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心得体会>公安部禁酒六个规定心得体会(专业12篇)

公安部禁酒六个规定心得体会(专业12篇)

作者:QJ墨客 公安部禁酒六个规定心得体会(专业12篇)

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经验,将学到的知识融会贯通,形成更深入的理解。小编为大家精心挑选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帮助。

公安部六个新规定心得体会

公安部日前发布了六个新规定,旨在加强公安工作的法治化和信息化,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保障公民安全和权益。这些新规定都是以人民群众的利益和安全为出发点的,对于今后的公安工作将会产生重要的影响。本文将从个人的角度出发,探讨这些新规定的意义以及日常工作中的体验和感受。

第二段:规定一。

新规定一是要求警务人员必须在依法履职的基础上,严格保护涉案人的合法权益。换言之,公安机关在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时,必须以法律为准绳,非法手段必须被禁止并制止。这个规定的意义非常重要,体现了依法治理的基本原则,一方面保障了涉案人和群众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提高了侦办犯罪案件的效率和准确性。作为警务人员,我们需要深入了解和贯彻这个规定,确保依法办案的同时,做到严格保护涉案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段:规定二、三。

新规定二是要求公安机关建立和完善社会治安风险评估体系,新规定三是要求公安机关建立健全重要场所、重点部位信息化防控系统。这两个规定,都是从信息化和科技化角度出发,提高了公安工作的智能化和高效性。就个人而言,新规定二实现了对社会治安风险点的监测和预警,有效的提前预防了重大案件的出现;而新规定三,则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了对重点区域的精准化监控和防范,使得警务人员无需长时间的巡逻和监管,就能够及时掌握重要情报和异常情况。这两个新规定的体验和感触,让我深刻认识到了信息化工作对于公安工作的改革和提升作用。

第四段:规定四、五。

新规定四是要求公安机关定期组织学习、总结案件经验,新规定五是要求公安机关加强对新型犯罪的研究和打击。这两个规定,突出了公安工作者必须不断学习和跟进最新的科技知识和犯罪方式,才能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同时,通过学习和总结案件经验,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在我们日常的工作中,也需要时常反思和总结案件经验,吸取经验教训,及时改进工作方法和方式,更好的服务于群众。

第五段:规定六。

新规定六是要求公安机关根据近期出现的群众反映强烈关切的一些问题,适时制定和出台措施,切实满足人民对安全保障的需求。这个规定的意义非常深远,它不仅强调了人民利益至上的原则和目标,也提醒了我们要时刻关注民生问题,积极作为,为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保障。我始终相信,在依法治理的过程中,只有真正关注民生、顾及民生,才能够赢得群众的信任和信心。

结尾:

六个新规定,是公安机关面向未来的关键性举措,在保障人民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我们要深入学习,认真领会,贯彻到具体的工作中。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以更高的标准和更扎实的工作推进,为构建和谐平安的城市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保障。

公安禁酒六个规定心得体会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酒越来越成为人们社交、娱乐、庆祝等场合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但是,过量饮酒却给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社会安全带来了很大威胁。为了维护公共秩序和人民安全,公安部门相继实行了一系列禁酒规定。本文将围绕公安禁酒六个规定谈谈我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谈初学者的犹豫。

作为一个喜欢喝酒的人,一开始我对公安禁酒六个规定有点犹豫,不知道该如何应对。但当我深入了解其中的含义之后,我发现这六个规定并不是要我们完全禁酒,而是提醒我们饮酒要适量,遵守社会公德,确保自己及他人的安全。而最重要的是,我们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

第三段:强调饮酒适量,拒绝酗酒。

公安禁酒六个规定中的第一个规定,强调“晚间饮酒适量,拒绝酗酒”。这就要求我们要树立健康的生活习惯,合理控制饮酒量。要时刻意识到过量饮酒会给身体健康造成危害,并树立不酗酒的意识,以免意外伤害或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

第四段:强调不开醉驾之“足”

公安禁酒六个规定中的第二个规定,强调“不开醉驾之足”。酒后驾车属于违法行为,不仅严重危害自己生命安全,也危害他人的财产和生命安全,这种行为是不可取的,应该严厉禁止。因此,要时刻保持清醒,杜绝醉驾的行为。

第五段:合理饮酒,规范社交。

公安禁酒六个规定中的第三个规定,强调“合理饮酒,规范社交”。意味着我们饮酒是为了社交,而不是为了醉酒和放纵。应该在适当的场合、适量的时间、适宜的氛围下进行饮酒,并认真对待社交礼仪。

第六段:总结。

总之,公安禁酒六个规定着重强调“控制饮酒量、拒绝酗酒、不开醉驾之足、合理饮酒、规范社交、健康生活”,旨在强调健康饮酒、文明饮酒的社会风尚,为公共秩序和人民安全保驾护航。我们意识到自身在饮酒方面的一点一滴,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周围的人和社会整体,而且我们也应该从自身做起,用行动去诠释公安禁酒的精神。

公安部六个严禁禁酒规定心得体会集合

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严肃工作纪律,树立机关干部职工文明、高效、廉洁、勤政的良好形象,近日,谢通门县委书记旦增同志作出重要指示,在全县范围内实施“禁酒令”:全县干部职工在工作日及非工作日执行公务期间严禁饮酒。以此推动全县干部职工以昂扬的精神、踏实的态度、务实的作风,开创全县工作新局面。

此次“禁酒令”的颁布,主要是针对全县干部职工,并提出了6项禁酒要求:一是严禁在工作日(周一至周五)饮酒;二是严禁在值班和执行公务时饮酒;三是严禁单位之间用公款相互宴请;四是各单位有公务接待活动时,一律在县机关食堂安排自助餐,除特殊情况经主要领导批准外,原则上不安排饮酒;五是县处级领导及县直机关工作人员到基层进行公务活动时原则上不得饮酒,乡(镇)干部不得劝酒、逼酒;六是节假日及双休日无值班或工作任务时可适量饮酒,但必须保证不影响工作日正常工作。

