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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调研报告(模板19篇)

作者:琉璃

在实施调研的过程中,我们需要遵循一定的方法和步骤来获取准确的数据和信息。excited story 感受中国历史的悠久文明,以及不同地域、不同文化之间的融合与交流。

耕地保护工作法制调研报告

《xx市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今年市政府立法计划中的预备项目,为深入了解我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使《条例》内容切合实际,发挥预期效用,我们在市经委、及xx市电业局的配合下进行了现场调研,发现我市电力设施安全存在严重隐患,保护工作亟待加强,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提出了一些建议。

一、xx电网基本情况及存在主要安全隐患。

xx电网位于黑龙江省电网的中部,担负着xx市市区及阿城、呼兰、宾县、双城、尚志、五常、延寿、肇东8个区、县(市)的供电任务,供电面积达3.7万平方公里,是黑龙江省电网的枢纽和东北电网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随着社会基础设施建设的'扩大,城市人口的增加,城建工程、供水、热网改造项目的增多以及部分厂矿企业、个体和百姓法律意识的淡薄,在市区输电线路走廊、供电设施保护范围内进行违章建筑、野蛮施工、高大树木种植及从事危害线路安全运行的情况日渐严重,未经审批、非法侵占、违章使用电力设施保护区域土地的现象呈逐年上升趋势。以哈市电业局为例,其输电线路下方和电力防护区共有67个线路区段存在隐患近千处,其中较严重的12个区段违章建筑20多处。由于城市的扩建,原有的耕地变成居民区,建设垫土造成线路对地安全距离不足的有近20处,线路下方后建钓鱼池达30余处,违章施工、在线路基础附近采沙10余处,江北利民开发区部分农民在电力线路下方抢种百万余棵高大树木(仅去年哈市电业局在该处剪枝就达60余万棵)。这些隐患给哈地区电力线路的安全运行、电网的稳定可靠供电、人民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带来了严重的隐患和威胁。据不完全统计,自20xx年—20xx年,因电力设施遭到破坏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2,149,712.3万元,间接经济损失达1,043,7345.万元,电力设施安全隐患严重威胁着我市电网运营的安全,形势十分严峻。

二、我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部门职责不清,协调机制不健全。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不够,与电力企业联动工作机制不健全,再加上电力行政执法力量薄弱,是电力设施保护措施难以落实到位的重要原因。其主要表现在,一是由于城市建设速度加快,工程建设项目多,部分施工单位野蛮施工,吊车碰线、车辆撞杆、挖断电缆等事件频频发生;二是电力设施被盗问题严重,查处不易,电力设施发生被盗案件后,通常丢失的只是一些导线、塔架或者变压器材,直接经济损失不大,所以报到公安机关后,一般不予立案,或者立案后由于金额较小,公安机关对此重视不够,破案率较低,导致犯罪分子更加疯狂的对电力设施进行盗窃,形成恶性循环;三是电力器材销赃渠道还没有堵死,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二)法规制度不完善,难以适应实际工作需要。我市有关电力设施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国务院虽早在就颁布实施了《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但是由于颁布时间过长,部分条款难以满足当前电力设施保护的需要;大部分省、市已结合实际陆续颁布实施了相应的法规、规章,而我市在法规建设方面一直处于空白状态。特别是近几年,随着城市建设速度的加快,部分边远地区法制环境不完善,尤其是对城乡结合区域内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行为出现执法空白。

(三)宣传力度不够,思想认识有待提高。目前,相关部门对《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大部分群众自觉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还很淡薄,一些单位和个人擅自在电力设施周边和保护区内焚烧物品、采石放炮、放风筝、钓鱼、违章建房的现象屡有发生;在电力设施周边和保护区内私拉乱接、违章施工、线下种树,对电力设施保护人员或漫天要价、或无理阻挠、甚至进行围攻、非法扣留等现象非常严重。

三、加强我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建议。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建议充分发挥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及协调作用,对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重大事件要召开协调会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及时解决,切实把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来抓。明确部门职责,特别是要明确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的责任,明确发展改革、电力监管、公安、工商、林业、土地、建设、规划、城市管理等相关部门以及电力企业的职责分工;在信息通报和交流,协调解决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方面进行具体程序化规定;建立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预警机制。

时,还要注意把握与规划、建设等其他方面专业法律、法规的衔接;做好地方性法规之间的衔接工作,如对堵塞销赃渠道、加强对回收电力设施的管理等方面进行规定时,注意与《xx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进行衔接。

(三)发动群众,群专结合,广泛开展群众护线工作。继续采取由专业员工护线与聘请群众护线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充分发挥群众护线员的作用。在聘请护线员时,可以借鉴南昌等地的先进做法,挑选当地有一定声望,且有责任心的人员;为有效稳定群众护线队伍,提高其工作积极性,除支付给群众护线员一定的报酬外,还可考虑将一些砍伐线路通道等小工程优先分给他们施工,充分调动群众护线员的工作热情。

(四)加大宣传,提高意识,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感。各地十分重视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网页和社会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采取发放传单、组织主题宣传活动等方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电力生产经营正常秩序对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意义,增强社会成员的责任意识,提高维护电力设施安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要加强与社会各方面的合作,争取全面的支持与配合,切实保障电力生产、输送安全和社会稳定。

乡镇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调研报告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为此,各地积极探索前行,以全面覆盖提升整体实效,有力地提高了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有效地提升了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这里,就结合宝应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践与思考作一些阐述。

一、谋划“六全”造氛围,提升水平创特色。

自实施“六五”普法以来,宝应县以繁荣法治文化为引领,以“六个全面”构建“大普法”格局,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重点对象全面普及,不断夯实普法基础。

建立健全“四项机制”:一是自学机制。明确六类重点人员学法以自学为主,分别列出学习计划,明确内容、时间、目标等,统一配发相应普法教材,为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配发学法笔记本,并适时组织检查评比。二是培训机制。县每年对领导干部、公职人员、法制副校长、普法骨干进行轮训;各部门、各镇区利用举办业务培训班、冬训班等时机,对相关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在校生利用主题班会、国旗下宣誓、法律知识竞赛、夏令营等渠道普法;企业员工、农民、流动人口利用职工之家、村(市)民之家、普法工作站等阵地普法。三是考核机制。做到培训必考、职务晋升必考、年度检查必考。尤其是将村、社区主要领导纳入公务员考核范围。四是奖惩机制。明确凡学法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评先进,不得给予综合类表彰;凡普法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与个人作为先进典型培植、宣扬、表彰、奖励。

(二)牵头部门全面推进,不断凝聚普法合力。

努力营造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牵头部门整体联动、相关单位积极配合的良好氛围。县委组织部通过中心组学法、任前考法、讲座释法、培训授法、年度述法等渠道,激发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的自觉性。人社局通过明确学习内容、时限、方式、要求,组织培训、年度考核等途径促进公职人员学法。教育局协调相关部门选优配强法制副校长、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开展丰富多彩的学法与法治实践活动,增强在校生的法治意识。经信委主要是制定企业学法计划、扎实推进“法企合作”、组织法律知识考试与竞赛等,促进员工学法常态化、骨干培训制度化。农工办协调相关部门,在全县281个村(社区)开展普法“接力棒”活动;全力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等,促进决策民主化、管理规范化、发展特色化。公安局发挥“荷乡驿站”(汽车站)主旋律、输出人员法律学校主阵地、输入人口职工之家主课堂等优势,在流动人口聚集地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扩大普法覆盖面。

(三)阵地建设全面铺开,不断创设普法平台。

在全市率先建成近千平方米的“宝应县法制宣传教育中心”,在工作日免费向公众开放,现已接待县内外参观团88批次,累计15000余人次;以铁桥千米法治文化长廊、氾水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望直港法治文化广场、金湾法治大道等为标志,全县镇(区)、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整体推进,各具特色;以“农家书屋”为依托,设立法律图书架,不断丰富了广大群众的业余生活;在村、社区有效发挥法律学校的作用,使普法有计划、有师资、有场所、有制度、有痕迹;以氾水法治宣传中心、县广电总台法治文化角、东升村法治文化站为示范,“313工程”正在有序推进;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为抓手,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成果得到巩固与扩大。至目前,全县法治文化阵地建成率镇级87%、村(社区)64%,其中有3个获得市级“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命名;省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73个(其中国家级1个),创建率26%。

(四)大众媒体全面覆盖,不断拓展普法空间。

宝应电视台《法制纵横》栏目,每月一档,每档15分钟;宝应电台《法治在线》栏目,每周一档,每档40分钟;《宝应日报》《普法之窗》专版,每月一版;在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网开设法制宣传专栏;各单位在自身网站设置普法网页;有条件的`机关部门、村(社区)开通微博。各类媒体栏目均组织政法与行政执法部门参与,突出以案释法等,方便广大公众学法,促进内部互动与对外交流。

(五)法治文化全面渗透,不断扩大普法影响。

先后举办全县“地税杯”法治书画摄影作品比赛,共收到1500余幅作品,在县城闹市区举行了隆重的颁奖仪式和获奖作品展览,专设了“宝应县法治文化成果展览厅”,在工作日免费对外开放;开展学法用法征文活动,共征集各类作品186篇,编印了《宝应县学法用法征文集》,召开了“全县学法用法经验交流会”;精心组织全县法治文艺节目调演活动,共创作和排练了68个节目,获奖作品集中汇报演出,并启动“法治文艺大篷车基层行”巡演活动;组织报送的法制宣传公益广告获省广播类一等奖;围绕“崇尚法治,建设名城,共享和谐”主题,精心策划了广场法治文化系列活动,尤其是重点创作并演出的歌舞《法治宝应之歌》、诗朗诵《责任与承诺》、20米《法治书法长卷》等赢得了广大市民及前来观摩的市县领导的一致赞誉;开展了“三十佳”(十佳法治先进人物、十佳法治征文、十佳法治好新闻)评选活动。

(六)队伍素质全面增强,不断提升普法质量。

组建“百人普法讲师团”,定期赴基层开展宣讲活动;明确各村(社区)主要领导、各部门、单位法制科长为普法工作联络员;根据自愿报名、基层推荐、县法宣办确定的程序,在“五老”、大学生、社会各界人士中选择500人,组建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常年活跃在城乡,尤其是“三和调解工作室”被列为全县社会管理创新项目,在全市乃至全省获得好评,流动法治辅导站作为市级法治文化建设创新项目,享誉县内外;组建30人参加的“市民普法观察团”,定期开展观察、监督、普法活动。

二、对标找差知因果,正视现实勇担当。

纵观各地法制宣传“全覆盖”的实践,固然可喜之多,但制约的瓶颈因素确不容忽视。主要体现于“四缺”:

(一)思想认识缺位。

一些单位的领导,对法治促发展、法治促和谐的内涵不能全面把握,认为法制宣传是软指标,甚至影响正常工作,往往是组织学法没计划、参与学法没时间、履职依法没习惯、听取汇报没必要、上级考核嫌麻烦、名次落后推责任,出了问题才后悔;有自己署名的学法笔记本的填写还有找别人代劳现象;什么将普法工作与经济工作、职能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只是嘴上功夫,说说而已。

(二)操作过程缺力。

实践中,普法工作只是相关领导提要求,主管部门忙策划,牵头部门在顺势,成员单位有配合,其他部门多观望。部署工作时,往往是单位领导签字了、职能部门收阅了、具体落实没戏了、上级检查应付了,实际效果落空了。结果是整合资源被理想化,具体操作显单一化。

(三)特色工作缺亮。

不少单位是自我感觉良好,争先进位的意识不强,办法不多。应该说,法治文化阵地的覆盖面、普法手段的多样化、基层创建的实效性基本上是让人欣慰的,但拿到全市或全省乃至全国的范围去比较,就显得黯然失色了,结果只能是特色不特,亮点不亮。

(四)队伍素质缺质。

法制宣传队伍的类别、数量是不少,真正能发挥作用的却不容乐观,尤其是缺乏资深的专业性、复合型人才。如举办法制讲座或培训班时真正能够系统授课,且被听众接纳的人才不多,往往需要借外地法律专家、学者的助力才能达到预期效果;法治文化作品的创作与演示的人才也是令人堪忧,与实际需求不相适应;重大法制宣传项目的推进、活动的策划人才更是稀少。

(五)经费保障缺额。

依据省市的规定,各地普法经费主要由同级财政保障,按照每人每年1.5元的标准纳入预算,且足额拨付。实际上经济欠发达或落后地区能够兑现的可能是寥寥无几,给出的理由基本都是部门经费已实行综合预算,普法经费应该包含其中,普法主管部门往往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乡镇、部门普法经费一般都是实报实销制度,且控制很严,导致美好的愿望难以变为现实。

三、因地制宜挖潜力,攻坚克难求突破。

温故而知新。面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新要求,法制宣传要真正实现全覆盖,达到预期效果,必须理清因地制宜的思路,激活攻坚克难的勇气,把好务实奋进的节奏。具体落实于“五突破”:

(一)认识重要性提升求突破。

不厌其烦地向地方党委政府领导,尤其是“一把手”汇报普法工作,借助人大、政协、政法委的力量,同时以一流的成效赢得理解与支持,把各级领导的认识统一到依法治国方略上来,把行动统一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国理政上来,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动一级干,同心协力想事、扎扎实实做事、锲而不舍做成事的氛围。

(二)载体务实性运作求突破。

创设载体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运用载体,使其功能发挥最大化。在现有载体正常运作的基础上,在二年内实现载体县级扩容升级;镇级创建100%、升级40%;机关创设100%、升级30%;村(社区)创设100%、升级20%;着力打造一批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法治文化项目。

(三)活动系列性推进求突破。

精心策划大型法制宣传活动,进一步调动公众参与的积极性;扎实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创建活动,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优先培植先进典型群体,进一步传递正能量;有效发挥媒体作用,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面。努力完善全方位、立体式的普法推进体制机制。

(四)队伍整体性提质求突破。

充分发挥重点对象牵头部门作用,按照“点上培优、线上培强、面上培多”的思路,开阔培育本地实用性、复合型人才的视野和路径,建立优胜劣汰机制,做到不拘一格选人才,畅通渠道培人才,千方百计留人才,不断适应法制宣传全覆盖的需求。

(五)经费实质性保障求突破。

同级财政应按照上级的规定足额纳入年度预算,不开空头支票,不搞临时虚假应付。上级党委政府、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跟踪督促,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将普法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同时,畅通资金筹集渠道,吸纳社会上的经济实体和有识之士为普法工作出资出力,有条件的地方可尝试设立法制宣传教育基金,在满足整体推进需求的同时,全力打造特色亮点。

乡镇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调研报告

当前普法工作已经走过了28个年头,广大群众特别是农民群众的法治观念、法律素质都得到了明显增强,绝大多数农民懂法、守法意识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能自觉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由于诸多方面的原因,目前,农村的普法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当前广大农村正处于新农村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时期,新形势下如何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现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全民发展,成为当前农村普法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

作为一名新入职的基层一线司法行政干警,普法宣传,责无旁贷,为了深入了解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现状,更好地推进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本人经过走访调查、座谈等形式对xx市部分乡镇的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经过多年的普法教育,在大部分乡镇,各种法律知识得到了较为广泛的普及,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在逐步提高,特别是农民的法制观念维权意识发生了较大变化。普法工作的形式也从过去简单的以会代训、出板报、发资料、张贴宣传标语、开展法律咨询等向探索农民喜闻乐见、又符合时代特征的普法宣传方式转变,普法成效逐步彰显。

一是依法明辨是非能力提高,动辄打人或械斗的情况明显好转。

二是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的观念加深,依法履行义务的自觉性提高。

三是遇事依法办理的觉悟提升,在涉及经济或民事关系时,能够按法律要求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发生纠纷时,能够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是增强了主人翁意识,依法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意识与能力明显提高。

五是广大农村基层干部能够做到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治理农村各项事务,做到有法必依,依法办事。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1.对农村普法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思想上有偏差。

调查发现,当前农村中“重人治,轻法治”的思想以及执法不公、有法不依、知法犯法等不良现象依然存在,导致学法用法脱节,挫伤了农民学法的信心,给普法工作带来了消极影响;有的基层干部认为抓普法教育是一项“软指标”,既花钱,又费力,并且降低了行政效率,阻碍了农村工作的顺利开展,于是便对普法宣传工作轻描淡写,应付检查,走形式,积极性、主动性不高;有的则认为,普法就是要农民守法,强调群众义务多,宣传群众权利少;还有许多基层干部群众对法律存在实用主义思想,遇到问题才想起来找法律,不能做到事前学习和预防。

