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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工作报告分享(通用20篇)

作者:紫衣梦

工作报告是一种职业素养的体现,能够展示个人的工作能力和专业水平,为晋升和职业发展打下基础。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作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希望对大家撰写工作报告有所启发。

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xx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及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切实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依法履行捕诉职责。全市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066人,同比上升3.04%;提起公诉4514人,同比上升1.07%。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危害社会稳定和破坏生态文明建设的刑事犯罪,批准逮捕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55人,提起公诉61人;批准逮捕“两抢一盗”犯罪嫌疑人634人,提起公诉767人;批准逮捕“黄赌毒”犯罪嫌疑人433人,提起公诉731人;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109人,提起公诉233人;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51人,提起公诉126人。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较轻或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不批准逮捕156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不起诉278人;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不批准逮捕41人,不起诉16人,封存犯罪记录388件。

注重矛盾纠纷化解。加强对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等重点环节的释法说理,阐明作出决定的必要事实和法律依据,促进案结事了人和。深化刑事和解、检调对接工作,办理当事人刑事和解案件114件。稳步实施检察环节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加大依法受理、纠错、赔偿、救助力度,办理群众来信来访1634件。其中,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29件,审结2件,息诉26件,对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发放救助金37万元;受理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43件,提出抗诉3件,调处息诉25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年度优秀民事行政申诉调处案件1件。

自觉延伸服务触角。积极投入“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重点工作,深入定点联系村285人次,为村民解决困难办理实事28件次,办理相关案件12件。进一步强化司法规范和便民服务,全力推进案件集中管理,案件从审查受理到案卷归档,实现网上操作和信息公开。全市已成立案管机构6个,配备案管人员29名,建成案管大厅6个。加强派驻基层检察室建设,全市挂牌运行的10个基层检察室,及时发现并处理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23起,提供法律政策咨询1376人次,立案侦查农村基层干部套取、侵吞、挪用强农惠民资金案件9件,涉案金额达80余万元。

严肃查处贪污贿赂犯罪。全市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120件169人,同比分别增长69.01%、40.83%。其中,受贿案件51件65人,贪污案件26件51人,挪用公款案件13件14人,行贿案件30件39人。坚决查办大案要案,共立案查处五万元以上案件112件159人,占比分别为93.33%、94.08%;科局级以上干部案件32件42人(内含县处级干部14件14人),占比分别为26.67%、24.85%。加大窝串案查处力度,查办了水利、医疗、招投标等领域系统案件64件82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xx余万元。

严厉打击渎职侵权犯罪。全市共立案查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4件34人,涉及12个行业和部门。其中,重特大案件21件,占比为61.75%;科局级以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9人,占比为55.88%。全市检察机关以市人大会专题审议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工作为契机,突出办案重点,依法推进渎职侵权案件查处力度。支持强农惠农,扎实开展专项活动,查办涉农专项资金领域渎职侵权犯罪9人;关注民生民利,坚决惩处严重损害群众权益行为,查办征地拆迁领域渎职侵权犯罪12人;重视安全生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查办重特大安全事故背后的渎职侵权犯罪4人。

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认真贯彻落实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的讲话精神,不断创新预防工作内容和载体。组织参加全省“百场领导干部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和“千场预防职务犯罪宣讲进乡村”活动,市县两级院检察长带头,开展预防宣讲近200场,受教育人员达13000余人次。推行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提前介入重大、典型职务犯罪案件16件,开展同步预防。注重预防调查分析,结合办案,开展预防调查21次,撰写犯罪剖析材料23篇,发送检察建议16份,推动案发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坚持职务犯罪预防年度报告制度,切实提升案件分析和对策建议质量,市检察院年度报告被高检院评为全国十佳报告。

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强化逮捕、起诉环节的监督。对不构罪或证据不足的案件,依法不批准逮捕141人,不起诉75人;对应当逮捕、起诉而未提请逮捕、未移送起诉的,依法追加逮捕11人,追加起诉69人;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139人,报请省检察院批准延长16人。突出监督重点,增强监督实效。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侦查机关立案37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侦查机关撤案38件。其中,监督立案后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7人。对重大复杂案件坚持派员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共参与重大案件讨论93件次,参与现场勘查38件次。

强化审判活动监督。依法开展刑事审判监督,加大刑事抗诉力度,按照二审程序提出抗诉16件,改判或发回重审6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5件,全部获得改判。依法开展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切实提高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审查质量,对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提请省检察院抗诉1件,提出抗诉3件,发再审检察建议6件,法院再审后改变原裁判6件;营造诚信诉讼环境,严厉打击虚假诉讼行为,初查虚假诉讼线索22件,审查后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13人,7名犯罪嫌疑人获刑事判决,2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年度精品民事行政监督案件。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依法督促纠正刑罚执行变更不当27人。其中,通过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一项,共审查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三类罪犯68人,依法督促收监执行7人,占比为25.93%。强化办案意识,查办监管场所玩忽职守犯罪案件1件,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线索7件,建议督促主管部门党纪政纪处理6人。强化监管活动监督,共向监管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

通知书。

103份;办理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05件,建议变更强制措施86件,有效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坚持政治立检,转变队伍思想作风。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在市委督导组的精心指导和帮助下,紧紧围绕“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突出查找“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先后组织各类专题学习和座谈18次,开展机关内部谈话谈心200余人次,发出书面征求意见函922份,共征得意见301条,查摆班子20个方面的问题和不足,班子成员相互提出批评意见171条。通过整改,共缩减各类会议58%,减少机关发文37%,压缩三公经费31.3%,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结合、有创新、有落实,做到不虚、不空、不偏,取得实效。

坚持素质强检,提升队伍能力水平。大力推进全员培训,按照因岗施教的思路,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业务培训课程设置,突出检察实务技能和司法办案规范两个重点,辅以心理健康、人文素养、领导艺术等综合内容,共组织参加全国性培训24期25人次、省级培训12期111人次、市级培训14期463人次。深入开展岗位练兵,进一步提升队伍工作规范和专业技能。在各类评比中,涌现出“公诉审查报告制作全省十佳”、“民事行政检察业务标兵”、“电子数据取证业务能手”、“司法警察训练标兵”等一批业务能手;侦监部门的审查逮捕意见书规范化制作、民行部门的焦点案件讨论制度,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岗位技能训练优秀品牌。全面加强人才培养,坚持立足基层的选人用人导向,通过公开选调,4名干部被遴选到市检察院工作;继续落实干部上挂下派制度,市县两级院10名干部参加互挂锻炼。

坚持文化育检,展现队伍精神风貌。大力开展检察文化建设,发挥检察文化凝心聚力作用。加强院史荣誉室、图书阅览室、廉政教育中心等硬件设施的建设,为检察文化活动提供良好的场所。丰富文化载体,将主题与形式相结合,成立案件研讨、阅读写作等兴趣小组,丰富广大干警工余时间的各类文化活动,从而达到既陶冶了个人情操,又提升了团队精神的目的。发挥文化塑造功能,积极开展“寻找最美检察官”、“法眼文心”征文等活动,全年被录用省级以上信息稿件39篇、宣传稿件176篇、理论文章65篇。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会的监督,认真贯彻市人大及其会的决议,积极参与配合市人大组织的各项专题调研检查,认真办理代表的议案和建议;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市政协委员提案;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15件拟撤案和不起诉职务犯罪案件均进入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

20xx年,全市检察机关共获得市级以上荣誉233项。其中,国家级荣誉4项,省级荣誉98项。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会有力监督的结果,也是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

学校工作报告分享

为深入贯彻党的精神,落实素质教育战略主题要求,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宁陕县教育体育局从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完善考核评价和奖惩机制入手,采取六项措施全面推进学校体育艺术和校外教育工作。

一是加快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基础设施建设。

以创建省级教育强县为抓手,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多措并举,争取项目支持,规划建设15所中小学塑胶体育场,其中8所列入2013年建设计划。要求中小学将体育、艺术教育条件改善纳入经费预算,逐步提高体育、艺术教育条件技术装备水平。

二是加强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按照开设体艺课程和开展体艺和校外教育活动的需要,坚持“外引内培”两手抓,每年招聘一定数量的体艺专业教师,安排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建立健全体艺教师培养体系,规划在三年内对现有中小学教师进行一次全员培训,并通过校本研训、技能竞赛、对口支教、巡回教学、定点帮扶等途径,提高体艺教师的专业技能,解决农村学校体艺教师不足、教学质量不高的问题。

三是加强教学管理,提高体育艺术教学质量。

要求各中小学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新课程标准和课程计划,保证全县完全小学以上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校体育、艺术教育、活动类课程开课率和课时开足率达到100%。认真组织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全面落实每天“两操两活动”制度,切实保证中小学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将体育、艺术教育纳入教学管理、教学计划的重要内容,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奖惩。杜绝挤、占、挪用体、音、美课和活动类课程的现象,切实改善校园体育和艺术教育活动上的形式主义。

四是健全完善学生体育基本技能竞赛制度。

县教体局每三年举办一届全县中小学生综合运动会,中小学每年定期召开春季、秋季两次运动会,并要经常性的组织开展校际之间、班际之间学生体育活动和竞赛。发挥少儿体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优势,抓好后备体育人才队伍建设,继续探索教体结合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发现、培养一批体育苗子,为打造山区体育强县品牌,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奠定坚实基础。

五是抓好体育、艺术、科技创新特长生培养工作。

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以创建艺术教育示范学校和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为载体,大力培育和加强课外文体活动的管理与指导,发挥学校运动队和学生艺术社团的引领作用,使每个学生都能参加并至少掌握两项终身受益的体育锻炼项目和两项艺术教育基本技能,并作为学生毕业与升学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指标之一。要求中小学校每年举办一届形式多样的艺术、科技节活动。

六是进一步健全社会实践活动管理长效机制。

把社会实践活动纳入中小学日常教学管理,进一步加强基地建设、制度建设和辅导员队伍建设,围绕实践育人的总体要求,巩固提高“一校一品”社会实践活动成果,以继续深入开展“三讲两实践”活动为抓手,加强与学科教学、活动类课程的有机结合,精心制定活动方案,进课表,有专人负责、有考核奖惩,持续推进,增强活动实效。

工作报告分享

自20__年10月进入公司到现在已经有1年多了,在公司同事和领导的支持帮助下,我成长了许多。通过这一年的工作及学习,我个人的工作模式和工作方法都有了较大的进步,现将这一年多来的工作情况分类总结如下:

一、年度工作回顾及成绩我的工作主要是以下内容:

1)跟踪供货商的报价:对于每个供货商的报价单,进行归类存档,并通过邮件等方式转发给销售人员参考,及时向总经理反馈供货商的价格调节及促销方案。

2)协助销售部门询价报价:根据业务员提供产品品名、规格型号、用途等制作询价单,并及时反馈供货商的报价。

3)制作采购合同并跟单:由业务员填写订货信息后,根据询价单制作采购合同,并交由总经理审核。一人跟单到底,合同付款、跟催发票,严格履行合同。

4)办理日常的商务入库手续:根据采购合同协同仓库保管员验货,及时办理入库手续交由总经理审核。

5)商务文件、档案的建立与保管:供应商、代理商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类保管;采购合同及时分类归档;入库单的录入及管理。

在工作中,我发现有如下的问题:

1)以往的进货流水表混乱,各型号的货物查询困难,对账重复工作大;。

2)税票没有单独的录入管理表格,不方便查看月度税票总额及各月到票的情况;。

3)联想供应商的货物返款情况没有具体的分项明细,不方便返款的跟进。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我采取了以下措施。

1)重新整理进货流水表,精简表格,并按照进货类型进行分类,使得各型号的货物便于查询,并将维修入库和货物入库表格分开,方便进行付款对账及到票情况,使得订货查询和货物订单分布变得直观。

2)建立税票管理表,分月录入税票的详细信息,每个月的税票额度一目了然。

3)对开元的返款建立专门表格,现金点、促销活动返款的入账情况,每笔订单的返款使用,返款余额等查询跟进更加便捷。

二、工作的不足及缺点。

1)工作主动性不强,总是等到任务分配才开始做,自己没有主动去要求工作,在询价遇到困难的时候没有积极主动去寻找解决方法,比如一些冷门产品,因为没有接触过难以查询就没有去积极的寻找供货商。

2)本职工作中粗心大意,忘记订货或跟进订货情况,导致供货时间延迟,给销售人员带来了本不必要的麻烦;工作初期,税票的催取不到位,也给财务造成了困扰。

3)遵纪守章做的不够。没有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早到,有时甚至有迟到、下班忘记打卡等情况出现;上班的时间吃零食等,没有彻底地贯彻公司的规章制度。

4)在和其他部门的工作协调配合方面做得也不够好,如询价单没有及时报价,或者报价不完全,紧急的询价单没有及时处理;入库的不及时,给仓库的核对造成困难等。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努力克服自身的缺点,对于接收到工作任务,在按照计划进行的同时,要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因素,遇到异常情况,不能退缩,要及时汇报领导,敢于承担责任,凡事把解决问题放在首位,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对于容易忘记的工作情况,及时用便签记下,提醒自己按时完成,积极配合销售人员和财务。每个月中旬对当月应到的税票进行统计,分别催取,对拖欠税票的单位重点关注,及时催票,保证当月的到票情况。

积极配合销售人员的工作,询价单及时反馈报价,对紧急的询价单优先处理。对冷门产品积极查询扩展新的供货商,扩大进货渠道。对比报价,及时反馈各个供货商的报价情况。

在新的一年里努力杜绝迟到的情况发生,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提前到岗,做好一天的工作准备。上班时间不做私人的事情,努力贯彻公司的规章制度。

三、对公司建议。

就本人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公司的管理中,放样机器的管理混乱。只有少数的放样机器有放样合同,很多本地或常合作的单位放样并不制作合同,并且也不办入库手续。只有在销售开出库单后才补办入库手续,而未开出库的,在商务和财务的这里没有数据可查。个人认为这样的方式并不便于放样机器的管理。2019年中易事特和百纳德的放样机器都没有核对上,导致对方账目与我方账目不合。虽然事情已经解决,但也显出了放样机器的管理弊端。个人建议,放样的机器无论有无放样合同,在到货后办理放样手续,注明放样机器的型号及价格,在商务或者财务报备,有据可查。在出库后办理入库手续,或者未卖出退回,注明退回。个人建议,仅供参考。

以上就是我的工作总结汇报。今后的工作中我会重点克服上面提到的不足之处,积极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以饱满的热情和积极的态度全心投入到工作中!

银行工作报告分享

工行支行把加强学习型银行建设作为提高全员素质,增强核心竞争力的一项重要措施,从学习机制、奖励措施、学用结合等多方面入手,大力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调动员工刻苦学习业务知识的积极性。日前,该行又有两名员工获得afp金融理财师资格,使全行获得afp金融理财师资格的员工达到全部在职员工的18%,这是该行重视员工在职学习,大力加强学习型银行建设的又一成果。

领导带头做学习的模范。工作中该行领导把不断学习新知识,作为经营管理工作的第一需要,对新业务流程、新产品坚持先学一步,并对全行员工在职学习作为推动业务发展、强化内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不仅认真组织员工参加上级行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而且利用网点晨会、客户经理会议等形式,经常组织“短、平、快”的业务、产品学习培训,并采取书面测验、实践检测等,检查学习成果,激发了员工在职自学的积极性。

立足实际,学用结合,边干边学。该行把学习业务的重点放在促进业务发展,提高员工素质上,立足业务发展实际,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引导员工边干边学,边学边干,学用结合,互相促进。在小企业信贷、个人经营贷款、住房按揭贷款、银行卡、网上银行等业务营销过程中,他们采取以旧带新,知识互补等方式,增强员工之间的业务知识交流,互相之间既当老师,又当学生,寓学于干,寓干于学,实现了员工业务素质提高与业务开拓发展的同步发展。

营造学习氛围,完善奖惩的激励机制。为调动员工学习的积极性,该行对员工在劳动组合,工作分配等方面,充分考虑员工学习知识,提高素质的需要,尽量为员工在职学习创造条件,同时对外出学习人员在学费、车旅费、报名费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对于在分行、支行组织的业务考核测验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员工,支行拿出专门费用进行奖励。

检察院工作报告

20xx年,本人分管公诉科、侦监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和监所检察科四个业务科室工作;20xx年底,分管工作有所调整,除继续分管侦监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和监所检察科工作外,另分管控告申诉监察科,三年来,紧紧围绕党委和上级院工作要求,依照院党组、检察长年度工作部署,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三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不断强化素质学习,切实提高服务大局能力。

作为基层检察机关一分管领导,面对“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确保我区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的任务和要求,深刻认识到,必须切实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提高执法办案的能力,提高应对处置各种复杂形势的能力。三年来,本人围绕上述能力建设,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紧紧围绕检察工作主题,不断强化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强化“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牢固树立检察工作的大局观、核心价值观、执法观、业绩观、权力观和发展观,从执法理念、执法思想、执法思维的维度来深刻认识检察官的人民性。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综合水平和网络舆情应对引导能力;努力加强向实践学习,提高对社会社情的关注能力,提高懂大事、知方向、促发展的能力,更好地履行监督权、建议权。

二、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切实推进服务大局效果。

三年来,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坚持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促一方稳定、保一方平安为己任,追求案件办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相统一;坚持以维护和促进公平正义为目标,强化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时限意识及权利保护意识,保证执法活动运作规范,体现执法正义性、时效性;坚持以创新完善机制、抓好责任落实、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基本手段,加强法律监督,积极营造、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是严格把关案件质量。清醒认识到,对检察机关而言,案件质量是检察机关工作的生命线,百分之一的错误对案件当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司法不公。高度重视案件质量,对每一个案件都进行仔细审查,严格把关。,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497件799人,经审查把关,批准逮捕474件758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533件1004人;受理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460件788人,经审查,批准逮捕424件731人;20受理移送审查批准逮捕案件466件767人,经审查批准逮捕452件739人。做到不该捕的.不捕,不该诉的不诉,充分保障人权。三年来,案件没有出现错误逮捕或被判无罪情形。

积极试行“捕前调和”程序,对未成年、在校生犯罪案件、邻里纠纷等引起的轻微案件以宽缓处理为主。对多起未成年犯罪案件不予批捕,并责成有关监护人和责任单位严加监督管教。

三是有效强化诉讼监督。其一强化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监督。加强对社会危害大、群众反映强烈、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刑事案件的立案监督,严格案件审查,落实跟踪监督。年立案监督8人,撤案监督16人,提请上级院刑事抗诉1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8份,增诉罪名15人;20立案监督14人,撤案监督26件。2011年,立案监督14件14人,撤案监督12件12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发出“通知撤销案件书”1份。坚持防错与防漏并重,加强对侦查活动中严重违反程序、滥用强制措施等问题的监督。

其二强化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监督。坚持“抗诉是成绩,罢访息诉也是成绩”的民行工作指导思想,着眼提高民行检察监督的实效。2011年依法查处地区首起妨害作证罪、帮助伪造证据罪案件,主犯冯某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年8月,省检察院基于本院以民行调处参与大调解体系建设的实践能够将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较好地结合,在本院设立“检察理论研究成果转化基地”。2011年3月,市检察院为表彰本院在民行调处工作上所取得的显著成绩,给本院民行科记集体三等功。

其三强化刑罚执行和看守所监管秩序监督。三年来,督促监所部门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专项检查,保障刑罚正确执行。认真督促驻看守所检察室对监管场所安全隐患的排查,依法监督纠正监管活动中的违法问题,确保监管场所的安全和稳定。针对监管场所有可能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和隐患,及时发出检察建议。

其四规范控告申诉受理接待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控告申诉线索的批转流程,明确了全院线索的集中归口管理登记和批转由控告申诉部门负责。进一步明确了控告部门的首办责任制,对于非因本院工作原因产生的申诉信访工作,要求控告申诉部门工作人员理性平和地接待,不推诿、不扯皮。“钟某”非法集资案件的成功接待转办,避免了众多涉案被害人群访闹访事件的发生,得到了市检察院、区政法委的高度肯定。

四是积极探索监督新途径。三年来,为加强法律监督工作,不断探索推进检察工作监督新途径。2011年,经与法院的沟通协商,制定了本院检察长列席区法院审委会的《意见》。《意见》规定了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的程序,列席案件的范围等内容,为本院通过列席法院审委会发表相关意见和建议奠定了制度依据。经与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协商沟通,制定了本区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使得本区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相关程序及实体要求更加规范和明确。2012年,与法院、公安、卫生行政部门建立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联席会议制度。同年底,根据实际,制定了本院《民事行政调处工作实施办法》,建立完善了调处工作的内部机制。会同区法院出台了《关于民事行政申诉案件、抗诉再审案件联合调处实施办法》。

三、不断强化廉政和执法能力建设,切实夯固服务大局基础。一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加强自我监督,牢固树立廉洁自律从政意识。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市区委及上级检察院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坚决执行院各项规章制度。廉洁从政,努力做好表率作用。在执法活动中做到慎独、慎微、慎行、正直无私、办事公道、淡薄名利,正确对待和处理好法廉、法情、法权关系。

