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工作总结>公安监所工作总结(优质15篇)

公安监所工作总结(优质15篇)

作者:念青松 公安监所工作总结(优质15篇)

月工作总结是通过总结过去一个月的工作经验,提高工作效率和解决工作难题的机会。小编整理了一些成功的月工作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思路。

质监所的工作总结

20xx年,我所在质监所的正确领导和分管局长的悉心指导下,在上级有关业务部门的关心下,在兄弟单位、各科室部门的大力帮助下,自始自终以高度的凝聚力调动了质检所全体同志,以全面提高产品质量,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为目标,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工作任务,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与时俱进,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同时积极扩大服务领域,增强服务的有效性,业务收入保持了稳定增长,较好地完成了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20xx年即将结束,现对一年来的工作总结于下:

1、业务工作顺利。

截止到当前,我所共完成业务收入近xx万元,共完成对xx批次样品的检验工作,其中定期检验54批次,委托检验xx批次。

2、完成上级定期监督检验任务。

今年我所认真完成上级下达的定期监督检验任务,完成率达100%。按照市局的定检任务,我所分别对瓦楞纸箱,编织袋和溶剂油等生产企业6种产品开展了定期检验,抽检包装类生产企业xx家xx个产品,出具xx份检验报告,抽检油田助剂生产企业12家19个产品,出具报告19份检验报告。

3、对食品等企业全面开展了委托检验。

我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牢牢把握强化源头产品质量检验这条主线,创新思路,完善机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源头产品质量检验工作的新路子,突出工作重点,有力地推动了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今年我们先后60多家食品企业签订了全年委托检验服务协议,全年共接受委托检验达172批次。

4、发展创新拓展业务。

在新形势下,我们转变观念和工作方式,积极走出去。今年我所与锅检所合作,开展了热传导油的检验业务,共对23家企业34个样品进行了抽检,为企业锅炉的正常运行提供了有力保证。县内许多私营企业技术力量薄弱,产品质量检验水平低。6月份,市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食品科和我所联合开展了食品企业检验人员培训班,我所积极配合,提供实验室和仪器设备,保障了培训班成功开办,获得企业的好评。

1、坚持不懈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确保各项规章制度真正落到实处。我们把检验工作和日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真正做到了分工明确、相互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牢固树立中心意识,自律意识和服务意识,以促进服务意识的提高和服务质量的提升,积极当好企业的服务员和领路人。

2、苦练内功,提升服务经济的能力和手段。

我所坚持以人为本,通过业务学习、外出培训等方式全面提高检验检测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针对市局计财处和认评处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所及时进行整改。于此同时我们着手修订《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系列的质量管理文件,并且在具体工作中按照新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进行试运行,通过运行不断修订和完善,现在,新的质保和安全体系已基本成熟。在局领导的指示精神下,我所积极筹备和购买必备的检验设备。我所购买的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已投入使用,进一步提高了我所的检验能力。

总结xx年,我所在一年的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局党组的要求还存有一定的差距。20xx年转眼即到,我所将围绕存在的问题,继续加强队伍建设,完善质量体系的内部管理,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全力以赴,使我们的检测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检测项目不断拓宽,扎实工作,再创佳绩。充分利用检测资源,做好企业服务的大文章。

监所工作总结精选

x、基础设施投入大,旧貌正在换新颜。今年,我所在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充分利用财政专项资金加强机构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在xxxx年国有资产年增值率超过xxx%的基础上,今年国有资产年增值率仍然达到xx%。新购置了一批现场卫生监督检测仪器、执法器材和现代办公设施,添置了x辆监督执法应急处置车,使我所监督执法车辆总数达到了x辆,每x名监督员拥有x辆监督执法车。市政府将我所xxxx平米综合业务楼项目正式列入今年@#$市城建重点项目,市财政投入了xxx万元,明年还计划投入和xxx万元作为工程续建资金,目前主体工程已近封顶,预计明年x月正式投入使用。x、努力打造“学习型”单位,队伍的整体素质有了新的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是事业发展的关键要素之一。面对监督所监督任务日益繁重的现状,我所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以提高全体人员的理论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为培训目标,以法制知识、专业知识和管理知识为培训内容,通过集中业务学习和现场专业指导相结合,不断提高监督员监督检查和办案能力。今年将全面提高监督执法文书质量作为重点,通过实施文书考评和考核,有力提高了我所监督执法文书的质量。同时,我所为提高监督员队伍整体素质,出台了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优惠政策,鼓励专业人员以自学方式为主提升学历层次,提倡专业多样化,同时积极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人才,健全监督所人才梯队。目前在职人员中有x人在读南医公共卫生管理硕士(mph),均被评为优秀学员,x人自学本科毕业、x人自学大专毕业、x人自学本科在读,同时引进了x名硕士研究生。截止x月底,所内共有x人出版专著x本,在国家级学术杂志上发表文章x篇。全所xxxx年共参加省和国家举办的各类学术和专业培训xx次,所内自行举办专业讲座和培训xx期,各科室按照所内年初下达的目标,各自组织学习相关业务知识超过xx次,职工接受继续教育覆盖率达xxx%。

二、对内实施科学管理,对外协调八大关系,机构的软件水平有了大提高。

x、实施综合目标考核。年初我所在去年的基础上,以《全国卫生监督机构工作规范》为蓝本,进一步制订完善质量、管理工作“双百分”和经济收支考核方案,通过质量指标、管理指标、经济指标等x个方面内容的综合目标对科室整体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质量指标、管理指标均以百分制打分,分别占总分的xx%和xx%,结合经济指标进行目标考核奖金发放。考核的方式:所考核科室,科室考核个人;平时抽查与定期考核相结合。此举充分调动了科室和职工的积极性,使得各项工作指标均得到很好地完成。

x、坚持以人为本的人性化管理。在单位内部管理上,通过纪律和道德双重约束,在严格遵守制度和纪律的同时,我们坚持以人为本,营造充分尊重个人发挥的全新人文环境,充分挖掘每个人的积极性、创造性,使每个职工的能力发挥淋漓尽致,用创新和实干使各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开展有声有色,初步展现了卫生监督铁军形象,基本锻造出一支“政治合格、道德高尚、作风正派、纪律严明、业务过硬”的公共卫生监督执法队伍。

x、形成“三权分立”的内部运行体制。在体系建设上,我所通过将许可发证、现场监督、稽查处罚三权的分开设立,形成权力制衡的体系构架。行政许可负责审核发证,事前把关;现场科室依据法律法规对管理相对人进行现场卫生监督,承担预防性卫生监督、日常性卫生监督、现场抽样检查等工作;稽查负责投诉、举报的处理,案件查处工作。这一充分体现“三权分设”理念的构架,互相联系,互不干涉,互为监督,有力促进了预防性和日常性工作的开展,彻底改变了原防疫站重发证轻监管、重检查轻执法和执法不公、容易滋生腐败现象等不正常状况,大大提高了监管效率和监管质量。

x、正确协调、处理好八大关系。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具有很强的社会性,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得到社会有关方面的理解、支持和参与。为进一步做好卫生监督工作,我们要求全体监督员协调、处理好与市卫生局、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区、卫生监督机构与执法相对人、与其他部门、市区工作与指导全市、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等八大关系。要求一切执法行为要对市卫生局负责,维护市卫生局的权威;建立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之间正常的、多层次的协调制度,加强双方的配合、协调,认真解决好新旧体制交替过程中的问题,在卫生审查和日常性卫生监督中,依法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技术服务提供法律保障;在保证市卫生监督所统一组织执法的前提下,保证区的经济利益和区卫生局拥有的行政执法权不受影响;将卫生监督执法寓于服务之中,在执法中体现服务,在对相对人依法开展卫生监督执法的同时,要热情服务,帮助、指导业主提高卫生管理水平、改进卫生管理设施;将主要精力放在市直接监管范围内的单位及省委托监管的单位的同时,协助市卫生局组织全市性卫生监督工作,对下一级卫生监督机构开展力所能及的业务培训、业务指导。通过加强与工商、公安、法院、法制、物价、计委、建委、经委、质监、教育、广电、报社等部门的指导与沟通,借助社会方面的力量、加强卫生监督执法的合力;坚持社会效益为主,兼顾经济效益的原则;提出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公正执法是一体的、统一的,又是相互补充的新理念,在实际执法工作中,要达到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公正执法x个方面的要求,同时处理好x个方面之间的关系。由于成功处理好了八大关系,为我所建设与发展和卫生监督工作开展营造了良好宽松的外部环境。

三、提高卫生许可质量,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水平,卫生监督事业有了大发展。

x、提高卫生许可的工作质量。做好预防性卫生监督,不断提高卫生行政审批、卫生许可质量,是落实食品安全、实施日常有效监管的基础工作和首要环节。近年来,我所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探索。一是前移技术指导关口,严把准入条件,认真做好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食品行业是个特殊行业,必须严格食品卫生准入条件。我们认为,决不能以降低准入条件来换取食品行业暂时的繁荣,为此,我所在发放卫生许可证之前,依法开展预防性卫生监督,主动参与、指导企业的新改扩建工程的选址、设计和施工,积极帮助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了解食品卫生的有关要求,培训生产经营人员,指导他们合理设置工艺布局和流程,掌握食品卫生质量控制的先进技术和标准,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发证;对于既无证又不符合卫生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同时在所内实行发证问责制,对于不符合发证条件而发证的或不符合发证条件而长期无证状态的,将追究相关卫生监督员的责任。二是简化卫生行政审批手续,落实各类扶持政策。我们向社会作出承诺:提出申请符合条件后x个工作日内就可办结卫生许可。服务对象只需到卫生监督机构一次,就可完成填写申请表、提交材料、食品卫生知识培训等办证基础工作。同时,积极实施办证审批“阳光工程”,杜绝以权谋私等腐败行为。积极落实有关扶持优惠政策,实施“扶贫帮困”工程,截止xxxx年xx月初,我所共为xxxx名下岗职工办理相关卫生许可证件,减免各类费用xx万元。三是建立食品卫生档案,提高卫生许可证发证质量。为掌握行政审批许可和日常监管的第一手资料,我所建立了分行业一户一档的食品卫生档案,较好地提高了行政许可审批和监管质量。xxxx年,我所共受理许可申请xxxx户,审核发证xxxx户,建档xxxx户,审批数量和质量较往年均有明显提高。

x、强化从业人员培训和普法宣传工作。我们认为,政府的监督资源是有限的,但社会的监督资源是无穷的。从业人员对相关知识的知晓和卫生自律行为的形成,是提高公共卫生整体水平的根本性措施。人民群众对卫生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了解得越多,就越有利于社会监督机制的形成,越有利于促进我市公共卫生整体水平的提高。为此,我所把从业人员卫生法规知识的培训作为重点常规工作,将从业人员卫生法规知识培训合格证及健康合格证明列入卫生审查的重要内容、核发卫生许可证的前置条件。设置了专门的从业人员卫生法规知识培训室,统一编印了培训手册,选配了x名授课专业人员,受训从业人员经理论考试合格后发放培训合格证。本着方便企业、服务经济的出发点,我所先后对市区xx多家大中型食品单位主动上门培训,将培训课放在现场,结合实际讲授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知识,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和社会反响。截止今年xx月份初,我所共培训各类从业人员xxxx人,从业人员培训率达到。

