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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非法心得体会报告(专业18篇)

作者:琴心月

通过写心得体会,我们能够对自己的目标和方向进行检验和调整,更好地指导我们的未来学习和工作。以下是一些关于心得体会的范文,希望能够对大家的写作提供一些启示。

打击非法营运工作心得体会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交通需求的不断增加,非法营运问题逐渐凸显,给城市交通管理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为了维护公平竞争的交通市场秩序,保障群众的出行安全和权益,打击非法营运工作成为当下急需解决的社会问题。

第二段:加强执法力度。

打击非法营运工作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执法部门的积极参与。政府应当加大对非法营运行为的宣传力度,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增强公众对非法营运的鄙视和抵制。同时,执法部门要严肃执法,加强对非法营运行为的监管和打击力度,对违法违规营运的车辆和从业人员进行严肃处理,打出执法的震慑效果。

第三段:建立科学的监管机制。

打击非法营运工作还需要建立科学的监管机制。首先,要建立健全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对交通运输行业的监管能力。通过大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技术,可以实现对非法营运行为的精确定位和追踪,为打击非法营运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其次,要建立健全的巡查制度,加强对交通节点和重点路段的定期巡查,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此外,还要加强对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道德素质和法律意识,减少非法营运行为的发生。

第四段:加强协作机制。

打击非法营运工作需要建立良好的协作机制。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和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打击非法营运。交通、公安、城管等各部门要建立联合行动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协同打击,形成合力,实现打击非法营运工作的全覆盖和无死角。

第五段:深入开展宣传教育。

打击非法营运工作还需要深入开展宣传教育。要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加大对非法营运行为的曝光力度,增强公众的警示和警觉。同时,要加强对群众出行安全知识的普及,提高市民的反诈骗和自我保护能力,形成全社会共同打击非法营运的浓厚氛围。

结论:

打击非法营运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保障市民出行安全和权益的重要举措。要加强执法力度、建立科学的监管机制、加强协作机制和开展宣传教育等方面下功夫,形成多方合力,共同打击非法营运,为城市交通管理和市民出行提供更好的保障。同时,也要加强对非法营运背后的违法犯罪行为的调查和打击,形成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非法营运问题。

打击一起非法行医心得体会

非法行医是当前社会面临的严重问题之一,其不仅侵犯患者权益,还严重破坏了正常医疗秩序。为了打击非法行医,保障群众身体健康,近年来,大量相关法规和政策出台。笔者作为社会工作者,多年来参与了许多打击非法行医的工作,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现将其分享。

第二段:强化宣传教育。

打击非法行医的第一步,是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各种渠道,推广相关法规和政策,让群众了解非法行医的危害性。同时,还要加大对合法医疗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合法医疗的信任度。通过专家讲座、宣传海报等方式,宣传非法行医案例,警示群众远离非法医疗。

第三段:建立联合打击机制。

打击非法行医需要各个部门、各个环节的合作,建立起联合打击机制是至关重要的。卫生监督、公安执法、司法机关等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和合作,共同打击非法行医。还应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互相协作,形成合力。同时,建立举报机制,鼓励公民主动揭发非法行医行为,加大打击力度。

第四段:加强监管力度。

打击非法行医要从源头进行,加强监管力度是关键措施之一。卫生监管部门应增加稽查力度,加大对各类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完善医疗机构准入和审查制度,确保所有医疗机构都符合相关法规和规范要求。同时,对于存在问题的医疗机构,要严肃处罚,根除非法行医滋生的土壤。

第五段:加强法律制裁。

打击非法行医最终要依靠法律手段来解决。必须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加强司法机关的协作,确保非法行医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处罚。此外,还要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鼓励患者及家属正当维权。只有通过法律手段的严厉制裁,才能有效地打击非法行医行为。

结尾:

打击一起非法行医是一项艰巨的任务,需要各个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只有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建立联合打击机制、加强监管力度和法律制裁,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非法行医行为,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权益。相信随着不断完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打击非法行医的战斗必将取得胜利。大家要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共同为共建健康社会作出贡献。

打击非法心得体会

打击非法行为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非法行为严重损害社会的公平正义,破坏了社会秩序和安定,影响了经济发展和人民的生活质量。对于打击非法的心得体会,我有以下几点认识和感悟。

第二段:提高法律意识。

要打击非法行为,首先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这包括了解国家的法律法规,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并遵守法律。只有明确了自己的法律地位和权利,我们才能更加自信和有力地进行打击非法行为的行动。

第三段:加强社会监督。

除了个人的努力,加强社会监督也是打击非法行为的重要手段。社会监督能够有效地防范和制止非法行为的发生,为正义维护提供有力的支持。我们可以通过舆论的力量,对非法行为进行曝光,引起更多人的关注和警惕。同时,也要积极参与社会组织的活动,提高公民的参与度和责任感。

第四段:加强执法力度。

打击非法行为需要依法行政,必须加强执法力度。政府各级部门要加强法律自律,依法行使职权,不得滥用职权或者包庇纵容非法行为。对于民众的举报和曝光,政府要依法受理并依法处理,给予举报人足够的保护和奖励。同时,也要推进司法改革,加强司法执法力量的培训和专业素质的提升,使执法成为一种有力的武器,有效地打击非法行为。

第五段:加强教育宣传。

最后,打击非法行为需要加强教育宣传。通过教育宣传,我们可以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意识,增强他们对非法行为的憎恶和反抗意识。教育系统要加大对非法行为的宣传教育力度,通过课程设置和教育教材,让学生了解非法行为的危害性和后果。同时,媒体也要加大对非法行为的报道和宣传,引导公众正确判断非法行为的性质,并形成普遍抵制的社会风气。

