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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实用13篇)

作者:QJ墨客

岗位职责的设定需要考虑到员工个人发展的空间和潜力,不能仅仅满足当前的工作需求。以下是一些岗位职责范文的案例,希望能够启发你对自己岗位职责的思考。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一、负责对各种消防控制设备的监视和运用,不得擅离职守,做好检查、操作等工作。

二、熟悉本系统所采用消防设施、功能,熟练掌握操作技术,协助技术人员进行修理、维护,不得擅自拆卸、挪用或停用,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三、发生火灾要尽快确认,及时、准确启动有关消防设备,正确有效地组织扑救及人员疏散,给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并应直拨119报警,不得迟报或不报,消防人员到场后,要如实报告情况,协助消防人员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调查火灾原因。

四、对消防控制室设备及通讯器材等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定期做好各系统功能试验,以确保消防设施统运行状况良好。做好交接工作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及系统运行登记表和控制器日检登记表。

五、宣传贯彻消防法规、遵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以高度的责任感去完成各项技术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六、积极参加消防专业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在接到火警显示后,应保持镇定、不得慌乱,并按照相应的处理程序进行工作。

二、消防控制室火灾事故紧急处理程序:

5、消防控制室的领班要监视系统的运行状态,保证火灾情况下自动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三、消防控制室火警误报处理程序:

4、消防控制室领班应及时将系统误报的原因及处理情况向上级领导汇报。

四、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熟悉火灾事故紧急事故处理程序,并应定期进行演练,达到熟练掌握的程度。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一、防火检查、防火巡查、员工在工作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按照火灾隐患整改措施和性质确定专门的部门和人员及时予以整改。

二、能够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由火灾隐患发现部门或人员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违章使用明火作业、营业厅内吸烟、使用明火的;安全出口上锁、遮挡,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违反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三、不能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由保卫部根据火灾隐患整改措施、性质及分工,将火灾隐患情况、整改措施和建议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书面报告,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落实整改资金,确定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进行整改。

四、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火灾隐患,火灾隐患发现部门或人员有权暂时将危险部位停止经营或采取消除火灾隐患的措施,督促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

五、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并由保卫部门进行复查。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六、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火灾隐患或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提出解决方案,视情报送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七、对公安消防机构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按照上述规定,确定火灾隐患整改责任人负责整改,并在整改期限内向公安消防机构报送火灾隐患整改情况报告。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四、消防控制室设备操作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的文化程度和良好的身体素质,年龄宜在18至45周岁之间。

五、热爱本职、忠于职守、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

六、应在上岗前经过专门培训,熟练掌握本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并经培训机构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消防控制室设备操作人员职责、任务

一、负责对各种消防控制设备的监视和操作,不得擅离职守,做好检查、操作等工作。

二、熟悉本系统所采用消防设施系统基本原理、功能,熟练掌握操作技术,协助技术人员进行修理、维护。不得擅自拆卸、挪用或停用。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三、发生火灾要尽快确认,及时、准确启动有关消防设备,正确有效地组织扑救及人员疏散,给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并应拨打“119”向消防队报警,不得迟报或不报,消防队到场后,要如实报告情况,协助消防人员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调查火灾原因。

四、对消防控制室设备及通讯器材等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定期做好各系统功能试验。以确保消防设施各系统运行状况良好。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及系统运行登记表和控制器日检登记表。

五、宣传贯彻消防法规、遵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以高度的责任感去完成各项技术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六、积极参加消防专业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九、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要爱护消防控制室的设施,保持控制室内的卫生;

十、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消防控制室,随意触动设备;

十一、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堆放与设备运行无关的杂物。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一、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由消防安全归口部门管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器材。

二、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建立档案管理。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情况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

