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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报告制度的请示 请示报告制度整理(汇总14篇)

作者:念青松 建立报告制度的请示 请示报告制度整理(汇总14篇)

撰写整改报告是我们对自身工作能力和水平的一次自我审视和总结,可以帮助我们不断进步和成长。看看下文中这些优秀的辞职报告,你或许可以从中找到适合自己情况的写作思路。

建立报告制度的请示篇一

xx市教育局:

我校在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打造品牌学校的进程中,信息化建设的相对滞后,成为我校进一步发展的瓶颈。

为了提升我校的办学品位,实现教育教学的现代化,在地区内形成品牌效应和示范作用,校领导从学校发展的战略出发,科学制定了分步实施校园网的建设规划。根据双高普九的要求,我校现急需组建两个学生用微机室和两个教师用备课室及课件室,为了确保微机室和备课室与因特网的有效链接,充分发挥其网上功能,还需组建中央机房。

经有关施工单位和我校领导的预算论证,四室的基础设置(不含计算机)及机房的设备投入核定总价为85,000.00元,因学校资金紧张,无力承担,特请教育局给予拨款,以便此项工作得以落实。

××市实验小学

×年×月×日

建立报告制度的请示篇二

学校大型活动的请示报告制度 1. 学校组织的学生外出活动(春游;秋游;夏/冬令营;文艺、体育的表演和比赛;学科竞赛;带班外出上课等等)是学校教育的组成部分。在时间、人员、经费等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组织学生参加。

2. 学校在组织学生外出参加活动前,必须持有区教育文化体育局书面批示同意。

3. 获批准后,组织者应对活动进行具体安排,包括:时间;地点;活动内容;组织形式;参加活动的教师名单;学生的名字、班级、家庭电话、家长联系电话;交通方式等。(春/秋游不必写学生的名字、班级、家庭电话、家长联系电话)4.未经区教育文化体育局主要负责人书面批示同意,学校都不得组织学生外出参加活动。如私下组织学生外出活动,一经查实,镇教委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理;对于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镇教委将追究组织者的法律责任。

请示报告制度-a

1请示报告制度

机关党委请示报告制度

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

2020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汇总

建立报告制度的请示篇三


(一)重大突发事件
全县范围内发生的或与我县密切相关急需解决的重特大突发性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
(二)重要工作事项
1.贯彻落实中央、区、州、县委重要指示、决定、命令以及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过程中的重要情况;
2.中央、区、州、县委研究制定的事关经济社会和重大民生工作的政策措施;
3.中央、区、州批复的我县重大规划、重大项目情况以及对我县相关工作的重要通报;
4.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职能部门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工作要点、重要工作部署以及阶段性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
5.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职能部门涉及全县工作的重要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建设、重要资金安排情况。
(三)重要会议
县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县人民政府工作例会以及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召开的行业会议或其他重要会议。
(四)重要活动
1.需要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出席的公务活动;
2.以县人民政府名义举办、申办的重要公务活动;
3.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职能部门组织的重要公务外出考察活动。
(五)重要接待
1.上级领导或其他重要客人,以及国内外知名的专家、学者、企业界人士到我县开展公务性活动的接待;
2.中央、区、州及其他地区重要媒体到我县从事新闻采访活动的接待。
(六)其他重大事项
县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县人民政府工作例会和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召开的行业会议精神落实情况以及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确定并交办的重要工作进展情况。涉及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职能部门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等事项。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职能部门必须严格遵守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不得迟报、漏报、错报、压报、瞒报。凡重大事项必须及时形成公文向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请示报告。时间紧急可当面或用电话逐级向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请示报告,事后根据事项进展情况补交公文。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职能部门向县人民政府报告;直属部门、各单位向分管副县长报告;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办公室主任向县长报告。
(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管理重大事项报告工作,收到各部门重大事项公文后,及时呈送办公室主任审核并逐级呈送政府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阅示,并将领导批示转相关部门办理。
(四)凡县人民政府领导批示的公文,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职能部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按照批示要求抓紧认真办理,并及时将办理情况上报县政府办公室履行公文流转程序。
(五)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离开本县及邀请县人民政府领导参加的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应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向县人民政府请示报告。
(六)县委督查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不定期对各部门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对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执行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县人民政府将严肃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建立报告制度的请示篇四

根据党章及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党员向党组织、党小组向党支部、基层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汇报请示制度。以下是为大家带来的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 3 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 1 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提高党组织工作水平和质量,根据党章及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党员向党组织、党小组向党支部、基层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汇报请示制度。