总结。

打击非法行为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只有增强法律意识,加强社会监督,加强执法力度和加强教育宣传,我们才能够有效地打击非法行为,建设一个更加公正、平等和和谐的社会。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打击非法行为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打击一起非法行医心得体会

在当今社会,医疗诈骗和非法行医已经成为一个全球范围内的严重问题。非法行医不仅给人们的身体健康带来了威胁,也影响了医疗机构的声誉和行业的正常秩序。为了打击一起非法行医,我参与了一次专项行动,并从中获得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打击一起非法行医需要多部门合作。我们的专项行动由卫生部门、公安机关和司法部门联合发起,共同制定了一套行动方案。卫生部门负责收集侦查情报,公安部门负责抓捕和收缴非法药品,司法部门负责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法律追究。只有各部门齐心协力,才能打击非法行医行为。

其次,加大宣传力度是打击非法行医的关键。在专项行动开始前,我们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向公众普及危害非法行医的知识,并告知民众应该如何辨别合法医疗机构。通过宣传,我们让更多的人了解到非法行医的危害性,从而提高了公众的防范意识。

第三,建立举报机制是打击非法行医的必要步骤。许多非法行医者通常在偏远地区活动,他们以低廉的价格吸引病患,却不能提供有效的医疗服务。为了遏制这种现象,我们建立了一个举报平台,让公众可以匿名举报他们了解到的非法行医信息。这一举措的推行,不仅使得非法行医者无处藏身,也给了公众一个参与打击非法行医的机会。

第四,严格执法是打击非法行医的核心。一旦我们掌握到了非法行医的证据,我们就会立即组织抓捕行动。在抓捕过程中,我们组织得力的警力确保了抓捕行动的顺利进行,并成功地将多名非法行医者绳之以法。此外,我们也加大了对违法行医和非法药品的处罚力度,以警示其他人。

最后,我们需要注重长期预防工作。打击非法行医不能仅仅停留在一时的行动,而需要长期的持续努力。我们应该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对医务人员进行严格的职业培训和资质审核,提高整个医疗行业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只有这样,才能够从根本上消除非法行医。

通过参与这次专项行动,我对打击非法行医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只有通过合作、宣传、举报、执法和预防相结合的方法,我们才能有效地打击非法行医,保护公众的健康安全。我希望我所学到的经验和心得能够对今后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公众的健康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打击非法心得体会

非法活动是社会秩序的威胁,给人民群众的生活带来了许多不便和困扰。为了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安宁,打击非法行为成为了每个公民的责任。我曾经参与打击非法活动的行动,通过与非法行为相关人士接触和寻找证据,收集并上报给警方。在这个过程中,我深切地感受到了打击非法的重要性,也获得了一些经验和体会。

首先,打击非法活动需要明确的目标和策略。在我参与的打击行动中,我们首先确定了目标,明确了要打击的非法行为以及需要收集的证据。然后,我们制定了详细的策略和计划,包括通过调查、监控和线人等方式获取证据,并确保证据的真实可信。这些明确的目标和合理的策略,为我们的打击行动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其次,打击非法活动需要团队的合作和配合。在打击行动中,每个人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有人负责调查,有人负责监控,还有人负责与警方沟通和协助。只有团结合作,共同努力,才能取得最好的效果。而且,在与非法行为人员接触的过程中,团队的配合和默契也显得尤为重要,因为一举一动都可能影响到整个行动的顺利进行。

第三,打击非法活动需要坚持原则和法律。在处理非法行为时,我们始终坚持道德的底线和法律的原则,不偏不倚地处理每一个案件。无论是非法的经济活动还是违法的人身伤害行为,我们都坚决予以打击和制止,维护社会的正义和公平。正是因为我们始终如一地遵守原则和法律,才能让非法行为人员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同时也为人民群众树立了榜样。

第四,打击非法活动需要保持耐心和毅力。打击非法行为往往需要长时间的追踪和调查,甚至需要面对困难和阻力。在我参与的打击行动中,我们常常要在枯燥的工作中坚持,面对可能的风险和挫折。然而,正是通过我们坚持不懈的努力和毅力,才最终取得了打击非法行为的成功。因此,我们应该保持耐心和毅力,始终坚持下去,直到达到我们的目标。

最后,打击非法活动需要广泛宣传和教育。除了直接行动,我们也应该通过媒体和社会宣传,增加公众对非法行为的认知和警惕。通过宣传和教育,可以让更多的人了解并参与到打击非法行为中来,形成全社会共同打击非法活动的合力。同时,也可以提高人们对非法行为的警惕性,避免成为非法活动的受害者。

在打击非法活动的行动中,我深切感受到了打击非法的重要性,并从中获得了一些经验和体会。明确的目标和策略,团队的合作和配合,坚持原则和法律,保持耐心和毅力,以及广泛的宣传和教育,这些都是我们打击非法行为的关键。只有通过共同的努力,我们才能为社会的稳定和安宁做出自己的贡献。

打击非法采矿心得体会

随着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采矿业成为了许多国家的重要经济支柱。然而,非法采矿活动的滋生和蔓延也引发了严重的环境问题和社会问题。为了打击非法采矿,许多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身为亲身参与打击非法采矿行动的人员,我深刻体会到了这一过程中的挑战和意义。以下是我对打击非法采矿的心得体会。

首先,打击非法采矿需要全面监管和协同合作。众所周知,非法采矿活动通常会选择偏远地区进行,以躲避监管。因此,只有加强监管不足以彻底解决问题,还需政府部门之间的协作。在我参与的打击非法采矿行动中,我们与当地环保局、公安部门等部门密切合作,共同制定并执行计划。通过信息共享和联合行动,我们能够有效地打击非法采矿,并加强对采矿企业和个人的监管。

