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合同>承揽合同的法律(通用17篇)

承揽合同的法律(通用17篇)

作者:紫衣梦 承揽合同的法律(通用17篇)

承揽可以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合作,也可以是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合作。承揽合同的签署是双方共同的意愿和承诺,一定要认真对待。

承揽合同

定作人:

签订地点:

承揽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一条加工物、数量、报酬、交货期限。

加工物规格计量、报酬、交货期限及数量。

数量。

名称、型号单位、单价金额合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

材料规格。

计量。

数量质量。

提供日期

消耗定额。

名称型号单位。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三条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的检验标准、时间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第四条加工物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

第五条承揽人对定作物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

第六条加工物的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七条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

第八条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在日内向定作人提出书面异议。定作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日内答复。

第九条定作人(是/否)允许第三人完成加工物的主要工作。

第十条加工物的交付方式及地点:

第十一条加工物的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第十二条报酬的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三条定作人在年月日前交定金(大写)元。

第十四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五条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的,承揽人(是/否)可以留置加工物。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定作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鉴(公)证机关(章)。

账号:

账号:

经办人: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监制部门:

印制单位:

承揽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协议,共同遵守。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一、乙方作为公司项目部承揽施工该工程,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依法纳税,经营收入归乙方所有。甲方收取乙方管理费人民币元。项目部的实际人员配置、运营和工程的施工由乙方具体实施,甲方予以监管。

二、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标准和安全施工的有关部门规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认真执行国家安全、质量生产操作规程。涉及工程中使用的特种设备或起重设备必须挂靠甲方名头进行检测以及备案的,甲方只负责盖章以帮助履行相关手续,不负担具体问题和责任。若因违反上述规定或本项目的其他事宜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撤销项目部。

三、甲方有权对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和施工地盘进行正常的管理和指导,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的管理。对发现有违反质量、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或发现存有质量、安全隐患的情况,甲方有权责令停工整顿。

四、乙方不得将该工程转包。在施工中,凡与其他单位和个人签定的一切合同、协议、承诺以以及在经营中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经济责任和法律纠纷,完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五、乙方必须妥善处理好本工程的农民工的工资问题,所有涉及本工程项目的劳动工资问题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六、乙方应配备和组建好项目经理部,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项目经理及成员要有上级有关部门部门颁发的上岗资格证。并自觉遵守上级有关部门规定,按时做好技术档案及安全内业等资料,随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并将有关证件材料及时上交公司。

七、现场保险费、质保金、相应的规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办理,并负责为本项目施工现场的全体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对施工中发生的一切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八、乙方必须遵守公司财务制度及有关部门规定,正确计算施工成本,账簿设置齐全,以备税务机关检查,并及时上报统计财务报表。建设单位拨付工程款必须先进甲方账户,甲方不得擅自挪用乙方工程款,甲方扣除管理费及税费,其余拨付给乙方。

九、由于建设单位工程款不能按期拨付导致工期延误,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由于乙方人员、材料、设备、施工方法等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后果、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若工程质量、工期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十、乙方对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并接受上级部门的处罚和法律责任。

十一、乙方自行负责收集整理各项施工文件,该工程的技术档案在签署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后30天内交公司一份存档备查。

十二、依据施工合同,挂靠有效期在合同范围内,有效期满,双方债权债务结清以及乙方结清以挂靠单位名义在外的债务后,本合同自动解除。

十三、本协议双方签盖章后生效。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签定日期:

承揽合同

定作方:_______(简称甲方)。

承揽方:_______(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下列条款,共同信守。

品名或项目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价款或酬金(元)。

金额: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

1.产品的质量、包装、加工方法:

2.原材料的提供以及规格、数量、质量:

3.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4.验收标准和方法:

5.结算方式:

6.违约责任: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都要承担违约责。

任。

(1)承揽方的违约责任:不能交付定作物或完不成工作,偿付不能交付定作。

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____%或酬金总额____的违约金。

(2)定作方的违约责任: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和设计等,赔。

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中途解除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未履行部。

分价款总值___%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

分酬金____%的违约金。

7.双方约定的其它条款:

8.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应以书面协议,作为附件。

9.本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都。

可以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10.本合同一式___份,正本双方各执____份,副本送工商行政管理。

局所存查。

11.本合同有效期限:从双方签署之日起到____年__月__日止。

12.本合同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定作方:_____承揽方: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法定代表人:____。

开户银行:______开户银行:_____。

帐号:_______帐号: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承揽合同

委托方:(甲方)。

承揽方:(乙方)。

1、加工的项目、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期:

2、质量标准:乙方根据甲方提供图纸规定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加工。在加工工艺过程及运输中甲方提供的加工件允许损坏千分之,但损坏件必须归还甲方。

3、原料供应:加工用锌块由甲方供应。

4、交货方式:由乙方负责往返运输,运费由乙方自负。

5、质量验收方法:完成加工后由甲方按质量标准验收。

6、结算方式:通过银行托收。

7、违约责任:甲方委托乙方加工镀锌、淬火等,乙方应按规定日期完成;逾期由乙方负担甲方的经济损失,每天按加工产品总值千分之交纳罚金。甲方未按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乙方加工物品,因而造成乙方停工损失,应按实际损失赔偿。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承揽合同

电话:电话:

联络人:部门:联络人: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国家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揽甲方工程等事宜,同意签订本合同并愿忠实履行如后条款:

第一条:工程名称:(下称“本工程”或“工程”)。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工程范围:(详如本合同图说附件一)。

第四条:工程期限:本工程的开工日期为年月日(下称“开工日”),并自开工日起计60个日历天内完成并通过甲方验收。

第五条:工程总价:人民币。

第六条:付款办法。

6.1乙方银行账户:户名:

银行名称:账号:

6.2本合同总货款按下列约定支付:

签订合同,甲方应付乙方总工程款的30%,即人民币;

工程全部完工在验收之前,甲方应付乙方总工程款的15%,即人民币。

工程全部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同时乙方办妥保修证并签署保证书予甲方后,甲方应支付乙方工程总价之12%,即人民币.

