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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转让合同范文(14篇)

作者:文轩

转让合同的签订需要双方达成一致,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以下是小编精心挑选的一些优秀转让合同范文,供大家阅读和参考。

农村集体土地转让简单的合同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使用经营权转让签订本合同以供遵守。

甲方将其所拥有的____乡(镇)____村____m土地(地块名称、等级、四至、土地用途等相关资料附后)的使用经营权转让给乙方。

1、转让的土地使用经营权年限为:。

2、甲方应于年____月____日前将转让使用经营权的土地一次性全部交付乙方。

转让的土地使用经营权的转让金为____元(大写)人民币。

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转让金,支付的时间为____年____月____日。

1、甲方交付的使用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2、乙方获得土地使用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转让、收益、自主经营权。

3、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的同时,甲方必须交出甲方对该转让土地的使用经营权证明给乙方,协助乙方办理土地使用经营权转让的相关手续。

4、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及甲方家属不得再出示任何该转让土地的相关使用经营权证明向乙方索取利益。如将来除甲方及甲方家属以外的任何人向乙方出示该转让土地的使用经营权证明并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双倍该土地转让费及该土地上的所有的设施设备费用、房屋建造费等相关费用。

本合同须经甲乙双方签字按手印,并经____乡(镇)政府农村村委干部签字证明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住址:____住址: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证明人:村委干部:_村委干部: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成员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用益物权。那么签订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

合同。

转让方(以下称甲方):

身份证:

受让方(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

甲乙双方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土地使用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土地位于,总面积平方米。(以下称该土地)。

二、甲方保证对该土地在转让给乙方前没有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也没有将其全部或部分出资或作价入股,甲方将此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已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征得了其集体组织内部成员的同意。

三、乙方对该土地拥有永久使用权,甲方不得干涉。

四、双方协商确定此土地的转让价格为686000元人民币,大写(陆拾捌万陆仟元整),此后,乙方无须再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

五、甲方须全力协助乙方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审批手续,办证所需的一切税费由乙方负担。

六、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后,如该土地被国家征用,依法所得的各种补偿款归乙方所有,甲方及其组织成员不得分配补偿款。

七、任何一方违约,除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土地转让价款50%的违约金。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转让人:

受让人:

见证人:

转让人和受让人经平等友好协商,并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转让人在三亚市凤凰镇槟榔村委会官坝二组拥有一块建设用地(土地性质详见土地房屋权证),地号为26-01-794,用地面积697.02平方米,其中宅基地面积175平方米(以下简称该土地)。用地范围的四至为:东至:符开清地界,南至:水沟,西至:符明华地界,北至:李福清地界(详见土地房屋权证)。

第二条转让人和受让人一致同意,转让人将该土地的使用权以每平米元的价格,将全部用地的697.02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受让人,总转让款合计万元人民币。

第三条转让人同意在签订合同之日将转让的该土地及土地的土地房屋权证原件一并交付给受让人。

第四条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分次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金。

第五条本合同签订后15日内,双方依《土地房屋权证》所标示座标实地验明该土地的四至范围。受让人应严格按本合同规定的四至合理使用土地,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环境或设施,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第六条转让人和受让人均清楚转让的该土地根据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不得转让,也无法办理相应的权证更名过户,双方均自愿签订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反悔。转让人承诺如其反悔,除10倍退还受让人转让款外,并负责赔偿受让人在该土地上的所有建设投资;受让人承诺如反悔,无权要求转让人退还转让款,并且在该土地的全部建设投资无偿归转让人所有。

第七条本协议签订后,无论受让人是否对该土地进行投资建设,该土地的全部权益及该土地上全部附着物均归受让人所有。

第八条在下列情况下,转让人应当无条件配合协助受让人办理或实现该土地及土地附着物各项权益相关手续或权利凭证,且不再向受让人收取任何费用。

3、该土地使用权或所有权可依法更名至受让人名下时;。

4、该土地依法可变更为国有土地时;。

6、受让人在对该土地及其附着物行使其它权益时,需要转让人配合协助的。

第九条甲方保证转让该土地使用权已征得该土地使用权共有人的同意,并保证有权转让该土地的使用权。

第十条本协议如有部分条款无效,但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且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遵照执行。

