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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合同专用章范文(17篇)

作者:文锋

熟练掌握合同协议的撰写技巧,对于商业谈判和合作合同的签署具有重要意义。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优秀合同协议范文,供大家参考。

业务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1988年8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1号发布,根据20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2条第1款规定: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缴纳印花税。从上述规定来看,借款合同都应缴纳印花税。

(二)代理类合同不用缴纳印花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第14条规定:代理单位与委托单位之间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不属于应税凭证,不贴印花。

(三)委托金融单位贷款的,金融单位和借款单位都需要缴纳印花税。

国税发[1991]155号第6条规定:财政等部门的拨款改贷款签订的借款合同,凡直接与使用单位签订的,暂不贴花;凡委托金融单位贷款,金融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的借款合同应按规定贴花。但此款专门针对财政等部门的委托贷款,不具有可扩展性。

二、地方法规对委托贷款业务征收印花税的相关规定。

目前,仅部分地方对金融机构委托贷款是否缴纳印花税进行了明文规定。如《关于本市金融系统办理的委托贷款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沪税地[1991]121号)中明确:经请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管理司同意,现对本市金融系统办理的委托贷款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是行使用的委托贷款合同(协议),均属金融机构与借款单位签订的借款凭证。根据国家税务局国税发[1991]155号文件第6条的规定,应当由银行和借款单位就各自所持的一份凭证贴花,其他签约人不贴花。

二是银行与委托单位签订的委托贷款协议书,则应作为仅明确委托、代理关系的凭证,按照国家税务局国税发[1991]155号文第14条的规定,不属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贴印花。

三是本通知第1条、第2条从1991年10月1日起执行,原市税务局沪税地[1989]66号文第4条规定停止执行。

原市税务局沪税地[1989]66号文《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第4条规定:主管部门委托银行办理的借款业务,银行只收取手续费,并不承担借贷责任的委托贷款,可暂不贴花。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上海市地税对委托贷款合同由不征收印花税改为征收,而且明确规定金融机构与借款人需要缴纳,委托人不需要缴纳。但是此类文件只适用于当地,可以作为参考,并不能进行全国推广。

三、委托贷款业务缴纳印花税现状。

(一)委托贷款合同签订形式。

因为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委托贷款业务必须有委托人、受托人和借款人三方,并有三方协议。签订委托贷款合同(协议)主要有三种形式:

1.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委托贷款协议书》,然后受托人、借款人再根据协议书内容签订两方《委托贷款合同》。

2.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委托贷款协议书》,然后委托人、受托人、借款人再根据协议书内容签订三方《委托贷款合同》。

3.委托人、受托人、借款人三方直接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对于第一种情况,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的协议书属于委托代理合同,不用缴纳印花税,受托人与借款人签订两方《委托贷款合同》,符合国税发[1991]155号第6条规定,应缴纳印花税。

对于第二种情况,同上所述,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签订代理协议不用缴纳印花税,下面重点对三方签订的《委托贷款合同》进行分析。

(二)三方《委托贷款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分析。

委托人、银行与借款人三方签订协议,由于该协议规定了委托的内容同时又规定了借款的内容,那么合同既明确了委托、代理关系,又约定了借款金额、利率、期限等贷款信息。根据合同实质所载事项,明确委托、代理关系合同双方不用缴纳印花税,约定贷款金额、利率等信息的合同双方应缴纳印花税。但委托贷款实质是民间借贷,银行只是作为受托人,收取业务手续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贷款风险。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借款合同的范围为: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或个人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所以委托贷款三方合同中,银行作为受托人,在协议签订形式上满足印花税缴纳范围,而实质上银行不在印花税缴纳范围,只是起代理作用。但是从沪税地[1991]121号文规定上看,税务部门在征收印花税过程中,更注重委托贷款合同签订形式缴纳范围。按照此文规定,三方委托贷款合同中,银行和借款人均应按照贷款金额全额缴纳印花税,委托方不用贴花。

目前,各家金融机构对三方签订的《委托贷款合同》大部分未缴纳印花税。比较特殊的是,对于个人公积金委托贷款,有些金融机构的做法是由担保方缴纳印花税,然而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8条规定,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所说的当事人,是指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不包括保人、证人、鉴定人。由此可见,参与签订合同的担保人、鉴定人、见证人不是印花税纳税义务人,无需就所参与签订的合同贴花。此种做法显然是不合适的。

