活会制度,会前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谈心交心,会上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会后逐一整改落实。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做到坦诚相见,交流思想和意见。坚持民主评议制度,督促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党员与党性分析评议活动规范有序,党内政治生态良好。院(系)党组织要加强对学生党支部党内组织生活的指导和引导,确保党内组织生活有序开展。

14。党员日常管理。

党员组织隶属关系明晰,每一名学生党员都能纳入党的基层组织管理之中。严格执行学生党员党组织关系接转规定,档案材料审查严格,接转组织关系及时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有效衔接。严格落实流动党员和出国境党员管理实施办法,建立流动党员管理信息库与管理台账,规范滞留学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学生党员基本信息统计工作严谨规范,及时排查党员组织关系,妥善做好“失联党员”“口袋党员”的联系查找和组织关系接转。严格落实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教育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加强党员日常管理监督,建立健全大学生党员退出机制,及时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及时处分违纪党员。

15。党员权利保障。

坚持以人为本,从政治、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上关心爱护学生党员,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与帮扶机制。搭建务实管用、灵活多样、特色鲜明的服务学生党员载体。尊重学生党员的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保障党员申辩申诉等权利,支持学生党员广泛参与班级、院(系)和学校管理工作,畅通学生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的途径,拓宽表达意见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的政治氛围。

16。党组织作用发挥。

校、院(系)党组织主体作用发挥突出,落实“四个合格”目标要求坚决有力,有效开展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创立,领导和支持学生党组织发挥好组织带动、工作带动、队伍带动、榜样带动作用。学生党组织在党员思想政治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中针对性实效性强,在推进专业学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就业创业等方面工作有力。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实际问题相结合,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在引领优良班风、校风、学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维护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17。党员作用发挥。

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充分,严格遵守党章与党纪党规,带头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做遵纪守法的标杆;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表率;带头落实“四个合格”目标要求,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者,做朋辈帮扶、互助友爱的践行者,做就业创业、志愿服务国家需要的争先者,做钻研科学知识、勇攀科学高峰的探索者。研究生党员在学术研究、恪守学术道德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充分,毕业生党员在创新创业中的导向和示范作用突出。定期开展评选表彰优秀学生党员工作,经过选树先进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影响其他学生。团结和带领广大学生为推动构成优良党风、校风、学风做贡献。

18。制度保障。

制定并完善发展学生党员及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各项制度。“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和学生党组织工作考评等制度的全面落实。学生党员发展质量跟踪评价机制健全。

19。经费保障。

学生党建工作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党校办学经费满足需要。学生党支部活动经费按照不低于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标准落实到位。

20。平台建设。

建立党建信息化平台,加强“两微一端”建设,创立网上党学校地、党校、论坛等思想政治工作平台。学生党建工作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和设施,建立多种形式的学生党员教育、实践和服务基地。校、院(系)党校师资建设和办学条件好,教学质量有保证。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党支部党建工作实行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党支部书记为抓党建的第一责任人,副书记和支部委员根据各自分工开展工作。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协助行政领导完成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二)定期分析机关党的建设状况,钻研制订支部工作计划和措施,明确责任人,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四)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催促党员领导干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按时收缴党费,按照规定及时调整党费交纳比例。

(五)环绕中心任务,积极主动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发明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党员质量。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风党纪教育,监督党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坚定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八)组织党员开展群众工作,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性义务活动,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一)党支部书记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钻研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等情况,发明问题及时解决。

3检查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呈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抓好支部委员自身的学习,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二)纪检委员主要职责。

1经常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2具体负责组织党员学习上级党组织颁发的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材料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同各种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坚定斗争。

3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催促党员履行义务。负责受理和转递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

4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违反党的纪律事件。

5经常向支部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

(三)组织委员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催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配合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

3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积极分子的情况,并负责培养教育和考察,按照党员发展工作方针和原则,有计划地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4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5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四)宣传委员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根据上级党委的知识,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

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环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鼓动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

4搞好党报党刊的发行工作,办好本单位的宣传阵地。

(一)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接受局党委的检查考核。对检查考核中发明的问题,机关支部应及时召开会议,钻研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与民主评议党员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考核结果应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使之成为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一项依据。

(三)落实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机关党支部应在年度总结中向局党委作出书面报告,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指导。

(一)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受到上级党组织批评被责令限期改正的,机关党支部书记应在支委会上作公开检讨,并及时钻研改进意见,在限期内作出改正;单项工作受到批评的,分工负责该项工作的支部委员也应在支委会上作自我批评,并协助书记积极钻研落实改进意见。

(二)党支部不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不正常,班子软弱涣散,对工作造成影响的,责令限期改正;经教育无起色的,建议提前改选该支部。

(三)支部书记工作不负责任,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的,党支部应及时赋予教育。教育无起色的,应及时予以调整。

(一)、党总支、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二)、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

(三)、会议内容:

1、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和文件精神。

2、向党员报告工作。

3、听取党员对党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

5、讨论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党的组织建设及其他需要党员大会讨论的问题。

(四)、党员大会要有专门记录并长期保存。

1、“三会一课”制度是指学校党支部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2、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向党员报告工作,听取意见;讨论决定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向党员提出新的任务和要求等。

3、支委会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制订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决议的措施;研究确定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支部工作事项;听取党小组工作汇报;分析、研究党员队伍的思想状况,讨论研究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总结前期工作,对下一阶段工作作出安排等。

4、党小组会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党员学习、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汇报交流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反映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5、党课的主要任务是比较系统地讲解党章、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涵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进行现代教育理论、现代科技和法律知识教育培训等。

6、活动要求:。

(1)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一次,支委会一般每月一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一次,党课一般每季度一次。

(2)学校党支部要对“三会一课”作出统筹安排,制定全年活动计划,固定党员活动日,确保党员每月至少参加一次组织活动。

(3)每次活动要准备充分,主题明确,记录详细。

(4)所有党员都必须按时参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须事先向党支部书记提出并得到同意。

1、全体党员必须自觉、认真地参加政治学习。

2、学习的主要内容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知识。

3、党支部要认真制定学习计划,做到学习内容明确,学习时间保证;建立学习考勤制度。

4、学习时要专心,并记好学习笔记。

5、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有的放失,学以致用。

6、学习主要采取“集中学习与分组讨论”、“集中辅导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7、集体学习要有专门的记录,按时保质地完成各项学习任务。

1、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党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要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基本知识、基本路线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宗旨等,端正入党动机。

3、对没有联系人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应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其培养联系人,经常同他谈心,帮助其进步。

4、选派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培训。

5、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

6、接受新党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7、预备党员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满后,经个人申请,党支部要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的基础上,按时作出能否转正的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1、党总支、支部委员的民主生活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小组民主生活会要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2、党总支、支部委员的民主生活会召开前由支部纪检委员会深入职工群众征求意见,并将生活会召开的时间报告局党委组织部和纪委,以便派人参加。

3、党员领导干部,除特殊情况请假外,必须以普通党员的身份。

参加党支部,小组的民主生活会。

4、党委组织部、纪委每年不定期检查党总支、支部的`民主生活。

会情况,必要时直接派员参加党总支、支部民主生活会,解决一些重。

要问题。

5、党总支、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必须做详细记录,并如实整理上。

报给党委组织部、纪委。

建立党员联系群众制度,是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好形式。通过建立党员联系群众制度,既能广泛地团结非党群众,使其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又能增强党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1、党员联系群众的形式可灵活多样。原则上每个党员联系一名群众,也可采取支部委员或党小组包科室的方法。

2、党员与其联系对象在联系活动中要相互帮助,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3、有联系对象的党员,每月要与联系对象谈一次心,每季度交流一次学习和工作体会,了解其思想动向,听取其对各方面的意见,引导其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4、有联系对象的党员,要及时向党组织汇报联系对象的思想、工作情况。

5、党员在日常生活中要关心、体贴联系对象,在各方面给予真诚帮助,并尽力为其解决思想、工作、学习上的实际问题。

6、党员联系群众对象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党员要积极协助支部做好培养、教育、考察工作.

7、党员负责联系的群众年度内出现违法违纪行为或受到刑事处罚,取消该党员本年度优秀党员评比资格。

1、学校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2、学校党政领导班子的正职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3、党政领导班子副职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4、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2)其他副校长分别按照分管的职责承担以下责任:

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的责任;

对本校、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按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和防止、纠正用人不正之风的责任。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年年终开展一次。

2、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是检验和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因此,整个评议工作要把评议党员的共产主义理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规、党纪、联系群众廉洁奉公、出色完成党交给的任务作为评议重点。

3、民主评议党员分为学习阶段、个人检查总结阶段、党内民主评议阶段、党外群众评议阶段、组织鉴定阶段和总结六个阶段。

4、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党章、《准则》和党的有关文件,提高认识。

5、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每个党员都要按照党员标准认真总结和对照检查自己一年来思想、工作、学习、群众关系等方面的情况,党内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外群众评议可由职代会出面背对背进行。

6、民主评议党员要搞好组织鉴定工作,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指出方向,民主评议党员要达到教育的目的,做到奖励分明,做好不合格党员的处理和优秀党员的表彰工作。

7、民主评议党员要认真总结,做好鉴定及评议表彰等材料的归档立卷工作。

为实现对学校党支部党员干部进行目标管理,督促党支部开展工作,鼓励争先创优,根据《党章》和党支部《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以下考评办法。

1、考评对象与原则。

考评对象为全校党员干部。

考评原则是日常考察、定期检查和年度分析相结合。

(1)日常考核。党支部要通过同党员谈话和了解群众的反映,掌握本支部党员的思想和工作状况。对党员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指出,帮助其克服改正。发现党员违纪,如有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汇报。

(2)定期检查。党支部每季度检查一次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情况,并进行通报。

(3)年度分析。党支部每年度至少对本支部党员进行一次全面分析,找出倾向性的问题,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工作。对发展的新党员进行一次全面分析,并形成新党员质量分析书面报告。

2、考核内容。

(1)、以《党章》规定的党员八项义务为标准,重点考核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政治立场、表率作用等。

(2)、支委会成员职责明确,团结协作,形成一个由支部书记主持的团结有力的领导集体。

(3)、党员按时参加党支部召开的支部党员大会,经常反映问题、参与讨论与交流,及时了解党支部的有关决定和工作安排。

(4)、支委会成员党性强,民主作风好,清正廉洁,不以职权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学习、科研、生活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3、考核等级。

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4、考核方法:

由支部根据党员平时参加活动记载情况及党员个人的总结汇报,给党员定格。对考核为不合格的党员,支部要报上级党组织审查结果通报党员本人,对离退休党员违法违纪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理。

1、凡党员组织关系在局内的党员,均应编入基层党支部,党员有权利参加该单位党组织的各项活动有义务执行该党支部的决议、决定。

2、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党支部不能直接对外单位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党支部开出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需加盖支部印章或支部书记签名印章,并由党员本人到党委组织部办理转移手续。

3、党员工作调动组织关系必须随本人转递,本人在什么地方,组织关系就落在什么地方。

4、党员临时外出学习,疗养或做临时性工作,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者,须办携带临时组织关系证明信,由支部开出证明信到组织部办理临时组织关系证明信。

5、党员自然减员,基层党组织必须于一周内报告党委组织部。

1、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教育考察实行“三级”负责制,即党委、支部、党小组各负其责。

2、预备党员在指定的党小组内参加的生活和各项活动履行党员义务,小组长及介绍人负责日常教育考察。

3、党支部要把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纳入党支部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党小组及介绍人的汇报、分析研究预备党员的思想状况及工作表现,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强教育并每季度填写一次《预备党员考察写实表》。

4、党委应充分利用办培训班,上党课等各种方法,对预备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对基层支部教育考察工作负责督促指导。

5、党支部要按时讨论预备党员的转正,最迟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特殊情况要向组织反映,组织部要随时报请党委讨论审批党员转正问题。

一、入党积极分子应由所在党支部考察研究后确定,并在党内宣布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人由党支部指定,培养人为二名。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手续是:一般积极分子由党小组提名,支委会讨论确定,确定为近期发展对象的,应填写表格,经支部审查后方可列入发展计划。

