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的教师是学生成长道路上的引路人,他们用知识和经验点亮学生的未来。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团队合作经验,希望能帮助大家更好地合作。
根据学校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为切实保障广大同学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杜绝安全隐患,现要求全体住宿同学必须严格遵守学校有关学生住宿管理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寄宿生管理条例》的各项规定,提高防范意识,明确防范责任,全体住宿同学必须严格做到以下几点:
1.禁止私拉乱接电线,拆卸改装宿舍里的电气设施,宿舍内设备出现问题及时报告。
2.禁止在宿舍里使用和存放电炉、电热杯、微波炉、热得快、吹风机、电夹板、电热宝、电热水袋、电动自行车电池充电器、酒精炉、音响、炭火炉等电器设备。
3.禁止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和管制器械。
4.离开宿舍时切断宿舍电源;禁止在宿舍内使用明火、点蜡烛、点蚊香、吸烟。
5.禁止将流动食品带入宿舍,禁止在宿舍内酗酒、赌博、打牌,自觉抵制淫秽、邪教等非法内容的各种资料。
6.保管好个人物品,不擅自动用他人物品,不擅自留宿外人,拒绝让陌生人员进入宿舍。
7.宿舍无人时,必须关好门窗,锁好宿舍门和箱柜,休息时要插好门栓。
8.遵守学校作息时间,不晚出、不晚归、不夜不归宿,有特殊情况及时向班主任或专业部请假。
9.自觉维护宿舍正常秩序,不在宿舍内大声喧哗、打闹,服从宿舍工作人员的管理。
10.爱护消防设施、器材,不擅自挪动、拆装和毁坏消防设施,不堵占消防通道。
11.积极配合学校有关部门进行的各项安全检查,接受有关部门的整改意见。
12.其他有关事宜,自觉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以上几点,全体住宿学生要认真执行、坚决做到,否则由此而引起的认识安全,财产安全等一切损失和责任,由肇事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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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年__月__日。
生命尊贵,安全为天。未成年人的食品安全必须得到根本保障。学校、教师应当认真落实《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条例》;学生应当切实遵守学校安全制度;家长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应当义不容辞地履行保障孩子安全的职责和义务,承担相应的责任,应当认真做好以下食品安全工作:
1、教育孩子时时、处处提高警惕,树立食品安全防卫意识。
2、帮助孩子学习和掌握一定的日常的食品安全知识。
3、教育孩子学会辨别常见的隐患食品的知识和技能。
4、不准孩子食用不安全的食品。
5、上学、放学,不让孩子购买小商店、地摊等的不安全食品。
6、不准孩子在居住区周围的非法营销点购买没有防伪标志的任何有隐患食品。
7、教育孩子不购买没有安全防伪标志的饮料、早餐、豆奶食品等。
8、教育孩子不使用别人给的不安全食品饮料豆奶制品等。
9、严格监管好孩子的零用钱,不乱吃乱喝。
10、认真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食品安全教育工作。
本责任书从签字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学生签字):乙方(学校公章)。
(家长签字):(班主任签字)。
(科任教师签字)。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避免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提高防范意识,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网络,特签订本安全。
责任书。
1.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措施,预防和消除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一旦学生发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及时救助受害学生,并及时通知家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要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
2.学生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护工作。一旦学生发生伤害事故,一定要保持冷静,克制情绪,不得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秩序、或侵犯学校、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应当积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的调解,达成谅解,取得问题的圆满解决。
3.学校要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
规章制度。
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事故与责任:
1.学校、班级、教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安全责任制;校长对全校安全负责,学校各部门责任人和工作人员对本部门的安全负责,班主任对班级的安全负责。学校与各班签订安全责任书。
2.学校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法制教育,检查安全工作。班主任老师每学期第一课应该是“安全法制教育课。”用《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来规范学生的言行,提高认识,防患于未然。
3.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师本人负责;但属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由学生方负责。
4.教师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造成学生伤害的,由教师或工作人员本人负责。
5.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由于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生应当承担一切责任。
6.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指已参加保险的学生)。
7.学生在校期间(规定上学时间),校方有责任保护其不受非法侵害。
8.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9.学校不知道或难于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而造成的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10.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之外发生的伤害,学生部承担责任。
