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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违约(精选18篇)

作者:雁落霞

在租赁合同中,双方可以约定租金支付方式、租赁物的维护责任等相关事项。在以下范文中,你可以看到一些较为复杂的租赁合同条款和约定。

解除租赁合同与违约责任

所谓合同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具备合同解除条件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意思表示而使合同关系自始消灭或向将来消灭的一种行为。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是使合同关系消灭。但对于合同解除以前的债权债务关系应如何处理,则是合同解除中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合同解除如果有溯及力,就要发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如果没有溯及力,则解除以前的债权债务关系依然存在,当事人对已经履行的部分不负恢复原状的义务。我国《合同法》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由此可见,我国《合同法》承认合同解除在一定情况下具有溯及力。

就本案而言,被告自3月14日至4月22日交付合同约定的680型7429片,480型768片,总金额为255901.5元,此后以原材料价格上涨为由,要求变更合同或解除合同。后原告要求被告在合理期限内继续履行合同义务,被告拒绝,至此被告构成迟延履行,且原告签订合同的目的落空,故要求解除合同,被告对此表示同意并经本院确认。而对于被告已经履行的部分,原告并未主张恢复原状,故本案所涉合同的解除没有溯及力。

2、违约金的性质。

所谓违约金是指当事人通过协商预先确定的,在违约后做出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以外的给付。违约金具有惩罚性和金钱给付性,它分约定违约金和法定违约金两种。我国《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由此可见,违约金具有约定性,它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必要条件,当主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时,违约金条款就不能生效。违约金条款的适用应当符合合同的约定,其适用的前提条件是发生了具体的违约行为。

就本案而言,原、被告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由于被告原因延期交货,每延误一天按照总价的5‰支付违约金,延误30天以上原告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时被告应双倍返还预付款及已付款项,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被告承担。”此条款是针对供货方(被告)迟延履行供货义务约定的违约金条款。因此只有当被告发生了迟延供货的违约行为时,才能适用该条款所约定的违约金责任,这是由违约金的约定性决定的。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双倍返还预付款”尽管从字面上看不属于违约金,但也应当认定为违约金。首先,违约责任形式具有法定性。如我国《合同法》规定违约后,非违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形式有继续履行、采取修理、更换、重做等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法则、解除合同,而未规定可以适用当事人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形式。由于本案原告支付的预付款不是定金,因此“双倍返还预付款”不应当理解为定金罚则,同时“双倍返还预付款”也不应当是上述违约责任之外一种独立的违约责任形式。其次,“双倍返还预付款”的约定是有效的。尽管“双倍返还预付款”从字面上看不属于法律规定的违约责任形式,但从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来看,应当是供货方迟延供货致使合同解除后对供货方适用的以金钱给付为内容的一种惩罚措施,符合违约金的约定性、惩罚性和金钱给付性。因此从尊重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角度出发,不应直接认定该合同条款无效,而应当将其理解为违约金条款。

所谓违约金责任是指一方违约后,适用的以支付违约金为内容的民事责任。违约金具有约定性,而解除合同具有消灭合同效力的法律后果,那么解除合同与违约金责任二者能否并存呢?对此,我国合同法并未作出规定。笔者认为,在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情况下,应允许另一方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因为违约金的主要作用就在于制裁违约行为以担保债务履行,合同的解除是因为一方违约而产生的,对于此种过错行为应当通过收取违约金的办法加以制裁。有人认为违约金是以有效合同的存在为前提的,合同解除后,违约金条款就同时失效,合同解除仅能产生恢复原状的效力。笔者认为,合同解除不应当影响违约金条款的效力,只要违约金条款可以适用于相应的违约行为,就应当允许当事人追究违约方的违约金责任,这正是违约金条款的价值所在。

租赁房屋违约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根据《_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房屋租赁合同。

{子问题开始}【房屋位置、面积】。

第一条甲方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房屋位于青岛市,出租房屋面积平方米。

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后或合同终止后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子问题开始}【房屋租赁期限及变更】。

第二条该房屋的租赁期限共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交还承租房屋。乙方如要求续租,经甲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如在本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双方仍未就续租事宜达成一致,甲方有权将房屋租给他人。

第四条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屋转让、抵押给第三方,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本合同继续履行,但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甲方保证使第三方充分了解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在本合同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五条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变更房屋使用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将房屋转租、分割转租、转借或作为投资或与他人的合作经营等。乙方如违反本条约定,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合同终止后,甲方已收取租金、保证金等费用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甲方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子问题开始}【房屋用途】。

第六条乙方承租房屋仅供使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承租房屋用途,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合同终止后,甲方已收取租金、保证金等费用作为违约金不予退回,甲方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子问题开始}【房屋权利】。

{子问题开始}【租金及支付方式】。

第八条该出租房屋租金为每年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租金总额为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

第九条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合同生效后日内,乙方以(现金、支票、汇票、转帐)方式交付租金。

