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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酒驾醉驾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酒驾醉驾警示教育学习心得感悟(汇总5篇)

作者:琉璃 2023年酒驾醉驾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酒驾醉驾警示教育学习心得感悟(汇总5篇)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通过记录心得体会,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自己,借鉴他人的经验,规划自己的未来,为社会的进步做出贡献。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酒驾醉驾警示教育心得体会篇一

20__年8月2日,我局组织学习酒驾醉驾警示教育,会上卫局长作了重要讲话,宣读了《关于开展深化酒驾醉驾突出问题以案促改强化作风建设工作方案》,提出所有同志剖析根源,深入反思对照,强化责任意识,务实工作成效,学习后体会颇深。以后生活中坚决做到珍爱生命,拒绝酒驾,让酒驾不再发生。

随着时代的进步,科技的发展,人们的日子过得越来越子,家家户户都有了辆小车,这是好事。中国有个风俗:"无酒不成席”。因而为了应酬,喝酒的事务也越来越多。于是大家都习惯用酒来办事,这样就形成了喝酒能办事,酒桌上推杯斟饮,一杯又一杯,让人们只想着眼前事务,但失去理智,忘却了自己还是位司机,忘却了还有家人和朋友,正是如此,酒驾不由得产生,也就酿成了许多不可弥补的损失。

首先从违法成本来说,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最新修改,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1至6个月拘役,并处罚金。这就意味着醉酒驾驶将不再是违法,而是一种犯罪行为,最长可处6个月的拘役,醉驾被查者的身份也由普通违法者变成犯罪嫌疑人。同时,根据修正案草案,醉驾者将被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吊销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一杯又杯的下了肚,于是慢慢的就喝昏了头,以致头脑不清,就产生了一桩桩的惨案。为了避免发生这样的事,首先请大家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其次,当你是作为一名司机的时候,别人向你端来酒杯时你应当义正严词的说:“对不起,为了他人幸福和自己幸福,我不能喝?让我们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在此我会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好习惯,对自己负责对社会,对家庭负责。生命微小,却宝贵,酒虽好,却不能贪杯。请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酒驾醉驾警示教育心得体会篇二

9月8日,备受社会关注的“成都__醉酒驾车死刑案由__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对被告人__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书一出,顿时在群众中引起了轩然大波。

__长期无证驾驶,多次违反交通法规,在醉酒驾车与其他车辆追尾后,为逃逸继续驾车超限速行驶,先后与4辆正常行驶的轿车相撞,造成4人死亡、1人重伤。

对此,各大媒体和网络对有关法律专家进行了走访,最后归结为一条,那就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按照刑法规定,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具体决定对被告人的量刑时,要综合考虑犯罪情节、伤亡后果和被告人的主观恶性及人身危险性。犯罪嫌疑人归案后,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积极赔偿被害方的经济损失,一定程度上获得被害方的谅解,依法可从轻处罚,所以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有了这一解释,部份人对此表示理解,但仍有绝大部分人难以接受。

我对这个事件的看法是:法律是用来维护社会公平公正,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惩治—固然是法律的一个功用,但法律设立的初衷更侧重通过这种惩治,给犯罪分子本身一个告诫,也给社会中的他人一个警示。所以,量刑的`轻重相比较而言,已经不显得特别重要了。

事件的背后究竟给予我们何种启示?

酒,自古以来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浓郁的酒文化也是中国悠久历史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古代人喜欢嗜酒,现代人更崇尚喝酒。有事没事,朋友聚会,唠唠家常,沟通感情,饭桌边,酒席上少不了酒瓶的身影,感情因为酒的存在而拉近,气氛更因酒的存在而调和。我们说,适量饮酒对人的身体健康有着积极的意义,但凡事总讲求一个“度”,超过一定限度,好事也总能办坏,“过犹不及”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从饮酒这个问题上就能显现出中国人安全意识的不强,国民素质的不高。在西方,人们饮酒之后会自觉地选择打的或乘公车回家,绝对不会选择自行驾车,这不仅是对自己生命的负责,更是对别人生命的尊重。而我们国人,往往对自己的能力过于自信,“没什么大不了的,看我的”种种逞能表现的背后就往往会酿成大祸甚至悲剧!!

在此,我们呼吁,不要痴迷觥筹交错,以正确的态度对待饮酒,善待人生。

酒驾醉驾警示教育心得体会篇三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纪委聚焦“六不”突出问题,持续深入纠治“四风”,深入开展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酒违规违纪问题专项整治,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督促全市党员干部强化纪法意识,坚决遏制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

有很多的案例充分反映出,依然有少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纪法意识淡薄,酒驾醉驾、胆大妄为。这些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侥幸心理作祟,以身试法、因小失大,最终咎由自取、受到纪法严惩,给本人和家庭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教训极其深刻。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引以为戒,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切实认清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自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整治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酒违规违纪问题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尤其是“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通过主体责任谈话、观看警示教育片、剖析典型案例通报多种方式,督促党员干部强化纪法意识、筑牢思想防线。公安机关等执法司法部门要严肃执法司法,对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零容忍”,着力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形成严管严查高压态势,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要在查明事实后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加强与执法司法机关协作联动,确保纪法有效衔接,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必要时主动介入、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坚持风腐同查,既以案查风,严肃查处“酒局饭局”背后可能存在的违规接受宴请、公款吃喝等问题,查清饮酒原因、参与人员、饮酒场所、费用来源等,回溯倒查、一查到底;又由风查腐,深挖细查酒驾醉驾背后的请托办事、利益勾兑、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切实将整治党员领导干部涉酒违规违纪问题作为纠治“四风”、推进能力作风建设、树立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良好形象的重要抓手,持续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

