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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欣赏的一个人初中(专业16篇)

作者:BW笔侠

优秀作文需要注意细节表达,通过细致入微的描写和感受,使作品更加饱满和立体。阅读优秀作文是培养自己写作素养的有效途径,能够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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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到这里,我被深深感动了。我从进入学校门第一天起,每天上学、回家,无一日不是妈妈接送,与晓征相比,有很大的距离。她八岁就迈出了成功第一步,由于她自信,到了初二能独自去夏令营。她体谅爸爸妈妈,一个人去车站,到了车站之后,才发现有的人是由爸爸、妈妈或是舅舅送来的,只有她,虽然年龄最小,但是自己背着包到车站。带队老师看到了,拍了拍她的头表示赞扬。后来,她还独自去内蒙古,晓征用一种新的、更为健全的方式认识生活、走向生活。

如今,我们大多是在密罐里长大的孩子,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美好日子,全然不知“自信”是什么。于是,我决定自己乘公交去上学,真是天有不测风云,走在半路上,突然下起雨来,恰好20路公交车从身后开来,我一路小跑到了前方车站,上了公交车,低着头投了硬币,坐在车上我心砰砰直跳,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窗外,生怕错过了学校。两站路程多么难熬啊。我下了车,到了学校,长长地舒了一口气。现在想起来,我还真有些害羞,这么大一个人乘公交车都害怕,我不得不承认自己软弱与无能。从呱呱坠地到背书包上学,妈妈为我铺设了成长的道路,我心安理得地在这条平坦的大道上度过一年又一年,没有挫折,没有风浪,每天承受着家人的关爱。

“一篇好文章能教育一个人。”现在我百分之百相信这句话。这篇文章的主人公晓征明确地告诉我一个道理:一个人走向成功,自信是第一步,独立自主才能锻炼自己的能力,我深信“自信”是人精神生活不可缺少的东西,它是一个人精神营养中不可缺少的“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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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么一个人。他,叫利威尔。

他生活在那个叫二次元的世界。他都三十来岁了,身高才一米六,他有很严重的洁癖,还是个死鱼眼,而且他还曾经是个混混。但就是这样的一个他,却成了我最欣赏的人。

利威尔,他是一本书中的人物。他虽然不是书中的主角,但他却是那个世界中最强的人类,他是全人类在濒临绝境时的信仰,是在绝望中的一抹曙光。

利威尔的军衔是兵长,士兵们对兵长的印象是:利威尔兵长一个寡言的人,是一个不爱笑的人,是一个有洁癖的人。

有人说他薄情,说他在队友牺牲的时候不曾心痛过,不曾流过一滴眼泪。

那么,请用心去思考一下。利威尔有洁癖,那他为什呢握紧了同伴沾满鲜血的手?利威尔寡言,那他为什么对意识逐渐模糊的队友说话,还许下了一定会将巨人(人类的天敌)驱逐出这个世界的承诺?陪伴着他的队友全军覆没了,他怎会不心痛,不悲伤?他不哭,是因为他不能哭。因为他是兵长,他是人类最强,他还要替队友们将巨人驱逐出这个世界。

利威尔不仅是那个世界全人类的`信仰,也是生活在三次元中的我的精神支柱。每次,当我一个人在刻苦学习,明明感到很累,要放下笔的时候,他坚强不屈的面庞就浮现在我脑海。

“啊——我还差很远呢。”

他是兵长,是人类最强。

他为了守护队友,却默默受伤。

他为了人们,会奉献出心脏。

他坚守城墙,是自由的翅膀。

还记得那天,我在另一个次元见到了你,你在那个次元守护着他人,驱逐着巨人……利威尔,你是我最欣赏的人,没有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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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爱心是冬日里的一缕阳光,驱散了凛冽的寒霜;爱心是久旱后的一场甘霖,滋润了龟裂的心田;爱心是汪洋中的航标,指明了新生的希望。

3.世上有一种不会凋谢的花朵,那是微笑。它不分四季,不论南北,只要有人群的地方都会开放。越是高洁的心灵,微笑之花越美。

6小时候,曾是您陪我度过快乐的那么多天,使您对我说还有母爱,所以无论天有多长.地有多远,我总愿意在您的怀抱中,享受着您的爱。

思念的滋味,就像一杯苦咖啡,虽然可以加点糖,依然叫人心憔悴。——《思念》。

7.有一种爱,永不代表毁灭,比如自落的花,护花的叶……。

有一种瞬间,诠释着永恒,比如划过天际的流星,雨后的那抹彩虹……—题记然而,当时间把我的幼稚风化,当生活向我打开它的另一幅画卷,不知不觉中渐渐明白,其实这个世界上还有一种瞬间叫做永恒,在那瞬间的爱里沉淀出的是一份永恒的美丽。

8.亲情是朱自清文中父亲的背影,亲情是孟郊慈母手中的针线,亲情是王维“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的感叹,亲情是苏轼“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的祝愿。虽然只是曾经拥有。”

9.友情,是人生一笔受益匪浅的储蓄。这储蓄,是患难中的倾囊相助,是错误道路上的逆耳忠言,是跌倒时的一把真诚的搀扶,是痛苦时抹去泪水的一缕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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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匆匆,人生中的过客一个个擦肩而过,在这茫茫人海之中,他与我相遇,而他,便是我最欣赏的人。

记得那时刚上小学,一个大课间,室内的.燥热使我烦躁无比,于是我起身打算出去,解一解暑气,并喊上了他一起下楼,可他却说:你先下去,等我做完这道题我就去。看着他那认真的样子,我便不忍心再打扰他,留下了一声催促便下楼去了。

叮铃铃随着上课铃的响起,满头大汗的我匆忙地跑回教室。可他,依旧坐在座位上做着他的数学题。室内的燥热在他的额头上留下了一颗颗晶莹的汗珠,燥热并没有使他烦躁不堪,正如古人所说的一样:心静自然凉。此刻,他一定也是达到了某种境界吧。我不禁向他投去了敬佩的目光,他也以一个憨憨的笑容回应了我。

就是他这股子学习的劲头,深深地感染了我,使我努力成为他那样的优等生。我和他一起学习,每当我想要放弃的时候,总会想起这件事。他激励着我勤奋学习。最终,我赶超了他。

不止这些,他那千金难换的善良之心也时常打动着我。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他和一个同班同学一起去上体育课。在走出一道门时,同学的手被门挤了一下,一瞬间鲜血直流,同学因为剧烈的疼痛而躺倒在地,这时作为班长的他义不容辞地扶起了摔倒的同学,硬是将同学背上了三楼,送到了医务室。可他却在上楼时扭伤了腰,我问他:为什么不等老师过来处理?他却只是笑笑,说:应该的,等老师来了不就晚了吗。听了这些话,我更加的欣赏他这个称职的班长了。

在这些相处过后,我们渐渐成了知己,就像鲁迅说的: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我们相互学习,一起进步,我也发现了他更多优点:自律,节俭他也顺理成章地成了我最欣赏的那个人。

现在我上了初中,而他去了外地上学,可小时候与他的点点滴滴仍历历在目,言谈举止,感染着我,我最欣赏的那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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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提起海伦·凯勒,你一定有许多话要说吧!她一定给你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吧!

海伦凯勒是一位残疾女性,但她却炼造了她美好的人生。她是美国著名的残疾人社会活动家。她在美国出生的第十九个月,一场突如其来的疾病夺走了她的视力和听力,使她一生处在黑暗与无声的世界里。在常人难以想象的黑暗以及无比寂寞的生活中,但在安妮苏利文老师的支持,鼓励以及帮助下,在原本市区对生命自信,而重新点燃了生命之火。她以坚强的毅力克服失明的痛苦,和耳聋的重重障碍,积极投入到快乐学习、生命和生活中。

还记得吗?四年级时我们学习一一篇课文《生命,生命》她以一粒种子在没有泥土下坚强生长,以自己拥有独一无二的心跳……来安慰自己要好好或下去!也鼓励我们生命是一去不复返来激发我们对生命热爱,由于海伦在盲人福利事业中的无私奉献1959年,年轻的联合国为她举行了一场盛大的表彰仪式,向她致以崇高的敬意。而在这背后你知道海伦凯勒是怎样和外界交谈的吗?她在10岁左右才可以开口说一下简单生活中的语言,而她是听不见的,别人要说什么,要用手指写在她的手上,让她知道你想说些什么。如此艰难的生活可她还是坚持了下来。你知道她活了几个年头吗?是个让人意象不到的答案。她竟活了87个年头。

知道1967年,海伦是在来的无能为力了。也就是在这一年,这个在黑暗中终生奋斗的她,停止了呼吸,平静的离开了人世。人们是这样评价这位女性的,她的一生都在向世界证明:“残疾”并不等于“无能”!

如此坚强的人,难道不值得我们欣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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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就是光做家务活的家庭主妇,说得好听一点,就是家政服务员。因为小时候生活不会自理,所以,我的“保姆”就照顾得我无微不至,时时刻刻地都带着我,她是我最亲最亲的人——奶奶。

我的奶奶很慈祥,我特别亲她。她也很爱我,但是就爱给我取些用南昌话说的很难听的外号,可她认为,那是很亲昵的。小时候,爸爸总是戏弄我,不是咬就是捏,还喜欢用他那又短又刺的胡子刮我的脸,我可恨死他了!可是奶奶总在一旁笑呵呵地说:“他那是喜欢你哦!”

虽然奶奶很和蔼,但是一到晚上就特别特别烦,她会打呼噜。她打呼噜的声音那可是名不虚传,我们全家上下都知道。可她却失口否认自己会打呼噜,总是说我冤枉她,我只好“忍气吞声”,附和着。

但是她也像长妈妈一样懂得许多说法,我会经常性地听她讲“旧社会说……”比如吃饭时不可以把筷子架在碗上,她说那是死人放筷子的方法。还有睡觉不能趴着睡,说会变成老虎把家里人吃掉。每次都听得我心惊胆战的。

但是呢,每当我生病了要吃那种好苦好苦的药时,她总是鼓励我,跟要上战场似的,说:“来,一鼓作气,把它喝掉,我来数数,看看几口把它喝完。”然后我就乖乖地听她的话,三两下就喝完了。接着她就说我是她的心肝、命肝、肠肠肝、肚肚肝、肉肉肝……一连不知名的肝都跑出来了。吃饭时又帮我添饭,夹菜,再一口一口地喂我,吃完一口就会说一句:“真乖。”

不管我开心还是难过,她都在一旁陪着我。

家里打扫洗衣服的事也是奶奶做,爸妈工作回来就会看见焕然一新的家,心情也放松了许多。奶奶很乐意做这些事,从来不会抱怨要妈妈做。

虽然奶奶文化程度不高,但是乘法运算还是她教我的,也可以说是我的启蒙老师吧。

每天早上起床都可以看见奶奶为我准备的早餐,可幸福了!有的时候犯了错还是奶奶替我求情才让我得以脱身。

奶奶说,等我考上了大学,就奖励我好多钱,但是群殴怎么会要呢。十几年来对我体贴入微的照顾就是给我最大的奖励了,远远超过这些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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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姐姐我的姐姐,比我大两岁,比我高,比我瘦,眼睛比我大,雀斑比我淡,珠宝比我多,衣柜比我满,化妆包比我鼓,杀气比我重,笑起来眼睛比我像色狼(我不像色狼),不笑整张脸比我像王菲(我根本不像王菲),比我闹比我甜美比我辛辣比我儿戏。绝了。

我的姐姐,在我穿着床单演新白娘子传奇时就开始当中关村二小东区一姐了,一般的小逼男孩反正是打不过她,与太妹不同的是,她与此同时兼习钢琴长笛,内外兼修,气质优雅身轻如燕。

我的姐姐,在我还在山村小学里撅着屁股抢答老师问题时就开始接受男生的爱心眼神了,我大胆推测北大附初中她那年级我听过名字的男生全喜欢她,除了表白过的就是爱在心里口难开的。

我的姐姐,在我因为穿jordan全身nike而自认为是潮流天后时就开始走混搭路线,运动*街头*少女*性感!她还在我梳西瓜太郎头的时候就开始尝试巧克力色染发和美艳大卷儿!我现在他妈一回想她等于是从初中二年级就开始走尤物那个野路子了!

我的姐姐,视角独特,冷眼看世界,捕捉一切出槌的人事物,动作语言表情!然后惟妙惟肖的模仿,并当众笑话!

我姐这么给劲,这么静若处子动如脱兔,势必造成她性格中活泼开朗之余另外的一面!不讲理!

我从小就敏,早就发现她只要一洗碗就说要拉屎,溜狗一出门就把狗绳递给我,喜欢先声夺人让我给她拿酸奶拿管儿拿冰棍,跟她约见面让她等会发飚猛打电话催你,她堵车迟到了你打电话催她也会发飚。你不立刻说她新买的高跟鞋美艳她脸瓜搭一下就耷拉下来,但你裤子提高了头发染虽了她必定当众指出。。我一爆脾气我!可是我喜欢人类妞妞。

我人生的第一条牛仔裤,第一根睫毛膏,第一双高跟鞋,第一个大浓妆都有我姐的参与和见证。不对,我人生的每一条牛仔裤,每一根睫毛膏,每一双高跟鞋,每一个大浓妆都有我姐的参与和见证。我最高兴和最难过的时候我姐都陪着我,我和petty被宿主霸王大黑狗攻击的时候我姐保护我们,我姐和我分享一切精神和物质食粮,我姐平时懒散关键时刻变身摆平一切,我爱我的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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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着这个题目,我一子有些茫然。长这么大,我崇拜的人实在太多了,如:女英雄刘胡兰,代父从军的花木兰,伟大领袖毛泽东.....但是我最崇拜的却只有--张海迪一个。

虽然她并不像周杰伦那样“火爆”但是我崇拜他,崇拜他那种智慧和精神。我曾在报纸上读到过她的文章,她在幼年时就患高位瘫痪,但她从没有因此而气馁。她怀着对生活的热爱和向往,在病床上自学完成了从小学到高中的全部课程,并出版了《轮椅上的故事》等小说。听说张海迪为了帮别人治病,脊椎骨都弯曲成“s”形时,我更是打心眼儿里佩服她,一个瘫痪的小姑娘要为别人扎针,得付出多少常人难以想象的努力。她为了帮别人治病,完全把自己的健康抛到了九霄云外。更重要的是她从来也没有放弃过,自己刻苦学写课程,自己独立生活,要知道,这种精神常人也不可能有,她曾经在电视里说,我并没有认识自己失去了很多,这只是对命运的一个安排,人的一生,并不可能什么事情都一帆风顺,要看你怎么去面对,面对以后的生活。“说得好啊,要知道对于挫折,我们只能去面对它、正视它,坚持自己心中必胜的信念,相信这些挫折不算什么,再大的险阻困难也能承受。君不见历史上的名人志士哪一个没有在自己的生命之旅中受过挫折?正所谓:“不是一番寒澈骨,怎得梅花扑鼻香?”只要能坚定信念,勇敢去挑战挫折,就可以拨云见日,踏上成功的大道。

我佩服张海迪,我崇拜张海迪,因为她乐观向上,她坚持不懈,她执着地追求。我想大声对你说:“张海迪阿姨,你是好样的,我为你骄傲,我为你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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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的个儿身上却肉嘟嘟的,白白的皮肤就像刚剥了壳的鸡蛋,乌黑的头发在阳光下闪闪发亮。饱满的鹅蛋脸上有一双小巧的眼睛,看书时就会眯成一条线,可一戴上眼镜,就会变成小铜铃,炯炯有神。一张小嘴能说会道,可一张嘴就会露出两颗大门牙,不禁让我想起闪电麦坤里可爱又搞笑的大板牙。他就是我的好哥们:李心磊。

虽然他在班里没有一官半职,在同学眼里很普通,但在我的心里他却是我的铁歌们。他画画的本领超高,随手勾画几笔,一幅栩栩如生的画就展现在我的眼前,看得我是心服口服;他葫芦丝吹得超棒,那难懂的音符在他的口中变成了天籁之音,令人陶醉其中;他也是一位小书虫,一旦投入其中,他就会忘记周围的烦扰,尽情畅游文字世界。因为爱看书,所以知识丰富,对于同学们的提问也是有问必答,怪不得大家都叫他“小博士”呢!他玩起来也很疯狂,我们经常利用课余时间“杀”得天昏地暗、汗流浃背。

当然,最让我欣赏的还是他爱学习的态度了。有一次,当老师发下考卷时,同学们有的欢天喜地,有的愁眉苦脸。下课零一响,我就迫不及待地跑过去,拉着他出去玩,可他却挣脱了我的手,不好意思地说:“等等啊,让我先订正好吧!”我心想:难道他没考好?我连忙往他的卷子上看,啊!“你都考了96分了,订正很快的,我先玩吧。”可他却眉头一皱,很严肃地说:“不行,我必须订正好,才能放心。”说完他又低下头开始认真订正了,我看着他认真的样子,悄悄地回到自己的座位上,也开始订正试卷了。这就是我的好哥们,时而活泼时而严肃,有他这样多才多艺的朋友是我的荣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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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欣赏的那个他,有着金黄的头发,潇洒的性格以及不屈不挠、坚韧不拔的精神。在我眼里,他是最优秀的!

他双亲在他出生那天就去世了,体内拥有着强大而令人畏惧的力量的他,在村子里饱受冷眼。但他没有放弃,他的梦想是成为村子里最强的人火影。在忍者学校里,他交了一个叫宇智波佐助的好朋友,后来佐助叛逃出村,他便立志要将佐助带回村子。他刻苦训练,不断超越自己,虽然路上有许多挫折与困难,他却凭着一句向来说到做到,这,就是我的忍道克服了种种困难。最后将佐助带回了村子,也实现了自己的愿望当上了火影,受到村民们的敬佩。

我欣赏他:欣赏他的个性,欣赏他那临危不惧、勇往直前、积极向上的精神,还有太阳下他的身影,多么温暖,多么帅气。

中忍考试的时候,他的对手是日向家族的宁次。宁次从小接受训练,父亲对他很严格,也将他培养成了一个天才忍者。面对这样的天才忍者,他却丝毫不畏惧,反倒自信满满地走上了赛场。比赛开始了,他呐喊着拿着苦无冲向宁次,想抢得先手,可宁次是个天才,他的攻击都被挡了下来。他仍不服输,继续向宁次发起攻击。宁次想着速战速决,就开了白眼(使用白眼可以看见对方的穴位),经严格训练的宁次仅用了几秒的时间就将他击倒在地,动弹不得。宁次意味着就结束了,可是还没有!他忍着痛苦,艰难地站了起来,宁次很惊讶:你为什么,明明被点穴了他笑了:咳,在成为火影之前,我是不会死的!他又拖着沉重的身体,使出全力向宁次的方向冲了过去,那时的宁次已经消耗了大量的体力,但还是皱着眉头做出了防御的动作,心想:果然是不能小瞧的,真顽强啊。他又向宁次发起了攻击,宁次也很专心地防守、进攻,可这是个圈套啊这时他突然闪开,还没等宁次反应过来,他的分身就从地里钻了出来,给了宁次重重的一击,宁次被击倒了。他取得了胜利。

天呐,是什么让他如此固执?是他的志向。这个人太伟大了。是他教会了我永远不要放弃,只要再坚持一点就会到终点。

我最欣赏的一个人

如果你要问是谁,那么我毫无疑问的告诉你是一个残疾人,他是我的一个朋友,他在五岁那年因为出来一场车祸而被迫截去了右脚,虽然被截去了右脚,但是他没有被命运所屈服,仍然坚强不屈,在出院后,他每天在父母的帮助下努力的练习这用假肢走路,虽然有很多次跌倒了,但他并没有放弃,跌倒了爬起来,继续练习。他没有被命运所打垮,一段时间后,他终于能自己走路了。他依然是那么的可爱,那么的美。

过了几天后,他还参加了儿童歌唱比赛,听到他甜美的童声,我情难自禁的落下了眼泪,哭了起来,为什么命运对他不公平,他是多么的可爱,可是不幸为什么偏偏会发生在他身上,我很难过,可他却常常安慰我,我没事,虽然失去了一只脚,但是我带上假肢依然能正常行走,和正常人没什么两样。

上了小学之后,他学习可认真了,遇到不懂的就马上问老师,老师非常耐心的给他解答,他学习成绩可好了,几乎每次考试都是一百分。

我最欣赏的一个人作文

“古之所谓豪杰之士者,必有过人之节”,他就是这样一位不朽的人物,在历史长河中一直受人爱戴。他百折不回,骁勇善战,爱兵如子,即使生活在两千多年前,但他那颗碧血丹心仍一直打动着我。

假设,我也在两千多年前……。

“疼,好疼……”我迷迷糊糊地说,一位将军扶我起来,喂了我两口水,我慢慢清醒过来。一看那位将军:顶多二十岁的年纪,全身是血。难道是——“霍将军!”我睁开眼说道。“又多了一个幸存的兵。”霍将军欣慰地说道。只见一位士兵对他说:“将军,周围再无一人生还。”霍将军无奈的叹了口气,帮我把箭拔了出来,一阵剧痛使我再次昏迷。

霍去病将军此时已进军大沙漠两千余里,直逼匈奴至贝加尔湖附近。匈奴背水一战,仅仅在我昏倒的时候,竟然连续发动两次反击,但都被汉军打回了大营。我终于醒了过来,只见霍将军一直在照顾我们这些伤兵。

我们伤好后站在外面,霍将军跟我们谈人生的价值。“匈奴未灭,无以为家也!”简单的几句话时时在耳边回荡,大家斗志昂扬,拿起枪茅,争先恐后地冲向敌军大营。

“醉卧美人膝,醒握杀人剑,不求连城璧,但求杀人剑,匈奴未灭,何以为家?匈奴未灭,何以为家?”回到现在,霍去病勇敢、坚毅、爱兵如子、忠于国家的高尚品格依旧影响着我,霍将军是我最佩服、最欣赏的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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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材魁梧,白苍苍的头发,炯炯有神的眼睛,下巴长满了,岁月还在他的脸上留下一道又一道的皱纹。我的爷爷特别喜欢书法家的各种草书手迹。

爷爷是这么的讲信用,居然冒着大雨,赶去还书。在爷爷眼里诚信这两个字是多么重要啊!

感谢您,爷爷,您用行动给我诠释了诚信的含义。今后,我将把“诚信”二字牢记心中,做一个像爷爷一样讲信用的人。

我最欣赏的一个人作文

人人都有自己欣赏的人,有的欣赏工人,有的欣赏“白衣天使”而我则欣赏清洁工,欣赏他那无私奉献、兢兢业业的精神。

今年的夏天,天气特别的热,柏油大路被晒化了,知了躲在树叶间一声声长鸣,似乎在说:“热,热,热”。人们恨不得钻到冰箱里,我也烦躁地在屋内走来走去,忽然看到马路上有一个瘦小身影在晃动,原来是清洁工叔叔在工作。

他一头花白的头发,古铜色的脸上爬满了皱纹,汗水不停地往下滴,就连他黄色的马甲也被汗水浸湿了,他全然不顾,那双粗糙的手拿着扫把,一丝不苟地扫着地上的纸屑果皮。

就在这时迎面走来一个人,他个子高高的,穿着白色短袖,手拿黑色皮包,看起来风度翩翩,当他走到清洁工叔叔身边的时候,一手捏着鼻子,随手将没地上的半截有吃完的雪糕丢在地上,嘴里还嫌弃的说着:"脏死了,脏死了",并“噗”地一声,一口唾沫不偏不倚吐在了清洁工叔叔身上,清洁工叔叔却一声不吭,拿出纸巾,将身上的唾沫擦干净,并把雪糕拾起来扔进垃圾桶里,看到这里,我在也抑制不住内心的愤怒,拉开屋门,几步冲到清洁工叔叔面前问:“你为什么不反驳呢?”他却只是笑笑说:“没事。”然后又默默地扫着地。

面对那些令人作呕的垃圾,他毫不在乎,面对那些心灵肮脏的人,他毫不介意。清洁工,一个多么平凡的人,却是我的榜样,他虽然不是什么学者,也不是什么伟大的人,但是,他那光辉的形象却铭记在我心中。

清洁工那任劳任怨,宽宏大量的品质难道不值得我们欣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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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我们刚做完了体操,排队准备回教室的时候,突然听见一声大叫:“有人吐了”。大家不约而同地往回看,只见一位同学吐了一地,我们将他扶到医务室以后,问题也随之而来——谁来清扫那滩脏物,大家顿时鸦雀无声,那滩脏物又脏又臭,大家捂着鼻子、堵着嘴巴,眼神中都流露出不安的情绪,没有人敢去打扫,大家都沉默起来。

正当我们以为没有人会出面清扫脏物的时候,一个人拿着拖帕跑来了。那就是。他没有像其他人一样害怕后退,而是一句话也没有说就开始清扫脏物。只见他眉头紧皱,大汗淋漓。我们都深深地吸了口气,目不转睛地盯着他,渐渐我的眼睛象进了沙子似的,模糊起来,在我眼睛里竟然看到了一个穿军装的人,那个人是雷锋叔叔。雷锋?明明是,怎么变成了雷锋叔叔。我用手使劲地掐了一下自己的脸,好痛哦,我没有做梦啊!渐渐的,眼里的雷锋又变成了。不一会儿,清扫完了脏物,我们情不自禁地向他投去了热烈的掌声。

我最欣赏的一个人作文

我有一个最欣赏的人,名叫公?h心,我喜欢叫她的小名:xx。

我欣赏xx,是因为她拥有一个我暂时还未拥有的“强大力量”,那就是――专注力。

xx的专注力从小就已经体现出来了。大概是三岁的时候,xx在游乐场玩时,不小心把腿摔骨折了,需要在家静养三个月。在这三个月里,xx每天就或坐或趟在沙发上,用画画、看书、识字、折纸,打发时间,只有我或者其他小朋友去看她是,才偶尔看一下电视。我想,那时的xx一定非常向往外面那明媚的阳光,但她还是非常听话地每天乐观地面对着不能出去玩的事实。但这次的腿伤,好像让xx的专注力变得更强大了。

这股强大的力量推着xx在方方面面都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她的学习成绩、兴趣爱好、艺术特长……都步步高升,获得了很大的成就,赢得了众多老师的喜爱。学校老师夸奖她学而不厌、学富五车,绘画老师称赞她画龙点睛,画出的画巧夺天工……其实着所有的赞美都是靠着她那强大的专注力和努力拼搏来的。

有一次,她正在画画,刚画了一半,家人叫她吃饭。如果其他小朋友,正是肚子饿的时候,肯定扔下画笔先去吃饭了,可xx却说:“等一下,我画了再去吃。”于是她就专心致志、一丝不苟地继续画画,直到将画画完,家人都吃完了,她才摸着饿得发疼的肚子开始狼吞虎咽。

这就是我最欣赏的一个人――公?h心,你们读了我的文章,认识她了吗?你们欣赏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