其次,打击非法采矿需依靠科技手段和信息化。传统的打击手段往往效果有限,不适应非法采矿活动的复杂性和变化性。在我们的行动中,我们采用了卫星遥感、无人机监测等先进技术手段,对矿区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和追踪非法采矿行为。同时,我们还运用了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分析,快速识别出可能存在非法采矿的矿点和人员。这些高科技手段使我们的打击行动更加精准和高效,大大提高了打击非法采矿的效果。

第三,加大处罚力度和法律宣传是打击非法采矿的重要手段。尽管非法采矿活动屡禁不止,但仍有许多人因为缺乏知识或对法律法规的漠视而继续从事此类活动。因此,我们需要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让更多人了解非法采矿的罚则和违法成本,增加违法风险。同时,对于已经从事非法采矿的人员,我们要严格依法进行处罚,确保违法者受到应有的惩罚。通过宣传和处罚并重,我们能够有效地震慑非法采矿分子,减少非法采矿活动。

第四,打击非法采矿需要注重解决根本问题。非法采矿活动的存在和蔓延,往往与社会经济问题密切相关,如就业机会不足、贫困等。仅仅通过严惩罚行不足以解决问题,还需从根本上解决社会问题。在我们的行动中,我们提倡合法采矿和环保采矿,引导非法采矿人员转型,提供技能培训和就业机会,让他们在合法的经济活动中找到发展的空间。同时,我们也主张加大对矿产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促进可持续发展,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支撑。

最后,打击非法采矿是一个长期的、艰巨的任务,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短期内很难彻底根除非法采矿问题,还需要加大力度和持续努力。政府部门要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科技企业要不断创新和拓展技术应用,社会组织要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广大公民要提高环保意识和法治意识。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们才能够有效打击非法采矿,保护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

总之,打击非法采矿需要全面监管、科技手段、处罚力度、解决根本问题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在我参与的打击行动中,我们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希望这些心得体会能够为更多从事打击非法采矿工作的人员提供参考和借鉴,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打击非法采矿问题作出更大的贡献。

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自查报告

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非法集资现象大量增加,后果越来越严重。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形势严峻,任务艰巨。现从前段工作情况、当前面临形势、下段工作打算建议等方面汇报如下:

一、2015年工作简要情况。

2015年,我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按照“疏堵并举、防治结合”的原则,重点开展宣传教育、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和案件处置等工作,严密防范、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2014、2015年度我市金融办的工作连续两年在株洲市排名第一。

工作经费。出台了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责任分工,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职能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格局。

(二)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编印了《***市防范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宣传手册》30万份,由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长庆示范区负责,发放到全市28.53万户家庭,做到每户1册。突出重点开展宣传教育,处非知识做到“六进”:进社区,进公交车、出租车,进集贸市场、超市,进宾馆、酒店,进金融机构营业网点,进职能部门办证大厅。运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处非知识做到“人人皆知”。广泛运用报纸、电视、户外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宣传效果,确保取得实效。在《今日***》报刊开辟了专栏进行宣传。在***电视台黄金时段进行“处非”公益广告滚动播出,从去年2月16日到3月5日(春节期间),三分钟“处非”专题和9条“处非”公益标语每晚播出各12次;3月6日到今年元月31日每晚播出各6次;从今年2月1日开始到元宵又恢复到每晚各12次。我市处非知识宣传教育的做法和成效得到了省市处非办的充分肯定,在2015年12月株洲市处非工作会议上,我市作了经验介绍。

(***市民信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擅自简称“***市民信合作社”;***市湘镇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擅自简称“湘镇农合社”),金融办、公安局、人民银行、工商局、畜牧水产局、农业以及所在地乡镇等部门联动,积极配合,取得了较好效果。在处置“e租宝”涉嫌违法经营案件中,我市迅速成立了工作机构,分别召开了乡镇街道行政一把手会议和公安、宣传、信访、人行、金融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常务副市长、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等领导进行了专门安排部署。目前正在密切关注事态发展,我市尚未接到群众报案。

二、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

2015年年末,中央决策层三天内两次提及打击非法集资,先是在12月21日公布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公报中提出:“坚决遏制非法集资蔓延势头。”随后在12月2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中提出:“坚决依法依规严厉打击金融欺诈、非法集资等行为。”

在实际工作中,对非法集资没有明确的监管主体,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存在事前发现难、事后处置难的困惑。相关单位内部资料显示,全国、全省、株洲市非法集资案件呈高发、上升趋势。***的形势也不容乐观。虽然目前平稳可控,但由于机构庞大、监管乏力等多方面原因,极有可能发生新的案件,影响社会稳定。

财、网络融资、私募股权、p2p等机构),农民专业合作业2803家,房地产开发企业430家,煤炭采掘加工企业383家,典当寄卖、房产中介、民办教育、社区养老等机构近7000家。我市共有866家农民合作社、40家投资类公司、42家房地产企业、13家甲类矿山开采企业、9家典当行、2家小贷公司。还有一些地下公司和个人从事非法集资活动,无法统计。

(二)监管乏力。从国家法律层面上看,对于民间投融资机构和网络、手机交易支付系统的管理,目前国家尚无专门法规,也未明确主(监)管部门,处于监管盲区,导致非法集资、网络诈骗现象增多,隐患加大。从工作班子上看,没有一个正式机构对非法集资进行监管。全国的领导小组由31个部委组成,日常工作由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处理,设在银监会;省、市级处非办附设在金融办,县市区级处非办没有统一,设在政府办、金融办、公安、财政、法制办等单位的县市区都有。去年上半年,株洲市政府才明确要求,处非办统一设在政府办内。目前,我市处非办与金融办均设在政府办内。处非办属于临时性机构,人员、知识、手段严重不足,面对花样不断翻新的投融资产品和数量庞大的投融资机构,排查监管难以到位。