一、党员向党组织汇报请示制度 汇报请示的主要内容为党员自己的学习、思想、工作情况,需要党组织帮助解决的有关问题,其他党员和党外群众中的先进事迹或不良倾向,群众的情绪和要求。

汇报请示的方法有党员定期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生活会,在会上进行汇报请示,一般每两个月口头或书面汇报一次,也可以个别向党支部书记、委员或党小组长口头汇报。党员外出,应当以适当方式主动与党组织保持联系,汇报外出期间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党员自己或发现别人思想或工作有什么问题、出现什么情况,应随时向党组织汇报请示。要提高党员坚持汇报请示制度的自觉性,启发引导党员讲真话、讲心里话。党支部要健全配套措施,按期召开党支部和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党员干部要带头汇报,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管理和监督,为普通党员树立榜样。党支部或党小组要以认真的态度听取党员汇报,要科学分析、正确对待党员汇报的情况,对党员存在的缺点和不足,要及时给予热情的 指点和帮助。

二、党小组向党支部汇报请示制度 汇报请示的主要内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的情况或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说明、解释的问题;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或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改进工作的措施和今后的打算;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工作任务的落实、完成情况。

汇报请示的方法党小组长代表党小组每季度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党支部汇报请示一次;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党支部汇报请示。

三、基层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汇报请示制度 基层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汇报请示的主要内容除了按规定报告工作情况外。在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前须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每年年初要以书面形式汇报当年的工作计划、发展党员计划、组织生活安排意见;年末也要以书面形式汇报当年的工作总结、发展党员小结、民主评议党员小结;学院党组织要向院党委汇报党政共同负责制的执行情况;上级党组织要求汇报请示的有关情况。

基层党组织对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要独立负责地解决,遇到重大问题和超越本级组织职权范围的问题必须向上级党组织请示,基层党组织遇有特殊情况或突发事件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基层党组织应定期(每学期一至两次)和不定期地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上级党组织汇报请示。

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 2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党建工作,提高党支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根据党章及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主要包括党员向党组织、党小组向党支部、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有关制度。

第二条 党员向党组织请示报告的主要内容是自己的学习、思想、工作情况,需要党组织解决的有关问题,党内外群众中的模范事迹或不良影响。

第三条 请示报告的方法 党员定期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生活会,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请示汇报,一般每两个月口头或书面汇报一次。也可以个别向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或党小组长口头汇报。

党员外出超过三个月的,应当每季度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一次。

党员自己或发现别人思想或工作有什么问题、出现什么情况,随时向党组织请示汇报。

党员对支部指定的联系对象的情况应按要求定期报告。

第四条 落实党员请示报告制度,一是要提高党员坚持请示汇报制度的自觉性,引导党员讲真话,讲心里话;二是党支部、党小组要以认真态度听取党员汇报;三是党支部必须健全配套措施,按期召开党支部和党小组组织生活会,针对汇报情况及时做好认真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五条 党小组向党支部请示报告的主要内容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的情况或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说明、解释的问题。

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或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改进工作的措施和今后的打算。

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某一项工作或问题的专题调研情况。

第六条 党小组长应代表党小组每季度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党支部请示汇报一次。

第七条 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主要内容,与党小组请示汇报的内容大体相同。

第八条 党支部对于自己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要独立负责地解决,遇到重大问题和超越自己职权范围的问题必须请示上级党组织。党支部还必须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

第九条 党支部应每季度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汇报一次,由支部书记或支委会指定的成员代表汇报。

第十条 本规定由院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 3 一、党支部请示汇报的类型包括党员向党组织请示汇报、党小组向党支部请示汇报,党支部向党总支、学校党委请示汇报。

二、党员向党组织请示汇报的主要内容是自己的学习、思想、工作情况以及党内外群众对党的工作的意见和要求等。请示汇报的方式有以下三种 党员定期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的生活会,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汇报自己的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党员平时对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以及个人重大事项,随时向党组织请示汇报;党员外出时,应当每季度用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一次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

按期召开党支部和党小组生活会,针对汇报情况及时做好认真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上级党组织指定的某一项工作或提出的问题的执行和处理情况。

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

请示报告制度-a

1请示报告制度

机关党委请示报告制度

学校大型活动请示报告制度

建立报告制度的请示篇五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医院管理工作,确保医疗信息畅通,建立沟通渠道,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发生以下情况必须及时向院领导请示报告:

3)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家属不在时;

4)医疗工作或医疗秩序受到严重破坏而影响病人就医时;

5)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时;

6)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和贵重药品,或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时;

7)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8)经费预算、决算及超过本职权限范围的财务开支计划;

9)各科室需采购物资、购置或维修设备及其他经济开支计划时;

10)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11)参加院外学习、接受来院进修人员,或接受院外任务时;

12)丢失重要机密文件;

13)职工打架斗殴与社会上发生冲突时;

14)需要报告的其他重要事项。

2.发生下列事件时,在向院领导报告的同时,必须及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或其他政府部门请示报告:

4)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市、区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需报告的重要事项。

1.实行逐级报告制度,要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告的原则,凡属职权范围内的工作,要各司其职,认真落实。

2.请示报告的内容需包含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已采取的措施、报告人联系方式等。

3.凡需请示报告的事项由报告部门或个人用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报告,能事前报告的宜事前报告,不能事前报告的,事后应及时报告。

4.重大突发事件或紧急事件必须第一时间(10分钟内)报告主管领导,一般事故要及时报告(2小时内);可先电话口头报告请示,然后再补文字报告,也可根据事态发展进行续报。

建立报告制度的请示篇六

篇一:党内组织请示报告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提高党组织工作水平和质量,根据党章及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党员向党组织、党小组向党支部、基层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汇报请示制度。

一、党员向党组织汇报请示制度

汇报请示的主要内容为:党员自己的学习、思想、工作情况,需要党组织帮助解决的有关问题,其他党员和党外群众中的先进事迹或不良倾向,群众的情绪和要求。

指点和帮助。

二、党小组向党支部汇报请示制度

汇报请示的主要内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的情况或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说明、解释的问题;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或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改进工作的措施和今后的打算;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工作任务的落实、完成情况。

汇报请示的方法:党小组长代表党小组每季度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党支部汇报请示一次;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党支部汇报请示。

三、基层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汇报请示制度

基层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汇报请示的主要内容除了按规定报告工作情况外。在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前须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每年年初要以书面形式汇报当年的工作计划、发展党员计划、组织生活安排意见;年末也要以书面形式汇报当年的工作总结、发展党员小结、民主评议党员小结;学院党组织要向院党委汇报党政共同负责制的执行情况;上级党组织要求汇报请示的有关情况。

基层党组织对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要独立负责地解决,遇到重大问题和超越本级组织职权范围的问题必须向上级党组织请示,基层党组织遇有特殊情况或突发事件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基层党组织应定期(每学期一至两次)和不定期地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上级党组织汇报请示。

篇二:党内组织请示报告制度

一、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向上一级党组织及有关部门请示汇报:

1、非本部门职权范围能决策的问题。

2、半年或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3、政策法规不准的问题。

4、重大疑难问题。

5、重大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

6、其它应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问题。

二、请示报告工作应视具体情况,可采取口头和书面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请示报告工作要及时准确、实事求是。因请示报告的时间不准、不实,或未经请示而造成工作失误和损失的人,视情节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凡需上级答复后方可开展的工作和解决的问题,必须等上级有明确意见后方可执行。并事后向上级详细报告执行情况。

五、对请示报告工作的有关材料,要做好档案立卷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

建立报告制度的请示篇七

廉政建设工作请示报告制度 为加强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廉政建设,上下沟通,密切联系以,规范各项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在项目办党委、总监办党支部及公司党总支部领导下,认真做好本合同段项目部廉政建设工作,履行《廉政合同》,贯彻落实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上级组织的管理、监督,上下联系,转变作风,保证政令畅通。

第二条 本项目部廉政建设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建立自下而上的不定期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加强联系,协调配合,自觉遵守,认真负责地做好工作,发挥组织领导的作用。

第三条 工程项目开工进场后,在 1 个月内向处纪委及项目办纪检组上报本合同段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组织机构设置情况、成员名单、联系电话、驻地名称及工作安排计划。同时对各施工队负责人姓名,驻地名称及联系电话一并列表上报。

第四条 按照上级组织的要求和本合同段的工作计划安排、制度措施,认真扎实有效的开展工作,在落实上下功夫。并定期向公司党务工作部及项目办纪检组报半年或全年的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写出书面工作总结,按时上报,对于上级安排的专项工作,做到专题及时报告。

