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心得体会>四种形态学习体会(汇总17篇)

四种形态学习体会(汇总17篇)

作者:翰墨 四种形态学习体会(汇总17篇)

学习体会是对自己学习方法、学习态度、学习成果等方面进行反思和总结的机会。接下来是一些优秀的学习体会范文,我们可以从中借鉴一些写作技巧和表达方法。

四种形态心得体会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四种形态”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经验的深刻总结,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应有之义。我们必须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深化落实、实践运用。

首先,要围绕“一条主线”去理解。纪委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必须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这条主线,依据党章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神圣职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四种形态”,将每名党员、每个党组织都包含其中、无一例外,既管住了重点又管到了全面。从“全面”出发,用政治生活规范和纪律约束管住大多数,从“从严”着眼,对违纪、违法的给予处分、处理,构建出了行之有效的从严治党工作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四种形态、六大纪律”落到教育提醒、监督管理等日常工作中去,发现苗头马上去管,触犯纪律及时处理,增强履责主动性,增加工作提前量,做到既“严管”又“厚爱”,真正纯洁党的肌体。

其次,要立足“两个层面”去把握。正确把握“四种形态”,就要立足于治标和治本两个层面,做到标本兼治。在治本方面,要通过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通过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党员干部感受到组织在政治上的关心爱护,进而自觉地抵制和反对腐败;通过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寸土不让,积小胜为大胜,减少腐败滋生的土壤,阻断腐败的来源。在治标方面,要严查不收敛不收手的行为,对情节恶劣的典型问题一查到底,通报剖析、警示他人,以唤醒党员干部党的意识、党章意识、党纪意识,强化知止和不敢的氛围。

再次,要按照“三不机制”去落实。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目标任务是“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长远目标是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四种形态”的有效落实,是“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长效机制形成的必然要求。“不敢腐”,需要对“极少数、少数”,加大惩治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形成有力震慑;“不能腐”,需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把“大多数”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不想腐”,需要用常态化的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使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宗旨意识,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正常党内关系,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把违纪倾向消除在萌芽。我们要通过“四种形态”努力构建“三不机制”,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最后,要综合“四种形态”去运用。“四种形态”内容具体、指向清晰,针对党员干部违纪行为规律,给出了由轻到重的因应之策,呈现点面结合、纲举目张的合围之势。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要聚焦聚焦再聚焦,以学习贯彻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坚持把“四种形态”贯穿到监督执纪问责的全过程。要进一步加强对查办案件的分析研究,把握“四种形态”各自的状况和趋势,超前思考、主动谋划,更好地指导和推进纪律审查工作。要进一步加强问题线索管理,按照五类标准分类处置,定期梳理、规范管理。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堵住初始,使“咬耳朵”、“扯袖子”常态化、机制化,经常红红脸、出出汗,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要坚决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对于顶风违纪、依然故我的,要坚决查处,并严肃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四种形态心得体会

今年9月24日至26日,王岐山同志在福建调研时提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新要求;10月18日,中共中央又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两件事,再次释放了我们党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加强制度反腐、坚持治标兼治本的强烈信号,立意高远,意义重大。

一、认识体会。

(一)坚持纪法分开,关系更顺了。“纪”与“法”既相互剥离又有机衔接,两者之间的划定更加清晰、准确,执纪的范畴也更加明白、具体,避免了再出现因纪法混淆、以纪代法、法在纪前而导致尺度把握不准、处理倚轻倚重等问题。

(二)坚持纪在法前,标准更高了。更加注重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通过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促进党内关系正常化,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充分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和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的精神。而要强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就必须坚持高标准,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使其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三)坚持纪严于法,要求更严了。严是爱,松是害。要让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成为极少数,真正体现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就必须在“严”字上狠下功夫,从严整风肃纪,而且越往后越严,让党员干部在纪律“防线”面前止步,而不会越过法律“红线”。

二、思路举措。

(一)加强宣传引导。在准确把握“三类重点对象”“三个时间节点”的基础上,通过学习会、知识测试、专题辅导等方法,传达学习和宣传“四种形态”的内容及精神实质,要求全区纪检监察机关熟练掌握、大胆履职,扎实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促使各级党组织主动发挥主体作用,并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区纪委监察局创新干部教育思路,利用网络的便捷实用性,以工作qq群、碧江廉政微信公众账号和碧江手机报为载体,开启党员干部日常教育新模式,强化廉政教育和网民以及媒体引导。截至目前,已利用qq群、微信平台发送“四种形态”、《准则》《条例》等内容140余条,利用碧江手机报发布相关信息480余期,点击率及转发率累计超过10万人次。

(二)坚持科学运用。针对党员干部违纪犯错的不同情形、性质、态度以及社会影响程度,做到对症下药,既不纵容小节,也不放过大错;既不养痈为患,也不一棍子打死,用好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立案审查四把戒尺,把对党员干部的厚爱体现到严管之中。比如,查处区卫生系统窝案时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书记、局长谌遗茂,坝黄镇中心卫生院院长谭绍文,川硐镇卫生院院长罗致3人移送司法机关;对严重违纪的1人给予重处分并作出重大职务调整;给予轻处分6人;诫勉谈话5人,既让干部群众看到了铁腕反腐的坚定决心,也感受到了组织上挽救干部的良苦用心,取得了优良的社会效果。

(三)建立长效机制。全面促进党内生活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干部问题线索的收集与处置工作,完善任前提醒谈话、岗位廉政谈话、述责述廉、警示教育、监督、约谈、问责、通报曝光等制度,还强化组织处理手段,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真正成为常态,使“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今年2月,按照《碧江区党委(党工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实施办法》要求,实行区直部门党组和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向区纪委全会述责述廉,6位党委(党组)书记在会上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区纪委委员现场测评,让履职不力的党组织书记红了脸、出了汗。

针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履行主体责任和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先后对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区住建局等27个单位的35名党政一把手进行了集体约谈。今年7月至9月底,又在全区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通过整治,已立案查处一批、约谈警示一批、组织调整一批、督促整改一批。全区各级党组织约谈干部1413人,其中涉及问题线索的乡科级干部21人、一般干部40人;120名党员领导干部主动报告自身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49条,主动上交违纪资金80余万元;批评教育51人、诫勉谈话39人、党政纪处分21人。

三、存在问题。

(一)监督理念仍需增强。个别纪委(纪检组)主责不清、主业不明,要么经常承担一些繁琐的具体事务,甚至“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存在错位现象;要么以“三转”为由,对所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闻不问,不承担任何任务,导致监督措施不到位、执纪效果打折扣,存在缺位现象。

(二)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有的党委(党组)对如何落实主体责任仍然存在认识上的偏差,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把握不够准确,运用不够主动,从而影响了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全面落实,使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得不到强有力的保障。

(三)协调配合不够紧密。有的单位片面认为从严管党治党就是反腐败,把党风廉政建设看作是纪检监察机关一家的事情,没有正确认识和主动履行各自的职责,相互之间缺乏及时、有机、高效的沟通与联系,协调不畅甚至出现脱节和断档,导致“四种形态”衔接不紧、运用不好,未能达到预期效果。

四、下步打算。

(一)提升学习运用能力。创新学习方式、内容和载体,将理论与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融会贯通、举一反三,而不能断章取义、生搬硬套,确保“四种形态”运用得当,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切实维护党章党纪党规的严肃性。

(二)提升发现问题能力。管党治党重在从严从实,监督执纪贵在抓早抓小。要坚持发现问题不等不靠,突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摒弃“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去查处”的惯性思维,纠正以大案论英雄、忽视日常监督执纪的错误倾向,由“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由严惩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推进。

(三)提升综合协调能力。切实整合资源、聚合力量,深入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把各方面的优势和主动性充分发挥出来,突出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综合协调作用,实现各部门、各领域、各环节的“无缝对接”,进一步形成整风肃纪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和强大合力。

(四)提升自我净化能力。按照“三转”和“三严三实”的要求,狠抓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从注重教育、强化培训、综合锻炼、严格管理入手,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执纪铁军。

“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王岐山同志在福建调研时的讲话信息量大,内涵丰富,关于“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重要表述尤其引人关注,从中可以读出对一些重要问题的持续深入思考。

四种形态心得体会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研究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问题,审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再次彰显了中央从严管党治党的决心和意志。当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关键要在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上下功夫、求突破。

第一,“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重大理论创新。王岐山同志关于“四种形态”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科学回答了“用什么执纪、为什么监督”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有着深厚的理论渊源和实践根基。

“四种形态”的提出,源于对党的建设规律的深刻把握。“四种形态”既抓住“关键少数”,又覆盖全体党员,把正确处理“树木”与“森林”的关系贯穿于党员监督管理全过程,蕴含着管党治党“全面”“从严”的辩证统一;既注重规范惩戒、严明纪律底线,又注重教育引导、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贯彻了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的本质要求;摒弃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非此即彼的二元思维定势,既不纵容小节,也不放过大错,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

“四种形态”的提出,源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现实需要。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从严治党是根本保证。实践“四种形态”,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调整、党纪处分等有效手段强化监督执纪,有利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维护党的集中统一,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坚实保障。

“四种形态”的提出,源于对反腐败最新实践成果的总结提炼。十八大以来,中央从出台八项规定入手,集中整饬党风,严厉惩治腐败,使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充分发挥,不能腐、不想腐的效应初步显现,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但是,当前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绝不能松懈,必须保持越往后越严的定力。“四种形态”精准回应中央对形势和任务的判断,系统总结管党治党的实践经验,全面描绘了从破纪到破法、从未病到重病、从量变到质变的发展轨迹,并提出辩证施治的对策,生动回答了为什么严、凭什么管、靠什么治等重大问题。

第二,准确把握“四种形态”的精神实质是深入实践的基础和前提。目前,对于如何理解“四种形态”,出现了各种各样的论调,我们要认真辨析,正确把握其丰富内涵和政策要义,避免陷入认识误区,确保工作方向不偏不倚、行动精准有效。

一要摒弃“转向论”,始终保持越往后越严的定力。“四种形态”体现的是标准更高、纪律更严,绝不是反腐败方向的转变、力度的减弱、尺度的放松。对于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我们既不能搞“一棍子打死”,也不能一谈了之,甚至避重就轻、借谈抹案;既不能因吃干榨尽造成纪法不分,也不能视而不见,成了“睁眼瞎”;既不能故意拔高,也不能降格以求,若是腐败存量大、问题多,运用第四种形态、给予重处分和移送司法的比例就要高点,绝不能脱离实际,简单追求数字平衡、数字政绩。

二要摒弃“手段论”,善于从政治上去把握和定位。“四种形态”既是反腐败的手段和方法,更是政治性的安排和考量,根本目的在于维护党的肌体健康,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实践中,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善于从政治目标、方向、方针、要求上去认识和对焦,主动服从服务于政治大局,正确处理好树木与森林、惩治少数与教育多数、减少存量与遏制增量等关系,把严明党的纪律与教育挽救干部统一到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上来。

三要摒弃“惯性论”,全面担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面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职责所在。现实生活中,无论是党内关系正常化,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还是组织处理、党纪处分,乃至立案审查,都要由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委来领导决定和组织实施。实践“四种形态”绝不是纪委一家的事,绝不能一说监督执纪就只想到纪委或把工作推给纪委,各级党组织一定要强化责任担当、担好主责。另外,少数纪检监察干部依然囿于“以大案要案论英雄”的惯性思维,工作的着眼点是违法,着力点是大案要案,必须持续深化“三转”,推动用纪律的思维、理念和方法来履行好监督责任。

四要摒弃“机械论”,审慎进行定性量纪。“四种形态”之间没有非此即彼的界限,不是黑白分明的四条杠杠,而是像彩虹一样有着许多颜色渐变的过渡带。实践“四种形态”,必须本着对党的事业、对党员、干部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善于运用纪律处分的原则和尺度去衡量处理问题。既不能生搬硬套、机械操作,也不能随意转化、畸轻畸重,必须找准最佳方案、最合理的处理方式,务求有理有据、精细精准,确保取得好的政治、法纪和社会效果。

第三,以运用“四种形态”的新成效不断推动管党治党走向全面严紧硬。实践“四种形态”,必须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突出越往后越严的要求,层层压实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一要深入推进常态化约谈。贵州省委、省纪委坚持把干部约谈工作作为实践“四种形态”的重要抓手,制定了《关于深入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预防提醒谈话、询问示警约谈、纠错诫勉约谈和问责处分约谈等四种形式。下一步将进一步深入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通过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使那些游离在纪律边缘尚未发生质变的党员、干部幡然醒悟、悬崖勒马。

二要始终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四种形态”与保持高压态势不是割裂的,更不是对立的,而是相辅相成、互为支撑的。当前,“四风”问题虽然表面有所收敛,但树倒根存、花样翻新,我们必须盯紧其“七十二变”,坚守阵地、一寸不让,越往后越严,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要严格把握运用“四个统筹”。对于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要统筹考虑时间节点、问题性质、本人态度、群众口碑等因素,宽严相济、依纪依规进行恰当处理,提升运用“四种形态”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四要压严压实“两个责任”。进一步抓好《问责条例》的贯彻执行,层层传导压力,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全面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真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特别是要进一步用好问责这个“撒手锏”,坚持“一案双查”,对履责不力、实践“四种形态”不到位,导致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敢于较真叫板、严肃问责,促进各级责任主体担当尽责。

四种形态心得体会

今年9月24日至26日,王岐山同志在福建调研时提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新要求;10月18日,中共中央又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两件事,再次释放了我们党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加强制度反腐、坚持治标兼治本的强烈信号,立意高远,意义重大。

(一)坚持纪法分开,关系更顺了。“纪”与“法”既相互剥离又有机衔接,两者之间的划定更加清晰、准确,执纪的范畴也更加明白、具体,避免了再出现因纪法混淆、以纪代法、法在纪前而导致尺度把握不准、处理倚轻倚重等问题。

(二)坚持纪在法前,标准更高了。更加注重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通过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促进党内关系正常化,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充分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和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的精神。而要强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就必须坚持高标准,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使其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案审查成为极少数,真正体现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就必须在“严”字上狠下功夫,从严整风肃纪,而且越往后越严,让党员干部在纪律“防线”面前止步,而不会越过法律“红线”。

(一)加强宣传引导。在准确把握“三类重点对象”“三个时间节点”的基础上,通过学习会、知识测试、专题辅导等方法,传达学习和宣传“四种形态”的内容及精神实质,要求全区纪检监察机关熟练掌握、大胆履职,扎实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促使各级党组织主动发挥主体作用,并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区纪委监察局创新干部教育思路,利用网络的便捷实用性,以工作qq群、碧江廉政微信公众账号和碧江手机报为载体,开启党员干部日常教育新模式,强化廉政教育和网民以及媒体引导。截至目前,已利用qq群、微信平台发送“四种形态”、《准则》《条例》等内容140余条,利用碧江手机报发布相关信息480余期,点击率及转发率累计超过10万人次。

的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书记、局长谌遗茂,坝黄镇中心卫生院院长谭绍文,川硐镇卫生院院长罗致3人移送司法机关;对严重违纪的1人给予重处分并作出重大职务调整;给予轻处分6人;诫勉谈话5人,既让干部群众看到了铁腕反腐的坚定决心,也感受到了组织上挽救干部的良苦用心,取得了优良的社会效果。

(三)建立长效机制。全面促进党内生活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干部问题线索的收集与处置工作,完善任前提醒谈话、岗位廉政谈话、述责述廉、警示教育、监督、约谈、问责、通报曝光等制度,还强化组织处理手段,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真正成为常态,使“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今年2月,按照《碧江区党委(党工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实施办法》要求,实行区直部门党组和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向区纪委全会述责述廉,6位党委(党组)书记在会上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区纪委委员现场测评,让履职不力的党组织书记红了脸、出了汗。

织调整一批、督促整改一批。全区各级党组织约谈干部1413人,其中涉及问题线索的乡科级干部21人、一般干部40人;120名党员领导干部主动报告自身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49条,主动上交违纪资金80余万元;批评教育51人、诫勉谈话39人、党政纪处分21人。

(一)监督理念仍需增强。个别纪委(纪检组)主责不清、主业不明,要么经常承担一些繁琐的具体事务,甚至“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存在错位现象;要么以“三转”为由,对所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闻不问,不承担任何任务,导致监督措施不到位、执纪效果打折扣,存在缺位现象。

(二)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有的党委(党组)对如何落实主体责任仍然存在认识上的偏差,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把握不够准确,运用不够主动,从而影响了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全面落实,使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得不到强有力的保障。

(三)协调配合不够紧密。有的单位片面认为从严管党治党就是反腐败,把党风廉政建设看作是纪检监察机关一家的事情,没有正确认识和主动履行各自的职责,相互之间缺乏及时、有机、高效的沟通与联系,协调不畅甚至出现脱节和断档,导致“四种形态”衔接不紧、运用不好,未能达到预期效果。

(一)提升学习运用能力。创新学习方式、内容和载体,将理论与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融会贯通、举一反三,而不能断章取义、生搬硬套,确保“四种形态”运用得当,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切实维护党章党纪党规的严肃性。

(二)提升发现问题能力。管党治党重在从严从实,监督执纪贵在抓早抓小。要坚持发现问题不等不靠,突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摒弃“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去查处”的惯性思维,纠正以大案论英雄、忽视日常监督执纪的错误倾向,由“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由严惩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推进。

(三)提升综合协调能力。切实整合资源、聚合力量,深入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把各方面的优势和主动性充分发挥出来,突出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综合协调作用,实现各部门、各领域、各环节的“无缝对接”,进一步形成整风肃纪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和强大合力。

(四)提升自我净化能力。按照“三转”和“三严三实”的要求,狠抓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从注重教育、强化培训、综合锻炼、严格管理入手,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执纪铁军。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四种形态心得体会

xx月xx日上午,x县纪委监察局全体干部职工践行群众路线,组织学习讨论了中纪委网站开设的“学思践悟”栏目刊发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系列文章《紧紧抓住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主体责任缺位根子在党的观念淡漠》、《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把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这些文章意蕴深刻、观点鲜明,准确掌握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形势和任务,明确职责定位,落实主业主责,改进工作作风,强化责任担当,对新时期各级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落实监督责任起到了指导性的作用,让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进一步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通过学习讨论发言,委局主要领导认为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学习当作一项重要任务,紧密联系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在学、思、践、悟中不断提升自己,坚守责任担当,提高履职能力,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并以“学”、“思”、“践”、“悟”四字诀作了安排部署。

一是突出“学”。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是首要任务,继续要把学习贯穿活动始终,为了准确把握中央大政方针及贯彻落实,确定每周星期四上午学习中纪委网站开设的“学思践悟”栏目刊发系列文章。学习教育不能流于形式,需要“学思结合”,要联系实际学、沉下身、静下心来想,要在认真研读有关材料的基础上,深刻探讨并认真撰写心得体会,要学有所思,学有所悟。

二是突出“思”。思想是人的灵魂,做任何事都要思考。孔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要坚决杜绝形式主义、走过场;要真正通过集中学习及个人自学,使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宗旨意识、群众观念进一步强化,改进“四风”的行动更加自觉,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打下坚实思想基础。

三是突出“践”。“践’即实践行动,学习从摇篮到坟墓,但学习不是最终目的,学习是为了指导实践,要将学习教育的成果践行于群众路线;要把学习教育成果付诸于行动;要不断开拓思路,把纪检监察工作与群众实际生活联系起来,把理论知识、思想转变为深入实际,以实际行动为人民服务。践行群众路线,在实践中接受学习教育,提升自身业务能力和素质。

四是突出“悟”。要结合实际,针对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根本问题,深化认识,悟出并领会中央文件精神实质。要求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学思践悟’系列文章精神,进一步增强对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行动自觉,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担当,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督促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全面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深化对党的群众路线的认识,确保学习“学思践悟”系列文章的质量和效果。

四种形态心得体会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就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深入学习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纪律检查工作的重要论述,对于纪检监察干部坚持向中央看齐、绝对忠诚于党,深入推进新形势下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指导作用。

坚持把抓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视党风廉政建设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始终把抓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习近平同志指出:“党的作风就是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当前,世情、国情、党情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我们党面临“四大考验”“四种危险”,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就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敢于监督、严格执纪、从严问责,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牢牢抓在手上,努力实现党风根本好转。

坚持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更加重视纪律建设,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习近平同志指出:“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讲政治是突出的特点和优势”“在所有党的纪律和规矩中,第一位的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当前,有的领导干部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意识严重丧失,有的腐败问题与政治问题相互交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就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以坚强的政治定力诠释对党和人民的绝对忠诚。

坚持整顿党风重在解决问题。整顿党风、严肃党纪,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更加注重解决实际问题,从春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具体时间节点切入,从公款吃喝、配车用车、办公用房、礼品礼券等具体事情入手,着力解决群众深恶痛绝、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习近平同志指出:“解决‘四风’问题,要对准焦距、找准穴位、抓住要害,不能‘走神’,不能‘散光’”。当前,“四风”问题在面上有所收敛,但并没有绝迹,有些问题改头换面、花样翻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就要聚焦问题、抓早抓小,从一个个看似小事的具体问题入手,坚持抓常、抓细、抓长,把一个个问题解决到位,以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坚持从严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持从严执纪,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是我们党的一贯主张。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形势,党中央提出坚持标本兼治,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习近平同志指出:“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任何人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党内决不允许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当前,腐败问题依然存在,反腐败斗争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就要增强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对腐败分子敢于亮剑,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腐败案件,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坚持领导带头纠正不正之风。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层层立标杆、作示范,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经验。习近平同志强调:“党风廉政建设,要从领导干部做起,领导干部首先要从中央领导做起”。当前,有的领导干部自身不正、毛病缠身,与忠诚、干净、担当的标准还有很大差距,影响了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作为肩负维护党纪职责的纪检监察干部,既要带头遵守党纪国法,真正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又要坚持原则、严格履职,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各种不正之风敢抓敢管,积极构建纠正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彻底铲除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土壤。

坚持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是一项管根本、管长远的基础性工程。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更加注重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全面从严治党奠定了坚实基础。习近平同志指出:“党性教育是共产党人修身养性的必修课”“把党章和党规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党性教育的重要内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就要把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作为加强思想建设的战略任务、作为坚定理想信念的有效途径,使广大党员干部不断提升党性修养,打牢绝对忠诚的思想根基,始终不忘当初为什么出发,始终保持对远大理想和奋斗目标的清醒认知和执着追求,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绿化四种形态心得体会

绿化是城市建设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不仅可以改善环境,提高人们的生活品质,还可以提供康乐活动的场所。而在绿化过程中,可以选择不同的形态来实现绿化效果。本文将介绍四种常见的绿化形态,并总结一些心得体会。

第一种绿化形态是园林绿化。园林绿化是城市中最常见的一种绿化形态,它通过布置不同种类的植物、独特的景观构造和适当的小品装饰,营造了一个美丽宜人的环境。在园林绿化中,我们可以感受到大自然的美好,享受到绿色植物带来的清新空气。同时,园林绿化还提供了休闲娱乐的场所,人们可以在其中散步、野餐、开展各种活动。我去年参观过一座著名的园林绿化工程,深深地感受到了园林绿化的魅力。我觉得,园林绿化不仅能改善城市环境,还给人们带来了心灵上的愉悦。

第二种绿化形态是街头绿化。在城市中的主要道路两旁,常常可以看到树木或花草的点缀,这就是街头绿化。街头绿化既为城市增添了绿色,又使城市更加整洁、美丽。除此之外,街头绿化还起到了调节气候、降低噪音、改善空气质量的作用。我家所在的小区就有一条街道进行了改造,种植了一排绿树,改善了周围的环境。从那以后,我每次经过那条街道都会感受到一种宁静和舒适,我想这就是街头绿化带给我们的愉悦和惬意。

第三种绿化形态是立体绿化。立体绿化是指在城市地下或上空的各种设施建筑上开展的一种绿化方式。通过在建筑物的外墙或屋顶种植植物,可以起到美化环境、减轻热岛效应、吸收噪音等多重作用。立体绿化不仅能够使城市更加宜居,还能提高建筑物的能源利用效率。我曾经去过一栋安装了立体绿化的办公楼,让我印象深刻。原本平淡的大楼变得生机勃勃,不仅提供了一个愉悦的办公环境,还节约了能源。从那以后,我开始关注立体绿化,觉得它是一种创新而又有效的绿化方式。

第四种绿化形态是湿地绿化。湿地绿化是在城市中建造或修复湿地,利用湿地中的植物和水体来达到绿化目的。湿地绿化不仅能净化水质,还能吸收污染物和雨水,防止城市内涝,并为各种生态系统提供了栖息地。我参观过一座位于城市中心的湿地公园,那里种植了各种湿地植物,水域中还有鸟类活动。这样的湿地不仅增加了城市的生态价值,还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休闲娱乐场所。湿地绿化让我意识到,绿化不仅是植物的种植,更是为城市提供了一个多样化的生态系统。

总结起来,绿化是城市建设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通过不同的形态来实现绿化效果。园林绿化通过布置植物和景观构造,提供了一个美丽宜人的环境;街头绿化点缀了城市道路,增添了绿色,使城市更加整洁、美丽;立体绿化通过在建筑物上种植植物,起到美化环境、减轻热岛效应和节约能源的作用;湿地绿化通过建造或修复湿地,提供了一个多样化的生态系统。通过这些绿化形态,城市变得更加宜居,人们生活的质量也提高了。在以后的城市建设中,我们应该进一步注重绿化,以创造一个更美好的城市。

四种形态处分分类

第一条为严肃纪律,加强管理,规范员工行为,维护生产经营管理秩序,保障企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单位及其控股公司。

本规定所称员工,是指与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包括委派到其他单位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员工违反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应当承担政纪责任的,依照本规定给予处理。

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机关对员工处分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有关员工处分的制度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

第四条给予员工处分,应当坚持公正、公平、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给予员工处分,应当与其违纪违规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和应承担的责任相适应。

给予员工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第二章处分的种类、规则及适用。

第五条处分的种类及期间:

(一)警告,6个月;

(二)记过,12个月;

(三)记大过,18个月;

(四)降级,24个月;

(五)撤职,24个月。

四种形态监督台账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王岐山9月24日至26日在福建调研主持座谈会,,2015年听取党员群众代表对修改《廉政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的意见和建议。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大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高等学校贯彻落实,日前,教育部党组和驻部纪检组联合印发《关于高等学校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要求各高等学校党委、纪委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按照“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要求,用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约束高等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切实加强源头治理,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

《指导意见》指出,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新形势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创新,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举措,是恢复、弘扬党的优良传统的现实要求。高等学校党委、纪委要以维护党章党规党纪、强化党内监督为重点,通过严明纪律把党的领导落到实处,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学校党委、纪委通过经常谈心交心,适时开展通报批评、民主生活会上自我剖析,加强谈话力度,扩大函询覆盖面等措施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管,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尤其是对涉及选人用人、财务管理、科研经费、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校办企业等重点领域和重点岗位的领导干部要进行重点谈心交心。要求学校党委、纪委从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做到违纪必究,提高审查时效,做到快查快结,突出惩处重点,做好纪法衔接。

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把践行“四种形态”作为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方式,部直属高校党委把践行“四种形态”的情况纳入向教育部党组报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重要内容。直属高校纪委要把践行“四种形态”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定期向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报告。

践行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关键要建立长效机制和突出问责。学校党委、纪委要积极探索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的途径,健全谈心、谈话、函询、民主生活会等相关制度,指导、督促各级党组织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完善信访举报受理、问题线索管理、纪律审查和执纪审理制度。把追责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对职责范围内发生区域性、系统性严重违纪问题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四风”问题突出的,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失察失管的,进行责任追究。

第一种: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共14项。包括:谈话函询了结、“面对面”初步核实了结等2种情形,以及经纪律审查后仅给予提醒谈话、警示谈话、批评教育、纠正或责令停止违纪行为、责成退出违纪所得、限期整改、责令作出口头或书面检查、召开民主生活会批评帮助、责令公开道歉(检讨)、通报(通报批评)、诫勉(诫勉谈话)、其他批评教育类措施等12项组织措施。

第二种: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共21项,包括: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等2项党纪轻处分,行政警告、行政记过、行政记大过,行政降级等4项政纪轻处分,以及取消荣誉称号、撤销政协委员资格、终止(罢免、撤销、责令辞去)人大代表资格、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取消(罢免)当选资格、终止党代表资格、停职(停职检查)、调整(调离)职务(岗位)、免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改任非领导职务、安排提前退休、降低退休待遇、其他组织调整类措施15项组织措施。

第三种: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共12项。包括: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3项党纪重处分,行政撤职、行政开除等2项项政纪重处分,降职、取消退休待遇、解聘、解除劳动合同、辞退、组织除名(劝退)、其他重大职务调整类措施等7项组织措施。

第四种: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共2项。包括: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后移送司法机关,司法机关判处刑罚后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作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情形。

“四种形态”彰显了从严治党的政治智慧。第一种形态解决了党员干部思想出轨的问题。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能有效解决各级领导班子“无原则的一团和气”,提高班子内部监督的自觉,防止问题发生。党委、纪委经常咬耳朵、扯袖子,甚至大喊一声,把监督提醒做扎实,做细致,能够让一些思想意识上有不良打算的同志及时得到提醒教育,防止党员干部的思想“出轨“。第二种形态发挥轻处分的惩戒功能。一些党员干部的行为虽然触犯了纪律红线,但情节轻微,问题不严重,尚未造成不良影响,这时该处分该处理就绝不能心慈手软。运用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手段,让违纪的同志感受到纪律的惩戒作用,增强对党纪的敬畏感,达到“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效果,防止“好同志”变成“阶下囚”。第三种形态体现对党员干部的最后挽救。让违纪情节严重的干部停职反思、悬崖勒马,防止其贻误终生。第四种形态描绘出监督执纪的“理想型”。如果前三种形态都能得到贯彻落实,那么第四种形态一定能够实现极极少数。

“四种形态”充分体现了组织关心爱护干部的意愿。“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党的一贯方针,“四种形态”的提出,凸显了组织关心爱护党员干部的意愿。仔细分析前三种形态,其实是在给党员干部违法犯罪设置三重“带电的高压线”,只有冲破了这三条高压线,党员干部才会走上违法犯罪的不归路。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可以有效阻断违纪进程,并以常态化严管干部的方式,做到“防患于未然”。全面从严治党绝不仅仅是事后式的重典治腐,不能仅仅停留于对贪污腐败问题的“终端处理”。强调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就是要把监督执纪的关口前移,在惩防并举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用最多的办法、尽最大的努力保护和挽救,使踏上不归路的党员干部成为极极少数,从而在预防腐败上构建立体防治体系。

有的人认为“四种形态”的提出,意味着中央反腐败工作要调整思路,放缓节奏,其实这是断章取义的错误理解。中央一再明确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最近习近平总书记接受美国《华尔街日报》书面采访时再次重申:“我说过,反腐没有休止符。”反腐败不是一场战役、一次运动,它直接关涉党的人心向背。“四种形态”是对腐败更注重从高压严惩到常态严管,在“不能”和“不想”上多下功夫,将腐败现象的“病根“彻底铲除,推动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的胜利,尽快扭转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

激发“四种形态”动力,找准党委、纪委工作重心。“四种形态”正是“两责”在纪律建设中的具体体现,既是问题清单,也是责任清单,既需党委在净化党内关系等方面主动担当,也需纪委在纪律审查等方面积极作为。各级党委在履行主体责任中要把“四种形态”落到教育提醒、监督管理等日常工作中去,发现苗头马上去管,触犯纪律及时处理,增强履责主动性,增加工作提前量。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解、责任检查、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制度,形成“党委抓主体、纪委抓监督、班子成员人人肩上有责任”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

以准确把握“四种形态”为载体,增强纪律审查针对性和有效性。一是严格履行纪委工作职责。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严格执纪问责。在案件审查过程中,坚持纪律导向,小问题不放过,大问题要细查,绝不养案、不压案、不瞒案。二是强强联手突破疑难复杂案件。紧密联合司法、审计、财政、组织、人事等部门,整合案件审查的资源,充分发挥纪委执纪“领头羊”的作用,灵活运用多种措施,增强突破案件的能力。三是提高基层纪委的办案能力。全面开展以案代培的工作,从基础性受理举报件直至移送审理的程序开始,逐步进行指导,引导他们进行独立开展案件审查工作。

以防止“四风”问题反弹为目标,继续加大监督问责力度。一是在乡(镇)场、市直单位全面推行高风险岗位轮岗交流工作,进一步提升廉政风险防控成效。二是启用“党风政风监管系统平台”,健全、修订、完善包括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谈话函询、廉洁指数评价、结果运用等在内的配套运行机制,力争把监管平台打造成评价单位和个人党风政风建设成效的“晴雨表”,初步构建全市廉情监管“大数据”。三是聚焦“六大纪律”,开展经常性的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意识。四是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最前沿,把查处和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作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核心内容,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四种形态”如同监测“三转”进程的“路标”,指引纪委回归党章规定,进入到纪律审查方式和执纪绩效评价的新的“改革窗口期”。

四种形态对照检查材料

第一种: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第二种: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

第三种: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

第四种: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四种形态对照检查材料

近日,陕西省西安市纪委出台《关于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实施办法》共6章20条,包括总则、适用情形和采用方式、适用程序、监督问责、附则等。明确了落实“四种形态”的总体要求,应当坚持的原则,同时强调各级党组织要负起落实“四种形态”的主体责任。

抓好《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对推动“四种形态”在全市落地生根具有重要意义。西安市从以下四方面下功夫:。

在西安日报、西安市纪委网站开设专栏,解答《实施办法》相关问题,并督促西安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深刻理解其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执纪理念,准确把握其主要内容、工作程序和方式方法,既要用之约束自身,又要自觉主动运用,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督促党委、纪委尽责履责。明确各级党委负总责,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加强对“四种形态”领导、统筹协调和实践运用。各级纪委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用纪律和规矩筑起一道道防线,切实把纪律立起来、严到位。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发现苗头就及时谈话提醒,逐步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敢于同违反纪律的现象作斗争,防止小病拖成大病。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者立案审查,强化“不敢”氛围。层层传导压力,督促各级党组织直至基层党支部把“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抓在手里,看到苗头就去提醒,听到反映就去问,形成自上而下一以贯之抓落实的局面,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今年以来,全市提醒谈话、函询、约谈等580人(次)。

进一步厘清大多数、少数和极极少数关系,防止重此轻彼、畸轻畸重,把全面从严治党等同于仅处理少数和极极少数,或把严重违纪甚至涉嫌违法问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注重做好问题线索的收集研判处置工作,协助同级党委做好教育提醒、诫勉谈话等工作。督促下级党组织把“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手段,真正落实到日常管理之中,努力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和社会效果。

严肃追责问责。在具体工作中提高政策和执纪水平,不断提高精准监督执纪问责本领,把落实“四种形态”与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结合起来,对在实践“四种形态”中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的各级党组织、纪律检查机关及其领导干部,坚决问责,努力实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和“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常态。以来,西安市有215名领导干部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而被问责,其中88人受到党政纪处分。

四种形态对照检查材料

王岐山同志在福建调研时提出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对党的以来管党治党实践的经验总结,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具体体现,是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精准度的科学选择,是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的行动指南,具有很强的思想性、针对性和指导性。在实践中,我们必须准确把握、善加运用,不断增强监督执纪实效,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准确定位履职思维要有新转变。

衡量纪委履职成效的标准,关键看是否有利于唤醒全体党员的党章党纪党规意识。“四种形态”体现了“精准”管党治党理念,为纪律尺子准确标出了管治“刻度”,清晰划出了“治未病”、“正歪树”、“治病树”、“拔烂树”四级警戒区,有利于“对症下药”、“精准治疗”。“四种形态”要求既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又要探索遏制腐败的治本之策,是对管党治党规律认识的深化。“四种形态”不是要在数量层面放缓反腐败节奏、减弱反腐败斗争力度,而是凸现出对违纪行为“零容忍”的理念。“四种形态”进一步诠释了纪严于法、纪先于法的要求,旨在建立更前沿、更严密的“防御阵地”,防止从纪律底线退守到法律底线,防止不出事都是“好同志”,一出事就成了“阶下囚”,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一贯方针的传承和与时俱进,体现了“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因此,要自觉把“四种形态”的要求体现到监督执纪问责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正确处理好抓大案要案与抓早抓小的关系、保持一致与探索创新的关系、查办案件治标与教育制度治本的关系,在继续抓好治标的同时,通过强化教育和制度建设,全面唤醒党章党纪党规意识,逐步向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目标迈进。

探索创新监督手段要有新拓展。

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是关键。只有监督到位、“触角”灵敏,才能做到有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紧扣“六大纪律”,把握好谈心谈话、征求意见、实地走访、报告撰写、督促整改等关键环节,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加快推进市、县派驻机构改革,实行重点派驻和综合派驻相结合的方式,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切实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的监督。充分发挥谈话监督的作用,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函询、提醒谈话,促其说清情况、认识错误、及时改正。深化民生监督工作,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加强对扶贫资金、土地征收、惠民补贴、低保资金、教育医疗、农村“三资”管理等重点领域的监督,督促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用纪律锁紧制度的笼子。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综合用好抓重要节点、抓具体问题、抓执纪监督、抓通报曝光等有效手段,驰而不息正风肃纪,真正让顶风违纪者“长记性”,让心存侥幸者“收住手”。加强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的监督执纪问责,认真梳理问题线索,集中力量突破一批、查实一批、通报一批,形成有力震慑。

精准发力执纪效能要有新提升。

纪律审查是纪委的主要职责,“四种形态”为纪律审查提供了基本规范。要以“四种形态”为标准,明确执纪重点,规范执纪流程,转变执纪方式,把“四种形态”的要求体现在信访举报受理、问题线索管理、纪律审查和案件审理等各环节,提升执纪效果。在审查时机上,要定期清理线索,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更多地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轻处分等方式来处理,对于严重违纪甚至违法的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决不手软。在审查对象上,要重点查处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特别是要突出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以极少数贪腐分子的深刻教训警示大多数党员干部。在审查内容上,要突出政治性,把是否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同时也要着眼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在审查程序上,要坚持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缩短时间,坚持快进快出、快查快结,集中精力把主要违纪问题查清后,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强化落实“两个责任”要有新突破。

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是对纪委的要求,也是对党委的要求,要把“四种形态”贯穿于履行监督责任和主体责任的全过程。围绕省委“3783”主体责任体系和市委落实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建立完善“两个责任”清单,从“明责、尽责、督责、究责”四个层面,努力构建落实“两个责任”制度体系,进一步强化各级党组织的政治责任,着力解决好执行力层层递减的问题。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强化监督考核,狠抓责任追究。要用好责任追究这把“杀手锏”,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实现问责常态化,让“四种形态”贯穿于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瞄准纪律深化“三转”要有新方向。

“三转”是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落实“四种形态”,要求纪委职能定位进一步回归党章“原教旨”,工作重心进一步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向进一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工作目标进一步体现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深化“三转”必须冲着纪律去,自觉把“四种形态”作为方向引领,积极调整职责定位、工作理念、工作方式、工作方法。进一步转变政绩观,树立查大案要案是政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遏制“四风”问题、促进作风改进也是政绩,抓早抓小、保护和挽救干部是更大的政绩的观念。进一步强化底线意识,将工作由法律底线向纪律底线推进,从“盯违法”转向“盯违纪”,守牢纪律防御阵地。进一步提高纪律审查的综合效应,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等方式,提高违纪处理的政治、社会、法纪效果。坚持“严”字当头,把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贯穿于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突出“执纪的再执纪,监督的再监督”,着力打造纪检监察“铁军”。

四种形态对照检查材料

今年以来,成武县纪委监察局紧密结合实际,不断转变工作理念,深入探索实践,加大工作力度,坚持“四强化”,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工作实效。

强化教育提醒。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事前防范放在首要位置,着眼于管住大多数,综合运用谈话函询、约谈提醒等手段,向各种小节问题说“不”。建立了“五级约谈”工作机制,突出责任主体提醒谈话、组织提醒谈话、函询谈话、诫勉谈话的运用,时时刻刻开展“关爱提醒”教育。今年以来,共廉政谈话乡镇和县直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132人次,与46名乡镇和县直单位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派驻纪检组组长进行集体约谈,函询领导干部5人次,重点约谈16人次,批评教育12人次。

强化日常监督。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加强提醒和监督,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主渠道,多层次、多渠道挖掘问题线索。组建了5个明察暗访组,重点围绕农村(社区)和基层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或领域不间断开展巡察,对于苗头性、情节轻微、尚不够立案处理的问题当场进行批评教育并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限期进行整改;对于已经构成违纪的,移交相关室进行严肃处理,确保监督实效。

强化执纪办案。坚持纪律面前无例外,既重视用好第一种形态,也防止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断夯实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及问题线索的规范管理,落实信访举报、监督执纪工作责任,推行了县纪委常委联片包抓办案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查办案件工作“日询问、周汇报、月督查”等办案制度,严格落实交叉办案、联合办案、异地办案、提级办案、县纪委直查查处等制度,实行全委办案制、领导包案制、限期办结制、联合办案制等办案机制,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纪律审查实践能力,全面提升纪律审查工作效率和水平。今年以来,共立案143件,同比增长82.46%,结案136件,党政纪处分138人,其中县纪委自办案件107件,涉及科级干部9人,有力地震慑了违纪违规分子。

四种形态对照检查材料

说到用纪律管住大多数,管住全党,有人担忧,这可能导致把监督执纪的主要力量放到普通党员干部身上,对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监督力度反而弱化。

这种观点割裂了“树木”与“森林”、“全面”与“重点”之间的辩证关系。“四种形态”体现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要“全”,覆盖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涵盖党的政治、廉洁、组织、群众、工作和生活“六大纪律”。但是,“全面”并不意味着没有重点。全面从严治党必须重点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在反腐败尚未取得压倒性胜利的情况下,惩治也有重点,就是那些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

“四种形态”中的前两种着重体现对“全面”的要求,后两种则突出对“重点”的关注。如果把前两种形态落实到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之中,就能以较小的代价管住大多数,管住全体,更有利于集中力量解决突出的重点问题,果断处置,快查快结。

我们党有8700多万名党员,队伍的主流是好的,但也不可避免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这些问题性质不同,程度不同,造成的后果也不同,不可能都用一个模式去处理。提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就是要求用纪律丈量全体党员,有针对性地处理解决问题,这既符合党员干部队伍的实际状况,也符合腐败发展的规律。监督执纪要运用“四种形态”,正如医生看病要对症下药,既不能对普通感冒下猛药,也不能对必须开刀手术的急重病症采取姑息疗法。反腐败也是同样,对烂掉根的树,必须毫不手软连根拔起;对歪树、病树,要尽可能正过来、治好病;对整片森林,则要经常维护,保持健康。

纪律是把尺子,“四种形态”就是刻度。标注刻度的尺子能把情况分得更清,问题看得更准。不纵不枉,不错不漏,是什么问题就是什么问题,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这是实事求是,也是依规治党。

最后还得说,无论哪一种误读,其实都源于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内涵理解不深不透。“干部犯错误,组织有责任”,“严管就是厚爱”,组织的这番良苦用心,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该懂。

落实四种形态工作总结

在不久前召开的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王歧山同志在工作报告中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再次强调要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少数。这一重要论述,既是对长期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经验的深刻总结,又是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纪检监察工作面临形势和任务的科学判断,也是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转型的方向指引。

正确理解内涵。“四种形态”是严格依据纪律的尺子进行划分的,覆盖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纪情形或苗头,且各形态之间呈现明显的违纪轻重和处置层次之分,每个党组织、每名党员都不能置身事外。作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应该义不容辞地适应这一新判断、新形势、新方向。

转变监督观念。“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要克服以法代纪的思维定势,创造性地运用“四种形态”,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就立即处理,纠正处理就是“从严从重”“大案大成绩、小案小成绩”的偏颇认识。树立“查办大案要案是成绩,抓早抓小正风肃纪更是成绩”的政绩观,切实回归到党章要求、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着眼全面从严治党大局,既盯着少数“烂树”,又放眼整个“森林”,针对实际情况创造性地运用“四种形态”从严治党,实现教育挽救大多数、惩处极少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创新工作方法。要注重预防在先、抓早抓小,建立长效机制。通过学习党章

党规,掌握党章党规的基本内容,当前就是要重点学习新修订的.《准则》和《处分条例》两部党内法规,做到懂规、守规;通过学习英雄模范、先进典型,做到学有榜样,赶有目标;通过廉洁司法教育,深刻吸取反面典型的教训,引以为戒,警钟常鸣;通过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并严格落实,筑牢遵纪守法的围栏。通过日常监督、审务督察、司法巡查等方式,以纪律规矩为准绳,及时掌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和干警队伍实际状况,经常发现党员干警存在问题,及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把即将或刚刚踩到纪律底线的党员干警及时拉回正轨。对违纪苗头或轻微违纪的,及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由组织出面咬耳朵、扯袖子,让其红脸出汗,而不能放任自流,更不能放水养鱼。对一般性问题要与本人见面,谈话提醒、函询核实,让党员干警相信组织、忠诚组织,把主要问题向组织讲清楚。对违反“八项规定”“五个严禁”等问题线索,要深挖细查,决不放过。严格执行“六大纪律”和审判纪律,对各类程度较轻的违纪行为要敢于亮-剑,对“少数”“极少数”要施以重拳,依纪依规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调整、轻处分、重处分等方式进行处理。要坚决防止把违法问题“大事化小”,仅做违纪处理而不移送司法机关,更不能只“咬耳扯袖”而不查处。

嘉兴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要求,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做到防患于未然。现将有关落实情况总结如下:

一、夯实“两个责任”,坚持挺纪在前

为落实好“四种形态”,“中心”党组书记主动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年初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他重点强调,党组要全面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牢抓好明责、践责、督责、追责四个环节,克服“与己无关”、“离我很远”的错误倾向,真正形成工作合力,齐抓共管。“中心”机关纪委也按照进一步深化“三转”要求,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点转移到监督执纪上来,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守住纪律这条“底线”。

二、强化宣传教育,注重警示预防

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邀请党校教务处林晨处长作《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辅导讲座,邀请市纪委派驻市府办纪检组方季良组长讲《“守纪律、讲规矩”廉政党课》,通过经常性党章党纪党规学习教育,促使全体党员将党纪党规熟记于心,知高线、守底线,切实做党纪党规的坚决维护者和自觉执行者。既组织党员观看《最美浙江人?时代的先锋》先进事迹报告会和红色经典电影《冲锋号》、《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和《最后的特科》,也组织党员观看《永远在路上》廉政教育片和《镜鉴》衡阳、南充违反换届纪律案件警示录,通过正面反面对比教育,引导党员算清政治帐、经济帐、亲情帐、自由帐四本人身大帐,真正唤醒党员意识和纪律意识,做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三、落实制度规定,坚持抓早抓小

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党员干部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等制度,每年全员参加民主生活会,主动运用“团结-批评-团结”的有力武器,自觉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刻剖析自身问题,及时发现和纠正自身存在的不足,营造了敢于提醒、及时提醒、接受提醒、珍惜提醒的氛围。通过视屏监控和大厅巡查等方式,对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有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办事效率、遵守规章制度等问题的,及时采用口头告诫和通报批评等方式纠正,如果整改不到位或多次发现问题的,书面通报派出单位,要求给予处罚或更换工作人员。如,在日常检查中发现个别窗口工作人员着装不规范、顶岗人员未按要求亮明身份、办公场所秩序乱卫生差等作风效能问题,检查人员当场就指出来,要求立即整改到位,今年累计正风肃纪检查79次,出动检查人员269人次,检查窗口(单位)156家,发现作风效能问题21起,全部予以整改纠正。再如,今年3月份收到一封信访举报信,对2017-2017年度嘉兴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疗休养协议服务供应商入围招标项目提出质疑,纪检人员立即约谈了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了解核实情况,及时掌握事件经过,深入研判可能存在的违纪违法线索。经过查证,该项目招标合法依规,结果真实有效。纪检人员专门向举报人作了回复解释,也向上级纪检部门作了专题汇报。同时,与相关人员深入谈心,再次强调要严格自律,仔细工作,防止工作出现差错,更要防止主观去酿成大祸。完善内部控制,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强化流程控制、依法合规运行的要求,分预算类、收支管理类、资产管理类、政府采购类、合同管理类、建设工程管理类6个大类,分别梳理出工作流程、列出关键控制点和控制表单、画出流程图,对各类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切实防范岗位廉政风险。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

打铁还需自身硬,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更要带头接受监督。“中心”党组要求纪检干部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和工作作风,在遵守纪律上要起到示范表率作用,要求大家做好的自己带头做到,要求大家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加强学习培训,除了学习新修订的《准则》、《条例》之外,纪检干部还参加了市直机关纪检工作培训班,通过纪检政策法规辅导、机关纪检工作实务、机关纪委工作交流、规范性文件解读等,切实提高执纪能力,提升自身素质。坚决防止“灯下黑”,把对纪检干部的关爱体现在日常严格管理上,做到纪检干部比一般干部要求高一点、管理严一点、学习深一点、思想好一点,用铁的纪律管理好“中心”的纪检干部队伍。

四种形态对照检查材料

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是极极少数”.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考量,是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具体表现,也是管党治党的精准标尺,体现着党对干部的严管厚爱、治病救人,同时也蕴含着深刻的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哲学思想。

一、“四种形态”蕴含着质变与量变的辩证关系。任何事物的变化总是在一定质的基础上先从量变开始的,量变积累到一定程度必然引起质变,量变是质变的必然结果。从“好同志”到“阶下囚”不是一天两天就转变的,而是经过数年乃至十几年的时间跨度,曾经的“好同志”思想防线一点一点松懈直至垮塌,行为一步一步失范直至脱缰。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破纪”从“破法”开始,很多党员干部从吃一顿饭、收一张卡、拿一点小意思等小问题发端,近而发展成质的变化,从小错酿成大祸。这个过程并非自由落体运动,不少党员干部有过彷徨、纠结、后怕的心路历程。如果在这个时候组织能关键的“大喝一声”“猛击一拳”,及时在出现苗头性倾向或者违纪发端之时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就能挽救很多同志。因此纪检监察部门及时对党员干部开展提醒警示、批评教育,或者对其咬耳扯袖,让其红脸出汗,及早发现、及时提醒、及时处理,就不至于放任其错误从量变向质变转变,就能有效避免“好同志”断崖式下沉为“阶下囚”.

