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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公英的故事读后感(实用14篇)

作者:紫薇儿

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反思自己的成长历程和心灵之旅,成为自我认知和思考的重要工具。下面是一些读者对于某作品的心得体会,或许可以给大家带来新的思考和观点。

《蒲公英》读后感

我十分喜爱龚泽华叔叔写的《蒲公英》这本书,特别喜爱其中的《要蛋糕,还是……》这篇文章。

“爱民最喜欢吃蛋糕”,我最爱吃巧克力。一跑进食品店,我就被那一块块、一盒盒的巧克力吸引住了,口水直淌,吵着让妈妈买。品尝巧克力的时候,也是我最愉快的时候。

当读到爱民的爸爸用蛋糕和巴掌对待爱民的时候,我不禁想起了自己的爸爸,他也和爱民的爸爸一样,用巧克力和那条半旧的皮带对待我。

爱民知道爸爸的巴掌很厉害,总是十分担忧,于是他更加用功了。我回忆起期末考试的事。爸爸在考试的前几天买了五块巧克力,说:“考到95分,给你巧克力,考不上……”一边说一边指了指皮带,我害怕极了,决心好好考,不挨揍。于是我更加用功地学习,上课更专心了,下课也很少玩……终于,我得到了巧克力。

可是我觉得这样得来的巧克力并不甜,老实说,很难咽下去。我宁愿不要巧克力,也不希望因为分数差而挨皮带。

我知道像作品中爱民的爸爸的,绝不止我爸爸一个人。听同学们说,只要考得好,他们的爸爸妈妈就给他们买自行车,买手表,买……像这样的爸爸很多,而我们班考得好的并不少,是不是真正得到了那些自行车、手表……我不想去调查。为什么爸爸妈妈要这样许愿呢?我真想不通。

感谢龚叔叔写的《要蛋糕,还是……》,让爸爸改变了对我的态度。我真喜欢《要蛋糕,还是……》这篇文章。

蒲公英的故事

这个南方小镇的边上,绕着一道又一道的山坡,每年夏季来临的时候,山上都长满了叫做蒲公英的植物。每当一阵阵暖风吹过的时候,那些蒲公英便离开了生长的地方,然后随着风四处飘荡。它们有的落在了泥土上,生根;有的飞到小镇的屋顶上,或者阳台上。

那时候的女人都蛮讨厌蒲公英这种植物的,因为每次晒衣服收回来的时候上面都沾着蒲公英的种子。也有蒲公英飞到了墙缝里,下了场雨之后,从此它就住在里面了。

所以现在看到的小镇,到处都是可见的蒲公英,在墙缝处,门口的花坛里,街头巷尾,人们都习以为常的看见它。也许这个镇马上就要改名字了,就叫蒲镇。

那就叫它蒲镇好了。

蒲镇并不算一个大镇,它很小,小到街头的人在讲悄悄话,街尾的人都能听见。小到一盆洗脚水倒下来就淹没了蒲镇。虽然它很小,可是它很热闹。

英子是在十二岁的时候来到这个镇的,是跟着奶奶一起来的。从第一次见到这个镇开始英子就喜欢上这个镇了。小镇的房子全是用红砖砌成的,一排排的,那仿佛是生活最深处的一种味道,它裹上了幸福两个字在里面搅拌着。还有那迎面吹来的风,里面夹杂着许多的蒲公英,它们在风里那么轻盈,那么欢快的飞扬着。

那时十二岁的英子紧紧的握住了奶奶的手,然后扭过头来对奶奶笑。于是满脸皱纹的奶奶就问英子,“喜欢这里吗?”英子点点头,“喜欢!”

也是从那天开始,镇上多了一个特殊的蒲公英,那就是英子,她总是笑的比那些蒲公英还要欢快。

当英子和奶奶在这里安顿下来没多久,英子就跟着奶奶天天在外面卖甜糕。每天的早晨都能听到英子那尖尖的嗓门,“卖糕嘞~又松又软的糕嘞~”

渐渐的,这种嗓门变成了清脆的,利落的音调。那是在四年后的早晨,英子已经出落成一个大姑娘了,虽然说只有十六岁,可看起来要比一般人成熟。脸上依旧笑容满面,只是多了点女人的魅力。

那一天的傍晚,年迈的奶奶站在英子对面,喊着,“英子,回家吃饭了。”英子应了一声,“诶,马上就收拾好了。”

接着,就看见英子提了一些卖剩的甜糕进了屋。

奶奶把烧好的鱼端了出来,英子马上就接过来,“奶奶,我来吧!您坐着!”奶奶笑呵呵的说,“没事,我还能行,别看我老,我的身体还是和以前一样好。”英子不愿辩驳,就附和说,“那是那是!”

那天晚餐,英子突然想起来说,“奶奶,我给您买件衣裳吧!”奶奶说,“我现在都这么老了,买衣裳干什么?”“不嘛!难道老了就不能买衣裳了?”英子还像小的时候那样蹭着奶奶的胳膊。奶奶没有办法,“好,好。”

英子这才松开奶奶的胳膊,“我一定要给您买件最好看的!”说着,她又开心的笑了。

只是让没有英子想到的是,第二天一大早,当阳光洒在奶奶的床上的时候,奶奶已经安然的离世了。那抹阳光仿佛是承载着奶奶离开的。奶奶很安详的躺在那里,似乎忘了英子昨天说过的要带她去买衣裳的。

“奶奶!”英子叫了一声,然后就哭了。

大家都来劝英子,“奶奶这样离开是最舒服的,她没有受什么苦,你也不要太伤心了。”

英子听信这句话,因为在奶奶的脸上她看到了那份安详和从容,她的嘴角带着点微笑,好像在对英子说,“我始终要离开的,毕竟我已经老了。人老了,就要死了,这是就是命!”

十六岁的英子也许还未曾理会过“命”的意思,她没读过多少书,只知道日复一日的卖甜糕,只知道失去了最亲的人是多么痛苦的一件事,只知道从此以后她将一个人生活。

日子还是一天一天的过着,生活中是少了些什么,但是慢慢的会习惯的。英子毕竟还是英子,一天到晚满脸嬉笑的,无论什么时候,都还能听到那声叫卖甜糕的声音贯穿了这条街。

“卖糕嘞~又松又软的糕嘞~”

就这样,时间一晃,又过去了两年。这一年英子刚好十八岁,是个花季少女。她那颗藏在身体里的心脏开始蠢蠢不安的跳动。镇上也有好多的年轻的小伙子相中了英子,可英子就是看不上他们。也有喜欢说事的人就来跟英子说,哪家哪家的小伙子不错,可以考虑考虑。英子只听着她们说,但从来不发表意见,她的心里其实早已经默念了一个人的名字成千上万遍了。