第十一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提交三亚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受让人必须按本协议规定支付转让人该土地的转让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受让人应当按应付转让款额的万分之五向转让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直至给付之日止。

2、转让人如未按本协议规定向受让交付该土地及该土地权证的,每逾期一天,转让人应当按转让款总额的万分之五向受让人支付逾期交付违约金,直至交付之日止;逾期超过日后,受让人除有权向转让人收取违约金外,并有权解除本协议,转让人应当立即退还受让人已支付的全部转让款。

3、转让人如未按本协议第八条规定,配合协助受让人的,转让人除退还全部转让款外,还应当赔偿受让人的全部损失(以转让人违约所得为准)。

第十三条见证人不仅对本协议签订进行见证,并保证转让人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全部义务。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所签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由转让人、受让人各执壹份,见证人各持壹份。

转让人:受让人:

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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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甲方:

乙方:

第一条转让土地基本情况。

1、土地座落位置:_________。

2、土地使用权面积:_________。

3、已批准的容积率为:_________。

4、土地规划用途:_________。

5、土地使用期限:_________。

6、土地现状:_________。

7、地号:_________。

第二条权利状况。

2、承担形成转让款的现状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及一切法律经济责任。

3、负责规划指导委员会通过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

4、保证厂区附近民宅同意拆迁。

5、负责该建设项目的土地更名工作,将原有的土地使用性质由工业变为建设用地。

6、根据厂区的地理位置及周边建筑实际情况,甲方必须保证此地块内能够建筑四栋且不低于6层的建筑物。

7、甲方负责为乙方设立业务洽谈处。

第四条文件的提供。

2、已交土地部门各种费用发票。;。

第五条转让期限。

1、本合同所述土地使用权为乙方申领的该场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的起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自乙方领取该场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日起,前款所述场地的土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六条转让价格。

1、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的转让价为人民币万元。

2、上述转让价格包含甲方的出让该地块的一切款项、费用;。

3、乙方在受让后应补交土地部门的款项自行解决,甲方协助办理。

第七条支付方式。

1、乙方在办理完毕土地使用证后日内支付双方共同商定的款项;。

2、甲方收取乙方款项,应按规定开具发票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

第八条资料的交付及手续的办理。

1、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涉及转让地块的一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合同书、红线图、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单项开发权批文及资质证等原件资料给乙方。

2、在本协议生效后_________天内,甲乙双方备齐有关资料向有关部门共同申请办理本协议所指土地的使用权登记手续及项目开发权的手续。

第九条转让的法律状况。

2、有关该地块产权瑕疵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

3、甲方在该土地转让前一切款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回填绿化费)、债务、责任,由其自行承担,不因本协议的生效及转让登记手续的办理而转移。

第十一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或拖延履行本协议应尽义务超过三十个工作日,视甲方构成根本性违约。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定金,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给乙方。

2、因甲方隐瞒事实真相,出现第三人对本协议所指的土地使用权出现权利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视甲方单方违约,甲方按本条第1款规定向乙方承担责任。

3、甲方迟延履行本协议的规定义务未达到根本性违约,应按乙方已付转让款每日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因甲方原因,影响乙方项目的开展,乙方有权将应付甲方的转让价款直接支付给主张权利的债权人,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2、出现上述情况造成本协议终止,乙方需将从甲方处取得的有关本项目的资料原件以及文件资料无偿移交回甲方。

第十三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有权转让本合同所定地块,并具有与乙方签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

2、甲方确认并保证,在乙方实际获得本合同所定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之前未设置任何抵押、债权或债务,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权益。

3、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四条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十五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1____种方式解决:

(1)辽宁朝阳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集体土地转让合同

甲乙双方在。

合同。

生效后,应当善意履行合同,如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规定且无免责事由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大写:);若造成损失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履行减损义务,承担赔偿责任,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由守约方决定。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以下条件成就时,可以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

1、经双方协商一致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社会公共利益;。

2、发生不可抗力以致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合同义务;。

3、乙方主动放弃承包期或丧失承包经营能力且自愿要求的。

(二)以下条件成就时,应当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

1、乙方不依照合同交付承包费;。

2、乙方破坏性、掠夺性经营,或抛荒,或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经甲方制止无效的;。