四、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应当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每年至少进行1次全面检测,不具备维护保养和检测能力的单位应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五、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对灭火器应当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等有关情况。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通用版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消防控制室的一般要求、资料和管理要求、控制和显示要求、图形显示装置的信息记录要求、信息传输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gb50116中规定的集中火灾报警系统、控制中心报警系统中的消防控制室或消防控制中心。亦适用于未设置消防控制室但设置本标准涉及的自动消防系统的建筑。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25201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gb501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3一般要求

3.1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设备应包括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电话总机、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装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装置、消防电源监控器等设备,或具有相应功能的组合设备。

3.2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设备应能监控并显示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并应具有向城市消防远程监控中心(以下简称监控中心)传输这些信息的功能。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见附录a。

3.3消防控制室内应保存4.1规定的资料和附录b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并可具有向监控中心传输消防安全管理信息的功能。

3.4具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消防控制室时,应确定主消防控制室和分消防控制室。主消防控制室的消防设备应对系统内共用的消防设备进行控制,并显示其状态信息;主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设备应能显示各分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状态信息,并可对分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设备及其控制的消防系统和设备进行控制;各分消防控制室内的控制和显示装置之间可以互相传输、显示状态信息,但不应互相控制。

3.5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设备应为符合国家市场准入制度的产品。消防控制室的设计、建设和运行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6消防设备组成系统时,各设备之间应满足系统兼容性要求。

4资料和管理要求

4.1消防控制室资料

消防控制室内应保存下列纸质和电子档案资料:

b)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应急灭火预案、应急疏散预案等;

c)消防安全组织结构图,包括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职、义务消防人员等内容;

d)消防安全培训记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e)值班情况、消防安全检查情况及巡查情况的记录;

f)消防设施一览表,包括消防设施的类型、数量、状态等内容;

h)设备运行状况、接报警记录、火灾处理情况、设备检修检测报告等资料,这些资料应能定期保存和归档。

4.2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

4.2.1消防控制室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b)消防设施日常维护管理应符合gb25201的要求;

d)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确保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启动开关处于自动位置(通电状态)。

4.2.2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应急程序应符合下列要求:

a)接到火灾警报后,值班人员应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

c)值班人员应立即启动单位内部应急疏散和灭火预案,并同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5控制和显示要求

5.1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能显示4.1条规定的资料内容及附录b规定的其他相关信息;

c)应能显示消防系统及设备的名称、位置和5.2~5.7规定的动态信息;

f)应采用中文标注和中文界面,界面对角线长度不应小于430mm;

g)应能显示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报警信息、故障信息和相关联动反馈信息。

5.2火灾报警控制器

火灾报警控制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b)应能控制火灾声光警报器启动和停止。

5.3消防联动控制器

5.3.1应能将5.3.2~5.3.10消防系统及设备的状态信息传输到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

5.3.2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控制和显示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能显示喷淋泵电源的工作状态;

c)应能手动控制喷淋泵的启、停,并显示其手动启、停和自动启动的动作反馈信号。

5.3.3对消火栓系统的控制和显示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能显示消防水泵电源的工作状态;

c)应能手动和自动控制消防水泵启、停,并显示其动作反馈信号。

5.3.4对气体灭火系统的控制和显示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能显示系统的手动、自动工作状态及故障状态;

c)应能手动控制系统的启、停,并显示延时状态信号、紧急停止信号和管网压力信号。

5.3.5对水喷雾、细水雾灭火系统的控制和显示应符合下列要求:

a)水喷雾灭火系统、采用水泵供水的细水雾灭火系统应符合5.3.2的要求;

b)采用压力容器供水的细水雾灭火系统应符合5.3.4的要求。

5.3.6对泡沫灭火系统的控制和显示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能显示消防水泵、泡沫液泵电源的工作状态;

b)应能显示系统的手动、自动工作状态及故障状态;

d)应能手动控制消防水泵和泡沫液泵的启、停,并显示其动作反馈信号。

5.3.7对干粉灭火系统的控制和显示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能显示系统的手动、自动工作状态及故障状态;

