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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解除劳动合同内容(案例17篇)

作者:字海 精选解除劳动合同内容(案例17篇)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共同签署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内容。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劳动合同模板,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试用期内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内容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具备一定条件时,因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使合同关系消灭的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的解除包括法定解除、协商解除和约定解除。劳动者可以通过这3种方式解除劳动合同,但在实际操作中应当注意不同解除方式的条件和程序,避免因此引发劳动争议。本文就对劳动者解除合同时需要注意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介绍。

一、法定解除。

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合同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辞职权:我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324号)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这是《劳动法》赋予劳动者自主选择职业的权利,是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通常称之为“辞职权”。劳动者行使辞职权时,只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即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经过用人单位同意30天期满劳动合同正式解除。

劳动者行使辞职权时应当注意两点:一是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违约金,或用人单位支付了培训费等,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约定承担赔偿责任;二是提前通知的日期要符合法律规定,否则用人单位可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2、特别解除权:《劳动法》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一)以***、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以上是法律规定的劳动者特别解除权,劳动者可以无条件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限制。除了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以外,其它几种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后,还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行使特别解除权时应当注意两点:一是法律虽然没有明确劳动者在此情况下要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但为了避免对劳动者是否有提出解除发生争议,最好还是像行使辞职权一样,采用书面通知的形式;二是试用期内解除合同需要做好工作交接,避免因没有交接造成损失,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3、不可抗力解除权:《劳动法》没有提到不可抗力解除权,但我国《合同法》对不可抗力解除劳动合同却有明确规定。所谓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是指因不能遇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或客观事件,例如水灾、火灾、地震、火山爆发、水灾等自然事件,或战争、罢工等社会事件以及法律、政令的变化等等,导致合同继续履行已不可能而解除。笔者认为,不可抗力也是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之一。

劳动者行使不可抗力解除权时应当注意:并非一旦出现不可抗力均可解除劳动合同,只有在不可抗力已影响到劳动合同目的的'实现时,才能导致合同的解除。

二、约定解除。

约定解除是指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事项,待约定的事由出现时,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我国《合同法》第93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在发生了劳动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以后,享有解除权一方的劳动者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后,劳动合同的权利义务即告终止,无须获得用人单位同意。

劳动者行使约定解除权时应当注意:必须事先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并且只有当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以后,劳动者才能依照约定解除。

编辑。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与条文内容

1、《劳动合同法》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况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3)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般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在终止劳动合同时,一般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试用期内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内容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除上述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与条文内容

杭州的a小姐8月与单位签定了5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8月27日,a小姐在社保站查寻缴纳记录时,发现单位未缴纳试用期(208月---11月)的社保。根据合同上的有关约定,208月28日a小姐向单位提出补交的要求,遭到拒绝。于是当天a小姐向单位寄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同时,a小姐准备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以及补交社保。

[问题]。

a小姐一年后发现单位未缴纳试用期内的社保,可否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金?

[分析]。

一、试用期内单位是否需要给员工缴纳社保?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是法定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从劳动法该条的规定,可以确定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劳部发[]354号《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3条之规定,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也就是说,试用期同样属于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因此,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也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a小姐要求单位补交社保费是否超过时效?

在这里,我想把一个概念说清楚,那就是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是有区别的。所谓的实体权利,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人身权、财产权等权利。程序权利是法律赋予当事人通过相应程序(如仲裁、诉讼)去取得属于自己的实体权利的救济程序。程序权利的丧失,并不当然的导致实体权利的灭失。具体到本案,就是即使超过60日的仲裁时效,并不代表当事人就丧失了要求单位补交社保的权利,因为超过时效,仅仅是丧失法律上的胜诉权,也就是说,丧失的是通过仲裁或诉讼保护自己实体权利的胜诉权,当事人仍可通过其他方式主张自己的实体权利,如自己向单位主张,或通过行政救济方式主张。

a小姐于2004年8月28日要求单位缴纳2003年8月---11月的社保,虽然a小姐是2004年8月27日才发现单位未缴纳试用期的社保,但是在司法实践中,这种情况仍更大的可能会被认为超过仲裁时效,理由就是虽然a2004年8月27日才发现单位未缴纳试用期的社保,但应当早就发现这个违法行为,这就是所谓的“应当知道”。虽然我一直认为劳动部无权对劳动法的条文含义做出解释,但实践中这样处理也不是一下子可以改变。

但是,即使a因为超过60日而丧失仲裁或诉讼意义上的胜诉权,a仍享有向单位主张补交社保的实体权利,a于2004年8月28日向单位提出补交的要求不存在时效问题。

试用期内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内容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合同内一般都有试用期期限的约定。如劳动者打算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该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呢?为您解答。

