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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工作情况汇报(专业20篇)

作者:雅蕊

工作汇报是向上级或组织内部成员报告工作进展、成果以及问题和困难的一种书面或口头形式,它可以帮助管理者了解团队的工作情况,促进团队合作和问题解决。我觉得我们需要给领导做一个工作汇报了吧。这些工作汇报范文体现了不同行业和职位的专业性和高效性,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司法救助工作汇报

一、2015年工作开展情况、救助案件数量、资金使用情况:泰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秉承司法救助精神,对于交通事故当事人受到人身伤害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而陷于困境,或因被告人无力赔偿而影响后续治疗或导致生活困难,尽量通过其他途径在经济上帮扶的同时,也给予精神上的安抚,实现社会救助和司法救助的有序衔接,从而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2015年大队在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上还未实现零的突破,主要有以下困难:

一是司法救助体系不完善。在实施司法救助过程中,主要是t通过社会救助基金向被害人家属发放救助金。而在实践中,很多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面临的动辄几十万的费用,这无疑是杯水车薪,解决不了太多的问题,如无钱请律师等甚至生活极度困难,实践中难以获得便捷的司法救济。

二是司法救助范围狭窄。司法救助的案件类型以涉重大道路交通案件为主,在救助对象上基本是被害人家属、生活极度贫困的案件原告、执行申请人。而对相当一部分经济较为困难的案件当事人不可能考虑给予司法救助,一定程度上可能导致当事人因无法受到赔偿致贫。

三是司法救助标准难把握。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当。

事人,平时可能经济状况较好,但在诉讼前陷入困境,对这类人如何确定为经济确有困难,标准难以把握。部分需要救助的当事人来自农村,到相关部门开具经济困难的证明存在障碍,只能由村委会开具证明,但此类证明公信力不足。

四是司法救助经费不足。当事人需要救助的案件近几年来呈上升趋势,但因经费有限,大量的司法救助无法保障。上报的救助金额难以全部被批准,且每年申请救助的金额逐年上升,经费存在较大缺口,只能对少数案件当事人进行救助,难以满足大量困难当事人的救助需求。

五是司法救助效果不明显,目前司法救助已经是简单地以发放救助金来息诉罢访,会造成一种错误导向,让当事人只要到处闹就能获得司法救助金,这样不仅不能从根本上化解涉诉信访,还有可能违背司法救助的初衷。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1(一)提高司法救助重要性的认识。司法救助是交警大队一项重要职责,大队有义务、有责任通过司法救助,对经济困难的群众进行帮助,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的经济问题。只有真正让社会困难群体通过司法救助渠道及时得到法律帮助,方能调动社会困难群体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的积极性,因此,必须进一步提高对司法救助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加强宣传工作力度,使人民群众,特别是贫困群体享有充分的知情权,进而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促进司法救助工作开展。

(二)规定司法救助的告知程序。办案民警应当把司法救助作为一项诉讼权利告知当事人,以保证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在知情的前提下决定是否申请司法救助,保障自身合法权利的实现。

三是完善司法救助操作程序。应根据相关规定和当地实际,对司法救助的申请条件、经济困难的标准以及审批制度作出明确的规定,增加救助的透明度,减少随意性。在实际操作中,应分清案件的轻重缓急,简化必要的手续,尽量解决困难当事人燃眉之急。同时要形成正确的救助导向,只对确实有需要的当事人进行救助,最大限度的发挥司法救助的作用。

四是保障司法救助金的来源和途径。除积极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汇报司法救助工作,争取更多的财政资金支持以外,还应不断寻求社会各界的协助,拓宽救助资金来源渠道,切实提升救助能力。

司法救助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立法是一国社会法治建设的重要环节,也是保障人民权益的重要手段。而司法救助工作条例作为我国司法救助制度的重要立法文件,为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正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实践中,我发现司法救助工作条例具有法律适用范围广、程序简便和信息公开等优势,然而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通过对司法救助工作条例的学习和思考,我深感司法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并对如何完善司法救助工作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首先,司法救助工作条例明确了法律适用范围和司法救助的适用对象。根据条例规定,司法救助适用于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等各个领域,保障了人民在司法过程中的权益。同时,条例还规定了司法救助的适用对象是当事人,不限制其身份和地位。这一规定有力地促进了司法公正,保障了公民的基本人权。

其次,司法救助工作条例规定了司法救助的程序要求。根据条例规定,当事人可以书面、口头或者其他形式提出救助申请,而法院也应当及时处理并按照法定程序作出处理决定。这种简便的程序要求使得司法救助工作更加高效和便捷,有效提高了司法救助的效果。

此外,司法救助工作条例强调了信息公开的重要性。依据条例规定,法院应当及时公开司法救助相关信息,并建立完善的信息课程,便于当事人、辩护人等人查询和获取相关信息。这种信息公开的要求有助于加强人民对司法救助工作的监督,提高司法公正和透明度。

然而,司法救助工作条例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首先,现实中一些申请司法救助的人由于缺乏法律意识、知识水平低或者经济困难,未能充分了解司法救助的相关程序和条件。其次,一些法院在实际办理司法救助案件时可能存在工作不规范、效率低下等问题,导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再者,司法救助的范围尚不够广泛,一些个案以及一些特殊群体的司法救助仍存在着较大的难度。

为了进一步完善司法救助工作,我认为应该加强宣传和法律意识教育,提高人民对司法救助制度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同时,应当加强对法院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确保司法救助工作的高效运行。此外,应当进一步完善司法救助的范围和制度,特别是针对特殊群体的司法救助需要加强力度,确保司法救助工作的公平性和全面性。

总的来说,司法救助工作条例为维护人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正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它明确了法律适用范围、规定了程序要求以及强调了信息公开。然而,司法救助工作也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为了进一步完善司法救助工作,我们应当加强宣传和法律意识教育,提高人民对司法救助制度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同时加强对法院工作人员的培训,完善司法救助的范围和制度。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建立一个公正、高效的司法救助制度,在司法工作中更好地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

司法救助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司法救助工作条例是我国司法体系中的一项重要政策,其目的在于帮助弱势群体获得司法救助,提升司法公正性和人民满意度。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我深入学习了司法救助工作条例并在实践中进行了尝试和总结。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个人的经验和心得体会。

在司法实践中,弱势群体常常面临着经济困难、文盲、语言障碍等各种问题。司法救助工作条例的出台,使这些群体能够更加容易地获得法律援助。通过了解和遵守条例,法律工作者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弱势群体,确保每个人都能够平等地享受到司法资源。

在实践中,我发现有效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的关键要素是多方面的。首先,需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和服务意识。其次,需要建立完善的资格认定制度,确保只有真正需要帮助的人才能够得到法律援助。此外,还需要加强与社会组织和民间力量的合作,共同推动司法救助工作的开展。

尽管司法救助工作在推动司法公正、保障人权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同时也面临着一些挑战。首先,存在着司法资源不均衡的问题,导致一些地区的弱势群体无法获得应有的司法救助。其次,工作人员的执法水平和服务意识参差不齐,不同地区之间存在着差异。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一些对策,如加大对贫困地区的司法救助投入,加强培训和考核,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治意识的提高,司法救助工作将会在未来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我预计,未来司法救助工作将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法规,提高资金投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同时,借助信息技术的发展,我们还可以探索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高司法救助工作的效率和精准度。总之,司法救助工作条例是我国司法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其实施与完善是帮助弱势群体实现法律平等的有效途径,也是提升司法公正性的重要手段。作为法律从业人员,我们应当充分理解和贯彻落实司法救助工作条例,积极参与到司法救助工作中,为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实现司法公正的目标而奋斗。

司法局工作情况汇报

各位领导、同志们:

近年来,我局从强化领导,提高认识,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几个方面入手,努力提高全局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积极增强司法行政干警的宗旨意识、法纪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加强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的监管,着力建设健康有序、稳步发展的法律服务秩序,规范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下面,我将近年来的规范执法工作向在座各位领导和同志的汇报如下:

一、及时传达贯彻省市专项整改活动的会议精神。

6月6日,我局参加了市委政法委“关于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工作会议,会后,我局于6月6日晚召开了党组会,专题研究了全局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工作,就省市会议精神的传达贯彻、全局专项整改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重点、方法步骤、组织领导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形成了一致意见。为确保这次活动的顺利开展,我局制定了《关于“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实施意见》。

6月7日上午,我局组织全体机关工作人员、乡镇司法助理员和各法律服务机构负责人工作会议,我们组织学习了省、市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我在会上作了动员报告,就全局专项整改活动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并向全局司法行政干警提出了具体要求。会后,我局各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机构负责人也及时进行了传达贯彻。目前,我们的专项整改活动正逐步推进。

二、我局执法中存在问题的表现及产生原因。

我局的行政执法工作主要是贯彻执行《律师法》、国务院《公证暂行条例》、四川省《基层法律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目前,我局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对法律服务市场的监管存在脱节现象,其表现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对以公民个人身份从事诉讼代理(辩护)活动监管难。我国《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的近亲属、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目前,我县部分没有取得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证的社会公民以此为由,收取当事人钱物,但未能向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损害当事人利益的事件时有发生。同时,我们原来一些曾经从事过基层法律服务的人员,因为违规违纪被除名后,也以此为由继续从事有偿法律服务,严重影响了法律服务秩序。我县睦坝乡有一名干部叫漆明义,他经常从事公民个人代理。2002年,我县龙云镇刘明辉之子骑摩托车时与另一摩托车发生车祸事故身亡,交警部门及时勘查了现场并作出责任认定。此后,漆明义代理刘明辉以不服事故责任认定为由,从申请复议到提起行政诉讼,从一审、二审到再审,事故责任认定都被维持,造成当事人多次到省、市、县有关部门上访。由于对事故责任人的赔偿请求迟迟没有提出,肇事车主就趁此外出务工。后来,刘明辉反映到我局,我局只有建议其尽快另行委托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赔偿请求。

二是在查处群众反映的律师法官相互勾兑的违纪行为时,当事人难以配合。律师法官相互勾兑,势必严重影响司法公正和损害党群干群关系,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于年月专门出台了《关于规范律师、法官诉讼活动相互关系的若干规定》。群众反映我们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这一现象是存在的,但这些现象无法具体到个案,当事人既不向我们主动举报,而且我们在调查核实时,当事人也往往不予配合。同时,我们对没有取得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证的人员,以经济利益为目的,以公民个人身份代理进行查处,我们找当事人调查了解时,当事人往往以未支付代理费为由予以拒绝。

三是对律师违规违纪处罚缺少直接手段。按照《律师法》的规定,律师违规违纪的处罚权在市以上的司法行政机关,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只是协助调查取证,或者提出建议。因此,当律师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时,我们只能向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告,我们的监管就缺少了直接手段。