c)应能手动控制系统的启动和停止,并显示延时状态信号、紧急停止信号和管网压力信号。

5.3.8对防烟排烟系统及通风空调系统的控制和显示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能显示防烟排烟系统风机电源的工作状态;

c)应能控制防烟排烟系统及通风空调系统的风机和电动排烟防火阀、电控挡烟垂壁、电动防火阀、常闭送风口、排烟阀(口)、电动排烟窗的动作,并显示其反馈信号。

5.3.9对防火门及防火卷帘系统的控制和显示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能显示防火门控制器、防火卷帘控制器的工作状态和故障状态等动态信息;

c)应能关闭防火卷帘和常开防火门,并显示其反馈信号。

5.3.10对电梯的控制和显示应符合下列要求:

b)应能显示消防电梯的故障状态和停用状态。

5.4消防电话总机

消防电话总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能与各消防电话分机通话,并具有插入通话功能;

b)应能接收来自消防电话插孔的呼叫,并能通话;

c)应有消防电话通话录音功能;

d)应能显示各消防电话的故障状态,并能将故障状态信息传输给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

5.5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装置

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能显示处于应急广播状态的广播分区、预设广播信息;

c)应能显示应急广播的故障状态,并能将故障状态信息传输给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

5.6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装置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d)不受消防联动控制器控制的系统应能将系统的故障状态和应急工作状态信息传输给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

5.7消防电源监控器

消防电源监控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能显示消防用电设备的供电电源和备用电源的工作状态和故障报警信息;

b)应能将消防用电设备的供电电源和备用电源的工作状态和故障报警信息传输给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

6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的信息记录要求

6.1应记录附录a中规定的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记录容量不应少于10000条,记录备份后方可被覆盖。

6.2应具有产品维护保养的内容和时间、系统程序的进入和退出时间、操作人员姓名或代码等内容的记录,存储记录容量不应少于10000条,记录备份后方可被覆盖。

6.3应记录附录b中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及系统内各个消防设备(设施)的制造商、产品有效期,记录容量不应少于10000条,记录备份后方可被覆盖。

6.4应能对历史记录打印归档或刻录存盘归档。

7信息传输要求

7.1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能在接收到火灾报警信号或联动信号后10s内将相应信息按规定的通讯协议格式传送给监控中心。

7.2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能在接收到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后100s内将相应信息按规定的通讯协议格式传送给监控中心。

7.3当具有自动向监控中心传输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功能时,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能在发出传输信息指令后100s内将相应信息按规定的通讯协议格式传送给监控中心。

7.4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能接收监控中心的查询指令并按规定的通讯协议格式将附录a、附录b规定的信息传送给监控中心。

7.5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有信息传输指示灯,在处理和传输信息时,该指示灯应闪亮,在得到监控中心的正确接收确认后,该指示灯应常亮并保持直至该状态复位。当信息传送失败时应有声、光指示。

7.6火灾报警信息应优先于其他信息传输。

7.7信息传输不应受保护区域内消防系统及设备任何操作的影响。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通用版

一、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报警联动控制设备需要设置在手动状态时,应有火灾时能迅速将手动控制转换为自动控制的可靠措施。严禁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联动控制的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设置在手动控制状态。

三、消防控制室应当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确保及时发现并准确处置火灾和故障报警。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每班不得少于2人。一名为值机人,负责值机,进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另一名为传达人,负责值班时对火灾报警部位的核实和拨打火警电话、启动应急预案等紧急情况的处置。

五、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取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核发的《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资格证》,持证上岗,并将原件或复印件存放在消防控制室备查。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按时上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好各项记录工作,不得脱岗、替岗、睡岗,严禁值班前饮酒或在值班时进行会客和娱乐活动,因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应提前向单位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由同等职务的人员代替值班。

七、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认真做好报警设备检查,发生火灾信号处置、灭火操作设备检查和设备运行情况等各项登记、记录工作。

