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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事故个人反思心得感悟(实用14篇)

作者:文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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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事故反思心得

九里山矿10月27日零点三十六分在16采区16031上风道掘进工作面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事发时井下有18名工人作业,造成18人全部遇难。这一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也给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同时也暴露出安全思想松懈、管理混乱等一系列问题。痛定思痛,我们应该深刻汲取瓦斯突出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的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努力把河南煤化打造成一个本质安全型、和谐稳定型、强势竞争型、科学发展型的现代化企业。这次事故教训,使我们看到了管理干部在理念认识、工作落实、规范操作等方面还很不到位,管理上还存在严重问题。作为分管掘进的副矿长,不得不引起我去深思:要想提高效益,实现安全生产,首先必须要向管理要效益。向管理要效益的重要环节就是管理人员必须提高素质,管理到位、落实到位、执行力到位。才能真正实现安全生产。针对这次“”出现的事件,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我感到我们在管理上还有一定的漏洞,为了堵住漏洞,我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分析:

一、思想决定行动。抓好煤矿安全生产,首先要始终摆正搞质量标准化与安全之间的关系、与生产之间的关系、与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牢固树立“质量为本、安全为天”和“持之以恒抓质量、扎实有序做工作”的思想观念,牢固树立起“抓质量就等于抓安全、就等于增效益”的观念,牢固树立“没有质量标准化建设就没有安全生产的良性循环”的思想观念,在全矿上下形成共识,凝聚合力。要制定科学的管理机制、考核机制、事故问责机制和激励机制等一系列制度。

二、制度落实是关键。思想提升了,制度完善了,我们就要不折不扣去执行,去落实,去管理。层层落实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只有实施强有力的管理,才能保证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扎实稳步地向前推进。才能保证矿井的安全生产。

三、安全生产要“避危于无形”古人说:“明者见于未萌,智者避危于无形,祸固多藏于隐微,而发于人之所忽者也。”意思是:明智的人在事故发生前就有了预见,有智慧的人在危险还没有形成的时候就避开了,灾祸本来就大多藏在隐蔽不易发现的地方,而突发在人的忽略之处。这话对我们抓好安全生产有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

安全工作的关键就是要防患于未然,能“见于未萌、避危于无形”。综观许多安全事故,都在发生前就显露出了隐患。瓦斯事故的开始都有预兆的,这是多年来血的教训换来的。只是人们有了重生产轻安全的不良行为才导致了瓦斯突出事故。如果相关责任人能见微知著,提前排查出安全隐患,并及时消除,完全能够避免事故发生。要“避危于无形”,首先要提高干部、员工的责任心。要通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每一个生产环节的安全目标量化到人,提高干部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促使他们主动排查、整改安全隐患。

四、注重环节保安全。

(1)矿井的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等生产环节和相关岗位的安全质量工作,是煤矿的生命线。因此,在矿井“双基”建设中,我们不仅需要先进的技术装备,更需要将精细化管理落实到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建设的全过程。通过实施精细化管理,使安全生产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程等规定,并达到和保持一定的标准,使煤矿始终处于安全生产的良好状态,保证生产安全质量标准相关的各项制度得到正常、规范、优化的`运行,全过程监控一切影响生产安全质量各环节、细节因素,最大限度地用科学的制度、规范、标准等,持续消除不安全和降损质量的隐患性问题。

(2)加强安全意识教育,监督分管区队的安全教育培训。充分利用安全课、技术课等活动有针对性的加强职工安全意识教育和岗位技能、应知应会、“两述法”培训,达到“干啥学啥、缺啥补啥”的教学模式,并相应开展一系列活动,达到以适应企业发展的长期性、艰巨性。

(3)加强基层干部和班组长的培训工作。一方面严格按照矿培训中心下发的干部培训名单通知,安排人员进行培训、复训。另一方面,在分管单位适时开展“技术比武”、“岗位练兵”等活动,扎实提高员工的岗位技能。特别是在瓦斯管理方面,更应监督干部员工熟练掌握瓦斯预防知识。

(4)特别是27011、39051、39041等工作面在瓦斯治理方面,应采取先抽后掘、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原则,加大瓦斯区域治理,严禁超掘现象的发生。

五、以身作则、扎实搞好井下现场管理。作为分管副矿长,我深刻意识到:只有把思想上坚实的理论基础,转化为工作中的动力、真正落实到自己的实际工作当中,才能更好地保证我矿各项指标的顺利完成。为此,我深刻学习和领会近期省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紧密围绕矿党政工作大局,切实与领导班子团结协作,扎实做好分管业务工作;狠抓现场安全管理,抓责任落实,规范分管区队干部员工井下安全行为,狠抓精细化管理,确保工程规格、质量按标准化施工。严格落实干部跟班、值班制度。率先垂范,坚持做到跟班到现场,现场及时解决和排查制约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对主要地区的安全工作蹲点死守严格把关,安全上坚持落实“四不放过”的原则。我认为只有在不断的反思中,看到自己在管理上和工作实践中的不足之处,不断地去改进和尽快地完善,才能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只有提高执行力,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才能保证各项工作任务顺利进行。确保安全生产。