第十条甲方如无正当理由不得拒收租金,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十一条租赁期间,出租的房屋和土地产权所发生的税费由甲方依法交纳。

第十二条乙方付款日最后一天为法定节假日的,则可延迟到节假日后的第一天支付。

{子问题开始}【保证金及其他费用】。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约定,在支付租金的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元(大写:)人民币。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第十六条乙方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独立承担。

{子问题开始}【房屋修缮及费用承担】。

第十七条在租赁期间乙方负责甲方房屋及附属设施及设备的维护、保养并承担相关的费用;乙方在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后,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但不得破坏房屋的结构或相关设施。

第二十一条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本合同终止的,甲方有权按以下方式处理:(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或(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并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二十二条合同终止后,乙方于营业场所内外设置的其拥有合法权利的图文标示,乙方应立即清除。

{子问题开始}【出租房屋的交付和收回验收】。

第二十四条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租金和保证金后的日内,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

第二十五条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当日内返还该房屋。

第二十六条房屋交付和收回验收时,双方应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十日内向对方主张。双方应在房屋交接时签署房屋交接单,注明交接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的状况,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第二十七条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第二十八条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甲方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二十九条乙方返还的出租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合理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子问题开始}【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第三十条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第三十一条甲方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使用,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二条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停水停电,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或作为投资或与他人的合作经营等。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或不当使用承租房屋和附属设备、设施,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支付按约定应当由乙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水电费或其他费用累计达十五日。

第三十三条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第三十四条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三十五条甲、乙双方同意,一方解除本合同的应书面通知另一方。

{子问题开始}【免责条款】。

第三十六条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七条因政府或其他管理部门对本合同项下房屋进行征用改造、规划建设、拆除或恢复经营及水、电、气等重大事故,本合同终止履行,给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诸如火灾、地震、水灾、战争、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乙方须立即书面通知甲方终止合同,乙方无需再支付任何租金,直至可重新使用出租的房屋。若双方同意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使用,本合同自然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需将保证金、剩余租金退还给乙方。

{子问题开始}【违约责任】。

第四十条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出租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租金总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第四十四条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水电费、卫生费、保证金,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拖欠费用总额的千分之三作为违约金。

第四十五条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向甲方支付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四十六条租赁期限届满或终止履行合同之日起当日内,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房屋及场地,房屋及场地应当完好无损。每迟延一日,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日租金的3倍作为补偿。

{子问题开始}【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七条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的,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子问题开始}【其他约定】。

第四十九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五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打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不另行盖章或签字确认。

第五十一条甲、乙双方一致确认,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彼此作了解释说明,愿按本合同规定严格履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第五十二条甲、乙双方确认以下地址和人员为双方的联系地址和联系人,任何一方改变以下事项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未履行通知义务的一方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甲方地址:

邮编:

联系人:

乙方地址:

邮编:

联系人:

房屋租赁违约的合同

甲方将拥有房产权的嫩溪垅批发广场一楼78号门面,出租给乙方经营针、棉类或床上用品类产品,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同意以下几条:

一、租用时间:从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租期贰年整到期,合同终止,甲方要收回此门面,乙方终止续租权。

二、租金:第一年租金为__元(小计币),当年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第二年的租金为__元(小计币),必须在__年三月二十七日前主动交给甲方,否则,作为乙方自动放弃最后壹年续租权,合同终止。

三、在租用期间,乙方不允许转租,如发现转租,合同从发现日起终止,甲方收回此门面,甲方有权另租他人,押金、租金一律不退。

四、门面到期后,甲方要收回门面,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甲方,无条件退还门面给甲方,乙方不得以任何条件向甲方索要装修等其它一切费用。

五、在租用期间,本门面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工商管理、物业管理、税收、水电、其它附加费用等一切费用)都由乙方支付。(包括本门面第二年上缴费用上涨)。

六、在租用期间,乙方要服从市场管理,遵守市场规章制度,如有违反,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并交押金__元整,到期后,如乙方没有损坏本门面的一切设施和没欠任何费用,方可退押金给乙方,否则,如果有损坏门面设施或欠缴费用,从押金中扣除。

七、在租用期间,乙方要安全经营,如门面发生人为事故、电、火灾及其它意想不到的事故都与甲方无关,事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八、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双方签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_日

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_日

违约终止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_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租赁物使用地:

二、租期不足一个月则按一个月结算。

三、租期超过一个月时,乙方必须每月结算一次租费,并在退清租赁物资时结清租费。如不按期结算加收租费30%滞纳金。

四、合同签订后实际履行前,乙方须预交押金元。并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单位授权委托书、合同经办人、提货人、退货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除合同约定的提货人或合同经办人另行书面指定的提货人以外,甲方有权拒绝发货。

