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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条令条例心得体会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心得体会(大全5篇)

作者:文轩 最新条令条例心得体会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心得体会(大全5篇)

心得体会是对所经历的事物的理解和领悟的一种表达方式,是对自身成长和发展的一种反思和总结。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条令条例心得体会篇一

2021年2月20日,***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并发表了重要讲话,通过学习让我受益匪浅,很有收获。

今年是建党100周年,党的建立、党的发展,离不开革命前辈在硝烟中前仆后继,离不开无数英雄为祖国解放而奋不顾身,曾经的苦难造就了今天的伟业,让人心潮澎湃,让人无比光荣和自豪。中国共产党领导亿万中国人民建立起富强民主的新中国,到今天有了建设和发展特色社会主义的大好局面。100年的风雨历程充满艰辛和坎坷。我党在历经战火洗礼和历史考验中发展壮大,其过程凝聚着无数革命领导人的智慧和力量。

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党的百年历史新起点、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为动员全党全国满怀信心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作出的重大决策。***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为我们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到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牢记初心使命、推动各项事业新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坚定信仰信念、进一步增强“四个自信”的必然要求,是推进自我革命、持续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必然要求,是提升干部民警能力素质、锻造“四个铁一般”过硬队伍的必然要求。要以史为镜、以史明志,把苦难辉煌的过去、日新月异的现在、光明宏大的未来贯通起来,增强历史自觉,把牢正确方向,强化政治担当,全力开创工作新局面。

我们要落实到“五个聚焦”,牢牢把握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点环节。一要聚焦“政治能力提高”。在学好党史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二要聚焦“党员领导干部”。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突出政治功能作用,强化组织发动作用。三要聚焦“从严管党治警”。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独慎初慎微慎友,深刻汲取反面典型案件教训,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经济上的清白人、作风上的正派人。四要聚焦“作风问题整治”。要发扬务实作风抓好党史学习教育,大力发扬孺子牛、拓荒牛、老黄牛“三牛”精神,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全所树立“靠作风吃饭、拿实绩说话”的良好氛围。五要聚焦“公安工作实际”,在日常工作中,我们要从群众最期盼、最迫切、最急需解决的小事做起,把群众点点滴滴的“小感激”,汇集成对公安机关的“大感情”。

在今后的生活工作中,我将以实际行动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1、始终做到讲政治、顾大局。坚持党的领导,把讲政治放在第一位,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做到方向不能错,旗帜不能倒。提升自己的政治高度,始终同上级保持一致。

2、当好自身政治角色,促进本所党建工作开展。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为主线,抓好党建工作。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全面抓好队伍班子建设,全面开展公安队伍建设。

3、作为派出所干部,必须顾全大局,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吃苦在前、冲锋在前、担责在前,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

4、尽自己所能帮助周围的人,以集体利益为重,以人民利益为重,乐于奉献,勇于自我牺牲。

新的号角已经吹响,新的伟大征程已经开启。党的100华诞的今年,共产党及全国人民会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再接再厉、同心协力、不断进取,扎扎实实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进而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以更加优异的成绩来庆祝党的100岁生日,100载艰苦卓绝,100载荣耀辉煌。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此刻的新中国,我坚信:中国共产党是时代的中流砥柱,是中华民族的脊梁。我相信,在党的带领下,我们的祖国将一天比一天强大,一天比一天繁荣。

重大事件请示条例

学习重大事项请示报告

条令条例心得体会篇二

随着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和全球范围内的传播,全球各国都开启了抗击疫情的战斗。在这场战斗中,我国采取的一系列措施相当有效,获得了国际社会的高度评价。同时,也因为大规模暴发的疫情暴露出一些管理漏洞和问题,随着社会舆论的强烈反响,国家开始出台了《重大疫情追责条例》,这一条例的出台为我们带来了很多思考和启示。

第一段:了解《重大疫情追责条例》的原因

作为一个国家,对于突发的疫情做出即时出台不同的制度和管理措施是一个非常必要的事情。面对新冠肺炎这样的重大疫情,我国迅速采取了一系列强有效的措施,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这离不开政策和管理的支持。然而,一些管理方面不足的地方也被陆续爆出,因此,政策的随之推动也成为了社会关注的重点。《重大疫情追责条例》的出台,就是为着解决这个问题。

第二段:阐释《重大疫情追责条例》的主要内容

《重大疫情追责条例》规定了对于重大疫情的发生,需要进行负责人员的追责。其中一些负责人员涵盖医护人员、疫情防控责任人、各级领导干部,甚至包括企业主、社会组织等。此外,这个条例还规定了“三个责任人”的制度,即对于防控疫情、管理疫情、有关国家政策解释的责任人,都必须要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执行相关的职责和责任。

第三段:谈谈我们对《重大疫情追责条例》的认同

从一个国家管理的角度来看,这个条例确实能够解决一些管理方面的漏洞,更好地加强国家的疫情防控工作。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个条例也能唤起每个人的责任心和参与意识,减轻社会强大的压力,这对于未来的疫情防控工作也起到了重要作用。