存在上述现象的原因在于,当地税务部门未进行明文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也未明确,存在盲点。

四、风险分析及建议。

从上述来看,三方委托贷款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法律法规未明文规定需要缴纳印花税,而个别地方税务部门对此规定也不明晰,如果不缴纳,不能确定是否会形成纳税风险。因此,建议金融机构携带三方委托贷款合同到主管税务机关咨询,取得明确的答复,办理委托贷款业务时依法纳税。

业务合同

以下称甲方)因xx事件,委托安徽xx(以下称乙方)的律师进行非诉讼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与的非诉讼代理人。

二、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为:

1、代为审查或起草法律文书;。

2、代为进行律师见证。

三、甲方须对乙方律师依本合同规定而进行的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向乙方律师如实提供与本合同规定代理事项有关的全部情况,以及提供真实的证据材料或证据线索。

四、乙方律师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委托事项违法、甲方利用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隐瞒事实的,有权解除本合同,终止代理,乙方依本合同约定收取的费用不予退还。

五、乙方律师必须在合同规定的委托范围、委托权限内进行代理活动。在代理过程中,乙方律师必须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六、乙方律师违法执业或因无正当理由拒绝代理致使甲方遭受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并退还全部代理费。

七、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事件代理费用元,并支付实际支出的其他费用元。前述费用甲方须于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支付给乙方,逾期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规定的代理事项处理终结之日终止。

九、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专用章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公司签订的各类购销合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合同专用章管理是指公司对外签订(变更、解除)合同时所使用的专用章的管理。第四条使用范围:

合同专用章只限用于公司日常经营的`各类购销合同签订,禁止在其他范围盖用合同专用章。第五条合同专用章的刻制程序:

需要签盖合同专用章的合同,应由合同承办人到合同专用章保管人处用印,如保管人遇出差等特殊情况,需交出合同专用章,并由其指定保管人,不得将合同专用章放置于办公室公共场合。

妥善保管合同专用章,不得遗失、毁损或擅自交与他人;

2.合同专用章保管人要严格做好用章登记手册;

3.不得擅自将合同专用章携带外出签订合同,也不得在空白合同书上加盖合同专用章,特殊情况经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批准的除外。

其刑事责任。

第十条本办法由公司总经办负责解释、修订。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业务合同

甲、乙双方为了拓展_________闭门器在国内_________地区的销售业务,更好地为用户服务,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销售市场范围:

1.合同确认乙方目前为一般代理商,以后甲方根据乙方的销售业绩,经双方协商确认有关条款,甲方可以考虑乙方作为甲方在该地区的总代理。

2.甲方承诺保护乙方的利益,不进入乙方的用户与之竞争(国际贸易除外)。

二、甲方对乙方的要求:

1.必须熟悉当地市场,有良好的经营信誉,有较强的经济实力。从事五金行业销售多年经验,必须有较多的联系方式和较为固定的销售店面以供推销_________闭门器展示之用。能较快掌握闭门器的性能,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并制定积极有效的产品宣传和市场销售策略并积极拓展市场。

2.订协议前,乙方需订购部分_________产品或预先支付一定货款给甲方,以后每一季度均要完成至少_________元销售任务。乙方在规定的销售时间内未能完成甲方的指定销售任务,甲方有权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取消乙方的代理权。甲方并以此数量决定下年度代理协议的续约与否。

3.乙方承诺不得将产品直接或间接销售到甲方已建有办事处或总经销商的其它地区,并承诺不经营其他品牌的闭门器。

4.乙方有义务收集该地区市场信息,随时向甲方通报在销售甲方产品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和用户需求情况,以帮助甲方不断完善产品的质量和技术服务。

5.如果乙方就某一客户的销售与甲方产品的其他代理商发生冲突时,乙方接受甲方就该客户的销售所作的协调和调节。

三、甲方对乙方的承诺:

1.甲方不断完善产品的设计和服务,向乙方提供具有良好市场前景和市场竞争力的产品和服务。

2.提供必要的产品资料,帮助乙方做好产品的宣传。

3.为乙方提供充分的产品,技术和安装方面的支持,确保有关的技术人员能充分熟悉产品,并为客户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4.甲方依据闭门器_________标准生产,向乙方供应合格产品(使用寿命达_________次以上)如产品出现质量问题退回甲方。甲方承诺漏油率小于1‰,超过1‰部分每套给予免费调换。如因用户安装及使用不当不在此承诺之列。

四、代理销售_________产品的价格:

1.乙方向甲方购买产品享受甲方为代理商提供的优惠价格,甲方产品价格如有调整,应随时通知乙方。

2.甲方根据乙方销售甲方(_________)产品的业绩,实行部分返利。

五、交货及货款结算要求:

1.乙方每次向甲方购买产品将另行签署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必须提前5天向甲方下订单,以确保甲方向乙方及时供货,订单时间以电话或传真为准,供货以发货时间为准,货款一律先到甲方帐号(以汇款传真单为准),甲方在三个工作日内发货。

2.发货地址为_________市。甲方负担_________至该地区的长途运费,其他短途运费或费用乙方自负,乙方以实际收到货物为结算依据。

3.如遇不可抗力造成延期交货甲方将和乙方友好协商交货期。

六、其他条款:

1.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暂定一年。合同期满后双方再协商下一步的合作事宜。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及情况变化,共同协商补充一并有效。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任何争议,双方将协商解决,必要时可提交_________仲裁机关仲裁。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业务合同

为了促进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的业务全面发展,达到双赢的目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友好合作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在本合作协议期内,甲方在乙方提供的保险产品和费率条件下,在开展自身业务过程中利用自身优势积极向乙方投保建筑工程保险及机动车辆保险。乙方将利用自身资源特点,在承保的所有建筑工程保险及机动车辆保险中,在核保流程和费率上尽可能予以便利。

(一)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可根据自身业务需求,经双方协议后,调整乙方提供的保险产品的保险金额及保障项目。

2、甲方应执行保监局关于见费出单的规定,不得拖欠乙方保险费。

3、甲方有义务做好本单位工程施工安全教育工作,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及时通知乙方并保留好事故现场,积极配合乙方做好案件的查勘及理赔工作。

4、为确保甲方享受乙方提供的优惠费率,甲方应确保每一会计年度,在乙方投保的建筑工程保险全年合计总造价,不得低于相应优惠费率所享受的相应工程总造价额度要求。时间不足一会计年度的,合计工程总造价按相应比率折算。

5、甲方有义务指定专人与乙方进行工作容沟通,服务内容具体为新单资料报送、接单,手续费接收、协助报案、意见反馈、沟通协调等。

(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乙方提供的具体优惠费率如下:

甲方保证全年所投保建筑工程保险合计总造价大于等于10亿元人民币:

(1)建筑工程保险按造价计算的,每一被保险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主险保障额度为5万元民币/人,所对应费率为每万元造价为3元人民币。

(2)建筑工程保险按面积计算的,每一被保险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主险保障额度为5万元民币/人,所对应费率为每平方米造价为0.3元人民币。

4、若甲方未能保证所投保建筑工程保险合计总造价大于等于10亿元人民币,乙方有权利不支付暂扣手续费。

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给第三方,否则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违约方承担。

4、凡因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专用章

通州公安分局:

xxx(企业名称)企业负责人因(负责人不来原因)无法亲自办理刻章事宜,特委托我单位员工xxx前去办理,根据公司业务需要申请克制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请予接洽,谢谢!

企业负责人:xxx。

公章150元财务专用章150元合同专用章150元发票专用章200元。

合同专用章

为加强学院经济合同的统一管理,维护学院的.整体利益,规范学院对外经济活动,现就使用“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合同专用章”有关事宜,作如下规定:

一、xx“职业技术学院合同专用章”从7月1日起启用,由资产经营管理中心代表学院负责用印及管理。

二、学院各有关部门凡须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均须到资产经营管理中心统一履行立项登记,领取印鉴审批表,履行用印手续,否则不予验收报帐。

(一)政府采购项目。

1、货物类(a01——a99)单项一万元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五万元以上,如:土地、建筑物、一般设备、办公设备、家具备品、办公耗用品、建筑装饰材料、物资专用设备、交通工具等各类物品。