检察院工作报告

检察队伍建设始终是检察机关永恒的主题,如何抓好基层检察院的队伍建设,为检察工作夯实基础,仍然是当前检察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

一、基层检察院干警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干警队伍年龄结构不尽合理。在基层检察机关,年龄结构偏大,以我院为例,50岁以上干警27人,占干警总数的34.2%,40岁以上干警29人,占干警总数36.7%。特别是在具有助理检察员以上法职人员中,50岁以上的20人,占全院助理检察员以上法职人员总数的45.5%,40岁以下的法职人员只有8人,占助理检察员以上法职人员总数的18.2%,仅占全院干警总数的10.1%,其中30岁以下的干警中无助理检察员以上法职人员。

2、检察干警整体素质不高。当前基层检察院队伍整体素质并不高。当前基层检察院的检察人员主要来源有几种情况,一是恢复重建时,检察机关从其它单位和行业调进的人员,二是国家分配的部队转业干部,三是通过几次公开考录的大中院校学生。在这些人员中,除第三种人员有一较高的学历和法律基础外,其他人员均是到检察机关后才开始学习法律和从事法律工作的,这是导致人才基础薄弱的一个重要原因。

3、基层院干警政治待遇落实不够到位。

《检察官法》虽然已经实施近十年,但关于检察官职级待遇、福利待遇等规定一直没有落实。现实工作中检察干警职级仍然与行政职务挂钩,这样能够享受职级待遇的就只有为数不多的院领导和中层干部,而具有突出专业工作能力的业务骨干虽然工作量和工作责任很大,但职级得不到对应,干警的政治待遇偏低,基层院的干警特别是一些中层干部,往往工作几十年,仍然是“科员”,明显低于政府行政机关的职级设置。政治待遇得不到落实,不同程度地挫伤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4、基层检察机关缺乏各种类型的人才。主要表现在:一方面,复合型、专家型人才缺乏,基层检察院干警知识结构较单一,司法文秘、司法会计、计算机等检察技术人才缺乏。在宣传文秘工作上,人手不足或青黄不接,一些干警在同一个岗位上久居难退,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当涉及财会经济等专业性、技术性较强内容时不能熟练操作,影响了案件查办。计算机专业人才缺乏,网络建设存在一定困难,难以适应新时期检察工作的需要。另一方面,研究型人才缺乏,基层检察院干警在日常的检察实践中接触各类案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较多,而针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缺乏调研力量,不能很好的加以解决,理论对检察工作实践的指导作用发挥不好。

二、加强基层检察院干警队伍建设的对策。

典型引路是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方法。近几年,检察系统涌现出了不少先进人物和先进典型。基层检察院要大力宣扬他们的先进事迹,唱响正气歌,特别是要注意发现、总结、培养自已的先进人物和先进集体,发挥其榜样、示范作用,影响、带动全体检察干警,形成争先创优的氛围。三是常抓“警示教育”。要坚持干警思想分析制度,找准倾向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要坚持谈心制度,帮助检察干警解决思想问题。要坚持提醒制度,对个别检察干警的违法违纪苗头及时提醒,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四是落实岗位责任制。为使政治教育落到实处,基层检察院应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思想政治建设实行下管一级,严格现任追究。

3、开展分类培训,提升干警的业务素质。要根据业务特点和个人基本素质及特长,开展分类培训。培训实行短期培训与中长期培训相结合,单一学习培训与系统全面培训相结合,混合培训与分类培训相结合,并建立培训档案。同时要结合实际建立检察人才库,鼓励干警自学成才,参加学历教育培训,对业务骨干进行特殊培养,为他们的成长创造条件,努力培养出一批能适应新形势下检察工作和现代化建设的复合型人才。要经常性地开展岗位练兵活动,通过举行小型的研讨会、辩论会等,探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同时也为人才的显露提供平台。

4、落实从优待警,增强队伍凝聚力。在检察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干警身体每况愈下的情况下,要多方面关心他们生活,凡上级院和地方党委有明文规定的政治待遇要认真加以落实,凡遇干警或家属生病住院的要及时探望,凡遇干警重大变故的要及时上门慰问,凡干警子女就业入学需要帮助的尽量帮助解决等等,把组织的温暖及时送到每位干警的心里。要积极争取干警的福利待遇和工会疗养的权利,以优待赢得广大干警的心,不断增强队伍的凝聚力。

5、抓司考,有效补充检察官。各基层检察院应把培养检察官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一是对新进人员的招录应实行由省级检察院统一招录的办法,尽可能招录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人员,以便提高招录人员素质和一进检察机关就有办案资格。二是对不具备检察官资格的人员,要鼓励其参加司法考试,并给他们的复习备考提供便利,对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予以一次性奖励,提高应考的积极和通过率,为检察官补充来源。三是对检察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力着重培养高素质专业化的检察官队伍。

银行工作报告分享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在全面贯彻落实全省邮政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挑战,加快邮储银行创业步伐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简要回顾改革开放以来,全市邮政金融十年发展历程,总结x年基本情况,安排部署x年工作任务,动员全市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求真务实,以思想的新解放、改革的新举措、工作的新成绩推动全市邮政金融又好又快发展。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__邮政金融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特别是从邮电分营到邮政储蓄体制改革的这十年,在省公司、省行及市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不断解放思想、紧抓机遇、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遵循经济规律,勇担历史责任,逐步走出了一条思想观念大转变、金融事业大发展、各项工作大突破、企业效益大提升的科学发展之路。十年来,我们发展的路子越走越宽越走越活。储蓄规模从1998年的7.02亿元,__年突破10亿元,__年突破20亿元,__年突破30亿元,__年突破50亿元,__年突破70亿元,x年一举跨越100亿元大关,跃居全市银行同业首位;资产业务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到现在的小额贷款累计发放过2.5亿元,小额贷款累计发放过5000万元;代理保险规模3亿元;公司业务自开办到现在的2.5亿元,位居全省第4位;这十年可以说是一年一个新台阶,一年一个新气象,实现了又好又快发展。十年来,邮政金融整体经营效益越来越好。分营前邮储收入仅为1320万元,占邮政总收入的22.86%,10年来收入不断攀升,特别是从__年开始,面临市场的激烈竞争,收入仍然以年平均20%以上的速度增长,到x年末已经达到1.5亿元,占邮政收入比例达到70%以上,规模总量是10年前的11倍多。十年来,信息科技推动发展的力量越来越大。邮政金融信息化建设是一个从低级向高级、从简单向复杂、从分散到整合的发展过程;是一个思想认识不断提高,由浅入深、由表及里的过程;是一个金融服务手段由手工向电子化服务的发展过程;是一个由单一化柜台服务向全方位电子化服务的发展过程。目前金融信息化体系已经基本建成,各类系统软件应用取得了重大突破,依靠信息技术推进银行发展的效果正在逐步显现出来。

过去的十年是全市邮政金融经受考验、艰苦奋斗的十年,也是勇于实践、锐意进取的十年。能取得这样的成绩,能有这样的局面,难能可贵,来之不易。十年的发展成绩,凝聚着全市广大干部职工的心血和汗水,是全市上下同心同德、真抓实干、无私奉献的结果,与省公司、省行及市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密不可分。在此,我代表市分行,向奋战在邮政金融工作一线的广大干部职工,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一、x年邮政金融工作情况。

(一)主要发展目标完成情况。

1、全市邮政储蓄余额净增22.44亿元,完成计划的112.19%,其中银行自营网点余额净增5.13亿元。全市总资产净值增加32.65亿元,其中银行自营网点余额净增10.55亿元。

2、年末定活比例达到27.44%,同比提高1.31个百分点,其中银行自营网点定活比例为26.73%,同比提高2.13个百分点。

3、实现汇兑业务收入269.37万元,其中银行自营网点72.24万元。

4、实现代理保费2.94亿元,完成计划的91.92%,其中银行自营网点代理保费4742万元;基金保有量达到7.47亿元,完成计划的74.73%。

5、小额贷款新增发放1.46亿元,完成计划的146.14%;小额贷款业务新增发放5114万元,完成计划的63.92%。

6、对公存款年末结存212户,结存余额达到2.52亿元;完成计划的193.52%。

7、全年实现银行自营收入3922万元,完成计划的95.66%,其中非利差收入占比达到19.05%;实现净利润1041万元,完成计划的100.34%。

8、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了18万元/人,用户满意度达到了90分。

(二)主要工作特点:

围绕转变邮政金融发展方式和盈利模式,着力优化资产结构和提高业务发展的质量,加快在存款规模有质量增长基础上的多元化发展步伐。

1、业务发展上“以余额为基储中间业务为重点、资产业务为新的增长点”始终坚持多元化发展思路。

一是继续保持邮政储蓄存款规模快速稳定增长。继续强化政策引导激励,紧抓旺季精心组织做好业务竞赛,营造发展氛围,利用一切有利条件发展邮政储蓄业务,并不断推进负债业务增长方式的转变,积极顺应市场的新变化、新要求。全市邮政储蓄市场占有率为29.28%,新增市场占有率为31.43%,均列__金融机构首位。

二是大力发展中间业务。通过大力发展保险、基金和理财业务建立邮政储蓄的中、高端客户群体,竞赛推动代理保险业务,主推风险较低、投资收益稳健的保本型和债券型基金,通过电话、上门、窗口等多元化营销方式挖掘内外源客户群体,累计销售理财类业务5.73亿元。

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对20工作及廉政情况向党组和全体干警作以汇报,接受党组织和广大干警的检阅,提出以后工作设想及打算,为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为xx检察再做新贡献,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对院党组的安排表示衷心拥护。我述职述廉发言的题目是:《盘点过去,共同收获喜悦;谋划未来,从一点一滴开始》。

一、年我做了些什么。

我是1992年8月从事检察工作的,其间在监所检察科、渎职侵权检察科工作两年多时间,在政工科、院办公室工作将近。我同多数同志一样,见证了xx县检察院的发展和变化;见证了xx县检察广大干警精神面貌的改变;见证了一群捍卫国家法律、把事业看得比自己生命还宝贵的检察官的崇高境界。深深感受到工作机遇对一个人的珍贵。因而,我非常珍惜属于自己的一份天空,干起工作浑身都有劲。

2008年,在我院检察工作发展进程中,是一个永远值得怀念、永远珍惜的不平凡年份。这一年的1至7月份,我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纪检监察室工作。我与办公室的全体同志密切配合,紧紧依靠党组的正确领导、依靠广大干警的大力支持,完成了2008年岗位目标任务书及考评细则的制定,完成了各项工作制度的修改与完善,完成了主题教育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方案及第一阶段的工作,完成了检察院旧楼公物登记移交工作,完成了新办公大楼启用前的各种准备工作,为实现顺利搬迁奠定了基础。同时,我自觉接受纪检组长的领导,对本院纪检监察工作认真负责,积极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宣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促进检察机关自身反腐败斗争,促进规范执法,保障检察权的正确实施,制定本院2008年构建警示训诫防线的总体方案,完善规章制度,做到宣传到位,不留死角;教育及时,因势利导;方法灵活,循序渐进。慎重掌握工作分寸,不哗众取宠,不随风使舵,更不乘人之危,在查办案件中挽救同志,治病救人。在具体工作中,灵活工作手段与策略,努力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团结意识,不断促进检察和谐。始终把纪检监察工作定位在有所为,有所不为之处,没有与同志搞对立,没有在领导跟前打小报告,不整人,不害人,不把个人的荣誉凌驾在同志的痛苦之上,更不落井下石,客观真实反映事物真相,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在纪检监察工作中体现自己做人的价值,更没有给检察工作添乱。

党组确定我负责检察宣传、调研工作,几年来,我负重奋进,加倍努力,没有辜负全院干警的殷切希望。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同志们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前几年,xx检察宣传、调研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怎样才能够确保这一“xx检察品牌”久盛不衰,我自我加压,以追求卓越、自强不息的精神勉励自己,坚持数年如一日,竭尽全力搞好宣传、调研工作。全年发表宣传稿件163篇(其中一类媒体1篇、二类媒体138篇、三类媒体24篇)。检察调研文章24篇。为了立体式宣传我院检察工作,我接受党组安排,共同策划、撰写了电视专题片脚本并投入紧张拍摄。

机关、单位、学校常常与我联系,让我做法制报告。通过自己的努力,把检察工作与构建和谐社会密切结合起来,扩大检察机关的社会知名度和公信力,实现自己的社会价值,我认为这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一年来,我在县国税局、普集高中、绿野高中、南仁初中等地方做法制辅导6场次,直接受教育人数1.2万人。

其实,我只是做了点自己应该做的`事情,能够得到大家的认可,我就心满意足了,党组给了我极大的信任和荣誉。这一年,我获得全省优秀法制辅导员、市检察院授予我个人三等功,县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今年又被党组提名,作为个人二等功的拟任人选申报市院。

二、20我将怎样去工作。

面对检察宣传、调研激烈竞争的严峻形势,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发挥积极作用,把自己工作中的经验毫不保留地传授给愿意真诚付出的年轻人,热情讴歌检察战线上、为捍卫国家法律尊严的仁人志士!我的基本思路是,保住三类媒体(xx日报、西部法制报、xx检察信息、xx检察),巩固二类媒体(检察日报、正义网、xx日报),争取一类媒体(法制日报、求实、半月谈、人民网)。在检察调研工作中,积极靠近人民检察xx版,在xx检察杂志上每期都占据3篇以上稿件。

俗话说:“自古无常胜将军”。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五十知天命。我已到了“奔五”的年龄,知道自己剩余工作的时间已经不多了。愿意把自己的工作经验传授给年轻人。下一步,我准备培养几个青年人,让他们接好我的班,干出一番超过我的业绩,实现xx检察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正人先正己,己不正,焉能正人。“打铁须要本身硬”。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是个非常敏感的部位,要全面落实警示训诫防线,自身存在问题,将不会赢得干警支持。我自己非常感谢党组把此重任交我了我,既然是工作选择了我,我没有任何理由不干好工作。我将不负厚望,严格要求自己,完美人格,时刻把学习放在首要位置,经常性地与同志交流谈心,倾听同志意见,接受同志批评,努力改进工作作风,带头遵守院内各项规章制度,不断规范纪检监察工作作风,赢得党组放心、干警满意。

检察工作是阳光下最具正义的事业。的检察工作,培养了我努力工作、积极进取的品德。对此,我是乐观的,积极的,没有给领导提出半点份外要求。与部分同志相比,我没有别的特长,唯一的长项是写点小文字。过去凡是有人请我帮忙,我从来没有拒绝过,今后也不会拒绝,并主动深入科室,提炼素材,写报道消息,写调研文章,带动年轻人,借今天开会之机,我也诚挚地期待大家多关心、多理解、多支持、多帮助,团结一致,努力把我院宣传、调研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年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xx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

2016年,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区政府的支持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紧紧围绕全区发展大局,突出执法办案、规范司法行为、推进司法改革、强化队伍建设,为全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紧扣“建设幸福美丽xx”总体目标,围绕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和精准扶贫等重点工作开展好检察服务。一是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准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全年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49件190人,提起公诉355件479人,起诉人数同比增加23.5%,无一起错捕、错诉和判无罪案件。其中批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案30件34人,起诉39件47人;批捕抢劫、盗窃、诈骗等侵财类案件71件88人,起诉121件149人;批捕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19件23人,起诉20件25人;批捕非法集资、合同诈骗、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案8件12人,起诉19件37人。准确适用从宽法律规定,开展不捕不诉案件的释法说理工作,全年开展证据不足不捕30件47人,无社会危险性[1]不捕53件64人,不构成犯罪不捕6件7人。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情节轻微的,决定不起诉18件21人。二是注重挽救涉罪未成年人,落实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严格落实法律援助、法定代理人到场、犯罪记录封存、社会调查[2]、附条件不起诉[3]等各项司法保护制度,对28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法律援助,对16名未成年人犯罪记录予以封存。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深入分析犯罪原因和帮教条件,撰写的《未成年人遭受校园暴力案分析》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信息。针对在校学生犯罪率呈上升趋势的现状,联合区教育局成立法制进校园巡讲活动领导小组,在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为期三年的法制进校园巡讲活动,通过开设法制教育讲座、举办法制教育展览、组织学生参与模拟法庭、制作微电影展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不断创新对未成年人普法教育的形式和内容。三是立足检察职能,突出抓好社会矛盾化解。建立涉检信访预警机制[4]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机制[5],对具备和解可能的,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全年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减少不稳定因素16起,办理司法救助案4件,发放救助金3.6万元,顺利化解方富贵信访积案和蒋德安刑事申诉案,没有发生一起接访安全事故,成功申报省级文明接待室。四是把握工作重点,全力推进精准扶贫。认真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为对口帮扶的小河口镇光明村制订了无花果产业带动的脱贫计划,下派1名干警任“第一书记”长期驻村帮扶,与21户贫困户开展结对帮扶。在落实政策、经济帮扶的同时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优势,为帮扶村、镇提供法律政策知识宣讲,先后为小河口镇基层干部、群众代表宣讲省委十届八次全会和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开展精准扶贫职务犯罪预防讲座。院领导多次带队进村入户实地开展帮扶、慰问和脱贫攻坚蹲点督导,以实际行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积极查办职务犯罪。突出办案重点,深入查办发生在扶贫救灾、执法司法、专项补贴资金管理使用等重点领域、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案6件15人,涉案金额130余万元,在全市率先完成反贪立案目标任务。依法查办了市人社局原副局长岳某某贪污公款14万余元案;小河口镇原党委书记张某某受贿20余万元案;小河口镇跃进村村支部书记黄某某伙同村主任、镇代理会计、公路承包商四人贪污村公共资金10余万元案;高铁协调办原主任伍某某、副主任徐某等4人贪污37万余元窝案。立案查办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和公安民警徇私枉法等渎职犯罪案件2件6人,立案人数居全市首位。所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已全部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3人被法院作有罪判决。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结合查办的个案开展预防调查,形成2篇专题预防报告供党委、政府决策参考。先后为xx区卫生执法大队、交通局等机关单位开展法制讲座7次,在工程建设、工商登记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6]131次,为政府公开招标项目签盖《廉政协议》38份。为增强预防合力,联合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共青团组建“党风廉政建设暨涉农职务犯罪预防村官宣讲团”,目前已组织11名宣讲团成员到高粱镇、小河口镇为200余名乡镇领导干部、村两委班子成员及村民举办了精准扶贫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专题讲座。宣讲活动得到市院的充分肯定,多家新闻媒体对该活动进行报道和转发。

在侦查活动监督中,监督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9件9人,不应当立案而立案6件6人,公安机关全部予以立案或撤案;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5件,公安机关均予以了立案侦查;追捕漏犯4人,追诉漏罪10条,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7件次。在刑事审判监督中,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3件5人,成功改判2件4人,另1件正在审理中。在民事行政监督中,办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27件,其中办理不服生效裁判案12件;办理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违法情形监督案4件;督促金融机构向法院起诉久拖不还的贷款案3件;开展执行款物清理专项监督活动,对执行案款滞留时间长等突出问题及时发出书面检察建议4份,并得到区法院的采纳;注重加大对行政诉讼案件的审查力度,对市环保局、市住建局、交警支队等单位存在的行政违法行为提出整改监督意见4件,全部被采纳纠正。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中,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全年审查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11人次,办案机关采纳10人次,对被判处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402名社区服刑人员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与区政法相关单位会签《xx区社区矫正监督实施意见》,书面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24人,纠正监管场所混关混押3件3人。建立了“社区矫正刑释人员就业安置基地”,帮助特殊人群就业。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7]和“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8],排查出被撤销缓刑或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未被收监收押人员3人,清理出350余万元的罚金尚未执行缴纳,向相关部门发出了督促履行的检察建议。

在强化检察监督职能的同时,牢固树立监督者更需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积极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和新闻媒体参加工作座谈会、通报会和出庭评议、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及时向代表、委员通报检察工作重大事项,全年邀请区人大代表来院调研工作1次,向区人大、区政协集中报告、通报检察工作5次,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2016年履行法律监督工作的情况,获得充分肯定。深化检务公开,抓好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应用、法律文书说理、检务公开大厅和“两微一端”[9]新媒体传播平台建设。组织新闻发布会、通气会2次,开展集中采访报道4次;在官方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推送检察信息300余条,在门户网站发布检察工作信息120条,点击率13000余次,访客近8000人。