我们认为,存在以上问题的原因,一是立法滞后。对那些没有取得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证、以公民个人身份长期从事有偿代理(辩护)、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我们查处时没有刚性的东西,根本无从管理。二是全县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整体素质不高,以致以执业活动中发生违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行为。三是对法律服务工作的宣传不够,群众对法律服务的性质、范围、从业人员、工作程序等了解不深,容易出现“病急乱投医”的现象。

三、影响执法的内外部环境。

影响我局行政执法的内部环境主要是执法硬件未跟上,我们的基层司法所目前还是与法律服务所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没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影响了我们的执法工作。

影响执法的外部环境主要在于:协调配合机制不完善,加强法律服务市场管理,需要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配合,目前,这种协调配合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巩固和完善。

四、今后工作的打算。

1、扎实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做到科学安排,统筹兼顾,协调推进,促使专项整改活动和其他司法行政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2、细化措施,加强监管,进一步理顺全县法律服务秩序。我们一是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人员的学习教育。坚持对各法律服务机构负责人每个月培训一次,对法律服务人员每季度培训一次。严格督促各法律服务机构每个月必须坚持两次以上的政治业务集中学习。二是制作法律服务机构及人员公示牌,将取得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证的机构、人员、办案程序、投诉举报电话等公之于众,并在县电视台进行公示。三是强化协调配合,积极加强与司法机关及其他行政执法机关的协调,建立情况互通、相互配合的长效机制,共同加强对法律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特别是要加大对法律服务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稽查力度,使群众的投诉案件件件有结果,事事有着落。

3、积极探索司法行政管理与行业自律性管理相结合新路。我们将成立**县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强化法律服务机构及人员的自律性管理,让我县法律服务监管更加充分、合理、有效。

4、抓住国家加大中西部司法所建设的良好机遇,积极加强我县基层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司法行政机关执法硬件,为我局“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打下坚实的基础。

谢谢大家!

县司法局结对帮扶工作情况汇报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教育创新,坚持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充分发挥城区、中心学校等优质学校的资源优势和辐射、示范、带动作用,提高农村薄弱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整体提升,促进中小学校城乡、区域和校际间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和共同提高,逐步实现教育公平。

二、实施范围。

“学校结对帮扶”活动由支援学校和受援学校双方签署长期合作协议的形式实施“一对一”、“一对多”的结对帮扶活动。支援学校应为城区优质学校、乡镇中心学校或具有办学优势的民办学校;受援学校应为乡镇、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或湖区学校。“学校结对帮扶”活动由各乡镇教体办、中学牵头联系确立结对学校,在县教体育局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原则上,各城区优质学校、乡镇中心学校均须与一所或多所本乡镇农村薄弱学校或湖区学校“结对”,形成帮扶关系,开展“结对帮扶”活动;也可与非本乡镇学校结对帮扶。

三、实施内容。

“学校结对帮扶”的主要内容是: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发挥支援学校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对受援学校从教育理念、学校管理、师资力量、教学资源、办学条件等方面进行指导与帮扶,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整体提升农村薄弱学校办学水平。

(一)学校管理帮扶。帮助树立正确的办学思想和先进的办学理念,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学校日常工作管理,提高管理水平;找准发展定位,理清办学思路,帮助制定中长期发展目标和规划;开展校风、教风、学风建设,从班级管理、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等方面进行指导;可互派管理人员到对方学校挂职交流学习,使受援校管理水平得到提高。

(二)教育教学帮扶。指导受援校按规定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规范教学常规管理,建立健全教学档案;定期开展各类教育教学研讨活动,如制定教学计划、集体备课、随班听课、上示范课、评课、教学报告会、专题讲座和课题研究等;开展课题研究,引导受援校教师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和水平,帮助和指导受援校开好信息技术课,用好教育资源,开展教研活动交流,实现教学资源共享,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帮助受援校加强实验室、功能室、图书室建设,对实验教学和实验操作进行指导;可选派教师支教,传播先进教学经验和新教学理念,同时接受薄弱学校教师前来学习与培训。

(三)教师专业发展帮扶。帮助受援校制定教师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和培训计划,整合学科教学能力培训;帮助受援校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队伍职业道德素养;帮助受援校教师提高专业水平,组织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到受援校开展形式多样的指导及支教交流活动,提高薄弱学校教师专业素养。

(四)校园文化建设帮扶。帮助受援校加强校风、学风建设,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指导受援校开展团队活动和课外活动,促进双方学校相互交流、相互学习和共同进步。

(五)办学条件帮扶。力所能及地向受援校捐赠本校更新换代的信息技术设备、实验设备、教学仪器和图书资料等,使硬件建设有所改善;开展“手拉手、献爱心”活动,在资金和物质方面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积极争取外援资金,改善办学条件。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开展“学校结对帮扶”活动,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把“结对帮扶”作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做好活动安排。结对学校双方要加强联系,深入了解,针对受援学校存在的薄弱环节,共同制定操作性强的活动方案和学年“结对帮扶”计划,确定“结对帮扶”的目标、内容、方法及具体措施,建立校际间“结对帮扶”工作制度,签订“结对帮扶”协议,精心组织,落实责任。

(二)规范管理,讲求实效。县教育体育局对“结对帮扶”活动进行统一管理和协调指导,并负责协商解决帮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各支援学校和受援学校要从全局出发,按照要求开展实质性合作,认真落实“学校结对帮扶”活动的总体规划和活动实施方案,增强结对帮扶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活动高质量有序开展。在活动中,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切实关心参与“学校结对帮扶”活动的校长、教师及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和生活待遇,统筹安排双方学校互派人员的交通和食宿安全,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健康。

(三)注重总结,激励推进。县教育体育局将组建专门力量对“学校结对帮扶”活动进行不定期督导检查,对实施不力的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将其工作开展情况与学校工作进行捆绑式考核,作为校长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单位要将活动的进展情况、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表现突出的个人和事迹及时上报县教育体育局推广交流,推动此项工作稳步、快速发展。对全县开展“学校结对帮扶”活动成绩突出的单位、学校、个人将进行评选表彰。

司法救助工作汇报

(以下内容节选自2007年4月1日起实施的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四十四条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本办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

诉讼费用的免交只适用于自然人。

第四十五条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

(一)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

(二)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五)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减交诉讼费用:

(二)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的;

(三)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站;

(四)确实需要减交的其他情形。

人民法院准予减交诉讼费用的,减交比例不得低于30%。第四十七条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缓交诉讼费用:

(一)追索社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的;

(三)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

(四)确实需要缓交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八条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应当在起诉或者上诉时提交书面申请、足以证明其确有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因生活困难或者追索基本生活费用申请免交、减交诉讼费用的,还应当提供本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符合当地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规定的公民经济困难标准的证明。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司法救助申请不予批准的,应当向当事人书面说明理由。

第四十九条当事人申请缓交诉讼费用经审查符合本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决定立案之前作出准予缓交的决定。

用。

第五十一条人民法院准予当事人减交、免交诉讼费用的,应当在法律文书载明。

司法救助工作汇报

理由:

申请人已向贵院提起遗产继承诉讼,但是由于申请人目前属城市低保人员且生活非常困难,无力支付诉讼费用,特申请贵院依法提供司法救助,予以免交诉讼费用。

请予准许为盼。

此致

某某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某某某。

2010年7月15日。

附:街道低保及经济困难证明一份。

司法救助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第一段:引言(150字)。

司法救助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旨在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正。近日,我有幸参与了一次关于司法救助工作条例的研讨会,通过深入学习和讨论,我对司法救助工作条例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体会。本文将分享我对司法救助工作条例的心得体会,探讨其在保护弱势群体权益中的重要作用。

司法救助工作条例的制定是对我国司法救助工作的规范和强化,为弱势群体提供更加精准、便捷的司法救助服务。这项制度的出台解决了存在的问题,例如过去在司法救助中的不公平现象,甚至出现被拒绝救助或户籍限制等情况。司法救助工作条例的出台将加强对司法救助领域的监管,并确保弱势群体能够依法获得应有的救助权益。

司法救助工作条例明确了救助范围、救助程序、救助标准和救助实施等方面的内容。首先,救助范围明确了哪些人员可以申请救助,并对残疾人、农民工、在押人员等群体给予特殊关注。其次,救助程序规定了救助申请的途径和办理流程,包括申请材料、受理、审查和裁决等环节,确保救助工作的公正和便捷。再次,救助标准明确了各类救助项目的具体金额和标准,保障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需求。最后,救助实施强调了救助情况的定期评估和信息公开,确保法律救助的透明度和效益。

司法救助工作条例的出台将对促进社会公正和保护弱势群体权益发挥重要作用。首先,救助范围的明确将降低误解和争议,使更多需要救助的人员受益。其次,救助程序的规范将提高救助工作的效率和公正性,减少不合理的待遇差异。再次,救助标准的明确将避免救助金分配的随意性,保障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需求。最后,救助实施的规定将强化对救助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提高救助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五段:总结(200字)。

司法救助工作条例的颁布是我国司法救助工作发展的重要里程碑,为保障弱势群体权益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我们要充分发挥司法救助工作条例的作用,积极宣传和普及相关知识,加强对救助工作的监督和评估,确保救助对象得到应有的权益保护。同时,全社会也应加强共识,共同努力,为塑造一个和谐、公正的社会环境贡献力量。

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是社会保障的重要内容之一。加快城乡困难群众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是党中心、国务院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维护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的根本要求。今年,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把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面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城乡医疗救助、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四项工作分别列入了____年向全省、全市人民承诺办好的十件实事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加快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县委、县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工作制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完成省政府、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现就目前“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面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城乡医疗救助、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四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汇报。

一、提高城市低保标准,全面完成低保对象复核认定工作。

为落实好省、市要求,县于_月__日召开第*次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从_月份起,把城市低保标准由*元提高到*元,同时下发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政〔____〕__号)文件。_月下旬至_月份,我县开展了对城市低保对象全面复核认定工作,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名,组成了以民政部门牵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等参与的复核认定小组,对低保对象进行了___入户调查,共认定低保对象*户*人,取消了*户*人的低保待遇。对全县低保对象的保障金额进行了调整,使人均月补差标准由*元提高到*元。复核认定工作圆满完成,低保数据和报表上报市局。今年元至_月份城市低保金*万元已全部发放完毕。