11.不喝生水,不吃腐烂水果以及变质食品等,不买零食尤其是地摊上的小食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中毒现象发生。
12.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打架斗殴,吸烟酗酒,做危险性游戏。如有违反,造成学生伤害的,出过错方承担责任。
13.严禁玩火、玩电、玩水、玩炮、玩锐刃钝器,一旦出现严重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14.严禁学生在教室焚烧废纸、点燃蜡烛、私按电器、乱拉电线,否则一旦出现意外,由学生自己负责。
15.日常上课时间,学生不得随意外出,有事外出,要向班主任请假,经准许、签条后方可外出,并在门卫处做好登记,否则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由学生方承担一切责任。
16.放学后、节假日或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17.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由学生自己负责。
18.学生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19.严禁学生到网吧上网,由此而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由学生自己负责。
20.凡在校期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21.学生在校外造成社会危害,由学生方负责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此责任书自签订之日生效至学生毕业终止(由学校保存)。
校长(签字)或盖章: 学生姓名:
学生家长(签字)北。
××小学。
各位家长:
为进一步推进我乡学校综治、安全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营造平安、稳定、和谐、有序的教育工作环境,中心校特与各学校(幼儿园)、签定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目标责任书。
1、加强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师生违法犯罪上访起数为零。
2、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学校的意外伤亡重大事故起数为零。
3、加大学校安全排查、教育、演练力度,安全隐患整改达标,安全教育、应急演练覆盖率达100%。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认真落实学校综合治理和安全工作的“五个第一”工作机制,即:第一责任,第一投入,第一管理,第一教育,第一评价。各学校校长对本校、幼儿园的综治、安全工作负领导和管理责任,要切实履行职责。
2、健全制度,规范管理。要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安全工作指南》、《山西省关于加强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若干规定》、《国务院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指南》、《沁源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基本规范》、《国发[20xx]23号》文件,进一步建立健全学习安全、综治各项管理制度,完善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科学、规范学校安全、综治工作的管理。
3、认真执行《学校安全管理日志》制度,逐日核查填写,存档备案。并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排除,自身无法解决的要迅速上报当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解决,《日志》于次月1日前汇总上报中心校。
4、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的监控,做好重点要害部门的安全防范和保卫工作。定期检查学校消防设施,加强对各种容易引起火灾的部位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严禁将学校场地出租作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生产、经营场所。根据季节、气候变化确定学校安全工作濒发等特殊时期的'监控和安全防范工作,并做好安全检查,对出现的危房、危厕、危墙等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场所和设施立即关闭停用。有学生寄宿的学校,必须安排专人夜间值班、巡查,并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5、加强食堂标准化建设,加大资金投入,改善食堂设施设备。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安全监督及各项管理制度,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切实做好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定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严禁学校小卖部经营早餐、课间餐、方便零食、饮品等,加强学生饮食卫生教育。
6、做好学校出游和校内外集体活动的安全工作。要严格审批制度,加强出游和校内外集体活动的安全教育,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明确的要求和注意事项,把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使用车辆要性能好,对驾驶员要加强安全教育,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7、大力开展养成教育。各学校要认真按照我局出台的《关于在全县学校大力开展养成教育的实施方案》和《中小学生德育手册》,积极推行班级动态管理,要结合本校实际,认真制定德育考核细则,加强对班级、学校的考核,并定期公布、教育,学校德育工作明显提升。
8、做好安全和法制教育工作。定期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提高校长、教师的安全意识和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深入开展每月14日的“安全警示日”、每年3月最后一周星期一的“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每年3月的“安全教育月”、每年11月的“安全教育排查月”等活动,适时开展以防火灾、地震、踩踏等内容的安全演练,每学期不少于两次,切实提高安全教育的实际效果。深入持久地开展法制教育,增强学生守法意识,提高学生法制观念。
责任人:
时间:
为了搞好我校师生饮食卫生安全,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稳定和师生切身利益,创建和谐、平安校园环境,积极服务学校教育教学中心任务,特拟此责任书,望相关人员严格要求自己遵照执行!
