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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热劳务派遣公司的发展规划(通用16篇)

作者:HT书生 最热劳务派遣公司的发展规划(通用16篇)

劳务也是一种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满足各国劳动力需求的重要方式。请在下面的链接中浏览我们为您准备的一些劳务相关的学术论文和研究成果。

劳务派遣公司合同

派遣单位(甲方):

法定代表人:

被派遣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乙方接受甲方转移派遣(以下简称派遣),到________岗位工作。

派遣期限为24个月,从________年12月1日起至________年11月31日止。

本合同期限为二年,从生效之日起计算。

试用期为三个月,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由用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工作需要决定。

乙方的工资比照学校事业编制内人员的工资标准予以核定。由甲方在收到用工单位当月划拨的款项后个工作日内(最迟不得超过当月最后一天)、通过邮局以工资卡的方式按月支付给乙方,并代缴个人所得税。试用期的工资为正常工资的%。

甲方负责为乙方依法办理社会统筹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手续(“四险一金”费用由用工单位支付)。

乙方工伤、患职业病等待遇由用工单位支付给甲方,甲方收到款项后及时支付给乙方或家属。乙方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残死亡的,用工单位可依据《吉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在确定工伤残疾等级之日或死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相关工伤待遇拨付给甲方,甲方收到相关费用后负责及时支付给乙方或家属。

乙方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意外死亡的,用工单位可依据吉林省吉劳险字(91)6号文件等有关规定,在乙方死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相关待遇拨付给甲方,甲方收到费用后负责及时支付给乙方家属。

乙方因患职业病或工伤导致无法履行岗位职责、又不符合解除劳动合同条件所发生的赔偿、补偿、工资及其它费用均由用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的时间和数额承担。

由用工单位依法向乙方提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及职业危害防护条件。用工单位不能依法履行义务时,由甲方向用工单位交涉,维护乙方合法权益。

一、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和用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乙方应服从甲方及用工单位的管理和教育。乙方同意用工单位对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岗位按照工作需要进行适当调整。

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不得使用(或变相使用)或帮助他人使用甲方及用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应将甲方和用工单位的技术资料、商业资料返还,不得保留。乙方若违反上述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三万元,同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一、当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甲乙双方同意可以对合同条款进行适当变更。

二、合同的解除

(一)在本合同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需对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1、乙方经试用期或年度考核不胜任本职工作的;

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或用工单位规章制度的;

7、乙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8、在甲方依《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进行裁员时。

(二)在本合同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由用工单位支付给乙方一个月工资后,解除本合同,并不需对乙方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在本合同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乙方可以提前日书面通知(在试用期内提前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派遣单位(甲方):被派遣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劳务派遣合同

20xx年,某劳务派遣公司将几名劳动者派遣到某学校从事后勤工作,工资及保险费由学校交劳务派遣公司支付和缴纳,同时,学校向劳务派遣公司支付每人每月50元的管理费。劳动合同与劳务派遣协议都是两年一签,且期限相同。20xx年2月,两个合同均到期。在此之前,学校曾表示无法明确是否续签及续签多久,但仍将继续用工一段时间,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均未提出异议。因此合同到期后,这几名劳动者仍在该校工作。直到20xx年6月,学校后勤表示将退工,并告知劳动者和劳务派遣公司,劳务公司开出了退工通知单。于是,几名劳动者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及3月—6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并将劳务派遣公司与学校一起列为被申诉人,诉诸劳动争议仲裁。

学校方表示愿意承担经济补偿金责任,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由劳务派遣公司造成的,因此,双倍工资应当由派遣公司来承担。劳务派遣公司则认为自己只是按照学校的要求来管理,没有续签劳动合同也是由于学校责任所导致,因此,应当由学校来承担全部责任。三方就责任的承担引起了争议。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最终裁定两被申诉人向派遣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和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92条规定,派遣单位违法,给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同样,《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35条规定,因用工单位违法而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这是一起典型的因劳务派遣用工引起的劳动争议案件。在劳务派遣中,劳务派遣公司应当承担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包括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双倍的工资。学校作为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或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方式履行退工手续,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应当支付。本案中,因为学校的原因导致没能与派遣公司续订劳务派遣协议,而派遣公司以没有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为由,没能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从法律上讲,学校应当属于违约行为,而派遣公司则属于违法行为,违法行为理应承担法律责任。但是,由于派遣用工的特殊性,《劳动合同法》第92条规定,派遣单位违法,给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同样,《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35条规定,因用工单位违法而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无论是派遣单位违法,还是用工单位违法,都应当对劳务派遣员工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通过本案可以看出,用工单位在使用劳务派遣这一用工模式时,切不可忽视对派遣员工的管理,注意合同的及时续签,以避免与派遣员工的法律关系发生变化。否则我们不难想象这一局面的发生:用工单位以为与某员工的关系乃劳务派遣,而事实上因为没有及时续签派遣协议而变成了事实劳动关系。更有甚者,如若在解雇该员工时未发现,则用工单位将承担高昂的解约成本。

劳务派遣公司协议书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分配丙方从事工作,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

3、劳务协议期内乙方要求辞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2、要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政府法律、法规规定。做到遵章守纪保证出勤;

4、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泄露甲方的信息、资料等,丙方在聘用期间不得损害甲方利益,出于个人行为而给甲方带来经济损失的,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1、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执行每周40小时工作制。需加班的,甲方将按《劳动法》的规定予以支付相应报酬。

2、丙方按规定的劳动日数出满勤,缺勤者必须提前一天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业务(工作)主管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主管应在请假单上签字,并做好保存,以便月底报考勤计工资时备查。

3、凡缺勤者均扣发当日工资,但缺勤休假不得超过天/月,凡超过者,按不胜任岗位工作予以解除劳务协议。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向丙方提供必要的文件、文档、劳动工具和劳保用品,丙方离岗时需将劳动工具归还甲方。

1、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

2、执行定时工作制的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日以货币的形式支付丙方工资,工资为。试用期工资元。

甲方按照国家和劳动部门有关规定通过乙方为丙方发放工资和相关报酬同时缴纳政府规定的保险。

1、丙方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2、因丙方失职,给甲方利造成损失的;

3、不服从分配,有违法、违纪行为者;

5、隐瞒身体健康情况并影响工作者;

6、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7、甲方宣告解散的。

1、各方必须严格遵守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根据情况给予经济补偿;

2、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字后生效;

3、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后,进行修订和补充;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劳务派遣公司协议书

甲方(用工单位):

乙方(派遣单位):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事宜达成本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第一条劳务派遣关系

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建立劳务关系;甲方与派遣员工的关系为有偿使用关系;乙方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第二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年。派遣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第三条派遣人数、岗位和期限

(一)本协议签订时,由乙方派往甲方的派遣员工共_____人。在本协议履行期间派遣员工数量变更的,以实际人员数量为准。

(二)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派遣员工到甲方从事_____工作。

(三)派遣人员的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岗位等由甲方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四)派遣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条用工条件乙方给甲方派遣的员工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基本要求

学历:

年龄:

性别:

工作经验:

(二)技能要求:

(三)其它:

第五条用工规则

(一)乙方派遣员工应符合甲方的用工条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忠于职守,诚实守信,作风正派,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工作安排,积极完成甲方分配的各项任务。乙方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及时为被派遣员工办理录用备案、劳动合同签订等各项用工手续。处理涉及被派遣员工劳动关系的有关事宜,负责建立、接转被派遣员工档案。

(二)甲方应为派遣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及符合国家标准的卫生和安全条件,并提供派遣员工工作所必须的设备(工具)。

