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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材矿山承包开采协议优秀

作者:储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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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材矿山承包开采协议优秀篇一

乙方(出卖方):

甲方由于位于xxx的xxx建设工程需要,向乙方购买石材(石材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和暂定总价等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石材供料清单》)。

本合同所涉石材质量采用以下第( )方式确定:

1、国家标准。

2、行业标准。

3、企业标准。双方约定根据 企业标准确定本合同石材质量标准。

4、封样标准。如采用本质量标准,须根据石材质量鉴定需要,将相应石材进行封样,甲、乙双方各持同质同量的石材封样样品一份。

5、特别约定标准。甲、乙对石材质量特别约定如下: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石材系天然产品,故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石材若存在合理范围内的色差,甲方对此予以谅解。乙方应尽可能减少所供石材的色差,并将色差保持在合理范围之内。如石材色差超过合理范围,甲方有权要求调换。但是,如各批次供应的石材色差可使用于建筑物不同立面或处所而不致影响建筑物整体视觉效果的,则甲方对此予以谅解。

本合同所涉石材乙方有义务按标的物约定的规格要求进行一般加工制作。如甲方对特定石材需要进行异形加工,需向乙方提供异形加工图样并附具体加工要求的书面说明。乙方可自行加工,也可委托第三方进行加工。异形加工的加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本合同的供货期采用以下第( )方式确认定:

1、自本合同签订后之次日起xx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

2、自甲方书面通知之次日起xx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但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xx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供货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供货应提前 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3、按甲方通知在xx个工作日内分批供货。自甲方通知该批次供货之日起xx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该批次石材的供货。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全部石材供货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应当提前xx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4、特别约定期限。甲、乙双方特别约定供货期限为:

本合同交货方式和交货点采用下列第( )方式:

1、甲方在乙方营业地或乙方指定的位于 材料仓库自提。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甲方承担。

1、甲方指定 为验收人。但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和签订本合同的代理人视为当然的验收人。甲方的办公电话和上述人员的通讯电话分别是 。

2、按本合同第六条第(1)项即乙方送货方式交货的,甲方须在乙方将石材运至交货地点并通知甲方验收人后的6个小时内受领货物,并完成货物数量和表面质量的验收。

3、甲方不能及时验收的,乙方有权进行提存。有关提存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在数量和表面质量进行验收后的十日内完成实质性验收。如有质量异议,应当在实质性验收期限届满前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并向乙方附送质量问题的初步证据。否则,视为实质性验收符合合同约定。

5、甲方将石材使用于建筑物,视为甲方已完成对石材的实质性验收。

1、合同价款。本合同暂定价为人民币 元,其中石材价款为人民币 元,加工费为人民币 元。供货结束后,按实结算。

2、支付方式。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作为预付款,即计人民币 元。货到验收合格后,提一批货结一次款,最后 %的货物在预付款中扣完为止。

本合同签订后的 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合同价款的30%的款项即人民币 元作为定金。如果甲方违约,则乙方有权不退还定金;相反,如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1、合同的变更。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提出变更,需经另一方的书面认可。但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对增加的供货数量的验收视为书面确认。

(2)乙方供货迟延达30日以上或迟延履行数量达应供货数量的30%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迟延付款,应按迟延支付的货款的日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迟延供货,应按迟延供货的货款的日万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一方违约而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后,另一方仍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本合同表面清洁,没有任何涂改。如有涂改,则需双方在涂改处加盖印章或按捺指印方为有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石材矿山承包开采协议优秀篇二

乙方:

为了扬长避短,发挥各自优势,方便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 承包工作地点

pha them mining co., ltd公司在老挝万象省万荣县以西5公里处,pha them铜矿山。

二、 承包工作内容

三、 安全责任

pha them mining co.,ltd公司铜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由乙方全面负责和管理,在施工期间乙方出现的.人身伤亡事故等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和解决,对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由于甲方自身发生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自己负责,与乙方无关。

四、 承包工作期限

承包期暂定一年,从20__年6月10日起至20__年6月10日止。期满如果双方无异议,可再延长一年,至20__年6月10日止,则双方续签合同。

五、 承包方式

六、 承包施工方案

七、 施工设备

八、 掘进规格要求

坑道按高2.2米、宽2米(农用三轮翻斗车)掘进。

(1)一中段主运输坑道为脉外道,采矿方式为落地采矿。出矿坑道设计为10米一道,天井为40米一个,联络道与采场等长。设计采场长度不大于40米。

(2)二中段按照矿体倾向垂高30米处施工,坑道施工方法与一中段相同。(无联络道)

