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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墅电梯维保合同(热门15篇)

作者:笔舞

无论是公司间的合作,还是个人与商家之间的交易,都需要签订合同协议。小编为大家收集了一些合同协议的典型案例,供您参考和学习。

电梯维保合同

新天府国际中心项目a座电梯维保合同期限为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电梯维保合同期限为一年,裙楼电梯维保合同期限为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合同,于20xx年5月31日裙楼和塔楼同时到期。

通过这8个月的电梯维保工作,蒂森电梯公司维保部,严格按照合同的相关约定及《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规程》执行新天府国际中心电梯维保工作。

一、日常维保工作:

1)蒂森电梯维保部技术人员按照条列要求在日常工作中对系统进行维保及巡检工作,并在巡检过程中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年度电梯年检电梯维保人员严格执行安全规范及现场管理,保障了20xx年两次年检都一次性通过,节约物业公司取证时间。

3)做好电梯日常的维护保养工作,尤其是控制电器的运转正常,机械部分的润滑工作。

4)每半月检查曳引轮、曳引绳、限速器、导向轮、抗绳轮、反绳轮、涨绳轮运行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响,有无曳引绳断丝等。

5)电梯在维保期未发生相关安全事故。

二、日常维修工作:

针对维修的各个项目,我司配备了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现场配合,从而保证故障维修及时(按要求对系统、设备进行维修、测试、检查),及时处理故障并报告,本年度日常维修工作如下:

1)我司发现故障及时通知蒂森电梯公司。

2)蒂森电梯维保部技术人员按照维护保养合同及时到达现场(周一至周五:8:00~18:00维修人员30分钟内到场,其余时段60分钟内到场,特殊情况30分钟内到场)。

3)严格执行安全规范进行现场操作。

4)蒂森电梯维保部技术人员配合我司进行电梯困人应急救援演练及培训。

5)维修工作完成后蒂森电梯维保部填写维修记录,经我司进行检查,确认后签字。

三、维护保养效果:

20xx年6月至20xx年2月,新天府国际中心项目急修次数为12次(其中纯急修10次,非故障/干扰2次),故障原因是通讯故障、部件或连接松动、阻碍物等。原未进入维保时,我司电梯故障率每月为10次左右,经常发生困人问题。经过蒂森电梯维保部八个月的专业维护保养,我司的电梯故障率较之前有明显的`下降。我司的电梯能够安全、舒适的运行。

四、维护保养记录:

文档为doc格式。

餐梯电梯维保合同

2、免费维保期过后,可以让原来的出售电梯的公司维保,也可也找有同样资质的电梯维保公司,都会给提供维保合同的。

电梯开关维保注意事项有:

1、在对电梯进行维保时,若是油嘴容量低于刻度线了,则需要马上添加润滑油;

3、维保电梯时,厅门与轿门的保养也是需要重点注意的地方,电梯之所以会发生故障,大部分原因都是因为厅门与轿门,所以要注重保养,保持其润滑性这样使用起来才会更流畅。

电梯维保维修承包合同

为了确保公司车辆的正常运行,发生故障时能得到及时、快捷、有效的维修,经甲、乙双方共同磋商后,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简称甲、乙双方)。

一、甲方提供车辆维修地和水、电必要的条件,水、电费用有乙方负责支付。

二、甲方经对乙方综合技能考评合格后,每月支付给乙方公司车辆维修费用叁仟元整,支付时间次月10日前。

三、乙方必须24小时待命在凤凰山停车场维修点内,有事外出时,需向公司安全科领导请假。

四、乙方对甲方故障车辆必须第一时间进行维修,所需配件全部安进价,不得加任何费用,一旦发现按此配件5倍罚款。

五、乙方对公司挂靠车辆的维修,要本着公平、透明、薄利的原则,及时、有效地维修出现的故障,费用有车主或驾驶员自行支付。

六、乙方所需维修设备,有乙方自行购置,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公司安全科领导的管理。不得带情绪工作或谩骂领导,不服从管理的甲方可随时终止协议。

八、乙方在维修过程中,造成任何事故,有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涉。

九、乙方应交甲方承包押金6000元。

十、乙方做到工完、场清,保持维修场地干净整洁。

此协议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一式两份。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用电梯维保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将安装于z市的电梯委托乙方保养维修,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甲方委托乙方对以下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服务以及维保价格:

序号电梯型号规格层/站/门台数每台每月维保费每年每台维保费。

1gvf-ii1000-c0904220.002640.00。

一年合同总价(人民币):壹万零仟伍佰陆拾零元整($10560.00元)。

1、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在服务期限内任何一方要终止合同,应提前4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期满如未依上述规定提出终止,本合同将自动延长壹年。甲方在与乙方结清所有费用后,再办理终止事宜。

