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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不动产权证抵押合同(大全9篇)

作者:MJ笔神 最新不动产权证抵押合同(大全9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最新不动产权证抵押合同优质篇一

乙方:

丙方:

二、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甲方将针对乙方的债权共计人民币肆佰伍拾万元全部转让给丙方行使,乙方按照本协议直接付款给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丙方共计人民币肆佰伍拾万元。

三、陈述、保证和承诺:

1、甲方承诺并保证:(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实施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其转让的债权系基于真实交易的合法、有效的债权;(3)其转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已经获得其内部相关权力机构的授权或批准。

2、乙方承诺并保证:(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实施本协议项下的债务转让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其转让的债务系基于真实交易的合法、有效的债务;(3)其转让本协议项下的债务已经获得其内部相关权力机构的授权或批准。

2、丙方承诺并保证: (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其受让的债权系基于真实交易的合法、有效的债权;(3)其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已经获得其内部相关权力机构的授权或批准。

四、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不得再向乙方主张本协议标的金额下的债权,丙方不得再向甲方主张本协议标的金额下的债权。乙方履行义务后,丙方应向甲方出具抬头为甲方全称的发票。

五、如本协议无效或被撤销,则乙方仍继续按原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履行义务。

六、三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索赔等责任,违约方须向另一方作出全面赔偿。

七、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加盖公章并由三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九、本协议自三方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壹式 叁份,三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丙方:

签订日期:

(盖章) 年 月 日

最新不动产权证抵押合同优质篇二

抵押人(盖章):_________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定义

第三章 甲方声明

第四章 乙方声明及保证

第五章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及数额

第六章 债券发行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第七章 抵押担保的范围

第八章 抵押资产

第九章 抵押资产的占管

第十章 抵押资产的处分

第十一章 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

第十四章 抵押登记

第十五章 争议的解决

第十六章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十七章 附件

第十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根据《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之规定,为了确保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发行的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债权的实现,乙方愿意以其所拥有的资产作为抵押资产,为丙方从债券持有人融入资金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根据_________要求,甲方代理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全体债券持有人(即本合同项下抵押权人,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与乙方和丙方签订本合同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丙方作为债券发行人,在此承诺对此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抵押工作提供全面协助和便利。甲方行使权利的期限为:在抵押登记机关登记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券到期日止,其后本合同项下权利由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以及其他债权人分别或联合行使。甲方经审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资产抵押担保,为明确甲、乙、丙三方的权利、义务,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合同。

第二章 定义

第一条 债券发行人——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特种金融债券的金融机构,即丙方。

第二条 特种金融债券——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丙方发行的专门用于清偿证券回购债务的有价证券。

第三条 抵押人——即本合同项下乙方,指以其所拥有的资产作为抵押资产为丙方发行本次特种金融债券进行担保的第三人。

第四条 抵押权人——指丙方发行的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全部债券持有人。

第五条 抵押权——指在抵押民法典律关系成立后,当丙方到期不履行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义务时,甲方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资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资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六条 抵押资产价值由中国人民银行指定或甲方确认的评估机构评定。

第三章 甲方声明

第七条 甲方作为本合同项下抵押权人的代理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声明:

4.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只能用于防范特种金融债券到期兑付风险;

7.当本合同项下的设定的抵押物价值不足抵偿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提供其它资产进行抵押,直至足以担保偿还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止。

第四章 乙方声明及保证

第八条 乙方作为本合同项下抵押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声明及保证:

1.乙方董事会已同意将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进行抵押;

2.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是乙方依法取得并合法占有的;

3.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上的建筑物为乙方合法取得并具有完整的所有权;

4.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在权属方面不存在任何争议;

5.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在建筑和使用上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6.设立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抵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7.在本合同签字前未对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设立过任何抵押和转让;

8.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

13.乙方保证每年度依法进行营业执照年检,并在其营业执照有效期满之前,续办工商登记手续。

第五章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

第九条 本合同项下的被担保的主债权是指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_________。

第六章 债券发行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第十一条 债券发行人应在债券到期日或在此之前偿还债券本金及相应利息。

第七章 抵押担保的范围

第十二条 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包括:债券本金、利息、罚息、应支付给乙方的托管费用,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第八章 抵押资产