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新规定:需提前三天通知依据劳动法,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三、试用期工资。

另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5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工资的80%,并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与条文内容

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可以用现金方式,也可以用国有净资产方式予以补偿。对改制分流中不愿进入改制后新公司、自愿走向社会自谋职业的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应以现金方式补偿;对进入非国有法人控股改制企业的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可以用国有净资产方式予以补偿,并可以在职工自愿的基础上转为改制后企业的股权或债权。

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其中,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计发;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不高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3倍标准计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也应按照上述办法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也指出: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劳动法》一方面赋予了职工绝对的辞职权,另一方面又赋予了用人单位一定的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原劳动部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第4条明确规定了赔偿的范围: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职工主动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部分职工在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30日后主动离职,不予理会用人单位的赔偿要求,用人单位则不给职工办理人事关系和档案的调转手续,职工离职后人事关系和档案长期留置在原用人单位;造成职工在新的工作单位不能办理劳动保险、不能办理出国政审手续、影响技术职称评定、不能进一步求学深造和丧失报考国家公务员的机会。所以,职工在与用人单位因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损失方面发生争议后应当在60天内及时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劳动争议仲裁。

1994年12月3日劳动部劳部发〔1994〕481号发布。为了规范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本办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执行。全文共十三条。

法律通知。

劳部发〔1994〕4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劳动人事部门,解放军总后勤部生产管理部:为贯彻《劳动法》,使有关经济补偿的规定便于操作,我们制定了《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有关违反劳动合同的赔偿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劳动部。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三日[1]。

主要内容。

(1994年12月3日劳动部劳部发〔1994〕481号发布)。

第一条。

为了规范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第三条。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四条。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五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六条。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第七条。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第八条。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第九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第十条。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十一条。

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依据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第十二条。

经济补偿金在企业成本中列支,不得占用企业按规定比例应提取的福利费用。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执行。

解除劳动合同

由于使双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________________

1、甲乙双方签定的劳动合同将于 年 月 日解除,如有经济补偿金及未结算工资,甲方须于解除之日起下期工资发放日一并支付。

2、乙方对劳动合同的解除时间及经济补偿金、未结算工资等的支付时间无任何异议。

甲乙双方自合同解除之日起,互不承担其他责任,互不履行劳动合同中其他条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解除劳动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国家《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公正、充分沟通、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于__年__月__日首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期为: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于__年__月__日解除劳动关系。

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并于__年__月__日办理办结。

3、甲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一次性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为元(大写:)。可于__年__月__日至财务部领取经济补偿金。

4、甲方为乙方薪资结算至__年__月__日止,并按实际考勤核算。出勤薪资发放日按原劳动合同约定于次月10日发放。

5、本年度年休假已使用完毕。

6、甲方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至年月止,公积金至__年__月__日。

7、乙方应履行保密义务(包含本协议内容),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8、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时生效,双方认可就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无任何争议,解除事宜无任何异议,且再无其他未尽事宜。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日期:

解除劳动合同

你与本单位年月日签订的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将于年月日期限届满。因生产(工作)需要,本单位拟与你续订劳动合同,请于7日内将是否续订劳动合同的意见反馈给劳资部门,逾期者,视为本人不再续订劳动合同。

续订劳动合同期限为年,年月日终止。

劳资部门:(签章)经办人:(签章)。

受送人:

送达时间:年月日送达人:、

本人签字:

字第号。

你与本单位年月日所签《劳动合同》,因下列第款的原因解除(终止),现通知如下:

(4)根据《劳动法》第条或劳动合同条规定解除;对上述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无疑议的,请于接到本通知之日起日内办理如下手续:

劳资部门(印章)年月日字第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回执单。

字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已收到,现将回执退回。送达记录。

受送人:

送达时间:年月日送达人:、收件人签字: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

原劳动合同终止期限为年月日。

补偿金为。

元。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者委托代理人(签章)。

注:本协议书一式四份,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原用人单位、档案接收部门及本人各一份。

姓名:性别:

出生日期:年月日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该职工与单位年月日所签的劳动合同于年。

月日解除(终止),并已办理一切相关手续,现出具证明如下:

1、该职工在本单位工作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单位名称(盖章)法人代表(签字)。

注:本协议书一式四份,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原用人单位、档案接收部门及本人各一份。

表5编号:

单位名称:经济类型:社会保险代码:

解除劳动合同

甲方: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于xx年xx月xx日签订为期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最新解除劳动合同书样本如下:

1.自xx年xx月xx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金、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相应比例的年终奖等共计人民币元(大写)。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备用金人民币元(大写),甲方将于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实际支付乙方人民币元(大写)。

3.甲方为乙方缴纳四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xx年xx月xx日止。

4.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5.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6.乙方自愿放弃其它所有诉求。