2.农村普法干部队伍力量薄弱,法律素质不高。

乡镇司法所2-3人,专职工作人员不足,工作压力重,村普法干部全部都是由分管综治的村干部兼任,农村工作纷繁复杂,千头万绪,很多村干部自身文化素质低,年龄偏大,自身法律学习不够,在实际工作中,只注重经济建设,对组织群众,宣传新农村建设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国家法律法规,都停留在一般号召上,遇到矛盾纠纷绕道走,要么避而不谈,要么凭主观臆断,对复杂、疑难的纠纷更是显得束手无策,不知道依法该怎么办;有的在调解民事纠纷、处理村级社会事务时,涉及法律宣讲不到位,导致民事纠纷扩大和无序上访事件发生。

3.农村普法宣传手段和形式简单落后,亟待突破创新。

除了进村入户散发些法律宣传品或是上集市设个法律咨询台之外,就是放广播,搞宣传栏、标语进行普法宣传,传统形式多而创新形式少;传统普法“被动式”的教育由于成本高,加上组织难,已不受组织者和农民的欢迎;从调查情况看,大多数农民获取的法律知识主要来源于电视、报刊等媒体,如《焦点访谈》、《今日说法》等法律类新闻类节目,从其它方式获取法律知识的途径很少,大多数村法制宣传阵地建设薄弱,正常开展法制教育活动不多。

4.普法工作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农民群众的需求。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各种新型矛盾逐渐产生,农民对学法、用法有新需求,如在信访维稳工作中,面对个别“上访户”的诉求,法律宣传的技巧显得尤为重要,这对乡镇农村普法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农民经济意识的不断增强,农村多数青壮年外出打工或在企业就业,留守在家的主要是“老弱病妇小”,他们法律知识接受能力差,自我依法保护意识不强,导致普法教育组织难,时间落实难,加上镇流动人口多,组织松散,都增加了普法的难度。

5.农村普法经费没有保障,制约工作开展。

乡镇财力不足,无力支撑普法经费,村普法没有经费,落实起来难,普法资料紧缺,宣传设备落后,普法人员难做“无米之炊”,力不从心,不同程度影响法制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

三.工作建议和对策。

针对农村普法调研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乡镇农村普法实际,现提出如下工作建议和对策:

1.进一步更新农村普法观念,纠正基层干部群众对普法思想认识的偏差。党委、政府各级领导要从群众需要出发开展普法工作,真正把服务农民、提高农民法律素质、切实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农村普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逐步培养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价值的尊重和法律知识的追求,引导基层干部依法决策、按章办事;引导群众遵纪守法、依法维权和依法参与村民自治;要把普法与依法解决农民的实际法律问题结合起来,针对法治实践中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通过具体的参与法治实践活动,树立法治的权威,使人民群众养成崇尚法治的行为习惯。

2.要进一步加强普法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整合农村人民调解员、司法助理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制宣传志愿者等农村法制宣传教育人才资源;加强对村普法员的选聘、培训工作,把大学生“村官”或者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农村两委干部选聘到普法队伍中来,使他们成为各村农村普法教育的宣讲人;实行农村普法宣传辅导员制度,在公安派出所、法庭、司法所等部门选派政法干警到各村、各中小学担任普法宣传辅导员,指导村、学校开展普法宣传,提供法律服务。

3.要进一步创新普法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加强农村法制教育阵地建设,镇设立法制辅导站,行政村建立法律图书角,依托公开栏设立法制宣传栏;在继续利用传统法制宣传教育阵地的基础上,采取以案说法、图片解法,组织旁听审判,组织反面典型现身说法、法制文艺、法律咨询、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网、网络博客等贴近群众的新形式,把多姿多彩的法治文化和法律服务送到农村千家万户。

4.要进一步把普法工作与新农村建设、平安建设相结合,增强工作灵活性和针对性。按照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和任务,把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与民间纠纷排查调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引导农民依法调整社会利益关系;要紧紧抓住有利时机,有效地推进农村普法工作;譬如,抓住党员冬训时机,对党员干部进行法制专题教育;抓住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机,对广大农民进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抓住春节民工返乡时机,对他们进行《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抓住禁毒、禁赌、反对邪教等专项治理活动时机,大力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等;此外,普法工作还要突出重点村(如信访村、宗姓村)、重点人群(如刑释解教人员、外来务工人员)、重点年龄层次(如15-25岁青少年)的宣传教育,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

5.进一步加大农村普法的经费投入。市(县)、乡镇党委、政府要对司法所日常办公所需经费与普法经费共同纳入财政预算,使农村普法有专款,专款能专用,保证农村普法的必要支出;建立和完善村级普法经费保障制度,确保普法经费落实到位,不落空,不虚。

“社区教育”一词已有近百年的历史,国际上美国、日本、新加坡等国家的社区教育比较发达,在这些国家中,社区教育已经成为推进公民教育、推动社区和社会发展、构建学习型社会、发展社会文化的不可或缺的动力之一。我国的社区教育是从上世纪8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逐步兴起的一种教育模式,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从开始着重提高青少年素质教育的学校社区教育,逐步拓展到提高社区全体成员的基本素质、基本技能,丰富生活内容等,内容涵盖了居民工作、生活的各个方面。社区教育是具有“全员”、“全程”、“全面”特点的区域教育,与各类正规教育既有区别又有着紧密的联系,是实现终身教育的有效途径。目前,全国社区教育主要有两类:一类是以一所学校为中心,连接所在社区的部分企事业单位与政府部门共同组成的社区教育委员会。另一类是以社区为中心,由县(市、区)级政府牵头、社区教育机构等企事业单位共同参与组建的教育组织机构。

我们xx区于加入省首批社区教育实验区。5年来,社区教育从市区街道、社区到农村镇村、从教育主体到政府职能部门、从业余教育培训到广场文化建设、从单纯组织活动到涉足社区考察等,教育形式不断创新,教育内涵不断丰富,为进一步培育“上风、上水、上善、上品”的“红色高地”,大力构建和谐社会、提高居民幸福生活指数作了积极有益的探索。

一、我区社区教育的基本情况。

(一)建立组织,完善体系,构建社区教育发展平台。

1.健全组织体系。我区于20成为浙江省首批社区教育试验区,并成立了以区政府分管领导为主任的社区教育委员会,下设社区教育学院院务委员会,“xx区社区教育学院”设在xx区教育文化体育局,由教育科一名干部兼任相关工作。同年,市区6个街道成立了社区教育分院和50个社区教育教学点;,农村5个镇也成立了社区教育中心和78个行政村社区教育教学点,社区教育覆盖率达到100%。各社区教育分院、社区教育中心分别成立了由党群副书记或分管副主任(副镇长)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全面统筹社区和行政村的社区教学点工作,形成了横向到部门、纵向到村居(社区)的社区教育“四级网络”体系,呈现出上下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市区的社区教育工作主要由所在街道的党工委相关部门负责,农村的社区教育工作主要由各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承担,并挂所在镇社区教育中心牌子,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运行模式。

2.完善教育体系。经过近几年的努力,现已建立了民办教育培训机构15个,其中棋类培训4个、艺术类培训3个、文化心理类培训8个,主要为青少年提供各类业余培训,是正规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5所农村成人技术学校是农村社区教育的主阵地,主要承担组织农民和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各类技能培训,组织当地社区成员开展各类丰富多彩的教育、培训、文体活动,如余新镇成校将培训与需求相结合,开展了“三单式”(学校“菜单”,企业“订单”、政府“买单”)劳动技能培训活动。各街道社区、各镇村是开展社区教育的基层单位,积极组织社区居民开展各类教育培训和文体活动,如建设街道以“女性素质工程”为活动主线,组织“千名妈妈观新貌、游古镇”、“千名妈妈学习健身活动”、“千家万户学礼仪”、“城乡学习型家庭结对”等。不同的社会教育机构向社会成员提供了多元化的教育产品,既满足人们终身学习的需要,又促进了和谐社会、和谐社区的构建。

3.优化基础设施。以巩固教育强区、创建体育强区、加快“农民技能素质提升和阳光工程培训”和夯实社区教育学院基地为契机,以政府投入为主各方捐赠资助为辅,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特别是采用区、镇两级政府经费“1+1”统筹方式和抢抓创建省示范成校的契机,投入1000多万元,添置成校培训设备和修建校舍。投入15万元,将教育文化体育局内的一幢三层教学大楼装修一新,作为“社区教育学院”,形成了社区教育“干有基地、学有内容、练有设备”的新格局。结合省级文化强区创建和省级教育强区复查,采取“以奖代补”形式,激活社区教育分院、中心和教学点积极性,促成“星光老年之家、阅览室、图书室、宣传画廊、健身路径”等128个文化体育中心应运而生,为社区成员提供了学习、健身、娱乐、生活新空间。

(二)整合资源,优化队伍,努力提升社区教育功能优势。

1.整合学习资源。xx区作为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紧紧依托嘉xx市大学、市“三馆一中心”和全区128所市民学校、34所中小学、6所成校等教育资源,聘请139名成员组建社区教育讲师团、邀请79名高职院校专业教师和农经、建设等部门业务专家组建社区教育培训师资库,为推动全区社区教育扎实开展提供了人才资源。

2.打造“四支队伍”。区社区教育学院十分注重师资队伍建设,精心挑选、优化配置“四支队伍”:一是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者队伍。这支队伍主要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干部和镇(街道)所在学校老师、团区委等群众性组织干部、社区(行政村)干部和相关部门志愿者等组成,每年协调、组织万名学生进社区。据统计,每年暑期中小学生在学校老师、社区干部的组织、引导下,踊跃参加爱国主义教育、服务市民、科普宣传、诚信廉洁教育、法制教育、环境保护教育、志愿者服务示范、文明城市创建和城乡结对等活动,累计20多万人次学生参加。二是社区兼职法制副校长和交通辅导员队伍。全区专门聘请34位兼职法制副校长和84位交通辅导员,为青少年开展定期讲座、专题培训、现场咨询和个别矫正等活动。三是社区文艺宣传队伍。全区有60多支千人社区文体骨干,近年举办88场文化体育艺术节、300多场广场文艺演出、156次城乡文艺结对,参与观众达60多万人次,为打造“歌城”、创建“文化强区”和培育“人文南湖”奠定了深厚的文化底蕴。四是社区劳动就业培训队伍。为帮助社区居民掌握一技之长,建立79名专业培训人才库,提升成校50名文化课教师培训才能,发挥社区“有才者、有心者、有力者”蕴藏潜力,以“教者尽其能、学者有其所、处处是课堂”的工作理念,引导农村居民“洗脚上岸”,走出一条自我创业、自我发展的致富新路。

(三)搭建平台,加强引导,着力提升社区教育内涵。

1.建立三大平台。一是信息平台。全区投入139万元电教经费,武装5个社区教育中心,架起了由280台电脑组成的“三直通信息网”(直通区教文体局、直通区劳动就业所、直通市职成教在线),让全区22万新农民享受知识经济的快乐,实现人的现代化。二是活动平台。组织开展“社区读书月”活动。自20起,每年举办“社区读书月”活动,打造“读书明理、走向和谐”学习型社区。举办社区“睦邻节”,开展以“邻里合奏、陶冶生活”为主题的器乐演奏,以“邻里携手、健康生活”为主题的趣味运动会,以“邻里牵手、美味生活”为主题的果蔬拼盆展示、邻里知识竞赛、好邻居论坛和文明格言评比等遍地开花,蔚然壮观。由街道文体站牵头,以南湖市民广场、戴梦得广场和城南公园、洪波公园及望吴门广场为中心,以秀城实验教育集团等学校为体育集训基地,以健身路径、扭秧歌、太极十二拍、交谊舞和文化艺术节为载体,群众性体育活动蓬勃开展,呈现一片健身、健脑、和谐的新景观,为积极创建“体育强区”奠定了扎实的基础。三是交流平台。全区通过“校际学习交流、校企合作交流、讲师团成员经验交流、协会联谊交流、农民培训交流、职工技能比武交流”等形式,不断健全并完善城乡学校管理、支教结对、城乡街道社区文化体育活动联谊等机制,营造了一个取长补短、互利互惠、借势发展的.新格局。

2.加强分类引导。区委、区政府从年起,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在市区50个社区中开展了“和谐社区”的星级考评工作。通过制定方案、层层发动、社区申报、专家指导和组织考评等形式,已经评选出了10多个五星、四星、三星级社区,并成为xx区社区教育、社区建设的示范点。“和谐社区”星级考核涵盖了社区教育的众多元素。如“制定社区教育发展规划和实施意见”、“制定社区教育年度计划”、“开展各种形式的老有所乐教育活动,参加比例占老年人的60%以上”等等。“和谐社区”考核工作的开展,有效地促进了社区教育的更加规范发展。

二、我区社区教育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区于年成为“社区教育试验区”以来,社区教育工作得到了较快发展,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从总体上看,我区的社区教育仍处在初级阶段,社区教育试点单位指导还不够全面,不够均衡,不够深入。特别与我市其他县(市)相比,有一定的差距。主要的困难和问题有:

1.从社区教育学院工作层面上看,对全区社区教育的指导统领工作显得力不从心,难以深入。社区教育工作在我国起步较慢,各地都在积极探索。近几年,出现了不少社区教育的先进模式。探其原因,离不开当地的“社区教育学院”发挥的积极作用。其“社区教育学院”都有完善的组织机制,不仅有多名专职人员,而且还分设相关处室,条线清晰,合力协作。如xx市各社区都建有“社区教育工作网”,每月的工作计划及时上网,成为连接社区与居民的桥梁。紧邻我区的xx市,“社区教育学院”既有专门机构,又有专职人员,而且将社区教育与市电大融为一体,社区教育工作十分有效。而纵观我区的“社区教育学院”,在指导工作上却显得力不从心。作为xx区社区教育工作的最高指导中心的“社区教育学院”,理应承担全区社区教育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实施、指导检查等具体工作,引导全区社区教育工作快速高效发展,但由于没有专职人员,缺少专项经费,工作难以深入开展。又由于种种原因,每年一度的省社区教育工作会议都无人参加,缺少对外交流学习的机会,对基层社区教育这一块工作也就更难指导。全区缺少区级层面上的综合的社区教育规划实施与指导,尽管这几年基层社区教育工作都在努力开展,但对象也大多是一些退休在家的老年人和暑期在家的学生。

2.从基层社区教育工作层面看,虽然工作热情比较高,但由于工作机制不畅,缺少经费保障,教育对象和教育内容覆盖面不够广,社区教育内涵难以提升。尤其是社区教育工作纵向机制上的“丝连藕断”,使得各基层社区教育各自为政,具体工作缺少直接的指导和交流,教育资源得不到整合、互通。社区教育对象不广,活力不强,机制不全,内涵不深,无疑制约了我区社区教育的深入发展。

三、对我区社区教育下一步工作的几点建议:

1.进一步完善组织网络机制,推动社区教育和谐科学发展。要更加重视社区教育工作,要将促进社区教育工作的快速发展纳入全区中长期社会发展规划中,摆上政府日常议程。第一,要完善组织,强化领导。要将相关部门纳入领导协调小组,明确职责,切实落实相关规章制度。每年召开工作会议,制定规划,落实检查。第二,要发挥区级“社区教育学院”的管理指导职能。尽快为“区级社区教育学院”配备专职人员,可以参照平湖的做法,结合我区实际,配备相应数量的管理人员。第三,要注重发挥市区街道和农村社区教育指导中心的“中心”作用。落实专门人员,切实履行好制定规划,对基层社区进行领导组织、协调指导的职责,使基层社区教育工作在街道、镇社区教育中心的指导下科学安排,和谐发展。第四,要加强基层社区工作理论和实践的研究交流,创新创优,提升内涵。基层社区要在积极开展社区教育的同时,积极关注社区教育对象的覆盖面、社区教育的丰富性和社区教育的实效性。

2.建立社区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促进社区教育可持续发展。一个地区的经济与文化的进步与发展,归根结蒂取决于当地居民的素质。社区是社会的细胞,它与周围社区及整个社会有着有机的联系,并且处于一刻不停地人员、资金、商品物质、信息、技术等交流、交换之中。社区民众的受教育程度与整体素质的高低,对于上述种种“流”的优化或者劣化所起的作用越来越明显与重要。社区教育不仅是推进社区发展的动力之一,还有利于调和社会矛盾,维持社会稳定。我们xx区正处在经济、文化快速发展的历史时期,更需要全体居民的素质提升。而社区教育则是促进社会进步发展、居民素质提高的有效载体。要大力发展社区教育,就需要建立相应的经费保障机制。目前,我们xx区的社区教育亟需提升层次,加快发展,应将社区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以保障社区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同时鼓励社会办学,尤其是要鼓励有志于发展社会教育的企业家和有识之士投资兴办社区学校,让广大居民在家门口就能接受终身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居民的素质。