第十三条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包括:_________

以上抵押资产建筑面积共计:_________。

第十四条 根据_________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经甲、乙、丙三方确认,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价值为人民币_________。

第十五条 有关资产抵押的有效证明文件和资料,乙方应根椐甲方要求,交甲方保管。

第九章 抵押资产的占管

第十六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由乙方占管。乙方在占管期间应维护抵押资产的完好,甲方有权检查抵押资产的管理情况,并提出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的要求。

第十七条 乙方占管的抵押资产发生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应及时向甲方提交有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发生毁损、灭失的原因证明 。

第十八条 在抵押期间,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因毁损、灭失而获得的赔偿金,属于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

第十九条 在抵押期间,因其抵押资产发生毁损、灭失而取得的保险金,乙方应书面要求并保证保险公司汇入甲方指定帐户,该项资金作为抵押资产。

在乙方另行提供了经甲方认可的、相当的抵押资产并进行抵押登记后,甲方应将该保险金返还给乙方。

在主债务履行期满而债务未获清偿前,甲方有权从该保险金中优先受偿。

第二十条 乙方在抵押期间,应为抵押资产投保,并按期足额交纳保险费,履行《保险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保险合同中规定的义务。

第十章 抵押资产的处分

1.依据法律规定,将抵押资产折价以抵偿丙方所欠的债务。

2.依据法律规定,将抵押资产拍卖、变卖以取得价款优先受偿。

3.甲、乙、丙三方就甲方行使抵押权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请求_________调解和处理。

第二十二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处分抵押资产时,乙方和丙方应给予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第二十三条 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处分权利包括部分处分权和全部处分权。

第十一章 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乙方的抵押资产价值变化情况,可要求乙方对其所抵押的资产进行调整,包括更换和增加抵押资产。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有关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所有合法有效证明及有关资料 。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协助以避免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权益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4.为保证债券持有人利益,甲方有权在抵押期间,对抵押资产状况进行监督,并组织评估机构进行再评估和出具评估意见。

5.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处分部分或全部抵押资产,并从处分后的价款中代理抵押权人优先受偿。

(1)乙方或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宣告解散、破产或歇业的;

(4)出现使甲方在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的债权难以实现或无法实现的其他情况 。

6.甲方处分抵押资产所得,不足以清偿其在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的全部债务的,有权依法另行追索;清偿其在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应将剩余部分退还给乙方 。

7.当因国家需要征用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时,甲方有权依法要求乙方重新设定或增加抵押资产,以确实保障甲方的权益不受损害。

8.在丙方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后,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甲方应通知乙方和有关登记机构解除抵押。

第二十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有关抵押资产的所有合法手续和有效证明资料。

2.乙方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财产保险、鉴定、评估、登记、过户、保管和审查本合同项下增加或变更资产的律师服务等费用。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抵押资产作出转让、出租、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的处分。

4.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5.在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侵害时,乙方有义务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免受侵害。

6.在丙方或乙方清偿了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的全部债务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解除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抵押登记。

7.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及资产评估机构,做好抵押期间抵押资产状况的监督和再评估工作。

8.当本合同项下设定的抵押物价值,在抵押期间发生变化,不足以担保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时,对不足部分乙方有义务应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其它资产进行抵押,直至足以担保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清偿时止。

第二十六条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丙方应协助甲、乙双方办理抵押资产登记手续。

2.在甲方行使本合同项下权利时,丙方应按甲方要求给予协助。

3.在甲方或其他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人提起诉讼以实现抵押权时,应给予协助。

4.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抵押资产状况的情况说明,如抵押资产发生毁损、灭失、价值变化或其他使抵押权的实现有可能遇到障碍的情形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乙双方对抵押资产进行调整,包括更换或增加抵押资产。

5.对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有关抵押材料的真伪负有审查义务。

6.督促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其他义务。

第十二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三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他有关人员的变动而对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造成影响。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乙方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给债券持有人或甲方造成损失时,丙方负有连带责任。

2.未按甲方要求提供有关抵押资产完备手续和真实资料的;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处分抵押资产的。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条 不可抗力指订立本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造成的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

第三十条 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必须进行修改时,乙方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乙方在本合同中应承担的义务,不影响或不侵犯甲方在本合同项下享有的权益。