同时,我所把对群众的普法宣传和健康教育作为一项长期性、战略性常规任务,今年我们组织形成了“让食品卫生与营养走进社区、走进家庭——健康社区行”活动,组织食品卫生巡讲小分队,深入社区、学校,用通俗的语言和生动的事例讲解食品卫生法律基本内容和基本营养、食品卫生常识,受到了群众的热烈欢迎,截止xx月底,我所共进行了xx次社区巡讲,发放宣传资料近十万份,受教育群众数万人。

x、加强经常性卫生监管。我所在年初的工作计划中明确提出,随着卫生监督模式的转变,经常性卫生监管将是今后卫生监督工作的重点,现场科室的主要精力应当放在日常性卫生监管上。为此,我所在制订工作目标考核时,积极探索日常监管新模式和监管量化考核新机制。根据工作职责和管理对象的不同,明确各自科室的监管重点内容,将现场卫生监督的覆盖率、户次率和现场工作的文书质量、被监管单位的卫生质量作为业务实际工作考核的主要指标。同时鼓励现场监督员重视运用新理论、新方法解决日常监督管理中的难点问题。为提高日常监管的效率,现场监督员必须每天记录监管日记,同时向科长汇报每天监管情况。截止xx月底,我所共对xxxx多家直管单位实施经常性卫生监管,监督覆盖率xxx%,监督户次率超过xxx%。

监所工作总结精选

1.会见。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外国驻华使、领馆人员要求会见本人或者本国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告知其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看守所根据办案机关的书面通知作出会见安排。本人拒绝会见的,须书面声明,看守所不予安排。

(2)经批准允许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其近亲属会见的,会见时应当有办案人员和看守所民警在场。会见时违反相关规定的,看守所应当责令中止会见。外国籍、少数民族和聋、哑、盲在押人员会见时,办案机关可以聘请翻译人员在场。

(3)会见应当在看守所会见室进行。

2.通信。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其近亲属通信的,交办案机关处理;办案机关书面委托看守所检查的,看守所可以进行检查,发现可能有碍侦查、起诉、审判的,应当扣留,并转送办案机关。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写给公安机关和其他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

3.探视。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其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由当地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在办案人员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可以临时离所回家探视,并于当天返回。当天不能返回的,不能探视。

(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辩护律师、辩护人的会见、通信。

1.在侦查阶段,办案机关安排犯罪嫌疑人与聘请或者委托的律师会见的,看守所应当查验案件主管机关安排或者准予会见的法律文书、律师执业证、本人身份证明、律师事务所介绍信、聘请或者委托书。有翻译人员的,应当查验准许翻译人员参加会见的证明。

2.在审查起诉、审判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与委托的辩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会见、通信;辩护律师或者其他辩护人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看守所应当查验律师执业证、本人身份证明、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委托书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允许其他辩护人会见的证明。

3.律师和经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辩护人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必须在看守所律师会见室进行,并遵守看守所的有关规定。会见时,看守所可以进行安全戒护,但不得监听。

(三)留所服刑罪犯与其亲属、监护人、律师的会见、通信、探视、通话。

1.会见。

(1)罪犯与其亲属、监护人会见,每月不超过2次,每次不超过1小时,每次前来会见的人员不超过3人。因特殊情况需应当延长会见时间或者增加会见人数的,须经看守所领导批准。

(2)罪犯与受委托的律师会见的,由律师向看守所提出申请,看守所应当查验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律师执业证和本人身份证,并在48小时内予以安排。

(3)依据我国参加的国际公约和缔结的领事条约、公约的有关规定,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要求探视其本国籍罪犯,或者外国籍罪犯亲属、监护人要求会见时,看守所应当告知其向省级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看守所根据省级公安机关的书面通知予以安排。外国籍罪犯亲属或者监护人再次要求会见的,看守所可以直接安排。

外国籍罪犯本人拒绝其所属国驻华使(领)馆官员或者其亲属会见的,看守所不予安排,并要求罪犯出具由其本人签名的书面声明。

(4)罪犯会见应当在看守所会见室进行,并遵守看守所有关规定,民警应当在场。对违反规定的,看守所应当中止会见。

2.通信。

(1)罪犯可以与其亲友或者监护人通信。看守所应当对罪犯的来往信件进行检查,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

(2)罪犯写给看守所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

3.少数民族罪犯可以使用其本民族语言文字会见、通信;外国籍罪犯可以使用其本国语言文字会见、通信。

4.探视。

(1)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每月可以回家1至2日,由罪犯本人提出申请,管教民警签署意见,经看守所所长审核后,报所属公安机关批准。

对于准许回家的拘役罪犯,看守所应当发给其《拘役罪犯回家/探亲证明书》,并告知其应当遵守的规定。

(2)被判处拘役的外国籍罪犯提出探亲申请的,看守所应当报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核。

(3)罪犯申请离所探亲的,应当有家属担保。经看守所所务会研究同意后,报所属公安机关批准。

对离所探亲的罪犯,看守所应当发给《罪犯离所探亲证明书》,并告知其在抵家当日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报到。

5.通话。

(1)看守所可以在罪犯监区内安装固定电话,用于罪犯与外界的通话。

(2)留所服刑罪犯和外国籍罪犯申请与其近亲属、监护人通话或者其所属国驻华使(领)馆官员通话的,由看守所领导审批后进行。

(3)罪犯通话时,民警应当在场监控。

(4)罪犯每月通话原则上不超过2次,通话费用由本人承担。

3-11.医疗、卫生。

(一)依法行医。

1.看守所应当依法申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做到依法执业。

2.看守所应当设置卫生室、卫生所或者医院,或者由地方医院在看守所设立门诊或者分院,建立医疗卫生防病制度,做好卫生防病和治疗工作。

(二)建立医疗卫生制度。

1.建立巡诊、治疗制度。每日到监室进行医疗巡视,及时发现患病在押人员并给予治疗,加强跟踪管理;对急危病人,应当及时送医院治疗。看守所应当保证每天24小时有医生在所值班。

2.建立卫生防疫制度。对监室、监区、办公区、伙房、厕所等所内公共区域定期消毒,在换季或者病疫流行期间应当增加消毒次数,并适时发放避暑、防寒、防病药品。

3.建立药品、器械采购、检查、保管制度。医疗器械、药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保证质量;药品、医疗器材必须定期检查,妥善保管。

4.建立在押人员医疗档案管理制度。对在押人员的疾病治疗情况应当逐人建立医疗档案,如实记载病史以及每次疾病发现、检查和治疗等方面的情况。

5.建立在押人员患病通报制度。在押人员较为严重的旧病复发,或者在看守所内患上较为严重的疾病时,看守所应当及时向办案机关通报,并将复发情况、患病情况、治疗情况等及时与在押人员家属沟通,每次沟通应当有书面记录。

6.建立与各岗位民警工作衔接制度。在押人员患病及治疗情况,医生应当及时与所领导、管教、巡控等岗位沟通和衔接,加强对在押人员病情发展的掌握,保证安全。

(三)在押人员患病在所内就医的处理。

1.对患病的在押人员,医务人员应当及时进行检查。对不需应当送医院诊治的常见病,应当予以对症治疗,并跟踪观察。

2.对在押人员需要服药的,应当按次给药并由医生当场监督服用。

3.为在押人员治疗时,必须将有伤害性的物品远离在押人员放置,医疗器材用后必须清点,不得遗失。医疗废弃物应当集中销毁,不得随意乱扔。

4.在押人员出监室治疗后,应当对其进行人身检查,防止将违禁品带入监室。

5.发现在押人员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应当及时隔离或者送医院检查治疗。同时,及时将疫情报告当地卫生防疫部门。

(四)在押人员出所就医的处理。

1.对病情严重或者有死亡危险的,突发急病、久病不愈且病情没有得到控制、病因不明需确诊病情等需要出所就医的,医生应当及时报告所长同意后送医院诊断治疗。

2.对在押人员住院治疗的,看守所应当通知办案机关及其亲属,并报告上一级监管业务指导部门;对病情严重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看守所应当书面建议办案机关变更强制措施,或者办理暂予监外执行。

3.在押人员出所就医、住院治疗必须按规定穿识别服,加戴械具,民警应当保管好钥匙,注意检查加戴械具情况。押解过程中必须配备足够的押解力量。需住院治疗时,应当实行民警24小时双人值班看守。

3-12.财物接收、保管、使用。

(一)物品接收、保管、使用。

1.接收物品。

(1)接收在押人员家属寄(送)的物品,应当进行严格检查。同意接收的,填写接收财物收据一式三联,一联存根,一联交在押人员签收,一联交送物人(对寄来的物品,此联存查)。接收在押人员家属送来的药品,应当凭医生开具的处方,并检查确认没有开封后,由看守所医务人员保存,按时监督在押人员服用。看守所按照规定不能接收的,应予当场退回或者通知在押人员亲属领回,并说明原因。食品一律不收。

(2)接收物品时,应当场清点并登记,对物品的名称、特征和规格、数量等应当登记准确,由送物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看守所经办民警也应当在接收清单上签名并注明日期。

(3)拆开、清点、登记在押人员亲属寄来的物品时,应当由2名以上民警进行,并在接收财物收据上签名和注明日期。

2.保管物品。

(1)看守所应当建立在押人员物品保管室,并由专人负责。保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领取、清点、检查、交接等各项保管制度,切实保存好在押人员的物品。

(2)对保管的物品,应当逐人实行袋装化并封闭,并经常检查,保持规范、整洁、卫生,做到无差错,不丢失、不损坏,严禁侵占、私分、挪用和调换。贵重物品应当存入保险柜内或者封存。

(3)对保管的在押人员的物品若有丢失或者人为损坏的,应当照价赔偿。

3.使用物品。

在押人员确因生活需要的,经管教民警同意后,可以使用看守所代为保管的财物。使用情况应予登记,并分别由在押人员本人和民警签字确认。

4.发还物品。

在押人员按照法定情形出所时,看守所应当将其物品如数发还给本人,由出所人员当面清点并签字确认,收回其保留的收据。对投送_执行刑罚的罪犯和劳动教养人员以及转外地处理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其财物交押解人员代为保存并转交接受机关。

5.对脱逃、死亡人员和已执行死刑罪犯的物品的处理。

(1)对脱逃在押人员的物品,应当暂时保管。一年后,脱逃人员尚未被捕获的,依法处理。上缴物品收据归入其档案备查。

(2)对死亡在押人员的财物,应当通知其家属前来领回,路途遥远无法领取的,可以代为邮寄。如果一年内无法通知其家属或者邮寄的,以及逾期一年不来领取的,依法处理。上缴物品收据归入死者本人档案存查。