王东。东是东来东往的东。

第一次的邂逅是在那个下午的时候,太阳已经沉沉的落到西山边了,可英子还是不想收摊,今天她的甜糕卖的并不是很好,还剩下许多都没卖掉。英子拿起一块糕放在了嘴里,嚼了两下,“难道现在的糕做的没有以前的好吃了?不对啊,味道还是很香的啊!”她郁闷了半天,怎么就卖不动了呢?这个问题她自己也不知道,味道还是以前一样,心思也是和以前一样,没少放。

恍惚间,英子觉得好像是有人在看着自己。猛地抬起头,对着的是一双深邃的眼睛。英子没有去过外面的大千世界,也不知道爱恨情仇的真正含义,更不能体会那触目惊心的震撼。可是,就在那一刻,她好像什么都感受到了,在那一双眼睛里,她好像看到了一切。一切都是从那双眼睛开始的。

不记得那一刻是停顿了多长时间了,当英子回过神来的时候感觉自己的心跳的好快,脸也跟着红了。从来没有男人这样深深的凝望着她。英子赶紧收了摊子,然后背着卖不掉的甜糕回家了。

躺在床上,闭上眼睛,英子就想起了那双眼睛。她想不起他的那张脸,想不起他的衣裳,唯独想的就是那双眼,好像有魔力一般的笼罩着她的心。那天晚上,英子彻底的失眠了,她在床上滚过来滚过去,就是睡不着。这是第一次,内心有一把火在热烈的燃烧着。

好像要烧掉她的整个人一样。

“这甜糕味道还不错嘛!”第二次见面男人捡了一块糕放进了自己的嘴里。

英子眨了一下眼睛,脸瞬间就红了。她不敢说什么,也不知道说什么。初秋的阳光打到了她的身上,她觉得很热。

“脸怎么怎么红啊?”男人挑逗了她一下。

英子发现自己被挑逗了,马上抬起了头,“谁说我脸很红的?”

“我啊!”男人笑嘻嘻的。

英子这才清楚的看见了男人面貌,跟她理想中的一模一样,只不过稍微要老一点。可是,依旧是她喜欢的类型,也许只是男人出生的早了点。命中注定在这个时候他们会相遇,无论隔着什么样的时空都会相遇的,就算是已经离过婚的。

男人很温柔,像是上。

天眷顾着英子,所以赐给她的。英子知道了男人的名字叫王东。王东说,“东是东来东往的东。”英子莫名的望着他,然后他就在英子的手上写起来了,“王东~好了,就是这两个字!”说完,英子就笑了,笑起来眼睛水汪汪的。

之后的每天,临近傍晚的时候,英子都会等着王东的出现。她已经不在乎甜糕卖了多少,人们也很少在街上听到卖糕得叫卖声了。大部分时间,英子都在想着王东,想着他头发上特殊的洗发水的味道,想着他宽大的手掌,想着他那一张能说会道的嘴。英子似乎陷在一片暗泥之中了,可是她喜欢,这暗泥是热的,她能感觉到,与她的心脏相吻合的热度。

这一年,英子十八岁,王东三十一岁。

傍晚,王东来后,英子就早早的收了摊子。然后,俩个人就坐在屋子里聊聊天。经常的王东会买些菜来,英子就展现自己的厨艺,俩个人有滋有味的吃着喝着。有空的时候王东还会教英子写字,认字。毕竟英子认得字不多的,中国有那么多的汉字,英子认识的大概一百个不到。以前在家里的时候,生活条件不好,爸妈只供了英子上到了小学二年级,后来就没念了。记得那时英子其实很想读书的,但迫于无奈,只好弃学在家里帮忙做事。后来家里生活好了一点,英子以为又能返校了。可是谁料到父亲在煤矿里挖煤的时候被煤埋了,母亲说去找父亲,也一去不返。后来的后来英子所有的梦都泡汤了,一年后,就跟着奶奶来到了这个小镇。

王东教英子认字,英子有板有眼的念着,看起来一个认真的摸样。但她的认真不是因为她想学这些字了,而是她激动,她觉得从来没有人这么像王东这样对她好过。这种好不是不需要用任何语言来说明的。这是她觉得她活着的十八年来,人生第一次有了意义。她想追求,她想把握。

现在她说,我想要和你在一起!

她的眼睛眨都不眨一下,一点也不像个小姑娘,反倒是像个经历了很多情感的人,她忘了羞涩,在那一本正经的讲着,“我想要和你在一起!”

接着,她就哭了。

她哭了,并不是因为他拒绝了她。而是英子觉得这是有生以来第一次成功,小时候她说的,我希望啊我希望。可是她的希望都没有成真过,但是现在它成真了,王东紧紧抱住了她。他抱的那么紧,仿佛他等她的这句话等了好多年了。

我想要和你在一起!我想要和你在一起!她开心的说了好多遍。

蒲镇的街上已经见不到一个笑的异常开朗的女孩了,也没有那清脆的叫卖甜糕的声音了,这是后来人们才发现的。英子不见了,像是突然的就在蒲镇消失了,他们都不明白怎么回事。当每天的阳光经过英子家大门时候,没有人会开那扇门了。蒲镇好像清净了许多,好多户人家都搬走了,一些年轻的男男女女也都去了外地谋未来。这里毕竟还是比较落后的,它算不上什么好地方。但是也有一些人他们愿意终生留在这里,他们相信来年的夏天,空中还会飘着许多的蒲公英,他们喜欢这里的风,他们的身体里的血液早就和这里的一切连为一体了。也许英子也曾这么认为过,她以为自己会一直呆在蒲镇的,在这里安然的生活。她没有什么目标,只要看着再看到来年的蒲公英,看到那漫天飞舞的蒲公英,就算内心有一千个一万个声音在呼唤,“空洞!空洞!”她也无所谓了。直到遇到了王东,她才发现,原来,原来,自己就是一支蒲公英,这里并不是她的降落点,她被风吹到了这儿,目的就是为了遇到王东。王东才是她的降落点啊!

蒲镇的人都知道英子消失了,可是就是不知道她是怎么消失的。那个深秋,人们讨论的话题都是英子是不是给别人骗走了?“是啊是啊!”有人接茬,“那些天我还看见经常有个男的进出英子家。哎呀,那个男的看起来都三十左右了,看起来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唉!”有人叹了口气,这口气叹得深秋更冷了些,叶子差不多都掉光了。

这年冬天,下了很多场雪,大人们都躲在屋子里不敢出来,只有调皮的小孩喜欢在雪地里玩耍。屋顶山坡都积了厚厚的雪,世界是一片银装素裹。这个时候,已经没有人再提起英子了,没有人会想她现在在哪里,过得好不好。马上就要过年了,家家户户都开始置办年货,街上小孩子们玩起了擦炮,有的大人被吓到了,就唬了一句,“再玩就打烂你的屁股!”