为保证“禁酒令”落到实处,县里专门成立了由县委办、政府办、纪检委、组织部组成的督查领导小组。督查小组通过明察暗访、定期不定期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禁酒令”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并向社会公布了禁酒监督电话,积极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对违反“禁酒令”规定的人员,情节较轻的,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对本人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并造成违纪后果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对顶风违反“禁酒令”的,严惩不怠,绝不手软,以确保“禁酒令”令行禁止、令行长久、落实到位。

“禁酒令”采取“一把手”负责制,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带头执行,全权负责本单位、本部门的禁酒工作;纪检委、组织部负责全面履行监督职能,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负责一级的格局,职责清晰、监督有力,从而确保执行“禁酒令”的常态化、长效化。

全国大事,与我直接有关联的,无非是我国实施了更严格的严禁酒后驾车行动。而孙伟铭张明宝醉驾案,杭州飙车案,则是“戒酒令”中一个又一个顶风违纪的插曲。在网络、电视、报章等媒体长篇累牍的报道下,凄惨的车祸时刻敲打着公众的神经,醉酒驾驶,超速行驶的危害,把人们对尊重生命的意识渐渐地唤醒,激昂愤怒的情绪彻底点燃,要求对肇事者加于严惩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以至于一些法律专业人士理智的声音,也在大众盲目过激的喊杀声中淹没。

重大的交通恶性事故都有一个显著的特征,就是肇事者事前都有较多的违纪违章行为,由于种种原因没有获得严厉的处罚。试想一下,一个司机,从驾车的第一天开始,一有违章,立刻被惩处,不管什么地位什么权力,拘留,罚款,通报,曝光,让违规不再是特权的象征,而是无知无能的表现,也许,很多的恶性事故不会再发生,这个世界上就少了许多不明不白的冤魂。

当然,对肇事者的制裁是必要的。应当坚持罪行法定原则,而不是建立在公众的“民愤”之上,刑罚针对的是事实之罪,罪的大小不随着“民愤”的大小而改变。“民愤”只能说明人们对交通事故的危害由麻木变得重视。

斯人已逝,生者犹存,我们活着的人,还在参与交通的人,要做点什么,才可以告慰这些逝去的亡魂?也许我们自己也说不清楚。不要超速飙车,不要酒后驾驶,文明礼让,遵守交通法规,至少,是为了我们自己的生命,使自己不要沦为下一个孙伟民或张明宝。

中国民间有一句俗语叫“酒风看作风”,公安部门禁酒令的心得体会。倘若某某在酒席场上喝酒直率、实在,不管身体能否承载得了,令敬酒者高兴,敬酒者由此推演说某某人的工作作风过得硬。倘若你在酒席场上无酒量或不能喝,以理拒喝,令敬酒者扫兴,敬酒者往往说某某的工作作风不实。“酒风”与“作风”本来是没有因果关系的两个词,被硬生生的联系在了一起,并且成了评价一个人工作作风好坏的一个标准之一,是否有点牵强附会吗?“酒风”本义是病名,指以身热解堕,汗出如浴,恶风少气为主症的酒病。后来引申为一个人对喝酒的一种态度。是能喝还是不能喝?是喝的直率还是勉强?是拉满灌还是留三分?这要看喝酒时的身体、氛围、条件等情况才能表现出来。“作风”则是指一个人在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所表现出来的比较稳定的态度或行为风格。“酒风”本来是一个贬义词,包含的意义也只能是在生活上一种对待饮酒的态度。而现实生活中的酒席场上,敬酒者往往把它贬义褒用了,把其意进行了曲解,并且与工作作风连在了一起,混为一团。

“酒风”真能体现“作风”吗?其实不然。有个别人为了迎合他人的心意,大喝特喝,酩酊大醉,忘乎所以,丑态百出;有个别人按提议者要求,满负荷饮酒,甚至超越了身体的承受力;有个别人为了哥们义气,宁伤身体不伤感情,狂饮暴饮;有个别人本不胜酒力或者根本就不会饮酒,由于某些原因,硬着头皮装能,喝得面红耳赤„„。这些现象反映出来的是好的工作作风吗?相反,还会贻误工作。喝酒超量的人,他上得了班吗?酒气熏天,脸泛红晕,他办公形象好吗?迷迷糊糊,昏头昏脑,他能保证工作质量吗?„„等等,不一而足。好的“酒风”体现在哪些方面呢?工作期间,纪律要求上不允许饮酒时坚决不能饮;上班时间上不允许饮酒时坚决不能饮;身体状况上不允许饮酒时坚决不能饮;环境要求上不允许饮酒时坚决不能饮„„。即便是有特殊的情况需要饮酒,也要适可而止,适量、适度、适时,酒席的规模和酒的档次上都要控制。不能认为不喝白不喝,反正酒是“公家”的,这样既喝坏了党风又喝坏了胃。好的“作风”不是靠“酒风”来证明的。

良好的思想作风主要体现在思想纯洁,与各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始终有一种健康向上的精神追求,永不自满,永不懈怠。紧跟时代脉搏,经常换脑,常学常新。良好的工作作风主要体现在恪遵职守,勤奋敬业,无私奉献,清正廉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良好的生活作风主要体现在生活正派。生活朴实,不贪图享乐,不大吃大喝。有良好的生活习惯,没有吃喝嫖赌等恶习。纠正不正“酒风”,树立良好“作风”,要有过硬的制度约束。2012年12月4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要求政治局委员到基层要简化接待,新的中共领导集体为我们带了一个好头。最近,中央对控制“三公”消费又推出了一些具体举措。这场公务消费清风正在由高层政府吹向基层地方,并悄然涌向经济领域,在人民群众中反响强烈,拍手叫好。纠正不正“酒风”,树立良好“作风”,要有过硬的措施方法。在管控饮酒措施上要得力、方法上要得当。好的措施方法制定以后,要有人依规管事办事,并且要长期不懈地坚持落实到位。如果流于形式,刮一阵风,就会功亏一篑,起不到任何功效,反失政府和部门信誉。纠正不正“酒风”,树立良好“作风”,要有过硬的干部素质。党员干部在酒席场上既是操控者又是执行者,“酒”经考验的首先是这些群体。党员干部要带头树立正确的酒文化观,带头严控酒的消费时间和档次,带头执行有关禁酒令。同时,对下属违规饮酒要帮助教育,情节严重者要严肃处理,真正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公安部六个规定的心得体会