煤矿事故个人反思心得

近日,贺昌煤业组织职工观看了最近几起煤矿事故案例,讲述了我们身边真实的安全事故,给我以深刻的体会。这些事故的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也给行业内的'安全生产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我们要从中反思,吸取教训,不断的警示自己。通过学习,我总结了以下三点。

一、通过安全思想教育工作,使每一位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要将“安全大于天”的理念真正让大家共知,提高职工联保、互保安全责任意识,增强安全责任心,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

二、要通过制度来约束和规范职工的操作行为,对于违章违纪,不论责任者出于什么目的,无论是否造成后果,一律按制度进行处理,绝不能当好人,做到宁听骂声,不听哭声,使职工对制度、规定形成敬畏感,对各项制度必须有相应的追查落实机制,一追到底,彻底追查不落实的人和事。

三、要做好各种隐患的排查,防患于未然,要建立全面细致排查隐患的长效机制,深入排查安全隐患,不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活动,加强对重大隐患危险源的整改监控,对违反隐患排查有关规定者追究责任。

煤矿工作是被社会公认的高危行业,井下环境复杂多变,危险因素众多,种种突发情况令人防不胜防,因此我们不仅要有足够强的安全意识,还要懂得自保自救知识。总之,血的教训必须深刻吸取,时时刻刻铭记在心,把“安全生产,警钟长鸣”真正放在心上。

煤矿事故反思心得体会

20xx年4月22下午三点在调试室三楼会议室矿长亲自主持组织采煤战线副科级以上干部观看了2013年吉林八宝煤矿“3·29”和“4·1”瓦斯爆炸事故警示教育片。视频开播后,片中的场面使我的思想受到了极大的冲击,事故通过声像播放方式再现事故现场,是我有身临其境之感。通过观看视频后让我感到:在事故面前,生命是如此的脆弱;细小的隐患,在管理者的纵容下,直接成了杀人的工具,而那个杀手,就是我们这些所谓的矿领导。

对于煤矿管理者,我们要坚定不移的执行好“双七规定”,保护好矿工的生命安全,在如今严峻的安全形式下,我们是“出不起事故”的,安全事故带来的巨大经济损失,甚至企业倒闭,对煤矿企业来讲:“安全才是最大的效益”。

什么是安全?对于职工来说,就是不出事故,就是人身不受到伤害。而一旦发生工伤事故,疼的是伤者,受经济处罚的是没有做好互助保安的工人和相关的管理人员。出了重伤事故,有的工人失去了工作能力,甚至是长期卧床不起,失去了生活自理能力,给自己和家庭增添了无尽伤痛。特别是工亡事故,对于有家室的人来说,孩子失去了应有的父爱;妻子失去了疼爱自己的伴侣;尤其是父母,则是失去了一生的依靠,“养儿防老”只能靠自己的亲生子女,儿媳妇终究是要改嫁他人的。这种种伤害都是无法用语言来描述的,也是无法用金钱来弥补的。

一但出了工伤事故,煤矿企业不但失去了创造产值的劳动力,同时还有承担伤者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甚至养老费等费用;一但出了工亡事故,巨额的赔偿、经济处罚和停产整顿甚至关闭所带来的巨大损失,都是目前煤矿企业无法承受的。所以,我们“出不起事故”。

我们应该深刻汲取事故的教训,“把别人的事故当成我们自己的事故”来对待,扎扎实实地把安全工作做好,切实把《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落实到实处,将每个安全隐患扼杀在萌芽之中。

首先,我们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作为一名管理人员,应该从“他要安全”转变到“我要安全”的理念上来。

其次,要坚决杜绝“三违”现象。事故的发生,都是人为造成的,没有必然要发生的事故,要牢固树立“事故可防可控”的安全理念。违章是安全的大敌,是事故的源泉,只有我们无论何时、何地都按章操作,事故就会远离我们。

再次、要加强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掌握好安全知识和劳动安全技能。光有安全意识还是不够的,必须要做到“自保”和“互保”是安全要求,坚决执行“安全联保制度”,让每个职工都意识到“他的安全,就是我的安全”。另外,让职工多学习煤矿相关安全知识和领会各级领导下达的文件精神,并在实际工作中多掌握安全技能,把这些知识和技能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才能真正的做到“三不伤害”。最后,要把安全工作落实到现场、落实到行动中。安全有规章,操作有标准,要将《煤矿安全规程》、“质量标准化标准”、现场安全措施、《岗位操作规程》等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落实到本职岗位工作中、落实到现场。切记“讲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