2、工程类(b01——b99)预算金额十万元以上,如:建筑物及道路建设、供(水、电、热、气)、环保绿化、修缮、装饰工程、网络工程等其它工程。

3、服务类(c01——c99)预算金额一万元以上(不包括统一招标实施公务车保险、维修;公务印刷及各类会议),如:印刷品、出版物、专业咨询、工程监理、工程设计、软件开发、各类设备建筑物及其它维修、房屋及场地设备租赁、物业管理及大型国内外会议培训等政府采购目录中规定的各类项目。

(二)非政府采购项目的经济合同。

指除政府采购项目规定的控制额度以外的采购项目和其它经济合同。

四、用印按《沈阳职业技术学院资产管理办法》、《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管理暂行条例》和《职业技术学院招标管理暂行条例》等文件规定审批权限执行。凡未履行审批手续的经济合同、采购合同,任何人不得私自用印,凡经济合同、采购合同不得使用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公章。

五、各部门在对外签订经济合同时,凡因违反规定给学院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及部门领导的责任。

合同专用章

通州公安分局:

xxx(企业名称)企业负责人因(负责人不来原因)无法亲自办理刻章事宜,特委托我单位员工xxx前去办理,根据公司业务需要申请克制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请予接洽,谢谢!

企业负责人:xxx。

公章150元财务专用章150元合同专用章150元发票专用章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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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专用章

单位主体,包括公司等法人主体以及非法人单位,在对外交往中离不开印章。可以说,在与外界发生法律关系的过程中,印章起着在形式上代表单位意志的作用。无论日常的交往,还是法院对纠纷的审查判断中,依据盖章认定有关文件的效力进而确定有关权利义务的归属已经成为一个常识。但每个单位都备有不止一个印章,如企业法人往往备有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企业印章代表着企业全部或某方面的意志,不正确使用可能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

也常常有人来问:法人企业的公章、法人章、合同专用章、人力资源部章的法律效力如何?答曰:都具有法律效力,但一般用途不一样,公章的用途最多但不能用于银行等与钱的业务,法人章与财务专用章统称为印鉴章,法人章俗称私章,合同章用于签订商业合同,其它合同用公章,公章也可以签商业合同,人力资源章属于内部章,一般情况下不对外使用,用于本公司人力资源部内部人事事务,但签订劳动/劳务合同时常规生效的是企业公章,当然如果能够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部门章依然受法律约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的单位,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企业即告成立。企业法人凭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可以刻制公章、开立银行帐户、签订合同,进行经营活动。”在这里,出现了“公章”的字样。国内的实际情况是,一个企业法人领取了营业执照以后,就可以刻制三枚公章并在工商局备案:公章、合同专用章和财务专用章。一般来说,这三枚公章是具有代表企业法人行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印鉴。根据企业的业务范围不同,有的企业可能还需要刻制报关专用章,这枚章需要在海关备案。

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在现行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盖有法人公章成为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如发票的盖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对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

刻制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有什么程序,要带哪些证件呢?

拿着税务登记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公章先到公安局登记备案,公安局开出证明后,到指定的地点刻章!

以上需原件及复印件!

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在现行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盖有法人公章成为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如发票的盖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对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盖有公章的介绍信、合同乃公司意思表示的法律文件。在法律实践中,持有上述法律文件的行为人一般会被视为公司的代理人(即授权代表)。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公司的名义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概由公司承担。

法人章在规定的有限用途内使用,如税务申报.开支票等。在法律上,盖章是法人的行为,而不是一个自然人的行为;在代表人签署个人名字的文件上,再盖有法人印章,以此可确定该签字行为是属于职务行为,而不是签字人的个人行为。如印章所有人基于自己的意思将印章交与他人使用,具有授予他人代理权的法律效果,印章所有者必须为该意思内容承担责任。

财务专用章的用途为办理单位会计核算和银行结算业务等。

发票专用章,单位用于开具发票时使用。

合同专用章,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时使用,可以在签约的范围内代表单位,单位需承受由此导致的权利义务;公章可以代替合同专用章使用。