第四段:进一步思考《重大疫情追责条例》的意义

随着社会不断进步,国家的制度和管理方式也趋向于更加完善和规范化。而且,管理问题的出现,实际上也是难免的。吸取新冠肺炎疫情的教训,出台这样的罚则制度,不仅仅是为着整治管理群体,而且也能够借此落实人民群众对于公共事务管理的参与感和目睹感。这也是未来进一步加强国家制度的重要保证。

第五段:我的个人见解和反思

对于一个综合性的社会治理体系来说,完善管理制度和规范化仍旧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也闪现了这个问题的必要,而《重大疫情追责条例》的出台更是为这个问题带来了一定的解决方案。历史不断碰撞,社会不断变革,只有我们自己不断的去学习、认识和思考,才能对这个社会带来更加积极、精准和长远的贡献。

条令条例心得体会篇三

全县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按要求应向县委、县政府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

(一)重要工作

1.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内规章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要会议、重要指示精神等方面的重大事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中长期规划编制,重大发展战略、重要领域发展思路,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年度计划;涉及全局性的机制、体制、制度改革的重大事项;其他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2.重要人事任免事项。主要包括县委管理干部的推荐、提名、奖惩等事项;领导班子换届选举方案和推荐人选名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的推荐;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案的制定实施等。

3.重大项目安排事项。主要包括重大建设项目安排,重大投资项目安排,民生社会事业项目,重大活动项目安排和其他重大项目安排。

4.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主要是单项支出数额较大的公共性资金安排和其它大额度资金使用。

5.各乡镇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及阶段性任务的完成情况。

6.上级领导交办事项的办理情况。

(二)重大事件

1.重大安全事故。主要包括重大伤亡事故、重大交通安全事故、重大消防安全事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网络信息安全事故。

2.重大突发事件。主要包括群众集中反映的社会矛盾问题;集体上访、越级上访、游行、非法集会等影响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的重大事件;影响很大的舆情热点事件。

3.重大违法违纪事件。主要包括党员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有违法犯罪嫌疑被拘留、逮捕或被司法机关受理的案件;涉及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重要信访或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涉嫌违法违纪的案件;在重点项目建设或工作过程中因违规造成重大损失的经济事件;财政预算执行中重大违规、违纪、违法事件;因资产、人事劳动关系等原因发生较大额赔偿责任的事件;党员领导干部涉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

(三)重要事项

1.领导干部本人婚姻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事项。

2.领导干部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

3.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和其他喜庆事宜。

(四)重要活动

1.上级重要领导、部门来屏视察、检查、指导工作和参加相关的活动。

2.拟以县委、县政府名义举办或需要县委、县政府领导出席的重要会议和活动。

3.单位组织的外出学习考察活动以及工作人员出国(境)学习考察活动。

4.各级领导干部外出开会、学习、考察等活动情况。

1.重大事项的报告原则:重大事项报告遵循“事前请示,事后报告,实事求是,及时准确,逐级上报”的原则。能够事前报告的要事前报告,事前无法报告的,事后及时补报。

2.重大事项的报告方式:重大事项应以书面方式报告。遇突发事件或重大紧急事项,可先采取电话、电传、口头汇报等形式第一时间报告,并及时续报相关情况,呈送书面报告。

1.重要工作的报告,须按相关事项规定的时间报告;遇有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应随时报告。涉及全局性的重要工作事项按程序向县委常委会议报告。对有目标任务的重要工作,各责任单位应在重要工作落实中和结束前向县委至少书面报告2次,向分管和联系的县级领导适时汇报。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程序进行。

2.重大事件的报告,必须在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内报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联系的县级领导,最迟不得超过事发后3小时,同时报告县委办、县政府办。对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影响社会大局稳定的突出问题等特别重大、紧急事件,用电话迅速直接报告,并及时续报事件进展情况、原因及结果。要特别注意加强统筹,统一口径向上报送信息的问题。严禁各有关部门未经核实,未经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领导同意,擅自向上报送信息,造成上报信息渠道杂乱,信息内容不一的乱象发生。情况严重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纪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领导的责任。

3.重要事项的报告,涉及领导干部个人重要事项的报告,按照《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及有关要求,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将有关情况向县委组织部报告。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和其他喜庆事宜,按照中共屏南县委办公室、屏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屏南县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试行)》(屏委办〔2018〕88号)要求,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将有关情况向有关单位(党组)和县纪委监委报告。

4.重要活动的报告。凡以县委或县政府名义召开全县性重要会议,或举办需要县领导出席的重大公务活动,需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报告县委办、县政府办,按归口管理进行审批,其他重要活动应及时报告。外出学习考察活动按照公务消费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领导干部因公出差、学习、考察或因私请假,应事前请示并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假满及时销假。维稳特护期间的请假按有关规定执行。国内外重要媒体从事的与工作有关的新闻采访活动,由县委宣传部门归口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1.明确责任主体。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严格执行规定,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有报告;主要负责人为重大事项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对重大事项的报告负总责,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向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或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报告重大事项的有关情况。

2.建立工作机制。县委办、县政府办负责统筹全县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健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明确具体责任分工、工作要求及工作程序,不断完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机制。