二、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实现农村特困救助制度与农村低保制度的`并轨。

**月下旬,在我县第*次政府常务会上,确定了全县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元,对人均年收入低于*元的农村困难家庭实行差额救助,全县人均月补差不低于__元,_月_日起执行。同时出台了《*县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政〔____〕__号)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政办〔____〕__号)文件,为全面实施农村低保制度打下了基础。按照上级要求,从_月_日起,我县农村特困户社会救助制度与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轨,原农村特困救助对象整体向农村低保对象过渡,并进行扩面,使全县享受农村低保人数达到____年底农业总人口比例的_._。目前各乡镇正在审核各村扩面后上报的农村低保户申请,县民政局正在预备对乡镇上报的低保户进行抽查复核、审批。今年第一、二季度全县共兑现特困救助金__万元,第三季度全县特困户整体向低保户并轨,按照人均月补助__元的标准兑现农村低保金__._万元,__月_日起按照新扩面后的人数和人均月补助__元的标准开始兑现第四季度低保金。

三、积极推进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建设向纵深发展,探索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

(一)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县作为全市唯一的农村医疗救助工作示范县,自____年_月_日起正式实施以来,已审批医疗救助*人,发放救助金*万元;先后投入*万元,资助全县*名救助对象参加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去年_月份,我县修订了农村医疗救助方案,救助起付线由原来的*元降至*元,救助比例由原来的__、__、__提高到__、__、__,封顶线由原来的*元提高到*元。在工作实践中,我县还把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作为重中之重,优先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去年__月全市解决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现场会在我县召开。今年元至_月份共审批救助*人,发放救助金*万元。

(二)城市医疗救助制度。_月份,我们通过借鉴外地经验,结合*实际,制定并出台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城市医疗救助(试行)的通知》(*政〔____〕__号)文件,_月_日起实施。方案共确定三类救助对象:第一类为城市低保对象中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实行_起付线制度,其住院医疗费用在____元以下的,按__救助;____―____元,按__救助;____元以上,按__救助,全年最高救助限额累计不超过____元。第二类为城市低保对象中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人员。其住院医疗费用经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剩余金额在____元以下的,按__救助;____―____元,按__救助;____元以上,按__救助,全年最高救助限额累计不超过____元。第三类为城市低保对象中因患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肾功能衰竭,肾脏、骨、骨髓移植和心脏瓣膜置换,肝硬化,再生障碍性贫血_种重症慢性病导致医疗费用过高而造成家庭生活非凡困难的,给予医疗救助,起付线为_____元,救助比例为__,全年最高救助限额累计不超过____元。同时,经县政府第*次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县财政拨付资金*万元用于城市医疗救助,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基金专账,专款专用。并要求城市医疗分类救助严格把关,第一类对象由县民政局局长签字把关,第二类、第三类由县政府主管副县长签字把关。现*万元资金已经到账,截止目前,已对*户城镇低保户进行了医疗救助,共发放医疗救助金*多元。

按照省、市要求,今年年内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要达到*以上,目前我县集中供养率为*。为实现这一目标,我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各种会议安排部署,并经县政府第*次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从县财政拿出资金*万元专项用于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要求*月底前必须完成敬老院的新建和改(扩)建工作。*月*日,*县又在*乡召开了敬老院建设工作现场会进行升温加压。目前,*、*_个乡镇敬老院的主体建设工程已基本竣工,*、*、*等其他_个乡镇敬老院的建设工作也已经启动。

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近日,都匀市人大常委会第122次主任会议在都匀市人民法院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郭玉山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谷华、程辉、吴冬生、敖忠南、何宗武、刘才亮及各工委主任等参加会议,市法院院长黄晓明向主任会议报告20xx年以来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市法院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前,郭玉山主任一行实地视察了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车载巡回法庭、远程视频接访室、科技法庭等涉及司法改革领域方面的设施设备建设情况,每到一处都仔细察看并认真听取相关建设的情况介绍。

会上,市法院院长黄晓明就20xx年以来的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向主任会议作了全面报告。20xx年以来,市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坚持在市委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深度思考,大胆探索,积极推进各项司法改革任务,司法改革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突破。一是开展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行政案件集中管辖、优化设置人民法庭、推行法官办案责任制,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二是开展“轻刑快审”试点改革、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机制;三是创新司法公开形式和内容、建立新闻发布会制度、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落实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推进司法公开;四是改革案件质量评查方式、代表监督方式、配齐配强人民陪审员队伍,扩大司法民主;五是建设高清科技法庭、推行无纸化办公办会、建成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六是实行立案登记制、建立诉讼服务中心、推进涉诉信访改革、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制度,加强司法便民。

黄晓明表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门听取市法院司法体制改革情况报告,是对市法院工作的极大鼓舞和支持。目前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任务艰巨,请市人大继续关心和支持市法院改革试点工作,帮助解决改革试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今后,市法院将以更开放的心态、更务实的作风、更有力的措施,积极推动司法改革各项举措落实,推进各项工作实现新跨越,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在认真听取汇报后,参会人员对市法院20xx年以来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市法院很多工作实现了大跨越,尤其在实施立案登记制、开展轻刑快审、组建审判团队、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落实司法责任制等司法改革方面亮点纷呈。同时,就如何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针对下阶段工作,郭玉山主任希望市法院要巩固改革良好势头,再接再厉、开拓创新、立足实际、发挥优势,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都匀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一是要继续围绕审判中心,统一思想,加大司法体制改革力度;二是要主动接受监督,积极向人大和上级法院汇报、通报改革工作情况;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既要确保干警廉洁,又要抓好人才培养,建立科学的人才梯队,为法院事业发展提供强力支撑。同时,要做好人员的思想稳定工作,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县民政局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汇报精选文档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我县城乡社会救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根据省市有关精神,紧紧围绕深化改革、促进发展、保持稳定的主题,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以各项社会救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为重点,以救助制度和机制创新为动力,较好的解决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为构建和谐平安宝清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我县的城乡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力保障贫困群众基本生活、提升保障水平。

农村低保*户*人,发放农村低保资金*万元;

共新增城市低保对象*户*人,新增农村低保对象*户,*人;

特困人员*人,特困供养资金*万元;

临时救助惠及*户*人,发放资金*万元。

二、全面排查脱贫人员返贫情况。

*年我县对未纳入农村低保和特困供养的已脱贫人口开展了全面摸底排查,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全部兜底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截止到*年*月,我县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其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人,纳入低收入*人,纳入特困*人,未纳入保障精准扶贫人口*人。易返贫致贫户(检测对象)*人,其中纳入低保*人,低收入*人,未纳入*人。

三、扎实提升审批权限下放工作。

一是按省市文件要求,我县在*年*月末完成了全县*个乡镇、*个社区指导中心、*个农场的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乡镇(社区、农场)改革工作,将社会救助县、乡两级办理转变为乡镇(社区、农场)一次办理,有效解决“乡镇看得见的没权批,县里有权批的看不见”的事权不对等问题,切实提升了救助对象认定的精准度。

二是在乡镇审批权限*元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乡镇一级可根据相关规定全面处理临时救助事项不设资金上限,临时救助备用金下放乡镇(社区、农场),开辟临时救助快车道,对急难型困难群众可“先行救助、后补手续”,提高临时救助的时效性,实现困难群众的事“加急办”“前置办”。

三是注重搞好与“两不愁、三保障”的政策衔接,建立返贫防护机制,织牢兜底保障网。一是稳定“两不愁”兜底机制,启动物价补贴联动机制,落实低保延退制度,兜牢民生保障底线,确保退得出、稳得住、不返贫。

四、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为维护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完善低保工作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进一步掌握低保对象的具体情况,及时清退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低保对象,我县于*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年度低保年审工作。根据低保政策规定要求,年初进行年审工作统一安排,*-*月份具体实施,*月底结束,共停发超出低保标准人员*户、*人。安排乡镇(农场管委会、社区中心)按照具体时间安排,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进行规范化的操作,由乡镇(农场管委会、社区中心)入户调查、群众评议,再由乡镇(农场管委会、社区中心)审核,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对享受低保金额有变动的进行严格把关,落实动态管理,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应保尽保。

五、下步工作打算。

我县社会救助工作将继续着眼于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为今后总目标,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抓好低保、特困等工作。加强低保动态管理,努力做到细、实、准,及时监督各乡镇(农场管委会、社区指导中心)做好低保与特困供养人员的审批工作,突出救助实效。

(二)加强临时救助力度。根据低保、困难群众的实际困难程度和致贫原因,有效实施临时救助,使符合条件各类低保、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切实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发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使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做好兜底工作。

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汇报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开展情况