况。

第六条 发现或发生参建施工队及其工作人员中有严重违反《廉政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行为的;或者由于工作失职造成重大质量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的;或者其它问题造成国家严重经济损失或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及时向公司党务工作部和项目执行办主管部门书面报告,使上级部门及时掌握情况,并安排调查处理事宜。对上级批转要结果的举报、投诉信件,办结后及时上报结果。

第七条 在廉政建设工作中对有些工作不十分清楚、明确,或遇到疑难问题、争办事项、突发情况的,不回避、不推拖、不拖拉,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请示、报告,得到答复后及时办理。

第八条 在请示,报告工作中,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有内容、有重点、有建议或措施、意见,严禁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言之无物,树立好的文风。

第九条 本制度在执行中,经办人员和有关领导要严格遵守,凡违反上述条款,不按时请示、上报工作,造成工作延误的。或者从中弄虚作假,不如实反映情况,造成恶劣影响的,以失职论处,进行批评教育或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 本制度自工程项目开工之日起执行。

请示报告制度-a

1请示报告制度

机关党委请示报告制度

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

医院急诊科医务工作请示报告制度

建立报告制度的请示篇八

依照公司发展及长远策略规划,同时为了规范公司的工作请示、汇报制度,加强公司内部事务的管理,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公司的运营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全体员工

2、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工作负全责,对本部门的`工作有决定权;

5、对于偶发事件或者重大问题,在部门负责人不在的情况下方可向总经理汇报;

9、请示、汇报应依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不得越级请示和报告。

建立报告制度的请示篇九

为了更好地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党校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需报请省委、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审批的重要事项;

2.邀请中央党校领导、省领导、省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来校(院)作报告的计划;

3.举办计划外班次、学术活动,成立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经职能部门审核后报批;

5.赴省外参加各种会议、学术活动、办理公务等事宜;

6.与国外、境外开展学术交流的事宜;

7.外事活动的安排;

8.向新闻单位提供涉及校(院)内工作的新闻稿件(包括录像);

9.涉及全校(院)的重要活动及其安排;

10.拟改变校(院)以往的规定、制度和校(院)委决定的事项;

11.其他需要请示的事宜。

1.执行校(院)委决定及批办事项的情况;

3.参加有关重要会议及重要活动的情况;

4.教学、科研、行政工作取得的重大成果,突出的好人好事;

5.校(院)内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苗头、发生及处理情况;

6.与国外、境外开展学术交流的情况;

7.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出差或请假离穗;

8.学员入校(院)、离校(院)情况;

9.教职工对校(院)工作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10.外事活动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

11.教职员工中发生的失、泄密问题;

12.教职员工患危重病或去世;

13.在校(院)内发生的刑事案件、教职员工在外发生的违法违纪事件;

14.其他应当报告校(院)领导的事宜。

2.在正常情况下,各部门的请示、报告件应先送校(院)委办公室。校(院)委办公室接请示、报告件后,按校(院)领导分工及事项重要程度,经校(院)委办公室主任签字后,决定呈送有关校(院)领导或直接呈送常务副校(院)长。

3.在紧急情况下,发生重大事件或突发事件可直接向校(院)领导请示、报告。

4.各部门要认真执行上述规定,请示报告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同时提倡在职权范围内要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防止推托依赖、不负责和只报喜不报忧的现象。

5.各部门向校(院)委请求报告,凡属重要事项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后,送校(院)委办公室具体承办。校(院)委办公室接到其它部门送来的请示报告件后,必须尽快处理,不得以任何借口拒接、推诿或拖延。

6.各部门向校(院)委请示工作,从送交校(院)委或校(院)领导之日算起,一般情况下七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超过七个工作日未答复又无特别说明,可按同意执行。

7.各部门收到校(院)委批办的事项后,必须抓紧办理,并在指定时限内将办理结果送校(院)委办公室统一转报。 会议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我校(院)会议的管理,提高会议质量,协调全校(院)的工作,根据上级有关会议管理的指示精神,结合我校(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会议是传达贯彻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增强党校(行政学院)之间、党校(行政学院)与有关方面之间的联系,促进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发展的重要手段和形式,应精心组织,力争做到高质、高效、切实解决问题。外出开会应集中精力,切实掌握会议精神,确有收获。

二、本着“少、短、精、俭”的原则,会议应尽量精减。可开可不开的会一般不开,内容相近的会议合并召开,不解决问题的会议不开,没有经过认真准备的会议不开。尽量控制会议人员、会议时间和会议经费。