五、租赁期间,由乙方负责租赁物的维修、保养,对于退货时乙方未进行维修、保养的部分,由乙方承担修理费,修理费每吨元。

六、租赁物资丢失、报废、损坏按附表原值赔偿,如当时市场价值高于附表原值时,按照市场价值赔偿。单位租金以附表所列为准。(见附表)。

七、租赁物资的规格、型号、数量以提货单所载为准,以双方提货、退货以经手人签字的提货单和退货单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双方约定的提货人为:。

八、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租赁货物进行转让、设定抵押、出售、发生上述情形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

九、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违约终止租赁合同

出租方(下称甲方):

承租方(下称乙方):

乙方因工作生活需要,向甲方承租住房一套,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坐落在德清县武康镇小区幢单元室住房一套按现状出租给乙方,具体商定如下:

一、租期:年月日至___年月__日。

二、租金:月租金元,租房押金元。

三、租金支付方式:住房租金以现金支付,每(半)年(季度)一付,首期租金和押金在协议签定时支付给甲方,下期租金提前一个月支付。

四、住房交付:水表为度,电表为度,管道煤气为m3,租期内水电、闭路电视、小区管理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约定收取租赁费用及乙方应承担的费用;。

2、甲方应按约定条件及时将租赁房屋交乙方合理使用;。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约定用途使用所租用的房屋并及时给付租金及其他应承担的费用。

2、乙方对房屋进行任何装修或增设他物可能影响甲方房屋结构或安全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不得破坏房屋结构。

3、乙方应尽善良管理职责,合理使用甲方的房屋、附属设施及有关财产。

4、乙方不得转让,亦不得以甲方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七、协议的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本协议书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时,本协议书自行终止。若经双方协商同意延期的,缴纳相关租金费用后按本协议条款自动延期。

本协议书履行过程中,双方一致同意提前终止履行协议的,本协议书提前解除。

八、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议终止时,甲方按实(结清已产生的费用)返还押金给乙方。

九、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签字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协议条款共同遵守。

甲方:乙方: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违约终止租赁合同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乙方从甲方租赁_________一台,价值人民币_________元,租赁时间_________天。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乙方从甲方租赁_________一台,价值人民币_________元,租赁时间_________天。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止,押金_________元。制作加租金_________元/天,租金在还机时从押金中扣除,剩余押金返还给乙方。双方需共同遵守以下约定,若有违背则一方有依法追究另一方赔偿所造成损失的法律责任的权利:

一、甲方提供的设备主要功能在出租时正常,能够及时提供机器。使用中由于机器不正常而造成资料丢失甲方不承担责任。由于操作、天气等原因电池使用时间可能减少。

二、乙方在正常按说明书使用情况下机器损坏不承担。

三、及时归还甲方,若有延迟则加倍租金,如违反规定操作造成损坏则有乙方负全责。

四、基本操作规则(详细请看说明书):

1.不要手摸镜头、取景器等部位,也不要弄脏它们。万一弄脏,自己不要去擦,以免损伤,及时与我们联系。

2.不要让水、沙子或其它异物进入机器,不要对着太阳等强光摄像。以免损伤ccd等贵重器件。

3.不要私自开拆机器,不要弄坏机器上的时鉴。

4.小心震动损坏,使用中要通风良好。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解除租赁合同与违约责任

如果双方签定了书面租赁合同,合同法对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情形做了如下规定。

一、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二、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如果你不属上述情形,出租人在合同尚未到期时强制你搬出,你可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合同有约定违约金,出租人须按照合同约定赔偿你违约金,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出租人须赔偿因其违约给你造成的损失(包括间接损失)。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月租金的两倍作为违约金。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月租金0.5%的滞纳金。

3、由于甲方未及时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月租金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月租金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1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0.5%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月租金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月租金的0.5%支付滞纳金。

5、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月租金0.5%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以上这些内容是范本,一般合同内容需甲乙双方拟定,各种约束条件都是可以更改的.仅供参考。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租赁物须为法律允许流通的动产和不动产。

解除租赁合同与违约责任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或财物。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一、租房合同未约定违约金的怎么办。

租房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有了租房约定,需要严格实行约定。对于租金的支付也是需要执行合同的约定的,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补充约定,另外对方退租的是属于违约的,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金以及实际损失赔偿,与对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到法院起诉。

法律规定,租房超过3个月以上的,应当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如当事人一方违约,该如何追求对方违约责任呢?律师365为您解答。

1、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房屋租赁违约金也是如此。

2、租房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根据合同的相关约定违约金来计算,定金和违约金以及损害赔偿金不能重复计算。租房合同解除后,各种违约金的计算又因情况的不同二不同。

(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

(2)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

四、违约金。

1、依不同标准,违约金可分为:

(1)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

(2)惩罚性违约金和补偿性(赔偿性)违约金。合同法施行之前,中国的违约金制度兼容以上各种形态,合同法则做了全新的规定。

2、根据现行合同法的规定,违约金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是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合同条款之一);。