(三)乙方派遣员工与甲方员工实行同工同酬、同福利,派遣员工与甲方员工在遵守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履行劳动义务上一律平等。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派遣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乙方应按时足额发放派遣员工的劳务报酬,并为派遣员工按时、足额缴纳国家规定的各项保险,办理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各项保险的申报、申领、保险关系转移、理赔等相关手续,乙方应保证被派遣员工到达甲方时社会保险关系清楚。派遣员工的工作内容若有变动,甲方应该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四)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内的福利待遇按甲方的相关制度及管理办法执行;派遣员工的升职条件、服务范围、工作职责、工作地点等由甲方确定。

(五)派遣员工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由甲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六)乙方派遣员工在甲方执行________工作制,超时加班的,甲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派遣员工支付加班报酬。

(七)乙方派遣员工签订不少于两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不得低于________元/月,转正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________元/月。

(八)乙方应派专人协调甲方与派遣员工之间的关系,负责派遣员工的日常管理,处理劳动争议及其他与务工有关的事宜。

第六条劳务费用构成

按本协议约定实施劳务派遣后,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劳务费用。劳务费用的构成及标准如下:

(一)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按照甲方绩效考核制度发放,并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劳动报酬清单。

(二)社会保险费,甲方分月按________市社会保险规定向乙方支付派遣员工的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费用,其缴费数额由乙方按国家和________市地方规定进行计算。

(三)住房公积金,甲方分月按________市住房公积金缴费规定向乙方支付派遣员工的住房公积金,其缴费数额由乙方按甲方确定的比例进行计算。

(四)派遣服务费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派遣服务费,派遣服务费按每名派遣员工每月______元的标准支付。

(五)其它费用,如档案保管费、体检费、旅游费、书报费、商业保险费、员工福利等除派遣服务费以外的其他费用,由甲方单独支付。

第七条结算规则

(一)每月费用结算日为________日;劳务费用支付日为________日前。

(二)费用结算期: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劳务派遣费用,一个日历月份为一个劳务派遣费用结算期,即:从每个月的1日起至月末的最后一日止。

(三)派遣员工劳动报酬的结算:根据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劳动报酬清单结算。

(四)社会保险费的结算:甲方应在每月________日前以书面形式将人员增减情况通知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增加或停缴手续。依据________市社会保险规定结算社保费用,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当月,甲方照常支付社会保险费用。除派遣员工个人原因外,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间晚于终止社会保险参保时限的,甲方照常支付次月的社会保险费用。

(五)住房公积金结算:甲方应在每月________日前以书面形式将人员增减情况通知乙方,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增加或停缴手续。依据甲方确定的缴费比例结算住房公积金。

(六)派遣服务费的结算:不足一个月按日计算,全月按21.75个工作日计算。

(七)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甲方确定的数额进行结算。

(八)在费用结算日之后发生的一切变动在下月进行结算和支付。

(九)乙方银行账户

企业名称:

开户行:

账号:

第八条费用结算方法

(一)甲方每月________日前根据乙方派遣员工实际完成工作量、考勤资料及劳动纪律等情况向乙方提供上月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清单,每月________日前乙方给甲方出具所有劳务费结算清单,经双方确认无误后,乙方开具发票,每月________日(费用支付日)甲方将上月劳务费用打入乙方账户。

(二)乙方须在每月________日按时足额将上月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发放到派遣员工的工资卡内。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提前发放,特殊情况可适当顺延,但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

第九条甲乙双方约定,按以下程序进行劳务派遣

(一)提供录用人员名单甲方将录用人员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信息提供给乙方。

(二)体检。乙方通知并组织录用人员到甲方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甲方支付。

(三)乙方给甲方出具《派遣员工接收函》并附上体检报告,与甲方商洽是否同意接受体检合格人员派往甲方工作。

(四)甲方在《派遣员工确认表》上盖章,作为甲方接受派遣员工及结算劳务费用和乙方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据。

(五)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乙方及时通知体检合格并由甲方同意派遣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按甲方要求及时将乙方雇用的员工派遣至甲方工作。

(六)甲方凭以下相关资料接收派遣员工:

1、乙方出具的派遣用工通知单。

2、派遣员工身份证原件。

3、乙方与派遣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七)由乙方对派遣员工实施劳务派遣的日常管理,甲方对派遣员工实施用工管理。

第十条对于乙方派出的派遣员工,有下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随时退回乙方且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中,甲方以第(一)、(二)、(三)条所述情形为由退回乙方派遣员工,须提供相应证据。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派遣员工用工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治安处罚、劳动教养等严厉行政处罚的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从事兼职工作,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影响的;

(六)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

(七)不胜任工作的;

(九)派遣期未满,派遣员工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离岗的。

第十一条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需提前________日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派遣员工一个月工资,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相关规定一次性支付经济赔偿金后,甲方可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

(三)甲方因破产、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将乙方派遣员工退回,或者终止本协议的。

第十二条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甲方在本条相应的情形消失时并按《劳动合同法》等法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等相关费用后,可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

(二)患病、因工负伤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后,可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

(一)甲方非因本协议中第十条规定的情形退遣员工;

(二)乙方与派遣员工的《劳动合同》期满,甲方不再接受劳务派遣的;

(三)甲方由于调整生产、变更组织结构等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

第十四条乙方应按本协议规定的标准足额支付被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购买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不得克扣被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不得占用,挪用甲方拨付给乙方用于支付被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购买社会和商业保险的经费。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内容,以及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获得的对方的信息,均负有保密的义务。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报价、协议文本、员工的基本信息、以及双方其他业务往来文件。

第十六条甲方给乙方应提供一份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规章制度,并以此对乙方派遣员工进行用工管理。

第十七条甲方负责对派遣员工进行岗前业务及技能培训。甲方若出资对派遣员工进行业务、技能培训的,甲方有权与派遣员工签订培训服务合同,约定服务期及违约责任,并书面通知乙方。

第十八条因乙方派遣员工的个人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给甲方的信誉、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追究当事者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乙方有义务协助追偿。

第十九条甲方不得将乙方派遣员工再派遣到其他用工单位,不得向派遣员工收取费用。

第二十条乙方派出的派遣员工因故停止在甲方从事劳务工作或与乙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当在该派遣员工提交了已向甲方交接工作的书面手续后方能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一条乙方应将派遣员工劳动合同期满的日期,提前________天,以书面的形式告知甲方,征求是否续用。甲方在收到乙方关于派遣员工劳动合同期满日期的通知后,应在派遣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前________天,以书面的形式告知乙方是否续用。

第二十二条乙方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因工负伤、致残、死亡等事故及不可预测的人身伤害或生病、病逝等,甲方应积极组织救治、及时通知乙方,并将相应资料移交乙方,由乙方按国家和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的有关政策,在规定的期限内为派遣员工办理医疗费用报销、工伤事故申报、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等相关事宜。涉及应由单位支付的费用,由甲方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的标准承担支付责任。派遣员工工伤医疗期间及因病、非工伤规定的医疗期间,乙方应支付给派遣员工的工资待遇由甲方按“劳务报酬标准”承担。

第二十三条本协议期限内每逢一个新的年度,甲方向乙方支付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标准,应按照________市当地政府颁布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费用调整比例做相应的调整。乙方应在当地政府公布新标准后,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据此调整保险费的数额。同时,甲乙双方均有权根据物价上涨情况及经济总体状况,共同商量派遣服务费的增减。

第二十四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当派遣员工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补偿和赔偿责任:

(一)未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向派遣员工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三)未及时向乙方支付派遣员工工资费用,导致乙方不能及时支付派遣员工工资的;

(四)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派遣员工权益的;

(五)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派遣员工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派遣员工人身安全的。