第十四章 抵押登记

第三十一条 在本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甲、乙、丙三方应到当地有关的土地、房屋管理机关办理资产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五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二条 如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甲、乙、丙三方应通过协商或调解方式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在_________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六章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自到有关土地、房屋管理机关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经三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合同并到有关土地、房屋管理机关办理变更或解除抵押登记。在书面合同达成并至登记机构办理变更或解除手续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的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止。

第十七章 附件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以下文件均为复印件):

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证;

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第十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丙方、抵押登记机关、_________各执一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债券发行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不动产权证抵押合同优质篇三

贷款人(抵押权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借款人(抵押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

抵押房地产共有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当票(编号:),约定乙方向甲方借款,并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房地产抵押给甲方,作为履行前述当票(借款合同)项下义务的担保。

为进一步明确当票约定事项,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典当管理办法》,经协商订立本合同,作为对当票的补充。

第一条抵押房地产基本情况

房屋所有权证号码:____________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码:____________

房屋位置:____________

抵押部位:____________

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

房屋用途: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权面积: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权性质:____________

1、担保范围:乙方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当票及本合同(包括展期协议)约定的借款本金(当金)、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公证费、公告费、差旅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处分抵押房地产所需其他费用等)、其他相关费用。

上述债务在本合同中已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的,从约定;没有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的,按照有关单位出具的收款凭证所记载的金额确定。

2、担保期限:抵押权设立之日起,至乙方清偿全部债务止。

第三条借款金额(当金)

借款数额(当金):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第四条借款期限

1、借款期限: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上述借款期限始期不一致的,按实际放款日顺延。实际放款日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据记载日期为准)。

2、借款期限内或期限届满后5日内,经双方同意可以办理展期(续当),展期期限和息费率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展期时,乙方须先行结清当期利息和综合费用。各方确认:展期不必另行通知共有人;依当票及本合同所设定的担保物权,以及共有人所作承诺等及于展期的债务。

3、提前到期:双方特别约定,在当票及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或综合费用累计达到15日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借款全部提前到期。乙方应于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内偿还全部当金、付清利息和综合费用,并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4、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还款;但利息及综合费用仍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给付。

第五条借款利息及综合费用

1、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计收利息和综合费用。

月综合费率为‰,月综合费为人民(大写) ____________元整。

2、乙方须于每月的实际放款日对应日前向甲方交纳下一个月的借款利息和综合费。

第六条抵押登记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负责办理房地产抵押权设立登记手续,其他各方当事人应尽配合义务。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抵押登记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已收取的息费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第七条放款

满足下列各项条件后,乙方可要求甲方放款:

1、各方已签署当票及本合同。

2、房地产抵押登记已办理完毕,且甲方已收到他项权利证书及其他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原件。

3、乙方已付清本合同约定的有关费用。

1、抵押权存续期间,乙方应按房屋登记用途合理使用抵押房屋,并尽维修、养护义务。如甲方要求乙方为该房地产保险的,乙方应无条件投保并承担保险费用。

2、抵押权存续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房地产(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借用、抵偿债务等),也不得对抵押房地产做任何不利于甲方的改变,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如抵押房地产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毁损、灭失或被拆迁、征收征用等,乙方须在事件发生之日起2日内书面告知甲方。抵押权效力及于乙方获得的赔偿金、保险金、补偿金或其他代位款物等;如抵押房地产价值显著减少的,乙方应另行提供担保。

4、抵押权存续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出租该房地产;确需出租的,在征得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后,须将承租人出具的已获知房屋存在抵押、自愿承担可能产生的相关损失的书面证明和租赁合同交甲方备案。

5、抵押权存续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该抵押房地产上另行设定抵押权等其他担保或权利限制,也不得以该房地产进行出资、合伙或联营。

1、乙方保证对抵押的房地产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和处分权,乙方签订、履行当票及本合同已经依法履行了相关法律手续、取得了相关权利人的同意。

2、甲、乙双方在签署当票及本合同时,该抵押房地产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限制,以及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或抵押权实现的其他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存在抵押、留置、已出售、出租、借用、托管、继承、遗赠、赠与、查封、行政限制、权属争议、涉及该房地产的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房屋存在危及公共安全隐患等)。