三、各类会议及会务

(一)全校(院)干部、职工大会

2.会议由常务副校(院)长或副校(院)长主持,会议时间、内容和与会人员等由校(院)委会确定。

3.会务工作由校(院)委办公室负责,有关部门协助。

(二)春秋两季联合开学和毕(结)业典礼,上级领导同志来校(院)作报告等会议

会议由常务副校(院)长或副校(院)长主持。全体学员、校(院)委会成员、教师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必要时可扩大到全校(院)干部参加。

会务工作由校(院)委办公室、教务处负责,总务处等处室协助:

1.校(院)委办公室:负责起草开学和毕(结)业典礼领导讲话稿,联系落实省委有关部门出席会议的领导同志,印发会议通知,布置会场,划分座位,新闻报道,摄影等。

2.教务处;负责了解统计新班学员入学情况,准备学员毕(结)业证书、会场音响、录音录像等。

3.总务处:负责会场内外清洁卫生、茶水供应、主席台和主宾席斟茶、会场供电保障等。

4.保卫处:负责安全保卫、外来车辆停放安排。

(三)主体班次单独开学和结业典礼

厅级干部进修班由校领导主持召开。

其它主体班,包括各类短训班、进修班由校(院)领导或学员部主持召开,或由该班的主管部门主持召开。

会务工作由学员部负责,有关部门协助。

(四)校(院)学术委员会会议

1.职能:审议校(院)科研规划和科研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申报国家、省社科规划项目组织论证和推荐;对科研成果进行评议、鉴定和推荐;对申报优秀专家、优秀专业技术工作者进行评议和推荐;审议科研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

2.会议由学术委员会主任或受委托的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召集主持,全体委员参加。

3.会务工作由科研处负责。

(五)以校(院)名义或校(院)有关部门召开的各类专业性会议

会议由分管校(院)领导主持或主办部门负责人主持。会议时间、内容、与会人员等由主办部门提出方案,送校(院)委办公室提出意见后,报分管校(院)领导审批。会务工作由主办部门负责,有关部门协助。

(六)全省党校工作会议、校长座谈会

全省党校工作会议由省委领导主持召开。全省党校校长座谈会由我校校委主持召开。两会时间、内容和与会人员由主持会议的领导确定。

两会的筹备工作由校(院)委办公室和校(院)工作联络处负责。包括拟定会议方案、向省委请示报告、选定会议地点、经费预算、准备会议文件材料、印发会议通知等。

两会的会务工作在校(院)委会的领导下进行,由一名校(院)委会成员分工负责。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秘书处开展工作。会议有关文件、资料会后由秘书处送一套交校档案室存档。

四、必须事先申报的会议:以党校(行政学院)名义或校(院)有关部门召开的,需要校(院)领导或校(院)两个部门以上(含两个部门)人员参加的会议。

五、申报召开会议的办法:由会议主办部门写出拟召开会议的专题请示、方案或填写《召开会议申请表》送校(院)委办公室,由校(院)委办公室提出意见后呈分管校(院)委申报。

六、召开会议请示(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会议名称、时间、地点、议题(内容)、参加人员、费用预算等。

七、申报召开会议时间:在校(院)外召开的会议至少提前七天申报,在校(院)内召开的会议至少提前三天申报。

八、凡经批准召开的会议,主办部门要认真做好各项组织准备工作,加强会议管理,努力提高会议质量。

九、做好会议的总结工作。会议结束后,主办部门要认真对会议进行总结,并将会议情况向校(院)委会写出书面报告,提出贯彻会议精神的建议和措施。校(院)委办公室应配合有关单位做好检查督办及宣传报道工作。

十、要严格控制外出开会,特别是严格控制跨省区参加会议。凡以赢利为目的的各类会议及研讨班、培训班,凡没有实质性内容、不解决问题的会议,一律不参加。中央党校、全国性学会等召开的确需要参加的会议,须经校(院)领导批准,并严格按照会议规定的与会者对象人数参加,会议结束及时返回。没经批准或不按照会议规定的人数多参加者,所用经费,财务不予报销。

十一、参加会议的有关人员应按会议要求认真准备有关材料,遵守会议纪律,回来后及时向分管校(院)委汇报、向有关人员传达会议精神,并抓好落实工作。

建立报告制度的请示篇十

为认真贯彻落实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推动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近日,区委巡察办根据《党章》《党内监督条例》《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梳理了有关巡视巡察的相关知识点,以问答的方式,供党员干部学习掌握。

1.什么是巡视制度?