八、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要爱护消防控制室的设施,保持控制室内的卫生。

九、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消防控制室,随意触动设备。

十、消防控制室的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标志;消防控制室应设置一部可直接拨打119报警的固定电话、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并配备相应的通讯联络工具。

十一、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堆放与设备运行无关的物品或杂物,严禁与消防控制室无关的电气线路和管道穿过。

十二、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

十三、对建筑消防设施要定期检查、测试和保养,保证消防系统全时制、全方位、全功能地安全运转及其设备功能作用的充分发挥。

十四、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同意严禁擅自关闭、停用消防设施。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1)接到报警信号后,应带上通信工具迅速到达报警点确认。

(2)如未发生火情,应查明报警原因,采取相应措施,如对烟感因灰尘等原因报警排除时,应用酒精棉擦干净,并认真做好记录。

(3)如确有火灾发生,应立即用通迅工具向消防控制室反馈信息,利用现场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4)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根据火灾情况启动有关消防设备,通知有关人员到场灭火,向保卫处有关人员和值班领导报告,对不能自行扑救的火灾应拨打119向消防队报警。

(5)情况处理完毕后,恢复各种消防设备正常运行状态。

(6)交接班时应将当日记录交待清楚,确需对消防控制柜测试的,要先征得主管领导同意,并有俩人以上相互配合方可进行操作。

(1)执行消防控制室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严禁脱岗。

(2)值班人员要认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学习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提高消防技能。

(3)值班时间严禁喝酒,打私人电话,无关人员严禁入内,不准在控制室内会客、聊天,严禁无关人员触动,使用室内设备,白天不准躺在床上休息和睡觉。

(4)严密监视设备运行状况,遇有报警要按规定程序迅速、准确处理,做好各种记录,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

(5)积极参加消防培训,学习活动,对参加者视情况,可适当给予加班补助。

(6)轮值巡视人员应每天不少于对楼内6次巡查,发现闲杂人员和收废品、推销人员要及时制止并劝其离楼。要认真查看消防设施,发现失灵、损坏、丢失部件应及时上报和维修。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二)熟悉和掌握本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熟悉各种按键的功能,能够熟练操作。

(三)应当在岗在位,认真记录控制器日运行情况,每日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自检、消音、复位功能以及主备电源切换功能,消防联动控制器的运行状况,并认真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

(四)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故障,并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处理记录》。

(五)掌握和了解消防设施的运行、误报警、故障等有关情况。

(六)熟练掌握公安部《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火灾情况下能够按照程序开展灭火救援工作。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报警联动控制设备要设置在手动状态时,应有火灾时能迅速将手动控制转换为自动控制的可靠措施。严禁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联动控制的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设置在手动控制状态。

三、消防控制室应当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确保及时发现并准确处置火灾和故障报警。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每班不得少于2人。一名为值机人,负责值机,进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另一名为传达人,负责值班时对火灾报警部位的核实和拨打火警电话、启动应急预案等紧急情况的处置。

五、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取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核发的《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资格证》,持证上岗,并将原件或复印件存放在消防控制室备查。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按时上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好各项记录工作,不得脱岗、替岗、睡岗,严禁值班前饮酒或在值班时进行会客和娱乐活动,因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应提前向单位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由同等职务的人员代替值班。

七、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认真做好报警设备查,发生火灾信号处置、灭火操作设备查和设备运行情况等各项登记、记录工作。

八、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要爱护消防控制室的设施,保持控制室内的卫生。

九、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消防控制室,随意触动设备。

十、消防控制室的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标志;消防控制室应设置一部可端直拨打119报警的'固定电话、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并配备相应的通讯联络工具。

十一、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堆放与设备运行无关的物品或杂物,严禁与消防控制室无关的电气线路和管道穿过。

十三、对建筑消防设施要定期查、测试和保养,保证消防系统全时制、全方位、全功能地安全运转及其设备功能作用的充分发挥。

十四、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同意严禁擅自关了、停用消防设施。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6、消控中心内严禁使用明火和电热器具。