3、如在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屋存在出租的,乙方应向甲方出具租赁合同、租金交付情况说明以及承租人同意乙方在该房屋上设定抵押和在甲方行使抵押权时无条件终止租赁合同、腾退房屋,并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承诺。

4、丙方作为抵押物的共有人,同意乙方签订当票及本合同,同意以该房地产设定抵押。

1、在当票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或依本合同之约定视为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内乙方应当结清当金、利息及综合费用、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等全部款项;否则,抵押权行使的条件成就,甲方有权行使抵押权。

2、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全部债权数额的部分归乙方所有,不足部分由乙方清偿。乙方同意:相关评估、拍卖等手续均委托甲方办理。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当票及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及综合费用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欠付利息及综合费用总额的千分之三另行支付违约金。

(按上述标准支付至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或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内)。

2、乙方未在当票及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5日内,或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内结清当金、息费、第十一条第1款约定的违约金等全部款项的,自第6日起,每日须按未结清前述款项总额的千分之一点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前述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抵押权期间、诉讼期间、执行期间等)。

3、乙方、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九条约定义务,或由于非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而致抵押权未能有效设定、丧失或部分丧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提供有效担保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或者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立即清偿本息及综合费用,并另向甲方支付当金总额20%的违约金,丙方与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4、如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

第十二条特别约定

1、本合同所约定的抵押担保条款独立于当票、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如当票、本合同或本合同其他条款无效时,上述担保条款仍然有效,作为乙方履行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义务的担保。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给予乙方、丙方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也不视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

3、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评估、拍卖、公证、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全部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1、与当票、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协商不成的,须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如各方同意办理公证手续,由公证机关依法赋予本合同强制执行效力的,若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义务,则甲方有权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使债权、实现抵押权),乙方放弃向法院提出任何抗辩权。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于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合同终止

当乙方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且已履行当票、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时,本合同终止。相关方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办理房地产抵押注销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未涉及的内容,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

2、乙方、丙方等在当票、本合同中所做的保证、承诺、担保等对补充协议仍然有效。

第十七条通知

各方当事人确认本合同首页所列的联络方式准确、有效,各方当事人在收到书面变更通知前,通过上述联系方式所发出的通知等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八条充分磋商与修改补充

1,各方确认:本合同全部条款均系各方当事人平等、充分磋商后共同拟定,各方对本合同各项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理解和接受。

2,各方对本合同内容进一步修改、补充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乙方、丙方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________年月日签订

最新不动产权证抵押合同优质篇四

乙方(第三人):

甲方和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日前,债务人[王二]欠甲方[张三]3000元未还。

二、现甲方将以上债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三、陈述、保证和承诺

1、甲方承诺并保证:

(2)其转让的债权系合法、有效的债权。

2、乙方承诺并保证:

(2)其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已经获得其内部相关权力机构的授权或批准。

四、违约责任

各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索赔、处罚、诉讼仲裁、费用、义务和/或责任,违约方须向另一方作出全面赔偿。

五、其他规定

1、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及补充,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各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

2、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最新不动产权证抵押合同优质篇五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利人:(以下简称乙方)

风险提示:

借款、还款都必须注意保存好相关的书面证据。一般而言,欠条或者借条在债务人之手时,可能将被推定为该债务已经清偿。原告主张债权时,如无法提供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遵循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以自有车辆(厂牌型号):______,车牌号:______,发动机号:______,车架号:______,作抵押物在乙方抵押,向乙方借款人民币______元。甲方保证该车辆属本人所有,在抵押前未将该质物转让、抵押、质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甲方愿承担全部责任。

风险提示:

借款数额肯定要写的,大家也都会写,只是要注意数额应该用大写,并标上币种。在大写的旁边再附注小写,并写上小数点。这样做主要是防止数额被更改。写清楚了,如果你是借款人,你不用担心数额被修改。如果你是出借人,不用担心借款人说数额被你改过。

风险提示:

借款时间是认定借款期限和诉讼时效的重要依据,也是认定借条事实的重要因素,应该在写明年月日。年份不能省略,如果没写年份,一旦发生纠纷,难以确定具体的时间。如果你是借款人,为防止借款日期被修改,应当用汉字大写:如:二〇xx年三月十六日。