本合同委托的维修保养为常规维修保养。

1、乙方每月2次派有专业技术的保养人员,按乙方的工艺和国家标准的规范,对设备进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保养等工作,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2、乙方维保人员在维保电梯期间周期性检查所有安全装置,并作安全测试。

3、按国家标准系统检查设备,调整润滑各部件,并根据设备使用状态,对电梯的(1)机械部份:曳引机、蜗杆、蜗轮、曳引轮轴承、制动线圈、制动接触器、电动和电机轴承、油封、刹车皮、轴承;(2)电气部分:控制柜、选层器和调速设备、平层设备、所有的继电器、传感器、电阻、电容、功率放大器、电控器、变压器、接触器、编码器;(3)井道部分:随行电缆、导向轮或复绕轮、钢丝绳、轿厢和对重导轨及缓冲器、上下限位开关、井道内开关、涨紧轮装配、补偿链装配、轿厢和对重导靴;(4)厅、轿门设备:轿厢和厅门机械锁、按钮、外召唤显示器、轿厢内方向指示器、门锁、门吊板、门导靴和强迫关门装置。自动开门机、轿厢门吊板、轿厢门触点称重设备,触板开关、光电、光幕、轿厢框架、风扇和照明设备、应急照明及对讲机等进行常规维修和保养。

1、甲方在本合同服务期限开始第一个月内,以支票方式将每年维保服务费用的50%计($:5280.00元)支付给乙方,余下款项在服务截止期满前一个月内一次付清。

2、保养期间电梯零部件和易损件的更换须经甲方确认,所需费用必须经双方确定。零部件购置费500元以上的,甲方预先支付,其它购置费每月底结清。约定之外的项目须经双方同意,所发生的费用,乙方在项目完成后一周内与甲方结算。

1、甲方须为乙方的维修保养提供充分的便利,按合同规定按时付款给乙方。

甲方应立即停用,并通知乙方检修,严禁强行使用。由于停电或其他原因造成电梯困人,甲方设备负责人应先自行进行援救,同时立即通知乙方排除故障。

6、需要机械吊装才能进行零部件更换的吊装费及维修费由甲方负责,其余故障由乙方负责维修。维修中更换的各类零部件、主机齿轮油均由甲方负责。

7、由于电梯零部件磨损严重或损坏,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报告后应立即批复处理。由于甲方原因不能及时处理而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甲方负责。

1、乙方必须履行合同约定,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对电梯及其设备进行维修保养。

2、维修保养期间,乙方发现电梯零部件磨损严重或损坏,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及时进行紧急处理,直至电梯回复正常运行。

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特种设备有关安全作业标准,确保人身及电梯设备安全前提下方可作业,由于乙方人员违规操作造成事故或损失(经技监局鉴定)责任由乙方承担。

4、每次对电梯进行维修保养完工后,甲方应给保养人员签证,以便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质量。

5、乙方须配合甲方电梯通知年检,年检费用由用户负责。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电梯年检不合格,整改和复检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除按规定进行维修保养外,并提供24小时应急服务。电梯一旦出现故障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三十分钟(市区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并及时排除故障。

1、甲方要求提供超越本合同所列的服务内容时,乙方应积极配合并以优惠价格提供服务,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以报价单形式经甲方签署承诺后实施服务。

2、在服务期限内,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准许他人对设备装饰、翻新、修理、更换,因此所产生的问题及所发生费用的支出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3、乙方若同意甲方自行实施上述工程的,甲方必须在工程结束时,通知乙方对设备进行检查,甲乙双方应就地办理相应的查验手续。

4、乙方将不承担任何超出乙方合理控制范围之外事件所引起的损失或责任:如政府行为要求需修改的设备或增加新标准的工程、台风暴雨、火灾、偷窃、破坏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可抗力的行为。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未述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签定日期:年月日签定日期:年月日

电梯维保安全管理合同

甲方:

乙方: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范围:电梯运行、维修保养、大修、调试、技术改造。

(3)工程地址:

为确保电梯日常运行、维保、施工中,人身和设备的安全,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北京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明确甲乙双方安全责任,预防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服务内容及双方责任:

一、乙方的责任。

1、要加强对乙方工作人员安全、消防、治安教育,确保施工安全。乙方工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必须做到岗位证书与岗位人员人证相符,坚决杜绝冒名顶替工程做业。施工中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不得发生人身和机械事故。因违规操作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并由专人管理维护确保安全有效。施工过程中必须设置必要的防护措施,施工人员配备防护工具,确保施工安全,避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和机械事故。