公安部六个规定是指为了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公安部出台了一系列具体的规定。这其中包括对领导干部个人的行为、家庭、作风等方面进行约束和规范。在实践中,我深刻认识到这些规定对于提高领导干部的工作能力和道德素质、改进工作作风具有重要意义。通过遵守这些规定,我深感作为一名公安干部,应该更加努力地严格执行党纪国法,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与能力。

公安部的六个规定是指领导干部在工作和生活中应自觉约束自己,不要滥用权力,做到廉洁自律、勤政为民。这些规定的核心是廉洁用权、保持清正廉洁的作风,体现了高度的纪律性和自律性。为了加强领导干部的自我约束和作风建设,公安系统明确要求领导干部坚决执行这些规定,严格遵守纪律,以身作则。

六个规定的出台对于党内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一方面,这些规定将领导干部的行为限制在党纪法规的范围内,减少了滥用权力、任性妄为的现象,保障了权力的正当行使。另一方面,六个规定对于领导干部的生活作风、家风进行约束,消除了领导干部的不良习气,树立了正确的行为规范,为党员干部树立了崇高光辉的榜样。

六个规定体现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精神,对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在公安工作中,领导干部要时刻铭记党的宗旨,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只有坚守党的纪律,自觉遵守领导干部的行为规范,才能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六个规定的实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使领导干部的工作作风发生了积极的改变。一方面,工作作风更加务实高效,注重实际问题的解决。领导干部深入基层,真正了解民情民意,切实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另一方面,在生活作风方面,领导干部更加谦虚谨慎,不生活脱离群众,作为公安干部真正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赢得了群众的支持和信任。

第五段:我深刻体会到的启示。

学习和贯彻六个规定,使我深刻地体会到领导干部的职责和使命。作为一名公安干部,要始终坚守党的纪律,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增强纪律性和自律性。只有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才能赢得群众的拥护和信任,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积极的贡献。

通过学习和贯彻六个规定,我深刻认识到领导干部要具备良好的作风和高尚的品德。作为一名公安干部,我将更加注重廉洁用权,坚决执行党纪国法,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和道德素质,为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全作出更大的贡献。

公安部六个规定的心得体会

公安部六个规定是中国国家公安部为了解决公安系统存在的问题和整顿作风而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这六个规定内容涵盖了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的各个方面,对于推进公安改革、提高工作效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文将从实际出发,分享个人对于公安部六个规定的心得体会。

在推进“作风建设年”大背景下,公安部出台了六个规定,我觉得其中禁止公款送礼是最有价值的一项规定。送礼曾是治安不良、环境混乱的一个因素。公安部禁止公款送礼,可以有效杜绝公安系统中不正之风的滋生。公安机关是公民权益的守护者,禁止公款送礼体现了公安机关反腐倡廉的决心,也是一种向社会传递清正的形象。对此,公安单位普遍加强了内部监督,建立起送礼核实和追责制度,处罚措施相对严厉。这个规定的实施,极大地改变了公安机关的作风,提高了警察队伍的职业素养和公信力。

除了禁止公款送礼,公安部还提出了禁止公款吃喝。一直以来,“吃喝”与公安系统紧密相连,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公安部禁止公款吃喝,对于公安机关改进作风、树立良好形象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通过限制公款吃喝,公安机关节约了财政支出,提高了工作效率,增强了财经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这个规定的实施,提醒了公安机关人员要端正职业道德,崇尚实干,将心思投入到提升综合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上。

此外,公安部还规定了警车不准私拉私扯和公车私用。曾经有不少公安干警利用职权之便,为私人目的私自使用公车,给社会造成了极坏影响。公安部出台规定后,明确表示警车不准私拉私扯和公车私用。这个规定的出台推动全国范围内公安机关严格执行公车的管理制度,对于公安机关的形象也是一次正面的宣传。经过一段时间的执行,公安系统中出现私拉私扯和公车私用现象较以前有了明显改观。

另外,公安部还提出了要坚决制止纪律监察工作中的“灯下黑”、“两面派”等不正之风。从以往的实际情况来看,一些人利用职务之便,将金钱关系和其他利益关系突破纪律底线,影响纪律监察的公正性。公安部的这个规定,让纪律监察工作走上了正轨,确保了纪律监察的公正性和公信力,有力地维护了党风廉政建设的秩序和稳定。

最后,公安部还要求警察坚守岗位,杜绝逃离岗位现象。警察是保护人民群众安全的最前线力量,如果离开岗位,必然会对社会治安形成扰乱。公安部对警察坚守岗位的规定,督促警察时刻保持敬业精神,不论遇到多大的压力和困难,都能正确履行职责,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保障。

总之,公安部六个规定的出台对于公安系统整顿作风、提高服务效能具有重要的意义。禁止公款送礼、禁止公款吃喝、警车不准私拉私扯和公车私用、制止“灯下黑”、“两面派”等不正之风、警察坚守岗位的规定,都为公安机关的发展和改革带来了积极的影响。公安机关将继续推进这六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加强自身建设,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为社会治安稳定贡献力量。

公安部禁酒六个规定心得体会

中共中央政治局在__年12月4日召开会议,一致通过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明确提出轻车简从、精简会议、规范出访、改进文风等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新举措。特别强调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以良好党风带动政风民风,真正赢得群众信任和拥护。

“八项规定”一出台,便赢得了满堂彩。在长安工业公司上下,随便走到哪里,就可以看到广大员工对八项规定的讨论和称赞。有人说,中央八项规定所涉范围之广、内容之细,彰显力度之大、决心之坚,让人感到非常“给力”。