3、承包林地部分或全部依法转为其他建设用地;。

4、一方违约致使承包合同无法履行或已无履行必要;。

5、承包合同期限届满。

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应提前60天书面通知对方,若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赔偿损失。

八、争议的解决。

本承包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调解;若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林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事项。

1、本承包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经勐烈镇人民政府鉴证后生效,不因甲方承办人或负责人及乙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影响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村民委员会备存一份。

转让方(盖章):受让方(签名):

负责人(签名):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鉴证单位:(盖章)。

鉴证人签名: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甲方所有集体土地及地上附着物使用权受让于乙方有关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包括甲方原有的老宅基地及周边有植被、树木的土地),面积为平方米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全部受让给乙方,土地转让范围和面积以测量为准,并绘有测量平面图,其土地上附着物及固定资产转移以清点为准,并附盘点清单。测量平面图、测量面积和地上附着物等固定资产盘点清单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详见附件)。

第二条使用权转让期限共____年,甲方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将上述使用权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土地一经转让,此块土地的所有权益全部转至乙方名下,甲方对此块土地不再享有任何权益,甲方无权干涉乙方使用本土地。

第三条本协议签订后日内甲方将土地转让、交付给乙方。本土地转让费用总共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土地转让乙方前,甲方享有对本土地全部权益,保证本土地不存在其他权利瑕疵和各种费用的拖欠。转让后第三方向乙方主张本土地权利和有关费用的,甲方直接与第三方妥善协商处理,如造成乙方损失甲方应双倍赔偿。

第五条土地交付乙方前,甲方必须对原有老宅进行拆除运走,对老宅基地进行平整,老宅周边树木及植被保留原状。

第六条土地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对本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有完整的支配、收益、使用、等全部处置权利,甲方不得干涉。

第七条甲方权利义务。

1、如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调整或政府行为需征用上述使用权,甲方有权收回。

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不予赔偿。

3、如因乙方不按时交纳转让费,经甲方向乙方书面催款通知30日后,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4、不因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调整或政府行为,甲乙双方可协议解除本合同,转让费据实结算,甲方不可单方无故解除合同。

5、甲方应保证乙方正常使用上述使用权,确保供水、供电、通行,并提供办理使用权变更手续相关证明材料。

第八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根据需要在办理相关许可证件后有权在受让土地上搭建建筑物及修建附属设施,甲方不得干涉。

2、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搭建的建筑物及修建的附属设施由乙方占有、使用、受益、处分,甲方无权干涉,合同期满后,乙方同等条件下有续订合同的优先权。

3、乙方有权转让受让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使用权。

4、因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调整或政府行为征用、甲方单方收回使用权、合同期满后,乙方建筑物或设施仍能够使用,甲方应折价补偿乙方经济损失_________元。

5、乙方可与甲方协议解除合同,转让费据实结算,解除合同乙方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向甲方书面通知60日后合同自动终止。

6、乙方应按时支付转让费用并不得违法使用上述使用权。

第九条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本协议或者反悔,如有违反或反悔,违反或反悔一方必须承担对方投入、以及日后发展及可预期收益等一切责任及全部经济损失。

第十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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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第一条订立合同双方当事人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甲方根据《_________》的有关规定,在___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通过公开交易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乙方依照规定程序参与竞买,并经___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确认,成为竞得人。为明确有关转让事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和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文,以共同遵守。

第二条转让土地基本情况。

1、国有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__。

3、地号:_________。

4、土地所在位置:_________。

5、土地用途:_________。

6、土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7、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非住宅_________平方米,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8、现状:已三通一平,有_________套(户)需回迁安置,回迁安置总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回迁住宅_____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_____平方米,回迁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每月应支付临迁费、代管房租金除四害费等_________元。

9、抵押情况:_________。

第三条公开交易情况和结果。

1、公开交易方式:公开挂牌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2、公开交易期限:_________。

3、成交确认书编号:_________。

4、转让份额:_________。

5、成交价格: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元整。第四条甲方保证本合同第二条所述内容真实,保证土地权属清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具备的条件。