总之,煤矿所有工作,必须将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作为企业,发展固然重要,但安全才是最大的效益,必须牢记“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要始终把矿工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实处,切实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煤矿事故反思心得体会

观看了煤矿透水事故教育片,看着那么多鲜活的生命我们远去,看着亲人泪流满面的场景,是我深深的体会到人的第一需要是安全。那么安全对于我们职工来说,就是不出事故,就是人身不受到伤害。而一旦发生工伤事故,有的将失去工作能力,生活不能自理,给家庭和自己带来无尽的伤痛。特别是伤亡事故,他的逝去使幼小的子女失去了父爱,使年迈的父母失去了依靠,使朝夕相处的妻子失去了伴侣。这种伤痛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同时也给企业带来恶劣的影响,这种影响是很难在短期内能够消除的。

通过观看煤矿透水事故教育片,使我深深地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到事故造成的危害。我们应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扎扎实实地把安全工作做好,促进全矿各项指标的完成,以此来消除事故的消极影响。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每一起煤矿事故的发生都离不开管理不到位、违章指挥、作业人员违章作业、工作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四方面原因。

为了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我作为一名基层现场管理者,结合我队实际,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逐步建立健全和完善生产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目的是解决自我保护的问题,在工作中干标准活,规范自己的操作行为,才能使安全得到保证。加强跟班、带班制度,加大隐患自查自纠力度。每班组织当班职工开好班前会,安排好生产任务,安全注意事项,班后认真总结分析当班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差距,加以改进和完善。

二、强化对现场的安全管理。

1、要强化各班组长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组织工人严格按照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作业。现场存在重大隐患时要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存在险情时必须立即将作业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

三、切实注重与加强防治水工作,尤其是老空水的防治工作。煤矿企业要认真贯彻《煤矿防治水规定》,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落实“防、堵、疏、排、截”综合治理措施。

四、加强顶板管理,顶板管理不到位发生事故的概率最高,必须把顶板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来抓,必须抓好工作面超前支护质量管理,加快工作面推进度,控制好工作面端面距,坚持敲帮问顶和杜绝空顶作业。

煤矿事故反思心得

深刻剖析,反思工作不足。一是对自己的要求不够高。二是安全知识还不够丰富。三是服务意识仍需要提高。主要体现在个别时候要求的多,批评的严,而指导基层工作帮扶的'次数少、不深入。四是工作方法创新程度不足。

制定计划,切实提升自我能力。

严于律己,不断提高。进一步增强工作积极性,树立强烈的自觉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工作标准,落实好各项制度,明确责任,加强安排工作的落实。

加强学习,夯实知识。在新规定、新标准、新要求下发后,及时召开部门内部学习会议,积极学习,认真讨论、研读,确保学习到位。

转变意识,提升服务。切实转变意识,下矿检查不只要找问题、查隐患,更要现场指导整改,为问题、隐患整改定思路、想发法、谋对策,不断加强对基层单位工作帮扶的次数,以此持续提升服务意识。

开阔思路,强化创新。积极与领导、同事沟通交流,不断总结和完善,开阔思路,创新工作方法,确保各项工作高效完成。

煤矿事故个人反思总结

我们煤矿工作是在与大自然做斗争,其特殊属性决定了有时事故难以回避。每一起事故的发生,不仅破坏了整体安全环境,同时也打乱了矿井的正常工作秩序,给矿干部、职工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压力,也给死者家庭带来顷刻间的破碎,造成了不可想象、不可挽回的后果。

事故发生后,我们应该怎么想?出了事故我们应该如何应对?我们煤矿战友血的教训是否能换回我们的良知?从每一起事故的发生我们可以看出,事故之所以发生,它与违章作业、责任不到位、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高、现场管理有漏洞都有直接关系;我们要做的就是要接受教训,把心里的压力转变成我们工作执行的压力,将压力有效地传递下去。

首先要将“安全就是命”的根本理念真正让大家共知、共享,要唤起我们每名员工“违章就是事故、事故意味死亡”的意识,做到干一辈子煤矿、谨慎一辈子,时刻如履薄冰、时刻如临深渊。还要真正将我们的安全文化理念渗透到每一名员工的思想、意识、操控、行为,真正做到本质安全,不能麻痹大意凭侥幸;总之,我们不让矿工兄弟的血白流,我们煤矿不能出事故,也出不起事故,我们要改变传统思维,做到安全工作精细求细,如果稍有大意、必然出事,而且事故残酷,一旦发生不可原谅、不可挽回,我们就是要在提高安全保证程度的基础上做到“预测、预知、预警、预报、预防”。