(3)每掘进10米或15米掘进一条穿脉坑道,其长度以揭穿矿体厚度为准;坑道掘进坡度为0.3%~0.7%(以坑道积水自然流出为宜)。

(4)平硐施工过程中,应对铜矿石和脉石(矿渣)分开堆放。

(5)平硐施工过程中,需要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出现大的破碎带的地段,尤其需要加强坑木等支护,支护所需的材料由甲方提供,确保施工安全。

九、 完成掘进和开采数量和质量要求及结算方式

2. 采矿以满足选厂生产数量为宜。

3. 乙方按照甲方地质资料或甲方圈定的矿体施工,但综合品位不能低于2%。

4. 每天达到品位标准的铜原矿开采量以500吨为基准,低于或高于500吨部分按即开采单价的10%给予奖罚即每吨奖罚15元/吨;每月按结算数量折算至天数进行考核。

十、 验收、付款日期和方式

每月25日验收、审核、结算,至30日前付款给乙方。付款方式为汇款,自乙方开采之日起,但甲方在矿山未能完成运输的乙方已开采矿石数量,按照甲乙双方估算的数量,甲方应预付乙方50%的工程款,其余数量按选矿厂的过磅为准,质量验收以选矿厂球磨以后双方取样化验为准。质量如有差异,双方封样再行复议。

十一、 甲方的权利义务

2. 在合同期内,甲方应按乙方开采和掘进的预交计划、实际需要做好炸药的供给,但炸药购置、运输及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按老挝国家法律的规定严格做好炸药的管理、使用工作。

3. 甲方对本矿山以前企业的债权债务负责。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掘进方式、质量及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有权督促乙方整改改正。

5.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乙方派往老挝该铜矿山工作的全部中方人员在老挝的工作签证,而相应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 当开采和挖掘过程中,如矿体达不到规模化工业开采标准,则甲方有权叫停施工、解除合同。

十二、 乙方的权利义务

1. 乙方必须健全领导班子,健全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工资、劳保、福利等制度,乙方应经常向甲方汇报生产、经营情况。

2. 乙方有责任对职工加强政治思想教育,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安全生产的教育和措施,防止和减少工伤事故。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违反老挝国家相关的政策和法律,不得违反当地人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

3.乙方必须对所派往矿山的工作人员购买相关的劳动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甲方有权监督。

4. 铜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由乙方全面负责和管理,在施工期间出现的人身伤亡事故等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和解决,对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对事态严重的影响到甲方的并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将全部承担。

5. 乙方有权自行招聘技术人员和职工,有权根据职工的生产技能、工作效率、身体条件、劳动态度、执行纪律好坏等情况,决定职工工资的多少,调整工作和辞退职工,有权自行决定车间、班组干部的任免。

十三、 甲方的违约责任

1. 甲方如不按时向乙方提供设备、工棚,造成乙方不能生产的,从工人进场时算起,则每迟延一天,应支付人民币违约金给乙方(按工人人均工资4000元/月、管理人员人均工资6000元人民币/月以实际延误天数逐日计算),并经乙方要求,合同期限得顺延。

2. 甲方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十四、 乙方的违约责任

1. 乙方如不按时按量完成掘进任务,累计2次警告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甲方提供乙方的工棚、设备以及其他设施等,按原清单如数点交甲方,除自然损耗外,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3. 乙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如有违反相关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情况,甲方有权对乙方有关责任人员作经济处分,直至解除合同。

4. 乙方在采矿施工的同时,应及时将矿石和脉石分开,并分别堆放。否则发现一次就按当月结算金额的10%处罚,直至扣完。如果未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十五、 不可抗力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生产中断,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六、 其它

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生效,承包期满自然终止。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合同期满而消失。在合同执行中,甲、乙双方代表人如发生变更,不影响本合同效力,甲乙双方亦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 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各设中老两文,以中文为准,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十八、 争议的解决

如果合同出现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老挝法院仲裁。

十九、 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二十、合同签署地点:老挝万象本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石材矿山承包开采协议优秀篇三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行:

账号:

乙方(供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行:

账号: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产品概述

产品名称

规格

材料

数量(平米)

单价(元/平米)

总额

注:

二、质量标准

2、根据石材属性,石材质量按国家石材待业标准执行。

三、包装标准

双方约定为:

四、交货方法

甲方在乙方工厂提验货物。甲方委托___________在乙方工厂提验货,并办理货物签收手续,甲方若中途变更或增加签收人,需事前书面通知乙方并重新开具授权委托书,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五、交货地点

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为:

六、验收条款

由甲方派人在乙方工厂内验收,验收标准为国家石材行业标准,验收合格后装车;验收时间为交货期限届满之日前,由乙方通知甲方。

七、交货期

石材的交货时间为: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预付款之日起___天内。

八、付款日期和方式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向乙方交纳定金,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定金在最后批货款充抵。

2、付款方式为款到发货,甲方必须在提货前结清该批货款。

九、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如战争、地震、海啸、水灾、重大公共疾病等)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10天内提供主管机关证明,允许延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以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

委托代理人:

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公章):

委托代理人:

______年___月___日

石材矿山承包开采协议优秀篇四

四、乙方责任、权力和义务

1、负责矿山施工、生产、生活的内部管理,自行解决生产生活所需设备、设施、物资材料、人员、运输等,并对生产、生活区职工、财产的安全负责。

2、乙方接到甲方的单体工程方案、施工设计后,2天内给予提出异议或签收。否则,对影响施工生产负责。

3、负责施工质量、施工进度、生产质量以及生产、施工计划的完成,配合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现场检查、指导。

4、对井口堆矿质量及掘进中的副产矿石质量负责,矿石和渣石要求分类堆放。

5、负责矿房房壁的加固、支护处理、防止围岩废石塌落混入(经甲乙双方共同认定的特殊地质因素除外)。

6、乙方对甲方所下达的各项通知书须签字签收,并负责保障连续施工的基本条件。

7、乙方协助甲方搞好、处理生产周边环境。

7、对甲方违章和不合理的施工通知书,乙方有权拒签,并及时提出理由和修改意见。

8、乙方必须配备安全生产所需要的管理人员、采矿、地质、测量技术员,并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乙方矿山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施工人员的调整,主要设备的更换,应及时向甲方书面通知。

9、乙方必须配备不少于2人的取得资质的专职安全管理员,负责整个矿山的生产安全工作。

10、乙方必须配备现场值班管理员。

11、乙方必须将己方施工人员登记造册(含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户口所在地等信息),并将其名单报送甲方留存。乙方如有人员变动必须及时更新名册并报甲方。

五、安全生产、安全施工责任

1、甲方负责督促乙方做好矿山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等工作,乙方负责矿山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安全设施、矿山救护等矿山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并建立健全矿山安全保障机构、设备、设施、人员。

2、乙方在矿山必须配备齐全并持有资格证的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完整的细致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做到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班组到个人。

3、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对新工人进行岗前培训,定期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保证所有特种工持证上岗,每天召开班前安全生产会。

4、对甲方下达的符合安全生产规定的有关安全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无条件签收,并付诸于行动。

5、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人身事故、工程事故、生产事故、设备事故等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甲方可以协助处理。

6、甲方人员下井前须通知乙方,并服从乙方现场管理人员的合理安排。

7、甲方人员下井检查过程中,乙方管理人员必须陪同。

8、乙方必须及时为井下所有工人办理工伤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9、乙方必须交纳甲方安全风险抵押金20万元。签定合同时交10万元,其余10万元在结算时分期扣除。待工程结束后,如乙方未出现安全、拖欠工人工资等未解决问题,甲方将押金全部返还乙方。

六、每月工程验收、生产验收、安全检查办法

1、每月甲方财务结算前(每月25-28日)由甲方组织并会同乙方人员(乙方验收人员不超过3人)对工程量、工程质量、出矿量、出矿质量进行验收,同时对安全管理、安全施工、安全生产进行系统检查。验收前甲乙双方确定参加验收人员名单,验收后所有参加验收人员均须在验收单上签字。严禁非验收组成员参与验收现场。