正当蒲镇的人们把英子渐渐忘了,又忘的一干二净的时候。英子就回来了,在那个阳光明媚,蒲公英漫天飞舞的时候回来了。人们见到英子都不怎么认识她了,他们张大了嘴巴,“这还是英子吗?”英子没有看他们,眼中像是目空了一切,淡若自如的打开了她半年多都没打开的门,然后走进了满是灰尘的家里。

是的,英子和以前不一样了,不管是外表或者内里都不一样了。也许在众人的眼里只看到了英子的外表,她穿的那样时髦得体,像是去了另一个繁华的世界,现在又回来了。但是一切都不一样了,一切都不一样了!没人知道英子这半年多发生了什么,人们不敢去猜测,也猜测不到。反正重要的是英子现在回来了,可她是一个人回来的。

现在的英子看起来更像一个女人了,妩媚的女人的。鲜红的口红,波浪卷的头发,精致的连衣裙加上白色的高跟鞋。这一切看起来都是很好的,只是丢了一样东西,一样很重要的东西,那就是曾经的笑容更换成了一张深沉忧郁的脸。

英子这次回来就没打算走了,她要做一件事情,就是把自己的孩子抚养成人。她怀孕了,两个多月了。她是第一次,有点紧张,都不知道怎么办。但是她又回想到这半年的情景,她深深的吸了口气,然后眼神怔怔的朝窗外望去。

窗外天空变脸似的由晴为阴了。

眼看着英子的肚子渐渐大了起来,蒲镇的`人又开始说三道四了。不是什么好听的话日日在英子的周围打转,整个蒲镇像是炸开了锅,貌似这个小镇从来没有发生过这样的事,所以传的很疯,大多数都是妇女们再添油加醋的造谣一番。

一晃又是一年,英子的小孩在谣言平息了后终于出生了。是个女孩,英子给她起了个名字叫根,意思就是落地生根。她就是英子的根了,英子曾说自己是蒲公英。现在她不再飞翔了,因为她已经落地生根了。

阿根出生没两个月,英子就继续干上了自己的老本行,卖甜糕。

她的甜糕还是和以前一样甜,有松又软。蒲镇像是又回到了从前,具体的说英子的心像是又回到了从前。这次,她专门清了清嗓子,喊了一声,“卖糕嘞~”只喊了一声,她就停了下来。蒲镇一直都是蒲镇,什么都没变,可是她再也喊不出来了,那样清脆响亮的声音像是被什么东西掖住了。暖风轻轻的吹在她的脸上,她低垂着眼睑,“唉!”

这一声“唉”一叹就叹了十几年。

蒲镇渐渐有了变化了,一些老旧的房子都被拆了,重新盖上了新房子。街上好像比以前更热闹了。有开发商到这边来看地盘,也有人在这里建了赌场,ktv。蒲镇的周围陆续建了好多房子。当年蒲镇周围的那些小山坡都被挖了,盖了新房,蒲公英从此好像也消失了,在夏日炎炎的时候,再也看不到再空中飘浮的那些白色的精灵了。

英子的家也被拆了,换成了新的。甜糕在这个时候已经卖的不好了,一天下来几乎卖不到多少。随着生活的向上发展,人们的嘴巴变得越来越刁了。所以刚刚初中毕业的阿根就打算去上班。她想自己挣钱养活自己和母亲了,她不想母亲一天到晚在外面风吹日晒。

但是对于学历来说,没有什么好的工作适合阿根的,她自己也知道,自己子不过是个初中毕业的小女孩,经验也尚浅,要找份自己喜欢又适合自己的工作真的很难。

刚好在那个时候一家ktv里在招服务员。待遇方面都蛮好的,而且只上七个小时班。阿根想都没想就进去应聘了。最后阿根是凭借着自身的长相再加上她的那股冲劲,领导一拍手,“好,你被录用了!”就这样,阿根就在这个ktv上班了。

在ktv里当服务员并不是外人所想的那样不正经。阿根也跟英子解释了好几遍,“就是帮客人点点东西,开开酒,客人要需要的话就问一声之类的东西。真的没什么的!”英子将信将疑的看着她,直到阿根上了一个月的班以后,什么事都没有,她才稍稍放松了警惕。

然后有一天,英子发觉自己好像不正常了,那是一个夏天的夜晚,阿根在上班还没回来。英子在梳头的时候发现自己的头发掉了一大把,脑门上隐隐约约都能看见一小块秃的了。英子知道这是不好的预兆。

第二天,英子就趁阿根在家里睡觉的时候偷偷上了省城的医院,一检查,才知道是患了癌症。

回来的路上,英子慢悠悠的走在路上,天是灰色的,有些阴冷。她用手时不时的摸着自己的眼角。她看到了自己的手变得粗糙黝黑,她已经不是当年那个年轻貌美的英子了。连她的生命也没剩下多少了,她的这段人生到底有什么意义呢?她自己都想不清楚。曾经她以为王东就是她人生的意义,对,王东,她还记得他的名字。可是后来她发现她错了,她发现自己错的彻彻底底。

那天回来后,英子就告诉了阿根一个秘密,那是关于那半年的秘密。下午的天空雷声轰空,似乎要下雨了。家家户户都收了晾在外面的衣服。英子拉过阿根的手,“你想知道你父亲的事吗?”

阿根眨巴眨巴着眼睛。很小的时候,阿根就很在想这个问题,而这问题对她来说就像是宇宙的外面又是什么呢?这样的难以找到答案。可是即便是这样,她还是一遍又一遍的想,想着别人的口里叫她,“野孩子!”小的时候阿根就很懂事,她知道这三个字的意思,可是她从来不告诉母亲她在外面遭受的待遇。她也知道母亲现在还不想把一切的事情都告诉她,看着母亲她愁苦的面容似乎就说明了一切。那是一场马上就要下雨的天空,乌云积聚,雷声轰隆。

现在它终于下了,雨下下来了。无论是窗子外面的世界还是窗子里面的世界,都在下了。

英子面容憔悴的说,“那是我比你大一点的时候。。。。。。”

那年英子在蒲镇消失了,没人知道她上哪儿了。夜里的火车开的飞快,当时英子和王东就坐这上面。英子是第一次坐上火车这东西,她很好奇。她趴在窗户玻璃上,看着外面的风景,可是什么也看不清楚,黑乎乎的一片。坐在她身边的王东问,“好玩吗?”英子用力的点了点头,“嗯!”她笑的很开心,望着王东的眼里闪烁着无数的光芒。这一刻她觉得自己是幸福的,但是她不能料到以后会发生什么事。或许还是她太小,盲目的相信着这个世界,要不就是她被现实伤的太多了,所以选择相信一次。但最终还是她太低估了这个世界。

英子和王东一起来到了一个叫做华都的城市,这里要比蒲镇那个小地方繁华多了,这里的人穿的都很时尚,住的都是高楼大厦。英子再一次感到兴奋极了,那天王东带她去了酒店吃饭,然后开了宾馆。

