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工作总结>医院计划生育工作年度总结 医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工作计划(精选5篇)

医院计划生育工作年度总结 医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工作计划(精选5篇)

作者:念青松 医院计划生育工作年度总结 医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工作计划(精选5篇)

时间流逝得如此之快,前方等待着我们的是新的机遇和挑战,是时候开始写计划了。计划可以帮助我们明确目标,分析现状,确定行动步骤,并制定相应的时间表和资源分配。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个人今后的计划范文,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医院计划生育工作年度总结 医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工作计划篇一

第十九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包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

第二十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必须符合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设置标准。

第二十一条 设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发给《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注明获准开展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

第二十二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在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注明获准开展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并向同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通报。

第二十三条 乡、镇已有医疗机构的,不再新设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但是,医疗机构内必须设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科(室),专门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乡、镇既有医疗机构,又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各自在批准的范围内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乡、镇没有医疗机构,需要设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从严审批。

第二十四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从事产前诊断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同意后,由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报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向同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通报。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制定。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的技术规范,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征求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意见后制定。

第二十五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的执业许可证明文件每三年由原批准机关校验一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的执业许可证明文件不得买卖、出借、出租,不得涂改、伪造。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的执业许可证明文件遗失的,应当自发现执业许可证明文件遗失之日起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

第二十六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按照批准的业务范围和服务项目执业,并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医疗技术常规和抢救与转诊制度。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进行定期检查。

第二十八条 国家建立避孕药具流通管理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九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中依据本条例的规定从事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服务人员,应当依照执业医师法和国家有关护士管理的规定,分别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或者护士的资格,并在依照本条例设立的机构中执业。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应当依照执业医师法的规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共同制定。

个体医疗机构不得从事计划生育手术。

第三十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必须按照批准的服务范围、服务项目、手术术种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遵守与执业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常规、职业道德规范和管理制度。

医院计划生育工作年度总结 医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工作计划篇二

一科学管理强素质:妇产科工作复杂繁重,风险较大,特别是产科两条生命掌握在我们医务人员中。为给患者提供安全满意的服务,我们妇产科实施了科学管理,把制度建设及其贯彻落实工作牢牢抓在手上,通过每天的,使每天的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我觉得妇产科是一支敬业奉献的团队,管理出素质,出成绩,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调动人的积极性,使科室工作顺利进行,得到社会的认可。

二优质服务树形象:医院应给病人信任感、安全感、亲切感,有了这“三感”服务质量就在其中了。但这三感离不开高质量的技术和周到细致的服务。近几年,科室在医院的支持下,先后派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同时积极联系专家来我院讲学,会诊,指导。对我们年轻医务人员传、帮、带,使我们的技术水平不断提高,给病人减轻了不少痛苦,科室对新技术高度重视,科主任以身作则,孜孜以求,不断学习新技术。

三亲情服务暖人心:优质的服务更是让患者获得信任感、安全感、亲切感的基础。我们坚持在医务人员中开展“假如我是一名患者”的换位思考,并从规范的言语和亲人般的行为做起,通过我们的优质服务让患者感到的是温馨提示、知情告知,而不是刚硬条款;听到的是亲切问候、和蔼解释,而不是“生、冷、硬、顶。

我一直都觉得非常骄傲和自豪,因为我的工作是迎接新生命的到来,双手托起的是明天的希望,祖国的花朵。看着一个个活泼可爱的小天使的降临,内心会感到无比的喜悦。产房的`工作极富有挑战性,我们面对的是即将成为母亲的人,我们必须严密观察产程,确保新生儿顺利安全的到来,容不得我们半点疏忽。在分娩过程中经常会碰到突发状况,也让我们心理紧张,另一方面也挺危险,因为我们常接触血液,不小心就有可能感染上传染病。尽管我们的工作很脏很累,但付出的汗水会得到回报,当我们听到新生儿来到世上那第一声有力的啼哭,看到一个又一个的家庭快乐的从这里走出去,我们心里是充满幸福的,生命带给了我们无限的感动。“优质服务”,进一步拉近了我们与患者之间的距离,并在社会中得到了人们的一致好评。