6.3保修金条款。

本工程不需要缴纳保修金。

乙方同意工程总价之3%作为保修金。该保修金待保修期满且乙方已履行全部保修义务时,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无息领回。

本工程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工程承包方或施工方应在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内履行保修义务的,乙方在未缴纳保修金或领回全部保修金后仍需履行保修义务,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4经乙方申请,甲方应当于收到申请3日内核对本工程进度款,七日内核对保修金,并于核对完毕后20日内拨付到乙方银行账户,逾期仍未付款,由此影响之工期予以顺延。

6.5乙方请领各项工程款应付全额合法发票,并经甲方指定的监理工程师(下称“监理工程师”)会签证明。

第七条:工程价款。

7.1本合同第五条工程总价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设备成本、机具、运费、各种应付税款、搬运费、工资、安装费、一般支出费、利润、保险费、管理费、保修费、工程查验费,以及就本工程所做的试验所需各项费用及其它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各项成本与费用,甲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向政府缴纳的一切相关费用除外。

7.2乙方确认并同意本合同工程总价系属确定价格,乙方不得因工程所需的材料、供应品及设备价格的涨跌,或因与本合同施工有关的工资率及其它成本费用的增加为理由而要求调整,且不得以未充分了解增加成本的因素而要求调整工程价款或请求额外补偿。

第八条:图说附件。

8.1本合同附件、议价纪录表、图样、估价单、施工说明书、工程项目书、工程进度表和乙方的执行计划,暨甲方提供的各项工程图说及规格(下统称“图说附件”),经甲方认可者均为本合同的内容,对双方具有法律上约束力。

8.2乙方已详细审阅、了解本合同及其图说附件,并经检视工程地点,已充分了解工程位置现状及地质等,并已研判可能影响本工程的各项情况后,乙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规定,按甲方核准的图说附件,提送执行计划,包括工程质量管理计划和品质保证计划等,并提供各项工作所需的一切人力、监督、物料、供应品与设备,以完成本工程并提供其它各项服务。

8.3如遇图说附件均未载明,而按相关政策、同行业技术标准及国家强制性规定为应做的工作的,乙方应按照甲方或监理工程师通知施工,不得借故推诿或要求加价。

8.4乙方应依本合同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本工程,并负责取得甲方所要求的一切证照交付予甲方。

8.5图说附件和执行计划的提供日期:甲方将于合同订立时或约定日期,交付其图说附件予乙方。乙方应于合同订立日后三日内交付本工程执行计划予甲方。

8.6图说附件的保密要求:甲方提供的图说附件及本合同其它条款规定之文件或信息及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了解的有关甲方的商业信息为甲方商业秘密,乙方应维持其秘密性,并采取保密措施,而不得泄露、交付、或以其它方法提供给任何第三人。

8.7第8.1款所述的所有相关数据,乙方应妥善保存,工程执行阶段甲方及监理工程师若有需要,乙方均应随时提供。

(本条中关于图书附件的约定要注意:1、认真核实工程范围,核算工程量,特别注意工程范围是否在图纸上有明确的标注和说明;2、甲方提供的图书附件(尤其是标注工程范围的图纸)应为甲方签章的原件(必须有甲方签章并注明附件一字样,请注意8。1中“经甲方认可者均为本合同内容”),该原件应在签约同时作为合同附件由我方收管。)。

第九条:工程及材料监理。

9.1乙方依本合同执行的一切工程,应随时与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协调,并接受其指导监督与管理,同时应避免本合同与乙方其它进行中的工程相互抵触而影响本工程的执行。甲方可决定与本工程施工及进度有关的事宜,包括图书附件、规格及相关文件的解释。监理工程师所做成的裁定与解释不得违反本合同的规定。

9.2履行本合同之一切工程材料,应经甲方检查合格后方准使用,如甲方认为不合格,乙方应在监理工程师见证下取样送交双方共同认可之检验机构或实体检验,如检验结果为不合格,乙方应立刻调换,因此而发生之搬运、损耗及其它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担。如材料品质或等级不甚明了时,悉依甲方解释为准。

9.3甲方可指定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督本工程执行并具有指示乙方的权利。在不妨碍乙方正常作业的情况下,甲方得随时对本工程作业进度及质量进行检查。

9.4乙方与甲方间的一切函件的正本应送交甲方,副本抄送监理工程师。

第十条:工程变更。

10.1本工程所需材料如有未尽载于图说附件内,但为工程技术或施工惯例所不可或缺者,乙方均应照做,此并非工程变更,乙方绝对不得要求变更本合同工程总价。

10.2甲方认为工程有变更的必要时,一经通知乙方,乙方应即办理工程变更。该工程变更致工程数量之增减者,其变更工程之价款的计算,仍以原定单价为准;但如系新增项目,则由双方协议新单价。倘因甲方变更计划,乙方需废弃已完成工程的一部分或已订制并制作完成之加工部件且为甲方变更计划所及的合格材料时,由甲方核定验收后,参照本合同所定单价或比照合同签定时市场料价计算之。

10.3乙方于工程开始执行后,应定期自我检讨其执行成效。若有变更应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

第十一条:履行进度。

11.1乙方应于第四条开工日前,以大图样与样品提交甲方核定。

11.2乙方应在第四条开工日前三日内,提交甲方核定与本工程各项工作与目标有关的详细工程进度时间表,显示每一细部工程项目的预计开工日与竣工期,乙方应按工程进度履约,定期由甲方验收,且应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工程期限,完成符合图说附件所述的每项工作以及全部工程。

11.3乙方应于每周的次日送交甲方一份工作周报表,包括本工程各分项工作的最新进度时间表,叙明每项工作的现状、完工率、预计完工日期,以及如有迟延者,其迟延原因与乙方赶工计划。

11.4凡因天候或其它因素致无法如期施工,乙方应无条件以夜工或其它方式赶工弥补,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延长或逾期,且甲方得视需要,随时通知乙方增加工作人数及设备赶工,乙方不得拒绝。

(此条约定过于苛刻,如确实因气候、停水停电,甲方或第三方原因等非我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我方应有权要求工期顺延,如系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我方甚至享有追究甲方造成窝工、停工损失的权利。再者,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其提出以夜工或其它方式赶工时,应考虑劳动法对于加工工资方面的约定。建议与对方就此条提出协商,尽量减轻我方责任和成本)。

第十二条:施工管理。

12.1乙方应于工程地点明显位置,日间设置具有警示作用的装置,夜间设置照明装置,或加防护设施;对于工地附近人畜及公私财产的安全均应预为防范,工程进行期间如有损及公私建筑、路面、沟渠、街道上下的水电及通讯管线、或私有林木植物及人民生命财产者,统归乙方负责赔偿。

12.2乙方应派富有工程经验的监工人员常驻于工地,依照工程施工进度时间表,切实执行并遵照甲方的指示照图施工;甲方或监理工程师认为乙所派监工人员不能胜任时,得要求乙方更换之,乙方应立即撤换,并不得借故向甲方要求赔偿。

12.3乙方所雇的工人必需具有工作技能,倘不善工作、不听指挥或不守秩序,经甲方或其指定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后,乙方应于二十四小时之内,予以撤换,且不得再用,并不得以撤换工人为理由,向甲方要求赔偿。