(3)对已执行死刑的罪犯的物品,应当通知其家属领取,无家属或者通知后一年内不来领取的,依法处理。如果罪犯有遗嘱,而且遗嘱内容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则按罪犯遗嘱处理。看守所应当将收据或者处理决定,移送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存卷。

(二)钱款接收、保管、使用。

看守所应当根据省级公安监管业务指导部门确定的在押人员每月消费限额确定每月送款限额,并向在押人员及其家属公布。

1.接收钱款。

接收在押人员家属寄(送)的钱款,必须出具收据。收据一式三联,一联由在押人员收执,一联由交款人收执,一联(存根)由看守所存查。

2.保管钱款。

在押人员钱款一律实行记帐式管理,不得使用代金券和持有钱款。帐卡一式二联(份),一联由在押人员收执,一联由看守所存查。

3.使用钱款。

(1)在押人员每次消费后,必须由本人签字确认,严禁由管教民警或者其他在押人员代签。

(2)看守所每月应当与在押人员核对帐目,严格按照省级监管业务指导部门制定的在押人员每月消费限额执行。

(3)不得为在押人员自费加餐。

4.结算钱款。

(1)在押人员出所时,看守所应当认真核对在押人员的帐目,并将余额如数发还给本人,发还钱款时应当面清点,签字确认。

(2)对脱逃、死亡的在押人员和已执行死刑罪犯的钱款余额,参照“对脱逃、死亡人员和已执行死刑罪犯的物品的处理”处理。

5.查询钱款。

在押人员及其家属可凭有效凭证对代为保管的钱款和物品使用情况进行查询。

3-13.在押人员劳动管理。

有条件的看守所,可以组织在押人员参加适当劳动。

(一)组织劳动的原则。

1.看守所组织在押人员劳动,必须保证安全,不影响刑事诉讼活动,不得损害在押人员身心健康。

2.看守所组织在押人员劳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参加劳动的人员。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劳动,应当在自愿基础上进行,不得强迫劳动。

2.具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应当参加劳动。

3.未成年、女性在押人员劳动,应当充分照顾其心理和生理特点。

4.处于过渡管理期间的新收押人员,不得参加劳动。

5.患病、年老体弱、身体残疾的在押人员不宜参加劳动;有迹象表明可能实施行凶、脱逃、自杀或者其他严重影响监管秩序行为的在押人员,不得参加劳动;重要案犯和一审被判处死刑的在押人员自愿参加劳动的,看守所应当依据实际情况慎重决定和安排。

(三)劳动项目。

1.看守所选择的劳动项目,应当便于操作,保证看守所安全和在押人员身心健康。严禁从事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的生产或者其他危险性劳动,严禁加工、生产国家明令禁止的产品,严禁从事运输业,严禁将生产的食品、饮料对外销售。

2.看守所应当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在押人员参加各类职业技术教育培训,获得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

3.看守所拟定的劳动项目需经本级公安机关审查批准,并报上一级公安机关监管业务指导部门备案。

4.严禁使用在押人员从事炊事员(含帮厨、为在押人员送饭)、水暖工、电工等工勤工作,严禁利用在押人员为个人劳动,严禁在押人员外出采购和推销产品。

(四)劳动场所。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女性在押人员劳动必须在监室内进行。

2.留所服刑罪犯可以在监室内或者看守所警戒围墙内专门设立的劳动场所进行劳动。劳动场所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生产安全、劳保和环保标准。

(五)劳动的组织管理。

1.看守所应当建立严格的在押人员劳动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防止发生火灾、工伤等事故。

2.在押人员劳动应当由民警具体管理。民警应当加强监管,防止发生安全问题。

3.女性在押人员劳动时,应当由女性民警带领和监管。

4.留所服刑罪犯出监室劳动时,必须统一穿着有明显标识的服装。留所服刑罪犯不得在监室外过夜。

5.参加劳动的留所服刑罪犯出入监室时,负责管理的民警必须清点人数,仔细检查,防止违禁危险物品和与劳动无关的物品带出带入监室和劳动场所。对女性在押人员的人身检查由女性民警进行。

6.看守所应当对外来原材料及其运输人员、工具严格检查,防止违禁危险物品进入看守所。

7.看守所应当指定专门民警对劳动工具、原料、产品等进行管理,建立严格的领发、存放、清点检查制度。劳动结束时,民警应当彻底清理劳动场所,不得将劳动工具、原料、产品等留在监室内。

8.看守所应当严格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劳动时间和劳动强度。严禁对在押人员下达劳动指标或者任务。

(六)劳动保护。

1.看守所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制度、规程和标准,对参加劳动的在押人员进行必要的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并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2.在押人员在劳动中致伤、致残或者死亡的,看守所应当参照国家劳动保险的有关规定处理。

(七)劳动收入的管理和使用。

1.看守所应当对劳动收入和支出建立专门账目,严格遵守财务制度,专款专用。

2.看守所劳动收入使用范围如下:

(1)改善在押人员伙食,奖励劳动表现突出的在押人员;。

(2)购置在押人员劳动设备、工具、劳保用品等;。

(3)对参加劳动的在押人员,可以酌情发给劳动报酬;。

(4)其他必要开支。

严禁侵占、挪用看守所劳动收入。

3-14.在押人员伙食及代购品管理。

(一)在押人员伙食管理。

1.看守所应当执行本地区财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共同核定的在押人员伙食实物量标准,保证在押人员吃足定量,严禁克扣。

2.看守所应当适时调剂在押人员伙食,保证在押人员营养。

3.看守所应当保证在押人员食品新鲜、安全,保证在押人员厨房和食品加工环节的清洁卫生,保证在押人员吃熟、吃热。

4.看守所应当向在押人员提供充足的饮用开水。

5.看守所应当将本地区财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共同核定的在押人员伙食标准和每周食谱在监室内张贴公示;应当每月结算一次伙食帐目并向在押人员公布,接受在押人员的监督。

(二)代购物品管理。

1.看守所应当为在押人员配置日常生活用品和识别服,在押人员提出额外购买日常生活用品的,由看守所集中代购。

2.看守所代购物品必须通过正规的进货渠道,保证质量,价格公道,不得超出当地市场零售价格,不得再额外收取费用。

3.开设小卖部的看守所,应当规范进货渠道,限制销售商品范围,建立健全买卖帐目,禁止由个人承包经营,禁止由留所服刑人员管理,禁止销售除日常生活用品、食品以外的其他物品。

4.看守所应当向在押人员和家属公布商品名称和价格。

5.看守所应当限制在押人员每次购物的数量,应当允许在押人员亲友送生活必备的衣被,不得强行向在押人员推销商品。

3-15.处理在押人员死亡。

(一)处理原则。

1.在押人员正常死亡的,由看守所委托法医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具有医学司法鉴定资格的医院作出死因鉴定。

2.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的,由人民检察院进行死因鉴定和调查,看守所应当予以全力配合。

3.公安机关在处理死亡善后工作时,应当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有理有节的原则。

(二)基本程序。

1.立即报告所属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办案机关或者原判人民法院,并通知死者家属。同时,固定监控录像资料以及相关证据,分散同监室在押人员。

2.在12小时内层报至_监所管理局。

3.告知死者家属善后处理程序,表明严肃、认真处理的态度。

4.由法医或者医生作出医疗鉴定。对于非正常死亡的,提请人民检察院检验。

5.向死者家属通报调查和鉴定结果。

6.根据死亡调查和鉴定结果,与家属协商善后处理。对于负有管理责任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7.对于死因已经查明,没有继续保存必要的尸体,看守所应当通知死者家属处理;对无法通知或者死者家属拒绝处理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并经人民检察院同意,看守所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并予记录。少数民族在押人员死亡的,应当尊重其民族习惯。

(三)工作要求。

1.在押人员死亡后,看守所应当通过多种途径,及时了解、掌握死者家属的动态及要求,研究、落实针对性措施,稳定家属情绪。

监所工作总结

本文目录。

上半年,我所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公共场所管理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各项。

规章制度。

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注重卫生执法队伍业务培训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着力提高卫生监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围绕社会和群众关心的问题强化以食品卫生、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医疗执法监督等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切实保障人民健康权益、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现将上半年如下:

一、加强政治学习和精神文明、作风建设。

(一)深入开展学习讨论活动。深刻学习和领会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把学习全会精神与学习科学发展观和我县医药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全面实施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

(二)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围绕行政许可、监督执法、行政处罚等权力运行的重点环节,着力解决群众反映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对照问题找差距,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转变作风,提高效能,保证卫生监督执法公正、高效、规范。

(三)加强宣传培训工作。一是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卫生法律法规及健康知识,提高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二是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提高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关注力。三是积极参加法律法规日宣传咨询工作,营造社会参与、配合、支持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良好氛围。四是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不断提高经营单位的自身管理水平,增强守法意识。

二、加强卫生监督员培训,提高卫生监督人员业务水平。

三、大力开展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等宣传。

为让群众更多地了解卫生法律法规,开展《食品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和“食品安全行动“等专项宣传活动,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近500份。通过大力开展宣传,使广大群众更多地了解卫生法律知识,更好地配合我们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卫生行政许可。

依法开展卫生行政许可,认真开展学习《行政许可法》活动,了解《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明确卫生行政许可条件、程序、期限,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卫生行政许可实行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否定事项报备制、公开卫生许可审批程序、审批期限、准入条件和收费项目,为申办者提供须知等材料,热情接待申请人,耐心解释和指导申办人填写有关申请材料等,上半年共受理卫生许可12件(其中食品卫生许可10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2件)。

(二)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

为加强传染病防控工作,出动监督人员15人次,对全县医疗、卫生、保健机构进行执法检查,全县共检查疾控(防疫)机构1个、县级医院1家、乡镇卫生院12家、学校医务室2家、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3家、民营医院3家,对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同时还配合市督查组开展督查工作。

(三)食品卫生监督执法。

1、我县辖区共有食品生产经营户198户(其中:餐饮业182户、学校〈营养餐〉食堂16户);从业人员423人,办理卫生许可证198户,办证率100%;办理健康证423人,办证率100%。出动监督人员200余人次,监督户数为198户(次)。

2、专项培训工作:举办了食品、餐饮业、学校、卫生管理人员、负责人等培训班,学习法律法规及量化分级管理的有关要求。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参加食品卫生专项培训近200人。

3、上半年出动监督人员56人次,对120余所学校(含托儿所)学生﹙营养餐﹚食堂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对不符合卫生的食堂提出整改意见。结合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要求,要求各学校对照标准对食堂进行合理整改和布局,卫生检查组对各学校食堂进行检查,经检查多数学校虽然有所整改,但仍存在很多隐患。

4、做好重大会议、接待的卫生监督工作:出动监督人员22人次,共参加政府重大会议、接待工作的食品卫生监督4次,针对各种接待不同特点,制订可行卫生监督方案,指导接待宾馆(饭店)做好接待前各项工作,强调食品安全的注意事项,按各自工作职责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制,保证接待工作的食品卫生安全。