3.进一步整合教育资源,提升社区教育内涵发展。我们xx区是xx市主城区,教育资源丰富。在近几年的社区教育进程中,也积极发挥着当地教育资源的优势。但从发展看,还需进一步加大整合力度,促进我区社区教育的快速发展。

第一,要充分利用xx市城市大学,做好借力发展文章。嘉xx市大学是嘉兴终身教育的一所开放大学,可以将其作为我区教育学院的教学基地,以委托办班的形式,与其建立紧密型合作关系,主动争取嘉xx市大学对我区的关心、支持和指导,推动我区社区教育工作迈上规范化、合理化、科学化的轨道。同时,要积极组织街道、镇社区教育分院(中心)的有关人员,与嘉xx市大学开展交流、切磋、研讨等活动,努力营造我区面上拓展、点上深化、合心合力、借力发展的社区教育新局面。

第二,要充分发挥社区教育学院和各街道、镇社区教育学院(中心)两级指导作用,做好资源提升、优质共享文章。要在进一步理顺组织机制、管理机制的基础上,社区教育学院要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络、协调、沟通,努力将各部门与社区教育相关的培训、教育等活动纳入社区教育范畴,统筹安排全区社区教育工作。街道、镇社区教育分院(中心)要积极发挥社区教育的枢纽指导作用,在社区教育学院指导下,以一年或半年为时间单位,为基层社区提供社区教育大菜单。基层社区按照教育学院和分院(中心)的工作安排,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制定每月社区教育计划,并积极实施。这样,上下连贯,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安排科学,不断提升社区教育内涵。

第三,要充分调动基层社区所辖单位积极参与,做好基础设施共享文章。社区教育设施是开展社区教育的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是实施社区教育的途径和手段。我区基层社区教育基础设施总体上看还不能适应社区教育发展的需要。社区教育是服务于基层社区所辖单位,各社区所辖单位,都有义务向社区开放本单位的相关教育设施,在这方面政府还要加大引导力度。除了区级社区教育学院要有配套的教学基地外,街道、镇都应建立相应的社区教育分院教学基地(镇以成人教育技术学校为基地),政府可利用目前新一轮学校布局调整机遇,将调整撤并的学校作为街道社区教育分院教学基地。(严禁对外出租,资产仍归属于教育文化体育局,一旦教育格局发生变化,可随时再作调整)有了固定的较大规模的基层社区教学基地,社区教育的健康快速发展也就有了坚实的物质保障。第四,要立足社区,眼光向下,做好各类“精英”和“普通”人才引领文章。

社区教育是以构建和谐社区、提高社区全体成员素质为目标,社区全体成员的积极参与,是社区教育发展的基础。社区教育要在努力沟通社区居民心灵、情感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培育社区居民对社区的归属感,使社区成为社区居民心目中的“家”。社区教育工作者应下功夫了解社区内全体成员的基本情况,除了聘请一些专家、教授等作专题性讲座外,更要将眼光锁定自己社区成员,尤其是那些平民百姓,让那些有一技之长的、善良之举的、心胸豁达的等各类普通市民给社区居民作技艺展示、经验传授、心得交流,让大家在平和融洽的气氛中增长才干,增进友谊,建立社区内部的良性互动关系,促进社区和谐发展。

社区教育是一项开拓性的工作,是一项发展中的事业,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发现问题、总结经验,要结合我区实际深入研究并大胆探索,积极借鉴外地成熟的经验,积极开拓创新,将我区社区教育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我区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调研报告

随着个人的素质不断提高,报告十分的重要,报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点。为了让您不再为写报告头疼,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区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调研报告,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保密工作是党和国家一项政治性、全局性和战略性工作,是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国家秘密安全直接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保密法制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是我国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今年是“xx”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实施的关键年,如何有效进行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将“xx”规划落到实处,是目前保密工作的重点,也是保密工作是否取得实效的关键。下面,就当前我区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分析与探讨,以求找到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使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一、我区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西湖区是南昌市中心老城区,所辖面积34.8平方公里,常住人员44万,管辖1个镇、10个街道办事处,设13个行政村、101个社区居委会。区国家保密局属区委办内设机构,共有专兼职保密工作人员4名,每年工作经费2万元左右。近年来,我区不断加大保密法制宣传工作力度,以《保密法》为核心的保密法律知识得到进一步普及,广大干部群众的保密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增强,保密管理法制化水平明显提高,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取得了显著成绩。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摆上了议事日程。为了开展好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主要领导经常过问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对工作需要的投入给予大力支持,确保了全区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区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区保密委员会成员,切实加强对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把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仅20xx年,区委常委会就先后3次研究了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解决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对保密工作经常进行检查督办,20xx年以来,共开展专项督查14次,确保了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及时制定“xx”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为确保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序进行,按照南昌市“xx”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结合西湖实际,及时制定下发了西湖区“xx”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进一步强调了开展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保密法制宣传工作有章可循。

三是全区干部群众的保密意识不断提升。为增强全区干部群众的保密意识,自觉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全区认真开展了保密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结合“xx”普法,依托区委党校教育资源,组织全区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全面深入地学习了保密法律法规;认真组织有关单位负责人和涉密人员收看了电教片,学习了保密方面的反面典型,加强警示教育;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类保密知识培训班,增强涉密人员的工作水平;积极订阅保密工作有关宣传期刊资料,确保了全区副科级以上(含副科级)单位和副县级以上(含副县级)领导干部都有一份保密工作杂志。20xx年全区共开展宣教活动310余人次,办橱窗板报50余块,增强了全员保密意识。使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的保密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遵守保密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得到进一步提高。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我区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是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信息化进程不断加快和民主法制建设稳步推进,涉密人员、涉密活动、涉密载体等不断发生新的改变,使保密管理的对象、领域、方式和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保守国家秘密的难度加大,泄密渠道增多,保密工作在观念、制度、手段等方面与形势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日益突出。在这一大背景下,我区一些涉密人员保密意识淡薄、敌情观念不强;一些机关单位保密管理措施不到位,涉密信息系统防护薄弱,泄密隐患较多。这就要求我们要充分认识到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性,要根据形势的变化及时更新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内容,普及保密法律知识,增强广大公民保密意识。

二是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尽管近年来全区开展了一系列有关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活动,但从总体上看,多是发发传单、看看板报,内容上没有很好的贴近干部群众工作生活实际,形式上没有采取干部群众喜闻乐见、便于参与的好新式,使得干部群众参与热情不高,效果不很理想。

三是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执行力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保密法制宣传教育“xx”规划已经制定下发,全区各单位的各项保密工作机制也都已经建立,规章制度比较健全,但却存在一些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现象,规划和制度成了一纸空文,形同虚设。

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意见建议

根据当前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现状,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以下几点意见建议:

(一)形成“三个支持”,切实增强保密宣传教育的保障

一是要形成网络支持。进一步充分发挥区保密委员会的牵头抓总作用,及时制定完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年度计划》,明确对不同对象的教育任务,将每年的宣教任务责任化,建立起有领导分管、有部门负责、有专人组织实施的网络体系,实现"人人肩上有指标,保密重担人人挑",做到"年度有计划、阶段有安排、工作有重点"。

二是要形成经费支持。要着眼于县区普遍存在的地域广、人员少、保密工作经费相对紧缺的实际,把普法教育工作经费列入单位年度经费预算,为保密宣传教育提供经费保障,并做到专款专用。

三是要形成领导支持。定期向区有关领导汇报保密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开展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造条件;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学法、用法"活动中的模范带头作用,从而为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形成坚强的领导保证。

(二)突出“五个”重点,切实增强保密宣传教育的针对性。

一是要突出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要坚持领导干部学习保密法规制度。利用区委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加强保密工作的指示精神,使领导干部熟悉有关规定和要求;在区委班子民主生活会上,将保密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内容,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对照检查保密意识、保密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落实情况。

二是要突出涉密人员的宣传教育。要加强对涉密人员的上岗、在岗和离岗培训,积极举办各类保密工作培训班,组织涉密人员参加省、市保密培训,使涉密人员掌握必要的保密法律知识、保密技术防范要求和知识,自觉履行保密责任和义务。

三是要突出公务员的宣传教育。要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的协调配合,把保密教育纳入公务员培训和管理工作中,抓好党政机关新录用人员的保密教育培训,加强公务员保密法制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把保密教育纳入全区各单位年度学习计划之中,可有组织地学习国家《保密法》、《保密法实施办法》和有关保密工作法律法规,组织观看关于保密工作的录像片和专题片,开展警示教育。

四是要突出保密干部的宣传教育。要加强对保密干部的业务培训,定期组织开展保密教育学习,及时学习贯彻落实上级业务部门的各类文件精神。对专职保密干部,要分层次进行全面、系统的保密法制法规教育培训和岗位业务培训,建立健全专职保密干部持证上岗制度,建设一支具有较高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专业水平的保密干部队伍。对兼职保密干部,既要在工作实践中加强对他们的保密业务工作指导,又要通过多种形式对他们进行业务培训,使他们掌握必备的保密法规知识。

五是要突出广大群众的宣传教育。要积极利用街道、社区宣传栏,采取不定期刊出板报、张贴保密教育挂图等方式加强对广大群众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要紧紧抓住保密法制宣传周活动这一有利时机,不断创新活动形式,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三)抓好“两个关键”,切实增强保密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一是要抓好形成教育合力这个关键。积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与社会力量形成合力,吸引更多人员、更多资金参与到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来。将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全区普法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充分发挥区委党校和其他培训机构的作用,对全区领导干部进行保密教育,协调安排保密教育课程,努力做到教学有计划、课时有安排。并通过开展经验交流、教学观摩和教学研讨等活动,不断丰富教学形式,充实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质量,确保教育效果。

二是要抓好加强业务指导这个关键。要加强对重大涉密会议、活动的督促指导,确保重大涉密会议、活动无失泄密事件的发生。要积极指导区有关部门做好高考等国家统一考试的保密工作,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保密培训,积极协商、研究考试安全保密工作和防范措施,对各考场的准备工作进行认真细致的保密检查,确保考试期间不发生失泄密事件;要加强与外事、安全等部门的合作,主动介入重大涉密活动与会议,结合涉外招商活动、境外考察学习活动等各项重大招商、外事活动,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加强行前保密教育,增强涉外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确保国家秘密的绝对安全。

(四)做到“三个结合”,切实增强保密宣传教育的广泛性

一是要结合全区重点工作进行宣传教育。要擅于结合全区性重点工作适时开展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如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整顿“五风”、三项创建等活动,在活动方案增加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内容,对《保密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进行统一部署,不断增强广大机关干部的保密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机关干部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

二是要结合全区重大会议进行宣传教育。在全区负责干部会、全区经济工作会等全区性重大会议上,对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强调,不时失机地对保密工作重要性进行有效宣传,不断增强机关干部防范意识。

三是要结合保密督促检查进行宣传教育。结合全区涉密文件和涉密计算机保密检查工作,加大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对保密检查中所发现的保密规章制度不健全、保密责任不落实、保密设施配置不到位等问题和隐患,提出整改意见,促使其及时整改,进一步加强涉密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把好保密安全关。

耕地保护工作法制调研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法治工作专题调研的通知》(法法治【】1号)的要求,现将我局法治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一思想,联系实际,全面推进普法工作。

(一)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

为把“xx”普法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根据班子成员变动情况适时调整和充实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基本形成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制度,做到机构常设,队伍常在,工作常抓,思想到位,措施到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普法宣传、教育、培训、考核、检查等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确保xx普法工作取得实效。

(二)法制宣传教育及组织工作扎实有效。

一是以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为重点,加强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公务员深入学习《建筑法》、《公务员法》、《劳动合同法》、《突发事件应对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读本》、《预防职务犯罪读本》、《反腐倡廉学习读本》等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新颁布的各类法律法规,从而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思想,强化责任意识,转变管理方式,改进工作作风,规范行业执法程序和行为,做到每年度学法不少于60小时;二是坚持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每年组织学法4次以上;三是积极组织本部门及下属单位干部职工参加人事部门及司法部门组织的普法知识考试共计十余次,考试成绩与公务员年度考核挂钩,历次参考率、合格率均为100℅。

(三)普法经费投入有保障。

“xx”普法期间,在行政经费较为紧张的情况下,我局每年用于法制宣传、普法教育及培训的经费近万元,每年安排一定资金购买普法教材,由局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其人手一册发放到各位干部职工手中,方便大家进行深入细致的学习。

二、分门别类开展普法工作,推进“xx”普法工作。

(一)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提高决策能力。

领导干部既是各项事业的组织者、管理者,又是决策者,领导干部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既是提高自身能力和管理水平,带动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需要,也是不断提高我县城乡规划建设水平的需要。为此,几年来,我局领导不但带头参加了省、市举办的法律知识培训,也积极组织参加了我局举行的各类法制教育培训,认真学习了《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建设法治政府基本知识》等普法教材,重点学习了《建筑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复议法》等颁布的专门法律法规读本,法律知识和素质有了极大提高,切实做到科学决策,依法行政。

(二)执法人员积极学法,提高执法能力。

行政执法人员站在行政管理的第一线,其执法素质的高低和水平直接影响到行政执法的效果和执法机关的形象。为此,我局高度重视执法人员的普法教育工作,通过以下五个环节督促落实。一是抓好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要求公务员、事业单位执法人员积极参加法律法规培训,参加法制讲座,组织多批次人员参加省建设厅举办的各类专业法规的学习培训,严格考勤制度,提高执法人员的学法主动性,变被动学法为主动学法;二是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公示制,强化执法人员的监督制约机制。按照四项制度建设相关要求,及时把执法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执法人员,公开股室职能职责,公开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及办事标准,履行群众来信来访制度,公开投诉电话,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三是把执法责任考核与岗位责任、公务员考核、奖惩、任免等结合起来,把考核结果作为评定优秀公务员及先进执法人员的重要依据;四是强化建设系统内部的层级监督和纪检、监察等专项监督,建立行政过错追究制度,对违法行为和消极不作为而造成重大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五是进一步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廉政建设教育,适时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国家有关廉政建设规定,观看反腐电教片,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杜绝脸难看、门难进,事难办和吃拿卡要现象的发生。通过努力,行政执法人员增强了自身的法律素质,能够掌握和运用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行政、秉公执法,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耕地保护工作的法制调研报告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社会各方面对统计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统计工作的任务越来越重,难度也越来越大。在这种形势下,如何进一步确立依法统计的理念,加强统计法制建设,更好地通过法律手段来引导、规范、保障和推动统计工作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各级统计部门要以依法办事作为统计行政机关各项工作的基本要求,推进各项统计工作向依法规范、依法管理、依法运行转变。通过依法行政,不断深化统计改革,加强统计管理,规范统计活动,保障统计数据质量,提高统计服务水平,促进统计事业的发展。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研究制定统计政务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开统计工作的法律依据、职责范围、制度方法、社会承诺、办事程序、标准和期限,增大统计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继续加大对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特别是广大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意识,使他们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这不仅是统计部门常抓不懈的基础性工作,而且也是新时期开展统计法制工作的一项重要性工作,只有全社会对统计法律法规认识到位了,统计的各项工作才能走上法制化的轨道。在宣传的方式上不仅要借助各种大型普查和专项调查,把统计法律法规贯穿进去,进行全面宣传,营造一个依法统计的社会氛围,还要充分利用现代网络、通信、报纸、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宣传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注重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既要大张旗鼓地宣传执行统计法的典型,同时也要坚决曝光一些违反统计法而受到处罚的典型案例,以儆效尤。

统计法制队伍是政府统计部门推进依法行政的主要实施者,在统计法制建设中起着示范和组织协调作用,没有一支高素质的法制队伍,依法统计工作水平就永远不可能提高,依法统计就成为一句空话。抓好统计法制队伍建设,才能有效地组织统计法制建设工作,保证统计法规的贯彻实施。统计部门要把法制队伍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并不断加强对现有统计法制人员的再培训、再教育,全面提高统计法制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法制工作队伍。