疑人72人,总涉案金额约10.5亿元,参与集资人约5100人。我市公安机关共立案3起,抓获犯罪人嫌疑4人,均已被判处了刑罚,涉案金额超过1亿元。我市处非办牵头查处了2起农民专业合作业涉嫌非法集资案件,均由公安、工商部门勒令整改,并将违规吸收的资金全额返还。

(四)善后艰难。非法集资具有很强的欺骗性和隐蔽性,给案件侦办带来很大困难,导致案件追赃难度大,挽损率低,平均挽损率约为10%,个别案件甚至为零。部分利益诉求群体通过网上发帖、相互串联、抱团集访等方式,吸引社会、媒体关注。个别涉案企业或债务人意图将受害群体推向前台,转嫁矛盾。多地均由于非法集资案件引发了群体性事件,当地党委政府信访维稳,公安、工商、法院等专门机关打击处理工作量大。2014年11月以来,株洲市共发生非法集资受害群众10人以上集体上访30余批次、近千人次。

春节期间资金流量加大,容易引发非法集资现象。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正当利益,有效防范和化解社会风险,现提出如下工作打算:

(一)以防范网络集资诈骗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集资诈骗为重点,广泛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二)对高风险行业全面开展一次隐患排查活动。

(三)对全市40家投资类公司深入开展一次专项整治行动。四、请求事项。

(一)请求解决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工作经费,具体金额请求市财政据实核拨。一是专项宣传经费,主要用于1、印制30万份宣传手册经费,发放到全市每个家庭和相关重点行业;2、***市电视台、《今日***》专题宣传经费;3、城区每个社区宣传专栏经费。二是公安、市场监管部门专案经费。

(二)请求加强处非办工作机构建设,落实人员经费,完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

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总结报告年

一、统筹安排、有序推进。

统统安排,将涉企收费专项整治工作与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有机结合,重点对40余家涉企收费的社会团体进行统一安排部署,在讲解涉企收费的政策时,一并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法律法规进行讲解。

二、排查的基本情况。

结合年检工作,对我市近400余家社会组织进行了集中排查,并对非社会组织的危害、发现举报渠道、非法社会组织的特性,重点涉及领等进了广泛宣传,营造舆论氛围,起到了震慑效果。截至目前,未出现非法社会组织开展任何活动的问题。

三、下步工作措施。

在下阶段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文件通知要求,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认真开展好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和清理规范社会组织的各项工作。

一是全面排查,摸清底数。以社会组织年检为契机,进一步掌握各社会组织种类、数量、活动领域、活动地域、重点人物、活动方式等,做到底数清、问题清。

二是依法查处,绝不姑息。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非法社会组织,将给予弹力打击,坚决取缔,对给予非法社会组织支持或提供方便的已登记社会组织,视情节依法予以警告、限期停止活动、责令撤换直接负责人、撤销登记等行政处罚。三是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打击非法社会组织的良好社会氛围。我局将加强与我市主流媒体、自媒体的合作,广泛宣传社会组织的甄别方法,发挥警示宣传作用,提高社会公众的防范意识和监督意识。

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自查报告

来山。

自2014年3月24日我镇〔2014〕8号文件成立“仪征市xx镇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以来,全镇上下高度重视,相互配合,积极按照仪征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处置办)指导下开展工作,具体工作大体如下:

一、对涉嫌非法集资风险防范和化解的方面工作。

储、销售和兑换服务名义,以及假借公益之名误导公众,涉嫌非法集资等等的一系列情况。此举,有意提高我镇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培养正确投资理念,营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氛围。

二、充分做好对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和宣传的并举工作5月份按上级有关《关于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的通知》后,我镇处置办结合宣传月活动,及时布置相关工作人员与各成员单位、各村及驻镇单位联系,进行全方位的情况了解排查和宣传工作。由于我镇行政区域的特殊性,招商引资项目工作在扬州化学工业园区的情况比较多,而我镇又是化工项目建设重点区域,各村拆迁户比较多,家庭经济比较活跃,因此,我们把重点排查的对象集中到拆迁的五个行政村和三个拆迁的社区,因为拆迁工作的需要,在拆迁户居住还没有完全入驻到集中安置区之前,大部份拆迁户居住相对分散,信息撑握不能够及时,禁止和涉嫌非法集资的宣传和控违控险工作相对较难。为了把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和相关宣传工作做到实处,结合了多种形式排查和宣传工作并举方式:

1、通过打电话了解排查和宣传;

2、民间随机走访了解进行排查和宣传;

3、对街道和农贸市场及周边进行口头排查了解和宣传;

4、向机关相关科室进行了解和排查、并利用各种会议问询排查和宣传;

5、利用网上多媒体渠道进行宣传和问询;

6、运用本镇多种q群的渠道进行排查和了解和宣传;

7、利用政府信息群发放平台进行宣传式的了解排查;

8、重点被排查的村委会和居委会还利用召开各小组长会议进行排查和宣传,有的村居还利用公示栏进行书面材料张贴宣传。使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都有所提高,获得了一举多得的效果。