而关于合同专用章和公章的效力高下,实际上在使用过程中和司法实践中是一样的,对合同和协议而言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对于盖合同专用章和公章没有做出明确的限定。但这不说明使用合同专用章签合同生效,公章签合同不生效。实际上,公司的合同专用章和公司公章,在代表该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时,均产生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1998年4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74次会议通过法释〔1998〕7号)第四条规定可以印证这一点。“个人借用单位的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者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出借单位名义签订经济合同,骗取财物归个人占有、使用、处分或者进行其他犯罪活动,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构成犯罪的,除依法追究借用人的刑事责任外,出借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者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的单位,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被害人明知签订合同对方当事人是借用行为,仍与之签订合同的除外。”因此,法人合同专用章和公章在签合同时都是有效的,盖公章不影响合同效力。

同时如果能够提供旁证证明签约时单位出于自愿,即使使用了不合格的章如财务专用章也可以认定合同等法律行为成立。此外,个人签字如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代表单位的意志。

企业自行刻制的其它业务章,如物资进出库专用章等,还有企业隶属各级职能部门、基层单位的公章等等,这主要是在企业内部使用,一般来说,不能在企业的外部使用。这些内部章的加盖仅是该事实的确认。如果档案专用章盖在合同上,就不产生签订合同的法律效力。电子签名章:随着社会的进步,网络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也随即出台,其中第三条规定:“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这部法律宣告了电子签名的在市场经济往来活动中的法律效力,标志着能够表明企业法人法定身份和资格条件的方式有了一个新的突破。这必将为今后的电子招投标活动即网上招投标活动,开拓了一个新的、广泛应用的模式。

业务合同

委托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受托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甲方委托乙方担保,乙方经研究决定同意担保。甲、乙双方就委托担保事宜诚实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担保对象:

甲方向申请业务,乙方为其提供担保。

第二条担保金额:拟定担保金额为人民币: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以乙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约定为准。

第三条担保方式:以乙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约定为准。

第四条担保范围:以乙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约定为准。

第五条担保期间:以乙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约定为准。

第六条担保费用:

1、计费方法:按担保金额、期限、收费标准计费。

2、收费标准:%/年。

3、保费总额:人民币元。

4、支付方式:借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在乙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之前一次性支付;一年以上的在乙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之前,按年计算一次性支付。

第七条甲方承诺:

1、向乙方所提供的资料均真实、准确;所提交的复印件均与原件相符;所陈述的事实无虚假。

2、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保费。

3、按申请用途使用资金,接受乙方对其生产经营、财务会计情况的监督,并按月向乙方提供财务报表。

4、按主合同约定及时偿还债务。

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受到行政处罚或发生重大经济纠纷,包括但不仅限于吊销营业执照、仲裁、诉讼等;。

主合同债权人提前收回债权,主合同展期,主合同被解除、撤销、变更等;。

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

反担保财产价值可能严重贬损、或反担保财产可能灭失、或反担保财产将处理;。

其他影响乙方利益的重大事项。

第八条乙方承诺:

1、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担保义务。

2、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和所了解的经营情况保密。

第九条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通知主合同债权人停止产生新的债权或提前收回已产生的债权,并有权以乙方名义直接对甲方提起诉讼:

1、改变资金用途;。

2、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擅自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

4、财务状况恶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6、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

7、乙方被债权人通过口头、信件或诉讼方式要求承担保证责任,在债权人口头、信件或人民法院传票到达乙方之日起,乙方可直接通过诉讼方式向甲方进行追偿,而不需在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后再向甲方提起诉讼。

8、出现其它严重危及乙方利益的情形。

第十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反担保,并签订相关《反担保合同》。甲方有义务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有效的反担保,并签订相关《反担保合同》。甲方同时应向乙方提供本次贷款总额5%的保证金,即万元人民币,甲方在乙方与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之前将保证金存入乙方指定账户。

第十一条甲方应对《反担保合同》设置的抵押资产按惯常投保的险种和保险金额向保险公司投保,并承担相关保险费用,确保反担保财产的安全。

第十二条甲方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十三条特别约定:

1、甲方认可乙方向主合同债权人出具的《保函》和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并承担相关的全部法律责任。

2、《反担保合同》另行签订,包括甲方直接与乙方签订《反担保合同》,甲方委托第三方与乙方签订《反担保合同》。

3、甲方与债权人产生本合同第七条第五款第项所约定的主合同展期情形,甲方应向乙方依照本合同第六条重新协商并支付担保费用。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人:。