第二十五条甲方无乙方认定的正当理由而延迟(包括全部或部分劳务费付款延迟)向乙方付款时,每延迟一日按应付款的________%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如延迟时间超过一个月,在乙方提出支付要求后一个月内,甲方仍未履行支付义务,乙方有权提前________日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撤回员工。同时,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所拖欠的劳务费、员工剩余聘用期限的工资及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

第二十六条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给甲方生产经营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

(一)乙方不能按本协议约定派遣员工;

(二)克扣劳务人员薪酬福利,影响到甲方生产经营工作的;

(三)对甲方的派遣员工同时又安排其它公司工作的;

(四)在派遣期间擅自将派遣员工从甲方抽走的。

第二十七条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所约定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义务引起的相关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八条因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而产生的仲裁或诉讼费用,全部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九条甲、乙双方对本协议若有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和妥善处理派遣员工利益的原则加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则由本协议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三十条甲方与派遣员工发生劳务争议或纠纷,应先由甲方与派遣员工协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由甲方、乙方、派遣员工三方协商;如果三方协商不成,乙方负责处理与劳动、司法等部门的相关事宜。

第三十一条协议变更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果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甲、乙双方应及时根据变化后的情况进行协商和变更本协议的相关约定。

第三十二条协议终止

(一)本协议期满自然终止。如协议期满前30日内,甲乙双方均未以书面形式提出不予续签的意见,则视为本协议自动续签年。

(二)当乙方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和责任或服务质量较差,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三)当甲方严重违反国家法律的有关劳动时间、劳动保护、安全卫生等规定进行生产,经乙方提出后拒不改正时或当甲方向乙方付款延迟时间超过一个月,在乙方提出支付要求后一个月内,甲方仍未履行支付义务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当终止本协议时,甲方应向乙方付清所欠的劳务费用及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所欠款项全部划入乙方账户后方可终止。

第三十三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三十四条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劳务派遣公司辞职报告

你好!

自xx年入职以来,我一直很喜欢这份工作,但因某些个人原因,我要重新确定自己未来的方向,最终选择了开始新的工作。希望公司能早日找到合适人手开接替我的工作,并希望能于今年5月底前正式辞职。如能给予我支配更多的时间来找工作我将感激不尽,希望公司理解!

在我提交这份辞呈时,在未离开岗位之前,我一定会尽自己的职责,做好应该做的事。最后,衷心的说:“对不起”与“谢谢”。祝愿公司开创更美好的未来!望领导批准我的申请,并协助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此致

敬礼!

辞职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保安公司劳务派遣协议

乙方(实际用工单位)全称:________。

乙方因生产(工作)需要,与甲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协议期满双方应以书面方式办理续延手续。

二、派遣岗位、人数和期限。

1.乙方需要接受派遣人员(以下简称员工)的岗位和人员数量如下:

________岗位,________人数,工作的内容________,工作地点________,派遣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甲方按照乙方用工需求,负责推荐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供乙方择优使用。甲方承担对员工的用人单位义务,乙方承担对接受的员工的用工单位连带责任义务。

乙方承诺,以上岗位工种符合国家关于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的要求,并保证没有将延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的情形。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时工作制的,由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行政许可决定,并告知员工。

2.休息、休假:按国家和乙方的________规定执行。

3.乙方负责保障员工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权利。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的,应当征得员工同意,并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四、劳动报酬。

1.员工享有与乙方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权利。甲方不得克扣乙方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

2.甲方与乙方商定的员工工资发放日为每月________日,工资发放形式为(由甲方发放、由乙方直接发放、由甲方或乙方委托银行发放)。

3.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员工的工资标准采用下列第()种方式:

(1)员工实行月薪制,每月为________元,具体办法按照乙方规定执行。

(2)员工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员工的基本工资为每月________元;绩效奖金考核发放办法根据乙方规定执行。绩效奖金由乙方直接发放。

(3)员工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工资的劳动定额管理按照乙的规定执行,定额单价为________。乙方确定、调整劳动定额应当保证员工与本单位同岗位90%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劳动定额,应当按照法定加班工资的标准计算计件工资。

员工在乙方连续工作的,乙方应当按照同工同酬的规定,为员工实行工资调整。

五、社会保险。

1.员工的社会保险由甲方负责,甲方和员工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员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2.双方商定,员工的社会保险按照下列第()种方式结算:

(2)由乙方负责发放员工工资、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的,乙方负责按月向甲方结算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乙方保证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甲乙双方共同负责教育员工遵守国家和乙方规定的劳动安全规程。

2.乙方安排员工的工作(属于、不属于)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特别繁重或者其他特种作业。员工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乙方负责定期为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并按每月________的标准向员工支付岗位津贴(补贴)。

3.乙方及其管理人员负责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员工有权拒绝乙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并不视为违反本协议。员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4.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甲乙双方均有负责及时救治、保障员工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及相关待遇的连带义务。甲方应按规定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5.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乙双方共同承担保证其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和相应的医疗待遇的连带义务。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乙方共同负责教育员工,按照本协议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员工按约定在乙方工作期限届满,乙方需要留用的,应当与甲方及员工协商续延工作期限;乙方不留用的,员工由甲方安排。

4.员工因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及乙方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乙方有权退回甲方,由甲方按规定处理;员工因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有关情形,乙方需退回的,应与甲方协商妥善处理办法。

5.员工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情形之一的,派遣期间,乙方不得退回甲方,派遣期满的,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甲方和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八、本协议履行中相关问题的处理。

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甲乙双方或一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协议履行;若甲乙双方或一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协议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条款内容变更时,双方应当协商一致,以书面方式变更本协议。

2.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应当在妥善处理好员工合法权益的基础上进行。双方或一方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协议,给员工造成损失的,应当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九、劳务费用结算。

1.劳务费用的构成:劳务工工资费用、社会保险费和劳务派遣服务费。

2.费用结算标准:

(1)劳务工工资费用由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及应发放的员工的工资总额按月支付甲方。

(2)员工的各项社会保险的参保缴费手续,由甲方负责,保险费用由乙方按月支付甲。

方。

(3)甲方按照派遣员工总数每人每月________元标准或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的________%收取劳务派遣服务费。

3.乙方每月________日前从银行足额划付到甲方账户,并提供各项费用结算清单。乙方支付给甲方的劳务费及相关费用,甲方必须开具正式劳务费发票。

4.甲乙双方不得向员工收取任何费用。

十、其他约定。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争议,应当依法处理。若因员工问题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积极协调解决,并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向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并依法将本协议内容告知员工。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务派遣公司工作计划

日子如同白驹过隙,我们的工作同时也不断更新迭代,让我们对今后的工作做个计划吧。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工作计划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劳务派遣公司工作计划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为了及时、真实的掌握劳务人员情况,采用被派遣者的档案在可能的情况下(由用工单位或)统一管理模式。主要内容有:

(1)及时为被派遣者办理人事档案接转手续;

(2)及时为新招聘被派遣者办理招工备案手续;

(3)受委托办理郑州市外地被派遣者城市管理的各种证件;

(5)派遣协议到期,根据用工单位和被派遣者要求,代办档案续存或转移。

(1)照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合法规范用工,承担被派遣者的各项费用。

(2)为了确保劳务派遣业务的正常进行,应规范及完善各项劳务人员管理制度,负责对被派遣者进行岗位培训及相应的技能培训。

(3)实施劳务派遣后,用工单位可将工作的重点放在如何调动被派遣者的工作积极性方面,采取合理的.奖励处罚机制给用工单位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制定奖励和处罚标准,对被派遣者进行考核,并按照规定给予奖励和处罚。