第五条甲乙双方完全认可公开交易情况和交易结果,甲方同意按公开交易成交价格和转让份额将土地使用权(含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

第六条依照有关规定,全额转让的,由受让方单独获取国有土地使用权,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履行出让合同;份额转让的,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共同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共同履行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的,应取得抵押权人同意方可转让。

第七条甲乙双方应依照有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向___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交资料,办理交易手续,向相关部门交纳交易税费后,由乙方直接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证明书》,并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权属登记。

第八条除法律规定的免责因素之外,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各自的职责,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出现纠纷或违约行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通过仲裁或法院判决(裁定)方式予以解决。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1、土地转让时回迁安置义务的责任主体为受让人。

3、移交地块及项目的相关资料:

4、违约责任:

(1)甲方在收到全部成交款后5日内不能备齐有关资料给乙方办理交易过户及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和交易成功后,办妥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以前,如因甲方的原因,(包括司法机关查封等)需要终止交易或不能依法办理产权登记的,甲方在3天内全部退还乙方已交纳的成交价款。

(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并在5天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给甲方,否则,视为违约,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存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农村集体土地转让合同

转让方(即承包方、流出方,以下简称甲方):

1、农村集体:

户代表数: 户

2、负责人: 职务:

3、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即受让方、流入方,以下简称乙方):

1、单位:

2、法定代表人:

3、单位地址:

4、法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为了明晰产权,办理林权过户手续,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地,通过公开协商方式,按照法定程序,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特订立本转让补充合同。

一、荒山荒地名称、坐落、面积和用途

荒山荒地名称: (小地名)。

合同标的为荒山荒地承包经营权(是指荒山荒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分权)

坐落:

面积: 亩(大写)

四至界限为: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详细四至界限见本合同附件1的附图。

用途:本合同转让的荒山荒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

二、流转方式、期限和承包费及支付方式、时间

以转让方式承包,承包期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承包费经双方商议确定为:每亩每年计 元,共 亩,应支付承包费合计 元(大写: )。

承包费每年支付一次,一次支付 元,每年承包费必须于 月 日以前支付。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发包的荒山荒地属本集体所有。

2、依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费。

3、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监督、指导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荒山荒地,制止非法损害承包地的行为。

4、执行 林地利用总体规划,办理征收、征用、占用的补偿事宜。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于本合同生效之日交付权属清楚、未设定担保的荒山荒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及时向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权属变更登记,并帮助乙方申领林权证;第三人对本承包地主张权利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不得影响乙方的权利。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承包期内,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和收回承包地。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

1、于本合同生效之日接受荒山荒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在甲方的配合、帮助下向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林权证。

2、对承包的荒山荒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权,依法登记取得林权证书后,其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转;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受干涉。

3、对承包期内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地的行为进行抗辩,依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4、享受国家有关扶持、优惠政策;承包经营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维持承包荒山荒地的林业用途,未经有权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承包地。

不断加大对承包土地的投入,提高其生产能力,提升其使用价值,依约推进开发利用进度;不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地内开荒、采石、取土、建窑等,不进行破坏性、掠夺式开发、经营,不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采伐林木应有计划地依法进行;制止在野外违章用火行为,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和病虫害、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3、服从、支持 林地利用总体规划,接受甲方依法进行的监督和指导。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义务。

四、合同期内荒山荒地及荒山荒地开发后资源收益的处置:

五、合同期满时,荒山荒地及荒山荒地开发后资源资产的处置: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当善意履行合同,如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规定且无免责事由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大写: );若造成损失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履行减损义务,承担赔偿责任,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由守约方决定。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以下条件成就时,可以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

1、经双方协商一致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社会公共利益;

2、发生不可抗力以致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合同义务;

3、乙方主动放弃承包期或丧失承包经营能力且自愿要求的。

(二)以下条件成就时,应当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

1、乙方不依照合同交付承包费;

2、乙方破坏性、掠夺性经营,或抛荒,或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经甲方制止无效的;

3、承包林地部分或全部依法转为其他建设用地;

4、一方违约致使承包合同无法履行或已无履行必要;

5、承包合同期限届满。

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应提前60天书面通知对方,若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赔偿损失。