2、对不合格的工程项目当月不予验收、结算。乙方负责返工合格后在次月一并验收,返工费用自负。

3、没有施工通知书的工程和超出施工通知书的工程不予验收。

4、存窿矿量的验收:实地测量计算矿量数为准,矿石松散系数1.6。

5、采出矿量的验收:以实际过磅计量数为准。

6、凡安全检查不合格,乙方必须按期整改,否则甲方有权对当月所有工程量、生产量暂不予结算,待整改合格后再行结算。

7、副产矿石量,从当月出矿量中扣除(矿石实方比重为3吨/立方)。

7、工程验收单、安全检查表一式三份,甲方乙双方签字后,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作为结算依据。

七、结算、付款办法

1、工程量以验收单为据结算工程费用。

2、采矿工程的验收以矿石过磅单(重量)为依据进行结算。

3、月结算日为当月28日验收(特殊情况除外),15天内付工程款的90%,余下10%留存甲方作为乙方风险抵押金(风险抵押金留足20万元后不再留存),双方合同终止时一次全部付清。

4、乙方符合甲方技术要求和现场指导下开采的运至地表的生产矿石,甲方予以认可,并按合同单价和结算办法给予预结算。

5、工程施工、出矿生产等费用按结算额支付。

6、结算时乙方须出具正式发票和甲方矿山主管部门的验收单、结算单。

1、乙方将所承包矿山属于乙方的井上所有主要设备、设施作为施工生产和安全生产的抵押保证,其产权和使用权归乙方所有。

2、井下排水电费由甲方负担(单独装表),其他生产电费由乙方负担。甲方生活区用电由甲方负担(单独装表),乙方生活区用电由乙方负担。

3、凡因乙方主观人为因素造成的停工,停工一天对乙方罚款1000元。

4、乙方将掘进中废石倒入矿堆,发现一次,按1000元—5000元对乙方进行罚款。

5、乙方将掘进中副产矿倒入废石山,按每车1000元—5000元对乙方进行罚款。

6、乙方没有及时处理矿房壁或及时支护采场而发生围岩混入的废石,乙方负责人工挑拣,如由甲方安排人工挑拣,其费用由乙方支付。特殊地质因素除外。

7、在甲方设计的开采范围,回采时不能剔除的夹石,由乙方安排人工挑拣,其费用由甲方支付。

8、严格杜绝超标大块矿石进入选厂。对无论何种原因进入选厂的大块矿石,不再安排反运回矿山,按实际形成量扣除乙方相应的出矿量和采矿费用。因大块矿石造成选厂停产,乙方须承担选厂停产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9、甲方按当月采掘进度计划和采矿贫化率对承包人进行考核,未完成当月进度计划部分,掘进每米扣罚100元,采矿每吨扣罚30元;发现人为损失、贫化,按1000元/次罚款,并负责废石或矿石的分捡;未分捡部分,按500元/吨罚款。

10、在出矿质量合格的情况下,如年总出矿量超额完成计划,则对乙方给予奖励,奖励额计算为:年超产矿量×采矿单价×5%。

11、凡因乙方原因,矿房回采率、开采贫化率、矿块回收率达不到下达的生产质量和技术要求,每单项每减少1个百分点,按所出矿量采矿费的2%进行扣罚;每单项每增加1个百分点,按所出矿量采矿费的2%给予奖励;对实施的单项扣罚在当月结算中执行,对实施的单项奖励在年底中一次性执行。

12、凡因甲方原因(不可抗拒力、政府原因等因素除外)造成乙方停工两天以上,应付误工费每人每天30元。

13、井建工程所有的轨道、管道、线路等辅设均属甲方所有。根据甲方的技术要求,应铺设轨道、风水管线、电缆、照明线、天井梯子平台等而未按要求施工,或未经甲方同意而随意拆除上述设施的,所在工程不予验收或按所在工程的合同价款处罚。

14、甲方交给乙方使用的所有设备、设施,由乙方负责维护、保养,合同期满或解除时,乙方按设备清单提供的数量及提供时设备的状况交还给甲方。

15、乙方井下工人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守则(如:没戴安全帽、喝酒、睡岗、盲炮不清理、火工品管理不规范等行为),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对乙方处以200-10000元罚款。