12.4乙方负责所有工人的管理、安全、劳动保护、保险及给养,如有违规行为或侵害他人权益者,概由乙方负责;如工人遇有意外或伤亡情事,也由乙方自行料理,与甲方无涉。

12.5本工程使用的材料及机具设备,甲方得于进场时检查之,且经认可的一切在场机具设备和新旧材料,未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不得移出工程地点。

12.6本工程经甲方或其指定的监理工程师,查有与图说附件不符之处,或所做工程草率或材料低劣而不合规定者,乙方应立即拆除,并依照规定图说附件及材料,重予施工至符合规定为止。所有时间及金钱之损失概归乙方负担。

12.7凡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其它工程及临时设施,经由甲方交由其它承包商办理时,乙方与该承包商,有互相协调合作的义务;如因工作不能协调,而致发生错误、延期、或意外等事情,其一切损失乙方愿接受甲方裁决,并负责赔偿。

12.8本工程在未经甲方验收并交付甲方接管前,所有已做工程以及存在于工地的机具、材料,概由乙方负责保管与防护。凡一切非人力所能预防,或意外损坏,皆由乙方完全负责。

(乙方依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的,甲方应在7日内作出回应并安排验收,超过15日甲方未作出回应或安排验收的,视为工程验收合格,已完工工程同时视为已移交甲方接管,乙方不再承担保管及防护责任)。

12.9乙方或其人员因施工之过失,造成第三者及甲方或其人员身体或财产上的损害,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12.10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相关管理规则之规定。

12.11乙方应保证其施工人员应遵守甲方厂区的规定。如乙方施工人员违反甲方厂区的规定,甲方可要求乙方撤换该人员。

12.12乙方保证施工队使用的区域,应维持环境清洁,并负保安责任。

12.13乙方各项施工应符合本合同约定,如有未约定者,则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施工,如地方部门有更为具体且有利甲方的规定者,则照地方规定施工。

12.14如涉及隐蔽工程,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未于法规规定时间内验收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打开隐蔽工程验收,如工程有任何不符合甲方规定者,打开隐蔽工程及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无问题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未通知甲方验收,自行隐蔽工程者,甲方得随时要求乙方打开隐蔽工程验收,由此产生一切费用,含打开隐蔽工程、验收费用等,由乙方承担。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继续进行其余工程的施工。

12.15乙方不得基于任何原因就本工程之一部或全部,包括已进场的或使用中的材料、设备主张任何抵押权、质权及留置权。

12.16乙方应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十三条:工程验收。

工程全部完工,乙方应将所有设备,一律迁移工地外,并清扫工地始得申请甲方验收。工程验收时,如甲方认为有开挖或拆除一部分工作,以作检验者,乙方不得推诿,并负责修复,涉及之费用比照第十二条、第十四条规定执行。乙方应保证工程完工质量符合施工图说附件、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及其与工程质量相关的文件标准。如工程或工作须经政府有关部门检验的,应当由政府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工程验收时如有与图说附件及其它文件不符或未经政府有关部门检验合格者,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无偿完成修理或者返工、改建(“修理或者返工、改建”本条“整改”),该工程经过整改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除依第十五条规定给付甲方违约金外,并赔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对该工程的无偿整改,乙方如有任何迟延,甲方可将该工程的整改另行委托其它施工方承担,乙方不得有异议,乙方除承担该其它施工方整改工程费用外,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该整改工程费用和违约金及赔偿甲方的损失,甲方可在乙方未领工程款内扣除,乙方不得有异议,如有不足,乙方仍应负责清偿。

第十四条:品质条款。

14.1乙方应当保证有承包本工程之资质,并取得所有相关许可证照。

14.2乙方必须实施工程品质管理制度,符合国家工程品质管理标准及各地区相关部门相应的建筑施工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它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14.3乙方应设专门负责的工程品质管理组织,其负责人须具有品质工程师训练合格及相关权利范围。

14.4乙方于每一细部工程完成后应由其品质管理组织自主检查后,方得根据工程进度表及图说附件等相关数据,提请甲方及其监理工程师审查。工程不合格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限期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如在限期内未完成,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第十九条解除或终止合同。

14.5乙方应保证工程品质符合健康、安全、可靠度等标准。

14.6乙方应每年办理一次全面性稽查,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自然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第十五条:违约罚款。

乙方如违反第四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六条或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期限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工程总价仟分之壹计算,给付甲方违约金,此项违约金,甲方得在乙方未领工程款内扣除,如有不足,乙方仍应负责清偿。

(3、如甲方变更或增加工程范围、工程量的,甲乙双方除另行协商变更或增加工程量的工程款计价方式外,对于该部分工程款的支付期限也应另行协商确定,甲方如延迟支付的,按照上述第1条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保修期限。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签订保修协议,乙方应按照保修协议提供保修服务。如未另行签订保修协议,本工程的保修期限自甲方正式验收合格之日起为期贰年,另关于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的保修期为贰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贰个采暖期、供冷期,工程屋面漏水、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渗漏的保修期为伍年。于保修期限如本工程一部分或全部漏水、走动、裂损、坍塌或发生其它损坏时,乙方应于甲方通知期限内按照图说附件,负责无偿修复,如有迟延,依第十五条的规定给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第十七条:工程保险。

乙方应依法为其从事危险作业的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自付保险费,并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交付该保险的保险单复印件予甲方存查。另关于本工程的保险约定如下:

本工程未约定保险条款。

本工程由甲方向国内保险公司办理工程一切险及第三人意外责任险。出险时,乙方需保护现场、拍照留存、及时通知甲方;并应协助甲方申请保险、查勘取证、提供相关证明和单证,全力配合甲方处理理赔事宜。

第十八条:税捐条款。

因本合同所发生的税款,由甲乙双方依法律规定自行负担。

第十九条:解约条款。

19.1乙方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甲方得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

19.1.1乙方有破产之虞、进行破产或破产和解的程序。

19.1.2乙方有转移资产、抽逃资金、工人及设备数据不足及其它丧失履约能力之情形者。

19.1.3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规定,经甲方限期改正而未改正者。

19.1.4工作草率、偷工减料或不听从甲方的指示者。

19.1.5乙方违反其它任何条款或图说附件说明,甲方认为其不能履约者。

19.2如本合同经甲方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立即停工,负责遣散工人,清理现场,并于甲方通知后,五日内撤离工地。且任凭甲方以任何方式,将全部或划出一部分工程,改交他人承揽或施工,对此乙方不得异议,且应积极配合甲方办理工程报建等相关项目的变更登记手续。

19.3如本合同经甲方解除或终止时,甲方因此所受一切损失,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负责赔偿。