2016年是换届年和司法体制改革步入深水区的一年,工作任务繁重,面对新形势、新挑战,我们迅速转变工作思路,坚持“五个不放松”,实现检察工作的持续发展。一是坚持目标管理不放松。换届以来,针对各项主要业务指标进展缓慢、完成不理想的严峻现状,新一届党组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先后四次召开目标运行分析会,督促各部门查漏补缺、固强补弱,短时间内各项工作取得明显进展。截止年底,95.8%的绩效指标完成或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全院17个部门有12个部门的单项工作进入全市先进行列。二是坚持司法改革不放松。根据省检察院司法改革具体方案,有序进行我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首批24名检察官通过统一考核进入员额。按照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别占队伍编制总数的35%、50%、15%,对全院检察人员分类定岗,顺利完成检察官员额制改革和人员分类改革。三是坚持思想教育不放松。扎实开展“两学一做”、“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等主题活动,认真组织全院干警学习中央“八项规定”,中央政法委“四条禁令”,最高人民检察院廉洁从检“十条纪律”等规定,狠抓对违纪违法案件的剖析教育,切实提高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全年无违法违纪事件发生。四是坚持班子建设不放松。突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经常性谈心谈话制度,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涉及检察工作的重大事项、人事任免和重大开支等坚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班子整体效能得以充分发挥。五是坚持业务教育不放松。不断加大业务培训工作力度,全年投入教育培训经费达院财政预算经费总额的5%。完善学习制度,坚持培训与自学相结合,开展岗位练兵与形式多样的竞赛活动相结合,先后组织80余人次参加省、市院开展的各类业务培训。

2016年,xx区人民检察院获得各类先进集体表彰44项,先进个人表彰79人次。在川南片区八个建制队参加的司法警察技能大比武中取得第三名,在市检察院对各县、区检察院综合目标绩效考评中取得第二名的好成绩。社区矫正、司法警察执法行为监督、涉农职务犯罪预防“村官宣讲团”等创新工作得到上级的肯定和推广。

各位代表:2016年xx区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及长期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级领导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检察队伍和检察工作依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法律监督职能履行还不到位,监督成效与群众的期待有一定差距;二是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提高不快,干警整体素质有待提高;三是全面落实司法体制改革任务艰巨。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以解决。

2017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在xx区委和内江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市检察院的工作部署,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统筹推动xx检察工作全面发展,努力为争创“省级文明单位”和“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打下坚实基础,为建设幸福美丽xx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区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打击、预防、惩治、监督职能,不断提升用法治方式服务改革的能力,更加有效地为我区发展提供法制保障。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一主线,坚持在司法中服务、在服务中司法的理念,加强对区重点项目建设、投资结构转换、生态环境、民生改善等重点问题的检察监督,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稳定、快速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和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重大敏感案件;严厉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平等保护各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切实加大查处惠农扶贫、征地拆迁、安全生产、教育医疗等领域的职务犯罪力度,坚决查办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力争办理一批有震动、有影响的大要案。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司法改革的实施方案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职业保障制度、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以及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改革试点工作,抓紧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深化检务公开,加强和改进人民监督员工作,促进检察制度自身完善。把深化检察改革和推进工作机制创新结合起来,力争在检务公开、延伸监督触角、强化案件管理、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探索一批新经验、新作法。

扎实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更加重视检察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努力提高自身监督能力和水平。把程序公正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强化监督与自我监督。突出对侦查、审判、执行环节的法律监督,拓宽接受外部监督的渠道和途径,健全和完善检务公开制度,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媒体、群众的外部监督,约束和规范检察权正确行使。

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继续深化“两学一做”等专题教育,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持续开展多形式的“大学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提升队伍素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强化检察纪律的刚性约束,坚决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履职尽责,奋发有为,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幸福美丽xx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1]社会危险性:主要是指逃避、阻碍侦查、起诉、审判的可能性和继续犯罪的可能性,新刑诉法列举了五类情况:(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2]社会调查:是指在处理未成年人案件时,不仅要查明案件本身的情况,还应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家庭背景、生活环境、监护教育状况、个人性格、心理特征等与犯罪和案件处理有关的信息做全面、细致的调查,并根据调查的结果选择最恰当的处理方法。

[3]附条件不起诉:又称暂缓起诉,是指检察院对某些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考虑到犯罪嫌疑人的自身状况、公共利益以及刑事政策的需要,设立一定的不起诉考察期,要求犯罪嫌疑人履行一定的义务,考察期满后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出现违反义务情形,检察院将不再对其提起公诉,如果犯罪嫌疑人出现违反义务情形,检察院将对其提起公诉的一项制度。

[4]涉检信访预警机制:根据案件可能存在高、较高、中、低四个信访风险等级,实行承办人、部门负责人、分管检察长、检察长四级负责制。确定有风险的,根据风险等级进行相应预警,并根据预警级别多措并举,及时化解矛盾。

[5]执法办案风险评估机制:指业务部门和案件承办人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对检察执法行为是否存在引发不稳定因素、激化社会矛盾等执法办案风险,进行分析研判、论证评估;对有可能发生执法办案风险的案件,提出处理意见,积极采取应对措施。

[6]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检察机关为预防贿赂犯罪,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运用计算机对行贿犯罪信息进行分类录入、存储和管理而形成的档案,依照规定为有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以及符合条件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查询服务。

[7]“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最高检、最高法、公安部、司法部于2016年4月至10月联合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清理的对象是2006年1月至今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上仍羁押在看守所的罪犯以及被撤销假释、缓刑、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的尚未收监执行的罪犯。

[8]“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最高检决定从2016年8月至12月,在全国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专项检察活动的工作范围是,对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人民法院刑事裁判确定的所有涉财产刑执行案件开展检察监督。检察的重点对象是财产刑尚未执行完毕的“五类罪犯”,主要包括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罪犯。

[9]“两微一端”:是指微博、微信及新闻客户端。

检察院年终工作报告

20xx年9月23日20xx年11月20日,我在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检察院实习。实习期间,将理论与实际结合,把课堂上学到的知识用到具体案件中,从而对课本上的东西理解得更深刻,也学到了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同时,在现实生活中我也了解了国家司法机关的相关职能,对社会基层人民的法律意识也有了大致的了解。以下是我对实习的总结报告:

一、实习概况。

我在琼山区人民检察院实习了两个月,实习的过程中,在科长及几位叔叔的热心帮助下,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用于现实生活中的具体案件。在这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过程中,我虽顺利完成了每一项任务,收获颇丰,但也发现了许多问题。

在检察院,我被分配到了控告申诉科,这是检察院最基层的部门,可是说是窗口,大多数案子都是从这里开始的。这个部门的工作职责就是负责并受理公民的举报、控告和申诉;受理公民的报案、举报、控告申诉和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对举报线索进行分流或初查,对分流到本院各业务部门及基层检察院的举报线索和控告、申诉进行催办、督办;依法复查由本院管辖的申诉案件并负责抗诉和出庭工作,承办由本院管辖的刑事赔偿案件;负责实施保护、奖励举报人等等。期间,我们接待了很多来举报、申诉的群众。对于属于检察院管理的案件进行了登记、分流;对于没有管辖权的案件,根据所学知识给予一定的解释和回答,再告知其应该找的有关部门。例如:一个老人敲开了控申科的门,说要申诉。他的两个儿子占了他的房子,致使老人有家不能回,有病无人管,现在住在女儿家中。老二媳妇还扣下了老人的一些生活用品,并扬言要养老也可以,但要老人跟老大断绝父子关系(老大和老二之间有过节),这让老人忍无可忍。以前曾因赡养纠纷诉至法院过,判决两儿子轮流赡养老人,可至今未能实现。老人很可怜,但此事不属于控申科的管辖范围,所以我们不能对此加以干涉,安慰了老人之后,我们建议老人到法院的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

举报控申科的工作繁杂又是规范化的,不能凭个人任意发挥。在这过程中我学会了登录检察院个人系统处理文件,虽然操作程序开始时有一定难度,烦而杂,但慢慢熟悉之后我也懂得如何快速处理了,这是一个尝试的结果。待领导把文件批示下来后,就需要我进行分类处理,包括举报和控申的材料,打印登记表并分类整理储存,在系统上建立一张又一张的登记表和移送函然后填写相关信息,分流到本院的还需要打印移送函加上盖章然后移送,交到基层院的需要更多的操作:区分寄信的信封样式和大小,信封太多,寄信的信封有一定的要求,不能随意,区分之后要在信封上打印寄信的地址;区分寄信地址然后分别整理要寄出的信件,里边要附上检察院的小信件,小信件也要区分举报和控申的以及附上盖章;待整理好之后要登记寄出的信件编号以待日后存查;如果有人大的红头文件的话还要复印与登记表一起储存,不得遗失。在月末,需要对本月的登记情况做一个汇总即做报表。虽然不需要像专业会计那样一步一步地计算,但也需要一丝不苟,填写登记卡,有举报和控申的,然后再按照已有程序操作,完成报表的制作,移交领导签字移交办公室审核。这才算完成工作了。

这次在人民检察院的实习生活,我受益匪浅。这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通过实习,我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专业用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提高了自己在法律方面的认知能力。

20xx年5月28日至20xx年7月20日,根据教学计划和法律专业的特点,在我们大三马上就将进入大四毕业进入法律实践操作部门之前,文法学院法学系组织我们04级法学两个班的学生到法院这一司法实践部门进行了一次短期的专业实习。这次实习活动是教学计划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是检验我们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的重要手段,是教学活动必须具备的环节。实习的目:通过实习,让我们全面了解法院实施法律的情况;通过实习,培养我们初步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分析和解决现实生活中法律问题的能力;通过实习,可以使我们认识到自己在理论和实践方面存在的不足,增强学习的主动性、针对性、创造性;在实习过程中,通过虚心接受法学实务工作者的指导和帮助、诚心学习法学实务工作者的好思想、好作风、好经验,全面提高我们的综合法律素质和法学修养。

在这次实习中,我们二十一位同学到了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进行实习。我和其他五位同学被分配到了民事审判庭第一庭实习。在实习中,洪山区人民法院给了我们极大的方便和帮助,也给予了我们较高的评价:虚心学习,认真工作,专业扎实,理论功底好,实践能力不断提高。同时,这次的实习也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体会和感受。

一、实习成果。

专业实习是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协助司法人员解决实际生活中的法律事务,是跟着指导老师学习司法经验和了解、掌握案件处理方法和程序的过程,专业实习是一种课堂内外的学习。在近两个的实习中,我学到了很多课堂内外学不到的东西,取得了令人满意的实习成果:

1、了解了大部分法院的部门和工作程序。

法院是一个处理纠纷,处理矛盾,给当事人公平、公正的结果的地方,而法院对外的第一个窗口是立案庭。我虽然没有在立案庭实习,但是因为有时有些案子和文件也会送到那里,并且也从在立案庭实习的同学那里了解了一些情况。立案庭的工作是十分繁多的,每天到立案庭立案的当事人很多,立案庭的工作人员不仅要面对各种各样的人员,有企业、律师,也有教师、工人、老人等等,这些当事人有文明的,也有蛮不讲理的,立案庭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经常要与这些当事人进行说理和劝解,而不是简单的审核是否符合立案条件这么简单。立案庭还为那些不懂法律程序或者是不懂得怎么写起诉书、不会写字的当事人提供方面,会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用法院专门的起诉书范本进行填写。立案庭还有一个信访接待室,负责法律咨询、非诉信访的处理、诉前调处纠纷及日常信访接待中的解释、息访工作。法院信访工作是密切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手段,是维护法律尊严和树立司法权威的重要渠道,是切实保障公民的信访申诉权利的重要窗口。信访接待室是很重要的,事情也特别的多,群众来信来访所反映的问题涉及到法院工作的很多方面,是当事人充分行使其诉讼权利的行为,有利于法院的改进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使当事人得到合法合理的处理。立案庭立案后还要对案件进行分类和开庭排期,通知被告和相关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最后再送到立案庭。可以说立案庭是法院工作的第一关,是法院工作的开始,占据很重要的位置。

洪山区人民法院有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和行政庭、政治处、审监庭、执行庭等几个重要的部门,我们的实习是由政治处进行安排的,政治处主要负责法院内部的事务,由于行政庭的工作不像其他审判庭那么多事务,因而这次没有同学在行政庭实习,审监庭是对法院审判工作进行监督的部门,这次也没有同学在那里进行实习。我们同学大部分被分配到执行庭、刑庭和民庭实习。

执行庭是审判工作的最后环节,是当事人在判决后因为对方不履行判决的义务而有权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的一项权利,是当事人实现权利的保障。执行工作并不轻松,特别是在这种高温的天气下,执行局的法官们要到当事人那里进行执行工作,大部分时候执行工作都是困难重重,很多当事人都不配合,而法官们还要依法办事,真是苦了执行的人员。

刑庭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是伸张正义的地方。虽然洪山区人民法院是基层人民法院,但是刑庭的工作却是很多的,即使案子都相对简单一些。简单但并不代表案子不重要,每一个案子对于与案子有关的当事人都是很重要的。我在实习期间到刑庭去旁听过,与民庭有较大的区别,更严肃和谨慎。刑庭的法官要审理案子,也要到看守所去讯问当事人,以便对案件有更清楚的了解,以便作出更加合理的判决,让当事人心服口服。

民事审判庭又分为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以及民事审判第三庭三个庭,民二庭主要处理的是医疗事故方面的案件,民三庭主要处理人身(精选幼师实习报告)损害赔偿和交通肇事的案件,而我实习的民一庭主要处理的是离婚纠纷、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遗嘱继承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以及劳动争议纠纷的案件,从上述民一庭的主要受案范围可以看出民一庭处理的是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的纠纷,十分的琐碎,民一庭在洪山法院创下了几个最:民事审判庭里案件最多的,是用调解方式结案最多的,同样也是上访最多的,毕竟清官难断家务事,这些案件因为与当事人密切相关,法官在审理时都很认真,但是正因为太紧密了,一旦稍有不称心意当事人便会上访。

二、思想及业务收获。

每个星期的实习,我都会有一点出奇的收获。不知道其他同学有没有同感。我所在的控告申诉科是人民检察院的窗口,又是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来信来访者举报和申诉的第一站,是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部门,同时与本院其他部门以及基层检察院保持密切联系,以配合检察院各项工作的开展与完成。所以,举报控申科在检察院担任重要角色,不可或缺。控申科做到了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维护了司法公正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树立了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赢得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处理集体访、告急访是政法机关的头等大事,也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在控申工作岗位上,科长他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保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作出了积极贡献。控申工作是扇窗,使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连得更紧了。

在接访室,我们看到前来为维护公平正义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群众,他们对法律怀着崇高的敬意,希望法律能为他们排忧解难、能给他们最满意的答复。我们不能为他们解决问题,因为我们只是实习生,没有实际操作能力,但在与他们交谈的过程中我们发现老百姓对法律是信任的,他们只希望法律是公正的,但就有一些法律工作者对法律的运用不当造成老百姓的权益得不到维护、犯罪分子得不到应有的惩罚,社会秩序还是如此混乱,和谐社会更是遥遥无期,他们气愤、失望地来到检察院,寄希望于检察院,希望法律的运用能还他们公道。法律是理性的,是以人为本的,但法律又是死的,只是文字表示而已,能不能很好地贯彻,让法律变成活的,关键在于运用法律的人。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干警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

对于自己这样即将进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

三、实习中存在的问题。

在实习过程中有一个问题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实习中所接触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后出生的,甚至有两个犯有抢劫罪的被告人是八七年的。不考虑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从社会大环境来说,我觉得社会也有一些责任的。从八十年代初改革开始到八十年代末,这是一个重大变革的时期。这一段时间对精神文明建设有些放松,也就是说,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时期就有可能已经沾染上了一些不良习气。所以说,教育从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个口号,要真正落到实处。

四、实习建议。

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

1、成为北漂。

20xx年2月19日,孤身一人,踏上了前往北京的火车。记得临上火车前爸爸对我说,今天开始,你也是北漂了。就这样一个人,拖着重重的行李箱,只身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租房子等等一些列实习的后备工作都逐渐展开。

北京。大兴。新华网。一片崭新的土地,带着丝丝的紧张,更多的是好奇新鲜,走进了这座承载了几乎我所有实习生活的大楼。

2、初入新华网。

在曲折的报到经历后,终于开始进入真正进入到实习。我们班的三个人都被分配到是财经中心,能源艺术组。一个完全陌生的领域,电力、煤炭、石油、书画、收藏,几乎从来没有接触过其中任何一个。这对我来说也是一种挑战,同时对于实习单位的安排,我们必须绝对服从,积极的去适应,从而做维系好实习单位和学院之间关系的纽带。

虽然身在市场部,但我们的任务并不是像大部分的同事老师一样,出去洽谈合作业务,我们可以说是市场部的大后方,负责最基本的发稿工作,其中也有些工作是配合一些市场洽谈业务而开展的,并且我们组的几个频道都是还没有上线的新频道,有更多的事情需要我们去做,就不会像已经成熟的频道那样有一系列的固定的业务流程。这样的环境更给了我机会锻炼良好的心态,对自己的工作,始终保持着一股热情,保持着一颗感恩的心,是工作不折不扣完成的强大动力。

3、触电收藏。

我具体的工作主要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就是和另外两个实习生一起负责收藏频道这个全新的频道的初期内容填充。第二部分就是实习的主体部分,电力频道的内容更新维护。

刚开始收藏频道的工作,无疑为后面的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主要是对发稿系统和对整个新华网的熟悉的一个过程,同时也是对收藏这个陌生的领域的一个初步的接触。

记得第一天到部门的时候,主任就对我们说,从今天起,你们就是新华网的员工,所有的新华网的资源你们也可以享受,但是同时,你们也要承担起新华网正式员工的责任。我深深的记住了这句话,这不仅是对我自己负责,更是对主任,对新华网,也是对学校负责。

收藏频道的发稿,涉及的范围就很多,量也很大,因为一个完全空白的频道,需要三个人在一周之内全部填好,但同时我们是在发稿的过程中边熟悉发布平台。因为刚刚进到实习单位,还没有完全从学校的状态中转换过来,就要开始面对如此大的发稿量,并且几乎所有的稿件都需要处理图片,所以最初处理一篇稿件的时间需要延长到五分钟左右甚至更长。但在一段时间以后,我们就不断在实践中学习,迅速地调整状态,将工作效率提高了很多。

4、转入电力。

在收藏频道的内容基本填满,也进行了一些初期的调整以后,我们开始分工一个人负责一个频道。我负责新华电力频道的更新维护。

半个月的时间,对一个陌生的领域渐渐熟悉,又要开始转而对另一个陌生的领域,电力行业。一个更加陌生,摸不着头脑的领域。但有之前在收藏频道的经验,也就没有太多害怕的情绪,上手也比较快。只是需要快速的了解对这个行业的了解,否则只是对一些稿件的机械的单纯的转发,对稿件的切合度或者是一些明显的错误,都无法很好的掌握。于是我在得到电力频道这个任务以后,一直督促自己要多多对这个行业进行了解,同时我们的指导老师也给了我很多的指导,避免我走弯路,可以更加高效的了解到这个行业的信息。

(1)内心波澜撰写电力频道上线推荐。

最荣幸的是我可以代表我们部门,撰写新华网电力频道的上线说明。还清晰的记得当时是在3月的末尾,在电力频道发稿已有一月左右,对电力行业的了解已经逐渐深入,从当时的一个门外汉变成了小半个业内人士。接到主任布置的任务,突然从日常的发稿工作中惊醒过来,觉得这是一个非常伟大的任务,一个刚刚来到新华网一个多月的实习生可以承担起一个频道的上线推荐,虽然在别人看来,也许也只是一千来字的文案,无足为奇。但是对于一个刚刚在此专业领域内发稿仅一个月的实习生来说,这是莫大的荣誉。当即的反应就是,一定要写好,因为这是我肩负的责任。

(2)淡如水甜如蜜日常发稿工作。

占据我实习生活最大部分的,也是最主要的内容,就是电力频道的日常新闻更新工作。

电力行业并不是一个独立的行业,它和煤炭、石油、新能源等等多个方面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几乎整个能源行业之内的新闻都需要关注,这就对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能只专注与自己的专业领域,要多多的学习涉及一些其他的相关领域,以让自己有一个全面的成长。

每天的发稿中,包括许多图片制作的工作。为了工作的方便,制作了一些模板,这样在后面的焦点图或者头条的制作过程中会方便很多。后面的系列报道焦点图的制作中,我也沿用了这一方法,在和其他人合作的能源先锋系列巡展中,也正是由我前期制作了模板,在后期的制作过程中,不同的人做出来的图,具有了一个统一的格式,使得整个系列报道更具有整体性。

年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规范司法行为,狠抓队伍建设,稳步推进司法改革,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我院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县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紧紧围绕县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做好司法保障工作。

主动服务脱贫攻坚工作。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与县扶贫部门联合制定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基础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强化对扶贫资金的动态监督。为做好定点联系村铁铺镇青蓬村的脱贫帮扶工作,我院成立脱贫帮扶工作队,选派一名工作能力强的干部任驻村第一书记,主动帮助青篷村争取人畜饮水、电力改造、河道治理等工程项目资金,帮助改善当地农业种植结构,对320多名农民进行职业技术培训,脱贫攻坚取得显著成效。

主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积极参与河沙专项治理,促进了河沙采挖管理制度化。对全县部分石材企业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治污设施不齐全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依法落实环评手续。先后立案侦查破坏环境资源领域渎职犯罪案件2件3人、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25人、提起公诉59人。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建议监管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1件11人,促进了全县生态治理。

主动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在县产业集聚区设立服务企业工作站,实行领导班子成员“1+1”联系企业制度,积极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20件。围绕重点项目工程建设,跟进工程项目审批、招投标等环节,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列为重大项目招投标的前置程序,为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3506次,保障了政府投资和项目资金的安全。