1、食堂、商店营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持证上岗。中途患传染性疾病者,应主动申请,脱离原岗位。
2、食堂、商店营业人员必须讲究个人卫生,工作期间穿工作服。
3、讲究公共卫生,保持食堂、操作间、小卖部周围干净整洁,不乱丢、乱扔、乱倒、不随地吐痰。
4、按规定规范合理操作,经常检查生产设施设备。
5、不用腐烂变质的食品,餐具、炊具经常保持干净。
6、食品初加工过程要达卫生要求,熟食要煮熟,生食和熟食要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7、商店销售的食品,饮料要有产品质检合格证、生产日期、生产单位等。
8、自觉接受各级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定要及时整改。
9、以上各条,相关人员务必严守,若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不良影响,学校追究其相关责任。
校方领导签字:
责任人签字:
教师:
从业人员:
儿童、少年的安全工作是全社会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家庭教育乃至社会教育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做好儿童少年的安全工作是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的共同责任。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努力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重庆市中小学生安全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班主任与学生家长签定本学年家长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教育孩子爱护清洁,讲究卫生,不私自下塘下河洗澡,不爬车、吊车,不到危险场所玩耍等。
二、教育孩子到校期间,严禁带危险物品入校或在校内玩耍;严禁在校内做剧烈运动及不安全游戏;严禁触摸校内、班内电器;严禁攀登楼梯、窗台玩耍。做到有事、有病请假。不准随意旷课、不随意出校门,严格执行学校作息时间,不提前到校,放学后不准擅自留校。
三、节假日期间,教育孩子在家中不随意使用电器、煤气灶等,注意用电、用气安全;不独自外出游玩;不到建筑工地玩耍;注意作息时间、饮食卫生;不进电脑游戏室;不看不健康的刊物及录相,不参与迷信活动。
四、培养孩子具有健康的道德情操、心理素质,良好的行为习惯,提高他们明辨是非的能力。
五、预防食物中毒,教育孩子不购买“三无”、超过保质食品,如发生安全事故,及时送医院治疗,并积极与学校和班主任取得联系。“安全无小事”、“警钟长鸣”,希望家长按照以上规定严格要求自己的孩子,使他们健康成长,同时也希望家长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真正起到监护人的作用。
六、我校幼儿、学前班学生上学、放学时间:5月1日前上课时间为早上8:20,下午放学时间为2:40;5月1日后上课时间为早上8:00,下午放学时间为2:40,希各位家长按时接送自己的孩子。
此书签定后由学校保存。
学校(公章):沿溪镇坡口小学校。
班主任(签字):
学生:
家长(签字):
贵家长:
您的孩子在我校---年级就读,为了保证孩子的人身安全,使您的家庭幸福美满,我们特制定本责任书,以期引起家长和学生的重视,与家长一起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杜绝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
1.到校后,不到放学时间,任何人都不得私自到校门外去玩耍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给老师请假,写出请假条,经老师允许后才能外出.
2.课间玩耍时不得推、拉、拥、挤、追逐打闹,不做不安全的游戏,上、下楼梯要靠右行,否则,发生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3.上体育课时,要在老师指导下进行训练,不得私自活动,否则,发生事故教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4.上、下楼梯不能跑、更不能爬在楼梯的扶手上往下滑,否则,发生事故班主任不承担任何责任。
1.不玩火、不玩电、不玩水、不到危险、偏僻的地方去玩耍,不到公路上去玩耍。
2.不到公路上、街道上骑自行车。
3.有事外出,必须向家长打招呼,不能随便在外留宿。
4.不购买不卫生的饮食,防止中毒。
5.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保护能力,以防止坏人的引诱和拐骗。以上九条要求每位学生必须做到,否则责任自负,希望家长配合学校教育学生自觉遵守。
本责任书经班主任与家长(监护人)签字后即告生效,每学年签订一次。
为了孩子的安全,为了您家庭的幸福,诚请家长积极配合。谢谢合作!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班主任签名:
各位家长: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范庄小学特与各班级签定xx年度安全工作责任书,望各班结合本校实际,细化任务,责任到人,层层签定责任书,实行责任追究制。
1、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2、学校主动与公安机关部门联系,强化校园周边整治力度,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3、加强安全预案的演练,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等。
1、建立健全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和班主任负责制。
2、健全门卫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辆入内,禁止携带危险品进入校园。
3、建立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对学校建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维修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在校内高地、水池、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采取防范设施。
4、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
5、建立用水、用电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发现老化或损坏的,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6、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7、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