(2)是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定额损害赔偿金);。

(3)是对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约定(不同于一般合同义务)。

总之,因房租租赁违约后,违约责任的承担首先依合同约定执行(合同约定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的,则以合同法规定为准。小编特别提示,当事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一定要仔细约定合同违约责任部分,如因房屋租赁纠纷而涉诉,建议及时向专业的律师咨询,以维护自身利益。

租房合同范本word。

劳动合同范本简易版。

房屋租赁违约的合同

在房屋租赁中,可能出现房屋出租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违约的情形。对于当初双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时候,如果约定的违约金比例的,如果出现了合同当事人违约的情形后,怎么确定违约金的具体比例?小编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1、认定当事人约定的滞纳金性质为违约金。

由于受违约金兼有惩罚性和赔偿性的影响。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在约定违约金时,往往会采用滞纳金来表述,这就需要法官对滞纳金有所认识。但是,有这样一起案件,法官认定:双方在合同中约定逾期付款按租金总额每天收取3%的滞纳金过高,原告基于约定向被告主张20万元的违约金从本案实际情况来看仍然过高,依法应予调整。因而较违约金兼有惩罚性而言,此认定使违约金的性质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所谓滞纳金是指超过规定的缴款期限,向缴款人征收的一种带有惩罚性质的款项。属于行政法调整范围,具有法定性、强制性和惩罚性的特点。并且,发生在国家行使公共权力的过程中,双方法律地位是不平等的。滞纳金在租赁合同中频频露面,是因为一些当事人受计划经济的影响,认为国家法律、法规有明文规定,违约按超过规定期限的天数,每天征收应缴款额一定的百分比。如果一旦发生纠纷,有一个法定的计算标准。但是,通过民法和合同法的基本原则,肯定租赁合同当事人地位平等,在权利义务的分配上平等协商,肯定房屋租赁合同主体受平等的法律保护,滞纳金应当退出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的约定。

2、认定所订租赁物总值计算违约金。

在租赁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办法,常约定为按所订租赁物的百分之几或几十计算违约金。显然,这种约定存在问题,违反了公平原则。但是,对于双方当事人的这种约定,法官将如何认定呢?有这样一起案件,法官认定,承租人应按所订租赁物总值的20%赔偿违约金给出租人。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法官的认定显得是那么不安,没有回答何以可能。要知道,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使用,是对租赁物的全面使用。出租人将租赁物的使用权转移给承租人的同时,必须将租赁物的占有权也转移给承租人。因此,租赁合同成就的条件是:出租人的租赁物被承租人实际使用、占有、收益的事实。我们认为,法官应当对当事人的约定有所认识,从而排除对无效部分的认定。

3、当事人双方约定合同为不完全履行,认定违约方赔偿全部违约金。

所谓不完全履行,是指当事人在履行合同时,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全部履行因素进行履行的情况。这种情况在租赁合同案件中经常遇到。但是,当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不完全履行时,我们该如何认定呢?有这样一起案件,当事人双方约定在每月合同付款期限届满后,承租人每月只给付出租人70-80%的租金,如果超期出租人按租金的3%加收承租人的费用。法官认定,承租人未在约定的期限内向出租人缴纳70-80%的租金已构成违约,出租人就可每月增收欠租金额3%的逾期违约金。

4、否认当事人双方的新协议认定原合同违约金。

由于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立合同时,预先确定的,于违约后生效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之外的给付。法官在认定当事人主张的违约金时,都离不开对当事人双方所订立合同的思维。但是,当双方当事人因撤诉重新达成了协议(未约定违约金),一方当事人为另一方当事人赔偿了损失(承担了撤诉的费用),另一方当事人是否可依据原协议要求其承担违约金?有一起案件,出租人曾向法院起诉承租人,后出租人向法院撤回对承租人的起诉。撤诉时出租人与承租人就给付租金的时间重新进行了约定,但未约定违约金。出租人第二次起诉到法院后,法官认定,承租人应按原协议赔偿出租人的违约金。这种认定情况,对当事人签订了一份新协议就没有意义了。相应地,与新协议相比,就会使出租人意外获利。这样的结果显然损害了承租方一方的利益。

上文中就是关于房屋租赁违约金的约定比例以及认定房屋租赁违约金需要注意的内容。对于房屋租赁违约金的比例民法中有具体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解决相关的房屋租赁纠纷中,也会参照相关规定进行执行。您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上的在线律师。

违约合同租赁

也就是说如果你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具体数额你就只能要求赔偿损失了。

二、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如房屋租赁费用每月仅为20xx元,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达到了一万元,那么违约的一方可以请求降低。

(三)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

(四)租房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即给付房租之外的给付,即如果承租人尚拖欠出租人租金20xx元,那么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是不包含在这20xx元以内的。