5、开展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按照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要求,拟订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从学校食堂和中档以上餐饮业开始,对法人及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要求及时开展自查,达不到要求的进行整改,逐步转变食堂和中高档餐饮业的卫生监督管理模式,提高饮食卫生安全水平。

(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

出动监督人员32人次,监督35户次,监督覆盖率为100%。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3家单位提出书面意见,责令限期改正。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培训,共培训各经营户负责人及从业人员40余人。

(五)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

对供水单位进行卫生监督,出动监督人员4人次,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六)化妆、保健品卫生监督。

出动监督人员8人次,对县城9家化妆品、保健品经销单位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未发现假劣化妆品在市场上销售,在日常监督同时,指导各经营单位索取相关证件建档备案。

(七)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执法。

认真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开展职业病预防工作,举办了有职业病危害单位人员参加的职业卫生培训班,提高了他们对职业病危害的认识和遵守《职业病防治法》的意识。落实职业病防治宣传周活动,出动宣传人员5人次,制作宣传展板5张,悬挂宣传标语2条,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受咨询300余人。

(八)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出动监督人员6人次,开展专项整治前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使他们认识到无证行医属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了我县的个体医疗市场。

(九)公示牌上墙。为了让广大消费者明白的选择就餐场所和消费环境,上半年我所对县城17家公共场所和35家餐饮业经营单位进行了量化分级公示牌挂牌管理工作,做到了卫生、制度等级公示上墙。

五、存在问题。

(一)监督执法经费不足,交通、通讯、取证工具缺乏。致使监督覆盖率、发证前卫生审查率、餐饮具的抽检率、从业人员体检率等都与“卫生工作规范“的要求相差甚远。对远离县城的乡镇的食品经营单位和公共场所,不能保证经常全面巡回监督,难以达到卫生规范要求。

(二)机构人员编制不够合理,人力资源匮乏,年龄偏大且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素质低,严重影响了各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质量。

六、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和开展效能建设和行风建设,改善服务质量,树立文明执法窗口形象。

(二)加强监督人员的业务培训,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卫生监督人员业务水平和思想素质,转变观念,广开思路,开创卫生监督新局面。

(三)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卫生法律知识和对卫生监督执法的认识。

(四)积极争取政府加大对卫生监督执法经费的投入,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五)按计划分阶段开展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逐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六)加大卫生执法力度,对违法生产经营活动给予一定的处罚,维护卫生法律的尊严,同时通过处罚促使管理相对人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主动配合做好相关的卫生管理。

(七)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学校的传染病监督工作。

(八)继续做好《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工作,开展职业健康维权行动。

(九)加大力度整顿个体医疗市场,坚决取缔非法行医,规范我县医疗市场。

返回目录。

一、安全防范检察。

二、执法检察。

三、晋升二级检察室。

四、在押人员情况。

xx年年工作安排。

3、按照上级院和分院监所处下发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人民检察院派驻看守所检察工作流程》工作。全面完成本院和上级院下达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

返回目录。

一、基本情况。

截止到xx年10月,##县看守所羁押人犯总数184人,其中已决犯54人,未决犯134人,留所服刑32人。

(一)深入开展监管执法专项检查活动。

xx年4月份,根据《全国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查活动方案》的要求,并按照市院的部署,##县院在##县看守所开展了专项检查活动,及时召开了由主管检察长和公安主管领导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定了《##县检察院监管执法专项检察活动方案》,成立了以我院主管检察长和县公安局主管局长为组长的专项检查联合领导小组,负责对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力确保专项检查活动顺利进行。在活动中,我院积极开展各项执法检查活动,切实提高检查实效。首先与##县看守所联合开展打击“牢头狱霸”专项检查活动,对监室内在押人员进行排查,对有“牢头狱霸”行为倾向的在押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其次加强对在押人员伤、病情况的检查,并按照《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了自查,按要求报送相关的材料。在开展的专项检查活动中,我们向看守所发出纠正违法和检察建议4份,已纠正4份,纠解率达100%。

(二)全面开展监管执法检察监督工作加大了对超期羁押等情况的监督力度。我们牢固树立保障人权等现代刑事司法理念,严厉杜绝超期羁押问题。把尊重和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放在执法工作的首位,不断完善在押人员合法权利告知制度,严厉打击牢头狱霸,坚决杜绝在监所内发生刑讯逼供、打骂、体罚、虐待在押人员现象,使监管工作没发生侵犯人权问题。我们严格执行换押制度,注意掌握在押人犯有关情况,发现将要超期案件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减少杜绝违法羁押问题。

2、加大安全防范检察监督力度。一年来,我们共进行各类安全防范检察5次,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和漏洞3件,口头纠正3件,提纠率达100%,纠解率为100%。工作中,我们严格执法,经常监督。此外,我们按照上级的要求和部署,在重大节日期间,由主管检察长带领全科干警会同公安主管领导、武警部队对看守所进行了系统全面检察,进一步落实了节日期间的安全措施,有效保证了看守所在节日期间的安全与稳定。

(三)进一步加强看守所三项工作检察。

为了进一步加强看守所检察,规范看守所刑罚执行和监管执法行为,根据市院的要求,今年在县看守所开展三项重点工作检察。开展罪犯留所服刑检察。

我们严格依据《人民检察院看守所检察办法》、公安部第九十八号令《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在##县看守所对看守所留所服刑罪犯是否合法情况进行了全面检察,同时对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检察。经检察,##县看守所现有留所服刑罪犯32人,均为余刑一年以下的罪犯,没有未成年犯和劳教人员留所执行的,全部符合法律规定,且手续齐全,没有越权违反规定批准留所服刑的。在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方面,经检查没有混管混押的,未发现留所服刑期间越权准假造成私放的;未发现留所服刑罪犯没有合法手续被干警带出监门的;未发现留所服刑罪犯有饮酒等现象的;已决犯全部在一个月内投送,没有滞留看守所超过一个月以上不交付监狱执行的;未发现留所服刑罪犯服刑期间随意出入监门到社会活动的、到娱乐场所消费的;未发现留服刑罪犯不穿囚服的;未发现劳动现场没有监管民警戒护及其它违法问题。

返回目录。

一、基本情况。

截止到xx年10月,##县看守所羁押人犯总数184人,其中已决犯54人,未决犯134人,留所服刑32人。

(一)深入开展监管执法专项检查活动。

xx年4月份,根据《全国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查活动方案》的要求,并按照市院的部署,##县院在##县看守所开展了专项检查活动,及时召开了由主管检察长和公安主管领导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定了《##县检察院监管执法专项检察活动方案》,成立了以我院主管检察长和县公安局主管局长为组长的专项检查联合领导小组,负责对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力确保专项检查活动顺利进行。在活动中,我院积极开展各项执法检查活动,切实提高检查实效。首先与##县看守所联合开展打击“牢头狱霸”专项检查活动,对监室内在押人员进行排查,对有“牢头狱霸”行为倾向的在押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其次加强对在押人员伤、病情况的检查,并按照《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了自查,按要求报送相关的材料。在开展的专项检查活动中,我们向看守所发出纠正违法和检察建议4份,已纠正4份,纠解率达100%。

(二)全面开展监管执法检察监督工作。

1、加大了对超期羁押等情况的监督力度。我们牢固树立保障人权等现代刑事司法理念,严厉杜绝超期羁押问题。把尊重和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放在执法工作的首位,不断完善在押人员合法权利告知制度,严厉打击牢头狱霸,坚决杜绝在监所内发生刑讯逼供、打骂、体罚、虐待在押人员现象,使监管工作没发生侵犯人权问题。我们严格执行换押制度,注意掌握在押人犯有关情况,发现将要超期案件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减少杜绝违法羁押问题。

2、加大安全防范检察监督力度。一年来,我们共进行各类安全防范检察5次,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和漏洞3件,口头纠正3件,提纠率达100%,纠解率为100%。工作中,我们严格执法,经常监督。此外,我们按照上级的要求和部署,在重大节日期间,由主管检察长带领全科干警会同公安主管领导、武警部队对看守所进行了系统全面检察,进一步落实了节日期间的安全措施,有效保证了看守所在节日期间的安全与稳定。

(三)进一步加强看守所三项工作检察。

为了进一步加强看守所检察,规范看守所刑罚执行和监管执法行为,根据市院的要求,今年在县看守所开展三项重点工作检察。

1、开展罪犯留所服刑检察。

我们严格依据《人民检察院看守所检察办法》、公安部第九十八号令《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在##县看守所对看守所留所服刑罪犯是否合法情况进行了全面检察,同时对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检察。经检察,##县看守所现有留所服刑罪犯32人,均为余刑一年以下的罪犯,没有未成年犯和劳教人员留所执行的,全部符合法律规定,且手续齐全,没有越权违反规定批准留所服刑的。在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方面,经检查没有混管混押的,未发现留所服刑期间越权准假造成私放的;未发现留所服刑罪犯没有合法手续被干警带出监门的;未发现留所服刑罪犯有饮酒等现象的;已决犯全部在一个月内投送,没有滞留看守所超过一个月以上不交付监狱执行的;未发现留所服刑罪犯服刑期间随意出入监门到社会活动的、到娱乐场所消费的;未发现留服刑罪犯不穿囚服的;未发现劳动现场没有监管民警戒护及其它违法问题。

2、进一步加强对违规使用械具、禁闭的检察。

我们从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监管秩序出发,进一步加强对县看守所违规使用械具、禁闭的检察。经检察,##县看守所在监管工作中,严格执法,文明管理,使用械具程序合法,手续齐全。驻所检察人员在每天巡视检察中检察看守所是否有新禁闭人员及对在押人员加戴械具情况,二〇〇九年五月五日,我院驻所检察室在##县看守所检察时发现,禁闭室的墙上有吊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的规定,为了保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禁闭室墙上不允许安装吊环,特向##县看守所发出纠正违法。

通知书。

县看守所在收到后,立即纠正,马上拆除吊环,有效的保障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3、进一步加强对看守所“跑风漏气”、“通风报信”等检察。

(四)全面开展监外执行检察活动。

在监所检察工作中,我们按照院党组的具体部署和要求,积极工作,基本圆满地完成了本年工作任务,其成绩是主流的,但是还存在着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跟院党组及市院的精神保持一致,发扬优点,弥补工作中存在的缺点,根据年初制定的院工作目标和我们科的。

工作计划。

认认真真、有秩有序、有质有量地及时、准确开展实际工作。

1、要通过目前开展的“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深入细致的做好监所检察队伍的政治思想工作,提高政治理论水平。

2、要继续强化刑罚执行监督、监管活动监督,维护监管场所稳定,确保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