时不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而是以“关系”为依据,“以人情”为准绳。把打官司变成了“打关系”。为了办“关系案”、“人情案”和“金钱案”,可以致国家法律于不顾,索贿受贿,徇私枉法。二是违法查封、扣押财产,违法办案、违法执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有些基层法院为了“创收”,成立所谓的“讨债公司”,借此来为当事人讨债以谋取经济上的利益,按照讨回来的标的额的大小提成。为了达到多提成的目的.,有些法院的执法人员,不惜以手中的司法权作为棒子,随意查封、扣押当事人的财物。还有的法院司法人员为了保证为自己行贿的当事人胜诉,还采取伪造证据、变造法律文书的手段,同一方当事人沆瀣一气,损害另一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三是在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下,偏袒本地当事人,损害外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些地方的司法机关相互之间争夺管辖权,以图偏本地当事人的利益,并获取更多的诉讼费和财政返还,有的审判机关则利用法律条文中不够完善地方,钻法律的空子,甚至不惜违反法律去维护本地或本部门的利益;有的地方审判机关拒不配合、协助其他地方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的执行,有的地方的司法机关则为了自己本地区或本部门的暂时利益不被侵占,公然越权使用或者滥用强制措施。四是有些司法人员违反审判纪律,泄露审判机密,为律师介绍案件或为当事人推荐律师,从中牟取利益。在现实生活中,由于腐败风气的侵袭,有些司法人员在行使国家法律所赋予的司法权时,只从个人的利益得失出发,公然违反审判纪律,向案件当事人泄露审判机密;还有些审判人员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寻租手中的公权力,搞所谓“内引外联”、“发挥优势”。五是乱收费、乱拉赞助,诉讼费管理比较混乱。有的法院为了解决经费困难,想尽千方百计采取乱收费、乱拉赞助来搞所谓“创收”。有的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时,把一些不必要的费用转嫁到被告人或者被害人身上;还有的法院对于当事人上缴的诉讼费用乱提成、乱分配,不如数上缴国库。更有甚者的是一些基层法院,真有些因“穷困”而不忘“思变”,假期借手中的司法权乱收费、乱拉赞助。六是对当事人态度生硬、冷漠,耍特权、耍威风。人民法院,顾名思义,应当是为民作主、伸冤,保护人人享有平等权利的地方。可以说,一切遇到权利被侵害的当事人,首先想到的是人民法院。然而,由于司法人员没有真正树立起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对投诉的当事人不热情、不耐心,态度生硬,言辞冷漠,使投诉者望而却步,心灰意冷。更有甚者,有的司法人员,借自己手中的权力,给当事人耍特权、耍威风,动指责训斥。以上六种是司法腐败外在的主要表象形式,那么,在这种表象形式的后面,应当是司法腐败的本质成因。司法腐败表象深处的本质是司法权行使过程中的行政化、官僚化与功利化,而根本原因是体制层面上的问题。从静态的角度不定期观察,从我国目前的司法体制,包括审判机构的设置、审判机构与人大的关系、法官的选拨任用、审判机构内部的组成等等,都是独立于行政权之外的,而且国家宪法同其他法律都规定,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其他任何机关或者个人的非法干预。但是,从动态的角度来观察,却出现了让人悲观的情形,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司法权的运行却仍然没有真正摆脱行政权左右的阴影。特别是在人民法院人、财、物的保障和审判程序的启动、运行与终结等环节,所受到行政权力的干扰和影响甚烈。与司法权行使过程中被行政干扰而伴生的是司法权的官僚化,它感染司法体制的最明显后果就是法官的等级化:一是形成了由普通法官到庭长到副院长到院长的裁判等级体系;二是建立了根据部级、局级、处级、科级等不同级别确定法官政治待遇和裁判水平与裁判力高低的法官位阶体制。三、司法腐败探因司法体制上的缺陷。我国司法体制长期以来都实行的是“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领导体制,包括人民法院在内的地方各级司法机关,归属于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其人、其财、其物都由地方政府管理或者负责解决。由于司法机关归地方党委领导,在人、财、物等各方面都受制于地方政府,因而它们只对本地区的党政领导负责。每当处理跨地区的纠纷时,自然会竭尽全力维护本地区的利益,由此而形成较为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当司法权是一种横向的权力从属关系,地方法院对地方政府形成密切的隶属和依附关系时,就足以使司法机关不敢冒犯行政部门。在这种人财物都掌握在地方党政领导手里的情况下,法院很难抵制来自各方面的干预,地方党政领导的意志法院和法官都必须执行。同时,从客观上来讲,这种司法权的横向隶属、依附关系,也必然迫使地方法院只有与地方党政领导合作才能正常开展工作。法院和法官明知有些案件的处理不合法、不公正,但若坚持原则,秉公执法,顶撞了某些地方某些领导,法院的经费就可能紧张,法院的用车,干警分房就要受影响,工作就难以开展,有的职务升迁就可能“搁浅”,甚至还可能被无端调离、罢免和受到政治上的打击报复。从另外一个方面来讲,我国的行政区域性的社会结构和浓厚的人情关系对审判独立和司法公正也造成了严重影响。由于过去经济、政治、社会结构的原因,法院对环境的依赖性很强,法院的家属工作、子女的入托上学、就业等都依赖于社区解决,而中国的社区自我保障能力很弱,社区的许多公益事业还主要靠地方政府解决。这样,法官对社区的依赖又转变为对地方政府和地方利益的依赖。而地方行政机关的权力影响也必然通过这些依赖而渗透到司法领域的各个环节。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地方保护主义是司法公正的大敌,是造成司法腐败的重要原因之一。除了以上原因之外,司法组织机构及其行为的行政化,也必然导致司法腐败。这种行政化首先表现为法官听命于法院内的行政领导。法官的升迁进退,主要由行政首长说了算。这种制度虽然便于从上到下的控制和管理,但其致命的一个弱点,就是客观上在法官的自主行为与良心之外设置了由上级所控制的利益。这就使法官很难独立公正地行使职权;其次,法院行政化表现为法院内部关系的科层化。科层制是行政机关运行的一个重要特点,目的在于快速高效地推进首长意志以维护行政秩序。法院事实上形成了审判员服从庭长、庭长服从副院长,最终大家服从院长的行政体制。由于这种权力服从关系得到强化,法官很难成为一个独立的司法主体,而必须对院长的指令,惟命是从。再次,法院行政化表现为不同审判监督法院关系的隶属关系。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上下级法院之间已经变成了一种领导与被领导的上下级关系。凡此种种,都有碍于司法公正的实现。四、防止司法腐败的体制保障依法治国的要旨就是要制约权力、保障权利。而要实现这一点,就必须建立起法院、法官及其保证其独立地位的司法制度。唯有这样,才可能使法院处于中立的仲裁人的地位,最终实现司法公正,维护社会正义。这也就是说,要清除司法腐败,必须建立起独立的法院体制。市场经济中的一切活动都必须体现公平、公正,为了保障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健康发展,必须在政府之外建立起一个有权威、独立和公正的司法制度。独立是确立司法机关与外部机构关系以及确立内部组织结构的原则。独立是指法院享有审判权的唯一主体,法院系统独立于任何其他社会主体,只服从宪法和法律,同时,对法院系统内部来说,各法院间是独立的,独立行使职权。在同一法院内部来说,法官独立审判,也只服从法律。要实现审判权的独立,就必须建立起独立的法院体制,逐步将审判事务与司法行政事务分离开来,使审判权的行使彻底摆脱行政权的干扰。真正实现审判独立。同时,在建立法院独立审判的基础上,还应当进一步改革审判制度,保证法官中立、以减少法官腐败的机会。为此,必须逐步取消法院内部的审判委员会和合议庭,大部分案件应实行法官独任审判制,只有对重大复杂的疑难案件才实行合议审判制。取消审判委员会,把一切审判权交给主审法官,案件办得好坏的的责任由审案者承担。这样不仅可以大大减少诉讼环节,缩短诉讼时间,降低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并且还可以大大促使法官素质提高。此外,还应进一步强化监督机制。我国目前已有的监督体系大致包括国家权力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党和政府及司法机关的自身监督、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在这些监督中,国家权力监督即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层次最高、最具法律效力的监督。这种监督对于保证宪法、法律和法规的正确实施,保证司法机关公正行使审判权具有至关重要的现实意义。人大的监督权是指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代表国家意志和人民的根本利益,按照法定的形式和程序,对国家行政、审判、检察机关执行法律而进行了解、检查、审议和处置的权力。人大的监督权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力,是人民行使管理国家权力的重要体现。行政、审判、检察机关接受人大监督,就是接受人民的监督。动摇了人大监督权,就是动摇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职权,概括起来主要包括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而最重要的就是对司法机关的司法行为进行监督。宪法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国家各级行政、审判、检察机关,都对本级人大负责,受它监督:在人代会闭会期间,对本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受它监督。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藐视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监督意见后,被监督单位要认真办理,及时整改,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大常委会反馈整改情况,直至监督意见完全落实为止。但是,就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人大对司法活动的监督还存在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各级人大除了每年一度在召开代表大会时听取并审议法院和检察院的报告之外,再也看不到什么令人信服的监督举措,使监督权流于形式。因此,在进一步强化国家权力机关对司法活动行使监督权的基础上,还应当进一步完善其他监督措施,健全有效的社会主义监督机制。

市司法局度农业和农村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汇报

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按照“连委农组[]1号”文件精神,我局与有关单位共同承担了《连云港市2005年农业和农村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中的序列15和序列25的目标和任务,负责完善土地承包经营和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相关内容。根据分解的任务和目标,我局结合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确立了“以基层司法所建设为基础,以农村‘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和巩固规范农村‘大调解’建设为依托,全面完成20农业和农村重点工作任务”的工作思路,大力宣传《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保护条例》和相关土地征用的政策法规,妥善处理农村各类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为完善土地承包经营和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以实现司法所收编直管为重点,加强基层建设,夯实了农村法治工作的基础。

基层司法所是平安创建的骨干力量,是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和农村“大调解”工作的具体实施者。因此,我们把实现司法所收编直管工作和加强基层建设作为今年全市司法行政农业和农村重点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力以赴,狠抓落实。各县区在市委、市政府两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意见》的基础上,分别以县(区)委、政府两办的名义或县(区)编委的名义下发了各地的收编直管文件,扎实开展工作。目前,全市101个司法所已有98个所实现了收编直管,收编率达到了97%。通过对全市司法所的收编直管,我市[找文章,到本网网]司法所的队伍建设取得了突破、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改善、职能作用得到了发挥。

(一)多渠道解决了司法所人员不足问题。今年,我们与市编办联合组成检查组,对7个县区司法所人员的编制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确保了全市司法所编制的专编专用。各地也积极与人事、编办和财政等部门加强协调,今年新招录19名公务员到司法所,并多种途径的充实司法所人员。目前,全市101个乡镇(街道)司法所有工作人员252人,平均每所2人以上,最多的所已达到了5人,人员总数比收编直管前增加了一倍多。

(二)强力推进了司法所的基础设施建设。我们建立了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督查制度和联系点制度,实行每月督查、半年检查和年终考核,加强督查和指导。各县区也想方设法加大对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的经费投入。灌南县共投入了50余万元作为启动经费,为全县14个司法所统一配备了电脑、传真机、打印机、电话、档案柜和机动车等;东海县为22个司法所添置了电脑和传真机,调整增加了37间办公用房;赣榆县购买了18台传真机配备到每个司法所;灌云县动员全县42个县直机关结对帮扶司法所建设,从而使全市司法所办公条件有了较大的改善。今年以来,全市7个县区政府共拨付了200多万元用于司法所建设,司法所的办公用房增加了一倍多,绝大多数所配齐了电话、电脑、传真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司法所建设的强力推进,为全市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和农村“大调解”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全市司法行政农业和农村重点工作的顺利推开势在必然。

二、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效显著,土地承包经营制度进一步完善。

2005年以来,我们以基层司法所依托,从农村实际出发,针对农民这一特殊普法对象,突出科学的指导、突出普法的广度、突出用法的实效,尤其是加大了《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保护条例》和相关土地征用的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为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做出了巨大贡献。

(一)农民的法律素质明显增强。广大群众积极参加各种学法活动,学法用法蔚然成风。全市广大农民的法律普及率达到95%,群众依法维权意识增强,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维护权益已成为广大群众自觉行动。全市农村还涌现出一大批学法用法、依法致富的先进典型。据不完全统计,到2005年底,全市“遵纪守法光荣户”、“依法致富文明户”、“五好家庭”将达到近10万户。

(二)农村干部的法制观念明显转变。通过参加党校培训、举办法制讲座、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形式,农村各级干部学法的主动性明显增强;运用法律手段处理日常事务,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自觉性显著增强;行政审批公开化、行政决策科学化、行政管理效能化的法治政府正在建立之中;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不断增强。广大农村干部法制观念的转变赢得了群众的.广泛信任,干群关系也更加密切了。

(三)基层的自治水平明显提高。2005年以来,全市农村广泛开展了以“四民主”“两公开”为主要内容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示范社区”争创工作,目前已有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示范社区”10个,市级168个,县级400个,创建率达40%。“民主法治示范村”的争创,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参与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热情。在刚刚结束的农村换届选举工作中,全市1432个村委会除11个村经县区批准暂缓选举外,有1421个村换届选举结束,1377个村依法选举成功,成功率97%,处于全省领先地位。