严格执法是提高统计部门地位,树立统计法律权威,保证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手段。加强统计法治,不仅要有较强的法律意识,还必须要具备较高的'执法水平,才能够有效推进依法治统。一是要建立一支政治素质高、法律意识强、精通统计业务、财务、税务和计算机知识的执法队伍;二是要从基础抓起,苦练内功,严格遵守办案程序和办案纪律,做到依法办案程序化、规范化、合法化;三是要敢于执法,善于执法,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稳妥处理每一个案件;四是要充分利用新《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加强处罚力度,大幅度提高统计违法成本,遏制统计违法行为。

耕地保护工作法制调研报告

全省实有耕地面积813万亩,其中水浇地占33%,山旱地占67%,根据省农牧部门去年调查,年农作物总播种面积为774.5万亩,耕地撂荒面积16万亩。剖析耕地撂荒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因自然条件严酷、农村生产基础条件差导致撂荒。我省三分之二的耕地为山旱地,自然条件严酷,生态植被稀疏,水土流失严重,降水稀少,“十年九旱”,交通不便,一部分坡耕地远离村庄,耕种条件差,产量低而不稳,从而导致撂荒。二是因农村人口外迁、劳动力不足导致撂荒。种田不再是农民的唯一选择,“弃耕务工”、“弃田经商”成为农民的理性选择,农村一些年轻力壮的主要劳动力纷纷外出务工或经商,赚取劳务收入或其它收入,向城镇迁移的人数急剧增多,耕作方便的田地由亲戚朋友代种,一些离家远、耕作不便的田地只好任其荒芜。此外,一些人为了躲避计划生育、方便子女上学举家外出,撂荒现象日趋明显。三是因种植效益差导致撂荒。随着物价上涨,种子、化肥、农药等农用生产资料不同程度上涨,农民种地成本急剧上升,从事农业不如从事非农产业效益高。特别是一些瘠薄地、边远零星地更是入不敷出,是农牧区耕地撂荒的根本原因。四是因土地流转机制不健全导致撂荒。由于我国土地流转制度还不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存在“不愿流转”和“不能流转”的现象,进城农民宁荒不转,导致农民身份改变,土地经营权不变的现象。除上述主要因素外,水源断流、难以灌溉,水电成本过高、种植不划算,土地盐碱化、无法耕种等也是导致耕地撂荒的原因之一。

二、耕地撂荒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

耕地撂荒对我省农村经济发展最主要的影响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造成资源浪费。耕地撂荒加速了土地干旱、瘠薄、盐碱的进程,在影响耕地质量的同时,也严重威胁到耕地数量的稳定。二是影响农产品供给。耕地撂荒面积扩大,随之农作物种植面积减少,农产品产量减少。按照粮食平均单产247公斤计算,全省16万亩撂荒地减少粮食产量近4万吨。三是阻碍农村经济发展。我省农业收入在农民家庭收入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耕地撂荒问题如不及时加以解决,农村经济的加速发展就会缺乏有力支撑。

三、减少耕地撂荒的.意见及建议。

一是要进一步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要进一步加大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力度,使广大农民充分认识到保护耕地、恢复撂荒地耕种是自己应尽的义务,增强爱惜土地、种好土地的自觉性。把解决农村耕地撂荒问题摆在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突出位置,作为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农村耕地撂荒问题。

二是要进一步激发农民群众的种地热情。要全面落实惠农政策措施,确保各项补贴资金不折不扣发放到种粮农户手中,做到“多种多补、少种少补,谁种补谁”,撂荒农户决不允许享受各种种粮补贴。调整和完善耕地保护策略,严格控制非农占用耕地,提高耕地利用率和效益,确保撂荒地尽快恢复耕种。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切实加大农资监管力度,防止因农资价格上涨过快,导致种地成本上升而出现撂荒。

三是要进一步加大土地流转力度。要鼓励推广现有经验,探索新的办法,建立完善的土地流转机制,按照“依法、有偿、自愿”的原则,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开展土地流转服务,从根本上解决农户的后顾之忧。

四是要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应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撂荒地突出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对各种涉农项目和资金进行整合,打捆使用,逐步改善整个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特别是要多渠道、多方位筹集资金,兴修农田水利,增强抗灾能力,防止出现新的撂荒。

五是要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应按照“因地制宜、宜粮则粮、宜经则经”的原则,积极引导农民改变传统生产经营模式,调整和优化农业结构,培育优势产业,鼓励走多种产业综合经营的路子,将农民的种植风险降到最低限度,提高和稳定土地的收益。将减少或避免撂荒与巩固退耕还林草的成果结合起来,达到合理解决和充分利用撂荒地的目的。

六是要进一步加大农业科技推广力度。要加大对农技服务体系建设的资金投入,调动农技人员服务“三农”、推广良种良法和农机农艺的积极性。要大力开展针对撂荒地区的农业技术培训,抓好良种良法推广,使之扩大种植面积,解决广种薄收和增产不增收的问题,增强解决撂荒地的科技支撑力量,减少农村隐形撂荒。

耕地保护工作法制调研报告

目前我办信息化工作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无纸化办公中出现的问题,二是人员操作和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推进我办无纸化办公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一)纸质文件的缺点。我办日常办公都是以纸质文件为主,无论是对外发通知、函、规范性文件、政府规章等,还是办内发个会议通知、通报、会议材料等,都是通过打印机、速印机或到文印中心印制大量的纸质文件。比如:一份十多页会议材料在开会前需要复印十多份,仅仅开会是在开会时看看,会后便失去了作用,变成了废纸。但是在会前文书人员要做大量的准备工作,这样一来办公成本大大增加。而且纸质文件不易长期保存,易受潮、破碎、丢失,再加上其传递起来不方便,甚至有时收到会议通知时会议已经开上了或已经结束了。大大影响了办公效率。并且办理的文件不容易登记、管理和督办。

(二)资源浪费十分严重。一件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文件的出台要修改数十次,通常大家做法是在文稿草拟完毕后打印出来请处长或主任修改、审阅、审批。往往几页纸只是简单的画了两个圈、改了几个字、或者删改了一小段,便要重新到电脑上修改文稿并重新打印,如此往来几次。再加上文件层层审批,打印机用墨和纸张浪费十分很严重。

(三)不利于政务公开,不方便查找。我市发布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已有数百部,这些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具有一定的强制力,在实际生活中指导着各项工作的进行,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已经成为我市行政工作的依据。但是现在要想查找这些法规、规章和规范性则成了一件难事。大多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都是纸质文件,平时放到档案室或者送到档案局,就连我办工作人员要想查找都是十分费事。更不用说普通市民和各级领导了。

(四)执法人员及证件管理难度大。我办目前使用的执法人员证件打印程序功能单一,只能完成简单的证件打印工作,对于管理和查找等功能都无法完成,还得通过查找纸制档案来进行人员审查核对等工作。并且通过其软件内存储的数据实现网上查询十分困难。

(五)出版书籍参考资料成本高。我办每年编辑出版的法规规章汇编、政府法制简报、法规规章中英文对照本等内部参考资料大多都是采取到印刷厂印刷成册的传统方法,这些书籍发行量小,但印制成本高,而且很多资料最后只是堆到仓库中长期存放。既浪费了大量的纸张,又需要人员进行管理。

就以下几方面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是建议以无纸化、信息化办公模式取代目前现有的办公模式。通过金政政务办公自动化系统(oa系统)来取代目前使用的公文发文、收文、便签等文件处理单。通过e—mail(电子邮件)来取代传真、信函。通过笔记本电脑来取代文件夹,档案袋。二是建议开发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数据库,对现有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整理扫描实现电子存储,这样一来,广大市民可以通过网络进行查找,我们也可以随时对现有法规规章进行更新。三是建议重新开发执法人员证件管理程序,并建立数据库。将数码照片、执法人员信息、证件编号等都输入数据库,实现即时有效管理。实现网上查询。四是建议发行网络出版物来替代纸制出版物,降低成本,方便查找,扩大宣传范围。五是建议定期升级更新设备,加强网络安全防护,确保设备稳定运行。

二、全员计算机操作水平有待提高。

(一)重视程度不够,计算机操作水平普遍偏低。目前,我办大部分高配置计算机只是用来充当打字机。很多同志不能正确使用操作系统、办公软件、上网、收发电子邮件等。甚至有少数同志连打字和基本的文件复制粘贴操作都无法正确完成。

(二)办公软件使用不熟练。目前比较流行的办公软件是由美国微软公司开发研制的office办公软件。其软件由word(文字处理软件)、excel(表格制作软件)、powerpoint(幻灯片制作软件)、outlook(电子邮件收发软件)等组成,不少同志只会使用word进行简单的打字排版,其他办公软件大多都不会操作。

(三)学习相关知识不认真。我办也进行过几次计算机操作培训,但是培训效果均不理想,很多同志认为这些都是网络管理员的事,遇到不会的我就问他就可以了。结果就导致上课学习不认真,培训完后不练习,更不用说应用到实际工作中,最后一遇到不会的问题就求助网络管理员来帮助完成。

建议加强计算机操作水平培训,对于我办工作人员,至少要求会熟练使用winxp操作系统,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会上网并且能够收发电子邮件,对不同工作岗位的同志分别进行相关知识培训,文书员要求精通office系列办公软件的操作和使用,财务人员要求精通excel电子表格软件的操作和使用,出版编辑人员要求精通word文字处理软件的部分操作和使用。

众所周知信息化工作是一项需要全员参与领导带头推动的工作,因为他涉及各部门的各种业务工作,光靠一个人或者一个部门是很难推进和实现的。所以希望各位同志提高认识,学习先进的办公理念并将其应用到自己本职工作去。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办公成本。

耕地保护工作的法制调研报告

各位领导:

我市辖30个乡镇,人口64.5万个,土地总面积234.3万亩,耕地面积56.42万亩,人均耕地0.87亩,是一个人多耕地少的县份。

新《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基本国策,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土地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基本农田得到了特殊保护,全市耕地总量实现动态平衡,耕地质量得到明显提高。回顾过去的工作,我们的主要做法:

一、以与时俱进的理念,高度重度土地管理。

(一)领导重视,把土地管理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地管理的精神上,加强土地管理工作,尤其是耕地保护工作。成立了以市长、主管副市长分别任组长的基本农田保护领导小组和全市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六次基本农田保护市长专题会议,每年都召开一次全市国土资源工作,将耕地保护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强调,今年3月,市长李国保分别在全市村支部书记培训班和全市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专门讲了耕地保护工作,特别强调了“基本农田五不准”。市政府先后印发了五个有关耕地保护文件,即“关于成立基本农田保护领导小组”和汨改发[]32号文件,印发了“关于对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和“关于调查基本农田保护领导小组”文件,印发“关于[找文章,到本网网]开展基本农田保护检查”的文件。同时,市委、市政府积极落实耕地保护工作经费,19财政预算给足40万元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今年又拿出20万元落实土地利用规划修编工作经费。每年市政府都从农业、监察、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织进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检查,切实做到了责任、任务、人员、经费“四落实”。另外,各乡镇也都相应成立基本农田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农田保护工作。

(二)宣传得力,全民耕保意识明显提高。耕地保护不单纯是政府部门的事,更是全民的事,全社会的事,只有提高全民耕地保护意识,增强全民耕保护责任感和自觉性,耕地保护才有坚实基础,才能见成效。为此我们加大耕地保护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全民耕地保护意识。一是每年“6.25”土地日组织宣传车辆进行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几年来共出动宣传车辆200多台次,在全市城区、乡镇进行巡回宣传。二是利用各种会议进行宣传,先后利用300多场会议宣讲耕地保护内容,开耕地保护专题会议150多场次。三是利用非农建设看地进行宣传。每看一宗地都向用地户进行宣讲保护耕地的重要意义,动员用地户要尽量不占用或者少占用耕地。四是制作基本农田保护宣传公告。全市统一制作了100幅2×1.5米的基本农田保护公告,张贴在全市交通要道和人群聚集的地方。五是在全市35个乡镇场建了485块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标牌,公示耕地保护相关内容和措施。六是书写了15000多条石灰标语和门板标语。七是利用典型违法案例进行宣传。八是利用广播电视进行宣传,每个“6.25”土地日前后一周进行播放,特别是“基本农田五不准”,去年连续播放了一个月。九是利用《汨罗报》专版专栏进行宣传。《汨罗报》未撤销前,每期都在该报重要位道开设有耕地保护专栏。

正是由于我市领导重视,耕地保护宣传得力,耕地保护基本国策做到了家喻户晓,全民耕保意识明显增强,呈现出了“三多”、“三少”的好势头。即爱惜地的人多了,乱占滥用耕地的人少了;耕地种植面积多了,荒芜耕地面积少了;村民建房申请占用荒山荒地的多了,申请占用耕地的少了。

二、以协调发展的思路,严格保护耕地资源。

(一)明确责任,加强考核,确保了耕地占补平衡落实到实处。层层落实了保护责任。将48.45万亩基本农田面积的以签订责任状的形式全面落实到乡、村、组、户与丘块,层层都明确了保护责任人,保护范围,保护措施和保护责任,全市共签订到村责任状384份到组责任状6100份,到户责任共14万分。

建立了基本农田目标责任考评制度。市委、市政府将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分解到乡镇后,每年由市政府组织对各乡镇基本农田保护进行一次全面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全市目标管理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原经考评基本农田保护不好,保护措施不利,每终取消评先资格。

坚持“占一补一”原则,切实做好了耕地占补平衡工作。近几年来,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和城镇建设制度的加快,我市建设占用耕地有近千亩。但我们始终坚持了“占一补一”原则,经岳阳市国土资源局选址验收先后共开发整理耕地1500多亩,除用于建设占用的耕地外,还储备有560亩耕地。年―20共收取耕地开垦费1400多万元,都用于了新耕地的开发项目建设。

(二)巩固了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划定成果,加强了基本农田建设。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我市于1999年划定了基本农田保护区753个,保护面积为48.45万亩,保护率为85.7%。

一方面,加强“软件”建设,健全制度,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我市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了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即《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基本农田调整补划制度》和《基本农田定期巡查制度》等五项制度。同时,狠抓了制度的兑现和落实,使基本农田保护走上了制度社会轨道。

另一方面,加强“硬件”建设,增加资金投入,加大基本农田建设力度。加大资金投入,把基本农田地力建设,同中低产田改造等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基本农田质量,把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同土地整理结合起来,将土地整理优化安排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进行。此外,除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基本农田。依法确需占用基本农田的,无论数量多少,都必须报经国务院审批。报批前,应制定补充耕地方案,并明确补划基本农田的位置、面积、质量。

全面建立了高标准保护标志。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公式制度,投资50万元建起了永久性保护标牌485块。保护标牌明确了保护范围、保护面积、保护措施、保护责任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高标准建立了基本农田保护档案。市到乡、乡到村、村到组、组到户、户到丘块都建起了基本农田保护图、薄、册、卡等一整套保护档案。我们组织各乡镇将基本农田落实到图斑、村、组、地块和农户,面积、区位要符合要求,数据要准确,并以村为单位将图斑逐一登记造册,以乡(镇)为单位汇总统计。基本农田保护区图、保护区登记卡,到丘到户花名册,丘块登记表与实地逐一进行对照核实做到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状,图、表、卡、册与实地相一致。并及时做好了基本农田保护基本资料的整理装订工作。据统计全市共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753个,建立基本农田标志485个,共装订到户登记表42本,图斑表28本,到户责任卡105本,保护责任状2本,全市汇总本1本。

(三)严格实施土地规划计划,从严控制用地规模,保障了经济建设用地需求。我们严格执行占用基本农田的审批制度,切实实行基本农田的“五不准”,非农建设无论是国家建设、集体建设,还是农民建房都坚持做到了:凡可占或不占用耕地的项目一律不占用耕地;凡不可避免需要占用耕地的一律从严控制占用面积;凡建设项目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一律另行选址或撇开基本农田,因而使建设占用耕地数量压到了最低限度,从而有效地保护了我市耕地。

同时,坚持用途管制制度,严格按规划办事。对于不符合规划用途的,坚决不予办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手续。非农建设项目凡是圈外用地的事先必须按法定程序先批准调规后批准建设用地,不是重点项目一律不准圈外用地。由于坚持了用途管制制度,基本消除了建设占用耕地的随意性,达到了保护耕地的目的。从1999年到,严格审批国家建设用地41宗,面积334.65公顷;集体项目用地53宗,面积36.5公顷。其中为京珠高速公路、武广电化改造、1809线、新火车站等国家和省级重点建设工程报批用地185.85公顷,为市重点工程友谊河沿江大道工程报批用地61公顷。据统计,年共为重点工程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14宗,总用地面积1333.5亩,其中,国家用地11宗,用地1267.5亩,集体用地3宗,用地66亩。