英子在宾馆里连续住了一个月后,是在一个晚上,王东说要带英子去见见自己的朋友。在一家酒店里他们一起吃了饭,然后英子被灌了不少酒。第二天英子醒来时就躺在了王东的那个朋友的怀里。

事后英子哭着问王东,“你把我当什么?”王东没有一丝愧疚的说,“怎么了?不就和别人睡觉么,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你既然都跟我出来了,还有什么好说的,一切都是你一厢情愿的。”“你根本就不是人!”英子狠狠的扇了王东一巴掌。而王东也回了一巴掌,这一巴掌要比刚刚英子的那一巴掌扇的重多了。英子被打的摔倒在了地上,然后她就干脆坐着不起来了,在那里撕心裂肺的哭。

其实说到底英子的心里还是很喜欢王东的,虽然王东对她做出了那种事情。可是经不住王东的甜言蜜语,英子就有好了,不哭不闹的。但是事情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的,还会有第三次的。英子已经不记得自己跟多少人睡过了,最后她还怀孕了,她也不知道是谁的。她自己认为是王东的,于是趁着王东在的时候她就坦白了,仿佛是为了报复他。

“我怀了你的孩子了!”英子站在王东的背后,王东正在把外套脱掉。

“什么?”王东转过身来,“你再说一遍!”

英子低着头,怯怯的说,“我怀了你的孩子了!”

只见王东冷笑了两声,“算了吧!”

“啊?”英子没听懂她的意思。但是没过几天王东就拿出了一笔钱塞给了英子,“你回家吧!我也要走了,再见!”

英子的泪水猛地就从眼里涌了出来,“你曾说过你爱我,可是你都把我当做什么!”此时的她几乎什么都不奢望了,只要他说他还是爱她的,她就足够了,她什么都不在乎了!“你说啊!难道这样对待我你很开心,是不是?是不是?”泪水滚过她的脸颊,流进她的嘴里,她觉得它们那么的苦。

就算这样咆哮着也是没有用的,谁说他曾经是。

温柔的,那都是假的!

英子清楚的记得王东狠心的把她甩在了身后,头也不回的走去。仿佛她从没存在过一样。之后她就带上了那笔钱回来了,然后生下了阿根。

阿根听英子说完,早就泪流满面了。她从来都不知道母亲受的苦居然是这么的多,她恨那个叫王东的男人,根本就不配做她的父亲。她宁愿这个世上从来都没有过这个人,那该是多好。

阿根擦了擦脸颊上的泪水,她并没有想过母亲为什么现在要把这一切都告诉她,她只觉得一切都太悲哀了。

更悲哀的是,同年,英子死了。毫无预兆的,就像当初奶奶死的时候一样。英子是在家里服毒自杀的,她不想花这个冤枉钱去治她的病,也不想再痛苦下去。英子死的前一天还告诉阿根,叫她上班要好好的,千万要注意点!第二天英子就死了,阿根当时正在上班,还不知道,是蒲镇的街坊邻居去喊她的。

一下子功夫,就失去了母亲,阿根的这种痛是没有人能抚平的。她也根本不知道,母亲是患了白血病自杀的,她以为是太过憎恨那个叫王东的家伙了。

母亲被安葬以后真的就只剩下阿根一个人了,家里空荡荡的,连一点声响都没有了。就像曾经看到过的一句话:明明只是活着,哀伤却无处不在!

那时,阿根每天都把自己内心的伤感告诉一个男孩,他是阿根从小到大的同学,和阿根的关系很好,名字叫做单乐。从痛苦走出阴霾,阿根的身边一直都是单乐陪伴着她的。

直到很多年过去了,单乐成了阿根的男朋友,而这时的他们马上就要结婚了,他们拍好了婚纱照,置了新房,一切都看起来那么美好,洋溢着幸福的气息。这年的十月,天气已经渐渐变凉,阿根已升为ktv的主管了,在ktv的楼层里,阿根拿着一个对讲机在不停的晃来晃去,巡视着店里的情况。

晚上的ktv是最忙的,进进出出的客人很多。手机在口袋里震动了好几下,阿根才感觉到,她躲到拐角接起电话,电话那头马上就传出了温柔的声音,“老婆!晚上我可能要晚点你接你下班,店里还有很多事情没有忙完。”

“嗯!”阿根在这头甜蜜的笑着,“我知道了,你不用打电话过来说的。”

“当然要了!”声音突然变的正经了,“你是我老婆蛮,不跟你说跟谁说啊!”

“切,谁是你老婆啊?”阿根边笑边说着。

“呵呵,你想跑啊,告诉你跑不掉了!”

电话两头的人都在毫无掩饰的笑着,等到快要挂电话的时候,那头人的说,“老婆,晚上上班注意点,千万不要让自己累着了!”

“好的,老公你也是啊!”

“嗯,想你!”

“晚上不就见面了嘛!还想什么啊?”

阿根听不清单乐在那头又说了什么,一个服务员过来喊了一声,“经理,812号包厢的的音箱放不出声音,你去看看!”

阿根回应了一句,“好的,我马上就来!”接着,她又对着电话里的单乐说着,“我现在有事,不说了!”

“嗯,好的!你忙吧!”

挂了电话,阿根转身就进了812包厢。与别的包厢相比,812很安静。客人似乎没有为了音箱没有声音而不高兴,他们在一起开心的聊着天。阿根看着屏幕上的画面是好的,上面是一首歌的mv,那首歌蛮老了。当然,阿根不会注意这些,她在想是不是音量没调好,或者是被静音了。她走到主机旁,坐在那里开始操作起来。

不知是不是客人说的某个话题太有趣了,阿根的思绪被牵引了过去,不过听到这样的话语就知道一定不是有趣。

其中有个客人说着,“其实二十几年前我就来过这里了,那时这里还是穷乡僻壤,都是红砖砌的房子!”

“哦,是吗?”另个客人说道。

“是啊。”那个客人继续说着,“那个时候我还在这里邂逅了一个小姑娘呢!好小,才十八九岁!”

“那不是让你占便宜了!”好几个客人都乐呵呵的笑着。

“哎,别这么说,也是她自己愿意的。后来她还跟我去了外地,不过倒挺好,她帮了我好多忙,她只要跟别的男人睡一觉,我就能完成一个订单!不过后来她好像怀孕了,居然还说孩子是我的,当时我就纳闷了,她跟那么多人睡过觉,凭什么就说孩子是我的呢?你们说是不是?”

没人知道,英子的手正在颤抖,夏天已经过了,可是她还是觉得很热,她的身上在冒汗了。她有种想发疯的冲动。

旁边有个人问,“那你还记得她的名字吗?叫什么啊?”

“叫什么啊?”那个客人摸了摸自己的脑袋,像是在努力回想的样子。最后他终于想到了,他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对了,好像就叫什么英子的吧!”