3、做好派驻检察室的规范化建设,以巩固提高一级规范化检察室为重点,迎接上级院的检查验收。

4、以深挖职务犯罪线索为突破口,不断探索新机制,新方法,要在提高主动发现案件线索的能力上下功夫,、坚持与在押人员谈话制度,抓住监管事故、违法问题、日常执法异常现象,扩大案源渠道,建立案件线索信息库。

监所工作总结精选

加省卫生监督局组织的各类卫生监督员培训班,全年共派出35人次参加培训。

12、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专项监督执法工作。今年共派出10余人次配合相关单位进行督查检查,参加了由市卫生局牵头组织的水城县创卫工作考核检查、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牵头组织的全市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情况检查、市教委牵头组织的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检查、市安委员会组织的职业病防治专项检查、市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督察等工作,联合钟山区卫生监督所开展对场坝和火车站片区无证牙科诊所和“游医摊点”的专项整治行动。

三、主要存在问题。

1、工作经费不足。卫生监督所承担着大量卫生监督工作任务,既缺少上级部门的专项经费支持,又缺少地方财政专项监督经费保障,难以保证各项监督任务的全面落实。

2、业务用房短缺。市卫生监督所多年来靠使用约350平方米的政府房屋,无法满足卫生监督工作的需要。

3、学习培训与能力提升有待深入。在业务工作深度和执法研究广度、在个体素质提升和整体工作能力(包括现场监管、案件查处、应急处置、思考执行、公文写作、综合协调等能力)的增强方面有一定差距,需要通过个人自学、团队学习、强化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逐步加以解决。

进一步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深入开展,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努力作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充分发挥卫生监督的作用,确保监管手段和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卫生监督稽查,进一步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强化内部管理,不段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总结经验,巩固各类专项检查成果,建立卫生监督执法长效管理机制。

(四)继续加强对各县区卫生监督机构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督察指导力度。

(五)加强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坚决打击无证、无照经营活动,对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存在问题的,要提出监督意见,提出整改要求,做到发现问题一家,整改一家。

(六)继续做好职业与放射卫生监督工作。加强对职业健康体检和诊断机构的监管力度,确保职业健康体检和诊断有序进行。

(七)继续做好医疗市场监管督促检查。严厉打击无证。

2022年,市卫生监督所在省卫生监督局的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卫生局的正确领导下,结合年度目标和卫生监督工作要求,以“三个建设年”,“四帮四促”,“创先争优”,“万名干部下基层,扎扎实实帮群众”等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卫生法律法规,切实加大卫生监督力度,不断完善卫生执法制度建设,进一步树立卫生监督新形象,为确保我市广大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

1、“四帮四促”工作开展情况。所领导坚持每月下基层进行工作指导,帮助解决存在问题,通过对基层单位的调研,梳理出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能解决的及时予以解决,对不能解决的问题,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尽力帮助协调解决。

2、挂帮联系和“万名干部下基层,扎扎实实帮群众”工作开展情况。我所与挂帮的水城县野钟乡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由所长任组长,分管副所长具体抓的挂帮工作组,明确规定由所办公室负责挂帮日常工作,并指定一名同志为驻点挂帮干部,按要求制定《帮扶工作规划》、《阶段工作计划》,并按照计划开展工作。今年已帮助联系了300个农村改厕的建设资金,此项工作正在落实中。

3、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结合单位职责,以争创优秀******员和优秀卫生监督员为载体,开展争创“优秀_员”和争创“优秀卫生监督员”活动。鼓励党员和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思路,引导卫生监督员立足岗位作奉献,形成了比学习、比奉献、比业绩的良好氛围。今年评选出“优秀_员”4名,“优秀卫生监督员”2名,并积极向上级党组织推荐先进评选。

4、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我所按照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将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支部每半年对党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一次梳理,提出工作指导意见,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认真开展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述职工作,明确支部为党建工作落实的具体机构,形成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书记具体抓,组织委员为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从制度和机制上保证了党建工作有人抓,工作经费有保障。

二、圆满完成省卫生监督局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行医的行为;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等超范围行医的行为。

(八)继续做好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的督促检查。加强对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置等督查;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疫情调查处理、医疗废物处置等督查;加强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情况督查;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预防用生物制品的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督查。

1、职业卫生工作:全年完成职业病体检和诊断机构专项检查1次,共检查体检机构13家,诊断机构3家,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并进行跟踪落实;创新完成了职业病防治项目培训工作,共培训职业病体检和诊断医师及职业病信息报告员180人。通过培训和现场观摩学习,规范了我市职业健康体检用表、个体结论、总结报告、体检协议等体检用文书。

2、放射卫生监督:完成放射诊疗单位专项卫生监督检查1次,全市共检查135家。对检查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61份,给予警告29户,罚款2户,停业整改11户。

3、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完成公共场所专项检查2次,共抽查各类公共场所60户,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限期整改;加强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工作,组织集中培训1次,共培训500余人次,发放培训教材600余套,培训光碟600余张。

4、医疗服务市场监管:完成医疗卫生机构、采供血机构专项检查1次。以打击“黑诊所”、游医、假医,借助虚假宣传误导和欺骗患者,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为工作重点,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出租、承包科室、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等违法行为。截至12月30日,共监督检查医疗机构100余户次,采供血机构11户次,临床用血机构49户次。检查中发现无证行医3户,非法行医1户,任用非卫技人员5户,超范围行医2户,违规发布医疗广告7户次。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均给予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5、血液安全卫生监督:完成采供血机构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安全专项检查1次,共检查采供血机构11户次,发出整改意见书4户次;对市中心血站供血的22户临床用血医疗机构监督覆盖率达100%,对六枝、盘县两家中心血库供血的19户临床用血机构中的15户进行了血液安全监督检查,监督覆盖率达到79%,对全市临床用血机构血液安全监督覆盖率达90%。

6、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完成传染病防治专项检查1次,共检查医疗机构26家、疾控部门5家、采供血机构3家、消毒生产企业1家。重点检查其传染病防控制度的制定及落实、疫情报告、院内感染的控制、消毒灭菌、医疗废弃物管理等相关情况。检查发现,大部分医疗卫生机构能遵守传染病防治相关规定,规范相关管理。但少部分单位存在传染病疫情相关登记记录不全面,医护人员防范意识不强,医疗废弃物和生活垃圾混放,废弃物暂存间未按照要求规范设置等。针对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共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0余份,并责令限期整改。

7、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完成生活饮用水专项监督检查1次,全市共检查市政水厂8家,自建水厂11家,二次供水单位11家,农村自备供水学校11家。监测的出厂水水样数30份,合格率,监测的末梢水水样数70,合格率,监测的二次供水水样数10份,合格率100%,学校自备水水样4份,合格率100%。对违反《贵州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供水单位实施卫生行政处罚5起。

8、学校卫生监督:完成学校卫生专项检查1次,全市共检查各级各类学校172家,其中农村小学40家,中学73家;县城小学11家,中学21家,城市小学8家,中学17家,高校2家。重点检查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教学环境设施卫生情况、校舍卫生设施和卫生保健室配备等情况。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监督人员向学校下发了《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了指导意见。

9、稽查和信息工作:加强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全年开展风纪风貌检查4次,作风检查9次。通过内部稽查工作的开展,进一步维护了卫生监督队伍的良好形象,在保证卫生行政执法的合法、公正等方面,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由所分管领导带队对各县区卫生监督所进行卫生监督年度稽查。针对稽查中存在的问题,形成稽查笔录,下达卫生监督稽查意见书,并要求各县区卫生监督所限期整改落实;加强信息报送,全年在省、市相关部门和媒体上报送各类信息30余条;完善卫生监督报告系统,统一了卫生许可证号和行政处罚文书号管理模板。

10、投诉举报查处工作。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件件有回音。目前已办结11件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对投诉举报事件进行台账登记,每起投诉举报事件均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查处,并将查处情况向举报人反馈。

监所工作总结精选

参考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规章文件:

《_刑事诉讼法》第69条第3款、第72条、第130条、第143条、第209条。

《关于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换押制度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_公通字[]83号)。

《关于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关于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期限的规定坚决纠正超期羁押问题的通知》(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_高检会[1998]1号)。

《关于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防止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的通知》(_公通字[]48号)。

《_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1月8日_第41次常务会议通过)第9条第11项。

《_关于看守所使用械具问题的通知》(_公通字[1991]38号)。

《关于看守所使用警用约束带问题的通知》(_公监管[2010]107号)。

《关于规范和加强看守所管理确保在押人员身体健康的通知》(_公监管[2010]214号)。

第三章管理教育。

3-01.过渡管理。

(一)建立过渡管理制度。

看守所应当建立新收押人员过渡管理制度,对新收押人员进行过渡管理和教育。

(二)设置过渡监室。

1.中型以上看守所应当设置集中关押新收押人员的过渡监室,过渡监室应当设置标志牌。小型看守所可以根据押量决定是否设置过渡监室。

2.新收押人员应当关押在过渡监室进行过渡管理。未设置过渡监室,或者同案人员较多、不便同室关押的,可以关押在普通监室,但应当进行过渡管理。

(三)进行过渡管理。

1.看守所应当确定一名所领导分管新收押人员过渡管理工作,选派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管教民警负责管理过渡监室。

女性过渡监室应当由女性民警管理。

2.新收押人员入所24小时内,管教民警必须进行谈话,了解本人的基本情况、主要案情和思想动态,告知其依法享有的合法权益和应当遵守的管理规定。重点告知其在监室内患病、申诉、控告等常见问题的处理办法,告知其不被其他在押人员欺侮以及一旦发生此类情况时如何处理,告知其不得欺侮其他在押人员。有条件的看守所应当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对新收押人员进行风险评估。

3.管教民警直接安排新收押人员铺位,每日谈话,跟踪了解其思想情况和行为表现,指导其熟悉看守所相关管理规定,遵守一日生活制度。

4.值班巡视和监控民警应当对过渡监室和分散关押的新收押人员进行重点监视观察,防止发生安全问题,并作好观察记录。

5.新收押人员在过渡管理期间不参加劳动。在普通监室关押的,不安排轮流值日。

6.有条件的看守所可以对新收押人员进行心理分析,有针对性地开展过渡管理和教育。

7.过渡管理时间不得少于7天。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但在过渡监室关押的时间不得超过15天。

8.过渡管理期满后,管教民警应当对新收押人员羁押期间的表现作出鉴定和风险评估报告,并提出书面分押分管意见,报所领导批准后安排监室。

3-02.分押分管。

(一)分别关押。

1.看守所应当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男性在押人员和女性在押人员,成年人和未成年人,共同犯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实行分别关押和管理。

2.对患有传染病处于传染期的在押人员,应当隔离关押。

3.对暴力犯罪和非暴力犯罪,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性犯罪和其他类型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视情分别关押和管理。

4.新收押人员一般不得单独关押,但重大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确需单独关押的,必须经所属公安机关主要领导批准,并保证安全。