事实上,大家都能体会到,八项规定之所以“给力”,是由于这些规定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我们无需回避,在一些地方,在一些党员干部身上,确切还有改进工作作风的余地。主要表现为慢、粗、虚。“慢”就是对当前发展态势、发展机遇认识比较慢,对公司分厂决策理解慢,具体落实行动慢,“辛辛苦苦效率低,忙忙碌碌实绩少”;“粗”就是办事不求精细化,工作环节疏漏多,执行决策生搬硬套,搞“上下一般粗”,满足于“过得去、差不多”;“虚”就是任务布置了没回音,计划了没行动,开头了没结果,安排了没检查,执行决策“行动在嘴上,停留在会上,落实在纸上”。正是由于如此,在公司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广大党员干部只有熟悉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以作风正党风、以党风赢民心,才能凝聚起实现发展目标的强大气力,才能团结带领广大员工一起实现“美丽兵装梦”和“幸福长安梦”。

固然,改进工作作风不能只停留在“说”的层面,还要脚踏实地地去“做”,还要靠敢于动真格碰硬。一些不良作风之所以成为顽症,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抓作风建设的力度不够。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八项规定”就是改进文风会风、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的重要举措。常言道:思想决定行为,行为决定效率。一些党员干部主观上有解放思想的愿望,但眼光只放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头脑装不下形势发展的新思想,因而“形势变了仍旧我行我素,任务明确了仍旧等待观望,在非常时期仍旧按部就班”,开展工作凭老底子,解决问题靠老经验,常说的是不行、不能办,而不是怎么能行、能办,遇到难题往往是主意出得多,挑的担子小,执行的力度小。从这个角度看,中央八项规定提出的具体措施和明确要求,将行为准则和规范固化为制度,正是为广大党员干部改进工作作风提供了范本、立下了“规矩”。

同时,社会在发展进步,知识在不断更新,如果不注意学习培训,就会形成“老方法不管用,新方法不会用”的局面。要结合单位和个人的实际情况,注重加强党员干部关键才能的培训,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找出影响和制约执行能力的客观因素,对症下药,拾遗补缺,努力通过开展业务知识学习、岗位技能培训等有效途径,着力提升党员干部完成好工作的业务能力,切实解决“想执行但不会执行、能执行但标准不高”的现象。

作风是一个抽象而宽泛的概念,而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是具体的,群众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唯有把一项项具体而细致的规定变成每个党员干部的具体行动,让每个党员都能以良好的作风做好工作,改进作风才算落到了实处,这才真正“给力”。

总之,工作作风是靠高度的责任心“干”出来的,是靠开拓创新的精神“闯”出来的,是靠脚踏实地的作风“拼”出来的,是靠党员干部以身作则“带”出来的,是靠严格的制度“管”出来的,是靠有效的监督“促”出来的。空谈误国,实干兴邦,作风越务实,就越能坚定攻坚克难的决心、加大真抓实干的力度,从而开启实现“中国梦、兵装梦、长安梦”的新征程。

公安部六个禁酒心得体会

禁酒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对于公安部门来说更是一项历史性的挑战。公安部颁布的“六个禁酒”规定,无疑是一次彻底的改革。与此同时,这也是一项富有挑战性和艰巨性的任务,对于公安部门和执法人员来说,每一位都需要做出积极的贡献。本文将从个人角度出发,分享一些关于“公安部六个禁酒心得体会”。

二、努力做好宣传教育。

公安部门在防止酒驾、酒后闹事和酒后肇事等违法行为上采取了一系列管控措施,其中最重要的是宣传教育。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地对公众宣传酒后危害以及“六个禁酒”规定的重要性,才能更好地落实禁酒的各项政策。在这个过程中,每一位执法人员都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我们需要深刻理解宣传教育对于推进禁酒工作的重要性,不断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打造有力的社会舆论。

三、提高执法水平。

在禁酒的整个过程中,执法人员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执法人员需要全面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理解“六个禁酒”的内涵和宗旨,熟练掌握技术手段及工作流程,提高执法水平。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预防和惩治酒后驾车、酗酒闹事和酒后肇事等违法行为。在实际工作中,执法人员需要不断的努力,积极学习、比较琢磨,从执法经验中不断总结、提炼出行之有效的方法,并在工作中运用。

四、提高个人意识。

对公安部六个禁酒的规定,不仅是执法人员应当做到的,更是广大社会群体应该积极遵守的。特别是对于那些经常饮酒的人来说,更应该意识到酒后危害,并积极配合专业人员的执法工作。我们需要充分认识到对于酒后驾车、酗酒闹事、酒后肇事等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提高个人意识,积极参与到宣传教育和执法工作中来,做到心中有法、常思教育。

五、积极推进禁酒工作。

在禁酒的整个过程中,需要公安部门、执法人员、媒体、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居民一起共同参与推动。只有在全社会参与的氛围中,才能更好地实现禁酒工作的各项目标。因此,我们需要积极推进禁酒工作,不懈努力,汇聚全社会的智慧和力量,真正实现禁酒的目标和意义。

总的来说,公安部门的“六个禁酒”规定旨在整治交通违章、平安稳定生产生活秩序,为广大群众创造更健康、美好、和谐的社会环境。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积极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共同努力推动禁酒工作的顺利实施。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公安部六个新规定心得体会

2019年10月16日,在全国公安机关统一行动中,公安部发布了“六个新规定”,对公安民警的作风、纪律和工作要求进行了更加明确的规定和制度安排。这六个新规定的发布,对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工作、增强公众对公安工作的信心和支持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对这些新规定的学习和掌握,我深感在今后的公安工作中需更加严格执行规定,正确履职,加强自身素质的提升。

段落二:强化监管和约束,守好底线。

在新规定中,公安部对纪检监察人员开展现场监督检查的方式进行了规范和要求,并比原来更加明确地对公安民警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进行了要求。这一新规定的出台使公安民警的职业行为更加受到了约束和规范,有力地保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确保了公共安全的稳定。

段落三:提升综合素质、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公安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工作任务的繁重和紧迫。在这样一个重要的社会职能部门,民警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必须要得到不断的提高。新规定增加了公安警察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要求,以及加强值班员和派出所民警的培训,增加了民警在执法和救援中的能力和应变能力。只有不断提升民警的素质,才能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段落四:加强对服务的规范管理。

在新规定发布后,公安机关对涉及讼、执法、救灾等服务的流程进行了规范。同时,要求公安机关的服务工作从“麻烦”到“服务”,从“处理”到“解决”,让公民切身感受到公安机关的服务意识。加强对服务的规范管理,使公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全面提升了公安机关的服务水平。