本最新解除劳动合同书样本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甲方劳动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乙方(签字或盖章):

xx年xx月xx日。

解除劳动合同

身份证号:xx。

通讯地址:xx。

一、经甲方提出,乙方同意,双方于__年__月__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二、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甲方依法应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乙方在职期间的工资、加班费、未休带薪年休假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其他全部福利等,共计人民币__元(大写:_元)(以下简称“上述款项”)。

三、甲方于__年__月__日前支付上述款项,乙方应于__月__日前,按照公司规定完成工作交接并办理完毕相关解除手续。如乙方截止__月__日未完成工作交接及解除手续,支付日期顺延至完毕之日。

四、甲方支付乙方工资至__年__月__日;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至__年__月。

五、乙方确认知晓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自愿的基础上,认可在双方签署本协议书后,双方结束基于劳动关系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再无任何争议,乙方不再提出以甲方为相对方的仲裁或诉讼,亦承诺不会再通过投诉、举报等方式向甲方主张本协议约定的事项。

六、乙方保证不对外透露本协议所涉内容,否则,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追偿的权利。

七、乙方协议解除劳动关系后,其档案(含组织关系)移交其户籍所在地。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xx。

乙方(签名)xx。

解除劳动合同

为避免纠纷和明确各自的责任,甲乙双方就解除合同事宜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同意解除于x年x月x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

二、甲方保证在办理交接手续时,可将属乙方个人财产资料,全部移交乙方,不作任何保留。

三、原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得宣称或利用甲方及甲方成员的名义或者相似名义,从事任何业务及任何损害甲方声誉和利益的行为。

四、甲方应对以下行为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负损害赔偿责任:

(一)在原协议解除后,如果乙方宣称或利用甲方及甲方成员的名义或者相似名义,从事任何业务及任何损害甲方声誉和利益的行为。

(二)其他,在原协议解除后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五、本合同书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原交接手续已经办理完毕的,自交接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即生效。

六、本合同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月___日。

_____年__月___日。

解除劳动合同

有限公司于年月先生/女士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有效期为年,至年月日止。双方约定的试用期为个月,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现因您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以是否能够按照公司要求独立完成各项工作内容、工作指标、工作任务等条件为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六条规定,以及劳动合同的相关约定条款,经公司决定,依法与您解除劳动合同。

现特此通知先生/女士,劳动合同将于年月日正式解除,请即日起与公司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特此通知。

xx有限公司。

解除劳动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

1、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为年月日;

2、乙方应当在年月日前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

3、乙方工资结算至年月日,甲方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至年月止;

4、其他:

5、甲乙双方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争议;

6、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年月日

解除劳动合同

我单位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与(身份证号:__________)在本单位工作岗位为,订立的合同编号为,合同期限为的劳动合同,兹根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下列第项规定予以(解除/终止)。

一、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四、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五、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六、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款规定,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用人单位(章):。

员工(签名):。

签收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收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解除劳动合同

一、全市各行各业和广大市民都要积极践行“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循“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20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商丘市民文明公约》,做文明人,办文明事,坚决摒弃有悖公德、有违诚信、有损形象的不文明行为,争当“商丘好人”,争做文明市民,为华商盛会成功举办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二、自觉维护城市秩序。要自觉践行“三管六不”行为规范,管住自己的口,不说粗话,不随地吐痰;管住自己的手,不乱扔乱倒,不乱贴乱画;管住自己的腿,不闯红灯,不肆意践踏公共绿地。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法规,积极参加各种义务劳动,维护城区环境卫生,维护公共设施,依法诚信经营,自觉维护良好的城市秩序。

三、切实搞好优质服务。广泛开展文明服务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强餐饮业、宾馆饭店、旅游、公交、出租车、零售业等窗口单位和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文明礼仪培训,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业务技能,树立行业新风,为华商盛会的成功举办创造一流的服务环境。

四、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各级文明单位要充分发挥志愿服务队的作用,利用好志愿服务站,广泛开展咨询引导、应急救助、保护环境、维护秩序、关心关爱等志愿服务活动,带头使用文明用语,以良好的文明形象展示现代商丘人的精神风貌。

五、全面净化美化城市环境。全体市民要积极行动起来,开展净化美化市容环境活动,大力整治环境卫生、减少环境污染,全面改善城市面貌,努力创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让中外客商感受到商丘的和谐美丽。

市民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为中国·商丘国际华商节的成功举办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解除劳动合同

双方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1、双方劳动合同自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解除。

2、用人单位一次性给予职工经济补偿金______元。

4、用人单位依法办理社保转移、人事档案转移手续。

5、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一份,社保部门一份。

甲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