5.看守所应当设置老弱病残监室,对年老、体弱、生病、残疾的在押人员集中关押。

6.按照风险评估情况,对不同风险等级的在押人员实行分别关押。

(二)分别管理。

看守所可以根据在押人员涉案的性质以及本人性格特征、心理状况、健康状况、现实危险性等情况,对其进行综合评估,制定相应的管理方式。

(三)对女性和未成年在押人员的管理。

1.女性在押人员应当集中关押。地市级以上城市根据女性在押人员的数量,设置关押女性在押人员的看守所或者监区。女子监区应当与男子监区相对封闭隔离,监区内设置女民警值班室、监控室、谈话室等。县级看守所女性在押人员数量较多的,可以设置女子监区;女性在押人员数量较少、无法设置女子监区的,由所属地市级设置女子看守所或者女性监区集中关押。

2.女性在押人员由女性民警管理。关押女性在押人员的看守所,应当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女民警。收押时对女性在押人员的人身检查、女子监室的主协管工作、女子监区的巡视和监控等由女民警承担。男民警因工作需要进入女子监区时,应当有女民警陪同。

3.看守所应当设置专门监室集中关押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数量较少或者因有同案人员不宜集中关押等原因,应当将未成年人与案情较轻、恶习不深、无暴力倾向的在押人员同室关押。

4.对女性和未成年人在押人员,应当采取适合其心理、生理特点的管理方式。

(四)对留所服刑罪犯的管理。

1.看守所应当设置专门监区或者监室关押留所服刑罪犯。留所服刑罪犯监区或者监室设在看守所警戒围墙内。

2.看守所应当根据罪犯的犯罪类型、刑罚种类、性格特征、心理状况、健康状况、改造表现等,对罪犯分别实行宽严有别的分级处遇管理,对罪犯的通讯、会见、探亲、减刑、假释等权利实行不同的待遇。

3.对各个处遇级别的罪犯,看守所应当通过计分考核定期评比,根据罪犯的动态改造表现定期调整。

3-03.管教岗位。

(一)管教工作原则。

实行管教民警包监室管理制度,每个监室除配备主管民警外,还应当配备协管民警,协管民警由其他监室的主管民警担任。主管民警不在岗时,由协管民警处理监室日常事务。

管教民警直接管理监室事务,在押人员的一切活动由管教民警组织实施,严禁使用在押人员管理在押人员。

(二)主管民警职责和要求。

1.对分管监室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监室床板、墙壁、门窗等安全设施,及时清除监室违禁物品,确保监所安全。

2.对新调入本监室在押人员在24小时内进行谈话教育,安排坐位、睡位、吃饭排队编序和值日顺序,并在一周内跟踪观察,作好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处理。

3.安排在押人员在中午和晚上休息时段双人值班,并每日滚动轮换;告知值班人员发现异常立即报告,对有安全危险的在押人员不得安排值班。

4.督促在押人员遵守行为规范和一日生活制度,管理在押人员的休息、学习和劳动,安排在押人员收听收看新闻广播电视节目、看书看报和学习活动,组织在押人员活动文体活动、座谈讨论、撰写心得体会。

5.根据在押人员现实表现、思想状况和诉讼阶段变化确定重点人员,及时与巡视监控民警、医生等沟通,并报告所领导。

6.对在押人员进行谈话,对重点在押人员应当加强谈话教育;掌握分管在押人员的姓名、案由、诉讼进程和思想动态,重点在押人员做到熟知。

7.对加戴械具的在押人员进行检查,包括械具是否牢固,是否对在押人员造成身体伤害,在押人员身体状况是否允许继续加戴械具,在押人员是否已经悔过可以提前解除械具等,及时提出意见。

8.做好耳目物建、使用、管理和考核、撤销工作。

9.对在押人员主动坦白交待或者检举的犯罪线索进行登记,按有关规定转递。

10.对在押人员提出的辩护、上诉、申诉、检举、控告的书面材料及时转送,不得阻挠或者扣押,并做好记录。

11.受办案机关的委托,对所管监室在押人员的来往信件进行审查。

12.定时检查在押人员帐卡使用情况,防止在押人员帐卡被他人使用。

13.向协管民警通报监室动态和相关情况,对协管民警反馈的情况及时妥善处理。

14.掌握分管监室病员情况,配合医生做好疾病预防和救治工作。

15.每月工作小结一次,并书面报告所领导。

16.其他需要处理的事情。

(三)协管民警职责和要求。

1.了解协管监室在押人员的基本情况,认识重点人员并基本掌握其思想动态。

2.主管民警不在岗时,承担管理监室事务。应当做到:

(1)对新收押人员和在押人员被加戴械具前后,进行谈话教育。

(2)加强对重点人员的观察和管理。

(3)安排在押人员坐位、睡位、吃饭排队编序和值班值日顺序。

(4)注意检查监室秩序,发现违规、违法情况及时处理。

(5)了解在押人员身体状况,发现患病的及时处理。

(6)其他需要应急处理的事项。

3-04.谈话教育。

(一)谈话教育基本原则。

因人施教,以理服人。

(二)进行谈话教育。

1.对新收押人员首次谈话。看守所对新收押人员,应当在24小时之内进行首次谈话。首次谈话由主管民警负责;主管民警不在岗时,由协管民警负责。首次谈话的目的是帮助新入所人员知悉监管工作主要规定和要求,稳定情绪,实行平稳过渡。首次谈话的主要内容有:

(1)询问新收押人员的姓名、年龄、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详细家庭住址和临时暂住地、工作单位、职务、有何特长、有无前科,简要案情、家庭情况、健康状况、主要社会关系及联系方法等基本情况。

(2)告知主协管民警和驻所检察官姓名。

(3)告知在押人员在羁押期间依法享有的合法权利、实现途径以及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的救助方法和途径。包括使用报警系统报告,向所领导、巡视、管教民警报告,约谈驻所检察官等。

(4)告知其必须遵守的管理规定,以及违反管理规定时应当受到的处罚。

(5)告知其监内生活注意事项,包括监室值班、卫生值日管理规定、在押人员就医规定、在押人员财务管理规定、生活用品订购规定等。

(6)其他需要告知的内容。

2.在押人员诉讼环节发生变化必谈。在押人员被转捕、起诉、判决(裁定)后,管教民警应当及时找其谈话。

3.会见律师后思想不稳定、表现异常的必谈。

4.在押人员家庭发生变故必谈。

5.被加戴械具、处罚前后必谈。

6.调换监室的必谈。

7.要求反映监室动态的必谈。

8.出所前必谈。在押人员因投送_、释放出所的,管教民警应当对其进行出所谈话,了解监室在押人员动态,征求对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对其进行保密、守法等教育。本谈话可以采取问卷方式进行。

(三)谈话教育的要求。

1.在谈话教育中,管教民警应当善于察言观色,应当留心观察在押人员的眼神、神态和举止,判断其言语的真实性。

2.保持警惕,保证谈话对象和自身的安全。

3.谈话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记载,及时录入看守所信息管理系统。

4.谈话教育结束后,管教民警应当认真梳理、分析谈话内容,确定重点,相应处理。

5.对在押人员谈话,每人每月不少于2次,对重点在押人员应当加强谈话教育。

(四)对谈话教育获取信息的处理。

1.对在押人员提出的诉求,管教民警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解答和处置;对不合理诉求,管教民警应当拒绝并作出解释。

2.对在押人员坦白或者检举揭发犯罪行为的,管教民警应当按照讯问笔录的要求做好记录,由在押人员签字后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对在押人员举报监室内的违规情况,管教民警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核实,收集证据并制作笔录,及时处理。

4.对在押人员有自杀、暴力倾向的,管教民警应当及时报告所领导,将其作为重点对象进行重点管控。

5.对在押人员有抵触监管行为的,管教民警应当及时进行疏导、规劝,对情节严重的,应当报告所领导,视情对其进行严管、加戴械具、禁闭等相应的处置。

3-05.集体教育。

(一)集体教育原则。

因人施教、以理服人、注重实效、体现政策。

(二)集体教育形式。

看守所应当结合实际,采用民警授课、专家讲座、现身说法、监室讨论、电化教育、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对在押人员开展集体教育,力求达到教育效果。

(三)集体教育内容。

1.政策法律学习,特别是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基本法律知识教育。

2.遵守监规纪律和行为养成教育。

3.卫生及防病常识教育。

4.组织在押人员进行文体活动。

5.劳动技能培训。

(四)集体教育要求。

1.制定集体教育工作计划,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跟踪、了解集体教育的效果,及时调整教育工作计划。

3.不断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方法。

3-06.安全大检查。

(一)组织实施。

1.安全大检查由分管局领导指挥看守所民警、驻所武警共同实施。必要时可商请驻所检察官和公安机关其他民警一起实施。

2.根据警力和监区布局情况对参加人员进行合理分工。严禁使用工勤人员和在押人员进行安全大检查。

3.落实安全警戒工作,除要求武警哨兵加强警戒外,开监室门检查时,应当安排武警在监室门口和放风场一侧巡视道上进行警戒。

(二)检查内容。

公安监所巡视队心得体会

公安监所巡视队是一支强有力的力量,它们沉着冷静地执行任务、用心细致地巡视每个角落,维护着公安系统的廉洁和正气。作为其中的一员,不仅仅是为国家效力,更是在浸润过程中获得了许多宝贵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巡视的制度体系。

公安监所巡视队的巡视是有着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的,它包括定期例行巡视、突击检查、互认互查和镇压官商暴力等等;而在执行中,有两个关键环节:一个是秉持着对广大群众的责任感,落实好巡视工作;另一个则是利用好各种现代科技手段,让问题得到精准化管理。

第三段:如何维护改进工作。

我们在执行巡视任务的过程中,搜索可能存在的问题和忽略的细节是维护工作及改进工作的关键步骤。在不断的筛查中,我们寻找各种蛛丝马迹,时刻安排着巡视的轮换和交叉,加大了排查的力度和密度,使我们的工作范围十分精准和细致。

第四段:梳理好比对情况。

一份完整的巡视报告有时需要经过对比、整理、预测等精细工作的创造性完成。利用好统计手段,将各方面及时反馈的巡视结果比对起来,降低差异,优化资源。在梳理整理这一环节中,千万不可以遗漏巡视结果的任何细节、均视为一个缺点,充分利用协同效应,开发出各种管理办法以减少相似巡视结果重复。

第五段:结语。

公安监所巡视队是他们所在专业领域里的“头号玩家”,不仅在法律和监管手段上体现出高水平,而且在整体上展现了强烈的责任心和爱国情感。通过本次巡视工作,我不仅仅是获取到了技术上的提高或者领悟了管理的道路,同时还十分清晰地感悟到了做人处事的态度和持之以恒的精神。即使未来的路上遇到了哪些困难,但是我依然自信的说,我是一个公安干部,我始终满怀使命感:一刻都不能松懈!