(五)租房违约金的处理: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赔偿约定的金额,如果协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

违约合同租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座落:昆山市__小区_号楼_单元___室,包括___号地下室。

房屋拥有设施:等设施明细。

第二条房屋租期为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租赁该房屋仅作为日常家庭居住使用。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此出租的房屋,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日三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在交清第二年全年租金的同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本合同的租金交付方式为现金,先付后用。乙方一次向甲方交足全年租金元,租金交付日为本合同签字日和生效日。

第四条在租用期间,乙方由于各种消费行为所发生的电费、水费、物业费、取暖费、有线电视收视费以及应由自己负责的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乙方在居住期间应维护好房屋结构、设备、物品和门窗的完整。如有所损坏,需在合同期满日之前恢复原貌,由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乙方在租住期间不得把此房屋转借、转租给他人使用。不得改变租赁用途或利用此房屋进行违法犯罪等性质的活动。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和损坏房屋。遇有上述情况,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的执行,且不退还乙方向甲方已缴纳的租金,乙方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共两页,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住址:原住址:

工作单位:工作单位:

电话:电话:

手机:手机:

违约合同租赁

在我国,租房违约一般会根据违约的实际情况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承租人毁坏房屋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采取补救措施,修复房屋或者是赔偿损失如果承租人想毁约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扣除定金或者要求承租人支付违约金。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鉴于:

1、__年月日,甲、乙双方共同签订了《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乙方购买_____劲松路甲1号松华园小区住宅楼,乙方已向甲方支付购房款人民币元。

2、甲方应于__年10月31日前向乙方交付商品房。

3、松华园小区住宅楼工程逾期竣工,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期限向乙方交付商品房。

4、乙方已收到甲方的《入住通知书》,甲方自__年5月20日起办理入住手续,乙方同意甲方的逾期交房违约金截止至__年5月19日。

5、乙方已于__年5月30日办理了入住手续,接收了商品房。

6、自__年11月1日起至__年5月19日止,甲方逾期交房201日,对照《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第十三条之约定,甲方按日计算向乙方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四的违约金,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人民币元。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共同执行。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人民币元,于__年月日前以现金方式一次付清。

二、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给甲方开具收据。

三、乙方收到甲方支付违约金,视同甲方已履行违约赔偿责任,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提出金钱给付主张或要求。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

甲方:________,性别:_______,汉族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出生,现住_______,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汉族,________年________月出生,现住________,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__年11月6日晚上,甲、乙双方在候公渡利村吃饭因甲主动劝酒过激时双方摔倒后,以致甲方左腿受伤一事。现甲、乙双方根据各自的过失程度,经充分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一次性支付医疗费人民币__0元给甲方。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相应的票证供甲方办理保险理赔手续。

二、甲方王功勋今后左腿出现任何问题均与乙方无关。

三、甲方王功勋今后不得再因此事追究乙方杜元冰的任何责任。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由甲、乙方和监督单位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字盖章后之日起生效,各方都必须承担协议中各自义务。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监督单位:________。

监督单位名称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立。

延伸阅读:

合同违约金标准。

违约金是当事人通过约定而预先确定的,在违约后生效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之外的给付。也就是当事人事先约定的,在一方违约时应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民法典》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在适用违约金责任时,应当注意以下规范:

1、违约金的适用应当以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为前提。

从原则上讲,违约金必须是当事人事先约定的,这是《民法典》第114条关于违约金含义的规定所决定的,同时《民法典》在废除原有的有关法定违约金制度的规定的同时,并没有规定新的法定违约金制度,所以明确违约金应由当事人事先约定是尊重当事人合同自由原则的体现。

2、合同约定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的处理规范。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对于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或者违约金计算方法所计算出的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的,在具体司法实践中如何处理,还有不同的做法。我们认为,应当按以下原则处理:

1、当事人没有提出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标准过高或者过低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违约金。人民法院在当事人未提出要求调减或者调增违约金的情况下,不得主动对约定违约金标准进行调整。因为合同关系是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即使违约金数额过高或者过低而当事人自愿接受的,因为不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利益和他人的利益,所以没有必要对此进行主动干预。

2、当事人提出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或者其计算标准过高或者过低的,人民法院可以建议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后对违约金进行调整。当事人之间不能达成新的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同类型案件违约金的中等标准予以核定,以适当体现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无法确定上述中等标准的,可以按照非违约方当事人因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为参照,一般可以以不超过非违约方损失的120-130%为过高与否的调整标准以低于损失额80%作为是否过低的认定标准。当然还应当结合具体案件进行确定。