段落五:营造纯洁的风气,提高公安机关的形象。

公安机关工作的面临的压力巨大,要做好服务工作、配合社区治理等工作基础都在于纯洁的办案风气。不遵守规定的行为,甚至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是对整个公安机关的形象的伤害。因此,公安机关要不断规范管理,在重点岗位加强监管,树立榜样,营造光明正大的纯洁风气,提升公安机关的形象。

公安部禁酒六项规定心得体会集合

中华酒文化源远流长,最早可追溯至夏朝,传说中酒的两个始作佣者杜康和仪狄,大概都是这个时代的人物,距今约4000多年历史。在那个物质生活不是十分丰富的时代,酒的发明究竟是缘于一种怎样的灵感和机缘,我们不得而知,不过,这种看似简单的发明却影响和贯穿了整个中华民族的发展史,上至皇亲国戚王公贵族下至山野村夫贩夫走卒对此都有所钟爱,某种程度上,它的影响力要超过令国人骄傲的四大发明!如果你问一个目不识丁的人印刷术是怎么回事,他不一定清楚,但如果你问他酒是什么东西,他或许会反讥你:“你白痴啊!”

酒对人影响力之大之深,我们无法用语言来描述,也没有能力穿越时光隧道,因此也无法真切地感受古人对酒的态度,不过查阅一下史志典籍,我们还是能够窥视一二。

早在2500年前,佛教的创始人释伽牟尼就在《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中,将“不饮酒”做为在家优婆塞、优婆夷应持守的戒律,时至今日,广大信众仍信守奉行。

《战国策》中说:“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钦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仪狄制作美酒去拍马屁,没想到大禹不仅不领情,还下了个“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的批语,这大概可以视为最早的“禁酒令”。

古人倡导禁酒,对于文人却好像不起什么作用,该喝还喝,该醉还醉。但是,几位嗜酒的文人是不能够代言所有古人的,“李白斗酒诗百篇”,对于文人的醉酒国人在感情上一直持宽容的态度。然而醉酒毕竟不是一件什么光彩的事,尤其是醉酒后乱说乱骂不知东南西北尿床吐秽者,更是丢人显眼。至于酒后乱性或借醉酒之名行违法之事,则更是害人害己、误国误民。这大概正是古圣先贤们对酒持以抵制态度的原因了。

古人饮酒倡导“温克”教人不做“三爵不识”。所谓“温克”,即是说虽然多饮,也要能自持,要保证不失言、不失态。所谓“三爵不识”,指不懂以三爵为限的礼仪。《礼记玉藻》提及三爵之礼云:“君子之饮酒也,受一爵而色洒如也,二爵而言言斯,礼已三爵而油油,以退,退则坐。”就是说,正人君子饮酒,三爵而止,饮过三爵,就该自觉放下杯子,退出酒筵。所谓三爵,指的是适量,量足为止,这也就是《论语乡党》所说的“惟酒无量不及乱”的意思。

大概从宋代才开始,人们比较强调节饮和礼饮。至清代时,文人们著书将礼饮的规矩一条条陈述出来,约束自己,也劝诫世人,如:《酒箴》、《酒政》、《觞政》、《酒评》等。清人张晋寿《酒德》中有这样的句子:“量小随意,客各尽欢,宽严并济。各适其意,勿强所难”。由此可以看到清代奉行的礼饮规范的具体内容。

由此看来,古人饮酒是以不违反礼制和不影响健康为原则的,这一点从古代的酒具“爵”的型制上可见一斑。古代的“爵”即是我们现在的酒杯,不同的是,“爵”口处有两根直立的小柱名曰“止酒”,喝酒时恰好挡在嘴的两边,防止一次性喝得过多,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古人为了防止饮酒过量和倡导理性。

中华酒文化源远流长,最早可追溯至夏朝,传说中酒的两个始作佣者杜康和仪狄,大概都是这个时代的人物,距今约4000多年历史。在那个物质生活不是十分丰富的时代,酒的发明究竟是缘于一种怎样的灵感和机缘,我们不得而知,不过,这种看似简单的发明却影响和贯穿了整个中华民族的发展史,上至皇亲国戚王公贵族下至山野村夫贩夫走卒对此都有所钟爱,某种程度上,它的影响力要超过令国人骄傲的四大发明!如果你问一个目不识丁的人印刷术是怎么回事,他不一定清楚,但如果你问他酒是什么东西,他或许会反讥你:“你白痴啊!”

酒对人影响力之大之深,我们无法用语言来描述,也没有能力穿越时光隧道,因此也无法真切地感受古人对酒的态度,不过查阅一下史志典籍,我们还是能够窥视一二。

早在2500年前,佛教的创始人释伽牟尼就在《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中,将“不饮酒”做为在家优婆塞、优婆夷应持守的戒律,时至今日,广大信众仍信守奉行。

《战国策》中说:“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钦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仪狄制作美酒去拍马屁,没想到大禹不仅不领情,还下了个“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的批语,这大概可以视为最早的“禁酒令”。

古人倡导禁酒,对于文人却好像不起什么作用,该喝还喝,该醉还醉。但是,几位嗜酒的文人是不能够代言所有古人的,“李白斗酒诗百篇”,对于文人的醉酒国人在感情上一直持宽容的态度。然而醉酒毕竟不是一件什么光彩的事,尤其是醉酒后乱说乱骂不知东南西北尿床吐秽者,更是丢人显眼。至于酒后乱性或借醉酒之名行违法之事,则更是害人害己、误国误民。这大概正是古圣先贤们对酒持以抵制态度的原因了。

古人饮酒倡导“温克”教人不做“三爵不识”。所谓“温克”,即是说虽然多饮,也要能自持,要保证不失言、不失态。所谓“三爵不识”,指不懂以三爵为限的礼仪。《礼记玉藻》提及三爵之礼云:“君子之饮酒也,受一爵而色洒如也,二爵而言言斯,礼已三爵而油油,以退,退则坐。”就是说,正人君子饮酒,三爵而止,饮过三爵,就该自觉放下杯子,退出酒筵。所谓三爵,指的是适量,量足为止,这也就是《论语乡党》所说的“惟酒无量不及乱”的意思。