1、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的集体活动或者社会综合实践活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为学生活动提供安全保障。
2、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实行申请报告制度,并指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3、学生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时,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安排巡查人员,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4、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等应当由专业人员或者成人从事的活动。
1、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针对不同课程实验课的特点与要求,对学生进行实验用品的防毒、防爆、防污染的`安全防护教育。对学生进行用水、用电、道路交通安全的安全教育,对寄宿生进行防火、防盗和人身防护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2、在开学初、放假前,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下河洗澡的安全卫生教育。
3、制定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使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责任人:
时间:
各位家长: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制,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堵绝危险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目标责任书:
一、音乐室、音乐器材室负责人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本职工作要认真负责。
二、音乐室、音乐器材室负责人,应定时对器材室设施设备的'使用进行安全检查,做好使用检查记录,及时报告安全隐患,协助有关人员及时处理,做好记录。
三、音乐室、音乐器材负责人对室内设施设备应进行详细入库、检查、使用,并留有档案。
四、音乐室、音乐器材室内的一切设施设备,未经主管领导许可,严禁擅自借给他人使用。
五、音乐室、器材室负责人要强化防盗措施,管理员应定时检查防盗状况,及时上报整改安全隐患。
六、坚持“人走电断,人离门锁”的原则,合理、正确使用音乐室、器材室一切电器设备,定时对线路进行检测或维修,防止线路老化引发火灾。
七、加强对音乐器材的管理,做好防潮、防尘、防鼠、防火工作,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带入室内。工作做到万无一失。
八、音乐室、器材室负责人做为安全责任第一人,做好物品的保管、检查、检测、领取、使用、库存等有关工作,负责日常安全工作记录,信息汇总、报告。
责任人:
时间:
各位家长: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对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杜绝幼儿园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现特与各幼儿园签订如下责任状:
1、各幼儿园校长或园主为本园(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的思想观念,将幼儿园安全工作摆到管理工作中的首要地位,掌握和自觉遵守现行的各类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规定,坚持做到“—日一小查、一周一大查、一月一汇报”。
2、健全幼儿园安全工作管理机制,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设施和措施到位。完善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幼儿园“一日安全常规”及安全工作检查、考核、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档案。
3、坚持开展安全教育。通过安全教育让幼儿树立安全第—的思想,通过幼儿园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幼儿防范事故的能力和在紧急状态下自救、互救的能力。使师生达到相应的安全教育目标。
4、重视幼儿园校舍的安全管理。要特别重视对校舍的监控,定期进行勘验检查,发观校舍险情立即停止使用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
5、要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处理好防火与防盗的`关系。要根据《消防法》的规定,配合消防部门定期对幼儿园设施进行排查,按照消防规定配置消防设备,确保安全通道的畅通。
6、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在临近街道的幼儿园门口,要求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划出人行横道线,针对幼儿园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符合公安、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禁止无证驾驶。
7、加强饮食卫生的安全管理。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严防食物中毒及传染病的发生。
8、学校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上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的发展,查明事故的原因和责任人不得谎报、瞒报。
9、此责任书一式两份,中心学校、幼儿园各持一份。
责任人:
时间:
1、遵照“安全第一”的方针,把安全工作纳入班级管理和教育教学的各项工作中去。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学生在校期间,班主任是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班级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2、班主任有责任、有义务经常性地对班级学生进行思想品德和安全教育。发现学生有不良行为要及时教育引导,防范于未然。