八、争议的解决

本承包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调解;若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林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事项

1、本承包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经勐烈镇人民政府鉴证后生效,不因甲方承办人或负责人及乙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影响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 、 各执一份,本村民委员会备存一份。

转让方(盖章): 受让方(签名):

负责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盖章)

鉴证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1: 村民小组农户同意转让签字手印意见表(与原件核对无误)

附件2: (与原件核对无误)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为了发展地方经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并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当事人秉着诚实、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一租赁土地的详细情况:

甲方将承包经营的______市 县 镇______村____ 亩土地(详细情况如下表)的使用权租赁给乙方建立驾校及综合利用:

租赁土地所有权的详细情况

租赁期限

本协议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为___年。

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 日。

三租金标准

乙方按每亩_1500___元支付租赁费用,一次性付清,按期限的租金共计______元,大写____。

四土地用途

地下资源:乙方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开发、利用农村土地转让合同范本农村土地转让合同范本。

五相关税费缴纳

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相关税费由乙方负责;

村社相关费用按村社每年规定的标准,乙方须按时缴纳。

六其他事项声明

在租赁期内,甲方不得随意收回土地使用权;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土地使用权转租或许可任何第三人使用。

租赁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如遇政府征收或征用,补偿款由甲方所有,甲方退还乙方剩余租赁期限租金。

租赁期间承租人死亡或者成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被相关部门取消使用资格,合同终止,由甲方收回土地使用权,租金作为甲方恢复整改费用,不予退还。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乙方不履行本协议下的任一义务,均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即应向对方赔偿其违约行为造成的一切损失农村土地转让合同范本合同范本。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果履行和解除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若双方在30天内未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所在村社同意盖章之日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备案核查。

村社意见(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农村集体土地转让合同

转让方(即承包方、流出方,以下简称甲方):

1、农村集体:

户代表数: 户

2、负责人: 职务:

3、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即受让方、流入方,以下简称乙方):

1、单位:

2、法定代表人:

3、单位地址:

4、法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为了明晰产权,办理林权过户手续,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地,通过公开协商方式,按照法定程序,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特订立本转让补充合同。

一、荒山荒地名称、坐落、面积和用途

荒山荒地名称: (小地名)。合同标的为荒山荒地承包经营权(是指荒山荒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分权)。

坐落:

面积: 亩(大写)

四至界限为: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详细四至界限见本合同附件1的附图。

用途:本合同转让的荒山荒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

二、流转方式、期限和承包费及支付方式、时间

以转让方式承包,承包期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承包费经双方商议确定为:每亩每年计 元,共 亩,应支付承包费合计 元(大写: )。承包费每年支付一次,一次支付 元,每年承包费必须于 月 日以前支付。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发包的荒山荒地属本集体所有。

2、依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费。

3、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监督、指导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

用途合理利用荒山荒地,制止非法损害承包地的行为。

4、执行 林地利用总体规划,办理征收、征用、占用的补偿事宜。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于本合同生效之日交付权属清楚、未设定担保的荒山荒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及时向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权属变更登记,并帮助乙方申领林权证;第三人对本承包地主张权利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不得影响乙方的权利。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承包期内,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和收回承包地。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

1、于本合同生效之日接受荒山荒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在甲方的配合、帮助下向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林权证。

2、对承包的荒山荒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权,依法登记取得林权证书后,其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转;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受干涉。

3、对承包期内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地的行为进行抗辩,依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4、享受国家有关扶持、优惠政策;承包经营地被依法征收、征用、

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维持承包荒山荒地的林业用途,未经有权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承包地。不断加大对承包土地的投入,提高其生产能力,提升其使用价值,依约推进开发利用进度;不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地内开荒、采石、取土、建窑等,不进行破坏性、掠夺式开发、经营,不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采伐林木应有计划地依法进行;制止在野外违章用火行为,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和病虫害、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3、服从、支持 林地利用总体规划,接受甲方依法进行的监督和指导。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义务。

四、合同期内荒山荒地及荒山荒地开发后资源收益的处置:

五、合同期满时,荒山荒地及荒山荒地开发后资源资产的处置: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当善意履行合同,如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规定且无免责事由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大写: );若造成损失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履行减损义务,承担赔偿责任,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由守约方决定。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以下条件成就时,可以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