3.严格责任追究。各乡镇各部门应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重大事项,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对迟报、漏报、瞒报重大事项的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免职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条令条例心得体会篇四

中共中央政治局1月25日召开会议,会议指出,制定出台《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有利于提高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要严守政治纪律,不折不扣做好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工作。要把请示报告和履职尽责统一起来,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该负责的必须负责,该担当的必须担当。

请示报告工作意义重大,各级单位要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请示报告要求贯彻到各项工作中、体现在实际行动上。坚持多请示、多报告,要在三个方面下功夫。

在与上级沟通上下功夫。工作中任何人都难免会犯错误,犯错误本身并不要紧,要紧的是做到主动尽早与领导沟通,以期得到领导的批评、指正和帮助,尽快改正错误。“要当好管理者,首先当好被管理者”,我们作为下属就要时刻保持主动与领导沟通的意识,具体方式就是我们常说的多请示,多汇报,勇于表现,善于表现。摒弃“不叫不到”的被动做法,打破“无事不登三宝殿”的保守态度,在恰当的时间、恰当的地点通过恰当的话题和方式与上级领导进行融洽的沟通,使上级领导了解我们的工作进展,掌握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工作、生活上给与更多的支持。

在高质量履行自己的职责上下功夫。把对工作的注意力放在第一位,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尤其需要减少由于不领会上级意图而犯的工作失误,减少走弯路,遇事多请示、多汇报。但并不等于事无巨细都请示,遇事没有主见,大小事不作主。作为基层的年轻干部以高度的责任心在自己职权范围内大胆负责、创造性工作,是值得倡导的,也是为领导所欢迎的。该请示汇报的必须请示汇报,但决不要依赖和等待,在向领导请示汇报时要能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提出自己的主见,这种主见就是一种参谋,是为领导提供决策的依据。同时经常换位思考,时常想到如果我是领导我该如何处理此事而寻求对上级领导处理方法的理解!

在请示报告报技巧上下功夫。上级领导由于负责的工作比较全面,时间是非常宝贵的,我们在与上级领导当面请示汇报前,把领导可能需要的与此次工作汇报密切相关的材料准备妥当,要事先打好腹稿,把重点和关键的东西找出来,先说什么,后说什么,一、二、三、四,条理清晰,重点突出,并预设出领导可能提出的问题和置疑,准备好解决措施。在汇报时,先简单介绍一下思路与想法,视领导的意见就重点问题再做详尽汇报,不要不分轻重地全部详细地分析汇报。同时在对上级领导请示汇报时学会用事实和数据说话,做到有理有据,逻辑性强,信息充分。

我们年轻干部在工作中能够取得的成绩,单位能够获得的发展,当然是全体职工努力奋斗的结果。但是,我们不要忘记,如果没有单位领导为我们提供的工作岗位和工作条件,我们是无法在这个单位做出成绩的。所以我们要时常怀有一颗感恩的心,在工作中全身心的投入,无论大事、小事都认真对待,认真做好,这样才是报答单位报答领导的最好方式。

条令条例心得体会篇五

近期,国务院正式发布了“重大疫情追责条例”的公告,这是针对新冠疫情的管理措施之一。本文将会从个人角度出发,结合新冠疫情的实际情况,深入思考这部“追责条例”给我带来的启示和思考。

第二段:法规的主要内容

“追责条例”中明确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疫情发生期间应当依法主动履职、承担责任的规定,并明确了应当责任人、机构和职责范围等方面的重要内容。其中除了明确各地政府部门的责任和处罚标准外,还专门针对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等不当行为的情况,进行了提及。

第三段:个人感受

作为一位普通的市民,我深切体会到新冠疫情对全社会的冲击。在疫情发生的初期,医护人员们冒着生命危险前线抗疫,疾控部门加强防疫知识宣传,政府出台政策支持企业和民众渡过难关,而我作为一个家庭的一员只能呆在家中做好自己的个人防护。这样身在其中,更可以真正体会到“追责条例”对于应对疫情的重要性。

第四段:对条例做出的优点评价

这部“追责条例”的发布,对于完善我国的疫情管理措施,是重要意义的。它在不断提高对于政府和公共机构的监督力度的同时,也不断提醒市民加强自我保护和规范行为。这也为今后的疫情防控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使得全民防护可以得到保障。

第五段:反思

在追责条例出台之前,我国的疫情防控法规偏弱,针对疫情防控不当、不当行为和恶意造谣等行为处罚力度不够。这种情况下,新冠疫情爆发,让人们意识到了完善疫情管理法规的必要性。因此,“重大疫情追责条例”的发布,从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人们对于疫情管理的重视程度,同时也推动了法治化、科学化和精细化疫情防控方式的落实。

在总结中,我们可以基本概括这部“追责条例”的好处在于,有法可依、有罚有奖、有教育、有宣传,而对于我们全民而言,在严守个人防护的同时,也要关注政策和法规的变化,以便需要的时候,我们可以及时了解到有关追责和处罚等方面的信息。总之,追责条例的发布,使得我们逐步往完善疫情管理措施的方向迈进,从而确定了应对未来疫情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