(一)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

(二)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夜暴富是陷阱。

(三)珍惜一生血汗,远离非法集资。

(四)参与非法集资,钱财难以保全。

(五)抵制高息集资诱惑,理性选择投资渠道。

(六)树立正确理财观念,警惕非法集资陷阱。

(七)远离非法集资,建设美好生活。

(九)打击非法集资,维护金融稳定,共创和谐社会。

(十)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

我镇对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有声有色开展,由于宣传工作搞得面广量大,因此,我们将宣传工作过程中的部分资料已拍照留存。社会上有关非法集资者假借各级政府融资平台名义,用土地抵押的情况在我镇通过排查,我镇没有发现有类似的任何情况和现象。

三、有效排查和清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

根据仪征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的文件(仪政金〔2014〕23号)和镇政府有关领导的精神要求,我镇处置办及时向十二个成员单位、九个村委会、蚕种场、街道办事处等单位都传递了相关信息和工作要求。在关于排查和清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的工作中,我镇处置办领导重视上级有关文件的要求,按照上级有关工作方法和时间上的要求,在正常防范涉嫌非法集资、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同时,结合我镇8至9月份创建省级卫生镇复查工作时机,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能,在近两个月内突击排查和清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

房比较多,我们通过社区要求小区保安正常做到巡查盘查一些可疑喷图、张贴类似于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的进出人员,一旦发现立即禁止和批评教育,如已喷图、张贴在楼梯台阶上、墙头上、等共公资源设施上则罚他们当场铲除清理,并要求记录在案。这样,防范和禁止涉嫌非法集资的防范宣传和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传播受到控制和防范。不仅如此,由青山镇“处置办”成员单位之一的城管中队组织并付之于实际行动中,在排查和清理的过程中,涉及到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的,共清理过街的、过马路的横幅广告16条、户外张贴的小广告117张、喷图在不显明公共区域位置小广告通过刷白清理35处。同时利用网上多媒体渠道进行宣传,劝导大家不要相信和轻信户外小广告、手机短信、移动媒体、传单、等等各种网络传媒不良的有关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用真实的官方正确的宣传资料与不良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作比较。用政府信息群平台对镇村干部和辖区内重点企业负责人所用手机发送青山镇处置办的友情提示,劝导其不要轻易相信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努力做到了引导大家理性选择投资渠道,树立正确理财观念,警惕非法集资陷阱,维护青山金融市场。

肃查处”,我镇虽然经过内外上下排查没有发现问题,但是,为了慎重对待,重新在本镇机关内的各个部门梳理排查,然后延伸到各个村部,经过一番过程排查梳理后,都未发现有任何部门和领导、党员干部所组织的、或从事、或参与非法集资或为非法金融活动提供便利和保护的情况。

总之,我镇有关涉嫌非法集资的风险防范和化解,以及有关各项宣传工作,我们都从源头上做到预防,有效遏制非法集资的案件,为维护我镇经济金融秩序稳定,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作出不懈的工作努力。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二日来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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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非法集资犯罪心得体会

非法集资犯罪已经成为了一个日益严重的社会问题,在社会投融资领域特别是在网络领域已经造成了许多人的财产损失。政府和公安部门一直在加大打击非法集资犯罪的力度,争取让更多的人意识到非法集资的危害性。本文将从个人经验出发,分享打击非法集资犯罪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

非法集资犯罪,通常是指通过欺诈、虚假宣传等手段,非法向公众募集资金,从而骗取别人的财产的行为。因此,打击非法集资必须从源头上入手,对于市场上的不法分子,法律部门必须采取有力有效的措施,对其实施严惩。同时,市场监管机构也需要规范市场秩序,防范各类违法行为的发生。

第三段:提高防范意识。

仅仅依靠法律和监管,对于个人来说还远远不够,必须提高自身的防范意识。首先,了解金融知识,提高自身的投资理财能力,不轻易相信所谓的高额回报。第二,在进行投资时一定要选择正规的投资公司和平台,不私自转账汇款,不随意泄漏个人信息。第三,勤于核实信息,不迷信口碑和流言,切勿轻信来路不明的诱惑。

一旦发现非法集资犯罪嫌疑,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如果证据确凿,公安机关将会通过刑事手段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制止非法集资犯罪的行为。同时也要认识到孤立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社会对于非法集资行为的打击需要众人的共同参与,市民必须通过加强对社会行为的监督和举报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五段:总结。

打击非法集资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需要领导、法律部门、市场监管机构和广大群众共同努力。在个人方面,要持续提高自身的防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同时勇于行动,发现非法集资犯罪行为就要及时报警,举报非法行为,帮助打击非法集资犯罪,并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打击非法集资犯罪心得体会

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非法集资犯罪问题日益突出。不法分子为了轻松获取暴利,通过各种手段骗取人们的钱财,严重侵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了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我们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自身防范意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下面,我将就这一话题阐述自己的心得体会。

非法集资犯罪对个人及社会的危害是巨大的。从个人经济角度来看,非法集资犯罪会让人们陷入虚假的投资骗局,失去血汗钱财,不仅耗费精力,影响人们的生活质量,还可能引发经济危机。从社会角度来看,非法集资犯罪的增加会导致社会信任度降低,影响政治稳定,破坏国家金融秩序,损害社会的正常运转。因此,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是保障个人及社会稳定的必要措施。

三段:提高警惕,预防非法集资骗局。

预防非法集资犯罪,加强自身防范意识至关重要。首先,要尽量避免听信所谓的“高收益、低风险”等虚假宣传。其次,要对投资公司进行详尽的调查研究,不要轻信所谓的投资契机。如果遇到投资风险,一定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最后,要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和财产,避免泄露信息,较少交易风险。

