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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值守工作制度(优质18篇)

作者:紫薇儿

规章制度是组织内对于行为规范和管理措施的总结和系统化。有了规章制度,工作和生活将更加有序、高效,避免了许多不必要的纠纷和冲突。

应急值守制度

第一条应急值守是应急管理工作的基本职责,矿属各科室、各部门要把应急值守考勤纳入单位应急管理工作范畴,完善制度,明确责任,妥善做好值守安排,保障日常工作正常有序运转。

第二条应急值守工作原则:严谨高效、有情必报、快速反应、安全保密。

第三条应急值守启动时期:重要节假日期间、重要敏感时期、上级确定的重点防护期、重大突发事件期间、其他特殊时期。

第四条应急值守基本要求:

(一)坚持领导带班制度,强化应急值守工作的领导,保证值守期间都有领导坐守。

(二)严格坚守岗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不得擅自离岗、脱岗,遇有特殊情况需临时离开时,须请示领导同意,妥善安排。

(三)保持信息畅通,应急值守期间,带班领导和值守工作人员要保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确保各类突发信息报告及时、处置及时,不得误报、迟报、瞒报、漏报。

(一)保持高度责任感和政治敏感性,认真履行应急值守职责,坚守岗位,遵守值班纪律。

(二)贯彻落实矿应急办的指示精神,做好来文来电的收发、处置工作,及时完整填写值班情况记录。

(三)定时巡查有关重点要害部位、重要守护目标以及有关隐患源、可疑人物,确保安全。

(四)注意掌握收集重要动态信息,按照重要信息报告有关规定,及时向矿应急办及有关部门报告。

(五)发生或收到突发事件情况信息,根据规定程序,及时向领导和矿应急办及有关部门报告,并第一时间做出反应,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发挥临时协调联络中枢作用。

(六)遵守保密纪律,严格保密措施,严防失泄密事故。

(七)认真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应急值守制度

(一)应急值守以预防和处理突发公共事件为重点。

(二)应急值守工作以减少突发事件的危害和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全面工作的正常运转为目标。

(三)应急值守人必须树立高度值守责任意识,坚守岗位、不得脱岗,按照规定程序和规定的突发事件的分类,准确无误地向领导和上级部门报告应急重大事件。

(四)应急值守人员必须掌握值班信息报送的要求和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类情况,不得误报、瞒报、漏报,做到内容完整、准确无误、程序规范。

(五)应急值守人员应具有高度责任感和政治敏感性,做到严谨细致、周到果断地应急。全面了解情况、认真分析、在最短的'第一时间内,报告领导和上级部门。现场应急以快速、稳妥、不扩大事态、减少损失、消除社会影响为基本原则。

(六)值班记录必须准确、及时、简明、完整。同时注意保密工作,避免负面影响。根据领导的指示意见,作好协调督促工作、掌握进展情况,将所有原始材料,整理成卷。

(七)应急值守人员,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调班时经应急管理工作办公室负责人批准。

(八)值守期间,原则上不得离开本辖区活动,手机应24小时保持畅通。

应急值守制度

(一)为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工作,有效应对紧急事件和突发事故,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xx)第672条“煤矿企业应当落实应急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事故预警、应急值守、信息报告、现场处置、应急投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煤矿安全、生产和技术部门负责人及以上管理人员参加煤矿应急值守,煤矿指定的值班人员可以参加煤矿应急值守。

(三)参与煤矿应急值守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并按规定的交接班时间进行交接班,值班及交接班地点为应急值守室(可设在调度室)。

(四)煤矿应急值守当值小组组长根据当天值班人员的实际情况安排应急值守人员。

及值班时间,保证24小时有应急值守人员值班,调度指挥中心负责对值班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五)煤矿应急值守人员必须熟悉信息收集、汇总、报送的内容和要求,认真填写煤矿应急值守记录,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在本值班日未完成的工作及安全状况应向接班人交接清楚。

(六)煤矿应急值守人员发现或接到信息员报告,有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时,必须立即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理措施,安排相关应急人员及时处理,及时向调度指挥中心和煤矿带班领导汇报。

(七)信息员在各工作地点发现隐患,应根据隐患严重程度,立即安排现场工作人员进行整改,发现事故和严重隐患要立即汇报煤矿应急值守人员,根据煤矿应急值守人员指示开展工作。

(八)煤矿应急值守人员值班期间必须在煤矿应急值守室值班。

(九)应急值守期间发生安全事故时,应急值守人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或领导汇报,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

(十)应急值守人员因事、因病不能值守或需离开值守室,必须同时向调度员和当值小组组长请假;并请同组或他组人员替班。

应急值守制度

(一)应急值守是应急管理工作的基本职责,应急管理人员要明确责任,妥善做好值守安排,保障日常工作正常有序运转。

(二)应急值守工作原则:严谨高效、有情必报、快速反应、安全保密。

(三)应急值守启动时期:重要节假日期间、重要敏感时期、上级确定的重点防护期、重大突发事件期间、其他特殊时期。

(四)应急值守基本要求:

1、坚持领导带班,强化应急值守工作的领导,保证值守期间都有领导坐守。

2、严格坚守岗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不得擅自离岗、脱岗,遇有特殊情况需临时离开时,须请示领导同意,妥善安排。

3、保持信息畅通,应急值守期间,带班领导和值守工作人员要保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确保各类突发信息报告及时、处置及时,不得误报、迟报、瞒报、漏报。

1、保持高度责任感和政治敏感性,认真履行应急值守职责,坚守岗位,遵守值班纪律。

2、贯彻落实县应急办的指示精神,做好来文来电的收发、处置工作,及时完整填写值班情况记录。

3、定时巡查有关重点要害部位、重要守护目标以及有关隐患源、可疑人物,确保安全。

4、注意掌握收集重要动态信息,按照重要信息报告有关规定,及时向县应急办及有关部门报告。

5、发生或收到突发事件情况信息,根据规定程序,及时向领导和县应急办及有关部门报告,并第一时间做出反应,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发挥临时协调联络中枢作用。

6、遵守保密纪律,严格保密措施,严防失泄密事故。

7、认真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应急值守制度

(一)应急值守以预防和处路突发公共事件为重点。

(二)应急值守工作以减少突发事件的危害和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全面工作的`正常运转为目标。

(三)应急值守人必须树立高度值守责任意识,坚守岗位、不得脱岗,按照规定程序和规定的突发事件的分类,准确无误地向领导和上级部门报告应急重大事件。

(四)应急值守人员必须掌握值班信息报送的要求和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类情况,不得误报、瞒报、漏报,做到内容完整、准确无误、程序规范。

(五)应急值守人员应具有高度责任感和政治敏感性,做到严谨细致、周到果断地应急。全面了解情况、认真分析、在最短的第一时间内,报告领导和上级部门。现场应急以快速、稳妥、不扩大事态、减少损失、消除社会影响为基本原则。

(六)值班记录必须准确、及时、简明、完整。同时注意保密工作,避免负面影响。根据领导的指示意见,作好协调督促工作、掌握进展情况,将所有原始材料,整理成卷。

(七)应急值守人员,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调班时经应急管理工作办公室负责人批准。

(八)值守期间,原则上不得离开本辖区活动,手机应24小时保持畅通。

应急值班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应急值班工作,确保非工作时间的紧急公务及时处理和突发事件有效处置,根据《遵义市党政机关值班工作制度》和有关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市安监局实行工作日夜间和非工作日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由局县级领导干部和驾驶员按周轮流带班,其余在编在岗干部职工(以下称“工作人员”)按班轮流值班。

三日以上节假日、重大敏感时间、重大紧急突发事件处置期间,实行县级领导和工作人员双岗值班。

第三条 县级领导在办公室值班,工作人员在值班室值班,驾驶员在驾驶员休息室值班。

第四条 县级领导带班时间:周一至周日非上班时间,带班期间不离开中心城区,并确保距办公室行车时间不超过30分钟。

县级领导值班时间:正常作息时间(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30分),其余时间(17时至次日8时30分)不离开中心城区并确保距办公室行车时间不超过30分钟。

工作人员值班时间:夜班17时30分至次日8时30分,白班8时30分至17时30分。

驾驶员值班时间:与县级领导值班时间一致。

第五条 《月值班安排表》由局应急办负责制定,经分管领导审签提前五个工作日印发,《月值班安排表》印发后,值班安排不再作调整。

因公出差(含值班期间因公离岗)、申请公休不能参加值班的,由其自行协商调补值班人员,县级领导干部应报请局主要领导同意后,报告市委综合信息科和市政府应急办;工作人员应报请带班、值班领导同意。

女同志值白班(上、下午各一人),男同志值夜班,煤安局各监管组人员不安排值班,连续三天及以上的假期不安排女同志值班。

第六条 带班、值班期间,县级领导干部负责督查值班工作情况,领导和协调处理紧急公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签发事故灾难、涉安涉访等重大紧急信息报送文件。工作人员负责记录、登记和处理来文来电来访,填写值班记录,报送值班情况,按时按规定报送重大紧急信息,关闭局机关办公区出入大门及公共区域应关停的水电末端,管理值班设施设备,填写交接班记录等。

第七条 值班人员严格按《遵义市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的时限、内容和程序报告重大紧急信息。上报市委、市政府和省安监局(省安委办)的重大紧急信息,必须先报请值班、带班领导和局主要负责人同意。

第八条 值班室配置电话、传真、电脑、打印机、电视、采暖等设施设备,床上用品除垫絮和枕芯外,按每人一套配发给应参加值班的人员,值班时自带自用,交班时自行带离管理。

第九条 带班、值班工作纪律:

二、值班前和值班期间禁止饮酒;