(四)合理规划,加大投入,全面推进了土地开发整理。推进土地开发整理,是实现占补平衡的唯一途径,为做好这项工作,我市建立完善了责任机制、约束机制、保障机制和激励机制。第一成立了专门的班子,由分管副市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各相关部门单位为成员,国土资源局成立了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第二完成了后备资源调查,我市拥有土地后备资源10.5万亩,在此基础上,编制了近期、中期、长期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第三制定了土地开整理程序,依法按程序开发整理土地,确保生态平衡。第四制定了优惠政策,实行谁开发、谁受益的原则,为促进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库和耕地储备库。据统计我市从1999年至今,建设占用耕地1095.13亩,而开垦用于占补平衡的耕地达1588.4为亩,现储备耕地净492.9亩。从至今已有3个国家、省级项目落户汨罗,开发整理规模达8859.6亩,新增耕地5853亩。

三、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全面推进土地管理。

(一)抓住政策机遇,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取得突破性进展。2003年3月,全市开展了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专项工作,共收回开发区和项目开发部8个。清理各类建设用地327宗,未纳入市人民政府“五统一”管理的5处,擅自利用划拨土地搞经营性开发的5宗,存在少批多占的4宗;清理土地交易582宗,清理违规用地16宗,查处率达100%,处理各类土地遗留问题11起。“中国国土资源报”头版头条以《没有人再敢批条子了》的文章报道汨罗市治理整顿工作的情况。

治理整顿土地市场促进了土地市场的规范与完善。经过对土地市场秩序的清理整顿,我市大力推行了土地使用权和采矿权挂牌招标拍卖。进一步规范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同时,严把土地登记关口,对经营性用地没有进行招标拍卖挂牌的,不予登记;对出让地价明显低于出让底价的,不予登记;对未全部缴纳土地出让金的,不予登记;对违反规划改变土地用途的,不予登记。目前,全市实现了土地“一个口子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目标。全市所有经营性用地一律实施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城区最高地价已达到1.3万元/平方米。其中,2003年,汨罗局采取拍卖挂牌方式供地共计10宗,成交价款7052万元。其中商业局位于建设路0.2公顷商业用地以900万元拍出全市第一价,建设东路6.67公顷土地以3900万创全市土地交易总价最高记录。4月份成功地对汨罗江砂石资源采矿权进行第一次挂牌出让,最终以5万元成交。8月份对汨罗江南渡桥下游砂石资源采矿权进行捆帮式公开挂牌。

(二)抓执法监察,严肃查处了耕地违法案件。一是抓监察网络建设。聘请了市、乡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员、新闻记者等12名同志为特邀国土资源监察专员兼行风监督员,聘请了31名国土员为专职监察员,各国土资源所聘请362名村干部为土地信息员。设立举报电话32部,举报箱100个。同时,完善动态巡查责任制,按照“五定一包干”(定人、定范围、定责任、定费用、定奖励、费用包干)的原则,采取经常巡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一级巡查区15天查一次,二级巡查区每月巡查一次,形成“地动我知,违法我管”的局面。二是抓违法案件查处。我市一直把非法占用耕地作为土地执法重点来抓。特别在耕地违法案件处惠,决不估息迁就,不心思手软,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罚款的予以重罚。2003年发生耕地违法案件9起,违法占用耕地2.09亩,都给予了重罚处理,共罚款4.12万元。全年违法案件下降20%,制止率在92%以上,案件查处率达100%,结案率达100%,案件查处无错案发生。

(三)从严把好征地关,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我市在认真开展全省征地补偿费用管理大检查同时,采取“三严”严格征地管理。即严格控制征地规模;严格依法按规划计划、按程序征地;严格征地审核和征地补偿安置监督。同时,认真督促落实法定的征地补偿和安置措施,解决征地安置补偿费用拖欠、挪用、截留问题,抓好征地补偿费的清欠工作。建立了征地公告制度和补偿标准听证制度。为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今后凡没有征求被征地农民集体组织和农户意见的征地方案,国土资源部门不予审核报批。另外,我们在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依法明确农民土地财产权的基础上,初步建立了农民保护耕地的有效机制。

(四)加强基础业务工作,数据化、信息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历年来,我市把地籍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20授予“全国地籍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的称号,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初始、变更登记全面到位;土地证书年检制度全面推进;土地资源调查和土地利用现状调全在完成;城镇基准地价的更新修订工作顺利通过验收。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项目已通过省厅验收合格并全面启动运用。2003年作为湖南唯一县级市正式被国土资源部列入基础图件数据更新试点,并完成全市30个乡镇场、382个行政村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发证,完成率达100%。

测绘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完善了基础地理信息规划和测量标识维护方案,编制了“关于落实财政部《基础测绘经费管理办法方案》”,对全市34个国家测量标识进行了维护,全面开展了测绘任务登记150宗,完成总测绘面积达8平方公里,编绘测绘成果图100余幅。

法制创新宣教调研报告

“五五”普法启动以来,县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精心组织实施“五五”普法依法治县规划,扎实开展内容丰富、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活动,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法律七进”广泛开展。我们紧扣“五五”普法规划,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以“法律七进”工程为载体,通过机关单位学法制度化、送法下乡经常化、社区学法网络化、学校学法特色化、企业学法规范化、宗教场所学法集中化的普法模式,采取分类“讲”、集中“训”、骨干“带”、活动“促”、文艺“演”、资料“宣”、展板“引”、试卷“考”等有效形式,切实将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渗透到社会各个层面、各个角落,掀起学法用法热潮,达到帮助普法对象析身边事,学常用法,做守法人的目的,增强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夯实依法治县的群众基础。

(二)示范创建稳步推进。我们坚持“试点先行、培育典型、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原则,建立了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联系法治建设示范点制度,自开始,从乡镇、单位、学校、企业、村、社区等不同类型中确定了33个法治建设示范点,坚持高标准、高起点,严格把关,注重质量,精心培育,树立样板,为全县的法治建设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同时,广泛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共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79个,占全县村总数的58%,创建示范社区4个,依法治校示范校2个,在此基础上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全省7个,全市8个,创建全省民主法治社区1个,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法德进家”全面深化。“五五”普法启动后,我们及时总结推广合黎乡“法德进家”活动的经验和作法,进一步加大法德进村入户力度,使一版、一匾、一袋、一案、一讲“五个一”的“法德进家”要求得到更好的落实,真正实现法律道德进家入户。至目前,全县已建成法制长廊(一条街)个,法制楼院(广场)个,法制文化壁个,法制宣传碑38个,烧制油面瓷砖画390幅,制作大型固定宣传牌23个,法制宣传灯箱xx年初,我县被省上确定为全省法治市县创建活动试点县,在制定规划和实施方案的基础上,以专场法制文艺演出、普法成果展示、群发手机短信、“一月一法”宣讲、“漫漫人生路、法律伴你行”千人签名、新闻媒体渲染等六项主题教育为主要形式,把创建活动纳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要内容,相互促进,取得成效,丰富了法治县创建活动内涵。

(五)普法载体不断创新。我们坚持在实践中创新载体,通过载体实现有效互动,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之中,为普法教育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结合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专项活动,积极探索总结出民情报告制度、“一庭三所联动”、“平安便民服务队”、公推海选人民调解员等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完善普法教育与人民调解互相结合的有效运行机制,把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的过程转化为宣传法律知识的过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群众遵守法律和道德规范,提高了法律知识普及率、知晓率和矛盾纠纷调处率,普法效果更加明显,“第一道防线”更加牢固,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通过开展“五五”普法依法治县,我县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显着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能力明显提高,公正司法、严格执法的水平不断提升,全县法治环境进一步优化,为建设“平安高台”、“和谐高台”,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五五”普法把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推向了一个新的高潮,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但一些问题也依然存在,其中,既有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中长期沿袭下来的带有共性的老问题,也有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出现的新问题,既有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也有思想认识方面的问题,不论是哪个方面、哪个环节的问题,都不容忽视,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归纳起来,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思想认识还有偏差。由于乡镇和部门、单位“重经济发展、轻法制教育”的现象仍然普遍存在,导致一些领导干部对法制宣传教育在促进领导方式、执政方式转变中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思想上不够重视,行动上缺乏自觉性,把普法教育视为可有可无的“软任务”,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行动上不落实,影响了普法教育的深入发展;部分领导漠视普法的态度与群众渴望学法的心愿不相适应,认为经过xx年全民普法,该普及的法律法规知识已经普及了,再搞也没有什么新花样,有的甚至产生厌烦情绪,因此,在实际工作中仅仅将法制宣传教育停留在一般性的号召下,工作无法正常开展;有的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唯权思想严重,“官念”比较浓厚,还存在以权压法、以言代法、执法不公的.现象,挫伤了群众学法的积极性;有的基层干部存在错误思想倾向,认为法律宣传多了,群众法律素质提高了,学会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反而不便于管理,工作会越来越难做,因而送法送政策的积极性不高。

二、是工作机制还不完善。就全县整体而言,我们的保障机制比较健全完善,但要具体到乡镇、部门和单位,却还不尽人意,法制宣传教育缺乏必要的保障措施,有的乡镇、部门普法经费不落实,活动难开展;有的组织机构不健全,工作无人管;有的是只安排、不检查、不落实,工作流于形式,所有这些都制约了法制宣传教育的正常开展。同时,考评机制还不十分科学,虽然我们已经建立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评体系,但从去年开始考核以来,部分乡镇、部门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认为考评体系中的许多内容规定太笼统、太抽象,不具体、不量化,操作性不强,考核时难以把握,无形中有的工作就走了形式和过场。

三、是法制宣传教育环节上还有薄弱点。勿庸讳言,我们以往的有些做法,并未真正把握干部群众的心理需求,充分考虑干部群众学法的实际需要,而是就学法而学法,导致普法的实际效果不明显。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上,近年来虽然制订了一些学法用法的制度性规定,但有的仅停留在文字层面上,抓落实的力度不够,约束力不强;农村普法教育上,由于人员难集中、教材难落实、时间难保证、措施不得当,部分地区尤其是偏远乡村的普法教育工作不到位,一些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仍然很淡薄,发生矛盾纠纷时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而是选择上访,造成基层信访问题突出,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城镇下岗职工、外出务工人员、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抓的还不紧,留有盲点和死角;法制宣传。

法制创新宣教调研报告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教育是法治教育与国民教育的基础,也是现代法治国家的基础性工作。为大力营造宪法宣传氛围,弘扬宪法精神,引导学生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在第九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西安市东元路学校(实验校区)组织学生开展“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

国旗下演讲。

为培养学生学法、知法、守法、护法的法治意识,营造校园法治宣传氛围,进一步把学校法制教育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宪法日期间,西安市东元路学校举行“宪法伴我成长”为主题的升旗仪式,对同学们进行宣教活动。

主题班会。

为了提高全体学生法律意识,同时也为了引导学生深入了解宪法、尊崇宪法精神,加强青少年学法用法工作,学校组织开展了“学法用法向未来”线上主题班会。

争做“宪法卫士”

为检测学生对宪法知识的掌握情况,学校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网上“学宪法,讲宪法”知识竞赛活动。同学们在老师的指导下,登录网站,进行知识挑战和竞赛,巩固学习效果。

答题过程中,同学们冷静思考,从容应对,展现出了扎实的法治知识素养,并取得了优异成绩。让宪法意识在同学们心里扎根,让青少年成长为心中有法、知法守法的未来接班人。本次系列活动增强了学生们法治实践,通过线上学习宣传教育,直接竞赛答题,引导学生了解宪法基本知识,遵守宪法条例,让宪法种子慎种于每个学生的心中。

法制政府建设调研报告

根据工作安排,今年6月份,区人大会法工委组成调研组,在区人大会副主任王建华带领下,对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实地走访了区法院、黄岩国土资源分局、区环保局、区法制办、北洋镇、屿头乡等单位,召开了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区府办、区法制办等19个部门及部分区人大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了区法制办专题工作汇报,征求了与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进展,区政府及各职能部门、乡镇街道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大幅提高。

一是领导重视程度不断加强。区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对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历来比较重视,每年根据省市考核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对全区法治政府建设进行及时部署安排。为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水平,区政府与高校签订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合作协议,借助高校的师资力量,及时更新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储备,培养法治思维,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在重大问题决策、化解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借助专业人士的力量,从源头上把好法律关,确保政府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认真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的相关规定,区政府领导的出庭率为100%,部门负责人出庭率为91.8%。

二是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以《黄岩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黄岩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规定》、《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的通知》等文件为核心,从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管理、政府合同审查备案、行政执法监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等方面加大制度建设力度,构建法制工作框架,建立起了完备有效的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同时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综合目标考核体系,逐年增加分值比重,促使部门、乡镇街道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

三是行政执法不断规范。对规范性文件实行“三统一”制度,三年来(20xx-20xx年)共审查了52件规范性文件,有效地规范了抽象行政行为。实行政府合同报备案制度,确保政府合同的合法性,有效减少政府在商务活动中的法律风险。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高执法案卷的质量,规范执法行为。大力推行行政复议听证审议制度,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结果的公信力。20xx年以来我区的复议案件听证率逐年上升,最大限度地实现了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

四是政府职能不断转变。深入推进“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努力打造“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责任必须为”的“有限政府”。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保留了行政许可事项248项,取消了全部非行政许可,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期,努力打造“高效政府”。切实履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职责,依据权力清单,全面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等事项,推进行政权力公开化、透明化,努力打造“阳光政府”。20xx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213条,受理公开政府信息申请93件,已全部办结,较好地保障了行政管理对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我区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法治观念有待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不是一项单项工作,它贯穿于政府组织、决策、执行等各个环节,是一项具有基础价值的体系性工程和系统运行模式。但在工作当中,一些单位对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其本质理解有偏差,在推进的过程中存在“形式化”、“口号化”的倾向。有的干部不习惯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律手段来处理、解决发展改革中面临的问题,对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与经济发展的辩证关系认识不足,在面临一些难点棘手问题时,甚至错误地认为依法工作妨碍了发展。

二是制度执行尚有差距。区政府已对政府合同、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等工作建立了系统的管理机制,并组织了多次培训,但在实施过程中,落实仍有差距。一些单位在规范性文件送审时怕麻烦,不愿提交到法制办或不及时提交,导致有些违法内容出现在政府文件中。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秉公执法还不够。有些单位执法案卷不但质量差,而且在检查后整改落实不够到位,案卷质量经不起考究。有些职能部门负责人对出庭应诉存在抵触心理,觉得自己坐在被告席上有损形象。

三是行政执法存在一些不规范的现象。部分执法人员素质不高,依法行政意识不强,行政违法和不当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制止和纠正。执法过程中仍不同程度存在“重实体、轻程序”,调查取证不充分,行政处罚决定书说理性不强,引用错误或者不准确的法律依据等。从我区历年来发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来看,绝大多数是因为程序错误引起的。

四是法治建设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目前我区在法治建设方面仍然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特别是对行政权力的监督问责相对弱化,有些监督程序流于形式化和表面化,失去了监督的实效性和威慑力。联动机制亟待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涉及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队伍建设及监督制约等多方面,但有的单位片面认为法治政府建设就是就是法制办的工作,与其他单位关系不大;有的单位缺乏大局意识和合作精神,在涉及多个单位的工作中,常常出现推诿、不作为等现象,造成整体工作水平下降。

一是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紧迫性。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内容,行政机关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负有严格贯彻宪法法律的重要职责,是实施宪法法律的重要主体。行政机关的执法水平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直接关系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依法治国目标的实现很大程度上决定于法治政府建设的进度和质量。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区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要更加自觉地用法治眼光审视发展改革问题,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发展改革难题,用法治规范保障发展改革成果。

二是要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区政府和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要改变依法行政与经济工作两张皮的现象,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推进,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每个环节。领导干部要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的观念,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带头学习法律知识,依法办事,严格执法,自觉按照法定程序、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