医院计划生育工作年度总结 医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工作计划篇三

1、按照《母婴保健法》要求依法执业,按时年度检验。从事母婴保健专项技术人员持证上岗。早孕建卡率大于等于95%,产前健康管理率大于等于95%。产后访视率大于等于95%。

2、规范开展咨询检测服务,检测率为100%。做好hiv母婴阻断转介服务。梅毒及儿童的规范管理诊断正确,诊疗规范,随访到位。发现梅毒、hiv阳性及时上报。认真填写个案,做好转诊治疗。

3、为育龄妇女带给妇女病普查和宫颈癌__检查,检查率达80%以上,加强宣教,妇女两癌防治知识知晓率大于等于80%。检查项目规范人员,耗材安排贴合要求。对检验结果阳性或可疑的妇女进行治疗与随访,治疗与随访率大于等于95%。

4、认真执行农村孕产妇分娩补助。认真执行国家公卫免费项目的落实。加强母婴阳光工程的落实。

5、做好叶酸的宣传发放与录入工作,执行叶酸药品管理制度。补服叶酸知晓率大于90%。做好叶酸的随访,并做好记录。辖区服务人群随访大于等于2次,随访率大于90%。

6、做产前筛查工作,产前筛查大于等于90%。对孕妇产前筛查高危人群随访,贴合产前诊断条件的孕妇,产前诊断率大于等于95%,做好高危孕产妇管理,管理率达100%。

7、提高计划生育服务。依法执业,持证上岗,规范操作。

8、严格执行“两禁”,严禁非医疗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及选取性别终止妊娠的行为。

9、例会及信息管理。按时参加例会,数据准确及时做好统计报表工作,按时召开例会并进行学习,培训,指导工作。

医院计划生育工作年度总结 医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工作计划篇四

总则

第一条

根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活动的各级各类机构及其人员应当遵守条例和本细则。

第三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行国家指导与个人自愿相结合的原则。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时,有权了解自身的健康检查结果和常用避孕节育方法的作用机理、适应证、禁忌证、优缺点、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及其处理方法,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指导下,负责任地选择适合于自己的避孕节育方法。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在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时应充分考虑服务对象的健康状况、劳动强度及其所处的生理时期,指导公民选择适宜的避孕节育方法,并为其提供安全、有效、规范的技术服务。对于已生育子女的夫妻,提倡选择以长效为主的避孕方法。

第四条

国家保障公民获得适宜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权利,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免费提供的技术服务项目包括发放避孕药具;孕情、环情检查;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人工终止妊娠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输卵管结扎术、输精管结扎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诊治。

第五条

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设立专项经费予以保障,具体结算标准和结算形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家向城市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城市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接受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的,其费用解决途径为:参加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和其它相关社会保险的,由社会保险基金统筹支付;未参加上述保险的公民,由所在单位或地方财政负担。具体办法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对西部困难地区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第六条

(一)制定与条例配套的规章和制度;

第七条

各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的规划,应当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遵循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广为覆盖的原则提出,并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将其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区域卫生规划。

第八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坚持“面向基层,深入乡村,服务上门,方便群众”的工作方针。各级各类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要合理分工,密切协作,优势互补,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共同做好避孕节育和其他生殖保健服务工作。

第九条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并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技术发展、新技术引入和推广的总体规划。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推进与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相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发展、新技术引入和推广项目。国内外企业、基金会、国际组织和社会团体,可以根据条例和本细则的规定申请承担或参与推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相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发展和新技术的引入和推广。

技术服务

第十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是指使用手术、药物、工具、仪器、信息及其他技术手段,有目的地向育龄公民提供生育调节及其他有关的生殖保健服务的活动,包括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以及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