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与业主(住户)发生矛盾和口角,因与业主(住户)发生矛盾和口角,给甲方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接受公安消防部门和建设单位的安全检查管理。施工过程中因违规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5、乙方提供服务时应严格遵守甲方和乙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加强管理,定期对操作人员培训、确保电梯安全运行。

6、根据国家标准及《电梯定期保养工作项目单》进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等保养工作,以保证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7、提供全天候的服务,并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30分钟内赶到现场;因乙方延迟到达现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

8、当发生设备故障及事故时立即通知甲方。

9、当发生人员被困时,乙方应于15分钟内赶到现场按应急程序进行解救;因乙方延迟到达现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

10、乙方工作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人身损害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乙方应遵守的作业规程。

1、一般安全规定。

凡是上岗人员必须执证,熟知本工种安全作业规程,严禁酒后操作。

电梯维修、保养、作业时必须挂“检修,保养”标牌。

上岗人员要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严禁穿拖鞋作业。

电梯在保养或维修时禁止载客。

一般不准在机房控制屏上强开门,防止伤人。

在轿厢内工作。

a、进入轿厢前,首先看清轿厢是否停在本层,防止踏空坠落。

b、在轿厢内检修保养时,严禁将外厅门敞开走车,检查操作盘各按钮应灵活可靠,急停开关是否起作用。

c、因故厅门不能关闭时,必须派专人监护或装好牢固可靠的防护栏,挂好明显警告牌,防止他人误入坠落。

d、在轿厢内检修时,身体各部位不得超越轿厢底坎以外的免刮伤、撞伤。

在轿厢顶上工作。

a、进入轿厢顶上以前,首先要看清轿厢是否停在本层理想的位置上,不可只看楼层指示灯,即进入井道,防止踏空坠落。

b、在任何情况下,不可跨于轿厢与厅门之间进行工作,更不可将身体某部位探于中间梁下,厅门口下及各种支架下进行工作。如需要必须有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

在机房内工作。

a、在机房内经行维修时,除因工作需要且有绝对把握外,必须将电源开关切断挂标示牌,并派专人看守。

b、因工作需要在机房操作轿厢时,必须与轿箱内或轿厢上的人员联系好,将轿厢门、厅门安全关闭,门锁作业正常方可开车。严禁在厅门敞开的情况下开动轿厢。

c、机房进行走车时必须与轿箱内的人员联系好,两人操作且断开电源。防止抱闸打开产生溜车,操作抱闸人员应断续工作并随时做好刹车准备。

d、接近带电体时,要有防护措施且有专人监护。

e、检查控制柜各器件时,一定要断电工作。

在底坑工作。

a、首先断开急停开关再下到底坑工作,如工作需要开车时,必须采取措施,确保安全,并派专人看管监护。

b、在检查换速和极限开关时,必须注意选好安全可靠的位置。

c、在底坑工作需要开车时,一定要站在安全位置,防止被随缆或平衡连兜倒。

故障情况下的安全操作规程。

(1)电梯冲顶:电梯内如有乘客,工作人员要首先将动力电源断开,再将乘客按救援方法安全放出处理故障,放下轿厢。

(2)电梯蹲底:首先断开动力电源,按救援方法将乘客安全放出,如轿厢地坎高于厅门地坎超过60公分,则不允许轿厢内人员外出,采取安全措施将人放出。

(3)电梯不关门:在处理故障时,一定注意有随时走车的可能,此时不准载客,维修人员要注意电梯突然启动,以防伤人。严禁不关门走车,以防他人误入坠落。

电梯不开门:听从维修人员的指挥,不要慌乱,然后再排除故障,轿厢停于不安全位置,不要开门。

(5)在任何情况下严禁在机房短接门锁接点开车。如因工作需要,只允许短时间在专人监护下,但应尽量抓紧时间排除故障,拆除短接线恢复正常。

三、甲方责任。

1、负责设备的日常管理,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和服务项目进行考核和确认。

2、保养维修时给予乙方合理的充分时间。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电梯设备的法律规章规程和标准并组织具体实施。

4、主持编制特种设备各种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常规检查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5、检查和纠正电梯设备运行中的违章行为。

6、管理电梯设备技术档案和相关技术资料。

7、编制定期检验计划并组织落实。

8、检查电梯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培训和复查情况。

9、传达贯彻监察机构下达的安全监察指令。

10、发现电梯存在安全隐患需要停止使用的,有权作出停止使用的决定,并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四、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保存壹份。

五、本协议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电梯维保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签订本合同。

一、维修、保养的服务范围。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为合同中列明的供甲方使用、管理的电梯提供日常的维护、维修及保养服务。其中包括:。(各部电梯的基本情况请见附件)。

二、维修、维护保养标准。

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国务院第549号令》、《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1-20xx、《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的相关规定。