1、经双方协商一致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社会公共利益;

2、发生不可抗力以致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合同义务;

3、乙方主动放弃承包期或丧失承包经营能力且自愿要求的。

(二)以下条件成就时,应当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

1、乙方不依照合同交付承包费;

2、乙方破坏性、掠夺性经营,或抛荒,或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经甲方制止无效的;

3、承包林地部分或全部依法转为其他建设用地;

4、一方违约致使承包合同无法履行或已无履行必要;

5、承包合同期限届满。

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应提前60天书面通知对方,若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赔偿损失。

八、争议的解决

本承包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调解;若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林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事项

1、本承包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经勐烈镇人民政府鉴证后生效,不因甲方承办人或负责人及乙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影响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 、 各执一份,本村民委员会

备存一份。

转让方(盖章): 受让方(签名):

负责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盖章) 鉴证人签名:

年 月 日

转让方:

1、农村集体:  户代表数: 户

2、负责人: 职务:

3、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单位:

2、法定代表人:

3、单位地址:

4、法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为了明晰产权,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公开协商方式,特订立本转让合同。

一、荒山荒地名称、坐落、面积

荒山荒地名称: (小地名)。

坐落: 面积: 平方(大写)四至界限为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二、流转方式、

以转让方式,双方商议确定为:每平方计200元,共 平方,应支付转让费合计 元(大写: )。。

1、甲方应该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2、甲方转让后,不得非法变更、解除转让合同和收回土地。

(三)乙方的权利。

1、对转让的荒山荒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权,其转让经营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转;经营活动不受干涉。

2、对转让期内非法变更、解除转让合同、收回转让地的行为进行抗辩,依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3、享受国家有关扶持、优惠政策;经营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当善意履行合同,如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规定且无免责事由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大写: );若造成损失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履行减损义务,承担赔偿责任,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由守约方决定。

五、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以下条件成就时,可以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

六、其他事项

1、本转让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生效,不因甲方或负责人及乙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影响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村民委员会备存一份。

转让方(盖章): 受让方(签名): 负责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盖章)

鉴证人签名:

年 月 日

转让方(即承包方、流出方,以下简称甲方):

1、农村集体:

户代表数: 户

2、负责人: 职务:

3、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即受让方、流入方,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

2、法定代表人:

3、单位地址:

4、法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为了明晰产权,办理林权过户手续,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地,通过公开协商方式,按照法定程序,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特订立本转让补充合同。

一、荒山荒地名称、坐落、面积和用途

荒山荒地名称: (小地名)。合同标的为荒山荒地承包经营权(是指荒山荒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分权)。

坐落:

面积: 亩(大写)

四至界限为: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详细四至界限见本合同附件1

的附图。

用途:本合同转让的荒山荒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县级以上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

二、流转方式、期限和承包费及支付方式、时间

以转让方式承包,承包期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承包费经双方商议确定为:每亩每年计 元,共 亩,应支付承包费合计 元(大写: )。承包费每年支付一次,一次支付 元,每年承包费必须于 月 日以前支付。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发包的荒山荒地属本集体所有。

2、依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费。

3、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监督、指导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

用途合理利用荒山荒地,制止非法损害承包地的行为。

4、执行 林地利用总体规划,办理征收、征用、占用的补偿事宜。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二)

甲方的义务。

1、于本合同生效之日交付权属清楚、未设定担保的荒山荒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及时向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权属变更登记,并帮助乙方申领林权证;第三人对本承包地主张权利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不得影响乙方的权利。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承包期内,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和收回承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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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

1、于本合同生效之日接受荒山荒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在甲方的配合、帮助下向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林权证。

2、对承包的荒山荒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权,依法登记取得林权证书后,其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转;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受干涉。

3、对承包期内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地的行为进行抗辩,依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4、享受国家有关扶持、优惠政策;承包经营地被依法征收、征用、

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四)