日期:

公司合同专用章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专用章的管理和使用行为,防范由于合同专用章管理使用不当所带来的经营风险,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签订、变更、解除合同(业务合同、劳动合同除外)一律使用合同专用章。涉外、担保、出资等合同,需要加盖本单位行政公章,必须经法律事务机构审核同意并经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第四条各单位只能刻制1枚合同专用章。除因特殊情况并经集团公司法律事务机构同意外,合同承办部门不得持有合同专用章。

第五条公司合同专用章由战略规划部法律事务中心(以下简称“法律事务机构”)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使用。

所属各单位的合同专用章由法律顾问负责保管、使用。

(一)妥善保管合同专用章,并进行登记备案,不得丢失、损毁,一般情况下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或代管。

(二)除非确有必要,未经本单位主要领导批准,不得携带合同专用章外出,也不得携带盖有合同专用章的空白合同外出。

(三)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使用合同专用章。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的,须经公司法律事务机构审核通过,并由公司领导书面授权后,方可用章;所属各单位加盖本单位合同专用章的,须经本单位法律顾问审核通过,并由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使用。

第七条公司机关各部室及所属各单位的职能部门均不得以部门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应以公司或持有营业执照的单位名义进行,并加盖公司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

第八条合同专用章只限于签订合同时使用,不能挪作它用,也不能以行政公章或部门章代替合同专用章。

第九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自行刻制合同专用章。公司合同专用章由公司法律事务机构刻制,公司系统所属各单位的合同专用章由法律顾问所在的部门刻制,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第十条公司系统所属各单位如发生合同专用章被盗或遗失,应立即向公司法律事务机构报告,并及时登报声名作废。

第十一条凡因使用和管理合同专用章不善,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对利用合同专用章进行违法活动,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对于违反本办法,使用行政公章、部门印章或其他印章签订合同的,公司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三条各单位签订业务合同按照公司要求加盖业务合同专用章。

第十五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属于公司法律事务中心。

业务合同

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专利代理、知识产权业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资源,协助甲方促成业务与业绩,实现双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机会时,应严格保守甲方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业秘密而使甲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业务机会时,应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无法实施或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谅解或协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乙方客户关系受到损害。

四、乙方为甲方提供专利代理、知识产权业务机会并协助达成的,甲方应支付相应的信息资源费用。费用支付的额度视乙方在业务达成及实施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则上按实际收费金额的一定百分比执行,按实际到账的阶段与金额支付,具体为每次到账后的若干个工作日内支付。

五、违约责任:

1、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商业信誉或客户关系受到损害的,受损方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要求。同时,已经实现尚未结束的业务中应该支付的相关费用,受损方可不再支付,致损方则还应继续履行支付义务。

2、甲方在支付信息资源费用时,如未按约定支付乙方款项的,每延迟一天增加应付金额的5%,直至全部支付完该笔金额的全额为止。

六、争议处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七、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一年,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本协议到期后,甲方应付未付的信息资源费用,应继续按本协议支付。

八、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一年。

业务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

乙方: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富丰路8号。

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为了满足甲方通信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合作合同,自愿遵守。

第一条总则。

1.1电信服务项目名称:小区。

1.2电信服务项目所在地点:。

1.3合作主要内容:乙方为甲方管理的小区提供通信业务。

1.3.1甲方管理的小区预计安装固定电话门,互联网线。乙方按此约定进行投资预购和安装通信设备,以保证甲方随时增加通信业务的需要,本条款作为乙方在甲方不受合同期限制进行通信服务的优先权前提。

1.4乙方投资的所有设备、线路、管线及其他附属通信配套设施的产权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由机房向外引出光(电)缆和其他电信线路通道,不受甲方约束。

1.5乙方有依照国家及相关政府部门规定的通信资费标准向甲方收取费用的权利,并有权随时按照国家及相关政府部门规定对通信资费标准进行调整。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2.1甲方保证享有向乙方提供通信设备所占用空间包括机房、竖井等固定设施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2.2甲方向乙方提供机房,双方就机房使用事宜另行签订协议。

2.3积极配合乙方施工并协调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并在合同签订后15。

个工作日内保证乙方进场施工。

2.4甲方保证不允许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乙方所有的设备、设施。

2.5甲方保证在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对设备投资地点提供通信服务的优先权。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3.1乙方保证提供的电信业务经营权合法。