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我院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积极开展打防管控。五年来,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654人、依法提起公诉1628人,有力促进了平安罗山建设。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两抢一盗”等专项行动,加大对严重暴力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涉毒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共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八类严重刑事犯罪嫌疑人128人、提起公诉185人;批准逮捕“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嫌疑人223人、提起公诉336人。对上述案件做到快介入、快批捕、快起诉。切实做好追赃挽损、信访维稳等工作,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坚持区别对待,对未成年人犯罪、初犯、偶犯和轻微刑事犯罪案件,实行宽缓的刑事政策。对无逮捕必要的不批准逮捕165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较小的作出不起诉决定42人。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严格落实非羁押诉讼、法律援助、合适成年人到场、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对犯罪情节较轻的涉罪未成年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6人,对未成年人开展帮教32人、心理疏导45人,为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创造了条件。加强捕前、诉前和解,先后化解矛盾87起,我院开展刑事和解工作的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转发推广。

积极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坚持证据标准,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准逮捕76人、不起诉12人。加强办理刑事案件的协调配合,实现办案的前伸后延。坚持疑难复杂案件诉前会议、量刑建议制度,充分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注重加强庭审前与法院的沟通,及早交换意见,防止瑕疵证据影响案件质量。

按照“稳定数量、提高质量、改善结构、注重效率、增强效果、确保安全”的要求,深入开展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犯罪、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等专项查案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51件76人,其中大案39件63人,涉及科级干部8人、处级干部1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9件31人,均为重特大案件,涉及科级干部10人。通过办案共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敦促有关部门发放群众补偿款、补贴款120万元。

突出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共查办社会保障、合作医疗、公益项目、食品药品和环境资源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45件56人。成功查办了县社保部门多名工作人员贪污犯罪窝案、张某某(副科级)特大贪污、挪用公款案、陈某某(正科级)滥用职权致国家专项补助资金被改变用途案、全市首例食品监管渎职案等犯罪案件,确保了中央支农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完善办案工作机制。加大线索收集管理力度,完善与市检察院、县纪委、县审计局等部门案件线索移交机制,充分发挥大要案侦查指挥中心和侦查信息化查询平台的作用。强化侦查措施的运用,着力提高搜集线索、深挖犯罪、审讯突破能力。整合各部门的力量,进一步完善一体化办案机制,确保每一起案件事实清楚、证据扎实,经得起法律和时间的检验。五年来立案侦查的70起职务犯罪案件全部侦查终结,提起公诉89人,已有67人作出有罪判决,没有出现错案。

围绕重点工程项目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先后对国家投资的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农村安全饮水等工程项目开展了专项预防工作。开展了县城建设用地容积率调整情况、民政系统救灾优抚资金使用情况、水利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专项预防调查活动,仔细查找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制度漏洞。共向发案单位提出检察建议70份,帮助建立健全了一批管理制度。

聚焦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突出问题,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发现问题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注重监督实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监督。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与全县26个政府职能部门协商制定了相关规范性文件,实现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五年来,共依法监督纠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25人、不应当立案而立案19人,纠正漏捕42人、纠正漏诉75人,提出刑事抗诉7件12人。建立技术性证据分流审查工作新机制,创新做法被省检察院转发推广。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深入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监督活动,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46人。通过跟踪法院判决、司法所登记信息和社区管控教育,加强社区矫正监督,共监督收监执行2人。深入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先后对23人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均被有关部门采纳。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坚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维护司法权威并重,共办理不服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57件,其中提请抗诉2件、检察和解12件、执行监督19件、建议再审11件、督促履行职责13件。对裁判确无错误的,配合做好了释法说理、息诉服判工作。

充分发挥信息化在提升检察工作效果、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中的作用,先后建成了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涉密信息分级保护系统、看守所分支视频监控系统、电子卷宗系统,积极推行案件集中管理模式,做到司法办案网上运行、网上流转、网上监督,实现了所有案件网上办理,所有司法行为全程留痕。完善案件受理、流转、流程监控、律师接待和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等规定,实现了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案。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益,为律师查询案件提供及时、便捷的服务。全面推行案件信息公开,共发布各类案件程序性信息1128条、法律文书341份、重要案件信息226条。加大案件质量评查力度,共开展案件质量评查12次、评查各类案件68件。对评查发现的问题,责令有关部门全部整改到位。

坚持把队伍建设放在检察工作的首要位置,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注重加强班子队伍素能建设。健全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党组会议、谈心谈话等制度,推动党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实行每周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安排公示制,年底组织班子成员公开述职,让全体干警打分评议班子成员的工作绩效。深入实施“精兵强检”战略,全面落实“培优工程”,一手抓全员培训,一手抓标兵培养。认真组织优秀公文、优秀法律文书、精品案件评比活动。办理的丛某诈骗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优秀案件、全市检察机关十大精品案件。五年来,组织参加检察机关领导素能、岗位技能培训达185人次,有26名干警被评为市以上检察业务尖子、办案能手,11名干警通过了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干警政治业务素质不断提升。

积极开展检察文化建设。制定争先创优考评办法,坚持每周一早会集中学习、一月一盘点、一季一讲评、半年一总结、年终总评的常态化绩效考评模式,明确努力方向,激发干警动力。倡导“紧张工作、快乐生活”理念,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开展经常性的文体活动,让干警在工作上加压、在生活中减压。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继续保持了省级文明单位、国家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国家级文明接待室等荣誉,宣传工作连续四年受到高检院表彰。开通检察门户网站、微博、微信、论坛等新媒体传播平台,及时传递检察好声音、法治正能量,扩大了检察工作的社会影响。

注重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深入学习贯彻党纪党规,坚决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加强对检察干警的监督管理,聚焦执法办案环节,紧盯“八小时以外”,坚决纠正“四风”突出问题。认真落实办案说情报告、既定情形责任倒查自行启动工作制度。认真落实检察人员内部、执法、社会行为三大规范,出台检务督察办法,加大检务督察力度,有效地教育、警示了干警,促进了机关纪律作风的进一步好转。

稳步推进司法改革。根据全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方案的要求,我院切实加强对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制定方案。通过考试、考核、民主测评等程序,25名干警被选任为员额内检察官。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工作有序推进。

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自觉接受人大权力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坚持重大事项向县委人大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执行人大各项决议。五年来,我院先后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了反贪污贿赂工作、反渎职侵权工作、监所检察工作、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以及不捕不诉工作。积极拓展联络渠道,切实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络,主动开展走访座谈,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工作、评查案件、参加“检察开放日”等活动,诚恳接受代表委员意见建议。

寒暑易节,春秋五载。回顾五年来罗山检察工作历程,给予我们的有益启示:一是只有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忠诚履职,才能确保检察工作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只有始终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恪守检察职业道德规范,才能确保检察权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三是只有始终融入大局、服务发展,才能更加充分地发挥检察职能;四是只有始终坚守底线、敢于担当,才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五是只有始终不忘初心、砥砺前行,才能不断谱写检察事业蓬勃发展的新篇章!

各位代表,五年来检察工作,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全县人民的关心。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真诚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各位代表: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业务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工作开展不平衡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与法治建设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差距。二是少数干警责任意识不强、担当精神不够,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执法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科技强检步伐较为缓慢。四是抓政治学习多,抓业务学习不够深入,效果不够理想。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妥善解决。

2017年,我院将认真贯彻上级政法工作会议、检察长会议精神,围绕“优质高效,精准精细”工作主题,瞄准整体工作争先进、单项工作争优秀,创建罗山检察品牌的工作目标,坚持补短板、强基础、健机制、激活力、强素质,努力为“四个罗山”建设做出应有贡献。

要围绕脱贫攻坚、国企改革、环境治理、发展转型等“四大攻坚战”和“四个罗山”建设,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把检察职能发挥得更加全面、充分、准确。切实做好服务产业集聚区建设、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服务人大重点监督工作、服务脱贫攻坚工作。

依法严惩暴恐、邪教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参与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保障公共安全、金融安全和网络安全。深入开展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做好各类矛盾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深化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引导群众依法信访,为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坚决落实党委反腐败决策部署,坚决拥护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强化政治担当,机构和人员转隶前要一如既往地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反腐查案职责,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突出查办影响重大战略实施、关键改革措施推进的职务犯罪案件和发生在群众身边、严重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为官不为、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职务犯罪。

进一步加强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积极推进诉讼监督向主动监督、全程监督转变,努力维护执法、司法的公平公正。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原则和规定,强化程序公正意识和人权保障意识,严防冤假错案发生。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推进各项司法体制改革任务落地,要把深入推进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作为司法改革的重中之重,着力构建公正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和公平合理的司法责任认定追究机制,切实把司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到检察工作中去,使进入员额内的检察官真正担负起办案责任,提高办案质量。

要进一步加大全面从严治检的力度,更加注重对检察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强化自身反腐倡廉和纪律作风建设,把握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违法违纪干警做到早发现、早教育、早处理。持续抓好司法规范化建设,切实解决司法办案突出问题。

各位代表,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下,更加自觉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忠实履行法律监督各项职责,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为决胜全面小康、造福罗山做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业务工作报告分享

本人姓名:陶__,男,出生于19__年6月,__年7月毕业于云南民族大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同年8月到红河州屏边一中民中参加工作,任高中数学教学工作。__年9月又被分配到屏边民族高级中学工作至今,一直担任高中数学教学工作。__年5月被评为中学一级教师职称。下面我将从以下几方面对业务工作报告展开。

一、思想道德学习。

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树立新的理念.坚持每周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紧紧围绕学习新课程,构建新课程,尝试新教法的目标,不断更新教学观念。注重把学习新课程标准与构建新理念有机的结合起来。通过学习新的《课程标准》,认识到新课程改革既是挑战,又是机遇。将理论联系到实际教学工作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丰富知识,提高能力,以全新的素质结构接受新一轮课程改革浪潮的“洗礼”。

二、新课程学习研讨。

通过学习新的《课程标准》,使自己逐步领会到“一切为了人的发展”的教学理念。树立了学生主体观,贯彻了民主教学的思想,构建了一种民主和谐平等的新型师生关系,使尊重学生人格,尊重学生观点,承认学生个性差异,积极创造和提供满足不同学生学习成长条件的理念落到实处。将学生的发展作为教学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重视了学生独立性,自主性的培养与发挥,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三、教学研究。

教学工作是学校各项工作的中心,也是检验一个教师工作成败的关键。一学期来,在坚持抓好新课程理念学习和应用的同时,我积极探索教育教学规律,充分运用学校现有的教育教学资源,大胆改革课堂教学,加大新型教学方法使用力度,取得了明显效果,具体表现在:

2、注重课堂教学效果。针对高中学生特点,以愉快式教学为主,

不搞满堂灌,坚持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教学为主线,注重讲练结合。在教学中注意抓住重点,突破难点。

3、坚持参加校内外教学研讨活动,不断汲取他人的宝贵经验,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经常向经验丰富的教师请教并经常在一起讨论教学问题。每学期听公开课不少于15节,自己执教至少一节公开课。

4、在作业批改上,认真及时,力求做到全批全改,重在订正,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以便在辅导中做到有的放矢。

5、在教学技能和教学研究上,借助良好的教学软件应用能力和教学技能水平,曾经被选派参加__年10月红河州组织的课堂教学竞赛,获得了三等奖。另外,积极响应学校的号召,做有研修能力的教师。自己担任组长,组织开展了课题为《一题多变在立体几何中的实践与探究》的小课题研究活动,课题已经结题通过,并得到了课题组领导的好评。指导任鲜艳撰写了论文《一题多变在立体几何中的实践与探究》,该论文在省论文评审中获得了一等奖。

6、从班主任工作来讲。我担任的是高一1307班的班主任。服从学校安排,做好学校学生的接待报到工作的工作,积极协同学校财务做好收费工作,协同总务处,做好学生每月的补助款发放工作。从初三到高一,学生在生理、心理、人际关系、学习等,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在这方面,花了大力气去做学生的心理安抚工作,鼓励他们要有勇气、有毅力,树立自信心、勇于克服各种困难。在学生助学方面,认真了解学生家庭情况,与学生家长切实交流,积极为学生寻求资助项目。为蔡光翠、熊文飞、师绕宁等同学找到了多项资助款。真正做到为学校、为学生服务。为学生之忧而忧,为学生之乐而乐。每次看到学生的后顾之忧解决了,他们能够专心坐在教室听课学习时,我的心里真正体会到了什么是欣慰。

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教材挖掘不深入。

2、教法不灵活,不能吸引学生学习,对学生的引导、启发不足。

3、新课标下新的教学思想学习不深入。对学生的自主学习,合作学习,缺乏理论指导。

4、差生末抓在手。由于对学生的了解不够,对学生的学习态度、思维能力不太清楚。上课和复习时该讲的都讲了,学生掌握的情况怎样,教师心中无数。导致了教学中的盲目性。

五、今后努力的方向。

1、加强学习,学习新课标下新的教学思想。

2、学习新课标,挖掘教材,进一步把握知识点和考点。

3、多听课,学习同科目教师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教学理念。

4、加强转差培优力度。

5、加强教学反思,加大教学投入。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更加努力,勤勤恳恳,脚踏实地的工作,在完成教学任务和学校布置的工作同时,做好自己的技能提升工作,不断总结,不断改进。

县级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就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五年来检察工作的主要情况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安排向大会作报告,请予审议。

xxxx年以来,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县政府的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十五大和九届全国人大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和政府工作大局,坚持“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的二十字检察工作方针,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投身“严打”整治斗争,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加大查办和预防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力度,强化诉讼监督,各项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有了新的发展,为维护我县政治稳定、社会安定,保障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积极投入严打整治斗争,维护社会稳定。

五年来,坚决贯彻中央关于维护稳定的指示精神,始终把维护政治和社会稳定作为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主要政治任务,在县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作用,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通过全国性的集中行动、地区性的专项斗争和经常性的“严打”三种形式,积极开展“严打”斗争,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五年来,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案件211件392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79件328人。其中重特大案件223人,占批捕总人数的68%。受理公安机关及自侦部门移送起诉案件268件435人,经审查提起公诉222件333人,使一批罪行较重的刑事犯罪分子得到了及时惩处,为全县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是突出重点,从重从严。始终坚持把“严打”的锋芒对准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破坏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的杀人、抢劫、重伤、强奸等重大刑事暴力犯罪和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按照“两个基本”的原则,依法从重从快,狠狠打击,绝不手软。五年来,共批捕上述重大案件犯罪嫌疑人223人,其中杀人8人,抢劫29人,重伤害28人,强奸18人,放火、投毒、重大盗窃等140人,提起公诉223人。沉重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二是适时介入,提高效率。坚持重特大案件介入侦查制度,深入到刑警队、派出所等部门,及早了解掌握案情,强化引导侦查取证。以抓证据为核心,将证据的难点、疑点尽量解决在侦查阶段,为受案做好准备。案件上手后,很快进入实质性审查,快速作出决定,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特别是去年全国严打整治斗争开展以来,对重点案件检察长亲自办理,带头攻坚,限期挂牌督办,办案人员实行定人员、定案件、定时间、保质量的“三定一保”责任制。调整充实办案力量,批捕起诉部门人员不分节假日加班加点办案,做到一般案件在3日内、疑难复杂案件在5日内作出批捕决定。审查起诉案件在10日内、疑难案件在15日内起诉法院。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办案进度和办案节奏,提高工作效率,防止在检察环节出现梗阻。建立与公安、法院联系日制度,及时协商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公检法并肩作战,形成严打合力,为实现两年为期的严打整治目标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三是打防并举,综合治理。五年来,在打击犯罪的同时,立足于办案,着眼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通过严打,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充分运用检察建议,针对发案单位治安防范中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帮助整章建制,堵塞漏洞,预防和减少犯罪,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五年来,有针对性提出检察建议26次。切实加强出庭支持公诉工作,既利用出庭支持公诉机会,充分揭露犯罪,配合法庭查清案情,使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惩罚,又注意通过发表公诉词,进行法庭辩论,向被告人和旁听群众进行法制教育。据统计,五年来出庭公诉220多案,发表公诉词200余篇。同时,积极配合公安、法院召开公捕公判大会9次,开展集中整治5次。通过办案、法律咨询、青少年维权岗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以案说法,弘扬法制,教育人民群众提高法制观念,自觉学法、守法。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促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xxxx年以来,认真贯彻党中央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决策和总体要求,按照县委和上级院的统一部署,以查办发生在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的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特别是科级领导干部犯罪案件为重点,以取得立案数和侦结率有新的进展,实现查办“三机关一部门”案件和查办大要案上取得新的突破为工作目标。推行“五个坚持”,即:坚持为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服务的指导思想,提高认识,集中精力查办大要案;坚持用“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的检察工作方针统一干警思想,保持旺盛斗志;坚持群众路线,依靠人民群众举报犯罪,惩治犯罪;坚持检察长亲自办案制度,加强督促检查,保证查办大要案工作健康发展;坚持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提高执法水平,提高办案效率,确保案件质量,不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的力度,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五年来,共受理贪污贿赂案件线索73件,初查不予立案59件,决定立案14件,其中贪污案8件8人,挪用公款案6件6人。通过对原顺化乡副乡长张xx贪污、破坏选举案、原县粮油加工厂副厂长xxx贪污案、原六坝林场会计xx贪污案以及原六坝卫生院院长xxx贪污案、原城建局会计xxx、滨河集团驻青海格尔木市销售部经理张x贪污案等一批案件的查处,在群众中引起了强烈反响,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在查办案件的同时,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预防职务犯罪作为服务大局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开展多种形式的预防职务犯罪活动。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发现发案单位管理上的漏洞,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协助整章建制,从制度上预防犯罪。xxxx年,抽调干警送法进企业,服务到市场,开展了国企职务犯罪预防和销售人员挪用滞留货款回收专项治理活动。在滨河集团市场销售点给80多名营销、财务人员上专题法制课,提出检察建议10多条,为滨河集团追回“体外循环”货款20余万元,为国企生产经营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把预防职务犯罪贯穿到办案和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全过程,采取同步预防、个案预防、教育预防、行业预防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预防工作水平。广泛开展“查办一起案件,提出一份检察建议,协助制定一套整改措施,进行一次回访考察”的“四个一”活动。送法到企业,进课堂,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政意识,构筑反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特别是200x年以来,认真落实县委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开展预防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各业务科室联系金融、水务、农业、税务等8个重点行业及13个乡镇预防工作;督促协调各单位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和区域网络组织55个,制定相应的预防职务犯罪制度54项;对大河林场天然保护区封山育林专项工程、县畜牧局实施的天然草原恢复与建设项目工程和洪水河益民东干渠第三期续建工程进行检查,开展同步预防;结合查办的案件在医药公司上法制课,警示教育职工,层层签订执法目标责任书;对林业局及所属“两场一圃四站一队”等8个单位的退耕还林项目、投资、工程建设、验收等方面实行同步预防,签订《工程建设及廉政责任状》21份;参与瓦房城和双树寺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前期大型活动4次,与中标单位分别签订《工程廉洁文明施工协议》28份;在县公安局看守所和县委党校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和法制教育基地。组织工商局中层领导干部20多人到民乐县看守所接受了警示教育;针对各行各业特点分别在农行、信用联社、酒精厂、丰乐中学等地举办法制课、座谈会、联席会17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结合开展的预防工作,在《张掖日报》、《绿色时报》、《甘肃日报》、《检察日报》等报刊对好经验、好做法及时予以宣传报道。9月,由新华社、人民日报、法制日报、检察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广播电台等单位组成的“中央新闻记者西部预防记行”采访团到我县采访退耕还林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并在各大媒体上进行了宣传报道。

三、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尊严。

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针对执法工作中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突出问题,以办案为手段,注重监督实效,全面加强执法监督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加强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执行监督。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通过对公安机关提请逮捕和移送起诉的各类刑事犯罪案件的严格审查,重点加强了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及重大刑事案件立案等情况的法律监督。五年来,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和不规范行为提出口头纠正意见28次,提出书面建议7次。对不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64名犯罪嫌疑人和9名被告人,分别作出了不批捕决定和不起诉决定。追加逮捕犯罪嫌疑人7名,追加起诉被告人8名。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4件4人,办理立案监督案件5件7人。通过出庭支持公诉和审查法院判决裁定,运用抗诉和检察建议等形式,加强对法院审判活动中违反诉讼程序及重罪轻判、有罪判无罪等问题的监督,依法提请抗诉4件5人。同时加强对看守所执法活动的监督,对超期羁押、保外就医等进行专项清理检查;对监管活动和刑罚执行活动中违法情况提出口头和书面纠正意见12次;共纠正处理超期羁押4人(次),切实加强了对监管场所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

——加强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加大对显失公平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审查和提请抗诉工作的力度,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五年来,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59件,立案审查24件,提请抗诉17件,提出检察意见7件,法院再审民事行政抗诉案件12件,撤销原判、改判10件,采纳检察意见3件。并组织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广泛接受监督,进一步促进了公正执法和检务公开。