用工单位的开支项目有:被派遣者工资、员工加班费、员工福利费、外地人员委托办理的城市管理的各种证件手续费、劳务派遣业务管理费和相关税金、行政收费等。

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对发生的情况,可以采取一些合理合法的手段减少用工单位的经济损失,减轻用工单位承担的责任和风险。但不等于用工单位因此可以随意、无故辞退所用的被派遣者。用工单位与劳务人员签订的《用工上岗协议》应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对提前解除《用工上岗协议》的被派遣者,应依据《劳动合同法》,对符合经济赔偿条件的被派遣者支付经济赔偿金,并不得违反劳动合同规定,提前解除该类被派遣者的《用工上岗协议》。

劳务派遣公司规章制度

第一条 为了增强公司依法管理的规范性和派遣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给用工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专业服务,维护用工单位、派遣员工和公司三方利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国家及我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派遣员工。

第三条 公司、用工单位和派遣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派遣员工应遵守公司及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四条 处理违纪派遣员工,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积极疏导”原则,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处理。

(二)招聘方式

第五条 一般情况下,用工单位自行负责招聘及面试,确定符合条件派遣员工后,向公司提交派遣员工名单,由公司办理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缴纳社保等相关手续。

第六条 如用工单位需要,可书面委托公司进行招聘,原则上用工单位须派人参加面试,面试合格,由用工单位确定录用派遣员工名单,公司办理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缴纳社保等相关手续。

第七条 如用工单位全权委托公司进行派遣员工招聘,将参照第六条的办法执行,并另外支付相应的招聘服务费用。

(三)劳动合同

第八条 派遣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应经用工单位确认,用工单位应遵守《劳务派遣合作协议》约定,告知派遣员工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形式。

第九条 签订或续订劳动合同时,用工单位应开具《签订/续订劳动合同通知函》给派遣员工,派遣员工持《签订/续订劳动合同通知函》于5个工作日内到公司前台办理签订手续。

第十条 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对劳动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第十一条 变更劳动合同时,用工单位应开具《变更劳动合同通知函》给派遣员工,派遣员工持《变更劳动合同通知函》于5个工作日内直接到公司办理劳动合同变更手续。

第十二条 经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程序,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派遣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执行。

第十三条 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条件出现时,派遣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依法终止。

(四)日常管理和劳动纪律

第十四条 派遣员工在被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前,应认真阅读公司的《告知书》,并忠实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十五条 派遣员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必须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法法律法规规定及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用工单位的指挥、管理和调度。

第十六条 用工单位负责派遣员工上岗前培训和入职安全教育培训,经用工单位考核合格并取得上岗资格后正式上岗。

第十七条 派遣员工参加用工单位的党、团、工会、妇委会等组织和活动。 第十八条 用工单位应依法保障派遣员工职业安全卫生权益,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职业安全和劳动保护规程及标准,配备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护设施,并向派遣员工告知劳动安全、职业危害事项,发放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保护派遣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并定期为派遣员工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九 派遣员工享有用工单位按国家规定的福利、学习、休息休假等待遇和民主政治的评先评优等权利,但不享受公司任何福利待遇。

第二十条 派遣员工在社会上出现刑事案件,所有责任由派遣员工自行承担,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五)培训考核

第二十一条 用工单位根据各岗位的需要,需对派遣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相关业务培训。

第二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根据被派遣员工在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

第二十三条 用工单位为派遣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与派遣员工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有关权利与义务及违约责任按法律法规和协议约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用工单位可与负有竞业限制或保密义务的派遣员工签订保密协议,有关竞业限制内容、赔偿、违约责任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协议约定条款执行。

(六)劳动报酬

第二十五条 派遣员工的劳务费(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由用工单位确定(月薪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标准)。社会保险和公积金需按派遣员工工资足额缴交。被派遣员工工资由本公司按照用工单位提供的业绩考核情况登记表(或工资表)为被派遣员工支付,也可签订《补充协议》后,由用工单位直接支付。

第二十六条 派遣员工工资的支付办法:根据《劳务派遣协议》的规定,用工方按月考核派遣员工工作,确定派遣员工应发放的'工资总额,我公司扣除代缴的派遣员工本人应交的各类社保、住房公积金后,确定实发金额,并及时发给派遣员工本人。

派遣员工如果对所发工资有异议,可当面或电话,向公司或公司办事处查询,公司必须及时答复。如有错误,经与用工单位核实后,在次月工资造表时给予纠正。

(七)社会保险

第二十七条 派遣员工如有生育、工伤和医疗等情况发生,应及时通知并提供相关材料给用工单位,由用工单位统一转交本公司办理相关手续,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享受待遇。

第二十八条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派遣员工的工伤保险上户时间不得迟于员工的上岗时间,其他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交时间,根据用工单位发放工资时间及当地各经办机构的办事时间,当月缴交或者次月缴交。派遣员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公司按国家规定,及时办理相关的减员手续。

第二十九条 社会保险的费率如有变动,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十条 派遣员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患职业病,依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职业病防治规定以及法律文书所载明的由单位承担部分由用工单位承担,用工单位承担的费用及时转帐到我公司指定账户后,由我公司负责发放给派遣员工。 第三十一条 派遣员工不享有我公司的福利待遇,其福利待遇按用工单位的依法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二条 派遣员工在用工单位的工作期间,执行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工时工作制度。

第三十三条 派遣员工因岗位变动后,按用工单位新岗位的工时工作制度执行。

第三十四条 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的,用工单位安排派遣员工延长工作的时间,应按《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派遣员工休息休假按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附则

第三十六条 其他未尽事宜,将另行规定。

第三十七条 本管理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八条 本管理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增强公司依法管理的规范性和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专业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或聘用(劳务)协议的派遣员工。

第三条 公司、派遣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派遣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四条 处理违章违纪员工,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积极疏导”的原则,尊重事实依据,依法处理。

劳动合同

第九条 派遣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应遵守《劳务派遣合作协议》约定,告知派遣员工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第十条 与派遣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对劳动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第十一条 与派遣员工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程序,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派遣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执行。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条件出现时,派遣员工与公司签

订的劳动合同依法终止。

日常管理

第十三条 公司进行劳务派遣,应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劳务期限、劳务收入、工伤事故处理及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

第十四条 公司应与被派遣员工在发生实际用工情况的同时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相关内容。

第十五条 员工要遵守用人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

第十六条 若派遣员工不适应工作,应在试用期结束前以书面的形式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公司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并办理相关手续,公司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责任,不给予任何经济或者民事赔偿。

第十七条 公司的员工上岗后7个工作日内,若发现派遣员工不符合用工单位的岗位,或者是上岗员工严重违反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违规操作,由公司核实相关情况。若情况属实,可对派遣员工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 派遣员工到达工作单位后,如果发生工伤事故,由公司积极协助进行处理。符合国家工伤认定标准的,按照《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之规定对员工进行工伤认定,并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赔偿额度依据工伤条例的相关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 被派遣员工因病造成无法正常工作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依法处理。

第二十条 被派遣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让他人代替本人上岗。若发现代岗行为,公司即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与被派遣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承担任何民事赔偿。另外,代岗人在代岗期间出现一切责任事故全部由被代岗人员承担。

第二十一条 派遣员工在社会上出现刑事案件,所有责任由员工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公司将同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责任。

培训考核

第二十二条 派遣员工的培训,根据各岗位的需要,有针对性的进行相关业务培训。

第二十三条 根据被派遣员工的工作表现实施公司的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

劳动报酬

第二十四条 被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参照用工单位的薪酬标准,享有同工同酬的权利(月薪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标准)。

第二十五条 被派遣员工工资的支付办法:

根据《劳务派遣合同》的规定,按月管理和考核派遣员工情况记录,确定派遣员工应发放的工资总额、社保经费、个人所得税等,次月的8号之前将上述所需资金足额划拨到公司财务账上。应在规定的员工工资发放日之前7个工作日内与公司做好相应的衔接,保证员工的工资正常到位。公司按照工资表代发派遣员工的工资、代扣个人所得税、代扣社会保险金等。

被派遣员工在领取工资后,如果员工对所发工资有任何异议,可在7个工作日内向公司业务部提出申请,由公司核实之后,调整到下个月内进行结算。被派遣员工不得以此为由,故意迟到早退或者煽动其他被派遣人员,或者旷工。否则,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二十六条 派遣员工在用工单位的工作期间,执行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工时工作制度。

第二十七条 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的,用工单位安排派遣员工延长工作的时间,应按《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派遣员工休息休假按依法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其他未尽事宜,将另行规定。

第三十条 本管理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一条 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属宁波xxx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了增强公司依法管理的规范性和派遣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给用工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专业服务,维护用工单位、派遣员工和公司三方利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国家及我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派遣员工。

第三条 公司、用工单位和派遣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派遣员工应遵守公司及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四条 处理违纪派遣员工,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积极疏导”原则,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处理。

(二)招聘方式

第五条 一般情况下,用工单位自行负责招聘及面试,确定符合条件派遣员工后,向公司提交派遣员工名单,由公司办理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缴纳社保等相关手续。

第六条 如用工单位需要,可书面委托公司进行招聘,原则上用工单位须派人参加面试,面试合格,由用工单位确定录用派遣员工名单,公司办理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缴纳社保等相关手续。

第七条 如用工单位全权委托公司进行派遣员工招聘,将参照第六条的办法执行,并另外支付相应的招聘服务费用。

(三)劳动合同

第八条 派遣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应经用工单位确认,用工单位应遵守《劳务派遣合作协议》约定,告知派遣员工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形式。

第九条 签订或续订劳动合同时,用工单位应开具《签订/续订劳动合同通知函》给派遣员工,派遣员工持《签订/续订劳动合同通知函》于5个工作日内到公司前台办理签订手续。

第十条 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对劳动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第十一条 变更劳动合同时,用工单位应开具《变更劳动合同通知函》给派遣员工,派遣员工持《变更劳动合同通知函》于5个工作日内直接到公司办理劳动合同变更手续。

第十二条 经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程序,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派遣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执行。

第十三条 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条件出现时,派遣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依法终止。

(四)日常管理和劳动纪律

第十四条 派遣员工在被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前,应认真阅读公司的《告知书》,并忠实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十五条 派遣员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必须遵守国家和北京市有关劳动法法律法规规定及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用工单位的指挥、管理和调度。

第十六条 用工单位负责派遣员工上岗前培训和入职安全教育培训,经用工单位考核合格并取得上岗资格后正式上岗。

第十七条 派遣员工参加用工单位的党、团、工会、妇委会等组织和活动。 第十八条 用工单位应依法保障派遣员工职业安全卫生权益,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职业安全和劳动保护规程及标准,配备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护设施,并向派遣员工告知劳动安全、职业危害事项,发放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保护派遣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并定期为派遣员工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九 派遣员工享有用工单位按国家规定的福利、学习、休息休假等待遇和民主政治的评先评优等权利。

第二十条 派遣员工在社会上出现刑事案件,所有责任由派遣员工自行承担,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五)培训考核

第二十一条 用工单位根据各岗位的需要,需对派遣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相关业务培训。

第二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根据被派遣员工在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

第二十三条 用工单位为派遣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与派遣员工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有关权利与义务及违约责任按法律法规和协议约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用工单位可与负有竞业限制或保密义务的派遣员工签订保密协议,有关竞业限制内容、赔偿、违约责任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协议约定条款执行。

(六)劳动报酬

第二十五条 派遣员工的劳务费(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由用工单位确定(月薪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和公积金需按派遣员工工资足额缴交。被派遣员工工资由本公司按照用工单位提供的业绩考核情况登记表(或工资表)为被派遣员工支付,由用工单位直接支付。

的派遣员工本人应交的各类社保、住房公积金后,确定实发金额,并及时发给派遣员工本人。

派遣员工如果对所发工资有异议,可当面或电话,向公司或公司办事处查询,公司必须及时答复。如有错误,经与用工单位核实后,在次月工资造表时给予纠正。

(七)社会保险

第二十七条 派遣员工如有生育、工伤和医疗等情况发生,应及时通知并提供相关材料给用工单位,由用工单位统一转交本公司办理相关手续,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享受待遇。

第二十八条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办理。公司及时为派遣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缴交时间,根据用工单位发放工资时间及当地各经办机构的办事时间,当月缴交或者次月缴交。派遣员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公司按国家规定,及时办理相关的减员手续。

第二十九条 社会保险的费率如有变动,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十条 派遣员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患职业病,依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职业病防治规定以及法律文书所载明的由单位承担部分由用工单位承担,用工单位承担的费用及时转帐到我公司指定账户后,由我公司负责发放给派遣员工。 第三十一条 派遣员工福利待遇按用工单位的依法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二条 派遣员工在用工单位的工作期间,执行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工时工作制度。

第三十三条 派遣员工因岗位变动后,按用工单位新岗位的工时工作制度执行。

第三十四条 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的,用工单位安排派遣员工延长工作的时间,应按《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派遣员工休息休假按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附则

第三十六条 其他未尽事宜,将另行规定。

第三十七条 本管理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八条 本管理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

*******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 年 月 日

公司劳务派遣员工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乙双方就劳务派遣等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各自提供经有关部门注册、登记或备案并能证明各自身份的合法有效的文件。

第二条释义:

(一)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服务机构(乙方)根据用工单位(甲方)的劳务派遣需求,通过招聘派遣员工、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将员工派遣到甲方工作,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并办理派遣员工保险和福利费的一种专业化的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活动,也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一种新型的劳动用工形式。

(二)派遣员工是指由乙方聘用并被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员工。派遣员工与乙方存在劳动法律关系(包括劳动合同关系、保险关系和劳动用工手续等);派遣员工与甲方只存在工作管理关系,不存在劳动法律关系。

第三条如甲方与乙方的派遣员工直接签订的协议中含有竞业禁止条款,甲方应通知乙方。

第二章合同期限。

第四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经双方同意,本合同期限可顺延或延期。

第五条派遣期限:双方按照附件三格式确定。

第三章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甲方权利及义务:

(二)可与乙方派遣的所有人员另签个人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保密承诺、礼品政策等),并送乙方备案。但该协议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三)甲方可根据商务情况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四)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甲方规章制度的派遣员工,对失职或营私舞弊、使甲方利益蒙受重大损失的派遣员工,甲方有权退回该派遣员工并要求乙方予以及时更换。

(五)派遣员工招聘、录用。

1.乙方应按双方确认的甲方需求设置派遣员工的具体数量及人员配置。

2.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情况的变化向乙方提出增加派遣员工的数量的要求,但应提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并列明具体的增派数量、岗位职责、薪资待遇水平、服务期限等信息。

(六)若甲方认为乙方有任何违反或可能违反本合同的行为,甲方有权提出书面意见要求乙方改正。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书面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其针对违反或可能违反本合同的行为采取的改进措施回复甲方,最大程度上维护甲方利益,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七)在合同有效期内,派遣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随时退回派遣员工,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在3天内更换符合甲方条件的派遣员工: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单位规章制度、业务规程或劳动纪律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不服从公司工作安排和管理的;。

6.派遣员工有违法犯罪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7.派遣员工因违法行为被行政拘留的;。

8.派遣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9.派遣员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在合同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退回派遣员工,但是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乙方和员工本人方:

1.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2.甲方依法被宣告破产的;。

3.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5.派遣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6.甲方的生产安排调整,对派遣员工的需求量降低的。