3、班主任应经常和家长沟通,了解学生在家里的表现等情况;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状况和身体状况。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进行特殊照顾,防止在各项活动中出现问题。
4、学生在校发生伤病或有危险时,班主任要先实施救护,并及时报告学校和通知家长。
5、班主任应教育学生注意交通安全、饮食安全、季节安全、用电、用火等安全,教给学生安全防范和脱险自救知识;教育学生不打架,不攀爬,不乱投掷,不做危险游戏,不到危险的地方去(如游泳、掏鸟、摸鱼等)。
6、班主任要严格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学生无故旷课旷宿或不明原因早退,班主任要及时了解去向,并在1小时内报告学校并及时通知家长。
7、班主任要及时处理班级同学发生的问题,如打架,被索要财物,旷课等。
8、教学期间,不准陌生人将学生带出学校,对身份不明的人来校找学生,班主任要问清情况并密切注意,防止打架斗殴等意外事件发生。
9、班主任要加强学生的心里健康教育和青春期教育,发现异常情况及时疏导并与家长取得联系,防止学生中出现严重的心理问题。
10、班主任要对班级学生安全工作的各种资料妥善保管。
11、要树立对学生安全高度负责的思想,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教会学生必要的避险知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12、密切关注学生的出勤状况,建立严格的班级点名制度,一旦发现学生缺勤,立即弄清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学生不出问题。
13、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严禁私自将学生赶出教室或者赶回家中。14、对班级内物资要妥善看管,经常检查门窗是否牢固,防止可能的失窃现象的发生;同时注意开窗通风,防止班级可能的传染病的蔓延。
15、经常注意观察教室、卫生区及所辖范围内的电路是否安全(包括宿舍),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发现隐患立即上报学校进行处理。
16、参加学校或者班级组织的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不能放任学生而不顾。
17、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如防火、防盗、防触电、防溺水人身安全、做好学生的交通安全、饮食安全、交友安全等安全宣传工作,并体现在班会课中。
18、培养学生辨别是非能力,抵制网络上的各种不良诱惑合理利用网络,避免迷恋网络带来的危害。
19、教育学生不得携带管制刀具,杜绝打架斗殴现象发生,妥善保管好财物,学生放学离开教室要由责任心强、品质好的学生负责关好窗、锁好门,要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任何班级未经学校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到校外参加其它活动。
20、重视学生安全自救知识的传授和技能的训练,培养学生的自救能力,使学生处乱不惊,从容应对各种突发事件。教会学生正确使用110、119、120急救电话。
1、将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列入学校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人,一律取消学年评先评优晋级资格。对安全意识淡薄,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刑事责任。
2、对制度不严,管理不善,措施不力,责任心不强,方法不当,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发生或逃学出走事件的,直接责任人除参照上级指示精神处理外,扣除并直至取消全学年岗相关奖励和工资津贴、绩效工资等。以上各条,作为学校对班主任年度安全工作目标的考核依据。如因班主任工作疏忽,造成安全事故的,将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和追究责任,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分别由校长和各班主任签字后生效。一份由学校存档,一份由班主任备查。
分管领导(签字):
班主任(签字):
各位家长:
为了强化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现根据国家有关条款,按照职责分明,责任落实的原则,学校与家长签订本责任书。
在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中,学校有责任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保障学生的人生安全、校舍安全、食品安全和用电用水安全,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学校将依法治教,严格按上级规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若因学校或教师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学校或老师将根据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责任。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2、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3、在放学后、节假日放假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或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学生应遵守学校制度和纪律,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学生或其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学校无责任)。
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2、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3、家长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4、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5、学生请假期间、无故逃课期间所发生的意外伤害等。