四段:加强教育宣传,提高全民防范意识。

加强教育宣传是提高全民防范意识的必要条件。要加强对非法集资犯罪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的防范意识;要加强金融知识的教育,提高对投资的了解和认识;要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强化对非法集资犯罪的预警提示,使全民知晓非法集资犯罪带来的风险和危害。

为了杜绝非法集资犯罪,我们必须加强执法力度,积极打击非法集资犯罪。首先,要加强协调合作,形成多部门合力打击非法集资犯罪;其次,要完善法律制度,规范金融市场,打压非法集资犯罪的空间与生存环境;最后,要加快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非法集资犯罪防控系统,及时发现、预警和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

结尾:

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努力,需要我们每个人的积极参与。只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自身防范意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才能有效维护社会安全和财产安全,为建设一个繁荣稳定的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总结报告年

根据《__市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__民联发[20__]1号)文件要求,我局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团体专项行动纳入我局本年度工作总体范畴,按照摸排排查为主,群众举报为辅的工作思路,我局科学谋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强化舆论宣传,确保了“领导、人员、责任、措施”四到位,打击整治非法社会团体专项行动已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积极部署。《__市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__民联发[20__]1号),对工作步骤、时间节点、整治措施和具体要求进行了进一步明确,我局作为成员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制定了《__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建立了领导组织,明确了任务分工。在专项行动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实现“一个目标”,即最大限度挤压非法社会组织的生存空间,打出声势、打出声威、打出成效,要紧扣“三个时间节点”,具体抓好安排部署、线索摸排、集中打击、宣传教育“四项工作”。

二、加强线索摸排,全面掌握情况。组织人员和力量对辖区内非法社会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对发现的违法开展活动的组织或疑似非法社会组织逐一登记造册,确保打击工作事半功倍。截止目前共开展排查工作3次,未发现非法社会组织。

三、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印发《__市渭城区社会组织抽查检查监督办法》,对社会组织履行监管职责,及时提醒、警示、劝诫社会组织纠正不当行为。在必要时采取约见、谈话等方式,指出问题,提出改正意见,督促、建议、指导社会组织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法律法规和章程开展活动,把非法社会组织扼杀在萌芽状态。

四、科学研判,分类整治。针对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的性质、影响好坏等进行分类整治。对于开展有益活动的,积极引导,条件具备的依法予以登记,对暂不具备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由镇(街)负责管理,并到县民政部门备案;对于活动较少且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要求其自行解散;对于活动有较大社会危害的、构成犯罪的,要坚决取缔,依法严惩。

五、做好总结考核,建立长效机制。由于我市各级社会组织监管力量薄弱,导致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排查效果不够明显。下一步我局将探索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与公安、安全、人民银行、财政、税务等部门加强沟通合作,明确各成员部门的具体职责,进一步加强各部门间的协作配合、信息共享和情况通报,加强社会组织内部治理、资金使用、业务活动、对外交往等方面的管理监督,真正做到及时有效查处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总结报告年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居民群众对邪教组织的鉴别力、防范能力以及防邪、反邪意识,促进平安建设,近日,__镇联合村、社区,在辖区人流密集场所、沿街店面、宗教场所开展防邪、反邪宣传活动。

活动中,工作人员通过入户走访,向居民发放宣传材料,为居民讲解邪教的危害等形式,教育辖区居民远离邪教,自觉抵制邪教,增强居民群众预防和抵制邪教的能力,并号召居民对邪教歪理邪说不听、不信、不传,一旦发现邪教人员违法活动,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不少群众表示,邪教害人不浅,坚决不参加邪教、反对邪教、抵制邪教,遇到邪教宣传品将积极举报打击邪教分子。

活动期间,工作人员还为居民发放《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宣传手册》口袋书,共同学习《宗教事务条例》,引导各族群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让“中华民族一家亲”的理念深入人心。

宣传活动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受到各族群众的一致好评。现场共发放反邪教宣传单100余份、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宣传手册60余册,受教育群众600余人,有效提高了反邪教警示教育的受众面,营造了“民族团结一家亲”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__镇将继续联合村(社区)创新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反邪教工作,普及邪教的本质和危害,为构建和谐社会、和谐社区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总结报告年

为加大对合法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构建“去邪气、扬正气”的良好社会组织生态空间,__县民政局以社会组织管理为着力点,五举措全力推进打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工作。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为落实民政部《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知》(民发〔20__〕25号)和省、市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成员单位专班会议工作部署,确保高质量完成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__县成立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形成了由县领导负总责、各相关局领导具体抓、指定专人具体管理的工作机制,形成事事有人办、件件有保障的工作格局。

二是强化部门合作,构建联动机制。__县民政局联合县16个部门共同召开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部署会议,明确任务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统筹协调、形成合力,确保打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有计划、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在__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__县民政局关于坚决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倡议书》,印制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宣传海报及手册,组织动员工作人员在小区、商场等人流集中的区域进行宣传,使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深入人心,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有效挤压其生存空间。

四是加强线索摸排,全面掌握情况。结合社区网格化管理,动员街办组织工作人员上街、入户巡查,对街道小区内的社会组织登记造册,核实登记注册情况,深挖细查非法社会组织。截至目前共开展排查工作2次,未发现未经登记的非法社会组织。另接到投诉举报2条,现已指导相关社会组织完成整改。

五是落实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贯彻落实浙江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印发的《浙江省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实施办法》,对社会组织履行监管职责,及时提醒、警示、劝诫社会组织纠正不当行为。在必要时采取约见、谈话等方式,指出问题,提出改正意见,督促、建议、指导社会组织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法律法规和章程开展活动,把非法社会组织扼杀在萌芽状态。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自查报告

我院根据市卫生局会议有关精神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对本辖区内的医疗服务市场情况进行了认真清查。现将清查情况报告如下:

二、认真开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与教育,通过墙报、标语、宣传单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确保人民身体健康。

三、为了使杨木乡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做到有的放矢,卫生院对我县医疗市场进行了详细的摸底调查,对全乡非法行医状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了两个整治和打击重点。一是无证行医,对我市医疗市场表现比较突出的“游医”行医、中医师家庭行医、药店“坐堂行医”、地下性病诊所等非法行医行为进行了重点查处。二是获证医疗机构非法行医,对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依法监管,对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医师跨类别和超范围执业、任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执业、出租承包科室等违法行为进行了重点查处。

五、为做好打击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医疗市场氛围,我院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群众了解事实真相,并在医疗机构悬挂张贴横幅,对非法行医人员起到了良好的震慑作用。

六、通过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就卫生院还存在以下问题:一部份医护人员无执业证从事医疗执业活动,部分见习医生未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开展执业活动;二是村级医疗机构一次性医疗用品用后未进行无害化处理,未按要求毁形和消毒。今后我们一定加强医德医风建设,配合上级部门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服务市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伤病员服务,坚决杜绝一切“不正医疗之风”的发生和蔓延。

打击非法集资犯罪心得体会

非法集资犯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经常会给一些人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这些骗局通常涉及到虚假保障或承诺、高额收益、复杂的投资模式以及其他的骗局。在过去的20年里,非法集资犯罪已经扩散到了社会的各个角落,成为了人们无法忽视的问题。在这篇文章中,我将会分享一些打击非法集资犯罪的心得及体会。

认识和预防是打击非法集资犯罪的关键步骤。在认识和预防非法集资犯罪的过程中,我们必须要了解一些基本的投资知识,小心谨慎地选择投资渠道,不盲目跟风,不投机取巧,要谨慎对待高收益投资。此外,我们也需要学会如何识别非法集资犯罪手段、及时举报、保护自己的资产等等,以便更好地预防非法集资犯罪。

第三段:政府和法律的作用。

政府和法律在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政府需要加强立法、加强监管、加强执法力度、提高监管效率、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等等。在加强监管的过程中,应当注重完善市场规则、规范行业秩序、加强执法检查等等,以便更好地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第四段:社会和公民的责任。

参与打击非法集资犯罪、维护经济安全、建设和谐社会是每个公民的责任。这有助于建立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和信任体系。公民们需要不断提高自己的投资意识和法律意识,积极参与社会监督、举报非法集资犯罪行为等等,以共同维护社会的繁荣和稳定。同时,各大媒体也应该积极地宣传和报道非法集资犯罪的危害,并提高全民的法律教育和经济意识。

第五段:结语。

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过程,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唯有通过切实的措施、广泛的宣传教育、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才能更好地减少非法集资犯罪的发生,促进社会的经济发展和稳定。我们每个人都要积极参与打击非法集资犯罪的行动中,为建设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自查报告

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的行为。一般要具备以下四个特征: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二、非法集资活动的常见种类和形式。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案发情况看,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形式:

1、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3、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4、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6、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

8、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

9、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0、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11、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2、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三、

1、承诺高额回报。

不法分子为吸引群众上当受骗,往往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通过暴利引诱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

2、编造虚假项目。

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实践“经济学理论”等旗号,经营项目由传统的种植、养殖行业发展到高新技术开发、集资建房、投资入股、售后返租等内容,以订立合同为幌子,编造虚假项目,承诺高额固定收益,骗取社会公众投资。有的不法分子假借委托理财名义,故意混淆投资理财概念,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电子商务等新名词迷惑社会公众,承诺稳定高额回报,欺骗社会公众投资。

3、以虚假宣传造势。

不法分子为了骗取社会公众信任,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采取聘请明星代言、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制造虚假声势,骗取社会公众投资。有的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虚拟空间将网站设在异地或租用境外服务器设立网站。有的还通过网站、博客、论坛等网络平台和qq、msn等即时通讯工具,传播虚假信息,骗取社会公众投资。一旦被查,便以下线不按规则操作等为名,迅速关闭网站,携款潜逃。

4、利用亲情诱骗。

不法分子往往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用高额回报诱惑社会公众参与投资。有些参与传销人员,在传销组织的精神洗脑或人身强制下,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四、非法集资活动的社会危害性。

非法集资活动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一是非法集资使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非法集资犯罪分子通过欺骗手段聚集资金后,任意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参与者很难收回资金,严重者甚至倾家荡产、血本无归。二是非法集资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极易引发社会风险。三是非法集资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严重影响社会和谐。非法集资往往集资规模大、人员多,资金兑付比例低,处置难度大,容易引发大量社会治安问题,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五、有关法律法规常识。

社会公众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应注意以下四个方面:

一要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进行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

二要正确识别非法集资活动,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是否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是否承诺回报,非法集资行为一般具有许诺一定比例集资回报的特点;是否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

三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着巨大风险。因此,—定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依法保护自身权益。

四要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意识。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参与者投入非法集资的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当一些单位或个人以高额投资回报兜售高息存款、股票、债券、基金和开发项目时,一定要认真识别,谨慎投资。对照银行贷款利率和普通金融产品的回报率是否过高,多数情况下明显偏高的投资回报很可能就是投资陷阱。我国规定,超过国家规定贷款利率4倍以上的不受法律保护,可作为判断回报是否过高的参考。天上不会掉馅饼,高收益和高风险是并存的,犯罪分子的目的是骗取钱财。一个企业正常的年利润一般不会超过20%,超高利投资回报分配不可能维持太久。其中必有非法诈骗行为。