——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充分发挥控申举报对内监督和对外联系群众的作用,进一步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开展文明接待活动,及时认真办理控告申诉案件。五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15件(次),其中来信253件,来访62件(次),均得到了准确及时处理。受理刑事申诉案件5件,立案复查5件,办理刑事赔偿案件4件。

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一是以“三个代表”为指导,大力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通过“三讲”教育和“学教”活动的扎实深入开展,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检察工作总的指导思想和新时期检察工作的行动纲领,组织全体干警全面系统地学习,深刻领会“三个代表”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密切联系检察工作实际,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检验和衡量各项检察工作,深化改革、锐意进取,与时俱进,检察队伍政治素质有了很大提高。

二是深化教育整顿,加强检察队伍管理和勤政廉政建设。自xxxx年以来,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委、上级检察院开展集中教育整顿的精神,持之以恒地抓检察干警的教育管理和自身反腐败工作。每年利用三个月或半年的时间,进行“统一执法思想、征求意见、开门整风、自查自纠、专项治理、执法执纪作风检查”等为主要内容的集中教育整顿,着力解决执法执纪和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汲取教训,制定措施,实打实地抓教育整改,用检察人员纪律和各项规定武装思想、规范行为、勤政为民。进行人事制度和用人机制改革,对科室局中层领导干部实行公开竞争聘任制,一般干警“双向”选择聘用制和落聘人员待岗制,极大地激发了干警爱岗敬业的积极性。严肃查处干警违法违纪问题,做到不护短、不迁就。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对6名有违法违纪问题的干警分别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

三是加强教育培训,提高队伍业务素质。始终把有计划的教育培训干警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积极鼓励支持和扶持干警通过电大、函授、自学考试等在岗学习途径,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开展岗位练兵、业务培训等方式,掀起抓全员自学、强基本素质的学习热潮。止目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21人,占全院干警的78%。现有14名干警参加党校、电大、北大远程法律本科学历教育和自学考试,1人参加研究生班学习。举办了两期计算机培训班,有25名干警参加了培训。累计60多人(次)参加了省、地院组织的专业培训和续职教育培训。

四是重点突破,争创五好,基层院建设取得了新进展。按照“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树形象、创五好”的思路,对照“五好”标准,寻找不足,制定争创方案,签订争创责任状,强化达标责任。加强和改进党组工作,增强凝聚力。在全院推行量化考核,实绩公开,动态管理的机制,深化检务公开和检察改革,实行主诉检察官和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加强软硬环境建设,改善薄弱环节,努力争创一流工作业绩,争创活动和基层院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五是自觉接受监督,赢得人民满意。在检察工作中,自觉接受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监督和支持,主动向党政领导汇报查办案件情况以及其他工作部署、开展情况。建立健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及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制度。经常主动邀请人大领导和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评议检察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交办案件,并及时上报办理进度及处理结果。虚心听取和高度重视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提出的批评意见及建议,认真查办督办。自觉接受政协、新闻舆论、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广泛听取意见,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发展。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开展“四心”和“四个一”文明接待活动,推行首办责任制,积极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把便民、为民、利民贯穿到各项检察业务之中,为群众办实事,赢得了群众的信任。

各位代表:五年来,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以及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全体检察干警的努力奋斗,我县检察事业稳步向前推进,各项检察工作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为今后的发展打下了一定的基础。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深深感到,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反腐败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虽经多方努力,但由于客观上举报线索少,成案率低,主观上我们的侦查手段落后,侦查技能低,在经济领域犯罪形式和犯罪手段不断翻新的情况下,一些干警相关知识和执法水平还不适应工作要求,致使查办三机关一部门的职务犯罪案件没有新的突破,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少;二是对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工作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执法监督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三是办案装备、技术设施落后,经费紧缺,已制约了检察工作的正常开展。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对待,逐步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在新的形势下,检察工作面临着十分繁重的任务。县检察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下,在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下,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突出“强化监督,公正执法”的检察工作主题,充分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入推进“严打”整治斗争,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持久地开展。加强和规范诉讼监督工作,维护司法公正。深化业务工作机制、队伍管理机制和执法保障机制改革,狠抓检察队伍作风建设和检察院规范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检察队伍。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发展执政兴国第一要务服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一、深入推进“严打”整治斗争,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始终把维护稳定工作摆在首位。继续深入开展严打斗争,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杀人、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和盗窃、伤害、寻衅滋事等影响治安秩序的犯罪。依法打击邪教组织犯罪活动,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坚持不懈地打击制假售假、偷税骗税、金融诈骗、走私和传销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切实贯彻“从重从快”方针和“稳、准、狠”的原则,与公安、审判机关密切配合,对重大案件提前介入,依法快捕、快诉、快审、快结。把“扫黑除恶”和查办职务犯罪结合起来,深挖严惩黑恶势力后台和“保护伞”,不断把“严打”整治斗争推向深入,为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新贡献。

二、加大办案力度,注重标本兼治,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新成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力度,集中力量查办“三机关一部门”有影响有震动的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依法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基层行政管理部门、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以及在西部大开发重点工程项目中贪污挪用建设资金的职务犯罪案件。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县委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配合,继续加强发案单位个案预防、重点行业系统预防和重大工程专项预防,发挥社会化预防网络体系的作用,建立健全预防工作机制,遏止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综合运用检察职能,更好地为西部大开发和实施三大战略服务,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取得新成效。

三、突出“强化监督,公正执法”的主题,推动法律监督工作与时俱进。增强法律监督意识,努力探索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以及刑罚执行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提高监督实效,维护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增强公正执法和保障人权意识,严格执行实体法和程序法,保障司法公正,坚决排除通过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支持律师依法履行职责,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对有关部门该立案而不立案的,认真监督纠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依法及时提出抗诉;依法监督纠正诉讼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对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贪赃枉法、刑讯逼供、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要坚决依法严肃查处。在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统一方面取得新进展,努力推进依法治国,为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安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深化检察改革,创新管理机制,提高执法水平和工作效率。深化侦查监督和公诉工作改革,建立和规范适时介入侦查、引导侦查取证、强化侦查监督的工作机制,完善主诉、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建成上下一体、反应灵敏的侦查指挥和协作机制,提高突破大要案的整体能力。探索建立符合司法规律和检察工作特点的队伍管理机制。大力推进科技强检,改善物质技术装备。加强信息技术在检察工作中的应用,提高办公、办案信息化水平。

五、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和检察院规范化建设。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增强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抓好教育培训,提高干警知识层次和业务水平,适应入世后检察工作发展的需要。强化职业纪律,弘扬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官职业道德。坚持从严治检,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抓紧组织对现任检察官的教育培训,优化队伍结构,推进检察官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推动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上一个新的台阶。贯彻《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以规范管理和提高执法水平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基本素质,加强基础工作,完善基本保障,在新的起点上把基层检察院建设继续向前推进。

六、依靠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做好检察工作。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坚决落实县委对检察工作的重大部署和决策,工作中的重要情况、重大事项和查办的重要案件,及时向县委报告,紧紧依靠县委做好各项工作。增强接受监督和制约意识,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负责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在人大监督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好检察工作。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用好的作风推动检察工作与时俱进,在办案力度、案件质量、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以优良工作业绩展现作风建设新成效。

各位代表: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将紧紧依靠县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及各部门的支持,抢抓检察工作发展的良好机遇,开拓创新,与时俱进,扎实工作,苦干实干,为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促进全县社会经济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贡献!

检察院年度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xx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全国检察机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我们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紧紧抓住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828618人,同比下降5.1%;提起公诉1402463人,同比上升0.8%。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深入开展反分裂、反渗透、反颠覆、反邪教斗争。与有关部门共同对办理邪教、泄密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天津检察机关依法起诉周世锋、胡石根等颠覆国家政权案。

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加大对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传播暴恐音视频等犯罪打击力度。起诉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等严重暴力犯罪65076人,起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1106人,起诉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399708人。内蒙古、甘肃、辽宁等地检察机关对艾汪全等74人故意杀人伪造矿难骗取赔偿金系列案、甘蒙“8·05”系列强奸杀人案、营口运钞车被劫案等重大案件,及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依法批捕起诉。

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与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共同发布通告、出台司法解释,重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与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徐玉玉案”等62起重大案件,加强境外执法司法合作。批准逮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19345人。北京、浙江、广东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侦查,及时批捕起诉张智维等116人、罗兆隆等108人、崔培明等129人特大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

切实维护校园安全。与教育部等共同发布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指导意见。依法惩治针对在校学生实施的严重暴力犯罪,起诉4604人。从重惩处校外成年人教唆、诱骗在校学生犯罪,起诉678人。对1560名受伤害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和法律援助。选派7300名优秀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推动建立2074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会同教育部开展“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已巡讲1.6万余场。重庆“莎姐”、武汉“大手拉小手”、常州“小橘灯”、牡丹江“冬梅姐姐”、成都“亮晶晶”等团队受到社会欢迎。

依法惩治涉医犯罪,维护医疗秩序。制定服务健康中国建设“20条意见”。与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等联合开展专项行动,突出打击故意伤害医务人员、在医院聚众滋事等犯罪,起诉3308人。督办30起重大涉医犯罪案件。河北、湖南、江苏等地检察机关从快批捕起诉李刚、杨海垒、赵连生等暴力伤医案。

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各级检察机关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围绕争议焦点释法说理,既解“法结”又解“心结”。推广湖南、湖北、安徽等地经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旁听公开审查、公开答复,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信访化解,探索律师代理申诉制度,有效化解矛盾。对1091件逮捕后未追究刑事责任等案件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对9129名生活陷入困境的被害人或其近亲属予以司法救助。

深化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起诉“黄赌毒”犯罪210325人,起诉虐待、遗弃、重婚犯罪1405人,起诉家庭暴力犯罪5134人。突出惩治网络造谣、赌博、传播淫秽物品、泄露个人信息等犯罪,北京检察机关依法起诉“快播案”。持续监督纠正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对提请不当的,监督纠正23831人;对裁定或决定不当的,监督纠正3703人。督促纠正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8477人。

我们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努力服务大局、保障大局。

积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司法合作,突出惩治和预防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经贸合作产业区建设等领域犯罪。北京、天津、河北检察机关共同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加强重点领域司法协作。上海、天津、广东、福建检察机关保障自贸区法治先行,依法惩治利用虚假跨境贸易逃汇骗汇、骗取出口退税、信用证诈骗等犯罪。湖北、湖南、江西检察机关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服务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

着力防范金融风险。突出惩治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和互联网金融犯罪,起诉集资诈骗等犯罪16406人,北京、上海等地检察机关依法妥善办理“e租宝”“中晋系”等重大案件。加大对操纵市场、内幕交易、虚假披露、非法经营股指期货等犯罪打击力度,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山东、上海检察机关依法批捕起诉徐翔等人操纵证券市场案、伊世顿公司操纵期货市场案。

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制定实施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18条意见”、加强产权司法保护“22条意见”。起诉侵犯非公企业和非公经济人士合法权益犯罪13629人,立案侦查侵犯非公企业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1009件。严格区分违法所得与合法财产、个人财产与企业法人财产、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等界限。严格遵循法不溯及既往、从旧兼从轻等原则,依法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

积极推动科技创新。制定保障科技创新“15条意见”。突出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起诉21505人。湖北、云南、宁夏等29个省区市建立打击侵权假冒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加强科技创新法律政策研究,准确把握科研人员合法兼职收入与索贿受贿、知识产权收益与贪污受贿等“五个界限”。

依法惩治危害安全生产犯罪。起诉重大责任事故犯罪2635人,查处事故背后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814人。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介入丰城发电厂特别重大坍塌事故等4起特大事故调查,对全国20起重大事故挂牌督办。

我们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反腐败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打虎”“拍蝇”“猎狐”一起抓。

坚决拥护、积极配合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及时向全国检察机关传达党中央改革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积极配合中央纪委和北京、山西、浙江三省市部署试点工作,认真研究部署过渡时期工作衔接。试点地区检察机关深入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

严肃查办腐败犯罪。立案侦查职务犯罪47650人,其中原县处级干部2882人、原厅局级干部446人。依法对王珉等21名原省部级干部立案侦查,对令计划、苏荣、白恩培等48名原省部级以上干部提起公诉。在征地拆迁、社会保障、涉农资金管理等民生领域查办“蝇贪”17410人。查办受贿犯罪10472人、行贿犯罪7375人。查办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渎职侵权犯罪11916人,推动治理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依法查办辽宁拉票贿选案涉及的职务犯罪。深挖执法司法不公背后的腐败犯罪,查办涉嫌职务犯罪的行政执法人员8703人、司法工作人员2183人。

织密“猎狐”天网。自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以来,在党中央坚强有力领导下,已从37个国家和地区遣返、劝返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64人,其中包括杨秀珠等“百名红通人员”27人。江西、辽宁、河南等地检察机关对归案的李华波、王国强、黄玉荣等人依法侦查、提起公诉。对27件职务犯罪嫌疑人逃匿、死亡案件,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申请。

加强职务犯罪源头治理。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共同推广江苏“预防职务犯罪邮路”。针对办案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检察建议11172件。普遍开展惩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和专题报告工作,深入分析系统性、行业性、区域性职务犯罪的特点和原因,提出防治对策建议。内蒙古、湖南、广东等地检察机关建成网上警示教育平台。

我们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切实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直面问题、有错必纠,持续监督纠正冤错案件。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原则,对最高人民法院提审的聂树斌案,最高人民检察院成立专案组深入调查,明确提出原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当依法改判无罪的意见,共同纠错。对向检察机关申诉的谭新善案、“沈六斤”案、李松案、刘吉强案、杨德武案等重大冤错案件,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甘肃、天津、吉林、安徽等省市检察院认真审查,依法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坚持不懈推动纠错,人民法院依法再审改判无罪。深刻反省检察环节自身把关不严的沉痛教训,着力健全冤错案件发现报告、审查指导、监督纠正、赔偿问责等长效机制。

强化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监督。督促侦查机关立案14650件,追加逮捕、追加起诉43960人,监督纠正违法取证、违法适用强制措施、刑讯逼供等侦查活动违法情形34230件次,同比分别上升1%、4.9%和7.4%。推广“广东经验”,探索建立侦查活动网上监督平台,明确25大类监督事项指引,检察官办案时逐项核对监督。山西、宁夏、河北等地检察机关探索在公安派出所派驻检察室或检察官,同步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的监督,实现监督重心下移。

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检察机关发现一些罪犯判决前未羁押,判实刑后未入狱,流散社会甚至重新犯罪,推动各政法机关共同开展专项清理,核查出11379人并逐一跟踪监督。已监督相关机关纠正6381人,其中收监执行5062人。对逃匿或下落不明的2005人督促采取追逃措施。

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为促进解决罚金、没收财产等财产刑执行难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专项活动,全面核查2013年以来人民法院判处的涉及财产刑案件,对尚未执行和未执行完毕的监督执行。提出书面纠正意见3172件、检察建议11897件,推动28588件财产刑案件得以执行,执行金额27.2亿元。

持续监督纠正久押不决案件。经各政法机关共同努力,2013年核查出的羁押3年以上未结案的4459人,至去年全国两会时下降为6人,去年10月已全部清理纠正完毕。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3282件、再审检察建议2851件,对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3254件,对民事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20505件。与最高人民法院共同出台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规定,共同推动依法执行和规范监督;联合开展执行案款集中清理,促进解决执行款物管理混乱等问题。加强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对民间借贷、企业破产等领域20xx件“假官司”提出监督意见,立案侦查涉及民事虚假诉讼的职务犯罪146件。

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回应人民关切,维护人民权益。

积极服务脱贫攻坚。针对一些地方虚报冒领扶贫资金等问题,与国务院扶贫办共同推广“甘肃经验”,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办相关职务犯罪1892人,同比增长102.8%。推广重庆、河南、福建等地做法,开展“精准扶贫、廉洁为民”专题警示宣传教育基层行。建立与扶贫部门基础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强化对扶贫资金的全程动态监督。

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深入开展专项立案监督,建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591件,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11958人。庞红卫等人非法经营疫苗案曝光后,最高人民检察院立即挂牌督办,山东、河南、河北等地检察机关加强与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衔接,批准逮捕355人,已起诉291人,立案查处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174人。

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守护绿水青山。与环境保护部、公安部共同出台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办法,与最高人民法院共同颁布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司法解释,合力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深入开展专项立案监督,建议监管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0xx件,挂牌督办张百锋等人偷排废酸案等22起重大案件。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9173人。推广福建、贵州、江西、重庆等地做法,探索“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生态检察模式,推动环境治理、生态修复。

维护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严惩性侵、拐卖等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益犯罪,起诉16078人,浙江检察机关依法起诉章显辉等26人跨省拐卖27名婴儿案。突出惩治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犯罪,起诉2663人。起诉侵害妇女人身权益犯罪24061人。与全国老龄办等共同健全老年人法律维权机制,起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犯罪34709人。严惩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犯罪,起诉4750人。

坚决打击恶意欠薪,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2135人,同比增长26.5%。积极为农民工提供司法援助,支持起诉3785件,帮助追回“血汗钱”。

我们以钉钉子精神狠抓党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各项部署的落实,全国检察机关司法改革向深层次迈进。

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紧扣“选人、授权、明责”三个环节,全面推开检察官员额制改革。通过严格考试和审查,已遴选出71476名员额制检察官。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原则,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检察官在授权范围内独立办案,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建立检察官惩戒制度、逐级遴选制度。与中央有关部门共同推进职业保障改革,保障检察官依法履职,增强职业尊荣感。吉林、海南、青海等25个省区市检察机关开展内设机构改革,优化精简内设机构,优秀人才向办案一线流动,一线办案力量比改革前普遍增加20%以上。

深入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认真贯彻党中央部署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决定,13个省区市检察机关试点以来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109件。其中,向相关行政机关或社会组织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行职责4562件。相关行政机关已履行职责或纠正违法3206件,相关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28件,合计占70.9%。对仍不履行职责、公益继续受到侵害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47件。通过办案,督促恢复被污染、破坏的耕地、林地、湿地、草原12.8万公顷;督促1443家违法企业进行整改,索赔治理环境、恢复生态等费用2亿元;督促收回欠缴的国有土地出让金54亿元。

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与各政法机关共同出台改革意见。充分发挥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探索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制度,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10661件。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准逮捕132081人、不起诉26670人,其中因排除非法证据不批准逮捕560人、不起诉169人,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认真听取辩护律师提出的无罪或罪轻等意见,依法审查核实处理;对阻碍律师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监督相关政法机关纠正946件。对人民法院作出无罪判决的公诉案件逐案剖析通报。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7185件。

推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决定,组织沈阳、青岛、郑州、西安等18个城市217个检察院开展试点,对轻微刑事案件加快办案进度,并建议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查起诉周期由过去平均20天缩短至5天半。去年11月又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

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会同司法部制定选任管理办法,人民监督员一律由司法行政机关选任,新选任人民监督员15903名。制定监督工作规定,确保应接受监督的11类案件一律进入监督程序,参加监督评议的人民监督员一律由司法行政机关随机抽选产生。改革以来,人民监督员已监督案件5474件。

强化司法公开,深化便民利民。四级检察机关3662个检察院全面运行电子卷宗系统,方便律师查询和复制,提供服务15.3万件次。全面应用案件信息公开网,已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449万余条、法律文书158万余份、重要案件信息20万余条。新建案件信息公开微信平台,主动向当事人及律师推送案件进展情况,实现从单向宣告向双向互动转变。推进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个一律公开”。运用四级检察机关全联通的远程视频系统,上下级检察院共同接访11071次,开辟群众来访“直通车”。规范推进派出检察室建设,打造百姓“家门口的检察院”。全面推进统一规范的检察服务大厅建设,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四级检察机关实现新闻发言人全覆盖和“两微一端”全覆盖。

我们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和素质能力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严肃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检察官职业道德,涌现出“草原守望者”潘志荣、“高原燃灯者”苏知斌、“天山脚下反腐尖兵”丁殿勤、“壮乡雷锋”宾毅、“标杆式公诉人”王盛等全国模范检察官。全面制定并实施检察机关业务岗位素质能力基本标准,建成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首次由人民群众推荐产生10个“群众最满意的基层检察院”。

坚持不懈规范司法行为。严格落实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持续纠正检察机关自身违法扣押冻结涉案财物、不依法听取当事人和律师意见等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发布2批指导性案例,统一司法尺度。开展检察环节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检查。完善辩护和代理网上预约申请平台,受理律师网上预约申请9.2万余件。实行办案全流程监控,强化实时动态监督。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挂牌督办,一经查实,坚决纠正,严肃处理。

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修订实施办法,驰而不息纠治“四风”。自觉接受中央巡视组巡视监督,坚决严肃整改巡视发现的突出问题。健全检察系统内巡视制度,在省区市党委支持下,对13个省级检察院党组开展巡视。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修订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落实“四种形态”。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474人,严肃追究121名领导干部失职失察责任。