大概从宋代才开始,人们比较强调节饮和礼饮。至清代时,文人们著书将礼饮的规矩一条条陈述出来,约束自己,也劝诫世人,如:《酒箴》、《酒政》、《觞政》、《酒评》等。清人张晋寿《酒德》中有这样的句子:“量小随意,客各尽欢,宽严并济。各适其意,勿强所难”。由此可以看到清代奉行的礼饮规范的具体内容。

由此看来,古人饮酒是以不违反礼制和不影响健康为原则的,这一点从古代的酒具“爵”的型制上可见一斑。古代的“爵”即是我们现在的酒杯,不同的是,“爵”口处有两根直立的小柱名曰“止酒”,喝酒时恰好挡在嘴的两边,防止一次性喝得过多,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古人为了防止饮酒过量和倡导理性。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根据中央要求,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央政法委研究决定,在全体政法干警中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司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政法队伍,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政法机关的新变化、新气象。

“进学校、进课堂、进头脑”,加强对政法院校学生的革命传统和理想信念教育,努力把他们培养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合格接班人。对广大律师也要开展革命传统和理想信念教育,使他们真正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

政法机关既是执法司法机关,也是群众工作机关;政法干警既是执法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最大的优势,脱离群众是我们党最大的危险。各级政法机关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群众观点再教育,认真审视我们对群众的感情究竟有多深,群众在我们心中的位置究竟有多重,我们为群众办的实事究竟有多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究竟在哪里,从而真正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生活上关心群众。要借鉴“大接访”、“大走访”、“大下访”等成功经验和做法,通过开门评警、回访信访当事人等形式,主动倾听群众呼声,及时了解群众疾苦,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要把执法过程变成服务群众的过程,既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又理顺群众情绪,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把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落到实处。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裁判不公和诉讼难、执行难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要坚持充分发动群众、紧紧依靠群众,不断探索完善新形势下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新途径、新办法、新机制,把政法工作建立在坚实的群众基础之上。

10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000名优秀党员干警。各级党委政法委要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提高统筹谋划政法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的能力,协助党委把党对政法工作的思想领导、政治领导、组织领导落到实处,坚决把好政法工作的政治方向;要坚持依法律、按程序办事,支持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国家安全、司法行政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要加强对政法各单位的统筹协调,确保政法各单位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政法队伍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努力造就一支过硬的政法队伍。各级政法机关要建好建强各执法司法机关和基层政法单位的党组织,建好建强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等法律服务机构的党组织,实现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坚持按制度开展经常性活动,创新活动内容方式,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政法机关要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工作,切实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好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广大党员干警要带头扎根基层一线、做群众的贴心人,带头勤学苦练、勇担急难险重的任务,带头公正廉洁执法、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做到哪里有困难有危险、哪里群众最需要,哪里就有党员干警。

权益的,一律调离执法岗位;徇私枉法、贪赃枉法的,一律清除出政法队伍;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政法各单位要建立公开透明的群众评议机制,严肃认真处理每一起群众举报。各级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在坚持从严治警的同时,要进一步关心爱护政法干警,落实从优待警政策,帮助他们解决好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舒解他们的身心压力,保护好政法干警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当前,政法宣传舆论工作的主流是好的,同时面临的形势依然比较复杂。现在不少网络热点事件与一些司法个案有关。对此,各级政法机关首先要把自己的事情做好,切实做到公正廉洁文明规范执法,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同时,要高度重视、切实改进新形势下的政法宣传舆论工作,充分运用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和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加大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司法制度的宣传力度,加大对政法工作发展进步的宣传力度,加大对政法队伍付出的辛劳、作出的贡献的宣传力度,进一步赢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进一步树立政法机关的良好形象,为政法机关更好地履行法定职责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政法干警处在维护国家安全、惩治违法犯罪、化解社会矛盾的第一线,承担着艰巨任务,承受着巨大压力,时刻面临着流血牺牲。希望各级党委和政府进一步加强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建设好、管理好、使用好政法队伍,大力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高度重视政法各单位领导班子建设,选优配强政法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为政法事业发展进步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时至今日“酒驾,醉驾”几乎可以算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酒驾也已经入刑了,但是就在这样一个全民抵制酒驾醉驾的大背景下,我们看到了很多人还存在侥幸心理,当然也包括我,我是一位有着x年驾龄的老司机,平时是滴酒不沾的,因为我一直了解酒驾的危险与伤害,但是20xx年x月x日,自家办喜事,当着那么多亲戚朋友的面一再推脱,盛情难却最终没有抵挡住酒的诱惑。

这些天,我一直都和大家在一起认真学习驾驶安全知识,和大家在一起讨论探讨酒驾和危害,关于我酒后驾驶的行为,这些天我也一直在认真反思,深刻自剖,为自己的行为感到了深深地愧疚和不安,在此,我要感谢给予我警告的交警、给予我学习机会的老师们,这次的酒后驾驶使我醍醐灌顶、猛然惊醒,幸好没有发生车祸,现在我郑重的向各位、向我的家人做出检讨:

险的倾向,也是一个极其不好的苗头,要是我继续这么大意发展下去,那么,后果将是我无法想象的,想想家人更是由衷的后怕。因此,在深感后悔的同时,我也感到了幸运,感到了自己觉醒的及时,这对于我今后的驾驶,无疑是一次关键的转折。所以,在此,我向各位、向我的家人做出深刻的检讨。

最后希望用我的亲身经历,及时的劝慰和告诫我单位的同事、身边的亲戚朋友,不要像我一样不顾及法律法规、不考虑家人的情况下,酒驾后才后悔。

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严肃工作纪律,树立机关干部职工文明、高效、廉洁、勤政的良好形象,近日,谢通门县委书记旦增同志作出重要指示,在全县范围内实施“禁酒令”:全县干部职工在工作日及非工作日执行公务期间严禁饮酒。以此推动全县干部职工以昂扬的精神、踏实的态度、务实的作风,开创全县工作新局面。