三是要建立健全政府部门的监督问责机制。要加大信息公开,依法公开本部门行使职权的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要发挥法律顾问的积极作用,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要在全面总结以往经验基础上,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和督促检查机制、激励引导机制,把法治建设作为全区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提高分值比重,突出考评重点,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四是要创新宣传方式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社会效果。一方面要加强对执法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在传统的学法基础上,将黄岩近年来发生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汇编成册,以案说法,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促使执法工作人员转变思想观念,正确认识和处理人治和法治、权力与法律的关系,牢固树立法律权威至上、法律大于权力、权力服从法律的观念。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尤其对行政行为相对人的法治宣传教育。要围绕与群众现实生活密切相关的拆迁、劳动争议、环境保护、治安防范等问题以及社会关注的热点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使人民群众不但熟悉法律,懂得运用法律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更要改变以往信访不信法的局面。

农村法制教育调研报告

普法工作已走过26个年头,广大群众特别是广大农民的法治观念、法律素质都得到了明显增强,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能自觉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目前,农村的普法工作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当前广大农村正处于新农村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时期,新形势下如何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现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全面发展,成为当前农村普法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现状

桐梓镇位于武隆县东北部,距武隆县城区85公里,是武隆东北部重点镇,是、市政府命名的文明单位。全镇幅员面积100.3平方公里,辖6个行政村,1个街道居委会,46个农业社,总人口13127人,其中城镇人口8765人,城镇面积2.84平方公里。经过五个五年普法教育,辖区内各类法律知识得到了较为广泛的普及,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逐步提高,农民的依法维权意识显著增强。法制宣传形式也从过去发放宣传资料,发展到现在的普法宣传车、网络普法等,法制宣传教育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具体表现为:一是依法明辨是非能力提高,动辄动粗动武的情况明显下降;二是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的观念加强,依法履行义务的自觉性不断提高;三是增强了主人翁意识,依法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意识与能力明显提高;四是广大农村基层干部能够做到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管理村社各种事务,做到有法必依,依法办事。

二、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

当前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难度比较大,宣传途径相对陈旧、单一,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 一是利用村两委开会、布置工作等时机,组织村“两委”干部、党员及人民调解员学习法律知识。这是当前农村开展法制宣传学习最主要的途径。二是参加乡镇上级组织的法制宣传学习会议和培训教育。这种机会和途径相对较少,参加人数也有限。三是乡镇组织相关人员送法下乡,分发学习资料,向村民和外来人口进行法制宣传。四是利用广播、高音喇叭、法制宣传栏和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等向村民宣传法律法规。五是邀请乡镇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同志给村干部、村民上法制课等。

三、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存在的问题

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当前农村法制宣传教育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中,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镇、村干部虽然做了很多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影响和阻碍了农村法治化进程。

学习和在村公所创办宣传栏。而村民自觉到村公所看宣传栏,学习法律知识相对较少,致使很多农村的法制宣传浮于表面,农民群众本身并未得到教育。

(二)普法队伍自身素质不高。农村工作纷繁复杂、千头万绪,而农村法制宣传的主力军是广大农村干部。目前,很多村干部自身文化素质偏低,年龄偏大,甚至自身法律意识淡薄,只注重经济建设,对组织宣传新农村建设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以及国家法律法规,都停留在一般号召上。遇到矛盾纠纷绕道走,了解问题一般化,分析问题一般化,解决问题一般化,不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纠纷,致使村民遇事常常越过村委会一级,直接上访,甚至集体群访,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三)普法形式创新性和针对性不强。现在农村法制宣传常用的形式有:张贴标语、出动宣传车宣传、举办法制讲座、发放宣传材料、开展法律咨询等,都有较好的宣传教育效果。但是,这些方式的创新性和针对性却不强,对农民的吸引力仍然不够,需要在宣传创新和增强针对性上下狠功。

四、解决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问题的对策

“法律八进”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其中“法律进乡村”工作的支撑点和辐射面就是广大农民群众。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就是要引导农民积极学法、自觉守法、正确用法,培养更多的农村法律明白人。

(一)建立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一是健全工作机制,挖掘宣传资源。做好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工作机制健全是关键。要加强普法工作机制建设,充分调动与农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部门的积极性,整合各方资源,大力宣传涉农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农村普法义务,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健全队伍建设机制。在完善乡镇综治办(法建办)、司法所和村居调解委员会人员配备的同时,贴合实际、贴合生活地加强对人民调解员、村居综治专干和法律明白人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建立考核评估体系,切实提升基层法制工作人员能力素质。三是落实保障措施。要强化法制宣传教育保障措施,积极落实宣传教育设施建设、农民法制培训、法制宣传资料等方面的保障工作。积极推动平安武隆建设法制宣讲团走村进社,采取各乡镇“开方”、相关部门送法的形式,开展巡回法制宣讲。

(二)结合农村具体工作,突出重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将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与农村经济建设、农村矛盾纠纷调解、农村民主法治村创建等工作相结合,进行社会管理创新,加强对“三留”(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等的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要突出对农转城居民的法制宣传教育。他们户口虽已脱农,但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并未有完全实现角色转换,依旧居住在农村,没有其他劳动生产技术,没有了土地,他们便无所适从,打麻将成风,成为了新的社会不稳定因素。这就需要将法制宣传教育始终贯穿于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信访维稳、“三留”人员服务保障和流动人员管理中,利用中小学校、就业培训中心、“一村一法制学校”等平台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丰富宣传形式,创新普法载体。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要紧紧结合广大农民群众的文化需要和思维习惯,不断创新普法载体,选择农民群众最喜爱、最需要和最容易接受的宣传方式,使农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形成法制观念。充分运用法制宣传栏、“村村通”、农家书屋等渠道开展宣传,广泛组织开展编演法制文艺节目,展出生动形象的法制宣传图片和漫画,编印法制书籍、法制宣传资料和法制信息,利用农村远程教育培训网络组织村民学法,引导村民收看法制节目,营造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搭建一些服务平台,经常性地组织律师、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农村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为农民群众办实事,解决实际问题,从而提高农民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增强法制宣传效果。

开放教育本科法学专业法律实践成绩评定表

农民是我国重要的组成部分,更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农民只有懂得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才能在现实生活中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农民法律意识的强弱,法律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我过民主法治建设的进程,关系到“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本次调查地点选取在大田县湖美乡,通过实地走访调查获取相关的数据,深刻分析农村法制建设的情况,分析其中的问题,提出建设性的建议。

一、农村法制建设现状

1、普法宣传与群众需求脱节,农民法律意识淡薄。

调查表明:男性最想了解的法律法规前三位为:促农富农(37人,占男性61.7%);人身伤害(20人,占男性33.3%);农民工基本权益(20人,占男性33.3%)。女性最想了解的法律法规前三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14人,占女性23.3%);促农富农(14人,占女性23.3%);婚姻家庭(12人,占女性20%)。不难看出,经济的欠发达并没有阻碍,农村中男女对法律的需求的差异性,男性更多的是基于事业发展而去了解法律,更多的是关注对产业发展政策,以及工作安全保障类。女性更多的是关心家庭稳定和睦,从而关注家庭健康保障,经济收入,以及家庭稳定类的法律。

农民的权利意识淡薄。“民不与官斗”、“一年官司十年仇”、“吃亏是福”等传统观念深深的影响着一群人。受传统人治思想的影响,长期以来,法制在农村的着眼点都是如何加强管理,着重于法的政治统治功能,农民往往只把法律当成是制裁违法犯罪的工具,而忽视了法律保障权利的功能。权利意识淡薄,主体意识模糊,缺乏维护民主权利,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切身利益的意识和实践活动。

法治社会要求法律至上,具有最大的权威和最高的效力。然而,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法律却没有处于至上的位置;相反,几千年来的封建人治传统已使权力至上的观念在我国农村社会打下了深深的烙印。在现实生活中,我国农村地区呈现出明显的泛权力状态。在权大还是法大的价值取向上,广大农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前者,法律几乎是没有权威的。在农民的心中,政府管理了一切,在日常生活中找政府往往是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途径,远远大于寻找法律救济的比重。

2、司法成本高

农民通过法律维权面临司法成本过高的问题,尤其是追讨工资的过程中,为了追讨回被拖欠的工资或工伤赔偿金,农民工在维权过程中要负担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等诸多费用,而且维权时间漫长。据统计,被拖欠工资的时间在6个月以上2年以下的农民工比例高达74.8%。维权程序复杂、成本高,使很多农民工不得不选择牺牲自己的部分权益与用人单位私了。很多农民有法律维权的意识,但是法律维权过程中产生的司法成本农民无法负担,最终不得不放弃法律维权。

3、解决途径存在隐患

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30%的男性和25%的女性选择私了。而男性有40人、女性有28人选择向村干部或政府求助,以期纠纷得到解决,占到调查人数的68%。私了由于其往往是事故双方在事故发生后自行商量解决,而大多数人对事故本身没有明确的认识,致使私了结果具有不确定性、随意性,同时其不具有法律约束性,不少事主在私了之后,又继续纠缠,乃至发生暴-力事件。例如,走访中了解到:我乡后坑村有一人被狗咬伤,私了决定600元赔偿,但治疗中伤者因病毒感染致使产生数千元医疗费,再次协商时,犬主坚持以当初谈妥600元为由,拒绝村镇两级调解,从而让处理人员十分棘手。

4、农村司法机构不健全

如自己了断,往往为一件小事走上极端的事情时有发生。

担护普法宣传和法律援助的农村司法所,往往也是有其名无其实。大多数乡镇的司法助理员,由于缺乏编制,几乎都是兼职干部或招聘人员。自身并不懂得多少法律,又从何普法和提供法律援助?村镇两级调解本是一种有效解决民事纠纷的选择,且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性。但实际中,虽然村镇两级都建立了纠纷调解室,但村镇干部大部分未学习过相关法律,同时也没有经过专门的业务培训,他们在调解中往往凭借的是几十年的工作经验。虽然不少同志的工作经验在不少调解中起到了关键作用,但同时很多经验跟法律、法规有出入,甚至相悖。

二、农村法制问题原因分析

1、人口结构大龄化、文化程度偏低。被调查人员中60%为男性,40%为女性,统计表明:被调查者中56岁以上的有31人,而41岁以上的共有57人;同时初中以下学历的有77人,主要集中在41岁以上阶段。走访中了解到,由于很多法律宣传过于深奥和单调,群众理解比较困难,虽然有不少从普法活动中拿的资料,但很少细读。农村法制宣传渠道不畅。家庭联产承包开始后,集体组织形式越来越变得松散,群众大会已经很少召开。虽说电视机的普及率大幅提高,但收看的节目却都以电视剧居多。农村报刊最多发行到村委会一级,国家的法律法规一般也在村委打住。农村虽然建立了农民夜校和建成开通了现代远程教育,农村小学也聘请了法律副校长,但作用并未真正发挥出来,还是形式主义的'东西多一些,加之农村干部法律知识的缺乏,农村的普法几乎就成了死角。

2、执法不公正在不同领域不同程度的存在。执法不严,徇情枉法,已经成为法制进程中的毒瘤。个别基层干部“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在老百姓看来,“八字衙门大大开,有理无钱莫进来”。这些都直接影响着老百姓的“法治”心理:“上边没人,告也白告”。

3、怕打官司的思想仍然根深蒂固于广大农村。人们习惯认为,官司缠身总不是一件好事,对打官司缺乏必要的心理准备。农民如此,基层政府也如此。《行政诉讼法》实施后,一些基层的政府官吏至今还不适应当被告。

实质上党管一切,严重影响着司法公正,阻碍着民主法制进程。

三、农村法制建设问题对策

1、加大-法制宣传力度

进一步提高对农村法制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各级党委和政府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中,要始终坚持“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不能有任何动摇。要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努力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农村工作的水平。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提高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要进一步在广大农民和农村干部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通过这种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切实增强农村干部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要努力做到使广大农民知法守法,积极履行应尽义务,并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使农村干部自觉奠定法律,严格依法办事。

2、多种方式相结合,向民事等方面倾斜

(1)电视传媒对现在生活的印象是毋庸置疑的,由于其法制节目为了收视率等多关注重大的、轰动的案件,而这种案件多为恶性刑事,虽然教育了群众,但却并不具有太大的教育意义。因此,适当的向民事、劳资、致富等法律法规倾斜,让广大群众获得真正有操作性的法律。

(2)调查中,有30%的群众也通过报刊、杂志学习法律知识。走访中了解,这些喜欢读书看报的人多为附近村民的主心骨,不少群众常常向他们了解一些法律法规。只需我们在平面媒体上运用案例和法条相结合的方式,诠释法律,就能通过他们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3)充分运用远程教育平台资源,开展教育学习。远程教育系统内的资源涵盖了农村生活的多方面,其中也有许多贴合农村实际的法律法规,其采用专家讲解的方式,直观的将法律法规展示出来。现在远程教育点已经基本覆盖各个行政村,只需我们合理利用,也能为法律普及做出重要贡献。

3、严格规范农村执法行为

4、降低司法成本,完善法律援助职能,加大-法律援助力度,建立法律援助机构,培育专职农民工维权律师,这样才能为广大农民工提供更高效、更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维权律师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娴熟的法律业务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法制教育调研报告

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是我们普法工作的重点之一。近年来,我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取得一定成绩,青少年遵纪守法意识逐步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呈现良好发展势头,但同时也不同程度地存在问题,有待我们共同探讨研究,以下是我们的一些做法、认识和设想,供大家参考。

(一)领导重视是关键。建立健全各类相关组织、制度,对工作全面布置、动员,各学校校长主抓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并将德育教育和法制教育有机结合,法制教育与预防未成年犯罪相结合。

(二)有计划、教材,有课时等保障。各学校制定计划,安排课时(政治课、思想品德课)按照统一教材《中小学法制教育读本》进行法律知识讲授教育。

(三)形式多样,初见成效。继续发挥课堂主渠道的作用,利用第三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如举办法制讲座,开展法制知识竞赛、法制知识手抄报展评、学生心得交流,利用墙报、宣传栏,参观、观看法制录像电视,警示教育,观看法制教育图片展览(禁毒)模拟法庭,主题班会,以案说法,印发普法传单,如印发《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三字经》等宣传资料,给学生,开展法律咨询,旁听法庭谈心活动,生动形象,使学生感到身临其境,避免了抽象的条文的灌输,增强了同学们学法、守法的自觉性。

(四)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体系初步形成。如成立“家庭学校”,请家长到校讲课或向家长讲述法律知识,加强沟通联系,聘请法制副校长利用正反面典型现身说法,组织学生到劳教场所参观,正反经验告诉我们,家长要做守法楷模,要循循善诱,切不可歧视、打骂、侮辱。否则将适得其反,家庭是预防犯罪的第一道防线,未成年人大多数时间是在学校,所受的教育影响主要来自学校。因此,学校的法制教育必不可少,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未成年前进的“航标”。因此,教师对未成年人进行心理健康等多方教育,引导他们走正道,另外社会环境,也是很重要的,如一些暴力、色情、、迷信、恐怖活动等危害,也是不容忽视的。总之,只要家庭、学校、社会三方联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就会抓出成效。

(一)重视不够。在学校教育中,与其他课程相比,法制教育仍然得不到足够的重视,法制课被其他课挤占现象,教学课程得不到保证,认识上也有模糊,往往忽略,轻视法制教育,安排时间不够。

(二)缺乏高质量、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教材。目前的教材针对性不够强,不够通俗。与中学生日常学习、生活联系不紧,实用性不强。

(三)法制教员(副校长、教师)教课水平有待提高。目前大多数法制课教师都是政治课教师兼任,缺乏必要的法学基础知识和实践经验,遇到实际问题就显得束手无策,有的解答不了学生遇到的问题,教学质量不高。

(四)网吧、电子游戏厅等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场所急需整顿、治理。目前网络上暴力、色情等有害信息很多,另游戏节目使一些学生“上瘾”,无心学习,一些学生无钱玩游戏,就产生非法图财的想法和做法。学生中午时间去网吧、游戏厅不阻止,危害较大。

(1)纳入教学大纲对课时要确保,考试中要体现内容,学校设立法制教育专门机构,有专人抓。

(2)编写一些较高质量的教材或读本,加强阵地建设,教材要图文并茂,通俗易懂,要针对青少年心理特点、实际。

(3)法制教员要进行培训。可利用寒暑假等不影响正常教学的时间对法制课老师进行培训,着重培训与学生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他们的运用法律能力。

(4)切实强化对网吧、游戏厅等场所的治理。文化等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控制中小学生进入网吧、游戏厅等场所,按上级规定办事,对违规的严肃处理,实行主管责任过错追究制。

(5)形成学校、家庭、社会联系和综合管理机制,形成合力,加大工作力度。宣传、公安、文化、工、青、妇等各方组织起来,青少年教育要全方位,多方面紧密配合,才能避免教育出现死角,要常研究,常部署,常检查,常关心,责任到人,制定领导常抓的管理制度,家长、老师做守法的楷模。