公安监所巡视队心得体会

公安监所巡视队是由公安局派遣的专业巡视队伍,在纪律、安全、管理等方面对监所进行监督和指导。近日,本人有幸参加了公安监所巡视队的工作,通过此次参观、了解和学习,我不仅深刻体会到监所的严谨治理,更加理解了公安部门对于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安全保障的重要性。下面,本人就此作一番体会和总结。

第二段:从巡视队工作来看监所的严格标准。

公安监所巡视队的工作是非常严谨和专业的,他们主要通过查看监所的管理制度、竣工程序、经济账目等方面,来判断监所的工作是否健康、正常、有序。每次巡视都要认真核实几十项计划和表格,确保监所各项工作都能够符合法律法规的标准。同时,在巡视队员讲解的过程中,他们强调的是管理制度和人员的教育培训,以及对待犯人的态度和方法,所以不难看出,监所的管理非常的严格和完善。

第三段:从监所人员的素质来看监所的身心健康。

监所里面的犯人是由于各种原因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他们需要得到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和尊重,而监所工作人员需要满足身心健康的状态才能更好的管理和教育他们。在此次参观中,巡视队员特别强调了监所人员的素质和工作态度,只有活力充沛、克服压力、保持爱心的人员才有可能让监所运转得更加顺畅、人性化。

第四段:从监所制度来看公安机关的重要性。

公安监所巡视队是公安机关派出的专业代表,他们的目的是为了提升监所的管理水平,使犯人受到更为公正的对待。同时,这种监督和能力的提升也是公安机关对社会治安和人民安全保障的重要任务之一。每个人在社会上的表现都不仅仅代表着个人,更代表着整个机关组织或政府部门的形象和作用。

第五段:对于防范安全风险的思考。

在巡视队员的讲解过程中,对于如何预防事故和负面影响也是有所提及。尤其是对于那些涉及到犯罪、恐怖主义和重大安全事件的场所,更是需要采取科学而谨慎的态度。因此,本人认为,对于安全事宜,我们需要从每个细节处下手,加大安全投入,提高人员素质,坚决杜绝安全漏洞,才能使得整个社会的法制建设和平安稳定水平得到更好的提升。

结语:

公安监所巡视队的工作,让我对公安机关和监所管理工作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也提醒了我在工作中需要加强自我约束和安全意识。只有配合好各个环节,才能有效提升监所管理的水平,确保社会安定与人民安全。

监所检察工作总结

元旦、春节我们按照省林区分院通知要求,会同公安、法院对看守所进行了安全防范大检查、,驻所检察人员坚守工作岗位。对看守所安全防范工作进行监督和检察。并将安全防范检察工作的落实情况书面上报分院监所处。20__年看守所没有发生死亡、脱逃等重大责任事故。

我们按照分院和上级院的文件要求,专项清理了暂予监外执行人犯和留所服刑人犯。目前苇河局没有暂予监外执行人犯。经清理留所服刑人犯符合法定条件。我们每天对在押人员所处各诉讼环节进行检察。防止超期羁押金发生。对看守所监管人员进行监督,防止体罚虐待在押人犯。

按照高检院下发的二级规范化检察室标准,我们对照检查,重点做好上微机、监控联网、基础材料输入等准备工作。目前工作主要遇到的问题是组织机构、人员配备;驻所检察人员的岗位津贴和生活补助至今没有落实。

监所科工作总结精选

二xxx年上半年,全县卫生监督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xxx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县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忠实履行卫生监督职责,进一步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努力提高卫生监督服务能力,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扎实开展“两项活动”

3月上旬以来,在县委和局党委的统一部署下,在卫生局党委联系领导的大力指导下,卫生监督所紧密结合卫生监督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了“作风建设年”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成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深入进行了思想动员和舆论宣传,制定了《实施方案》和《推进计划》,明确了总体要求、实施步骤和目标任务,开辟了活动阵地,建立健全了档案管理资料,周密安排了学习内容,统一编印了学习资料,采取集中学习、分头自学、座谈讨论、撰写文章、专题辅导等多种有效形式,扎实开展了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截至目前,共集中学习16次,每人记写学习笔记2万字以上,撰写心得体会文章,从而使全体卫生监督员的思想认识更加到位,政策理论水平明显提高,“两项活动”顺利推进。

二、主动适应改革需要,抓好队伍素质教育。

为进一步适应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形势,卫生监督所结合“两项活动”的深入开展和执法人员的职位要求、个体差异和不同时期工作重点,通过外出脱产集中培训、坚持学习例会制度、开展经验座谈交流、组织技术理论考试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卫生监督队伍法纪教育、警示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廉洁自律教育和服务理念教育。以全县卫生监督工作会议为契机,举办了全县卫生监督员培训班,对相关法律法规、执法程序、文书写作、专业知识、现场监督等方面的业务技能进行了强化培训,参加县乡两级卫生监督员74人。严格落实每周一和周五上午的学习例会制度,累计培训820人次。选派17人次参加了省、市卫生监督员执法技能培训班。通过以上措施,全体职工的综合素质明显提高,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维护了卫生监督队伍廉洁、优质、高效的社会形象。

三、积极开展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执法环境。

四、全力应对自然灾害,展现监管服务水平。

为了有序、有力、有效地应对和处置“4·24”特大风暴灾害,卫生监督所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由所领导亲自牵头,积极进行周密部署和任务落实,充分体现了卫生监督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对全县13处着火点和相关受灾农户的食品卫生、生活饮用水水源及供水设施等情况现场进行了卫生监督检查和指导服务,配合疾控中心专业防疫人员对烧死畜禽进行了消毒、深埋处理。对相关医疗机构进行了检查指导。通过全程督导,杜绝了疫情等次生灾害的发生。积极开展了对口帮扶,派驻人员蹲点帮扶昌宁乡大海子村,捐助昌宁乡政府及大海子村帮扶资金7000元。组织卫生监督员参加了“抗灾救灾、整治环境、保护家园”专项行动,保质保量完成了环境卫生整治任务。

五、严格许可审批程序,证件发放有序规范。

上半年,卫生监督所根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和单位职责要求,进一步严格了许可证件的发放程序和许可标准。1—5月份共受理各类卫生行政许可事项720件(次),经现场审查合格,复核《食品卫生许可证》75个;新发《餐饮服务许可证》40个;新发和延续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36个,复核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15个;参与审查验收医疗机构1家,各种卫生行政许可证件底数清楚,发放严格,审批规范,管理有序。

六、围绕中心克难攻坚,重点工作扎实推进。

(一)餐饮消费环节卫生监督管理有力有效。在经常性卫生监督管理的基础上,卫生监督所积极开展了食品安全整顿行动。一是开展了建筑工地食堂集中检查,于4月底出动卫生监督员36人次,检查单位11个,及时发现了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并跟踪进行了彻底整改。二是采取“错时督查制、延时检查制”等行之有效的措施,继续开展餐饮具卫生监督采样监测工作,1-5月采样827份,经县疾控中心检验,合格607份,合格率,对餐具检验为不合格的单位进行了跟踪处理,有效消除了安全隐患。三是在城区餐饮单位开展了使用不合格消毒餐具、一次性筷子和一次性塑料袋及“地沟油”管理的集中整治,严肃查处了违法行为。共检查餐饮单位325家,覆盖率达100%,查出重复洗用集中式消毒餐具和使用不合格一次性木筷、一次性塑料袋的餐饮服务单位34家,没收不合格一次性塑料袋xx多只,没收不合格餐具320个,督促相关单位和泔水收集人员签订协议书32份,使我县餐饮服务市场服务秩序明显好转。

(二)医疗服务市场监管全面细致。按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卫生监督所以城乡结合部、个体医疗机构为重点区域、重点对象,以医德医风、院务公开、规范服务、合理用药、临床检验、院内感染消毒、不良业绩记录制度、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等环节为重点环节,对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了综合监督检查。截至5月31日,检查二级以上医疗机构2家,妇幼保健院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7家,乡镇卫生院15家,卫生所及小型个体诊所机构215家,出动卫生监督员640人次,责令改正5家,一般程序行政处罚1家,卫生监督采样365份,进一步消除了医疗安全隐患。同时,按照省、市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和综合改革配套文件,卫生监督所积极适应形势需要,及时调整卫生监督职能,于3月下旬设立了“中医监督科”,制定了《中医监督科工作职责》,并对公立医院和公共卫生机构中中医药工作开展情况开始进行监督检查。

(三)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进展有序。卫生监督所以保障“两节”期间和夏秋季公共场所卫生安全为重点目标,坚持整治与规范并重原则,采取“错时监督”和“回头巡查”等有效措施,重点对居民社区内、学校及其周边的歌舞娱乐业、旅店业、美容美发业、沐浴场所单位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同时对初步筛选确定的第二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单位进行了大力培育,逐一排除了卫生安全隐患,进一步巩固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成效,有效保障了全县公共场所卫生安全。

(四)学校(包括托幼园所)卫生集中检查取得实效。按照分级包干和责任到人的要求,采取“错时监督”、“延时检查”和“回头巡查”等有效措施,安排县、乡两级卫生监督员,利用近二十天时间,从食品、传染病、生活饮用水三个方面对各学校(包括各类托幼园所)开展了学校卫生集中检查,重点检查学生食堂证件是否齐全有效;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卫生标准;索证、索票、台帐记录是否真实齐全;是否违法非食用物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等;学校疫情报告制度、晨检制度、缺课追踪制度、入托和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等制度是否全面落实;自备水源的卫生安全管理是否严格到位。检查城乡各类学校210家次,出动县乡卫生监督员350多人次,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75份,对检查中发现的卫生安全隐患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全部跟踪进行了彻底整改,防止了学校食物中毒及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有效保障了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五)职业(放射)卫生监管有效推进。进一步规范了我县医疗机构职业病科设置管理工作。近日对xx县人民医疗设置职业病科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目前暂挂靠在公共卫生科,已指定4名内科中职以上医师人员承担职业病健康检查的相关工作职能,职业健康体检资质正在申请办理之中,预留5张病床,建立健全了职业病报告制度及健康检查工作档案,有效推进了我县职业病诊断工作。

七、存在的问题。

监所科工作总结精选

根据县委、县府的部署和县局的工作安排,xx分局全体帮扶干部按要求履职尽责,深入到帮扶的xx乡xx村、xx乡xx村,对僻户进行家庭走访,了解僻户的实际需求,结对联系到位,做到帮扶措施到位,帮扶记录到位。

(二)加强队伍管理,确保队伍稳定。

一是严格执行县局的各项规章制度,分局的考勤、车辆管理等各项制度得到很好的落实。

二是强化了干部职工的治、业务学习,分局积极组织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和考核。

(三)加强市场巡查,履行监管职能。

1、加强食品安全的监管。

今年以来,我们认真开展了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和专项治理,全面清理规范了食品经营主体资格,确保辖区食品安全。

一是全面落实食品销售主体责任。督促食品销售者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是加强节日市场的巡查力度,确保辖区食品安全。分局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国庆中秋期间都开展了专项整治,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三是开展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集中清理整治工作。分局组织人员对辖区学校内的5户食品经营店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在检查中发现一户食品经营店有销售过期食品,分局依法对其进行了行处罚。