阿根觉得自己已经控制不住自己了,她的泪水像关不掉的水阀不停的往外涌着。在她身后的桌子上放了十几瓶啤酒,她猛地站起身来,一手抓两瓶“轰”的一声就扣在了客人的头上,那些客人都慌张的维护着自己,灯光很暗,看不清每个人的脸。阿根又抓起啤酒继续扣在了客人的头上,知道十几瓶啤酒全被砸光为止。服务员和经理赶来时,场面颇为壮观。地上到处都是啤酒瓶的碎渣子,有两个客人倒在了沙发上,都双手捂着头。当所有人都看向阿根时,阿根是泪流满面的,她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

还没有人知道这是怎么回事,警察就带走了阿根,那两位客人也被救护车送去了医院,只不过一个抢救无效死亡了。还有一个头部受了重伤,一直都昏迷不醒。当警察问阿根为什么这么做时,阿根什么都没说,她只是想着单乐还在等着她下班回去,再过两个星期他们就要领结婚证了。但是现在什么都没了。

时间的痕迹好像一把又一把的刀子一样,割伤了人的心,也切掉了所有的菱菱角角。当经过了十年的时间,蒲镇早已脱胎换骨,它已经不是一个小镇了,它变成了一个城。所以阿根回到那里时已经完全不认得了的。她走过平整的马路,记不清这里曾经是什么地方,马路两边连绵的房子,一直延伸到天的尽头。

阿根因为在牢里面表现良好,被减了刑期,后来就被放了出来。而现在她再回到故乡就像来到他乡一样。她乱乱的理着被风吹乱的短发,天很冷,她一张口就吐出了一团白色的雾气。直到她眯起眼睛,才看清楚天空飘下了稀疏的白雪。

街边一个卖烤番薯的摊子吸引了阿根过去,她搓了搓手问,“多少钱?”“要不就来这两个吧,五块钱!”卖番薯的老头笑嘻嘻的说。

阿根在身上掏出了五块钱,递给了老头,然后接过了烤番薯。烤番薯的味道很。

香,阿根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其实这么多年过去了,该烟消云散的就已经烟消云散了。当阿根转过身时,她并不知道身后的那个老头就是当年在ktv里被她砸伤的人,他就是王东。而被她砸死的那个人,是个非常倒霉的人吧。阿根原本是想要报复王东的,那里的灯光很暗,她也很冲动,没看清是谁,就拼了命的砸。

至于现在王东为什么会变成烤番薯的老头,那也是风水轮流转,世事无常,谁也说不清!

天空中飘的雪越来越多了,阿根双手捧着烤番薯沿着马路边一直往前走,雪飘在了她的脸上和身上,她并不觉得冷了。倒是忽然感觉那些白雪好像就是漫天飞舞的蒲公英了,它们在天上悠扬着,旋转着,最终还是会落到大地上的,那是它们自由的结束,也是新生命的开始。

蒲公英读后感

在道格拉斯与那个盛夏得了不知名的病症昏沉睡去的时候,父母和弟弟将他抬到院子里的大树下,没人能够唤醒他,就连医生也不能。

就是在这个时候,那个终日游荡在街上为人们交换破烂的人出现了,他在道格拉斯的耳边轻轻说,有些人就是会比别人更早的体会到忧伤。

同样是写美国小镇的小男孩的生活,《蒲公英醇夏》让我不由得想起比尔・布莱森的《闪亮的日子》,然而与之不同的是,在这个故事里,每一个角色似乎都有所隐喻。

关于衰老与死亡,还有孤独的体会,这个故事的视角如果平视大概会到成年人的腰部,透过讲述者的眼睛,那是一个孩子第一次意识到,每一个夏天都只有一次,即使明年夏天一样会来,但那已经不是相同的那一个了。

这个顿悟大概就是人类对于忧伤的体会的开端,从此以往,情绪的层次多了起来,是好事,但是也不太好。道格拉斯第一次体会到一些人生的“留不住”与“抓不到”,装满蒲公英的罐子也许是大人们试图留住时光的一点微小努力,然而此时此刻在这个孩子眼里,世界再也和以前不一样了。

《蒲公英醇夏》其实是一本什么也没有讲的书,像是把一段生活剪切下来印刷成字,只是陪故事里的人度过了一个悠长的夏日。那是一个漫长人生中难得的清闲季节,爷爷在院前割草,交换破烂的人走过街道,弟弟因为以为道格拉斯走失而头一次感到恐惧。

而道格拉斯却是唯一一个提前感受到了忧伤的人。

这些孩子啊,往往能够长大成为生活的观察者与记录者。而那时人们还没有发现――或许发现了也说不准,只是如常的酿一瓶蒲公英酒,并且用对待小孩子的方式对待着他们。

然而时光的琥珀就是在那时,一点一点在每个小镇的道格拉斯的脑海中,慢慢成形的。

蒲公英的故事

蒲公英非常想飞,她的妈妈给了她一把小伞,只要起风了,蒲公英就可以随风飞起来。她还会在空中翩翩起舞,可风一停下来,蒲公英就会慢慢的落在地上,还在地上打几个滚。没有了风,蒲公英就飞不起来,像没有了生命的蝴蝶!

蒲公英的妈妈看见鸟妈妈、蝴蝶妈妈都把自己的孩子送到鹰先生那里去学飞行,都说鹰先生的飞行技术好。蒲公英妈妈便把小蒲公英送到鹰先生那儿去学飞行。

第一天蒲公英早早的来到学校等着鹰先生。鹰先生来后,开始教大家练习飞行的动作,过了不久,大家都学会飞了,只有蒲公英没有学会。鹰先生只好把她送到了风先生那里去,风先生对着蒲公英一吹,蒲公英又随风飞了起来,她自豪地说:“我会飞了,我终于学会飞了!”风先生对蒲公英说:“你别高兴的太早了,你和鹰先生、小鸟、蝴蝶他们不是同类,是不一样的,你的飞行只能靠风的动力,而他们则是靠自己的翅膀和自己的努力”。小蒲公英知道了其中的道理,不再骄傲了。

小蒲公英再也不学飞了,她默默的在山岗上,在草地里,陪伴着大地。在风起了日子里,她就穿着漂亮的裙子,随风翩翩起舞!