此次“禁酒令”的颁布,主要是针对全县干部职工,并提出了6项禁酒要求:一是严禁在工作日(周一至周五)饮酒;二是严禁在值班和执行公务时饮酒;三是严禁单位之间用公款相互宴请;四是各单位有公务接待活动时,一律在县机关食堂安排自助餐,除特殊情况经主要领导批准外,原则上不安排饮酒;五是县处级领导及县直机关工作人员到基层进行公务活动时原则上不得饮酒,乡(镇)干部不得劝酒、逼酒;六是节假日及双休日无值班或工作任务时可适量饮酒,但必须保证不影响工作日正常工作。

为保证“禁酒令”落到实处,县里专门成立了由县委办、政府办、纪检委、组织部组成的督查领导小组。督查小组通过明察暗访、定期不定期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禁酒令”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并向社会公布了禁酒监督电话,积极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对违反“禁酒令”规定的人员,情节较轻的,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对本人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并造成违纪后果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对顶风违反“禁酒令”的,严惩不怠,绝不手软,以确保“禁酒令”令行禁止、令行长久、落实到位。

“禁酒令”采取“一把手”负责制,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带头执行,全权负责本单位、本部门的禁酒工作;纪检委、组织部负责全面履行监督职能,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负责一级的格局,职责清晰、监督有力,从而确保执行“禁酒令”的常态化、长效化。

5月12日我市召开了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揭示了少数党员干部放松对世界观、人生观的改造,抵御不住诱惑,经受不住考验,走向了犯罪的深渊,以致身陷囹圄的现实。通过听取陈勇书记剖析案例的报告,使我感受颇深,这些反面典型深刻地教育我们,只有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和高度警惕,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牢固构筑思想防线,才能真正实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誓言。通过这次警示教育活动,本人主要有几点体会:

一是要认真执行中纪委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事事处处争做勤政廉政的表率。在其位、谋其政、负其责、尽其力。二是这次警示教育活动,使我心灵受到极大震动,思想受到深刻洗涤,从中得到一些深层次的启示和警醒,作为领导干部,更要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和共产主义信念,增强政治责任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坚决反对唯利是图,见利忘义。要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永葆共产党人艰苦奋斗政治本色和高尚道德情操。

慎终,管住自己的心,不起贪欲;管住自己的手,不乱办事;管住自己的嘴,不乱吃,不乱说;要严格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三要切实规范自己的言行,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不该沾的东西坚决不沾,不该做的事情坚决不做,要明白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以良好的形象取信于民。

公安部六个禁酒心得体会

公安部禁酒令,是为了维护社会治安,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防止酒后行为造成的交通事故、犯罪和社会混乱。在实践中,公安部提出了六个禁酒心得,以帮助警员抵御酒精诱惑,提升自我克制能力,下面就我们来谈一下这六个禁酒心得。

第二段:坚定信念。

饮酒成瘾的人,往往会因为社交、压力等原因频繁饮酒。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坚定信念,宣誓不再饮酒,始终维持自己的处世原则,并让自己明白,饮酒是一种危险的行为,对象不仅包括自己,还包括家人、朋友和社会公众。通过坚定信念,我们可以让自己更加自律,坚守禁酒条例。

第三段:加强自我控制。

饮酒时发生的后果,往往是因为失去了自制力。因此,要加强自我控制能力,不让醉酒的情况发生。我们可以通过控制喝酒的数量、品种、饮酒时间和场合等方法,来避免出现失控的情况。同时,可以寻求他人的帮助,以建立更加健康的生活方式。

第四段:合理安排生活。

有时候,我们会因为工作、生活压力等原因,而想要通过大量饮酒来缓解压力。然而,这种做法并不可取,因为过量饮酒不仅会对身体造成健康危害,也可能会引起更多的工作和生活问题。因此,我们需要合理安排生活,调整工作与生活的平衡。例如加强锻炼、持续学习,以及参加健康娱乐活动等。

第五段:关注家人。

最后,要注意我们的家人。在禁酒过程中,我们不能为自己的行为而给我们的家人带来麻烦。坚持禁酒不仅可以为家人提供良好的家庭环境,也可以鼓励家人逐渐加入健康的生活方式。在平常的生活中,我们要积极关注家庭成员的身体健康,多关注家人的需求和想法,切实做到关爱家人。

结尾:

酗酒带来的后果是无法预料的,就算不造成严重后果,也会影响到我们和身边人的健康和情感。公安部的“六个禁酒心得”,不仅是一种鼓励,也是一种提醒。通过制定健康生活方式,加强自我约束力量,和关注家庭成员等行为,我们可以走向健康的生活,为自己和他人带来更多的欢乐和成就。

公安部禁酒六个规定心得

体验是一种在感受之后的书写,主要用来记录你的想法和感受。它是一种在阅读和学习实践之后的感觉写作。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严肃工作纪律,树立机关干部职工文明、高效、廉洁、勤政的良好形象,近日,谢通门县委书记旦增同志作出重要指示,在全县范围内实施“禁酒令”:全县干部职工在工作日及非工作日执行公务期间严禁饮酒。以此推动全县干部职工以昂扬的精神、踏实的态度、务实的作风,开创全县工作新局面。

此次“禁酒令”的颁布,主要是针对全县干部职工,并提出了6项禁酒要求:一是严禁在工作日(周一至周五)饮酒;二是严禁在值班和执行公务时饮酒;三是严禁单位之间用公款相互宴请;四是各单位有公务接待活动时,一律在县机关食堂安排自助餐,除特殊情况经主要领导批准外,原则上不安排饮酒;五是县处级领导及县直机关工作人员到基层进行公务活动时原则上不得饮酒,乡(镇)干部不得劝酒、逼酒;六是节假日及双休日无值班或工作任务时可适量饮酒,但必须保证不影响工作日正常工作。

为保证“禁酒令”落到实处,县里专门成立了由县委办、政府办、纪检委、组织部组成的督查领导小组。督查小组通过明察暗访、定期不定期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禁酒令”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并向社会公布了禁酒监督电话,积极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对违反“禁酒令”规定的人员,情节较轻的,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对本人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并造成违纪后果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对顶风违反“禁酒令”的,严惩不怠,绝不手软,以确保“禁酒令”令行禁止、令行长久、落实到位。