二是要提高我们每名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认知能力。要真正认识到安全管理的严肃性、严厉性,认识到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否决一切的.极端重要性。只有境界提高了才会真正重视起来,才会将安全真正放到生命至上的高度去研究、去管理、去落实,去全面履职履责。要想不被安全否定,我们的管理就要有高度,要严格落实“安全发展”的要求,抓好“人、机、物、环”四种隐患的排查,打击不安全的行为。

三是一定要做好各种隐患的排查,防患于未然。要把无事当有事,无中找有,小题大做。排查隐患很重要的是要细致,一定要有细之又细、慎之又慎的心,不采取细致全面的方法、手段就可能对问题视而不见,就可能对发现的问题解决不了。我们安全生产是动态的,是24小时不停运转的,旧的问题解决了,新的问题可能又会出现,一定要建立全面细致排查隐患的长效机制,解决“不得病”的问题。

四是一定要抓好本质安全和本质质量要求的落实。本质安全讲究内在的本质安全,首要的是人的本质安全,这就要求对员工要一手抓教育,实行正面引导,树立正确的防范意识,一手抓制度约束,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目的是解决保护自我的问题;本质质量就是要干标准活,高标准干活,规范操作,不糊弄自己、不糊弄别人。要抓好各项工作的规范,设计标准、操作过程、人的行为都要依照标准去规范。要对照检查一下自己的工作,哪些还没有标准,先把标准明确了,再按照标注去做,就是规范。我们要追求的就是凡事有标准,凡事按标准去做,这是一个长期的、动态的、习惯纠正的过程。

五是要重点工程重点抓。矿、专业、区队、班组、现场都有不同的重点,自己分管范围的重点自己最有数,这就要求对各自的管理重点首先自己要重视起来,做到自己的事情自己办,保证重点工程管控到位。目前我们矿井季节性的一通三防、顶板管理同样也都是安全管理重点,都要牢牢掌控。

六是要关键人物关键抓。哪些是关键人物,首先是我们的班组长。最近从国家安监总局层层下文,要求煤矿企业要全面开展“五精”班组建设工程。为此我们一定要认识到班组、班组长这个层面工作的重要性,班组长与现场工作结合最紧密,班组长履职能力很大程度就是一个单位履职程度的体现,抓好了班组长这一层面就抓住了现场、抓住了管理、抓住了规范。对班组长要使用更要培养,要有工作标准、要有培养标准,要使班组长层面与我们的管理顺势并道,形成认同,并通过班组长将我们的管理有效的辐射放大。再就是我们的新工人、老工人和骨干员工。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低,存在冒险主义;老工人凭着老经验、老习惯违章作业根深蒂固;而有些骨干既起到了积极作用,同进也经常性的违章,破坏安全环境。

七是要职能部门职能抓。技术业务保安很重要,职能部门是做标准、出规程、定规矩的,每个部门都有各自的职能重点,各个部门的职能首先要放在业务保安上,安监处就是要查隐患、抓规范、不断揭示问题;调度室要调度指挥生产更重要的是要做好事故的应急防范、应急处置;工会就是要围绕民-主管理、班组建设来进一步发挥安全保障作用,其他部门同样要结合各自的职能特点把业务保安放在第一位置,动态地保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总之,我们要用血的教训唤起每名员工保护生命、珍惜健康的意识,教育每名员工不能违章,不能图侥幸、怕麻烦,要按照标准、按照规范,实实在在地抓好自己的安全。安全就是命,我们要将安全文化理念渗透作用于每一名员工,形成大家的广泛认同,做到全员共知共享。我们要通过培育、引领、渗透使大家切实认识到,抓安全是为了自己,是为了自己家庭幸福,知道为什么要这么做,怎么做才是安全的,促使员工发自内心地提升自我保护意识。我们要学习事故,也要把兄弟单位的事故当作自己的教训,变成我们的日常教材,做到警钟常鸣,警示高悬,围绕本质安全的管理做到认知高、工作细、落实严,不断推进矿井的安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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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事故反思心得

20__年4月22下午三点在调试室三楼会议室矿长亲自主持组织采煤战线副科级以上干部观看了2013年吉林八宝煤矿“3·29”和“4·1”瓦斯爆炸事故警示教育片。视频开播后,片中的场面使我的思想受到了极大的冲击,事故通过声像播放方式再现事故现场,是我有身临其境之感。通过观看视频后让我感到:在事故面前,生命是如此的脆弱;细小的隐患,在管理者的纵容下,直接成了杀人的工具,而那个杀手,就是我们这些所谓的矿领导。

对于煤矿管理者,我们要坚定不移的执行好“双七规定”,保护好矿工的生命安全,在如今严峻的安全形式下,我们是“出不起事故”的,安全事故带来的巨大经济损失,甚至企业倒闭,对煤矿企业来讲:“安全才是最大的效益”。