通过蒲公英学飞的故事我们知道,小蒲公英很想学飞,最后在风先生的帮助下飞了起来。也告诉我们,在学习的过程中不可骄傲自满,要保持谦虚谨慎的求学态度,定能学有所成。有时候自己可以做某件事,可能不是自己的功劳,可能是在天时地利的情况下才会成功,所以偶然的成功并不值得得意,可贵的是有自知之明。

《蒲公英》读后感

这几天我读完了作家潘晓娴的散文《会飞的蒲公英》,我感触很深:在未来的道路上,我们一定要做那一朵不满足于现状的蒲公英。

文章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上小学时,妈妈送“我”一个绣着“会飞的蒲公英”几个字的花书包;上了中学,妈妈又连夜给“我”做了一件绣有一朵白色蒲公英的蓝色连衣裙;考上大学后,“我”把报刊上发表的文章寄给了妈妈,她的回信里夹了一幅画着蒲公英的水彩画。妈妈教育“我”成为一个敢于去外面的世界闯荡的人。

小小的蒲公英,它没有杜鹃的美丽外表,也没有迎春的傲人身世。但是,蒲公英从不会安于现状,它们从不怕离开妈妈的怀抱,不怕未来道路上的艰险,勇敢地飞向外面更广阔的世界出闯荡,去风雨中学会坚强。无论是写着“会飞的蒲公英”的书包、绣着白色蒲公英的连衣裙,还是那幅画着一朵朵蒲公英的水彩画,都承载着妈妈对“我”的无限期望,她多么希望“我”是一朵会飞的蒲公英呀!妈妈要让“我”飞出大山,永远不停下前进的脚步,做一个坚强而有梦想的人。在妈妈别有深意的教育下,“我”从小就努力上进,精益求精,直到成为一个作家,这些都是因为“我”的心中充满着一个十分坚定的信念:“我”是一朵会飞的蒲公英。

我轻轻地闭上了双眼,眼前出现了一朵正在飞翔公英,这就是令我十分敬佩的贞贞姐姐。贞贞姐姐小时候是住在上里的,没能上幼儿园。可是贞贞姐姐上了小学后,每天都勤奋地读书,成绩一这都十分优异。就这样年复一年,贞贞姐姐先后考上下关一中、南京理工大学。后来,贞贞姐姐以十分惊人的成绩考上了复旦大学的研究生。

是啊,一株小小的蒲公英,它总会不安于现状,不断努力上进,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去实现自己更加远大的梦想,这样成功才会向你步步走来。这就是《会飞的蒲公英》给我的启示。让我们做一朵会飞的蒲公英吧!

《蒲公英》读后感

读了《会飞的蒲公英》我心生感慨,被蒲公英的精神感动。在人生的道路上,我们应该像那朵蒲公英一样飞上蓝天,放飞梦想。让我们带着坚定的信念,让梦想飞得更高、更远。

文章讲了:“我”小时候,发现了会飞的蒲公英,从那时起,母亲便用蒲公英的品质教育“我”。上小学时,母亲在书包上绣了朵蒲公英;上了中学,母亲亲手为“我”缝了条连衣裙,上面有朵白色的蒲公英;上大学时,“我”把自己飞得很高的见证寄给予母亲,母亲寄了张画有蒲公英的画。从小到大,母亲都教育“我”要像蒲公英一样,要到外面的世界去闯荡,让“我”的梦想飞得更高!

一开始,那朵蒲公英吸引了我,它是洁白的、普通的、飞得最远的。母亲对蒲公英的话让我追寻着、奔跑着,像作者一样努力抓住那朵在空中飞舞的小白花,努力思考着蒲公英的品质。母亲的话让作者铭记,也让我深思。作者上了小学,那朵寄托着梦想的蒲公英每天躺在作者的花书包上,母亲的教育,让我感到作者一定会像那朵会飞的蒲公英,飞得更远。让我也觉得自己要像蒲公英一样,为梦想而努力、奋斗、拼博。

后来,作者上了中学,母亲在连衣裙上也绣了蒲公英,我知道母亲是要让蒲公英陪伴作者一生了。母亲对作者的期望不正是每个母亲对儿女的期望吗?这时,我周围也仿佛有一朵蒲公英,仿佛向我朝手,让我抓住它,和它去远航。作者要上大学了,母亲看着那一朵朵蒲公英,眼睛里含着泪花,母亲此时一定是伤心又欣喜的,孩子突然要离开了,肯定不舍,但更多的是为孩子感到高兴,因为母亲看到那朵蒲公英离自己更远了。

当女儿寄给母亲自己的创作时,母亲寄回了一幅画。画得很简单,蓝天、白云,一片蒲公英的海洋。我仿佛闻到了泥土的气息,清新的空气,那一朵朵在蓝天下飞舞的蒲公英,会从大山飞到外面的世界,让山里孩子的梦想飞得更高、更远。

那朵在空中的蒲公英慢慢降落,当我伸手去抓它时,却不见了。在前不久的口算竞赛中,我就像那抓不到一小片花瓣的孩子。比赛时,我三心二意,草草了事,把试卷快速做完了。我认为前几年我都拿到了奖,这次也可以,还认为没拿奖也没事儿。不再像以前那样为了一等奖而努力了,心中没有了更大的目标,就把试卷交了。

当宣布获奖名单时,试卷一张张发下去,我的名字始终没有出现,我越来越紧张,但还是由于自己在奔跑路上的满足,歇息而让那朵离我很近的蒲公英飞远了。我这时才知道,只有在人生的道路上,不断奋斗,在心中放入更大的梦想,努力下去,这朵会飞的蒲公英才会带你走,让你的梦想飞得很远。

我们每个人都是蒲公英的种子,应该带着自己坚定的信念,飞出偏僻的角落,努力奋斗,也只有这样,才能让梦想飞得更高、更远。

蒲公英的故事

春姑娘踏着舞步,随着春雨轻柔地来了。树木因她而抽出新芽,花儿随着她的呼唤争相开放,鸟儿为她婉转歌唱……一切的一切,都为她的到来而欢欣着,鼓舞着,包括我——一株蒲公英。

我是一株蒲公英。很快,就要离开家了,我已经做好旅行的准备。随着淅淅沥沥的小雨,风哥哥应允了他的诺言——刮起一阵狂风,我双脚离地,飞了起来!尽情地飞啊飞啊,享受着雨后清爽空气,空气中花香四溢,那是春的气息。

那排垂柳,春姑娘已为她们换上新装,她们的长发轻轻地垂下来,拂在水面上,像是在向我招手。我飞下来,和她们寒暄一番,叙叙旧,聊聊天,听她们诉说着自己的快乐和遭遇。

可是,正当我准备降落时,一不小心,一头扎进了水里,来不及和垂柳道别,小溪弟弟已推着我向前奔去。我在水中奋力向前游着,鱼儿们向我游来。他们好奇地打量着我,脸上写满了兴奋与快活。他们顶着我向前游去,我真想告诉他们我的故事,顺便再问问他们我将何去何从。

畅游水中,一只云雀将我叼起,带我飞向遥远的山顶,把我埋在泥土之中。在这里,我又结识了不少新朋友,有地下的小昆虫,有花种树种,还有其他一些落叶,落花和石头……他们好奇地问我陆上的事,我一一详细地告诉他们。我们过着宁静,淡泊,无人问津的生活。每当看到他们惊讶,期待的眼神,我真想让他们也上去看看,可惜我无能为力……直到有一天,我重新破土,又看到了这个明亮的世界。