(九)甲方应遵守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按照双方约定的服务费标准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中规定的服务费用。

(十)甲方应根据法律及政府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的派遣员工提供国家规定标准的工作场所、工作条件、卫生设施、卫生条件。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乙方可根据商务情况与甲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二)乙方应根据甲方对派遣人员的招聘要求,协助刊登广告,负责简历的接收、整理、初筛,组织面试。

(四)乙方应为派遣至甲方的人员办理合法的派遣手续并主动办理应甲方要求出具各种有关证明、证件。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为派遣员工提供相应的保险及福利待遇。

(五)乙方应与乙方派遣至甲方的人员签订或续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内容不得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经甲方确认,甲方、乙方、乙方派遣人员各执一份。

(六)若发生《劳动合同》项下的劳动争议,乙方应直接与派遣员工交涉解决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乙方应采取必要且合法的措施使甲方免受由此可能引发的争议的影响,如按劳动法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同意对由于乙方派遣至甲方的员工在工作中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包括但不限于疏忽、不诚实、犯罪、欺诈或违约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甲方、甲方员工、第三方的所有索赔、损失、损害、成本和开支,乙方与其派遣至甲方的员工承担连带责任。

(八)如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有盗窃、破坏和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包括宿舍管理、工作纪律和车间管理等)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且甲方能提供确切证据证明的,由派遣员工承担,乙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乙方派遣人员中有在逃犯的,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后果和责任。

(九)甲方需要新增或补充人员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通知后,于三十个工作日内及时输送满足甲方数量要求及符合下述条件的人员:

1)体检合格;。

2)年龄为16周岁以上;。

3)初中及以上学历;。

(十一)乙方与其派遣人员应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其派遣人员在无工作期间,乙方应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派遣人员支付劳动报酬。

第四章派遣规程。

第八条甲方根据业务或管理工作需要和岗位需求,以《派遣员工招聘需求表》(附表一)书面通知乙方。《派遣员工招聘需求表》详细注明招聘数量、到岗日期、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附加条件。

第九条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增加派遣员工,应提前三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为甲方招聘并提供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候选人员及其相关资料。

第十条乙方对外公开招聘、发布招聘信息时,应注明“外派员工”字样,但招聘内容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发布,不得进行虚构或夸大宣传。招聘可由乙方协助进行,以确保乙方提供符合甲方岗位要求的人选。

第十一条乙方应为其派遣到甲方的人员依法办理下列手续。

(一)乙方与甲方同意接受的派遣人员签订或续签《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二)乙方应为派遣员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及其他乙方所在地规定的费用。

(三)应甲方要求,乙方为甲方同意接受的派遣的人员出具有关证明。

第十二条按本合同规定,甲方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应以《派遣员工退回通知书》(附表二)书面通知乙方,由乙方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离职、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等相关手续。

第十三条派遣员工的转正与甲方员工转为派遣员工及其他。

1.甲方有权根据派遣员工的表现、意愿,将乙方部分优秀派遣员工转成甲方正式合同工,乙方应予配合。派遣员工转为甲方正式员工后,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前提是派遣员工同意。

2.经甲方员工同意,甲乙双方可协商将该员工转为乙方的派遣员工。具体转派遣的合作,双方可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予以明确补充约定。

3.如乙方依法被宣告破产的、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决定提前解散的,派遣员工的后续工作安排由甲方和派遣员工协商,乙方配合。

第五章费用分担及其结算。

第十四条乙方派遣到甲方就业的员工,工资双方根据每批次,按照附件三格式另行约定,甲方支付的工资项目包括派遣人员正常及加班工资、奖金、津贴福利以及社保费用、其他费用等全部应付乙方费用。

人员的工资,由甲方支付给乙方,由乙方按照与派遣人员的《劳动合同》约定支付给派遣员工。

第十六条甲方为乙方的派遣人员提供免费住宿,按实际出勤给予_______元/人/工作日的伙食补贴支付给乙方,乙方应将该伙食补贴支付给派遣人员。因派遣员工违反甲方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按照甲方规章制度开具警告信,并有权按照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旷工1天或开具警告信一封的,支付_______元违约金;旷工2天或开具警告信两封,支付_______元违约金,旷工3天或者自离或开具警告信三封,支付_______元违约金。

第十七条结算流程:每月甲方在结算好员工工资后提供给乙方应付工资总额。乙方提供应付工资全额的合法有效发票给甲方,以及需要甲方代发给员工的工资清单(税后)。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清单支付给员工,个税由乙方自行申报,余下部分甲方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如遇节假日,则相应顺延。

第十八条路费双方按照附件三格式另行约定。

第十九条乙方派遣员工患病、因工负伤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间以及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待遇,乙方应支付给其派遣员工且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第二十条派遣女员工享有特殊的劳动保护权益。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能由社保部门承担的,乙方应按照有关规定承担并支付给其派遣员工。

第二十一条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因工伤残、死亡的,按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发生的伤亡事故及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害赔偿责任和相关的事故处理费用,规定用工单位负担的部分由乙方全部承担;非因工发生的伤亡事故,乙方负责伤亡事故的办理,对发生的事故处理费用和对派遣员工的经济补偿等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章合同变更、终止和展期。

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有一方有正当理由要求变更本合同,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双方应签署书面的变更合同。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约或者因一方违约而提前解除合同,则本合同终止。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约则本合同终止,双方应为合同的终止做出合理安排,双方应尊重派遣员工的选择作分流处理。

第二十五条本协议任何原因之终止、中止和到期,不得影响其终止、中止和到期之前双方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六条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若发生本章节规定的提前协商情形解除与终止的,双方应尊重派遣员工的选择作分流处理,甲乙双方按以下流程办理派遣员工的后续工作:

1.乙方承担对派遣员工劳动关系变更的説明工作,以征询意见表的形式统计员工意愿。

2.对于愿意继续留在甲方工作的,由乙方与其办理劳动关系终止手续,转入甲方。

3.不愿意留在甲方工作的由乙方带回重新推荐安置就业。

第七章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第二十七条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各种社会、商业保险等福利,导致甲方受损害或承担连带责任的,由乙方承担甲方的损失。

第二十八条如乙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克扣派遣员工薪资和福利待遇及其他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承担连带责任,或影响甲方生产的,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第二十九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果经协商不能解决,则应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条未经对方同意,甲乙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部分或全部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乙方确认同意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对甲方的义务同样适用于甲方的关联公司(甲方控股在50%以上的企业及最终控制的股东与甲方相同或最终股东控股在50%以上的企业)。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中涉及的所有“通知”、“同意”、“确认”等事项均应以书面形式做出,并作为依据。

第三十二条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之间任何与本合同相关的正式信函以及结算,均使用并且只能使用本合同中甲、乙双方指定的地址和银行开户帐号。甲乙任何一方的名称、法定地址、汇款人、收款人、开户银行、银行帐号若有变更,变更方应至少提前十五天书面通知对方(该书面通知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及双方盖章后生效)。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如需要变更或补充,则甲、乙双方应签订相关变更或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系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及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都应通过书面形式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及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更换劳务派遣公司

对于存在劳务派遣用工需求的企业来说,如何选择合格的派遣公司与之合作,是关乎企业合法用工、保全员工利益、和谐劳资关系的重要元素。企业应选择实力强、口碑好、正规化的劳务派遣单位进行合作,通过诚信、合法、规范的派遣服务维护员工的各项权益及用工安全。

一、案例:

甲企业与刘有森(天津红日升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实际经营人)签订《外包协议》,双方约定:由刘按照甲企业的生产要求组织30名职工,在甲企业厂区内利用甲企业的生产设备、工具及原料进行产品活件加工。刘为该30名职工雇主,工作外包费用由甲企业支付,除协议规定的责任外,甲企业不再承担任何其他责任、义务。上述职工工作期间发生事故伤害,需立即上报甲企业,由刘参照国家、地方现行规定负责处理,并负责事故人员及家属的全部经济补偿。此份协议由甲企业人资部门主管人员和刘有森签字,并加盖了甲企业公章。

协议履行过程中,派遣职工乙在乘坐红日升公司租赁车辆上班途中,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不幸身亡。由于红日升公司作为乙职工的用人单位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事故发生后,刘有森及红日升公司一直躲避乙职工家属的赔偿追索,致使乙职工家属多日围堵在甲企业厂区门口,要求甲企业对乙职工的死亡进行赔偿。乙职工家属的上述行为严重影响了甲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同时也给企业的声誉带来了不良的负面影响。经多次协商,甲企业与乙职工家属达成代垫赔偿费用协议,由甲企业参照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支付乙职工家属人民币61万元。

二、案情分析:

本案中甲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以表面上项目外包方式,实质上的劳务派遣模式,使用派遣员工进行产品活件的加工生产。由于甲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劳动保障法律意识淡漠,内部管理机制不完善,致使企业在对劳务派遣单位的选择、劳动用工协议的签订、职工权益的核查与维护、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和依法参保缴费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为甲企业引发劳动争议纠纷的产生埋下了隐患,不仅影响企业的正常工作秩序和经营,而且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

三、本案反应出的问题:

1、派遣协议签订主体不合法。

《劳动合同法》的第五十七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本案中刘有森为自然人,不具有合法的劳务派遣资质,不能以自然人身份从事劳务派遣活动,借用注册资本10万元的红日升劳务执照,没有达到上述规定的最低要求,不具备资格条件。这也是乙职工死亡事故发生后,刘有森及红日升公司无力赔偿且一直逃避职工家属赔偿追索的重要原因。

2、未依法约定社会保险条款。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缴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本案中双方未就30名职工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问题在协议中做相关约定。而这是由于这个关键节点的缺失,造成刘有森和红日升公司不为派遣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这一祸根,致使死亡职工家属无法正常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最终导致甲企业61万余元的重大经济损失。

3、责任条款约定不明确、不全面。

在协议中双方未就“任何其他责任、义务”所包含的内容进行明确约定,为今后协议履行过程中争议的产生埋下隐患。对“因事故导致死亡”的情形未作明确约定。由于条款中限定范围过窄、且不全面,为刘有森在乙职工死亡事故发生后推卸、逃避赔偿责任提供了可乘之机。

4、未核实派遣职工参保缴费情况。

甲企业以外包方式与刘有森合作,并未对对方向派遣职工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的行为进行核查。

5、合约不规范。

本案协议落款中,有甲企业人资部门员工和刘有森的签字,并加盖甲企业公章,并未有红日升公司的公章。

四、本案几点启示。

2、强化协议合法性审查。

3、充实内容防控风险。

4、完善用工管控体系。

5、依法进行审核备案。

一、注册资金。

《劳动合同法》的第五十七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

二、资质情况。

企业(要派单位)可以通过审查派遣供应商以上资质证书来确认其基本资质上的合法性,这是使用劳务派遣的底限,也是基础。如果以上在资格上审核都不能过关,一旦发生劳务纠纷,企业将完全陷入被动状态。

三、品牌知名度。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既在用工过程中,只要给劳动者造成损害,无论是派遣单位和要派单位哪一方的过错,全部责任都由这两方共同承担。在这种情况下,用工单位要注重考察劳务派遣单位及其管理人员在该行业的品牌和在行业中所处的地位、专业知识深度以及对主要客户的服务和被派遣劳动者的管理情况。而选择本地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大的派遣机构更有利于抵抗用工风险。

四、经营规模。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中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在无工作期间不得低于劳务派遣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其中,二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用工成本上的风险。此时企业选择劳务派遣用工就可以降低风险,更重要的是可以“灵活用工”。一些特殊的岗位不需要员工在一家企业中工作二年,那么如果通过派遣这种形式雇佣这样的员工,当用工单位在使用被派遣员工不足两年就退还给派遣机构时,就增加了派遣机构的成本压力。遇到这种情况,经营规模相对大的派遣机构由于人才需求数量大、服务企业丰富,更容易将这部分员工改派到其他企业,消化这部分风险;而小的派遣机构由于应对能力相对较弱,要消化这种压力,可取的方式要么提高对用工单位收取的管理费用,要么就从被派遣员工的工资或者非法接触劳动合同上打算盘,而这是违法的。

五、业务范围和专业能力。

企业选择劳务派遣机构可以实现“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情”,用工单位的hr可以集中精力做核心业务、核心人才的经营。因此,企业在选择派遣公司时要注重派遣公司的业务范围的丰富性、预防和应对风险的能力,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对国家劳动政策把握的准确程度和处理经验,专业人员特别是劳动法关系协调专业人员的数量等都是企业在选择派遣机构时应该慎重考量的。企业只有选择业务范围丰富,更富有专业处理能力的派遣机构才可以防范不可预见的风险发生。

六、资源储备情况。

高质量、高效率的人才招聘、甄选能力和灵活的用工机制,以实现人力资源的迅速组织与优化配置,是用工单位选择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的重要目的。因此,劳务派遣单位的人才储备与人才招聘渠道是否能够满足用工单位的人才招聘需求十分重要。

最后,提醒企业人力资源工作者,在派遣谈判过程中,派遣服务价格是重要的,但不应当作为唯一标准,无论从派遣员工考虑,还是企业内部关系调整,都需要一个优质的供应商从中协调、组织来完成人力资源配置服务,您的派遣供应商是否合格,关系着企业整个人力资源工作的健康发展。

天津市已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180家中介服务机构名称予以参考。作者:姚文燕(资深人力资源管理师)。

成立劳务派遣公司资质

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另:劳务派遣单位资质: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公司性质公司法26条第2款;虽然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是3万元,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所需资料由您提供:

3.公司名称(最好提供5个以上)、公司大概经营范围。

查名资料备齐后由相关部门受理,查名所需手续由相关部门完成,查名通过后会预先通知您并核发查名核准单一份、一套章(公司公章财务章法人章股东章)及银行询证函一份。

二、验资(即办即完)。

您凭核发的查名核准单、银行询证函、一套章去您就近银行办理注册资金进账手续,办理完后从银行领取投资人缴款单和对账单,银行询证函则由银行直接快递会计事务所,随后由会计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验资通过后核发验资报告2份。

验资必须由您本人完成,委托其他机构办理将会承担相关责任,具体参见新公司法第十二章法律责任。

三、签字(即办即完)。

您带好身份证前往工商所进行签字,工商所核实后通过。

签字需要本人到场,经工商所人员确认为本人无误后签字生效,签字通过后即可以开始办理营业执照。

四、办理营业执照(需2周时间)。

所需材料仅供您参考,所有资料由相关部门提供:

11.住所使用证明(租房协议、产权证);

12.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需提交部门的批准文件。

资料齐全后所有手续由相关部门完成,报工商局审批后核发营业执照正副本和电子营业执照,随后工商所流程完毕。

以下为质监局流程。

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需1周时间)。

以下为税务局流程:

办理税务登记证(需2周时间)。

4.企业章程或协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合同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6.经营地的房产权或使用权或租赁证明(加贴印花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二、填写表格报送市局:所需步骤仅供您参考,所有手续相关部门操作。填妥税务登记表及其他附表,呈税务所所长签字通过后连同所需材料报送市税务局(均由相关部门办理),核审并审批后打印税务登记证并领取税务登记证,至此税务局流程结束。