第十一条

(二)提供避孕药具,对服务对象进行相关的指导、咨询、随访;

(三)对施行避孕、节育手术和输卵(精)管复通手术的,在手术前、后提供相关的指导、咨询和随访。

第十二条

(五)病残儿医学鉴定中必要的检查、观察、诊断、治疗活动。

第十三条

因生育病残儿要求再生育而申请医学鉴定的,依照《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执行。病残儿医学鉴定诊断及其父母再生育指导,依照《病残儿医学鉴定诊断暂行标准及再生育指导原则》执行。

第十四条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诊断、鉴定和管理,依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管理办法》执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发生的医疗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在城乡基层开展涉及人群的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和国际合作项目,应按规定由项目承担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和工作方案,经实施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初审同意,报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查批准后实施。实施中接受项目实施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监督。

第十六条

发布涉及计划生育技术的广告,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再报同级广告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七条

(一)有一定危险性,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检查和治疗;

(三)临床试验性检查和治疗;

第十八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及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不得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因生育病残儿经鉴定获准再生育者,怀疑胎儿可能为伴性遗传病需进行性别鉴定的,由省级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确定,到指定的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鉴定;鉴定确诊后,要求人工终止妊娠的,应出具省级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的鉴定意见和处理意见。

服务机构

第十九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包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是指依照条例规定取得执业许可、隶属同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具有医疗保健性质、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非营利的公益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事业经费由各级财政予以保障。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是指已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又依照条例规定设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科(室),并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执业许可的医疗、保健单位。

第二十条

设置乡级以上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必须符合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的机构设置标准。

村级和城市社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备案。

第二十一条

依照分级管辖原则办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许可审批和校验。

批准执业的,发给《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上载明获准开展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

第二十二条

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除可以开展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外,可根据《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设置标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评审基本标准》,申请开展避孕和节育的医学检查、放置和取出宫内节育器、绝育术、人工流产术以及与避孕、节育有关的临床技术服务;经设区的市级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逐项审查、批准,方可开展相应的服务项目。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增加技术服务项目。

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应当依照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的设置标准,内设计划生育科(室),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在其执业许可证上载明获准开展的服务项目。

第二十四条

乡、镇既有卫生院,又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的,各自在批准的范围内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乡、镇已有卫生院而没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不再新设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但是,乡、镇卫生院内必须设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科(室),专门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并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乡、镇卫生院内虽设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科(室),但无人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或不能满足计划生育工作需要的,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妥善解决;乡、镇既没有卫生院,又没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必须设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第二十五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条例规定的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项目之外的其他诊疗业务,应当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向卫生行政部门申办《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从事产前诊断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受理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决定,书面通知申报单位,并向同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通报。作出许可决定的,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批准的单位同时上报卫生部和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备案。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的,应根据卫生部会同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的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的管理办法申办服务项目申请。

获准开展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服务项目的机构和技术人员,应当按照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的技术规范开展服务。

第二十七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置、执业许可和校验依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管理办法》执行。

申报新设置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参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的程序,取得设置批准书和执业许可证明文件。执业许可证上应注明获准开展的技术服务项目。

第二十八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需要变更名称、场所、法定代表人、主要技术负责人的,应到原发证部门登记变更。因歇业、转业而停止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必须向原发证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收回相应的许可证明,或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注销相应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

原发证部门在收到变更、注销申请之日后30个工作日之内作出决定并函告申请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其执业许可证明文件遗失的,应当自发现执业许可证明文件遗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在所在地县级的报纸上刊登遗失证明后,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未申请补办的,视为无证。

第二十九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将执业许可证明、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悬挂于明显处所。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医疗技术常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范及其他有关的制度。