6、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我校为了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做到家校合作,分工明确,以达到减少事故,减少伤亡,减少损失的目的,家长要认真贯彻我校下发的学生家长安全责任书,学生在校上课期间由学校负责安全的教育与管理,放学后由家长监护,学校一概不予负责,扎扎实实将学生(子女)的安全工作抓紧、抓细、抓实,切不可有丝毫的疏忽和懈怠。学校每学期组织师生进行安全专题讲座,着重强调学生水上安全、交通安全、防火安全、饮食卫生安全、治安安全、在家用电用气用火安全、在外活动安全规定以及有关安全防范常识,不断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家长要监护子女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同时,学校还要通过开家长会等形式加强跟家长的联系,希望家长认真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切实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
1、水上安全:我校周边分布有水库、河流,各家长要特别注意做好学生溺水伤亡事故的防范工作。教育子女不要私自到河、塘、堰边戏水玩耍,学校也把它作为学生的一项行为规范和重要要求,进行严格的约束和管理。各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要支持与配合,严密关注学生在节假日和学生放学离校期间私自下河、塘、堰戏水、游泳而引发事故的问题,共同做好学生的游泳安全与管理工作。
2、交通安全:我校地处公路路边,规定以下几点请家长认真执行:
a、不准骑摩托车到学校,特别不允许学生乘坐货运车辆和无牌无照车辆;。
c、注意公路行走安全,不在公路边放风筝、打跳、玩耍等。
3、集体活动安全:切实加强各种集会和校内外集体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对各种活动学校都应规定严格报批,并将安全防范工作贯穿活动的各个环节中,做到安全教育在先,防范措施可靠,并保证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4、食品卫生安全:我校将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和措施,进一步强化学校卫生管理,培养学生良好的饮食习惯。希望家长要求子女不准到无证无照的餐点就餐,防止各种流行疾病的传播,不喝生水,不吃未经冲洗或去皮的时令水果,不吃不合格食品及霉变食品,以防止食物中毒。
5、治安安全:教育学生不进游戏厅,严禁学生到网吧上网。不允许学生带易爆、易燃物品以及锋利的刀具进校门。不与社会上不良青年来往,各家长教育好子女认真遵守中小学守则及规范,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别人的东西不要拿,洁身自好,自尊自强,做一个讲文明守纪的好学生。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家长各一份。此责任书中学至九年级结业前有效。)。
责任人:
时间: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标准化与规范化,预防和减少事故,保护学校财产安全和教师和其他人员人身安全,签订本安全生产职责书如下:
七、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景;
十一、本职责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二0xx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车辆接送学生的安全工作,是学校、社会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到千家万户和社会的稳定,政府、学校和家庭都有义不容辞的责任。根据县人民政府、县教育局工作会上的有关安全工作的精神,为确保车辆接送学生安全,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特要求学生家长与学校签订本责任书。
(1)各班主任与学生家长要结合学校、学生个人实际,经常对学生进行有关交通安全方面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进行遵纪守法,遵守交通规则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方面的教育。
(2)学生也要经常进行自我教育,提高防范意识和安全保护意识。
2、上下车做到不跑不抢,秩序井然,规范有序;
3、行车路上教育学生自觉维护车内秩序,不吵不闹,不把头伸出窗外;
4、各位家长或监护人接送孩子时要根据学校上下学时间准时去接送各自的孩子。上学送孩子时也要根据学校所规定的时间准时、准点把孩子送上车,切勿误时误点,以免错过接送时间。
1、安全工作责任重大,要防患于未然。学校家长学生要共同努力,相互配合,确保学生平安。
2、要懂得自我救助和社会救助,如拨打“110”“120”等号码功能。
3、家长与学校共同教育学生按时、按点上下车,共同完成车辆接送学生工作,保证学生平平安安回家,平平安安返校。
4、家长和学生如果未能按照学校本《责任书》的要求履行职责,而出现意外,学校将不承担任何责任,产生后果家长自负。
学生签字:
班主任签字:
家长签字:
学校:
20__年9月1日。
为了进一步打造一流平安校园,确保我校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保障教学、教研的顺利进行,根据《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规定,签定本责任书。
1、部门责任人为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责任人要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定期分析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适时检查本部门的重点要害部位。
2、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3、积极采取人力、设施、技术防范措施。
4、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及时整改隐患。检查本部门的门窗、水电、灭火器材、消防通道、水电线路等,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5、加强重点要害部位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对相关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防火、防爆、防盗、防事故等安全知识教育和灭火基本技能训练。
6、积极配合公安、保卫部门的安全检查工作,对公安保卫部门提出的不安全因素、事故隐患要认真按期整改。