(四)土地承包经营制度进一步完善。围绕2005年全市司法行政农业和农村重点工作任务,我们在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着重突出了《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保护条例》和相关土地征用的政策法规的重要地位,依托基层司法所举办了相关法制宣传培训班、法律知识讲座632场次,受教育人数达52万多人次。广大农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土地承包经营和土地征用纠纷的意识明显增强,因土地承包和土地征用而引发的纠纷数量降至近几年来的新低。党在农村的土地政策得到继续稳定,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得以进一步完善。

三、以巩固规范农村“大调解”机制为核心,切实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农村“大调解”工作是创建“平安连云港”的重要内容。我们在平安创建中以发挥基层司法所职能作用为基础,以巩固规范农村“大调解”机制为农村“创安”工作核心,努力在巩固上下功夫,在规范化运行上求实效。今年以来,全市两级调处中心共受理各类纠纷1607件,直接调处1259件,调处成功1255件,达成书面协议640件,分流有关部门处理348件,督办125件,劝阻群体性上访160批次1762人,充分发挥了“大调解”在农村创安中的职能作用。

(一)加强了督查指导。为巩固农村“大调解”建设的成果,我们建立了督查制度,定期组织人员对全市农村“大调解”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各地也采取了有力措施,灌南县坚持每月一督查制度,指导和规范“大调解”机制的运行;赣榆县年初召开了全县“大调解”工作会议,对“大调解”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东海县出台了《全县“大调解”工作目标考核细则》,进一步量化“大调解”工作的考核目标;灌云、新浦、连云和海州等县区定期召开区调处中心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组织开展督查活动,进一步推动工作的深入发展。

(二)进一步提高了调处中心的建设标准。为加强两级调处中心建设,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市司法局和市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设标准的通知》(连司通[2005]30号),对我市县(区)、乡镇(街道)两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设的标准又作出了新的规定。目前,全市7个县区和101个乡镇(街道)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得到了进一步的巩固、规范和提高,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三)召开推进会,促进“大调解”机制的规范化建设。为规范全市“大调解”机制建设,我们在市委、市政府在灌云县召开的“全市平安创建推进会”和市委政法委召开的“全市平安创建‘百日冲剌’动员大会”后,切实采取措施,狠抓了落实。市局在灌南县召开了全市“大调解”工作推进会;灌云、海州等县区先后多次召开现场会;灌南、东海、赣榆、新浦和连云等县区先后召开推进会,进一步的规范“大调解”机制建设。

(四)开展学习交流,全面提高队伍的素质。为了提高人民调解员的素质,我们举办了全市“大调解”工作骨干培训班;赣榆县举办了全县调委会主任培训班;东海、灌云、连云和海州等县区对辖区内的人民调解员进行了全员培训;海州区对区调处中心的全体人员进行了“大调解”知识的专题培训。同时,东海、赣榆、灌云、新浦、连云、海州等县区还采取“走出去”的办法,学习借鉴外地经验,推进本地“大调解”机制的规范化建设。

(五)进一步的强化了社会矛盾纠纷的预防和调处。我们在认真开展“大调解”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了人民调解防激化工作。据统计,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8301起,调解成功率达98.7%;防止民间纠纷引起的自杀事件20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89件116人次,劝阻群众性上访58件717人次,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工作中,我们坚持开展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元旦春节、“三夏”大忙、“两会”、国庆和全国“十运会”等政治敏感期,全市共开展了4次全市性矛盾纠纷集中排查活动,各县(区)、乡镇(街道)两级共开展纠纷排查312次,排查出的纠纷调解率和成功率分别达到100%和98%以上。与此同时,我们还在全市村(居)委换届中,进一步巩固和健全了村(居)人民调解组织,及时调整和充分实了人民调解员队伍;在赣榆、东海等县与山东的省际交界处的人民调解组织还坚持开展了跨省联调工作,有效地化解了省际周边地区的社会矛盾。

四、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议。

切实维护好农村的社会稳定对于创建“平安连云港”和服务港城快速崛起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回顾2005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农业和农村重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我们深刻感受到基层司法所在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中发挥的重要作用,而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尚处在摸索和实验阶段,有关基层司法所建设的各项措施和方针政策还不够成熟,基层司法所建设距离维护全市农村稳定的工作要求还差的很远。有基于此,我们建议,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宏伟蓝图中,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应成为不容忽视的一个重要环节。建议围绕以下几点要求做好这项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基层司法所各项规章制度。建议派出以司法行政系统和政府法制办人员为主力的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制度考察学习组,采取走出去的办法,向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取得优秀成果的地区学习取经,回来后进行认真研究,结合我市实际,在人员管理、财务制度、档案管理、工作流程等各个方面制定出具有地方特色的司法所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基层司法所建设。

(二)进一步加大基层司法所硬件投入力度。通过近两年的努力,我市基层司法所的硬件设施建设相比以前有了较大幅度的改善和提高,但办公地方狭小、办公设备落后仍是提高司法所建设水平所面临的重要问题。因此,进一步加大司法所硬件投入力度迫在眉睫。

(三)进一步扩大基层司法所人员队伍,进一步提高司法所人员素质。目前,全市基层司法所人员平均已达到2人以上,但是,这与司法所所承担的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要求还差的很远,人手不够,任务太重已成为广大司法所发挥职能作用的瓶颈。此外,司法所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真正拥有法律本科以上水平的人员还非常少,法律水平低下、政策水平不高的人员队伍与司法所的职能作用远远不相匹配。因此,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地扩大基层司法所人员队伍,提高司法所人员素质势在必行。

司法局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工作情况汇报

区委宣传部:

一、高度重视。

我局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方案》(xx建发〔2021〕112号),召开专题会议,结合物业管理小区、白蚁防治、燃气安全等民生实事,全面安排部署“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和工作台账,确保住建系统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落实到位。

二、全面掀起我为群众办实事高潮。

一是深入开展住房保障为民办实事。率先在群众办事多的住保服务中心试点登记公租房申请、白蚁防治领域为群众协调办理的的民生事项,切实督促办好民生实事。二是加快老旧小区改造为民办实事。通过“一线工作法”加快,老旧小区改造,不断改善群众居住环境,活动开展以来,凤凰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完成总工程量的40%;柔刚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完成总工程量的30%;2021年正东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方案设计正在进行施工图初设;凤凰、梧桐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正在招标。三是开展农房风貌整治试点工作为民办实事。以全市农业农村现场会和伍先华故居建设为抓手,加快安三路、安西路、g318到东禅沿线农房风貌改造提升,目前已完成农房改造和风貌提升60余户,乡村风貌实现“大变化”、颜值实现“大提升”。四是开展农村危房改造为民办事实事。争取到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884万元,启动全区1519户危房改造工作。五是深入开展质量安全监管为民办事实事。落实双随机监管,开展安全生产日常巡查10多次,开展专项检查专项治理和大检查4次,开展“暗访”工作4次,发现并整治各类安全隐患23个,确保全区在建工地无重大安全事故。

三、存在问题。

一是调研不够,针对“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分管领域开展调查研究,入户(企业)走访不够,没有深入了解群众所思所盼。二是还没有结合各个股室和下属事业单位的业务特点,全面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四、下步打算。

一是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围绕住建领域城市建设等核心工作。深入企业实地查看,当面交谈,掌握群众和群众的困难事、心里话。二是依托12345政府服务热线线索,召开座谈会和设置意见箱进行开门问计活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工作建议。三是结合“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作风建设活动,在全局创建一批“党员先锋示范岗”,积极推动党员“亮身份、树形象、显作用”,切实推动全局服务质量提升。

四是抓好一批项目建设。确保停车场建设项目、琼江景观打造建设项目5月启动建设,区城区照明提升工程、乌木厅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6月启动,xx大道西段连接线等工程7月开工;遂安大道城市道路、兴贸路城市道路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在9月启动建设。

司法救助工作总结

三、建议及对策1、完善司法救助制度。一是完善司法救助的对象、机构、内容、方式以及程序,使司法救助工作的开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探索由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接待公民法律援助申请的方式。三是法院、检察和公安机关......

本文旨在从司法救助工作实践出发,浅析当前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一、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存在问题(一)案源筛选缺少内部联动,影响救助的及时性。虽然《细则》中明确规定,控告申诉部门为检察......

浅论检察机关如何开展国家司法救助——以《关于建立完善司法救助_计算机软件及应用_it/计算机_专业资料。浅论检察机关如何开展国家司法救助——以《关于建立完善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为基础赵福杰;马文昌【期刊名称】《法制与社会》【......

___精品文档/word文档/文字可改实用文本|documenttemplate工作计划检察院:加强完善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工作机制3备注:制定有效的工作计划是职场达人拥有的良好习惯,也是工作中必备的工具,制定、上报、执行工作计划是......

编号:yb-jh-0342检察院:加强完善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工作机制3(标...

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实证分析——以完善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的运作为视角李存海...

检察机关的司法救助包括刑事被害人救助,涉检信访案件信访人救助,举报人、证人、鉴定人救助等,其中刑事被害人的救助工作发展得比较成熟,是其他救助类型的参照。因此,本文仅以刑事被害人的司法救助为研究对象,梳理检察机关开展该项工作过程中......

编号:yb-jh-0376检察院:加强完善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工作机制2(最...

如何准确定位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针对这一问题,该负责人指出,检察机关在司法办案过程中开展国家司法救助,不同于社会救助。检察机关应当妥善处理监督职能与国家司法救助的关系,注意防止将其诉讼化和信访化,切实做到不缺位、不......