三、维修、维护保养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如合同双方无任何一方在到期前1个月书面通知终止,则合同到期后,乙方有续签合约的优先权。

四、维修、维护保养费。

每台每月维保费用为人民币元,以台计,每月维保费用为人民币元,全年合计维保费用为元。维保费用按支付,即自合同生效日起算,每满个月支付一次,支付时间为。

开户行:

帐号: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护保养义务,发出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议。

2、有权要求乙方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乙方的维护保养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和扣罚乙方维保服务费。

3、甲方提供的设备必须具有电梯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保证上述维保设备属甲方合法财产或甲方对该等设备拥有合法的委托维保的权利。

4、建立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保证电梯的用电、消防、防雷、通风、通道、电话通讯、监控摄像和报警装置等系统安全可靠;并保证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渗水现象,通往机房、底坑、滑轮间、井道安全门的通道畅通、照明充分。

5、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安全管理:

6、负责电梯钥匙的使用管理;。

7、如果更换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8、甲方授权代表:杨国纯,代表甲方在维保过程中相关事宜的签字确认。

9、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

10、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与电梯维护保养有关的工作。

11、应当为乙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

12、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

2、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

3、为保护乙方的技术专利,被更换的零部件涉及乙方技术专利的,应无偿交由乙方回收或当场销毁。

4、mbm2模块化保养(根据各地情况调整)。

按照国家规定,乙方派出维保专业人员对上述设备提供至少每15天1次的例行保养工作,乙方发现有可能损害或影响电梯运行安全或质量的因素时,将立即向甲方报告并商议整改方案。

乙方维保人员每次实施维修保养前,应先到甲方工程部签到,完成保养后,提供相关保养记录。

为保障乘客的安全以及延长甲方设备的寿命,乙方把电梯的保养分为几大模块,科学安排合适的保养程序,为甲方延长设备的寿命以及保障乘客的安全性。乙方运用移动工具等支援工具管理路线和技师的能力,以便在不同环境中对不同情况同时管理。

4.1.基本检查。

4.2.基本模块。

4.3.井道模块(曳引电梯)。

4.4.井道模块(液压电梯)。

4.5.厅门模块。

4.6.门机模块。

4.7.主机模块(曳引电梯)。

4.8.主机模块(液压电梯)。

4.9.控制柜模块。

4.10.信号模块。

5、全日24小时紧急修理服务。

提供全日24小时紧急修理服务,甲方发现维保设备发生故障或有不正常运行现象,应立即拨打服务热线通知乙方从速派遣称职人员处理,乙方承诺根据已接到的甲方通知,在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若故障造成乘客困于设备内,乙方承诺根据已接到的甲方通知,在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

6、配件更换服务:

乙方对配件提供全日24小时供应服务,并且免费送货上门。在维保过程中乙方发现需更换的零件,应主动进行更换;由于甲方人为导致的配件损坏,在经过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应及时更换,甲方须在更换后7天内付款到乙方账户内,否则乙方有权拆除已更换的零件。

配件有偿更换的范围,详见附件。

7、政府年检协助及新法规标准告知:

乙方需负责协助电梯的政府年检工作以及提醒年检时间,政府电梯年检费用由甲方承担。国家有关安全标准的法律规定发生改变时,乙方将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为甲方进行此安全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相关人工、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相应损失;如乙方未按本合同6.2.2条款要求的时间按时到达现场维修,出现一次书面警告;第二次甲方收取违约金100元;第三次甲方收取违约金500元,但累计违约金不得超过当月的10%,费用从维保费扣除。

2、任何一方在合同期满前单方面解除合同或无故拒绝履行合同的,则应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于3个月维保服务费作为违约金,不可抗力导致的单方面解除合同除外。

3、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违反约定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但乙方同意或乙方拒绝依约维护保养的除外。

如果乙方在电梯故障发生时不能按约定时间赶赴故障现场,甲方为了对电梯内的人员进行施救而请乙方以外人员进行紧急处置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如果乙方在电梯故障发生时不能按约定时间赶赴故障现场,时间超过约定时间30分钟,甲方为了避免电梯不能运行带来的人群疏导困难而请乙方以外人员进行处置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4、经政府检验部门事故认定,因电梯使用、管理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因电梯质量问题、乙方维护保养等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电梯检验不合格的,乙方应当承担电梯复验的所有费用。