三、按时接班,按规定内容、程序交接班和报告值班情况,按指定地点、时间值班,按程序及时限处理重大紧急信息、处置突发事件。

第十条 值班工作中违反本制度规定,存在下列情况的,根据情节轻重,按《市安监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给予通报批评或党政纪处分。

一、值班人员脱岗的及因公离岗不报告的;

二、值班电话设置呼叫转移的;

三、不按规定时限、内容及程序报送突发事件信息和报告值班情况的;

四、值班前及值班期间饮酒的。

第十一条 连续三日及以上节假日期间值班的,可安排补休。值夜班后属于正常工作日且值班期间接收处理重大紧急信息的,值班后可休息半天。依据有关规定、标准计发应急值班补助费。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2013年1月1日印发《遵义市安监局值班工作制度》同时作废。

应急值班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切实做好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提高环境应急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及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局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带班,为带班期间值班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局机关各股室、局属二级单位轮流滚动值班,为值班期间值班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第三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按照各单位上报值班人员名单,采取工作日(17:30至次日8:00)、法定节假日(白天8:00至17:30,晚上17:30至次日8:00)轮流滚动方式值班,值班地点设在局办公楼4078值班室,值班电话,传真电话:。

第四条局办公室负责应急值班的日常管理,统筹安排,对值班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根据上级要求和值班工作需要,为值班室配置必要的办公设备和生活设施。

第五条局机关股室、局属各单位领导应当根据有关要求和值班安排,负责督促本部门值班人员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及时妥善处理好值班期间的有关事项。

第六条值班人员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来电、来文等信息的接收、记录、传递和处理工作;负责县委县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各级环保部门和局属各单位呈报的紧急重大情况和各种突发事件信息的报告、处置、督办和反馈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值班员人员应当熟悉环保业务知识和应急值班的有关规定,养成恪尽职守、严谨细致、文明礼貌的良好作风,不断提高履行职责和处置问题的能力。

第八条值班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应当提前向当天值班领导请假并自行协商其他工作人员顶替值班,同时告知局办公室。值班期间不准迟到早退,不准擅离岗位,不准让非本局工作人员替班,不准因个人事由占用值班通信设备,不准在值班期间喝酒,不准在值班室做与值班工作无关的其他活动。

第九条值班记录应当使用专用的值班记录本,并做到记录准确、及时、简明、完整,书写清晰,页面整洁。记录一般包括以下要素:何时、何地、何事、何因、联系人姓名及职务、联系方式、领导批示和处理意见、记录时间及记录人、处理结果等。

第十条对于一般性质的政务值班事务,应报告带班领导,并根据其意见作出处理;对于环境应急事件及其他突发性事件,应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由带班领导负责,协调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值班人员按照环境应急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按要求进行信息报送。值班人员在非工作时间遇有上访对象时,要文明接待,认真做好相关记录,告知其来访的时间和地点,特殊情况可根据带班领导指示,通知相关单位(股室)派人接访。

第十一条值班人员要提前做好交接班工作,当班期间未处理完毕的工作要向接班人交待清楚,确保工作有序连续。

第十二条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涉密信息,重特大事件和紧急情况的处置及产生的相关信息要按公文保密工作的有关要求管理。

第十三条值班人员要爱护值班办公设备和生活设施,保持值班室环境干净整洁,值班完毕后打扫值班室卫生。

第十四条局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对值班工作进行检查,分析汇总情况,提出改进工作建议。对值班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值班人员予以通报表扬,对值班工作不扎实、履行职责不认真的值班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对因迟报、漏报、瞒报、谎报重要情况和信息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应急值班工作制度

为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工作,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县政府应急办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以下三种情形需进行应急值守

(一)上级有关部门确定的特殊敏感时期;

(二)重大雨情、汛情、火警以及重大突发事件期间;

(三)其他特殊情况。

二、应急值守的职责及任务

(一)落实带班制度。在应急值守期间,实行县政府应急办领导带班,应急办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县政府办总值班室、机要室安排专人协同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履行职责,不得迟到、早退、擅离岗位,未经带班领导同意,不得私自调班、代班。

(二)确保信息畅通。在值班期间必须保持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包括手机),确保随时有人接听,不得将值班电话呼叫转移到手机等其他通信工具上。值班人员要认真准确地做好值班记录、电话记录,做到时间、地点、人物、内容、处理经过以及通话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准确、清楚、完整。

(三)搞好值班交接。接班人员提前到岗的交接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并由交接双方签字确认,决不允许出现值班断档和工作失误。

(四)加强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应急值守情况的检查指导。对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脱岗的要记录在案,适时予以通报批评。

应急值班值守制度

一、乡政府防灾减灾应急指挥办设立应急值班室(党政综合办公室,值班电话:),承担全乡各类突发事件应急职守工作。

二、应急职守时间为全天候24小时(包括双休日、节假日),交接班应做到面对面交接。

三、乡应急指挥办牵头负责应急值守日常工作和对全乡应急值守工作的协调、指导、督查。乡政府、各村委会、各相关单位要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