(如因甲方延迟支付任何应支付款项超过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乙方并可以撤回已运至工地之材料和设备及人员,由此造成本工程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因此所受一切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第二十条:不得转让条款。

20.1乙方在本工程正式完成交接予甲方前,无论已完或未完工程,或已运入工地的工程材料均不得转卖、转让或贷与第三者,或以供抵押及其它担保,但经甲方书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20.2乙方对本合同、本工程及由本合同所生的权利,除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外,不得将本合同及本工程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予第三者:

20.2.1由甲方指定之一部份专门工作,或必须持有某种机具使能完成施工的工程。

20.2.2一部份专门工程转包后显然对工程有利者。

第二十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乙方依第十六条或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保修责任止。在本合同期限内所生的权益,于合同届满日或解除或终止后,仍为有效。

第二十二条:管辖条款。

甲乙双方同意由本合同所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以甲方营业所在地的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如甲方营业所在地不在本地的,此条款不能接受)。

第二十三条:通知条款。

23.1双方通知可以电话、电报、传真、电子邮件、edi、信差、挂号或快递等形式进行。各方书面委派的工地代表可为签收通知之受送达人。

23.2接收通知地址以合同前述所列地址或双方书面确认的地址为准。以邮寄方式通知的,自通知交邮第三日即视为已送达并发生送达之效力。

23.3本合同壹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第二十四条:附则。

投标文件或图说附件若与本合同有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

甲方:乙方:

有权签字人:有权签字人:

承揽合同

本合同于____年_月__日生效,合同内容为_yz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abc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之间关于乙方向甲方提供___工程咨询服务的约定。双方协议如下:

一、服务内容。

1.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______________的咨询服务。并约定了服务的内容、时限、衡量成果的标准。其中的主要内容包括:

乙方义务:向甲方提供___工程建设全面咨询服务,直到甲方承揽到本合同所指的____工程项目,并与本工程项目业主签订工程合同后,才结束全面咨询服务。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且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本工程项目的咨询服务。乙方应负责甲方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第三方的协调,免费为甲方工作提供顺畅的外部条件。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及时免费向甲方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相关的资料及信息。

乙方权利:乙方可以因甲方不再积极配合本工程项目的咨询工作,提出中止咨询业务。

甲方义务:在乙方提供咨询服务过程中,免费向乙方提供甲方相关资质证件等资料,便于乙方展开相关咨询服务。

甲方权利:甲方有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内容的权利,当甲方认定乙方不按规定履行其职责或义务,或与第三方串通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甲方相应损失。

2.如果乙方在工作中因自身过错而发生任何错误或遗漏,乙方应无条件更正,而不另外收费,并对因此而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以载明的该项服务内容对应之服务费为限。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工作的延误,将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损失。

二、验收。

1.乙方完成阶段性工作后向甲方交付工作成果。成果的提交形式为书面文件及有效的电子文件,其中书面文件的提交数量为二份。因成果提交而产生的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邮寄费)甲方均不需负担。

2.若一方对阶段性的工作成果有异议,必须在工作成果交付之日起的__个工作日内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应在书面异议提出之日起的__个工作日内对于该工作成果是否达到约定工作标准(或工作目标)进行商定并确认。双方所商定并确认工作成果的事宜不得被无故拖延。

3.如经双方书面认可确认达到约定工作标准(或工作目标)的,则乙方将向甲方发出该阶段的费用帐单;若未达到约定的工作标准(或工作目标)的,甲方有权暂时停止支付该部分的约定服务费并由乙方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三、服务费的支付。

1.中标价如果比按国家标准定额及编制办法所计算得到造价高5%,则服务费总额为本工程项目中标价去掉暂定金及暂估价后的3%;中标价如果比按国家标准定额及编制办法所计算得到造价低5%-10%,则服务费总额为本工程项目中标价去掉暂定金及暂估价后的2%;中标价如果比按国家标准定额及编制办法所计算得到造价低10%-15%,则服务费总额为本工程项目中标价去掉暂定金及暂估价后的1%;中标价如果比按国家标准定额及编制办法所计算得到造价低15%以上,则服务费总额为本工程项目中标价去掉暂定金及暂估价后的0.5%。甲方将在与本工程项目业主签订正式工程施工合同之日起的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的30%,余额将在本工程项目正式开工且业主支付的工程开工预付款到账后的5个月内,等额支付给乙方。

2.本费用结构仅限于本工程项目咨询的工作。如果甲方要求扩大项目范围,或因甲方改变已经议定的项目内容导致乙方需变更项目步骤,乙方将需要重新评估上述费用结构。

3.乙方同意服务费按阶段支付。每阶段末,甲方将在乙方提出申请的__天内,向乙方支付约定的费用。双方同意以人民币形式付款。

4.阶段付款的比例及时间约定如下:

费用阶段付款比例付款时间。

第一阶段30%协议签署之后。

第二阶段14%工程开工预付款到账后的第一个月末。

第三阶段14%工程开工预付款到账后的第二个月末。

第四阶段14%工程开工预付款到账后的第三个月末。

第五阶段14%工程开工预付款到账后的第四个月末。

第六阶段14%工程开工预付款到账后的第五个月末。

5.乙方将自行承担项目实施范围内的全部费用,并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索要其他费用。

四、服务的变更。

甲方可以提前_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要求变更或增加所提供的服务。该变更最终应由双方互相商定认可,其中包括与该变更有关的任何费用调整。

五、合同解除。

1.双方中任一方均不得随意终止该合同,除非任一方有下列实质性的违约事件发生。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

甲方未按约定及时支付服务费,并经乙方书面催讨后仍不支付的;。

乙方未按约定标准提供服务,并在甲方书面提出后仍无法进行合理性补救的。

2.在本合同期限内,若本工程项目取消或乙方咨询失败,双方同意按以下步骤解除本合同。

乙方应于确认项目失败的正式宣布之日起的5日内通知甲方。

合同解除后,乙方已完成的阶段性工作量相对应的费用,甲方不再支付给乙方。

六、不可抗力造成的迟延。

凡因不可抗力而延迟履行的,任何一方均不因此而被视为违反本合同,而且任何一方均不对由此而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双方将尽其合理的努力,促使其各自的代理人、雇员和代表尽量减少对另一方保密信息的散发和复制,并防止作出未经授权的透露。合同双方同意,只有有必要知悉另一方保密信息的该方代理人、雇员和代表才会得到该等保密信息。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另一方的保密信息透露给第三方。

七、双方保证。

1.乙方保证。

1.1其有权利、经验、技能签订和充分履行本合同;。

1.2其将遵守在履行服务时所实行的一切适用的中国的法律与法规;。

2.甲方保证。

甲方将把其所掌握的而且是乙方履行本合同范围内服务所需的一切信息提交给乙方。甲方应对提交给乙方的一切信息的准确性负责。甲方同意将所提交的信息中存在的任何问题或错误尽快通知乙方。