精品文档司法救助工作现场会上的讲话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委和市委有关司法救助工作的指示精神,总结推广黄岩区、三门县的试点工作经验,研究部署全市司法救助工作,扎实推进全市司法救助工作机制建设。刚才,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王毅作了。

农村司法救助工作计划

根据《^v^办公厅关于转发^v^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14号)要求,切实解决政府部门和大型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坚持“边界清晰、突出重点、源头治理、循序渐进”基本原则,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营造践诺守信的市场环境。

(二)清理重点。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包括所属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包括政府平台公司)因业务往来与民营企业形成的逾期欠款。

(一)优先清理阶段:20xx年1月底前完成清欠返还。

4、国有企业应付未付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由省^v^负责牵头并清理落实;

6、涉及供气供暖等民生安全方面的工程项目欠款,由省住建厅负责牵头并清理落实;

(二)着力清理阶段:由各级监督管理机构督促有关地方和企业制定详细清偿计划,20xx年底前完成清欠。

1、暂时难以落实预算资金的地方政府欠款,由省财政厅负责牵头并清理落实;

3、确有困难的国有企业应付未付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由省^v^负责牵头并清理落实。

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好^v^总理在^v^常务会议上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清欠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迅速开展清查、清欠行动,务求取得实效,不断为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责任单位:省直各部门,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司法局档案工作省一级达标情况汇报司法局档案工作汇报

同志们:。

这次全省档案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全国档案局馆长会议精神,总结20**年全省档案工作,安排部署20**年全省档案工作。国家档案局和省委高度重视这次会议。国家档案局杨继波局长亲临会议指导,给我们作了重要讲话。这个讲话很切合甘肃实际,对我们既有鼓励,又有鞭策。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之后,省委、省委秘书长李建华还要作重要讲话,给我们指方向,明路子。现在,我就去年的工作和今年的安排作报告。

一、20**年全省档案工作回顾。

20**年,全省各级档案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考察浙江档案局馆时的讲话精神,按照省委领导提出的“三好一加强”要求,坚持转思路、强基础、抓落实、促提升,在解放思想中求发展,在服务大局中提层次,各项工作有了新进步。

(一)抓谋划,科学统筹档案事业发展。贯彻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省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从建立档案事业现代治理体系、健全覆盖全社会的档案资源体系、创新档案资源开发利用体系、提升档案科学管护安全体系、完善档案事业发展保障体系等方面规范了全省档案事业发展。《实施意见》印发后,受到全社会的关注,档案部门普遍感到腰硬了,气足了,有干劲了。我们制定了《档案文化建设三年规划》,推动档案文化产品从静态、固态向动态、多媒体发展,档案文化的发展力和影响力显著增强。我们启动了甘肃档案信息中心建设项目,加快构建以省局为主导、省馆为龙头、市州档案馆为支点的全省档案数字化网络平台,电子文件中心、电子档案中心、数字档案馆“三位一体”建设正在起步。

(二)抓基础,夯实档案工作发展内力。依法强化对古籍档案、重大活动档案、名人档案的收集,全年新接收进馆档案21万卷,其中省馆征集到两枚汉代官方档案—汉简和一批历史档案,使全国馆藏档案年代提前到汉代,在全国档案局馆长会议上受到表扬。数字化步伐加快,全年扫描档案1666万幅,录入目录295万条,为12.3万人次查档54万卷次。档案馆建设稳步推进,立项的33个建馆项目,有30个建成或在建,瓜州、甘州、崇信、敦煌、礼县等县市区克服财政困难,自筹资金新建档案馆舍。档案科研工作取得新进展。成立了全省档案科技项目评审委员会,完善科技项目评审工作程序。2个项目获得国家档案局立项,1个项目通过结题验收。档案经费保障更加有力。每卷每年3元档案管护费有79个市县得到落实。全年落实县级档案馆项目资金1836万元,国家重点档案抢救保护中央补助资金380万元,省级抢救保护补助费和档案馆库维修费400万元。在全省一般性支出压缩5%的情况下,省馆财政预算净增464万,增幅为24%。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工信委、省林业厅、省水利厅、省公路局都给予我们很大的支持,累计投入项目资金1521万元,对加快档案局信息化建设、改善办公条件、开展双联行动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抓典型,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推广华池等地民生档案工作先进经验,精心指导西和县创建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在会宁、武山、景泰等县区开展双联行动建档试点,树立119个乡镇、1036个行政村档案工作示范点,农业农村档案工作全面推进。积极开展示范档案馆室创建活动,兰州市档案馆晋升为国家一级综合档案馆,华池县、皋兰县、永登县、兰州市城关区档案馆晋升为国家二级综合档案馆;酒泉、庆阳、平凉、天水和检察、移动、电投、靖煤等系统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成效突出,有52个单位档案室晋级为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省特级。全省档案系统开展争创“双十先”活动,学先进、争先进、赶先进逐浪高迭。兰州、酒泉、庆城、临泽、静宁、两当等六个市县档案馆被推选为全国最美档案馆。

(四)抓规范,不断强化业务指导水平。制定出台《甘肃省档案网站管理办法》《甘肃省档案网站规范化建设实施办法》,全省档案网站得以规范;加强与省改革办、省纪委、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安监局等部门的合作,规范了改革档案、廉政档案、中介组织档案和重大工程项目档案的管理。指导省属国有企业制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加强了高校、会计师事务所档案工作的调研和指导。14个市州、86个县区市制定了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临夏市规范了宗教档案的管理,甘南州加强对“尼江事件”等维稳工作文件材料的建档指导,档案工作在促进社会稳定中的作用明显提升。嘉峪关、金昌、张掖、武威、平凉等地档案部门对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农业示范区的300多个建设项目建档6万余卷。定西加强了灾后重建档案的收集和整理,金昌农村土地确权档案工作日趋完善,农业农村档案工作取得新进展。

(五)抓开发,深入挖掘利用档案资源。省局筹办的《甘肃记忆》《历史将永远铭记》两个主题展览样本正在初审。《党和国家领导人与甘肃》电视专题片已进入后期制作阶段。《近代甘肃政要施政文献选编》《甘肃民族宗教档案文献选编》初稿已经完成。全省学会工作进一步加强,去年征集档案论文165篇,有46篇获奖。档案杂志内容和形式都有创新,理论性、知识性、指导性明显增强。档案文化建设成效明显,《兰州红色档案》《建国六十年庆阳大事纪略》《民国临夏契文汇编》《情满陇山渭水——党和国家领导人与天水》等档案出版物达到100多种。推进13个文化项目的开发研究,其中兰州市《还老百姓一片蓝天》正在拍摄,玉门《在丝绸之路黄金段上》、华池《巧儿岁月》等档案文化专题片已进入后期制作阶段。

(六)抓能力,提高档案干部队伍素质。坚持把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与弘扬“四特”精神结合起来,省局开展“五对照、五检查、五强化”活动和“学政治、学法律、学业务、学先进”的“四学”活动,各市州档案部门把“四学”活动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档案干部政治、业务、执法能力不断提高,创先争优热潮持续高涨。同时,我们强化干部培训,制定了《甘肃省档案干部培训工作规划(20**-2016)》,对1300多名档案人员,特别是市县档案局长进行了培训。各市县档案局举办档案业务培训班128期,培训11759人次。

(七)抓环境,提升档案工作社会影响力。省局联合省人大科教文卫委、省政府法制办组成4个档案执法检查组,对全省14个市州和100多个单位实施档案法情况进行了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各地开展不同形式的档案执法检查近百次,依法治档不断深入。组织开展“档案与档案法制知识竞赛”活动,省内外参与人员1.8万多人,其中有10个外省(区、市)单位参加了竞赛活动,全省档案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庆阳、平凉、陇南、白银、嘉峪关、武威、张掖、定西等地档案部门围绕节庆、体育、文化、救灾、旅游等重大活动,举办主题展览72场次,陈列档案2.5万件,接待观众12.3万人次,档案工作的影响力明显扩大。

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国家档案局的精心指导,得益于省委省政府的重视和关心,得益于李建华秘书长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市州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广大档案干部的辛勤努力。在此,我谨代表省档案局、省档案馆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诚挚的感谢!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这是我们当前档案工作面临的新任务,我们必须认真学习领会的重要判断,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自觉做到因势利导、趋利避害,牢牢把握科学发展的主动权。今年全省档案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以落实《中共甘肃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省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抓手,坚持在改革中促落实、在法治中促规范、在开放中求创新,全面提高档案治理体系和能力的现代化,推进档案事业科学发展。主要任务是:

(一)健全现代治理体系。坚持从法制上完善。围绕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省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对《甘肃省档案条例》进行修订和完善。与《中国档案报》合作举办档案法治知识竞赛活动,全面提高全社会档案法治意识。坚持从指导上改进。强化行政部门对档案管理的主导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尤其是教育、卫生、国资委、农林水利、交通电力、金融保险等部门在做好自身档案工作的同时,要加强系统档案的指导,推动档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色化。进一步改进档案协作组工作,更加强化综合部门的协调作用,切实提高业务交流的质量和层次。坚持从机制上健全。各单位要加强档案管理,做好各种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归档,集中收集保管各类档案并提供利用,开展档案数字化、档案编研、档案业务交流、人员培训等,按规定向同级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坚持从管理上规范。要努力适应档案社会化、多样化的新趋势,采取省级高度综合、市区联建联收、县级集中管理等方法,对一切社会档案资源加以有效整合利用。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和个人收藏档案的管理,激发各种民间档案收藏社团的积极性,实现各方面的互联互通,形成资源共享、管理规范、合作共赢的档案社会管理新格局。

(二)完善档案资源体系。要加快档案馆的建设。推广西和县等档案馆建设经验,努力建设更多面积达标、功能齐全、结构合理,符合《档案馆建设标准》,能够满足当前和长远发展需要的现代化公共档案馆。各地要立足实际探索推动市县合建、与当地规模企业联建以及与城建档案馆、科技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合建的模式,积极推进档案馆建设项目,从根本上改善档案资源保管保护和开发利用的条件。要强化收集整理力度。坚持向古代延伸,重点做好远古时期、断代期、珍贵散存、民间古籍等档案资料的征集。坚持现行全收,对全省346项改革进行全过程建档,做到经济体制改革、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民主法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社会体制改革、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全覆盖。对“3341”项目工程、“1236”扶贫攻坚行动、“双联”行动、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黄金段建设、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等的档案整理要提前介入,做到项目建设与建档同步。要规范立法、司法、执法、违法档案的管理,对各种执法过程记录、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等文件资料,加强收集、整理和建档。省藏办、省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和甘南州要加强尼江地区典型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为促进民族地区稳定发展提供经验借鉴。要把从严治党贯彻到档案工作的始终,认真做好党员档案、干部档案、组织生活会档案、个人报告事项、廉洁从政档案的建设和完善。坚持重点保收,中央领导视察甘肃的档案,包括计划、方案、讲话、照片、录音、录像、手稿等在活动结束一周内移交省档案馆,省级主要领导的政务活动档案,活动结束一月内移交省档案馆,随时收集重大事件、重大项目、重大科研成果、重要人物的文件材料并按时归档,要依据市场运作机制,依法依规接收著名艺术家的书画档案,确保省级以上获奖作品都能由国家档案馆收藏。坚持向海外扩展,要围绕丝绸之路经济带黄金段的建设,对流失国外的珍贵档案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征集,尽可能地完善馆藏,接续历史。要拓宽新生档案领域。必须高度重视新领域、新阶层、新业态的档案收集和整理。全面推进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新兴发布平台的信息归档,探索网站信息档案、政务服务中心档案的有效管理方式;切实加强与省工商联、各种协会的合作,积极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自由职业人士的档案管理,探索新社会阶层档案管理;认真探索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新业态的档案工作方式,推动档案工作向社会全覆盖、向行业全渗透。