四、应急值守的主要任务

(一)保证通信联络畅通,随时了解掌握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紧急重大情况和动态。

(二)负责接收和处理有关单位上报的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建立值班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向本级领导和上级政府报告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紧急重大情况,协助本级领导和单位进行应急处置,并及时反馈处置情况。

(三)建立值班信息网络。掌握本级领导的主要活动、行踪、联系方式;掌握各单位联系电话、领导电话和其他必须掌握的联系电话。

(四)建立值班通报制度,定期通报本行政区域内值班工作情况。

(五)负责督促、指导检查下级的值班工作,保证本行政区域内值班工作正常有序运转。

(六)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值班工作原则

(一)有情必报。发生紧急重大情况,必须及时、准确、全面地向本级领导和乡政府值班室及有关办门报告。

(二)逐级上报。发生紧急重大情况,要逐级向上报告。

(三)规范运作。制定规范的值班信息报送方式,有条不紊地处置紧急重大情况。

(四)本制度所指紧急重大情况是指市县及我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明确规定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紧急重大情况应在事发后第一时间(30分钟内)以最快捷的方式报告乡政府应急办(值班室),90分钟内报送书面报告和电子文档。

六、接报紧急重大情况处理程序:

(一)接报紧急重大情况,应迅速向分管值班工作的.领导和负责处置该类紧急重大情况的领导报告,根据领导指示,向其他领导报告和向有关办门传达。

(二)凡向乡政府值班室报告的紧急重大信息,原则上必须以书面材料方式,并经本级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必要时应报请主要领导审批同意,以确保上报信息真实有效。情况特别紧急,来不及起草书面报告,采取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告的,要及时补报书面材料。

(三)对接报的紧急重大情况,值班人员要认真记录、登记、核实,再按程序报告。事态特别紧急,需要争取处置时间的情况下,应先报送初步情况,稍后核实再随时续报最新情况。

(四)从接报重大紧急情况开始,值班人员要积极协助有关领导和办门进行应急处置,在处置过程中,要主动与有关领导和现场处置负责人及有关办门保持联系,及时传达领导和上级的处置意见,负责催办和落实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跟踪了解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处置情况。

(五)接报的紧急重大情况处置完毕后,要及时向有关领导和乡值班室反馈,并报本级领导知晓,对接报的紧急重大情况材料、电话记录、处置过程中的领导批示、指示及处理情况等,要及时整理归档保存。

(六)要加强对紧急重大情况的搜集整理,准确判断可能发生的紧急重大情况的苗头信息,及时向领导报告。

(七)各级各办门要高度重视应急值守工作,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人员从事值班工作。

七、应急值守工作考核奖惩

(一)各村书记是应急值守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值守工作的领导、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二)对值班组织健全、人员落实和制度建设完善,应急值守工作开展好,在紧急重大情况的报告和处置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值班人员要予以表彰。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对有关责任单位和直接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对第一责任人通报批评直至进行组织处理,对有关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1、值班人员不到位,值班制度不健全的;

2、值班人员脱岗和带班领导联系不到的;

3、迟报、漏报、瞒报、误报和越级上报紧急重大情况的;

4、在紧急重大情况的处置过程中,对领导和上级指示、批示相互推诿或跟踪落实不力的。

值班值守工作制度

值班维修工原则上负责生产车间当天当班生产,设备出现的所有问题并包括有关设备的点检和记录。

1.负责处理当班生产设备所出现的所有问题和与生产有关的其他问题。当然在本人技术和经验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如遇不能处理的问题要及时上报给本部门领导。

2.所有生产设备或与生产有关出现的问题,凭“报装、报修任务单”出勤。没有“报装、报修任务单”或口头报装、报修,可以不出勤。“报装、报修任务单”必须有工段长以上(含工段长)的.领导签字才能出勤。

3.负责所有在运转设备的巡回检查,并认真做到“听、看、摸”及时发现设备的故障或事故隐患,及时处理掉设备的故障或事故隐患。

4.风淋室灰尘、毛发、苍蝇、蚊子检查,并清除干净。

5.有点检任务的设备,必须认真做好点检工作,填写好点检记录。

6.做好配电房配电设施的运转记录。

7.做好水冷空调设备和附属设备的运转记录。

8.做好值班岗位范围、配电房和维修室进车间处的卫生。

9.做好当班值班记录

卫生应急工作制度

(1)应急设备和药品由院根据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储备规定,结合本院实际研究、统计和提出申请。

(2)经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讨论后审批。

(3)由院相关职能部门统一采购后统一保管与储备。

(4)应急药品、器械储藏在专门地点,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补充更换。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任何个人不得接触和使用。

(5)应急药品须经院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使用。管理人员根据使用情况及时向院应急领导小组申请补充,交药剂科统一购买。