同时,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辖区内的6家中小学食堂、4家幼儿园食堂及1家养老院食堂进行了检查,并向3家幼儿园和1家养老院进行了新办发证。

四是开展猪瘟防控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安排,分局共计出动执法人员32人次,共检查集贸市场3个,检查猪肉经营户36户次。

五是开展辣条专项整治工作。分局共计出动执法人员9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12家,其中,检查校园内食品经营户5家,检查未发现晚会曝光的违法食品企业生产的辣条,也未发现其它违法问题。

六是开展保健食品整治工作。分局组织人员对辖区内保健品市场进行了集中整治,在这次集中整治中,共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检查4家药房和12家食品经营店,下发责令改正5份,并对2家药房、6家食品经营店新办理或变更了《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增加了保健食品的.经营项目,同时,按照要求督促经营户设立“保健品销售专柜”,并不得与药品、食品混放。

七是对辖区食品进行抽检,共计抽查6个批次,抽检结果均为合格。

2、加强农资市场管理。

今年以来,我们按照县局的要求,采取抓重点,攻难点的工作方法,对辖区内的农资市场进行了专项整治和检查,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我们对所有农资经营户进行登记,并要求他们建立进销货台帐,向消费者开具销售发票,按受社会对农资商品质量的监督。

3、加大无照经营的查办力度。

监所科工作总结精选

元旦、春节我们按照省林区分院通知要求,会同*、法院对看守所进行了安全防范大检查、,驻所检察人员坚守工作岗位。对看守所安全防范工作进行监督和检察。并将安全防范检察工作的落实情况书面上报分院监所处。20xx年看守所没有发生死亡、脱逃等重大责任事故。

我们按照分院和上级院的文件要求,专项清理了暂予监外执行人犯和留所服刑人犯。目前苇河局没有暂予监外执行人犯。经清理留所服刑人犯符合法定条件。我们每天对在押人员所处各诉讼环节进行检察。防止超期羁押金发生。对看守所监管人员进行监督,防止体罚虐待在押人犯。

20xx年1——11份,看守所共羁押人犯32人,其中,投送5人,缓刑5人。留所服刑期满释放8人,其它7人。现在押人犯7人(待投1人、、侦查3人、一审3人)。

20xx年工作安排。

1、认真做好安全防范检察工作。对看守所安全防范设施如各监室门窗、电源、监控等做到经常性的检察。及时清理各监室在押人员的物品和危险品,防止堵塞不安全隐患和重大事故的发生。

2、认真做好执法检察工作。驻所检察人员要加强对看守所执行各种监管制度及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监督,发现看守所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各种违法行为要及时提出纠正。认真做好出入所检察工作和在押人员羁押期限监督工作,防止发生超期羁押。

3、按照上级院和分院监所处下发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人民*派驻看守所检察工作流程》工作。全面完成本院和上级院下达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

监所科工作总结精选

20**年即将结束,在xxx及监区领导的指导下,在同志们的帮助下,我自觉加强理论学习,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努力提高理论知识和业务工作水平,政治坚定、执法公正,认真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通过自己的努力,在思想上、业务工作水平上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圆满的完成了全年的工作、学习任务,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政治思想觉悟进一步提高。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与xxx保持一致的重要前提,是保持奋发向上和与时俱进精神状态的动力源泉。一年来,本人自觉提高学习积极性,以积极的态度参加各项教育活动;认真学习和领会中央的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及时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精神上来,并以此指导个人的言行。坚持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论,运用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去分析和观察事物,明辨是非,坚持真理,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用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指导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实践,在思想上积极构筑抵御资产阶级民主和自由化、拜金主义、自由主义等一切腐朽思想侵蚀的坚固防线。热爱祖国,热爱中国xxx,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xxx的领导,拥护改革开放,坚信社会主义最终必然战胜资本主义,对社会主义充满必胜的信心。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加快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工作积极主动,勤奋努力,不畏艰难,尽职尽责,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二、努力工作,积极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一年来,我始终坚持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努力,时刻牢记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实践“****”重要思想,在自己平凡而普通的工作岗位上,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在工作中能做到尽职尽责,服从监区领导的安排,团结同志,很好的完成了监区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在改造管理工作中,经常下号,与犯人谈话,了解每一名犯人的情况。根据具体情况作个别分类,对危、重犯严格监控,并做思想工作,正确引导,使他们树立改造信心,端正改造态度,从而大大改善了改造秩序。在生活上,对有病的罪犯及时到医院治疗,使他们得到有效的治疗,体会到政府的关心。

在内役生产劳动中,认真负责,组织罪犯进行生产劳动,能按时完成领导交给的生产任务,无产品质量、生产安全等问题。全年未出现任何安全生产事故及监管事故,圆满的完成了xxx及监区领导交付的任务。

对罪犯的管理考核中,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及时把上级的政策、文件、规定等传达给犯人,加强对罪犯的思想及文化教育,了解罪犯的情绪变化,并通过谈话了解他们在改造中存在的忧虑和疾苦,有利的维持了监内秩序的稳定。同时加大了对违纪行为和违禁物品的打击力度,确保了监管安全稳定。

三、点滴做起,严格遵守组织纪律。

严于律已,不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一年来我始终把作风建设的重点放在严谨、细致、扎实、求实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上;把加强组织纪律意识贯穿到工作生活中,不仅是从小事做起,点滴做起,严格要求自己。

不断提高对自身的要求,确保纪律严明,作风过硬。

四、廉洁自律,对自己严格要求。

一年来,首先加强了自身的修养,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努力克服自身的不良习惯,自觉做到清正廉明、严格执法、执法公正,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做到令行禁止。在廉政建设中,我坚持做到廉洁自律,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慎独慎微,择善而交,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在工作学习生活中,牢记自己是一名xxx人民警察,自觉维护人民警察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一年来,能做到一方面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另一方面在工作中严格按照制度和纪律办事,同时努力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保证了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一年来能自我严格要求,能自加压力,有忧患意识,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注重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模范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低调做人,高调做事,求真务实,善于与人共事,团结合作,分工不分家,服从领导和组织的安排,有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

五、总结及今后的努力方向。

回顾一年的工作,自己克服了许多的困难,付出了很多的辛苦,完成了xxx及监区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但自己感觉到距组织上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今后的工作中还要不断的增强自身的能力,在此感谢领导和同志们一年来对自己的关心和帮助,自己决心在今后的工作总能够做到尽职尽责,不断的完善自己,更加努力的学习,争取更好的成绩,做一名让领导放心,让人民放心的,合格的xxx人民警察。

参加工作一年多,在***xxx工作中了解掌握一些实际操作规程,目前xxx系。

统即将迎来第三批新警,总结经验、共同切磋、与新警们共勉之。下面浅谈开展工作“五方面”内容:

一、工作纪律方面。

认真履行xxx人民警察主要的三部法律:《xxx公务员法》、《xxx人民警察法》及《xxxxxx法》,上述法律所禁止的不能触及,牢记xxx人民警察“六条禁令”,做到心中有数,原则性的问题绝对不能出错。

二、业务知识方面。

现在通过管理局组织的50多天公务员培训,基本上学习重点在理论知识培训,实际工作中所出现的问题,在培训期间处于空白状态。参加工作后,要认真学习老民警的工作经验,处理方式方法,虚心请教;同时认真学习掌握xxx下发的工作条例,履行规章制度,熟悉实际工作中操作事项,对xxx局统一发放的书籍要注意保管,有时间参阅,有利于帮助。

初到陌生的环境,难免不习惯,要及时调整好心态。随着xxx工作环境的不断改善和民警待遇的进一步提高,新警要正确面对现实,不要有太多的抱怨,不要受少数一部分老警厌倦思想的影响。客观面对工作,不要怨天尤人、牢骚满腹,这样既影响工作情绪,同时造成不良印象,要以积极上进的心态投身到一线工作中去。

四、人际关系方面。

刚到xxx工作,要搞好人际关系,对于自己在单位的工作是非常有好处的。在监区、分监区要与其他同事保持团结、友善、谦虚、谨慎,减少人与人之间的隔阂,在生活、学习、工作中提倡和谐相处氛围。

五、监管改造罪犯方面。

(1)要树立新警在罪犯中的威信。严格律己,不要与罪犯之间发生“不正当”关系,贪图便宜行为;新警对罪犯不要有畏惧的心理,发生罪犯违法乱纪大胆处罚,自己依法办事,胆大心细;处理问题时采取“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搞“暗箱操作”,奖惩制度要健全。

(2)要树立新警良好外在形象。在警容风纪、仪容仪表、言谈举止方面,要严格要求,警服要整洁得体,警衔标志要佩带正确,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要注重细节。

(3)在对罪犯进行个别谈话教育时,语言要文明、得体,尽量在谈话中展现你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对法律知识的掌握水平,使罪犯对你产生一定的好感和信任,以便在今后的工作中使得罪犯信服。

(4)遇到不服从改造的罪犯,要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相关处罚手续。如遇到嚣张的罪犯(辱骂挑衅警察或故意制造事端)的学会冷处理(依照规定处罚,做好笔录在其提出减刑或假释时否决他,给其最沉重的打击),反对辱骂和殴打罪犯,因为这样做在现行的法律规范中是违法行为,没有必要,也不利于问题的最终解决。

食药监所工作总结

按照《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省局关于开展2022年医疗器械专项检查文件的通知》(昆食药监注〔2022〕4号)文件,呈贡局认真组织实施,严格贯彻落实,对我县辖区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准备阶段。

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根据市局局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认真学习文件内容,周密部署、统筹兼顾,积极开展专项检查活动。

二、实施阶段。

我县共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37家,无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检查中,我局严格按照检查方法和检查内容,重点对经营企业的制度建设、产品进货渠道、购进验收、票账物一致性、产品可追溯性、许可事项变动、人员履职等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业存在未完整收集供货方合法资质证照、制度建立不完善、购进验收记录不全等情况,已要求企业认真整改,并对一家无证经营医疗器械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

三、总结阶段。

监所科工作总结精选

一年来,在院党组和上级院的领导下,紧紧围绕高检院关于加快科技强检和创新检察技术工作发展新格局的要求,以提高检察技术业务水*为工作重点,以“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和“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检察技术工作在检察环节中的职能作用,开拓新思路,努力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检验鉴定工作。

积极开展文审查等检验鉴定工作,为其他业务部门提供协助。半年来,共受理各类检验鉴定11件11人,为其他业务部门提供技术协助26人次。

2、同步录音录像工作。

本着为办案报务的宗旨,积极配合自侦部门查办案件,对办案人员讯问犯罪嫌疑人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在录音录像过程中,严格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程序,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操作设备。一年来共办理8件8人。录音录像时间累计达18小时21分。

4、应用系统建设工作。

按照省、州院的要求,积极完成新版oa系统应用安装与培训,与省院法律法规查询系统进行了链接,完成本单位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台的建设。

5、综合指导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