我发芽了。太阳公公和雨水妹妹滋润着我,我长成了一株蒲公英……日夜交替,四季轮回。春姑娘又踏着舞步轻柔地降临,我也随风飘舞,开始了新的旅程。于是,又一个动人的故事开始萌芽……(指导老师:薛锦棉)。

我是陕西省西安市西安新知小学六年级四班朱思雨。

蒲公英女孩读后感

前天,我看见一只兔子。昨天,我看见一只小鹿。而今天,是你。

而这段经典台词,出自美国作家罗伯特杨的短篇科幻小说——《蒲公英女孩》。故事讲述了男主人公马克·道兰夫和时空旅行少女朱莉·丹佛斯的邂逅。暑假期间,妻子外出工作,马克为了打发时间,漫无目的地来到郊外的一座小山丘上,一个女孩映入眼帘。她看起来20岁左右的样子,长相甜美,身形纤细,飘动的头发闪着蒲公英的色泽,洁白的洋装仿佛有着棉花糖一样的魔法材质,尽显少女的纯情。尽管已经44岁了,马克还是立刻被她吸引,忍不住向她搭话,交谈中还有着似曾相识的感觉。

女孩说自己来自距今240年的世界,乘坐爸爸开发的时光机来到这里,天真的微笑让人感觉并不像是在开玩笑。而马克也假意相信,和她交谈起未来世界的景象。在女孩被问到“你经常来这里吗?”她回答道:“嗯,常来。这里是我最爱的时空坐标,有时候,我会在这里站上好几个小时,一看再看。前天,我看见一只兔子。昨天,我看见一只小鹿。而今天,是你。”之后的日子里,每当想起朱莉,马克脑海中便会回荡起这句话。二人分别时,马克不禁问道:“明天你还会来吗?”女孩微笑“每天都会。”接下来的时光里,每天二人都会在那个上坡上聊天,分享彼此的故事。时间久了,二人对彼此有了依赖和爱慕。这段经历让马克久违的开心,但也让他觉得有些愧对妻子安妮。想当初,马克和安妮相遇时,也几乎有着同样的感觉。可是不知从何时起,女孩不再出现,一天、两天、三天,这让马克陷入相思和焦虑。直到第五天,女孩再次出现的时候,她却从洁白的洋装变成了一身黑,脸上的微笑也不复存在……女孩的父亲去世了,她无比悲痛,甚至有了轻生的念头。祸不单行,就连时光机也出现了故障,一些部件丢失,接下来恐怕只能使用一次了。二人分别时,女孩不舍地说道:“如果我没办法来的话,请你记得,我爱你。”随后便跑下山去,消失在了树林中。在那之后,女孩便再也没有出现过。

而马克一天在家里整理房间时,无意间注意到安妮的行李箱中,露出了白色的裙角。打开箱子,那独一无二的、棉花糖一般的材质,瞬间让马克浮想联翩——安妮、朱莉难道是……忽然之间,他懂了。安妮结婚二十多年了,回想起安妮年轻时的长相,确实就是朱莉。被问起出身时,安妮总是会搪塞过去。再联想到这些年了她从不拍照片,应该是为了躲避时光警察的追踪,避免留下证据。一个孤独无助的女孩,独自前往一个陌生的时代,只因她相信,那个男人一定还会爱上她。在20年后的某个时间点,二人还会以某种方式重逢。罗伯特杨的科幻小说总会给人一种新奇的感觉,让你分不清是这是个科幻故事,还是童话故事。小说中男女主人公在郊外的小山坡上邂逅,交谈中会谈到时空理论,谈到未来世界,谈到彼此的故事,让人感觉到这是个以时空旅行为内核的科幻小说。但有趣的是,马克从始至终都没有看见过朱莉口中的时光机,更没有见到过她乘坐时空机穿越的场景,二人的认识也仅限于聊天;直到朱莉带着父亲的死讯再次出现,向他告白时,马克或许才真正确信朱莉是来自未来的。

而故事的最后,得知妻子安妮就是穿越回过去的朱莉,颇有欧亨利式结尾的风格。要知道这篇小说发表于上世纪60年代,这样的脑洞着实让人称奇,同时文中不禁意的几句描写,其实为结局做了十足的铺垫,也就是所谓的“情理之中,意料之外”,这段情节也不禁让我想起命运石之门中打工战士铃羽的情节。正是这种看似科幻,实则以浪漫的方式讲述童话故事的风格,才让罗伯特杨在科幻小说领域独树一帜。他的故事从来没有展现过多的硬核科普,只有浪漫而富有诗意的讲述。他的故事看似都是普通的人、平凡的日常,但却常常有不平凡的展开。他的故事往往不会是《1984》《全面回忆》那样严肃、惊悚的风格,而是充满了或幽默有趣、或浪漫感人的情节,让人无限遐想,但你又不会觉得这是幼稚的小孩子读物。《让时间停止的女孩》《星星上的字》《幽冥之饮》等都是罗伯特杨风格比较明显的小说。记得笔者上高中时,当时班里流行《三体》,三本小说在同学间疯狂传阅。但是真正看完的却并不多,看完能理解明白的就更少了。大家通常会说这是“理科生看的小说”,其中关于天体、轮回的一些描写过于硬核,着实会让一些文科同学读起来略显吃力,就像当时《北平无战事》这部剧被称为“只有文科生才能看懂”一样。

人们对于文学作品中那些自己不了解的专业知识,有些会感到好奇,有些会被劝退。但我相信浪漫和幽默应该是能被大多数人所接受的共通点,如果你喜欢轻松愉快的科幻小说,喜欢浪漫温馨的科幻小说,喜欢有趣神展开的科幻小说,那罗伯特杨应该在你的书单之内。

《虎女蒲公英》读后感

我的虎女蒲公英,是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这里面有很多跟动物有关的故事。这些故事让我们用人类的眼光来看动物的世界,这让我们有全新的体验。

我的虎女蒲公英,讲的主要是沈石溪跟一只老虎亲密接触的'时光。作者沈石溪在山上打猎的时候,无意中发现了一直被遗弃的小虎崽。作者推断这只小虎崽肯定是出于某种原因而被遗弃在这里,于是他出于人类本身的情感,决定收养这只小虎崽,并取名给她叫做蒲公英,就这样,沈石溪一天一天的给蒲公英喂食,蒲公英也一天一天的成长,沈石溪也开始训练她成长为一只真正的老虎,比如说,让她和拳击手套做搏斗,在打猎时让她自己去制服大型猎物等等训练。终于,蒲公英已经是一只威震山林的猛虎了。但是有一天,沈石溪却接到了村子里头的投诉信,说要沈石溪把蒲公英给赶走。有一位村长甚至扬言道要是沈石溪再不把蒲公英赶走的话,自己就要亲自把蒲公英的皮给剥了,在这样子的环境中,沈石溪选择困难,要是不把蒲公英给赶走的话,自己的日子就不会好过一天。可是,毕竟是自己亲手养大的虎仔,自己已经跟她有了一种亲密的父女关系,要是就这样翻脸不认虎,是不是未免太狠心了。就这样,沈石溪在两面困难的选择中纠结着,最终,在一场象虎大战中,蒲公英终于离开了沈石溪。