(三)提升科学管护体系。要提升档案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建立健全档案安全制度,完善人防、物防、技防、联防体系,建立档案安全应急防范机制,加强档案实体安全管理,推进纸质档案数字化,并以数字化档案或复制件代替原件利用,最大限度保护纸质原件档案寿命。要加快档案信息安全建设,强化档案利用和数字化过程中的信息安全管理,严防信息丢失、外泄和秘密泄露。加强对拟公开档案和拟上网内容的审核审批,做到涉密档案信息不开放、不上网,开放和上网档案不涉密。强化档案网站管理,确保档案网站安全。要做好重要档案异地异质备份保管工作,加强重要馆藏档案异地备份异质保管,确保党和国家重要档案资源的绝对安全。

(四)创新开发利用体系。要健全档案咨政机制。正确处理先行与后备的关系,加大对档案资源的开发利用,努力把“档案库”变成“思想库”,为领导决策提供优质服务。省局要完成《近代甘肃政要施政文献选编》《甘肃民族宗教档案文献选编》两部书籍的出版发行。各地也要树立先行意识,加大决策前的档案编研咨询,真正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提供具有规律性的档案依据。要形成档案开发机制。加强与科研院校、电视台、出版社、报刊杂志、旅游机构、文化机构的联系合作,形成共同开发研究档案资源的机制,通过编研著书、举办展览、制作影视和网络视频,力争推出一批有历史厚重感、有参考价值、有档案特色、受观众欢迎的档案文化产品。今年要重点围绕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做好档案查找、公布日军轰炸甘肃侵华罪证等档案真相的揭密工作;与省电视台联合拍摄《甘肃抗战记忆》专题片,通过档案揭密、诉说历史等方式,弘扬“抗战”主旋律。在认真做好《历史将永远铭记》《甘肃记忆》两个主题展览向网络视频、影视作品延伸的同时,围绕“一带一路”的总体布局,拍摄《丝绸之路经济带黄金段上》档案文化系列电视纪录片,各市州要紧密配合。兰州市要尽快完成《还老百姓一片蓝天》、西和县做好《黄土地档案中的故事》专题片的制作,探索档案历史文化的新型展示方式。要健全服务群众机制。重点做好民生档案工作的延伸,加强对家政服务公司、物业管理公司等各种关乎民生新领域的档案管理,加强农村家庭经营、农产品安全、农业补贴、农民职业培训、土地承包流转、大气污染治理等各方面民生档案的收集。完善电话咨询、来函答复、预约接待等服务方式,充分利用互联网、政务网、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网等现有网络传播优势,更大程度地实现档案资源的社会共享,让人民群众更加方便利用档案和政府公开信息,实现群众维护权益查得着档案,化解矛盾靠得住档案,维护稳定用得上档案。

(五)建立科学管理体系。做到信息化。加快档案数字化进程,重点实施电子档案接收与利用系统项目,推进甘肃省档案信息中心项目建设,完善档案数据库。开展市县档案数字化进展情况专项检查,召开全省数字化档案馆(室)建设推进会,研究推进数字化建设的有关措施,确保省、市、县三级国家综合档案馆馆藏永久、长期档案数字化率分别达到50%、40%和30%目标任务的实现。做到制度化。研究制定以省局为主导,与省直主管部门联合指导、共同管理制度,出台加强机关、高校、民营企业、科研系统、医疗卫生系统等档案工作的管理意见,推进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现代管理制度体系。做到规范化。制定开发园区档案管理办法,出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实施办法》,加大对省属国有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的审批工作和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的监管、指导与专项验收。总结推广兰州、白银、酒泉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的经验,促进全省民营企业档案工作步入规范化。总结推广临夏寺庙档案管理经验,实现寺庙档案全覆盖,为依法管理宗教提供档案支撑。强化乡镇、社区和村档案工作,落实档案室,按标准配齐村档案室档案柜,力争在三年内使村级建档率达到100%,规范化达标率达到50%。做到程序化。按照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细则,制定合理规范的工作程序,明确职责权限、工作方法、目标任务,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履行职责,确保档案收、管、用全过程更加科学有序。

(六)强化发展保障体系。要改善档案舆论环境。充分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档案部门贯彻党和国家政策的新举措,档案工作服务社会的新成绩,档案工作者投身现代化建设的时代精神,为档案事业发展提供强大舆论支持,不断提高我省档案工作的影响力。围绕“国际档案日”,利用微信、微博、网络社交平台等新兴大众媒体集中开展档案宣传,举办“走进档案”活动,让社会更加关注档案和档案工作。要完善投入机制。全面落实档案日常管护费用每卷每年不低于3元标准等政策,对没有完全落实的21个市县要专项督查,确保落到实处。关于乡镇档案室和村级档案柜的配备问题,《实施意见》已经非常明确,希望各地抓好落实。要加强人才保障。要紧扣贯彻落实在视察中办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在全省档案系统开展“五对照五检查五强化”活动,进一步深化“四学”活动,全面提高干部的政治把握能力、服务大局能力、真抓实干能力、开拓创新能力。要拓展档案专业人才培养基地,在全省确立一批甘肃省档案干部培训实习基地,推动与中国人民大学信息资源管理学院联合办学、将甘肃档案学校升格为档案职业技术学院等事项的落实。要加大人才培训力度,省局重点做好专兼职档案教师、档案裱糊与修复技术、档案干部岗位资格等专题业务培训。各地也要按照《甘肃省档案干部培训规划(20**—)》要求,加大档案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力度,努力改善干部队伍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为档案事业的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同志们,今年是省委工作落实年,作为档案部门要作落实的表率。档案工作的任务已经明确,全省各级档案部门要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国家档案局的正确指导下,以钉钉子的精神,真抓实干,开拓创新,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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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工作情况汇报

为响应精准扶贫政策的国家号召,根据省委、党委的统一安排部署,扶贫开发工作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为核心,紧扣“整村推进、劳务培训、产业扶贫”三项重点,制定发展规划,多方筹措资金,强化扶贫责任,全力实施“基础扶贫、产业扶贫、生态扶贫、科技扶贫、社会扶贫”五项工程,扶贫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现总结如下:

一、扶贫村基本情况。

我镇荆溪、排竹、信立、群观、文定、阳家等6个省定扶贫村均分布在山区,共有50个村民小组,723户3079人,贫困人口2354人,占总人口的76.4%。上述6个村境内交通不便,历史自然条件差,人口整体素质低,村民文化程度不高,科技扶贫难度大;特色产业多以零星种养为主,尚未形成品牌和经规规模,生产水平低下,群众生活困难,扶贫底子薄弱,开发任务艰巨。20xx年,县委决定实施荆溪等6个村为期两年的扶贫整村推进工作,派县人大办、县民政局等17个单位进驻6个村开展扶贫整村推进工作。

二、扶贫整村推进主要工作情况。

1、完善机构,建章立制,加强扶贫组织建设。

扶贫工作开展的关键在于加强领导,有了完整的领导组织机构,才能确保各项扶贫工作顺利开展。我镇高度重视扶贫工作,加大了对扶贫工作的领导,将扶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扶贫工作。成立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主要领导作为帮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明确分管领导,落实具体人员,确定工作目标,完善工作机制。同时,同时,各扶贫村也成立了由支部书记任组长的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聘请村里有威望的老党员、老干部、有文化的年青人、妇女干部以及关心公益事业的农民群众参与扶贫开发、资金监督和项目实施。突出抓好了村支两委班子建设,增强了村支两委班子的战斗力、凝聚力、号召力、公信力,为扶贫村脱贫致富、全面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健全了村规民约,建立了“三会一课”等制度。为保证扶贫资金用在刀刃上,确保扶贫工作取得实效,从规范管理与民主理财角度出发,我镇引导各扶贫村通过召开党员组长会议,民主产生了村理财小组,成立了村监督委员会,产生了纪检委员与村报帐员,重点项目的实施与招投标工作均通过组长、党员、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按阶段公布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保证了扶贫资金使用公开、公正、透明。

2、明确重点,理清思路,狠抓扶贫项目建设。

年初,在确定扶贫项目时,经过了深入调研和周密考虑,广泛征求广大农民群众的意见,让农民群众提出本村经济发展思路,从自身实际出发提出致富增收的想法,并将各种建议汇总,了解贫困户的真实愿望。在此基础上,我镇积极开展调查、规划、设计与项目实施等工作,结合各扶贫村实际情况和村民愿望,突出抓好了重点项目建设,改善了群众的生产条件,提高了村民的生活质量,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贫困村贫穷落后的面貌。一是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508.5万元建成了排竹、信立等村11.3km通畅工程,解决了16个组群众出行难问题;投入4万元实施了群观3组1km的通达工程;投入6万元新修文定村高标准渠道1.01km,解决了3个组近100亩水田的灌溉难题。二是修建村级活动场所。投入75.3万元修建了排竹、信立、阳家、群观等4个村的村级活动中心,解决了村里无处办公、无地开会等问题。三是实施人畜饮水工程项目。投入10万元实施了荆溪村人畜饮水工程项目,解决了11、14等4个个组的饮水难题。四是实施农网改造项目。投入140.2万,实施荆溪、文定等村改造线路15.5km,其中高压1.2km,新装电表253块,投入5万元对排竹村低压线路进行改造,进一步提高了三个村的群众照明质量。

3、群策群力,发挥特色,拓宽增收渠道。

4、以人为本,协调推进,突出民生保障。

在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工作过程中,我镇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积极稳妥地推进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一是社会保障工作扎实推进。今年荆溪等6个村实施危房改造十余座,解决了40余人住房难问题。通过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等程序评议245人实施“两项制度”衔接,落实帮扶资金400元/人•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均达95%以上,新农保参保率达85%以上,截止目前,已有485人享受了养老保险待遇,年内236人享受低保补助。二是计划生育、综治稳定与安全生产等工作稳步发展。年内妇检率达100%,上访户为零,安全事故为零。

三、存在的问题。

我镇自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工作以来,在县、镇、村三级的共同努力下,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贫困现状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但要巩固扶贫成果,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形势依然严峻:一是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工作,需建设项目多,且工程量大,项目资金总量大,各扶贫村经济基础薄弱,启动资金不足,无资金周转能力。二是年初部分计划项目还未完成。由于缺乏资金,年初计划实施的高标准渠道、人畜安全饮水工程、产业项目等还处在启动阶段,至今还未落实到位,欠任务较多。三是农民思想认识不高,对实施改善基础设施条件的整村推进项目抵触情绪大,工作难度大。农民思想认识不高是影响扶贫开发进程的一个重要方面,主要表现在赶超求进思想不强,得过且过,缺乏学习和接受新生事的思想认识,思想保守,不思进取,等、依、靠思想严重,久而久之形成思维定势,对参与式扶贫开发项目的实施存在抵触心理,配合程度不高,导致部分扶贫项目不能得到很好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扶贫开发进程。