3、如果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是概括的违约金,即合同约定在一方当事人部分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与完全不履行合同时的违约金数额是同一数额,而一方当事人出现部分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违约行为时,违约方提出约定违约金过高时,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关于人民法院调整违约金数额的规定对违约金进行调整。此时调整违约金的依据是民法典关于法院调整违约金权力的规定,而不是基于合同已经部分履行的比例来计算扣减违约金。此时对违约金的调整方法与标准仍然是根据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给非违约方所造成的损失来相比较而确定的。因为违约金是为担保债务的履行而设定的,但不是根据履行的数额来确定的,违约金的数额不能根据已经履行的比例来进行扣减,否则是根本不符合违约金的性质的,但是已经履行的事实可以表明,非违约方的损失并不是太大,而可以据此适当减少违约金的数额。

租赁合同违约

为更好提高单位房屋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于县城__中路汽车站运达商场靠车站东大门一间面积为82.5平方米的临街门面租赁给乙方,作__使用。

二、租期从二o__年元月一日起至二o__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即:两年)。

三、年租金_万元整,乙方于每年元月份一次性向甲方交清当年的租金,但甲方必须提供税务发票。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___元押金(不计利息),合同期满押金退回。

五、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按拖欠额每日收取0.5%的违约金。

六、承租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可进行装修装饰;期满不续租,其装修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若拆除,其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复原貌。

七、合同期内,甲方应提供水、电供应。水、电费按月按表由甲方计收。同时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水、电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按甲方的水电管理办理。因甲方责任停水、停电,致使乙方损失,甲方按全年租金总额0.5%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实际损失。如乙方需增容,其手续和费用由乙方负责。

八、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房屋主体结构的正常维修,如委托乙方代行维修,费用由甲方负担。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赔偿。其室内的各种设施(包括门窗)维修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九、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

十、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租给第三方,或改变用途,租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3个月与甲方协商。十一、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因改建、扩建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同意,如乙方需退还也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如甲方违约,除退还押金外另赔偿违约金___元,并赔偿不足部分损失;如乙方违约不得要求返回押金,并赔偿不足部分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乙方如需续租,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乙方。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请人民法院处理。

十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房屋租赁违约的合同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住址:邮编:

被告:xxxxxx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某彪职务:总经理。

注册地址:xxxxxxxxxx邮编:xxxxx联系电话:xxxxxxx。

诉讼请求:

一、请求贵院判令被告继续履行合同,并限期被告无条件交付原告之房屋合法手续。

二、请求贵院判令被告即日给付原告因延迟收房产生的银行同期贷款利息人民币元,违约金元/天,(由20xx年10月31日至20xx年6月10日)逾期7个月,(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三、原告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违约金数额。要求按照22元/月/建筑平方米向原告支付补偿金,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四、请求贵院判令被告因延期交房给原告办理房屋产权延期带来的损失元。(按银行现利率执行)。

五、请求贵院判令本案包含诉讼费在内的一切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系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原告于200年月日与被告签署了《商品房的买卖合同》,原告购买被告开发的红桥区咸阳路南端东侧某悦花园楼门号商品房一套。合同中对原、被告之间的权利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原告于200年月日将首付款人民币元,于200年月日将贷款人民币元付于被告帐户,合计总房款元全部支付到被告指定帐户。原告依据合同中的约定履行了自己作为一个买受人应尽的付款义务。根据合同第三条约定,该商品房应于20xx年10月31日前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但由于被告没有依照《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合法取得《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导致至今20xx年月日,原告不能合法入住。被告的行为构成了严重违约且恶意拖欠赔偿款。按照合同第五条第一款之约定,“甲方应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第十七条损失赔偿额标准: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的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参照“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发布20xx年房屋租赁市场指导租金的通知》中《红桥区20xx年住宅房屋指导租金》06-05邵公庄新区22元/月/建筑平方米,以此为依据要求增加违约金数额。自20xx年10月31日至20xx年6月10日的违约金为人民币元。原告多次向被告提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利息及违约金的合理请求都遭到拒绝,被告故意躲避原告之询问,无奈之下,原告只得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根据《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xx年6月1日执行版的相关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此致

xxxx区人民法院。

原告:

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赔偿标准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本人/法定代表人)。

姓名: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编码: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编码: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_;位于第_________层,共____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所占的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_.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租金按_________(月/季/年)结算,由乙方于每_________(月/季/年)的第_________个月的_________日交付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_________(月/年)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_________(甲/乙)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_________(甲/乙)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十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

2.煤气费;。

3.供暖费;。

4.物业管理费;。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______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_________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二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_____个月;。

5.无正当理由闲置达_________个月;。

6.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7.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第十三条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半年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四条登记备案的约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甲、乙双方持本合同及有关证明文件向_________申请登记备案。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_________%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六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八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九条甲、乙一方或双方为境外组织或个人的,本合同应经该房屋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

第二十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甲、乙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连同附表共_________页,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合同违约责任

法律规定,租房超过3个月以上的,应当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如当事人一方违约,该如何追求对方违约责任呢?律师365为您解答。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或财物。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租房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有了租房约定,需要严格实行约定。对于租金的支付也是需要执行合同的约定的,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补充约定,另外对方退租的是属于违约的,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金以及实际损失赔偿,与对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到法院起诉。