第三条 抵押借款综合费率(包含借款利率)按月______%计算。在乙方发放借款时预扣______个月综合费率共计______元。其它各月均按月提前预交,逾期交纳综合费用及利息按借款金额日加收______违约金。超五日甲方未交综合费率,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按规定处置抵押物。

风险提示:

利息可以由双方自行约定,但如最终引发纠纷,对于未支付的部分利息,只要未超过年利率24%,人民法院会给予保护;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但如果约定的年利率为24%——36%,借款人已经支付的部分利息,出借人可不予返还。

第四条 甲方将抵押物相关品(详见抵押物清单)交由乙方占管,在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将抵押物及占管品挂失或转让、抵押等权属转移行为。否则甲方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五条 质押期间质物交由乙方占管。因乙方原因造成质物丢失或损坏,乙方按评估值赔偿。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质物损坏及殃及部分,乙方不负赔偿。

第六条 甲方保证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偿还借款,如甲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甲方同意乙方处置抵押物或委托当地拍卖行拍卖。乙方处置抵押物所得款项,除收回借款本金、综合费和可能发生的孳息、违约金以及扣除处置抵押物所需费用外,剩余部分退还甲方,不足部分有权向甲方继续追偿。

第七条 甲方承诺声明

本合同质押物一旦发生被乙方处分,甲方无条件、无偿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

第八条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证件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否则补办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本合同在甲方还清借款、综合费用后,乙方将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证件等返还甲方。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若乙方不能按时放款,每延期一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延期超过_______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能按时还款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借款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同时还应承担乙方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风险提示:

除违约金的约定外,为了保障款项的回收,还可以就借款设置抵押。

需要注意,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动产,要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才能对抗第三人。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风险提示:

借款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2年。如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从借款到期次日开始计算。到期有催讨的,从催讨次日重新计算,但须保存催讨的证据;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提出还款主张后两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支持。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有关登记部门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风险提示:

为了确保签名的真实性,应要求当事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而且复印件上还应当让债务人签字。最好有借款人按手印,因为身份证也有假的,如果有盖手印会更好。尤其是在签名潦草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

年月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

年月日

最新不动产权证抵押合同优质篇六

甲方:(简称甲方)

乙方:(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乙方同意将坐落在的土地经营权流转给甲方,乙方并同意甲方将此荒山地出租给使用。

乙方土地流转的地理位置位于 ,该宗土地四至为: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土地面积流转面积约为 亩(详见红线图,实际流转面积以双方实地丈量勘测确认为准)。

乙方该宗土地经营权流转年限为叁拾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满后协议的终止或者续签由三方在协议期满前6个月内进行协商。

1、土地经营权流转价格为每亩每年 元(含地表附着物等一切费用),甲方不再支付乙方任何补偿费。

2、本协议签订20日内,甲方将流转费,按每户的实际面积支付80%,用于支付乙方土地经营权流转费,待实际面积确认后再一次性支付完毕。

土地的经营权出租给xx省xx中心有限公司,以用于原种猪繁殖商品猪的生产经营,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不得设置任何障碍去干扰对方的经营活动,否则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

,甲方、乙方咯吱一份,自甲、乙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最新不动产权证抵押合同优质篇七

出质人(甲方):____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

质权人(乙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质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以“质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质押。

甲方质押担保的贷款金额为_________(币别)_________元整,贷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对质押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并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将质押物或权利凭证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时向乙方支付保管费_________元。

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因借款合同而产生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借款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一)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后,乙方向甲方赔偿;

(二)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乙方的赔偿责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债务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非因乙方过错导致质物的价值减少,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转让、兑现、再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质物。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兑现质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其所担保的债权。

(一)到期兑现用于提前清偿贷款;

(二)转换为定期储蓄存单继续用于质押;

甲方(转让人):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受让人):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转让债务人____ 的债权事 项,依据我国《合同法》、《担保法》的相关规定,达成以下协议,以 资共同遵守。

:甲方将所享有债务人____ 借款____ 万元的债权全部转让给乙方,债权转让金额为(____ )万元,同时该债权项下的抵押(或质押)权及转押权、使用权、所有权一并转让给乙方。自本协议签订后,由债务人直接向乙方偿还,该债权项下的抵押(或质押)权转押权、使用权、所有权全部由乙方享有。