7、采取积极主动的态度及时处置、化解部门内部不安全因素,杜绝发生重大事件。
8、部门内部不发生刑事案件。
9、部门内部不发生治安案件。
10、部门内部无违法犯罪人员。
11、部门内部无人被治安处罚。
12、部门内部无违章操作事故或治安事件。
13、部门内部不发生火警、火灾事故。
本责任书责任期为一年,期满写出总结材料。由安全工作领导机构检查验收。在责任期内,由于部门责任人对安全工作不重视,本部门组织不健全,责任不落实而发生重大事故、重大案件的除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外,对部门责任人也要进行纪律处分。
甲方:乙方:
平安校园领导小组。
(盖章)。
组长签名:责任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制,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堵绝危险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目标责任书:
一、音乐室、音乐器材室负责人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本职工作要认真负责。
二、音乐室、音乐器材室负责人,应定时对器材室设施设备的使用进行安全检查,做好使用检查记录,及时报告安全隐患,协助有关人员及时处理,做好记录。
三、音乐室、音乐器材负责人对室内设施设备应进行详细入库、检查、使用,并留有档案。
四、音乐室、音乐器材室内的一切设施设备,未经主管领导许可,严禁擅自借给他人使用。
五、音乐室、器材室负责人要强化防盗措施,管理员应定时检查防盗状况,及时上报整改安全隐患。
六、坚持“人走电断,人离门锁”的原则,合理、正确使用音乐室、器材室一切电器设备,定时对线路进行检测或维修,防止线路老化引发火灾。
七、加强对音乐器材的管理,做好防潮、防尘、防鼠、防火工作,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带入室内。工作做到万无一失。
八、音乐室、器材室负责人做为安全责任第一人,做好物品的保管、检查、检测、领取、使用、库存等有关工作,负责日常安全工作记录,信息汇总、报告。
学校(章):
管理员(签字):
为加强学校冬季取暖安全管理,保证广大师生安全过冬,特签订冬季取暖安全管理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严禁室内明火取暖。对所有取暖设施、设备,教室及学生宿舍有专人负责,定期及时检修,要认真安排,必须保证按时、正常供暖。
(二)、严格锅炉供暖管理;
1、落实定期年检制度。锅炉设施、设备需年检的要经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定期年检,年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2、学校锅炉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严格执行锅炉操作规程,严禁无证上岗、违规操作。
3、取暖前及取暖过程中对锅炉供暖设施、设备要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全面检查、维修、保养,要经常进行故障及隐患排查,及时维护整改,严禁带病运转,确保采暖运行安全。
(四)、学校后勤负责冬季取暖管理工作,保证供暖质量效果和供暖安全。
(五)、门卫电暖取暖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由专人负责运行,做到人离必须断电。
(六)、教室用暖班主任是第一责任人,成立安全用暖小组,教育学生不能随意乱动教室的所有采暖设备。
(七)、注重安全教育。学校要结合本地实际,在取暖安全教育的同时突出冬季特点,对师生进行以防火、防流行性疾病及用电安全等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确保安全过冬。
1、学校将加强学校冬季取暖的安全管理,对学校冬季取暖管理目标的`落实情况组织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对管理目标落实好的科室给予表扬,对不能落实管理目标的班级科室及个人提出批评,并责令整改。
2、实行冬季取暖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制。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学生的取暖安全教育,坚决杜绝因管理不到位影响正常供暖或造成取暖安全责任事故,凡因学校管理不到位、措施不得力、责任不落实,出现不能正常供暖或发生冬季取暖责任事故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严肃处理。
签字人:xx签字人:xx。
儿童、少年的安全工作是全社会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家庭教育乃至社会教育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做好儿童少年的安全工作是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的共同责任。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努力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重庆市中小学生安全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班主任与学生家长签定本学年家长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教育孩子爱护清洁,讲究卫生,不私自下塘下河洗澡,不爬车、吊车,不到危险场所玩耍等。
二、教育孩子到校期间,严禁带危险物品入校或在校内玩耍;严禁在校内做剧烈运动及不安全游戏;严禁触摸校内、班内电器;严禁攀登楼梯、窗台玩耍。做到有事、有病请假。不准随意旷课、不随意出校门,严格执行学校作息时间,不提前到校,放学后不准擅自留校。
三、节假日期间,教育孩子在家中不随意使用电器、煤气灶等,注意用电、用气安全;不独自外出游玩;不到建筑工地玩耍;注意作息时间、饮食卫生;不进电脑游戏室;不看不健康的刊物及录相,不参与迷信活动。
四、培养孩子具有健康的道德情操、心理素质,良好的行为习惯,提高他们明辨是非的能力。
五、预防食物中毒,教育孩子不购买“三无”、超过保质食品,如发生安全事故,及时送医院治疗,并积极与学校和班主任取得联系。
“安全无小事”、“警钟长鸣”,希望家长按照以上规定严格要求自己的孩子,使他们健康成长,同时也希望家长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真正起到监护人的作用。
五、我校幼儿、学前班学生上学、放学时间:5月1日前上课时间为早上8:20,下午放学时间为2:40;5月1日后上课时间为早上8:00,下午放学时间为2:40,希各位家长按时接送自己的孩子。
此书签定后由学校保存。
班主任(签字):
学生:
家长(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