至此所有证件办理结束,您交纳办理费用后领取所有相关证件,然后前往您就近银行办理基本帐户和纳税账户(相关部门提供办理此业务的详细资料和步骤)。

后续手续流程:(后续流程共6项,均在税务所完成,所有手续所需材料由相关部门提供和完成)。

3.办理印花税业务:按您公司的规模,提供相关资料后填妥表格购买相关印花税票;

4.办理纳税人认定:按您公司的注册情况,提供相关资料后填妥表格后呈税务专员;

6.办理发票认购手续:根据您公司所需的发票种类,提供相关资料后填妥表格后呈税务专员申请发票。

劳务派遣公司合同

地址: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乙方(实际用工单位):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甲方根据乙方的生产(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劳务派遣人员和劳务派遣相关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协议:

本协议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2、甲方输出派遣给乙方的劳务人员,为甲方员工,由甲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各项有关保险福利待遇等其他相关事宜。

1、劳务费用的构成:

(2)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劳务管理费:每人每月________元;

(3)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商业保险费:每人每月________元;

(5)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农保费:每人每月________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实际缴费基数调整)

2、结算时间和方式:乙方应在每月日前将实际产生应付的劳务费用等一并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并提供各项劳务费用结算明细清单。劳务人员工资应由甲方在每月日前支付。

3、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相关劳务费用,甲方必须开具正式劳务费发票给乙方。

劳务派遣公司简介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望江县天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望江县天盾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企业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禁止的,不经营;需要前置许可的项目,报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注册后,方开展经营活动;不属于前置许可项目,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专项审批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经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开展经营活动;其他经营项目,本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后自主选择经营,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

所:*******号。邮政编码:

条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

公司经营范围: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法律、法规禁止的,不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

第八条。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做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做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章。

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分期缴付数额及期限第九条。

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分期缴资情况如下: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货币。

出资数额:20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100%出资时间:****年**月**日。

第十条股东承诺:股东以其全部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第十一条。

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六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按照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经理或监事;

(四)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出资额;

(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六)优先认缴公司新增资本;

(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八)有权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议报告。第十三条。

股东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以其所认缴的全部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投资。

第七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四条。

股东之间可以转让其部分出资。第十五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部分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六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八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七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八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的股东召集和主持。第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第二十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方可召开。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

第二十一条。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主持。第二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决议,应由表决权的股东全体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三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一名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四条。

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股东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股东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经理列席股东会议。

第二十五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一名监事。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六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经理履行职责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执行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监事列席会议。

第二十七条。

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九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

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九条。

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

(二)检查股东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报告;

(三)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四)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各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必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

第十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及劳动制度。

第三十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年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经审查验证后于第二年二月十五日前送交各股东。

第三十一条。

公司利润分配《公司法》及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三十三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二十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第三十四条。

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五)因不可抗拒力事件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时;

(六)宣告破产。

第三十五条。

公司解散时,应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小组,对公司资产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小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二章。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六条。

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并送交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同时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三十七条。

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会。

第三十八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第四十条。

本章程一式四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股东签字。

****年**月**日。

劳务派遣公司简介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向派遣劳工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

律师解答:一般来讲,合同到期后,如果继续留用原劳务工,可以采取主体变更,需要劳务工主动与原派遣公司提出辞职,然后重新和新的劳务公司重新签订合同,不需要赔偿工人,但不好操作。有一点要注意,最初和劳务公司签订的派遣协议中,是否对继续使用已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合同的员工有过相关约定。

如果不想留用,一定是要支付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对劳务派遣作了具体规定。为了避免用人单位以劳务派遣形式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条例要求,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义务,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单位也应当向该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相关法律知识:

劳务派遣对促进派遣员工就业、提高派遣员工的职业技能和执业能力、保障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解决派遣员工的后顾之忧等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起新型的劳动关系,有助于保障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充分利用劳动部门的就业平台和资源优势,为派遣员工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更为广阔的职业选择;重视派遣员工的教育培训工作,有效提升派遣员工的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提高派遣员工的职业选择能力。

2.劳务派遣不仅保证了派遣员工的工资收入水平,而且还可以利用内部的岗位空间和岗位调整,提高派遣员工的工资收入;可节省用工单位招聘员工的各项费用,如场地租用费、广告费等;同时也避免用工单位自行招进不符合要求人员造成的损失和处理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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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公司承诺书

申报单位及本人承诺:在所申报的《上海市居住证》申请材料中所申报的个人为我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已和我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参见后附劳动合同),非我单位派遣员工。

本单位了解《上海市居住证》办理有关规定,上述承诺确系真实,如有虚假,本单位及本人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申报单位盖章: 个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人经慎重考虑自主选择,愿意通过与 公司(以下简称派遣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以劳务派遣方式为***提供服务,通过***锻炼、提高并实现个人的价值。

本人知晓并将严格遵守和执行公司与 派遣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内容,知晓并将严格遵守和依照执行公司的'劳动纪律和考勤以及公司商业秘密保护以及竞业限制等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和内容,以勤勉、热忱、诚信之职业精神提供职业化的专业服务。

基于以上初衷,本人向公司郑重承诺如下:

一、在签署本承诺书时,本人未与任何用人单位间存在尚未解除或尚未终止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亦不再与任何用人单位间存在任何因劳动关系而产生劳动纠纷争议等,或与之相关的未了经济责任等,未曾被依法追究或免于刑事责任。

二、本人提供给公司的所有个人学历、履历、工作业绩、培训经历等个人资料和信息均具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本人身体健康,不患有包括但不限于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其他任何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本人能够适应和满足在***服务期间的工作负荷。

四、本人服从***业务和业务相关内容范围内的岗位安排和岗位调整,工作履行地点为青岛市或公司指定的地点。本人同意工作期间的薪资、工作时间、福利待遇、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等,按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五、如公司对本人提供专业、技能、职能培训的,本人应与公司另行签订培训协议。本人知悉公司在受托招聘员工过程中承担了一定的招录费用并了解了该等招录费用的分摊计算办法。

基于守诺对等原则,本人承诺在***公司将提供至少1年的服务,如违约按如下标准和金额予以赔偿招录费用:

(一)入职时为一般职能职位,招录费用300元人民币;

(二)入职时为主管、业务经理职位,招录费用600元人民币;

(三)入职时为职能或区域经理或其以上职位,除与公司间另有协议约定外,招录费用1000元人民币。

部承担。

本人提供的通讯地址为唯一联系方式,如有更改应告知公司。 特此承诺!

承诺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时间: 年 月 日

劳务派遣公司简介

说到劳务派遣公司就不得不提人力资源公司了,很多人在来咨询办理的时候就说自己要办哪种哪种,了解下来会发现哟部分人是不清楚这个之间的区别的,但是对于自己的经营模式还是知道的。

劳务派遣公司也就是从事一些派遣工作,派遣工的工资是劳务派遣公司发的。今天就来给大家讲讲武汉的劳务派遣公司怎么注册,注册的流程有哪些。

核名是任何公司的第一步流程,劳务派遣公司要经营业务不仅是要办营业执照,还需要办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并且是必须先办许可证,再办营业执照的。

第二步就是验资,劳务派遣公司需要两百万的注册资金实缴,并且必须出具验资报告。等待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出来,许可证领取前,公司必须开社保户才能领原件,先是领的复印件。

1、劳务派遣单位须依法设立,有一定的财产或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组织章程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既可以是国有独资公司,也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还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

2、劳务派遣单位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4、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5、许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证件。

最后说下办理材料。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产证复印件,验资报告,法人监事的身份证复印件等。注意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合法,切勿提交虚假材料,否则材料被打回来再去申请会很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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