应急值班值守制度

第一条 应急值守是应急管理工作的基本职责,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应急值守纳入单位应急管理工作范畴,完善制度,明确责任,妥善做好值守安排,保障日常工作正常有序运转。

第二条 应急值守工作原则:

严谨高效、有情必报、快速反应、安全保密。

第三条 应急值守基本要求:

(一)坚持矿领导值班和下井带班制度,随时掌握应急管理动态,强化应急值守工作的领导。

(二)值班员严格坚守岗位,实行24小时值班和现场交接-班制度,不得擅自离岗、脱岗,遇有特殊情况需临时离开时,须请示领导同意,妥善安排。

(三)值班领导和值守工作人员实行值班制度,并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四)值班人员应熟悉各应急队伍、各处应急设备和装备、应急避难场所、应急疏散路线,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正确做出先期应急处置。

(五)熟悉信息收集、发布、汇总、报送的内容和程序要求,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确保各类突发信息报告及时、处置及时,不得误报、迟报、瞒报、漏报。

第四条 应急值守人员职责:

(一)认真履行应急值守基本要求,坚守岗位,遵守值班纪律。

(二)及时填写值班情况记录,做到字迹清晰、内容详细、妥善保存。做好来文来电的收发、处置工作,注意收集掌握重要动态信息,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三)发生或收到突发事件情况信息,根据规定程序,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在第一时间做出反应,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

(四)紧急情况发生时,做到“紧急情况下三分钟通知到井下所有人员”。

(五)定期参加应急管理培训,掌握综合应急处置预案。

(六)遵守保密纪律,严格保密措施,严防失泄密事故。

(七)认真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一、乡政府防灾减灾应急指挥办设立应急值班室(党政综合办公室,值班电话:),承担全乡各类突发事件应急职守工作。

二、应急职守时间为全天候24小时(包括双休日、节假日),交接-班应做到面对面交接。

三、乡应急指挥办牵头负责应急值守日常工作和对全乡应急值守工作的协调、指导、督查。乡政府、各村委会、各相关单位要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

四、应急值守的主要任务

(一)保证通信联络畅通,随时了解掌握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紧急重大情况和动态。

(二)负责接收和处理有关单位上报的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建立值班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向本级领导和上级政府报告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紧急重大情况,协助本级领导和单位进行应急处置,并及时反馈处置情况。

(三)建立值班信息网络。掌握本级领导的主要活动、行踪、联系方式;掌握各单位联系电话、领导电话和其他必须掌握的联系电话。

(四)建立值班通报制度,定期通报本行政区域内值班工作情况。

(五)负责督促、指导检查下级的值班工作,保证本行政区域内值班工作正常有序运转。

(六)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值班工作原则

(一)有情必报。发生紧急重大情况,必须及时、准确、全面地向本级领导和乡政府值班室及有关办门报告。

(二)逐级上报。发生紧急重大情况,要逐级向上报告。

(三)规范运作。制定规范的值班信息报送方式,有条不紊地处置紧急重大情况。

(四)本制度所指紧急重大情况是指市县及我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明确规定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紧急重大情况应在事发后第一时间(30分钟内)以最快捷的方式报告乡政府应急办(值班室),90分钟内报送书面报告和电子文档。

六、接报紧急重大情况处理程序:

(一)接报紧急重大情况,应迅速向分管值班工作的领导和负责处置该类紧急重大情况的领导报告,根据领导指示,向其他领导报告和向有关办门传达。

(二)凡向乡政府值班室报告的紧急重大信息,原则上必须以书面材料方式,并经本级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必要时应报请主要领导审批同意,以确保上报信息真实有效。情况特别紧急,来不及起草书面报告,采取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告的,要及时补报书面材料。

(三)对接报的紧急重大情况,值班人员要认真记录、登记、核实,再按程序报告。事态特别紧急,需要争取处置时间的情况下,应先报送初步情况,稍后核实再随时续报最新情况。

(四)从接报重大紧急情况开始,值班人员要积极协助有关领导和办门进行应急处置,在处置过程中,要主动与有关领导和现场处置负责人及有关办门保持联系,及时传达领导和上级的`处置意见,负责催办和落实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跟踪了解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处置情况。

(五)接报的紧急重大情况处置完毕后,要及时向有关领导和乡值班室反馈,并报本级领导知晓,对接报的紧急重大情况材料、电话记录、处置过程中的领导批示、指示及处理情况等,要及时整理归档保存。

(六)要加强对紧急重大情况的搜集整理,准确判断可能发生的紧急重大情况的苗头信息,及时向领导报告。

(七)各级各办门要高度重视应急值守工作,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人员从事值班工作。

七、应急值守工作考核奖惩

(一)各村书记是应急值守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值守工作的领导、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二)对值班组织健全、人员落实和制度建设完善,应急值守工作开展好,在紧急重大情况的报告和处置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值班人员要予以表彰。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对有关责任单位和直接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对第一责任人通报批评直至进行组织处理,对有关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1、值班人员不到位,值班制度不健全的;