八、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

1、生效。

本合同经甲方和乙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变更。

若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就本合同有关事项提出变更,需另行签订变更协议。

3、终止。

3.1当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从终止本保养合同之日起,乙方将不承担任何与维保工作相关的法律责任:

b.甲方陷入破产,被迫或自愿清算(合并或重组除外)或未能偿还应付的债务;。

c.甲方延迟支付维修保养服务费超过90日,经乙方书面催告后5日内仍未履行。

3.2当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a.乙方陷入破产,被迫或自愿清算(合并或重组除外)而无力再履行合同义务;。

b.乙方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经甲方书面发函催告后5日内仍未履行,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不得有任何赔偿请求,并配合甲方进行移交,若乙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当月计违约三次或三次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由于本合同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提交电梯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十、免责条款。

1、如遇战争、罢工、暴乱、自然灾害等法定不可抗力因素,则甲、乙方对第五、六条所承担的责任将予以免除。

2、因甲方未及时处理乙方提出的书面合理建议所产生之事故,乙方不承担责任。

十一、其他约定。

1、更新改造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增值服务的,双方均应当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

2、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的设备代码为:

十二、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甲方:乙方:年月日:

电梯空调维保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修方):

甲乙双方根据《_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信守。

第一条服务内容。

维修保养服务设备范围及具体维修保养内容。

(或另行制作《维修保养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

乙方指派专业人员(根据相关行业规定,持有上岗证书)对甲方的空调机组每年进行四次定期检查保养工作,自合同签订后7日内进行首次定期维修保养,每隔3个月进行下一次维修保养工作。

乙方负责对甲方空调机组提供紧急抢修服务,当甲方机组发生故障时,提供电话咨询;若故障仍未排除,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小时内到达甲方单位现场开始抢修工作,以保证甲方机组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并投入运行。

乙方在服务期间,应指派工程师对甲方现场操作和维修人员进行培训,以增强甲方人员对机组的认识和了解。

第二条服务要求。

乙方对甲方空调机组进行维修保养之前(抢修除外),应该提前3日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协调安排相关工作。

乙方在检查保养过程中,发现损坏、报废的零部件及时报甲方确认。如需更换的配件或购买其他材料,在保证质量、价格优惠的前提下,乙方可购买零部件,但须报请甲方确认同意。

乙方保证工作人员具备相应资质,并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技术安全规范与甲方现场的管理制度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工作,在工作过程中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自己负责。

乙方每次维修保养结束后,应将甲方现场清理干净,避免污染。

甲方设备遇到紧急情况不能正常使用,乙方应免费为甲方提供紧急抢修服务,乙方在接到甲方电话后应当在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抢修(紧急抢修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

第三条服务期限。

本合同约定保养服务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条服务验收。

甲方验收代表:姓名:联系方式:。

验收标准:乙方购买的所有配件均为原厂正宗产品;甲方的办空调设备顺畅运行。

乙方在每次定期检查保养或维修保养后3天内,须向甲方提交详细的检查运行报告及改善方案或维修保养书面报告,并经甲方验收代表签字认可,该方案与报告作为确认乙方服务成果以及甲方支付服务费的依据。

第五条服务费用及付款。

本合同费用共计元(人民币),大写:。此费用包括劳务费、交通费、培训费、税金等相关费用,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收取其他费用。

在乙方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时,若系统中的设备、零部件等正常损耗或损坏需要更换时,乙方应该免费更换修理,所需材料每件元以内(包含元)由乙方承担,每件超过元的,超过部分由甲方承担。

乙方在维修过程中,若产生合同约定以外的费用,必须提前做出书面申请并附费用清单,报甲方批准,否则甲方不承担该费用。

付款时间及比例:

付款次序付款比例(%)付款金额(元)付款条件。

第一次合同签订后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

第二次。

第三次。

备注:乙方提供正规税务发票作为甲方付款的前提条件。

付款地点:。

付款方式:。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应协调乙方与第三方关系,提供空调设备相关资料、图纸和工作记录档案及其他相应工作条件。

在检查保养过程中,若因甲方人员人为损坏而造成设备无法使用,将由甲方承担配件及维修费用。

在检查保养过程中,若甲方自购空调机组配件,应保证配件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在维修保养过程中,若因乙方技术人员的失误而造成甲方机组产生故障或配件损坏,乙方须免费提供配件及维修的一切费用,并尽快将甲方机组修复,造成其他损失的应当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应由其履行的合同义务。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保守在为甲方服务期间所获得的技术秘密、商业机密等。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比例向乙方支付维修保养费用。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未支付费用金额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若不能按照本合同及相关附件进行年度定期保养,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照合同约定服务费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达5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损失。

在紧急抢修过程中,乙方若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进行抢修工作,甲方有权利另行聘请他人抢修,相关费用甲方可直接从未付价款中双倍扣除,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抢修不及时造成的损失。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下列情况发生,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服务费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选择按照乙方提供保养的时间或定期保养次数,扣除或要求乙方退还未完成工作量的服务费用,并赔偿损失:

(1)乙方在紧急抢修任务中累计2次不能及时进行抢修工作;。

(2)在现有技术条件下,经过2次维修空调机组仍无法正常运行;。

(3)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以旧件换取空调零部件的;。

(4)乙方不按安全规范进行维修或因维修质量问题,导致出现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5)未经甲方同意将维修保养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

(6)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第八条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相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相对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照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变更或解除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a.提交人民法院管辖;。

b.提交仲裁。

第十条合同效力及其他。

合同履行期间,双方与合同有关的来往传真、电话、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需修改或者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向甲方经办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经发现,甲方可立即全面终止合同,同时提请有关部门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是合同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与本文不一致,以本文为准;如补充协议与本文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甲方(法人公章)乙方(法人公章)。

住所地: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日期:年月日住所地: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日期:年月日

电梯空调维保合同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满足客户要求,确保电梯安全可靠运行,依照《_经济合同法》中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维护保养内容:

乙方严格按照国标对甲方电梯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周期性规范化的维护保养,每月最少保养2次,负责在电梯运行过程中的各种性能进行检查调整。

第二条、工程费用及付款方式:

1、甲方委托乙方维护保养电梯共部;。

2、维护保养费用:元/台/年,台合计:元,大写:

3、合同签订半年内,甲方向乙方付合同款总额的50%,合同到期后甲方向乙方付清合同款余额。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定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条、甲方责任:

1、甲方应保证正确使用电梯,严禁违章操作,由于操作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电梯运行应有专人管理,并支持乙方维修人员的工作,电梯随机图纸资料提供给甲方复印件维修使用。

2、保证电梯的机房、各层厅门口、井道及底坑不能有各种液体注入、流入,不能堆放各种与电梯无关的物品,尤其是易燃、易爆、有毒物品。

3、提供与电梯有关的防火防盗设施,保证电梯所用动力和照明电源及接地系统。

4、如需对电梯所用动力电源进行断电、倒相等影响电梯正常运行时,必须提前通知乙方维修人员。

5、甲方发现电梯有异常现象应及时通知乙方,并负责电梯轿厢、厅门、处呼面板的清洁工作。

6、电梯损坏的零配件由甲方负责。

第五条、乙方责任:

1、服务时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制度规定。

2、严格按照国标对甲方电梯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周期性规范化地维修保养,负责对电梯在运行过程中的各种性能进行检查和调整。

3、提供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并在接到报修通知后小时内赶到现场。

4、配合甲方完成政府对电梯的年度安全检查,所需费用由甲方支付。

5、在乙方保养或维修中因重大过失给用户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违约责任:

在履约过程中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合同总价的20%的违约金。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第八条、其它: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欲中止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作好交接手续方可中止。

2、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均不得授权他人或单位对电梯进行维修、换件改变其原性能的工作。

3、本合同不包括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损坏,如地震、火灾等。

4、本合同规定在原有设备的基础上进行维修保养不包括中、大修及增加其它功能其费用协商解另计。

5、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苏州市电梯维保合同

常州市武进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江苏伟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于202月1日下午13时30分就自建厂房电梯维保项目进行开标评标,确定中标单位。现就本次采购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与名称:

采购编号:武采公标154号。

项目名称:自建厂房电梯维保项目。

二、采购公告日期及媒体:

三、开标信息:

开标日期:2016年2月1日下午13:30

开标地点:常州市武进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07室。

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张平泽、洪世达、查继明、强云越、梅波。

四、中标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江苏伟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名称:常州协力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青洋北路47号。

中标价:万元/年。

五、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联系单位:江苏伟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梅波。

电梯安装公司维保合同

启东市北新镇人民政府:

系^v^合法企业(或事业单位),法定地址:特授权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针对启东市北新镇安置小区新水湾电梯维保项目的投标,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签名的所有文件负全部责任。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本授权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被授权人无权转委托。

被授权人(签字):性别: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盖章):

附件三:

电梯空调维保合同

(一)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造成的损失。

(三)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费用的,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延误部分费用%的违约金。

(五)因电梯使用、管理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六)乙方的维护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乙方应当返工,并按照%标准支付违约金。

(七)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电梯检验检测不合格的,乙方还应当承担电梯复检费用。

第十三条: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此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有双发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任选一种):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

(一)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增值服务的,双方均应当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

(二)维护保养记录是记载电梯运行、维护、保养的依据。每台电梯均应当建立独立的维护保养记录。维护保养记录应当一式两份,甲乙各保存一份,保存时间为4年。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协议与抢修记录应当与维护保养记录一并保存。

第十六条:附则。

本合同自鉴定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电梯空调维保合同

签约地点:签订日期:

根据《_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友好协商,就xxxxxx电梯设备系统的维修保养一事,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维修保养项目。

xxx电梯设备的日常检测、保养及维修,具体电梯型号、数量等见附件一“电梯设备清单”。

第二条维修保养内容。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乙方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维修保养标准及附件二“电梯设备维修保养标准”的规定,依照电梯设备清单编制出年度、半年、月、周维修保养计划,该保养计划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按照该计划定期进行保养,并解决电梯设备的突发性故障。

第三条维修保养期限。

1.乙方维修保养电梯设备的单价见附件三“报价表”,甲方按乙方每月实际维修保养的电梯数量向乙方支付维修保养费用。

2.本合同价款按月支付,每月15日前甲方按乙方实际维修保养的电梯数量向乙方支付上月维修保养费。

3.付款同时乙方应向甲方出具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等额发票,否则甲方可以延迟付款直至乙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发票。

第五条甲方责任。

1.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维修保养费用。

2.甲方在系统发生故障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3.甲方应向乙方上门检测、保养、维修的工作人员明示其应遵守的甲方规章制度。4.甲方免费提供不少于10平方米监控场地给乙方使用,监控场地内产生的水电费等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维修保养计划的要求对电梯设备进行维修保养。

2.乙方应为甲方配备2名(法定节假日还应按需要增加)电梯维修人员在xxx营业时间内驻场监控电梯的运行状况(每天巡查所有运行电梯不少于3次并做好巡查记录);及时维修、更换电梯饰面等易损配件(保证完好率达到98%以上);当电梯发生故障时,应保证在接到甲方通知后5分钟内到现场处理故障。

3.如遇法定节假日,乙方应于节假日前对系统进行检测、保养,以保证系统在节假日期间正常运行。

4.乙方应提供24小时设备紧急故障处理及意外事件处理的技术性服务。

5.乙方应具备配合xx对电梯使用需求,改变电梯使用功能的技术力量。(注:指不违反电梯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守则允许情况下而作技术性功能改变)。

7.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格式要求做好电梯设备的日常巡查、维修保养及故障事故处理等详细记录工作,及时反馈甲方审核存档。具体但不单指以下内容:

4)设备发生重大故障或伤人事件的第二天提交《突发事件设备分析及处理记录表》供甲方审核。

8.在广场新装电梯时,乙方应配合甲方办理相关申报及验收手续。

9.如乙方在检测中发现需更换配件时,应书面通知甲方,该通知中应列明更换的原因、拟更换配件的型号、数量、单价等内容,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乙方方可进行更换。如为乙方提供的配件,乙方应保证其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承担该配件的保修责任。

10.对已停用的xx台电梯,乙方应每月进行一次免费的基本项目保养。如甲方将其投入使用的,从实际投入使用之日起甲方应按附件三“报价表”的标准向乙方支付保养费用。

11.对还在厂家保修期内的电梯,乙方需要配合甲方进行监督,免费保养期满后如由乙方保养的,甲方应按附件三“报价表”的标准向乙方支付保养费用。

1.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1日,应按应付未付款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定期进行检测、保养工作或接到甲方通知后未按合同约定到场排除故障或维修的,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维修保养职责,经甲方提出异议仍不改进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有其它未尽事宜,双方本着互相谅解,互相支持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向xx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按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九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xx省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电梯年审需要原件合同一份备案。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电梯空调维保合同

使用单位(甲方)。

维保单位(乙方)。

依照《_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日常维护保养范围。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对甲方瑞明新城所使用的部电梯提供日常的维护、保养和抢修服务。

第二条日常维护保养内容。

乙方应当按照《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完成2次/月的定期维修保养和季度、半年、年的日常保养项目,并做好维护保养、抢修、维修相关记录(见附件)。

第三条日常维护保养标准。

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电梯维修规范》(gb/t1877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和《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6899)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日常维护保养期限。

月日至年日止。

第五条日常维护保养费。

每部电梯维护保养费:元(含运费、税费),共部,合计元人民币。

金额总计: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六条结算方式。

第七条乙方提供电梯故障的24小时急修服务。

服务热线:,乙方必须保证服务热线24小时畅通,项目现场拟派应急维修人员2名,24小时值班。抢修服务时间:无驻场人员30分钟内到达现场。否则应承担不按时履行义务的违约责任。

山西电梯维保合同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资料。

附件1《维保电梯明细》。

《甲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信息表》。

乙方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资料、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日期:日期:

电梯空调维保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_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电梯维修保养服务事宜,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一、电梯维修保养服务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下列电梯的维修保养服务(见附表1)。