乙方的义务。

1、维持承包荒山荒地的林业用途,未经有权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承包地。不断加大对承包土地的投入,提高其生产能力,提升其使用价值,依约推进开发利用进度;不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地内开荒、采石、取土、建窑等,不进行破坏性、掠夺式开发、经营,不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采伐林木应有计划地依法进行;制止在野外违章用火行为,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和病虫害、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3、服从、支持 林地利用总体规划,接受甲方依法进行的监督和指导。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义务。

四、合同期内荒山荒地及荒山荒地开发后资源收益的处置:

五、合同期满时,荒山荒地及荒山荒地开发后资源资产的处置: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当善意履行合同,如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规定且无免责事由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大写: );若造成损失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履行减损义务,承担赔偿责任,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由守约方决定。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以下条件成就时,可以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

1、经双方协商一致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社会公共利益;

2、发生不可抗力以致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合同义务;

3、乙方主动放弃承包期或丧失承包经营能力且自愿要求的。

(二)以下条件成就时,应当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

1、乙方不依照合同交付承包费;

2、乙方破坏性、掠夺性经营,或抛荒,或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经甲方制止无效的;

3、承包林地部分或全部依法转为其他建设用地;

4、一方违约致使承包合同无法履行或已无履行必要;

5、承包合同期限届满。

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应提前60天书面通知对方,若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赔偿损失。

八、争议的解决

本承包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调解;若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林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事项

1、本承包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经勐烈镇人民政府鉴证后生效,不因甲方承办人或负责人及乙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影响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

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 、 各执一份,本村民委员会

备存一份。

转让方(盖章): 受让方(签名):

负责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日

鉴证单位:(盖章)

鉴证人签名:

年 月日

附件1: 村民小组农户同意转让签字手印意见表(与原件核对无误)

附件2: (与原件核对无误)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出让人:

受让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金的缴纳。

第二条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焦岗湖渔业总公司饲料厂),宗地编号为__________,出让土地面积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亩(小写___________亩)。宗地四至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详见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建设用地。

第四条出让人同意在签订合同之日将出让现状土地条件的宗地交付给受让人。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70年,自出让方向受让方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亩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七条受让人同意按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三章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

第八条本合同签订后15日内,当事人双方应依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所标示座标实地验明各界址点界桩。受让人应妥善保护土地界桩,不得擅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受让人应立即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复界测量,恢复界桩。

第九条受让人在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日起30日内,应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按规定向出让人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集体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人应在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依法为受让人办理出让土地使用权登记,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第十条受让人必须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让宗地上的一切活动,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环境或设施。

第十一条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利用土地。

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和继承。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抵押及出租和继承,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第十三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转让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仍由受让人承担。

第五章期限届满。

第十四条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向出让人提交续期。

申请书。

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项下土地的出让人应当予以批准。出让人同意续期的受让人应当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与出让人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土地有偿使用费标准不低高于同期周边土地的市场价格。

第十五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没有提出续期申请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未获批准的,受让人应当交回《集体土地使用证》。出让人收回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出让人应当根据收回时的市场价值给予受让人经济补偿。也可由双方协商一致进行处理。

第六章不可抗力。

第十六条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如果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3‰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6个月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十八条受让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出让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提供出让土地。非因国家法律、法规调整或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政府依法征用、甲方不得单方收回使用权。否则,出让人应当双倍返还所收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受让人并可请求出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八章其他约定。

第十九条原属于焦岗湖渔场的地面附着物,由受让方与焦岗湖渔业总公司(即淮南市焦岗湖水产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协商,签订租赁或转让协议。出让方全面配合,协商不成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二十条合同期间,该宗土地依法转为国有土地的,出让人应当无条件配合,并不再向受让人收取任何费用。

第九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二十二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提交淮南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所签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人(章):受让人(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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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转让合同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地块。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自留土地(位于张月祥家正房的后方)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通组支路道路改造工程。该块土地四至:北面抵杨老贵家围墙脚下,南面抵距离张月祥家正房后墙1.5米处的水泥路面边界,东面抵杨老贵家右厢房墙角直下到张月祥家后墙,西面抵杨老贵家朝门直下(即杨老贵家、张明辉家共走支路边界)。

二、转让期限及权属。

永久性转让,自转让之日(即签订合同)起,该块土地的使用权,经营权归乙方所有。若遇政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征用或征收,所有赔偿均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做任何干涉。