四、下步打算。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镇将继续加大对扶贫工作的支持力度,帮助贫困村以整村推进扶贫工作为契机,以项目建设为重点,巩固扶贫成果,带领村民脱贫致富奔小康。一是继续加大扶贫开发宣传力度,切实转变贫困户脱贫致富观念,鼓励和帮助有劳动能力的扶贫对象通过自身努力摆脱贫困。二是着力抓好以下重点项目建设,提高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三是紧紧围绕村集体增收和贫困户脱贫的中心任务,建立增加村集体收入和贫困户稳定脱贫的长效机制。

松马鞍村:贫困户34户118人,1.新建村级水泥路2公里,主要分布在1.3.4.5组,新建碎石路4公里,主要分布在2、3组2.种植西瓜100亩,果树50亩。

苏麻沟村:贫困户33户97人,1.新建村级公路2000米,便民路2000米2.新建山坪塘2口,维修山坪塘1口,维修水渠1000米。3.种植核桃570亩,套种西瓜570亩。

太平沟村:贫困户46户114人,1.新建山坪塘1口,维修山坪塘10口,顿水田1-6组,维修水渠8000米。2.新建村级公路3500米,便民路900米。

挖断山村:贫困户69户190人,1.新建村级公路3500米,便民路8500米2.新建山坪塘1口,维修山坪塘1口,顿水田4组,维修水渠2000米。3.种植花椒藤椒30亩,蔬菜62亩,果树30亩。3.修建村卫生室1个。

万寿寺村:贫困户53户161人,1.新建村级公路1800米,便民路7000米2.新建山坪塘1口,维修山坪塘5口,维修水渠5700米。3.修建村卫生室1个。

针对9个整体扶贫村,在大力规划基础设施改善的同时,还要加大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力度,初步计划每个村培训300人次。

(六)加强督查,确保实效。

我镇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深入26个村督查指导,对贫困户名单及相关档案进行抽样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给予指出纠正,需要解释的进行耐心解释,确保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截至目前,我镇派出多批次干部组成的工作小组深入村屯,采用随机抽查的办法,抽检了17个产业到户的村101户277人产业实施情况,9个整体推进扶贫村的475户贫困家庭识别情况,对照农户申请表中的数据和情况进行逐项检查。通过村干部反映、向附近村民了解情况以及到贫困户家实地察看、询问等多种方式核实,确保识别对象不错位、不缺位,实现了符合政策的一户不漏、不符政策的一户不评,让真正需要得到扶助的贫困农户享受到国家改革发展的成果。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个别村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村在思想认识上存在误区,认为贫困对象识别程序混乱,导致工作推进缓慢。

二是个别村宣传发动不够到位。部分群众存在认识偏差。在工作开展期间,不少农户认为被确定为贫困户后会得到很大的利益,特别是在信息采集环节需要贫困户提供银行账号。一些比较偏激的群众还到村委会、镇政府要求评定为扶贫户。

三是一些村干部作风不扎实、工作不细致。一些干部为了减轻工作量,填报数据不够细致,也出现个别有关数据错误。

四是部分弱势群体产业项目实施有困难。部分贫困户为失去劳动能力的老弱病残、精神病患者等弱势群体人员,由于本人的原因,无法亲自实施项目,只有由村两委主导,协调其亲属和朋友以及邻居,在尊重贫困户本人意愿的前提下,按照自愿结合的原则,代为其实施项目。

五是部分贫困户饲养的家禽销售较快。由于产业到户项目实施时,各村进度不一,饲养较早的贫困户,尤其是饲养鸡鸭鹅的贫困户,在3月即将结束之时,都已经到了销售时节,多饲养一天,就多一天的饲料成本,经济压力较大,因此,部分贫困户在镇政府组织验收后,还未等到县扶贫办抽查,就对饲养的家禽进行了销售。

四、下一步工作。

(一)档案归档,完善数据库。由于我镇的扶贫建档立卡工作的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变动较大,相关的档案资料较分散,我镇将安排专人负责,继续完善档案数据库。

(二)结合实际,分类制定落实帮扶措施。根据帮扶对象的特点和需要,落实帮扶措施。根据国家和省、市、县安排的专项资金规模,结合每个村的实际,分类制定救助措施,落实帮扶计划。在帮扶形式上与整村推进、基础设施、产业扶贫、贴息贷款、技能培训、劳动力转移、社会保障等多种形式和措施结合。

农村司法救助工作计划

根据《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民政系统开展2018年“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的通知》(浙民电〔2018〕18号)文件要求,我局迅速组织开展安全管理月相关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理念,确保了各类安全事故“零发生”。现将我局开展的有关情况汇总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为切实做好安全管理月工作,我局始终将安全生产作为重点工作常抓不懈,同时列入到市局对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并再次强调消防安全管理各项制度,进一步明确了组织领导及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的工作职责和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落实好消防安全责任制。此外,于5月30日就召开安全工作会议,传达省、市有关文件重要精神,并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重点就养老机构的消防安全整治工作进行了强调,并组织开展养老机构开展安全演练。

二、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安全理念。

在接到省民政厅通知后,迅速印发了《金华市民政系统2018年度“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金市民〔2018〕38号)的通知,对各直属单位就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消防)责任制、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以及扎实开展安全管理月活动进行了强调部署,统一各直属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到局党组的工作部署上来,切实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各单位的重点工作来抓。各直属单位积极通过电子显示屏、悬挂安全生产标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等措施,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使全体干部职工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增强干部职工的安全知识。各直属单位开展的形式呈现多样化,如市殡仪馆联合市龙山公墓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生死之间》、《“安全月”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第一生命防线》等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切实增强全体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值班工作人员每日对全院进行不少于两次的安全巡查,院安全卫生检查小组每周对全院进行一次巡查,并及时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市救助站专门利用救助开放日开展救助宣传并专门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普及专题讲座;市福利彩票中心专门召开了安全生产工作推进会,邀请消防支队领导为全体干部职工就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授课;市社区服务指导中心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技能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上半年,我局先后开展培训23次,系统内工作人员均参加了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组织开展演练6次。

三、加强督促检查,排除安全隐患。

加强与安监、消防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完善重大疑难消防问题定期联席会商和联合执法机制,协同开展督促检查,互相通报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此外,局领导专门对各直属单位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尤其是火源、电源管理是否规范,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应急器材是否良好等问题,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切实做到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和火灾事故发生的可能。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相关单位,督促其及时完成整改工作。

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汇报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文件精神,市政府组织考评组,对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了考评。现通报如下:

一、主要成绩。

(一)组织领导机制更加健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职责进一步增强。大多数地方和部门成立了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强化行政首长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定依法行政年度工作方案。公安县、洪湖市、区将依法行政考评纳入绩效评价体系,做到了年初有部署、年中有督促、年终有考核。

(二)行政决策更加科学民主,决策行为进一步规范。一些行政机关高度重视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建设,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特别是对涉及民生以及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均采取召开听证会、专家论证会等方式,听取专家及群众意见,重大行政决策均送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保证了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市文化局制定《市文化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市安监局成立安全生产专家库,建立危化、机械、矿山、职业卫生4个专家咨询体系和运行机制,为科学决策提供了智力支持。

(三)规范性文件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文件质量明显提高。各地各部门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积极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石首市在全市范围内实施规范性文件事前审查制度;市规划局每年年初专题研究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市地税局采取“四堂会审”的方法,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完善和废止,取得了较好效果。

(四)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一些行政机关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方便群众办事。市国税局编制工作流程图699个,有效提高了服务水平;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监管局、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也制定了相应流程图;市工商局建立“行政提示”、“行政告诫”等7项工作制度,切实做到依法履职;市民政局殡葬执法大队统一实行挂牌上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行政执法监督措施更加得力,效果更加明显。一是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常态化。多数地方和部门坚持开展案卷评查,不断改进评查的方式方法。如市质监局、市农业局等单位,案卷质量逐年提高。二是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进一步推进。各地积极创新方式,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受理行政复议案件,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提高行政复议的公信力。监利县在创建“行政复议示范单位”过程中,积极探索,有力推进了本地区行政复议工作的开展。

(六)法制学习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高。各地各部门普遍建立了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制度。通过集中培训、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案卷评查、考试考核等活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不断增强,能力进一步提高。石首市、监利县、江陵县结合换证工作,组织本地区行政执法人员进行集中培训、统一考试;市房产局机关倡导“四个一”活动;市统计局将法律知识学习制度化,有效提高了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市住建委、市卫生局执法人员培训率达100%;市烟草专卖局每季度举办1次全市系统专卖管理骨干培训,每年组织1次全员大轮训;洪湖市、公安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财政局、市体育局、市农业局等邀请专家、学者进行培训授课。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依法行政工作推进不平衡。主要表现在一些单位没有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依法行政讲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少数部门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各项要求,没有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二)推进依法行政的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长效机制不够健全,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制度、学法制度、依法行政定期报告制度、科学民主决策制度、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价制度、行政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制度等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各地各部门虽加强了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管理,但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不严谨、质量不高、发布形式不统一、透明度不高、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仍然存在。少数地方年初没有制定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随意出台规范性文件,对于一些重大事项,没有经过认真深入、充分细致的调查研究,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质量不高。

(四)行政执法案卷质量依然不高。少数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案卷质量不高,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依据错误、程序违法、调查笔录不规范、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有的单位行政处罚决定书过于简单,没有对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做合理说明,自由裁量权行使随意性过大、滥用问题依然存在。

(五)法制机构力量薄弱。少数地方和部门法制机构人员配备、办公条件与其承担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法制机构负责人长期空缺,人少事多的矛盾比较突出。

三、整改要求。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依法行政文件精神。要充分认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加强依法行政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任务来抓。对于201x年度依法行政考评中发现的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制定整改措施,并认真抓好落实。

(二)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有关制度。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等依法行政的各项配套制度。对已制定出台的各项制度要不断完善,加大落实力度。

(三)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把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作为基础性工作抓好抓实。要根据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有组织、有计划、分层次地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培训,并将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要健全对执法队伍的纪律约束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四)完善依法行政考核体系。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所属单位依法行政工作的考评,将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纳入单位目标考核、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与奖惩、干部任免挂钩。

(五)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要配齐配强专职人员,明确责任,建立一支作风硬、业务精的政府法制队伍。各地各部门要为法制机构创造必要工作条件,保障必要工作经费。要加大对法制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重视提拔政治素质高、法律素养好、工作能力强的法制干部。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人员要努力提高新形势下做好法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当好政府或部门领导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