法律规定,租房超过3个月以上的,应当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如当事人一方违约,该如何追求对方违约责任呢?律师365为您解答。

1、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房屋租赁违约金也是如此。

2、租房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根据合同的相关约定违约金来计算,定金和违约金以及损害赔偿金不能重复计算。租房合同解除后,各种违约金的计算又因情况的不同二不同。

(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

(2)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

四、违约金。

1、依不同标准,违约金可分为:

(1)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

(2)惩罚性违约金和补偿性(赔偿性)违约金。合同法施行之前,中国的违约金制度兼容以上各种形态,合同法则做了全新的规定。

2、根据现行合同法的规定,违约金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是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合同条款之一);。

(2)是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定额损害赔偿金);。

(3)是对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约定(不同于一般合同义务)。

总之,因房租租赁违约后,违约责任的承担首先依合同约定执行(合同约定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的,则以合同法规定为准。小编特别提示,当事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一定要仔细约定合同违约责任部分,如因房屋租赁纠纷而涉诉,建议及时向专业的律师咨询,以维护自身利益。

【延伸阅读:房屋租赁的法律规定】。

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一十三条、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二百一十七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二百一十八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一十九条、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二百二十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第二百二十二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二十三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二十五条、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六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第二百二十七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二十八条、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第二百二十九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二百三十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二百三十一条、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第二百三十三条、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四条、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第二百三十五条、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二百三十六条、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中山市租赁合同违约

电话: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

1.判令被告立即腾出所租赁的房屋;。

2.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元整;。

3.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因双方对有关约定事项发生异议,于是经双方协商,在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初,对原合同有关条款进行了修改,从新签定了《房屋租赁合同》,原合同作废并已销毁。被告在合同履行期间,违反《房屋租赁合同》第十条第7款(即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房屋为无明火商业用房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给甲方造成的连带损失,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不退还押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和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即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a:_______________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经营的。)的约定,使用明火和进行无照违法经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原告向被告送达了《告知书》,要求被告停止使用煤气罐,被告不予理睬,拒不接受。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号,物业向被告送达了《通知函》,要求被告停止使用煤气罐,被告仍然不予理睬,拒不接受。

被告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双方的协议约定,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起诉至贵院,恳请贵院能依法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_______________。

附:本诉状副本_________份;证据材料_________份。

租赁合同违约责任

某公司与一建筑公司签订《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约定某公司提供机械设备给建筑公司使用,某公司应在2009年9月20日之前将租赁设备交付到建筑公司指定地点,建筑公司应支付某公司设备进场费、拆卸、安装、运输费等费用共计1万元,设备租赁费用为每月3万元,经安装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费用计算截至到某公司收到建筑公司要求归还设备的书面通知为止,且以建筑公司与施工方签订的开停工单为准,租赁费按月支付,每月10日前支付上个月的租赁费。

《机械设备租赁合同》还约定,建筑公司逾期缴纳租金,应当按每日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建筑公司逾期不支付租赁费用超过20天,某公司有权停止设备运转,建筑公司逾期支付租金超过50天,某公司有权解除合同,自行收回设备,并要求建筑公司另外支付与月租金相同的费用作为违约金。

根据合同约定,不足一个月的租赁费用按照每月28天折算。

某公司起诉称,自己已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自己的合同义务,但建筑公司尚欠**万元租赁费未付,且超过合同约定的50天,还应支付违约金一个月租金,请求判令建筑公司给付租赁费11万元、相应违约金,承担本案诉讼费。

建筑公司应诉称,己方已在设备使用结束后及时向某公司发出结算通知,某公司提交的证据亦表明其已经收到通知,因此,己方不存在违约,某公司如对结算金额有异议,应该先行结算并可对结算后的争议部分提出主张,但某公司拒绝结算,因此逾期结算的责任应该由其承担,己方并不违约。请求判定己方并无违约行为,驳回某公司诉讼请求。

根据法院审理,经历一审及二审后,法院依法作出终审判决。

某公司与建筑公司签订的《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为有效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应依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依照《机械设备租赁合同》之约定,租赁费应按月支付,每月10日前支付上个月的租赁费,而在本案中,双方是否结算并非建筑公司支付租赁费之前提条件,建筑公司至今尚欠某公司租赁费****元尚未支付,其未能依照上述约定及时向利亚达公司支付租赁费,其行为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判决建筑公司给付某公司租赁费****元;