答:巡视制度是党内监督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指xxx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通过建立专职巡视机构,依据《党章》《巡视工作条例》等规定,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进行巡视监督的制度。

2.什么是巡察制度?

答:巡察制度是加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指市(地、州、盟)党委,县(市、区、旗)党委,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通过建立专职巡察机构、借鉴巡视工作经验,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进行监督的一种制度,是巡视在市县的延伸,是老百姓身边的巡视。

3.巡视与巡察有什么关系?

答:《党章》规定:xxx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实行巡视制度;市(地、州、盟)党委,县(市、区、旗)党委建立巡察制度。从本质上讲,巡视与巡察是上下一体、一脉相承的,都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

4.巡视组与巡察组有什么不同?

答:一是派出的机构不同,巡视组通常由中央或省一级党委派出,而巡察组一般由市县一级党委派出。二是代表的权威不同,巡视组代表的是xxx或省委的权威,而巡察组则代表的市委或县委的权威。三是监督的对象不同,中央巡视组主要监督省部级、中管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副省级城市“四大班子”主要负责人;省委巡视组主要监督市县两级、省直部门和省管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级巡察组主要监督县一级、市级部门和市管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县级巡察组主要监督乡镇(含村、社区)、县级部门、县管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5.区委巡察机构设置和职责是什么?

答:区委设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担任组长,区纪委书记、区委组织部部长担任副组长,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巡察工作,向区委负责并报告工作。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区委巡察办),为区委工作部门,履行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等职责。区委设第一、第二、第三3个巡察组,承担具体的巡察工作任务,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

6.区委巡察组是谁派出的?

答:很多人认为巡察组具有反腐败职能,是由纪委监委派出的。事实上,巡察组是由市县党委派出的,对市县党委负责。具体到沙湾,就是巡察组由区委派出,对区委负责,代表区委对乡镇和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是区委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化,体现的是区委的权威。

7.区委巡察组的巡察对象和范围有哪些?

答:一是乡镇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二是区委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区政府部门、人民团体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区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三是区人民法院党组领导班子和除主要负责人以外的其他班子成员;四是区委按照管理权限要求巡察的其他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村、社区党组织也是巡察监督的范围,医院、学校等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纳入巡察监督范围。

8.区委巡察监督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概括起来,就是“六个围绕、一个加强”。具体内容为:围绕党的政治建设,重点检查维护xxx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围绕党的思想建设,重点检查学习贯彻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围绕党的组织建设,重点检查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围绕党的作风建设,重点检查整治“四风”问题情况;围绕党的纪律建设,重点检查党规党纪执行情况;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和加强对巡视巡察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

9.区委巡察工作突出“三个重点”、紧盯“三大问题”分别指的是什么?

答:“三个重点”是指: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三大问题”是指: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问题。

10.区委巡察组主要采取哪些方式开展工作?

答:巡察组开展监督的主要方式有:听取乡镇部门的情况汇报;与党员干部进行个别谈话;受理反映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查看乡镇部门的财务、文件、档案等资料;深入乡镇部门的村(社区)、下属单位了解情况等。

11.区委巡察组信访受理的范围有哪些?

答:主要受理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的举报和反映。

12.干部群众如何向巡察组反映情况?

答:巡察组进驻被巡察单位期间,将公告巡察组办公地点、信访举报电话和信访举报箱。干部群众可以到巡察组办公地点反映情况,可以约访巡察干部当面反映情况,可以通过公告的举报电话反映情况,还可以通过信访举报材料反映情况。

13.巡视巡察对党员提出了什么样的要求?

答:《巡视工作条例》第36条、《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办法》第41条规定,党员有义务向巡视(巡察)组如实反映情况。

14.对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进行打击、报复、陷害的怎么处理?

答:对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进行打击、报复、陷害的,根据情节轻重,对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有关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5.被巡察党组织在巡察工作中承担哪些责任?

答:组织有关股室、村(社区)、基层站所支持配合巡察工作;全面、客观、真实地向巡察组报告情况、提供资料;协助搞好巡察宣传工作,支持鼓励干部群众向巡察组如实反映情况和问题;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承担主体责任。

16.区委对巡察工作人员有哪些纪律要求?