1、消防控制室设备操作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的文化程度和良好的身体素质,年龄宜在18至45周岁之间。

2、热爱本职、忠于职守、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

3、应在上岗前经过专门培训,熟练掌握本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

1、严守工作岗位,认真观察消防监控系统及联动设备的运转情况。

2、熟悉消防监控系统及联动设备的工作原理,能够排除一般故障。对于不能排除的故障,应立即请工程技术人员及时进行修复。

3、熟悉本单位的火灾报警程序及事故处理程序。

4、一旦出现报警,应立即与报警部位的值班员或保安员联系,迅速查清报警原因并做好记录。

5、确认火灾发生后,应立即报警并启动相关灭火设施,按火灾处理程序图向有关人员进行汇报。

6、每班应认真填写“消防监控系统运行情况记录表”。

7、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消防控制中心。

8、每天对消控中心设备进行测试,确保设备完好有效。

9、做好对手电筒、对讲机的充电工作。

1、昼夜24小时保证有人值班:由于火灾发生时间、地点的不固定性,消防控制室设备必须有专人24小时监控,处理各种报警信号,操作消防设备,以便早期发现火灾,早期扑救,使人机有机的结合在一起,立足于自防自救。

2、出现报警信号后,一人负责出现场确认,一人仍在消防控制室执机,严密监视,处理其它报警信号及在需要时启动有关消防设备。

3、每班连续工作时间不超过12小时。

4、保持操作人员的相对稳定。

5、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6、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7、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8、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法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9、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10、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11、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增色接班手续。

12、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杂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1、每天接班时对各种保安器械对讲机、手电筒的充电情况,器械及设施是否完好,有损坏报修弱电班。

2、每天接班时检查监视系统是否正常,并用系统操作控制台每个监视探头切换一次,有异常报工程部及时维修。

3、发现烟感报警、防盗系统报警,立即移动监视系统跟踪,一人留守,一人到现场查看,如是误报,对讲机通知留守值班员按复位程序操作。

4、每天一次配合工程部进行一个楼层的烟感模拟报警测试。

5、每月一次配合工程部进行进消防泵,喷淋泵系统进行测试。

6、每半年配合工程部对排烟、风机、消防联动柜的各项操作功能进行测试和检查。

7、配合工程部对检测项目作详细记录。

8、每季度对电监员进行消防系统和监视系统操作的培训和考核。

1、值班人员分24小时三班制度。

2、每班8小时工作制,负责做好消控中心值班工作,并做好记录。

3、每班一人负责监控闭路电视、接听电话、对讲机通信联络等任务。

4、服从领班每个月考勤排班制度,上班时间禁止请假外出,用餐时必须轮流用餐,必须保证有一个人在控制中心值班。

5、上班时间禁止用本中心电话私用闲谈。

6、禁止带私人用品或易燃品在本中心存放。

7、未经批准,禁止参观。

8、当消防报警时,应迅速通知巡逻保安赶到报警地点。查明原因,同时报领班及部门负责人。

为了使酒店的消防设备能够更长的使用寿命,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更加有效的运行,特制订本制度:

1、喷淋泵、消防栓泵、喷雾泵每半年试启动一次。

2、排烟机、送风机每月试启动一次,并联动相关楼层的排烟阀、送风阀。

3、室内消防栓每年开启一次。

4、应急照明、灭火器、每半年检查一次。

5、紧急广播、喷淋进水阀、喷淋泻水阀、空调防火阀每半年开启一次。

6、消防电梯、水力警铃每季度试运行一次。

7、消防电源和非消防电源每年切换一次。

8、消控中心的主机设备每季度检查、维护一次。

以上设备工程部及内保部应按以上要求安排检修、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

为了使喷淋自动灭火系统能够更加有效的运行,在发生紧急情况下各系统联动功能能够正常运转,特制订本制度。

1、喷淋泵每季度试启动一次,启动时常用喷淋泵和备用喷淋泵应同时试运行,确保常用泵和备用泵处于正常状态。

2、喷淋末端放水应每季度试开一次,同时应确保水力警铃处于可工作状态。

3、放水时工程部人员在水泵房查看喷淋泵是否联动启动,喷淋泵是否在规定压力内启动或停止。

4、各楼层的末端放水装置每年应轮流测试一次。

5、各楼层进水阀和泻水阀位置:

进水阀:1号楼1f-5f。

2号楼1f-5f。

3号楼1f-2f。

4号楼1f-8f。

泻水阀:1号楼1f-5f。

2号楼1f-5f。

3号楼1f-2f。

4号楼1f-8f。

1、当程控电话机的铃声响起,该点的红色指挥灯亮起。将随机话筒提起,按下该指示灯左边的红色按钮,既可通话,解除通话时将随机话筒放下既可。

2、如果需要同某一地点通话,可提起随机话筒,按下该点按钮,既可通话。解除通话将随机话筒放下既可。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一、电气设备实行统一安装、定期检查制度。

二、电气设备的检查由物业部门负责,具体由电工负责实施。

三、每年对建筑物防雷设施、电气接地装置在雷雨季节前进行防雷接地检测。

四、每年对所有电气设施进行两次消防安全检测,及时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

五、电气日常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故障,管理使用人要立即报告部,严禁带病运行和私自修理。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一、所有员工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并进行考试,培训时间为每年的三月份和十一月份,培训的内容主要有:消防法律法规、东安阳光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东安阳光商场、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东安阳光商场配备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组织、引导顾客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二、宣传教育培训的形式采取东安阳光商场与部门、集中与分散、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易燃易爆岗位人员、专兼职消防人员参加公安消防机构或者其委托的培训机构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商场负责人按照规定每年参加公安消防机构举办的消防安全重点东安阳光商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消防安全培训。

四、东安阳光商场对新招入人员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培训内容与年度培训内容相同,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五、东安阳光商场对所组织的培训时间、内容及接受培训人员进行认真详细的记录并存档备查。

六、消防安全培训由物业部与保卫部共同负责,物业负责制定消防安全培训计划,保安部负责培训内容、授课和技能训练。

七、消防安全培训考试成绩与员工利益挂钩。

八、营业期间通过张贴图画、广播、闭路电视等积极向顾客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在接到火警显示后,应保持镇定、不得慌乱,并按照相应的处理程序进行工作。

二、消防控制室火灾事故紧急处理程序:

(5)消防控制室的领班要监视系统的运行状态,保证火灾情况下自动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三、消防控制室火警误报处理程序:

(4)消防控制室领班应及时将系统误报的原因及处理情况向上级领导汇报。

四、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熟悉火灾事故紧急事故处理程序,并应定期进行演练,达到熟练掌握的程度。

(1)负责对各种消防控制设备的监视和运用。不得擅离职守,做好检查、操作等工作。

(2)熟悉本系统所采用消防设施系统基本原理、功能,熟练掌握操作技术,协助技术人员进行修理、维护。不得擅自拆卸、挪用或停用。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3)发生火灾要尽快确认,及时、准确启动有关消防设备,正确有效地组织扑救及人员疏散,给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并应直拨119向消防队报警,不得迟报或不报,消防队到场后,要如实报告情况,协助消防人员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调查火灾原因。

(4)对消防控制室设备及通讯器材等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定期做好各系统功能试验。以确保消防设施各系统运行状况良好。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及系统运行登记表和控制器日检登记表。

(5)宣传贯彻消防法规、遵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以高度的责任感去完成各项技术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6)积极参加消防专业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1、昼夜24小时保证有人值班。

2、每班不应少于2人。

3、保持操作人员的相对稳定。

4、消防控制室设备操作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的文化程度和良好的身体素质,年龄宜在18至45周岁之间。

5、热爱本职、忠于职守、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

6、应在上岗前经过专门培训,熟练掌握本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并经公安消防机构考试合格,持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