:抵(或质押)物基本信息为:____ 牌汽车一辆、号牌为:____车架号: 车主姓名: 身份证号:____ 。

:甲方对于抵(质押)物应当向乙方如实告知财产的隐蔽 瑕疵,如抵押车辆的事故史、维修史、保养史等均应向乙方一一告知。

:甲方需保证原债权以及抵押质押权利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无任何权利瑕疵。并且本转让协议具有独立性,对于因抵押、质押物 涉及到违法犯罪等事实,均不影响本债权转让协议的效力。

:本协议在签订后,甲方负责将抵(或质押)物直接交付给乙方,交付之前违章和责任由甲方承担,交付之后由乙方承担。

: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和债务人之间的原借款合同中甲方 所享有的所有权益,乙方均应享有,包括但不限于本金、逾期还款违 约金、利息、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权益。

:本协议签订后,甲方负有向债务人通知该债务转让的义 务,对于因未履行通知义务导致乙方受到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本协议签订后,如因甲方的过失过错,质押车辆非原车 主质押的,涉及涉嫌包括但不限于盗抢,租赁,套牌债权瑕疵, 造成乙方抵押(或质押)权债权丧失,导致质押物车辆被公安机关或 相关部门扣留,甲方应立即将本合同受让款()万元, 一周内(7天)退还给乙方。逾期一日赔偿乙方违约金为受让款的百 分之二。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以上各项条款双方当事人均己全部阅读并理解,自愿接受全部条款, 并签字确认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曰

最新不动产权证抵押合同优质篇八

c 厂,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国有企业,其法定地址在:____省____市____路____号; 以上实体单称时称为“一方”,合称时称为“各方”。

序言

第一条债权转让

1.1 a 公司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b 公司转让债权,b 公司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从a 公司受让债权。

1.2 各方同意,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是无偿的,a 公司不会就此向b 公司收取任何对价。 1.3 c 厂同意在债权转让完成后向b 公司偿还债务,该等债务包括本金(人民币____万元)和利息。

1.4 c 厂向b 公司偿债的方式和期限如下:

1.4.1 还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1.4.2 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向b 公司偿还负债本金的二分之一及利息(利息率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向b 公司偿还负债本金的二分之一及利息(利息率____% )。

上述期限为c 厂向b 公司付款的期限。如由于不可归责于c 厂的原因导致b 公司未能及时收到上述款项,c 厂不承担任何责任。此外,b 公司收到c 厂的付款后,应依法向其开具发票。

第二条陈述、保证和承诺

2.1 a 公司承诺并保证:

2.1.1 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实施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1.2 其转让的债权系合法、有效的债权。

2.2 b 公司承诺并保证:

2.2.2 其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已经获得其内部相关权力机构的授权或批准。

2.3 c 厂承诺并保证:

2.3.1 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

2.3.2 其自愿并有能力按照本协议约定向b 公司清偿上述债务,并愿意以其拥有的____平方米的房产所有权作为向b 公司履约的担保,担保协议由双方另行签定。

第三条违约责任 3.1 各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索赔、处罚、诉讼仲裁、费用、义务和/ 或责任,违约方须向另一方作出全面赔偿并使之免受其害。

第四条生效

第五条适用法律

5.1 本协议的订立、生效与解释均适用中国法律。

第六条其他规定

6.1 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及补充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各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

6.2 本协议构成各方有关本协议主题事项所达成的全部协议和谅解,并取代各方之间以前就该等事项达成的协议、谅解和/ 或安排。

6.3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4 本协议以中文书就,一式三份,a 公司、b 公司和c 厂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各方已促使其合法授权代表于本协议文首载明之日签署本协议,以昭信守。

最新不动产权证抵押合同优质篇九

本文目录
  1. 质押合同范本
  2. 动产质押担保合同
  3. 公路收费权质押合同
  4. 保单质押的借款合同格式

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是指企业将其合法拥有的应收帐款收款权向银行作还款保证,但银行不承继企业在该应收账款项下的任何债务的短期融资。贷款期间,打折后的质押应收账款不得低于贷款余额(贷款本金和利息合计)。当打折后的质押应收账款在贷款期间内不足贷款余额时,企业应按银行的要求以新的符合要求的应收账款进行补充、置换。