答:严格遵守巡察工作纪律、保密纪律,依法依规开展巡察监督。对应当发现的重要问题没有发现、不如实报告巡视情况、泄露巡察工作秘密、超越权限开展工作、利用巡察便利谋取私利或者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干部群众发现巡察工作人员违纪行为的,可以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或者区委巡察办反映,也可以依照规定向有关部门和组织反映。

建立报告制度的请示篇十一

为完善公司的管理工作,促进公司上下级之间的有效沟通,便于分管领导及时了解、掌握所分管事项的。进程、状况,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或决策,最大限度减少工作失误,促使各项工作全面完成,制定本制度。

一、请示汇报是指事前请示、事中请示、事后汇报。请求分管领导给予指示和批准,用“请示”;向分管领导报告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申请,用“汇报”。

二、实行逐级请示、汇报。按照管理权限,有事向分管领导请示或汇报。特殊情况可越级请示或汇报,但事后须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和说明。

三、无论请示或汇报,都要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客观,条理清楚,重点突出。

四、请示适用于以下情况:

1.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遇到重要情况;

2.问题比较复杂或比较重要,必须经请示才能办理的;

3.超越自己职权范围,影响到部门工作进程;

4.虽属职权范围内,但本部门内分歧意见较大的事情;

5.遇到具体问题,上无政策,前无先例,无法举措;

6.部门交叉和协调不易解决的事情;

7.有明确规定需请示的事项。以上情况应在得到分管领导答复后按其指示办理,办结要及时报告。

五、汇报适用于以下情况:

1.上级交办的工作完成之后;

2.限时办结事项随时汇报工作进程;

3.领导要求汇报事项;

4.外出参加会议和重要业务活动后要及时汇报;

5.重大问题、重要情况、重要信息、突发事件;

6.合理化建议、各种申请;

7.工作中发生差错、事故和问题,除及时口头向上级汇报外,事后应即时补充书面报告。

六、请示、汇报的方式:

1.请示或汇报有口头(包括电话和面谈)、书面两种方式。

2.原则上要求用书面形式请示或汇报;确需口头请示、汇报,请示、汇报人要有分管领导作出口头答复并经分管领导认可的文字记录备查。

3.书面请示要求“一文一事”,应明确要求答复的时限。书面汇报可以反映多项事情、提出多方面建议。

七、所有书面请示或汇报,原则送xx部登记,由xx部根据情况签呈相关领导阅处。阅文人应及时批阅,不要积压,对此xx部有提醒、催阅责任。

八、凡经领导批示的事情,有关部门要按领导批示抓紧落实。xx部登记并随时检查督办,防止漏办或压误。属限时办结事项按督办制规定办理。

九、不坚持请示汇报制度,或借口请示汇报对工作推诿、扯皮,回避矛盾或将矛盾上交等,造成工作失误或造成损失的,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本制度解释权是公司xx部。

建立报告制度的请示篇十二

为理顺工作关系,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意识,加强对上、对下和对内、对外的沟通联系,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各项工作坚持请示汇报制度。

请示汇报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全面反映情况,不准瞒报,要严格按规定和程序办事。

二、本着层级管理和逐级负责的精神,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越级请示汇报。

三、凡属本部门职权范围内可以解决和决定的事项,由本部门解决和决定。超出职权范围或须向上级领导请示报告的事项,必须向上级领导请示、汇报。

三、员工或部门负责人要经常向上级领导请示汇报工作。请示汇报问题要抓住重点,简明准确,不准随意歪曲。

四、各个部门间的工作交叉和协调不易解决的事项,要及时向领导请示报告。

五、员工受上级委托参加的各种会议或公务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整理汇报材料,如实向上级领导汇报,不得延误。

六、下列情况,可越级请示汇报或处理完后再请示汇报:

(一)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和生产事故、火灾等急需有关领导处理的情况时;

(二)时间紧急又无法与直接主管领导联系或直接主管领导授权同意时;

(三)上一级领导在某些事项或某一方面要求向其请示或汇报时;

(四)直接主管领导处理问题或安排工作有偏颇时;

七、各级领导在下级请示汇报工作后,应视情况给予答复。对要求解决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应当给予解决;对一时解决不了的应说明情况,力求在最短时间内予以解决;对超过职权范围无法答复解决的应尽快向上级请示。

八、实行领导出差、休假请示汇报制度

领导出差、休假回来后,下属部门或工作人员要把上级领导出差、休假期间的工作以书面形式汇报,对于需要请示的。的工作以书面形式上报。

九、若遇紧急事情需用电话向上级领导请示时,要做好详细的电话记录。

十、我公司实行定期和不定期请示汇报相结合的制度:

定期汇报请示:每周六汇报本周工作,每月月底汇报本月工作,遇急需处理工作等可不定期进行请示汇报。

十、部门负责人扣压下属的报告或请示,给下属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影响下属工作的开展,将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予以处罚。

十一、因不坚持请示报告制度,或借口请示报告而推诿扯皮、回避矛盾和将矛盾上交等,造成工作失误或出现其他重大问题的,要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直至辞退等处分。

建立报告制度的请示篇十三

为进一步严肃机关工作纪律,根据《高平市领导干部请销假及外出报备制度》(高办发[2014]24号)要求,现就考勤及请假外出报备规定如下:

一、实行工作日签到签退制度。上下班要按时签到签退,上午8:00签到,12:00签退;下午14:30签到,18:00签退(作息时间变动以市委办通知为准);参加各种学习、会议、活动要按要求准时签到;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签到签退的,要向秘书长说明情况。签到签退一律不得代签。工作时间离开工作岗位的,要填写外勤单。确因工作需要晚上或休息日加班的,可以抵扣请假天数。

二、实行请假和外出实行书面报备制度。请假专指工作时间因私离开岗位;外出专指离开高平(包括工作时间以及出差、出访、休假、公休日等时间),参加晋城市的会议和活动除外。外出报备必须提前3天按程序报告,并向办公室报备。因紧急事项临时外出的,要即时报告。工作时间因公离开岗位但不外出的,要填写外勤单。

三、政协主席请假由市委书记批准;副主席请假由主席批准;秘书长、各工委主任请假1天由分管副主席批准,1-3天由分管办公室的副主席批准,超过3天由主席批准。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各工委主任外出向市委办公室报备。科员请假1天由主任批准,1-2天由主任同意后报秘书长批准,2-5天由分管办公室的副主席批准,5天以上由主席批准。

四、请假和外出期间,政协机关干部要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确保有呼必应,自觉维护好政协机关干部的良好形象。

五、机关每月通报考勤情况,考勤结果作为年休假、工资待遇、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请假超过一定天数不得年休假(具体见带薪年休假制度),并报人社局执行规定工资待遇;请病假必须开具相关证明;全年出勤不满应出勤天数的3/4者,取消评优资格;不满1/2者,取消称职资格和年终奖金。

建立报告制度的请示篇十四

【导语】本站的会员萱俊党为你整理了“2018年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范文,希望对你有参考作用。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事项报告工作,确保县人民政府及时准确掌握并快速处置各类重大事项,避免工作失误,确保政令畅通,现就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主要内容

(一)重大突发事件

全县范围内发生的或与我县密切相关急需解决的重特大突发性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

(二)重要工作事项

2.中央、区、州、县委研究制定的事关经济社会和重大民生工作的政策措施;

3.中央、区、州批复的我县重大规划、重大项目情况以及对我县相关工作的重要通报;

5.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职能部门涉及全县工作的重要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建设、重要资金安排情况。

(三)重要会议

县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县人民政府工作例会以及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召开的行业会议或其他重要会议。

(四)重要活动

1.需要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出席的公务活动;

2.以县人民政府名义举办、申办的重要公务活动;

3.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职能部门组织的重要公务外出考察活动。

(五)重要接待

2.中央、区、州及其他地区重要媒体到我县从事新闻采访活动的接待。

(六)其他重大事项

县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县人民政府工作例会和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召开的行业会议精神落实情况以及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确定并交办的`重要工作进展情况。涉及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职能部门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等事项。

二、请示报告的程序和要求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职能部门必须严格遵守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不得迟报、漏报、错报、压报、瞒报。凡重大事项必须及时形成公文向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请示报告。时间紧急可当面或用电话逐级向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请示报告,事后根据事项进展情况补交公文。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职能部门向县人民政府报告;直属部门、各单位向分管副县长报告;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办公室主任向县长报告。

(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管理重大事项报告工作,收到各部门重大事项公文后,及时呈送办公室主任审核并逐级呈送政府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阅示,并将领导批示转相关部门办理。

(四)凡县人民政府领导批示的公文,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职能部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按照批示要求抓紧认真办理,并及时将办理情况上报县政府办公室履行公文流转程序。

(五)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离开本县及邀请县人民政府领导参加的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应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向县人民政府请示报告。

(六)县委督查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不定期对各部门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对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执行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县人民政府将严肃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重大事项和重要信息请示报告制度

某支部委员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条例

请示报告制度-a

重大事项自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