三、转让价格。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大写:叁仟元(3000.00元)整人民币。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转让金给甲方,支付的时间为合同签订日。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该地块当时所值市场价钱的十倍计算。

六、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农村土地转让合同

甲方:男,汉族,年月日,系村乙方:男,汉族,年月日,系村现甲方有板厂一处,由于种.种原因,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愿将该厂转让给乙方使用,为避免事后发生争议,就有关事宜,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自愿达成合同如下:

一、厂地坐落:

该厂位于,东邻,西邻,南邻北靠,计亩。

二、转让费及付款方法:

双方商定转让价万元(大写:),协议生效后,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转让费元。

三、厂内附属物:

四、合同生效起,该厂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及任何人不得干涉。乙方必须按时交纳土地承包费及应交的各项税金。

五、合同签订日期以前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不能因以上的债务涉及到乙方的正常运转,否则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六、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反悔,双方签字按手印,同时产生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当地司法机关解决,或到兰山法院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一份,认真遵照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农村土地转让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甲方亩地转让给乙方。并达成以下规定;

一、转让土地四至。

东至为界,西至为界。

南至为界,北至为界。

二、转让土地面积。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土地面积为亩。

三、转让金额。

本次转让金额按每亩()计算,共计元整,作为征地补偿费。由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

四、其他规定。

1、乙方在付清协议规定款项后,所取得的土地所有权自行转让给他人,甲方不得干预。

2、若乙方需要办理土地所有权手续时,甲方须无条件协助办理,并不再向乙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3、若国家或政府等其他部门占用该地块时,由于乙方已经付给甲方征地补偿费,所以因土地所得的一切补偿费及其他收入全部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

五、转让期限。

由于本次转让,乙方已一次性付给甲方土地补偿费,因此,转让期限永久。

六、违约责任。

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单方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双倍损失。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公证人:

____年__月__日。

农村土地转让合同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__________乡(镇)__________村__________组__________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地块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坐落(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块数____________(块)面积____________(亩)质量等级____________(肥力水平)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_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转让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__________元。对甲方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该地块的补偿金为________________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

乙方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1、乙方采用现金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2、乙方采用实物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实物为__________。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为__________。(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甲方应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将转让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为__________。(双方须提请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发包方、双方指定的第三者中的任一方鉴证,乙方应向甲方出具乙方签名的转让土地交付收据)

1、甲方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转让认可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转让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依据合同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办理有关手续。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承包期内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经营决策、产品处置和收益等权利。

5、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国家政策规定的费用和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护地力,不得掠夺性经营,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8、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__________________。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转让承包经营权土地的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鉴证、备案后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签章)

鉴证单位(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农村土地转让合同

丙方(中间人):_____________。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永久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土地概况:

1、该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折亩)。

2、该块地的用途为林地。

3、该块地东至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

二、转让方式:

1、甲方必须保证此地无争议,如有争议,甲方必须出面解决,造成乙方损失甲方必须双倍赔偿。

2、该土地的转让价为_____________元。

3、双方签字生效后,该土地的一切使用权及用途属于乙方永久使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4、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后,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合同。

5、乙方在施工承建当中如果受到村委会负责人及村民的阻拦甲方必须出面解决处理。

三、如有国家建设征用,甲方无权干涉。

附:此地有林权证。

丙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农村土地转让合同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甲方______亩地转让给乙方。并达成以下规定;。

一、转让土地四至。

东至______为界,西至______为界。

南至______为界,北至______为界。

二、转让土地面积。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土地面积为______亩。

三、转让金额。

本次转让金额按每亩()计算,共计______元整,作为征地补偿费。由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

四、其他规定。

1、乙方在付清协议规定款项后,所取得的土地所有权自行转让给他人,甲方不得干预。

2、若乙方需要办理土地所有权手续时,甲方须无条件协助办理,并不再向乙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3、若国家或政府等其他部门占用该地块时,由于乙方已经付给甲方征地补偿费,所以因土地所得的一切补偿费及其他收入全部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

五、转让期限。

由于本次转让,乙方已一次性付给甲方土地补偿费,因此,转让期限永久。

六、违约责任。

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单方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双倍损失。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公证人: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