16、如果材料市场价格发生10%以上的波动,本合同期满需续签时双方协商调整合同单价。

九、火工品管理。

乙方工程施工所需火工材料由甲方代购,结算时扣回。甲方负责火工品仓库管理与仓库发放,乙方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负责火工品从仓库至使用地点的运输。乙方必须要严格遵守有关火工材料储存、发放、运输、使用、回收等管理制度,对因乙方因素造成甲方的停工、停产、罚款,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的损失。乙方负责采出矿石、废渣中的残存、拒爆火工品的筛拣与销毁工作,坚决杜绝残存火工品的外流和二次使用。若因乙方原因发生火工品的外流,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违约责任

1、凡违反本协议条款均属违约,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直接经济损失和其它经济赔偿。若甲乙双方协商后更改的条款不属违约,但须有补充协议。

2、如果乙方违反安全管理“一、2、(5)”条款,甲方有权中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3、乙方一个月完不成甲方下达的计划任务,乙方应主动向发包人书面说明情况;连xxxxxxxxxxxxxxxxxxxxxx人员必须及时撤离施工现场及住房,不得防碍下一潜在施工队伍的进入和施工。

4、甲方因故拖延向乙方付款,造成乙方停工的,甲方要补偿乙方误工费、停工费,月底付清。若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的延付则不属违约。

5、乙方因故中止或解除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与甲方协商同意,甲乙双方暂停结算,待甲方在一个月内寻找新的承包方来接替乙方工作后再行结算。在合同中止或解除生效后,乙方应将本合同工程范围内一切生产物质、设备和材料无偿归还、交付甲方并赔偿甲方直接经济损失。

6、甲方因故需中止或解除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经与乙方协商同意,一个月后,无论甲方是否找到接替方,乙方均可自行撤工,甲方给予乙方结算所有已经形成的、经双方验收合格的工程施工、采矿生产费用。在合同中止或解除生效后,如属于乙方的井上设备和设施,甲方有租赁或购买的优先权,其办法另行协商。

7、在合同期满且不再续签时,甲方交给乙方使用的所有设备、设施,乙方未按设备清单提供的数量及提供时设备的状况交给甲方的,所发生的设备维修费及由此产生的误工费由乙方承担。

8、因不可抗力致使工程施工和生产经营无法进行,不属违约范畴,如自然灾害、战争、经济危机、经融危机、政府原因等。

十、其他约定

合同签订后,乙方人员必须在xxx规定的时间内进场,并办理所有登记及证件手续。乙方项目负责xxxx公司出具委托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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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材矿山承包开采协议优秀篇五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本着互相合作、紧密配合、分工负责的原则,就《体育馆玻璃幕墙工程》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范围、造价数量、单价、总价

1.1 工程范围:

(1)玻璃肋结构点式玻璃幕墙;

(2)明框玻璃幕墙;(3)全隐框玻璃幕墙。

1.2 工程单价:532.6元/ m

1.3 工程数量及总价合计:

2655.723 m2,1414438元(大写:壹佰肆拾壹万肆仟肆佰叁拾捌圆整)

1.4 此总价结算时单价不变,面积按实际完工展开面积结算,如有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材料变化等,价格经双方协商后以增补协议形式确定。

1.5 本报价中包括玻璃幕墙检测费用。

第二条:工程用料

2.1 玻璃:幕墙的玻璃采用由甲方提出,按乙方提供的玻璃样板确认。

2.2 铝合金型材:由甲方提出,按乙方提供的样品确认。

2.3 硅酮结构胶及密封胶:由甲方提出,按乙方提供的样品确认。

2.4 幕墙开启配件:由甲方提出,按乙方提供的样品确认。

2.5 钢件:国产优质q235b钢型材。

第三条:付款方式

3.3 玻璃安装基本完成七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20%;

3.4幕墙安装完成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进度款到合同总额的80%;

3.4 验收合格后三十日内,甲方付到结算总价的97%给乙方,剩余3%从验收之日起一年保修期满后,10日内一次性付清。

3.5 甲方如不按协议条款支付款项,乙方在约定时间五天内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七天内仍不能按时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违约责任。

第四条:甲乙双方责任

4.1 甲方责任:

4.1.2 办理施工进场手续;

4.1.3在乙方进场前,清除施工现场内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

4.1.4组织有关单位与乙方的协调会;

4.1.5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设计图纸进行会审,并进行签署;