2、值班人员脱岗和带班领导联系不到的;

3、迟报、漏报、瞒报、误报和越级上报紧急重大情况的;

4、在紧急重大情况的处置过程中,对领导和上级指示、批示相互推诿或跟踪落实不力的。

2012年11月13日

1、县应急委员会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日常值班由县应急办主任带班,应急办副主任、工作人员轮流带班(值班电话:57116398 57116974);节假日值班由县应急委员会、县应急办安排县领导和应急办轮流值班。值班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不值或少值班。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承担突发事件应对任务的专项应急指挥部要进一步完善24小时值班制度,由班子成员、专项应急指挥部领导带班。

2、值班人员必须有专门的值班地点,带班领导及值班人员必须在值班地点值守,严禁无故脱岗行为。值班人员必须保证电话、传真、移动通讯设备等的畅通,带班领导应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承担突发事件应对任务的专项应急指挥部主要领导必须在值班室内留存两种以上联系方式,并保持移动通讯设备的24小时畅通。

3、值班人员要认真准确地做好电话记录,做到时间、地点、人物、内容、处理经过以及通话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清楚。遇有突发事件和重大紧急事项,应立即向有关领导和县应急办报告,并按领导批示组织处理。

4、对县应急委员会、县应急办交办的事项,值班人员要认真传达和办理,及时催办、查办和反馈结果,做到件件有着落。

5、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每件事情的处理情况及结果必须清楚及时记入值班记录并签名;交接-班时,要逐件交接处理事项。

6、值班人员要遵守保密制度,值班记录不得交无关人员翻阅,不允许无关人员在值班室闲聊,防止假冒或行骗事件发生。

7、值班记录、交接-班记录及值班事项处理记录等要按规定整理、保存,并及

时归档。

8、县应急办将不定期对各乡镇、各部门、各专项应急指挥部有关值班值守情况进行督查,对未认真落实值班要求的将全县通报,造成损失或重大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应急值守心得体会

应急值守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在紧急情况下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也是我们作为安保人员需要具备的基本技能。我在多次应急值守工作中积累了不少心得体会,今天就来分享一下吧。

二、认真听取指挥,做好准备。

在应急时刻,指挥系统调度是有组织地开展各项活动的关键。作为应急值守人员,首先要认真听取指挥,及时了解被调配到的具体任务。需要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如查看相关装备工具是否齐备、检查保障设施是否完好等等。只有做好充分的准备,才能更好地保障现场的安全。

三、保持警觉,快速响应。

在应急值守过程中,需要时刻保持高度警觉,不断提醒自己要注意防范各种风险。当紧急情况出现时,必须快速响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例如在火灾、地震等情况下,需要迅速疏散人员、用专业装备进行灭火、及时报告各项情况等等。要记住,事故的防范和救援的效果,往往在这种迅速响应的速度上往往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四、团结协作,配合默契。

在应急情况下,团结合作,配合默契是相当必要的。应急值守人员需要互相配合、协作工作,以最大化地发挥各自的长处,使得整个应急处置工作迅速有效。同时,也需要密切与其他部门进行协作,形成合力,以便更好地执行各项工作。

五、严密后勤,确保安全。

在应急值守的过程中,后勤工作的重要性绝对不能忽视。做好后勤保障,不仅仅能够使应急值守人员更好地专注于应急处置工作,更可以确保安全和便利。因此,全方位的后勤保障工作至关重要,包括:食宿条件的提供、物资设备的保障、人员讲解的管理等等。

六、结束语。

在事前、事中、事后的应急值守工作中,能始终保持警觉和高度的责任心是非常重要的。相信只要吸取以上的经验,能够在今后的应急值守中更加从容,完美地完成任务。

应急救援工作制度

为有效应对紧急事件,做好事故发生的应急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特制定本制度。

1、煤矿井下及井上发生事故后,事故发生现场的职工必须立即如实向现场负责人(区队班组长、安监员)和调度室简要汇报事故发生情况及灾害影响情况。

2、事故现场负责人(区队班组长、安监员)和职工,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组织现场人员和能利用的工具材料进行抢救,把事故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3、现场无法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救灾灭灾,需要撤离现场的,事故现场负责人应迅速组织人员按照避灾路线撤离并及时佩戴相关安全防护用具。

4、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汇报矿值班领导及其他有关负责人,矿有关领导迅速对事故危害程度进行分析,并对事故进行评估定级,确定是矿井重大灾害事件,应该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由矿长下令启动矿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立即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通知矿山救护队和组织临时救援力量进行救援抢救,并迅速按照科学有效的原则,制定现场救援、抢险方案,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

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设立在调度室)立即采取紧急电话的方式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副总工程师及以上人员、生产科室负责人,同时采取群发短信功能发信息2遍的方式通知应急救援人员。