3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为更正信息或资料所提供的服务可能会发生的额外费用,双方约定将协商谈论重新评估费用。

八、涉及第三方的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于第三方(如计划受托人、参与人或政府机构)提出的任何性质的一切索赔、要求、诉讼、损害赔偿、损失、责任和费用(包括律师费),甲方应向乙方作出补偿,并使其免于承担责任;对因乙方下述行为而导致的任何性质的一切索赔、要求、诉讼、损害赔偿、损失、责任和费用(包括律师费),乙方应向甲方作出补偿,并使其免于承担责任:

1.违反本合同保密规定的条款;。

3.严重疏忽或故意行为不当。

九、诉讼条款。

双方同意,除了为保证本合同保密条款的强制执行而求助于法院以外,双方同意因本合同终止或执行所产生的其他一切争议应首先争取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争议;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规定。

1.本合同仅为甲方和乙方的利益而签订,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因本合同而另设任何第三方权益或义务。

2.本合同以中文签署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效力。

3.本合同的任何规定均不得被视为或解释为为任何目的而在双方之间建立合营或合伙关系。就一切目的而言(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由谁负责承担与工资有关的一切义务的问题),乙方的人员仍是乙方的雇员。

4.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或其任何部分被宣告无效,则其余条款仍然充分有效。

双方于下列日期签署本合同,以资证明。

代表:_yz公司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代表:abc公司日期:____年__月__日

承揽合同

签订日期: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1.质量标准:

2.交货(运输)办法及地点:

3.质量检验及验收办法:

4.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5.结算办法及期限:

6.原材料供应办法:

7.其他:

违约责任:

第一点:甲方承担。

(1)变更产品品种、质量或包装的规格给乙方造成损失时,应偿付乙方实际损失。

(2)中途退货的,偿储乙方以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违约金。

(3)自提产品未按规定日期提货的,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千分之的违约金。

(4)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予以顺延外,每日应偿付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5)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付款的,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付款总值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6)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无故拒绝接货的,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并付给运输部门违约金。

(7)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8)其他。

第二点:乙方承担。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同意收货的,按质论价;甲方不同意收货的,乙方应包修、包退、包换,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2)未按合同规定的数量交货,少交而甲方仍然需要的,应照数补交;不需要的,可以退货,并承担损失;不能交货的,应偿付甲方以不能交货的货款总值的违约金。

(3)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应予赔偿。

(4)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的,每延期一天,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5)不符合合同规定产品,在甲方代保管期内应偿付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造成的延期交货责任。

(7)其他。

本合同一式份。有效期自年月日到年月日止。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承揽合同

定作人:

承揽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定作人与承揽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作物情况(如定作物为工程类,可另行表述或附件,写为见合同附件一)。

1.1品名:(应填写定作物的正式名称,不可用其简称或俗名代替)。

1.2规格:(应写明定作物具体的规格型号)。

1.3数量:(具体写明定作物的数量,并注明单位)。

1.4备注:(如无内容,在空格处划线)。

2.1合同价款总额:(应以大、小写两种形式填写,并注明币种)。

2.2付款方式:(应详细写明是分期付款还是一次性付款或其他方式)。

2.3付款时间:(写明年、月、日)。

第三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3.1质量要求:(应明确填写要达到的质量标准是国标还是行业标准,必须要写全称)。

3.2技术标准:(技术标准如硬度、强度、韧性、抗腐蚀、抗氧化等各种物理化学参数)。

3.3以封存样品为质量标准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

第四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4.1用承揽人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定作人有权对原材料进行检验。承揽人隐瞒原材料的缺陷而影响定作物的质量时,定作人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4.2用定作人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定作人按下表标准提供:(注:可以另设合同附件,写明见合同附件二)。

4.3定作人于年月日之前提供原材料。(注:分批次提供的或按工序要求提供的,可具体化)。

4.4承揽人收到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之日起日内检验完毕,不符合要求的,应在收到后日内通知定作人调换或补齐。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否则定作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承揽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

5.1定作人负责提供技术资料和图纸。

5.2承揽人在依照定作人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资料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定作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回复并提出修改意见。定作人未答复,承揽人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人。

5.3定作人要求对承揽物的技术性保密的,承揽人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6.1验收标准:(写明是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封样进行验收)。

6.2验收方法:(写明全部或抽样验收的方法)。

6.3定作人验收承揽人所完成定作物的时间:(写明具体时间年、月、日)。

6.4定作人验收承揽人所完成定作物的地点:(写明详细地址)。

6.5验收前承揽人应当向定作人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

6.6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在使用后日内发现质量缺陷,定作人有权要求退换,并视为质量不符合约定。

6.7双方就定作物的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以(写明检验机构)对定作物质量的认定为准。

第七条交(提)定作物的时间和地点。

7.1双方约定由定作人自提定作物。

7.1.1自提定作物的时间:(写明年、月、日)。

7.1.2自提定作物的地点:(写明详细地址不可省略)。

7.2双方约定由承揽人送交定作物。

7.2.1送交定作物的时间:(如选择了7.1,则在空格处划线)。

7.2.2送交定作物的地点:(如选择了7.1,则在空格处划线)。

7.3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所达成的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4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计算:承揽人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人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人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人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人以必要的途中时间。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8.1包装要求:(应具体写明包装方式、包装物品的材质、包装的大小尺寸等)。

8.2费用负担:(写明包装费用由哪方承担)。

第九条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9.1定作物的运输方式:(写明是汽车、火车、水运或其他方式)。

9.2运输费用由(如无内容,在空格处划线)承担。

第十条定作物的保修。

10.1定作物保修期:(如保修期从何时起到何时止)。

10.2在保修期内承揽人免费提供保修服务。

第十一条定金及预付款。

11.1定作人向承揽人交付定金的数额:(大、小写两种形式填写)。

11.2定作人向承揽人交付定金的时间:(写明年、月、日)。

11.3定作人向承揽人交付预付款的数额:(大、小写两种形式填写)。

11.4定作人向承揽人交付预付款的时间:(写明年、月、日)。

第十二条承揽人的违约责任:

12.1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若定作人同意接受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接受的,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经过修理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定作人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

12.2交付定作物少于合同约定的数量,定作人仍然需要的,应当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人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

12.3未按合同约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因包装不符合同约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人赔偿损失。

12.4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定作人支付未交定作物总价的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12.5未经定作人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人有权拒收。

12.6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当向定作人支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总价的___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12.7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12.8未按合同约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通知定作人调换、补齐的,由承揽人承担相应的损失。