三、培养人应经常对培养对象进行帮助教育,使其对党的了解逐步加深,入党动机不断明确,根据其平时表现,进步幅度大小,按期填写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一般积极分子每半年写一次。

四、支部每年应对所在单位积极分子进行一次整顿调整,严格划类,没有参加培训的积极分子,不能列入发展计划。

五、党委组织部负责发展前考察工作,在广泛了解考察的基础上慎重发展。

六、入党积极分子的调出,所在党支部应及时向所调入单位转递入党积极分子档案,以便继续培养教育。

1、按期交纳党费,是一个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党员交纳党费,不仅以经济上资助党,更重要的是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

2、党费的交纳标准按中组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3、党员必须本人交纳党费,只有特殊情况下,本人交纳有困难的,支部可以允许其委托其它同志或家属转交。

4、党员必须按期交纳党费,在一般情况下,应按月交纳党费,如有特殊情况,按月交纳困难的,支部可以允许他提前交纳或补交党费。

5、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三个月不交党费,党支部要向组织部报告名单,连续六个月不交党费,党支部要提出处理意见,并上报组织部。

6、党支部要指定专人负责党费的收费工作,一般可由组织委员负责,党支部按党委规定上缴时间准时上缴,年终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收目。

1、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2、支部党员大会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精神,并结合实际制定本支部贯彻意见。

(2)听取和审议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

(3)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的代表。

(4)讨论通过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问题。

(5)提出对党员的奖励表彰和处理意见。

3、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委员会召集,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不在时,由党支部副书记或其他支委主持。

4、支部党员大会的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本支部工作需要确定,并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提前通知全体党员,让党员作好准备。

5、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需要做出决议的,要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表决。

6、参加会议党员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会议有效;赞成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决议有效。7、做好会议记录。

1、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紧急和特殊情况也可以随时增加。

2、支委会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全体委员参加,必要时也可以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3、召开支委会必须有2/3以上支委参加,否则不能召开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应将需研究决定的事项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4、支委会的主要内容是:。

(1)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决议和指示精神意见,讨论制定完成生产经营(工作)任务的办法、措施。

(2)分析党员队伍、职工队伍思想状况,制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

(3)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党员表彰和处分,以及党小组工作。

(4)研究协调工会、团支部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

5、党支部书记要做好会前准备,将会议内容提前通知每位支委。

6、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集中正确意见,形成决议并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由支委贯彻落实。

7、做好会议记录。

1、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若党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以增加。

2、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召开,全体党员参加。党员因故不能参加党小组会,应履行请假手续。

3、会前,党小组长应与党支部书记或有关支委商定会议内容,并提前通知每个党员。

4、党小组会主要内容:。

(1)组织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

(2)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的措施。

(3)接受党员汇报,检查党员的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

(4)研究人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

(5)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5、每个党员要紧紧围绕中心议题,深入讨论,畅所欲言,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

6、做好会议记录。

1、党支部每年要制定党课教育计划,每季度上一次党课,也可根据情况适当增加。

2、党课一般由党支部书记或支委授课,也可请上级有关部门同志授课。

3、党课教育内容要以党章为基本教材,既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教育,也可以结合本单位中心任务和党员思想实际确定内容。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党支部党建工作实行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党支部书记为抓党建的第一责任人,副书记和支部委员根据各自分工开展工作。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协助行政领导完成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二)定期分析学校党的建设状况,研究制订支部工作计划和措施,明确责任人,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四)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按时收缴党费,按照规定及时调整党费交纳比例。

(五)围绕中心任务,积极主动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发现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党员质量。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风党纪教育,监督党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八)组织党员开展群众工作,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性义务活动,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一)党支部书记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检查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抓好支部委员自身的学习,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二)纪检委员主要职责。

1、经常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2、具体负责组织党员学习上级党组织颁发的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材料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同各种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

3、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督促党员履行义务。负责受理和转递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

4、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违反党的纪律事件。

5、经常向支部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

(三)组织委员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配合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

3、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积极分子的情况,并负责培养、教育和考察,按照党员发展工作方针和原则,有计划地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4、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5、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四)宣传委员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根据学校党委的指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

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围绕我校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鼓动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

(一)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接受校党委的检查考核。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支部应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与民主评议党员、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考核结果应及时报告校党委,使之成为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一项依据。

(三)落实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党支部应在年度总结中向局党委作出书面报告,接受校的监督指导。

(一)党支部党建工作受到校批评、被责令限期改正的,党支部书记应在支委会上作公开检讨,并及时研究改进意见,在限期内作出改正;单项工作受到批评的,分工负责该项工作的支部委员也应在支委会上作自我批评,并协助书记积极研究落实改进意见。

(二)党支部不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不正常,班子软弱涣散,对工作造成影响的,责令限期改正;经教育无起色的,建议提前改选该支部。

(三)支部书记工作不负责任,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的,党支部应及时给予教育。教育无起色的,应及时予以调整。

为了更好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市直机关党工委的《实施意见》。促进局机关党组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结合局机关实际,特制定以下党建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

3、研究局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4、研究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团体工作的重大事项。

5、研究讨论机关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及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6、讨论决定对机关党员的奖惩(含对先进集体,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推荐,考核,表彰;对违法违纪党员的处理并上报)。

7、研究市直党工委,局党委临时交办的有关事宜。

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规范的议事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2、总支部委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和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4、总支部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才能举行,讨论决定问题时,必须充分发挥民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吸收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5、会议记录由组织委员负责,记录要清晰,忠于发言人的意愿,对听不清楚或未记全的重要意见,要及时请发言人核对补充。会议记录在会后由副书记审核签注后送书记审定。

6、对会议议定的事项,各委员必须坚决执行,对归口负责上报或落实的该项要按时完成,并及时反馈(包括市直机关党工委要求上报的有关事项)。

7、与会人员要遵守会场纪律,集中精力开会,未经主持人同意不得处理与会议无关事宜,更不能中途擅自离会。

8、与会人员要自觉遵守会议保密纪律,杜绝自由主义现象发生。

1、支部委员会每半年、总支部委员每年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征求党员的意见,接受党员的评议和监督。

3、支部每季度向总支汇报党建工作,总支每半年向局党委汇报机关党建工作,

4、总支坚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对政策上把握不准的党内重大问题随时请示报告,对党工委布置的工作要及时汇报完成情况。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和指导。

5、每个党员都要按时参加党的组织活动,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党员外出时间较长,应以书面形式,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归队后应当面向党组织负责人汇报,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平时有重大事项,要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

6、入党介绍人要定期向所在党支部汇报被介绍人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取得支部的指导和帮助。

1、党员交纳党费应做做到自觉,主动,积极,在每月的20日前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党小组长,党小组长应及时登记,造册,做好党员党费证记录,并将收缴党费及时上交支部组织委员。支部组织委员按时上交总支组织委员。

2、党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交纳党费,可以补交,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走超过三个月。对不按时交纳党费的党员,支部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3、党员应交纳的党费比例,由各支部组织委员按照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比例和按照统一的核定,党员必须足额交纳。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由支部组织委员会核算后通知党员本人,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总支应在每年年终,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预备党员之月开始同正式党员一样按规定交纳党费。

5、所有收缴的党费由机关总支每季度一次统一上交汇入党工委的党费账户,局机关党组织不留成党费,不得拖延上缴或借支,挪用党费。

1、培训内容: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基本政策,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形势任务教育等内容。

2、党员学习教育要做到“六有”:有学习计划,有相对固定的学习时间,有学习记录本,有学习考勤中,有个人笔记本,有学习心得体会。

3、每个月召开一次党员学习会,学理论,学党章,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局领导每年要为党员上课2-3次。

5、机关总支部委员、支部委员及专职党员干部的培训教育,每2年至少轮训一次。

6、积极选送党员干部参加党校各种学习培训,定期举办党员培训班。

7、创新学习载体,丰富学习内涵,采取辅导报告,办培训,组织对党员进行学习培训。

8、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市直机关党工委培训班学习培训。

9、努力搞好党员干部职工的岗位培训和技能培训,积极创造有利条件,鼓励不脱产学习,深造学习,倡导岗位成才,自学成才。

3、严格党员管理。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一个支部过组织生活,督促党员履行义务,并按照规定交纳党费。

4、坚持民主生活制度,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对照党员标准,个人检查总结自己在学习,思想,工作,作风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防止的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克服和制止党内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5、机关党总支每半年,支部每季度分析一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切实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6、党员领导干部,机关党总支部委员,支部委员每半年至少与党员谈心一次;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每年至少开展谈心一次。

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对违法违纪党员要严格按《党章》及《党纪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坚决同现象作斗争。

9、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入党员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得考察,严格把好质量关。

10、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每半年在党内通报一次;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对多次或长期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进行批评教育。

11、严格按照规定接转党的组织关系。党员在调动工作办理行政关系同时,要办好转接党组织关系的手续。

12、建立党员活动室,配发党报党刊,及时下发上级文件,扩大党员的行情权,定时公开党内事务。

13、积极开展革命传统,爱国主义,思想道德等教育,每年组织1-2次市区周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参观学习,每年组织一次义务活动。

1、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在年度考核,年终总结时或上级党组织同意安排的时间内进行。

2、民主评议党员按照“学习教育,自我评议,民主评议,组织考核,表彰和处置”等五个环节进行,重点抓好党内互评,群众评议和支部考评工作。

3、对党员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组织学习《党章》党的重要理论和领导讲话精神,提高对党的性质,理想,宗旨,纪律的认识,为自我评价和民主评议打好基础。

4、评议按支部或党小组进行。党员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特别是学习实践中“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5、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参加民主评议,对照党员标准进行的处评,互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小组长要做好会议记录。评议期间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6、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本局的保持共产党先进性具体要求,在对党员进行坚持党员标准教育和党员做出自我评价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党员要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支委会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后,对每个党员形成评议意见通知党员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评议情况。

7、对评出的优秀党员进行表扬或表彰;对模范作用不突出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助;对不合格的党员,支委会区别不同情况,提出限期改正或者劝退,除名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表决,报党工委审批。

8、认真做好评议党员工作总结,并将评议党员情况上级组织。

1、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的一系列指示和各项规定。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议,决定,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和廉政谈话制度。

3、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逐级汇报制度。定期向党工委,局党委汇报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原则上每半年汇报一次。如发生违纪违法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4、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其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5、实行廉政责任制。局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按照分工,负责对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及党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6、加强党内外监督。经常听取党员,民主党派,党风廉政监督员和群众的意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对反映党员在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并反馈通报有关情况。

7、要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批评和监督。

8、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的建设,把上级有关规定与本部门责任范围内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完善相关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确保有效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的实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

9、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准使用公车办个人私事。不准收受“”红包,礼金,礼品,不准借婚喜庆这机敛取财物,严禁参加一切可能影响公务的活动,不准向管理对象索要任何好处,发现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和处理。

10、展任前谈话,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等三项谈话制度,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谈旖教育,指出不足,限期整改。

12、实行责任追究。在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责任人,按中央《规定》和省市《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对其实行责任追究。

1、建立和完善机关工委统一领导,局党委负总责,机关党总支组织抓落实的机关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局党委书记为机关党建的第一责任人,对局党建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机关为党总支工作的具体负责人,支机关实施党工委,党委的决议,决定,要求和党建各阶段工作目标的实现负主要责任,党委其他成员齐抓共管机关党建,机关党组织具体负责抓落实,做到党建工作与本局的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总结。

3、总支,支部委员在局党委和总支的领导下,负责日常党务工作,严格执行各项工作任务,协同完成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任务。

4、中层行政领导要按照总支分工,落实“一岗双责”制,抓好分管的党。

年党支部基本工作制度汇编

一、推行党务公开要按照依法依规、注重实效、及时准确、全面客观、有利监督的原则,实行长期公开、连期公开和及时公开。

二、党务公开栏应设立在中心地带或醒目地方,党务公开监督小组设立《党务公开登记簿》,将公开的内容、时间、审核人逐项登记,归档备查。

三、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长期公开内容。

1、组织设置和党组织班子成员分工情况;。

3、党务公开监督小组组成人员和乡镇、街道、村党组织监督电话;。

4、班子成员工资收入情况;。

5、上年度党员民主评议情况和评议处置结果情况;。

6、党员设岗定责情况。

定期公开内容:

1、党员缴纳党费情况;2、党员参加组织活动情况以及在岗履责情况;。

3、党员受奖惩情况;4、村党组织当年度工作目标进展或完成情况。

及时公开内容:

2、党员、群众建议意见、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5、乡镇、街道党务公开情况通报;。

6、违规违纪公开。村党支部、村委会干部和党员经查实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将处置结果进行公开。

7、上级党组织和各村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尤其是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文件精神。

以上凡定期公开内容,可视情况分别按月、季度、半年公开。

四、党务公开的形式、时间。

1、公开的形式:

(1)在中心地带或醒目的地方建立党务公开栏进行公开。(2)通过有关会议、通报、党务活动栏、设立文件查阅处等形式进行公开;(3)设置党务公开意见箱和电话;(4)各村可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创造其他公开形式。

2、公开的时间:

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通过公开栏公开的内容每季度末公开一次,每次定时定期公开。通过其它形式公开的内容要逐时、逐段及时公开,每次公开后,要听取群众意见,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建议,要积极采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加以处理。

村党支部工作制度

x村党支部在上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大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以创建“五好”党支部为目标,紧紧围绕全党工作大局和市、镇中心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关于争创党建先进市的一系列部署,从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用改革的精神努力开拓党建工作的新局面,扎实地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带领全村干部、群众发家致富的战斗堡垒,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了村党支部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

在创建“五好”党支部建设的实践中,我们深深体会到一个村工作的好坏,首先在于党支部的坚强与否,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是否得到充分的发挥。所以,我们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努力加强党的思想建设。

1、深入学习xx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体党员干部从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和新的实践出发,以更大的决心、足够的精力和得力的措施推动党的理论学习,在学习质量上有了新的提高,继续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把学习邓小平理论同学习xx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同时在总体上领会理论的基本观点和基本精神从各自工作的领域对理论的有关内容进行系统钻研和理解,即从总体上把握,又从各个领域钻研,把学习引向深入。

2、积极开展“新农村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党员教育。村党支部积极开展“小学教”教育活动,使全体党员充分认识到深入开展“新农村建设”的必要性,同时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学习的态度,良好的精神状态,营造认真学习的风气、民主讨论的风气、积极探索的风气、求真务实的风气,围绕转变工作作风,塑造“团结、奋进、和谐”的农村精神,把“小学教”活动同道德建设、敬业爱岗为民树形象活动结合起来,认真履行服务承诺制度。

3、学法、用法、学科技。认真实施村建设规划,不断加大普法教育力度,提高党员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同时积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科技知识,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素质。

二、加强党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支部书记作用突出,实行“一岗双责”做到两手抓,营造一个班子健全、团结协调、堡垒形成、作用发挥,争创“五好”的格局。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积极抓好班子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树立班子的良好形象。

2、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以保证质量为前提,在优秀先进分子、优秀青年妇女中发展新党员,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做到有发展党员计划,吸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按规定、按程序、手续完备,一年来有2名新党员转正。二是认真实行党员目标管理,开展民主中评议党员、并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督促、有落实。三是坚持按标准交纳党费,做到有专人管理,及时入库,并送镇党委会验讫登记。四是抓紧抓好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内容、有时间、有落实。按时上党课,同时对重大决策及时传达学习,党员撰写15篇,观看电教片12次。

老干部党支部工作制度

20__年老干部科党支部创新工作计划20__年老干部科党支部在办党委的指导下,将紧紧围绕市委办中心工作,坚持从完善老干部工作机制入手,不断提高老干部服务管理水平,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落实好老干部的“两项待遇”,促进老干部党建工作在创新发展中稳步推进。

一、以推进老干部工作为重心,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的科学管理水平。

一是将重新印制《老干部亲情联络卡》,图案将更加温馨惬意,联络号码大气醒目,为服务老干部提供了便捷。二是是完善联系服务老干部制度。在去年实行的分组分片联系老干部制度基础上,进一步打造老干部科亲情服务工作品牌,通过体贴入微的服务把市委办公室的温暖和组织的关怀送到老干部们的心坎上。让老干部工作者值得信赖、值得依靠。支部专门指定3人每两个月至少联系一次老干部。开展四个必访慰问活动(即逢年过节、生病住院、去世善后、有实际困难必访)。三是千方百计为老干部排忧解难。要充分整合社会资源给予老干部更多关爱。围绕老干部日常生活需求,通过协调社区、物业公司、医疗机构等单位,切实提高服务工作质量,进一步提升老干部的满意度。四是接待老干部来访时要求每一位支部成员要以一张笑脸,一句温馨话,一杯热茶热情相待,要给老干部家的感觉。通过一系列的活动扎扎实实的为老干部办好事,办实事,当好老干部满意的服务员。

二、加强支部党员思想建设,学习活动注重实效。

以建设学习型党支部为目标,通过“三会一课”、座谈交流、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争创“先进党支部”。重点学习系列讲话精神;积极参加办党委组织的技能比赛、“兴趣大讲堂”等学习活动;开展学习党章活动;结合建党纪念日、重阳节等重要节日组织老干部到园区企业进行参观考察学习。与此同时,支部始终坚持做好为市地级离退休领导干部进行文件传阅制度,每半个月进行一次文件周转,做到时效性,确保老干部及时掌握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并每两个月组织一次老干部集中学习活动,内容主要是学xxx省、市新的会议、文件精神。

三、以老干部活动室为载体,丰富老干部精神文化生活。

一是加强老干部活动室阵地建设。协调各方,提升硬件设施质量。通过调整布局和修饰完善,不断丰富和提高审美效果,进一步巩固了建设优美温馨“老干部之家”的目标。二是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要以市委离退休老干部活动室为载体,适时组织开展如台球、麻将等比赛活动;以增长知识为抓手,组织老干部收看养生知识讲座等专题片。

20__年在办机关党委的领导下,支部将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老干部满意度。

老干部党支部工作制度

教办离退休老干部支部,现有党员6人。这些老干部在职时是并肩工作的同事,在生活中既是和睦相处的邻居,也是亲密无间的朋友。自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来,老干部第一党支部一班人,紧紧围绕创建“五好”党支部目标,精诚团结,和谐共事,积极带领全体党员参与到这次活动中来,创新载体,明确主题,组织得力,成效显著。

一、巩固学习阵地,抓好活动落实。

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支部为了便于大家学习和开展活动,针对过去学习地点距离远,人员又分散,老弱病残多的问题,经和党总支领导协商后,把党员活动室建在了支部成员较集中、场地较宽敞的柳山初中阶梯教室,在教办的帮助下规范了学习资料,完善了各项制度,配备了活动器材,如电视机、dvd、桌椅板凳,还有文化体育器材等等,各类读书齐全,做到了有学习场地,有活动内容,有规章制度,有学习心得专栏,大家都能按时到场,集中学习、活动。大家高兴地说:“有了新的活动场所,学习的劲头更足了,心情更舒畅了,活动内容多了,更丰富了大家的晚年生活”。

学习交流是构建和谐支部的关键。构建和谐支部关键是要在思想上有共鸣,在情感上有沟通。因此,教办老干部党支部始终抓住学习交流这一关键环节,并且以建设学习型党支部为目标,坚持每个月的5日为支部学习活动日。今年,大家在生活会上通过研读《支部生活》、《老干部之家》等学习材料,及时学习讨论党的十八大精神、科学发展观的理论精髓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大家积极发言、认真记录,并把学习材料拿回家中自学。在学习讨论活动中,支部还特别强调,要求每位党员都要发言,交流学习体会。通过学习交流这种形式,真正达到了“用学习武装头脑,用学习融洽关系,用学习带动支部发展”的活动目的。

根据创先争优活动安排部署,结合老干部党员的特点,他们狠抓学习、讨论和落实,着重解决认识和实践问题。支部要求每名党员都要做好笔记、写好学习心得,要求大家结合学习内容,就身边人和事,社会发展变化,改革开放成果等展开讨论,对形势进行分析,通过学习大家更加认清了形势,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清了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发生的重大变化。()自去年至今,支部还着重学习了杨善洲、沈开未等同志的先进典型事迹,对照自身建设找差距、比不足,组织党员召开《感悟人生》主题座谈会,将创先争优向纵深推进,受到良好效果。在整个活动中,每名党员撰写心得3-5篇,做笔记5-8千余字,使学习落到实处,改变了思想,提高了认识。

二、创新活动内容,丰富文化生活。

过活动,为老人们增添了无穷乐趣。通过组织老干部象棋大赛,不仅能让老干部聚在一起切磋棋艺,一决高低,还可以交流信息,互通有无,对支部建设和镇区发展讨论出一些闪亮新颖的观点。每年的元宵节和七一,老干部秧歌队还会自编自演锣鼓秧歌,全面表现退休老干部的精气神儿。

三、紧跟时代形势,发挥党员余热。

发挥余热是构建和谐支部的有力体现。离开工作岗位,社区成为了老同志们新生活的落脚点,大家走进社区、融入社区、沉浸在“我参与、我奉献、我快乐”的喜悦中。结合社区党组织党员多且多数为离退休党员的特点,我们以社区为阵地,积极参与到社区党组织建设中。支部多名党员都积极参与到社区楼门党员代表、社区党员设岗定责、社区治安巡逻等活动中,充分带动了社区党员、群众投入到建设和谐社区、建设和谐家园的事业中,为大家树立了榜样。

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他们积极响应党总支号召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同时,围绕中心,服从大局,紧跟形势,开展好各项活动,充分发挥老同志余热,使老同志个人愿望与国家前途,民族愿望紧密结合起来。老干部刘证同志,退休后仍热心老干部工作,他工作积极主动,学习抓的紧,老当益壮,精神焕发,积极为老干部订阅书报、杂志,并亲自为行动不便的老人送到家中,还积极为镇区的建设建言献策,深受领导和机关干部的信任。支部书记张乐图同志,年已69岁,任劳任怨,跑前跑后为党支部和老干部工作整天忙碌不停,积极奉献。党支部的几名老同志虽然岁数不小,但是他们发挥自己的专长,从各个他们服务社会、奉献爱心,同时努力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另外,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党支部支部还提出了新的一年的创先争优竞赛活动,即:“支部争当模范支部,党员争做先进党员”,同其它兄弟支部展开竞赛,各项工作都走在了前列。

四、尊重爱护,支部党员相互扶持。多年来,支部党员之间相互尊重、相互爱护,始终是一个和谐的集体。支部委员各有分工、配合默契,都分别负责联系支部党员,保证各种信息、精神能够及时、准确地传达给每位党员。支部开展活动我们坚持民主讨论、公开征求意见,并且始终坚持“老同志优先”的原则。如:遇到外出疗养等活动人数有限的情况时,支部都会将参加活动的机会尽可能的让给老同志,支部其他党员非常支持,毫无怨言。对年高体弱的老同志更是关怀备至。对于参加日常支部学习不便的老党员,支部就把报纸订到老人家中,并定期上门与老人沟通交流。对于支部的一些规章制度及重大决策也亲自上门征求老干部的意见建议。老干部党支部始终坚持下大力气抓好“两项建设”,用更高的热情,更热心的参与,写好“用心灵交融感情,用生活构建和谐”的新篇章。

总之,他们通过科学发展观的贯彻和落实,积极引导大家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养、老有所为,利用党支部这个组织,创建更多的活动平台,使大家有充分施展才能的机会,把工作做的更好,把各项活动开展的更好,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每一个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老干部党支部工作制度

第一条老干部是党的宝贵财富,是不能忽视的一支力量。关心照顾好老干部,是我党一贯传统,是四化建设的需要,也是实现安定团结、新老交替的重要一环。

第二条要教育好广大干部职工,对老干部充分尊重,多做敬老工作,树立敬老爱老的风尚,妥善照顾好老干部,使他们愉快地安度晚年。

二、政治待遇。

第三条建立离退休老干部领导小组,开展争党“五好老干部”的活动、聘请老干部参加本单位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工作,充分发挥老革命的特长为学生上党课,担任人生导师,结合学院、工会、离退处每月组织有益于社会事业和教学工作服务、有益于健康的学习、娱乐活动。

第四条学院按有关规定为老干部提供阅读文件、订杂志、报刊,建立阅览室和老干活动室,为老干部提供了学习娱乐条件。

第五条逢重大节日,院领导及老干部管理人员,要看望和慰问老干部。

第六条每半年由院领导向全体老干部通报一次学校工作情况,听取老干部的意见和建议。

三、生活待遇。

第七条住房。离退休老干部住房标准与在职干部相同,同等条件优先照顾老干部。

第八条医疗保健。建立老干部健康档案卡片。为老干部办好医疗保险。老干部住院期间,院领导和离退处要去探望。

第九条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政治待遇不变,福利待遇从优的原则。

四、参观、考察、学习。

第十条老干部参观考察、原则上就近安排。

第十一条参观、考察坚持个人自愿,出发前应进行体检,集体外出时,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有医务人员前往。

五、经费开支。

第十二条按规定提取部分老干经费,本着量入为出的原则,尽量不超支。

第十三条活动经费用于老干部办公用品、文体、学习费、考察、工具费及其它开支。

六、加强领导。

第十四条要把老干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一把手亲自抓,学校领导每季听取一次老干部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十五条老干部日程管理服务工作,由学校和离退处共同做好老干部工作。

村党支部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发展农村基层民-主保证村民自治沿着健康轨道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支部和村委会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党支部要敢于和善于对村民委员会进行领导,村民委员会应自觉接受和服从支部的领导。

二、村委会在履行村委工作职责中,为求得村党支部的支持和帮助,要积极主动地向村党支部请示汇报工作,每季书面向党支部报告工作一次。

工作报告要本着具体、务实的精神,要按村委当年工作目标责任制的安排,全面报告本季度工作。报告该段该完成哪些任务;完成情况如何;还有哪些没有完成,为什么。对村委委员分管工作,要在肯定成绩的基础上,指出工作中的`不足之处,该表扬的要表扬,该批评指正的要批评指正。对每个村委干部的工作要有个确切的评价,及以推进今后工作的不断进步。

四、党支部听取村委会工作报告后,要及时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提出明确的批评指导意见,并要帮助村委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五、对党支部提出的正确意见,村委会要虚心接受,不断改进,使村委工作更加规范、完善。

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为了加强和改善党对普通高等学校的领导,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工作,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各类人才培养的需要,提高办学的质量和效益,现按照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时期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要求,根据《.....章程》和《.....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结合普通高等学校实际,制定《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工作基本标准》。下头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有关学校党建工作制度全文资料,仅供大家参考。

一、党委对学校工作的领导。

第一条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教育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把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学校的根本任务。

第二条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切实领导学校的改革与发展。改革思路清晰,奋斗目标明确,有切实可行的改革和发展规划。主动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第三条不断深化和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了精干、高效的机构,运行机制有利于加强教师队伍、党政管理队伍和职工队伍建设,有利于吸引优秀人才、稳定骨干和有效地调动教职工的进取性,有利于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在提高教师队伍、党政管理队伍和职工队伍政治、业务素质,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等方面有新的进展。第四条能够驾驭复杂形势和正确处理突发事件,努力维护学校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二、领导班子建设。

第五条重视领导班子的组织建设。按期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审议工作,选举学校党委领导班子。党政领导成员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较高,年龄、知识、专业结构合理。

第六条重视领导班子思想理论建设。认真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异常是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有计划,有考勤,效果好。进取参加上级组织的理论培训。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不断提高领导成员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分析和处理问题。

第七条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团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有健全的议事规则。党委领导成员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少数与多数、下级与上级的关系。设常务委员会的党的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委员会全体会议。对学校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人事、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以及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坚持团体讨论决定。

第八条重视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有勤政廉洁、监督制约的严格规定和措施。领导成员敬业爱岗,艰苦奋斗;作风正派,严于律已;坚持原则,勇于负责;深入实际,联系群众;敢于抵制不正之风,坚决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党政领导团结协调、勤奋努力、开拓进取。

第九条重视领导班子制度建设。领导班子学习、议事、监督、管理等各项制度健全,坚持领导班子成员过双重组织生活和定期(一年一次)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制度,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十条重视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在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方面职责明确,制度健全,程序规范,措施落实。校、系(处)级后备干部建设贴合上级规定和要求。

三、党的总支、支部建设。

第十一条党委重视总支、支部建设,职责明确。党委把总支、支部建设列入了重要工作日程;有明确的工作思路和具体的工作条规;建立了切实加强总支、支部建设的目标职责制;实行了分类指导,考核、检查措施得力。

第十二条重视系(处)级单位党组织建设。系(处)级单位党总支(党委、直属党支部)能按时换届选举,异常是认真选配好党总支(党委、直属党支部)书记。系(处)总支(党委、直属党支部)能在本单位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进取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第十三条定期进行党支部改选,异常是选配好党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政治素质要好,群众威信高,热心于党的工作。支委会团结、协调,认真做好党支部工作。注意抓好对党支部书记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本事。

第十四条党支部委员会正确履行职责,党支部书记参与讨论决定本单位、本部门的重要问题,保证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在本单位、本部门的贯彻执行;进取开展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第十五条加强和改善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以提高素质和增强党性为目标,紧紧围绕学校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结合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实际,认真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坚持党支部学习制度、组织生活制度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进取探索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办法。...员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内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表彰先进,弘扬正气,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

关心离退休教职工党员的思想和生活,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提议,发挥他们的进取作用。

第十六条进取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按照《.....章程》要求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加强对申请入党进取分子的教育、培养、考察工作;发展工作有计划,重点突出,异常重视在优秀学生和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

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第十七条学校党委统一领导思想政治工作。同时,进取发挥行政领导和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共同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第十八条坚持对师生员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开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教育,党的基本路线教育,爱国主义、团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帮忙他们坚定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十九条结合国内外形势,围绕学校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针对师生员工思想实际,利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注意改善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不断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有稳定、精干的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队伍。异常注意加强对青年教师和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

第二十条学校德育体制、机构、队伍健全,适应工作需要,贴合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进取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的改革和建设,教学效果好。重视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有制度,有要求,有措施。进取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列入教学计划,在人力、财力、场所上有保证,长期坚持,效果良好。日常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经常、及时。

第二十一条重视学校文化建设,进取开展安全礼貌学校建设活动。在校内构成健康向上的环境气氛,舆论导向正确,核内秩序良好。

第二十二条重视德育工作队伍建设,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各项政策落实。建立了一支以专职人员为骨干、兼职人员为主体、专兼职相结合的德育工作队伍。这支队伍具有干部、教师双重身份,具有教育管理等功能。

五、组织机构和党务干部队伍建设。

第二十三条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学生工作部、统战部等工作部门健全,职能作用发挥好。党的纪律检查机构健全,认真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第二十四条重视党校建设。组织健全,办学,方向明确,并有人员、设施和经费保证。

第二十五条本着精干、高效原则,按规定和条件配备党务工作干部;落实党务干部的各项政策。

六、对工会、共胃团、教代会、学生会和统战工作的领导。

第二十六条党委重视研究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并指导它们依照国家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二十七条建立了教代会制度,支持教代会正确发挥其职能作用。工会组织健全,干部素质与本事适应工作需要,在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开展教书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活动,开展有利于教职工自我教育和身心健康的活动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第二十八条重视共青团工作。指导、帮忙共青团搞好思想政治建设和组织建设,发挥共青团团结教育青年的作用和党的助手作用,进取创造条件支持共青团组织开展有利于青年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活动。

第二十九条关心学生会、研究生会建设,党委领导成员支持并经常参加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的重大活动。

第三十条加强对统战工作的领导,进取做好民主党派和党外知识分子的工作。

党支部工作制度

第四条“三会一课”制度。指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一)时间要求: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1次。支部委员会每月1次,一般于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一召开。党小组会每月1次。党课每年不少于4次。

(二)党支部委员会:研究部署、安排党支部工作和活动;研究党建工作中的具体事宜;传达贯彻落实公司党委指示精神。

(三)支部大会:向全体党员部署、报告工作。传达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对党员的思想工作情况进行讲评和总结;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奖惩等日常党务工作;讨论决定支委会提出的其他重要问题。

(四)党小组会:传达党委、党支部的决议;组织党员开展政治理论、时事学习及党性教育;讨论非党积极分子及非党积极分子培养、发展等事宜。

(五)党课: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讲党课,党支部书记要根据每年党员教育的内容,结合工作实际有计划地讲好党课。党课要吸收积极分子参加。党课可采取宣讲、参观等多种形式进行。

第五条组织生活会制度。以支部为单位召开,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主要内容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和党性分析评议活动。全体党员必须自觉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要事先向党支部请假,不得无故缺席。

第六条党日活动是为便于党员过好党的组织生活,党支部从实际情况出发,定期利用半天或1天时间组织开展的集体活动。内容包括:传达贯彻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报告、指示、决定等文件;研究党支部建设的重要问题;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检查党员工作、学习及完成任务的情况等;讨论发展党员工作计划;选举党支部委员和选举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进行党员鉴定;组织党员开展公益活动等内容。此外,也可通过选择具体的一个主题来进行主题党日活动。

第七条党支部工作报告制度。党支部按季度或工作阶段,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总结支部在自身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组织发展、党费收缴、联系群众、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工作和任务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客观评价支部和党员作用的发挥状况,实事求是地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涉及对重大问题、事件的处理,以及需要及时向党员大会报告的有关事项。

第八条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每个党员都要对照党员条件进行个人总结,严肃认真开展民主评议。

(一)采取党内与党外相结合的方法,每年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工作、作风和模范作用至少进行1次评议。

(二)评议内容: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把推动企业发展同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是否能正确处理公司、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是否切实地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是否密切联系群众,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在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的利益发生矛盾时,自觉地牺牲个人利益。

(三)评议方法和步骤: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按照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等步骤进行。

1.学习教育。学习内容以《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有关规定和为主。学习方法可以多种多样,要讲求实效。

2.自我评价。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

3.民主评议。一般应召开党小组会或党支部会,进行民主评议,同时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

4.组织考察。支委会对党内外评议的意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

5.表彰和处理。党支部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评选表彰优秀党员和处理违纪党员,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工作的通知》要求和程序,处置不合格党员。

党支部工作制度

第十八条党组织实施监督的目的是:保证党员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十九条党内监督的重点是党员领导干部和有人、财、物等管理职权的党员干部。党内监督工作的情况要作为对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条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三)能否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实行民主科学决策;。

(四)能否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六)能否廉洁自律,模范遵纪守法,严格按照制度办事,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七)能否坚持原则,敢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第二十一条党组织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

(一)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是否按时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如实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等情况,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建立谈话诫勉制度。对于群众意见较大、有发生违纪苗头的党员,要及时谈话提醒。对党组织和党员中的违法违纪案件,要坚决按照有关规定查处,并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和纪检部门。

(三)适时召开党员大会,通报主要工作情况。

(四)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群众所反映的问题,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地进行处理。

(五)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切实保障党员群众行使监督的民主权利,严肃处理阻碍党员正常行使监督权利和打击报复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党组织的工作应接受党员的监督、接受党员评议。

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大会的决议,履行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八项基本任务,结合本支部实际,开展各项工作。

(二)党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大会和支部全体党员负责,接受他们的批评监督,每年至少向全体党员报告一次工作。

(三)党支部委员会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由党员大会或支委会讨论决定,涉及方针、政策方面的问题及时向上级党委请示。每半年应召开一次支委民主生活会。

(四)党支部委员会在工作中要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工作原则。

(五)党支部委员会要认真坚持“三会一课”等党建工作各项制度。定期组织并主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和上好党课,组织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并配合党的中心工作,开展其他形式的活动。

党支部党员大会是支部的最高权力机关,由支部全体党员参加,讨论决定下述重大问题: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

(二)听取、审议、通过支委会工作报告。

(三)制订本地本单位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计划和实施方案。

(四)讨论送训、培养建党积极分子,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和处分违纪党员。

(五)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六)讨论决定党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重大问题。

(一)党支部应按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无特殊原因,不得拖延。

(二)党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的重要指示精神,讨论决定支部重大问题。

(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沟通思想,增强团结。

(四)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党员每季应向党组织汇报一次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五)党支部每季组织上一次党课或者看一次党员电化教育录相片。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马列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一)党支部要认真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要把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认真抓好。

(二)党支部要认真抓好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他们的培养联系人,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送他们参加培训。经两年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方可列为发展对象。未经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未参加上级党组织培训和党委委员谈话的,也不能发展入党。

(三)党支部应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支部和党小组,并指定专人对他们进行继续教育和考察。支部每季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

(四)党支部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发展党员工作方针: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一)党员必须按月交纳党费。一般不能由他人转交。如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者,按自行脱党处理。

(二)党费交纳标准:有固定工资收入(含乡镇企业干部、职工、村干部、民办教师等)的,按工资比例交纳。

月工资400元以下,交纳0.5%;月工资400元至600元的交纳1%;月工资600元至800元的交纳1.5%;月工资800元至1500元(税后)以上的交纳2%;月工资1500元(税后)以上的交纳3%。无固定工资收入(含农民、学生中党员)的,每月交纳党费0.20元以上(机关职级工资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奖金;事业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包括:职务工资+岗位津贴+奖金)。

(三)党费由党支部组织委员或指定党支部其他委员收缴。经收时,要及时填写党费证,及时记入台帐,及时出榜公布。支部每季向党委上缴一次党费。年终时,支部应将党费收缴、上交情况及有关凭证张榜公布并保存备查。

(四)任何人不得无故拖延党费上缴时间,不准借支、挪用、贪污党费。违反者,必须严肃处理。

(一)共产党员必须坚持勤政廉政的原则。必须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党支部的决策必须符合群众的利益。

(二)共产党员要做联系群众的模范。其主要任务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正确引导和帮助群众勤劳致富、科技致富、遵纪守法;正确引导干部群众学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三)共产党员都要自觉保持廉洁自律,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办一切事业的精神,不奢侈浪费、不收受贿赂、不索拿卡要等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

(四)共产党员不准参入赌博,不准参入嫖娼卖淫,不准参入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行为,违者必究。

(五)党支部要定期检查,党员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勤政廉政和联系群众情况。

(一)党支部要按照中发[1988]13号文件规定,每年组织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

(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党委领导下,采取“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组织进行。注意防止走过场。

(三)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一般分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置等步骤,按照中发[1988]13号文件所列五个方面的内容进行。

(四)评议中既评出优秀党员,又评出不合格党员。对优秀党员要予以表彰;对不合格党员要分别作出限期改正,劝退和除名的处置;对违反党纪的党员要视其错误性质和认识错误的态度,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一)每个党员都要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员如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自行脱党处理。

(二)党员外出时间一个月以上,必须向支部请假,支部委员外出还须报党委同意。

(三)党员外出不到半年的,一般应转出临时组织关系或开具党员证明信,参加所在地党组织生活;外出半年以上的,一般应转出组织关系,参加所在地党组织生活。党员三人以上集体外出,时间较长的,应建立临时党支部或临时党小组,定期开展组织生活。

(四)党员外出没有转出组织关系的,应按期回支部参加组织生活。因故不能回的,每季至少以书面形式向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

党支部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提高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精神,结合我院党建工作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我院各党支部是党在我院最基层的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党联系师生员工的桥梁和纽带,党支部在院(系)级党总支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完成本单位的各项任务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本单位起保证和监督作用。

第二章。

党支部的设置。

第三条。

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部门或教研室、实验室等单位应建立党支部,建立党支部必须报党总支批准。

第四条。

党支部的设置可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按照学科专业相近、工作联系密切、便于活动和管理的原则建立。

4.离休干部成立离休干部党支部,退休人员按所住区域设置党支部;

第五条。

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简称支委会)。支委会一般由3人组成,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委会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职,支委可以兼职。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离退休人员党支部不设支委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

第六条。

党的支委会和不设支委会的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两年。任期届满应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的程序和办法按期进行换届选举。选举产生的支委会和不设支委会的书记、副书记报党总支批准,并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第三章。

党支部的职责。

第七条。

党支部的主要职责: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师生员工,保证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2.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向党员布置做群众工作和其他工作任务,并检查执行情况。

3.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4.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师生员工的思想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5、认真开展“创先争优”、争创“十面红旗”等评比活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八条。

不同类型的党支部,还应根据自身特点履行以下职责。

1.教研室(实验室)党支部:支持教研室(实验室)主任的工作,对教研室(实验室)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党支部书记应经常与教研室(实验室)主任沟通情况,参加室务会议,并参与讨论决定本教研室(实验室)的重要问题。

2.学生党支部:根据学生的特点,积极开展大学生党员党性锻炼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觉悟。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反映学生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并协助学院做好思想工作。对学生中的错误言论和不良风气要严格进行批评教育,团结带领广大学生刻苦学习、积极向上,努力维护学院的稳1定。

3.机关、后勤党支部:教育党员和群众增强服务意识,围绕教学、科研,面向基层,深入实际,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增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自觉性。抓好勤政廉政建设,支持本单位负责人的工作,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

4.离退休人员党支部:加强对离退休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协助管理部门开展适应老同志特点的各项活动,丰富他们的晚年生活,反映老同志的意见和建议,协调老同志与在职人员的关系,增进相互理解,支持现任领导做好工作,发挥老同志的优势,积极参与两个文明建设,为学院的改革和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第九条。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领导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定期听取、讨论和审议支委会的工作报告,对支委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2.讨论并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如: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订本单位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讨论、审批入党和预备党员转正事宜;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等。

3.选举产生新的支委会及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增选支部委员。

第四章。

党员教育与管理。

第十条。

党支部要把党员教育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党员教育要紧紧围绕增强党员的党性;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这个中心来进行。党员教育的基本内容是:

1.党的基本理论和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教育。2.党的基本路线和形势、政策、任务教育。3.党的基本知识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4.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和拒腐防变教育。5.党的纪律、共产党员道德规范和先进性教育。6.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教育。

第十一条。

党员教育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如:上党课、参加党校培训、观看电教片、外出参观、社会调查、听形势报告、开展演讲活动、知识竞赛、征文比赛、座谈讨论、个别谈心、自学等。

第十二条。

党支部要不断健全和改善党员管理制度,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和监督。党员管理的具体工作是:

1.教育监督党员切实履行党员义务,维护党员权利。

2.对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做党分配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3.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创先争优”、争创“十面红旗”等活动,表彰先进,教育后进。4.做好党费的收缴工作。

5.及时接转和严格管理党员组织关系,搞好党籍管理,建立党员登记卡。

6.加强流动党员的教育,及时为流动党员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并按照有关规定在流动党员中做好管理工作。

7.对违反党的纪律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三条。

为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党支部必须坚持以下基本组织生活制度:

1.“三会一课”。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支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每一至两月组织一次党课学习。要求每次组织生活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注重实效。

2.民主生活会制度。支委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可与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相结合。召开民主生活会前,要指定专人征求党外群众对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并采取适当形式向支委和党员反馈信息。在民主生活会上,支委之间,党员之间要充分交流思想和意见,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化解矛盾,增强团结,共同提高的目的。

3.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进行,评议中要敢于揭露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重点解决几个突出问题,做到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并认真做好对不合格党员2的教育和处置工作。

4.党员汇报思想制度。党员一般每学期要向党支部汇报思想一次,可结合党内民主生活会进行。汇报的主要内容是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提出工作建议等。

第五章。

发展党员工作。

第十四条。

发展党员是党支部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党支部要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制定年度培养、教育和发展党员计划。指定专人同入党积极分子联系,帮助他们不断进步。坚持定期考察、入党前进行教育培养、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等制度和做法,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格履行入党手续,确保新党员的质量,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及院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具体执行。

第十五条。

我院发展党员工作重点是积极要求入党的大学生、教学科研创作第一线的优秀青年教师、高知识群体中要求入党的优秀人员等。

第六章。

思想政治工作。

第十六条。

党支部要及时、认真、经常地做好党员和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充分调动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本单位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对本单位政治学习的组织领导,认真完成上级布置的群众政治教育和学习任务。

2.坚持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和群众思想政治状况分析会,及时了解教职工和学生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教育和引导工作。

3.坚持党员联系群众制度。每个党员至少要联系1-2名非党群众,经常和联系对象谈心,主动关心群众疾苦,认真听取和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热情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上的难题。

4.积极宣传先进模范典型,在单位内部“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顾全大局,团结互助,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七章。

支委会的自身建设。

第十七条。

党支部委员会在支部党员大会休会期间负责领导和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负责,对支部全体党员负责,应定期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全体党员的批评、监督。

第十八条。

党支部书记对支部工作负有主要责任,应由党性强、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作风正派、有一定的思想政治工作经验、对本单位业务工作较熟悉的同志担任。教研室党支部书记一般由党员教研室(实验室)主任或副主任担任;学生党支部书记一般由党总支秘书、党员团总支书记或优秀辅导员担任;机关、后勤等党支部书记一般由党员副处级以上干部担任。

支委会成员要加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加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提高理论、政策水平和开展党务工作的能力。

第十九条。

支委会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组织原则,凡属重大问题必须经支委会集体讨论或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同时要充分发挥每一个支委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二十条。

支委会成员要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解决自身矛盾,促进班子团结,保证党支部战斗力的充分发挥。支委会成员要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争当端正党风、清正廉洁、严于律己、团结协作和密切联系群众的模范。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条例如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不符时,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第二十二条。

本条例由院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三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党支部工作制度

党支部的作用分为:政治思想引导作用,组织协调作用,服务指导作用。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第三条xx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机构设置为党支部书记1名,组织委员1名,纪检委员1名,宣传委员1名,青年委员1名。支委分工如下:

支部书记:全面负责支部党建工作。

组织委员:负责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党费收缴、发展党员和党员积分管理工作。

宣传委员:负责做好党员学习教育、会议安排工作,负责创先评优工作。

纪检委员:负责做好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青年委员:负责做好群团建设工作。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改进公司党建工作,确保公司党组织认真履行职能,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作用,根据《党章》等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党委在__党组领导下工作,同时接受__党组的监督和指导。

第三条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健全党内生活制度,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管理,切实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切实加强党员的组织纪律教育。

第二章组织生活。

第四条“三会一课”制度是指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制度是加强党组织建设,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措施。

(一)时间要求:党委召开党员大会每年不少于2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1次,支部委员会、小组会每月1次,党课每年不少于4次。

(二)党支部委员会:研究部署、安排党委、党支部的年度、季度工作规划;研究党建工作中的具体事宜;传达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指示精神。

(三)支部大会:向全体党员部署、报告工作。传达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对党员的思想工作情况进行讲评和总结;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奖惩等日常党务工作;讨论决定支委会提出的其他重要问题。

(四)党小组会:传达党委、党支部的决议;组织党员开展政治理论、时事学习及党性教育;讨论非党积极分子及非党积极分子培养、发展等事宜。

(五)党课: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讲党课,党委成员及党支部书记要根据每年党员教育的内容,结合公司具体情况有计划地讲好党课。党课要吸收积极分子参加。党课可采取宣讲、参观等多种形式进行。

第五条组织生活会是党组织与党员、党员与党员之间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生活制度,是为了加强党内监督和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而制定的。

(一)组织生活会主要内容包括:检查支部和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针对存在问题所制定的改进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二)党员组织生活会以支部为单位召开,一般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党员必须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

(三)组织生活会要确立一个中心议题,并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将收集到的群众意见通知支委会成员和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会人员要做好参会准备。

(四)与会人员在组织生活会上要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交换意见,沟通思想,相互帮助。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和落实意见。

(五)党支部对组织生活会上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积极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第六条党日活动是为便于党员过好党的组织生活,党支部从实际情况出发,定期利用半天时间组织开展的集体活动。

党日活动的内容包括:传达贯彻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报告、指示、决定等文件;研究党支部建设的重要问题;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检查党员工作、学习及完成任务的情况等;讨论发展党员工作计划;选举党支部委员和选举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进行党员鉴定;组织党员开展公益活动等内容。此外,也可通过选择具体的一个主题来进行主题党日活动。

第七条党支部工作报告制度是指党支部按季度或工作阶段,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制度,包括党支部日常工作报告、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

(一)党支部日常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总结支部在自身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组织发展、党费收缴、联系群众、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工作和任务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客观评价支部和党员作用的发挥状况,实事求是地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

(二)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是指党支部换届选举,必须召开党员大会,由上届支部委员会作工作报告。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的内容,主要是汇报本届支委会贯彻落实党章规定、完成上级党组织任务等方面的情况,并针对本届支部委员会工作中的经验和问题,对下届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提出建议。

(三)遇到特殊情况或上级党组织布置的紧急任务,或者涉及对重大问题、事件的处理,以及需要及时向党员大会报告的有关事项,可根据情况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向党员报告。

第八条党员向党组织定期汇报思想、工作情况是强化党员的组织性、纪律性,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措施。

(一)党员每季度至少要向党支部或党小组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和完成支部分配任务的情况,遇有重要问题应当及时汇报;外出时间较长时,应当作书面汇报。汇报形式可采取口头或书面形式。

(二)汇报的主要内容包括:对党的政策方针和党的基本知识等内容的学习情况;执行党的决议、完成党组织交给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密切联系群众情况;遵纪守法,在本职工作中自觉发挥党员作用情况。

(三)工作要求:因外出或病、事假等原因无法近期汇报时,应向党支部或党小组说明情况;对于未经党组织同意而不能按时汇报的党员,支部应给予批评教育;对于长期不向党组织汇报,经教育仍无明显改进的党员,党组织要结合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进行批评帮助;党组织要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情况,注意解决党员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第九条民主评议党员是切实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保持党的先进性和党员队伍的纯洁性的有效措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精神,并结合公司实际开展。

(一)采取党内与党外相结合的方法,每年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工作、作风和模范作用至少进行1次评议。

(二)评议内容: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把推动企业发展同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是否能正确处理公司、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是否切实地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是否密切联系群众,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在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的利益发生矛盾时,自觉地牺牲个人利益。

(三)评议方法和步骤: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按照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等步骤进行。

1.学习教育。学习内容以《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有关规定为主。学习方法可以多种多样,要讲求实效。

2.自我评价。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

3.民主评议。一般应召开党小组会或党支部会,进行民主评议,同时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

4.组织考察。支委会对党内外评议的意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

5.表彰和处理。对民主评议的好党员,由党组织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经评议认为是不合格的党员,支委会应区别不同情况,提出妥善处置意见,提交支部大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表决。

第三章组织发展。

第十条为了增强党的生机与活力,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与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党员标准,严格入党手续,强化保障措施。

第十一条党的积极分子的确定,要按本人自愿申请、党小组推荐、支委会讨论确定、向党支部党员大会公布等程序进行。

第十二条每年对党的积极分子队伍进行一次考察,按表现及成熟程度,将积极分子排出一般、重点和计划发展对象。

第十三条建立积极分子档案,坚持定期考察。重点积极分子每半年、计划发展对象每季度至少考察一次,并将考核结果填入《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中。重点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两年以上时间的培养教育,才能列入发展对象。

第十四条对积极分子培养要有明确分工,每个积极分子要有至少一名党员负责。党支部研究确定培养人,由党小组具体落实。

第十五条对积极分子培养要有具体措施。要通过谈话、上党课、参加党组织有关会议等有效形式,加强对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

第十六条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要按有关要求实行公示制。

第四章党费收缴。

第十七条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也是对党员党性的检验。每个党员都要严格要求自己,按规定及时交纳党费。

第十八条党员应自觉地按月向所在党小组或党支部足额交纳党费。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第十九条遇有特殊情况,经党支部或党委同意后,党员可以委托亲属或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预交、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第二十条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第五章党内监督。

第二十一条党组织实施监督的目的是:保证党员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二十二条党内监督的重点是党员领导干部和有人、财、物等管理职权的党员干部。党内监督工作的情况要作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三条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三)能否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实行民主科学决策;。

(四)能否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七)能否廉洁自律,模范遵纪守法,严格按照制度办事,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八)能否坚持原则,敢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第二十四条党组织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

(一)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是否按时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如实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等情况,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督促定期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会前,要提前一周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准备情况,负责收集党员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意见,如实转告本人或在会上报告;会后,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根据党内群众提出的主要意见进行整改,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群众反馈。民主生活会后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送情况报告和会议记录。在下次民主生活会上督促检查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建立谈话诫勉制度。对于群众意见较大、有发生违纪苗头的党员干部,要及时谈话提醒。对党组织和党员中的违法违纪案件,要坚决按照有关规定查处,并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和纪检部门。

(四)适时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干部大会,通报主要工作情况。

(五)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群众所反映的问题,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地进行处理。

(六)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切实保障党员群众行使监督的民主权利,严肃处理阻碍党员正常行使监督权利和打击报复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党组织的工作应接受党员的监督、接受党员评议。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党务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第十八条党组织实施监督的目的是:保证党员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十九条党内监督的重点是党员领导干部和有人、财、物等管理职权的党员干部。党内监督工作的情况要作为对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条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三)能否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实行民主科学决策;。

(四)能否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六)能否廉洁自律,模范遵纪守法,严格按照制度办事,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七)能否坚持原则,敢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第二十一条党组织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

(一)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是否按时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如实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等情况,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建立谈话诫勉制度。对于群众意见较大、有发生违纪苗头的党员,要及时谈话提醒。对党组织和党员中的违法违纪案件,要坚决按照有关规定查处,并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和纪检部门。

(三)适时召开党员大会,通报主要工作情况。

(四)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群众所反映的问题,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地进行处理。

(五)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切实保障党员群众行使监督的民主权利,严肃处理阻碍党员正常行使监督权利和打击报复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党组织的工作应接受党员的监督、接受党员评议。

根据十八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党支部委员会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

1.党支部委员会设置制度。党支部委员会的设置,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确定,并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最多不超过7人,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党员人数较少的党支部(如党员不足7名的党支部),可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

2.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制度。党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委员会向支部党员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3.党支部委员会任期制度。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党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2年或者3年。

4.党支部委员会领导制度。党支部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实行党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就是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无权自作主张;委员会成员要坚决执行集体作出的决定,要按照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认真负责地开展工作,不允许各行其是。规定党支部委员个人分工负责,就是要明确党支部委员会每个成员所承担的具体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党支部书记要提高运用民主方法形成共识、开展工作的本领,注意听取不同意见,防止个人说了算。

5.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制度。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党支部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根据工作需要,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也可随时召开,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员和非党领导干部列席,听取意见。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党支部的制度建设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三会一课”制度。这是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之一。“三会一课”,即按有关规定,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照上好党课。坚持这一制度,已经在党的支部建设中起到了明显的作用。

(2)党支部委员会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是党的组织生活会议的一种形式,是加强支部领导班子建设的一条重要途径,一般每3个月召开1次。党支部委员会按时参加所在党小组的生活会议,也要定期召开党支部委员的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针对各方面的情况检查总结,统一认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民主评议制度。民主评议党员是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方法。在评议中,要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艰苦奋斗,清正廉洁作为评议的重点。民主评议党员要在党委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进行。

(4)报告工作制度。支部委员会在支部大会休会期间,负责领导和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执行支部大会的决议。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大会负责,对支部全体党员负责,因此,支部委员会应将自己工作的情况定期向支部党员大会作出报告,接受支部全体党员的批评和监督。支部委员会改选时,也必须向支部大大会作工作报告。

(5)党支部联系群众的制度。党支部联系群众制度主要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党支部定期或进行某项工作前,通过召开座谈会和个别访问的形式听取同志的意见。二是根据党员的不同情况,分配每人联系几个群众,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帮他们排忧解难,做思想政治工作。对于联系对象情况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党组织要进行督促检查。

(6)党支部保密制度。党和国家的机密是指关系党和国的安全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在一定时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道的事项。如果在保密时限内擅自公开或扩大范围,就是泄密,必须受到党纪处分或法律的制裁。为了防止泄密所造成的危害,必须建立保密制度。

(7)党支部请示汇报制度。党支部请示汇报制度主要包括,党员向党组织,党小组向党支部以及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汇报的制度。

1、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2、支部党员大会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精神,并结合实际制定本支部贯彻意见。

(2)听取和审议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

(3)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的代表。

(4)讨论通过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问题。

(5)提出对党员的奖励表彰和处理意见。

3、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委员会召集,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不在时,由党支部副书记或其他支委主持。

4、支部党员大会的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本支部工作需要确定,并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提前通知全体党员,让党员作好准备。

5、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需要做出决议的,要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表决。

6、参加会议党员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会议有效;赞成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决议有效。7、做好会议记录。

1、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紧急和特殊情况也可以随时增加。

2、支委会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全体委员参加,必要时也可以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3、召开支委会必须有2/3以上支委参加,否则不能召开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应将需研究决定的事项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4、支委会的主要内容是:。

(1)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决议和指示精神意见,讨论制定完成生产经营(工作)任务的办法、措施。

(2)分析党员队伍、职工队伍思想状况,制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

(3)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党员表彰和处分,以及党小组工作。

(4)研究协调工会、团支部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

5、党支部书记要做好会前准备,将会议内容提前通知每位支委。

6、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集中正确意见,形成决议并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由支委贯彻落实。

7、做好会议记录。

1、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若党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以增加。

2、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召开,全体党员参加。党员因故不能参加党小组会,应履行请假手续。

3、会前,党小组长应与党支部书记或有关支委商定会议内容,并提前通知每个党员。

4、党小组会主要内容:。

(1)组织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

(2)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的措施。

(3)接受党员汇报,检查党员的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

(4)研究人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

(5)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5、每个党员要紧紧围绕中心议题,深入讨论,畅所欲言,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

6、做好会议记录。

1、党支部每年要制定党课教育计划,每季度上一次党课,也可根据情况适当增加。

2、党课一般由党支部书记或支委授课,也可请上级有关部门同志授课。

3、党课教育内容要以党章为基本教材,既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教育,也可以结合本单位中心任务和党员思想实际确定内容。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决定,融入中心,服务大局,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向前发展。

2.加强党支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观念,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4.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5.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鼓励和支持他们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在企业转型发展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

6.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注重把业务技术骨干培养成为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为业务技术骨干。

7.处理好党支部日常工作,按期向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8.协助上级党组织履行好其他职责。

第四条“三会一课”制度。指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一)时间要求: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1次。支部委员会每月1次,一般于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一召开。党小组会每月1次。党课每年不少于4次。

(二)党支部委员会:研究部署、安排党支部工作和活动;研究党建工作中的具体事宜;传达贯彻落实公司党委指示精神。

(三)支部大会:向全体党员部署、报告工作。传达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对党员的思想工作情况进行讲评和总结;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奖惩等日常党务工作;讨论决定支委会提出的其他重要问题。

(四)党小组会:传达党委、党支部的决议;组织党员开展政治理论、时事学习及党性教育;讨论非党积极分子及非党积极分子培养、发展等事宜。

(五)党课: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讲党课,党支部书记要根据每年党员教育的内容,结合工作实际有计划地讲好党课。党课要吸收积极分子参加。党课可采取宣讲、参观等多种形式进行。

第五条组织生活会制度。以支部为单位召开,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主要内容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和党性分析评议活动。全体党员必须自觉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要事先向党支部请假,不得无故缺席。

第六条党日活动是为便于党员过好党的组织生活,党支部从实际情况出发,定期利用半天或1天时间组织开展的集体活动。内容包括:传达贯彻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报告、指示、决定等文件;研究党支部建设的重要问题;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检查党员工作、学习及完成任务的情况等;讨论发展党员工作计划;选举党支部委员和选举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进行党员鉴定;组织党员开展公益活动等内容。此外,也可通过选择具体的一个主题来进行主题党日活动。

第七条党支部工作报告制度。党支部按季度或工作阶段,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总结支部在自身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组织发展、党费收缴、联系群众、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工作和任务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客观评价支部和党员作用的发挥状况,实事求是地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涉及对重大问题、事件的处理,以及需要及时向党员大会报告的有关事项。

第八条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每个党员都要对照党员条件进行个人总结,严肃认真开展民主评议。

(一)采取党内与党外相结合的方法,每年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工作、作风和模范作用至少进行1次评议。

(二)评议内容: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把推动企业发展同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是否能正确处理公司、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是否切实地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是否密切联系群众,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在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的利益发生矛盾时,自觉地牺牲个人利益。

(三)评议方法和步骤: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按照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等步骤进行。

1.学习教育。学习内容以《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有关规定和为主。学习方法可以多种多样,要讲求实效。

2.自我评价。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

3.民主评议。一般应召开党小组会或党支部会,进行民主评议,同时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

4.组织考察。支委会对党内外评议的意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

5.表彰和处理。党支部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评选表彰优秀党员和处理违纪党员,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工作的通知》要求和程序,处置不合格党员。

(一)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八条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章规定的一项制度,是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组织保证,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一切党的组织,都必须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员必须自觉地参加组织生活,并在组织生活中认真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接受党的教育和监督,增强党的观念和党性锻炼,不断克服非无产阶级思想,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党员,应当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自觉地接受党支部的教育和监督,密切同群众的联系,了解群众的情绪和要求,不断改进领导作风。对各级领导干部党员,党支部或党小组应及时将活动的时间、内容通知他们。本人则应严格要求自己,按时参加党支部或党小组的活动,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应事先请假。

1.党内生活的基本准则。

党内生活基本准则,党章中有明确规定,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1)在思想政治上,全党同志都必须坚持党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自觉地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在组织上,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和组织纪律,坚持党的集体领导,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

(3)在作风上,必须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言行一致,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不利用职权谋私利,敢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不正之风作斗争。

(4)在业务上,必须努力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学习文化科学技术知识。

(5)在党内斗争上,必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和“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正确对待犯错误的同志。

2.党的组织生活的主要内容。

(1)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最高权力机关。党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大会通过选举(推荐)事项时,本支部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表决通过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等事项时,到会有表决权党员应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的人数的三分之二才能召开,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是:听取和审查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选举党支部委员会及选举(推荐)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会议)的代表(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预备人选);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违纪党员的处分、不合格党员的处置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处置;讨论决定党支部其他重要问题或有关事项。

(2)党支部委员会。

党支部委员会应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也可根据情况随时召开。

支部委员全体会议主要内容:讨论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分析研究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制订教育管理监督措施;讨论制订完成生产和工作重大问题的方针办法;研究选举(推荐)事宜和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研究表彰先进、处分违纪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问题;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等方面的问题;讨论研究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研究需要提交党员大会讨论的有关问题,并提出初步意见。

(3)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应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情况随时召开。

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研究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讨论选举事宜、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讨论表彰先进、处分违纪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问题。

(4)党课。

党课教育每季度至少一次,应围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以及如何做一个名副其实的共产党员等主要内容对党员进行教育。主要采用集中授课或电化教育等形式,授课过程中要组织好听课和讨论,课后注意收集党员的反映和要求,不断改进和提高党课质量。

(5)组织生活会。

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活动制度。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主要内容包括:检查支部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

(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就是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通过对党员的教育和评议,以及党组织的考核,对党员的表现和作用作出客观评价,并通过组织措施,达到激励党员、纯洁组织、整顿队伍的目的。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从严治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措施。通过民主评议党员,表彰先进,清除腐败分子,严肃处置不合格的党员,从而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1.民主评议党员的主要内容。

(4)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在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的利益发生矛盾时,自觉地牺牲个人利益。

2.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方法。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应在党委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一般经过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处理等五个环节,以进一步提高党员争做新时期合格党员的自觉性,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基本方法和步骤:

(1)进行做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的教育;。

(2)对照党员标准进行个人总结;。

(3)进行民主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党支部委员会根据评议情况,将每个党员的主要缺点转告本人,并监督其改正;。

(5)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

(三)民主生活会制度。

1.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

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紧密结合工作和每个党员的思想实际,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着重检查解决以下问题:能否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能否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组织的各项决定、决议;能否认真执行上级制定的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和各项纪律,为政清廉;能否在工作、学习中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民主生活会的基本要求。

支部党员民主生活会一般半年召开一次,没有特殊情况,不得拖延召开。党员领导干部除参加所在支部和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还要参加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支部党员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应围绕主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达到既要弄清思想,又要团结同志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1)做好会前准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每次会议的主题,应把会议主题事先通知每个党员,使党员做好充分准备。

(2)党员领导干部在支部民主生活会上,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积极发言。

(3)党员民主生活会反映出来的问题,属于支部解决的,要积极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提请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4)指定专人做好支部党员民主生活会记录。

(5)党员民主生活会后,及时将生活会的情况报上级党组织。

(四)党员学习制度。

1.党支部要根据上级的精神,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做到学习内容明确,学习时间保证,学习时要做好笔记,讨论时发言要踊跃。

2.党员要根据所在党支部学习计划,认真地参加学习,要结合实际,在提高自身素质上下功夫。

3.党支部学习要有重点,在学习方法上要灵活、生动、多样,要经常结合工作开展心得交流,要充分发挥电化教育作用。

4.党支部对每次学习情况,都要认真做好记录,党员要做到学习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因病因故要提前请假。

根据十八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党支部委员会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

1.党支部委员会设置制度。党支部委员会的设置,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确定,并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最多不超过7人,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党员人数较少的党支部(如党员不足7名的党支部),可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

2.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制度。党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委员会向支部党员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3.党支部委员会任期制度。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党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2年或者3年。

4.党支部委员会领导制度。党支部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实行党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就是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无权自作主张;委员会成员要坚决执行集体作出的决定,要按照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认真负责地开展工作,不允许各行其是。规定党支部委员个人分工负责,就是要明确党支部委员会每个成员所承担的具体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党支部书记要提高运用民主方法形成共识、开展工作的本领,注意听取不同意见,防止个人说了算。

5.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制度。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党支部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根据工作需要,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也可随时召开,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员和非党领导干部列席,听取意见。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党支部的制度建设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三会一课”制度。这是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之一。“三会一课”,即按有关规定,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照上好党课。坚持这一制度,已经在党的支部建设中起到了明显的作用。

(2)党支部委员会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是党的组织生活会议的一种形式,是加强支部领导班子建设的一条重要途径,一般每3个月召开1次。党支部委员会按时参加所在党小组的生活会议,也要定期召开党支部委员的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针对各方面的情况检查总结,统一认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民主评议制度。民主评议党员是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方法。在评议中,要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艰苦奋斗,清正廉洁作为评议的重点。民主评议党员要在党委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进行。

(4)报告工作制度。支部委员会在支部大会休会期间,负责领导和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执行支部大会的决议。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大会负责,对支部全体党员负责,因此,支部委员会应将自己工作的情况定期向支部党员大会作出报告,接受支部全体党员的批评和监督。支部委员会改选时,也必须向支部大大会作工作报告。

(5)党支部联系群众的制度。党支部联系群众制度主要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党支部定期或进行某项工作前,通过召开座谈会和个别访问的形式听取同志的意见。二是根据党员的不同情况,分配每人联系几个群众,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帮他们排忧解难,做思想政治工作。对于联系对象情况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党组织要进行督促检查。

(6)党支部保密制度。党和国家的机密是指关系党和国的安全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在一定时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道的事项。如果在保密时限内擅自公开或扩大范围,就是泄密,必须受到党纪处分或法律的制裁。为了防止泄密所造成的危害,必须建立保密制度。

(7)党支部请示汇报制度。党支部请示汇报制度主要包括,党员向党组织,党小组向党支部以及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汇报的制度。

一、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部署、要求,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工作分解意见,并抓好落实,按时上报年度自查报告。

二、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严格遵守县委、县政府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

三、遵守财务制度,节约行政经费,节纸、节水、节电、节油。爱惜公共财物,遵守内外事接待规定,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大吃大喝、公费旅游、铺张浪费和用公款请客送礼。

四、推荐干部坚持走群众路线,做到公开、民主、平等、择优。考察评价工作要全面了解德、能、勤、绩、廉,并注重实绩,是非分明,客观公正。

五、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管好自己,管好家属。做到不索贿受贿,不营私舞弊;不借领导机关和领导人的名义为个人办私事,为亲朋好友谋私利;出差不超标准就餐、住宿;不接受任何馈赠物品,保持廉洁,杜绝腐败。

六、对自己岗位职责内的工作或上级交办的任务,不拖延、不推诿、不扯皮,认真负责,及时准确、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对来机关办事和反映情况的同志,文明礼貌,热情接待,诚恳听取意见,对能办的事尽量帮助办理,对无法办的事耐心做好解释。

七、禁止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封建迷信活动。

八、遵守保密规定,不泄露党和国家的机密。

九、坚持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将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

十、党员干部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职能部门的监督,把党风廉政建设列为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发现违反廉政规定的问题,对于本身或家庭发生有关重要问题和按纪委有关规定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及时报告。

十一、廉政勤政建设情况作为考核和提拔、任用干部的依据。

2021年度,我校党支部的主要工作是,以党建为核心,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全面开展党的思想、作风、组织和制度建设,提升党员修养,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具体计划如下:

(一)加强思想建设,建设学习型党组织。

认真学习政治理论,不断加强思想建设。按照中央《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在坚持“两学一做”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教育的基础上,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推动党内教育从少数干部向广大普通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学校要依托"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发挥党支部自我净化、自我提高的主动性,真正把当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

(二)加强组织建设,提升队伍素质。

1.要进一步明确支部内的职责分工,做好各项工作的相互协调,相互协作,打造一支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团结协作有奉献精的干部队伍。

2.扎实有效地抓好党员教师的教育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定期组织党员参加学习,开展集体活动,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员意识和党的方针政策教育。坚持每年对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组织党员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认真做好组织发展工作。严格党员发展要求,规范党员发展程序,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方针,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严格把握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培训、政审、考察、审批等各个环节。

4.加强党员在各类重大活动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一是在学校工作中走在前列。学校加大推进课程改革力度,着力提升拓展性课堂,全体党员应带头开设特色鲜明的拓展课,积极打造精品校本课程。

二是积极参与到志愿服务活动中,以实际行动助推活动开展。

三是在各类评先评优活动中树立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比赛和推优。

(三)加强作风建设,深入教学一线。

1.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强效能建设,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在上班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有事外出请假。坚守道德底线,树立良好的党员教师形象,形成严明的纪律和优良的作风,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

2.关爱师生生活。坚持原有为师生办好事实事制度,根据新的形势不断创新。不断总结经验,纠正不足,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创建和谐校园。

3.推动党内民主。继续坚持并进一步规范党务公开制度,深入实施党员亲情式管理制度,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扩大党内民主,以党内和谐促进学校和谐。

(四)加强活动开展,凝聚党员力量。

1.充分发挥好学校共青团、工会等群团组织作用,统筹党员志愿者、青年志愿者、义工等资源,组织开展无偿献血、学雷锋纪念日、慈善一日捐等志愿服务活动,激发同志们干事创业、建功立业的奋斗精神。

2.加强党的领导作用。继续加强对工会组织的领导,重视发挥工会组织在学校管理和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积极开展"扶贫帮困"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丰富校园业余文化生活,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活力。

3.深化校务公开,稳步推进党务公开。积极推进依法治教,提高依法治校水平,努力把矛盾和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及时办理教师和学生申诉,及时发现和纠正学校的违规行为,积极查处各类违纪信件。做好校园安全工作,定期排查校园及周边的不稳定因素,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维护教育系统的稳定。

2021年,校党支部将结合存在的问题,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开展学习型先进党支部创建、实施联系服务群众工程等,进一步提高党员素质,提升服务意识,为创建人民满意学校做出努力。

一、基层党支部必须在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始终保持高度一致。必须积极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要充分发挥支部每一个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团结和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本部门、本科室所担负的任务。要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建设好“党员示范岗”、“党员示范窗口”“党员示范科室”和认真做好“一帮一”党员示范行动实践活动,健全帮扶困难党员和群众制度,充分展示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解决和处理好党务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关系,相互支持、相互促进。

二、基层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全体共产党员学习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要把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作为支部工作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党员每年要向组织汇报学习情况,基层党支部要坚持每月一次“三会一课”制度;每年检查通报一次,并作为评优的重要依据。要对党员队伍思想状况定期分析。各支部应结合本身实际,对每一位党员的理论修养和水平定期进行测评,对党员的本职工作情况和业务能力进行考核。

三、加强党员的严格管理和监督,增强党性修养,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切实使每一个党员严格履行党员义务和保障每一个党的权利不受侵犯。健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建立健全与党员群众交心谈心制度,努力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四、建立征求群众意见制度、服务群众制度、群众满意测评制度,密切党和群众之间的关系,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进一步调动和激励党员和群众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健全发展党员制度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制度。党的基层组织要善于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要把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经过长期考验,符合党员条件的积极分子进行帮助教育和培养,认真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党员质量,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活力和战斗力。

五、各基层党支部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遵守国法政纪,坚决同一切腐败现象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坚持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每个党员对党组织做出的廉政承诺方式。建立党员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函询制度、谈话诫勉制度。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永葆党的先进性。

六、建立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责任制度。基层党支部要不断加强自身组织建设,建立内部“三测评”制度,提高执政能力和工作执行水平。要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支部一班人的团结,做到分工协作。要熟悉支部工作情况,正确把握发展党员的工作程序,做好党费的收缴和管理,严格组织生活考勤制度,对好人好事、受奖和违纪情况要作好登记。支部组织生活会要有详细记录,支部工作要做到半年小结,年终总结。支部书记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支部工作情况。

本制度从下达之日起实施,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充实。

为加强党支部建设,严格党员教育和管理,制订本制度。

严格执行“三会一课”规定;每年根据上级部署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每个党员都要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应无故缺席。党支部要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一)支部党员大会制度。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通过支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对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作出决议;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讨论决定支部的其它重大事项,监督支委会正确执行党的决议。

(二)支部委员会制度。支委会至少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分析研究支部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讨论如何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检查党支部实行目标管理和“创先争优”活动落实情况;研究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工作报告,研究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安排支部近期活动。

(三)党小组会制度。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学习党内文件和上级指示,落实党支部的决议和工作安排,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听取党员的思想汇报、要求和反馈;讨论改选小组长等有关党务方面的工作。

(四)党课制度。一般每年不少于四次党课,联系实际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教育;进行理想、宗旨、法纪、党的优良传统和形势教育;进行党风、党纪、廉政勤政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课由支部组织,也可由上级党组织统一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讲党课。党课可吸收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参加。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党的自身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利益方面的重大问题,以及上级规定应由党支部集体决定的问题,都应提交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不得由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三、党内表决制度。

决定党内重大问题时,要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或支委会进行表决。表决时要遵循党内表决制度,不论赞成还是反对,执行一人一票表决制,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党委报告,请求裁决。

党支部每年按上级党委规定时间召开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前要做好准备工作,根据上级党委的要求和实际情况,确定会议的主题、内容、时间,向上级党委报告,并通知每个支部委员;支委之间相互沟通谈心;广泛征求各党小组、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会议期间要学习有关文件,统一思想认识。会议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与会的支委畅所欲言。会议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制订整改措施,切实加于解决。会议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将会议记录和会议情况报送上级党委。

党员每月按规定标准自觉向党支部交纳党费。党员外出半个月以上或因故未能参加党支部活动,必须向党支部请假。对党员无故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要及时给予帮助教育。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视为自行脱党。党支部应当决定予以除名,并报上级党委批准。

党支部建立党支部委员分工联系制度。各党支部委员要按分工联系各党小组。联系人要根据党员的具体实际,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帮助党员排忧解难;对于联系对象的情况要定期向党支部汇报,党支部要进行督促和检查。

七、换届选举制度。

党支部换届选举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进行,要切实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党支部委员会任期三年。

八、目标管理和“创先争优”制度。

党支部从以下四个方面实行目标管理:

(一)政治思想。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用“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武装头脑。

2、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

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

第一条《党章》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根据党章规定和实际情况,市财政局设立党支部作为党的基层组织,党支部任期两年或三年,任期届满后,召开党员大会按期进行改选。

第二条为加强党支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章程》和党内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党支部应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结合单位实际工作,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员先锋模范作用。

第四条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自身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党员队伍。

第五条党支部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章党组织的设置。

第六条党支部委员由本支部党员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经党组推荐提名和广大党员推荐确定的委员候选人应征得市直机关工委同意后方可提交党员大会选举,选出的支部委员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七条党支部支部委员一般为3-5人,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设副书记。

第八条支部每届任期二年或三年。任期届满应按期换届选举。如需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任期内委员缺额或需增设委员时,应及时补选,补选前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九条支部委员会应由党性强、作风正、热爱党务工作、有较强组织领导能力的正式党员组成。

第十条党支部的活动经费,列入单位经费预算。

第三章党支部的主要任务。

第十一条党支部的主要任务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围绕全市和单位中心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对党员的政治理论教育。建立并坚持学习制度,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业务、法律知识。教育引导党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加强对党员的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健全党内生活制度,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教育督促党员履行应尽的义务,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不断提高党员的素质。

(四)加强对党员的监督。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情况,经常了解党员的思想和工作状况,教育党员自觉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和不良倾向。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五)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重视在具体工作一线、业务骨干和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

(六)积极主动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紧密联系新的形势任务和财政工作实际,经常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切实解决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化解各种矛盾。充分调动和发挥党员、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和支持党员群众在财政事业改革、发展、稳定中作出贡献。

第四章党支部书记、委员主要职责。

第十二条支部书记在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下,主持支部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主持召开支委会议和支部党员大会,负责制订支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代表支委会定期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

(二)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指示、决议。

(三)经常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局党组汇报反映。

(四)抓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各位委员的作用。

第十三条组织委员协助书记负责组织建设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了解掌握支部的组织工作情况,提出加强组织建设的意见,并按支部决议组织实施。

(二)加强对党员管理,抓好组织生活,做好党费收缴工作。

(三)负责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目标管理。

(四)负责党员发展工作中的具体事务。

第十四条宣传委员协助书记负责思想建设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加强思想建设的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党员学习,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抓好精神文明建设。

(三)负责组织开展文体活动。

(四)围绕每个时期的工作任务,开展党的建设宣传工作。

第十五条纪检委员协助书记负责纪律检查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党支部的作风建设,经常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教育,不断提高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

(二)保障和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经常检查党员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情况。

(三)对党员进行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和党的纪律的情况,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违反党的纪律的案件。

(四)负责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帮助、教育工作,鼓励他们改正错误、积极工作。

第十六条党小组长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党支部要求,组织好党员的学习,贯彻党支部的决议。

(二)按时召集党小组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三)组织党员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四)听取、收集党员的思想、工作汇报,及时向支部委员会反映情况,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

第十七条“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形势任务或遇重要事项时,可随时召开。

2.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的措施和本支部工作计划;听取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并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和出席上级******的代表,讨论决定其他需由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的重要事项。

(二)支部委员会会议。

1.支委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实际,可适当增加次数。

2.支委会研究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何贯彻执行上级的决策、指示;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党支部的工作计划、总结;对党员的教育、奖励和处分;党员发展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

必要时可以吸收党小组长列席会议,听取他们的意见。

(三)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2.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讨论贯彻支部决议和工作安排;听取党员思想汇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推荐党员发展对象,提出对党员奖惩的意见。

(四)党课。

党课每季度至少安排一次,具体由宣传委员每年年初提出党课安排计划经支委会议审定后按计划进行。支委会成员要带头讲党课,可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先进模范授课。党课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参加。

第十八条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本单位的业务工作,配合党组认真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一)建立干部职工思想状况分析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职工思想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建立每年一次向局党组主要领导报告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制度,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三)建立领导干部谈心制度。局党组班子成员、党支部各委员、党员科室负责人要与干部职工进行谈心谈话,关心干部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帮助解决干部职工遇到的思想认识问题和实际困难。

第十九条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根据单位实际,评议工作与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相结合一并进行。

评议的基本要求和方法是:

(一)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做“四讲四有”合格******员;

(二)对照党员标准进行个人小结;

(三)组织民主测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支委会根据党员平时表现和评议情况,告知本人,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督促改进;

(五)表扬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

(一)支部组织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年底召开,与党员民主评议、年度考核工作相结合,以党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小组为单位,本小组全体党员参加。

(二)组织生活会应遵循“团结一批评一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交流思想,总结经验,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三)组织生活会应注意把握会前征求意见、会中对照检查、会后落实整改等重要环节,切实提高会议的质量和效果。

(四)召开组织生活会应提前三天报告上级党组织,以便派人进行督导。

第二十一条发展党员工作制度。按照《党章》和《中国******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重视在工作一线、业务骨干和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

主要程序是:

(一)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性质、纲领、宗旨教育,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二)党支部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分析,经过一至两年培养考察并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后,列为发展对象。

(三)列入发展对象的同志参加党组织举办的基本知识培训。

(四)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并形成政审材料。

(五)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为介绍人,支委会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严格审查的基本上,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六)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时,主动向所在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支部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讨论。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超过一年;一年后仍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第二十二条发展党员票决制。

(一)适用范围: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拟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

(二)票决方法:

1.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讨论两人以上入党或转正时,应逐个进行讨论,一并投票表决,分别计票、汇总。

监票人和计票人由党支部提名,经到会有表决权党员过半数表决通过。监票人负责对票决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负责领取、发放并清点、统计选票。

4.有表决权的党员对票决对象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

5.因故未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但可在会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计票时统计在票数内。

票决对象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半数的,才能接收为预备党员或转为正式党员。

7.票决结果写入支部大会决议,票决情况汇总表随同《入党志愿书》和其他材料一起报上级审批。

8.票决未通过的,按照《中国******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党内监督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党内监督条例》,切实强化党内监督。

(一)党支部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

1.能否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与党***在思想上、行动上保持一致。

2.能否自觉参加党支部、所在党小组组织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

3.能否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4.能否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纪党规。

5.能否廉洁从政,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

6.能否密切联系群众,正确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

(二)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

党支部每半年检查一次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在支部会议上通报。

2.督促领导干部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会前收集党员、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意见,并如实转告本人或在会上报告。

3.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干部工作,经常了解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行政领导反馈。

4.对党员违法违纪案件,协助纪检部门调查核实,按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第二十四条党员管理制度。《党章》第八条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色党员”。

党支部所有党员必须按时参加党支部的各类会议和组织生活,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必须向党小组组长书面请假,但每名党员必须在连续六个月内至少参加2次以上党的组织生活。确因身体、生活不便等原因不能按期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本人可申请将党组织关系转移至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基层党组织,就近参加党组织生活。

《党章》第九条第三款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对无正当理由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或者因身体生活等不便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又不申请转移本人组织关系的党员,根据党章规定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组织处理。

第二十五条外出党员管理。党员因工作需要,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长(6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党员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短(6个月以内)或工作流动性较大,地点不固定的,一般应出具党员证明信。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还应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持证在外出所在地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有外出党员的党小组应通过适当方式与外出党员保持联系,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思想工作情况,党员返回后,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记载内容,以了解掌握外出期间的表现。

第二十六条党务公开制度。除涉及党的机密不宜公开或党员有较大异议暂缓公开的,一律向群众公开。党组织的组织设置和人员分工、党组织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为固定公开内容;党员党费缴纳、参与组织活动情况、党员民主评议结果、党员结对帮扶等情况为定期公开内容;新党员发展公示、后备干部推荐情况、党员党纪处分情况、党员其他应当公开的为随时公开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