7、应急救援人员接到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通知后,立即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10分钟内赶到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通知电话不接或未及时到矿者要查明原因对无故不到者追究相关责任。

8、应急救援人员到矿后,应立即到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签到。应急救援指挥部副总指挥以上人员在调度台指挥救援,其余人员在调度办公室待命。

9、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后,如果事故较大,预计大饭铺煤矿难以控制,立即向安监局汇报事故情况,发出“现场应急”警报。启动准格尔旗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灾,安监局根据灾情发展变化决定是否请求地方政府或上级机关增援,是否启动一级的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

10、对于突发的生产安全事故,要制定科学实用的应对处置方案,明确各施救小组的处置措施,队伍部署的方式,专用设备,器械、物资、药品的调用程序以及不同处置小组间的协作要求。

11、调度室接到事故报警时,必须掌握以下情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影响范围,事故现场伤亡情况、人员是否已安全撤离、是否进行现场抢险、有无灾情扩大可能等,做好记录并立即汇报值班领导,根据灾情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启动相应事故应急预案。如确需启动应急预案进行抢险救灾,则根据事故类别启动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并按照其应急程序和现场应急处置办法进行抢险救灾。

12、应急救援指挥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性质,启动相应的事故救援预案。应急救援指挥部在进一步核实事故灾害性质、发生地点、涉及范围、受害人员分布,根据不同事故类型、救灾的人力和物力以及之前开展救援的情况,确定《处置方案》,做好施救准备实施救援。

应急救援工作制度

为做好对突发事件应急准备,提高对应急反应、控制和救援能力,坚持“以人为本、常抓不懈、重在预防”的安全思想,保障公路畅通,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结合实际,依据有关应急预案,模拟应对突发事件,制定本制度。

(1)检验预案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查找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从而完善和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2)完善准备检查应对突发事件所需应急队伍、物资、设备、装备、技术等方面准备工作,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3)锻炼队伍增强演练组织单位、参与单位和人员等对应急预案的熟练程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结合实际、合理定位。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明确演练目的,根据资源条件确定演练方式和规模。

(2)着眼实战、讲求实效。以提高应急指挥人员的智慧协调能力、应急队伍的实战能力为着眼点,重视对演练效果的评估、考核、总结推广好经验,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3)精心组织、确保安全。精心策划演练内容,科学设计演练方案,周密组织演练活动,制定并严格遵守安全措施,确保演练的安全。

由矿长担任总指挥,总工程师任副总指挥,所属各科室(区队)长为应急指挥部成员,对突发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有重大社会影响和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事件的,按照应急响应职责范围进行统一指挥,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组成职责范围内的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应急救援指挥系统。

(1)队伍组成所属各单位应建立一支相对固定和精干的'应急救援队伍。

(2)应急物资及设备。

应急值守心得体会

应急值班是指在单位或机构对于重要事件的应对过程中因应处理和协调情况需要设置24小时的应急值班室,以便随时处理发生的紧急情况。作为值班人员,我们需要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协调能力,以便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能够迅速做出反应。

作为应急值守的人,需要做好全方位的准备。在机构/单位的应急预案策划期间,应该全面掌握应急指挥流程、应急设备情况、动态掌握重点任务情况等信息,以保证在紧急情况下,能够第一时间做出反应并快速响应。同时,我们也要充分认识大局,做好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在应急工作的操作过程中,应该密切与相关部门联系,及时上报重要信息、时刻更新进展情况,并协调各方面的资源协同作战,以保证应急事件得以快速且有效地应对和处置。

在应急值守的过程中,我们还需要注重与其他相关部门的有效沟通和协调。沟通是最重要的,这项工作涉及到对外部信息的收集,以及内部信息的传递,相互之间的信息传递需要做到及时、准确。协调方面,我们要做到不同人员之间的协同工作。并与各个部门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对于不同现场情况的情况,针对性地加强应急响应的协调工作。

在应急值守的过程中,我们不仅需要做好日常的学习和训练,还需要开展各种模拟演练,以不断提高应急能力和应急反应速度。需要建立清晰的指挥体系,切实加强演练,对演练过程中的不足进行总结和改进,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最终通过不断提高应急技能和应急意识,提高应急工作的响应能力,提高应变能力和从容应对突发事件的水平。

五段:总结。

作为应急值守的人员,我们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生活中,都不能忽视可能发生的任何彼此。应急值守的工作作为一个连续、长期的过程,需要我们不断学习和总结,及时改进,不断提高自己的应急能力。同时,在机构/单位的应急预案策划期间,我们也要做出自己的贡献,协助机构/单位制定更为全面、实用的应急预案,切实加强针对各种突发情况的应急响应能力。总之,只有不断加强应急值守的意识和技能,才能更好地赢得应急工作的主动权,为保障安全、搭建和谐的社会环境做出贡献。