1、保养时间从20xx年6月1日起至20xx年5月30日止。

2、如甲方在合同规定的保养期限内终止对管理权,则本合同也随着自动终止。

二、电梯维修保养价格及付款方式(每)。

1、维修保养费总计人民币(大写)叁拾叁万元整(小写:rmb330000元)。在合同履行期间,维修保养价格不予上调,如在本年度乙方工时成本下降,则第二年度的保养价格按比例下调。

2、支付方式:保养付款周期为3个月。维修保养费均在各付款周期的最后一个月底前支付。

三、甲方的责任:

1、在乙方责任以外的料件损坏(详见材料清单),其更换的材料费用将由甲方承担,乙方将为甲方免费在更换材料时发生的人工费用。甲方有新要求或国家有关安全标准的规定发生改变需增加安全装置时,由甲方支付增加安全装置的人工和材料费。在乙方对其服务内容范围内,对电梯进行保养加油及调整时,如发现部分机件正常损坏或需更换时,由甲方支付更换部件的材料费。对于本合同的任何额外更换零件费用或修理费用,甲方应于收到乙方通知,经甲方签字认可后的14天内支付。

2、出现紧急召修的情况,甲方需及时通知乙方。

3、甲方应为乙方员工在不违反甲方管理规定的情况下,提供出入之方便,同时应阻止非乙方雇员或非特别授权人员,进入设备维修的专用区域。

4、甲方负责电梯日常管理工作,并授权专门人员就乙方所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在《电/扶梯维护保养工作单》上签字确认。

四、乙方的责任:

1、在第一年度的有偿保养合同期限内,乙方将为甲方免费提供所有电梯的三方对讲功能(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的三个月内完成安装工作)。

2、每月由乙方维护保养专业人员对电梯进行2次有计划的常规检查和例行保养,按国家行业标准和乙方保养规范进行维修保养,确保电梯正常运行。免费提供例行保养所需之清洁材料和润滑油、润滑脂等油料。

3、乙方进行24小时紧急故障的应急处理,对于超出乙方控制范围的诸如乘客对设备使用不当,包括恶作剧召修,乙方需及时修复,乙方配备24小时驻点维修工,做到随叫随到。

5、乙方需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管理处的规章,相关书面文件需甲方签字确认为准。

6、乙方需协助甲方培训电梯工程维修人员不少于3名。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培训方案,并将培训方案作为本合同附件之一,予以履行。

7、乙方明确本合同项下具体维保人员数量不少于3名。如遇甲方重大活动,应适当增加人员以配合甲方,增加人员的数量应满足甲方的要求。

五、违约责任:

1、出于安全的需要,甲方不能自行或者允许非乙方人员,或未经乙方允许的员工以及其它人员修理、改动、更换、干扰设备的任何部件。否则,对由此产生的损失,乙方将不负任何责任。但因乙方人员未及时履行维保措施下,由此产生的维保费用和相关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2、若甲方未按本合同之规定期限付款,且在乙方发出第二次书面催告后,仍未按催告函中规定的付款期限付款,乙方有权终止履行本合同。

3、对于诸如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电梯进水、火灾、雷击等不可抗力原因引起的设备损失或人身伤亡,由政府相关部门鉴定并确定责任。执行合同过程中由于乙方工作人员故意或过失而造成的维修延误责任、电梯故障、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由此引发的其他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有责任对甲方提出关于电梯安全运行的合理性建议,并提供参考资料,因非乙方的责任导致的电梯设备丢失、损坏,合同履行的延误,以及甲方或任何第三方的损失,以及因甲方未及时处理乙方所提之合理建议所产生之事故,乙方将不承担责任。

5、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出示电梯年度维修保养计划,并作为本合同附件之一,按约履行。乙方必须按照计划履行维保义务。并将每日维保情况记录,每周一交工程维修组备案。对维保过程中电器器件发生异常,应立即书面告知甲方。

每一年度维修保养计划结束前一个月,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征求改进意见,并在新年度开始之前一个星期内确定新的年度维修保养计划,并作为本合同附件之一,按约履行。

6、乙方负责电梯机房的卫生,如经市区房管局检查不合格,扣除相应的维保费用(每扣一分考核分处罚20xx元,以此类推)。

7、电梯发生故障时,乙方必须在十分钟内赶到现场,并进行排除故障。超出规定时间到达现场,每次扣总维保款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乙方维修人员缺岗2次以上,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进一步追偿。

8、由于维保工作进行后,未将电梯保护盖板复原,每次处以500元处罚金,因此而造成电梯损坏,将由乙方全部承担损失。

六、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_的法律。由于本合同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先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七、其他:

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即成为双方完全同意履行的合同,将取代所有双方以前订立的有关维修保养事宜的任何协议。

本合同正本共页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注:本保养合同之所有电梯参数及价格明细详参合同附件。(见附表2)。

签约双方。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代表:乙方代表:地址: