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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美甲员工合同签 药店入伙合同(优质7篇)

作者:文轩 2023年美甲员工合同签 药店入伙合同(优质7篇)

合同的签订对于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最新美甲员工合同签 药店入伙合同(7篇)篇一

丙方: ___ 身份证: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决定充分利用双方各自优势,资源互补,进行合作,特订立本协议。

合作条款:

第一条 由甲方出资注册成立温州言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并有甲方出任法人代表兼总经理。公司经营范围:平面设计,广告设计制作,市场咨询策划等等。

第二条 甲,乙,丙三方以温州言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名义各自开展业务,并统一使用温州言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名片。

第三条 合作期间,甲乙丙三方各自开展业务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公司统一支付,但必须额度不能超过1000元。

第四条 合作期限:2011年8月8日至2012年8月8日

第五条

企业盈余分配

在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甲乙丙三方共同经营所产生的利润,扣除必须的费用和税金后,在年底(农历春节)时,按甲乙方三方各自30%分配,剩余10%留归公司发展之用。 企业债务承担合作期间公司经营产生的一切负债,费用及税金由甲乙丙三方共同承担。

第六条:甲乙丙三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乙,丙三方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必须保持公开原则,签订任何协议必须在另外两方知情的情况下进行。

任何一方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如需其他两方帮助,则其他两方有义务无条件提供帮助 任何一方在业务发展过程中损害公司利益,则其他两方有权要求赔偿。

第七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作终止:

(一)合作期满

(二)甲,乙,丙三方协商同意

(三)任何一方在发生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情的情况需下有权终止合作协议,但必须提早30个工作日通知其他两方。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通过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则由法院仲裁。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最新美甲员工合同签 药店入伙合同(7篇)篇二

《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经2014年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已印发全区认真贯彻执行。为使广大干部群众正确了解政府开发公益性岗位的重要意义、公益性岗位类别、安置对象、日常管理等政策内容,现制定如下政策解读。

一、制定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有何重要意义?

自2006年以来,自治区人民政府先后五批购买了27000个公益性岗位,用于解决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大中专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九类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不仅有效缓解了难以通过市场就业的城镇困难人员的就业问题,保障了他们的基本生活,也对促进社会稳定、保障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是一项得民心、惠民意的援助措施。为做好公益性岗位的开发管理工作,使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惠民措施更好地落实到促进困难人员就业、保障困难人员基本生活、树立困难人员再就业信心,自治区人社厅自2008年起开始起草相关办法,并多次征求各地(市)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在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呈报了《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暂行办法》的出台,对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和管理,明确从业人员的准入和退出机制,保障从业人员休息、休假、产假权益等都作出了具体规定,对统一全区管理制度,增强公众对公益性岗位的正确认识,提高公益性岗位招聘透明度,发挥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托底作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什么是公益性岗位?

公益性岗位是指以政府支持为主导,通过政策扶持、政府投资和社会筹资等方式,以实现公共利益和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为主要目的,从事公共管理和社会公益性服务的岗位。公益性岗位是政府帮扶就业困难人员的一项援助措施,是对就业困难人员托底安置的阶段性、过渡性政策,不同于正规就业。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也不能长久性在公益性岗位就业,在规定的就业援助期限内,就业困难人员经由公益性岗位锻炼,提高就业能力后,应退出公益性岗位,并通过转岗实现稳定就业。

三、公益性岗位的开发管理原则是什么?

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坚持“严格控制规模、科学有序开发、规范管理服务、加强准入审核、畅通人员出口”的原则,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确定开发岗位指标总量,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各地(市)就业困难群体数量、公益性岗位开发和就业再就业工作进展情况,审核并下达公益性岗位指标。并按照“统筹开发、分级管理、分级负责、促进就业”的要求开展工作。

四、公益性岗位分哪几类?

公益性岗位共分为四类:一是政府部门行使公共管理职能开发的辅助性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如基层(乡镇、街道、社区)市政管理、公共环境与设施管理维护、托老托幼助残服务、医疗卫生服务、文化科技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协理等岗位;二是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设置的后勤保障及公共管理服务岗位,如门卫、保洁、保绿、学校食宿管理、打字、驾驶、设施设备维护等岗位;三是政府补贴、社会开发的适合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其他服务性岗位,如公共安全保卫、停车场管理、公共卫生保洁保绿、公园看护、广场管理等岗位;四是为安置和合我区生源登记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由政府开发的具有一定专业性、技术性的公益性岗位。

我区各类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不具备开发安置公益性岗位的条件,不得申报公益性岗位。

五、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有哪些?

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有严格的准入限制,安置对象为我区城镇户籍(大中志毕业生不受我区城镇户籍限制)、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办理了《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经同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符合条件的下列人员:国企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3545”人员(指女性年满35周岁,男性年满45周岁)、零就业家庭成员、持《残疾证》的残疾人、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城镇失业人员、军烈属及现役军人配偶和复员退役军人(不含自主择业干部)、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登记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城镇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失业农牧民。

六、用人单位如何申请开发公益性岗位指标?

用人单位开发公益性岗位实行申报制度,由用人单位本着“岗位真实、设置合理、适度开发”的原则,向同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申报,申报材料应明确岗位名称、申请数额、劳动报酬、补贴标准、劳动强度及工作环境、培训转岗计划等,经同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初审,并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定后,下达同意使用公益性岗位指标的批复,由同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负责组织做好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拟用公示、择优招聘等工作。

七、就业困难人员如何申请在公益性岗位就业?

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在公益性岗位工作,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向户籍所在单位、街道社区办事处或居委会提出申请,由所在单位、街道社区办事处或居委会性审核汇总,并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报同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复核认定。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由同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负责作好考试考核、拟用公示和推荐就业等工作。

八、公益性岗位由谁进行日常管理?

公益性岗位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管理原则,由用人单位制定相应的岗前培训、日常管理和考核奖惩办法,并确定专门机构和指定专人进行管理。

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出现退职、辞退、无故缺岗、解除劳动合同等变动的,用人单位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报告公益性岗位空岗缺岗具体情况。对空出的岗位需继续使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应填写《公益性岗位空岗申报表》,提出补缺申请,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根据缺岗情况,及时考核推荐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上岗;对不再需要公益性岗位的,由同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将公益性岗位指标收回,并及时停拨政府补贴。

九、如何建立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从聘用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之日起一个月内,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与其签订一式三份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劳动合同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年度考核,经考核合格者可续签下一年劳动合同。对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应终止劳动合同,由同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另行考核推荐到其它用人单位。

十、如何确定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期限?

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连续签订劳动合同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但距自治区规定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年限不足5年的,劳动合同可延长至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年限。

对家庭特别困难,在公益性岗位从业期限满3年后仍难以实现转岗就业,且在工作期间被用人单位连续3年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由同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对其身份重新进行审核认定,经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批准后,可延长工作期限,继续签订劳动合同。

十一、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享有哪些权益?

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享有休息、休假、产假权益。一是享有休息权益。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依法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规定节假日休息制度,对因工作需要在法宝节假日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安排相应的调休时间。如不能安排调休的,按照休息日不低于岗位补贴200%、法定休息日不低于岗位补贴300%的规定支付劳动报酬;二是享有年休假权益。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在同一用人单位累计工作时间满1年不满3年的,休假时间为20天,籍贯为区外的为30天。工作满3年及其以上的,休假时间为30天,籍贯为区外的为40天。休假路费和食宿费等相关费用自理;三是享有产假权益。对领取《结婚证》并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正常产假为98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产假,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胎增加15天产假。对在产假期间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增加30天产假。对妊娠2个月内终止妊娠的,可享受15天假期;妊娠2个月(含2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30天假期。生育产假期间的路费和食宿费等相关费用自理,生育医疗费按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由本人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核销。

十二、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是多少?

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在岗期间,享受政府支付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一是岗位补贴标准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最低工资工资标准的120%,并随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而及时调整;对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除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外,由同级财政部门按相关规定增发适当的生活补助金。二是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用人单位按规定比例为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和工伤保险费之和。

十三、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如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参加户籍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由各级财政按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办法给予定额补助,同时享受参保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由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涵盖了城镇居民生育保险范围,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无须单独参加生育保险,对符合生育保险相关规定生育的,可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中核销生育医疗费。

十四、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如何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劳动合同约定为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法违规,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六)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十五、用人单位如何与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无故连续旷工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六)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七)劳动合同期满,年度考核被评定为不合格的;

(八)用人单位因岗位消失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继续聘用的;

(九)其他法定情形不适宜继续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

就业困难人员由于身体、年龄、技能等原因,在人力资源市场竞争过程中处于相对弱势地们,就业的难度很大,而他们的就业愿望又十分迫切,做好他们的就业帮扶是政府公共就业服务的重要内容。由政府投资开发的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类公益性岗位,由于操作简单、技能要求不高,既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也适合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同时,两项补贴政策,降低了用人单位的成本,提高了用人单位吸纳安排就业困难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开发更多的公益性岗位,是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的一项托底援助措施。因公益性岗位由政府给予补贴、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用工成本、安置的是就业困难人员等特殊性,加之公益性岗位并非正式用工形式,《^v^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十七、家庭特别困难人员指哪类人员?

根据《暂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家庭特别困难人员指年龄大、就业技能弱、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等就业困难人员。其继续签订的劳动合同时间仍按《暂行办法》规定时间为准。

十八、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如何退出公益性岗位?

(一)通过招考,被录用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实现就业并取得稳定收入的;

(五)在公益性岗位从业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

(六)户口迁出公益性岗位所在地的;

(八)因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

十九、退出公益性岗位人员如何接续社会保险关系?

退出公益性岗位人员,其养老保险关系可按规定接续,如退出公益性岗位后从事经营活动等自主创业的,可以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到企业就业并建立劳动关系的,可按企业职工参保办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对未实现就业的,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无论以什么形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其在公益性岗位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均可转移接续到新参保地,同时合并计算缴费年限。

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考取基层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其在公益性岗位就业参加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予以封存,待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可与新参加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合并计算缴费年限。

二十、如何解决公益性岗位两项补贴所需资金?

公益性岗位由政府拨付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所需资金来源为各级财政安排的就业专项资金。自治区本级购买公益性岗位所需资金,由自治区财政全额承担;各地(市)购买公益性岗位所需补贴资金,由自治区财政和地(市)财政按6:4的比例分担。

二十一、申请拨付两项补贴有哪些程序?

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发(缴)后申报拨付的办法,由用人单位先行垫付后按季向同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统一申请拨付。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对用人单位申报的公益性岗位政府补贴申请进行初审,并报经同级人社部门审核后,在15个工作日内将公益性岗位政府补贴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自治区财政承担的公益性岗位政府补贴,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各地(市)公益性岗位指标落实情况进行汇总审核后,在每年1月30日前统一报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财政厅经复核后下达政府补贴预算指标,并将所需资金直接拨付给自治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和各地(市)财政局。各地(市)财政局根据当地公益性岗位的落实情况及时将本级配套资金落实到位,确保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及时领取岗位补贴。

二十二、各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承担的职责有哪些?

(九)按季审核用人单位申报的两项补贴,并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定后,在15个工作日内将两项补贴支付到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中。

二十三、《暂行办法》实施前已从业人员如何签订劳动合同?

对《暂行办法》出台前已在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自《暂行办法》实施之日起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时间自新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计算,原则上不得超过3年;从业人员在同一单位的工作时间前后合并计算,并按规定享受休假等待遇。

最新美甲员工合同签 药店入伙合同(7篇)篇三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西藏自治区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实施办法》已经2008年2月18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五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藏自治区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实施办法

第一条根据《^v^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区除执行《^v^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外,对下列产业或项目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一)为促进农牧区经济发展,对下列项目或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具体规定如下:1. 农牧民群众在农牧区开办的旅游接待服务项目,暂免征企业所得税。2. 在农牧区兴办扶贫企业或项目,暂免征企业所得税。3. 符合自治区产业导向政策的乡镇企业(除矿产业、建筑业外),免征企业所得税7年。4. 从事农林牧渔产品生产和加工的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5年。

(二)对手工制作氆氇、藏毯、围裙、藏被、木碗、酥油桶、马鞍具等民族手工业产品,暂免征企业所得税。具体免税目录由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明确。

(三)从事下列社会事业的,按以下规定给予税收优惠:1. 在县以下城镇(不含县城)和农牧区从事卫生事业的,暂免征企业所得税。2. 对兴办各类学校、文化培训班、学习班、幼儿园以及文艺团体演出、体育比赛、展览馆、博物馆、寺庙、公园等的门票收入和电影放映收入等,暂免征企业所得税。3. 对福利院、养老院、陵园、图书馆、博物馆、宗教场所从事与本主业有关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暂免征企业所得税。

(四)对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按规定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免税优惠:1. 投资水利、交通、能源、城市(镇)公共设施等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建设、经营的,上述项目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70%以上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免征企业所得税7年。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的项目除外。2. 投资太阳能、风能、沼气等新能源建设经营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免征企业所得税6年。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的项目除外。3. 投资者从事地质勘查的,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免征企业所得税3年。4. 经国家、自治区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且高新技术产品产值达到国家规定比例的,自被认定之日起,可分别免征企业所得税10年、8年;高新技术产品产值达不到国家规定比例的,仅对该产品进行免税。5. 从事新型建筑材料生产的,自开业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5年。新型建筑材料必须经自治区经委和自治区建设厅共同认定并符合国家制定的《新型建材及制品发展导向目录》范围。

6. 对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药品生产企业,自开业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6年:(1)对传统藏药剂型改良、配方革新和规模化生产,新型药品研究、开发、生产,并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且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2)根据《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经行业管理部门批准,从事藏药材种植、养殖、经营的。

(五)为了支持和鼓励发展第三产业企业,可按以下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1. 新办的旅游企业或项目,自开业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5年。旅游企业或项目具体内容由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商自治区旅游局确定。2. 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咨询业(包括科技、法律、会计、审计、税务等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2年。3. 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物资回收业、对外贸易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餐饮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1年。

(六)为促进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实行以下税收优惠:1.兼并、收购^v^有微利或亏损企业,被兼并、收购企业属于企业所得税独立纳税人的,对被兼并、收购企业,自兼并、收购签约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8年,同时对兼并、收购企业,按照被兼并、收购企业经营性资产占兼并、收购企业经营性资产的比例享受同比例免征企业所得税8年的税收优惠。

被兼并、收购企业与兼并、收购企业融为一体、合并经营,不作为企业所得税独立纳税人的,自兼并、收购签约之日起,按被兼并、收购企业经营性资产占兼并、收购企业经营性资产的比例享受同比例免征企业所得税8年的税收优惠。

2. 托管、租赁^v^有亏损企业的,对所托管、租赁企业,自托管、租赁签约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6年。

(七)就业与再就业的税收优惠:1. 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民族用品生产企业、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和再就业优惠证》人员或应届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招用人数每人5000元的限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2. 对国有企业通过主辅分离或企业改制分流安置本企业富余人员兴办的经济实体(从事金融保险业、邮电通讯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服务型企业中的广告业、桑拿、按摩、氧吧,建筑业中从事工程总承包的除外),凡符合以下条件的,经有关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1)利用原企业的非主业资产、闲置资产或关闭破产企业的有效资产。(2)独立核算、产权清晰并逐步实行产权主体多元化。(3)吸纳原企业富余人员达到本企业职工总数30%以上(含30%),从事工程总承包以外的建筑企业吸纳原企业富余人员达到本企业职工总数70%以上(含70%)。(4)与安置的职工变更或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第三条本办法第二条所称各项企业所得税免税额均指属于我区地方分享的部分,应上缴中央的部分仍需照章纳税。对上缴中央的该部分企业所得税,根据预算级次,分别由自治区和地(市)财政部门按企业实际上缴税额进行返还。

第四条本办法公布前已经批准设立的企业,依照当时的税收法律、法规及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的,可以在本办法施行后继续享受到期满为止,但因未获利而尚未享受优惠的,优惠期限从本办法施行年度起计算。

第五条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办法。

第六条本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关于招商引资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藏政发[1999]33号)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西藏自治区关于招商引资的补充规定〉的通知》(藏政发[2000]35号)中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同时废止。本办法施行后,国家出台的有关规定优于本办法的,从其规定。

最新美甲员工合同签 药店入伙合同(7篇)篇四

甲方(使用部门)

名称:

乙方(受聘人员)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住址:

根据《_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劳动合同。

甲方聘用乙方在岗位工作。使用期限为_____。即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岗位工作,履行职责,完成任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甲方有关工作时间。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工作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乙方每月工资为_____元。其奖金及工作期间病事假工资的扣发。按照本公司员工手册以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甲方制定各项具体的内部管理制度。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

(一)劳动合同确需变更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

(二)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经双方同意,可续签劳动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使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使用条件的;

3、严重失职、渎职或违法乱纪,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违反员工手册第七章第三条相关规定的。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经培训后也不能胜任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1、乙方患病或者负伤在医疗期内的;

2、乙方因公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六)乙方在聘期内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七)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提出解劳动用合同:

1、在使用期内,甲方未支付工资的;

2、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的。

(九)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甲乙双方违反合同规定,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内容在第八条中约定。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还应按实际损失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签名:__________签名:__________

最新美甲员工合同签 药店入伙合同(7篇)篇五

承租人:_________

本合同在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

合同双方为:_________(以下称为出租人)和____先生/夫人/小姐(以下称为承租人)。

1、出租人同意出租,承租人同意租赁位于_________的店房_________间,房号为_________,电话号码为_________,租期为_________年,月租金_________元(_________币)。

2、在以上第1条款中所规定的租期,从出租人完成第3条款所有规定并在7天内通知承租方后开始生效。

3、出租人同意按以下具体规定完成该店房的维修工作_________。

4、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出租人已收到合计_________元的房租保证金。如果承租人某月逾期未交租金,承租人同意出租人立即从保证金中扣除应收款项作为租金。

5、承租人同意在每月_________日或在此之前付清租金。如果承租方违约,未在该期内付款,承租人同意本合同不经通知便可终止。

6、一切房屋、土地税均由承租方承担。

7、如果本店房在合同终止之前依法被没收,双方同意本合同遂告终止,双方不得向对方提出索赔。只要承租人还在本商店,承租人必须交纳租金,直至其搬出,把店房还给出租人为止。

8、承租人同意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支付租金,并向_________局缴纳电话费。

9、出租人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年内不得增加租金。

最新美甲员工合同签 药店入伙合同(7篇)篇六

用人单位(甲方):

职 工(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并以为标志。

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 小时,每周工作 天,每周正常工作不超过40小时,并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每月至少休息二天。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甲方执行法定的及企业依法自行补充的有关工作、休息、休假制度,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节日假、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计算方法支付工资。

三、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计算加班工资基数),按下列第( )种形式执行,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及本单位集体合同约定的标准。

1、计时工资: 元/月( 元/周);

3、工龄工资每年增长100元。

4、甲方给乙方发放工资的时间为:每月 日。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四、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或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者解除固定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合同。

(二)除因乙方不胜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适当调整其工作内容外,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当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终止本劳动合同。

五、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的解决办法

乙方认为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先向甲方提出,或者向甲方工会反映,寻求解决。无法解决的,可以向就近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属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六、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含附件)一式两份(鉴证时需一式三份,其中鉴证机构留存一份),双方签字后,甲方必须将其中一份交给乙方持有,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不把其中一份交给乙方持有的,视为尚未与乙方签订本劳动合同;发生纠纷时,不得以已签订本合同为由对抗乙方的主张,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最新美甲员工合同签 药店入伙合同(7篇)篇七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xxx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乙双方美甲项目合作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从年月日到年月日止两方合作经营本店,直至结束到期。

第二条:合作方式

甲方:负责提供场地,水费、电费、工商税务卫生费及部分硬件设施。 乙方:负责美甲营业用设备及美甲各项产品等费用。

第三条:盈利分配及形式

1、两方在合作经营期间,美甲部产生的所有收益甲方占40%,乙方占60%。

2、所有收入均由甲方暂保管,乙方每月应得收入由甲方于次月15日支付给乙方。

3、会员卡充值所得收入按第三条第一款比例分配。

4、乙方招收学徒所得收入,由乙方单独所有。

5、产品售卖所得收入,由乙方单独所有。

第四条:甲、乙两方的责任和权利

1、乙方经营期间与顾客发生经济纠纷遭顾客索赔等事项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场所从事非法经营,其经营活动不得超出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也不得超出甲方的经营范围。

3、乙方必须爱护场所设施设务,在合作期间如有损坏场所内设施设备,必须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挪用店内物品。

4、乙方必须端正经营态度,文明经商,礼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规则,维护店容卫生。

5、甲方必须尊重乙方的经营权利,不得以监督为名干涉乙方的正当经营活动。

6、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正当经营提供便利条件。

7、甲方应按时支付给乙方应得财务,不得无故拖欠。

8、甲乙双方若需解除合作关系,需提前30天告知对方。

9、甲方如需转让必须经乙方同意,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第五条:合同期满,乙方迁走时

1、乙方应将美甲室内所有属于甲方的设备设施向甲方效接清楚,对破损和短缺物品进行赔偿。

2、为维护诚信声誉,顾客未消费完的卡内金额或交由甲方代为返还,否则,甲方有权代顾客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3、甲乙双方提前3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对方续约、解约、变更等事宜,并说明理由。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擅自单方解约的,应以实际损失赔偿对方。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公司盖章: 公司盖章: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