(6)建立预防未成年犯罪和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机构网络和联系制度,实行教育预防保护三结合,以检察院、教委、司法局、关心下一代协会为主导,建立上述机构,突出抓重点对象的教育,帮助管理,建立档案,各方协调,及时解决一些青少年的涉法问题,有关参与单位提供法制宣传教育资料书籍或图片,对影响学校教育环境等特别问题进行综合治理,采取措施,及时矫治不良行为,公安机关要加大对教唆青少年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青少年易涉足活动场所的治安管理,建立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站,增强青少年知法、守法意识,拒绝引诱,摆脱危险,用法律保护自己的能力。在教育中,把“后进生”失足少年作为法制教育重点,采取结对帮教办班的形式,耐心细致做好思想转化工作,建立帮教队伍,坚持帮教制度和活动,争取转化,有所成效。各学校每学期要至少用三至五天时间集中开展法制教育。劳动部门要让待业青年尽快上岗,以减少青少年犯罪。要适当增强学校法制教育的投入,在人、财、物上予以支持,形成制度。

法制教育调研报告

现今青少年大多属于独生子女,家庭的优越和亲人的宠爱,使得他们多了自我与个性。他们对爱的释放、对责任的担当模糊和懵懂,不明白是不是做出违法违纪的事情。比如某中学“刮脸泻愤”事件,某小学“孤立威胁”事情,已出现“暴力”和“冷暴力”现象,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因此,我们要加强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和心理关怀。

学校是青少年主要集中的地方,加强学校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和心理关怀至关重要。一要法制教育常态化。坚持一年两次给全市中学生上法制课,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组织义务法制宣讲团,有的放矢的在发现问题的学校上法制课,强化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二要法制教育低龄化。法制教育从娃娃抓起,在幼儿园大班教育中强调遵纪守法,同时加强对中学生的法制教育,增强小学生的法制意识。三要强化对中学生的法制观念。中学生特别是高中生,处于青春懵动期,又具有了一定的行为能力,容易做出让其自己后悔的事情而危害他人、危害社会。学校和有关组织应强化对他们的法制教育,教育他们遵守国家法律、学校纪律和其它行为规范,同时敬畏生命、自重和尊重他人,保持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四要切实启动心理关怀。许多学校设有心理咨询室、宣泄室。但是启用的不多。究其原因除了学生怕被误为有心理问题而被同学疏远外,就是学校关心和引导的不够。有关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督促学校用起现有的心理关怀设施,采取有效妥当措施鼓励学生参加心理疏导活动。五要争取家长的密切配合。要利用“家长学校”等形式的活动提高家长的法制教育观念和心理教育意识,使家长积极配合学校做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和心理关怀方面的工作。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全社会都有责任关心和爱护他们,关心他们的心理健康和法制观念的增强。一要政府领导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支持这项工作,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与一定的帮助。二要群团组织主动关心校外的青少年,充分发挥团市委、市妇联、关工委等组织的作用,关心教育青少年,不断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满足他们的健康心理需求。三要丰富青少年学习活动场所。市镇村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场所要向青少年免费开放。同时,举办一些有意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竞赛活动和法制教育讲座,吸引他们积极参加,引导他们健康快乐的成长。

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事关千万家庭与我们国家、民族的未来。加强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和心理关怀的确十分重要,近年来,__在这方面也做了大量的工作。

要求学校专门建立法制教育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各项制度、落实责任,把学校管理工作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加强学校综合治理工作,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各项措施,整治学校周边环境,深入开展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活动,切实保证师生有一个和谐、健康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完善兼职法制副校长,聘请政治觉悟高、工作经验丰富、宣讲能力强的政法干部到学校兼任法制副校长,协助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我们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发展性任务,主动地、有目的有意识地促进学生良好心理素质的健康发展,发挥学生的心理潜能,形成正常的智能,树立正确的自我观念,养成乐观进取、自信自律、诚实守信、友善乐群、开拓创新、不畏艰险的健全人格。二是积极适应和防治性任务,即培养学生对社会环境、人际环境、生活环境和学习环境的适应能力,能够表现出与环境变化相一致的心理和行为,预防和矫正各种异常的心理和行为,消除心理和行为障碍。

平心而论,当今的社会教育、家庭教育还是有严重问题的,或者说是有严重缺陷的。社会环境不佳、风气不良,家庭中许多家长并不能做好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有的家长绑架着孩子去实现自己当初未能实现的梦想,对孩子教育方式简单粗暴,动辄训斥责骂,求全责备,对孩子的法制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采取轻慢的态度,对青少年成长极为不利。许多不幸就发生在这样的家庭,令人痛心。而这一切,学校教育有时又无能为力。

教育是个大的系统工程。我们将一如既往,义不容辞地做好重视做好学生法制教育和心理问题纠正这篇大文章,并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研究法制教育、心理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法制工作状况调研报告

近年来,民革青岛市委在不断加强政党建设的同时,十分注重发挥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作用,为充分利用提案这一重要的议政渠道,在党内开展了“一人一案”活动,激发了广大党员的议政热情,为民革市委和政协委员提供了大量的提案素材,使不足市政协3%的民革政协委员提出的提案,连续四年占大会提案总数的10%左右,其中五次会议占12.8%。本届市政协民革提案299件,其中9件被评为市优秀提案,占总数的10.8%。由此可见,民革的市政协提案不仅已有数量基础,而且也有质量保证。民革山东省委对“一人一案”活动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号召全省民革组织开展此项活动。

为使民革的提案工作,在新一届市委领导下,有所创新,有所发展,认真回顾和总结近年来民革在提案工作中的经验和体会,提高党员和政协委员对提案工作的认识和参政议政意识,对于完善已有参政议政形式,创造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更好地发挥参政党作用,出色地完成新时期党派提案工作的任务,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新时期民主党派提案工作的特点和基本职能。

新时期政协提案不仅不受提案人数和时间的限制,而且还具有广泛性、及时性、规范性和多样性等特点和优势。民主党派的提案工作不仅体现了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的政治意义,而且作为参政议政的重要手段和表现形式,直接反映了参政党作用的发挥。

参政议政是民主党派的基本职能,也是多党合作的重要内容。中共“十五大”的召开,标志着我国将进入一个新的改革发展时期。民主党派要在这一时期发挥更大的作用,就要根据新时期参政议政工作的新任务和新特点,突出参政议政的政党行为,充分反映党派提案在参政议政中的基本职能和作用。

1.强化参政议政的政治行为:新时期党派提案工作要服务于经济建设和稳定大局,就要在宪法和现行政治体制内开展工作。因此,党派的提案工作首先应该是一项有法律约束和规范要求的,实现参政议政职能的政治行为。

2.突出参政议政的科学行为:民主党派要代表和反映成员及所联系群众和合法利益与要求,把各方面的批评和意见转化为有代表性和可行性的提案或建议,这就要求党派的提案工作必须是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的科学行为。

3.体现参政议政的整体行为:民主党派要有组织地利用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作用,发挥对口联系、社会调研和人才荟萃等优势,充分体现党派提案所特有的,在不同层次上多渠道参政议政的整体行为。

4.实现参政议政的教育行为:通过民主党派各级组织的社会调研和提案活动,可以提高成员的政治觉悟和议政热情,起到联系成员,增强组织凝聚力的特殊作用,这也是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党员素质的有效途径。

在此基础上,民主党派还要在党内建设一整套选题、立项、调研、论证和形成提案的规范程序,并使之系统化和制度化。

二、提案质量是民主党派提案工作的立足点。

提案质量是提案工作的基础和意义所在。提案质量主要包括以下二个方面:一是提案的内在质量,即提案的内容;二是提案的办理质量,即提案的办理时间和效果。

要提出高质量的提案,就要搞清楚提案的基本内容和要求。首先,高质量的提案应具备严肃性、科学性和可行性,即提案的基本内容要一事一案、反映大事、言之有据、建议具体,这是反映提案质量的重要标志,也是提案能否被重视或采纳的关键。

除此以外,要提出高质量的党派提案,还要做好以下提案的准备工作:

(1)提高对民主党派提案工作意义和作用的认识。

(2)了解或掌握提案内容所涉及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3)针对提案要提出的问题,进行全方位的调查和研究。

(4)掌握事实根据后,要选好有利于问题解决的最佳反映角度。

(5)就提案的建议多方征求意见,这是提高提案可行性的有效途径。

党派提案、团体和政协专门委员会的集体提案,作为新时期提案工作的一种重要形式,因具有质量高、影响大、受重视和办复快等特点,而深受各方面的欢迎,有力地推动了政协提案整体质量的提高。

三、按优秀提案的标准做好党派提案工作。

“不一般地提问题,不提一般的`问题”应是新时期党派提案工作的选题原则。一个时期的优秀提案,不仅代表了这个时期提案的特点和水平,更重要的是反映了这个时期提案的要求和发展方向,起到了促进和提高提案质量的重要作用。各个时期的优秀提案,虽然有着不同的内容和特点,但也有许多共同点或相同的产生过程与条件。

法制教育调研报告

法制宣传教育是实践依法治国方略,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工程。从全民的“一五”普法到今天的“六五”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在全国范围内已开展了二十余年,从增强全民法律意识到提高全民法律素质、从“两个提高两个转变”到认真地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法制宣传教育一步一个脚印、一步一个辉煌,在促进社会发展、推进社会进步中建立了不可磨灭的功勋。

“六五”普法规划指出,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强调要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重中之重。高淳区在各方面都取得了喜人的成绩,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已初具成效,但在青少年中还存在着在法制宣传进度参差不齐,宣传深度不够等问题,目前正处于“六五”普法中期阶段,这些问题的解决显得尤为重要。

目前,高淳区青少年法制教育整体良好,在落实青少年法制教育计划、教师、教材、课时“四落实”的基础上,还落实了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机制,把青少年法制教育由单一性变成多元化,从分散的布局转向一体化格局。

1、突出重点有计划。把青少年法制教育作为促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以法制学校为主阵地,以在校学生为重点,有关职能部门和学校在年初制定相应的学法计划,把法制教育列入教学内容。每年对各学校的计划落实情况进行抽查,进一步督促落实青少年法制教育各项工作的开展。

2、编订法制教育读本。六五普法初期,高淳区法宣办为响应号召,扩大普法教育范围,拓宽普法教育深度,先后编订《六五普法工作手册》、《法与百姓生活》等,并免费发放到学校,供学生在课余时间了解法律知识,拓宽其知识面。

3、开展法制教育讲座。区司法局牵头,邀请各机关宣传类负责人、专家学者定期进学校开展讲座,主要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消防安全法规》等一系列与青少年有关的法律法规,从身边入手,通过案例与法规结合的方式,寓教于乐,让青少年们在讲座过程中学习到丰富的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增强其自我保护意识和日常的安全意识。

4、聘请法制副校长。高淳区在法治宣传方面突出青少年尤其是在校中小学生的学法,着力解决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培养良好的法制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区政法委和教育局联合为全区中小学生聘请法制副校长,在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并由区委、区政府领导召集政法委、综治办、司法局、教育局等部门的负责人及中小学校长、法制副校长召开座谈会,共商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之策,从制度上和方法上完善对于青少年的法治教育范围。

5、开办法制类电视宣传专栏《法治高淳》。自20xx年起,高淳区依法治区办、区法宣办牵头,联合全区几十家单位开办电视宣传专栏《法治高淳》,以“宣传法律法规,传播法治理念,推进平安创建,建设法治高淳”为宗旨,全面宣传全区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法治化建设成效,进一步彰显“生态法治”文明。其中,围绕青少年制作了“早逝的清除—吸毒人员夏崇贵短暂的一生”、“反邪教—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等多档专题,获得极大的反响。

经过一定时期的探索和实践,高淳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已初具成效,但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仍然存在一系列问题,导致青少年法制教育程度参差不齐,受教育程度难以深入。

1、时间、精力不足。目前在中小学中,仍然存在占用一切时间,片面追求升学率的问题,将法律素质排除在素质教育内容之外,这就导致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时间难以保证,大部分时间都投入在文化课学习中,难以集中精力去接受法治文化的教育和熏陶,在升学率的刺激下,法制教育课被占用的现象严重,成了一个空有其名的形式,青少年非但没有接受到该有的法制教育,为完成任务,反倒平添了额外的课业负担。

2、形式化,难以深入,学习热情不足。随着法治观念的深入,目前学校中基本上都开设了法制教育课程,但是形式较为单一,各级各类的学校法制教育课程不系统,不全面,法制教育内容流于形式。由于一系列条件的限制,很难有学校能实现让学生走出去,自主学习法律知识,不利于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

3、经费、专业人员不足。一方面,学校的不重视,从根本上带来了法制教育经费的紧缺,难以创新形式去开展行之有效的法制教育活动。而另一方面,目前绝大多数设置法制教育课的学校,大部门由思想品德教师或班主任进行授课,多数教师没有经过系统和专业的法律知识学习,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教学方法也就存在不小的欠缺。

4、硬件设施实际运用不足。目前我区大部分学校现代化硬件设施配备率较高,基本都配备了机房、幻灯片设备等,但实际运用率不高。电脑、幻灯片只是摆设,并没有真正用到法治宣传教育中来。也难以用现代设备创新形式,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

1、创新教学形式。不仅仅局限于简单的口头教育、灌输,创新特色课程,如开展模拟法庭,让青少年参与案件讨论,组织参加庭审,与专家互动交流,组织法制转场演出,组织辩论会等方式,让青少年们走出去,主动接受法治文化的熏陶,还可以通过排演法制类小品形式,让学生真正代入自身,加深其法制意识,从内心里真正去接受和学习必要的法律法规。

2、投入经费和专业人员。学校重视起法制教育对于青少年的重要性,进行重点投入,改善学习环境,创新课程方式。并且在吸收必要的`法律类人才进行专业化教育,将书本上的专业知识与中小学生的实际生活联系起来,使学生真正了解到什么行为违法,什么行为犯罪,违法犯罪的后果和应当承担的责任,从而真正达到法制教育的目的。另一方面,聘请专业人才对现有教师开展培训,提升其法治意识,从而提升整个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确保青少年在学习文化课知识的同时,也能接受到专业的法治理念灌输。

3、结合家庭教育,家庭为主,学校为辅。立足于校内,着眼于家庭。学校应与当地的司法部门合作,结合实际的案例,将预防青少年犯罪、提升自我保护意识作为日常教学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学校与家长多进行沟通联系,建立学生日常行为的数据库,家长要配合学校,对青少年进行严格的管理和教育,同时,家长要提高自身素质和法律意识,注重言传身教,与学校共同做好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

4、法制教育与德育相结合,将德育放在首位,注重心理健康,打好预防针。法制教育的关键还在于树立青少年健康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就需要坚持把思想道德品质放在首位,把德育教育落到实处。因此,在注重法制教育的同时,还应该多方面入手,如开设德育课程,讲解生活中的好人好事;多开展一些公益活动,如敬老院义务劳动等;老师、家长以身作则,树立良好的榜样。长此以往,一定能从根本上确保青少年树立一个正确的价值观,这也是法制教育所要达到的根本目的。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高度重视培养和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抓好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对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和国家长治久安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要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和接受能力,结合公民意识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

法制宣传教育调研报告

为深入了解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现状,切实推进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笔者利用在乡镇挂职锻炼的机会,采取走访、座谈、问卷等形式,对乡镇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在组织领导上,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xx”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由乡镇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机构和人员任成员,将普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普法工作与全镇总体工作统一安排,统一检查,统一评比,确保了普法工作目标任务的贯彻落实。

在普法教育上,突出对重点对象的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对于乡镇领导干部、乡镇直单位负责人和村干部以规范依法行政行为为主,提高干部依法执政水平;对镇企业管理人员、个体工商户加大税法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商户依法经营意识;对普通党员、群众广泛深入开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教育,提高村民依法自治水平;对青少年学生加强交通、消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增强学生自我防范和遵纪守法的意识。

在依法治理上,大力推进“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把法制教育、依法治村与“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有效地推进了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全乡镇普遍实行了村民自主选举村委会,建立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农村基层干部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观念开始树立,农民积极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意识明显提高。

在活动载体上,普法工作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与法治实践活动相结合。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增强企业经营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公平竞争意识;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为农民和外出务工人员开展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社会热点、难点和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法治主题实践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开展“法律上门”服务活动,加大对弱势群体和经济困难人员的法律援助力度,受到群众的欢迎。