这本书对我受益无穷,这让我体会到,即使是根本没有血缘关系的动物与人类,也能结成共识,甚至是一种亲密的,不可分开的关系,更何况是有着同一祖先的人类呢?没错,人类都来源于一种灵长类动物。经过漫长的演变和进化,才变成人类这一物种。照这么来说,人类应该互相体谅,互相包容,互相分享才对的。但是,现实生活中,人与人之间却是一种互相仇恨,互相对立,互相抢夺的关系。这从人类挑起的第一,二次世界大战就能看得出来。没错,人与人之间不应该有仇恨,应该有的,是那些美好的,互相体谅,互相分享的关系。

《虎女蒲公英》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虎女蒲公英》。这本书非常有爱,它主要讲的是有一次作者去山里捕猎,发现一只虎宝宝正被一条巨蟒吞噬,于是他使出全身力气用砍刀砍死了巨蟒,救下了虎宝宝。

这是一只雌虎,虽然刚出生不久,但是它的皮毛纹理却十分美丽,一身金色的绒毛,捧在手里,就像一朵美丽的蒲公英,于是就给它取名蒲公英。蒲公英的一双明亮的大眼睛时刻跟随着主人,像是在说:“主人行行好,不要丢下我!”,一只小尾巴也是左摇右摆,像是在给主人请安。主人顿时心生怜悯,虽然他的妻子极力反对,但他还是坚持抚养。

在主人精心的照顾下,蒲公英茁壮成长,并对主人忠心耿耿。有一次主人带着它去打猎,结果遭到四只大象的围攻,蒲公英面对庞然大物没有退缩,而是奋不顾身的从草丛中跳出来与高大的大象决斗,最终大象落荒而逃。

时间像飞箭,转眼间蒲公英长大了,它找到了心仪的伴侣,为了和伴侣在一起,它忍痛离开主人,但是每隔一段时间,他就会给主人送去一只主人最喜欢的.鹿作为馈赠与报答。

读了这篇文章,我为蒲公英知恩图报的精神深深感动。一只动物尚且知道报答养育之恩,我们人类更应该懂得感恩。父母、老师为了我们的成长,不求回报,呕心沥血,我们要牢记他们的恩情并回报他们!

《蒲公英》读后感

读了《我和蒲公英一起飞》,我觉得书里的故事很有意思。我最喜欢的是《翅膀上的眼睛》,这篇短文主要讲了蝴蝶很机灵,当一只螳螂要攻击它时,蝴蝶很快就躲开了,还吓走了那只攻击它的螳螂。你知道为什么吗?那就让我来告诉你吧!因为蝴蝶翅膀上的花纹,一点一点的小圆圈就好比很多的眼睛,一下子就把螳螂吓走了,不过这只蝴蝶真的很漂亮。

所谓“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当你以为事情就此结束之后,其实还有一个转角在等着你,书中的蝴蝶就是如此。

比如吧,有一次,我正学车子,初学者不免要担心受怕,就是因为以前我看了很多关于学车的作文,一开始不是屁股开花就是啃泥巴。不料,被我这乌鸦嘴说中了,车子开始摇摇晃晃,手颤颤抖抖,车子被路上的小石子绊倒,我原以为我的结果会很惨,没想到,我在慌忙之中抱住了路上的一棵树,所以没有受伤。在这件事之后,我总结出了一个人生哲理:世界有一种隐形的东西——奇迹。相信奇迹,你就会感受到它。

或许你只要帮助一下别人,你就能得到快乐;或许你只要坚持一下,你就会受人尊敬;或许只要你做一个“请”的动作,你就能得到赞扬;或许你只要……心中充满希望,那就是奇迹的来源,也许它会像灵泉一样源源不断地滋润你心中的那朵心花。所以我又在人生哲理上加了一句:如果没有奇迹,那你就去创造奇迹。

《蒲公英》读后感

在“我”上三年级时,被导演选上了当一部戏里的公主。在以后的几天,妈妈总是不辞辛苦地帮“我”排练,记台词。可一到舞台上,我全忘了,只能退下来,念旁白。然而,妈妈却给我上了一堂很重要的课。

克服自己的脾气,不能以打人骂人这种方式来解决。正如妈妈所说:“每一种花都有它的出众之处,也正是如此,才给人们带来不同的欢乐“。

思绪跟着落叶一起飘去,脚步落在了那一天——

那是个风景宜人的春日。我来到琴房,弹了一首歌,《水中月》弹完以后,我期待老师给我一个好评,便笑眯眯地看着老师,可老师根本就没有顾及别人的感受,冲我骂道:“弹的什么东西,高音弹低音……”话越来越响,许多家长都来围观,我再也忍不住了,冲了出去,回家后,妈妈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孩子,人生不可能一帆风顺,要学会放下,才能在人生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思绪收回。

现在想起妈妈的话,真的觉得特别有道理呢,我们一定要学会放下。

《虎女蒲公英》读后感

我刚读时,就以为小老虎没命了,幸亏沈石溪从旁边路过,把小老虎从蛇口中救了出来,它才活了下来。

由于蒲公英还小,需要喂奶才能长大,而动物们一闻到老虎身上的味道,就吓地魂飞魄散,所以沈石溪只好自己给小老虎喂奶,之后,小老虎蒲公英一天一天地长大了。

接下来,我对蒲公英尤为敬佩。它那么小,就敢同大象斗争,救它的主人,虽说斗不过四头公象,但它避实就虚,跑去袭击新生的乳象,最终成功地把四头公象引诱了过去。我感觉蒲公英这么小,都那么聪明勇敢,长大一定了不得。

之后的.一天早晨,自从它闻到了一只雄虎的味道后,就想去找那只雄虎了,但它不忘主人对它的养育之恩,还给主人猎了一头公马鹿,把那只公马鹿完完全全送给它的主人。我也为它能这样做而感到欣慰。

《蒲公英》读后感

暑假里,我看了篇《蒲公英》,它深深地教育了我。

文章讲的是:蒲公英们长大了,他们就快要离开自己妈妈时,太阳公公亲切地嘱咐他们:“孩子们,你们找家的时候,不要被银花朵朵和金光闪闪的沙漠迷惑,只有黑乎乎的泥土才是你们生根长叶的地方。”蒲公英们都回答:“好的,太阳公公。”可是,有两粒蒲公英却不这么想,一粒看到了金光闪闪的沙漠,说:“到这我一定可以变成百万富翁。”另一粒落在了湖泊里。到了春天,沙漠里的蒲公英已经干涸死了,落在湖泊里的种子早已淹死了,只有落在黑乎乎的泥土里的蒲公英茁壮成长起来,他们在金光灿灿的阳光下,竞相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