我们牢记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坚持将检察权置于人民监督之下。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全面梳理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研究整改。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侦查监督和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情况,认真研究落实审议意见。自觉落实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制度。加强代表联络,尊重和支持人大代表发挥主体作用,最高人民检察院分专题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来自不同领域的308名全国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围绕代表关注的司法改革、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等主题,邀请各代表团325名代表视察21个省区市检察工作,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监督。充分运用新媒体,全方位通报工作。认真办理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148件建议,及时反馈,及时改进工作。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主动向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检察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建议。邀请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代表、部分全国政协委员赴地方检察机关开展专题调研。完善与工商联的沟通协调机制,共同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全国政协委员提出的57件提案全部办结。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全面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民群众走进检察、监督检察。对人民群众和舆情反映的问题第一时间认真核查,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一年来,我们主动服务军民融合发展、服务国防建设和军队改革,与中央军委政法委共同修订加强和完善军地检察协作的意见,支持军事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起诉破坏军用设施、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破坏军婚等犯罪301人,坚决维护国防利益、军事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一年来,我们高度重视维护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加强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司法互助与交流,认真落实侨务政策,依法妥善办理涉港澳台和涉侨案件。

一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对外工作大局,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在天津、海南、广西等省区市党委和政府大力支持下,成功举办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第九次年会、第十四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金砖国家总检察长会议,建成中国—东盟成员国检察官交流培训基地,推动反腐败、反恐、打击毒品犯罪等国际合作,树立中国形象、发出中国声音。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正确领导,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国务院大力支持,全国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民主监督,地方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突出问题:一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服务大局能力亟待提升。二是法律监督还不到位,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善监督问题依然存在,一些地方民事、行政、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薄弱。三是司法改革一些项目推进较慢,有的改革举措尚未落地落实,一些检察机关领导干部思想观念、工作方式不能适应改革发展。四是队伍专业化水平不够高,办理高科技犯罪、金融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等能力有待提升。五是检察机关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尚未得到根治,少数领导干部和检察人员以权谋私、以案谋钱、贪赃枉法等腐败问题时有发生。六是检察工作发展不均衡,边远贫困地区基层检察院人才难进、难留。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下大气力解决。

20xx年,全国检察机关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化司法改革,加强检察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严惩敌对势力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和宗教极端活动。严惩黑恶势力、涉枪涉爆、制贩毒品、拐卖妇女儿童、制假售假、校园暴力、暴力伤医等犯罪。突出惩治欺压百姓、胡作非为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推动完善社会治理。突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严惩矿山、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和行业危害安全生产犯罪。强化国防意识,加强军地检察协作,积极服务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支持和保障国防和军队建设改革,严厉打击危害国防安全、军事利益及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犯罪,依法妥善处理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相关案件以及涉及军地之间的矛盾纠纷,为强军事业提供坚强有力司法保障。依法惩治侵害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的犯罪。依法惩治“校园贷”涉及的犯罪。依法惩治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犯罪,依法打击恶意欠薪。积极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完善和落实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综合运用打击、保护、监督、预防、教育职能,积极服务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障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突出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加大对市场准入、要素配置、行政审批等领域索贿受贿犯罪惩治力度,用法治规范市场行为。坚决惩治侵犯知识产权、制假售假等犯罪,促进提高创新能力。严肃查处企业兼并重组、重大工程建设、棚户区改造、退耕还林还湖还草、专项补贴资金管理使用等环节职务犯罪。依法妥善处理处置“僵尸企业”,化解产能过剩等过程中的矛盾纠纷。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深化国际司法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严惩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以及洗钱、地下钱庄、网络传销犯罪,严惩“老鼠仓”等证券期货领域犯罪。深化专项立案监督,加大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力度,健全长效机制。正确把握处理产权和经济纠纷的司法政策,严格规范涉案财产处置的法律程序,严肃查处侵害企业产权犯罪,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依法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和企业家创业创新积极性。

坚决贯彻党中央部署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全面落实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求,指导试点地区检察机关配合做好职能、机构、人员转隶工作,建立检察机关与监察委员会的协调衔接机制,在反腐败斗争中继续发挥积极作用。非试点地区检察机关要毫不放松抓好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重点查处权力寻租、利益输送、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贪污贿赂犯罪,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失职渎职犯罪,严肃查办群众身边的“小官大贪”。准确把握罪与非罪界限,既依法惩治犯罪者、教育失误者,又依法支持改革者、保护创业者。继续集中惩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共同对“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重点工程项目开展预防监督,实行挂牌督办。深入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与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共同开展适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追赃专项行动,集中时间和力量追缴一批腐败涉案资产。

在继续配合做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修改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检察官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的要求。全面强化刑事检察监督,完善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和死刑复核的法律监督机制,更好惩治犯罪、保障人权。深入推进民事检察监督,常态化开展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加强民事执行活动监督。积极探索行政检察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深化控告申诉检察监督,畅通来信、来访、网络、电话、视频等渠道,依法解决群众诉求。强化未成年人检察监督,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别程序,依法惩治涉嫌严重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完善专门检察监督格局,支持军事检察机关依法履职。

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从严掌握员额比例,严格入额标准和程序,建立员额退出机制。全面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深化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推动完善立法。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推进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改革。升级12309举报电话和网站,增加检察服务、监督评议等功能,建设检察为民综合服务平台。强化大数据战略思维,深化“智慧检务”建设,实现四级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检务公开等“六大平台”全覆盖。

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决落实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着力抓好整改。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检。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从严从实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完善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制度体系,增强严格自律、慎独慎微的自觉性。践行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培育检察职业精神,深入开展向全国模范检察官学习活动。加强分层分类分岗培训,进一步建立与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联合培养机制,重点培养一批在金融、互联网、知识产权等领域具有专业知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素质检察官。推行青年检察人员导师制。加大对新疆、西藏和四省藏区、赣闽粤原中央苏区基层检察院帮扶力度。坚持做好强基层、打基础工作,健全人财物向基层倾斜的政策保障体系,支持中西部地区检察人才建设,在艰苦边远地区探索实行与其他地区有一定差异的专门人才招录政策,加快民族地区双语检察人才培养。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健全案件质量管理机制,严格执行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制度,规范检察权运行。从严惩治司法腐败,坚决防止“灯下黑”。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落实本次全国人大会议部署,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扎实工作、奋发有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贡献!

县级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省检察院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带领全省检察机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决策部署和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以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为主线强化法律监督深化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我们认真贯彻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立足职能服务发展、保障民生。

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起诉传销、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467人,着力营造法治化市场营商环境。依法惩治和监督侵害国有企业权益的违法犯罪,运用法治手段支持国企改革、保障国企做大做强。针对非公经济发展所需,省检察院制定“鄂检十条”,组织开展服务非公企业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向社会发布了10个典型案例。全省检察机关共起诉对非公企业敲诈勒索、强买强卖等犯罪1577人;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对非公企业“吃拿卡要”等职务犯罪476人;监督纠正对企业内部“蛀虫”有案不立等问题173件。对涉嫌犯罪的企业负责人和关键岗位工作人员,依法慎用羁押性强制措施,防止“案件办了、企业垮了”。在工商联协助下,全省各级检察院共走访非公企业5300余家,襄阳、黄石、鄂州等地通过开展“法治企业行”活动、编发《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手册》、开通企业服务热线等方式,面对面了解司法需求,实打实提供法律服务。

保障脱贫攻坚战略实施。与省扶贫办联合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办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441人,提出检察建议219件。严惩基层啃食困难群众获得感的“蝇贪”,恩施州检察机关围绕龙凤镇全国综合扶贫改革试点开展专项预防,强化对扶贫资金“最后一公里”的监督。全省检察机关按照各级党委部署,深入197个贫困村开展对口帮扶,促进精准脱贫。

促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起诉破坏金融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847人。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高度重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办理,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犯罪261人,依法办理华氏集团、湖北奥信等重大非法集资案件,在打击犯罪的同时,竭力挽回群众损失,降低社会稳定风险。

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起诉假冒注册商标等犯罪159人。与省审计厅共同推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审计调查,在严惩相关诈骗、贪污、渎职犯罪的同时,慎重处理科技创新融资、科研经费管理分配和成果转化中的法律问题,切实保护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合法收益。

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土壤污染防治专项监督等活动,监督立案251件,起诉非法排污、盗伐林木等犯罪985人,促进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黄冈等地检察机关探索实行毁林犯罪“补植复绿”从轻处罚机制,促进生态修复。

二、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服务平安湖北建设。

我们高度重视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风险挑战,着力打击犯罪、化解矛盾,共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30403人,起诉46454人。

突出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把维护国家安全放在首位,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严惩邪教组织犯罪。坚决惩治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的犯罪,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1869人,起诉涉枪涉爆涉毒犯罪5554人。深入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惩网上诈骗、盗窃、赌博等犯罪,用法治撑起网络的蓝天。

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开展专项立案监督,省检察院对4件重大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全省检察机关共建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46件,监督立案的李琦购销违法进口猪肉100余吨案被公安部列为部督案件。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170人,用实际行动回应群众关切,助力健康中国建设。

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妇女权益。开展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专项活动,起诉相关犯罪262人。对230名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认真监督考察,开展教育矫治,并协调相关部门帮助就学就业、促进回归社会。深入中小学校开展法治教育475次,配合推进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大手拉小手”工作室被评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优秀团队。与妇联等部门联合开展《反家庭暴力法》宣传,严惩侵害妇女权益犯罪。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依法处理群众信访2.2万余件。积极参与信访积案“千案化解”专项行动,化解积案139件。健全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和矛盾化解制度,邀请律师接待群众1669人次。对64名实施暴力行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申请,防止继续危害社会。强化社区矫正监督,纠正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1203人次。严惩非法行医、职业“医闹”、暴力伤医等犯罪,加强对医疗纠纷诉讼的监督,促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三、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我们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惩治预防两手抓,适应贪污贿赂犯罪定罪量刑标准变化,查办职务犯罪2421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1803人,渎职侵权犯罪618人。

完成重大专案办理任务。省检察院和宜昌等地检察机关经过三年努力,成功办结中央交办的重大专案,全面完成一系列案件的侦查、起诉等工作,受到中央、省委表彰,14个集体和44名个人荣立一等功。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依法办理河南省委原常委、洛阳市委原书记陈雪枫涉嫌职务犯罪案件。

突出办案重点。查办贪污、受贿、挪用公款20万元以上案件465件,其中300万元以上案件70件。查办重特大渎职侵权案件331件。查办县处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要案223人,其中厅局级以上32人。依法同步介入90起事故调查,对56名责任人立案侦查,促进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查办征地拆迁、医疗、社保、教育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358人,促进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坚持办案力度与效果相统一,正确区分改革创新中的失误与失职渎职犯罪等界限,促进形成允许试错、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

深入开展国际国内追逃追赃。坚持境外境内一起追,追逃防逃两手硬,从国内追回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54人,从境外追回7人,其中脱逃达以上的13人。在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领导下,对“百名红通人员”中我省检察机关立案的人员,成立专班紧追不放,促使郭廖武、蒋谦回国投案,有力震慑了腐败分子。在积极追逃的同时,通过启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等方式,依法追缴赃款赃物。

积极预防职务犯罪。结合办案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2604次,提出预防检察建议1756件,推动相关单位建立健全制度800余项。强化商业贿赂预防,向社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8.7万余次,促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深入全省100个重点工程项目开展专项预防,积极做好地方换届选举和灾后重建中的预防工作。积极运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预防宣传,在公交、高铁、车站、政务中心、大型商圈等场所滚动播放廉政公益广告和微电影,孝感检察机关运用“法律大篷车”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等活动,使廉洁理念以看得见、听得到的方式深入人心。

四、强化检察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我们着力强化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保障刑法准确适用。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107件;追加逮捕1830人,追加起诉1113人。健全检察环节防冤纠错机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撤案519件;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3600人、不起诉334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467件,省检察院支持抗诉的喻少林故意杀人案,经省法院再审由无罪改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勇于自我纠错,依法纠正或改变8件检察机关原处理决定;办理国家赔偿案件89件,支付赔偿金345万元。

维护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加强侦查活动监督,积极推进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改革试点,纠正滥用强制措施等违法情形1759件。监督纠正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670件。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2092名犯罪嫌疑人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防止不必要的羁押。对阻碍律师正当执业的违法行为,向有关部门提出监督纠正意见411件。

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序衔接。

在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支持下,拓展“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功能和数据库,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782件。针对恶意欠薪问题,建议移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156件,荆州检察机关连续三年对这一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有力维护了劳动者权益和社会稳定。

维护刑罚执行严肃性。加强刑罚变更执行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399人。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和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监督有关机关对271名罪犯收监执行,对财产刑执行不当提出监督意见914件。监督纠正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3440件。查办刑事执行领域职务犯罪25人,对蔡甸监狱服刑人员脱逃案2名责任人立案侦查。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审查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3669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裁判、调解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87件,对不服法院正确裁判的申诉人认真做好息诉服判工作,维护司法权威。监督纠正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1500件,与省法院联合推进执行案款集中清理,促进执行规范化建设。对51件虚假民事诉讼案件提出监督意见,净化司法环境。

五、深化司法改革,提高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我们认真落实中央、省委部署,统筹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其他检察改革任务,着力以改革促公正、增活力、提公信。

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要求,省检察院制定10余项配套制度,通过专项督查等方式强力推动司法责任制落实。实行人员分类管理,全省3729名员额内检察官、4827名检察辅助人员、1424名司法行政人员全部分类定岗到位,新招录1113名雇员制辅助人员,将85%的人力资源配置到办案一线。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精简审批层级,授予检察官更多办案决定权,加强监督制约,案件全部网上运行,办案质量和效率有效提升。推进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和检察人员职业保障改革,建立业绩考评制度,促进检察人员积极依法履职、公正规范办案。

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在各级党委政府支持下,积极稳妥开展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对293件公益诉讼案件启动诉前程序,督促相关行政机关或组织履行职责;对经建议仍不履行职责,或没有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的55件案件,依法提起公益诉讼。通过试点,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保护等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促进了依法行政,维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咸宁市通山县检察院通过检察建议,督促县环保局关停17家环保不达标的石材厂,解决了周边12个村的环境污染问题。省检察院指导的十堰市郧阳区检察院诉区林业局怠于履行职责案,成为全国样板案,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全国试点检察院现场观摩学习。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贯彻证据裁判要求,依法介入重大刑事案件侦查,引导收集和完善证据;注重听取律师意见,对关键性定案证据全面调查核实,坚决排除非法证据。注重提高公诉人当庭询问讯问、示证质证、辩论说理能力,确保庭审实质化。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改革,武汉市检察机关积极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208月以来按速裁程序办理案件6000余件,司法效率明显提升。

六、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部署,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

我们按照“五个过硬”的总要求,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强基固本,省检察院3次在全国检察系统交流队伍建设经验,全省检察机关有108个集体和128名个人受到中央、省委、最高人民检察院等省级以上表彰。

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广泛开展争创“红旗党支部”等活动,把临时党支部建到办案一线,切实以党建带队建促工作。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入开展“以案为戒、正风肃纪”专项活动,切实加强系统内巡视,省检察院对3个市级院进行了政治巡视。以零容忍态度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15人,防止“灯下黑”。

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构建教、学、练、战一体化培训机制,培训检察人员7000余人次。坚持“仗怎么打兵就怎么练”,组织民事行政检察、侦查监督、案件管理等业务竞赛,6名干警被评为全国检察业务能手,全国、全省检察业务专家达到96名。随州、汉江等检察机关通过举办道德讲堂、检察夜校、案例辩论赛等措施,促进提升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认真执行职务犯罪侦查“八项禁令”,省检察院对22个检察院办案区开展了专项巡查。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加强办案全流程监控,对4.1万余件案件开展质量评查,防止和纠正司法不规范问题。加强受理接待中心、律师会见室等设施建设,积极推行电子卷宗、网上预约和信息查询等服务,为律师和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提供便利。

加强基层基础工作。针对一些基层检察院案多人少、进人留人难等问题,以司法改革为契机,在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方面加大向基层倾斜力度。荆门、神农架等地加强社区检察服务站、乡镇派驻检察室建设,使检察工作进一步向基层延伸。对接全省政法信息化建设“1234”工程,推进检察科技信息综合工程建设,与有关部门建立涵盖50余种门类信息的侦查信息共享平台,积极运用大数据和现代科技提升办案能力。全省有8个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一年来,我们不断强化接受监督意识,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去年省“两会”之后,省检察院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研究,跟踪督办落实情况,35件具体建议、提案和反映事项均按时办结回复。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上半年检察工作和规范司法行为情况,并认真落实审议意见。邀请110名省人大代表视察省检察院,协助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24名湖北团、山西团全国人大代表交叉视察检察工作。各级检察机关加强与代表委员的经常性联系,武汉铁路运输检察分院走访联络解放军团全国人大代表获好评。制定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细则,按规定将474件案件纳入监督程序,央视《新闻联播》对相关做法进行了报道。继续运用新媒体加强检察宣传、深化检务公开,突出抓好案件信息公开,发布重要案件信息4600余条,公开法律文书3.4万余份,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全省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各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还需加强,一些地方刑事执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相对薄弱,有的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不高。二是随着司法责任制、人员分类管理等改革深入推进,有关配套制度需要进一步健全,一些检察人员在思想观念、工作模式等方面还不够适应。三是有的检察人员素质能力跟不上形势发展变化,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司法办案科技含量不够,检察信息化建设需要加快推进。五是有的检察人员作风不实,个别人员违纪违法,从严治检还需加强。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20年,全省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中央、省委、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继续坚持以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为主线,扎扎实实做好各项检察工作,努力为湖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着力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障省委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措施落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切实监督纠正侵害企业产权的错案冤案。依法保障创新创业者权益,促进“新经济十六条”落实。继续围绕脱贫攻坚开展专项工作,严惩破坏生态环境、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违法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

(二)全面履行检察职责。围绕平安湖北建设,加强批捕、起诉等工作,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网络安全等犯罪,立足职能防控风险,为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坚决拥护中央关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部署,配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动摇,确保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平稳健康发展。加大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各环节司法活动的监督力度,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维护司法公正,促进法治湖北建设。

(三)坚持深化司法改革。紧紧抓住司法责任制改革这个“牛鼻子”,进一步健全配套制度机制,确保司法体制改革落地生根。加大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力度,确保试点任务顺利完成。继续统筹抓好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等任务落实,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

(四)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部署,持续加强思想政治和纪律作风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坚持以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着力提高新形势下的履职能力。牢固树立抓基层打基础的鲜明导向,全面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抓住机遇加快信息化步伐,为检察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省检察机关将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正确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各级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务实重行,开拓创新,奋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年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我代表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6年,全市两级检察院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针,全面贯彻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检察工作安排,突出加强能力建设,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责,在维护公平正义,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制定实施《沈阳市人民检察院保障和服务沈阳“十三五”规划实施的九条措施》,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对非公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平等保护,加强对我市关键性、标志性工程建设的职务犯罪预防,探索建立对我市国资国企领域职务犯罪的长效预防机制,加强对金融领域犯罪的惩治和预防,严惩民生领域犯罪,加大对污染环境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积极参与公共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保障我市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和“十三五”规划的顺利实施。

依法打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专项活动,加强与市工商联等各类企业代表组织的沟通联系,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走私、逃税骗税、制售假冒伪劣产品、非法经营、金融诈骗、合同诈骗等犯罪嫌疑人199人,提起公诉379人。

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开展“检察官访民生”等主题社会实践活动,持续加大对医疗教育、食品安全、环境污染、劳动关系、网络安全和征地拆迁等民生领域犯罪的惩治力度。批准逮捕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严重危害民生的犯罪嫌疑人554人,提起公诉610人。

大力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全面推进“两法衔接”平台建设,为新形势下沈阳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化解社会风险,消除犯罪隐患开辟新路径。认真做好检察环节信访稳定工作,受理人民群众的控告、申诉和举报1203件,市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被评为“辽宁省人民满意示范岗”。

贯彻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检察院反腐败工作部署,始终保持对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积极发挥市检察院的侦查指挥职能,加强线索管理和案件指导工作,注重科技手段在侦查工作中的运用。突出查办大案要案、深挖窝案串案。建立案件信息管理查询系统,严格执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规定,进一步规范赃款赃物管理,提升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司法规范化水平。重拳出击领域性犯罪,按高检院部署,开展集中整治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结合我市特点,重点查办支农惠农领域职务犯罪;严惩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加大对土地拆迁领域、环境资源保护领域职务犯罪查处力度。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235件301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66件212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69件89人;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大案79件105人,案值超过100万元的16件20人,涉嫌贪污贿赂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干部34人;立案查办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47件64人,涉嫌渎职侵权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干部16人。按照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部署,深入开展追赃追逃工作,追捕境内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5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1亿元,办案数量和质量在全省检察机关名列前茅。