卫生应急值守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系统应急值守管理,规范应急值守程序,提升应急值守水平,确保应急值守工作协调有序、高效的运转,特制定本规则。

一、值守机构:

二、值守职责

(一)负责全系统应急值守工作的牵头、组织协调和下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应急值守工作的检查、指导。

(二)负责应急信息的接收报告、协调联络和非工作时间传真收发、通知会议等工作。

(三)负责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值守人员的班次安排和协调换班,以及编写《值班要情》工作;负责完成卫生局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一)卫生局应急办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守工作制度。工作日实行卫生局应急办主任负总责,1名专职值守人员值班的“单岗”值班制;节假日期间实行局长负总责、卫生局办公室主任及应急办主任带班、2名应急值守人员值班的“双岗”值班制。

(二)卫生局带班主任负责检查值守人员到岗情况,协调处置值守紧急事件。带班主任应加强与值守人员的联系,因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带班职责的,应将情况通知县卫生局,由卫生局办公室协调其他主任带班。

(三)卫生局应急专职值守人员具体负责接收(听)、传达和处理值班电话、紧急公文,及时向带班主任报告紧急信息,第一时间内向有关单位带班主任下达的处置指令,以及编写《值班要情》工作。

四、处理程序

(一)成都市卫生局和市级相关部门的重要电话、传真,

由值守人员做好记录,报卫生局应急办主任,由其报告卫生局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

(二)下属各部门或公众反映的疑似食物中毒事件,由值守人员做好记录,报卫生局应急办主任,同时通知县疾控中心和县执法监督大队现场处理;较大型的疑似食物中毒事件由卫生局应急办主任报县应急办。

(三)下属各部门或公众反映的安全事故、群体事件、自然灾害和疫情等较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紧急信息,由值守人员做好记录。按《郫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程序的规定的通知》(郫府发【2014】18号)程序进行报告和协调处置。

五、值守记录

(一)值守人员应将值班期间发生的事项和处理情况规范、详实地记录在《郫县卫生局应急值守记录本》上。所记值守记录应字迹清晰、详略得当、表述准确。突发事件的处置,应按时间顺序(精确到分钟)详细记录报告情况、局领导和带班主任下达的`指令、相关部门到达现场情况及处置过程。

(二)值守记录应要素齐全,包含时间、地点、事由、规模、联系人、联系电话、处置措施、领导批示办理情况等基本内容。处置措施和领导批示应换行记录,每条记录之间应空出一行。

(三)对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疫情、医疗纠纷以及对维护社会稳定有较大影响的其它重要紧急事件和重要社会动态信息,值守人员规范记录后,应第一时间送卫生局应急办带班领导草拟为《值班要情》,送卫生局相关领导。

(四)值守记录本应由卫生局应急办专职值守人员管理,每年年底装订归档备查。

六、交接-班

(一)交接-班时间:上午:9:00时(含节假日)

(二)交接-班内容:已办结事项;未办结事项(应注明办理程度);未办事项;值守期内发生和需要关注的重要事项。交-班由值守人员在值守记录本上书面交接,由交接双方签字确认。

(三)局领导和带班主任就值守工作和值守信息做出的指示、在一定时间内需要关注的问题,都要详细记录,并纳入交接-班内容,确保下一轮值守人员知晓。

七、值守要求

(一)带班主任和值守人员在带班和值守期间不得擅自缺岗、离岗和玩忽职守。若有贻误,追究责任。

(二)值守人员接听电话应使用普通话,并做到语言文明,态度谦逊。

(三)按时交接-班,并做好交接-班相关工作,包括重要事项及未完成的交代等。

(四)值守人员对经手处理的重要文件、传真件、信函和电话记录等资料,要妥善保管,属保密事项的,不得对外泄露。对领导的家庭地址和电话等,未经领导同意不得外传。

八、附则

(一)下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应参照本规则,制定本单位应急值守工作规则,设立值班室,明确值守人员和值守电话,做好值班安排,确保24小时联系畅通和紧急重大情况及时有效妥善处理。

(二)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之前有关应急值守规定与本规则不一致的,以本规则为准。本规则由卫生局应急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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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值守工作制度

一、局主要领导须24小时保持电话通讯畅通,局带班领导、值班人员须24小时值班,凡遇重大事件须及时向局主要领导汇报请示,妥善处置。

二、县局全体干部职工须24小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确保遇有紧急情况能够及时联系沟通。

四、工作日:8时至18时,由办公室在负责值守。18时至次日8时,在值班室值班。节假日:8-18时,在办公室值守,18时至次日8时,在值班室值班。值班人员由局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具体为1名带班领导和2名值班人员。带班领导与值班人员如因个人原因不能值班时须自行与其他人员协调替换,确保按时值班,并将替换结果报局办公室备案。

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有紧急或重要情况要第一时间请示报告,不得耽搁延误,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按时当面移交。局办公室对24小时值守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七、值班地点:一楼值班室。值班电话: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