一、事故对于人身、对家庭的伤害。

什么是安全?对于职工来说,就是不出事故,就是人身不受到伤害。而一旦发生工伤事故,疼的是伤者,受经济处罚的是没有做好互助保安的工人和相关的管理人员。出了重伤事故,有的工人失去了工作能力,甚至是长期卧床不起,失去了生活自理能力,给自己和家庭增添了无尽伤痛。特别是工亡事故,对于有家室的人来说,孩子失去了应有的父爱;妻子失去了疼爱自己的伴侣;尤其是父母,则是失去了一生的依靠,“养儿防老”只能靠自己的亲生子女,儿媳妇终究是要改嫁他人的。这种种伤害都是无法用语言来描述的,也是无法用金钱来弥补的。

二、安全的经济账。

一但出了工伤事故,煤矿企业不但失去了创造产值的'劳动力,同时还有承担伤者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甚至养老费等费用;一但出了工亡事故,巨额的赔偿、经济处罚和停产整顿甚至关闭所带来的巨大损失,都是目前煤矿企业无法承受的。所以,我们“出不起事故”。

我们应该深刻汲取事故的教训,“把别人的事故当成我们自己的事故”来对待,扎扎实实地把安全工作做好,切实把《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落实到实处,将每个安全隐患扼杀在萌芽之中。

首先,我们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作为一名管理人员,应该从“他要安全”转变到“我要安全”的理念上来。

其次,要坚决杜绝“三违”现象。事故的发生,都是人为造成的,没有必然要发生的事故,要牢固树立“事故可防可控”的安全理念。违章是安全的大敌,是事故的源泉,只有我们无论何时、何地都按章操作,事故就会远离我们。

再次、要加强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掌握好安全知识和劳动安全技能。光有安全意识还是不够的,必须要做到“自保”和“互保”是安全要求,坚决执行“安全联保制度”,让每个职工都意识到“他的安全,就是我的安全”。另外,让职工多学习煤矿相关安全知识和领会各级领导下达的文件精神,并在实际工作中多掌握安全技能,把这些知识和技能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才能真正的做到“三不伤害”。最后,要把安全工作落实到现场、落实到行动中。安全有规章,操作有标准,要将《煤矿安全规程》、“质量标准化标准”、现场安全措施、《岗位操作规程》等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落实到本职岗位工作中、落实到现场。切记“讲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

总之,煤矿所有工作,必须将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作为企业,发展固然重要,但安全才是最大的效益,必须牢记“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要始终把矿工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实处,切实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煤矿事故案例反思心得

2011年3月22日,泽州县郊南煤矿重大责任事故一案,一审宣判。我为本案中的一名陕西籍农民工李某担任了审查起诉、一审期间的辩护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侦查机关认为,李某对于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在起诉意见书中排名第二,我认为意见不妥,向其出具了书面的辩护意见。在一审时,起诉书把李某排在倒数第二,但是,审查认定的事实还是没有变化。在一审中,对于罪名和李某是否应当负责,我提出了不同意见,法院的判决没有全部采纳,李某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三年。对于这一结果,李某表示接受,不再上诉。对于这一结果,即在意料之中,也在意料之外。

律师作为魔鬼的辩护人,其职能就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异议,尽可能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也导致律师的辩护意见在逻辑体系有些矛盾,既然是无罪就不应该说自首、立功。可是在刑事辩护就是形式辩护的大环境下,只能双保险,一方面讲无罪,一方面讲自首、立功了。我在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意见发表如下,请大家批评指正,不当之处请予以指正。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

李某重大责任事故罪辩护意见 

某人民检-察-院暨办案检察官:

一、郊南煤矿是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隐患的违法矿井,因此郊南煤矿“6.3”透水事故的定性应为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而不是重大责任事故罪。

根据公开资料,郊南煤矿核定年生产能力15万吨,核定每班入井人数为44人,为高瓦斯等级矿井。根据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煤矿关闭工作的通知(晋市办[2014]79号)的规定,郊南煤矿为整合关闭矿,该矿定于2014年12月底前关闭。郊南煤矿因达不到30万吨/年生产能力且未实现机采等,不具备复产条件,而未能复产。本案发生的透水事故不是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发生的安全事故,是在泽州县煤炭局责令该矿停产以后,郊南煤矿在未取得政府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组织生产引发事故。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煤矿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规定,违法煤矿是指:取得有关证照,但在生产或建设中违反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拒不执行监管监察执法指令进行生产或建设的煤矿。《决定》第(五)规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存在以下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矿井必须停产整顿:其中郊南煤矿就存在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以及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二、李某在本案中不具备排除险情的决策者资格,将其治罪有悖法理,起诉意见书将李某排为第二被告不符合事实。