坚持惩防并举,积极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强化党委统一领导下的社会化预防体系建设,协调召开全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推动职务犯罪的群防群治。强化重大项目专项预防,对沈阳市地铁、南北二干线建设工程等重大项目集中开展预防工作39项。强化行业预防,召开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加强职务犯罪预防的具体措施。开展惠农扶贫领域预防工作,进行专题预防巡讲并形成专项调研报告报送市委。强化预防公益宣传,编撰《新形势下如何预防职务犯罪》等书籍,面向社会公开出版发行。针对部分国家公职人员预防渎职犯罪意识不强、渎职案件多发的实际,将2016年确定为“预防渎职犯罪宣传年”,开展警示宣传146次,对市有关部门和浑南区处级以上干部进行预防宣讲98次,开展预防咨询287次,全年受预防宣传教育者达3万余人。强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设立“独立查询区”,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1635次,做到预约便利,查询结果立等可取。撰写2015年度全市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报告,报送市委、市人大和市政协,受到市委领导批示肯定,并入选“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百优年度报告”。

坚持把维护公共安全、促进平安沈阳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认真履行审查逮捕和公诉职责,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受理审查逮捕案件6654件8318人,批准逮捕4239件5104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8285件10089人,提起公诉7905件9548人。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完善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机制,加强证据合法性审查,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与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和沈阳海关会签关于提前介入刑事案件侦查活动的工作办法,对重大案件依法适时介入,规范引导侦查取证,批准逮捕杀人、抢劫、强奸、爆炸、涉黑、涉毒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1203人,提起公诉1737人。对“11.11”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e租宝”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等有较大社会影响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审查逮捕。对高检院指定管辖的原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隋凤富受贿案等一批重大案件的被告人依法提起公诉,高检院组织了对隋凤富案庭审的旁听观摩,中央电视台作了报道。深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不批准逮捕1268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较小的,不起诉73人。深入开展刑事速裁程序试点,构建检调对接机制,积极修复被犯罪损害的社会关系。

依法开展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和审判监督。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等专项工作,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31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19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批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审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追加逮捕72人,追加起诉28人。加大对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严重违法行为的监督力度,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准逮捕1734人,不起诉30人,书面纠正违法侦查行为88件。派员出庭支持公诉7554件,重点加强对定罪量刑不当和审判程序违法的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支持抗诉29件,促进审判公正。

制定实施《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意见》,开展“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活动”和对虚假诉讼的专项监督工作,推进监督格局多元化、工作机制一体化、队伍建设专业化。建立与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侦查监督工作的协作机制,探索建立专家咨询、案件听证工作机制,努力提升工作效率和办案质量。面向社会多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扩大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社会知晓度。立足实际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努力提升民事行政检察人员的专项监督能力。共受理民事行政和执行监督案件799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抗诉5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53件,提出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检察建议5件,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64件。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听取我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汇报,并给予充分肯定。

设立“刑事执行检察局”,全面履行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赋予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职能。立案侦查刑事执行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9件10人。全面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并向办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办案单位已对341名在押人员变更强制措施。依法开展对财产刑执行的监督工作,对2013年以来24049件适用财产刑案件全部建档,督促法院健全有关工作机制,确保财产刑得到严格执行。规范对监狱和看守所的派驻检察工作,对沈阳市242医院监管病区和沈阳市强制医疗所的刑事执行工作实行巡回检察制度,共开展巡回检察工作99次。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监督执行机关执行27人。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加强监督,纠正监狱提请不当案件171件,对撤销缓刑假释和丧失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监督收监执行29人。扎实开展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全市社区服刑人员脱、漏管率和再犯罪率均为社区矫正监督工作开展以来最低。

回应社会对整治校园暴力的呼声,启动“法治校园建设年”活动,推进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帮教观护、犯罪预防“三大平台”建设,各基层检察院相继建成本地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在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30年座谈会上,我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受到表彰。

强化检察技术保障,成立市检察院检察网络安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积极投入全省检察机关“科技强检示范院”争创工作。落实高检院部署,统筹谋划电子检务工程建设。在市政府大力支持下,电子检务工程正式立项,检察技术实验室等技术基础设施开工建设,市检察院和四个基层检察院被评为全省“科技强检示范院”。

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开案件程序信息11602条,法律文书4775件,重要案件信息183条,位居全省检察机关首位。通过“两微一端”发布检察新闻562条,关注总人数达31628人,阅读量达205600次;沈阳检察门户网站发布检察信息1101条,点击量逾50万次,在首次全国百佳检察门户网站评选活动中,荣获市级检察院门户网站第6名。扩大“检察开放日”规模,开放时段经常化,开放内容向检察业务纵深推进,全市两级检察院共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54次,邀请社会各界人士1620人次走进检察机关,与检察工作亲密接触,使检察工作更加公开透明。

大力加强内部监督,制定实施了《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规范检察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实施细则》。充分利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平台,实行随机分案,加强办案程序监控、办案质量评查,推进电子卷宗的制作和使用,不断强化内部工作流程监督。

主动接受人大的依法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全面贯彻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认真办理并答复代表建议2件,办理代表来信来访17件,对代表的来信来访均做到第一时间回应、第一时间答复。市检察院成立“人民监督工作办公室”,以检察业务工作为载体,主动邀请代表和委员视察、座谈710人次。认真向市政协通报工作。向代表、委员呈送《沈阳检察工作汇报》,赠阅《检察日报》。对日常联络及走访过程中收到的意见建议,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认真部署落实并积极答复。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拟作撤案、不起诉处理等职务犯罪案件共10件14人,全部接受人民监督员的评议监督。认真接受律师的监督,共接待律师来访1992人次,没有收到妨碍律师执业权利的投诉。

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深化检察体制改革的部署,成立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领导机构,对全市两级检察院人员和工作情况深入调研,借鉴先行试点单位经验,结合实际制定改革方案,在上级确定的比例范围内,科学合理地进行员额分配,积极稳妥地推进人员分类员额制改革。全市两级检察院共有752人报名参加入额遴选,其中627人通过了考试考核,报请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审议。截至2016年12月31日,报请审议的人选中,市检察院131人全部通过遴选委员会评议表决。检察体制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司法责任制等后续改革奠定了基础。

贯彻中央和省、市委要求,全面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法治信仰。认真配合省委巡视组进驻巡视,对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认真整改,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开展“能力建设年”活动,举办各类业务培训188次,参加人员6320人次;举办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72次,参加人员1680人次。为基层检察院招录、调入干部52人,充实一线工作力量,面向社会和基层检察院遴选优秀干部18人,增强市检察院队伍活力。2人被评定为全国检察业务专家(我省仅3人),3人入选全国检察机关业务系统人才库,7人被评为“全省检察业务专家”。深入开展检察文化建设,组织召开庆“七·一”诗文朗诵音乐会,弘扬检察正能量。评选表彰全市检察机关“爱岗敬业忠诚履职优秀检察官”,组建先进事迹报告团,进行巡回报告,营造争先创优、锐意进取的良好氛围。坚持从严治检,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对重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再次审视和延伸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坚持和完善具有沈阳特色的“警示教育周”活动,不断提升廉洁建设实效。以零容忍态度直面检察队伍中的腐败问题,对2名违纪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经过全市两级检察院共同努力,在2016年5月高检院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市检察院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基层院建设组织奖”,大东区院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全市两级检察院涌现出市级以上先进集体143个、先进个人276人次,其中全国检察系统先进集体5个,先进个人2人,10人被荣记个人二等功,13人获市级以上荣誉称号,19个单位和部门荣立集体三等功,90人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各位代表,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是检察工作的动力源泉,有力推动了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和全市检察人员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照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检察工作任务,我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一是高层次检察专业人才、复合型人才和检察技术人才相对缺乏,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二是检察信息化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运用高科技手段收集固定证据的能力有待提高;三是检务公开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四是特权思想仍未绝迹,规范司法行为、转变司法理念和作风任重道远。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要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加以解决。

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全市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动员部署大会精神,落实第十二次全市检察工作会议部署,突出一个主题,即:依法履行检察职责,服务振兴发展大局;开展四项建设,即:“质量检察、智慧检察、素能检察、阳光检察”建设,努力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深入落实《沈阳市人民检察院保障和服务沈阳“十三五”规划实施的九条措施》,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立足检察职能,努力增强投资者对沈阳公平公正法治环境的信心与认同,为我市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严肃查办严重破坏沈阳振兴发展战略、影响改革举措落实、危害政府投资和国有资产安全的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严肃查处执法司法不作为、乱作为背后的职务犯罪。积极发挥市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作用,实现预防工作提质增效。不断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更加注重听取当事人和律师的意见,更加重视客观证据审查,坚决排除非法证据,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开展“质量检察”建设。坚持将质量导向和底线意识贯穿检察工作始终,确保所办案件和司法行为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健全审查逮捕和公诉案件审查机制,在职务犯罪取证、初查和审讯等环节加强侦查信息技术的应用。深入推进刑罚执行重点领域的监督,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进一步提高监督能力。开展“智慧检察”建设。把科技强检作为沈阳检察的“一号工程”,深入开展电子检务工程建设,切实发挥科学技术对检察工作的支撑、推动作用。坚持人才与设备并重,逐步将科技强检纳入检察工作考评体系,抢占“十三五”期间检察技术工作的制高点。开展“素能检察”建设。坚持“政治建检”,确保检察人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能力兴检”,积极引进人才,增强一线办案力量,着力提升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坚持“从严治检”,零容忍的态度不变、严惩处的力度不减。开展“阳光检察”建设。始终如一地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依法监督,更加虚心地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监督。深化检务公开,加大检察宣传工作力度,积极运用市检察院门户网站和“两微一端”第一时间发布检察信息,方便人民群众监督,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

在省、市委和上级检察院领导下,贯彻司法体制改革的具体文件和部署,在深入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的基础上,重点围绕完善司法责任制这一改革的核心内容,下定决心、加大力度,积极打造以检察官为主体的检察人力资源配置模式,健全司法办案组织,合理设定司法办案权力清单,完善司法办案责任体系,努力构建公正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和公平合理的司法责任认定、追究机制。配合有关方面,开展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职业保障体系改革,以及省级统一管理体系改革,确保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市两级检察院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落实本次人代会精神,不忘初心、不辱使命,忠实履行检察职责,促进法治建设、保障振兴发展,努力在我市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实现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伟大征程中,书写沈阳检察工作的崭新篇章!

县级检察院工作报告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计划和主任会议的安排,前段时间,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查组,对市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其间,实地察看了市看守所、市人民检察院教育警示基地、综合服务大厅,听取了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汇报,召开了由市人民法院、公安局、司法局、检察院有关科室负责人和部分人大代表参加的座谈会,了解了对法律监督工作的建议意见。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发展稳定大局,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措施,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了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法律监督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应有作用。

(一)强化对刑事法律监督,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市人民检察院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断强化刑事立案、批捕、侦查监督,有效防止和纠正了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不该立案而立案等问题,并依法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防止了错捕错诉、漏捕漏诉等现象发生,维护了法律的尊严。经调查了解,xx年以来,市人民检察院共依法监督纠正公安机关应该立案而未立案的案件13件,监督撤销不应当立案的案件3件;依法审查提请逮捕案件426件656人,移送起诉案件1241件1773人;对不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依法不批准逮捕50人、不起诉2人,监督公安机关撤回提请逮捕16人、撤回移送起诉12人;对应该批捕、起诉而未提请批捕和起诉的,依法追捕23人、追诉13人。

(二)加大对渎职侵权犯罪的查办和监督力度,维护社会正义。市人民检察院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不同阶段渎职侵权犯罪情况,加强侦查一体化建设,完善群众举报的受理、查处和反馈机制,严肃查处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案件,通过查办渎职侵权犯罪,监督国家工作人员正确行使职权。xx年以来,共计查办渎职侵权案件7件10人,捍卫了法律尊严,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

(三)加强对审判活动、行政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市人民检察院加强对刑事审判、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监督,通过提出抗诉、发检察建议等形式,纠正判决、裁定不当的问题,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xx年以来,共审查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判决、裁定1138件1580人,对认定事实错误、量刑明显失当的案件,提起刑事抗诉2件9人,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6人,全部被法院再审改判;审查群众申诉的民事行政案件116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和行政判决、裁定提请抗诉、建议提请抗诉28件,其中改判11件,调解结案4件;对不服人民法院正确裁判的113件申诉案件,积极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使上访人息诉服判,化解了矛盾,维护了司法权威。

(四)加强对刑罚执行、监管活动监督,充分保障人权。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活动和市看守所监管活动是否合法进行法律监督。xx年以来,共进行各项检察监督123次,发现不当情形提出口头建议23次、书面建议8份,依法纠正脱管漏管罪犯6人,其中重新收监2人;加大对在押人犯重新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监督立案2件,维护了正常的监管秩序和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派驻看守所检察室的监督职能作用,保持了看守所连续25年无超期羁押记录;在全省率先开展了侦监、监所工作联动信息共享机制试点工作,提高了对适用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的监督力度。

(五)完善工作机制,增强法律监督效能。市人民检察院加强与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沟通,先后同市公安局会签了《关于加强对刑事拘留案件的监督意见》,与市人民法院会签了《关于加强民事行政审判及其检察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与市司法局会签了《关于建立民行检察法律援助机制的实施意见》,与盐务部门会签了《关于盐业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与全市12个行政执法部门建立了沟通协调机制,形成了加强法律监督的长效工作机制。工作中严把受案关、阅卷审查关、讯问犯罪嫌疑人关、证据复核完善关,在各业务部门建立了符合工作特点的办案流程和制度,灵活运用“三个结合”(纠正违法与检察建议相结合,事中、事后监督与事前预防相结合,个案监督与综合监督相结合)进行监督,增强了法律监督效能。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市人民检察院将法律监督纳入综合业务考评和案件质量考核标准中,定期开展法律监督案件总结分析活动,对法律监督效果、社会影响等进行综合评价,引导干警把“依法、坚决、准确、有效”的监督原则自觉融入具体的办案实践,促进了干警法律监督意识的逐步强化和提高。结合实际广泛开展业务研讨、办案交流和多种形式的“大练兵、大比武”活动,提高了检察人员善于监督、准确监督的能力,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法律监督能力明显提升。

二、存在的问题。

市人民检察院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在充分肯定成效的同时,对照新形势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检察人员执法观念还不适应新形势下的新要求,存在重协调配合、轻监督制约的现象;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监督力度还不够大;尚未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监督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年轻干警诉讼监督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单位对检察院的监督意见不够重视,回复不及时。

三、下步工作建议。

为了进一步促进法律监督工作,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建议市人民检察院今后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提高认识,增强法律监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检察院肩负着打击惩处犯罪、保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职责和神圣使命,必须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必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从维护党的领导,维护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高度,充分认识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充分认识进行法律监督的重要意义,增强法律监督意识,提高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国家法律全面、正确实施。

二是突出监督重点,不断提高法律监督的能力。要坚持把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作为推进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载体。在全面加强法律监督的同时,重点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尤其是要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大监督力度,发挥好法律监督在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作用,增强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信心。要不断强化对民事审判和民事执行工作的有效监督,既要有诉必理,有案必办,又要加快办案进度,增强办案效果。

三是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增强法律监督实效。要不断完善办案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不断完善与公安、法院和有关执法单位的协作配合与监督制约机制,使监督工作更加顺畅、有序、有力。特别是要针对一些容易出现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的关键环节,努力探索更为有效的监督方式和措施,增强法律监督的实效。要重视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推动法律监督标准、监督办法的不断完善,推动人民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不断提高。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法律监督的能力和水平。要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加强检察人员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检察人员的政治与业务素质。要教育和引导广大检察人员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的自觉性。要构建科学的绩效考证机制,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法律监督队伍,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县级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xx年工作回顾。

20xx年,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会的有力监督下,我院认真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加强“两提升五过硬”为载体,以坚守“三条底线”为硬约束,立足检察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与公平正义,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文明接待示范窗口”、“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等荣誉称号,被评为泉州20xx年度“先进基层检察院”,各项检察工作实现了新的发展。

一、围绕五城同创总体部署,坚持服务大局,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密切关注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自觉把检察工作摆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把服务大局的各项要求和举措落到实处。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坚持打击保护并重,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批准逮捕强迫交易、非法经营、串通投标等扰乱市场秩序刑事案件20件26人,提起公诉40件59人。坚持引导服务并重,深入民营企业开展调研和预防宣传活动,了解企业在防范职务犯罪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帮助排查职务犯罪隐患,协助完善管理制度、廉政制度,促进民营企业廉洁、健康、平稳发展。坚持短期长效并重,加强对企业自主创新及名牌产品的司法保护,坚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损害商业信誉行为,依法批准逮捕假冒注册商标、侵犯著作权等刑事案件10件12人,提起公诉86件114人。

助力建设生态绿城。积极投入生态文明建设,依法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活动,批准逮捕污染环境、非法采矿、滥伐林木等刑事案件28件37人,提起公诉35件52人。完善提前介入、专人专办制度,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依托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平台,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及时移送刑事立案22件。突出长效机制建设,成立生态资源检察科,结合案件查办,深入分析发案原因,针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制度漏洞和管理缺失问题,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健全和完善我市生态文明保护机制。

助力建设新型城镇。主动融入中心工作,深入调查城镇征建过程中发现的虚报、侵吞土地补偿款等犯罪线索,从中立案查处贪污、受贿案2件4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95万余元。主动强化监管协作,针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管理,联同相关职能部门推进落实廉洁准入制度,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721件,涉及查询单位、个人1286家1329人,促进招投标工作规范化。主动关注保障来晋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支持提起诉讼10件,涉案金额100多万元,促进平等保护、共同发展。

二、依法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坚持宽严相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立足批捕起诉检察职能,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扎实做好检察环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各项工作,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2378件3065人,提起公诉3759件4739人,推动提升社会“平安指数”。依法打击严重暴力等刑事犯罪,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刑事案件217件273人,提起公诉228件305人;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65名犯罪嫌疑人,上报泉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依法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多发性侵财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提前介入、引导取证,批准逮捕盗窃、抢夺、诈骗等刑事案件988件1293人,提起公诉963件1210人。依法打击严重危害公共卫生安全的犯罪,批准逮捕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制售假药劣药、非法行医等刑事案件12件13人,提起公诉19件20人,切实维护保障民生权益。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妥善运用刑事和解、检调对接、文书说理等制度,积极促成轻微刑事案件当事人和解,依法作出不批捕决定216人,不起诉决定102人。延伸检察职能触角,增设18个村(社区)巡回检察联系点,深入群众中发挥政策法规宣传、矛盾纠纷调解、党建工作指导等作用,推进检力下沉、工作重心下移。强化与公安、法院协调配合,完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落实“诉访分离”工作要求,构建信息共享、共同息诉等工作机制,妥善处置重大疑难信访事项,节约司法资源。

保障未成年人权益。继续推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机制,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的各项制度要求,安排联系合适成年人到场229人次,开展社会调查28次,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9件10人,封存犯罪记录293份,为未成年人回归社会、正常生活提供宽松环境。以非羁押诉讼帮教基地为载体,联合团市委、镇(街道)、教育局、关工委,推动搭建社区、企业、家庭等多方共建的维权网,推进预防帮教社会化体系建设,被授予“省级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深化“检校共建”,选派15名业务骨干担任15所中小学的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先后组织开展“与法同行、快乐成长”等主题活动14次,分发警示案例宣传手册上万份,促进营造校园稳定安定氛围。

三、依法履行反贪反渎职能,坚持惩防并举,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深入贯彻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工作方针,不断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惩治和预防力度,着力推进“侦防一体化”升级发展,构筑公正廉洁的司法防线。

依法惩治职务犯罪。保持反腐高压态势,认真总结新时期职务犯罪的新特点和新规律,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27件31人、渎职侵权案件5件6人。围绕社会反映强烈的腐败问题,突出调查重点,深入查处大案26件31人,科级干部8人。以查办专项补贴资金管理、危害生态文明建设、涉农惠农、危害食品安全以及“两违”背后渎职侵权犯罪等专项工作为抓手,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办案范围涉及征地拆迁、生态环保、医药卫生、“三农”补贴和执法司法等领域。积极完善追逃追赃工作机制,加大对在逃人员信息的动态掌控,制定周详追逃计划,抓获在逃人员2人,规劝投案自首3人,追缴赃款330万余元。

文明规范查办案件。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查办案件,注重从制度建设、执法规范、监督制约等环节入手,推进执法规范化,确保办案程序、侦查手段、强制措施、证据收集、实体处理“五合法”。积极探索使用侦查信息化等手段,转变侦查模式和办案方式,加大侦查装备投入,不断提升职务犯罪侦查能力。建立健全办案安全责任制、办案安全自查自纠以及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等机制,严格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并纳入检务督察范围,定期开展检查巡视,促进案件查办规范化运作。

深入开展警示预防。积极构建多元化预防网络,开展预防宣传、预防咨询、预防调查、警示教育、案例剖析、年度预防综合报告等工作,形成查办和预防相互促进、互为补充、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结合办案,先后形成案例分析19份,向发案单位、相关部门提出预防建议18份。联同纪委改版警示教育基地,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建成群众路线主题教育馆,接待参观121场次,受教育人数5023人。将民间传承的廉政文化与新媒载体深度融合,策划、拍摄微电影《门楣中的廉政》,在全国检察机关首届预防职务犯罪专题微电影评选活动中获得优秀奖,并通过电视台、网络等渠道进行展播,提升廉政文化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四、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能,坚持法治理念,促进严格公正司法。