12.9擅自调换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人有权拒收,承揽人应赔偿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人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人要求完成,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12.10承揽人未按定作人的技术保密要求采取妥善措施,造成定作人的保密性技术泄漏,或被窃取的,承揽人应向定作人承担违约金元。

12.11因承揽人原因致使定作物造成的侵权责任和损失,由承揽人承担。

12.12其它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定作人的违约责任:

13.1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承揽人提供原材料的,承揽人有权在催告满30天后解除合同并赔偿因此给承揽人造成的损失;承揽人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应当顺延外,定作人还应当支付承揽人停工待料的损失。

13.4超过合同约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定作人应承担承揽人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13.5超过合同约定日期付款且未通知承揽人协商宽限期事宜的,每逾期一日按逾期付款额的万分之向承揽人支付违约金,直至付清时止。

13.6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赔偿因此给承揽人造成的损失。

13.7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时,承担因此多支出的费用。

13.8其它违约责任: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14.1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人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14.2在定作人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发生的,承揽人不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份,定作人执份,承揽人执份。

第十八条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承揽合同

经双方洽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特签订以下合同:

1、办公桌台:规格140×70×76cm,附柜:120×42cm,用_________制作。

2、书柜:规格140×40×200h。_________为主材制作。

3、椅子按国家标准的高度配套。

4、以上办公家具的款式按样板制作。

数量、单价及金额:

制作办公桌椅共_________套,桌台为_________元/套,椅子为_________元/张,_________个_________书柜,为_________元/个。总金额:_________元。。

以上价格为不变价,含税费、安装及运费等,需方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

质量要求:

甲方按乙方要求制作样板,样板须经乙方认可并封板,甲方按样板生产、交货,如有制作问题由甲方负责修改。

加工、售后服务方式:

甲方负责全包工包料,应严格按照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乙方检验。甲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办公家具的质量时,乙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保修期为_________年,在保修期内,家具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免费修理。

在保修期内,因同一严重质量问题,修理两次仍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凭修理记录和有关证明,甲方应为乙方免费调换同规格型号、同样式的产品。

交货时间及地点:

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交货,交货地点在_________。

产品自交货之日起90日内,发生严重质量问题,乙方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退货时,应当按原定购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验收标准及方式:

甲方交货给乙方进行验收,验收以所封样板为标准。验收合格,双方办理交接手续。如不合标准,甲方负责修改或更换直至验收合格为止。乙方提出小批量的增补,甲方应按原价和乙方提出的交货时间,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

包装、装卸、运输方式及费用:

包装必须按厂家原包装标准,装载必须与运输方式相符,期间损坏、费用均由甲方负责。包装不予退还。

付款方式及期限:

即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总货款的90%,扣留10%货款为一年期质量保证金。保证金到期无质量问题付清。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如中途变更订做,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甲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家具或完成工作,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家具,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乙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甲方应当偿付乙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造成家具的毁损、灭失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甲方逾期交付标的物,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甲方实行代运或送货的标的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标的物的责任。

2、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中途变更标的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乙方中途废止合同,属甲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甲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10%-30%的违约金。

乙方如无故超过合同规定期限付款,每推迟一天按合同总额的1%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标的物的,除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乙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标的物的,甲方有权将标的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乙方;变卖标的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乙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标的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

无故拒绝接收标的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变更交付标的物地点或接收单位,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认真地履行合同,如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或有关机关证明,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

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修订,协商不成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承揽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与乙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期内,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将空调安装维修等售后服务工作交由乙方完成。

二、合同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甲方可根据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情况,决定合同期满是否续签。

三、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委托乙方安装甲方指定的空调品牌有。

2.甲方委托乙方安装的具体品牌、时间、数量,甲方根据销售情况和乙方安装能力确定。乙方确保安装能力最低为每日台。

3.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的安装技术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4.甲方所售空调必须在货到用户家后及时通知乙方上门服务(支架由方承担)。

四、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合同时,需向甲方出示企业法人执照,法人身份证明,空调安装资质等材料,并提供安装工的身份证,上岗证复印件等材料。

2.乙方必须安排技术合格及其他方面适合安装空调的人员来履行本合同,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空调机安装技术规范》,各类空调牌的《安全操作规范条例》,以及甲方的《安维人员上门服务规范》,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保证安装的技术和服务质量、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和信誉。

3.乙方必须对其安装工履行本合同的所有行为负责。乙方工人如造成甲方、用户及其他人员的经济和其他损失,须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原则上只在市区区域进行安装,若超出区域安装的相关费用(交通费)由甲方承担。

5.乙方在安装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退换机事宜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因安装出现的质量问题除外。

6.乙方工人在安装过程中,必须注意安全问题,如工人发生人身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费用结算(有安装卡结算):

1.必须在次月5日前向甲方核对上月所发生的空调安装承包费的明细,并在隔月10日前结清所有费用,甲方不得直接向厂家结算安装费,所有空调安装卡的结算必须由乙方和各工厂进行。

3.下乡安装空调交通费按10元/台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当天如未能完成甲方安排或乙方确认的安装量,乙方按未完成空调安装卡结算费用的5倍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如服务不规范面引起的用户投诉,经甲方查证属实,乙方按每起50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在合同期内,所售空调不得再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承包,如被乙方发现,甲方须向乙方支付100元/台的违约金。

七、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履行本合同的所有事宜。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代表人:代表人: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承揽合同

(甲方):

(乙方):

鉴定地点:xx县。

鉴定时间:20xx年xx月xx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运输服务要求。

甲方提供两辆车为乙方提供汽车站运输服务,车辆情况分别为:

1、厂牌车型,营运证号码,发动机号,车架,

2、厂牌车型,营运证号码,发动机号,车架。

第二条、服务期限。

期限从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共计天。

第三条、服务费用。

合同总费用为元(人民币)(大写元整),乙方在服务期满后60天内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甲方责任。

1、负责向乙方提供技术状况完好的车辆和相应的驾驶人员。正常情况下,合同中未注明的事宜,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2、甲方提供的车辆和自行聘请的驾驶人员,需具备各种齐全有效的行车证件。因证件不全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全部承担。如果甲方使用无营运证的车辆从事运输服务活动,乙方可保留向运政管理部门举报的权利。

3、在服务期内,甲方驾驶人员按照乙方制定的行车计划,在乙方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由乙方指定的人员在行车计划上签字,作为履行合同的原始记录。

4、负责服务期内车辆的二级维护及车辆年检、年审。

5、负责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车辆损失保险、司乘座位保险、玻璃破碎保险等。

6、如果服务车辆在服务期间内发生事故,甲方应负责事故处理,并承担事故的赔偿责任。乙方不承担事故车辆的任何法律责任。

7、甲方严格按行业管理规定,即《四川省道路运输管理条列》、《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规定》进行汽车运输经营活动,如有违反,乙方可向运政管理部门举报。