酒驾醉驾警示教育心得体会篇四

20__年_月_日,我局组织学习酒驾醉驾警示教育,会上_局长作了重要讲话,宣读了《关于开展深化酒驾醉驾突出问题以案促改强化作风建设工作方案》,提出所有同志剖析根源,深入反思对照,强化责任意识,务实工作成效,学习后体会颇深。以后生活中坚决做到珍爱生命,拒绝酒驾,让酒驾不再发生。

随着时代的进步,科技的发展,人们的日子过得越来越子,家家户户都有了辆小车,这是好事。中国有个风俗:"无酒不成席”。因而为了应酬,喝酒的事务也越来越多。于是大家都习惯用酒来办事,这样就形成了喝酒能办事,酒桌上推杯斟饮,一杯又一杯,让人们只想着眼前事务,但失去理智,忘却了自己还是位司机,忘却了还有家人和朋友,正是如此,酒驾不由得产生,也就酿成了许多不可弥补的损失。

首先从违法成本来说,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最新修改,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1至6个月拘役,并处罚金。这就意味着醉酒驾驶将不再是违法,而是一种犯罪行为,最长可处6个月的拘役,醉驾被查者的身份也由普通违法者变成犯罪嫌疑人。同时,根据修正案草案,醉驾者将被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吊销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一杯又杯的下了肚,于是慢慢的就喝昏了头,以致头脑不清,就产生了一桩桩的惨案。为了避免发生这样的事,首先请大家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其次,当你是作为一名司机的时候,别人向你端来酒杯时你应当义正严词的说:“对不起,为了他人幸福和自己幸福,我不能喝?让我们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在此我会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好习惯,对自己负责对社会,对家庭负责。生命微小,却宝贵,酒虽好,却不能贪杯。请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酒驾醉驾警示教育心得体会篇五

最近一段时间,因酒后驾车而引发的恶性交通事故频频发生,其导致的血案、惨案不断冲击公众的神经。由于安全教育的缺失,执法管理的缺位,以及现行法律的缺憾等原因,酒后驾车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其是一种对生命权的极端漠视和肆意践踏的行为,同时,也公共交通秩序和安全带来很大影响,成为社会不和谐因素。因此,我们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切实治理酒后驾车。

切实治理酒后驾车,必须树立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造成酒后驾车很大程度上于当前社会喝酒,劝酒,逢酒必饮的风气和“喝点酒照样能把车开回家”的盲目自信,麻痹大意的心理有关,可以看出,公众的安全意识还是很薄弱。对此,各有关部门和媒体也相应采取了多种宣传方式和途径对酒后驾车的危害性进行宣传,但是力度还不够且仅依靠交管部门开展安全教育的力量也不够,政府、企业、学校、社区乃至家庭都应尽到宣传教育的责任和义务,另外,在酒店门口悬挂酒后驾车危害性的标语,在酒店餐桌上设置酒后不驾车的提倡卡。逐步使“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自觉行动,从而降低酒驾萌发的概率。

切实治理酒后驾车,还应加快完善和健全现行法律制度。纵观世界发达国家认定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标准,可以看出我国的标准还是比较低且认定不清晰,何为饮酒,何为醉酒,检测和认定也不科学,同时,与国外相比,我国违法成本还太低,以致一些肇事者还存在“我能摆平一切”,出事后能搞定的想法,把他人生命当儿戏。为此,相关法律部门应加强调研,借鉴国外通行做法,建议人大在《刑法》中增加饮酒,醉酒驾驶机动车罪,加大对酒驾的处罚力度,对酒驾“零客忍”,使酒驾者知道“醒”,感到“疼”,使他们不敢跨越雷区半步。

切实治理酒后驾车,应健全治理的长效机制。当前,交通部门查处酒驾行为一般是一阵风般的运动式执法,其确实能够揪出一批“倒霉蛋”,但是大家都有一个心照不宣的想法,整治风头一过,小酒照喝,小车照开。可以看出,建立交警部门专项整治,突击严打,日常执勤执法融为一体的长效机制已刻不容缓,交管部门也应树立一种长抓不懈的思想观念,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同时探索部门和单位联动机制,比如将酒驾纳入单位内部考核,协调保监会等部门,将车辆保险和银行个人诚信体系挂钩。

治理酒后驾车其实不是政府的独角戏,需要全社会配合。一个良好的交通秩序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维护,在公民道德建设中把-“酒后驾车”纳入公民道德建设内容中,培养广大司机守法,形成良好素质的同时,各有关群体如饭店经营者在劝导喝酒者不开车方面应当负起责任,如设立信息员对酒后驾车进行劝阻或及时向交警部门报告相关信息,各饭店、酒吧等场所设置酒精测试站,让全社会共同监督酒后驾车行为。在治理酒后驾车上多一些人性化的创新和智慧。

“酒驾猛于虎”,随着全民交通安全意识的提高,法律法规的健全,治理机制的完善,我相信有交警和相关部门的不懈努力,全社会的以齐抓共管,我们一定能进一步治理酒后驾车行为,营造一个有序健康,安全的城市环境,从而开创“社会和谐人人有责,社会和谐人人共享”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