“禁酒令”采取“一把手”负责制,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带头执行,全权负责本单位、本部门的禁酒工作;纪检委、组织部负责全面履行监督职能,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负责一级的格局,职责清晰、监督有力,从而确保执行“禁酒令”的常态化、长效化。

“酒风”真能体现“作风”吗?其实不然。有个别人为了迎合他人的心意,大喝特喝,酩酊大醉,忘乎所以,丑态百出;有个别人按提议者要求,满负荷饮酒,甚至超越了身体的承受力;有个别人为了哥们义气,宁伤身体不伤感情,狂饮暴饮;有个别人本不胜酒力或者根本就不会饮酒,由于某些原因,硬着头皮装能,喝得面红耳赤„„。这些现象反映出来的是好的工作作风吗?相反,还会贻误工作。喝酒超量的人,他上得了班吗?酒气熏天,脸泛红晕,他办公形象好吗?迷迷糊糊,昏头昏脑,他能保证工作质量吗?„„等等,不一而足。好的“酒风”体现在哪些方面呢?工作期间,纪律要求上不允许饮酒时坚决不能饮;上班时间上不允许饮酒时坚决不能饮;身体状况上不允许饮酒时坚决不能饮;环境要求上不允许饮酒时坚决不能饮„„。即便是有特殊的情况需要饮酒,也要适可而止,适量、适度、适时,酒席的规模和酒的档次上都要控制。不能认为不喝白不喝,反正酒是“公家”的,这样既喝坏了党风又喝坏了胃。好的“作风”不是靠“酒风”来证明的。

良好的思想作风主要体现在思想纯洁,与各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始终有一种健康向上的精神追求,永不自满,永不懈怠。紧跟时代脉搏,经常换脑,常学常新。良好的工作作风主要体现在恪遵职守,勤奋敬业,无私奉献,清正廉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良好的生活作风主要体现在生活正派。生活朴实,不贪图享乐,不大吃大喝。有良好的生活习惯,没有吃喝嫖赌等恶习。纠正不正“酒风”,树立良好“作风”,要有过硬的制度约束。2012年12月4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要求政治局委员到基层要简化接待,新的中共领导集体为我们带了一个好头。最近,中央对控制“三公”消费又推出了一些具体举措。这场公务消费清风正在由高层政府吹向基层地方,并悄然涌向经济领域,在人民群众中反响强烈,拍手叫好。纠正不正“酒风”,树立良好“作风”,要有过硬的措施方法。在管控饮酒措施上要得力、方法上要得当。好的措施方法制定以后,要有人依规管事办事,并且要长期不懈地坚持落实到位。如果流于形式,刮一阵风,就会功亏一篑,起不到任何功效,反失政府和部门信誉。纠正不正“酒风”,树立良好“作风”,要有过硬的干部素质。党员干部在酒席场上既是操控者又是执行者,“酒”经考验的首先是这些群体。党员干部要带头树立正确的酒文化观,带头严控酒的消费时间和档次,带头执行有关禁酒令。同时,对下属违规饮酒要帮助教育,情节严重者要严肃处理,真正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全国大事,与我直接有关联的,无非是我国实施了更严格的严禁酒后驾车行动。而孙伟铭张明宝醉驾案,杭州飙车案,则是“戒酒令”中一个又一个顶风违纪的插曲。在网络、电视、报章等媒体长篇累牍的报道下,凄惨的车祸时刻敲打着公众的神经,醉酒驾驶,超速行驶的危害,把人们对尊重生命的意识渐渐地唤醒,激昂愤怒的情绪彻底点燃,要求对肇事者加于严惩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以至于一些法律专业人士理智的声音,也在大众盲目过激的喊杀声中淹没。

重大的交通恶性事故都有一个显著的特征,就是肇事者事前都有较多的违纪违章行为,由于种种原因没有获得严厉的处罚。试想一下,一个司机,从驾车的第一天开始,一有违章,立刻被惩处,不管什么地位什么权力,拘留,罚款,通报,曝光,让违规不再是特权的象征,而是无知无能的表现,也许,很多的恶性事故不会再发生,这个世界上就少了许多不明不白的冤魂。

当然,对肇事者的制裁是必要的。应当坚持罪行法定原则,而不是建立在公众的“民愤”之上,刑罚针对的是事实之罪,罪的大小不随着“民愤”的大小而改变。“民愤”只能说明人们对交通事故的危害由麻木变得重视。

斯人已逝,生者犹存,我们活着的人,还在参与交通的人,要做点什么,才可以告慰这些逝去的亡魂?也许我们自己也说不清楚。不要超速飙车,不要酒后驾驶,文明礼让,遵守交通法规,至少,是为了我们自己的生命,使自己不要沦为下一个孙伟民或张明宝。

年公安部禁酒六项规定心得体会范文

近几日,我校全体教师学习了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的相关规定。通过本次学习,我当真对比自己十几年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自查、反思,在以下两个方面还须要改进:。

1、当今在深入教育改造,全面实行素质教导,育人观念在不断更新。自己还停留在应试教育观点上的东西较多,自我翻新意识单薄,倾向重视经验操作层面上。因而本人应加强新的教养理念的学习,不断增强本身建设、一直完美自我。把沉于教训上的货色与古代教育思维理念联合起来,脚塌实地深刻研讨,并尽力实际。

2、在课堂教学中呈现问题时,有时不沉着、有急噪情感,表示在对学生谈话上有些粗暴和焦躁。本人反思;看待学生的严格并不即是申斥和语言粗鲁,应当用关心和亲热的语言、以自己良好的心态、来教育、辅助学生,让学生自己觉悟和反思、到达教育的目标。防止涌现不素养和说话粗鲁的立场,应加强自身涵养的学习,努力进步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同等、协调、融洽、彼此尊敬的关系,关怀每一个学生,尊重每一个学生的人格,努力发明和开发每一个学生的潜在优良品德,坚持做到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在学生眼前建立“严师慈母”的形象。

总之,在教学中我要提高认识,率先垂范。要建立健全制度,突出学习重点,讲求学习实效,爱生如子,为党的教育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