8、甲方保证提供礼貌、周密、易懂、易接受的全方位服务,按照乙方提供的行车计划执行。

9、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无故将服务车辆收回,如确需收回,需经双方同意后另行提供相同型号的车辆完成运输服务义务。

10、服务期内,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章造成的责任,甲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甲方不得利用服务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将已提供给乙方的车辆出租、典当、抵押,甲方必须对甲方的驾驶人员行为负责。

12、服务期间所发生的燃料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违章罚款等由甲方自行负担。

13、正常驾驶时发现车辆使用异常或技术故障应停止运行并通知乙方,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确保行车计划的执行,否则甲方必须承担乙方的一切损失。

14、若发生事故,甲方应立即与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保险公司联系,并通知乙方,甲方自行承担责任及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15、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通知乙方并报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保护好现场,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裁定责任,负担保险公司理赔后不足的部分。事故期间不计算服务费。乙方不承担甲方服务车事故的一切责任(包括连带责任)。

16、甲方中途如不能按约定提供车辆,甲方需退还乙方未使用期的服务费并付全部服务费10%的违约金。

第五条、乙方责任。

1、按照乙方宣传的需要,负责制定行车计划,并提交给甲方。

2、按照乙方宣传的需要,负责对服务车辆进行包装。

3、经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提供驾驶人员姓名驶证号,是甲方车辆的指定驾驶员。如甲方未经乙方同意而换驾驶员,视为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中途退车,乙方需按实限使用时间支付甲方使用费并付全部使用费10%的违约金。

第六条、纠纷解决方式。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乙双方发生纠纷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运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起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有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三份。甲方所提供的资料及证件的复印件、双方车辆行车记录单等附件为合同组成部分。

3、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两天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的予以变更或解除。

第七条、特别约定。

1、甲方发生交通肇事后,甲方需提供能够履行本合同运输服务义务的车辆和驾驶人员,继续完成行车计划。

2、服务期间,甲方承担妥善保管车辆的义务和责任,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及其它形式的灭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20xx年xx月xx日。

承揽合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加工承揽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1项目(媒介):_________。

1.2广告内容及有关证件的名称、编号_________。承揽方应按《广告法》规定,认真审查上述证件。委托方提供虚假、证件,应承担相应责任。如委托方提供的广告内容不合法,承揽方有权拒绝。

1.3发布地点或形式:_________。

1.4颜色:_________。

1.5规格或材料:_________。

1.6刊播次数、起讫时间、日期:_________

1.7其他要求:_________。

2.1费用:

2.2结算方式和期限:_________。

2.3承揽方必须开具广告业务统一发票,否则,委托方有权拒付广告费。

4.1委托方中途废止合同,按未履行部分广告费的_________%,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超过合同规定期限付款,每逾期一天,按所欠款项的_________偿付违约金。

4.2承揽方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按未改造部分广告费的_________%,向委托方偿付违约金;不能按期履行合同,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完成部分广告费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4.3其它违约责任按《加工承揽合同条例》执行。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未作选择的,视为选择1:

5.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5.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7.1本合同附件_________,名称_________。

7.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份。

7.3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终止。

承揽合同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风险提示:

加工承揽业务切忌质量约定不清或口头约定质量,目的在于避免发生纠纷。质量条款要约定明确仔细。

如果质量是以样品为准,除了双方封存样品外,还应有样品质量描述的书面材料。以免样品灭失或自然毁损或对样品内部质量有异议而发生纠纷。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风险提示:

原材料可以由定作人或承揽人提供。不管哪方提供,均要约定对原材料的质量要求。特别是定作方提供原材料的情况下,承揽方更要注意对原材料的质量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承揽方因保管不善而造成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及完成的成果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应该负损害赔偿责任。为此,承揽方应该提高保管材料的风险意识。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风险提示:

定作方应对自己提供给承揽方的图纸或技术方案予以认真审议。但承揽方对图纸及技术方案提出异议时,要及时核实情况、组织论证、完善方案。切不可拖延推诿,由此将会承担承揽方产生的窝工、设备租赁、生产线闲置等相关损失。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风险提示:

加工后的成品,一般有两种交货方式,一是由定作方在承揽方仓库提货,二是由承揽方送货到双方指定的地点。定作方提货和承揽方送货两种方式在货物的毁损灭失风险有很大的区别。为此,双方应慎重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方式。

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风险提示:

运输方式一般由需方提出,也可协商约定运输方式、运输路线、运输工具。总的要求是运费低、运速快、货物安全到达。

注意,要明确约定如果由于定作人原因选择了不合理的路线和工具,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哪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运输费用的负担,应结合货物价款考虑,要明确约定清楚,以避免争议。

第十条转包

风险提示:

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如必须与第三人合作才能按时交付工作成果,应当在合同中与定作人进行协商约定。在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前提下,擅自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定作人有权解除合同。

1、乙方(同意或不同意)将定作物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2、乙方同意甲方将定作物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

(1)乙方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包括:

(2)乙方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甲方负责。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将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乙方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甲方负责。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3、未按合同规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5、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违约金。

6、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7、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8、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9、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0、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村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3、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4、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5、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6、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7、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纠纷的处理

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____)项处理:

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定作方:

代表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方:

代表人: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合同

现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厨房设计师: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安装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整体厨房企业标准和本厨房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1条付款方式

1.1合同价款以订货系统价格作为计价依据,具体见双方签订的订购单,货款以现金或者( )方式支付。

1.2甲方在乙方整体厨房展示厅预约上门设计时需要交纳设计定金,行业惯例为合同总价款的____%,(人民币____圆),乙方登门出具设计方案后由于甲方原因不定做的,定金作为乙方劳务成本和甲方信誉保证金不予退还;如甲方定做的,设计定金转化为货款,甲方只需交纳余款。

1.3由于整体厨房产品属于个性化定制产品,厨房生产厂家需要根据定单进行物资采购、加工生产,因此整体厨房须付齐全款后方可定做,同时乙方需给甲方开具发票。

1.4由于整体厨房产品属于个性化定制产品,一旦下达生产定单货款不退,整体厨房产品不退不换。但依据《家用厨房设备》(gb/t18884.4-20xx)中6.5条之规定判定厨房产品不合格、而乙方在90日内没按照合同约定整改到位的,以及法律明确规定应退换货的其他情形乙方应给予退换货。

第2条交货日期/安装日期

交货日期:整体厨房属于定制产品,精细化制造与诸多服务环节需要较长周期;而且整体厨房安装应是家庭装修的最后环节之一。在乙方所在地区范围内,乙方免费为甲方运输合同内产品(除折价样品和乔迁外)。