七、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法律处罚。

1、集资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3、非法经营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4、合同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5、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自查报告

今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省、株洲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的有关精神,切实加强处非宣传教育,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取得较好成效。

一、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

1价办法,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内容,规范约束辖区各级领导干部参与民间经济金融活动。细化考核内容,建立健全了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充分运用综治考评、通报约谈、挂牌督办、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等手段,推动责任落实。四是信息报送和调研创新更加准确全面。及时、全面报送了案件统计信息,半年报送了辖区非法集资形势分析和工作情况报告。认真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了相关调研、督导、研讨等工作。

二、监测预警进一步加强。

进一步强化检测预警机制是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重要抓手,我市从多个方面做好了预警检测工作。一是加强信息整合。加强资源信息整合,统筹整合人员信息、经营信息、资金信息、舆情信息、线下信息等。明确了牵头部门,对各类信息进行汇总分析。二是加强平台建设。创新工作方法,探索建立立体化、社会化、信息化的监测预警平台,落实“一线把关”的责任制度,建立统计报告等。三是加强线索处理。根据具体情况,区别不同情况分类处置线索,检测并及时发现重大线索,打早打小取得明显成效。

三、案件处置进一步加力。

一是强化跨地区案件处置。对我市牵头的跨区域案件,牵头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及时制定处置方案,主动协调涉案县区开展各种案件处置、属地维稳等工作,定期向涉案地区通报宣传口径、2整体处置进展;跨区域案件涉案县市区切实做好涉及本辖区案件处置工作,并积极配合牵头县市区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协助做好案件整体处置、属地维稳等工作。如,我市协助省、株洲市做好了木兰列那投资人稳控、陈利君国玺公司核查和“e租宝”涉嫌违法经营处置等工作。二是强化本地区案件处置。积极核查案件线索,已发主动立案;相关部门积极协作,同步上案;案件侦查诉讼、资产处置、集资款清退等工作进展迅速、高效。如,今年3月,我办接到群众举报,我市建设西路易创咖啡吧涉嫌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举报人提供的一张手写收据显示,2月29日周飞平收取了何清秀现金伍万元,收据加盖了北京九玉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据说用于购买原始股票。当天,我办商请人民银行***支行、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联合执法,并到现场检查。公安机关将该企业周飞平、文建平等5名负责人及相关票据账本等资料带回公安机关询问调查。经了解,该企业从70余名不特定对象中共收取了一定数额资金,向海长星集团公司投资,用于购买所谓新三板原始股票或项目投资。经市公安局经侦大队集体研究,并请示株洲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公安机关认为,该企业的经营行为涉嫌非法集资违法行为,但未造成较大社会影响,尚不构成犯罪,勒令该企业立即终止违法行为。三是强化工作落实。按照市处非办要求,按时报送案件核查、处置工作情况。进一步加大对陈案的处置力度,推动尽快结案。认真执行公安部关于跨区域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报备的有关规定等。

3四、互联网金融及其他处非专项整治进一步深化。

一方面,深入推进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制定了《***市民间投融资机构和互联网金融清理整治方案》对互联网领域金融安全进行专项整治。明确牵头部门,基本摸清辖区内风险底数,按照株洲市金融办的要求及时准确上报各种情况,核查各种互联网金融企业。有效化解风险隐患,对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及时采取措施依法查处。另一方面,不断加强其他处非专项整治。在不断推进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的同时,我市还狠抓其他处非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了细致的工作方案。明确落实各部门职责分工,采取有效措施开展专项整治。建立工作台账,对工作成果进行量化统计,按时、按要求报送工作进展和总结报告。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整治成效明显增强。

五、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入。

牢牢把握处非宣传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是持续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重要一环,我市采取多种措施,确保处非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一)深入开展处非宣传月活动。《***市2016年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并按照部际联席会议和省处非办、株洲市处非办统一部署安排,5月份协调组织各镇(街道、示范区)积极开展了处非宣传月活动。在市区广场摆摊设点,发放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宣传单,开展金融、防非知识宣传咨询,在新闻媒体开展了专题系列报道等。

4(二)认真编印发放宣传手册。编印《***市防范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宣传手册》30万份,做到进机关、工厂、学校、家庭、社区、村屯,发放到全市28.53万户家庭,做到每户1册。在编制宣传手册时,集思广益、多方征求意见,突出重点、结合实际,提炼了观点鲜明、通俗易懂的处非口号,选登了影响较大的处非案例,深入浅出地宣讲了处非知识。通过广泛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非法集资的基本特征、主要形式;明确非法集资是违法犯罪行为,增强“买者自负、风险自担”意识;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念,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同时,还制定了防范电信诈骗犯罪专项宣传工作方案,设立了打击和防范电信诈骗犯罪专题宣传栏,营造了良好氛围。

5翻阅。进职能部门办证大厅。将处非宣传手册发放到工商、税务、房产、国土等成员单位办证大厅3000份,在营业厅内醒目位置进行宣传。

(四)充分利用媒体平台。广泛运用报纸、电视、户外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宣传效果,确保取得实效。在《今日***》报刊开辟了专栏进行宣传。特别是在***电视台黄金时段进行“处非”公益广告滚动播出,春节期间播出三分钟“处非”专题和9条“处非”公益标语每晚各12次。

(五)切实加强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各成员单位和行业主(监)管部门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有计划、分阶段对全市范围内的广告发布(经营)单位、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互联网站以及户外广告、手机短信和宣传单等方式发布传播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开展了自查自纠、监测跟踪和执法检查,确保了排查清理活动覆盖面广,延展度深,使广告排查清理活动有效推动和深入开展。

同时,认真完成了省、株洲市打非办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