1、对农村普法认识不足,思想上有偏差。调查发现,当前农村中“重人治、轻法治”的思想以及执法不公、有法不依、知法犯法等不良社会现象依然存在,导致学法用法脱节,挫伤了农民学法的信心,给普法工作带来了消极影响;有的基层干部认为抓普法教育是一项“软”指标,既花钱又费力,积极性、主动性不高;有的则认为普法就是要农民守法,强调群众义务多,宣传群众权利少;还有许多基层干部群众对法律存在实用主义思想,遇到问题才想起来去找法律,不能做到事前学习和预防。

2、农村普法干部队伍力量薄弱,法律素质不高。乡镇司法所3人,专职工作人员不足,工作压力重;村(街、居委)普法干部全部都是由分管综治的村干部兼任,这些村干部主管工作多,完成镇、村中心工作任务繁重,对农村普法工作不以为然;不少村干部文化素质不高,自身法律学习不够,在实际工作中需要宣传法律时,要么避而不谈,要么凭主观臆断,对复杂、疑难的纠纷更是显得束手无策,不知道依法该怎么办;有的在调解民事纠纷、处理村级社会事务时,涉及法律宣讲不到位,导致民事纠纷扩大和无序上访事件时有发生。

3、农村普法宣传手段和形式简单落后,亟待突破创新。除了进村入户散发些法律宣传品或是上集市设个法律咨询台之外,就是放广播,搞宣传栏、标语进行普法宣传,传统形式多而创新形式少;传统普法“被动式”的教育由于成本高,加上组织难已不受组织者和农民的欢迎;从调查情况看,大多数农民获取的法律知识主要来源于电视、报刊等媒体,如《焦点访谈》、《今日说法》等法律新闻类节目,从其它方式获取法律知识的途径很少;大多数村(街、居委)法制宣传阵地建设薄弱,正常开展法制教育活动不多。

4、普法工作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农民群众的需求。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各种新型矛盾逐渐产生,农民对学法用法有新需求,如在信访维稳工作中,面对个别“上访户”的诉求,法律宣传的技巧显得极为重要,这对乡镇农村普法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农民经济意识的不断增强,农村多数青壮年外出打工或在企业就业,留守在家的主要是“老弱病妇小”,他们法律知识接受能力差,自我依法保护意识不强,导致普法教育组织难,时间落实难;加上镇流动人口多,组织松散,都增加了普法的难度。

5、农村普法经费没有保障,制约工作开展。司法所无专项普法经费,宣传活动经费要临时筹集,列支主要依附综治经费报销,数量少、效果差,完全不能保障普法工作的正常需要;村(街、居委)普法,没有经费,落实起来难,自然什么事也办不成。

针对农村普法调研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乡镇农村普法实际,现提出如下工作建议和对策:

1、进一步更新农村普法观念,纠正基层干部群众对普法思想认识的偏差。党委、政府各级领导要从群众需要出发开展普法工作,真正把服务农民、提高农民法律素质、切实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农村普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逐步培养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价值的尊重和法律知识的追求,引导基层干部依法决策、按章办事;引导群众遵纪守法、依法维权和依法参与村民自治;要把普法与依法解决农民的实际法律问题结合起来,针对法治实践中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通过具体的参与法治实践活动,树立法治的权威,使人民群众养成崇尚法治的行为习惯。

2、要进一步加强普法工作队伍建设。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切实解决司法所人员、编制、职级待遇等实际困难;进一步整合农村人民调解员、司法助理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制宣传志愿者等农村法制宣传教育人才资源;加强对村(街、居委)普法员的选聘、培训工作,把大学生“村官”或者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农村两委干部选聘到普法队伍中来,使他们成为各村(街、居委)农村普法教育的宣讲人;实行农村普法宣传辅导员制度,在公安派出所、法庭、司法所等部门中选派政法干警到各村(街、居委)、各中小学校担任普法宣传辅导员,指导村(街、居委)、学校开展普法宣传,提供法律服务。

3、要进一步创新普法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加强农村法制教育阵地建设,镇设立法制辅导站,行政村建立法律图书角,依托公开栏设立法制宣传栏;在继续利用传统法制宣传教育阵地的基础上,采取以案说法、图片解法,组织旁听审判,组织反面典型现身说法、法制文艺、法律咨询、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网、网络博客等贴近群众的新形式,把多姿多彩的法治文化和法律服务送到农村千家万户。

4、要进一步把普法工作与新农村建设、平安建设相结合,增强工作灵活性和针对性。按照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和任务,把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与民间纠纷排查调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引导农民依法调整社会利益关系;要紧紧抓住有利时机,有效地推进农村普法工作;譬如,抓住党员冬训时机,对党员干部进行法制专题教育;抓住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机,对广大村民进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抓住春节民工返乡时机,对他们进行《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抓住禁毒、禁赌、反对xx等专项治理活动时机,大力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等;此外,普法工作还要突出重点村(如信访村、宗姓村)、重点人群(如刑释解教人员、外来务工人员)、重点年龄层次(如15-25岁青少年)的宣传教育,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

5、进一步加大农村普法的经费投入。县、乡镇党委、政府要对司法所日常办公所需经费与普法经费共同纳入财政预算,使农村普法有专款,专款能专用,保证农村普法的必要支出;要利用匹配资金修建司法所办公用房,购置交通、通讯、微机等必要办公用具,为司法所工作正常开展提供基本物质保障。

农村法制建设调研报告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民群众越来越看重物质利益和经济效益,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农村法制建设。

供大家参考欢迎大家借鉴。

1、对农村法治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存在偏差。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民群众越来越看重物质利益和经济效益,并以钱作为看问题、办事情、论实绩的标准,因此,农民对依法办事及农村法治工作的认识大大减少,而村民委员会借口抓经济工作是硬指标,对农村法治工作采取消极应付的态度,认为组织农民学法是增加农民负担,而且农村中的老人因年纪大且没文化,对法律法治搞不懂、听不进、没法用。作为村民委员会,忽视了农村法治工作对以法治村及提高广大农民法律意识的重要作用。

2、农村法治工作“三无”现象依然存在。

所谓“三无”是指农村无专职依法治理工作队伍、无专门的工作手段、无专项活动经费,农村法治基本流于形式,大多数村普遍存在简单、陈旧的宣传手段和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法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3、农村法治存在的难点。

一是集中村民学习难。主要是居住分散,外出务工人员多,在家大多是不识字的老人,在时间、地点上无法统一,若分小组分散学习、人员太少,所以很难集中组织学习。

二是农村中法治骨干难找。农村的村社干部文化水平低,对他们的法律培训又少,他们所掌握的法律知识不多,让他们给村社讲解法治,也只能念念法律条款,所以学习法律的效果不明显。

三是难抓到点子。村民整体文化素质较低,学法基本上处于被动,大多数村民只有遇到纠纷才去了解法律。

四是认同度不高。一些村民认为,在农村抓法治是搞形式,导致权大法的认识存在,个别村民遇到涉法问题时,习惯于求助家族势力,找关系,托熟人解决,这些现象的存在影响了村民学法的积极性。

4、农村依法治理基本保障有待及时落实,依法治理力度不强。

目前,我乡没有司法助理员,有阵地无人员的现象长期存在,给开展依法治理工作造成不便。

1、法治观念上重视不够,认识不清。一是村民法纪观念淡薄,工作难以开展,上面只停留在口头上,行动上不重视,村里干部不会主动搞,个别村干部认为村民越懂法,工作越被动,因此对依法治理工作应付了事。

2、对法治工作责任不明确。区、乡的依法治理工作机构健全,但到了村一级就无人“接招”,农村依法治理工作就成了无人管事的工作,责任不明确的现象较为突出。

3、开展法治工作力度不大,措施不硬。首先,上级缺乏对农村依法治理工作的分析研究,形式过多,活动开展较少,未达到应有的效果。

农村依法治理工作是为农民群众服务,因此,要联系当前农村实际,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1、着力建立农村法治工作机制,引导依法治理工作。

一是配强农村依法治理工作骨干,做到有人管事,确立专职的法治宣传员,并与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结合,真正把法治工作纳入村级事务管理中;二是落实工作责任,把农村法治工作纳入综合治理并与工作绩效挂钩,纳入乡对村的目标管理之中。

2、着力加强对村社干部的法律培训。

对农村专职法治宣传员要分级负责,层层抓好培训,充分发挥法律培训在依法治理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乡要负责抓好村社干部的法律培训,村负责抓好对户主的法律培训,通过培训,真正实现村、社、户都有法律明白人。

3、着力抓好学校的普法工作,辐射农村法治工作。

开展农村普法工作,要利用学校这一有利条件,在学校中普及法律知识,培训学生宣传员,让学生把学到的法律知识带回家,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一所学校带动几个村,从而促进农村法治工作有序开展。

4、着力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农村法治工作。

依法治理是一项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没有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是很难开展的,因此,要采取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重点开展法治宣传专栏,加大普法力度,要以基层为依托、以部门为主体、以活动为载体,不断掀起依法治理的高潮。

党的xx大以来,着眼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法治建设作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强调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一直是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根本性问题,就目前来讲,农村仍然是最薄弱的区域,农业仍然是最弱质的产业,农民仍然是最弱势的群体,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根基在农村、难点在农村、希望也在农村,加快建设法治农村刻不容缓。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法治建设也取得了可喜进步,农村依法治理工作成效明显。

一是三十多年来制定和颁布了20多部农业法律、60多部农业行政法规、460多部部门规章以及一大批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农业农村法律体系基本形成,推动“三农”工作步入了制度化、法制化轨道。

二是经过三十年有计划、有组织、持续的普法活动,“法律进乡村”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逐步形成,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政治参与意识不断增强,基层干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能力不断提高。

三是村民自治组织体系进一步健全,普遍实行了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务公开、民主理财得到广泛推行,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机制不断优化。

四是以司法所、派出所、法庭和其他基层机构为主的法律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农村法律保障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农村的执法司法环境、社会治理环境不断改善,农村社会总体保持安全、和谐、稳定。

但与城市法治建设相比较、与农村经济发展相比较、与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相比较,农村法治建设总体仍然薄弱,有的方面还严重滞后,主要表现如下:

在农村,普法学法相当难,一些地区成为普法的“死角”、“盲区”,群众很少接受法律的灌输和熏陶,“讲人情、讲关系”的思想普遍存在,“遇事找人”成为习惯。很多农民不清楚自己享有哪些合法权益,在自身权益遭到侵害时,不知道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小纠纷演变成大案件、民事纠纷演变为刑事犯罪时有发生。

“用法难”,一个是不懂法,一个是用不起法。一些农村基层干部不学法、不懂法,法律知识缺乏,法律素质偏低,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依法搞经济建设、处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和水平不高。从普通群众来看,法律意识淡薄、用法意愿低,往往信官不信法、信权不信法。

另一方面,用法程序多、耗时长、费用高,群众无法及时获取有效的法律帮助,形成“有法难用”的困局。“执法难”,主要反映在受长期以来形成的“法不责众”思想的影响,在极少数地方抗法现象时有发生,行政执法、司法执行难以顺利落实,良好的法律没有完全通过公平有效的执法行为得到体现,降低了法律权威。

农村涉法涉诉信访呈现出多样化、诉求利益化、过程长期化、缠访闹访常态化的趋势,一些信访人往往寄望于通过领导干预争取利益最大化,有的讨价要价越来越高。有些上访群众有极端化倾向,甚至丢下农活缠访闹访、敏感时节集访,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影响农村法治建设。

有些地方盲目兴修寺庙,有的打着宗教的幌子,从事封建迷信活动,对人们思想形成束缚,对老百姓观念形成误导,影响着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一些邪教组织在边远农村地区时有活动,对法治农村建设造成负面影响。

有的农民在处理纠纷的过程中,不是求助于法律,而是依赖家族的力量来解决问题,尤其在一些偏远地方,有的以家族势力对抗基层政权、干涉执法司法,个别还出现了家族式、集团化犯罪。同时,利用婚丧嫁娶、升学乔迁等各种名目大操大办在农村成风,人情消费令老百姓不堪重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农村事务管理无序。

一方面,涉农立法总量不足,有的领域还是空白,一些急需的法律尚未制定出来。长期的城乡二元分割造成城乡立法差别过大,城乡公民权利事实上“不平等”,确立和保障农民享有平等公民权利的法制缺失,保证中央农村政策落实的法制缺失,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方面的法制缺失,农民的“三权”得不到有效的法律保护。

另一方面,立法修法质量不高,涉及农业农村的立法反映“三农”客观规律不够,计划管理的成分过重,利益化痕迹明显,经常出现“政策搬家”,生硬把政策入法,不少还停留在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层次上,缺乏较高的法律效力。

从农村人口结构来看,“未富先老”相当突出,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面临许多生产、生活甚至生存的难题。特别是进城的农民工,虽然在经济上得到了承认,但政治上并没有得到完全承认,选举权、被选举权无形之中被剥夺。

从农村经济结构来看,产业形态既有农业、又有工业、还有服务业,已经远远超出了第一产业的范畴,经营方式既有国有、又有集体、也有个体私营,已经走出了家庭联产承包双层经营基本制度的范畴,公司制、股权化、股份合作化进入农村,已经形成了城乡互动、行业互联。

农村基层干部岗位缺乏足够的吸引力,村干部后备队伍匮乏,一些地方班子人员严重老化,缺乏公信力、号召力、凝聚力,也缺乏执行力,既无动力也无能力实行村民自治,还停留在传统的管理模式上,面对纷繁复杂、变化迅速的农村社会环境,缺乏应对挑战的能力,很多村委会只能当“二传手”、“传声筒”,从某种意义上讲,只是停留在守土、守业、守旧。

当前,执法和法律服务存在重城市、轻农村的状况,广大农村普遍缺少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一些乡镇司法所有其名无其实,一个中心法庭管辖数个乡镇,一个派出所辖区四五万人,经济越是落后的地方,管辖范围越大,执法力量越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向基层延伸越不够,无法适应广大农民的法律需求。

由于自然的原因,很多农村地方较为闭塞,长期以来形成的传统消极思想一时难以消除,农民接受现代的民主法治意识还有一个漫长的过程,特别是封建思想、家族观念、宗族意识对农村治理方式的转型造成了一定阻碍,部分地区家族势力影响着农村基层政治生活。

法治农村是法治国家、法治社会的重要基础,是强农惠农的重要保障。在更加注重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的今天,法治建设也应坚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同步推进。

“法律意识不会自发产生,必须有灌输”。要始终把学法普法作为农村法治建设的基础工程来抓,建立健全农村普法教育的长效机制。

在新形势下,尤其要注意加强和改进学法普法的手段和方式,突出“多网点”,找准“切入点”,把握“着力点”,选准“结合点”,大力推进“法律进乡村”,让各项法律真正走进基层、走进农户,培养出大批尊法学法懂法守法的新型农村干部,培育出信法学法用法守法的新型农民,让法律成为人们的一种信仰,让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成为人们生活的一种常态。

保护好农业、保护好农村,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一靠政策,二靠法治,法治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保障。要把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作为重要原则,与时俱进加大涉农立法修法力度,有效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合法权益。

立法修法既要有数量又要有质量、有针对性,尤其要加强农村改革与立法修法的衔接,正确处理政策和法律的关系,确保与农村有关的法律制度符合农村的发展需要和客观实际。

完善的农村法律服务体系、良好的法律服务可以推动农民群众形成亲法、信法、学法、用法的思想自觉。加强农村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健全法律援助制度机制,推进法律援助进村、法律顾问进村,有效实施法律援助、司法救助,降低群众用法成本,让法律的服务功能、保障功能得到充分发挥,最大限度满足农村法律服务的基本需求。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对现有农业法律法规要加大执行和实施力度,促进农村发展,保护农民权益,推动农村依法治理。建立和完善权责明确、运行规范、保障有力的农村行政执法体制,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农业行政执法队伍,保证各项涉农法律严格执行和涉农法律问题的迅速合理解决。建立健全农村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强化对执法者的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农村基层组织是农村法治的实施者和维护者,是法治农村建设的主要依靠力量,培养大批重民主、讲法治、为民服务的村组干部至关重要。

选准选好带头人,增强村“两委”班子公信力、执行力,把村民委员会建成村民自己的组织,保障好、维护好农民自主管理农村事务的民主权利。把法治农村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重要内容,切实转变农村治理的观念和方式,发挥好村规民约作用,真正还权于民,把村民自治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