违约责任只能产生于有效合同。有效合同使双方当事人之间产生了能为法律所承认和保护的权利与义务。任何一方当事人如果违反了合同中约定的能为法律所承认与保障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责任。如果合同无效、未成立,或被撤销,则合同当事人预先约定的权利义务并未为法律确认与保护,则在此情形下,当事人违反尚未产生履行效力的合同,并不构成违约。因此,合同是否有效是法院判决首先要确认的法律关系。在合同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再确认合同是否约定违约条款,双方当事人是否有违约行为,是否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合同已经约定,建筑公司支付上一月租金的义务要在每月10日前履行,在此,双方并未针对租金的实际履行再附加任何其他条件,尤其是建筑公司在诉讼中主张的“结算”行为更无体现。因此,建筑公司擅自添加“结算”过程即是要单方面修改合同,在对方不接受的情况下,此修改行为无效,不能作为约束合同双方的有效条款。某公司完全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建筑公司适时支付租金。

由此可见,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主体要充分考虑租赁物、租赁期间、租赁场地、工程变化等方面的具体情况,对合同中涉及的各个要素进行全面、细致的规划和协商,以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违约责任具有一定的任意性,当事人可以预先或事后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和幅度,但这种约定不得显失公平。违约金过高或低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的`,法院可以依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降低或提高,以体现法律公平性的要求。

本案中,合同对于违约金的约定出现了两种情况,某公司要求的违约金数额是依据“与月租金相同的费用作为违约金”这一条款;以此计算的违约金数额较大。而建筑公司请求依据“按每日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来计算违约金,这属于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予以适当减少”的情形。法院最后酌情判定依照双方在合同中达成的另一合意,即“按每日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来计算违约金,以较少的比例支持了违约金的支付。

律师解答:

你没有按照合同所说的,提前十五天通知房东,当然需要续交十五天房租,这些是从押金里扣除的。

另外再看看你手里的合同,尽量找些对你有利的条款出来。说实话,对房东而言,你没有提前十五天通知到,给他造成的损失可不止是十五天的房租。违约的10%,也会从押金里扣除。不过,你可以尽量争取跟房东和平终止合同,找出一个好的对策来。

很多情况下,合同在签署的时候没有特别注意,等事情临头的时候才发现对自己不利的地方太多了。签署的时候,一定注意了!!

“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未经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变更与承租人有关的合同内容。”(合同法第二百四十一条)因擅自变更合同内容给承租人造成损失,出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合同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出租人应按买卖合同约定的期限、方式支付价款。若因价款不能支付或支付不及时造成租赁物不能交货或延期交货,出租人又不能提供与买卖合同约定相符的租赁物,对违约做出补救措施,承租人有权拒收租赁物或终止融资租赁合同,或对延迟交货合同约定提出赔偿请求。

“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合同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出租人把租赁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第三人时,融资租赁合同对第三人仍然有效。

“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合同法第二百五十条)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合同执行完毕,租赁物所有权转让给承租人的,应及时按合同约定办理租赁物所有权的转移手续;若合同约定返还租赁物,出租人应及时接受承租人返还的租赁物。

订立融资租赁合同时,出租人收取租赁保证金或接受其他形式担保的,在合同履行完毕时,出租人应将抵扣租金后剩余的租赁保证金返还承租人,或解除担保。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合同法第二百四十八条)这个义务是承租人最基本的义务,而且应当是绝对支付租金的义务。出租人一旦按照承租人对租赁物和出卖人的选择及确认的条件向出卖人支付了货款,它就完成了对承租人承担的最主要的责任,承租人不能以任何理由拒付租金。国际融资租赁公约第十二条第六款也明确规定“承租人不应因为不交货、交货延迟或交货不符而享有对出租人的其他请求权,除非这些是由出租人的行为或不行为所造成的”,“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合同法第二百四十八条)“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无力支付剩余租金,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的,收回租赁物的价值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承租人可以要求部分返还。”(合同法第二百四十九条)不足部分,出租人可以以债权人身份向承租人追偿。

承租人应按买卖合同约定接受并检验租赁物,“承租人享有与领受租赁物有关的买受人的权利。”(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但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无权终止撤消买卖合同。因承租人未及时行使接受租赁物的义务造成的损失,出租人不负任何责任。

承租人按融资租赁约定占有和使用租赁物。未经出租人同意不能有租赁物转让、抵押、拍卖等侵害出租人对租赁物的所有权的行为。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合同法第二百四十七条)因承租人使用保管不当致使租赁物灭失的,应负赔偿责任。合同约定承租人应保险而未投保的,承租人应就应保未保而未能获得的赔偿额负赔偿责任,赔偿额不足抵偿应付租金额的,出租人有权追偿。超出部分,承租人可请求返还。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拆改租赁物,并因此给出租人造成损失,承租人应负赔偿责任。“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或者财产损害的,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合同法第二百四十六条)承租人利用租赁物从事非法活动,出租人不负责任,并有权终止合同,收回租赁物,并要求赔偿损失。

“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合同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承租人有义务并在向法院申明的同时妥善保管租赁物,并及时通知出租人。

承租人应承担占有使用租赁物而负担的义务。如关税、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等,除非国家法律法规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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