二、“四种形态”蕴含着全面与重点的辩证关系。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对“三转”的持续深化,这里面既有全面又有重点,两者辩证统一。用纪律管得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也管得了8700万党员这个“最大多数”,才能叫全面从严。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划分体现了党中央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决心。除了对那些问题严重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立案调查,纪检监察部门还要多运用警示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开展执纪工作,实现对全体党员的监督。一旦发现有个别人不收手、不收敛,要毫不犹豫地运用第三、四种形态,下大力气拔“烂树”,以最坚决的态度减少腐败存量,以最果断的措施遏制腐败增量,“治病树”、“正歪树”、“拔烂树”,养护好整片森林。

三、“四种形态”蕴含着矛盾具有普遍性的哲学思想。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之中,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是反腐的“拐点”,不意味着纪检监察部门不查案子了。虽然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但反腐形势依然严峻,而“四种形态”是在着眼于全面从严治党,治疗“未”来病,把规矩、纪律讲在前面,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纪律是把尺子,“四种形态”就是刻度。标注刻度的尺子能把情况分得更清,问题看得更准。不纵不枉,不错不漏,是什么问题就是什么问题,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这是实事求是,也是依规治党。反腐肃纪只能越来越严厉,力度会越来越大,不会偃旗息鼓。

于党组织而言,首先要知责明责。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四种形态”和《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两项党内法规作为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采取多种形式,让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牢记廉洁自律要求,熟悉纪律处分规定;要明确职责定位,层层建立责任清单,明晰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目标要求和主要措施,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将主体责任具体化、规范化、制度化;要层层传导压力,自上而下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责任落实情况,加大对落实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力度,真正做到责任覆盖无盲区。其次要履责担责。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好带头执行、全面推动、督促传导的职能作用,切实抓好“四种形态”的贯彻落实。强化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的责任意识,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歪风邪气敢于斗争,发现问题敢于及时提醒,不遮丑护短、姑息迁就、养痈遗患,要把腐败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强化日常监管,各级党组织要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把纪律红线边缘的党员拉回正规,及时阻断从前一种形态向后一种形态发展的路径。善于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增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和战斗性,使对干部的日常批评教育和监督管理成为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重要手段,确保党内纪律和党内规矩成为硬约束。第三要问责追责。把严肃问责作为推动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利器,结合实际出台责任追究办法,为落实责任追究提供制度保障。加大问责力度,对在运用“四种形态”中落实主体不力导致出现问题的,要严肃处理、严肃追责。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地方和部门,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既查案件本身的问题,又查监督不力的问题;既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又严肃追究纪委的监督责任,以严肃的责任追究倒逼“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于纪检监察机关而言,实践“四种形态”,责任不是轻了,而是更重了;执纪的力度不是小了,而是更大了,心得体会《四种形态的心得体会》。强调抓早抓小并不意味着放松对严重违纪问题的查处,而是在持续保持惩治极极少数严重违纪问题的同时,加大对少数、极少数轻微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挺纪在前,始终保持坚强的政治定力,踩着不变的步伐,以坚定的决心和有力的措施,减存量、遏增量。要突出惩治重点,按照“四种形态”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清理暂存线索,坚决把存量减下来;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红脸出汗要成为常态,党纪处分、组织处理要经常使用,坚决把增量遏制住。尤其是要注意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这三种情况。要突出执纪特点。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不留盲区、没有例外。坚持敢字当头、迎难而上,把纪律作为管党治党的戒尺,发现苗头就要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就要立即处理,坚决排除在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遇到的各种阻力和干扰,努力在严肃执纪中体现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要突出执纪安全。坚决落实纪律审查各项制度,把保障审查对象人身安全的责任落实到岗,出现纪律审查安全事故的必须严肃追究责任,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推动良好政治生态形成。

落实四种形态的措施

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核心在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防止从纪律的底线退守到法律的底线,防止对“小问题”视而不见,一处理就“算总账”,防止不出事都是“好同志”,一出事就成了“阶下囚”。不能仅靠惩处少数问题干部来代替日常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这将使多数党员处在“脱管”状态,让管党治党退到法律底线。运用“四种形态”,就要在日常管理监督中体现严管厚爱。

毕节市委常委、纪委书记蒋兴勇表示“只有监督到位、‘触角’灵敏,才能做到有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有效阻断违纪进程,使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成为极极少数”。

“如果对小问题不管不问、放任自流,很多干部可能就会小错变大错,甚至滑入犯罪深渊,害了自己毁了家庭”,省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张洪武认为对干部的严管才是厚爱,而恰恰对干部管理的失之于宽、松、软,“是对干部的极端不负责任”。

要真正做到源头反腐,就必须关口前移、防微杜渐,主防小恶、以诫大恶,不能重惩轻防。要在干部出现苗头性问题时就介入,出现轻微违纪问题时就拦住,避免小念变成小错,小错酿成大祸。要把严明纪律体现在对干部的日常批评教育和监督管理中,不仅仅是挑出一个烂苹果,更是要遏制“烂苹果”的现象,扎紧制度的篱笆、增强制度的刚性,才能在“不敢腐”的基础上往前递进,真正实现客观上“不能腐”、主观上“不想腐”。

“‘烂苹果’的定律告诉我们,对于坏的组织和细胞,要在其开始腐烂之前就必须赶紧清理”,省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饶瑜珠认为,“要坚持关口前移、抓早抓小,让纪律成为刚性约束,避免违纪发展到违法,改变真空地带无人监督的状态。若组织不抓早抓小,就会像烂苹果一样,不仅自身腐烂,而且还有惊人的传染性。”

坚持挺纪在前、深化“三转”,将工作理念和思路实现从“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不仅要重视对腐败问题的查处,也要预防违纪问题的发生,使监督、执纪、问责成为常态,抓早抓小,用纪律管住“大多数”,治病救人,用纪律挽救“少数”。

“要防止和纠正‘以大案论英雄、忽视日常监督执纪’的错误倾向,树立‘查办大要案是政绩,抓早抓小也是政绩’的观念,依‘纪’进行监督执纪问责,突出执纪特色”,张集智认为树立正确的监督执纪问责的政绩观是非常有必要的,“纪检监察机关就似党内的‘健康医院’,纪检监察干部就似‘医生’、‘护士’,监督就是为党员干部‘体检’,执纪就是以纪律‘之方’为党员干部治病,看未病、防大病、治已病”。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将施行,把《准则》作为标准,把《条例》作为戒尺,对苗头性、倾向性和轻微违纪问题,更多地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轻处分等方式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黔西南州委常委、纪委书记杨光杰表示要对问题早发现、早处置,“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防止‘形态’升级恶化”。

在下一步工作开展中,还可以充分利用好“数据铁笼”,将大数据的理念、方法融入“四种形态”中,转变监督执纪方式、提升监督执纪工作的科学化水平要加快信息化步伐,积极探索信息化建设促进纪检监察工作的方式和手段,做到权力运行全程电子化、处处留“痕迹”,为监督执纪插上科技的翅膀。

“通过对党员干部在‘六大纪律’等表现过程中产生的大量多维数据进行融合分析,能够及时发现存在的风险,从而实现对违反纪律的可预防、可控制,使监督执纪、抓早抓小更有针对性,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朱江华对信息化运用“四种形态”开展监督执纪工作充满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