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突出重点带动,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着力解决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坚决维护法律权威。

强化侦查活动监督。深入开展民生领域专项监督活动,加大立案监督工作力度,对应当立案而未及时立案的,督促立案13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3件。健全对“另案处理”人员的跟踪监督机制,依法追加逮捕22人、追加起诉35人,追加漏罪53条,改变案件定性91件140人。积极探索履行新增监督职能的有效方式,紧扣违规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强制性侦查措施、超期羁押,以及非法取证等重点环节,加强审查力度,提出纠正违法意见67件次;同时,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执法不规范问题,实行案件质量定期通报。

强化审判活动监督。依法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健全“判前建议、判后审查”工作机制,着力加强量刑建议工作,向法院发出量刑建议书1929件;着力加强对刑事判决的监督审查,提出刑事抗诉7件。认真履行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落实监督格局多元化、工作机制一体化要求,规范办案程序,完善工作举措,将违法执行作为执行监督重点,办理执行监督案件44件,提出检察建议35件。联合法院建立虚假诉讼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打击虚假诉讼行为。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扎实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对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三类罪犯”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实行重点监督,从中发现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人员,及时建议收监。着力规范财产刑执行监督工作,出台《监督财产刑执行的工作办法》,联合法院建立财产刑执行文书报备制度。积极探索羁押表现纳入量刑建议制度,根据羁押期间犯罪嫌疑人的表现情况,在出庭公诉时分别提出从重或从轻处罚的建议。

五、健全执法办案管理机制,坚持接受监督,提升司法规范水平。

尊重司法规律,不断健全执法办案机制,着力强化内外监督制约,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确保公正文明执法。

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以“规范”、“标准”为重点,强化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推进严格执法。结合修改后刑事、民事诉讼法要求,制定完善各项制度规定,统一汇编成册;加强与公安、法院沟通联系,就非法证据排除、逮捕必要性说明材料和证明材料的提供、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等23个问题多次召开联席会议,会签相关文件。坚持严把证据关口,严格在审查逮捕环节推行“每案必讯”,落实非法证据排除、瑕疵证据补正等要求,对可能存在非法证据或瑕疵证据的案件,探索推行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坚持依法听取律师意见,收转辩护意见等材料368份,均及时审查并反馈,充分保障律师执业和辩护权行使。

强化案件内部监督管理。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推行案件效能管理,逐步实现办公、办案无纸化。强化对办案期限、诉讼程序、执法风险和涉案财物监管等环节的提醒警示,促进形成科学、精细、规范管理。建立“查、评、述”工作机制,对所办案件进行督察、评判和分析,促进提升案件整体质量。建立定期梳理和分析制度,加强办案动态分析,每月编制《案件管理工作情况月报》,进行内部通报,为统筹决策和规范司法提供参考依据。

打造公开透明阳光执法。自觉接受党委领导、人大监督,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先后就惩治预防职务犯罪和服务生态水域建设工作情况向人大主任会议作专题报告,及时办理并反馈人大及其会交办的信访件13件。认真开展勤政廉政监督员、特约检察员换届工作,聘任勤政廉政监督员32名、特约检察员9名。积极拓宽群众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的渠道,结合最高检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上线运行,适时上网发布案件公开信息。积极构建立体检务公开体系,升级改版门户网站,开通“晋检案管”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工作动态和相关信息,接受认证律师阅卷和听取意见预约服务。

六、全面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坚持从严治检,树立良好职业形象。

把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与检察文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着力打造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坚定队伍理想信念。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加强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坚持以理想信念立身,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政治发展和法治建设道路。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学习教育、征求意见、谈心谈话、自查自纠及民主生活会等活动,推动作风转变。加强检察文化建设,举办“践行群众路线·青年勇当先锋”主题演讲比赛,弘扬健康向上检察文化,增进干警对检察职业的归属感、荣誉感和价值认同感,引领提振队伍士气。

提升队伍专业素养。主动适应新时期新形势对检察人员提出的更高要求,持续推进“两提升五过硬”建设,多措并举促进专业化水平和综合业务能力提升。积极探索创新人才培育机制,搭建实战练训平台,组织开展检委会委员听庭评议、侦监业务练训、演讲赛、辩论赛等各类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举办检察理论研讨会,邀请知名法学家到院开设讲座,开拓法律视野。积极营造创优争先氛围,鼓励、推选干警参加省市各级业务技能竞赛、全省公诉人论辩赛、“东亚文化之都”论辩赛等活动,集体、个人先后获得国家级表彰5人次,省级表彰11人次,市级表彰11人次。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等各项规定,通过开展“廉政短信提醒”、开辟“廉政书角”等多形式教育活动,定期传播清廉检察正能量。深入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引导干警坚守正道求真务实敢于担当,营造检察机关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深入开展“正风肃纪、公正廉洁”专项检务督察、纪律作风专项检查等活动,对存在问题及时通报整改。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执法办案说情报告和通报、廉政隐患摸排预警等制度,切实防范权力出轨。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各位代表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对我们帮助很大,有力地促进了各项检察工作的发展。借此机会,我代表市检察院向各位领导、各位代表以及长期关心支持检察事业发展的各界人士,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一年来,我院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仍然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地方,主要是:案多人少的矛盾仍然比较突出,“重实体、轻程序”的理念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诉讼活动监督仍有一些薄弱环节,“重配合,轻监督”的问题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队伍整体相对年轻,干警工作经验相对不足;等。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20xx年工作思路。

新的一年,随着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深入推进,检察工作面临着执法更加严格、规范、文明的重大要求和考验。面对新机遇新挑战,我院将统一思想,坚定信心,牢固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加大办案力度,确保办案质量,更好地发挥检察职能,为我市跨越发展、长治久安提供服务和保障。

一是牢牢把握依法治国大形势,统一执法思想。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部署和要求,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筹谋划检察工作。进一步认清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强化法治思维,坚守法治定力,明确职责使命。进一步认识和把握深化检察改革的总体思路,明确当前检察工作与检察改革的基本任务和要求,统一思想,凝聚力量,落实好各项改革工作部署。

二是牢牢把握服务大局总目标,推进全面履职。立足检察职能,增强战略意识,充分认识当前维稳的严峻形势,依法处理与暴恐犯罪相关联案件,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严重暴力等刑事犯罪。进一步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依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污染环境、非法集资等刑事犯罪,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一步深入企业开展警示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制宣传,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促进增强守法观念。

三是牢牢把握惩贪治腐高态势,促进廉洁从政。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继续深入推进各项专项查办工作,不断加大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坚持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更加注重对行贿犯罪的打击力度,把查处行贿犯罪与查处受贿犯罪统一起来,进一步做到同等重视、同步查处、严格执法。更加注重侦防一体,深化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筑牢公正廉洁的制度防线。

四是牢牢把握法律赋予新职能,加强法律监督。紧紧围绕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要求,强化社会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追求。建立完善相关执法规范和配套制度,稳妥行使新增职能,推动新法实施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力度,突出抓好各项专项活动,健全监督工作机制,着重解决司法不公、执法不严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和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严防冤假错案发生。

五是牢牢把握正风肃纪严要求,建设过硬队伍。敬终如始抓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聚焦改作风转作风的难点热点问题,持续推进检察队伍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加强“两提升五过硬”建设,着力提升检察队伍思想政治素质、法律监督能力、职业道德水准,推进提升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加强自身监督制约机制建设,让从严治检成为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新常态。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按照本次大会确定的任务,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会的监督和支持下,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扎实的工作,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努力为晋江新发展新跨越作出更大的贡献!

企业工作报告分享

今年的工作结束了,我感觉非常的有意义,在这样的工作状态下面还是有一些需要努力的地方,我也希望在未来的工作当中能够让自己接触到更多的东西,这一点非常关键的,这一年来的工作当中确实还是应该要努力去做好的准备,这一年来的工作当中我清楚的感受到了自己进步,我也需要好好的回顾一下工作,做出客观的总结。

在工作方面我需要协调好部门的工作,要妥善的处理好日常的工作,在这方面我有着非常明确的规划,我们部门有很几位工作经验丰富的同事,在这方面我经常请教周围的同事,这一点很有必要的,现在我感觉通过这样方式确实是进步了很多,在往后的工作当中我也一定会让自己进一步去学习积累,在这方面这是我应该要有的态度,在这一点上面我需要努力的去维持好,我希望能够在接下来学习到更多的东西,在这年终之际我清楚的意识到了自己需要努力的地方,从周围的同事身上学习到了很多经验,我认为在工作当中我是可塑的,可以有更多的进步,能够有更多的改善,我希望能够坚持去做好,未来还会有更多的事情是值得我去落实好的,通过这样的方式我也是积累了非常多的事情。

我每天都会提前到公司,养成这样的习惯,我还是感觉这是我应该要有的态度,每天上班之前认真的做好规划的,这一点是一定的这是我应该要去完成好的,在工作当中和同事保持好的沟通,这样才能够让自己学习积累到更多的东西,我一定会在接下来的工作当中继续去维持好的状态,我需要让自己有一个好的态度,这一点是一定的,一年来的工作到头了,回顾起来真的是很感慨,工作方不断的加强自己的能力,做好相关的规划,这一点是一定要去做好的,我也是非常相信这一点,我也希望能够在接下来的工作当中努力去维持这样好的状态,这一年到现在我觉得很充实,只有做好相关的本职工作,才能够吸取到更多的经验,我经常会和优秀的同事对比,反思自己的不足,我知道这是我应该要有的态度,不足之处要及时的改正,平时在工作当中不管是大事还是小事,我都会尽心的去完成好,我清楚的感受到了这一点,接下来我一定会注重自己的工作质量,维持一个好的工作态度,新的一年,我会继续努力的。

县级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xx年工作回顾。

20xx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人大及其会的监督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龙岩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全面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发挥检察职能,促发展保民生。

维护社会稳定。坚持宽严相济,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批捕2048人、起诉4308人,不批捕425人、不起诉434人,既坚决遏制刑事犯罪高发态势,又尽量减少社会对抗。推进平安建设,重拳整治涉爆涉麻、涉黄涉赌违法犯罪活动,批捕201人、起诉477人,促进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注重源头治理,改革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导入法律程序依法办理信访案件431件,引导群众“信法不信访”;结合办案开展以案释法275次,预警化解执法风险90件,提出加强管理的检察建议42份,弘扬法治精神、防范社会风险成为检察工作新常态。

助推经济发展。为项目带动清障,查办工程建设、国资监管等领域职务犯罪25人,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5669批次,保障投资安全、项目廉洁。为产业聚集铺路,设立园区检察室7个,开展送法进企业65次,化解园区矛盾纠纷25起,坚持“两个慎重、五不轻易”妥善办理涉企案件,维护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绿色发展护航,坚持重点打击、综合整治、修复补偿三位一体,起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236人,查办生态领域职务犯罪26人,督促毁林案件当事人补植复绿907亩。“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生态检察模式在高检院论坛交流,被省检察院推广,全国人大代表视察长汀、上杭生态检察工作时给予高度评价。

促进反腐倡廉。坚持有案必办、有腐必惩,查办贪污贿赂犯罪121人,涉案金额6700余万元,大案要案占89.1%;查办渎职侵权犯罪36人,同比上升71.4%;开展查办行贿犯罪、防逃追逃专项工作,查处行贿犯罪9人,敦促5名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坚持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相统一,查办职务犯罪连续六年“零撤案”、九年“零无罪”、十六年“零办案安全事故”;省检察院评选出的反贪“精品案件”,我市占12.5%。积极预防职务犯罪,28件预防报告、预防建议被党政领导批转落实,推动有关部门健全防控制度69项,永定检察院预防年度报告入选全省“十佳”;推动预防教育进党校、进机关,举办警示教育399场,受教育18990人次;拍摄微电影《方圆之间》,在全国首届预防职务犯罪专题微电影评比中获二等奖。

保障民生民利。拓展服务平台,在35个乡镇设立派出检察室、联络室,在142个村居建立检察民情联系点,开展巡回检察112次,下沉检力,就地为群众排忧解难。坚持司法便民,推出信访一站式办理、民生服务热线、案件网上查询等措施,开展文明接待室创建活动,永定、上杭、武平、连城检察院被高检院授予“文明接待室”称号。加强权益保障,起诉销售病死猪肉、毒豆芽、假劣药等危害“舌尖安全”犯罪62人,查办征地拆迁、医疗卫生、强农惠农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85人。市检察院统一指挥,查办“官商勾结”骗取农机购置补贴案件18件,涉及7个县(市、区)22名农机管理干部、1535万元国家补贴资金,同时督促相关部门采取公开信息、直补农户、加强监管等措施,确保国家惠民政策更好地惠及百姓。

二、强化诉讼监督,守公平护正义。

强化刑事侦查监督。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不该立案而立案的,监督立案148件、撤案66件,同比上升22.3%和20%。加强监督立案案件后续跟踪督促,已提起公诉71件,有罪判决率100%。对侦查机关应当逮捕、起诉而未提请逮捕、移送起诉的,追加逮捕133人,追加起诉130人,同比上升14.7%和39.8%。连城检察院从一起贩毒案件中追加逮捕2人,起诉后分别被判处死刑和有期徒刑十五年。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9件。

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提出量刑建议2063人、法院采纳率92.4%,市、县两级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26次,依法对法院裁判提出建议意见。建议适用简易程序审理1865件,全部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审查刑事裁判2916件,提出抗诉17件,法院审结11件,其中改判5件、发回重审1件。刑事抗诉“五并重”经验被省检察院推广。被告人卢某某无证醉驾致四死五伤,一审法院以犯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市检察院抗诉后,二审法院以被告人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改判无期徒刑。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同步监督3793名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纠正呈报不当56人。跟踪监督3096名罪犯的社区矫正,纠正脱管漏管36人。在全省率先专项清理判处实刑后未收押执行罪犯,共清理此类罪犯55名,已督促收押执行45人。针对“有权人”“有钱人”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开展专项检察,核查“三类罪犯”667名,督促收监执行15人,查处徇私舞弊帮助罪犯减刑的监狱民警1人。青草盂检察院驻闽西监狱检察室被评为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加强对生效民事行政裁判、调解书的监督,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34件,法院再审改变率100%;提出行政监督检察建议44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防止2600多万元国有资金流失。针对群众反映的“执行难”问题,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71件,法院采纳67件,依法查处执行人员贪污受贿、滥用职权案件2件。部署开展虚假诉讼案件专项监督活动,查办虚假民事诉讼36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1人。

三、坚守法治定力,立公信讲亲和。

坚持严格执法,严防冤假错案。坚持疑罪从无,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批捕246人、不起诉206人,对2起存疑不诉案件决定国家赔偿,防止冤及无辜。强化证据审查,排除非法证据8件、要求补正或解释瑕疵证据50件,审查法医鉴定980份、纠正错误和瑕疵鉴定62份,申请“四员”出庭作证32件。加强执法监管,实行案件集中管理,依托检察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全程、动态、实时监督执法办案;开展办案安全防范、涉案款物处理、同步录音录像专项检查,把办案纪律和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评查各类案件1615件,及时纠正执法不规范问题。

坚持阳光执法,促进司法公正。以我市作为全省深化检务公开制度改革试点为契机,加大执法办案信息公开力度,从20xx年10月1日起,依托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2329条次、重要案件信息28条、终结性法律文书806份,消除司法神秘化。开通检察微博、微信,推送检察信息4900多条,直播检察活动5次,发出好声音,传递正能量。开展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走进检察院、走近检察官,零距离感受检察工作。

坚持人性执法,加强人权保障。探索非羁押诉讼,对涉嫌犯罪但没有逮捕必要的建议侦查机关“不捕直诉”85人;对逮捕后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侦查机关变更强制措施108人,防止构罪即捕、一押到底。坚持文明规范办案,开展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1157人次4168小时;接待律师查询、阅卷、申请会见1171人次,听取律师意见75件。保障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开展社会调查98件,依法不批捕22人、不起诉30人,封存犯罪记录103件;联合社会力量建立帮教基地17个,为44人提供帮教、心理矫治和技能培训,促进改过自新、回归社会。

坚持柔性执法,化解社会矛盾。运用检调对接、刑事和解机制,促成55件案件当事人握手言和,13件案件当事人给检察院送来锦旗。新罗、永定、连城等检察院探索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制度,提高了刑事和解成功率。加强释法说理,对190件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等案件当事人释疑解惑、疏导情绪,促进案结事了。全面开展司法救助,对20名生活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提供救助,解决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问题。

四、建设过硬队伍,转作风强素质。

突出教育实践,整肃“四风”问题。市检察院从严从实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环节工作,为全市检察机关带好头、表好率。坚持问题导向,通过走访座谈、案件回访、邀请评议、发函征询,征集意见建议134条,找准“四风”问题17项。突出检察特色,把“两提升五过硬”建设作为自选动作,率先制定考评办法,被省检察院推介。注重标本兼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实施办法,研究制定19项整改措施,强学风、正文风、转会风、严检风,全市性会议、文件数量同比下降33.3%和19%,“三公”经费压减36.3%。整肃“四风”,弘扬正气,有力提振了全市检察机关“精气神”。

突出人才强检,加强素质能力建设。落实检察长抓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基层党建责任,坚持领导干部直接办理案件,推进领导班子建设。举办闽粤赣三省交界市公诉论辩赛、检察长论坛、检察讲坛、道德讲堂,开展实训练兵、业务竞赛,培训检察人员580人次,拓宽知识视野,提高实战技能。加强检察理论研究,57篇论文在省级以上法学刊物、理论年会发表或交流。提升人才层次,10人被省检察院评为业务标兵、办案能手,11人入选全国、全省检察业务专家库。重视青年检察队伍建设,4个检察院青年检察官团队获得省级表彰,漳平青年检察官先锋队被团省委授予“示范青年文明号集体”“五四红旗团支部”等称号。

突出从严治检,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抓住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建立强化“一把手”监督、落实“两个责任”、坚守“三条底线”、实行“四项谈心谈话”的自身监督制约体系。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正风肃纪,公正廉洁”专项检务督察、整风肃纪专项治理,严肃查纠执法作风方面突出问题。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落实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问责追责等制度,狠治庸懒散奢,检察人员内心自律和接受监督更加自觉。

突出固本强基,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坚持重心下移,完善落实市检察院领导挂钩联系、业务部门对口指导制度,尽心尽力帮助基层检察院解决困难和问题。深化党建“三级联创”,培育“一院一品”检察文化,开展“创先争优在基层”活动,更加注重基层检察院执法理念、素质能力、纪律作风、精神风貌等“软实力”建设。全市检察机关有56个集体、161人次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市检察院和7个县(市、区)检察院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称号,新罗检察院被高检院荣记集体一等功。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是做好检察工作的重要保障。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人大及其会的决议和要求,主动向人大会报告工作、向政协会通报工作,积极配合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市检察院向市人大会专题报告反贪污贿赂工作,落实人大审议意见,改进执法办案工作。建立市县两级检察院领导联系人大代表制度和短信联系平台,推动联系人大代表常态化。认真办理人大会交办、转办案件25件,已全部办结反馈。注重发挥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参与检察工作、监督执法办案等作用,注意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各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还有不足和差距:一是检察职能发挥不够充分,惩治预防犯罪、监督纠正违法的力度、效果有待提升;二是检务公开和检察宣传不够有力,检察工作群众知晓度、参与率有待提高;三是落实执法规范、工作效能的要求不够到位,执法不规范、办案效率低等问题仍然存在;四是检察工作科技含量不高,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对此,我们将通过自身努力、依靠各方支持,认真加以解决。

20xx年主要任务。

20xx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四届六次、七次全会部署,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法律监督,深化检察改革,建设过硬队伍,扎实推进依法治市和平安建设,为加快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龙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适应新常态,依法保障经济发展。围绕“四大天王、八大金刚”产业发展,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围绕提升生态质量,加大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力度,推动损害生态环境重点问题治理,促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强化对涉及民生问题的法律监督,完善落实联系服务群众长效机制,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二、回应新期待,不断强化法律监督。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的新期待,严厉打击暴力恐怖、黑恶势力、邪教和黄赌毒等刑事犯罪,积极参与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影响安全生产等重点问题治理,加大对群体性事件的法律监督,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的新期待,进一步提高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水平,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检察机关反腐败成效。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全面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探索督促纠正行政违法行为、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促进公正司法、依法行政,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把握新任务,稳妥推进检察改革。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坚持自上而下,积极研究探索检察体制和检察人员管理制度改革。深化检务公开,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务机制。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拓展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司法的渠道。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健全案件导入、执法瑕疵处理等制度,认真做好息诉息访、化解矛盾工作。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推进检察权运行公开化、规范化。

四、落实新要求,大力加强自身建设。推进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升检察队伍思想政治素质、法律监督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健全创先争优长效机制,推动党建工作上新水平。坚持从严治检,打好整改问题攻坚战、作风建设持久战,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推进严格司法、公正司法,不断增强司法能力,提升司法公信。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忠诚履职,扎实进取,勇于担当,为龙岩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加快崛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