质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出质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鉴于甲乙双方签订了质押担保合同,乙方以其应收账款向甲方提供质押担保(具体内容详见相关质押担保合同),为确保质权有效设立,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由甲方或者甲方委托他人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办理。

第二条 乙方应当向甲方如实提供下列信息:

3、乙方确认已告知甲方自质押登记起过去四个月之内所有有效的乙方名称或者所有有效及曾经有效的身份证件号码。

第三条 若登记期限为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要求的必填事项,甲方有权自行确定登记期限。登记期限即将届满而债务尚未履行完毕的,乙方同意由甲方自行办理展期登记,双方无须另行签订展期登记合同。

第四条 乙方的注册名称或者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等发生变更的,应于变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第五条 因登记信息错误或者有关信息发生变更的,甲方经确认后即可自行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无须与乙方另行签订变更登记合同。

1、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有效信息;

2、未按本合同通知甲方有关信息变更;

3、违反本合同或质押合同的其他约定。

第七条 本合同作为质押合同的补充合同,其他未尽事宜,按照质押合同的约定办理。

第八条 本合同经各方有权签人签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当事人为自然人的,签后生效)。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 份,各方各执一份, 执一份,皆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于

质押合同范本(2) | 返回目录

合同编号:_________

出质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质权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第一条质押担保范围

本质押担保合同担保范围为主债权及利息、出质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和诉讼费)。

质押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若出质人和质权人对质押担保范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出质人应当对上述全部债权承担责任。

1.质物名称:_________。

质物数量:_________。

质物质量:_________。

质物所在地:_________。

2.评估价值:质物评估价值_________元,实际质押额为_________元。

3.质押期限自设定质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止。

4.质押合同中对质押的财产约定不明,或者约定的出质财产与实际移交的财产不一致的,以实际交付占有的财产为准。

5.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6.质押的效力及于质押物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但是,从物未随同质物移交质权人占有的,质权的效力不及于从物。

7.合同中未对质物产生的孳息归属明确约定,孳息的所有权属出质人,但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

第三条质押物权属

1.出质人保证对质押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2.出质人以其不具有所有权但合法占有的动产出质的,不知出质人无处分权的质权人行使质权后,因此给动产所有人造成损失的,由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

3.出质人和质权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

第四条保险

1.出质人应办理质押财产在质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质权人。保险单证由质权人代为保管。

2.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鉴定、保险、保管、运输等费用均由出质人承担。

3.质押期间,质押财产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的,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质押财产,存入质权人指定的账户,质押期间双方均不得动用。

第五条出质人权利义务及赔偿责任

1.质权人不能妥善保管质物可能致使其灭失或者毁损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物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债权而返还质物。

2.出质人在质权人实现质权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3.出质人以其不具有所有权但合法占有的动产出质的,不知出质人无处分权的质权人行使质权后,因此给动产所有人造成损失的,由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

4.出质人未按质押合同约定的时间移交质物的,因此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出质人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5.质物有隐蔽瑕疵造成质权人其他财产损害的,应由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质权人在质物移交时明知质物有瑕疵而予以接受的除外。

6.出质人因隐瞒质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质押权等情况而给质权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质权人支付主合同项下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质权人损失的,出质人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质权人有权就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与出质人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1.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

2.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灭失或者毁损的,质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3.质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或者变卖质物,并与出质人协议将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4.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物。

5.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

6.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而丧失对质物的占有,质权人可以向不当占有人请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返还质物。

7.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出租、处分质物,因此给出质人造成损失的,由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8.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为担保自己的债务,在其所占有的质物上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无效。质权人对因转质而发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9.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质权人可以继续留置质物,并以质物的全部行使权利。出质人清偿所担保的债权后,质权人应当返还质物。

10.债务履行期届满,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权利,而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质物价格下跌的,由此造成的损失,质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质权人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

1.出质人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出质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主合同履行期间出质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质权人债权落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八条质权人依法处分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质押财产所需的费用;

3.清偿出质人所欠质权人主债权数额、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九条声明及保证

出质人:

2.出质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出质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出质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出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质权人:

2.质权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质权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质权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质权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二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1.质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质权也消灭。

2.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押合同不生效;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后,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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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质人: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质权人: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为保障_________年_________第_________号借款合同能够全面按期履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质押合同。

第一条定义。

“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_________与贷款人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金额为_________元的_________年_________第_________号借款合同。

“公路”是指_________至_________段的公路及其附属设施。

“收费权”是指出质人对_________公路享有收取和处分车辆通行费的权利。

“收费权质押”是指出质人将其享有的_________公路的收费权质押给质权人作为借款人借款的担保。

“质权人监管”是指质权人派员监督收费,督促出质人将其收费收入存入车辆通行费收费专用账户,用于归还贷款本息,直至担保的债务清偿完毕。

第二条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一致以其公路的收费权作为借款合同的质押担保。

第三条出质人质押担保的范围为贷款本金及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违约金及实现质权的费用。

第四条出质人承诺:

(一)以合法享有的公路收费权出质,出质行为真实、有效;

(二)当取得收费权批准文件时交由质权人保管;

(四)如果由于国务院、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家需要指令出质人转让公路收费权或者利用该权利进行投资,出质人应立即通知质权人,并以转让公路收费权的所得价款优先清偿本合同质押担保的贷款本息,不足清偿部分出质人应提供质权人认可的担保。

第五条账户监管。

(一)出质人在质权人处或其指定的机构开立车辆通行费收费专用账户,并由质权人进行监管。

(二)出质人因享有收费权而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必须存入开立于的车辆通行费收费专用账户,该账户是唯一的,不得将其账户中的款项划至其他行的账户。

(三)当借款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的义务时,出质人同意质权人将收费专用账户的款项直接划入借款人的偿债基金账户,直至偿债基金账户余额符合借款合同约定。

第六条质权的实现。

(一)质权实现的前提条件。

1.借款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的义务;

2.出质人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条的约定。

(二)质权实现的方式和顺序。

4.质权人通过前三项措施仍未能完全实现债权时,质权人可以依法采取协议转让、拍卖等方式处分质押权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第七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质权人可以提前实现质权:

(一)出质人歇业、解散,被撤销、被吊销营业执照;

(二)质权人依据借款合同的约定提前收回贷款,其借款合同项下的债权未能实现或未能全部实现。

第八条出质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书面通知质权人:

(二)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的诉讼;

(三)出质的权利发生争议;

(四)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

(五)法定代表人、住所、电话等发生变更。

出质人有前款(一)情形,应至少提前三十日通知质权人;有前款列举的其他情形,应在事后七日内通知质权人。

第九条出质人以公路收费权质押为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担保,本质押合同不因出质人主体的变更、消灭或者债务的转让而失效或撤销,质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

第十条因国家政策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或第三方的原因引起出质人丧失公路收费权或影响公路收费收入,出质人所获得的补偿金或赔偿金等应优先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第十一条本合同生效后,借款人与贷款人协议延长借款合同履行期限的,应征得出质人同意并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二条本合同生效后,出质人与质权人均应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本质押合同独立于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修改、变更而变更,也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出质人与质权人签订本质押合同应当经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签并加盖公章。

第十六条本质押合同应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由出质人依法向有关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由_________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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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和《借款合同条例》及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借款金额为_________元,借款利息按合同签订之日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_________%计算,并在还款时一并偿清,若发生逾期不还,将按_________%计算相应罚息。

第二条本合同借款期限为_________天,借款方应保证按期偿还借款。如确需延期偿还,应在借款到期前七日内向贷款方提出书面申请,由贷款方审核是否办理续借手续。

第三条借款方以保险合同所规定的权利作为质押,以确保本合同的履行,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息和罚息。

第四条本合同中借款方用于质押的保险合同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详见保单)。

第五条借款期间发生任何形式的给付,给付金将优先偿还借款本息。

第六条借款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归还本息的,质权自动消灭,贷款方应当返还上述保险合同。

第七条本合同期内因失效或其他原因致使保险合同效力终止,保单欠款本息将从退保金额中扣除。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当事人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经协商,本合同在变更协议未达成前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借贷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由贷款方备存。

贷款方(盖章):_______借款方(签):_______

负责人(签):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