从甲方确认方案并交齐全款(或者交付总价款的____%)且厨房装修满足尺寸测量要求、乙方下达生产定单之日起各地区最短交货周期如下(下表为各大中城市或整体厨房生产商所在城市最短交货周期,其他地区地顺延2-3天,节假日生产周期顺延):

序号

地区

交货周期

1

青岛及周边地区

________天

2

南、西南、西北、东北地区

________天

3

山东、华北、华中、华东地区

________天

4其他地区如昆明、南宁、新疆

________天

甲方交齐全款、乙方下达生产定单日期为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计划交货日期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安装日期为交货日期之日始三日内。

第3条服务范围

3.1整体厨房配置要求:甲方定做的整体厨房配置明细以乙方订货系统输出的定单明细为准,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3.2整体厨房服务内容:乙方仅对其所经销的厨房生产厂家提供的合同内整体厨房部品提供安装服务,并负责本合同项下的售后服务保证,对甲方自购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的产品以及厨房基础工程的装饰装修不提供安装服务与售后服务保证,也不承担其质量不良所引起的连带责任。

或者甲乙双方就上述安装与售后服务作如下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受专业限制,在设计安装前,乙方设计师仅提出厨房基础工程改造的建议,甲方需自行请专业公司、专业人员将需改造的厨房基础工程等工作完成,以满足整体厨房的安装需要。此类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厨房基础工程(包括厨房墙地面砖铺贴、吊顶门窗安装、水表与角阀及建筑上水管线安装、下水管线安装、插座安装、煤气设备与管线安装、烟道口开挖等)、煤气软管与卡子的提供与安装(甲方应请煤气公司调试开通气源)、烟道防雨罩的提供与安装、其他甲方自购的部品安装(乙方可依据甲方提供的开孔模板免费开挖盆孔、嵌式灶位孔)等。

第4条工程配合

4.1甲方亲自(或委托代理人)与乙方履行合同:确认设计方案(包括效果示意图、平立面图、台面图等)与现场交底后签订本合同(含订购单)、办理验收交接手续和其他事宜。

4.2乙方建议甲方首先装修厨房,按照相应规范和设计师建议将厨房基础工程改造完成后由设计师复测,同时将自购部品实物与尺寸提供给设计师并在图纸上予以确认、确定最终设计方案。在甲方交齐全款(或者交付总价款的______%)后,己方依据订单安排生产。乙方建议在瓦工、木工作业完成后再进行整体厨房安装,避免交叉施工可能给厨房带来的损坏。建议甲方与乙方设计师随时沟通,以确定合适的安装时间。

4.3乙方建议甲方尽量购买乙方的整体厨房产品。如甲方确需配套其他品牌厨房部品,甲方应购买有信誉保证厂家的产品,并要求其经销(服务)商提供服务,同时索取并保存好保修证和发票等以获得售后保证;如由于该部分产品质量不良或安装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乙方无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承揽合同]加工承揽合同2

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加工承担甲方卫生保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加工承揽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负责甲方场所的卫生保洁事宜,具体清洁事项包括:

1、日常清洁区域:

2、定期保洁区域:

3、垃圾区域:

二、乙方的保洁标准应当达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提出相关意见时,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意见及时改正,直到达到甲方的要求。

三、乙方应当在每天早晨九点前,完成甲方安排全部的保洁工作,且保洁标准应当符合甲方的全部要求,不符合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正。

六、保洁加工承揽费用为   元/月,由甲方于每月15日向乙方支付,支付方式为转账,乙方的账户为:

七、本合同为加工承揽合同,乙方就保洁成果对甲方负责,提供保洁期间,因乙方行为给甲方及任何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八、乙方提供保洁服务时,应当注意自身安全,如果因为乙方原因导致自己损害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九、甲方在保洁工作中未达到保洁的质量标准,经甲方两次通知整改,仍未达到标准的,乙方有权扣除月加工承揽费的 10 %作为违约金。甲方拒不整改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不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十一、乙双方就本协议执行所发生争议及纠纷,应本着互利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应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揽合同

承揽方广州市番禺区嘉华广告有限公司签订日期:年月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加工承揽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1.1 项目:________

1.2 制作地点:________

1.3 颜色、规格或材料:按委托方确定的设计稿制作,以委托方签字稿为准;

1.4 起讫时间、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2.1广告制作与安装费

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加工制作。

2.2结算方式和期限合同签定后,在制作前委托方予付30﹪合同款给承揽方即人民币;制作及安装完毕后余款马上付清。

4.1 委托方擅自不覆行合同,按未履行部分广告制作费的2 %,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超过合同规定期限付款,每逾期一天,按所欠款项的2 ‰,偿付违约金。

4.2 承揽方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按未覆行部分广告制作费的2 %,向委托方偿付违约金;不能按期覆行合同,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完成部分广告费的2 ‰,偿付违约金。

4.3 其它违约责任按《加工承揽合同条例》执行。

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按下列第(1、2)项规定办理。

1、向广州当地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广州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6.1 本合同附件两件,名称广告制作与安装承揽合同。

6.2 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终止。

承揽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利、平等、公平、自愿相互守信的原则,达成一致。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规定,就乙方为甲方制作事宜,签定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一、工程项目名称:

二、工程总金额:大写:

三、施工要求。

1、乙方负责设计、施工、安装。

2、甲乙双方在签写本合同的同时,甲方须向乙方首付合同的50%,即待工程安装完毕当日,其剩余款额计人民币,甲方须向乙方一次付清。

四、支付方式: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用支票或现金须将款项支付给持有乙方盖章的《收款单》的乙方职员。

五、权利与责任:

六、乙方按固定工艺程序制作,如有特殊要求,合同须直接体现,自按装之日起半年内,乙方对以人为本诚信务实户外广告牌出现的质量问题负责免费更换、维修。如发生下列情况者,乙方则不承担责任:

1、甲方由于操作不当或人为损坏;。

2、用户自行拆卸、检查;。

3、不可抗力如雷击、火灾、水灾、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

注:如发生以上情节之一所造成损坏,由乙方维修,甲方需负担维修需费用。

七、乙方要保证安全施工,对施工人员的安全负全部责任,出现一切伤亡、工伤等事故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乙方在保证安全施工的前提下,对甲方的建筑物不得进行严重损坏,如乙方在施工时对甲方的建筑物进行严重损坏,要负责赔偿。

八、如出现纠纷,应协商解决,若无法达成一致,诉讼至房山区人民法院。

九、承揽项目涉及著作权、肖像权、专利权、安装场地权、广告发布权等,概由甲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即时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