3.2乙方负责所有通信设备和线缆的投资建设,保证所购的通信设备、线材符合国家有关部门颁布标准。

3.3乙方负责通信工程的设计、施工及程控交换设备的安装、调测和开通。

3.4乙方在甲方提供机房,布线图纸等通信必备的基础条件后90日内提供电信服务。

第四条服务质量。

4.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通信业务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部门颁发标准。

4.2乙方提供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乙方在接到故障申告后,及时排除故障。

第五条支付及结算方式。

本合同涉及所有费用均采用人民币进行结算。结算方式可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托收方式也可直接到乙方营业厅缴纳。采用银行托收结算方式的.,应与乙方办理相应的手续。付款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正规发票。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甲方如不能及时提供本合同约定的通信基础设施,乙方承诺的开通时间迟延,甲方不得因此向乙方主张违约赔偿责任。

6.2如非因乙方原因,影响乙方设备正常使用,造成直接或间接的损失及用户投诉,甲方有义务协助查找责任人赔偿乙方损失。

6.3由于甲乙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造成另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守约方在向违约方发出书面通知后,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6.4双方约定违约金为乙方电信项目投资总额的30%,投资总额以乙方委托具有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预算为准,决算少于预算的以决算为准。

6.5由于乙方投资、建设的通讯设备系为公共利益或公共群体服务的,故无论本合同发生任何争议或纠纷,在争议或纠纷未最终解决之前,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止或中断乙方为公共群体继续提供电信综合服务,否则视为甲方侵权,甲方应承担因侵权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为20年。期限届满前15个工作日内,如双方没有提出任何书面异议,则本协议有效期自动延续。

第十条其他约定。

10.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此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0.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业务合同

甲、乙双方根据国务院《广告管理条例》及《广告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广告发布时间:甲方委托乙方于_____年4月20日至_____年4月19日期间制作发布户外广告。

二、广告规格为:16m×6m×正反各一翻,发布广告地址(路段)市中心广场三面翻。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审定的样稿形式要求,按规定制作广告。甲方务必在合同约定乙方第一次发布广告时间的前5个工作日书面向乙方提供广告样本,否则视为乙方按约定的时间发布了广告,甲方需按合同约定的广告发布起止时间全额支付广告费。

三、广告制作发布总金额为180000元/年。

四、广告材料应用:户外写真车贴。

五、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甲方预付乙方总金额的.30%,即5.4万元,广告工程竣工后付乙方总金额的40%,即7.2万元,_____年9月20日之前付乙方总金额的30%,即5.4万元,(甲方每次付给乙方的广告款不得超过约定时间的一个星期,超过一个星期乙方有权停止甲方的广告发布,乙方以前所收的款项不退回甲方)。

六、换版方式:合同期内乙方免费为甲方制作第一次画面,如中途甲方需更换画面,需支付制作画面成本费给乙方。

七、质量要求:在本广告发布期间,乙方必须保证画面完整清晰,

画面灯光效果良好,任何原因出现灯光损坏,画面破损由乙方全权负责,并确保及时更换(如无不可抗力原因,一个星期之内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每天亮灯时间不少于3小时。(一般开灯时间为18:30—21:30),开灯、关灯时间随季节调整,如有违约,乙方将承担总额的5‰的违约金。如因工商部门而产生的纠纷,则由乙方负责处理,但前提是甲方提供的画面内容要符合广告法。

八、时间要求:第一次发布时间必须在_____年4月25日以前完成,每推迟一天将承担总额1‰的违约金(下雨顺延)。

九、安全问题:乙方在广告施工和发布期间由此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及赔偿,均由乙方全权负责。

十、合同纠纷解决方式:法院起诉。

十一、有关城建、工商等手续及费用,由乙方负责办理和交纳,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十二、如遇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广告无法如期发布,此广告可按天数计费,如乙方多收甲方的广告费,乙方必须在一星期之内退回甲方。

十三、特别约定:本合同的补充、修改、解除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需乙方盖章后生效,乙方的经办人签字不视为乙方的行为,对乙方不发生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业务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出租车经营出租业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提供出租车保证证件齐全,正常营运中。