重大责任事故罪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均是过失犯罪,指的是行为人对其行为后果是过失,对其行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有明知的认识。本案中,郊南煤矿的总工程师、总安全员,经过专门培训,负有专门职责。对煤矿生产的探水、排水规程是清楚的,对其不采取防范措施的不作为和安排工人进行生产的违章行为是明知的。而李某仅是包工队的普通民工,并不具备煤矿安全生产的专门知识。因为,过失犯罪并不具备共同犯罪的主观故意,故只能根据个人具体行为来认定相关人员是否构成犯罪。李某不具备犯罪的主观要件特征,指控李某涉嫌犯罪有悖法理。况且,李某作为不脱产的普通民工,对安全生产设施和安全生产条件也不负有管理、维护的职责。其并不具备符合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主体。

四、如果公诉机关认为李某构成犯罪,应当注意以下情节。

1、李某存在自首情节。2014年6月3日,透水事故发生以后。煤矿安排工人回老家,李某也被安排回老家。李某等人走到河南省济源市时,包工队负责人又打电话让李某等几个代班长回来。在回来的路上,李某给公安机关打电话,告诉办案民-警自己的车牌号码和到达的大致时间。等李某下了高速以后,就被等待的公安干警控制带走。随后,李某如实供述了所知情况。根据《刑法》第67条的规定,李某应当认定为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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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事故反思心得体会

有鲜活的生命,才能在阔远的宇宙空间施展才华、实现抱负;仅有健康的生命才能承担起所有的职责、为社会造福。然而,天有不测风云,生命之舟时常会遇到暴风骤雨和滔天巨浪的摧残和颠覆,使无以计数的生命之魂不得不应对一次次生离死别的严峻考验。安全――这沉重的话题,带给我们的思考确实太沉重了!据有关资料证明,在我国的各种安全事故中,煤炭生产伤亡人数占的比重远远大于其它行业。我生在煤矿,长在矿山,那高耸的井架,猎猎的红旗,如同煤矿工人刚直的性格和坚韧的信念,给了我无限的憧憬和向往,赋予了我热爱矿山的精神;那暴怒的黑泉、断裂的岩壁狞笑着用肮脏的黑手扼杀父老兄弟魂魄,制造的呻吟和痛苦,也使我尝尽了人生太多艰涩的悲伤。矿山,这生命的故园—让我热恋,使我悲寒。难道我们为之奋斗的这方圣土的兴衰,必然伴有兄弟肢体的残破、亲人无辜的丧失吗我不愿意。我想,在座的每一位也不会愿意。让我们认真地思考吧!

愿望与现实是一对孪生亲姊妹,同样完美但相差万里。愿望能够不付出就得到,那是海市蜃楼般的虚无的美。现实的美却需要某种努力才能收获,这就需要有拼搏和奉献精神,正所谓“天上不会掉馅饼”。翻开中国煤矿前进的辙印,却总有人在做“天上不会掉馅饼”的梦,并为此付出惨痛的代价:一页页翻去,满篇都是带血的文字,隐隐透出妻儿寡母嘤嘤的抽泣。那排列的竖起的鲜红的文字,向一座座人生浮雕,展现的悲壮不亚于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惨烈,不逊于“三大战役”的苍痍,我们看到,那隐于黄泉路中的魂魄,用怎样的哀怨诉说满心的不甘,给我们警示。那是谁用“三违”作颜料,构涂的人间杯具,我们也许无从考证,但那让人久久不能忘怀的凄惨景象却总也抛之不去,教人心寒。

不管是领导干部还是职工群众,在安全问题上,都应当负有相同的职责,共同承担应有的义务。让我们在不一样的岗位上,扮演好各自的主角,努力实践科学化的安全之路,减少事故,减少伤亡。善待生命,对你、对我,都是对党和国家及亲人的负责。愿矿山的生命之花常艳不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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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事故反思月心得

2015年3月28日,山西省王家岭煤矿发生特大透水事故,153矿井人员补困在井下,生命安全受到极大威胁,就在我们为这起矿难事故感到伤心之余,河南伊川国民煤矿又发生瓦斯爆炸。在31号那天,国民煤业有限公司井下21煤工作面回风巷施工过程中瓦斯突出,逆流从负井口涌出,遇火在地面发生爆炸。由于该矿法人代表和主要管理人员逃跑,加之矿灯房倒塌后将下井人员名单压埋,给确定下井人数带来很大困难。而截止现在统计,已有19人遇难。二十多人被困井下。

矿声震震,矿难就是中国经济发展中一个难以根治的“顽疾”。在以前帮括我个人的许多人都认为只有民营的小煤窑才会出现事故,可是后来才发现一些国有大矿也是事故频频。像这回的王家岭煤矿,就是一个国有控股的煤矿。“安全第一”是煤矿企业的生产理念。可是这些煤矿企业负责人却忽略了这个最最基本的道理,只知道一味追求所谓的进度,将煤矿工人的生死抛掷在一旁,那么,我们要反思并呼吁,要“不带血的gdp”。可现实是残酷的,但在不改变以gdp考核官员的情况下,要gdp不带血谈何容易。

根据一些专家的研究,它们之间的确存在相关性。中青报多年前曾报道过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院长刘铁民的.一项研究,刘通过对新中国成立50多年来我国工伤事故死亡人数与同期国民经济增长率的数据进比较分析后,得出了一个“死亡弹性系数”:当我国gdp增长率大于5%时,每增加一个百分点,死亡人数指数随之增加2.2%,当gdp增长率超过7%,这种同步增长的趋势更为明显。

这一“死亡弹性系数”说明,工伤事故状况与一个国家工业发展的基础水平、速度和规模等因素密切相关,是一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政府管理能力的反映。某种意义上,事故与伤亡是工业化进程带来的产物,用马克思的话说,是“自然的惩罚”。

发达国家的工业化进程也可证明这一点。比如,日本的六十年代,在工业就业人口仅仅5000万左右的情况下,每年因工伤事故死亡6000多人,直到70年代后才逐渐好转,现在每年工伤死亡仅1800多人。美国的煤炭生产在二战前,每年事故死亡人数2000人以上,也是七十年代开始好转。我们引用刘的研究以及其他国家的经验,并非要为监管部门在矿难中的失职行为———假如有的话———进行开脱,而只是陈明一种客观事实。对煤矿乃至一切企业的安全生产的监管,都不应该脱离现实。“不脱离”的意思是,该规范的要规范,该严格的要严格;但像目前这种动辄拿官员免职的做法却是值得商榷的。

美国处理矿难的做法告诉我们,在工业化过程中,健全的法治是从根本上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必由之路,而最直接和有效的办法是对企业实施强制性的执法监督,尤其是对风险程度高、事故隐患突出的工作场所进行严格检查,严肃处理。强制执法对提高企业安全水平,预防事故发生具有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不过,美国的经验并不完全适合中国。因为美国的做法是建立在全社会都遵守法律的基础上的。中国的情况是,有关法规不可谓不多,但大都没有得到严格的执行。也就是说,我们不患于无法,而患于执法不严。执法不严的原因,除了社会普遍弥漫的对法律的不信仰之外,还在于目前政府垄断了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权力。政府虽然是监督主体,但当政府垄断监管权力时,其出台的任何防范和应对事故的行政措施,都有可能成为官员以权谋私的寻租工具;并在发生事故后,互相卸责任.造成这样的原因真的值得我们去深思.社会在进步,体质也应该相应的完善,只有这样才能把不幸和痛苦降到最低.

煤矿安全事故反思心得

经过这次反思活动,我意识到了我的责任所在,我会把每一起事故作为警钟,努力排除安全隐患,尽我最大的努力,把安全事故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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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事故反思心得体会

当事故发生后,我们总是在反思,总是在思索下次如何才能避免这种事故的发生,从每一齐事故的发生我们能够看出,事故之所以发生,它与违章作业、职责不到位、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高、现场管理有漏洞都有直接关系;我们要做的就是要理解教训,把心里的压力转变成我们工作执行的压力,将压力有效地传递下去。

安全操作技能不成熟,存在冒险主义;老工人凭着老经验、***惯违章作业的思想根深蒂固,难以规范。

总之,安全就是命,我们要将“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文化理念渗透作用于每一名员工,抓安全不仅仅是为了别人,也是为了自我,既要对自我负责更要对他人负责,促使员工发自内心的提升自我保护意识。我们要学习事故,认识事故,分析事故,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煤矿安全个人反思心得体会

煤矿安全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话题,前些年,由于煤矿事故的频繁发生,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和人力的损失,所以保障煤矿安全就成为了国家和煤矿企业的责任。各种安全工作的推进,依靠不仅是制度和管理的建立执行,还有煤矿工人的计划和切实行动。在煤矿工作期间,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保证自身安全,并且遵守安全规则。在这里,我将分享一下我在煤矿工作中的反思和心得,以此为借鉴和帮助更多的煤矿工人,提高安全意识和素质。

第一段:了解煤矿安全意义。

首先,我们煤矿工人要明确的是,我们的安全意识要自发地提起,不是仅仅在了解相关法规之后就能够使用规则,而是要深刻具有安全意义。了解煤矿的安全意义,除了对自身安全具有保障作用之外,更重要的是要保障整个煤矿企业的健康发展。每一次安全事故,不管它对于个人还是企业的影响都是非常大的。因此,我们要加强对煤矿安全的了解,把安全的意义刻在心底,深入到脑中,上岗前审视一遍,在上岗之前,要逐一、仔细检查工作区域的安全性,严防事故的发生。

第二段:严格遵守安全制度。

其次,我们煤矿工人要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要与制度和规章一致执行,不行使权力,不压缩安全措施。安全工作推进面临许多变数,有些煤矿工人或者企业会出于御寒心理,为了快速发展,压缩安全措施,违反安全规定。虽然这种情况不是很普遍,但是也必须严加管制。我们每个煤矿工人都必须时刻警惕我们自己的所作所为,做到严格遵守安全制度,不以赚钱作为追求,把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确保自身在岗位上的安全。

第三段:加强安全技能培训。

另外,我们煤矿工人的安全技能是必须要加强的。我们必须要密切关注事故案件和相关的安全技术资料,充分掌握安全技能知识。要成为一个合格的煤矿工人,不仅需要拥有专业技术,更需要具备较高的安全技能。我们要加强自身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不断提高自己每一个方面的技能,保证煤矿安全。等提高了安全技能,可以在岗位上发挥出更好的效能,还可以及时发现问题,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四段:从日常工作入手。

在平时工作中,我们也要从小事做起,加强安全意识。常规的个人防护措施必须严格执行,如佩戴安全帽、穿防护服、使用防尘口罩等。同时,加强对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提高维修保养的质量,确保设备的正常运作,防止设备损坏而污染环境。我们需要全方位的保证工作的整体安全性,这样才能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获得高品质的工作成果。

第五段:全面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最后,我们要不断推进安全文化建设。煤矿手续繁琐严谨,需要我们每个人保持高度的警觉性,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不断更新和丰富安全文化内核和涵义,不断升华和完善安全文化的质量和价值,加强安全工作意识,形成安全文化的氛围。这样才能建立健康和谐的企业文化,促进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结论:

煤矿安全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我们必须切实加强自我反思和行动,推进安全专项工作,保证每个煤矿工人的生命安全。要保护自身,进而保障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我们煤矿工人必须像一面旗帜似的扛起安全的大旗,端起安全的刀锤,不断推进安全工作。我们应该时刻提高自身的觉悟和综合素质,密切关注安全状况,总结好的案例和经验,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技能,真正做到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煤矿工人。

煤矿安全个人反思心得体会

煤矿作为我国重要的能源产业,在推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也方便了百姓的生产和生活需求。但是,人员密集、地下作业等矿井特殊的工作环境,使得煤矿安全问题一直是作为人们关注的重点。个人作为参与者,必须始终保持警醒,实现煤矿安全管理与自身情况的良好协调。下面是一篇关于煤矿安全个人反思心得的文章。

一、了解规章制度是基础。

每一家煤矿都有其独特的规章制度,作为参加工作的新人,首先需要进行的就是熟悉这些规章制度。尤其是对于那些安全生产方面的制度,不能掉以轻心。以矿井通风制度为例,通风系统是保证工人工作环境最基本的设施。通风系统内部的温度、湿度、气流趋势等信息都会影响到工人的健康和安全,所以我们必须清楚地了解通风设施的状况和使用方式。

二、提高风险意识是必要的。

关于煤矿安全的工作做法,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高要求的风险意识以及预判能力。在煤矿作业过程中,采煤工人必须始终保持清醒,时刻注意周围的工作环境,对不同条件的变化应预先有应对的策略。可以从每一项工作任务入手,将危险的任务与安全的任务进行分类,并随时对危险工作进行风险评估。

三、自我防护提高工作安全。

除了了解规章制度、提高风险意识外,更重要的是要防护自身的安全。矿井的工作环境决定了工人必须要有高强度的工作能力,但是这样的工作环境也可能对身体造成不可逆的危害。因此,要保证个人身体的安全,工人须全副武装,佩戴必要的防护设施,如安全帽、安全鞋等,并要配备自救器和防毒面具等急救工具,随时自我防护,减少伤害的发生。

四、上级领导的监管与教育培训。

一个安全的作业环境需要依赖于超前的管理和培训与教育。上级领导对于所管辖的工人也需要有充分的安全方面的监管与严格的培训计划。通过提供创新的学习配置和培训形式,使得所有的工人都能够掌握必要的安全技能和规章制度。教育与培训,使得工人能够更快更好的融入到安全生产体系中,更好的了解和掌握预防事故的方法。

五、全员的参与是安全生产的基础。

最后,煤矿安全生产中,要实现安全与高效并存,全员参与是关键。每一个工人都必须始终保持高度警觉,将安全生产视作工作的头等大事,并在工作中以身作则,宣传安全生产、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汇报上级领导。只有当全体工人在行动中参与到安全生产中时,才能够实现事故率降低、生产效率提高的安全生产环境。

总之,防范煤矿事故,从根本上需要依靠全员加强安全意识,提高责任感,认真执行规章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积极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只有深入人心的安全思维,才能让煤矿行业持续保持安全稳定、健康发展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