第三十条

医院计划生育工作年度总结 医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工作计划篇五

20xx年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是在去年开展“优质护理服务”活动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深化“优质护理服务”工作内涵,以“提升职业素质、优化护理服务”为主题,以“二甲复审”为契机,提升服务水平,持续改进护理质量,以严谨态度抓好每项护理工作的全程质量管理,即基础质量、环节质量、终末质量,其中环节质量是重点,在总结上一年度开展“优质护理服务”活动经验的基础上,特制定201x年“优质护理服务”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我科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以“二甲复审”为契机,以“提升职业素质、优化护理服务”为主题,努力为患者提供无缝隙、连续性、安全、优质、满意的护理服务。

二、工作目标以患者满意为总体目标,夯实基础,巩固成果,以病人的要求为工作起点,以病人满意度为工作终点,全面落实以病人为中心的各项护理工作。进一步深化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提升服务内涵,持续改进护理质量。

三、工作措施

1、修订各种制度、标准继续完善修订我院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职责、工作流程、疾病护理常规、临床护理服务规范及标准。继续完善修订质控检查标准与方法,完善护理不良事件上报与督查制度,加强对危重病人的管理。

2、全面提升职业素质、优化护理服务

(1)加强基础理论知识的培训,使护理人员综合素质及专业能力得到提高。从“三基三严”入手,每月组织一次业务培训,内容包括中西医基础理论、专科护理、法律法规、服务意识,强化基础护理及分级护理的落实并保证质量。

(2)提高临床护士的实际工作能力,培训专科护理骨干。

(3)加强护理专业技术操作培训。牢固掌握护理基本技能,夯实基本功底,同时组织开展护士技能操作竞赛活动,进一步强化训练,提升临床护理技能操作水平,从而提高护理服务。

(4)加强护士礼仪规范学习。

(5)采取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以提高全院护理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护士观察病情、落实护理措施、记录护理文书的能力。

3、加强管理,确保护理安全

(1)加强病人重点环节的管理,如病人转运、交接、圧疮等,建立并完善护理流程及管理评价程序。抓住护士交接班、每月一次的护理查房等关键环节,加强护理管理确保目标实现。

(2)加强护理安全监控管理,每月组织科室进行护理安全隐患排查及护理差错、护理投数的原因分析讨论,分析发生的原因,应吸取的教训,提出防范措施与改进措施。

4、夯实基础护理

(1)切实做好基础护理,使护理工作更加规范化。保持病床整洁、无异味、无污迹,物品摆设整齐规范,输液滴数与医嘱相符,勤巡视输液病人,善于观察病人,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严格落实责任制整体护理

(1)优质护理病区实行弹性排班。工作忙时可加班,闲时可轮休。

(2)优质护理服务病区设立责任组长1名、责任护士3名,每名责任护士护理10名病人。责任护士从入院到出院的各种治疗给药、病情观察、基础护理以及健康教育等为患者提供连续、全程的工作,切实做好优质护理服务。

(3)全面履行护士职责。整合基础护理、病情观察、治疗、沟通和健康指导等,为患者提供全面、全程、连续的护理服务。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及时与医师沟通,与患者沟通,对患者开展健康教育和康复指导,提供心理护理。

(4)临床护理服务充分体现专科特色,依据科室特点丰富服务内涵,为病人提供人性化护理服务保障患者安全,促进患者康复。

5、定期满意度调查

(2)每季度进行患者满意度调查从护士的操作技术、仪容仪表、健康宣教、制定整改措施,及时反馈。让患者从心里满意,要求每位护士树立良好的服务态度,把病人的满意作为工作的最终目标,尽可能的为病人提供方便,杜绝生、冷、硬、推诿的想象发生,决不允许与病人发生争争吵。

6、加强患者健康教育:优质护理服务绩效考核措施,坚持客观、公平、公开原则,分配向一线护士倾斜,调动护士积极性。建立护理人员的绩效考核登记,依据责任护士出勤率、护理病人的数量、护理质量、技术难度、风险程度、满意度、科室评选,进行奖励补偿,对积极者、贡献大的护士在年终增加奖励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