(二)乙方在营运中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守法经营,如有违章、停运、罚款等违反规定的行为,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应罚款;如有吊销经营手续,乙方按照市场价赔偿甲方。

(三)乙方必须在每年1月1日前购买全车保险,如:交强险、商业险(现阶段商业险不能低于30万元,以后根据公司要求递增)。甲方每年检查保险购买情况,禁止无保险营运。车辆到期乙方交甲方车时,乙方商业保险退回标准以保险公司退回标准为准,强险不退。如在营运中,造成重大伤亡事故,车损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如有一方造成伤残,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四)乙方在营运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修车、车体保养、年审、季审、气瓶审验、计价器、税收、公司费用等。乙方必须对随车证件按时审验,不能拖审。

(五)出租车年租金根据市场价格,每一年浮动一次,以市场中间价为准,具体价格协商确定后,在该协议上签字认可。年月日开始,年租金万仟佰元整,乙方每月一号交甲方仟百元整,打入甲方指定账户。

(六)包车押金万元整,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甲方出具押金条为证。如有国家下发燃油补贴,归甲方所有(包括推迟下发的补贴),年开始,在出租车承包期间燃油补贴按实发金额,甲方三分之一、乙方三分之二。

(七)双方签订协议起,甲方将出租车及随车证件交给乙方保管(证件包括:行驶证、营运证、二级维护卡、道路运输许可证副本、附加费证、计价器证卡、气瓶使用许可证、加气卡)如有丢失,由乙方负责补办并承,担相关费用。

(八)乙方在包车期间,如果经常出现不利于出租车营运的情况(违反法律法规、交通法规、出现交通事故等)所产生的结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包车协议并收回出租车及全部证件。

(九)租车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本车强制报废时间年月日)。需要提前更新车辆时提前四个月结束该协议。在营运中如有变动,甲方提出卖车,乙方主动交出车辆及随车证件,甲方退回押金,终止协议。如乙方违约,提前结束包车协议,甲方不退押金。

(十)以上条款甲乙双方信守协议,如有违背,甲方有权收回车辆,乙方有权不交租金。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家庭成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业务合同

交通银行:

本人,于年月日在贵行申请开办个人外汇期权业务时,自主完成了《交通银行“个人外汇期权”风险评估调查问卷》,评估结果显示个人外汇期权交易超出了本人的投资风险承受能力。现本人要求继续办理个人外汇期权业务,并承诺:

交通银行已就业务风险向本人进行充分说明。本人已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从事外汇期权交易所需承担的风险,同时知晓该业务的风险超出本人的投资风险承受能力。本人自愿开办外汇期权交易业务,并承担由此可能引起的一切风险、财务损益及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

客户经理:

合同专用章样式

第1条为加强对公司合同的专用章管理,规范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及保管,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合同专用章的使用、保管等。

第3条合同专用章由企业信贷业务部统一印制,并指定专人保管。

第4条企业因业务发展需要对外签订合同由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人(信贷经理等)签章,同时加盖合同专用章。

第5条合同专用章仅限用于有关合同的签订,未经信贷部核准,不得在其他文件上使用。

第6条业务经办人代表公司与合同对方签订合同的,需填写“合同专用章用印审批单”,经合同授权签字人审查同意后方可用印。

第7条印章管理人员对用印范围和用印手续严格审查,并对用印情况进行登记,不应为以下合同提供合同专用章。

1、未经编号的合同。

2、缺少审核及报签文件的合同。

3、属于代签但缺少授权委托书的合同。

第8条原则上,合同专用章不得携带外出使用。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带合同专用章到异地使用的,应经信贷经理批准,并到印章管理员处办理借用手续。

第9条合同用印后,印章管理人员应及时收回合同专用章。

第10条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合同专用章交给他人保管。印章管理人员因故临时请假,应经信贷经理批准后指定临时保管人员,并做好交接记录。

第11条合同专用章存放在配锁的办公抽屉里,节假日放在安全处,并贴封条,重新使用时应先验锁和封条。

第12条合同专用章内容需要变更时,应停止使用并交信贷业务部予以封存或销毁。

第13条合同专用章散失、损毁、被盗时,印章管理人员应及时报告领导予以处理,同时,登报挂失作废。

第15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16条本制度由企业信贷业务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17条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