4.1.6组织和配合质检及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及时签认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办理设计变更和其它必要的工程签证管理工作;工程进行中隐蔽工程或中间工程需验收时,甲方接通知后48小时未到场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质量符合规定要求,验收48小时后甲方代表不签字,视为已批准,乙方可继续施工。

4.1.7组织协调乙方与土建施工单位的施工配合工作;

注:甲方不按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工期则相应顺延。

4.2 乙方责任:

4.2.1 对幕墙进行设计,经具有幕墙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签准及甲方审核确认后方可使用,保证设计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对设计质量负责,承担因设计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后果,并向甲方提交幕墙设计图纸及计算书陆套。

4.2.3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进度计划,并经甲方审核通过;

4.2.6 作好施工原始记录,在竣工验收前整理好工程的所有有关资料两套作为竣工资料交给甲方。

4.2.7 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保证验收通过,如因乙方资料或其他原因,致使工程未能按时通过验收,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工期

5.1 开工日期:甲方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5.2 ,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满足现场施工脚手架落架的要求。

5.3 工期顺延

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工期相应顺延;

5.3.1 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引起施工程序和内容变化;

5.3.2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八小时;

5.3.4 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5.3.5 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5.4 以上情况发生后七天内,乙方就延误的内容和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两天内予以确认答复,否则视为同意。

第六条:工程质量

6.1 工程质量等级: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市优良”,争创优良工程。

6.2 工程验收按甲方规定的各项参数及国内现有规范标准进行。

6.3 工程竣工后,乙方向甲方提供质量保证书,保证玻璃幕墙的施工符合设计及计算。

第七条:设计变更

7.1 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加工或施工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经加工或施工的,乙方接通知后应立即停止。

7.2 由于变更通知不及时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竣工、结算与保修

8.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甲方在接到乙方竣工报告后十天内,向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如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十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申请验收,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工程即告竣工即可办理结算手续;如工程未验收,而已开始使用,视为已验收。

8.2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书,甲方收到结算书后十天内审核完毕或提出审核意见。如收到结算书后十天内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结算,则认为已接受乙方结算报告,从第十天算起按同期贷款最高利息支付工程款利息。

8.3 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为两年,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执行。

第九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9.1 因人力不可抗力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工、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应签订工程停、缓建协议。

9.2工程停缓建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己完工程和己购材料、设备、器具的保护及向甲方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人员撤出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离提供必要条件,支付相应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己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的相关损失。

第十条:其它

10.1 所有甲乙双方签认的函电和有关的技术资料均为本合同的附件和组成文件。

10.2 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经双方同意可申请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如调解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10.3 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章后立即生效, 生效后无正当理由单方不能弃约, 弃约方需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10.4 本合同待工程验收, 工程结算完成, 甲方支付完工程款,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10.5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 双方各执一份,副本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石材矿山承包开采协议优秀篇六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蔬菜种植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产品要求:绿色蔬菜标准。

乙方必须符合无公害蔬菜的生产要求种植,按照蔬菜用药规定施用农药,严禁在蔬菜地使用剧毒农药。对药性、肥气未脱的蔬菜严禁出土上市。交售的蔬菜要新鲜,无腐烂变质。

第二条 产品的种类及数量。

1、种类,根据甲方的需求,乙方为甲方种植的产品种类不得少于 个品种。

2、数量,根据甲方的需求量来增加种植面积,以每天不低于 斤合格的蔬菜的供应量为起始。

第三条 产品的收购价格。

1、保护价:蔬菜自身的成本价为保护价格,当交付蔬菜时市场批发价低于保护价的,以保护价为标准收购。

2、市场价:双方不事先约定价格,以收购蔬菜时的市场批发价为基准,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适当上调收购价格,但上调价不能超过百分之 。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运输方式。

1、信用保证金,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信用保证金 元。合同期满由乙方退还甲方。

2、付款方式,乙方根据合同约定的将蔬菜交给甲方,甲方验收合格后以现金的方式付清当天的收购款。

3、运输方式: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蔬菜经验收不符合约定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的产品,并由乙方支付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2、乙方不交付蔬菜或未经甲方同意将蔬菜出售他人的,应支付 违约金。

3、甲方未按照约定收购符合要求的蔬菜,应按照 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无权要求退还信用保证金。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蔬菜质量产生争议的,以双方共同认可的国家或地方质量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为准。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合同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